a. 神

从一开始,创世记就使我们面对又真又活的神,毫不含糊地显明祂是有位格的神。头一章所用的动词,表达出祂有思想、意志、判断的能力,足令我们排除任何将神置于「『它』而非『祂』的范畴」之疑问(借用卜仁纳〔E. Brunner〕的话48);这卷书的记录不断强调这一点,诸如: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以及神总是在意祂与祂仆人之间个别的关系。

第二,祂是惟一真神,是宇宙的造物主以及全权的主宰。若说以赛亚书后半──谈到明确的一神论最常被引用的经文──强烈肯定了这一点,在创世记中,根本没有其它神祇的问题;只有在雅各布从拉班手下逃走的那则故事中,若注意听,可以发觉拉班在立约的时候,是求告另一位神明(参三十一53的注释),而且其中简短提到神像,视为极其可耻,先是被偷,后又被人坐在上面,最后被掩埋(三十一19、30、34,三十五4)。创造的故事已经对此事作成定论,后来的历史证实,神不仅掌管邦国的兴衰(十五14、16,二十五23),也主宰人的怀孕生子,并主动呼召人来跟随。时间、距离、罪恶,甚至死亡(五24),都不是祂的对手;祂可以藉明显的神迹工作,亦可透过暗中的眷顾来成就祂的旨意。这样的信心不仅是撰述者所有,也为卷中主要人物所持,他们称祂为天地的主、审判全地的主(十四19、22,十八25),以及人无法臆测之事件的调度者(四十五5~8)。

第三,祂的道路是完全的。创世记中一连串的驱逐和洪水淹世,表明上天不能与罪妥协,无论是向神犯的罪,如不信和僭越(伊甸园和巴别),或是向人犯的残暴、贪婪、背逆等罪。可是祂的义怒也带着忧伤(参六6)。祂的审判也包含了怜悯(三21,四15,六8,十八32,十九16、21等),且迟迟才临到(十五16)。(祂关切罪人的拯救,将于下文 「c. 救恩」第3点中讨论。)若祂的公义包含着爱,同样,祂的爱也含括道德命令。在地上的乐园中,爱的挑战之踪迹已经略现(参二8~17),而亚伯拉罕,经过一段极长的时期,发现要成为神的朋友,便需要付出自已一切所有,虽然以后会得到报偿──他在摩利亚山上(二十二章),对此有最深刻的体会。

第四,祂是自我启示的神。借着命令、谈话,尤其借着立约,祂总是或多或少显出自己,绝非隐身躲避,任凭人类在暗中摸索。在这卷书内,祂有许多名字,其中最重要的是一般性名称神(或译上帝),以及更亲切的名字耶和华(Yahweh,或译雅威、上主)49。有些名称表明祂本体的一些特性(至高者,十四18~22),这是诗篇常用的名称;全能者,十七1〔参注释〕等处,也常出现在约伯记;永生神,二十一33,(参赛四十28)。另外一些名称,则是纪念某次与神相遇的特殊时刻(看顾人的神,十六13,因祂亲身向夏甲显现;神,以色列的神,三十三20,是追录神为雅各布重新命名,参三十二28;伯特利的神,三十五7,是回顾雅各布的梦)。还有一些名称揭示了誓约的关系(亚伯拉罕的神,二十八13等;以撒所敬畏的神\cs8,三十一42、53;雅各的大能者,四十九24)。这三类名称反应出三项启示的因素──命题式的、历史性的和个别性的。

最后,我们或许会注意到,从「主」或「神」的「使者」50及「神的灵」51等偶而出现的用辞看来,神的一体性并非单一的位格。研读有关「主的使者」的经文(列在小注中),令人无可怀疑这个名称是指神本身以人形出现;在此应当补充说明,「使者」(即「受差遣者」)意味着那位让人看见的神,同时也是差遣的神。在旧约中,这个谜题无法获得结论,但是我们不必惊讶,到了新约,这表面的荒谬便消失了。旧约的名称「神的灵」,等到五旬节时才完全彰显其真相;同理,那称呼上主的名号「主的使者」,也惟在那位先存的圣子身上,其意义才显明出来,祂就是「父所差到世上」的那一位52

 

  • 48 Revelation and Reason(S. C. M. Press, 1947), p.401。
  • 49 见四26的注释。
  • 50 参十六7~11,及13节;十八1及2、33节和十九1,三十一11,及13节;三十二24、30及何十二3~6;四十八15,及16节。
  • 51 一2;参六3;四十一38。
  • 52 也见一26的注释末尾,对复数名词我们……我们的……我们的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