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篇章的最重要主题,为应许的后裔(单数或复数),其次则为应许之地,这一小人固执地抓紧它不放,最后一章且回顾着它,确定必可归回。
儿子的应许是十二章到二十章的要事,它的迟延令人着急,而亚伯拉罕则起起伏伏,时而由于精神不堪负荷,内心失望,以致破坏了它(十二,十六,二十章),时而又凭着信心抓住它(十五,十七,十八章)。
自二十一章艾萨克的出生开始,注意力便集中于承继应许的狭窄宗族;最后,故事离开了列祖的层面,神带领这个家族到了埃及,并启示出这整个家族将开始走上新的命运。在整卷书的末了,以色列在各国中的地位(在旧约中,这些国家一直将作她的邻居),以及她独特的呼召与展望,都已经清楚陈明,而为出埃及的伟大事件所作的背景,也已布置就绪。
救赎的历史正如创造的历史一样,是以神说话作起点:这点一针见血地道出,亚伯拉罕的故事与他父亲的一生区别所在。放下一切来跟随的呼召,在福音书中有十分雷同的事例(从某方面看,这些呼召更接近列祖的模式,比较不像律法的模式──参加三章),而亚伯拉罕的早期历史,一部分便是说明他如何逐渐脱离本地、本族、父家的羁绊,这个过程直到十三章末了才告结束。
他首次在吾珥听见神的呼召(徒七2~4)197,有些注释家责怪埃布尔兰没有立刻与他的父亲和侄儿分离。可是本段并没有指斥他为拖延误事者,好像罗得一样(十九16),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他乃是在等候神的时间,直到与家人的关联能很荣誉地松开。不断等候而不放弃异象,是严厉的考验(许多想要做教牧人员或宣教士的人,都曾受过这考验)。在适当的时候,这道命令终得实现,而这可纪念的一刻,有更新的应许为其庆贺(十三14以下)。
1~3. 对于埃布尔兰,这是一道简单却严格的命令,对于耶和华,则一连串的我必透露出祂的责任更重。同时,这命令的未来性也强调单纯信心的必要:埃布尔兰必须以未知来取代已知(来十一8),而且会发现他的赏赐是他有生之年不能实现的(成为大国),并不具体(名为大),又是必须要分给别人的(祝福)。在文法上,第3节的最后一句(参十八18,二十八14)可以是被动式(AV、RV、RSV 小字,被祝福),或者是反身动词(RSV,祝福他们自己;即「愿你我像埃布尔兰一样蒙福……」);可是新约与七十士译本相同,视之为被动式(徒三25;加三8);其实,七十士译本在二十二18及二十六4也如此译,而该处的动词形式几乎应全为反身动词198。
使世界蒙福的异象,起初是断断续续的(在列祖到诸王时期之间,它消失无踪,只是在出十九5、6提到以色列有祭司的角色)。后来它又在诗篇和先知书中出现,或许在它最式微的时候,也总使以色列稍微带有一种使命感;可是直到主升天之前,它从来没有成为实际行动的计划。
4、5. 对埃布尔兰的年龄,参十一32的注释;至于他拉和埃布尔兰的迁徙,参十一章最后一段及十二章开头的注释。
6、7. 示剑位于以巴路和基利心山的通道,是巴勒斯坦中央的十字路口,其特色为抉择之地。以色列人后来聚集在此,于蒙福与受咒诅之间作抉择(申十一29、30);乔舒亚亦在此颁布最后的命令(书二十四);所罗门的国有一日将在此分裂为二(王上十二)──这事件从今日仍存留于这地(现代的拿布勒斯,Nablus)的撒玛利亚人当中,可找到余痕。摩利(「教师」之意)的橡树(不是 AV 的平原)一名,可能来自预言(参士九37),那地一词也许指该处有迦南神庙,最后一句话似有此暗示。若是如此,这便预告了未来要发生的事,即在这其它神祇的大本营,耶和华要启示祂自己,把这地赐给祂的仆人,并且正式接受崇拜。
8. 求告耶和华的名一语,请见四26的注释。埃布尔兰的举动,可以说是在应许之地的中心插上旗帜,宣告雅伟的圣旨遍及全地。他每到一处便重新筑坛敬拜(8节,参十三4、8);支搭与筑两个字成为相当有力的对比,一是为他自己,另一是为神。他离开之后所留下的唯一架构是神的坛,不是炫耀他财富的遗址。
艾之名(在希伯来文中总有冠词)意思是「废墟」。这可能是它后来得到的名字(书八28;就像伯特利一样,参二十八19),它原来的迦南名字已经失传了199。
9. 南地(AV,RV)是尼革(Negeb,RSV),现今死海西南方的干地,葛路克(Nelson Glueck)形容该地为「极富策略性的条状地带中最主要的部分……将亚非两洲衔接起来」200。葛路克发现,在亚伯拉罕时代,尼革有不少居民,他对考古的证据评论道:「创世记十二、十三、十四章所保留亚伯拉罕时代的历史回忆,大致来说是可靠的」201。
197 因此 AV 在此用过去完成式('had said')。通常这一希伯来文结构的意思只是 'said' 一这可能是指更新的呼召。不过,它也可能是「强化前面的故事,视之为一整体,而不是单指时间上的连续,进入结束阶段」(S. R. Driver, Hebrew Tenses 3, Oxford, 1892, p.82)。参以下经文的过去完成式:如,赛三十七5;亚七2。
198 但参希伯来文的箴三十一30;传入10(G-K, 54g)。
199 参 E. F. Campbell, BA, XXVIII, 1965, p.27。
200 BA, XXII, 1959, p.84。
201 前引之文,p.88,亦见 BA, XVIII, 1955, pp.2-9。
在这个阶段,若以为埃及是神子民一定不可去的地方,未免不切实际202,因为不久以后,这地使特别画定作他们的避难所,而他们在那里居住,并不因此丧失迦南的继承权。埃布尔兰一路摸索前进(8、9)节,并非每一步都有特别的启示;好像我们一样,所受的带领大半从环境而来(参得一1;太十二14、15)。遇到饥荒的时候,邻近的埃及很可能像是神所预备的避难所,因为该地有尼罗河的潮涨作滋润。
可是此处的记载暗示,埃布尔兰并没有先停下求问神,只是自己主动思想,每一方面都作了计划,只是没有想到神。他怯弱而曲折的盘算,透露出两件事,一是这位属灵伟人的天然性情(参雅五17上),另一则是从信心的高原落入恐惧时,会产生的突然转变。他被自己的诡诈纠缠,即使他不想要,也无法拒绝来路不正的财富(16节),更无法回答法老严厉的斥责。可是这次失败可能还有点用处,在十四22以下,他能给予所多玛王那么美好的答复,或许是基于这次的经验。
不过,这个故事的重要性,是它与神所应许的土地和人民相关。应许才是这几章的真正主题,而埃布尔兰的异象不断受到挑战。此处,当第一次碰到饥荒、恐惧、财富,异象便失落了,整个大计划因此受到了拦阻;必须用大灾才能让撒莱回归原来身分(17节),又必须用驱逐才能让埃布尔兰回到迦南(20节)。
13. 你是我的妹子在名分上也是正确的(二十12),司百色(E. A. Speiser)曾指出203,何利人(Hurrians,在哈兰很有势力)很尊重妻子──妹子的关系:作丈夫的甚至可以合法地认妻子为妹子,以增加他在婚姻中的权威和地位。可是用一半事实来遮掩另一半,显然是谎言,这一次埃布尔兰并没有为自己辩护。
14. 撒莱的极其美貌,是这故事以下部分最大麻烦的主要原因:此时她以六十五岁的年龄似乎显得过分年轻204,在生艾萨克时,她已经九十岁,无疑已呈老态。更令人费解的是,到二十章历史又重演,但那应当是就在艾萨克诞生之前。
解决这整个难题的钥匙是列祖的寿命,他们的岁数几乎是我们的两倍(这似乎是神特别的恩宠(参申三十四7):没有迹象显示这是一般现象)。亚伯拉罕死于一百七十五岁,撒拉死于一百二十七岁;雅各布认为一百三十岁是「又少又不幸」。他们充沛的精力显示,长寿不仅是死日拖长而已,而是整个生长过程的延伸:如,亚伯拉罕在二十二章已经一百一十岁,他的活力至少像七十岁的人一样。因此,撒莱的六十多岁,可能相当于我们的三、四十岁,而她于九十岁生艾萨克,可能等于我们的五、六十岁。在这种年龄她已经不能生育,可是并非已超过可婚娶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二十章不像十二章,并没有提到她的美貌。对亚比米勒而言,因为她的财富,以及可以与她的「兄弟」建立巩固的关系,便可以娶她为妻,从二十一22以下我们似乎可看出,在这一步棋失败之后,亚比米勒进而要求与亚伯拉罕立约。
202 有些解经家甚至将指地域的「下」(10节)与「上」(十三1),都视为道德用语!他们的创造力是否正确应该由以下这类经文评定,如,十九30;王上二十二20,等。
203 Genesis, pp.91ff。
204 即,比埃布尔兰年轻十岁(十七17);参十二4。也可能超过十岁,或许她在十七17的年龄,或二十五20艾萨克的年龄只是概数。
埃布尔兰对异象的终生顺服,在本章有一番新的曲折,他受到试探,要自我争取以与罗得抗衡,又受到平原城市的诱惑。应许之地又一次让他失望(6节),这次对他似乎是永远无可弥补的缺失,按照一般常识,最好放弃这地,去寻找一处更肥沃的美地。亚伯拉罕在此一时刻凭信心挺身而立的事实,可以从1~4节看出端倪,这一段显示,他到伯特利的行程可以算是朝圣之旅(注意第3、4节,这几句话不仅在描述地点而已,其高潮为4下):他乃是重新恢复退步的顺服,不是奢求重新获得异象──他没有朝示剑进发(参十二6、7)。
试验是在他灵命更新后出现(正如十二10;参可一12)。埃布尔兰的处理,是满有眼光、常识与慷慨的榜样: 他提醒的话,我们是兄弟,强调了置身他乡时最重要的一件事(参7下);他的建议不仅大公无私,而且非常实际,当即解决了眼前的难题,又不致在未来制造出问题。这种智慧源自他的信心。凭着信心他早已弃绝了一切事;他有能力再作类似的抉择;凭着信心他已经选择了那眼不能见的;他不需要像罗得一样,靠「举目看……」来作决定。
这两个人的结局足堪为我们的教训。罗得选择了眼见之物,却发现那是腐败的(13节),且毫不安全;他凭私心选择,以后变得愈来愈孤立、愈没有人爱。另一方面,亚伯拉罕却找到了自由。十二1的呼召终于完全实现,神现在向他详述了「地方」与「后裔」的应许(14节),再三重复(注意「你的后裔」在15、16节三次提及),并且以一个表记来具体说明(17)。在相信之后,眼见与行动都跟来了:他盲目的选择(9节),却从神得着「举目……观看」的报偿(14节);而凡他眼所见的景观,他的脚都将走遍(17节)。我们不妨将14节与17节的顺序,和以弗所书三18与四1的顺序作个比较。
18. 幔利的橡树(参十二6的注释)在伯利恒以南约二十哩,这儿成为亚伯拉罕各项活动的中心,后来他在这附近买下了他唯一的产业,即麦比拉洞的坟地。目前,帐棚与坛成为他生活方式的缩影。
此处圣经的记载第一次刻意与外面的历史相配合,可是其重心位置仍然未变,而亚伯拉罕则表现出「在」世界却「不属」世界的风范;他预备好为正当的理由而战,尽到好亲戚(14节)、好同盟(13下、24下)的责任,但也对他的呼召保持儆醒(20下~24节)。本章成为十三章结局的好教训,罗得的所获很快丧失殆尽,但亚伯拉罕有限的资源却大有功效,他的道德勇气更日形坚固。
本章具有上古时代作品的独特风格与记号205,有些字汇和地形的详情,「将我们直带回中铜器时代」206,即,公元前二千年初期。司百色207提出一些理由,认为本段是自其它文件中抄录或摘取而来,若是如此,则它对亚伯拉罕的历史性使成为一独立的见证。
1~12. 所多玛战败与罗得被俘。这次事件和旧约中重复出现的模式相同,即一附庸国背叛他们的主宰,结果引致迅速的刑罚。
1. 这些名字听起来很符合各地方的情形,可是试图更详细辨认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均告失败。暗拉非是闪族名字,曾有人以为与汉摩拉比(Hammurabi)是同义字,但并不能肯定。亚略是何利人的名字;基大老玛与以拦名字的模式相同,提达可以相当确定是土哈利亚(Tudhalia),这名字好几位赫人(Hittite)王都用过;不过目前尚未发现四位同时期用这些名字的王。
2. 在五座背逆的城中,惟有最后一座免于十九章的毁灭。头两个王的名字(也许在稍予扭曲之下)208恰是「罪恶」与「邪恶」的复合字,实在非常恰当。
3. 这个记录保留了一个后来(似乎)209淹没于死海之山谷的名字,和其特性(10上),为它的古老性提供了极有力的证据。
5~7. 此处插出一段枝节,详尽说明对这些背叛边缘部落的处置(参申二10~12、20),强烈暗示:我们所读的是一段摘录,取材自得胜者对此次战役的记录,该次战争除了对付所多玛之外,还有其它事件一并处理。
10. 对于这山谷的描写,参见3节的注释。司百色的译文掌握住希伯来文的气势:「那西订谷是一个接一个的沥青坑。」死海区富含矿物,在罗马时代,这海被称为 Asphaltites(译注:asphalt 为沥青),因为海面常有小块沥青飘浮,特别是在南方。这些东西的量可能相当大。
13~16. 埃布尔兰救出罗得。13节中,希伯来人埃布尔兰的称呼,好像特意向读者引介他,由此又可见本章是一独立文件。希伯来人一词,参见十24的注释。
幔利、以实各和亚乃只在本章才以个人名字出现,不过也很可能这是部落的名称。他们与埃布尔兰「立约」210(AV、RV 作同盟 confederate,RSV 作结盟 allies),即,起誓互相效忠。24节显示他们忠于盟约。
14. 他……的精练壮丁(h@ni^ka{w)一字,在旧约别处从未出现,但从同一时期埃及咒语经文中,可以得到一点亮光,那里是指巴勒斯坦酋长的侍从,正像此处一样211。至于但,参看导论:「a. 经文的线索」第四段。
15、16. 埃布尔兰以如此一小队人便能获胜,有人甚为怀疑,如冯拉德等人,他们似乎忽略了埃布尔兰的同盟(13节),也未考虑到,他们是有计划地(分队)在夜间突击,从自然反应来看,必定会造成巨大的惊恐与混乱,更何况他们攻击的对象可能只是尾随主力军后面,专门护送掳物的部队(参16节)。难道埃布尔兰背后那眼不能见的帮助,竟不如基甸?
17~24. 埃布尔兰、麦基洗德与所多玛王,对埃布尔兰而言,一场更难的战役于此展开,因为这两位来迎接他的王。正是强烈的对比。麦基洗德是王也是祭司,他的名字与称号展示出公义与美善的一面(参来七2),他所提供的,是象征从神而来丰富供应之物,并且宣告一项未详细说明的祝福(重点在赐福者,而非礼物),又收取昂贵的贡物。这一切惟有在信心里才有意义。另一方面,所多玛王所提供的很大方,又像作买卖;其中的缺点也只有信心才能辨视。对这两位立场相反的施惠者,埃布尔兰清楚表明了他的「是」与「否」,对他的呼召拒绝妥协。
这一个高潮显示,本章的国际事件中真正的危机所在。列王的斗争、军队的长征、城市的掳掠,都不过是故事的小节;关键点则在一个人的信心是否能坚守不败。
从现在回顾,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一种武断的说法。这一件事对于移转乾坤的影响,远超过最伟大的军事胜利,或任何邦国的命运。
17. 击败(RSV)比杀戮(AV,RV)更准确;直译应为「打击」。沙微谷(参撒下十八18)显然距耶路撒冷很近,是以下所记会面的场所,而不是打仗之处。
18~19. 撒冷就是耶路撒冷212;这名字意为「和平」,麦基洗德的名字213则意为「公义的王」,参见希伯来书七2。耶路撒冷有君王与祭司合于一身的人物,后来使戴维(第一位坐在麦基洗德宝座上的以色列人)由此得灵感,吟唱将来有一位更伟大的麦基洗德要来(诗一一○4)。
至高的神(~e{l`elyo^n),无论这名字对麦基洗德的祖先与后代是何意义214,对他而言则指那位真神,正如他底下的话所示,这位神多少已有几分自我启示。无论如何,埃布尔兰所献上的十分之一(参来七4~10),以及他将雅伟(上主,22节)之名与麦基洗德的用词──至高的神──相连,已将问题解决了。后面那个头衔,在诗篇中经常使用。
拥有者(RSV,制造者;和合本,主)是从四1的动词而来(「我得了」),若「得」是其最根本的意思,则依照得的方式不同,可以指「生」(四1)、「买」、「学」等,在这里则指「造」215。
205 早一代的批判学者认为这是晚期的文献,现在因更多考古学知识的增加,很少有人再持此看法。
206 W. F. Albright, The Archaeology of Palestine(Pelican, 1949), p.236。
207 Gensis, p.108。
208 参,通常会将一 baal 在名字中转为 -bosheth(「羞耻」);如,撒下二8;代上八33。
209 这一点证据不足。在旧约时代,可能只有地势较低的战场才是淹没的,因为从一些现象看来,死海南方较浅的部分(最可能是这里的地点),大半是在罗马时代以后才形成的。见 NBD 简短的讨论,pp.1003, 1184;更详尽者,见 J. P. Harland, BA, V, 1942, pp.17-32; VI, 1943, pp.41-54; IBD, IV, pp.395-397。反对这样辨认的看法,见 J. Simons, The Geographical and Topographical Texts of the Old Testament(E. J. Brill, 1959), pp.222-229。
210 其它人与人的合约,参二十一22ff,二十六23ff,三十一43ff。
211 参 W. F. Albright,所引过的书,p.36。
212 Albright 作了修订(BASOR, CLXIII, 1961, p.52),将而 s%a{le{m 改为 s%elo{-mo{h(「与他同盟的一王」,但这并不恰当,因为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简称,这是众所皆知的(诗七十六2)。
213 后来一位继承者有类似的名字,亚多尼洗德(Adoni-zedek)(书十1),显示耶路撒冷的王正式敬拜洗德(Zedek),这神祇在巴勒斯坦另一地方为人所知。这些王的名字,可能首要意义为「洗德是我的王,我的主」,等;但是就麦基洗德而言,另一个意思,「公义之王」,才最适切。
214 腓尼基人与迦南人用此名称他们最大的神。
215 见 W. A. Irwin, JBL, LXXX, 1961, pp.133ff。
到目前为止,埃布尔兰受考验的范围,主要是在安全方面(没有家园的人特别挂心的事),他饱尝了焦虑与企盼的压力。如今,压力转向一个新的中心,即儿子的应许,这个希望又拖延了六章,约二十五年之后才实现。即使到那时候,在二十一章,孩子的出生又突然引起另一项危机,而最大的考验则出现于二十二章。
新约认为这是极有价值的一章,原因有二:第一,它宣称埃布尔兰是因信称义(6节),这是罗马书第四章、加拉太书第三章所记保罗福音的中心;第二,它记载了神的约──因最基础的约是这个约,而不是西乃之约;这约是以恩典为本,不是以律法为本(加三17~22)。为了实现这应许,神将带领祂的百姓出埃及(出二24),并差遣祂的儿子到世上来(路一72、73)。
1~6. 亚伯拉罕的信心得澄清。大部分注释家不认为这事以后(1节)是指十四章(因为其来源不同)。可是那章的事件明明是在十三章之后发生,而埃布尔兰在十四20下~24节美好的拒绝,使本节的应许格外显得适切。神插手鼓舞祂饱受压力的仆人,这在圣经与基督徒的经历中,都不是罕见的事(参三十二1;耶四十五;约九35;徒二十三11)。
希伯来文语句的连贯,以及埃布尔兰在2节上的回答(AV、RV 的译文轧然不协调),显示 RSV 对应许的翻译是正确的:我是你的盾牌216;你的赏赐将是大的。由此可见,对神本身要相信,对应许则要期待。值得注意的是,异象的赐下,主要不是为了造成视觉的深刻印象,而是为了要传达神的话。
2、3. 第2节的希伯来文含意不明217,但第3节解释了其要点,而众所周知,在何利人218当中,若有人没有儿子,可以认领一位继承人,以保证他的葬礼能妥善办理,而一位负债的人也可能认领债权人,以保证借款无碍。此段具体的名字与地名,加倍显示埃布尔兰的困境,即使以利以谢就是二十四章的好仆人,他仍然不是儿子,不是那继承应许的「后裔」。此处我们必须看明,在埃布尔兰的回答中,他的信心(而非不信)闪闪发光,虽然其内涵尚未完全成形。若是较平庸的人,对于第1节的安慰应该感到满意了;但埃布尔兰倒被刺痛而提出抗议,因为他定意要那起初的异象和呼召,其中的应许包括了后裔(十二1以下)。因此第1节(RSV)应视为一种考验,而他勇敢的回应,开启了通往第4、5节明确的承诺之路,并且产生了第6节充满内涵的信心。
4. 旧约称法定继承人为「儿子」(如,得四17),因此你自己肚腹所出的(AV、RV)这句强调的话,平息了埃布尔兰合理的怀疑。另外一个问题,即,这个儿子是否透过撒莱而生,则是他下一回合信心的挑战,十六、十七两章记载了那一段深刻的自省。
5. 此处透露这异象出现于夜晚;9~11节的行动,可能第二天才实现。
神的记号为漫布星斗的夜空,它并不证明什么,其意义不在此。不过它确实有「看得见之话语」的功能,成为应许的焦点,彷佛圣礼的功用;因为经验是令人难以忘怀的。众星并不是与十三16的「尘沙」作对比(有些人将二者分别比作埃布尔兰灵性的子孙与肉体的后裔),二者乃是同一件事的比喻;参二十二17的平行句。新约启示出,这应许已经应验,即在基督来临之前与之后,世上已有千万信徒(如,罗四11、12,九7、8)。
6. 这句伟大的宣告,保罗引用了两次(罗四3;加三6),雅各布引用一次(二23),肯定称义是由信而来(雅各布补充说,信心必须显为真实,雅二18)。这则故事及罗马书第四章的论证,表明信心不是最大的美德,而是预备自己以接受神的应许。请注意,埃布尔兰的信既是相信一个对象(信耶和华),也是相信一件事(其内容为4、5节特定的耶和华的话)。
7~21. 应许的澄清与立约。此处强调应许的另外一点:承受地土。埃布尔兰问:「我怎能知道……?」(8节)这话透露出他的压力,因为他的信绝不是件易事:其精神为「主,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这句话不像路加福音一18,撒迦利亚的反驳,因为神没有责备他,只是向他提出保证。对于这类需要,神通常会以「记号」与「印证」(参罗四3、11上)来证实祂的话。在此祂以正式的立约来作完备的回答(18节),其步骤有二。首先是在本章,以极其生动的作法为开幕式。第二阶段,记于十七章,是赐下立约的记号──割礼。另外(正如希伯来书六13、17所指出的),最后还在二十二16以下,以起誓来加强。
9、10. 立约的仪式与杰里迈亚书三十四18很像。按其最完整的作法,立约的双方可能都要经过劈开的动物,表明若是背约,就会招致和这些动物同样的命运。不过,此处埃布尔兰的角色只是预备对象,不让其受搅扰(11节):参看17节的注释。
11、12. 整个布景十分阴暗,一方面无疑是要强调,这个约在面临反对时仍要持续下去(11节),它也会经过极大的审判(参13、14节);但黑暗、烟与火(12、17节),就像在西乃山,主要是表明「上主的可畏」,即罪人对圣洁的感受;参以赛亚书六3~5。甚至连新约都是在黑暗与地震中揭幕(太二十七45、51)。
13~16. 这段对奴役的预言,有两大意义,一是显明,这件事是蓄意的训练,其结果早有安排(请注意其中一些值得纪念的话:后来……带着许多财物(14节);(参来十二11);一是彰显了神对迦南居民的忍耐。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16节),这句话对于乔舒亚的入侵提供不少亮光(由此类推,其它旧约战争亦出于同理),表明那是公理的执行,而不是侵略。在恰当入侵的时刻之前,神的子民必须等候,即使要吃几百年的苦。这是旧约中几段扭转乾坤的话语之一。
四百年(13节)是个概数,与四代(16节)并没有冲突,因为代(do^r)可以意为「一生的年日」219。在列祖时代,一百年是一生的保守估计。出埃及记十二40指这段时期为四百三十年。
17. 烟与火(见11、12注释),很像出埃及记的「云柱火柱」,显然是神临格的兆头,表明神的显现。祂以象征的动作,独自完成立约:所强调的是祂的主动及祂的赏赐,如18节所示,这与交易式立约(如三十一44),成为极大的对比。整本圣经不断强调这一点,特别请参见希伯来书九15以下,该处「约」与「遗命」被视为意义相同220。
18~21. 惟有戴维作王时,国界达到了18节的疆土,不过那也只是隶属于他的帝国而已,并未成为以色列人的家园。此表中的民族,基尼人和基尼洗人很早就归化进入以色列家之中,耶布斯人及其要塞耶路撒冷,均被戴维征服;由此可见,这块地当时为极不同的各族居住,这一事实从同一时代的其它数据可得着证实。其余细节,参见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此应许的实现,见历代志下八7、8。
216 或「施恩者」也有可能:参 M. Dahood, Bid, XLV, 1964, p.282;以及 M. Kessler, VT, XIV, 1964, pp.494-497。
217 M. F. Unger, JBL, LXXII, 1953, pp.49f 建议,此处遗漏了ben(「……之子」),因此重新架构为「我家之子便是马色克(Meseq)之子」。他将「大马色」与「以利以谢」作为解释用,指出地名(马色克,大马色克 Dammeseq〔即大色〕的简称);参撒冷为耶路撒冷的简称(十四18)及相关之人。然而,O. Eissfeldt,在 JSS, V, 1960, p.48,辩称 m-s%-q 意即杯子,而以利以谢则是「我家高脚杯的拥有者(即,精髓与生命)」。换言之,他是继承人。但是这一奇怪的表达法证据不足。
218 参十二13的注释。
219 参 W. F. Albright, The Biblica Period from Abraham to Ezra, p.9;以及 BASOR, CLXIII, 1961, pp.50f。
220 进一步的探讨见:John Murray, The Covenant of Grace(Tyndale Press, 1954);J. A. Thompson, The Ancient Near Easter Treaties and the Old Testament(Tyndale Press, 1964)。
本章对应许之子的降生,标明出另一阶段,一切人为方法尽被除去,只能等候神迹。在前两章到达的高峰之后,埃布尔兰居然向家里的压力屈服,受他妻子的计划和责备摆布,又很快对一切后果洗手表明无辜,这实在是极大的讽刺。同时,那「永无改变的影儿」的上主,仍然眷顾被人所弃绝的人物和方式,并且「按自己的旨意」行事。
1~3. 当时的风俗容许以这方法得着孩子221(虽然这个故事以及三十章,证明了这样作并不明智);在雅各布的家中,由此法得来的儿子,也是正式的一员,成了支派之首,我们必须谨记这事实。埃布尔兰可以辩论说,十五4的应许亦可由此法应验,而他们在迦南地已住了十年(3节)的事实,必定也对他造成压力,迫使他采取行动。
尽管如此,他还是从信心的地步退后了,受理智与撒莱的话(2节)影响,而不是寻求上主的引导(参太十六22以下)。新约将夏甲的儿子比为「按着血气生的」,意指宗教上自我努力的产品(加四22以下),永远无法与按着灵生的相提并论(加四29)。
2. 得孩子原文意为「得建造」(参箴二十四3)。
4~6. 这三个人物各自展现了虚伪的一面,这些都是罪的一部分,即,骄傲(4节)、怪罪(5节),及虚假的中立(6节);但撒莱的面具很快就掉了下来(6节下),呈现出公道话背后的憎恨。
221 另一同样事例,见 E. A. Speiser, AASOR, X, 1930, pp.31ff,及他的注释书 p.130。这个作法远至吾珥与加帕多迦(Cappadocia)都得证实。后者见 J. Lewy, HUCA, XXVII, 1956, pp.6ff。
7~9. 夏甲朝向她的出生地埃及进发(书珥的旷野在埃及东北边界),在到达加低斯附近(14节)之前,她恐怕已经走了好些天。可是如今她的命运与埃布尔兰相联,而神的美意要她持定这点(9、15节)。
10~12. 同样,祂对她苦情(11节)的安慰是要她坚强,而不是安抚她;神要她往前看,不必回顾过去的创伤。以实玛利(「神听见」;见十七19的注释)之名,将永远纪念这次与神相遇的经历与神的晓谕。她不像埃布尔兰,存着进一步探询的信心,或许对她而言,这应许已经满足了她的一切企求,虽然其中没有提到对世界的祝福或是应许之地。以实玛利能够繁衍后裔,不受任何人使唤,已经令她满意。从某一方面而言,埃布尔兰的这个儿子将成为他父亲的一个影子,一首拙劣的模仿诗:由他所出的十二个族长将在当代名噪一时(十七20,二十五13),但在救恩历史中却籍籍无名;他浮躁的一生没有走上朝圣之旅,却以本身的存在为其目的;他自成一格,不听命于人,却不能成为万国之光。
12节的最后一句,显示出这类神谕所有的一语双关特色(参三15小注),因为它可以指实际的地点,也可以指互相结仇之意(直译,「面相对」),而这两个意思对以色列的表兄弟都成了事实:今日的阿拉伯人声称,他们就是这些人的后裔。这里的话在二十五18得回响。
13~14. 此处显明,主的使者就是主自己222(参十八1以下;出三2、4;士六12、14等),夏甲的话反映出她对这事实的惊恐。这是一位被人看见的神,不只是看顾人的神;这两节的主旨为此,是根据字根ra{~a^「看」的文字游戏。夏甲的话直译应为:「你是一位看得见的神」(God of sight,ro~i^,「外貌」;如「可见的神(visible God)」;参撒上十六12,戴维的「面目」),下一句为「我在这里难道看到(seen after,或,看见其背)223了那位看我的?」(ro~i^',即「那看见我的」;参伯七8)。
RSV 所译「我真的看见神,而见祂之后还能存活吗?」是将「看」(seen)之后的希伯来文每个字都作了改变,或插了字,虽然它所表达的情绪与我们所接受的经文相当类似。这是雅各布在毘努伊勒的反应(三十二30);圣洁的事实那时就已为人所了解。
庇耳拉海莱\cs8(Beer-lahai-roi)字面的意思是「永活者──我的看顾者──的井」。因此,这个名字所纪念的,是此次经验中永远真实的一面,而不是其中短暂的成分。
15~16. 结语强调了埃布尔兰对以实玛利的责任;夏甲的转回显明了这一点。下一章更进一步承认这份责任。
222 见导论:「a. 神」第五段。
223 参「你就得见我的背」(出三十三23);这一词几乎完全相同。也许此处可自由译为:「难道我瞥见了……?」
十五章与十七章为立约的两个阶段,不仅其间的延迟考验了埃布尔兰的信心,也表明这一事件有两个层面。前面一章制定了恩典及凭信心回答的基本模式;埃布尔兰没有被要求做任何事,只需要相信,并且「知道保证为何」。现在,这事的含意更深、更广地浮现出来:深,因为信心必须以全然摆上来表明(1节);广,因为整个家族都要受印记,一个也不遗漏,且传于世世代代(10节以下)。因此,这两章合起来表彰出:个人与集体的参与;内在的信心与外在的印证(参罗四9、11);外加的义以及赤诚的奉献(十五6,十七1)。
1~3. 序曲。这段开场白不是一种交易:这些条件是让神可以付出祂所想给的,而不是让祂有所得着(其实第\cs162节原文的起头为:「使我可以给(或赐下)……」),因为祂不要生疏或不真心224的关系。
双方都用了一个特殊的名字(1、5节),作为此一事件的标记,正如后来荆棘火焰的经历中,雅伟之名的启示成了该次事件的纪念(出三14,六3)。全能的神是 EI Shaddai('e&l s%ad-day)的翻译,由七十士译本而来。这名字传统的解析为:「神('e{l)是那位(s%a-)充足的(day)」;最近 Shaddai 又有人认为意指「大山」225(参旧约所常用来称神为「盘石」的字);但是尚未得到一致的同意。较理想的研究方式,是研读它的用法,而这一点证实了我们所熟悉的含意,即强调能力,特别是与人的脆弱相对(这是乔布记最喜欢用的神的名字)。在创世记中,它总是出现于神的仆人在受到极大压力、需要再度得到保证之时226。
埃布尔兰在神面前俯伏(3节;参17节),承认了这约中的主仆关系,不像亚当一般自夸,这个姿态使双方的关系建立在正确的根基上,由此方能成长,至终到达友谊的成熟阶段(雅二23)。
4~8. 应许(「至于我……」)RV 保持了原文的结构:至于我……(~@ni^ 4节),而至于你……(w#~atta^,9节)。在物质方面,地土的应许并未改变,可是增加了多国与君王,创世记将逐渐说明这些国族的出现,包括米甸人(二十五2),以实玛利人(二十五12),以东诸王,以色列诸王(三十六31)。而新约更远超过这些,看见「多国」中有众多基督徒(罗四16、17)。亚伯拉罕之名,是将原来名字,Ab(父)与 ra{m(高)两个成分,再加上第三字 hamo^n(许多)的一部分。
从属灵的角度而言,这个约的本质,是非常个人性的,像婚姻中的「我愿意」一般;因此,我必作他们的神(8节下;参7节下)的应承,远较各样恩惠更有分量。这才是那约。
9~14. 约的条款(「至于你……」)。此条款的特征是缺乏细节,以致令人惊异。所有要求的只是要委身。割礼是神的标帜;其道德意义可以不用写(直到西乃颁布律法时),因为立誓乃是向主所发,生活方式则是次要的。
割礼的习俗本身在近东相当普遍;西边的非利士人因不守这习俗,被视为野蛮。这里新的特色是其新意义,不是作为迈入成人的记号(如现代阿拉伯人),而是作为约的记号;年纪很小就施行(12节)。它意指对神的子民(14节下)及神(耶四4)的委身;后来也象征弃绝外邦的风俗(书五9)以及自我的私心(申十16;参西二11、12)。请注意,这约也向外邦人开放(12下、13节),但他们必须全然属于这团体(参出十二45)。
15~22. 撒拉因新角色而易名。表面上看来,撒拉与撒莱不过是同一个字「公主」的新旧两种形式而已;但是重新命名乃是一个里程碑,使她能按她特有的权利承受应许(16、19节)。
17、18. 亚伯拉罕的笑,从神的回答与罗马书四19以下看来,是一种直觉不能相信的反应;那是他真正的感受,从他婉转建议神采取比较合理的途径可以看出(18节);但是他能接受修正。对这种信心真诚的挣扎,神从来不严厉对待(参看十五8的注释\cf0)──因着信心与为以实玛利关爱的代祷,亚伯拉罕的怀疑被大大冲淡了。
19~21. 艾萨克之名,就像以实玛利、雅各布、犹大、约瑟等,是当时一种普遍的命名模式,大多数表达了一个祷告,如「愿神听见」(以实玛利)、「愿祂保佑」(雅各布)等。若艾萨克的寓意是「愿祂(向他)微笑」,对那些分享这秘密的人而言,这名字便意谓着他们的喜笑、神的应许、他出生的独特神迹,以及那不容置疑的约。亦参看二十一6的注释。
20. 在这几章中,神绝对的选择权处处可见(参罗九9以下);但除了留给以色列的祝福之外,祂还有其它的福份,而且除了循着历史承受这约的人之外,还有其它人终能同样承受(参罗九24以下)。以实玛利将得的尊荣,与他的能力相称(见十六10以下的注释)。附带一提,20节的动词时态,对于祈祷、回答或成就,有一些启发。
22. 结束谈话的人是神,正如打开话题的也是祂一般;在十八16以下那段代祷的经文中,这项事实会显得特别突出,异常重要。
23~27. 亚伯拉罕与他全家受割礼。26、27节带出了本段的重点,即进入这同一个约之内的人,其年龄、地位、属灵经历等,差距甚大。对于亚伯拉罕,这是一件旧事的最后印记(罗四9~12);对于其它人,这是突然引进的事(正当那日,26节),使他们与神和人彼此联结,其意义他们现在才要开始了解,并且要活出来。就像五旬节为教会的诞生之日一样,这一天也是旧约教会的生日。
224 完全的意思(RSV,无瑕疵),见六9的注释。
225 W. F. Albright, JBL, LIV, 1935, pp.180-193,及 FSAC 2, p.244;但 Speiser, p.124,指出此相等说法有弱点。 E. C. B. MacLaurin,在 AN III, 1961~2, pp.99-118,主张这是源自一字根 dd,加上使役字s% ,结果产生的意思为:「那位唤起爱的」或「那位大权在握的」。
226 见创十七1;二十八3;三十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四十九25。更详尽者,参 J. A. Motyer, The Revelation of the Divine Name pp.29-31。
本章午时的会面,与下一章在所多玛的夜访,明显是要作光与暗的对比。前者既安静、亲密,又充满应许,且以亚伯拉罕的代求作巅峰,在这次祈祷中,他的信心与爱心展示出新而宽阔的关怀境界。第二幕则全是混乱与毁灭,道德面与物质面皆然,结局为没有爱的卑劣行为,比城市的毁灭更加丑恶。
1至15节中,对于十七15以下的应许并未增添什么。新的事乃是其背景,以及对撒拉信心的挑战──因为她必须置身于信心的行列。由12至15节可看出这个挑战的必要;希伯来书十一11则说明其成功的程度。
1、2上. 基督教注释家过去常想指认此处的三个人为三位一体的神;但本段清楚将上主与祂的两位同伴区分出来(见22节,及十九1)。参十六13、14的注释。
2下~8. 对于偶而来访者极度的礼遇──不论时间上多不方便(当时正是午休时刻,1下),仍热烈欢迎,肯定他们的驾临是极大的荣幸(3节),甚至是天意227(5下,AV),把丰富的款待谦称为一点饼(5节以下),这正是游牧民族的好客特色;有时主人甚至会坚持站在一旁(8下),直到客人用餐完毕228。读者可以看出,这份敬意之适切,远超乎人的想象;新约后来说明,这里的作法不只是偶而为之的举动(参来十三2;太二十五35)。
9~15. 撒拉在听:RSV 正确地保持了分词形式(listening),生动地刻划出当时的情景。她的嘲笑显明,或是亚伯拉罕尚未告诉她神的应许(十七16、19),或是他无法让她相信。神对亚伯拉罕的笑十分温和(十七17、19),但却责备撒拉,此举指出她乃是坚持不信,并非吃惊的反应而已。她纯粹从生理来评估(12下),让人觉得她对约与应许的关心很肤浅。不过,这句话却引出圣经中最伟大的金言(14节),后来在探讨神的无所不能的一段对白中(耶三十二17以下,27以下),这金言成了开场白;撒迦利亚书八6(希伯来文)也再度提起。
227 虽然这也适合,但 AV 所译 'for therefore are ye come' 并不太可能,因为同一希伯来句子在十九8出现,其意义可确定只是「因为」( 'for' 或 'Since' )。
228 见,如,W. Thesiger, Arabian Sands(Longmans, 1959),各处;The Marsh Arabs (Longmans, 1964), p.8。
这段故事的进展中,有两个主题恰与亚伯拉罕和应许成对照──一为罗得,那没有客旅精神的义人,另一则为所多玛,这城是世界的应许、无安全感(十四章)及腐败的实例;现在这两个主题已经进入尾声。作者以神来之笔写道,亚伯拉罕──他的寿命将远超这些自私自利者──站在他代祷的地方(27节),默默地见证这个大毁灭,就是他曾努力想挽回的悲剧。本段也是审判的两方面最佳的研究素材:一是突然的毁灭,如这些城市消失于硫磺与火之中;另一则是逐渐的崩溃,如罗得和他的家庭,至终落到分崩离析的地步,甚至在救他们的人手中,还不免分散。
1. 两个天使显然与上主本身有别:见13节,及十八1的注释。而罗得能坐在……城门口(参三十四20),表示他在所多玛有地位,虽然他不喜欢他们的作法(彼后二7、8)。他对众人没有影响力,但是约瑟与但以理却极有权势,可作为一种平衡;他们的高位乃是职业,这就是他们与罗得不同的所在。
2、3. 罗得在3节上的警戒之心,显示他很了解所多玛;当晚的事件是个实例。无酵饼很快便可作好,表示这不像十八章(参出十二39)是顿悠闲的筵席;这里已经透露出匆促的意味,以下则愈来愈紧凑,直到最高潮。
4、5. 在如此早的阶段,圣经就已将男与男交合列为罪大恶极。律法后来将它判定为当处死的罪,与乱伦和与兽淫合并列(利十八22,二十13),新约对它也同表震惊(罗一26、27;林前六9;提前一10)。
有人企图重新解释这故事,详见「增注:所多玛的罪」。
6~8. 一项美德会因运用过度,而成了一顶罪,这里便是明显的例子。罗得敢挺身出去向众说话,证明了他的热诚,士师记十九24类似的提议,显出了同样的价值观。由此可见,任何一个时代,人的传统都可能是大有缺失的指南。
9~11. 罗得虽尽力而为,却几乎将他的女儿推入火坑,又惹恼了同城的人,最后还需要他原想保护的人伸出援手。天使的来访粉碎了那不安的和平,他已在其中生活得太久了。昏迷是个很少见的字,或许指一种因强光而目眩的状况229,好像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一般。同一个字在列王纪下六18又出现,也是在有天使的情况下。
12~14. 在神的眼中,家的合一性(参七1,九1,十七9,十八19)以及家中成员有自由抗拒,在此都生动地呈现出来。罗得无法说服他未来的女婿230,无疑反映出他自己的个性,但也同样反映出他们的性格。所多玛的众听不进任何呼吁(9节);罗得最亲近的同伴没有一个肯接受警告。这就是那城的气氛,即使深夜最紧急的造访,没有人会留意。其中的声音(13节,RSV)见十八20的注释。
15~23. 这最后一分钟的挣扎,极有力地表明了「现今这邪恶世代」强大的控制力,甚至对那些爱它却又良心不安的人,它的威力亦不稍减。「要回想罗得的妻子」(路十七32),这一警语让我们知道,我们自己也有可能像罗得一样,迟疑不前、推托闪避,在被拖到安全地方之时,还以甜言蜜语获得对方最后的让步。连硫磺也无法使他成为客旅:若日子要过下去,他必须再有他小小的所多玛才成(20下)。
与此相对的,是神恒忍的怜悯,祂甚至把走入歧途者也护送到安全地带(注意22节;参彼后二7~9;林前三15)。亦参29节所陈明的另外因素。
24~26. 造成此次毁灭的自然成分(参十四3、10的注释),在这一带产量很丰富,如石油、沥青、盐和硫磺;但是其特性为审判,不是无缘由的天灾。因着爆炸而生的熔化性物质淋到身上,罗得的妻子被覆灭,这在物质方面并没有什么特殊,但是从审判的角度而言,它使成为一幅图画,说明了走回旧路者的命运(参,来十38、39;路十七31~33)。
27~29. 亚伯拉罕清早起身,来到可瞭望之处,但见满目疮痍,景象震惊恐怖。这一幕不仅在故事集中于一个家庭之后,再拉回全景作结束,也显示这个审判的背景,是神的恒久忍耐与人的代求。而最后简洁的结语,神记念亚伯拉罕,……就打发罗得……出来(29节),也肯定指出,罗得的得救是出于同样的背景。
229 参 Speiser,前所引之处;也参 JCS, VI, 1952, pp.81ff。
230 RSV 在14节将此分词译为「将要婚娶者」显然是对的。
有一本相当有影响力的书,同性恋与西方基督教传统(Homosexuality and the Western Christian Tradition,Longmans,1955),作者拜利(D. Sherwin Bailey)否认创世记十九5与士师记十九22的动词「认识」(know),有性交的含意。他否定的依据为:(a)统计数字(在旧约中「认识」一字只有十五次指性交,相对而言,其原意「认识」则有九百次之多);(b)心理学(他观察,性交要成为一种个别的认识,「惟赖性别的不同,以及其互补功能,不是只靠所谓的身体性经验」)231;(c)推测(既然罗得与士师记十九章的屋主都是 ge{ri^m,寄居者,「罗得……竟接纳……两位『陌生人』……而他们的背景似乎尚待查证……这种作法岂非已经超过一位 ge{r 的权利?」)232。
依照这个看法,罗得的抗议,乃是反对那些人不够好客,还要查证背景。所多玛普遍的邪恶(结十六49形容为「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233透过这次「无法无天的骚动……以及……不善待客旅的粗野」234,已经足够向天使证明了。
对这个看法,我们可以如此回答:(a)统计数字不能取代上下文的证据(否则一个字的稀有意义永远不可能成立),而在这两段经文中,对于「认识」客旅的要求,是以一项提议来回复,其中同一个字「认识」,用法为指性交(创十九8;士十九25)。甚至撇开这用辞的相连不谈,单就内容而言,若是居民只要求查证资历,罗得却提供女儿,未免上下太不连贯。(b)心理学可以解释「认识」怎么会得到这一次要的意义,但是在事实上,这个字的用法很有弹性。没有人会解释说,士师记十九25,基比亚人是从增进个人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他们的受害者;但是该处所用的字正是「认识」。(c)推测在此颇有特别请愿的意味,因为它以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骚动……不善待客旅」),取代一个严重的理由,来说明天使的决定。此外,犹太书7节亦足以驳斥此说,只是拜利博士不肯接受,指称这宣告属于后期的解释。
对这一点需作如此详尽的说明,因为拜利博士所制造的怀疑已遍及各处,但他所举出的理由却鲜为人知。我们可以说,这些理由没有一个经得起仔细的分析。
231 前所引之处,p.3。
232 同上,p.4。
233 但请注意下一节的高潮:「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
234 同上,p.5。
亚伯拉罕在灵性上一阵努力之后,又落入缺乏信心的诡诈行为,就像他从前的低潮一样(参见十二10以下,及十六章的注释),这经历大有警戒性。但是此段插曲主要是令人非常紧张:就在艾萨克诞生的故事之前,这个应许即将被破坏,为着个人的安全而遭出卖。若这应许还会实现,人实在没有什么功劳可言。不仅在身体上,甚至在道德上,都惟靠神的恩典才能成就。
批判学者认为,这故事复制了十二10以下的事件,最主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会重蹈这类的覆辙。但是,理论要一致不难,而在怕死的心态下,就不一定了;无论如何,由13节可以看出,亚伯拉罕是以这份谨慎作他的策略。参看导论:「b. 五经的经文批判」中的第3点,及二十六1~11的注释。
1. 南地一词是尼革(RSV);见十二9的注释。本节前半告诉我们,亚伯拉罕大致的迁移范围;后半继续指出以下故事的发生地点,在稍微偏北,朝向迦萨。
2. 亚比米勒(「王(神)是我的父」)可能是一种皇族头衔;后面二十六章还有一位亚比米勒;诗篇三十四篇的标题,也以此名称亚吉王。他在撒拉这个年龄娶她,见十二14的注释。
3~6. 这里的道德用词有义、心正、犯罪等,显然是狭义的,这一点正可说明,某些诗篇中作者何以可大声疾呼自己无辜。
7. 在异教中,一位先知\cs8的圣洁不仅是道德问题,更带有魔力(参民二十二6);由此读者比亚比米勒看得更清楚,亚伯拉罕说谎的堕落,与他的头衔多么不相称;这里可耻的被迫代祷,不妨与为所多玛荣耀的代求作个比较。读者也可注意到,神如何援助祂的仆人,在挽回罗得之后不久,又来将亚伯拉罕从他的愚蠢中挽回。
8~13. 亚比米勒在9、10节中所问的三个问题,显明亚伯拉罕只是问自己:「这样作对我会怎么样?」却毫不去想:「这对他们会怎么样?」「他们应当承受这些吗?」以及「事实是如何?」(10节,你见了什么……)。9节下的末尾,可以简单译为:「……该作而没有作的事」235:他冒犯了宽厚待人的最基本定律。
亚伯拉罕的回答,承认出一种错误抉择的模式,实际上基于堕落本性,每个人都难免在事实(11节)、价值(12节的诡辩)和动机(13节的胆怯)方面,落入这种状况。这次的认错有污点,因企图推诿责任,好像亚当一样,13节直译为「……当诸神使我飘流时……」236。这是异教徒的话语和歪曲的态度,是一个属世界的人对同类人说的话。
妹子……妻子的关系,参看十二13的注释。无论走到什么地方(13节)一语和亚伯拉罕早期堕落的的关系,见本章开头的说明。
14~18. 亚比米勒丰厚的馈赠,显示他对亚伯拉罕具有的能力十分尊重,他还需要他的代祷(见17、18节);这也是定夺难解的16节之含意的根据。因此 AV 轻视的口吻是错的 ;应该采取 RV 的读法:这是……遮盖眼目的……,即,「这可以除去一切批评」(RSV 作,这是你的辩护……)。最后一个动词通常的意思是责备(AV),但也可意指「辩证」,如乔布记十三15,甚至「赞许」(创二十四14),因此 RV、RSV 译为算为正了(righted)。透过补偿,亚比米勒承认了他的错(虽然你哥哥一词重申了他的无辜),而亚伯拉罕的接受,表明他知道这件事已经解决了。
235 参三十四7。
236 这动词出现时从来不是好的意思。参,如,赛三12;耶二十三13、32。
十二章开始的悬案,至此终告结束,而其最后的插曲,更是一个高潮。本段理所当然的语气,以及强调神先前的话……所说的……所说的(1、2),表明在祂掌握中事情会静悄悄地、准确地发生。
6. RSV 译 :神为我造成欢笑;因此这名字虽可意含指责(十八15),现在却只表明喜悦之情(参何一4,二22,耶斯列之名,RV、RSV 小字)。
在这整个事件中,撒拉并不在作白日梦:她有信心(来十一11),但她的志趣是家庭和肉身的满足──这无疑也是神的安排,因为艾萨克也有一般小孩的需要;何况不仅他的前途令人喜悦,他本身必定也很可爱。
此处的不和,乍看之下似乎很微小(11节),却是基于一个根本的裂痕,随时间的过去必然会显露出来;新约解释,这乃表示属血气与属灵的原不能相和(诗八十三5、6;加四29与上下文)。撒拉尚不明白她所说的有多真实;不过结局显示,神对此次赶逐的态度,与她何等不同──在讨论神全权的旨意时,必须将此事实牢记在心。最后(20、21节),这对母子自然的倾向逐渐浮现,更可见分离才是上策。
这故事是十六章的完结篇,当时各人都凭冲动行事,而神召回他们,要他们再在一起生活达十四年或更久(参十七25)。现在,两个孩子都已出生,且都受了割礼,神的时候已经满足;参十五16所记,另一次缓慢的时候满足。
9. RSV 的玩耍(暗示撒拉乃是过分嫉妒)译得不准确;这里应译为嘲弄(AV、RV)。这是以艾萨克之名的动词「笑」的加强语气形成,在此应有恶意,这从本处的上下文及加拉太书四29(「逼迫」)可以看出。RSV 本身将此字译为「笑话」(十九14)及「戏弄」(三十九14、17)。
10. 把这使女……赶出去,加拉太书四30引用此句话,视为被圣灵感动的命令。撒拉在盛怒之下,眼睛终于打开,看见这冲突的真相及其真正意义。
12. 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一语,让人对神的选择不容置疑,也将拣选的事实表明出来,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7~9所阐释的;而对于亚伯拉罕,亦显明了艾萨克是无可取代的。在这块砧板上,下一章的锤击已不可避免,而希伯来书十一18、19显示,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是经由这方法得着成全的。
14、15. 清早的出发,参二十二3;似乎可以推论,这是他坚定面对考验的习惯。水的供应,对沙漠地而言,似乎少得可怜,但只能尽他们所能拿的,因为他们必须背着水袋。现代注释学者常将此故事与十七25的年代分开,而坚持以实玛利也被背着(根据15节撇字的强度,以及重新安排14节下字的顺序,因那里的句子结构很不顺)237。可是即使不论十七25,从这故事也可看出以实玛利已经大得抱不动了(因为艾萨克断奶的时候,应该将近三岁),而撇字也恰足以形容一个人筋疲力竭的动作,因她当时一方面要扛着东西,一方面又要拉着孩子,朝树荫走去。
16~21. 夏甲发出了绝望的哭喊(RSV 为避麻烦,根据七十士译本,将她清理出此景之外;参 RSV 小字):事实上,童子的声音引来了帮助,而非她的声音;他的名字在希伯来文的拼法,几乎就是神听见(参十六11)。这件事生动地描绘出人的苦难与神的恩典:在人方面,供应殆尽,缺乏荫庇,最终绝望;在神方面,井水丰富(一旦彰显出来),有生命与昌盛的应许,又有神的同在(20节)。
237 但 Speiser 明白,这一点将引起新的困难。
此事发生于离基拉耳约二十五哩之处(参二十1的注释),那地方很容易因牧区产生争执。这事件反映出亚伯拉罕所接受的生活,包含多少不安定与试炼;但别是巴成为他和艾萨克的主要根据地,这城位于应许之地的南方尖端。而雅各布所熟悉的土地,则在此地的北方与中部。
此处与二十章成对比,亚伯拉罕发现,神正如祂所应许的,是他的盾牌(22节),并且他也证实了坦诚(25节)与明确(30节)的可贵。
22. 因为亚比米勒和非各在二十六1、26再度出现,与艾萨克的交涉又大致雷同,常有人认为,这两则故事只是同一事件。但参看25节的注释,及二十六26的注释。
神与你同在:这个事实后来在艾萨克(二十六28)、雅各布(三十27)、约瑟(三十九3)身上,都被人注意到。。
23. 在二十章的事件之后,亚比米勒有些权利(但见\cs1625节)提到他的厚待或忠诚(RSV)。这一词(h]esed{[)也是立约用词的一部分,而这整节的话非常像塞缪尔记上二十14、15,乔纳单向戴维所说的话。
25. 希伯来文动词显示,亚伯拉罕必须多次提出抗议;或许,亚比米勒十分擅长顾左右而言他的技巧。此处使我们对于不断争水井的状况略有认识,因此二十六章又为这事和艾萨克重启争端,也是不难想象的。
27~30. 既然立约常以流血来印证(参十五9以下的注释),27节的牲畜可能是为此目的而给,而七只母羊羔则是善意的馈赠。亚比米勒按照亚伯拉罕的条件接受(30节),便是同意他的声明。
31. 别是巴意为「七之井」(参30节,及二十六33的注释),我们不应当忽略,「起誓」的字根与此类似,不过本句的开头所以是指向30节,而因为一字可能应译为「当」238。
32. 非利士人在十二世纪初以武力闯入巴勒斯坦;亚比米勒所领导的那一,大概是最早期的开拓者,也许当时是在作生意239。
33. 树与神的名字 ~e{l `o^la{m,永生神,都曾被人认为可证明亚伯拉罕是以当地的方式,敬拜当地的神明。但是这树除了纪念性之外,没有任何暗示说还有其它用途;至于神的名字,司百色指出,它可能是「对一位神明的合理称呼,因他们求告这位神,是要证实一个正式的约定……盼望它永远立定240。」这名字是神一连串名字中的一个,如 El Elyon(十四18),El Roi(十六13),El Shaddai(十七1),El-elohe-Israel(三十三20),El-Beth-el(三十五7),每一个都是神的自我启示。参见导论:「a. 神」。
238 见 W. J. Martin, NBD, 'Beersheba' 一文。
239 见 NBD 'Philistine' 一文;亦见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p.53。
240 Genesis, p.159.
父子两人在这紧要关头,都清楚表明了各自的特性。这个折磨人心的要求,只唤起了亚伯拉罕的爱与信心,在他身上诚然可见「神的愚拙」乃是测不透的智慧241。因此,在他儿子的顺服之下,他得着能力可反映神那更伟大的爱,而他的信心则令他能初瞥复活:见5节的注释。这个考验不仅没有击败他,反而使他与神同行的一生,来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艾萨克也略略展现他的特性──不是藉他所作的,而是透过他的受苦。这似乎便是他的角色,虽然他可能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认识。其它的人会以有所成就出名,但是他却以在一次事件中作默默的牺牲者,彰显出神对那蒙拣选的「后裔」所定的模式:成为牺牲的仆人。
1. AV 的试探最好改为证实或试验(参 RV、RSV)。亚伯拉罕的信心,要在天平中与常识、人的爱、一生的雄心作一番较量;也就是与所有属地的人来较量。
2. 这段开场白,一句比一句更令人紧张。
摩利亚地只在历代志下三1重新出现,那里指出,这是神止息耶路撒冷瘟疫之处,也是所罗门建圣殿之处。按新约的话,这正是在各各他附近。
3. 亚伯拉罕清早的行动,参看二十一14的注释。
4. 此处提到的时间,第三日,与上述摩利亚的地点正好配合,可是这里所着重的,是试验的煎熬与顺服的坚持。
5. 亚伯拉罕的应许,他与艾萨克都要从献祭之地回来,并不是句空话:这是亚伯拉罕全心确信的,因为「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二十一12)。希伯来书十一17~19透露,他期待艾萨克会从死里复活。对于这心态的延展,参哥林多后书中,保罗对于出死入生的思考,尤其是五14以下。
6. 把柴放在艾萨克身上,不禁令人想起约翰福音十九17所述:「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走出来」。可是火与刀是在父亲手里。而牺牲者与献祭者二人同行(第8节又出现了这句锥心刺骨的重迭语),预表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10那伟大的同心同行。
8. 亚伯拉罕所说神必预备,后来成了那地的名字,以为永远的纪念:见14节。这句话几乎可说是他毕生的座右铭,从此以后,许多人都靠它而活。他对神全然的把握,以及对于细节全然开放的态度,成为回答痛苦问题的模范。神的方法是祂自己的事;而这样的方法是两个人都没料到的。
9、10. 冯拉德指出,这故事的笔调渐趋缓慢,直到最关键性的一刻;在第10节「甚至每个动作」都记下了。这整个故事的描述,极扣人心弦。
11、12. 神准时的插手干预,为这经历的意义谱上最后一个音符。在人方面,表明了赤诚愿意摆上最极限的牺牲;在神方面,则不容许丝毫的伤害临到,并且对于奉献的小节没有一点不注意到(正如第2节及16节两度出现的句子,你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所表明的)。对于弥迦书六6、7的问题,答案正在这里,既生动又完整,但绝不容易。
13. 此处第二次显示(参二十一19),神的预备已经俱全,且等在那里。请注意,至少在这里,所献的祭牲是代替品(代替他的儿子);后来利未记一4的仪式,似乎适切地表达了此处明确可见的事。
14. 耶和华以勒,除了是神的名字之外,也是亚伯拉罕在第8节用过的话。预备是一简单动词「看」的第二层意义(参,英文的「See to it」,即照料),如塞缪尔记上十六1下。在14节下的短短话语中,这两个意思可能都有(这句话应更广为人知)即,「在……山上,就会清楚了」。
15~18. 顺服就是发现新的保证,正如亚伯拉罕在十三14以下所发觉的;也请注意17节下的新应许。对神起誓最好的批注,是希伯来书六16~18。
241 「痛苦的事实,表面的荒谬……正是我们不可忽略的。狐狸藏身的掩蔽所,总有十足的把握。」(C. S. Lewis, letters to Malcolm, Bles, 1964 p.83)。
这个家族消息于亚伯拉罕再次得着应许后传来,对他在二十四4的决定,或者是令他开始这种想法,也可能是坚定了他原初的心意。
其中较重要的名字为彼土利和利百加;其它的人被记下,只是为显明这些记录是仔细保存的,并且证明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远亲是谁。
乌斯在乔布记一1及杰里迈亚书二十五20是地名;它与拿鹤的儿子或许有关,但不一定。
「他们都是存着信心死的」:本章的重点在于此。列祖将尸骨留在迦南,是他们对应许的最后见证,正如约瑟临终之言所表明的(五十25)。「他们都不再发言之后……,坟墓却大声疾呼,说死亡并不拦阻他们继承这地」(加尔文)。
2. 希伯仑从前的名字(它可能是因重建而重新命名,参民十三22),听来像「四之城」,但其实是纪念亚衲族中的一个英雄(书十四15)。司百色指出,~arba`'(「四」)很可能是一个外国名字的希伯来文拼法;他注意到非闪族的「赫之众子」在这里很有势力。
亚伯拉罕来(AV、RV):较好的译法为进去(RSV)。
3. 在希伯仑的赫人(RSV),与他们在以色列国北边的同族相距很远;他们大概是在作买卖的过程中,逐渐定居于此。常有人建议,这些「赫的子孙」(AV、RV)不是赫人,而是何利人;但以弗伦(10节)显然是赫人,而且希伯来文的赫与赫人是连在一起的。
4~9. 外人(ge{r)是住在当地的外国人,在社会中略可参与,但权利有限。例如,在以色列中,ge{r 不可拥有土地;本章冗长的客套话,背后有一尖锐问题:亚伯拉罕是否可以得着一块永久的地。第\cs166节的恭维之语,其实是诱导的话,让他维持没有土地的倚赖身分。亚伯拉罕在回话中,提出一个人的名字,是很技巧的手法,因为一人或会反对外人插进来,但某块地的业主或许会欢迎有顾客上门。
10~16. 以弗仑知道他地位的优势。11节所摆的姿态,可能只是装腔作势242,令人怀疑他真正的开价或许很高243。亚伯拉罕在别无选择之下,很明智地以优雅的态度接受了。
17~20. 这块地的细节,以及见证人的提及,暗示这是极有保障的合约。讲到树(17节)是赫人土地买卖的特色,每一株都分辨得很清楚244。这整章似乎反映出列祖时代赫人的法律,虽然我们必须补充说,这些并非他们独有的;好些巴比伦人的作法也与此类似245。
242 然而, M. R. Lehmann 在 BASOR, CXXIX, 1953, pp.15ff 指出,在赫人的律法中,要买一个人的整个产业,买主就必须担负起卖主全块地的义务(译者注:包括交税);因此以弗伦或许在这里是要策动亚伯拉罕购买全部产业,而不只是他在9节所要求的一部分。但是我们无法知道这块田是否为以弗伦的惟一产业,所以这一点只能算作猜测。
243 杰里迈亚为一块田只付了十七舍客勒(耶三十二9),戴维为打禾的场与牛只付了五十舍客勒(撒下二十四24)。但另一方面,戴维付了六百舍客勒买下整个圣殿的殿地(代上二十一25),暗利用二他连得银子(六千舍客勒)买下整个撒玛利亚山丘(王上十六24)。若不知道这些产业的详细状况,及当时的地价,很难作定论。
244 参 Lehmann,前引之文,p.18。
245 参 G. M. Tucker, JBL, LXXXV, 1966, pp.77-84。
一直到最后,神对艾萨克的旨意还要求亚伯拉罕有信心。这时他年纪老迈,又有财富,大可安安稳稳回忆当年或享受眼前所有,但他却恒心往前看,要见应许的下一步得实现,并且采取行动。这个故事以稳健而技巧的笔法娓娓道来,活化了「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的命令。这事件距今已甚久远,我们可以看出,少数几个人对一件家事的勇敢顺服,对于历史的塑造会产成何等巨大的影响。
1. 染病(AV、RV)的译文太过意译;希伯来文只是指年纪老迈(RSV)。
2. 这个老管家是圣经中最具吸引力的小人物之一,他安静而富常识,虔诚(26以下、52节)又有信心,对主人忠心不贰(12下、14下、27节),对事情彻底办妥(33、56节)。若他是十五2、3节的以利以谢,他的忠诚就更显可贵,因为他甘心服事取代自己继承产业的人;他几乎就像施洗约翰对他的主一般(参约三29、30)。
大腿的隐私以及与生育的关系(四十六26,希伯来文),使这个誓约格外严肃。雅各布对约瑟的临终交代,也是同样以此方式表达其严肃性(四十七29)。
3、4. 只有在神的选民中嫁娶,是旧约以至于新约一直持续的命令。参申命记七3、4;列王纪上十一4;以斯拉记九章──律法、经验及忏悔的声音;亦参保罗的提醒,「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
5~8. 对这一交换的提议,亚伯拉罕表现出信心人物的本色。他虽看不见结果,却持定两件事:第一,神不会在这件大事上回头;第二,人也不可以如此。注意第7节的时态,以及6节与8节下反复的叮咛。这一点在希伯来书十一15又再提到。
10. 骆驼在列祖时代之前,就已成为家畜246,但是约到主前一千二百年左右,才在大规模的游牧中使用,或作军事用途。
拿鹤的城或许是指当时那地之名,靠近哈兰,也或许更可能只是指亚伯拉罕的兄弟所住的城。
12. 我主人的神一语,并不表示说话者与神没有关系,而是强调神与亚伯拉罕的约(参约的用语 h]esed[,慈爱,AV,RV;坚定的爱,RSV),他们全家都曾以割礼进入此约(十七13);这一词也表明,他是为亚伯拉罕的事而求。
14. 这位仆人所求的,一点也不耀眼或专断,正如他的特性一般 ;这个测试殷勤的考验,正可以显明神所赞赏的品质。
15~21. 作者以几句话,描写一些极动人的细节(拿瓶的举动,跑,仆人蓄意的安静),将整幅景象活化在读者面前,利百加的模样简直历历在目。
22. 我们从47节(以及撒玛利亚经文在此的补充)知道,仆人此刻就将饰物放在利百加身上,很优雅地表明感谢与尊敬。
26、27. 成功会使自然人骄傲,却会使属神的人谦卑。仆人最先想到的是神,其次是他的主人(27中);最后,带着毫无矫饰的欢愉,也想到自己:「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247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29、30. 从17节开始,便可看出兴奋的情绪高潮,每个人的动作都很快速。29节迅速将故事推进,30节才提到,那些首饰并未被忽略,叫读者在对他有更多的认识之后,已会留意到他重财这项事实。
31、32. 拉班殷切招待客人,与路加福音七44以下耶稣所遭的吝啬待遇,恰成反比。
33. 当时的礼俗是十分轻松随意的,而仆人却打断这些安排,表明他的话异常急迫(路十4,主对那受差者也有类似的命令,目的相仿;参提后四2)。
34~51. 从34节的简洁说明,到49节的坦白问题,这位好使者的话充满力量,因为他直言无讳;不带谄媚,不带压力;虽然35、36节在谈到物质方面时,他滔滔不绝,但在37~48节,他详细叙述誓言、应许、神的护佑与预备,使得神的呼召成为这段话最主要的色彩。因此它在50、51节引起的响应,也属同一层面:「……耶和华所说……。」248
52. 这是仆人第三次祈祷,有意思的是,他提出要求的时候(12、13上,参RSV),是站着,儆醒等候答案;而神的答案逐渐让他更深地俯伏主前(26节,「低头」;52节,「俯伏在地」)。
53. 给这家庭的礼物,可能是正式的聘礼(参二十九18),把这事敲定。
54~56. 仆人不愿耽延,参见33节的注释。
57、58. 至少在理论上,新娘的同意与否,是家人主动提亲的重要平衡。司百色指出,当时何利人的婚约特别指明这一点。
59. 这位乳母底波拉,从希伯来文看来是将利百加哺喂大的,她对下两代一直是忠实的家仆,直到死于伯特利雅各布的家中(三十五8)。
60. 利百加的家族并不知道,他们按传统所祝的福,应和了神对亚伯拉罕意味深长的话(二十二17)。
62. 这个地名令艾萨克难以忘怀,或许特别是因他感到无比寂寞(67下)。在此地神曾与无友无助的夏甲相会,提到未来国度的发生(十六14)。南地,参看十二9的注释。
63. 译为默想的动词(s*u^ah])只出现在这里,所以它的含意并不明确。但是七十士译本认为是此意,而另外一个类似的字形s*i*ah]249也可指此意,所以这翻译显然十分合理。
65. 我的主人:有些人以为,这是来通报亚伯拉罕的死讯;但这与二十五7、20冲突。这可能意味亚伯拉罕已经让艾萨克独立(36节),而且将主要的管家分配给他,因为他的婚期将近(或许也因亚伯拉罕本身再婚(二十五1)。但是这个说法也可以指艾萨克是继承人,至于亚伯拉罕在这个故事没有出现,很可能只是叙述者的笔法,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两位未来故事的焦点人物。
帕子是婚约与婚姻的象征:可以遮住整个脸庞,如三十八14、15,这里也可能如此;但从前的用法大致上比现代回教徒更自由。
67. 原文只是进了帐棚(RSV):「他母亲撒拉」一语(参 AV、RV)在希伯来文与这一词无关,显然是从本节的末尾不知何时挪动过来的。
246 见 NBD 所引的证据,p.182。
247 「直走到」,Speiser 译为「在路上」:参48节。AV 的「我在路上」,不太可能是此句的意思。
248 利百加的兄弟拉班既是出面的人,表明她的父亲彼土利或许可能已经去世,但是本节中他的出现,却否定了这点。也许可假定他年纪太大,所能作的只是起身表示同意;否则便是当地有种风俗,一家之主在最初接头的事上不先露面。
249 参,如,有些可互换的形态,s*u^m, *si^m 等。
亚伯拉罕的死讯,列在从他而出的家族目录之后;这是创世记向前瞻望的一贯作风。在这些族中,首先列出于救恩历史中没有太多参与的部分,让主要的角色慢慢出场,这亦符合创世记的模式。
1~4. 基土拉的众子。按希伯来文结构,乍看之下,这次的婚娶,似乎是在前述事件之后:但参看十二1的的小注。亚伯拉罕还能生育的事实,暗示此事发生得较早(参二十四1),不过他在艾萨克婚后还活了三十五年(7、20节);历代志上一32称基土拉为「妾」,这里第6节也似有此意,暗示亚伯拉罕在娶基土拉时,撒拉还活着。
米甸是这些阿拉伯族中最出名的,可是其它名字有些也曾于旧约中再度出现,在南阿拉伯的石碑上,显然都出现过。亚书利族不可与同名的亚述人混为一谈。
5~11. 亚伯拉罕的遗嘱、死亡、埋葬。在5,6节,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一直到最后所采取的行动,都受「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之应许的影响。
众妾(译注:和合本「庶出的」,意思相近)可能指夏甲与基土拉,见1~4节的注释。我们很难不将5、6节与路加福音十五31、32拿来比较,该段话对艾萨克某些后裔提出责备。在神的计划中,这些儿子被打发出去,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家,以致将来他们能归回:参看以赛亚书六十6以下。
8. 归到他本民那里一语,不太可能指家族的坟地,那里目前只葬了撒拉一人;这句话必定隐约暗示,死者仍会继续存在。参,如乔布所言:「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君王、谋士……」(伯三13、14)。亦参看四十七30的注释。
9. 艾萨克与以实玛利相聚,后来雅各布与以扫在艾萨克死时亦复如此(三十五29)。
11. 如果说,艾萨克永远不及亚伯拉罕,他的一切均是因他父亲而来,但不论如何,神也对他有特别的祝福。
庇耳拉海莱:参十六14,二十四62。
12~18. 以实玛利之后裔。本段请参看十六10~12的注释。
19~34. 艾萨克的双生儿:雅各布与以扫之争。故事尚来不及停下来谈艾萨克本人,就急急说到新生的一代,显出此处传宗接代的重要性;艾萨克的事则可等到下一章再说。
雅各布的一生几乎直延申至本卷书的末尾,何西阿书十二3为他作了一针见血的摘要: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
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
如果我们在这两行中间,插入何西阿书十二12的括号──
从前雅各布逃……,为得妻服事人,为得妻与人放羊
──那么,从其中的主要名词:「哥哥……妻……神」,我们便可明了他从小到大几个阶段中关心的事;而从其中描写的动作,便可看出他迈向成熟的崎岖之路:「也抓住脚跟……逃……服事……放羊……较力……得胜」。事实上,何西阿书十二3的两个动词,在希伯来文中藏有他的两个名字,从雅各布(`a{qab[,「抓住脚跟」)到以色列(s*a{ra^,「较力」),成了他客旅人生之起程与终结的记录。
21. 从26节与20节看来,他们等候了二十年。神经常用这种特别艰难的方式,作为一项特殊工作的序曲:如约瑟、参孙、塞缪尔,都是经过忧伤与祈祷,才来到世上。
22. 利百加的呼喊,是一断句,直译为「若是这样,为什么我──?」叙利亚版本加了「活着」(参RV、RSV),但这却不足采信。上下文为蒙应允的祷告(21节)和进一步的求问(22下),由此可见,她所忧虑的是,神微笑的脸庞为何突然变为皱眉。AV 的意思较 RV、RSV 更接近。
23. 分开(AV、RV),分为二(RSV):即互不两立。
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段神谕对于二十七章的阴谋有重要的提示,见那段的注释。这也显示了神全权的选择,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11、12所陈明的。
25. 发红(~ad[mo^ni^):这可能为他的别名「以东」铺路,不过30节的呼喊才成最后决定。以扫(`e{s*a{w)与 s&e{`a{r(多毛的)只稍微相似。
26. 雅各布,是个现成的名字,在别处也有人用,意为「愿他在脚跟边」──即「愿神作你的后卫」(参十七19的注释)。不过,这也可以作为负面的意思,如尾随别人的脚步,或欺骗,如以扫在二十七36悲痛的发现。雅各布因着自己的劣行,使他的名字贬值为欺骗背叛的同义词;杰里迈亚书九4的希伯来文取用了这个意思:「弟兄尽行欺骗」。但是那为他带来毁灭的固执脾气,最终也为他保住了祝福(三十二26)。亦参看四十九18的注释。
27~34. 这两位人物的个性完全相反,后来的两国也终致如此。安静是希伯来文ta{m,其含意为「扎实的」、「稳重的」,雅各布冷静的个性,最好的一面使他完全可靠,最坏的一面,则使他成为可怕的冷酷敌人。
长子的名分是身为长子的地位:意即作一家之首,而后来至少在以色列国中,长子能继承两倍的产业(申二十一17)。从努斯(译注: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在该处发现公元前十五世纪的文献数千件)的证据看来,当时何利人中,长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在一次这类合约中,一位弟弟付出三只羊以换得某项产业250──这已足够阐明雅各布的交易。
若雅各布此举太不留情,则以扫便是太不用脑:译文将他口沫横飞的急匆匆之语,变得太过柔和:「让我吞一些红汤,这红汤……。」为了眼前可见之物,他不计一切代价,而且决定了就执着不改(33节),事后又不放在心上(34节)──顺带一提,他虽在32节上说将要死,其实根本没这回事──因此为自己得着希伯来书十二 16的浑名:「贪恋的人」。
本书的评论不是:「这就是雅各布欺骗了他的哥哥」,而是:「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希伯来书十二章也分享了这观点,将轻率的以扫当作希伯来书十一章信心伟人的反比。
250 BA, III, 1940, p.5.
本段是这类故事第三次出现,惟有此次艾萨克是主角。有人认为这是同一事件增写成三次,反对这看法的理由,见二十章开始的注释,并且注意,1节上特意将这故事与三者中的第一则加以区分。大致情节虽然相仿,但我们却不可忽略三者在细节上的差异(如,利百加不像撒拉曾被取离开丈夫,这里也没有神迹);这些差异固然可能说是讲故事人求变化,或偶然编成,但10、11节所述亚比米勒的怒气,若不是因为他知道从前有过这类事(即,二十7的警告),便很难解释。因此,这段故事暗示曾发生第一次事件(1上),又假定曾发生第二次事件;重蹈覆辙的现象,则强调神所选定的材料仍有习惯性的软弱(正如彼得的三次否认主)。
1. 曾有一次饥荒(RSV),见上段说明。亚比米勒,见26节注释\cf0;非利士人,见二十一32注释。
2~4. 艾萨克在丧母后得到祝福(二十五11),此刻于艰难环境中,神又向他显现。神的应许意味深长:要拒绝埃及眼前的丰盛,而等候那多半不能眼见(3上)又久远的福气(3下、4节),就必须有希伯来书十一9、10所赞扬的信心;如此一来,他就实在配称为他父亲的真儿子──虽然,他不久就污损了自己的顺服,这也像亚伯拉罕一样。
5. 此处一连串的用辞(参,如,申十一1)表明,那位完美的仆人既负责任又遵命令;并且也否定律法与应许必定冲突的观念(参雅二22;加三21)。
7. 艾萨克是典型的普通人,虽有信心(见2~4节的注释)仍旧害怕,这两种不相称的气质组合起来,会产生一种卑下品行,是信徒特有的罪;这里正是最佳实例。
8. 许久一语,强调出艾萨克的恐惧其实毫无根据;但他还是如此坚持。戏玩(爱抚,RSV)一词又传出他一生的主题曲:这个字是他名字的动词形式(十七17、19,十八12,二十一6、9),因着当时的情境,而变成另一个调子。
10、11. 亚比米勒的顾忌,参本章开头的注释。
12~\cs1714. 耶和华的祝福(12节)应验了3节上的应许──艾萨克放弃埃及的吸引(2节)而选择了这个应许。可是因他的身分仍是寄居者,财富必然会令当地人眼红(14下),正如后来雅各布的际遇一样(三十一1~3)。
15. 以下从这节开始,井是故事的重点,直到末了;因为艾萨克众多的牲畜,不仅没有让他安稳,免于现实的压力,反而让他更需要基本的资源。
15节预先告诉我们,当如何评估16节的打击,因为艾萨克现在不单面对城市的敌意,也面对郊区的缺水。他重挖旧井的努力,别人对他早期收获的侵占(20、21节),后来实时的纾解与鼓励(22~24节;参徒十八9、10),以及最后他不屈不挠精神所得的报偿(26~33节),是一则美好的故事,至今仍向在类似挣扎中的属神儿女说话(来十一39、40),并且也令我们对这位蒙召作巩固使命的人,多一分敬意──虽然他不是拓荒者。
24. 神再度的保证,见上一段。
25. 列祖所建的祭坛,多属响应,而非主动的寻求:大部分都是感恩的表达,记念神显现向祂的仆人说话(参十二7,十三17、18,三十五7)。
26. 这个约是重修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二十一22以下),这约显然需要修订,而目前的状况又很像当年的情形。经过这么长一段间隔,亚比米勒与非各的名字又再出现,或许意味这些乃是官衔(参「法老」等;见二十2的注释),不然便是重复出现的姓氏251。
27~31. 艾萨克一开始便直话直说,后来又自我约束(不计较29上的无耻言论;参箴十七27),以致能光荣地立下和约。筵席是当时坚定合约的作法:参,三十一54,以及更高层次的约,出埃及记二十四章8、11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29节。
32、33. 示巴(s%ib[`a^,七;英译有作 Shibah,是另一字 sheba 变体);参二十一31的注释。无论这是否为亚伯拉罕当年凿的井,如今又重挖(二十一30、31;参二十六18),或是另一个井(参书十九2?),现在别是巴一名,纪念了两个不同的约。
251 在好几个不同时代,都有以祖父之名为儿子取名的习俗( 'Papponymy' )。接近本世纪,从埃及可以找到一例,王室与「省府官员的家庭,同时保持此模式达四代之久,因此,Ammenemes I 以 Khnumhotep I 为继承人,而他的孙子,Ammenemes II 以 Khnumhotep II 为继承人。按同样的轮转方式,Sesostris I 与 II 以 Nakht I 与 II 为继承人,有些条件也照样重复。然而这些并不是文学的对子,见 G. Posener, Litte*rature et Politique dans l~ Egypte de la XIIe dynastie(Champion, 1956), pp.50ff; P. E. Newberry, Beni Hasan I(Kegan Paul, 1893), pp.57ff; II, p.16。(我要感激 Mr. K. A. Kitchen 提供这一些例子)。亦参 BA, XXVI, 1965, p.121。
这段通知含意颇深,它强调出艾萨克的昏昧,因他仍要立以扫为全家之首(参35节,及二十四3);本段也成为雅各布在二十七46以下离开家庭,前往巴旦亚兰他表兄妹家中的伏笔。
雅各布的生平事略,参二十五19以下的注释。希伯来书十二16、17说明,以扫出卖长子的名分(二十五31以下),就是卖掉了长子的祝福,若我们忽略这一点,就会误解这里的情节。这一点使得本故事的四位角色几乎犯了同等的错误。无论艾萨克是否知道这笔交易,他都清楚二十五23孩子们出生时的神谕,可是他还妄想要用神的权力来加以改变(参29节)。这是运用法术,而不是宗教信仰。以扫同意他父亲的计划,却违反了自己在二十五33的誓约。利百加和雅各布虽然理由正确,但未求告神,也未与人商量,既缺少信心又没有爱,结果活该收取了憎恨的恶果(许久以后,雅各布才学到,神可以何等轻而易举地命定这类事,如他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参四十八章引言\cf0的说明)。
这些互相竞争的计谋,只不过成就了「(神的)手和旨意所预定必有的事」(参徒四28)。最精采的是,虽艾萨克并不在意雅各布会娶谁为妻,雅各布却发觉自己被逐出一向荫蔽他的家庭,来到他的亲戚当中寻求保护,又得着妻子,而这些亲戚已是当年亚伯拉罕因着顺服异象,前去接触的人(二十四3以下)。
1节以下 这是想以天然能力担负属灵责任的典型例子,五种官能都大大发挥,却都上当受骗。就连艾萨克最引以为傲的味觉,也给他错误的答案,实是一大讽刺。利百加有绝对的把握可以仿造以扫的拿手好菜──她是否经常为这点愤愤不平?──她用的时间只需要以扫的几分之一。可是真正的丑陋一面乃是艾萨克的轻率:他已经让胃口控制心思很久了(二十五28),以致常闭口不言(因为他没有力量责备那让以扫堕落的罪);现在他更提议以自己的胃口作为多民多国的仲裁(29节)。这位瞎眼老翁不配担任此职分,他的每个动作都显明这点:他因着手的触觉而否定耳朵的证据,跟随胃口的刺激,且竟然透过鼻子来寻求灵感(27节)。但神却用这些因素来达到祂的旨意。
12. RSV 以作假嘲弄(mocking)取代 AV 和 RV 的欺骗者(a deceiver),相当正确;这个动词很少见,但历代志下三十六16确定了它的意义。
27~29. 艾萨克的摸索与野心包含了信心的精髓(来十一20),神接纳了,却将其重新导向,以致所给予的回答,远超过他所求所想的。狩猎者的外衣充满了田野的气味,激起他提及土地的应许,而且这地将不仅为居所,神的应许扩充了,异象中充满丰富(这些词汇后来常被加强运用,如申十一11~15)。他深深为以扫感到骄傲,甚至不顾神在二十五23的意旨,要他得着国度──但诗篇七十二篇与八十七篇却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雅各布的王与京城会得着这一切。最后,那具保护作用的咒诅和祝福,指明每个人(29下)的报应端视其对真以色列的态度。
33. 艾萨克说:他将来也必蒙福,这不仅表达了他相信所言必定自我实现,而且显示他知道他和以扫一样,都在与神抗争,但他已接受失败的事实。
34. 以扫痛哭,希伯来书十二16、17对此作了最后的断语。
39、40. 以扫的祝福,开头语与雅各布的类似,但却是一句悲调,因为的肥土(RV)也可意为远离肥土(RSV),而上下文较偏此意。参四十13、19的双重解释,又见三15的小注。
于是,艾萨克向以扫宣告的命运,正合乎「贪恋世俗」之人的情形:可自由而活,不蒙祝福(39节),也不受管束(40节)。
41~46. 利百加再一次显出,她对环境与人物的改变反应灵敏;首先,她发现自己必须失去雅各布,才能救他的命;其次,她有办法让这对父子都愿意听她安排。虽然雅各布是个恋家的人,她却能令他感到必须提高警觉(42节),又给他希望(43~45节),且让他良心不安(45下),以致叫他连根拔起,离开家乡。但是他走的时候不可像逃亡,必须要得到父亲的支持,以及她家人的荫庇──而艾萨克必须自己提出这主张。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开始谈雅各布的婚事,这实在是一绝招:既用上艾萨克的自利想法,也用上他的原则。若有第三个赫人媳妇,加上气得发疯的太太,恐怕就连像亚伯拉罕的人物都会豪迈尽失。利百加的外交完全成功,但她此后却永远不得再见她的儿子了。
雅各布踏上了他生平的第二阶段(参二十五19~34的注释);在神的安排下,透过利百加的外交手腕(参上段),他离家之时,前有明确的目标,后有父亲的祝福支持──这是对以扫的明言警告,叫他不要插手。以扫看见这一切,就想靠自己来作父母喜欢的事,但这种努力正像天然人对宗教的热忱252,尽属表面,判断也错误。虽然以实玛利人比赫人略胜一筹,但娶第三个妻子绝非重获祝福之途。
2. 巴旦亚兰,即,亚兰平原,位于米所波大米西北,靠近哈兰的地区,是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定居之所,利百加的本乡。
3. 全能的神\cs8(El Shaddai),这称号与亚伯拉罕的约关系特殊(十七1),艾萨克所关心、强调的乃是此约,从以下几节便可看出。雅各布虽然寂寞,却可放心知道自己绝不致孤单;成为多族(a company of people,RV,RSV)是句少见的话,为那向亚伯拉罕与艾萨克的应许,凭添了新的丰富。company 一字,源于「集合」之字根,是旧约对教会或会众的用词,在此首度出现,其基本概念是聚合以及增多。这个字在三十五11、四十八4,再度与雅各布相连。
5. 叙利亚人(AV、RV)最好译为亚兰人(RSV),以保持与巴旦亚兰的关系。亚兰人后来在大马色建国,但这时候他们居于更北边。
252 参林前二14。
这是神恩典最亮丽的展示橱窗:不待人寻求,不吝于赐予。祂不待人寻求,因为雅各布既不是朝圣者,也不是回头的浪子,但神仍然迎向他,且带着众天使为侍从,让他大吃一惊。祂不吝于赐予,因为没有一句谴责,也没有一个要求,只有一连串的保证,从「我是耶和华」这中心源源流出,伸展到过去(13上),又延及遥远的未来;从雅各布躺卧之处(13下),扩张到地的四方(节);从他个人直临到所有人类(14下)。它亦极切合时需,在雅各布深感孤单、无家、不安的当儿,向他保证过去与他列祖所立之约,又赐给他土地为产业,并应允他得蒙保佑。
常有人责怪雅各布的反应,指称他像进行交易;但这已是就他所知最彻底的回应了。他表现出至深的畏惧(16、17节),因为他首先全神贯注的目标,是所遇到的那一位,而不是所应许的事物。由此才导致他的敬拜,以及起誓立约。这个誓言不比其它誓言更像交易(「若」之句子,「若」字不存在,但其字形含有此意);较公平的说法是,雅各布乃是将15节的应许由一般性转为专指一事。此外,他视十分之一的奉献不是礼物,而是回馈(22下),这也是正确的。
12. 「楼梯」的译法可能比梯子要好,因为有众多的使者上去下来(这个字与靠着城墙而立的云梯很接近,参撒下二十15等)253。至于天使在地球的巡逻任务,参见撒迦利亚书一章10节以下、乔布记一章6节以下。
耶稣将这幅图比作天与地相通的途径,是祂身为道路的生动预表(约一51)。
13. 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或「他旁边」(小字),指出这件事非同小可,神与天上一切都十分关注。甚至当中还可能意味一种对比:神的使者是整批奉命到地上,但上主却亲自办雅各布一人的事(参申三十二8、9,RSV)。显然这个呼召以及其结果,在圣经里面的重要性,远超过世上邦国的兴衰。
14. 得福一语,参看十二1~3的注释。
17. 天的门可与巴别的故事作多方面的比较,尤其可由后者的名字来看:参十一9的注释。
18. 柱子与油是常用来作纪念的象征(参申二十七2以下;赛十九19),也表示分别为圣(利八10、11;参弥赛亚或基督之名,即「受膏者」)。柱子后来为圣经所禁用,因成为巴力的标记(申十二3)及敬拜的对象(弥五13)。
19. 伯特利意为「神的殿」;参17、22节。
22. 十分之一的礼,在成为命令之前,都是出于自愿。后来法利赛人视之为神物(太二十三23);新约中(林前十六2)虽未规定多少,但仍支持按比例奉献的原则。
253 A. R. Millard, ET, LXXVIII, 1966, pp.86f. 要人注意一个亚喀得文的同源字,出现于 Nergal and Ereshkigal 故事中,该处诸神的使者走过「天堂的长阶梯(simmiltu)」。
在拉班身上,雅各布遇到了对手,也得着了管教。二十年(三十一41)繁重乏味的工作和频起冲突的人际关系,熬炼出他的品格;读者可举一反三而知,雅各布应该不是惟一在生命过程中需要拉班的人。
透过这个人,他也尝尽了自己那欺骗作风的苦头;虽然他是输家,可是他表现出来的品质却是以扫所没有的。他出生时就显明的固执精神,在毘努伊勒时展露无疑,就是这份能耐令他视在拉结一事上的失败,不过是栽个小跟斗而已。他持定道路,结果赢得的奖赏,比他所想象的更大。
1~14. 井旁事件发生得恰是时机,因为会让拉班明白,这位新来的人可以为他带来利益,不是单来投靠他──在和这样一个人打交道时,这可不算是小筹码。此事件亦指雅各布活画在我们眼前,他冲劲十足,富进取精神,完全不理会那些牧羊人的墨守成规(「我们不能」,再加上「我们总是……」)。此外,他还知道如何使自己的行动获得最大的好处,在展现力气之余,再外加服务,接着以戏剧化的方式陈明自己的身分。这实在是最上乘的晋见手法254。
17. 没有神气\cs8可能意指弱(RSV),即视力不足,或(如冯拉德的看法)颜色较淡。
18. 七年是很大方的提议:雅各布显然不愿冒遭拒绝的危险──这个事实拉班不会忽略,必会利用,正如雅各布利用以扫迫不及待的心情(二十五32)。
19. 拉班的回答表面上是同意,却缺乏实质的允诺。他没有被识破。
20. 或许别人会以为七年太长,难以忍受;这里的重点是,为了得到这样一位新娘,这个代价简直微不足道。
21. 雅各布的话中没有提到名字,成了拉班可利用的弱点;不过其实拉班大可提示雅各布该怎样提出要求,这对他并非难事。
24. 此处突然提及以婢女为礼物赐给新娘的作法(参29节),这是由努斯字版可看出的另一项细节255。
25. 看哪,是利亚!这几个字生动地刻划出故事的高潮;在这一刻,当事人的希望完全幻灭,正是自伊甸园以来所常有经历的缩影。
可是这故事显明,最后下判决的是神,不是拉班。欺哄人的雅各布遭到欺哄,受歧视的利亚却被高举,成为多人之母,其中包括祭司族与王族的利未和犹大。
26. 拉班冷漠的回答无疑是个事实,只不过迟些通知而已(参18、19节);辩论也无济于事,按着本性,雅各布便拿定主意,务要设法扳回几成。
27. 七日是指婚礼的一周(参士十四17);接着便是娶拉结,然后再多作七年,正如30节所列出的顺序。
28. 后来法律规定,不准在两姊妹都存活时,同时娶为妻室(利十八18)。由本故事可看出原因为何。这故事也可作为创世记是诚实报导的例证,因它没有将律法的色彩涂抹于早期历史上。
254 创二十四及出二的井旁相遇事件,不妨与此次相比较。以利以谢,凭着单纯直截的敬虔祈祷,而得着回应。摩西,这位受压制者中的佼佼者,因着侠义作风失去了自己的家,却也得着了一个家;雅各布这回也因着恰当地运用自己的能干,而同样有收获。
255 见十六1~3的注释及小注。
雅各布在家人关系中,也不断播下苦毒的种子。他对那位不受欢迎的妻子十分冷淡,这是可以了解的,但二十九31以下显示,不单利亚在乎,神也在意,没有几件事可像她头三个儿子的命名更惹人同情的了。这段时期栽种的不幸和勾心斗角,在本卷书的最后几章收到苦果,而这些支派将来在历史中,仍不能脱去起初风暴的残余标帜。在人一方面,这则故事阐明了人对爱与关怀的渴求,以及反其道而行所需付出的代价;在神一方面,它再度显明了神的恩典,特意选择那难处理、看来没有指望的作素材。
31. 在这类情境中(参申二十一15以下),被恨的意思可由30节看出;最接近的表达应当是「不受宠爱」。
32节以下 利亚给予流便的特殊含意,与四1曾讨论过的模式相仿。这个名字可能当时广被使用(「看哪,一个儿子」);她从其中抽出一缕,将之与她的想法和渴望编织在一起。
其余的名字亦皆知此。大部分都像这里一样,以一个动词开启一种思想,只是有些编织图比较更自由些。所有名字都反映出当时家中的问题与夸胜;后来在雅各布的祝幅中 (四十九章),这些名字以及相关事件,引致了展望十二支派未来的神谕。
三十3. 在我膝上一语,五十23也有类似的用法,意为「算我自己的孩子」。参十六1~3的注释。
8. 大大相争,直译为「神的争斗」。
11. 迦得,此字可有军队之意(AV),也有幸运之意(参七十士译本,RV,RSV),暂且不论四十九19,这里很可能是这意思,特别从13节看来应是如此。在以赛亚书六十五11,幸运(Fortune)成了神祇,正如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同义字 Tyche 和 Fortuna 一般256。
14. 风茄(或译曼陀罗花)过去被认为可刺激生育,其多情的希伯来文名字正有此意;难怪拉结迫切想要。结果却是强烈的讽刺,风茄对拉结毫无效力,利亚舍弃风茄,反而得了一个儿子。这又是此家庭的一个例子,以交易来换取原不可交易的事;在患难中常向神求助,却不全心全意。以萨迦之名,对这古怪的买卖是项辛辣的提醒,但利亚却在18节加上一层愉快的意义;参二十一6的注释。后来这名字还与其它事拉上关系:见四十九15的注释。
20. 这一节的上下两半,以希伯来文的两个字根,z-b-d 和 z-b-l 作文字游戏,从亚喀得文(Akkadian)gubullu^^^,「新郎的礼物」,一字看来,这两个字不但声音相近,意思也相关。司百色注意到这个字根,而把第二句译为「这回我丈夫会带礼物给我……」。AV、RV 的译法同住,,必须插入 "with" 一字才成;而 RSV 所译的尊崇,其来源亦不甚可靠,由此观之,以上的意见颇为可取。
21. 底拿将在三十四章重新出现。
23、24. ~a{sap{(除去了,直译为「收取」)和 yo{se{p{(愿……增添),声音有些相近。这名字中包含的祈祷,是凭信心恳求神加倍赏赐的好例子。
256 有人由此揣测,这支派以为自己从神而降(参,如,Oesterley 和 Robinson, Hebrew Religion 2(S. P. C. K., 1937), p.100,但此说法没有根据。即使早在这时幸运已被神化(这一点并没有证据),这名字还是不必在神学上产生偏见;参,`as%ta{ro^t[(ashtaroth)一字在羊的生育上(申七13,等,希伯来文),或我们自己对 jovial(译注,此字表快活,亦是古罗马主神),与 Diana 之名(译注,古罗马女性守护神)的运用。
若拉班居然会对他女婿的建议不起疑心,那必是因为他早已识破他的计划,而且在35下与36节中,很快采取抗衡的行动。他将两羊分隔三天的路程,又让自己的儿子看管杂色的羊,如此,他使稳操胜算了。只要雅各布抗议,他就自遭损失。
雅各布所用反败为胜的招数,其中神的功劳可能比他所认知的还多,虽然他在三十一9曾归功于神,在交配的时节,他插上剥了皮的枝子,这一举动是按照一般人所相信,在成孕或怀孕的过程中,眼见的生动景象会在胚胎上留下记号;但这显然是毫无根据的257。他的成功,部分当然是由于选择性的育种(40~42节),但这种作法本身原很缓慢,正如拉班所料。显然是神插手干预(参三十一9~12),才成全了雅各布插枝子的盼望;祂使用这些枝子,就像使用约阿施的箭或伊莱沙的骨头,透过此类对象(或状况)行神迹。祂对一个人成功的影响,远比当事者察觉的还多,这次事例绝不是最后一次。
27. AV、RV 加入类似停留(tarry)的字,显然是正确的:拉班是在摸索揣忖,到下一节才提出他的意见,并不像 RSV 所译,无缘无故表现出谄媚之态。他所说我占过卜(RV,比 AV 所译\cs9我从经验知道要好),见四十四5、15。拉班也许真的去算过卜卦,也可能只是象征性的说说。旧约所用的动词,显示前者较为可能。
32. 本节上半有点的、有斑的绵羊(RSV,参 AV、RV)似乎是从下半节不小心插入经文的。七十士译本没有这些字,而拉班在35节的行动,可以证实雅各布分到的是黑绵羊及有条纹的山羊──二者都是较罕见的种类。
38、39. RSV 插入因为和于是等字,但是希伯来文满意于只将顺序列出,不提因果关系,就像 AV、RV 一样。39节是以后发生的事,不一定是因此发生的事。
43. 雅各布花了六年才积起这笔财富(三十一41)。
257 参 D. M. Blair, A Doctor Looks at the Bible2(I.V.F.,1959), p.5。Deitzsch 支持这类信念,并引当日繁衍牲畜的习俗为例,S. R. Driver 和 J. Skinner 等人也表赞同。但这类习俗所得到的结果,应当归功于其它因素。亦见三十38、39的注释。
搅动雅各布的巢穴,催逼他归家的最主要因素,是拉班恶劣的情绪造成的压力,第2节委婉道出这一点;因为他无论怎样设法与雅各布订契约,都遭损失(7、8节)。不过雅各布不单是被迫离开,也是蒙召归回。他有愿需偿还,神在近日的梦中向他要求;他也必须面对他的哥哥,这完全是良心的呼声──因为从三十二3以下看来,他似乎故意走那条艰难的路。这个崇高的动机不可因他的偷溜而一笔抹杀;在这事上他固然过分运用策略,但任何人与拉班相处,都不免会受到如此的诱惑;不过同时他也是为要顺服神的呼召,才这样做的。
1. 若批评雅各布的人说他总是得到最好的份,他们却轻易忽略了全部产业的快速增加(三十30),以及他十四年都未得工资。现在才可算公平。
荣耀(AV、RV)在希伯来文字根的观念是重量,因此可译为物资或财富(RSV);不过选用这个字,暗示他的亲人对他的生活方式甚感愤愤不平(参三十43)。
2、3. 雅各布见……耶和华对雅各布说,这个顺序可作为神引导的参考例证。外在的事实令他儆醒,以致听见内在的声音;外在因素本身尚不足构成指示。也请注意,上主所说的与祂早在二十八15的应许相符。雅各布在以下11~13节,将这次异象作了更完整的叙述。
4. 从本节与19节可见,当时拉班已经放弃了交换羊的妙招(三十35、36),他必定是一再改变了合约。
5节以下. 雅各布想要家人自愿跟从他,而且朝向应许之地进发;不过他讲的话不只在自我辩护而已,乃是指明他的成功都有神保佑,现在他的提议也是出于神的呼召;这番话果然得到信心的响应,从16节可以看出(参二十四34~51的注释)。
7. 十常是概数;我们大概会说「一打」或「一次又一次」。
8、9. 这么一说,神钟爱的证据似乎令人无可置疑;事实上正如雅各布暗示,这实在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雅各布之梦的主旨(参12节);亦见三十25~43的注释。
11. 神的使者又是指神本身的说法;参13节,及导论:「a. 神」第五段。
13. 希伯来文的结构(除非如七十士译本的看法,这里遗漏了几个字)使这句话意为「在伯特利的神」。
14、15. 拉班利用他的女儿发财,她们并非没有留意。他失去了与她们的亲善关系,这正是一切贪婪之人暗中需付之部分代价(参哈二6~8)。
16. 参看前面5节以下的注释。
19. 拉结偷取家中的神像,可能一部分是出于宗教动机(参三十五2、4),但是拥有这些,能让一个人更有力量声明自己有继承权(如努斯字版所表明)258,这可能是她行动的真正理由。这与她在14~16节所说的话相符,她或许正告诉自己,她不过是拿了当得的份,从这个故事又可看见,精明的自利行动往往却令人来到危险边缘。
21. 按照 RSV……越过幼发拉底河,面向基列的山丘地行去。
258 BA, III, 1940, p.5.
神的手又是决定的因素。在人一方面,拉班大可每次交易都占上风(参三十25~43的注释),这次两方相遇也可能如此(参23、29上)。惟独靠着神,雅各布才得兴盛与保护(24节),否则他从流亡之地回来,不但分文难携,甚至性命也难保。
24. 此处示警的梦令人想起亚比米勒之梦,在二十3以下。这三位祖先都曾经历某种冒险,而不甚光荣地得释放。
26~30. 拉班心内充满各式的冲动。他既是受伤的父亲,又是不得逞的报复者,这两种情绪很难协调;他痛斥雅各布,狠狠地说,若不是神拦阻,他会作出什么事,但这番话对雅各布只表明了神的再度保证。不过他最后的讥讽之语(30节)却实在高明。
32节以下. 幸好雅各布毫不知情,但也因此使搜索变得紧张万分,且使他自己提出的反制办法毫不留情。
38~40. 这段艰辛岁月的描述,能修正人对圣经中牧者的罗曼蒂克想法。牧者的呼召正是如此,绝非诗情画意;这段话令人想起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26以下提到的艰险,戴维、阿摩司,甚至耶稣,又何尝不然(诗二十三4、5;摩三12;约十11以下)。
41. 十倍:见以上第7节注释。
42. 奥伯莱(Albright)主张,应用「艾萨克的亲属」代替艾萨克所敬畏的,他的根据是相关语言259。可是这字正常的意思「敬畏」(直译「战抖」)也使全句意义流畅,由其同义字可看出,如,在以赛亚书八13260。
259 FSAC, p.248n。
260 A. Alt 主张(Der Gott der Va/ter, 1929, in Kleine Schriften2 I, Beck, 1959, pp.24ff),亚伯拉罕的神,艾萨克所敬畏的,和(四十九24)雅各布的大能者,原先是三个不同的神祇,这不可靠的理论建立于一无缘无故的说法,即这三位先祖彼此没有关系,也不认识。但是有一大堆例子可以显示,旧约与新约喜欢同时以几个名字来称呼独一之神(参,如,诗十八2;启十五3);至于列祖的父子关系,这正是创世纪中间数章的要点,一切都悬于亚伯拉罕得子之应许,以及艾萨克的次子蒙拣选之事件上。
这个约虽然有所限制,却总算为二十年的明争暗斗带来还算愉快的收场,比雅各布偷溜式的不美决裂要好得多。神能让拉班主动提出立约的建议,对雅各布无异为一教训(对今日的人亦然),即,在处理困难的人际关系时,忠实强于惊恐 (31节,「我恐怕」),公开处理强于暗中谋算。拉班并没有改变;但这次雅各布离开后,留下的不是一位「触怒的弟兄」。
45节以下. 以石堆为证的观念,无论是否来自各种合约中的见证条款,这一次他们却很自然会需要看得见的象征(参书二十四27),以及边界的记号。47节的两个名字,分别为亚兰文与希伯来文的「见证之堆」;后来的名字米斯巴,「守望台」,让人想到神是见证者与保证者,这特色也可能是由标准的合约模式而来。希伯来文的53节似支持此一看法,文中似乎形容,在拉班心目中,两边乃是各求一位神祇,好像当时政治的合约一般261(艾萨克所敬畏的一语,参看以上42节的注释)。
54. 立约的筵席具献祭性质,其目的不仅使双方建立社交关系,也认定他们和他们的神明,因筵席而联结在一起。亦参看二十六30的注释。
261 53节的判断是复数动词,上一句可读为「他们父亲的神祇」:参书二十四2。
「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见二十五19~34的注释)。在雅各布的朝圣途中,通往高原之路现在先经过谦卑的低谷,他并不打算绕道而行。就地理而言,他蒙召到伯特利,不会走近以扫──他安居于远在南边的西珥山;但就灵性而言,他到伯特利没有其它途径可走。神已经应许将这地赐给他(二十八13、14),其疆界有一日必定会扩及以扫之地;此外,在迎见神之前,他首先必须与兄弟「和好」。三十二、三十三章的进行顺序,以至到三十五1~15的高潮,将马太福音五23~25上的原则,有力地活现出来。
1、2. 天使的异象。行他的路──这句话颇重要:他上路的时候,便得着神的再度保证(参路十七14;约四51);而从那不知名之地出来迎见他的,乃是神的使者(参赛六十四5),这正是伯特利经验的重温与预尝。玛哈念是个有力的名字,「双重兵营」,表示雅各布发现,在他自己的一队之外,远有旗鼓相当的另一队。面对艰难的考验,这个起头无疑使雅各布为之一振;但不久他自己的那一队就将因畏惧屠杀而分裂了(8节)。
3~21. 以扫迅速迎来。我主……,你的仆人(4、5节):这是客套话(参三十27),但也适切的表达出他想取悦以扫的心态,简单明了,不过分阿谀。
6节以下. 以扫的沉默以及快速带人马逼近,都是坏兆头。雅各布的反应表现出他素有的活力:他计划(7、8节)──祷告(9~12节)──计划(13~21节)──祷告(22~32节)──计划(三十三1~3)。若指责他繁琐的安排为缺乏信心,则未免太过轻率,因为圣经赞许运用策略,只要以它为工具,不是用来取代神(参书八1下、2下;尼四9以下)。雅各布的祷告显明他的把握源自何处。
9~12. 这个感人的祈求堪为此类祷告的模范。它稳固地立在约、命令和应许的根基上(9节),并藉赞叹神的鸿恩(10节),表现出心灵真正的敬拜,认明神恩是人不配承受的,也是无法测度的(此刻他甚至从这积极的观点,来看自己的分队)。一直到最后,他才提出那紧迫的要求;这祈求的最后一句,连妻子带儿女(11节),显出雅各布的武装现在有新的缺口可以为敌所乘:他不再是孤家寡人了;他过去的事所牵连的,不再只是他自己而已。但是11节承认的害怕,立刻为记忆中的应许所覆盖,这应许成为此次祈祷的侧翼护航(12;参9下),并且把遥远的未来也带到眼前。如此,短暂的威胁便不再显得那么恐怖了。
20. 雅各布的祭礼用词无意中描述出,人与神的想法有何等大的鸿沟。异教徒朝拜神明,就像雅各布现在走近以扫(参三十三10),以为「人的礼物为他开路」(箴十八16)。但是在旧约中,在人向神献礼物之前,那祭礼原本是神赐他的礼物(利十七11)。雅各布很快就将发现,要化解罪愆,惟一的方式是恩典,而不是谈条件。
22~32. 毘努伊勒的摔跤。当雅各布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状况,他与神最大的遭遇战便开始了。在那种情况的威胁下,他已经不得不祈祷(9~12节),而他又兴起独处的念头(见以下23节的注释),加上当晚摔跤的模式,处处可见他现在所渴求的,正是神自己;这个渴望是由危机唤醒的,但却不是危机才令他下定决心。
与雅各布摔跤的勇士,其身分渐渐才显明出来,雅各布迅速掌握了解开此谜的每一线索。在人力的极限背后(24、25上),蕴藏着惊人的能力资源(25下);在不愿被日光追上的意念背后,可能意味这位人士乃是规避白昼的夜间幽灵,不然便是神的圣者,因祂的面无人能正视。雅各布的答复是恳求祝福,显明他已经窥见这真理;下一步的交换更厘清了一切疑惑,那人所说的(28下)与所保留的(29节),足令真相大白。神不向雅各布透露祂的名字,就像士师记十三18中,祂不向玛挪亚透露一样;可是这不是绝对的作法:只是警告人不得干扰神,但在神方面,门却是敞开的,祂可以自由启示祂自己:参出埃及记三十三18~三十四7,对摩西的显现,该经历在启示与保留之间,也有类似的平衡。
这次的冲突将雅各布一生的争战、摸索,带进摊牌的地步;他拚命抱住对方不放,生动地表达出他对神矛盾的心情,既爱又恨,既轻蔑又依赖。他现在才发现,过去卖力争斗的对象不是以扫或拉班,乃是神自己;可是采取主动的一向是神,今晚也不例外,祂要管教雅各布的骄傲,向他的固执挑战。「乖僻的人,你与他摔跤」(诗十八26;参 AV 小字)。神令他瘸腿,又为他命名,显示祂的目标仍然未变:祂乐意让雅各布尽情去赢,去获取,去成就,但却要炼净他的自我中心,引导他去爱那人类当爱的对象,即神自己。
这场冲突既是失败,也是得胜。何西阿又阐明了这点262:「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说明他的能耐;「哭泣恳求祂施恩」──说明他的软弱。瘸腿之后,他的好强争胜变为紧随倚靠;此后的雅各布成为破碎的,换了名字的,也是蒙福的。他的跛行将永远为此次相争的事实作证据:那绝非一场空梦,而且带给他严厉的审判。新名字是为他的新地位作证:这是恩典的记号,将过去的责备(二十七36)一笔抹杀;也是一项殊荣,成为将来生活的标准。此次的祝福,在施与和接受两方面,都是完美无瑕的:这福分完全为他所有,不需要事先筹划,也无需透过中介人。
22. 雅博(现代的哲卡,Zerqa)向西流经基列地,穿过山的深峡,进入约但河。
23、24上. 雅各布先打发家人前行,不是要保证自己,三十三3显明这一点。无论是否他觉得在面对危机之前,需要一人独处,神却认为有此需要,而且成就这事。
26. 天正黎明\cs8:见以上简介22~32节的第二段。
27. 按照巫术宗教的说法,知道一个人的名字,便使不怀好意之人有能力胜过他;但是圣经认为,名字的作用在于标示性格。说出名字,有时候便等于自我启示(见29节;以雅各布为例,二十七36;又参可五9)。
28. 以色列是动词名字,就像雅各布一样(参二十五26的注释)。它本身可以表达「愿神(为他)争斗」,可是,正如创世记中其它的名字一般,因着当时的情境,它有了新的色彩,成为雅各布在这场争斗中的纪念,也显露出他的性格。主要的动词「争斗」(也可能是「坚忍不拔」)只在这里及何西阿书十二章4、5节中出现,其意义不甚明确;但是从前认为这字从「王子」之名词演变而来,如 AV 的看法(该处你的能力有如王子整句话,是这一个字的翻译);现在却没有人再予支持。
30、31. 毘努伊勒意为「神的面」。在这附近后来有一小城以此为名,见士师记八8及列王纪上十二25。
这故事暗示,虽然人能面对面看见神,但其影像却只是阴暗不明的。为了保证雅各布,神于黎明即抽身而退(26节),到日出之时,雅各布已是孤身一人(31节)。
32. 不许吃这部分肉的禁令,在旧约中未再出现,但于拉比式的犹太教中却有此习俗(如,Pesah]in 22a,83b)。这项禁令和以色列、毘努伊勒两个名字,共同成为这决定性之夜的三个永恒纪念。
262 何十二4,RSV;参创二十五\cs1519~34的说明。
雅各布的异象并不使他脱离现实,这正合乎圣经的一贯模式;他的话显示,他将与上主和与他兄弟的两次相遇,看作同一事件的两个层次:参10下与三十二30。
这次相遇是和好的典范。一连串的礼物和肃穆的家庭行伍,组织过分严密(后来清楚可见),几近可笑,由此可见雅各布良心沉重的担子,而以扫的回答则纯粹是恩典。这两兄弟互相接近的场面(3、4节),每一步都表彰了罪恶感与赦免的实际,甚至我们的主在描写浪子之父迎见逆子时,也找不着比以扫更好的模式了(4节可与路十五20相较)。
可是这次欢迎的热忱,带来新的危险,即误以为两人可以同伙,而令雅各布转变方向。虽然雅各布以稍嫌暧昧的方式,为自己解了围,不过接下去的事件显示,在才脱离拉班束缚的情况下,这对他是何等重要的问题。
8. 这一切队伍(RV、RSV)指数牲畜,三十二13以下。
10. 雅各布所用的宗教术语,参本章开头的注释,亦参三十二20的注释。
11. 希伯来文译为礼物的两个字(10节,意指贡品;11节,AV 译为祝福),表达出谦卑与亲善之意,这是献礼者的态度。以扫接受了,便意味他藉确保和好表明他的亲善;参士师记十三23上。
13. 和我在一起(AV、RV)直译应为「在我之上」,因此 RSV 译为我必须照料。参四十八7的注释。
14. 直走到西珥──但事实上雅各布一旦与兄弟分手,便立刻转向北走,往割去(16、17节)。他这样拒绝了一项尴尬的邀请,便是未将恩典与真理结合起来,然而我们当中几乎没有人能向他掷第一块石头。或许,正如德里慈所提出的,他打算总有一天会去西珥拜访,而以这样的「自欺」欺骗了以扫。无论如何,老雅各布的诡诈又多少在此显露,因为他大可明白说,他起过誓,必须前往伯特利。
17. 疏割在灵性上和地理上,都是倒退的一步(见14节的注释)伯特利的呼召,和在此地的耽延并不协调,他们甚至在这约但河东之地盖起牛棚(疏割之名的来源)、房屋。下一回在示剑发生的事,从雅各布女儿及头几个儿子的年龄看来,在这两地之间他们至少待了好几年,因为底拿在离开巴旦亚兰的时候,显然还是七岁的孩子(参三十19~25,三十一41)。
对雅各布而言,示剑不啻为妥协的诱惑。他的呼召是到伯特利;但示剑只距它一日之隔,却为贸易的交集地,非常吸引人。他蒙召是要作客旅,作寄居者;但是他在那里购置自己的土地(三十三19),或许他会辩称,这是应许之地的边界。无论如何,这仍是不顺服,他虽有虔诚的举动,筑了一座坛,又以自己的新名字称呼(20节),却不能掩盖这事实。
三十四章说明了他付出的代价,包括强奸、欺骗和屠杀;他既与迦南当地人结伴,这不相称的关系必然会导致一连串的罪恶。在士师的时代,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参士九28)。这一回事态变得异常严重,雅各布原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5、30节),但却因为如此而得免于重蹈罗得的覆辙;他因为怕丧命,才重新打开耳朵,聆听伯特利的呼召。
现代批判学的研究,常假定这个故事和四十九5~7,只是西缅与利未支派设法定居于示剑的故事,而被个人化的版本。然而这故事本身,却没有一处显示有此必要:它既生动又连贯,若要将它改作支派的故事,却难题重重,特别是雅各布和主要的角色底拿,都毫无地位可言(除非说,她是杂交婚姻问题的个人化代表,不过这是绕了个大圈子)。这个改头换面的解释,不是由经文本身引起,而是因着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雅各布不会有具这些名字的儿子和女儿。
三十三18. s%a{le{m 一字可以意为和平(RV:参三十四21),但更可能指平安(RSV)。AV 所译,到撒冷,示剑的一座城,也有可能;德来维(S. R. Driver)指出,在示剑以东(即「之前」)四哩处,至今仍有一村落名为撒林(Salim)。
19. 哈抹之名,意思是「驴子」,这令奥伯莱(Albright)263猜测,哈抹的子孙是指一以献驴为祭订定合约的人,有人证实,在马里(Mari)曾有类似的习俗。这种动物可以作为圣物的事实,当然可能是这名字的缘由;但是在此处和士师记九28,哈抹都是一个人。
20. 伊利伊罗伊以色列,「神(是)以色列的神」,这名称令人忆起二十八21,雅各布的誓约(「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同时也宣告了他自己的新名字。
三十四1. 从毘努伊勒到现今,已有一段时日,见三十三17的注释。雅各布在朝圣的路上止步,让他人落入遭攻击的危险,比他自己来得更大。
2、3. 第2节的动词贪求的意味很重(亦见第7节末尾的注释),第3节的动词则较一般性,这样的表达忠实地反应出此类爱情。其稍好的一面或许可缓和已暴发的邪恶,但却不能将之抹杀。
5. 从事态的进展来看,雅各布的沉默未免太过于耍外交手腕;他在30节暴发的话,显示他看重和平过于名誉。他的儿子忍不下这口气,他却可以,因为他知道自己可以因此得到地位(9、10节)和财富(12节)。
7. 荒唐的事(folly)尚不足以表达 n#b[a{la^ 的意思(译注:和合本的丑事较贴切),这字总是指侵害性的行为或态度,如,乔舒亚记七章15节;士师记二十章6节;参诗篇十四1。在塞缪尔记下十三12以及此处,它与不该作的事(或简译为「未作的事」)并列,这句话表达的是一般人的良知(参二十9)。在以色列家(参申二十二21;耶二十九23)一语,显示这家族清楚知道它与整城的人都不同;或许此处已可见教会与世界分野的雏形。
示剑向底拿所作的事,从上面的用词(「羞辱」、「玷污」,2、5节)以及本节的用语,可看出圣经对于奸淫的严厉观点。这事件究竟是强奸或是淫乱,并不明确:第2节的第二个动词,基本上指「带走」(AV、RV),也许意味「抓住」(RSV),但不能肯定。无论如何,他们并不是逢场作戏,而是盼望能够成婚,因为底拿留在示剑家里(17下、26节)。不过,正如二24所示,婚姻的本质是不可以「提早举行」的。
13节以下. 割礼的条件相当受欢迎,因为除了以色列人之外,这仪式有时是为进入婚姻状况而设;参十七9~14的注释。
20. 城门口是一般办理公众事务的地点:参二十三18,及路得记四1以下。
25. 割礼若粗糙行之,就会令人无力行动,特别是两三天以后264。因此这次的屠杀不算是超人的作为,即使西缅和利未是单独进行的(其余的兄弟似乎只参与掳掠和收尾的事,27节以下)。除了流便以外──他是情感冲动的人,没有他兄弟的冷酷和决心(其优缺点,参三十七21;四十二37;四十九4上)──这两位是底拿同母的哥哥。
30、31. 谋和者与报复者互相激怒,各自为惧怕与烈怒所摆布,但可能两者与真正的公平距离同样遥远。他们代表了人对罪恶两种恒有的反应,也是没有结果的反应。
263 FSAC, p.279.
264 参,如,W. Thesiger, The Mars Arabs, p.102。
在雅各布的生平经历中,伯特利成为重要的焦点,就像艾萨克之出生对于亚伯拉罕一样,试炼他摇摆不定的顺服,以及对应许的执着,达二十年之久。他回到此地,代表一个阶段的结束,与新阶段的开始:是分手的时期──老乳母底波拉和亲爱的拉结过世了 ;也是转变的时期──应许再度得坚定,且便雅悯的出生使这家庭达到完全。雅各布继续存活,但重心现在转到他儿子身上了。
1. 这命令的背景,参二十八20~22;三十一13。
2~4. 有人或会以为,列祖的敬拜十分自由、随便,但这里的命令否定了此种想法,反倒显出西乃律法的标志,要他们专一忠诚,在敬拜仪式中保持纯净,并除去一切巫术(耳环显然具符咒作用;或许何二13亦指此)。日后,乔舒亚也在同一地点,向以色列人发出类似的呼召(书二十四23以下),也许他是因雅各布此举而得的灵感。
5. 此处希伯来文词组,直译为「神的惊惧」,可以只是表达极度的惊恐(RV),也可能是指惧怕的来源(AV,RSV;参,如代下十四14),总之,显然是神保护了他们,也是他们不配得的;参三十一24的注释。
7. 伊勒伯特利,「伯特利之神」,有人认为,这名字显示雅各布以为神是限在该地的神明,或是住在石头里。虽然可从异教徒找到这类例子,但以色列人与基督徒的例子却更贴切,他们是以一个词组纪念神曾干预之地,或与神相遇的经历(如,圣诗「伯特利之神」),这与雅各布所熟知的神学也相符(参他在三十二9以下的祷告)。
8. 底波拉,这人及她对此家庭长期爱的服事,参看二十四59的注释。亚伦巴古意为「哀哭的橡树」;参来自同一字根的波金(士二5)。
10. 这次重新肯定新名的举动(虽然如此,旧名字仍然沿用),参两次的「西门……彼得」,约翰福音一42及马太福音十六17、18。
11. 全能的神\cs8,见十七1的注释。这个祝福的用词,以及所提到的君王,与十七6、7,给亚伯拉罕的祝福很接近;对雅各布而言,多国则是特别突出的一点:参看二十八3的注释。
14、15. 这里几乎完全重复二十八18、19的动作,不过如今其内容却已应验,正如摩西第二度来到何烈──西乃山(出三12,十九3、4)。「新的危机已过,新的罪已赦」,是前后两次事件的分野,使第二回总比第一回内涵更加充实。从这个例子看来,神的重复作为不是轮转的绕圈,而是螺旋转的往上。
16. 以法他,或伯利恒(19节),在拉结埋葬之地以南十二哩,根据塞缪尔记上十2,它正在便雅悯的地界上。有些人以为,这两地距离过远,似乎是个难题;但本节与四十八7都强调,当时雅各布想前去的以法他,与这里显然还有一段距离。
18. 旧约不认为灵魂是独立于身体之外,有自己单独存在的实体(如希腊人的想法),而是指生命,此处指生命即将消逝。参二7末尾的注释。
将「我忧伤之子」改名为「右边之子」,是极美的信心举动,显出在如此黝暗的经历中,仍有积极的一面。这名字,像其它的一样,是当时有人用的,从马里文件我们知道,有一族以此为名,在那里的意思是「南方之子」265。或许雅各布正朝南而行,因而得此念头,但是「右边」应按其一般意义来了解,带有尊荣(诗一一○1)、技巧(诗一三七5)、智慧(传十2)等吉利的意味。
20. 石柱,方才于14节曾经立过,在这里成了人生短暂与痛苦的见证,这是生命的一个层面;而另一根石柱却是恩慈与怜悯的纪念,这也是生命的另一层面。在这样的背景下,拉结的石柱显得相当严酷,但却不像押沙龙的石柱那样暗晦绝望(撒下十八18)。
265 对我们而言,东边在思想中为右边;但对习于面朝东的人,右边便指南方,正如希伯来人。
此处简短的报告,让人只可去揣摩这次家庭违纪所带来的震撼;四十九3、4配上了严苛的审判。
这个摘要的目的,是说明雅各布第十一个儿子出生时的应许或祷告(三十24),现在因便雅悯的出生,已经应验了,而整个家庭也已足数。在全本旧约和新约之中,十二将成为代表「神的以色列」整体的象征数目。参启示录二十一12、14,十二支派与十二使徒。
雅各布与以扫在他们父亲的墓旁重聚,结束了那一代的冗长故事;今后主要登场的,将是其它人士。
艾萨克的年龄,见十二14的注释。归到他列祖那里,见二十五8的注释。
以扫和雅各布的兄弟关系,在以东与以色列两国之间继续延伸,旧约从来没有遗忘这点。本章极其详尽的名册,见证了这层亲戚关系,尔后的外交、律法及国家情感中,也都浮现这份亲情(以上分别参考民二十14;申二十三7;俄10~12)。
按照旧约一贯的模式,在引进新一阶段的故事之前,首先记录这家族旁系亲属的族谱,然后才重循主要情节的脉络,这里亦复如此。本章为全卷的最后一段作了铺路工作。
1~8. 以扫和他自己的家:以东(1节)之名,见二十五30。
2、3. 赫人,参二十三3的注释;希未人,见以下20节的注释。以扫妻子的名字,显然来自二十六34与二十八9以外的记录。目前的名单与这两处的相符部分,为以扫之妻的娘家(以伦和以实玛利),不过巴实抹在两边各属不同的娘家,而其它的名字都不相同。最简单的解释,是这份名单经过多年抄写产生失误266;但是也有可能此处是记别名(如以扫的别名为以东);何况以扫或许不只有三位妻子,可能有四位,因为犹滴(二十六34)和阿何利巴玛看不出来有何关系。(后者的名字,意为「高处的帐棚」,或许让以西结得到灵感,在结二十三4以下的寓言中,用阿荷拉与阿荷利巴之名。)
亚拿(2节)显然是祭便的儿子(RSV,与七十士译本等同),不是女儿;见24节。
6~\cs178. 这段摘要只显示以扫选择西珥山的决定性因素;前面十章则是整个故事的始末。
9~14. 以扫的儿孙们。11节中,以利法与提幔的名字相继出现,指出以东可能是乔布记的舞台,在那里「提幔人以利法」十分出名。在旧约中,提幔有好几次以宗族和以东之城出现,亚玛力(12节)则成为以色列最痛恨的仇敌──若这位亚玛力与亚玛力族有关的话。
15~19. 以扫后裔的族长。族长(Chief,RSV)比公爵(duke,AV、RV)更恰当,因为 ~allu^p{ 是指「千人」或宗族之首。
20~30. 何利人的族长。申命记二12记载,以扫家赶逐了何利人,好像以色列人赶逐了迦南人;但是以扫成为当地为首之家,基遍之子亚拿的女婿(比较2节与24、25节)。第2节称亚拿的家为希未人,但此处却作何利人,由此可见,若不是这两个名称互相重迭,便是希未人(在本章及别处)是何利人的抄写错误。何利人(Horites)通常似乎是指 Hurrians(译注:中文皆译为何利人),他们非闪族人,广泛分布于古代近东区域;然而,这些经文中的闪族名字却显示,西珥山的何利人血统或许不同267。这个字可以指穴居之人,或许意指采矿者268。
24 这段令人费解的话,似乎是某种家庭传说。不过,ye{mi^m 的意思或许是温泉(武加大的译法),或许不是,这字只在这里出现。七十士译本没有译出其意;其它的猜测则包括:「毒蛇」(K-B),以及「水」(mayim),这是假设子音有移位现象(司百色)。
31~39. 以东诸王,此处既提到以色列的王(31节),虽是负面之词,最自然的推理则为,本段记载是于以色列有王时期写成。这对于创世记写作日期的影响,见导论:「a. 经文的线索」。
这些王没有一位是先王之子。此点或许暗示,他们是以选举决定继位者;但奥伯莱认为,从39节所记王位女性世系看来,可能王权的移转是透过母方的血统269。有些学者揣测,北以色列王朝所以较早倾覆,部分原因是他们学了这邻近之国不以直系相传的王权模式,以致政治极不安定。但是,扫罗王对乔纳单顺从戴维的态度非常生气,而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虽然相当懦弱(撒下二8~10,三8),却仍然继承了部分的王权,由此观之,以色列人对王位的看法,从开始便是世袭制。
40~43. 最后的族长名册。本段的重点,在以东旺族所拥有的地业与影响力(40节,按着他们的住处;43节,按着他们的居所),不像本章前面的部分,主要在论他们彼此间的关系。
266 如,撒玛利亚经文以玛哈拉(参二十八9)代替三十六3、4、10、13、17的巴实抹。
267 Speiser, pp.282f。
268 G. Dossin 的看法,为 D. J. Wiseman;引用,NBD, s. v. 'Horites'。
269 ARI,3 p.206, n.58。
神已经向亚伯拉罕显明(十五13~16),祂的心意是要将这蒙拣选的家族带到外邦之地,直到「亚摩利人」罪恶满盈,入侵迦南地的时机成熟之时。于是,在神的手之下,透过十二兄弟的阋墙与困境等一连串事件,终于将以色列带下埃及。这个故事是说明神眷顾引导的范本。正如后来司提反所说,这故事也表彰出旧约人物的一贯模式,于加略山达到巅峰:即,因着同胞亲族的嫉妒与不信,神所拣选的拯救者遭受拒绝──然而这拒绝至终扮演了重要角色,以致带来拯救。
创世记落幕于约瑟生平的终结,实在最恰当不过;此时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业已清楚逐步实现,未来神新的介入又隐约在望;而亚伯拉罕的后裔又快速繁衍,成为极大的家族。这卷「家族之书」结束了,在第二阶段历史中,以色列的子孙不再以家族的身分出现,而成为「一个繁茂、强盛的大国」。
约瑟,就像在他之前的艾萨克与雅各布一样,被介绍为全家中特别蒙拣选的一员。这类神的拣选,是创世记的一个主题(参罗九11以下);神的计划既不会被反对者的恶意所破坏,也不致因同盟者(此处为以色列与约瑟)的轻率而受阻挠。故事一开始所提的作梦事件,是要让神成为「英雄」,而非约瑟:这不是人奋斗成功的记载,乃是神掌权的实录。
1. 在前一章插入以扫与以东人的族谱之后,第1节承续了三十五章的脉络,接着,第2节上便是整段的标题(这方面参二4上的注释)。
2. 他是个童子,与……,此句中的童子可能意为仆人或帮手(如德里慈、司百色等人的观点),因为前面已经提到他的年龄。如此,这一脚注对全句含意便有贡献,即,他和十兄弟在一起,不过特别被派定与妾所生的孩子同处。约瑟向他父亲「报告恶行」,不应当从破坏团队精神的角度来评断。这故事一如往常惯例,不下任何评语;不过至少我们可以假定,约瑟的首要本分,是向他父亲负责:参利未记五1作见证的义务。
3. 以色列并没有从年幼的偏爱(指艾萨克和利百加的偏爱)一事上学到教训。这次的偏爱所产生的憎恨与诡诈,比当年加倍厉害。钟爱的记号可能是件彩衣(AV、RV),或长袖的袍子,或配戴饰物的礼袍270,无论是那一种,都极耀眼而惹人嫌。塞缪尔记下十三18以这词称皇族外袍。
4节以下. 2、4、8、11节为四个阶段,薪柴不断加添,反对约瑟的火焰愈烧愈烈,而且火势也在蔓延。在2节下,似乎只有四个兄弟牵涉在内;到了4节则是整伙人都被激怒;及至10节,父亲也责备他,虽然还算温和,但这孩子全被孤立了,他显然与周围的人全处不好。但11节下的事实,向约瑟却是隐藏的。
10. 你母亲,只是对利亚权宜的称呼,参三十七35的注释(「女儿们」);参路加福音二48(「你父亲」)。若以为此处暗示拉结仍然活着,是不切实际的。
11. 本节的两个态度,总是人对神的信息会产生的不同反应。他哥哥们的怀疑属情绪化,且匆促下断语;他父亲能敞开心胸,则是赖谦卑之助。当时以色列已经学会,要容许神插手干预,祂也有权拣选人;但他的孩子尚未学到。
270 Speiser 的看法,前所引之处,取自 JNES, 8, 1949, p.177 所列的楔形文字经文中的一项。
这项阴谋的发生地,距示剑有一日之遥,离希伯仑正远得合适。每一件事,从此次设想欠周的差遣,到偶然遇见的陌生人,都连贯起来,直将约瑟送到他哥哥们手中。然而后来众人才看出,神仍在祂的隐密处眷顾保守,就如一切神迹一般。事实上,神的两种极端作法都在多坍出现过,约瑟在此哀求而不得响应(四十二21),伊莱沙却在此看出有神的火车火马环绕(王下六\cs1613~17)。
17. 考古学家指认,多坍为一已知古迹,记录中其它城市亦多可考;当时的郊野人口稀少,因此列祖时代,游牧者可在巴勒斯坦中央丘陵地自由放牧(但后来几世纪便行不通了)271。
19. RV 小字「作梦专家」,将一个普通的希伯来文处理方式过度渲染,其实该说只是指某一特色(如,箴二十三2,贪食的;鸿一2,施报的)。这作梦的人则恰到好处。
21、22. 21节将22节所描述的先作摘要(正如第5节是第6节的摘要,德里慈指出此点)。即使流便的本意只成功了一半,还是应当算他救了约瑟。
流便对这计划犹豫不决,除了天生的个性之外(参三十四25以下的注释,末尾),还有充分的理由。血,特别是弟兄的血(四10,九5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是家中的长子,对此负最大的责任。何况他已经不受父亲宠爱(三十五22),他对约瑟的处理可能毁了自己,却也可能因此重获地位。
大多数现代注释家都建议272,在21节中以「犹大」取代「流便」,如本尼特(Bennett)所写,「从其它的分析看来理应如此」,即,这样作是为了要让它与22节有别;可是,其实该节原来与本节完全协调,而且这种作法也毫无经文的支持。此一大瞻的权宜作法,详见本章的增注,第四段。
24. 本句对坑中无水作了说明,因为这些坑原是井。
271 参 J.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S. C. M., 1960), p.74。
272 Speiser 是例外 。
25. 这餐饭是描绘硬心肠的神来之笔。参不同情境下的类似表现,箴言三十20,马太福音二十七35以下。
以实玛利人,参28节的注释,他们从基列地经多坍的路线,是大马色(Damascus)与往南方的沿海道路之间,一条极古老的通道;他们的香料则是卖给埃及的主要土产。基列出产的乳香,参杰里迈亚书八22。
26.、27. 犹大后来培养出一些美德(四十三9,四十四33),但目前他只顾自我的利益;27节中流露出一点良心不安,也是事实。益处不是比喻,这是相当难听的形容钱财之字,好像「赃物」、「不白之财」。藏了他的血(26节),是句有力的话,意为「即使我们藏了……」;对隐藏的想法可能有二:一为向人隐藏,另一则为向神隐藏,意谓避免实际杀戮流血。
28. 以实玛利人与米甸人,在25、27、28、36节及三十九1交替出现,暗示二者为同义词,或是重迭词,虽没有其它证据可以肯定这说法,其实士师记八24足能解决这问题,那里论到米甸人,说:「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由此可见,「以实玛利人」是对以色列的游牧亲戚之统称(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长子),有些像我们所说「阿拉伯人」,其实包括了无数的部族,而我们将二者交相使用,并不觉得有问题273,这样的替换用法,可能部分是为求变化,部分是为了在记载重点(约瑟被卖给在神的约之外的人)的同时,也要记载细节。
根据此处上下文,他们拉上……应该是指刚计划这么做的人(译注:即和合本的「哥哥们就……拉上来」)。除非这一节被刻意从上节隔开,米甸人才会成为主词。这方面,参增注,第二、三段。
二十舍客勒银子,参利未记二十七5。在主前二千年初期,是当时买奴隶的价钱274。
29. 流便的缺席,并不像有些人所以为,为本故事造成一项难题,反倒完全符合现实生活的状况,出出入入是很平常的事(特别还有羊要照顾)。他既想设法营救,便显然会伺机离开,不引起大家的注意。
31. 流便的激动,换得的答案只是对约瑟外衣无情的处理,这是高明的故事笔法。选用山羊来欺骗,也成了一种讽刺(参二十七9)。
32. 你儿子为极冷酷的表达,不屑于提名字;路加福音十五30以下,也捕捉了这一神情:「你这个儿子……」(该处受到温和的指正:「你这个兄弟……」)。
35. 女儿为复数,可能包括媳妇在内(参得一11,冯拉德提到这点)。这位父亲痛失爱子,不肯受安慰的悲恸,描绘出福音书所记载,天父对兄弟情谊看重的态度(太十八6、10;参箴二十四11、12)。
雅各布的话,参二十五8及四十二38的注释。
36. 希伯来经文这里是米但人(Medanites),不是米甸人(Midianites)。这可能是经文抄写的笔误275,但是二十五2既显明二者为近亲属,这人中很可能两族人都有。
波提乏,看得出是埃及名字,参阅 NBD 的简短讨论。官员之称,严格来说是指「太监」,但已经成为「宫庭内臣」的同义字。护卫长的翻译有待商榷,但很可能是对的。另一种可能是「屠夫之首」,由同源字根可得支持(从「宰杀」之动词而来,如在四十三16;参撒上九23以下,「厨役」),七十士译本以及在埃及称总管家的类似头衔,都支持此说276。然而,护卫长符合波提乏对监狱的统管(四十3以下),从列王纪下二十五8也清楚,这是正确的。
273 参下文:「我问道,我们是否应在雅宾(Jabrin)找到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回答:『我们一定会在那里找到穆拉人(Murra)』我真心希望我们可以在雅宾找到阿拉伯人」(W. Thesiger, Arabian Sands, p.232)。埃及也有一例(约主前1850年),几行之中,三种名称交替使用。参 K. A. Kitchen NBD, p.657b。
274 参 K. A. Kitchen, NBD, p.1196。
275 所有古译本皆为「米甸人」。
276 J. Vergote, Joseph en E_gypte(Louvain, 1959), pp.31-35。
众多学者认为,整个约瑟的故事,是分别以不同的形态,在以色列南方(J)与北方(E)流传,这两个传统大约在公元前第八世纪经一位编纂者组合置于创世记,而于公元十九世纪为文学批判学者所揭发。既然此理论颇具声望,少有人提出批评,以下谨列出其标准形式(拐卖与囚禁的片段),并提出一些说明。
据称,J 版本在三十七21描述犹大(非流便,如经文所述)如何制止他的兄弟谋杀约瑟,并建议将他卖给前来的以实玛利人(没有坑穴的一段),他们又将他转卖给一位无名的埃及人(三十九1上,下尾)。因着他主人妻子的恶毒,约瑟被扔进普通监狱(三十九20,删除提及「王的囚犯」之句),他在那里获人信任,并遇到皇家的酒政与膳长(四十1、3下)。
在 E 中,一开始是流便劝弟弟们将约瑟放进坑中(三十七22),但他们吃饭的时候,米甸人将他偷去了。米甸人将他卖给波提乏,一位高官(三十七36),他被派去服事皇家的酒政与膳长,这两人囚禁在波提乏的屋子里(四十2、3上、4以下)。这故事当中没有引诱的一段,约瑟也只是奴隶,不是犯人(四十3下、15下被认作是由 J 插入的)。
a. 这理论最显著的特色,就是对经文随意处置的作法。三十七21(J)中,将流便删去,换上犹大277,只因为要与22节(E)有所区别。三十九1(J)波提乏的姓名与官阶不可存在,只因为它与三十七36(E)相同。三十九20(J)所提王的囚犯遭挪开,只因为不容许它支持四十2以下(E)。四十3下、15下,四十一14说约瑟为囚犯,这是 E 不可接受的,只因为如此便坚定了 J 的三十九20。此外(不出所料),四十五4、5声称约瑟是被卖掉而非被偷走,这也应删除,否则 E 段便与 J 没有冲突。
任何一种理论,若必须如此大肆改动数据,无异自承失败。
b. 这主张假定,说故事的方式必须毫无弹性。流便发现坑是空的而大为震惊(三十七29)──读者到这里才突然知道,他曾有段时间不在──这被视为一种矛盾,并非因为他不在场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事,乃是因为没有记载这事。这简直等于硬要作者用累赘、牛步的方式写作。约瑟在四十15说,他是被「偷」来的,这又被认为与买卖的主旨不同,彷佛那场交易完全诚实;但如此解释其实是逃避的说法。事实上申命记二十四7明说(如果这样说有必要的话),掳人为要拐卖,就等于最可憎的偷窃。
c. 这理论忽视了真实状况的复杂性,再以流便为例,写小说的人大可在两次事件之中,让十兄弟和羊紧紧相连,没有一只羊走失,也没有任何环境的变动,使得某一两位必须离去察看。相反的,流便不知怎地错过了他们和商人的交易,这样的不工整披露出当时的实际情形。惟有记载事实,不是写小说,才会产生这类松散的状况。再说,忌妒约瑟的理由不只一项,这根本不是两篇小说论「另一安全的线索」278,乃是最自然不过的现象──正如冯拉德所指出的(他是现代派学者中几乎独持此见的人)279。
d. 这理论假定,一件事只要说过两次,就是出自两位作者。这是一种不经济的假设。例如,三十七5以下,先有三十七5的摘要,才有6~8节的详细叙述,前者将新发生的事件与上文相连,后者则阐明其内容。这是合理的笔法,甚至令人可佩;何需安装两位作者、一位编辑来说明此点,同样的方式亦可解释13、14节,18、19以下,21、22节,等。这就像我们所熟知的:「他回答,说道」,「他举目,观看」,等。然而这派学者从不愿停下来,考虑这么简单的可能性。
e. 以上一切的背后,是未经明言的一项假定,即,以协调的方式来处理圣经,总好像不够诚实。因此,他们对于以士师记八24来解释以实玛利人和米甸人,几乎一概沉默不理,而一旦创世记经文明明支持故事的一致性,遭受改动的,不是这理论,而是经文,正是以上 a 段所示,四十二章增注中的例子,也清楚表明这点。此种态度或许源自愚侠精神,总想面对最坏的处境,但这绝非明智的态度。一个执意要修改原始经文数据的理论,既再三更动,又肆意改变,毫无古代译本的支持,其立意或许可取,但绝不符合实情。
277 但 Speiser 不同意这看法(Genesis, p.291)。
278 Skinner, p.443。
279 但 von Rod 接着把这现象归于「数据在润饰定稿之前的增添」,而不是当时实际的状况(Genesis, p.354)。
本章在整个家族故事中,有其重要地位,它确定了犹大族中的长幼顺序,并对马太福音一3,路加福音三33的王室族谱有所贡献。它虽打断了约瑟的故事,却也达到一些目的。它令读者好奇心倍增,因为约瑟的前途未卜;它布置一个背景,使得以下即将描述的约瑟的信心与忠贞,显得格外稀罕;它也将十兄弟中最具领导力的人作了生动的刻划。有人主张,本故事的主角乃是将支派拟人化,这说法并没有充分的理由,纯粹是揣测,缺乏任何支持。这个故事(就像三十四章一样)前后一致,细节精确,可为其角色与事件的真实性作有力的辩护。
不过,这些人的罪和计谋都有其家庭意义,这个故事只能由此来领会。因未来有赖于他们的抉择:故事的情节绕着他玛转,她本有权成为犹大继承人的母亲,所以她先前连续的挫折,以至于最终的胜利,成为关注的焦点。路得记成为同一主题的变奏曲,不过层次更高;这两次事件都涉及弥赛亚的世系,但当事人毫无所知。
1~11. 犹大家有无后之虞。在1、2节中,犹大对婚姻的作法十分轻率,类似参孙(士十四1以下),他的迦南妻子之名未被记下,正如后来那非利士女子一般;直到她的故事结束,读者只知道她是书亚的女儿(12节)。亚杜兰位于耶路撒冷以南或西南一带,在迦南地被征服之后划归犹大族(参代下十一5、7),后来因戴维藏身于该处洞穴而出名。
7. 珥未说明的恶,以及俄南被指出的恶(参9、10节),是因与子嗣危机有关才记录下来。同时,它也令人注意到,这蒙拣选的家庭道德直线下落,惟独约瑟出色的敬虔之心,才得加以暂时拦阻。在创世记中,只要信心不再是积极的动力,便会立即远离恩典。这现象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不过,这个模式在士师记中最为明显。
8~10. 尽小叔的本分(RSV),这句话在希伯来文仅由一个字表达,由此可见,这已经是当地的习俗,虽然当时尚未有申命记二十五5以下的律法。旧约有三次提到这项规定(参得四5以下),每一次都不受欢迎,主要是因为男方当事人看重家产的分配──只想自己得着。俄南的大恶,是因他明知故犯,得罪家庭,得罪寡妇,也得罪他自己的身体。英文译本均未能表达出,这是他一向的作法。当(9节)应当译为「每当」。
11. 犹大缺乏诚意,由一拖再拖可以看出(14下、26节),因为他显然把他玛视为克夫之妇,不愿让最后仅存的儿子也去冒险,又不愿将这话说出口,免得惹他玛生气。
12~26. 他玛的计谋。他玛非常在意自己应当成为犹大长子世系的母亲。24节最后一句:「把她烧了」,显示她甘愿冒此危险;犹大在26节承认的话,证实她绝命的一步击败了不公义。她流露出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像以斯帖、雅亿、利斯巴等人一样;不过此段经文一如往常,并没有批判她此举是否有违道德。然而,其背景,即约瑟的故事,间接使她成为强烈的对比,因为在比她加倍恶劣的情况中,信心仍能彰显,而且得蒙高举。
12节以下. 剪羊毛是节庆的时期(参撒上二十五4、11、36),迦南人的宗教鼓励淫乱的仪式与生殖魔力,更强化了当时性的诱惑。21、22节的妓女一字,显示他玛扮成宗教仪式中的淫妇,也许是要让她的受害人不起疑心280。14节的帕子似乎证实此点,因为(若亚述的律法可作左证的话),除了(已婚的)宗教仪式淫妇外,其它的妓女都不会蒙帕子281。
这就是犹大婚娶时的世界。先知们(如何四14)指出,在以后的世代,它为以色列带来何等的腐败。
18. 由带子可看出,此处的印不是戒指形,而是挂在脖子上的印章(可能是圆柱形的),这是有身分之人装束的一部分。杖,常雕着花纹,也是权势的表征:参25节。
24. 我们不必猜疑犹大的暴怒是否故摆伪善姿态,不如说他对男女存双重标准,这是更深一层的不真诚。以上所引过的何西阿书四14,是最早斥责这种态度的言论之一。
27~30. 他玛的双生儿。这回出生前的挣扎,有些类似雅各布和以扫(二十五22~26);至此,这充斥风暴的一章有了圆满的终结,为犹大族未来的发展奠下基础。红线事件是一个家族常会津津乐道而传流后代的那类细节;法勒斯(「迸出来」)在族谱上列为长子,戴维是他的后代(参得四18以下),基督亦然。
280 M. C. Astour, JBL, LXXXV, 1966, pp.185-196, 尤其见 pp.192f;其它地方的论证与数据似乎缺乏关联。
281 不过,15节是以常用的字指妓女,因此 Speiser 的看法或许也对,他认为是犹大的朋友用了宗教术语,「为要将这次桃色事件的社会层次升高」。
本章为对称结构,开头平静的一段(1~6节),与结尾新阶段部分(19~23节)的每一点都配合一致,尽管当中出现干扰,这充分显示神默默的掌管与信心之士默默的胜利。这颗好种被埋得更深,却还能向上生长;这位仆人在小事上尽忠,却受到训练以备接掌大权。
至于埃及的两兄弟的故事,参本章增注。
1~6. 奴隶约瑟备受信任。第1节,头一句话严格说应作「现在,约瑟已经……」;在离题的三十八章之后,本句将故事接下去讲。
波提乏的名字与官衔,见三十七36的注释;至于本节支持整个故事的合一性之证据,见三十七章增注。
2. RSV 的译法最好:他成为成功的人;此钥字在第3节又出现,可以译为「……使……成功」。英译似乎带有洋洋得意的味道,原文却无此意;其它用这个字的场合,如,以利以谢任务的结果,二十四21、40;及神仆人受苦的结果,以赛亚书五十三10;显示它是论成就,而非论地位。
3~6. 第3节重拾第2节,且将其往前带一步(由成功到别人看出他成功);这方式在第4、5节又出现,奴仆的晋升成了主人的祝福;这番步步前进,以第6节作高潮;其最后顶尖之句,暗示读者它即将受到攻击,这几乎是它自己引来的麻烦。
7~18. 约瑟受诱惑。约瑟拒绝的理由(8、9节),换作别人可能成了屈服的理由,环境的力量常是中立的。他不受人监督,又得快速升迁,这种状况曾令其它管家跌倒(参赛二十二15~25;路十六1以下);他知道,只有一个范围(9节),他不可侵犯(自夏娃以降,多少人视此为一种挫折);对他而言,这些乃是他必须忠心的理由。他正确地称这建议为大恶(9节),由此可见,他与真理结盟;而且他也将一切联到神身上(9下),由此可见,他效忠主人的根基甚深,因而得以站立得稳。
10. 天天造成持续不断的压力,实在是极大的考验:参孙一生就是在这方面失败过两次(士十四17,十六16)。试比较希伯来书三13的命令,那里提到另一种当持续的压力。进一步看,这次的攻击还富变化;若对约瑟猛攻不能奏效,或许甜言诱惑足令他上勾,因为若要拒绝和她在一处(10下),似乎极不合理。为了避免受吸引,约瑟显出实际处事的智慧,如箴言五8所言(「你所行的道要离他远……」),亦如主祷文;参希西家在列王纪下十八36对百姓的吩咐。
11、12. 诱惑一旦遭拒绝到底,便会使尽全力,施展它一切伎俩:首先它谄媚煽情(7节);然后是长期消磨,不断重新打开那封闭的话题(10节);现在则是最后冲刺,输赢全看这最后的一刻(12节)。约瑟的逃跑并不是懦夫行为,他为了维护名誉,情愿牺牲自己的前程;新约赞赏这种态度(提后二22;彼后一4)。
14. 这里以及17节,用轻蔑的语气提到一个希伯来人,就一般所知,这名字在社会上的名声不佳,此处的语调与之相符;参十24的注释。看哪,他带了……,波堤乏妻子这句话埋怨之语曲解了事实,声明自己是受害者,怪罪于她丈夫,并且逼他采取行动。
19~23. 囚犯约瑟备受信任。这段话与1~6节形成对称,参本章开头的注释。约瑟的地位已经够低了,现在又被贬到更低的地步,然而对神总不至于太低。
19、20. 照理来说,死亡是约瑟惟一可能的刑罚。他的缓刑大概主要有赖平日的好名声;波提乏在忿怒中尚能约束自己,或许透露他对控诉是否属实略有怀疑。但是,由故事的进展可以清楚看出,神把他带到这里来,是为存留他,以担当未来的使命。
这里用来指监狱的字 so{har,十分少见,只在这几章中出现,其希伯来字根暗示是一种圆形的结构,因此可能是一种堡垒,七十士译本便如此翻译。据所知,的确有些囚犯被送到这类防卫岗哨,去作苦工。另一种可能为,这个字是埃及名称的音译,但目前尚未能确定它究竟指什么282。
本章与四十章一致以这个少见的字称监狱(四十3、5),称约瑟为囚犯(四十3下、15),又称王的囚犯都关在这里。凡认为这两章互相对立的人(见本章增注),是完全不顾这个证据,但除了叙利亚译本在四十3删除 so{har 之外(可是第5节仍保留),这个用法在经文方面没有受到任何挑战。
21. 上主的同在及其影响,参2~4上。诗篇一○五18所存记的回忆,修正了约瑟遭善待的观念:「人用脚镣伤他的脚,他被铁链捆拘。」
22、23. 参4下~6节,及四十一40、44:无论在什么景况中,约瑟杰出的能力和正直的态度,加上神的扶持之力,都显出同样的水准:或作总管、或作囚犯,他仍是同一个人。
282 见 Vergote, pp.25-28。
两兄弟的故事,是埃及的幻想故事,于主前十三世纪末的一份文件中发现,常有人将之与本章的故事比较,甚至认为是本故事灵感的来源。该故事起头说道,有个嫂嫂企图勾引弟弟,事不成功,她竟反咬一口,说他强奸未遂;这个少年惟赖一奇妙神迹,才躲过他哥哥的手,得免一死;后来他的历险,包括变成一头牛,和两棵树等,全是各种魔法的综合。不错,勾引、拒绝、诽谤,都是十分相似之点;但正如卜伦利(J. M. Plumley)所评:「常有人主张,这个埃及故事是创世记所描述事件的出处,但若要证实此点……所需要细节上的相似,远比现在所有的要多得多283。」卜伦利进一步指出,这种状况并非独一无二,其它民族的文学亦有类似的例子。
283 DOTT, p.168,此故事的全文记载在 A. Erman, The Literature of the Ancient Egyptians(Methuen, 1927)pp.150-161。
1. 得罪是容易误解之词:希伯来文为「得罪于」,换言之,这节显示了第2节的恼怒是有原因的。
酒政和膳长是颇重要的臣子:参日后尼赫迈亚的例子,他是亚达薛西王的酒政,深具影响力与才干。也参看11和17节的注释。
3. 约瑟被囚:除非拒绝这里和15节的证据,才能宣称这章对约瑟的描述不是囚犯。见第三十七章增注,第四段。
4. 护卫长亲自284(想必仍旧是波堤乏,他会记得约瑟的可靠)对这些新来的贵客作了安排,而非由他的属下「司狱285」来处理,像在三十九21以下所记对待约瑟的情形。因此,约瑟虽曾终于获致了稍高一些的地位,此时却再次落入谷底,成为囚犯的奴仆286。但他前途的开展,不是靠从前的擢升,反而是因着这一次的降卑。
6~8. 除了效率与正直外,约瑟对人迅速的关怀,披露出他性格的另一方面;他立刻提及神,听来是出乎真诚:这是他思想的习惯(参三十九9,四十一16、51、52,四十五8,等)。至于这两位作梦者,他们同样确信梦是有意义的:在埃及一般人认为,它们具有预测性;有关如何解释它们的著作愈来愈多。
11. 正如弗格特(J. Vergote)所指出的287,梦里的动作可能只是象征酒政的职责,而非刻意描述,但这些动作或许让我们明白一个有时与此头衔相连的绰号──「清洁手」。他的职责包含打开酒瓶,并且品尝;意即他要为他所呈递东西的品质负责任。
13. 一个被贬绌的人得以头,这生动的比喻,请参列王纪下二十五27;它与另一个希伯来文动词同用,出现于诗篇三3,二十七6上。但见19节的注释。
15. 有关被拐来与把我下在监里的意义,见三十七章的增注。
16. 希伯来文 h]o{ri^ 只在这里出现,因此造成不同的翻译。由一个与此相近的阿拉伯字根看来,它可能指白色(换言之,指筐子或里面的东西);另一个为司百色所喜爱的译法,则是枝编工艺。
17. 弗格特288注意到,Erman-Grapow 的书 Wo/rterbuch der a/gyptischen Sprache 中列出三十八种蛋榚、五十七种面包,这就是充实了各样食物这句话的内涵,让人对这门行业的专业水准有了概念。
19. 这个命运谕令的开头既神秘又暧昧,参阅二十七39、40和其注释;这似乎是公认的文体。这句话表面看来十分残酷,它出现在冰冷的印刷物上,使刚萌发的希望旋即粉碎;然而,这种印象并不真实。这个消息的悲惨,立刻会从讲话者的态度和语调中显明出来,这是无可避免的。
284 关于受到优惠待遇暗示出富贵与地位,参徒二十三18、19、24、23、26。
285 有关监狱工作人员的等级,见 K. A. Kitchen, 'A Recently Published Egyptian Papyrus and its bearing on the Joseph Story' in Tyndale House Bulletin No. 2 (Winter 1956~7), pp.1, 2。
286 希奇的是,这新的变迁即在极权制度内地位突然地颠倒过来,通常被认为是与三十九22以下冲突。不管经文说它是「在这些事之后」发生的(四十1)。
287 所引过的书,p.36。
288 所引过的书,p.37。
1、2. RSV 正确地指出此即尼罗河,如希伯来文的明示。我们可能顺带注意到,这个梦具埃及色彩,它描述母牛从河里上来(弗格特指出,母牛喜欢沈浸在水中以躲避热气和苍蝇),寻求芦苇的草场(RV、RSV)或纸草的草圃。后者的希伯来文 ~a{h]u%^%%%,是从埃及借用来的字289;在乔布记八11中再次出现(参阅七十士译本赛十九7和传四十16)。
6. 东风几乎是沙漠风的专用词汇,无论其方向是否一定是从东而来。这个灼热的大风在巴勒斯坦称之为「斯洛哥」(siro-cco),在埃及则称为「罕欣」(khamsi{n),对农作物会带来毁坏(参结十七10;何十三15下)290。
8. 术士是另一个以埃及文为根底的字,h]art]ummi^m:它似乎是那些擅长处理祭礼政略与魔术书籍者复杂头衔的一部分291。他们出现在出埃及记七11,需要咒语的场合;这次他们必定参考了不少有关梦的文献(参四十6~8的注释)。
13. 希伯来文的表达方式,AV、RV 的译文揣摩得很像:我,他复职了……他,他挂起来了;这种方式值得注意,因圣经中尚有其它的语句与此相同,其中的宣告就等于是实际的行为(例如,约二十23:「……你们赦免……,……你们留下……」)。
14. 出监两个字是这段故事前后一致的另一记号;见三十七章的增注。
约瑟剃头刮脸,是另一埃及人习俗的细节,这有违闪族人的规矩(如耶四十一5)。
15、16. 法老自然以为他在梦的领域里是专家,约瑟几乎激烈的否认这整个看法(这不在乎我,此一惊叹词在希伯来文是一个字)。他匆促简洁地从自己转而指向神(此字在这句话的位置具强调意味),表明祂是唯一的启示者、管理者与施恩者,他唐突的表现与但以理优雅的措词成了对比(但二27~30),然而果效却相同。我们或许可以感觉,约瑟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心情尚未平息下来。
19节以下. 19节下半额外的说明,使得法老的沟通不仅是重复而已;到现在我们才晓得一项令人震慑的事,干瘦的母牛吃后仍毫无改变(21节),这点31节将予以解释。
25节以下. 神将要作的事……,这句话在28节重复出现,32节则强调事情的确定性与急迫性,目的是要唤起行动,不是要人放弃──正像先知们的信息一般。这原则见杰里迈亚书十八7~10的探讨。但进一步请参阅33节以下的记载。
33节以下. 我们该注意,这即将来临的饥荒与许多旧约圣经中所预告的灾祸不同,其本质不是审判,这是人生无常的现象之一。约瑟指出,明智的管理者应当防范于未然,若他能预见特别的危害,就需采用特别的策略。预言的原则总是(见前面25节以下的注释):神盼人采取主动的反应。若是审判的威胁,反应将是悔改,若是友善的警告(参耶三十八17以下;太二十四15以下),反应将是实际的防范。
38、39. 神的灵对法老而言是一个具多神色彩的措词,他说出的话,比他所知的更有智慧;在圣经中他不是最后一位如此发言的人(参约十一49~52)。他在这两节的话显示,约瑟开头的抗议已经发挥其效用。
40. 掌管我的家的意义,见42节的注释与小注。第二句话大致的意思很清楚,但译为受管于或(RSV)治理他们的字,带来一些困难。RV 的小字提供的第二种译法,「朝贡」,最接近希伯来文,该字直译为「亲吻」。这翻译与此隐喻十分一致,无论是表示朝拜的亲吻──当时加冕的习俗,或是亲吻尘土(令人俯伏)──这符合一句埃及惯用语292。~alpi^ka{(直译「在你的嘴上」 )意即「遵你的命令」,如四十五21。
42. 约瑟的职务是「掌管我的家」,且仅次于法老(40节),一般认为是宰相293。打印的戒指代表国王的权柄,虽然不只一位高级官吏获此授权(见小注);细麻衣(为埃及字)是朝廷的服饰。金炼(或项圈)远自十分早期就是一种皇家宠信的传统标志:它常是对过去服务的奖赏,但在塞都斯一世(Sethos I)统治时(大约公元前1300年),它亦是授职时的一项细目。有人指出,后代碑文(坟墓上的绘画)294对约瑟的故事可带来不少亮光,但其价值却引起争议,因为那场合是在约四百年之后。
43. 约瑟其它的尊荣,或可视为只是部门首长的象征(见42节小注),但副车则清楚显出,他是仅次于法老的权贵:全地的第一国民,或宰相。跪下已经证实最可能是 ~ab[re{k[(这道命令的意思,它似乎是从一个闪文字根改写而来的形式,该字根为埃及文借用,是众所周知的。这反映出在埃及绘画中所描述的礼节。(有关其它的建议,见 NBD,7页,s. v. 'abrech',与那里的注释。)
45. 给予外国人埃及名字的作风已有充分证据,但对于撒发那忒巴内亚的意思,学者却未有一致的看法。以埃及文为根据的解释,意见差异甚大,像「神已经说了且他活着」(司坦朵夫 G. Steindorff),「他──知晓百物者」(弗格特),与「(约瑟),有~Ip{`ankh~'之称谓者」(济钦 K. A. Kitchen)295。
亚西纳和波提非拉可以辨出为埃及名字,意思分别是「她属于(或愿她属于)内特(Neith──女神)」,及「他是雷(Re)所赐予的」,雷是太阳神,为安(On)城的人所崇拜,日后希腊人称此地为纥流波利(Heliopolis),意为太阳城。
289 见 Vergote, pp.59-66。借着探讨与母牛相关的观念,设法与埃及思想建立更多微妙的关联,这似乎并不需要,而且毫无根据。在此二梦里,真实的牛与穗子使得丰年与饥饿的情形足够显得生动。
290 参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Lutterworth, 1975), pp.67-70; G. A. Smith, 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13(Hodder and Stoughton, 1907), pp.67-69 。
291 参 Vergote, pp.66-73。
292 Vergote, p.97。参诗二12论及朝拜之吻;诗七十二9则为俯伏。
293 然而,这点却引起争议,W. A. Ward, JSS, V, 1960, pp.144-150,辩论说,约瑟卓越的地位是局部的,担任上下埃及富庶地域的监督,且为君王领土的管家,直属于法老。据此看法,他虽是「埃及政府最重要的官员之一」,且列于权贵的菁英中,却不是惟一拥有王戒指或享有四十五8所蕴涵「神之父」(即法老之父)尊称的人。反对此看法的观点,见43节的注释。从另外的角度, J. M. A. Janssen, Ex. Oriente Lux, XIV, 1955~6, pp.66ff,提及约瑟的名字,照我们所知并无出现在宰相之列;但 J. Vergote 指出,从 Hyksos 时期以来,仅有少数的名字余留下来(p.105)。
294 这篇文章收集在 NBD 里,见 'Joseph' 一文。
295 这些讨论在 Vergote 中,pp.141-146,和 NBD,p.1353。
46. 约瑟年龄的标记,使这个从他十七岁开始的故事(三十七2),暂时告一段落,再过九年(四十五6)则将达到高潮,届时距他与兄长们第一次冲突,已经超过二十年。这可媲美亚伯拉罕领受应许和实现之间的时间(十二24,二十一5),及雅各布服事拉班的年数(三十一41)。这些延迟都是有益的,但其形式和目的却各不相同。
约瑟出去遍行埃及全地,这句话几乎重述45节的末了,强调他在治理上精力充沛。这是否由于释放的喜乐所使然?
51、52. 这些是希伯来的名字,而非埃及名字;其含意正与约瑟两方面的经历符合。玛拿西多少带着复杂的感觉,伴随在生命乐曲之一章的尾声,正如51节下半所说的。以法莲则具有实现梦想时轻快的感觉,或许也是由于此刻在埃及全地出产极丰(参47节),照梦的应许所言。
55. 约翰福音中所记类似的话(「他告诉你们甚么,你们就作甚么」,约二5),可能刻意要成为这伟大供应者故事的回响,那句话为迦拿的神迹铺了路,耶稣对世人的意义,犹如约瑟对他那一时代之人的意义(约翰可能如此暗示),且有过之。
56、57. 埃及的饥荒严重到十分可怕的地步,在两大沙漠间只有一条狭窄肥沃的地带,据说居民有两次被迫以食人求生296。但因巴勒斯坦是以降雨来浇灌土壤,而埃及是靠尼罗河,很少两边同时发生农作物欠收的现象(参十二10,二十六1、2)。这次惟有赖一人的努力,才得避免加倍的灾祸。
296 J. Vardier, La Famine dans L~E~gypte Ancienne(Cairo, 1936), pp.8f., 14f。
1~\cs175. 雅各布差遣众子,除便雅悯外。雅各布的话带几分急躁,流露出他对环境的坚定掌握,仍然丝毫未减,使人忆起多年以前在哈兰,他对那些牧人敏锐的忠告(二十九7);他拒绝和便雅悯分离,清楚显示,他已经有所猜疑。他断然的决定与不让步的话(4下)297,反映出他当时所了解的状况:对于约瑟的命运,并无事实可考;对于弟兄们的罪,却几乎可以肯定了。在父亲的眼里,或许他们的罪行可以掩藏,但他们的品格却不然。
5. 本段中用以色列之名,见四十五21的注释。
6~17. 与约瑟第一次会面。这种不友善的对待方式,从此处一直延续至四十四章的末了;乍看之下,彷佛具报复的模样。这样的推测是再自然不过了,但与事实却恰好相反。在严厉的态度背后乃是温暖的爱(四十二24,等),在考验的背后则是难以复加的仁慈。甚至威胁中还以怜恤来复和(参四十二16~19;四十四9、10),带来震惊的安排只是令其困窘,而非予以打击。约瑟若存心报复,则可以将毫无价值的东西放入袋内,令他的兄长们难堪,或者在他的筵席中折磨他们,像他们折磨他一般(三十七24、25);他所赠予难以理解的礼物,毋宁说是一种善良且富探测性的安排。从他兄长们态度的转变上看来,他的策略是奏效的,犹似阳光与冰霜相互出现,迫使他们向神敞开。
6. 在希伯来文中,治理者是一个相当强的用语,强调约瑟完全的主宰权。
9. 追忆起以前的梦不仅是一种证实:现在的情形并未完全实现梦的应许,或许这促使约瑟企盼将整个家族迁居于此;这是他当下要进行的事。来察看这地赤裸裸的状况(AV、RV)(和合译本为「窥探这地的虚实」)是比「来打听我们隐密的事」更强的说法。
18~38. 西缅被留下来当人质。他们有三天全被下在监狱里,充分证明治理者大权在握;既是如此,他却对他们的家庭表示关切,又坦承自己的动机是敬畏神,这必然导致他们深自反省(18~20节)。这新的决定很可能是因真的改变心意而来;但无论如何,它显出了敬虔对于治理会产生美好的影响。诗篇十四1、4则描述与此相悖的光景。
21. 受害者的呼喊,他哀求我们的时候,或「恳求我们可怜他」,在三十七章中并未听闻,只在这里出现,在他们的耳中再度响起──从前他们恐怕是充耳不闻。报应的滋味(愁苦……这场苦难)搅动了他们的感觉,这是从前兄弟和父亲的眼泪都碰触不到的内心深处。
24. 为确保他们还会回来,人质是必需的;西缅,排行仅次于长子流便之后,为当然的人选。
25. 无论约瑟的意思是要银子在初宿时就被发现,或到返家时才发现(假定路上用的食物是放在另一个袋子),实际的情形比这两者更为有效。最初的惊惧,返抵家门后在雅各布面前重复经历,且震撼更加强烈298。
罪恶感已经升起(21节),使得这人迅速看出,在统治者的行动上有神的作为。结果,他们便问,这是神向我们作甚么呢?(28节)单就这问题而言,实为对麻烦所作正面反应的良好模式(参:例如诗六十的态度);然而,雅各布除了麻烦本身之外,无法再多领略一些。在36节,他的强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亦带警惕性:「你们使我丧失……这些事情都归到我身上了」(希伯来文正是如此)。38节与四十三1~10显示,他将自己禁锢在自毁性的防御心态里。
37. 流便的建议与犹大誓言(四十三8以下)之间的关系,见下面的增注。
38. RSV 的阴间(Sheol)299比坟莹(the grave,AV、RV)更正确,表达出更多这个预感的实质,可能包含死后无法安息的观念。这些话留下来深刻的印象:参四十四29、31、34 。
297 或许是思想(参 RSV):「他说」一语可用来当作说出来的话或没有说出来的话。
298 在四十三21,兄弟们把故事浓缩地说给家宰听,这是可以理解的;对他而言,两个阶段的发现势必是牵扯太多了。
299 关于这个词,见 NBD, s. v. 'Hell' 1; R. Martin-Achard, From Death to Life, pp.36-47; A. Heidel, The Gilgamesh Epic and Old Testament Parallels , pp.137-223。
以为在约瑟故事的背后有两种传说的学派300,坚称从三十九章之后,这两种数据不再交织一起,而是互相替换地出现。他们认为,三十九章是编者根据 J 的传统写成,而四十至四十二章则根据 E(最后一节除外),四十三、四十四章又以 J 为蓝本(加上四十二38),四十五至四十六5为 E 的文献再次出现,然而,编者会时而从一段叙述到另一段叙述中,插入一些词句。
这样的分析却与这学派平常高举的语言学标准抵触,因为从四十章到创世记结束,雅伟(Yahweh)这个名字只出现一次(四十九18),而这里认定是属于 J 的经文,竟使用 E 文献的词 Elohim(且在四十三14,四十九25事实上出现了 P 文献的词 (El) Shaddai)。雅各布与以色列之名,是另一评定的标准,在四十二至四十六章里面也再三地跨越了这种分析301。因此,这类解释是相当主观的,其信念根源于如下,若三十七章是由这两种传说所构成,则它们势必持续下去,且会留下重复与差异的痕迹,而编者势必尽他所能把此二者搅合在一起。
所以,若在分析大纲中,西缅的事件归属于 E,那么在 J 中任何有关此事的记载都需被摒除,于是 J 文献对此问题(见下面进一步说明)「保持缄默」302。这被视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差异。再举另一个例子,在四十三3以下,犹大和他的兄弟告诉以色列,他们家庭的历史是由于严密盘问才引出来的,此派学者以为,这与四十二7以下的记载不相符合,那里描述,这数据是为要回复奸细的控告,而自愿吐露的。其实最简单的答案是,这些经文对于那次的会面提供互相补充的报导,但他们完全不考虑此种可能性;他们假定:我们无法知道发生过何事,只能知道在五经编者的眼前有那些故事303。关于粮食──银子的事件,也遭同样的原则处理。在旅途中袋子打开时,只有一人注意到他的银子,这事并不费解,而兄弟们把两个阶段的发现浓缩作报告(四十三21),亦很自然。但是,此派学者却视之为严重问题。在 J 文献中,全部的银子在旅途中都被发现,而在 E 文献中,则都在家中发觉;因此,一个人发觉银子的记载必定是 J 文献开头的部分,它的结论被挪去,而这一段被插入 E 文献里面,来调解这两者不符合的地方304。
不过,他们察觉的两项最主要差异,是西缅、流便与犹大所扮演的角色。
a. 西缅
如前面所说的,西缅仅在 E 的文献中出现(四十二19、24以下)。他们认为,在 J 中,四十三1~14的家庭会议,讨论的问题是饥荒而非人质,且在以色列的意念中第一重要的是便雅悯,而不是西缅。
但这解释极不自然。困难会发生,正是因为他们将四十三章从上下文中抽出来,单独处理。在未切断的故事中,兄弟们原希望能立刻带着便雅悯去接西缅,但他们的要求遭拒绝(四十二33~38)。在这饥荒的压力重新临到之下,才促使他们再提出此问题(四十三1以下)。这些事件的顺序,不仅前后一致,而且正符合两个确凿的事实:雅各布过分的偏爱与饥荒的延续。
我们还可进一步指出,这困难是造作的,不是自然的。根据四十三14,在讨论中的确提到了西缅,而若说这章「对他毫无所知」,只能先将此见证抹杀(但却无经文依据),接着再抹杀23节相随的见证。西缅故事的尾声终结于错误的章数,令此理论困窘失色。他在 E 文献中被囚禁,却于 J 中(四十三23)得释放──他总是不按规则出现──如此一来,就又须诊断出这里经编辑动过手脚,以便此学派能调整经文,符合其理论的要求。
b. 流便与犹大
据此理论分析, E 是以流便(四十二37)为便雅悯的保证人,而 J 却把此角色给了犹大(四十三8~10);因此,北边的数据 E 赞助北方的支派,而南边的资料则赞助南方人。但是根据此理论,流便不仅提出意见而已:他亦被接受,而在 E 中以沉默表默许;正如犹大在 J 中被接受一样;于是它们成了两个对立的故事,而非两个阶段。
倘若有人质疑,雅各布对流便的断然拒绝又是怎么回事(四十二38),答案是,此理论之分析将它切断305,把它接到下一章(四十三2以后),所以流便的问题便没有答复,暗示已被接受。此番移花接木同样没有语言学的基础;而这次更把整个意思完全颠倒了。
可见这里的不调和,又是毫无理由地从前后一致的材料中制造出来的。雅各布拒绝流便不合时宜的建议,因他对流便根本不信任(四十二37、38;参四十九4),但在饥荒紧迫逼人的时候,他可以接纳犹大的意见(四十三8以下),这些都非常吻合当时的状况与他的个性。由另一个儿子来作第二次的提议,也是合情合理的,而这两个儿子必须多少凌驾于其余兄弟之上,正如三十七章的记载,这一点亦显示出整段的前后一贯性。若要打断这样引人入胜的顺序,证据势必需要令人十分折服。
在任何一点上,反驳这故事可靠性的证据,分量都嫌不足。读者不妨自问,那一种看法对经文的辩解较不复杂,或对此故事的震撼力与活力能提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300 见三十七章的增注。
301 E 文献的经节含雅各布八次,以色列五次;而 J 文献则含以色列三次,雅各布一次。
302 参,例如 von Rad, p.377:「四十三章 1节以下……毫无述及扣留西缅之事」──这是罔顾四十三14、23的记载!
303 「不同族长的记录……不再被视为是从这些人真实生活的可靠报告」(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Oliver and Boyd, 1965), p.424),参,Skinner, p.473:「这些作者无所不用其极的想法拦阻这计谋的『结局』。」
304 他们所认为出现于 J 文献的「袋子」,amtahat 这字,竟出现在四十二27、28这「残片」中。但 E 文献的字 s*ag 也这样,且 E 文献形容神的字 Elohim 亦是如此。从语言学而言,两种文献掺杂的情况都不相上下,而且在一节里出现两个同义字,更不容人认为这节应隶属于某一项文献。
305 然而,Speiser 却持异议(Genesis, p.323)。
1~14. 犹大保证便雅悯的安全。以色列满腹牢骚与消极的态度,正是人生的真实面:他的责骂是一种对作决定惧怕的逃避,且是对他自尊的一种慰藉。但是,他若紧抓自己的好处不放,让那些曾冒犯他的人不能再有一次机会,便使自己和他们同陷困境──包含他所爱的便雅悯在内;他必须先失去他,才得保全他的性命(参二十七41~46)。其实这亦显示,他总是想到自己,连对便雅悯的威胁,他也主要是从自己的角度来看:「你们为甚么这样害我?……」(6;参四十二36)。
打破僵局的两件事均发人深省:饥荒所产生的严重压力(参何五15)和犹大亲自热切的主动;这两个条件都不可少,彼此互为增援。因此,过去流便失败的事,现在犹大办成功了(参四十二37以下,和那章的增注)。
7. 有关此处与约瑟会的简短回顾,见增注。
11. 呈送礼物(minha^^)是朝见一位高贵之人几乎不可少的礼节(参例,撒上十六20,十七18)。
14. 全能的神(~e{l s%adday)是在与亚伯拉罕(十七1)立约时特别使用的称号,因此这句话是论到神为此家庭所定的目的。
关于这名字的含意,和对西缅的提及,以及来源批判,见四十二章增注以下。
15~34. 约瑟的十一位客人。弟兄们的害怕(18节)透露出他们的无知,以为埃及人像气量狭小的部落,要夺取他们的驴。这情采地刻划出这住帐棚的人与周遭新奇环境之间的对比。
23. 家宰并不承认曾把银子「放」在袋内,仅向他们确保,银子已安全收到,并且宣称他们所发现的银子一定是从天而来──读者知道这是实情,但他们依旧无法洞悉究竟。
西缅的扣留,虽因不肯带便雅悯之争而拖延,不过尚未满两年(参四十五6)。有关他的释放,见四十二章的增注。
26、28. 这再三的下拜又是梦得应验的一刻:参四十二6、9。
32. 如弗格特指出306,不在一起吃饭的偏见,可能不是来自社会性因素(如四十六34),而是宗教的理由:外国人势必因不谙法规而污染了食物。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后代埃及人对待希腊人的态度,的确有此观念;这与犹太人拒绝和外邦人吃饭类似。
33. 座位的次序出乎寻常的正确,是约瑟刻意的安排,为了要增加兄弟们不安的感觉,以为是有神的干预。
34. 关于这种特别的礼遇,参塞缪尔记上九24,与含意相反的记载,约翰福音十三26、27。
306 所引过的书,pp.188f。
约瑟的策略已经大放光芒,成功地制造了他想要的状况和忐忑的心情,现在更要施展最高明的一招。就像所罗门的审判一样,这回对便雅悯突如其来的威胁,直插入心脏:剎那间兄弟的真况便暴露无遗。他们在第9节的抗议中作下允诺,家宰加以改变,只要留下便雅悯,其它人都有机会得自由;所有条件对他们再一次的背叛都甚有利,而且所能获得的是自由之身,这比当年他们平分的二十舍客勒银子要宝贵得多了。他们的响应,从全体一致(13节)、坦承不讳(16节)、坚持不变(因为同样的条件再一次提出,17节),明显可见管教的招数已经奏效。犹大恳请替便雅悯坐牢之举,是所有请求中最美好、最动人的例子(见以下18~34 的注释)。
1. 如下文显示,这次的银子不致牵连他们,或许其意只在表现额外的「善」,而让人看出他们竟以「恶」相报(4节),偷走金杯。从四十三23以及其后的筵席已明显可见,那位宰相有意将他们视为上宾──在专制者的手中享此殊荣,颇有危险!
5. 这个杯子是主人用来饮酒的,此一事实指明,若想盗取行为不被发现,简直愚不可及;更何况它也是占卜用的,价值加倍宝贵。但是,正如弗格特所指出307,他占卜用的一语亦可译为「他必定已经为此占卜了」。虽然差异不大,但这译法能使15节更具意义,那句话的含意应当是:「你们以为你们不会被查出来吗?」这译法也解决了一个反对意见,即有人指出,用杯子占卜的作法,在埃及这个时期的其它数据中,没有清楚的例子可资左证。
这种占卜的方法,或是将意义赋与杯中水纹(以及其它对象的形状,参结二十一21),或是凝目于杯中;以色列人对这类方式基本上是陌生的,因为神会明确地将祂的旨意启示给他们,正如巴兰不情愿地见证道:「……以色列断没有任何占卜:到了时候,神所要行的事必会告诉以色列」(民二十三23;参 RV 小字)。约瑟此举大概是故摆姿态,否则便是他已染上埃及的色彩,只是当时尚未有律法禁止这事。
15. 见第5节注释。
16. 神已经查出仆人的罪孽了……,这句话无疑有双重意义,正如四十二21、22、28 自省的话所暗示。
307 所引过的书,pp.172ff,推论出 A. van Hoonacker 的一项建议。
这个高贵的吁求,不单只是情节动人,还加上了几方面的分量:它提起从前的事实(19~23节),对人物作了生动的描绘(20、24~29、30节下),并且流露出舍己的态度──不求怜悯,只求代替受苦,可充分证明这一点(30~34节)。它的精神可媲美摩西的代祷(出三十二9~14、31以下),不过该次才真正是无辜者代替有罪者。
20. RSV 的年轻人(而非 AV、RV 的小孩子),对希伯来文与上下文都较公允。便雅悯这时候至少二十多岁,可能已经三十出头了,因为约瑟已经大约四十岁左右(参三十七2,四十一46、53)。亦参看四十六21及其注释。
29. 见四十二38的注释。
30. 最后一句是生动的比喻说法,他的命(他的 nep{es%)意指他自己本人,塞缪尔记上十八1用这字表达乔纳单对戴维的挚爱。
每件事实际上都是神的旨意在掌握,并非人所能左右,这种把握在此熠熠放光,显明是约瑟行事的指示灯;他毫无报复念头,实在令人惊讶,但其秘诀亦在乎此。这是应用神学,神的真理释放了人的意志,使其作建设性的努力,也释放了情绪,产生带医治力量的爱。在本段中,强烈的感情和健全的属灵理由,完成了和好之工;这工在最初的阶段,需要大动手术;它也是针对全人的,不是一时冲动便能完成,要赖一再保证的耐心维护,方能竟全功。
3. 在犹大的那番话之后,约瑟还提出这问题,显示在旧约中,活着乃是包括健康、幸福等观念在内(如27节,「苏醒」直译应为「活了」;亦参利十八5;申八3;诗十四30;哈二4等)。
4. 约瑟提到卖,在当时紧张的一刻中非常恰当,但是对于批判分析学者,却造成困窘,见三十七章的增注。
5. 你们卖我……神差我,这番话是神安排、眷顾的范文之一。圣经对于人间事,最清楚看出每件事都有两个层面──一方面,人会处理错误(大自然会盲目运行),另一方面,则有神完美的旨意;而它集中注意的乃是后者,并指出惟独此点值得重视;客西马尼正是这种观点的最佳例证:耶稣接受被出卖的事实,视之为「我父所给我的那杯」(约十八11)。参8节,五十20;诗篇七十六10;使徒行传二23,四28,十三27;罗马书八28;腓立比书一12。
6. 这里提到的时间,见四十一46的注释。
7. 虽然他们全家事实上都会存活,不过约瑟所说的\cs9余种和大施拯救,强调他们所躲过的灾殃何等可怕,这是旧约许多回审判与拯救的危急关头。
8. 不是你们,乃是神,表达出神眷顾引导的事实(参以上第5节的注释),这乃是圣经典型的总括词组形式。这一词组可与约翰福音六27及十五16的「不要(是)……要(是)」相比较;何西阿书六6下,用另一方式写这类对比。
如法老的父一语,是众所公认指宰相与高官的头衔。弗格特解释为,实际上是「王的参谋」308。亦见四十一42小注。
9. 请注意,约瑟对他父亲的第一句话,主词是神。
10. 歌珊之名,目前在埃及的古迹中,仍未得着证实;但四十七11给我们它后期的名字,「兰塞之地」。这个名字,加上土地肥沃(四十七6),及靠近约瑟的宫庭等事实,暗示此地位于尼罗河三角洲之东,接近泰尼斯(Tanis),即公元前十七世纪许克所斯(Hyksos)309诸王的京都,以及公元前十三世纪蓝西赛德王朝(Ramessides)的首府,这两段时期可能便是约瑟与摩西的时代。
308 所引过的书,pp.114f。
309 The Hyksos(「外邦的首领」)是属闪族的侵略者,他们大约从公元前1720到1580统治埃及。在他们被逐出后,直到十九世纪王朝的建立,法老主要管辖之地是从经南四百哩的 Thebes 起。
接近绝望边缘的以色列,和罪担沉重的十兄弟,因着约瑟的缘故,受到王室的邀请;这不能不让基督徒联想到那神圣的邀请:「到我这里来,我就使……」(参18节)──这段话既表示欢迎,又充满挑战。不过,在历史上,这邀请却带来另一种转变,正如早年的预言所示(十五13~16):这家族开始进入隔离阶段(他们在当地完全是外国人,因此可以繁衍,不致失去种族特色),最后被奴役,并遭解救,如此便产生一种民族,他们永远深知自己是蒙召的,也是蒙救赎的。
21. 对批判学者而言,以色列一名在本段是不合常规,因他们以为,本段所出自的资料(E)只用雅各布之名(见四十二章的增注)。此处出现的原因,或许可以解释为家族的统称──以色列的儿子们,但28节便无法如此解释;而四十六2更清楚显明这个理论的弱点。
23. ma{zo^n(RSV 译为供应)一字,过去学者咸认为是一晚期的亚兰文,但它的远古性,见魏兹曼(D. J. Wiseman)于1964年6月14日在 Tyndale House Bulletin 11页发表的文章。
24. 约瑟在分手时的叮咛相当实际,因为他们早年犯的罪,现在必定会在父亲眼前暴露出来,而互相怪罪的现象必有增无减(参四十二22)。
神对此次旅程的祝福(四十六1~7)
1. 雅各布敬拜的地点和特性,显示出他心中的意念,因为别是巴\cs8曾是艾萨克的主要寄居地。他称神为他父亲的神,表明他承认神对这家族的呼召,并默默寻求迁离迦南的许可。他的态度与埃布尔兰在十二10以下的态度截然不同。
2. 参阅四十五21的注释。
3、4. 神的回答正针对雅各布所关心的事(见以上),且将在伯特利的旧应许加了一则新的细节,即,在埃及(那里,3节)他们将发展成大族。神绝不受地域的限制。不过,迦南的应许仍维持不变(参罗十一29),从长远来看,埃及只是向前迈进的一步──正如在十五13以下对埃布尔兰的预言。
请注意第4节中间一句的你为集合名词,而最后一句却很快转为个人的你。这二者之间的单薄界限,或许可作其它经文解释的借镜,如以赛亚书有关仆人的经文,在不同的情境中,各可解为指集体或指个人。
最后一句可能是指,约瑟在以色列去世后为他阖上双眼──这与三十七35他对自己过世的悲惨预测恰好相反。
这分名单将全家分为利亚与拉结两组:首先记载利亚与她使女悉帕的后裔(三十三加十六),然后是拉结和辟拉的后裔(十四加七)。根据 15、18、22、25节,总数共为七十人,但是底拿(15节)应当算在内,这就成了七十一人,还有五个名字应当删除(珥和俄南,葬在迦南,12节;约瑟、玛拿西、以法莲,均已在埃及,20节),这才是雅各布实际随行的子孙数目(即六十六人,26节)。接着,27节加上约瑟的两个儿子,暗示约瑟自己和雅各布也算在内,结果达到本书中先后抵埃及的「雅各布家人」总数。媳妇虽是家人的一员,却不计在总数内,因这数目仅指雅各布实际的后裔(26节)。
9. 哈诺一名,即是出名的以诺;其意义见四17的注释。
12. 犹大的家庭故事记于三十八章。
13. 便雅悯已经有十个儿子,这与其它经文对他年龄的暗示相符:见四十四20的注释。然而,从民数记二十六38~40;历代志上七6以下及八1以下看来,其中有些是他孙子的名字,或许是由于预期之故才将之包括在内(参来七10)。
26、27. 这两个总数,参本段开头的注释。
28. 犹大的任务,最简单的了解是陪伴约瑟到他在歌珊地的家去。指明路途(RV)应当是一种礼貌的举动,而非必要,除非这一家先和犹大约定了会面地点。RSV 则作在歌珊地到他面前(将希伯来文稍作修改,从七十士译本可看出),但是约瑟既然尚未到歌珊,这翻译不太合理。
30. 这是一种旧约的辞世告别语。从三十七35起,每处记载雅各布的话都提到死,但自四十五28的转折点开始,悲苦的味道渐渐被应许实现的欣喜与盼望所取代。
34. 埃及人厌恶牧羊人,有人认为是由于他们过去对许克所斯的统治者深恶痛绝的回忆,后来他们将这些「牧人王」推翻了。但是这种对他们名字的解释,似乎是后期的误解,而约瑟的时代可能与他们的王朝同时,而非在其后310。弗格特的解析似乎较为可取311,他认为,这只是住在城里的人,对游牧民族或吉普赛人常有的憎恶感。约瑟看出有必要强调这一点,以保证法老的善意能真正有益于这家庭,不致将他们带进首都,过完全陌生的生活,以致反倒遭损。
310 见四十五10的小注。
311 所引过的书,pp.188f。
因着约瑟在四十六33以下的明智建议,他的兄弟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讳言自己的身分;这次晋见是很好的榜样,指出寄居者当以诚实无伪、和平相处的态度,与当地掌权者交往(参彼前二11~17)。
雅各布则成了老人至尊的化身:不为权贵所动(7下、10;参来七7),从容不迫,深思熟虑,见解独到,又带忧郁的思古情怀,将自己与先人相较。这是幅精采的小图画。
11. 兰塞之地是后来摩西时期对歌珊地的名称(参出一11)。其大致方位,见四十五10注释。
在古代世界,一个人可以用他所有的一切东西来付帐──最后可付的,就是他的自由;这是公认的道理。以色列的律法也接受这项原则,却加上一则可以赎身的修订办法(利二十五25以下)。所以,约瑟策略的特殊之处,主要在于为法老得着了一切。有人认为,他是用皇室的钱,在丰收年间透过一般的贸易方式,收购过剩的谷粮312;但较简单的看法,是他照着在四十一34最先提出的建议,下令征税。
19节以下 迦第尼(A. H. Gardiner)在讲解后代一位法老时说:「有充分证据显示,他认为自己拥有一切埃及的财产」313。而济钦(K. A. Kitchen)在探讨约瑟的成就时,发现「创世记四十七16~19所记,约瑟的经济政策,只是使埃及实现其一向所持的理论:土地成为法老的产业,居民成为他的租户314。」
21. 希伯来经文,正如 AV、RV 的翻译(他将他们迁移到各城),或许可配合当时环境的需要,因必须简化人口的分布。另一方面,这个补救方法未免太激烈,所以另一种翻译(他使他们作奴隶,RSV)似乎更合理,这与19、25节百姓的宣称(「我们就作……仆人」),以及约瑟分配种子给他们(23节)相符合。RSV 是根据七十士译本及撒玛利亚经文。
22. 在此值得指出315,这段所提的祭司免税,只限于收成税,不包括其它项目在内。
312 Vergote, p.192,持和这理论一致的看法,认为约瑟只是君王财产的控制者;但见四十一43的注释。
313 The Wilbour Papyrus. II Commentary(O. U. P., 1948), p.202(由 Vergote 所引用, p.191)。
314 NBD, p.659a.
315 参 Vergote,前述之处;Kitchen,前述。
正如马丁阿卡德(R. Martin-Achard)所说:「这位垂死的以色列人,似乎对自己将要进入的未知世界不甚关心,反倒关注神子民的未来316。」以下两章这一点清晰可见;在本段中,雅各布对延续的感受,间接流露出这种情怀;他必须回到他所属之地,那地不是约瑟的埃及,也不是祖先的米所波大米,而是神应许「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直到永远」之地。参二十三章与四十八章的开头注释。
28. 列祖的生平岁数,见十二14的注释。
29. 把手放在大腿以下的作法,参二十四2。
30. 这里的顺序也许不必太讲究,不过 RV 的翻译最接近希伯来文的观念:我与我列祖同睡的时候,你要将我带到……;由这说法更可见得,葬在家族坟地,只是与先祖团圆的象征,而非造成此结果的途径。雅各布的身体还没有与他们的身体并埋,他本人就已经与他们同在了。参二十五8的注释。
31. 马索拉经文(MT)作床(mit]t]a^),但七十士译本(来十一21用此)将同样的希伯来文子音解释为 mat]t]eh,「杖」。这两种版本在四十八2都用「床」字,不过此处是描写雅各布在最后得病之前(参四十八1),因此「杖」很可能比较正确。那时提到它相当适切,因为它是雅各布一生朝圣之旅的记号(参他在三十二10的感恩之言),配受新约经文的重视。
316 From Death to Life, p.24。
希伯来书十一21从雅各布一生漫长的经历中,挑出这一段作为他信心的巅峰造极行动。那一章所称道的,是这举动所显示抓住应许的品质,在临死之前仍然不渝:「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当前的景况与他年轻时耍欺骗手段的情形一模一样,略具讽刺意味。长子的福份再一度给了次子,不过这次并不是出于缺乏信心的计谋,后来也没有产生苦毒的态度(参箴十22)。这是安静响应与信心的实例和教训。
3. 全能的神一名,见十七1及四十三14的注释。路斯是伯特利的旧名(二十八19)。
5. 这一领养的宣告(参16下),在以色列的结构上留下永久的记号,流便所弃的十二支派之首的地位,由以法莲承袭了(参四十九4)。历代志上五1、2声明了此种地位:「(流便)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犹大胜过一切弟兄,君王也是从他而出,长子的名分却归约瑟。」
7. 以色列对约瑟宠爱有加,赋与他特别的地位,也令自己勾起对拉结的想念,在充满企盼的情境中,这是痛彻心扉的回顾;这位老人家似乎突然发傻了,从在下一节中,他须努力回到现实的情形,可以看得出来。
令我忧伤(to my sorrow,RSV)的译法,为大多数注释家赞同,认为(直译)「在我之上」的确有此含意,即「成为我的重担」;参三十三13的注释。不过希伯来文的语气是沉默的,与痛苦还是有一丝差异,因此 AV、RV 的轻淡翻译──只作在我身旁(by me)──可能更传神。
8、9. 这是谁?此问题以及所得到的答案,成为以下祝福的适切序言。参逾越节的问答(出十二26以下);此段又可与雅各布自己得祝福时的对话作对比(创二十七18以下)。
10~12. 雅各布将两位少年人拉近自己两膝中,乃是在祝福之 前表达爱的举动,由此可以肯定他对他们的接纳(12节;参5节与三十3的注释)。约瑟将他们拉出来317,自己先伏拜于地,然后才将他们送上前去,领受祝福。
13节以下. 关于这次安静的祝福倒转,见本章开头的说明。雅各布在第5节已经先提次子的名字,再提长子;而以色列未来的历史将显明,这双按在他们身上的手,背后乃是神的手。
15节以下. 头一句的约瑟,是这个儿子的总称,如历代志上五2一般(以上第5节的注释曾引用)。它强调出,他们即将领受的祝福是因为他的缘故;他们是他的代表。此处对神的三重称呼,不是提说祂的本性(虽然这类称呼有其价值,如,出三十四6以下),而是忆起祂的作为;许多画面顿时一幕幕展现。祂是与我列祖立约的神,这一事实曾在多次危机中坚固雅各布(如二十八13,三十一5、42,三十二9,四十六3)。雅各布所列的两代,到新约已经延伸到惊人的长度(参路一50),更不用提现代了。接着他回溯自己的经验,说神喂养他(AV、RV)或引导他(RSV),乃是承认神是牧者:这个动词预见了诗篇二十三篇,而雅各布能非常贴切地体会这个字的实际意义(见三十一38~40的注释)。那使者一语318,他或是特别忆及在他人生的最大关口,即在毘努伊勒,神以可见的形像与他相遇;救赎则表达出一个人的go{~e{l,即亲属,在他遇见困难时,会提供保护,协助失物的复收(参,如,利二十五25、47以下;民三十五19(希伯来文);伯十九25)。
21. 此处的「我」是强调语,特意与下一句话作对比:参本章开头的注释。
22. 本节的意义和所指的事,都令人费解。AV、RV 译为 portion(分)的字,直译为「肩膀」:可能是由比较身高而来的描述(参撒上十23?);但更简单的意思,可能为山坡地(RSV)。若是后者,这似乎是文字游戏,指与此字完全相同的地名示剑,该地位于玛拿西的境界,是约瑟两支派区域的中央(参约四5)。司百色建议如此翻译:「你既是一位在众兄弟之上的,我就将示剑赐给你……」,以「一」指约瑟,而不指示剑;可是由整个句子的顺势看来,此译法不甚恰当319。
本节所提的事件,或许是指三十四章的大屠杀,视之为征服的象征;但是该次他们并未占领其地。雅各布虽不赞同他儿子的行为(三十四30),但这事实并不足为决定性的因素:因为得胜的战利品都会算在他的名下。不过,这件事也可能是指一件未经记录的事件。
317 可能是一种象征性的动作,宣告他们是雅各布亲生的儿子,如同后期领养的礼仪一般。参,F. Bu/chsel in Kittel'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T(Eerdmans, 1964)I, p.669。
318 「神的使者」或「主的使者」是旧约圣经对于神藉人形显现的一般表达。参三十一11、13,及十六13、14的注释。也见导论。
319 他主张,「一」应是阴性,若它指的是肩膀。但肩膀在番三9中是阳性,这是显示它性别的惟一其它出处。
自创造的故事以降,创世记即以对命运的伟大言论作分段的标示,并因此充满强有力的前瞻性;本段为本卷书这类言论的最后一则(约瑟的临死誓言除外,五十25),论到祝福、咒诅、审判与应许。不能接受预言的人士,视本章的神谕为来自事件的预言(vaticinia ex eventibus),即,从一些事件捏造的预言,将它们说成预见的事;因为这些事件分布得很广,他们认为,必须将这段言论拆散,化为历经各代串接而成的言论。但是若以为本段是雅各布真正的异象,其范畴的变动便不是难题:没有理由认定,所有支派落幕的时期都必相同;倒有许多理由可说明不应该如此。至于它所涵盖的大致时期,主要为十二支派定居于其疆界的时段(三位先祖从前的指示之星,如今得更近一步见其景观),不过有一瞥(10节)是望见更遥远的未来才会实现的事。
1. 这一节提到预言,28节有「祝福」一语,此二者总述了这段神谕的性质,即,它不单提供了信息,而且还具有能力:参艾萨克在二十七33下、37断定之语。
未来的日子(RSV)比末日或末段的日子(AV、RV)可取;如冯拉德所指,这一词可以作一般性的解释(参申三十一29)。
2. 前言。雅各布与以色列之名,是以平行诗句的方式使用(参7、24节),后来经文中亦常如此运用,如以赛亚书四十章以下。两者的细微差异并非此处所强调;由此可见,它们代表不同资料来源的理论,显得十分牵强。
3、4. 流便。在第3节尊贵的词句高迭,但至巅峰,却遭可耻的崩溃;这反映出对流便的期望原本何其崇高,但他的堕落(三十五22所报导)使此希望完全粉碎。这实为绝顶强烈的对比,陈明一个人和他的呼召会何等快速凋零;这也是对沸腾情欲最不谄媚的记录。最后一句,突然换成第三人称,他上了……(AV、RV),显示雅各布向流便的弟弟们揭发他的罪行;这是极端憎嫌的表露,不应当如七十士译本的润饰(RSV 亦沿用),改为第二人称。
不安定(pahaz)一字出自一形容士师记九4匪徒的字根,西番雅书三4形容虚浮诡诈的先知,亦用此字,由是观之,其含意不只是软弱,也是狂野(参司百色,「不规矩地」)320。而水正是如此,很快就会变成不驯的巨浪狂涛,如箴言十七14所言,是以此处以之为喻。流便乃是冲动任性的人。
流便的支派不能作领袖。在底波拉的时代,他们被评为优柔寡断(士五15下、16);后来,迦得支派似乎使他们黯然失色,摩押也常侵扰他们。只有在大坍和亚比兰臭名昭彰的叛变上,才见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采取主动(民十六1)。
或许在此应当针对批判论者提出一点,即,这道神谕若以它本身所言来看,非常合理,但若说它是隐指此支派发生的某件事,则变得很难解释321。因此,若怀疑流便其人是否真实存在,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制造了困难。
5~7. 西缅和利未。旧约将因神所定审判而来的屠杀(参十五16),与因报血仇而施的屠杀(如摩一1、6、9,等),作了清楚的区分;本则神谕便是这事实的见证,只是常为人忽略。它的重要性,也在于对前面仅仅叙述而未予置评的故事(三十四章)下了判语;由此可见,写故事者惯用的不过问语气,不是不关心,而是自我节制的笔法;「审判全地的主」必会看见,并且要讨回公道。
5. 这不只是一句老生常谈:这两个人「凑成一双」,他们的武器带来混乱(参六11),并不是公义的利器。最后一个字(译注:英文圣经之顺序)在别处均未出现,有点像希腊文的「刀剑」322(参 RV、RSV),但对其意义并无一致的看法。
6. 我的荣耀(RV;keb[o{d[i^ ),在有些诗篇中,与我的灵或心平行使用,正如这里一样。此字根的意思是一有分量之物;七十士译本的翻译,「我的肝」(Keb[e{d[i^)可能是正确的,因为在许多语言中,最有生命力的器官,常被用来作生命或情绪的比喻。
利未之名(「联合」,二十九34)很可能使人联想到那邪恶的同盟,雅各布以不要……联络之语表明他避不参与。不过联络是来自另一个希伯来文字根。
这段诗特别指出该次屠杀中的两则细节(第二则先前并未记载)323:人和牛是单数代表复数的明显之例。本句可译为「他们在盛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腿。」这是因怀恨而生的残暴无情,其动机全然不可接受,其过分的行为(7上)更需否定。
7. 这两支派后来的历史,显示神的谕令是开放的,并不像所谓注定的命运(参耶十八7以下)。这两个支派都分散而居;不过,虽然西缅被打散,一部分零星分布于犹大地(参书十九2~9与十五26~32,及尼十一25~28),另一部分散居北方诸支派中(代下三十四6),利未却得着奖赏,在以色列中以贵为祭司的身分,散居各地(出三十二26、29;民十八20、23,三十五2~8)。
8~12. 犹大 就长度与优美而言,只有约瑟的祝福能与此 段祝福媲美,但就预言的范畴而言,此段则远远超越约瑟所得。10下的「直等」一句,是此段的中心枢纽。在这之前,主题为此支派在同胞手足中勇猛超卓的地位(8下、9节)。然后,便提到那所应许的一位必将临格,即那位将要统治万国的;随着此一话题,景色也转换为地上的乐园,正如许多先知在弥赛亚诗中所预言的光景。这是圣经历史综览的缩影。
8. 赞美是犹大之名的双关语;见二十九35。
9. 犹大为狮子之说,参巴兰对以色列的神谕(民二十四9)。RV、RSV 译为母狮,而 AV 译为老狮之字,只是希伯来文对狮子的另一种名称。若犹大是「众支派中的狮子」,则正如遂特(H. B. Swete)324对启示录五5的注释:「……犹大支派中最高贵之子,正足以为该支派狮子的典范」;但是新约视祂所展示的能力,比狮子更美──「我又看见……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启五6)。
10. 这一节大体而言是预言犹大的领导地位(参民二9,十14;士一1、2),时间则是到「直等」之句为止,而(由此神谕轻快的语调判断)亦自该时刻起延伸到后来(参,如,二十八15的「直到」)。
至于这一句话的准确意思,现在要下定论还欠稳妥。细罗(AV、RV) 在圣经其它地方从未用作弥赛亚的称呼,这字的含意也不清楚。另一种可能的语法结构为,「直到他来到细罗」,但与弥赛亚事件不能应和。不过,有一个很早期的差异读法,将子音缩减,并重加元音,成为 s%ello{h,意思则或为「直到凡属他的来到」(即,「直到犹大所有的产业都得着」;参七十士译本),或为「直到他来,〔它乃属〕他」(参 RSV)。后者的语气虽不衔接,却似乎为以西结书二十一26以下所采用,且予以解释;那里对最后一位犹大王说:「当除掉冠,摘下冕,……直等到那应得的人来到,我就赐给他。」这段话成为犹太教与基督教解经最佳的左证,指出此一流传久远的古语,的确具弥赛亚的内涵325。
11、12. 这两节的每一行,都在描述茂盛、富庶、兴奋、陶醉的情景:这是那要来的一位所带来的黄金时代326,10节下提及他将统治全世界。此处特意用过分的话来描写:12节上那位饮酒过量的人(箴言二十三29则对于在实际生活中「眼目红赤」的人,提出警戒)327,让人大感惊讶,不过,其实11节已经将谨慎、节俭抛在脑后,说到以葡萄树为拴驴的柱子,以酒为洗衣的水。透过这些物质的词汇,本段便向那充斥荆棘、汗流满面的贫瘠国度宣告永别,而朝向「得胜者呼喊,筵宴者欢唱」之境进发。耶稣的第一个「神迹」,行于加利利的迦南,正是用此景象来宣告未来世代的情景。
13~15. 西布伦和以萨迦:在乔舒亚记十九10~16,西布伦所分配到的地并未及于海边,不像与他邻近的亚设一样(参士五17),也不够靠近西顿。可是它与两者都接近,能够因沿海的贸易而繁荣(「吸取海里的丰富」,申三十三19),而本节的介系词亦可指「朝向」。另外一种可能性,为诺马丁(M. Noth)所提出328,即在早期,西布伦、但与亚设(参士五17)藉作苦力(如以萨迦在较南边为地主所作的,15节下)为代价,住在西顿人的境内,于西顿各港口中工作。
在第14 节 AV 所译两个担子(two burdens)329,即前后的扁担,为大多数现代注释者赞同,以这幅图画来描写一个甘愿以自由换取物质生活的支派,十分恰当。
16~18. 但。开头之语相当庄严,但17节却跌至谷底;这与第3、4节所描绘流便的罢黜相仿,表明其呼召与实际的成就当中,有鸿沟相隔。但的名字与呼召是要去作判断,为绝望者伸冤,好像神为拉结伸冤一般(三十6);可是这一支派却选择了暴力与诡诈,如士师记十八章所示。在启示录七5~8所列的以 色列支派名单中,但无立足之地。
雅各布在18节岔出的心曲,颇令人费解:它或许是由为父之心升起的祈祷,如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的祈祷(十七18),也许是他突然想到自己的诡诈,虽然他早已摒弃这类行为,但此处所用与他名字有关的动作和字汇(脚跟,17、19节),令他顿生回忆。见二十五26的注释。
19. 迦得。这一节六个希伯来字中,有四个包含迦得的名字及其双关语。由此观之,AV 在三十11所译的「军队」或许有理;但是双关语虽可能指含意相近,也可能只是指发音相近(参,赛十30的希伯来文:「困苦的亚拿突」)。它所得之地在约但河外,这边境之地果然常遭掳掠;第九世纪的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330记载了一个实例。这支派所得的祝福虽然严苛,却也令人振奋,参挪利其的犹利安(Julian of Norwich)所评:「他不是说:『你们不会遭风暴,你们不致需劳苦……』他乃是说:『你们不会被征服331。』」
20. 亚设。亚设拥有肥沃的平原,及通到海口的贸易路线,大可「把脚蘸在油中」(申三十三24),并且每年为王室生产的配额都是最高级的(参王上四7)。本节与上节对比,显示出巨大的差异,一方面这可以增进以色列的交谊,一方面却相对会导致分裂的危机,由士师记五17清楚可见。
21. 拿弗他利。这个居于高原的支派,在巴拉带领以色列人挣脱奴役的捆锁时(士四、五章),声名大噪。AV、RV 所译嘉美的言语,是很唐突的转变,而除了底波拉之歌中巴拉的一份外(士五1),就我们所知,拿弗他利并未出这类言词。RSV 所译美丽的麑鹿可能较正确,也不需要修改经文;换言之,这自由自在的山地居民,将生育纯种,保持其特色。
22~\cs1726. 约瑟。本段有些细节不易明了,但全文优美流畅。正如 AV、RV、RSV 的翻译,此处思潮从当日约瑟极盛的时代,回溯至往日的压力,然后念及二者背后的神,而以神一连串名称的大展,作为此段神谕丰富的中心。最后,则是呼求神倾福于约瑟,而思路又延向未来。
22. 这株饱受浇灌、枝枒茂伸的果树,悦目地展示出约瑟人品的深度与影响力的广度;这一图示取自以法莲之名的隐喻(四十一52),此事实支持 AV、RV、RSV 所用为人熟知的翻译。但是希伯来文的意思却不甚明确,有许多模棱两可之处,文法也不规则332。
24. 在这里以及其它地方(赛一24,四十九26,六十16;以及较不明显的诗一三二2、5),~a{b[i^r 一字,大能者,都是形容神在祂的理由上显为得胜者。它与雅各布的特殊关联,见三十一42的第二个小注。
因牧者之名(mis%s%e{m)(RSV),此句话与前面藉……之手一语恰可成对,也不必改变经文的子音。传统的子音标示则为从彼处(mis%s%a{m)来的牧者(AV、RV),如此却造成唐突的岔离,且以不亲切的方式提到神333,又缺乏明显的理由。
25. 你父亲的神对雅各布的意义,见四十六1的注释。全能者(sa%dday)见十七1的注释。
26. 根据申命记三十三15,RSV 所译永世的山岭(与七十士译本相同)几乎可肯定是正确的,而马索拉经文的我的祖先以上较有问题(差别在于希伯来文的 w 与类似的 r);而 RSV 所译的丰盛(bounties),直译为「所羡慕的事」),也较至极的边界(AV、RV)正确。
短短几个精采的字,就将旧约中对神「的世界,及其无以言喻的奇妙丰富」展现出来。甚至深处(teho^m,译注:和合本作地里;参一2),像一头俯卧的巨兽(参9节)一样,也属于祂和祂的仆人。这项祝福以法莲与玛拿西将预尝,他们在迦南地中获得最好的地业;而未来尚可预期有更大的事要成就。若说,他们对这份祝福的享受十分不安定而且短暂,理由则在于以法莲的骄傲(士八1,十二1),以及自毁的背道行为(何四17,五3以下,等各处)。
最后一句,与弟兄迥别之人,是指那杰出的一位,而不是脱节的一位;此字后来用以指拿细耳人,分别归神之人。
27. 便雅悯。摩西所得论便雅悯的神谕非常温柔(申三十三12),而雅各布所记的一笔却十分凶猛,实在令人惊讶。这一支派的勇猛与活力,从士师记五14及诗篇六十八27可以看出,而士师记十九至二十一章则显出其残暴的一面。
320 在阿拉伯文中,同样的字根意为「骄狂的」;在亚兰文则为「淫荡的」。缺少束缚似乎是共同的特色。
321 参,von Rad,前所引之处:「若在4节中所说有关祖先的话,包含了流便支派所犯严重之罪的一些回忆,那对我们而言是完全无法明了的」。
322 希伯来文 m e k[e{r a^ ,参希腊文 machaira?这两个字形可能拥有共同的一个古字,或者其中一个是从另一个借用来的(见 Gordon, Antiquity, XXX, 1956, p.23),既然在这时期迦南地上闪族与印欧民族之间有过接触。但是,这种相似可能是偶然的,有许多希伯来字根可以音译成 mek[e{ra^ . Speiser 根据 mkr,「出售,经商」大胆地把它译为「商品」。
323 但「母牛」(s%o^r)可以解释为「领导的市民」,如 B. Vawter 在 CBQ 所指出的,XVII, 1955, p.4,论及 Keret 的模拟 III. iv. 19。
324 The Apocalypse of St. John(Macmillan, 1906),前所引之处。
325 在其它的解释中,Speiser 注意到如 s%ay lo{h 现存子音的一种米大示的发声:「直到赞辞归给他」,由赛十八7所支持。细罗代表亚喀得之 she^lu 或 shi^lu,统治者或策士(Hale*vy 亦然,Journal Asiatique, 1910, pp.383f.;独自研究的 G. R. Driver. JTS, XXIII, 1921~2, p.70,与其它人也持此见),这意见为 W. L. Moran 所攻击,将之视为「辞典编纂的神话」,他认为事实上,shc^lu 的意思即为「洞」(Bib., XXXIX, 1958, pp.405-425)。
326 有关与此谕令相当不同的第一读法(但过份创新),宛如是对犹大在创世记三十七和三十八章的作为暗示性的讽语,见 E. M. Good, JBL, LXXXII。1963, pp.427-432。
327 在箴言里眼睛模糊的醉汉,使得「比酒更深 ……比奶更白」之译文颇为靠不住。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枝节问题,主题则为富庶。
328 The History of Israel(A. and C. Black, 1958), p.79.
329 这字的另一出处在十五16,意名「羊圈」似乎比较容易。但可能那里的图画是因此节而产生的,描绘一只走兽带着负担而拒绝移动。
330 见,例如,DOTT, p.196。
331 Revelations of Divine Love, ed. Grace Warrack(Methuen, 1949), p.169, 由 H. A. Williams 所引在 Soundings(C. U. p., 1962), p.83.
332 另外一种解释法,是换从动物世界来看此隐喻,如申三十三17。见 Speiser 的讨论,前所引之处,及 B. Vawter, CBQ XVII, 1955, pp.7ff。
333 关于「彼处」的一个平行语,即「从神而来」,Delitzsch 引用传三17「那里」为左证。但,在传道书中,此词与这地(三16)成对比,显明它的含意。
雅各布对死期将近的态度,见四十七28~31的注释。
31. 利亚死于迦南,仅在这里提及,然而四十六8以下的迁徙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已经暗示此点。
33. 气绝而死在希伯来文是一个字,与「死」同义;它与「将灵魂交付」一语毫无相同之处,后者乃是形容我们的主自愿之死(约十九30)。
五十2. 熏尸者与医生是两种不同的行业,而约瑟竟然用后者作前者之工,有些注释家觉得不可思议。然而,弗格特指出,医生能将这工作做得更好,同时约瑟或许是为了避免职业熏尸者带法术的宗教仪式334。
3. 熏尸的期限很少在一个月之内,从十八王朝以降(即雅各布死后一、二世纪),这作法达巅峰时期,通常需费时七十天335。如冯拉德所观察,为雅各布哀哭的日子,只比为法老王所定的七十二天略少一些,这颇值得注意。
334 所引过的书,pp.197ff。
335 同上。
家族坟地再一次又在此故事中居于显要地位,这是如今在应许之地中惟一存留的赌注,而雅各布全家,以及伴随而来的外邦人,亦可以说是以浓缩、小型的方式,预演了将来有朝一日的情景,即他的子孙们将被护送回他们的产业,「从列国中送回,……或骑马,或坐车」赛六十六20)。
5. 译为挖掘(AV、RV)或凿出(RSV)的字,也可以译为「买」(RV 小字),其字根出现于申命记二6及何西阿书三2;这个意思似乎更可取。
10. 这个地点不知何在,但其位置显示,是由绕过死海的弯路,从东北边接近希伯仑,不是从西南而上。或许当时某个地方政治局势不稳定,这一队人马可能有遭攻击之危险。在出埃及的时候,直接的通道又再度不便利用(出十三17)。但既提到迦南地的居民(11节),显示那场哀悼会是在约但河西岸举行的:「靠近」河,而非河外336。即,这人已经过河进入迦南;在那时刻暂停下来,十分恰当。
埃布尔麦西是文字游戏,~a{b[e{l(参三十七35)可意指哀哭,像更常见的 ~e{b[el,但它也可意指「水路」或「田野」。Mizraim 是埃及。
336 B. Gemser, VT, II, 1952, pp.349-355,显示 b~e{b[er hayyarde{n 一般意为「在约旦河的地区」而不是「河外」。他也指出,耶柔米认为 Atad 位于耶利哥南边一点(在 Bethhagla;参 Delitzsch,前所引之处)。这是便雅悯的领土。
这故事的叙述方式强烈显示(请冯拉德见谅!),以雅各布为名的传话是造的。这一点,以及生疏的晋见方式(16节),透露出众兄弟的害怕与不信任,因而约瑟为之落泪。
他三重回答的每一句话,都是旧约(与新约)信心的顶峰。完全让神来处理得罪自己的人(19节;参罗十二19;帖前五15;彼前四19);在人的恶谋中看出神的眷顾与安排(20节;见四十五5的注释);不仅以赦免回报恶,还以实际的爱来表达(21节;参路六27以下);这些态度无异为「基督徒式的」与「像基督的」等形容词的先声。请注意,21节的我是加强语:约瑟所应许的,不只是广义的博爱,乃是他切身的关爱。
约瑟平生的年日,是一般认为最理想、最可羡的337,这一点也许成了他在埃及声誉的冕旒。不论此说是否成立,按古时格言来看,能见到自己的曾孙是极蒙福的(参诗一二八6;箴十七6),而后来玛吉在玛拿西支派中极其强盛(书十七1;士五14)。在约瑟的膝上一语(23节),参阅三十3的注释。
创世记这卷书,正像具体而微的旧约圣经,其结语遥遥指向未来。人类已经远离伊甸,走向棺材,而这蒙拣选的家族也已远离迦南,走向埃及,但是约瑟“为自己的骸骨留下遗命”(来十一22),却是信心的表态,亦必不至于失望(出十三19;书二十四32)。像雅各一般土葬至迦南的行列不再出现;如今这件事必须等候神的时间,以及一次更美好的出埃及。如此,神的应许不仅说出了,也有记号留下,有一天将在摩西心中发芽(参徒七23、25),令他醒悟到自己的使命。约瑟临终之言:神必定看顾你们成了盼望的摘要;旧约,甚至新约(参启二十二20),都在其中默然期待等候。
337 J. M. A. Janssen 从历世历代中,至少收集了二十七个这年龄的记录(由 Vergote 所引用,pp.20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