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归算的方式

A、间接的归算

十七世纪时有一位改革宗神学家伯拉纠,他声称亚当的罪辜,是藉着遗传间接地归算到众人身上的。他认为亚当在犯罪后,他的灵魂和身体立即变为败坏,并且在神的律法前带着罪辜。他的后裔藉着遗传,带着败坏的性格来到世上,但是他们并不带着律法上的罪异。可是由于他们具有败坏的本性,他们也就与亚当相仿,在生活上违反神的律法,而被定为是有罪的人,并且亚当的罪辜,也因此归算到他们的身上。

虽然伯拉纠坚称,他并不否认亚当的罪孽「终久」也是会归算到世人身上的,然而在实际上这种论说往往变质,而否认这一点。假使亚当的罪辜是间接地藉着各人本身败坏的性格犯罪而再归算到他们的身上的,那末在实际上,这将是各人因自身犯罪而获致的罪辜,而并不真正是由于亚当的罪毕归算与他们的结果了。

除了伯拉纠以外,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数州中,也有一部分改革宗学者鼓吹间接归算的论说。但是这种论记并没有得到改革宗教会般的支持。

B、直接的归算

改革宗学者一般都相信,亚当的原罪,包括本性之败坏和法义上之罪辜,都是直接地归算与众人的。众人的罪辜,并不是因为他们败坏的本性犯罪所致。亚当的罪辜被归算与他们,是在他们获得败坏的性格,以及他们自己在世上犯罪之先。他们被定罪,是因为亚当在行为之约上为众人的代表之故。罗马书五: 12-19的经文中,至少有四点支持这种论说:

   ①亚当的罪直接引致众人之死。「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12节)。很明显的,保罗将亚当的罪和众人的死,直接地连在一起。亚当的死,并不是由于他在本性败坏后犯罪而致的,而是因为他第一次所犯的罪而得到的结果。他的死是与他第一次的犯罪直接连接在一起的。既然众人在亚当里也犯了罪,显然地,众人的死也是由亚当的原罪所致成的。

而且在第十五节中,保罗明显的称说: 「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并且他在第十七节中更明白地指出: 「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

②亚当的罪直接引致众人之被定罪。第十八节说: 「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这句话证明,亚当的原罪直接地使众人被定罪,而不是因为众人因败坏的本性犯罪而引致的结果。而且第十六节也很可能是指出此点。该节的「一」字可以译作「一人」,也可译作「一次」。第十六节下半句论到「许多过犯」,而不是论到「许多罪人」。我们可以很合理地推论,上半句也是论到一次的过犯,而不是一人的过犯。即是说,众人之被定罪,只是与亚当第一次的罪有关,而与亚当在堕落后所犯的罪,是全然无关的。

③亚当的罪直接引致众人为罪人。第十九节说: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众人之成为罪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承袭了亚当败坏的本性而犯了罪,而是因为亚当一人的叛逆,直接地使众人都成为罪人了。

④本段经文中,保罗同时论到众人称义的方式。信徒称义,是由于基督的顺服而直接所致的果效,并不是先由基督将他的义行放到信徒的身上,使他们能行各样的善事,然后再被称义的。众人被称为义,是由于他们和基督联合的关系; 基督代他们受了罪的惩罚,也将他的义行归算与他们。他们在神律法之前,靠着恩典就被称为义人了(18下,19下。参罗八: 1,3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