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开始的悬案,至此终告结束,而其最后的插曲,更是一个高潮。本段理所当然的语气,以及强调神先前的话……所说的……所说的(1、2),表明在祂掌握中事情会静悄悄地、准确地发生。
6. RSV 译 :神为我造成欢笑;因此这名字虽可意含指责(十八15),现在却只表明喜悦之情(参何一4,二22,耶斯列之名,RV、RSV 小字)。
在这整个事件中,撒拉并不在作白日梦:她有信心(来十一11),但她的志趣是家庭和肉身的满足──这无疑也是神的安排,因为艾萨克也有一般小孩的需要;何况不仅他的前途令人喜悦,他本身必定也很可爱。
此处的不和,乍看之下似乎很微小(11节),却是基于一个根本的裂痕,随时间的过去必然会显露出来;新约解释,这乃表示属血气与属灵的原不能相和(诗八十三5、6;加四29与上下文)。撒拉尚不明白她所说的有多真实;不过结局显示,神对此次赶逐的态度,与她何等不同──在讨论神全权的旨意时,必须将此事实牢记在心。最后(20、21节),这对母子自然的倾向逐渐浮现,更可见分离才是上策。
这故事是十六章的完结篇,当时各人都凭冲动行事,而神召回他们,要他们再在一起生活达十四年或更久(参十七25)。现在,两个孩子都已出生,且都受了割礼,神的时候已经满足;参十五16所记,另一次缓慢的时候满足。
9. RSV 的玩耍(暗示撒拉乃是过分嫉妒)译得不准确;这里应译为嘲弄(AV、RV)。这是以艾萨克之名的动词「笑」的加强语气形成,在此应有恶意,这从本处的上下文及加拉太书四29(「逼迫」)可以看出。RSV 本身将此字译为「笑话」(十九14)及「戏弄」(三十九14、17)。
10. 把这使女……赶出去,加拉太书四30引用此句话,视为被圣灵感动的命令。撒拉在盛怒之下,眼睛终于打开,看见这冲突的真相及其真正意义。
12. 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一语,让人对神的选择不容置疑,也将拣选的事实表明出来,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7~9所阐释的;而对于亚伯拉罕,亦显明了艾萨克是无可取代的。在这块砧板上,下一章的锤击已不可避免,而希伯来书十一18、19显示,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是经由这方法得着成全的。
14、15. 清早的出发,参二十二3;似乎可以推论,这是他坚定面对考验的习惯。水的供应,对沙漠地而言,似乎少得可怜,但只能尽他们所能拿的,因为他们必须背着水袋。现代注释学者常将此故事与十七25的年代分开,而坚持以实玛利也被背着(根据15节撇字的强度,以及重新安排14节下字的顺序,因那里的句子结构很不顺)237。可是即使不论十七25,从这故事也可看出以实玛利已经大得抱不动了(因为艾萨克断奶的时候,应该将近三岁),而撇字也恰足以形容一个人筋疲力竭的动作,因她当时一方面要扛着东西,一方面又要拉着孩子,朝树荫走去。
16~21. 夏甲发出了绝望的哭喊(RSV 为避麻烦,根据七十士译本,将她清理出此景之外;参 RSV 小字):事实上,童子的声音引来了帮助,而非她的声音;他的名字在希伯来文的拼法,几乎就是神听见(参十六11)。这件事生动地描绘出人的苦难与神的恩典:在人方面,供应殆尽,缺乏荫庇,最终绝望;在神方面,井水丰富(一旦彰显出来),有生命与昌盛的应许,又有神的同在(20节)。
237 但 Speiser 明白,这一点将引起新的困难。
此事发生于离基拉耳约二十五哩之处(参二十1的注释),那地方很容易因牧区产生争执。这事件反映出亚伯拉罕所接受的生活,包含多少不安定与试炼;但别是巴成为他和艾萨克的主要根据地,这城位于应许之地的南方尖端。而雅各布所熟悉的土地,则在此地的北方与中部。
此处与二十章成对比,亚伯拉罕发现,神正如祂所应许的,是他的盾牌(22节),并且他也证实了坦诚(25节)与明确(30节)的可贵。
22. 因为亚比米勒和非各在二十六1、26再度出现,与艾萨克的交涉又大致雷同,常有人认为,这两则故事只是同一事件。但参看25节的注释,及二十六26的注释。
神与你同在:这个事实后来在艾萨克(二十六28)、雅各布(三十27)、约瑟(三十九3)身上,都被人注意到。。
23. 在二十章的事件之后,亚比米勒有些权利(但见\cs1625节)提到他的厚待或忠诚(RSV)。这一词(h]esed{[)也是立约用词的一部分,而这整节的话非常像塞缪尔记上二十14、15,乔纳单向戴维所说的话。
25. 希伯来文动词显示,亚伯拉罕必须多次提出抗议;或许,亚比米勒十分擅长顾左右而言他的技巧。此处使我们对于不断争水井的状况略有认识,因此二十六章又为这事和艾萨克重启争端,也是不难想象的。
27~30. 既然立约常以流血来印证(参十五9以下的注释),27节的牲畜可能是为此目的而给,而七只母羊羔则是善意的馈赠。亚比米勒按照亚伯拉罕的条件接受(30节),便是同意他的声明。
31. 别是巴意为「七之井」(参30节,及二十六33的注释),我们不应当忽略,「起誓」的字根与此类似,不过本句的开头所以是指向30节,而因为一字可能应译为「当」238。
32. 非利士人在十二世纪初以武力闯入巴勒斯坦;亚比米勒所领导的那一,大概是最早期的开拓者,也许当时是在作生意239。
33. 树与神的名字 ~e{l `o^la{m,永生神,都曾被人认为可证明亚伯拉罕是以当地的方式,敬拜当地的神明。但是这树除了纪念性之外,没有任何暗示说还有其它用途;至于神的名字,司百色指出,它可能是「对一位神明的合理称呼,因他们求告这位神,是要证实一个正式的约定……盼望它永远立定240。」这名字是神一连串名字中的一个,如 El Elyon(十四18),El Roi(十六13),El Shaddai(十七1),El-elohe-Israel(三十三20),El-Beth-el(三十五7),每一个都是神的自我启示。参见导论:「a. 神」。
238 见 W. J. Martin, NBD, 'Beersheba' 一文。
239 见 NBD 'Philistine' 一文;亦见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p.53。
240 Genesis, p.159.
父子两人在这紧要关头,都清楚表明了各自的特性。这个折磨人心的要求,只唤起了亚伯拉罕的爱与信心,在他身上诚然可见「神的愚拙」乃是测不透的智慧241。因此,在他儿子的顺服之下,他得着能力可反映神那更伟大的爱,而他的信心则令他能初瞥复活:见5节的注释。这个考验不仅没有击败他,反而使他与神同行的一生,来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艾萨克也略略展现他的特性──不是藉他所作的,而是透过他的受苦。这似乎便是他的角色,虽然他可能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认识。其它的人会以有所成就出名,但是他却以在一次事件中作默默的牺牲者,彰显出神对那蒙拣选的「后裔」所定的模式:成为牺牲的仆人。
1. AV 的试探最好改为证实或试验(参 RV、RSV)。亚伯拉罕的信心,要在天平中与常识、人的爱、一生的雄心作一番较量;也就是与所有属地的人来较量。
2. 这段开场白,一句比一句更令人紧张。
摩利亚地只在历代志下三1重新出现,那里指出,这是神止息耶路撒冷瘟疫之处,也是所罗门建圣殿之处。按新约的话,这正是在各各他附近。
3. 亚伯拉罕清早的行动,参看二十一14的注释。
4. 此处提到的时间,第三日,与上述摩利亚的地点正好配合,可是这里所着重的,是试验的煎熬与顺服的坚持。
5. 亚伯拉罕的应许,他与艾萨克都要从献祭之地回来,并不是句空话:这是亚伯拉罕全心确信的,因为「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二十一12)。希伯来书十一17~19透露,他期待艾萨克会从死里复活。对于这心态的延展,参哥林多后书中,保罗对于出死入生的思考,尤其是五14以下。
6. 把柴放在艾萨克身上,不禁令人想起约翰福音十九17所述:「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走出来」。可是火与刀是在父亲手里。而牺牲者与献祭者二人同行(第8节又出现了这句锥心刺骨的重迭语),预表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10那伟大的同心同行。
8. 亚伯拉罕所说神必预备,后来成了那地的名字,以为永远的纪念:见14节。这句话几乎可说是他毕生的座右铭,从此以后,许多人都靠它而活。他对神全然的把握,以及对于细节全然开放的态度,成为回答痛苦问题的模范。神的方法是祂自己的事;而这样的方法是两个人都没料到的。
9、10. 冯拉德指出,这故事的笔调渐趋缓慢,直到最关键性的一刻;在第10节「甚至每个动作」都记下了。这整个故事的描述,极扣人心弦。
11、12. 神准时的插手干预,为这经历的意义谱上最后一个音符。在人方面,表明了赤诚愿意摆上最极限的牺牲;在神方面,则不容许丝毫的伤害临到,并且对于奉献的小节没有一点不注意到(正如第2节及16节两度出现的句子,你的儿子,你独生的儿子,所表明的)。对于弥迦书六6、7的问题,答案正在这里,既生动又完整,但绝不容易。
13. 此处第二次显示(参二十一19),神的预备已经俱全,且等在那里。请注意,至少在这里,所献的祭牲是代替品(代替他的儿子);后来利未记一4的仪式,似乎适切地表达了此处明确可见的事。
14. 耶和华以勒,除了是神的名字之外,也是亚伯拉罕在第8节用过的话。预备是一简单动词「看」的第二层意义(参,英文的「See to it」,即照料),如塞缪尔记上十六1下。在14节下的短短话语中,这两个意思可能都有(这句话应更广为人知)即,「在……山上,就会清楚了」。
15~18. 顺服就是发现新的保证,正如亚伯拉罕在十三14以下所发觉的;也请注意17节下的新应许。对神起誓最好的批注,是希伯来书六16~18。
241 「痛苦的事实,表面的荒谬……正是我们不可忽略的。狐狸藏身的掩蔽所,总有十足的把握。」(C. S. Lewis, letters to Malcolm, Bles, 1964 p.83)。
这个家族消息于亚伯拉罕再次得着应许后传来,对他在二十四4的决定,或者是令他开始这种想法,也可能是坚定了他原初的心意。
其中较重要的名字为彼土利和利百加;其它的人被记下,只是为显明这些记录是仔细保存的,并且证明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远亲是谁。
乌斯在乔布记一1及杰里迈亚书二十五20是地名;它与拿鹤的儿子或许有关,但不一定。
「他们都是存着信心死的」:本章的重点在于此。列祖将尸骨留在迦南,是他们对应许的最后见证,正如约瑟临终之言所表明的(五十25)。「他们都不再发言之后……,坟墓却大声疾呼,说死亡并不拦阻他们继承这地」(加尔文)。
2. 希伯仑从前的名字(它可能是因重建而重新命名,参民十三22),听来像「四之城」,但其实是纪念亚衲族中的一个英雄(书十四15)。司百色指出,~arba`'(「四」)很可能是一个外国名字的希伯来文拼法;他注意到非闪族的「赫之众子」在这里很有势力。
亚伯拉罕来(AV、RV):较好的译法为进去(RSV)。
3. 在希伯仑的赫人(RSV),与他们在以色列国北边的同族相距很远;他们大概是在作买卖的过程中,逐渐定居于此。常有人建议,这些「赫的子孙」(AV、RV)不是赫人,而是何利人;但以弗伦(10节)显然是赫人,而且希伯来文的赫与赫人是连在一起的。
4~9. 外人(ge{r)是住在当地的外国人,在社会中略可参与,但权利有限。例如,在以色列中,ge{r 不可拥有土地;本章冗长的客套话,背后有一尖锐问题:亚伯拉罕是否可以得着一块永久的地。第\cs166节的恭维之语,其实是诱导的话,让他维持没有土地的倚赖身分。亚伯拉罕在回话中,提出一个人的名字,是很技巧的手法,因为一人或会反对外人插进来,但某块地的业主或许会欢迎有顾客上门。
10~16. 以弗仑知道他地位的优势。11节所摆的姿态,可能只是装腔作势242,令人怀疑他真正的开价或许很高243。亚伯拉罕在别无选择之下,很明智地以优雅的态度接受了。
17~20. 这块地的细节,以及见证人的提及,暗示这是极有保障的合约。讲到树(17节)是赫人土地买卖的特色,每一株都分辨得很清楚244。这整章似乎反映出列祖时代赫人的法律,虽然我们必须补充说,这些并非他们独有的;好些巴比伦人的作法也与此类似245。
242 然而, M. R. Lehmann 在 BASOR, CXXIX, 1953, pp.15ff 指出,在赫人的律法中,要买一个人的整个产业,买主就必须担负起卖主全块地的义务(译者注:包括交税);因此以弗伦或许在这里是要策动亚伯拉罕购买全部产业,而不只是他在9节所要求的一部分。但是我们无法知道这块田是否为以弗伦的惟一产业,所以这一点只能算作猜测。
243 杰里迈亚为一块田只付了十七舍客勒(耶三十二9),戴维为打禾的场与牛只付了五十舍客勒(撒下二十四24)。但另一方面,戴维付了六百舍客勒买下整个圣殿的殿地(代上二十一25),暗利用二他连得银子(六千舍客勒)买下整个撒玛利亚山丘(王上十六24)。若不知道这些产业的详细状况,及当时的地价,很难作定论。
244 参 Lehmann,前引之文,p.18。
245 参 G. M. Tucker, JBL, LXXXV, 1966, pp.77-84。
一直到最后,神对艾萨克的旨意还要求亚伯拉罕有信心。这时他年纪老迈,又有财富,大可安安稳稳回忆当年或享受眼前所有,但他却恒心往前看,要见应许的下一步得实现,并且采取行动。这个故事以稳健而技巧的笔法娓娓道来,活化了「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的命令。这事件距今已甚久远,我们可以看出,少数几个人对一件家事的勇敢顺服,对于历史的塑造会产成何等巨大的影响。
1. 染病(AV、RV)的译文太过意译;希伯来文只是指年纪老迈(RSV)。
2. 这个老管家是圣经中最具吸引力的小人物之一,他安静而富常识,虔诚(26以下、52节)又有信心,对主人忠心不贰(12下、14下、27节),对事情彻底办妥(33、56节)。若他是十五2、3节的以利以谢,他的忠诚就更显可贵,因为他甘心服事取代自己继承产业的人;他几乎就像施洗约翰对他的主一般(参约三29、30)。
大腿的隐私以及与生育的关系(四十六26,希伯来文),使这个誓约格外严肃。雅各布对约瑟的临终交代,也是同样以此方式表达其严肃性(四十七29)。
3、4. 只有在神的选民中嫁娶,是旧约以至于新约一直持续的命令。参申命记七3、4;列王纪上十一4;以斯拉记九章──律法、经验及忏悔的声音;亦参保罗的提醒,「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
5~8. 对这一交换的提议,亚伯拉罕表现出信心人物的本色。他虽看不见结果,却持定两件事:第一,神不会在这件大事上回头;第二,人也不可以如此。注意第7节的时态,以及6节与8节下反复的叮咛。这一点在希伯来书十一15又再提到。
10. 骆驼在列祖时代之前,就已成为家畜246,但是约到主前一千二百年左右,才在大规模的游牧中使用,或作军事用途。
拿鹤的城或许是指当时那地之名,靠近哈兰,也或许更可能只是指亚伯拉罕的兄弟所住的城。
12. 我主人的神一语,并不表示说话者与神没有关系,而是强调神与亚伯拉罕的约(参约的用语 h]esed[,慈爱,AV,RV;坚定的爱,RSV),他们全家都曾以割礼进入此约(十七13);这一词也表明,他是为亚伯拉罕的事而求。
14. 这位仆人所求的,一点也不耀眼或专断,正如他的特性一般 ;这个测试殷勤的考验,正可以显明神所赞赏的品质。
15~21. 作者以几句话,描写一些极动人的细节(拿瓶的举动,跑,仆人蓄意的安静),将整幅景象活化在读者面前,利百加的模样简直历历在目。
22. 我们从47节(以及撒玛利亚经文在此的补充)知道,仆人此刻就将饰物放在利百加身上,很优雅地表明感谢与尊敬。
26、27. 成功会使自然人骄傲,却会使属神的人谦卑。仆人最先想到的是神,其次是他的主人(27中);最后,带着毫无矫饰的欢愉,也想到自己:「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走到247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29、30. 从17节开始,便可看出兴奋的情绪高潮,每个人的动作都很快速。29节迅速将故事推进,30节才提到,那些首饰并未被忽略,叫读者在对他有更多的认识之后,已会留意到他重财这项事实。
31、32. 拉班殷切招待客人,与路加福音七44以下耶稣所遭的吝啬待遇,恰成反比。
33. 当时的礼俗是十分轻松随意的,而仆人却打断这些安排,表明他的话异常急迫(路十4,主对那受差者也有类似的命令,目的相仿;参提后四2)。
34~51. 从34节的简洁说明,到49节的坦白问题,这位好使者的话充满力量,因为他直言无讳;不带谄媚,不带压力;虽然35、36节在谈到物质方面时,他滔滔不绝,但在37~48节,他详细叙述誓言、应许、神的护佑与预备,使得神的呼召成为这段话最主要的色彩。因此它在50、51节引起的响应,也属同一层面:「……耶和华所说……。」248
52. 这是仆人第三次祈祷,有意思的是,他提出要求的时候(12、13上,参RSV),是站着,儆醒等候答案;而神的答案逐渐让他更深地俯伏主前(26节,「低头」;52节,「俯伏在地」)。
53. 给这家庭的礼物,可能是正式的聘礼(参二十九18),把这事敲定。
54~56. 仆人不愿耽延,参见33节的注释。
57、58. 至少在理论上,新娘的同意与否,是家人主动提亲的重要平衡。司百色指出,当时何利人的婚约特别指明这一点。
59. 这位乳母底波拉,从希伯来文看来是将利百加哺喂大的,她对下两代一直是忠实的家仆,直到死于伯特利雅各布的家中(三十五8)。
60. 利百加的家族并不知道,他们按传统所祝的福,应和了神对亚伯拉罕意味深长的话(二十二17)。
62. 这个地名令艾萨克难以忘怀,或许特别是因他感到无比寂寞(67下)。在此地神曾与无友无助的夏甲相会,提到未来国度的发生(十六14)。南地,参看十二9的注释。
63. 译为默想的动词(s*u^ah])只出现在这里,所以它的含意并不明确。但是七十士译本认为是此意,而另外一个类似的字形s*i*ah]249也可指此意,所以这翻译显然十分合理。
65. 我的主人:有些人以为,这是来通报亚伯拉罕的死讯;但这与二十五7、20冲突。这可能意味亚伯拉罕已经让艾萨克独立(36节),而且将主要的管家分配给他,因为他的婚期将近(或许也因亚伯拉罕本身再婚(二十五1)。但是这个说法也可以指艾萨克是继承人,至于亚伯拉罕在这个故事没有出现,很可能只是叙述者的笔法,将注意力转移到这两位未来故事的焦点人物。
帕子是婚约与婚姻的象征:可以遮住整个脸庞,如三十八14、15,这里也可能如此;但从前的用法大致上比现代回教徒更自由。
67. 原文只是进了帐棚(RSV):「他母亲撒拉」一语(参 AV、RV)在希伯来文与这一词无关,显然是从本节的末尾不知何时挪动过来的。
246 见 NBD 所引的证据,p.182。
247 「直走到」,Speiser 译为「在路上」:参48节。AV 的「我在路上」,不太可能是此句的意思。
248 利百加的兄弟拉班既是出面的人,表明她的父亲彼土利或许可能已经去世,但是本节中他的出现,却否定了这点。也许可假定他年纪太大,所能作的只是起身表示同意;否则便是当地有种风俗,一家之主在最初接头的事上不先露面。
249 参,如,有些可互换的形态,s*u^m, *si^m 等。
亚伯拉罕的死讯,列在从他而出的家族目录之后;这是创世记向前瞻望的一贯作风。在这些族中,首先列出于救恩历史中没有太多参与的部分,让主要的角色慢慢出场,这亦符合创世记的模式。
1~4. 基土拉的众子。按希伯来文结构,乍看之下,这次的婚娶,似乎是在前述事件之后:但参看十二1的的小注。亚伯拉罕还能生育的事实,暗示此事发生得较早(参二十四1),不过他在艾萨克婚后还活了三十五年(7、20节);历代志上一32称基土拉为「妾」,这里第6节也似有此意,暗示亚伯拉罕在娶基土拉时,撒拉还活着。
米甸是这些阿拉伯族中最出名的,可是其它名字有些也曾于旧约中再度出现,在南阿拉伯的石碑上,显然都出现过。亚书利族不可与同名的亚述人混为一谈。
5~11. 亚伯拉罕的遗嘱、死亡、埋葬。在5,6节,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一直到最后所采取的行动,都受「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之应许的影响。
众妾(译注:和合本「庶出的」,意思相近)可能指夏甲与基土拉,见1~4节的注释。我们很难不将5、6节与路加福音十五31、32拿来比较,该段话对艾萨克某些后裔提出责备。在神的计划中,这些儿子被打发出去,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家,以致将来他们能归回:参看以赛亚书六十6以下。
8. 归到他本民那里一语,不太可能指家族的坟地,那里目前只葬了撒拉一人;这句话必定隐约暗示,死者仍会继续存在。参,如乔布所言:「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君王、谋士……」(伯三13、14)。亦参看四十七30的注释。
9. 艾萨克与以实玛利相聚,后来雅各布与以扫在艾萨克死时亦复如此(三十五29)。
11. 如果说,艾萨克永远不及亚伯拉罕,他的一切均是因他父亲而来,但不论如何,神也对他有特别的祝福。
庇耳拉海莱:参十六14,二十四62。
12~18. 以实玛利之后裔。本段请参看十六10~12的注释。
19~34. 艾萨克的双生儿:雅各布与以扫之争。故事尚来不及停下来谈艾萨克本人,就急急说到新生的一代,显出此处传宗接代的重要性;艾萨克的事则可等到下一章再说。
雅各布的一生几乎直延申至本卷书的末尾,何西阿书十二3为他作了一针见血的摘要: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
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
如果我们在这两行中间,插入何西阿书十二12的括号──
从前雅各布逃……,为得妻服事人,为得妻与人放羊
──那么,从其中的主要名词:「哥哥……妻……神」,我们便可明了他从小到大几个阶段中关心的事;而从其中描写的动作,便可看出他迈向成熟的崎岖之路:「也抓住脚跟……逃……服事……放羊……较力……得胜」。事实上,何西阿书十二3的两个动词,在希伯来文中藏有他的两个名字,从雅各布(`a{qab[,「抓住脚跟」)到以色列(s*a{ra^,「较力」),成了他客旅人生之起程与终结的记录。
21. 从26节与20节看来,他们等候了二十年。神经常用这种特别艰难的方式,作为一项特殊工作的序曲:如约瑟、参孙、塞缪尔,都是经过忧伤与祈祷,才来到世上。
22. 利百加的呼喊,是一断句,直译为「若是这样,为什么我──?」叙利亚版本加了「活着」(参RV、RSV),但这却不足采信。上下文为蒙应允的祷告(21节)和进一步的求问(22下),由此可见,她所忧虑的是,神微笑的脸庞为何突然变为皱眉。AV 的意思较 RV、RSV 更接近。
23. 分开(AV、RV),分为二(RSV):即互不两立。
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段神谕对于二十七章的阴谋有重要的提示,见那段的注释。这也显示了神全权的选择,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11、12所陈明的。
25. 发红(~ad[mo^ni^):这可能为他的别名「以东」铺路,不过30节的呼喊才成最后决定。以扫(`e{s*a{w)与 s&e{`a{r(多毛的)只稍微相似。
26. 雅各布,是个现成的名字,在别处也有人用,意为「愿他在脚跟边」──即「愿神作你的后卫」(参十七19的注释)。不过,这也可以作为负面的意思,如尾随别人的脚步,或欺骗,如以扫在二十七36悲痛的发现。雅各布因着自己的劣行,使他的名字贬值为欺骗背叛的同义词;杰里迈亚书九4的希伯来文取用了这个意思:「弟兄尽行欺骗」。但是那为他带来毁灭的固执脾气,最终也为他保住了祝福(三十二26)。亦参看四十九18的注释。
27~34. 这两位人物的个性完全相反,后来的两国也终致如此。安静是希伯来文ta{m,其含意为「扎实的」、「稳重的」,雅各布冷静的个性,最好的一面使他完全可靠,最坏的一面,则使他成为可怕的冷酷敌人。
长子的名分是身为长子的地位:意即作一家之首,而后来至少在以色列国中,长子能继承两倍的产业(申二十一17)。从努斯(译注: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在该处发现公元前十五世纪的文献数千件)的证据看来,当时何利人中,长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在一次这类合约中,一位弟弟付出三只羊以换得某项产业250──这已足够阐明雅各布的交易。
若雅各布此举太不留情,则以扫便是太不用脑:译文将他口沫横飞的急匆匆之语,变得太过柔和:「让我吞一些红汤,这红汤……。」为了眼前可见之物,他不计一切代价,而且决定了就执着不改(33节),事后又不放在心上(34节)──顺带一提,他虽在32节上说将要死,其实根本没这回事──因此为自己得着希伯来书十二 16的浑名:「贪恋的人」。
本书的评论不是:「这就是雅各布欺骗了他的哥哥」,而是:「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希伯来书十二章也分享了这观点,将轻率的以扫当作希伯来书十一章信心伟人的反比。
250 BA, III, 1940, p.5.
本段是这类故事第三次出现,惟有此次艾萨克是主角。有人认为这是同一事件增写成三次,反对这看法的理由,见二十章开始的注释,并且注意,1节上特意将这故事与三者中的第一则加以区分。大致情节虽然相仿,但我们却不可忽略三者在细节上的差异(如,利百加不像撒拉曾被取离开丈夫,这里也没有神迹);这些差异固然可能说是讲故事人求变化,或偶然编成,但10、11节所述亚比米勒的怒气,若不是因为他知道从前有过这类事(即,二十7的警告),便很难解释。因此,这段故事暗示曾发生第一次事件(1上),又假定曾发生第二次事件;重蹈覆辙的现象,则强调神所选定的材料仍有习惯性的软弱(正如彼得的三次否认主)。
1. 曾有一次饥荒(RSV),见上段说明。亚比米勒,见26节注释\cf0;非利士人,见二十一32注释。
2~4. 艾萨克在丧母后得到祝福(二十五11),此刻于艰难环境中,神又向他显现。神的应许意味深长:要拒绝埃及眼前的丰盛,而等候那多半不能眼见(3上)又久远的福气(3下、4节),就必须有希伯来书十一9、10所赞扬的信心;如此一来,他就实在配称为他父亲的真儿子──虽然,他不久就污损了自己的顺服,这也像亚伯拉罕一样。
5. 此处一连串的用辞(参,如,申十一1)表明,那位完美的仆人既负责任又遵命令;并且也否定律法与应许必定冲突的观念(参雅二22;加三21)。
7. 艾萨克是典型的普通人,虽有信心(见2~4节的注释)仍旧害怕,这两种不相称的气质组合起来,会产生一种卑下品行,是信徒特有的罪;这里正是最佳实例。
8. 许久一语,强调出艾萨克的恐惧其实毫无根据;但他还是如此坚持。戏玩(爱抚,RSV)一词又传出他一生的主题曲:这个字是他名字的动词形式(十七17、19,十八12,二十一6、9),因着当时的情境,而变成另一个调子。
10、11. 亚比米勒的顾忌,参本章开头的注释。
12~\cs1714. 耶和华的祝福(12节)应验了3节上的应许──艾萨克放弃埃及的吸引(2节)而选择了这个应许。可是因他的身分仍是寄居者,财富必然会令当地人眼红(14下),正如后来雅各布的际遇一样(三十一1~3)。
15. 以下从这节开始,井是故事的重点,直到末了;因为艾萨克众多的牲畜,不仅没有让他安稳,免于现实的压力,反而让他更需要基本的资源。
15节预先告诉我们,当如何评估16节的打击,因为艾萨克现在不单面对城市的敌意,也面对郊区的缺水。他重挖旧井的努力,别人对他早期收获的侵占(20、21节),后来实时的纾解与鼓励(22~24节;参徒十八9、10),以及最后他不屈不挠精神所得的报偿(26~33节),是一则美好的故事,至今仍向在类似挣扎中的属神儿女说话(来十一39、40),并且也令我们对这位蒙召作巩固使命的人,多一分敬意──虽然他不是拓荒者。
24. 神再度的保证,见上一段。
25. 列祖所建的祭坛,多属响应,而非主动的寻求:大部分都是感恩的表达,记念神显现向祂的仆人说话(参十二7,十三17、18,三十五7)。
26. 这个约是重修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二十一22以下),这约显然需要修订,而目前的状况又很像当年的情形。经过这么长一段间隔,亚比米勒与非各的名字又再出现,或许意味这些乃是官衔(参「法老」等;见二十2的注释),不然便是重复出现的姓氏251。
27~31. 艾萨克一开始便直话直说,后来又自我约束(不计较29上的无耻言论;参箴十七27),以致能光荣地立下和约。筵席是当时坚定合约的作法:参,三十一54,以及更高层次的约,出埃及记二十四章8、11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29节。
32、33. 示巴(s%ib[`a^,七;英译有作 Shibah,是另一字 sheba 变体);参二十一31的注释。无论这是否为亚伯拉罕当年凿的井,如今又重挖(二十一30、31;参二十六18),或是另一个井(参书十九2?),现在别是巴一名,纪念了两个不同的约。
251 在好几个不同时代,都有以祖父之名为儿子取名的习俗( 'Papponymy' )。接近本世纪,从埃及可以找到一例,王室与「省府官员的家庭,同时保持此模式达四代之久,因此,Ammenemes I 以 Khnumhotep I 为继承人,而他的孙子,Ammenemes II 以 Khnumhotep II 为继承人。按同样的轮转方式,Sesostris I 与 II 以 Nakht I 与 II 为继承人,有些条件也照样重复。然而这些并不是文学的对子,见 G. Posener, Litte*rature et Politique dans l~ Egypte de la XIIe dynastie(Champion, 1956), pp.50ff; P. E. Newberry, Beni Hasan I(Kegan Paul, 1893), pp.57ff; II, p.16。(我要感激 Mr. K. A. Kitchen 提供这一些例子)。亦参 BA, XXVI, 1965, p.121。
这段通知含意颇深,它强调出艾萨克的昏昧,因他仍要立以扫为全家之首(参35节,及二十四3);本段也成为雅各布在二十七46以下离开家庭,前往巴旦亚兰他表兄妹家中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