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要指出一些事项,使你可以从其它种类的情感中,区别出真实属灵情感。但首先我要先说明下列指导原则:
一、我并不是要帮助人,去在别人身上毫无错误地判断其属灵情感的真伪,我曾谴责过这样的企图是自大傲慢的。论到辨识别人的光景,基督只给我们足够保守自己安全的规则,为避免我们误入歧途。在圣经中,他也给我们许多规则,而这些规则使教会领袖能有效地辅导会友的属灵光景;可是,神并没有使我们能在所有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中间,正确地区分出绵羊和山羊,他把这个权力保留给自己。
二、我也不是要帮助哪些属灵光景刚硬冷淡的基督徒去获知救恩的确据。我已讲过,神的计划并不使这样的基督徒能有保证;除非他们先从属灵冷淡的光景中出来,否则神不要他们有得救恩的确据。我们得到确据是因着行动多于自我检讨。使徒彼得叫我们要在所蒙的恩召和拣选上坚定不移,第一步不是自省,而是要我们在信心上加上德行,又要加上知识,又要加上节制,又要加上忍耐,又要加上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又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一:5-7)。属灵光景冷淡的基督徒,当他还继续在这种光景中时,不要期望获得帮助,以便明白自己的救恩,乃该先实行彼得的教诲。
三、我们不要期望能找到一些规则,使这些受了假想启示和虚伪情感所欺骗的假冒伪善的人得到改变,他们已在虚伪的保证里被定型了。这样假冒伪善的人是多么自信他们的智慧,并被狡猾的自义伪装得很谦卑,其实他们是瞎了眼,他们总以为不须悔改。然而这些规则,有助于判知他类的伪善者,并可帮助真伪情感混淆不清的真基督徒。
属灵情感的目标,在于属灵事物的可悦,不在于我们的自我利益。
我的意思并不是要从属灵的情感中排除自我利益,乃是要将它放在次位。属灵情感的主要目标,是在于属灵事物本身的卓越与美好,并不在于我们的个人利益。
有人说所有的爱都是出于自爱。他们说,任何人爱神而毫不出于自爱之根,这是不可能的。他们说,任何一个爱神并渴望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的人,都是出于渴望自己的幸福、快乐,所以对神的爱是寓于渴望自己幸福?(自爱)的根中。可是,说这些话的人,应该扪心自问:一个人为何要将他的幸福寄望在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上呢?的确,这就是爱神的结果。一个人必须先爱神,他才会重视并以与神和神的荣耀相交为自己的幸福。
当然,有一种爱别人的爱是出于自爱,这是因别人的恩惠或礼物的吸引,而对那人产生一种爱;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然这个爱别人的爱,根本是出于自爱。不过完全不同的是,开头有一件事物吸引我们喜爱另一个人,那是一种感激性质的表现,这性质本身是可爱的、美好的。
对神的爱若基本上是起源于自爱的、自利的,那在本质上这就不是属灵的了。自爱全然是属血气的本质,这种本质天使有、魔鬼也有。所以如果只是出于自爱,就算不得是属灵的;基督在路加福音六章32节讲到了这种爱:“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真正爱神的最深原因乃是因为神属性的无上荣美,惟有这才是合理可信的事。使一个人或任何受造者显得可爱的主要因素,是在于他的优点、长处,在神也是同样的道理。神的属性本身是无限地好、是无限地美、光明和荣耀。除非我们因为神的美善、荣美本身而爱神,否则我们如何能正确地爱神呢?人们对神的爱若是出于神对他们是很有用的原因,那这个爱一开始就错到底了。他们只从他们自我爱好的观点来看待神,他们不能欣赏感谢神本质的无限荣耀,而这才是一切良善、可爱的来源。
属血气的自爱也能向神和基督产生很多情感,却不会感谢欣赏神本质的美善和荣耀。比如,自爱所能产生的仅仅是属血气的感谢;这是因对神的错误观念而导致的,好象在神都是爱和怜悯,并没有公义的报应;或好象因人的价值,神应该爱人。根据这些见解,虽然人对真神丝毫没有爱,却有可能爱他们自己想象中的那一位神。
再说,由于人缺乏对罪的认知,自爱便也能产生对神的爱。有些人对罪无厌恶感,不知道神无限的圣洁是与罪敌对的。他们以为神的标准不会高过他们的标准,所以他们与神相处得很好,也感觉对神有一种爱,可是他们所爱的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一位神,并不是真实的神。另有些人只因他们蒙受了物质上的祝福,而使他们的自爱心对神产生一种爱,这算不得什么属灵!
还有些人因他们坚定深信神爱他们,就感觉对神有活泼的爱。有的人经过极大的痛苦或对地狱的恐惧,猝然领悟相信神爱他们,赦免他们的罪,接纳他们为他的儿女。这种情况,或许籍着在他们想象中的一个意念或内在说话的声音,或某些非圣经的方式发生的。如果你问这些人,神本身是不是可爱极美的,他们也许肯定地说是。其实他们对神的好感是他们自己想象的,是因他们已领受了神极大的祝福而构成的;他们以神为可爱,只因已赦免并接纳他们,多么爱他们并应许他们上天堂的缘故。这样的信仰,当然容易使他们爱神并会说神是可爱的。一个对自我有益的任何事都会觉得可爱的。
圣灵在基督徒里面产生对神真实属灵的爱,是完全不同的。真正的基督徒不是先看神爱他们,而是他们先看见神的可爱,基督的优美和荣耀,他们的心灵被神抓住了,他们对神的爱是起源于这样的看见。真实的爱以神为开始,并为了神自己的缘故而爱神。自爱以自我开始,爱神是为了自我的爱好、利益。
然而,我不是要大家以为,对神赐福的所有感恩只是出于属血气自私的事;属灵的感恩也是有的,属灵的感恩与只为自我利益的感谢,其差异如下:
一、对神赐福的真感恩是为了爱神自己而涌出的。基督徒已看见神的荣耀,他的心被神的荣耀说抓住,所以他的心变得柔嫩,当这位荣耀的神赐恩惠祝福给他时,更是易受感动。我能以人间的生活举例说明:若有一个人虽然对于另一个人没有爱,可是还会因对方所施与自己的恩惠感到感激。但对所爱的朋友、已有深厚感情的人,所表现的感激是大不相同的;当我们得到这样朋友的帮助时,更增进我们对他们已有的爱。同样,当我们蒙受这位伟大的神赐福是,更增强为爱的善良和荣耀而有的爱。所以我们不能从属灵的感恩排除所有的自爱:“我爱耶和华,因为祂听了我的声音,和我的恳求”(诗一一六:1)。我们对神的爱是基于神自己的本性,我们对神的感恩是感谢为我们所作、所预备的救恩。
二、属灵的感恩不只是因神赐福的良善感动人心,乃是因神的良善是神属性的荣美而感谢。神无比的恩典表现在救赎的工作上,发光于基督脸上,有无限的荣耀,基督徒看见这荣耀就大为喜悦。如一个罪人需要救恩基督徒个人有份于基督的工作,就能帮助他集中心志在基督的工作上。他看见神救赎的仁慈作为,使他全神贯注神良善的荣耀属性。所以自爱促成属灵的思考。
也许有人引用约壹四:19所说:“我们爱,因神先爱我们”来反对我所说的。他们认为我们爱神的首因,是我们知道神爱我们。我不同意这说法,我认为约翰的意思完全不是这样的。他说的我们对神的爱,是神放在我们心中的,是神爱我们的一种标志。我们爱神,因为神仁慈地引导我们的心爱他。本乎这意义,“我们爱,因神先爱我们”,就等于说,我们得救,是因为当我们对神没有爱的时候,神先爱我们。
我承认,我们还有其它爱神的经历,因神先爱我们,可是对神必须以属灵的爱,不仅是自私的爱。如神在耶稣基督里对罪人的爱,是神的荣耀道德完美的主要启示之一。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爱神道德的完美。再说,神对一个蒙拣选的爱,是显明于他的悔改归依基督,乃是神荣耀极大显示,因此产生神圣属灵的感恩。在这情形中,我们以圣洁、属灵的爱来爱神,因神先爱我们。我们为何不以为这就是约壹四:19所说的对神的爱,而不仅仅是自私的爱呢?
到此我们一直讨论的是基督徒对神的爱。我所说的是等于基督徒的喜乐和喜爱神。对神有属灵的喜爱,主要起因于对神的美善完全,并不是因神赐给我们的祝福;就是籍基督的救恩大为欣喜,因其救恩是神完美的荣耀启示。基督徒当然因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而喜乐,可是这还不是他喜乐的最深原因。
假基督徒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听见神差他的独生子,基督的爱使他愿为罪人死,基督的牺牲换得极大的祝福和应许给的百姓,他们听到后为此欢喜快乐,感觉很得意。但你若查看他们的快乐,你会发现,他们欢喜快乐是因为他们有这些祝福,这些祝福提升了他们;他们甚至喜悦拣选的教义,抬举了他们的自爱而沾沾自喜,认为他们是天之骄子。他们的快乐全然为了他们自己,不是在于神。
假基督徒在快乐中,眼目所注视的全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心被他们自己的经历盘据着,没有神的荣耀、基督的荣美在内;他们总是在想,我所得的是多么了不起的经历!多么伟大的启示啊!多美好的经历,我该告诉别人!他们以他们的经历代替基督,不喜爱基督的荣美与丰盛,他们喜爱他们了不起的经历。这些都显示在他们的谈论中,他们高谈阔论自己。那真基督徒当他感受属灵的火热与活力时,喜爱谈论神和基督并福音的荣耀真理。假基督徒满口吹嘘自己:自己的奇妙经历、神多么爱他们、他们的灵魂多么安全、他们如何知道他们将会上天堂等等。
真实的属灵情感起源于心中那属灵的、超自然的、神圣的影响力。
新约圣经称基督徒为属灵人,好与仅仅属血气的人作一番对比。“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4-15)。它也对属灵的人与属肉体的人作了个对比:“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这也就是指哪些尚未成圣的人(林前三:1)。这几节经文中,“属血气的”和“属肉体的”这些字眼都意味着“未成圣”、“没有圣灵”,而“属灵的”则意味着靠圣灵成圣。
正如圣经称基督徒为属灵的,我们也发现,圣经用同样的字眼来描述某些特质和原则,例如:“属灵的心志”(罗八:6-7),“属灵的智慧悟性”((西一:9)和“属灵的祝福”(弗一:3)。
在这些经节中,“属灵”这个字眼并不是指人的灵,不是因它存在于与肉体相对立之人的灵中,就说它是属灵的。即使它是存在于人里头的灵,圣经也称某些特质为“属血气的”或“属肉体的”。例如:保罗描述骄傲、自义、自持聪明为“属肉体的”(西二:18),虽然这些特质存在于人的灵里。
新约圣经用“属灵的”这个字眼,是指三一神的第三位--圣灵。基督徒被称为“属灵的”,是因为他们是从神的灵而生,并且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一件事或一个人之所以是“属灵的”,全在乎其与圣灵的关系--“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
神赐圣灵给真基督徒,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成为生活与行动的源头影响他们的心。保罗说基督徒活着,是因基督在他们里面活着(加二:20),基督不仅籍着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更是“活”在他们里面,他们活着是靠着上帝的生命而活。基督徒不只喝这活水,乃是这活水要在他们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四:14)。真葡萄树的汁液不是象流入杯子那样,乃是流进有生命的枝子,在此这汁液成为生命的泉源(约十五:5)。因为神以此方式使基督徒联结于圣灵,所以圣经称基督徒为“属灵的”。
圣经称基督徒和他们的美德为“属灵的”,主要原因乃是:圣灵在基督徒里面结出的果子,是与圣灵本身的属性一致的。
圣洁是神的灵的本性,所以圣经称之为圣灵;圣洁是神本性的荣美和甘甜,是圣灵的本质,就如热是火的本质。圣灵住在信徒心中成为生命的泉源,涌动在他们里面,并在上帝的甘甜和圣洁的神性中,将上帝自己赐给了他们。使人分享神属灵的荣美和基督的喜乐,所以信徒籍着参与在圣灵中,而与圣父和圣子相交、团契。所以信徒内在的属灵生命,在本质上是与神自己的圣洁一样的,只是在程度上远不及神;这就好象太阳照耀在钻石上,钻石的光亮与太阳的光亮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可是在程度上却远不及太阳。这就是基督在约三:6所说:“从圣灵生的就是灵”的意思,圣灵所创造的新本质,在本质上与创造者圣灵的本质是一样的,所以圣经称它为属灵的本质。
唯有在真正的基督徒里面,圣灵才如此工作。犹大说属血气的人“没有圣灵”(犹19)。保罗说,惟有真基督徒才有圣灵的内住:“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依据约翰所说,有了圣灵就是住在基督里的确据:“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3)。相反的,一个属血气的人,毫无属灵的经历,谈到属灵的事,他以为愚拙,因他不知道所谈的意义为何:“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耶稣自己也教导说,不信的世人不认识圣灵:“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约十四:17)。
所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圣灵在真基督徒身上所产生的果效,是迥然不同于籍血气所产生的任何事;这就是我所说:真实属灵的情感起源于“超自然的”影响。
从前面所说我们就可以知道,基督徒那个全新的内住知觉和感受,在本质上已是全然不同于他们未悔改前的任何经验,这可以说是:对属灵事物的一种新的灵觉。这种感受是不同于任何属血气的感觉,正如味觉之不同于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籍由这个新的灵觉,感受到的事与属血气之人所感受的有天壤之别,这个差别就好象仅仅是观看蜂蜜与实际尝到它的甘甜之差别;这也就是为什么圣经常把叫人重生的圣灵的工作,比作赐下一个全新的感觉:瞎眼看见、聋子听见。并且因这灵觉比其它任何感觉都崇高且优越,所以圣经比喻这个赐予犹如从死里复活和新造者。
许多人将这新的灵觉与想象力给搞混了,其实两者全然不同。想象力是一种每个人都有的能力,想象力使我们有看到、听到、闻到其他事物的观念,即使这些都不在我们眼前。可是真的就有人将想象力与灵觉混淆不清如以下的情形:有些人将他们的一些想法印刻于一个光亮的想象上,他们便说这是神荣耀的属灵启示。有些人对基督挂在十字架上、鲜血滴流有着极生动的想法,便说他们看到基督钉十字架的属灵景象。有人看见基督向他们微笑,伸开双臂要拥抱他们,他们便说:这是基督恩典与爱的启示。有人看见栩栩如生的天堂,在那里基督坐在宝座上,有灿烂发光的天使及圣徒的列队,他们便说:天堂之门向他们开了。有人想象响声和声音,也许还引用圣经节,他们便说:心中听见基督的声音或圣灵的见证。
可是这些经历算不得是属灵的或神圣的。这些经历只是外在东西的想象--一道光线、一个十字架、一张宝座、一个声音,这些想象的观念,在本质上并不是属灵的;一个属血气的人也能够对形状、色彩、声音有生动活泼的想法。想象到神外在的荣耀和光辉,还比不上数以百万计的不信者在末日大审判,所要面对基督外在的荣耀。有关基督挂在十字架的心理想象中,也不会比那些不属灵的犹太人站在十字架周围用肉眼观看基督被钉的景象好到哪里。想一想,想象基督肖像与罗马天主教所崇拜的基督绘画、雕像又有生命不一样呢!从这些想象的感动而起的情感,还不是与无知的天主教徒在敬拜这些绘画、雕像的感觉一样吗?
这些想象的意念在本质上根本不是属灵的。撒旦也能很容易地制造这些虚幻,如果上帝能提供人思想,鬼魔也能提供形象。我们从旧约圣经知道,假先知也会从虚伪的灵作梦、看异象:申十三:1-3;王上廿二:21-23;结十三:1-9;亚十三:1-3。若撒旦能在人心映印这些想象,这就不能证明是神的工作。
即使神的确在某人心中产生这些想法,也不能保证那个人的得救。从圣经有关巴兰的例子就可以了解:神将耶稣基督为出于雅各的星、兴于以色列的杖之异象,生动活泼地印在巴兰心里,巴兰描述说:“得听神的言语,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见全能者的异象,眼目睁开而仆倒的人说,我看他却不在现时,我望他却不在近日,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民廿四:16-17)。巴兰在异象中看到基督,但对基督没有属灵的认识;虽然神在他心中给了他救主的形象,可是他还是没有得救。
从想象产生的情感不算是属灵的。属灵的情感确会产生一些想象,特别是心思较为软弱的人。但想象并不能产生属灵的情感,属灵的情感只能起源于属灵的原因--来自圣灵所赐属灵真理的属灵认知。心理想象到一个影像、一个声音,在本质上并不是属灵的;那是信徒和不信者都能有的一种经历,因想象力乃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天赋。宗教性的想象,常常会激发高昂的血气情感,这是不足为奇的。当一个人有这些想象,并相信这就是神的启示和蒙神喜悦的标志时,我们还能期望他什么呢?当然那个人是兴高采烈的。
这里也许我们该谈谈“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这件事了。我发现许多人都误解了这段经文的意义,他们认为圣灵的见证,就是立即启示我们是神儿女这个事实;好象神会籍一种神秘的声音或印象在内心对他们说话,确保神就是他们的父。“见证”这个字眼误导这些人有如此想法,当圣经说,神“作见证”时,他们以为必定是神有直接的保证或启示真理;但若再仔细查看圣经,就会发现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所谓“作见证”或“见证”,在新约圣经常是指:从一件可以被证实是真实的事上提出的证据。例如:“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二:4)。这些神迹奇事和恩赐叫作神的见证,并不是因为它们断言了什么,乃是因为它们是证据、证明。约翰说:“水和血”为见证(约壹五:8),水和血不能断言任何事,但是水和血是证据。还有,神籍着从天降雨与赏赐丰年的护理工作,都是神良善的见证,它们都是这些事的证据(徒十四:17)。
当保罗说到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时,并不是说圣灵给我们某些超自然的暗示或启示。前面的经节让我们知道,保罗的意思是:“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4-16)。这意思是:圣灵的内住、引导,影响我们对神的举止行动象是父亲的儿女,这些就是圣灵给我们的证据,确保我们是神的儿女。
保罗提到两种心:“奴仆的心”是惧怕的,而“儿子的心”是爱的。奴仆的心是因惧怕刑罚而产生,而爱的心呼叫“阿爸父”,并使人亲近神,举止行为象是的孩子。以赤子之心爱神的信徒,会看见并感受到他的心与神联结,从此确知他是神的儿女。圣灵的见证并不是某些属灵的耳语或立即的启示,圣灵的见证就是神的灵在信徒心中产生圣洁的影响,引导他们爱神、恨恶罪、追求圣洁。如保罗所说:“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八:13)。
保罗说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并不是说有两个分开的独立见证。乃是说我们的灵领受神圣灵的见证,就是我们的灵看见又宣称,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的,我们是神儿子的见证。我们的灵是我们的部分,圣经在其它地方有时称它为心(约壹三:19-21)19-和良心(林后一:12)。
人们以为圣灵的见证就是一种内在的声音、暗示或神对人的宣称,这是一种可怕的伤害:他是蒙爱的、蒙赦免的、蒙拣选的等等。许许多多生动活泼却虚幻的情感就是起源于这样的谬见!我深恐有许多人已被如此的谬见所欺骗落入地狱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会用这么长的篇幅来讨论这个题目的原因了!
属灵的情感是以属灵之事的道德优美性为基础。
何谓属灵之事的道德优美(moral excellence)?
这不是指许多人所意味的“道德”。有些人以这个词只不过是指尽外在的本份而已。有些人以其意指一些非属灵的美德,也就是一个非信徒所能拥有的诚实、公正、慷慨等等。但当我说到属灵之事的道德优美时,我是指着一种属乎神道德品格的优美。换句话说,我是指着神的洁。神的圣洁是祂一切道德完美的总合--就如祂的公义、真理和良善(神的确也有其他属性,例如:能力、知识及永恒性,然而我们不称这些为“道德”的属性,因这些并非神品格的特质)。我已经说过,属灵情感是源自于属灵之事的优美。现在我要进一步说明,这种优美就是道德神的优美。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对属灵之事的喜爱,就是因着它们的圣洁。基督徒爱神,是因着的圣洁之美。
我并不是说基督徒看不见神在能力、知识及永恒上的优美。然而,我们是因神圣洁之故,才爱的能力、知识及永恒;没有圣洁,能力和知识就不会显为优美。有谁会在一个恶人身上看见优美,只因他有能力和知识?是圣洁使得其他特质变为优美的。神的智慧是荣耀的,因是圣洁的智慧,而非邪恶的诡诈。神的永恒是荣耀的,因祂是圣洁的永恒,而非不改变的恶。
因此,对神的爱始于对祂圣洁的喜悦,而非其他属性。是从神的圣洁才衍生出其他属性的美好。除非我们先看到神圣洁的全然优美,否则我们也看不见神的知识、能力、永恒或其他属性的美好。
因圣洁是神本性的美好,所以也是所有属灵事物之美。基督教之优美,乃在于它是圣洁的宗教;圣经之优美,来在乎其教训是圣洁的(诗十九:7-10);我们的主耶稣之所以优美,就是因的位格是圣洁的--神的圣者(徒三:14);福音之优美,来在于它是一圣洁的福音,是从神和耶稣基督之美所发生的光芒;天堂之美,来在于它是全然圣洁、毫无瑕疵的“圣城”(启廿一:10)。
我前面说过,神给予基督徒一个新的灵觉。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灵觉所看到的、所感觉到的、所品尝到的,究竟是什么?就是圣洁之美。非信徒不能看见此等优美,而圣灵能叫基督徒意识到这圣洁之美。
圣经指出,圣经之美才是属灵胃口的真实对象,这也是主耶稣基督的一道美食:“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四:32-34)。诗篇一一九篇是圣经中有关真宗教本质记载最清楚的一段经文,其中对神律法的颂扬,就彰显了他的圣洁。它宣称律法的一切优美是整个属灵胃口的主要目标(参见诗一一九:14、72、103、127、131、162)。在诗十九:10也可发觉诗人宣称神圣洁的律法是“「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一个属灵的人喜爱圣洁之事,与一个不属灵的人恨恶圣洁之事的理由是相同的--不属灵之人对圣洁之事的恨恶,正是因其圣洁性;所以,圣洁之事的圣洁,正是属灵人所爱的。我们可从在天堂的圣徒和天使身上看见这一点,他们的心思意念深深被神圣洁之荣美所占据:“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他的荣光充满全地”(赛六:3),“昼夜不住的说: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远在的全能者”(启四:8),“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启十五:4)。在天上如是,在地上亦然:“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脚登前下拜:他本为圣”(诗九十九:5)。
我们可籍此原则来测试自己对天堂之事的渴望。我们向往天堂,是因神圣洁荣美照耀那地呢?还是我们向往天堂之福,是基于自私的享乐?
属灵的情感源于属灵的认知。
属灵的情感不是没有光的热度,乃是源于属灵的光照。一个真基督徒会有所感觉,是因对属灵之事比以前有更多的看见和了解。他比以往更清楚且更多地有所见解,并且对神的真理有更新鲜的感受,或重获从前他所失去的认知:“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腓一:9),“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三:10)。
针对此点,我要强调,教义的知识与属灵的知识是有很大的分别。教义的知识只涵盖理智而已,而属灵的知识是心灵的感觉,籍此我们可以看见在基督教教义中所拥有的圣洁之美。属灵的知识,总是包涵理智与心灵。我们必须以理智来了解圣经教义的意义,并且用我们的心灵来品尝这意义中的圣洁之美。
一个人可以在他的理智上拥有极多教义的知识,但却未品尝过这些教义中圣洁之美;他所知道的,乃是头脑里的理智,但却没有心灵里属灵的体会。仅有教义的知识,就好象一个人只是注视并触摸蜂蜜而已;但属灵的知识,就是一个人用舌头亲尝蜂蜜之甜美了。亲尝蜂蜜甜美者,比注视、触摸蜂蜜者更认识蜂蜜!
这意思就是说,对圣经属灵的了解,并不意味着就是了解比喻、预表及寓言。一个人可能知道如何解释这些东西,但在灵里却没有一丝属灵的亮光。“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们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2)。圣经的“属灵意义”,就是在于其真理的神圣甜美,而不是其象征性经文的正确解释。
再者,假使神籍着圣灵将他的旨意启示给我们,这也不是属灵的知识;此等知识是教义性的,而非属灵的。有关神旨意的事实是教义性的,正如有关神的本性和工作的事实也是教义性的!所以我们还是在处理教义的知识,甚至是神直接向我们的心思启示他的旨意。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神旨意的圣洁之美,就算是一个直接快速的启示,也不能使我们的知识成为属灵。
我还要纠正另一个对属灵知识常有的错误。有人会说,神将一段经文深深烙印在他们心中,籍此向他启示他的旨意--这段经文常是有关圣经中的某位人物及其行径。例如:一个基督徒决定是否要移居国外,又怕在那里可能会面临许多困难和危险。这时,创世纪四十六章4节神对雅各所说的话语,就强有力地进到他心中:“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带你上来。”这句话是关于雅各和他的行动,但这位基督徒就将此应用在自己身上;他把埃及解释为国外,便认为是神应许要带领他到那里,并会将他平安地带领回来;他可能说这就是这节经文的“属灵认知”,或说是圣灵把这节经文应用在他身上。
然而,在此根本没有什么属灵的意义。属灵的了解是看见了这节经文实际的意义,而不能从其中造出另一个新的意义;给圣经造一个新的意义,就等于编撰一本新的圣经!这是在加添神的话,是要被定罪的(箴卅:6)。圣经真实的属灵意义,是当圣灵最初默感之时的意义,原始的意义是人人都可看得到的--假如他不是灵里盲人的话。
无庸置疑地,这些经验会产生出活泼生动的情感。当人们认为神以圣经如此带领他们,或籍圣灵直接向他们显明他的旨意时,他们心中会有极深的感动。然而,我的看法是:这些经验没有一个涵盖在对神圣洁之美的感受中。唯有它是发自对神圣洁之美的属灵看见,这种情感才算是属灵的;若仅仅是发自思想上的联想,或某段话语进入脑海中的情感,本质上,它们都不是属灵的。
世上大多数错误的宗教,就是由这种经验,及令他们为之兴奋的错误情感所造成的;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就是充满了这些东西。不幸地,这就是教会的历史。这些经验迷惑了人们,尤其是智识不足的人,他们以为这些印象、异象及狂喜就是基督教的全部了。因此,撒旦把自己变为光明的天使,欺骗大众并腐化了真宗教。教会的领袖必须恒常儆醒,抵挡撒旦迷惑人心。尤其是在复兴的日子中。
在继续下面的讨论以先,我还需要澄明一件事。我不要任何人误解我以上所论及的,我并不是说仅仅因为其中有想象的思想在内,那些情感就是非属灵的了。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当我们热烈地想着某事时,就不能不有些想象的意念。不论如何,假使情感只是来自这些想象的意念,而不是出于属灵的知识,那我们的情感就没有属灵的价值。我希望人们把这个区分谨记在心:想象的意念可能来自属灵的情感,但属灵的情感不能来自于想象的意念。属灵的情感,只能来自于属灵的知识、来自于看见圣洁之美的内心感受。并且,若是想象的意念是伴随着真正的属灵情感,这种情形并非是必要的,而只是偶然的结果。
属灵的情感会带来对属神之事真实性的确信。
本书开端所引的圣经经文:“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8)。
真基督徒对福音真理有一个坚固、有力的确信,他不再犹疑于两个论点之间;对他来说,福音不再有可疑或只是可能的真理,而在他心中成为坚定、无可置疑的。福音中那伟大而属灵的、奥秘和不可见的事,就象一个强有力的实体深深地影响他的心灵;他不仅仅只是有耶稣是神儿子的看法,而是神开启了他的眼,看见了情形果真是如此。至于耶稣教导有关神、神的旨意、救恩以及天堂的事,这个基督徒也知道这些是不容怀疑的事实,所以这些都会在他们内心和言行举止上产生实际的影响。
从圣经中也明显地看到,所有真基督徒都对属神之事有如此的确信。我只提几处经文:“耶稣说‘你们说我们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5-17),“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约十七:6-8),“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约壹四:16)。
有许多宗教经历不能叫我们得到这种确信。许多所谓的启示虽然很感动人,但不能使人产生确信。这些启示对于一个人的态度、举止,不能产生持久性的改变。有些人虽然有这些经历,却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看不出因着对无限、永恒实体之确信,所产生的实际影响。他们的情感只燃出一阵火花,不久就消灭了,没有留下持久的确信。
容我们假设一个人,他的宗教情感是出于很强的自信,确信基督教是真实的。这样,他的情感就是属灵的吗?不一定。事实上,他的情感仍是非属灵的,除非他的确信是合理的。所谓“合理的确信”,是说建立在真实的证据以及充分理由之上的确信。其他信仰的人们,对他们的宗教真理也能有强烈的确信;往往他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仅因他们的父母、邻居和国家是这么相信的。假如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除了这点以外,再没有其他的信仰基础,那么,他的宗教信仰只不过是根据传统,不比其他那些人好到哪里。无疑地,基督徒所信的真理是更好的,但是如果他的信仰只是来自传统,那么这信仰的本身和其他人所信之宗教也没什么区分了。从这样的信仰而来的情感,也不见得优于其他信仰的宗教情感。
此外,我们再假设一个人,他相信基督教不是来自传统,而是根据理性与论证,那末,他的情感是属灵的吗?我再说,这也不一定。非属灵的情感也可能来自合理的信仰。除了合理以外,信仰的本身也必须是属灵的。事实上,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会因理性上的论证,而在理智上相信基督教是真宗教,可是那个人却仍未得救。行邪术的西门在理智上相信了(徒八:13),但仍旧“在苦胆中被罪恶捆绑”(徒八:23)。理智上的信仰必能产生情感,正如“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但这种情感不是属灵的。
对真理的属灵确信,唯独来自属灵的人。惟有当神的灵光照我们的心思,使我们明白属灵的真实性时,我们才能对真理有属灵的确信。切记,属灵的认知是指着对属灵之事圣洁之美的内在感受。我现在要描述一下,这些认知如何使我们确信属灵的真实性。
神是独一的,全然不同于所有受造之物;是神的美好--比神自己其他属性更令他全然不同于其他之物。所以当基督徒看见基督信仰之美时,也就是看见神在其中。所见神圣之美就是神主要的特性,这就给予基督徒一个自觉的知识,就是基督的福音是来自神。他不需要经过复杂的论证而信服,这论证是简单的:他把握住福音的真理,是因为他看见了神的荣美。
福音许多极重要的真理,就在于它的属灵之美。因人类不能看见这种美,所以他不相信这些真理也是不足为奇的。举几个例说明一下:除非我们见到圣洁之美,我们对罪恶的丑陋是盲目的。结果,我们不会了解圣经所言人类罪性的可怕。唯当圣灵赐给人能品尝圣洁之美与罪恶之苦毒的能力时,这个人才能看见并感受到自己内心完全的堕落。唯独这样,才能使我们真知道圣经所言有关人性之败坏、人类需要救主及神的大能改变更新人们的内心……,这些话都是真的!这也让我们知道,神在惩罚罪恶时是公正的,人们无能为自己赎罪。这种对圣洁之美的感受,也能使我们看见圣经所启示给我们的基督之荣耀,我们才能知道赎罪的无限价值及福音救法之优越性。我们看到人们的喜乐乃在于圣洁,我们感受到天堂无法形容的荣耀。只有当我们接受了我所提的这些感受属灵荣美的灵觉时,所有这些事的真理就向人显明了。
如果对福音真理的坚信不是来自这种对神之荣美的感受,那么大多数人将永不会相信真理。学者、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历史证据而相信,但这对我们大多数人是办不到的。历史上的证据需要许多圣经以外的历史作品的知识,圣经与这些历史作品相比较,就可以看出圣经是可靠的、具有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见证,就算是这样,除学者以外,谁还会去做这种比较呢?若一个非信徒在相信之前必须先成为历史学家,又有多少人能信主呢?我们相信圣经之前,必先经过一段漫长且艰辛之过程来学习非圣经的历史作品吗?神果真要我们在合理地确信福音真理上,经过这么多困难吗?
事实上,很少人是如此相信基督教的。过去绝大多数的基督徒目不识丁,但是他们相信了,且信得很正确。他们的信仰也不是仰赖学者和历史学家所告诉他们的。若是听了学者专家之言而信的,也不过是人的想法,而不是神的话语所要求的全然确信。“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漓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来十:22),“要叫他们的心得安稳,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致丰丰富富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西二:2)。我们无法从学者、历史学家所告诉我们的资料中获得如此的肯定、确信;相反地,是神自己将这些赐给我们。他开启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见福音中无法言喻的美丽和圣洁的荣耀;在其中我们看见了神,此证据是完全可信服的。属血气的人对此瞎了眼,就如同未受教育的人对诗词歌赋的优美茫然无知是一样。然而,一个属灵的基督徒看见并且尝到福音荣美的喜乐,这融化了他一切的怀疑,且叫他确知福音是真的。
我并不是说每位基督徒一直都会有这种程度的属灵确知。我们获得福音真理的确信,因我们见到福音属神的优美,但有时我们的眼目会变得模糊。只要我们的确知是活泼有力的,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对基督之荣美,有一更清楚的见解。
再者,我并不是说历史证据及其他基督教的论证是毫无用处的。我们也应当重视这些证据,它们会使非信徒认真看待基督教,同时它们也坚固信徒的信心。它们所作不到的,是产生属灵的确定,唯有见到属灵之事的荣美,才能产生属灵的确定。
属灵的情感经常伴随着属灵的谦卑而存在。
属灵的谦卑是一个基督徒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不完全、多么地可憎,而使他贬抑自己并唯独高举神。同时,也有另一种的谦卑,我们可称之为律法上的谦卑。律法上的谦卑是不信者才有的经验,神的律法在他们的良知里运行,且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罪恶与无助。然而,他们并未认识到罪性可憎的本质,或放弃在他们心中的罪、降服于神。他们好象是受到胁迫才会低声下气,但他们并无谦卑的实质;他们所感受到的是每一个恶人与魔鬼在审判之日都会感受到的:有罪、卑下,且不得不承认神才是对的,但他们仍不悔改。
相反的,属灵的谦卑流露出真基督徒对神圣洁之美与荣耀的感受。属灵的谦卑使他因为他的罪,而感觉到在自己里面是多么卑劣、可鄙,这使他甘心乐意地俯伏在神脚前,舍己弃罪。
属灵的谦卑是真宗教的本质。缺乏属灵谦卑的人,不管他们的经历有多奇妙,都不是真基督徒。圣经中充满了此种谦卑之必要性的见证:“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三十四:18),“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六十六:1-2),“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另外,也可参阅路加福音十八章9至14节,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
属灵的谦卑是基督徒舍己的要素。这包含两部分:首先,一个人必须舍弃他属世的倾向,放弃所有罪中之乐。第二、他必须舍弃他天然的自义与自我中心。第二部分是最难做到的。许多人只完成第一步而未做第二步,他们虽已拒绝肉体的享乐,却享有骄傲的邪恶乐趣。
当然,骄傲的伪君子会假装谦卑,但通常做得不好。他们的谦卑通常在于向别人表明自己是多么的谦卑,他们会这么说:“我是圣徒中最小的”,“我是贫穷可鄙的受造物”,“我的心比魔鬼更坏”等等。他们说这些话,是希望他人视他们为杰出的圣徒;如果别人也用这些话来说他们的话,那他可是会被触怒的!
属灵的骄傲是非常狡猾的,它以谦卑伪装自己,但有两个标志会让他们露出马脚:
一、骄傲的人在属灵的事上常会与别人比较,并觉得自己比别人好。他渴望在神的百姓中居领导地位,并希望自己的意见能成为每个人的律法;他要其他的基督徒仰望他,且在宗教的问题上以他为马首是瞻。
真正谦卑的人恰与此相反。他的谦卑使他认为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站在职司教导的地位上,对他而言是不自然的,就如摩西一样(出三:11-四:17),他宁愿听而不是说(雅一:19),而且当他非得要说法时,他不是以一个大胆的、有自信的方式说话,而是恐惧战兢地;他并不喜欢行使权利统御别人,他宁可追随而非领导。
二、另一个属灵骄傲的确切标志,就是骄傲的人非常看重自己的谦卑,但是真正谦卑的人却认为自己是非常骄傲!
这是因为骄傲的人和谦卑的人对自己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谦卑,是根据我们对他的尊严和伟大,有一正确、适当的看法。如果一个国王跪下替另一个国王脱鞋,我们会认为此一行为是自贬身价,如此行的国王也会作如是想;但相反的,如果一个奴仆跪下脱国王的鞋,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自贬行为,或是伟大谦卑的表示;这个奴仆本身也不会如此想,除非他是荒谬的自负。如果事后,他夸耀自己为国王脱鞋是表现了多么伟大的谦卑,那每个人都会嘲笑他:“你以为你是谁?”他们会说:“你竟认为替国王脱鞋,对你而言是非常的谦卑。”
骄傲的人就象这个自负的奴隶。他认为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不配是谦卑的伟大标志,这是因为他速度自我膨胀,对他而言承认自己的不配是多么谦卑的表现!如果他对自己看得更清楚,他反而会为自己没有在神面前更谦卑而感到吃惊与羞愧。
真正谦卑的人,从未感觉自己在神面前已经足够降卑了。无论他弯得多低,他都觉得应再弯得更低;他总是感觉他站在神面前,是过于他所当站的位置,他看自己所站的位置,再看他所当站的地方,还有一大段距离,他称这距离为“骄傲”。对他而言,过大的是他的骄傲,而非他的谦卑。倒在神脚前的尘土中,对他而言并非是谦卑的伟大标志,他认为那正是他的归属。
读者们,不要忘了把这些事情应用到你自己身上。当某人自以为他是比别人更好的基督徒时,是否触怒到你?你是否认为他真是骄傲,而你比他更谦卑?那么请小心,免得你以谦卑为傲!请你省察自己。如果你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象我这般充满罪恶”,不要以此为满足,要想想你是否因此而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好?你对于你的谦卑是否看得太高?如果你说:“不,我并未高看我的谦卑,我认为我和魔鬼一样的骄傲”,那么,请再省察自己一下;可能你会因你并未对自己的谦卑评价过高而又感到骄傲了。你可能会为承认自己是多么骄傲而感到骄傲!
属灵的情感经常伴随着本性的改变而存在。
所有属灵的情感都发自对属灵的认知,在其中,人看到属神事物的荣耀和优越。这种属灵的看见有一个转化的效果:“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这转化的能力只有来自神--来自主的灵。
圣经描述“归正”的字眼,蕴涵着一个本性的改变:重生、成为一个新的受造的人、从死里复生、心灵更新、向罪死向义活、脱下旧人穿上新人、与神的性情有份等等。
因此,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已归正,却没有真正、持续的改变,那么不管他们的经历是什么,这种宗教是没有价值的。归正是整个人由罪转向上帝,神当然能禁止未悔改者犯罪,但在归正之人中,他将其内心和性情由罪转向圣洁,归正者成为罪的敌人。因此,如果一个人说他已归正,但他的宗教情感很快消退,而留下的他和以前又是相同的一个人,我们又作何感想?他似乎仍是同样的自私、世俗、愚昧、刚愎,和以前一样不象基督徒。这些事所带出反对的声音比任何为他说话宗教经历的声音更大。在基督耶稣里,不管受不受割礼,不管是戏剧性或安静的经历,不管是奇妙或沉闷的见证,都算不得什么,唯一算数的是一个新造的人。
当然,我们必须考虑到每个个体的天生性格(emperament)。归正并非损毁天然的性格。如果在未归正前我们的性格使我们倾向于犯某些罪,我们也非常可能在归正后又会倾向于犯同样的罪,然而归正仍会在这点上造成一个不同。尽管神的恩典并未悔掉堕落的性格,它却能改正它们。如果一个人在归正前按其天然的性格,是倾向于纵欲、醉酒或报复,他的归正会在这些邪恶的倾向上有一个强而有力的效果,他可能仍会犯这方面的罪比犯其他罪的危险性更大,但这些将不会再象以前那样完全控制他的灵魂和生命。它们不再是他真正个性的一部分。事实上,真诚的悔改,会使一个人特别恨恶或害怕他过去最惯于犯的罪。
真实的属灵情感与错谬的情感之不同在于:前者能增进有基督样式的爱、谦卑、和平、饶恕,及怜悯的精神。
所有基督真实的门徒都有这种精神在他们里面。这种精神是如此地占有并支配他们,以致成为了他们真实而适切的个性。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描述那些真正受祝福者的品格时,就已清楚的说明:“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5、7、9)。使徒保罗也告诉我们这样的精神,是神选民的特有品德:“所以里面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西三:12-13)。雅各的教导也是相同的:“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4-17)
圣洁是全然属于基督徒的品德。但是,圣洁有某些层面是特别值得被称为「基督的」,因为它们反映了一些神圣的属性,而这些属性是神与基督特别要在那些买赎回来之罪人的身上展现。这些品质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谦卑、温柔、仁爱、饶恕和怜悯。
圣经特别指出,在基督的品德中有这些特质:“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9),这些特质闪耀在基督“羔羊”的头衔里。羊群的大牧人,他自己是个羔羊,而且他也称信徒为他的小羊:“喂养我的小羊”(约廿一:15),“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路十:3)。基督徒象小羊一般跟随基督:“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十四:4),如果我们跟随上帝的羔羊,我们必须效法他的温柔与谦卑。
圣经又以鸽子为象征揭橥了同样的特质。圣灵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就仿佛鸽子;鸽子是温柔、天真、仁爱、和平的象征。此同一降在教会之首的灵,也要降在他的肢体身上:“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四: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4)。因此,真基督徒也会呈现出如同鸽子般的特征,那就是刻划出耶稣特质的温柔、和平与仁爱。
我可以听见有人在反对这一点:“那么基督徒的胆量,因基督而得的刚强壮胆,以及在基督徒的争战中成为好士兵,挺身迎战基督及他百姓的仇敌,又如何说呢?”
的确,有所谓基督徒的勇气和胆量这件事。最杰出的基督徒都是伟大的战士,而且他们都有着勇猛无畏的精神。身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就有责任去坚决有力地抵挡那些企图推翻基督国度和他福音目标的仇敌。然而,有许多人完全误解了基督徒胆量的本质,它并非野蛮的勇猛。基督徒的刚强由两件事组成:①管理和抑制心中邪恶的情感;②绝对地跟随和行出心中良善的情感,而不被有罪的恐惧,或敌人的仇恨所阻挠。尽管这样的胆量是显在我们与外在的敌人对抗之时,但它更多是显在抵挡、征服在我们里面的敌人。基督精兵的勇气和坚定,最荣耀的显现是:他仍维持着神圣的平静、谦逊与爱来抵挡所有的风暴、创伤、怪异的行为和来自邪恶与不合理世界的搅扰:“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制伏己心的,强如取城”(箴十六:32)。
有一种错误的胆量是起自骄傲。此一属灵骄傲的特质是要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有些人经常反对那些被他们称为“属肉体”的人,而仅是为了要获得他们同伙之人的称赞。然而,真正为了基督而有的胆量,是使信徒同样超越朋友与对手的不快;他宁可冒犯所有的伙伴,不愿冒犯基督。事实上,为基督而有的胆量,在一个人当他准备失去他同伙人的称赞时,比当他反对敌人而仍有他的同伙在背后支持他时,表现得更清楚。真正无畏的基督徒,当良心上有需要时,能勇敢得足以向他的敌人认错;如此行所需要的属灵勇气,是过于猛力地反对敌人。
现在,让我谈些有关基督徒的灵性展现在饶恕、仁爱与怜悯时的事。圣经十分清楚地表明,这些特质在每个基督徒品格上有绝对的必要性。
一个饶恕的灵是愿意随时去原谅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伤害。基督教导我们,如果我们有这样的灵,这就是我们处在赦免我们自己的状态的表记。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缺乏此种灵,神也不会赦免我们:“免我们的债,如果我们免了人的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2,14-15)。
圣经很明白的表示,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爱的灵。圣经不断地强调此一特质过于其他的特质,它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表记:“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十五:12),“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约十三:35),“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7-8),“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1-2)。
圣经也很清楚地表明,只有那些有怜悯之灵的人,才是真基督徒。怜悯的灵是当我们的同伴在缺乏或受苦中,我们能深感同情并去帮助他们的一种气质:“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三十七:21),“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5-16)。
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意思说,在真实的基督徒里,就不会有任何与上述精神相违背的表现,基督徒不是无罪地完全。即便如此,我所要说的是,在真正基督信仰运行的所在,都会有如此的倾向,并且会增进此种精神。圣经从未提及一个真基督徒,却有自私、愤怒、争吵的灵;如果一个人的灵还是在苦毒和怨恨的控制之下,那么不管他有何种的宗教经验,他是没有权利认为自己是真正地归主了。所有的真基督徒都在如同羔羊、如同鸽子之耶稣基督的灵的掌管下,所有真正的属灵情感都培育此种的灵。
真实的属灵情感与错谬的情感之不同在于:前者能增进有基督样式的爱、谦卑、和平、饶恕,及怜悯的精神。
所有基督真实的门徒都有这种精神在他们里面。这种精神是如此地占有并支配他们,以致成为了他们真实而适切的个性。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描述那些真正受祝福者的品格时,就已清楚的说明:“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5、7、9)。使徒保罗也告诉我们这样的精神,是神选民的特有品德:“所以里面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西三:12-13)。雅各的教导也是相同的:“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4-17)
圣洁是全然属于基督徒的品德。但是,圣洁有某些层面是特别值得被称为「基督的」,因为它们反映了一些神圣的属性,而这些属性是神与基督特别要在那些买赎回来之罪人的身上展现。这些品质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谦卑、温柔、仁爱、饶恕和怜悯。
圣经特别指出,在基督的品德中有这些特质:“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9),这些特质闪耀在基督“羔羊”的头衔里。羊群的大牧人,他自己是个羔羊,而且他也称信徒为他的小羊:“喂养我的小羊”(约廿一:15),“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路十:3)。基督徒象小羊一般跟随基督:“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十四:4),如果我们跟随上帝的羔羊,我们必须效法他的温柔与谦卑。
圣经又以鸽子为象征揭橥了同样的特质。圣灵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就仿佛鸽子;鸽子是温柔、天真、仁爱、和平的象征。此同一降在教会之首的灵,也要降在他的肢体身上:“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四: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4)。因此,真基督徒也会呈现出如同鸽子般的特征,那就是刻划出耶稣特质的温柔、和平与仁爱。
我可以听见有人在反对这一点:“那么基督徒的胆量,因基督而得的刚强壮胆,以及在基督徒的争战中成为好士兵,挺身迎战基督及他百姓的仇敌,又如何说呢?”
的确,有所谓基督徒的勇气和胆量这件事。最杰出的基督徒都是伟大的战士,而且他们都有着勇猛无畏的精神。身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就有责任去坚决有力地抵挡那些企图推翻基督国度和他福音目标的仇敌。然而,有许多人完全误解了基督徒胆量的本质,它并非野蛮的勇猛。基督徒的刚强由两件事组成:①管理和抑制心中邪恶的情感;②绝对地跟随和行出心中良善的情感,而不被有罪的恐惧,或敌人的仇恨所阻挠。尽管这样的胆量是显在我们与外在的敌人对抗之时,但它更多是显在抵挡、征服在我们里面的敌人。基督精兵的勇气和坚定,最荣耀的显现是:他仍维持着神圣的平静、谦逊与爱来抵挡所有的风暴、创伤、怪异的行为和来自邪恶与不合理世界的搅扰:“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制伏己心的,强如取城”(箴十六:32)。
有一种错误的胆量是起自骄傲。此一属灵骄傲的特质是要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有些人经常反对那些被他们称为“属肉体”的人,而仅是为了要获得他们同伙之人的称赞。然而,真正为了基督而有的胆量,是使信徒同样超越朋友与对手的不快;他宁可冒犯所有的伙伴,不愿冒犯基督。事实上,为基督而有的胆量,在一个人当他准备失去他同伙人的称赞时,比当他反对敌人而仍有他的同伙在背后支持他时,表现得更清楚。真正无畏的基督徒,当良心上有需要时,能勇敢得足以向他的敌人认错;如此行所需要的属灵勇气,是过于猛力地反对敌人。
现在,让我谈些有关基督徒的灵性展现在饶恕、仁爱与怜悯时的事。圣经十分清楚地表明,这些特质在每个基督徒品格上有绝对的必要性。
一个饶恕的灵是愿意随时去原谅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伤害。基督教导我们,如果我们有这样的灵,这就是我们处在赦免我们自己的状态的表记。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缺乏此种灵,神也不会赦免我们:“免我们的债,如果我们免了人的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2,14-15)。
圣经很明白的表示,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爱的灵。圣经不断地强调此一特质过于其他的特质,它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表记:“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十五:12),“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约十三:35),“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7-8),“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1-2)。
圣经也很清楚地表明,只有那些有怜悯之灵的人,才是真基督徒。怜悯的灵是当我们的同伴在缺乏或受苦中,我们能深感同情并去帮助他们的一种气质:“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三十七:21),“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5-16)。
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意思说,在真实的基督徒里,就不会有任何与上述精神相违背的表现,基督徒不是无罪地完全。即便如此,我所要说的是,在真正基督信仰运行的所在,都会有如此的倾向,并且会增进此种精神。圣经从未提及一个真基督徒,却有自私、愤怒、争吵的灵;如果一个人的灵还是在苦毒和怨恨的控制之下,那么不管他有何种的宗教经验,他是没有权利认为自己是真正地归主了。所有的真基督徒都在如同羔羊、如同鸽子之耶稣基督的灵的掌管下,所有真正的属灵情感都培育此种的灵。
真实的属灵情感与错谬的情感之不同在于:前者能增进有基督样式的爱、谦卑、和平、饶恕,及怜悯的精神。
所有基督真实的门徒都有这种精神在他们里面。这种精神是如此地占有并支配他们,以致成为了他们真实而适切的个性。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描述那些真正受祝福者的品格时,就已清楚的说明:“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5、7、9)。使徒保罗也告诉我们这样的精神,是神选民的特有品德:“所以里面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西三:12-13)。雅各的教导也是相同的:“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4-17)
圣洁是全然属于基督徒的品德。但是,圣洁有某些层面是特别值得被称为「基督的」,因为它们反映了一些神圣的属性,而这些属性是神与基督特别要在那些买赎回来之罪人的身上展现。这些品质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谦卑、温柔、仁爱、饶恕和怜悯。
圣经特别指出,在基督的品德中有这些特质:“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9),这些特质闪耀在基督“羔羊”的头衔里。羊群的大牧人,他自己是个羔羊,而且他也称信徒为他的小羊:“喂养我的小羊”(约廿一:15),“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路十:3)。基督徒象小羊一般跟随基督:“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十四:4),如果我们跟随上帝的羔羊,我们必须效法他的温柔与谦卑。
圣经又以鸽子为象征揭橥了同样的特质。圣灵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就仿佛鸽子;鸽子是温柔、天真、仁爱、和平的象征。此同一降在教会之首的灵,也要降在他的肢体身上:“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四: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4)。因此,真基督徒也会呈现出如同鸽子般的特征,那就是刻划出耶稣特质的温柔、和平与仁爱。
我可以听见有人在反对这一点:“那么基督徒的胆量,因基督而得的刚强壮胆,以及在基督徒的争战中成为好士兵,挺身迎战基督及他百姓的仇敌,又如何说呢?”
的确,有所谓基督徒的勇气和胆量这件事。最杰出的基督徒都是伟大的战士,而且他们都有着勇猛无畏的精神。身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就有责任去坚决有力地抵挡那些企图推翻基督国度和他福音目标的仇敌。然而,有许多人完全误解了基督徒胆量的本质,它并非野蛮的勇猛。基督徒的刚强由两件事组成:①管理和抑制心中邪恶的情感;②绝对地跟随和行出心中良善的情感,而不被有罪的恐惧,或敌人的仇恨所阻挠。尽管这样的胆量是显在我们与外在的敌人对抗之时,但它更多是显在抵挡、征服在我们里面的敌人。基督精兵的勇气和坚定,最荣耀的显现是:他仍维持着神圣的平静、谦逊与爱来抵挡所有的风暴、创伤、怪异的行为和来自邪恶与不合理世界的搅扰:“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制伏己心的,强如取城”(箴十六:32)。
有一种错误的胆量是起自骄傲。此一属灵骄傲的特质是要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有些人经常反对那些被他们称为“属肉体”的人,而仅是为了要获得他们同伙之人的称赞。然而,真正为了基督而有的胆量,是使信徒同样超越朋友与对手的不快;他宁可冒犯所有的伙伴,不愿冒犯基督。事实上,为基督而有的胆量,在一个人当他准备失去他同伙人的称赞时,比当他反对敌人而仍有他的同伙在背后支持他时,表现得更清楚。真正无畏的基督徒,当良心上有需要时,能勇敢得足以向他的敌人认错;如此行所需要的属灵勇气,是过于猛力地反对敌人。
现在,让我谈些有关基督徒的灵性展现在饶恕、仁爱与怜悯时的事。圣经十分清楚地表明,这些特质在每个基督徒品格上有绝对的必要性。
一个饶恕的灵是愿意随时去原谅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伤害。基督教导我们,如果我们有这样的灵,这就是我们处在赦免我们自己的状态的表记。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缺乏此种灵,神也不会赦免我们:“免我们的债,如果我们免了人的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2,14-15)。
圣经很明白的表示,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爱的灵。圣经不断地强调此一特质过于其他的特质,它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表记:“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十五:12),“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约十三:35),“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7-8),“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1-2)。
圣经也很清楚地表明,只有那些有怜悯之灵的人,才是真基督徒。怜悯的灵是当我们的同伴在缺乏或受苦中,我们能深感同情并去帮助他们的一种气质:“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三十七:21),“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5-16)。
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意思说,在真实的基督徒里,就不会有任何与上述精神相违背的表现,基督徒不是无罪地完全。即便如此,我所要说的是,在真正基督信仰运行的所在,都会有如此的倾向,并且会增进此种精神。圣经从未提及一个真基督徒,却有自私、愤怒、争吵的灵;如果一个人的灵还是在苦毒和怨恨的控制之下,那么不管他有何种的宗教经验,他是没有权利认为自己是真正地归主了。所有的真基督徒都在如同羔羊、如同鸽子之耶稣基督的灵的掌管下,所有真正的属灵情感都培育此种的灵。
真实的属灵情感使心软化,且有基督温柔的灵;虚伪的情感似乎可以暂时使心软化,但至终反使心刚硬。人受虚伪情感的影响,至终将变得不关心他们的罪--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他们不理会圣经的警告,和神护理的惩戒。他们变得更不关心自己灵魂的光景和行为的态度,他们不能辨别什么是有罪的,对言论方面恶劣的表现,也肆无忌惮。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对自己有过高的评价。他们有过宗教的印象和经历,所以认为自己是安全的。当他们以前受罪担重压而惧怕地狱时,可能在宗教和道德的本份上尽责行事;而现在,他们认为不再有下地狱的危险,开始抛弃自制、放任自己、纵情恣欲。
这种人没有接受基督为救他脱离罪的救主,他们只信靠他做他们罪的救主!他们以为基督容让他们太太平平地享受罪中之乐,不至遭受神的不悦。犹大说这种人是“偷着进来,……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神自己也警告我们慎防范此罪过:“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依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纪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结卅三:13)。
真实的属灵情感却有相反的结果。它把一颗石心渐渐地转变为肉心,使心柔软到象擦破的肉,很容易被碰痛。基督把真基督徒比喻象一个小孩子,以指出这个柔软性(太十:42;十八:3;约十三:33)。小孩子的皮肉是柔软的,属灵新生之人的心,也是如此。小孩子不但皮肉柔软,心地也柔软。小孩子富恻隐同情之心,不忍看人遭难困苦;基督徒也是如此。亲切和善极易赢得小孩子的情感,基督徒亦然。小孩子对外在的恶形恶状易生畏惧,基督徒对内心邪恶的出现也易感惊慌。当小孩子碰到任何令他恐慌的事时,他并不靠己力去应付,只是奔向父母,为求保护;基督徒照样在与属灵的仇敌作战时,不靠自信,而是奔向基督得力量。小孩子在独自一人或远离家中时,容易对暗中的危险心怀疑惧;基督徒也是如此,当他看不清前面的道路时,便意识到属灵的危险,为他的灵魂担忧,他害怕被独自抛弃,远离了神。小孩子很怕长辈,害怕他们生气,因他们的恐吓而发抖;照样基督徒害怕得罪神,因神的惩戒也战栗。
真基督徒在一切上述的情况中,象一个小孩子。在属灵的情况中,至高至强的圣徒是最小最嫩的孩童。
真实的属灵情感不象虚伪的情感,它具有完美的和谐与平衡。
基督徒品德的和谐,在今生是不能达到完全的境地。由于缺乏教导、判断的错误、天赋气质的能力和许多其他的因素,基督徒的品德是常有缺点的。但即使如此,真基督徒绝不会出现那种因缺乏平衡而怪诞可笑的伪善宗教生活特色。
让我举几个显著的例子来说明。在基督徒的内心,喜乐与安慰是和为罪的虔诚忧伤共存的。我们除非称为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就绝不会有任何虔诚的悲伤。真基督徒的表记之一,就是为罪哀恸,而且如果他又犯罪,仍旧会为之哀恸:“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太五:4)。救恩之乐和为罪忧伤,在真宗教生活中是调和的。反过来说,许多伪善者光有喜乐,而无担忧。
伪善者在对不同的人和事的态度上,也表现出怪异可笑的不平衡。就他们运用爱心为例来说吧,有些人非常夸示他们爱神、爱基督,但是对他们的同伴,却是好争吵、忌妒、好辩和造谣中伤,这全然是伪善:“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四:20)。另一方面,有人对同伴似乎很热心、友善和有帮助,但却对神没有爱!
再说,有些人爱那些赞成他、夸奖他的人,却抽不出时间来为那些反对他、不喜欢他的人做些什么。基督徒的爱必须是普遍性的:“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太五:45-46)。
有些人对别人身体的需要给予爱心,但没有爱他们的灵魂。另一些人伪装成非常爱人的灵魂,但对他们身体的需要缺乏同情(对灵魂表示怜悯和悲痛,常常不费分文;对人的身体需要表示怜悯,我们必须花钱)。真基督徒的爱心要给予邻舍的身体和灵魂两方面的需要,这就象是基督的爱一样,我们读马可福音六章33、34节时知道,他对百姓灵魂的怜悯,打动他教训他们;又为对身体需要的同情,打动他用五饼二鱼的神迹去喂饱他们。
你从这些就能明白我所谓虚伪的宗教生活,是不平衡并缺乏和谐的意思了。我们能从许多其他方面,看见这种缺乏平衡的情形。例如,有人对他们基督徒同伴犯罪纷扰激动,但对他们自己的罪似乎毫不烦恼;然而,一个真基督徒,对自己的罪比对别人的罪更感忧虑。当他的基督徒朋友犯罪时,他自然感到困扰,但是他总是更快地去省察并责备自己的罪。此外,有人为属灵的领袖地位显示热心,但对祷告却无相等的热诚。另有人与基督徒在一起时,有热烈的宗教情感,但在独处时,宗教情感却变得冷淡起来。
真实的属灵情感促使内心更深渴望圣洁,但虚伪的情感安然满足于自己的现状。
真基督徒愚爱神,就愈渴望要再爱他,而在爱他不足时,就愈发不安。真基督徒愈恨罪,就愈要恨它,而当他仍旧多少爱它时,便会感到悲伤。基督徒今生拥有的,最多也只是他们将来荣耀的预尝。最杰出的信徒较之于将来在天上成为的样式,只是一个小孩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世上达到最高程度圣洁的信徒,仍不消失他们更多追求的欲望。反之,他们更急着向前追赶:“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也是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三:13-15)。
有人也许要反对:“这样无止尽的奋斗,怎么会与属灵的喜乐所带来的满足相符呢?”
并没有不符合!属灵的喜乐是在下列几个方面来满足灵魂:
一、属灵喜乐完全适合人的天性和需要。享有这快乐的人,总不会对它厌烦,那是他内心深处的喜乐,他绝不会愿意拿它来交换别的东西。然而那不是说,经验到少许属灵喜乐的人,就不想要更多同样经验了。
二、属灵喜乐按照我们的期望实现。大的欲望产生大的期待。当我们得到一些曾非常想要的世上喜乐时,却常是令我们失望。但属灵的喜乐不会这样,它们总是达到我们的期望。
三、属灵喜乐对灵魂的满足,是在灵魂可以领受的程度。即使如此,仍有足够的空间使灵魂容量无限地扩展。如果我们的属灵满足,未达我们可能有的满足,咎在自己,因我们没有大大地张开我们的口。
因此,属灵喜乐的确能在这几方面满足灵魂。它满足我们最深的需要,达到我们的期望,照着我们领受的容量充满我们。这一切和渴望愈来愈多的属灵喜乐完全符合,直到我们的喜乐满足。
这与虚假的宗教喜乐有所不同。当人自知有罪,惧怕地狱时,可能渴望属灵的亮光,信靠基督、爱神。但当他被虚伪的经历所欺骗,认为他得救了,他就以此为满足了,他不再企求恩典和圣洁,尤其是如果他的经历令他非常感动的话。他现在不是为神和基督而活,而是靠着以前归主的那一刻而活。
真基督徒是完全不同的。他经常寻求神。实际上,“寻求神的人”这句话,是圣经对真基督徒描述方式之一:“谦卑的人看见了就喜乐,寻求神的人,愿你们的心苏醒”(诗六十九:32),“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高兴欢喜”(诗七十:4)。圣经叙述的基督徒寻求和奋力情况,大部分出现在他归主之后。圣经讲到在场上赛跑、与空中执政掌权者的搏斗、向标杆直跑、不断祷告、日夜呼求神等等,都是在说已经是基督徒之人的事。可悲的是,今日许多人已经变成非圣经的说法,好象所有他们的搏斗和奋力,是他们归主以前的情况,现在作了基督徒,就凡事平顺安逸了。
无疑有些伪善者会说,他们却也经常寻求神、基督和圣洁,但是伪善者并不是真正地在为他们自己寻求属灵的事,他总是有自我中心的理由;他希望有更好的属灵经历,因为它们带来利己的保证。或者这些经历使他觉得自己是最得神恩宠的人。他想感觉到神爱他,而不是他更爱神。由于他们知道一个真基督徒应该有某些渴望的东西,所以就模仿他们。然而,一种渴望去经历感觉神的爱、或死亡、或天堂,都不是真基督徒最可靠的表现。最好的表记,是渴望更圣洁的心和更圣洁的生活。
真实属灵情感的果子是基督徒的行为。
基督徒的行为意指三件事:
一、基督徒行为的各个层面都受基督徒命令的管理、指导。
二、他把圣洁生活作为生命中的首要关怀,是他超过以前的工作和责任。
三、他不断坚持这责任,直到人生的尽头。
让我们根据圣经来证实这三点:
一、真基督徒要求生活的每一领域都顺服从神话语的命令:“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十五:14),“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象他洁净一样。……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人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三:3,7)),“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五:19-21)。
这种致力全然顺服,并不意味只是消极的避免恶行,也意味着积极地顺服神的命令。我们不能只因某人不偷窃、说谎、渎神、醉酒、淫乱、傲慢或残暴,就说他是一个真基督徒。他也必须确实地敬畏神、谦卑、尊敬人、温柔、和平、宽恕、仁爱和爱人。没有这些积极的品德,他就不是服从基督的律法。
二、真基督徒是圣洁生活成为生活中主要的责任。基督的子民不仅是行善,而且是热心行善(多二:14)。神没有呼召我们懒散度日,而是要为他勤劳作工。所有真基督徒都是耶稣基督强壮忠诚的战士(提后二:3)。他们打那美好信心的仗为要持定永生(提前六:12)。那些在场上赛跑的人都跑,但只一人得奖赏;懒惰怠忽的人虽跑,但达不到得奖的程度(林前九:24)。真基督徒穿上神全副的军装,否则就不能抵挡恶者的火箭(弗六:13-17)。他忘记背后的事,而要得在他前面的,朝着目标奋力前进,因为这是唯一的方法,能获得神在耶稣基督里从上面呼召来得的奖赏(腓三:13-14)。在事奉神时,懒惰就象公然背叛一样;懒惰的仆人是一个恶仆,将会和公开抵挡神的人一起被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太廿五:26,30)。
这显示真实的基督徒是一个勤奋、热忱和委身于信仰的人。正如希伯来书所言:“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来六:11-12)。
三、真基督徒历经一切困难,但坚持顺服神,直到人生的尽头。圣经充分地教训我们真正信心的恒忍;譬如,查看马太福音撒种的比喻(太十三:3-9;18-23)。
圣经在恒忍的教义中所强调的主要事情,是真基督徒虽遭遇种种困难,仍继续地相信和顺服。神允许这些困难临到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身上,为要试验他们信心的真实性。那时,他们自己以及别人,都明白他们是否认真地与基督同行。这些难题有时是心灵上的,象一种特别诱人的试探。有时困难是外面的,如:因我们的基督信仰,而受到侮辱、嘲笑、丧失财物等。真基督徒的表记,是虽经历这些困难,而不为所屈,仍旧忠于基督。
这里有若干有关这方面的经文:“神啊,你曾试验我们,熬炼我们如熬炼银子一样。你使我们进入罗网,把重担放在我们的身上。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我们经过水火,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诗六十六:10-12),“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雅一:12),“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二:10)。
我承认真基督徒可能变得灵性冷淡、屈服于试探,而犯了大错。不过他们绝不可能完全疏离到厌恶神、悖逆他,而安心落入憎恶所信的境地。他们永不能采取一种在生命中还有别的东西比神更重要的生活方式,他们绝不会完全丧失与不信世界的区别,或者恢复他们归信主以前惯常所喜好的事。如果这种情形真发生在自称基督徒的身上,那就显示他从未真正地归向基督!“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二:19)。
因此,真实的属灵情感总是会在基督徒的行为上产生出效果。什么原因?我可以籍我们所已经了解的属灵情感的本质,来回答这问题:
一、真实的属灵情感在基督徒的行为三有效果,因为它们来自属灵、超自然和神圣的影响力。当它们有这些无限的力量时,也难怪属灵情感有这样实际的影响,如果神住在心里,他将籍着他运行的大能大力,显示他是一位神。基督在基督徒的心中并不象在墓中一位死的救主,而是在他圣殿中的一位复活和永活的救主。属灵情感可能不象别种情感那样声色感人,但是它们里面有这种神秘的生命和能力,感动内心降服于神的旨意。
二、属灵情感在基督徒的行为三有所表现,因为它们的目标是爱属灵之事,而非我们的自利。一些人会怀有不健全的基督徒信仰,因为他们用它来寻求自己的利益,而非神的利益。所以他们接受基督教,仅在满足他们自己利益的范围内。相反的,一个人若是为了它本身的优美和可爱的本质而接受它,就接受那本质的每一样东西;他是因为基督教的本身而信奉基督教,这就信奉了基督教的全部,这也是为什么真基督徒能坚忍地操练他的信心。个人的利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与基督教信仰冲突,所以因自私动机接受基督教的人,也容易因自私动机而放弃信仰。个人的利益会改变,但基督教属灵的美丽永不会改变。它是稳固而始终如一的。
三、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是建基于神圣事物的道德优美。为圣洁本身而爱圣洁,自会引发人实行圣洁!这还需要我多讲吗?
四、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源自属灵的理解。记住,属灵的理解是内心的知觉,人籍此知道神圣之事的至高荣美。当我们看见基督至高的荣美和荣耀,我们知道他是值得我们的敬拜、顺服,并使我们为他而活。这使我们不顾一切困难去跟随他,我们无法忽略他,或以别的来替换他。他给我们的感动太深刻了!
五、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带来对神圣之事真实性的确信。如果一个人从未确信基督教信仰中的任何真实性,难怪他不能劳苦殷勤认真地实行信仰!也难怪他对结果有可能证明是不真实的事,不能承诺坚持顺服;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完全确信神圣之事的真实性,这些事将比别的事对他影响更大。为何如此?因为它们有着极大的显著和重要性。我们若没有受到这种显著重大之事的控制影响,就不能全心真诚地信赖。
六、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总是伴随着属灵的谦卑共存。在神前的谦卑会引发出顺服,正如骄傲引发出背叛。因此,谦卑比如导致基督徒的行为。
七、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总是与本性的改变共存。人不会完全改变他们的行为,除非本性有所改变。树若不好,果子也就不会好,如果不信基督的人想过基督徒的生活,他是在做违反他有罪本性的是。正象向上丢一块石子,最后必是自然力获胜,石子又掉落地面。然而,如果我们领受了基督里的属天本性,理所当然的,我们能过新的生活,一直到离世。
八、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会促进一种象基督的性情。在这标题下我提到的品质--爱、谦卑、和平、宽恕、怜悯--都是在履行神第二块法版的诫命(后六条诫命)。而这主意都是关乎基督徒行为的。
九、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能使人心软化,并与基督徒温柔的灵不可分。真基督徒被软化的心和温柔的灵,使他对罪极为敏感。明显地,这在他生活过程中有着深远的影响。
十、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由于它们有着完美的和谐与平衡。属灵情感的和谐与平衡会产生相当的顺服,基督徒不会顺服神某些命令而忽视另一些。他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在各种环境中,和所有时间里,都决心要成为圣洁。
十一、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引起内心更深圣洁的渴望。如果读者翻回第十一章,必能明显地看见这情形。渴望更深的圣洁不会导致基督徒行为的缺少。
根据这一切,基督徒的行为,显然是真正归向主的显著特式。我愿进一步说,基督徒的行为,对信者自己和对别人,都是归向基督的所有表记和象征中最主意的一个。
我将在以下两章,致力阐明此点,以使我们能正确地了解它。
对他人而言,基督徒的行为是表明归正者真诚的主要标记。
基督徒的行为是我们用来判断自称是基督徒者,其真诚程度的主要标记。圣经很清楚地论及这事:“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凡好树都结好果子,唯独坏树结坏果子……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7,20)。基督从没有说:“凭树的枝叶花朵,你可以认出它们来。所以,凭着一个人的谈吐、一个人的经历,和它们的眼泪、感情的表达,你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不!是“凭着他们的果子,你可以认出他们来。树是凭果子被认出来。”
基督告诉我们要在别人身上寻找基督徒行为的果子。他也告诉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要让别人看见这样的果子:“里面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基督没有说:“让你们的光籍着告诉别人你的感觉和经历而照在人前。”乃是当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时,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新约其他的地方也说到同样的事情。例如,在希伯来书,我们读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滋味……等等的人,竟离弃真道(来六:4-8)。随后在第9节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为何作者对希伯来人有如此的信心?相信“他们的”信仰是真实的,而且“他们”不会背离真道?那是因为他们基督徒的行为,看第10节:“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在雅各书我们发现同样的教导:“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4)。雅各是在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没有籍着好行为来表现我们的信心,光“说”自己有信心是毫无用处的。我们所说的一切,若不是有行为的肯定就毫无价值。有关我们的感情、经历的个人见证或故事--若没有善行和基督徒行为,一切皆无价值。
这的确只是常识,每个人都知道,“行动所说的比言语还大声”,这种说法除了用在一般的领域,也可应用在属灵上。请你想象有这么两个人:一个谦卑在神和人面前,过一个能表达出他忧伤痛悔之心的生活;在困苦中他顺服神,虚心温柔对待他的同伴。另一个则谈及他是多么地谦卑,多么地相信自己有罪,在神面前他是如何地躺卧在尘埃中等等;但他的行为却表现出,他好象是这个城中所有基督徒的头,他很霸道,自以为了不起,无法忍受批评。这两者中,那一位最能证明他是一个基督徒呢?不是籍着告诉别人我们自己的事来证明自己是基督徒。言语是廉价的,只有籍着付代价、舍己的行为,才能表明信仰的实际。
当然,我是假设这种基督徒的行为,存在于那些说他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毕竟,我们所要查验的是那些宣称他们是基督徒的人的真诚程度。一个人不能只宣称是个基督徒,而不宣称他相信某些事情。我们不会--也不应该--接受任何否认基本基督教教义的人作为基督徒,不论他看起来是多么善良与圣洁。有基督徒的行为也必须要接纳福音的基本真理,这包括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的死为满足神的公义以及其他教义。这些说他们相信这些真理的人,基督徒的行为就是他们得救与真诚的最佳明证,但对于否认这些真理的人,行为对其得救却不能证明什么!
我要补充一下早先所说的(第二部十二章),外在的表现不是归正“无误”的标记。基督徒的行为,虽是证明自称为基督徒者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它使我们不得不相信他的真诚,并且接受他成为基督里的弟兄。但即使如此,它仍旧不是百分之百无误的证明。一开始,我们无法看见一个人所有的外在行为,有一大部分是隐藏不为人所知的;我们也不能看透人的内心和他的动机;我们无法确定一个未转变的人,在基督教外在表现上能走多远。虽然如此,可是如果我们能看见一个人的实践,就如看见那人良心所知那么多,或许那可以是一个代表其状况的无误标记。这个真理将在下一章显明。
对自己的良心而言,基督徒行为乃是一个人确信改变的标记。
在约翰壹书二:3这是很清楚的:“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翰是,如果我们的良心见证我们的好行为,我们就能有得救的确据:“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8-19)。使徒保罗告诉加拉太人查验自己的行为,好让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得救为乐:“各人应当查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加六:4)。当基督说:“凭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20),这是判断别人的第一条规则,但基督也要我们用这条规则来判断自己,下一节经节更清楚:“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我们所谓得救确据之基础的基督徒行为,象圣经所说的“遵守基督的命令”、“遵行天父旨意”等等,其确切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基督徒的行为当然不仅指外表身体的动作。顺服是一个全人的行动,包括灵魂与身体。事实三,顺服是真正、确实地灵魂行动,因为灵魂统管着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更多地指向灵魂内在的顺服,而非身体外在的行动。
基督徒的灵魂可以朝两个方向行动:
一、灵魂可以纯然向内行动而不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当我们单单默想神的真理时,我们的心思就安住在那真理上,而不会越过它走向一些外在的行动。
二、灵魂也可以用实际的方式行动,这就会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例如,怜恤可以促使我们把一杯凉水给基督的门徒(太十:42),或一个人对基督的爱可以使他为基督的缘故忍受一切的迫害。这就是灵魂的顺服在身体的行动中发挥它的力量。
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成为别人认识我们信心的证明时,是指着别人所能见的表现--我们外在的身体动作。但当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向我们自己”证明自己的信心时,其所指的表现是--我们所能看见之外在行动背后的内在动机。因此,基督徒判断他自己的行为表现,不是只凭他身体的外在所行,而是凭控制他身体动作之灵魂的内在动机。这也是神判断我们的方式:“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十七:10),“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二:23)。如果神只按外在行为判断我们,他为何要察看肺腑心肠呢?因为神所关心的,不只是我们的行为和工作,更是在它们背后的灵。
上面所说的一切,并非要人认为动机是最重要的,而我们身体外在所行是无关紧要的。绝非如此!我们不能这样分开灵魂与身体,灵魂是统管身体的,圣洁的动机产生顺服的生活型态。因此,一个在外表过着罪恶生活的人,不能以他的心是正直的来作为藉口。当一个人的脚带他进入妓院时,他的心不可能是纯净的!基督徒的行为包括两者--内在的动机和外在的动作,我们要通过这两方面的考验。外在的善行没有内在圣洁的动机,就不是基督徒的行为,我们也不能假设属灵的动机不会产生实际身体的顺从。
基督徒的行为对信徒自己的良心是真信心的最佳证明。我们不该放太多的信心在宗教经历、确信、安稳、喜乐或那些内在的默想上,这些都不会导致实际的顺服。让我提供六个论证来证明我们主要还是必须从基督徒的行为中来获得确据!
一、我的第一个论证是来自一般常识。一个人喜好某事的一个证据,就是他会去做那件事。当某个人有说话或沉默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说话的证据,就是他开了口而且说话了。当某人有走路或静坐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走路的证据,就是他起身而且行走。同样地,一个人比较喜欢顺从神过于悖逆,其证明就是他顺从了神。因此任何人假装他有好心肠,却过着不顺服的生活是荒谬的,他想要愚弄神吗?全地的审判者不会被伪装所嘲弄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1-23)。不论我们有多少宗教经历,甚至我们能行神迹,都无法向我们的审判者隐瞒悖逆的生活。我们无法以任何的藉口打动他或愚弄他,毕竟,即便是凡人的主人,也不会抬举一个对主人声称有大爱及忠诚,但却拒绝顺服他的仆人。
二、我的第二个论证是来自神的护理。神使困难和试验进入我们生活中,来察看在行为三,我们是否喜爱他胜过其他的事物。有时我们发现自己落在一个状况中:神在一边,其他的东西在另一边--而我们无法两者兼得,我们必须作一选择。我们在这些情况中,实际的选择,就显明我们是否爱神超过一切:“你也要纪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内心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申八:2)。
这些试验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而不是神的好处,他已知道我们的内心。他带我们走入试验的情况,使我们能够知道自己的内心如何。神在教育我们,而非他自己!籍着这些,神教导我们认识自己的内心,这证明了我们的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证据。
三、基督徒的行为带领新生的人走向完全。雅各说亚伯拉罕实际的顺服,使他的信心得以完全:“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二:22)。约翰也说我们实际的顺从完全了我们对天父的爱:“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壹二:4-5)。
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成全了信心和爱心。它们就象是一颗种耔,种耔被种在地里并不因此而得完全,生根发芽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窜出地面、长叶开花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然而,当它结出好的、成熟的果实时,它就变得完全--它已实现了它的天赋本性。信心、爱心以及其他的恩典也是同样的,在基督徒行为的美好、成熟的果实中它们得以成全。那么,行为必定成为有这些恩典存在的最佳证明。
四、圣经强调行为过于其他得救证据。我希望这一点现在已很清楚了,我们必须继续强调这一点。强调圣经并未强调的事情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强调没有实际顺服的感觉和经历,我们会失去圣经的平衡性。神知道什么对我们最好,而且他也强调某些必须被强调的事情。如果我们漠视神这么明白强调的基督徒行为,而去强调其他的事物作为真诚的测验,那我们就是走在错谬的想法及伪善的路上。
五、圣经非常清楚地谈到基督徒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确实方法。它不象一些艰涩的教义,只在难懂的经节里提到几次而已。假设神今天给我们一个新的启示,宣告:“藉此你会认识我的门徒,籍此你会知道你有真理,籍此你能晓得你认识我”--然后给我们一个特殊的记号或标记。难道我们不会把这个记号看做真诚与得救的一个清楚、明显的测试方法吗?就是这样!神已自天说话--在圣经里!他一再的告诉我们,基督徒的行为是真信心最高与最佳的证明。试看基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如何一再重复这个测试方法:“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21节),“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23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24节)。在十五章:“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8节),“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4节)。在约翰壹书我们也同样发现:“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二:3),“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二:5),“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三:18-19)。
六、在审判之日,神会按我们的行为表现审判我们。他不会要我们作个人见证,他也不会检查我们的宗教经历,这位审判者接纳或拒绝我们的根据是我们的行为表现。当然,这些证据不是为了神,他知道我们的内心。即使如此,因为最后审判的公开性,他会陈列我们行为表现的证据:“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如果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在审判日所采用具决定性的证据,那这样的测试在今世我们也应该运用到自己身上。
从这些论证,我认为基督徒的行为(就如我所定义的),不论是对自己或对别人而言,都是证明我们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这件事是很明白的。
当然,当一个人刚归主时,他没有机会去行出一个圣洁的生活。他可能有一个纯粹内在情绪经历的得救确据,但那不可更改的事实是:个人得救的最佳最稳靠之证据,乃是顺服的实际生活表现出来的。一个人可能愿意经历危险的旅途,来到一个遥远的国家,他也可能十分确定已预备好自己去忍受所有的艰难、牺牲;但是,对他自己或对别人而言,证明他的确实愿意,而且已预备好了的最佳证据,就是他实际出发前往了。
人们会提出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说说的。
第一个反对意见是:属灵的经历才是我们为真基督徒的证明,而不是行为表现。这种反对其实误会了我所说的,它将属灵的经历和基督徒的行为当成两回事,这是全然错误的。基督徒的行为是属灵的行为。身体并非无意识地动作,乃是灵魂与身体一起行动,并且由灵魂统御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并不排除属灵的经历。没有灵魂的属灵动作,我们一点也表现不出真正的顺服,对神爱的情感是一种属灵的经历,因为它有外在舍己的行动表现。
单有外在的宗教行为,而无内在的经历是毫无益处的。然而,单有宗教经历,而没有什么表现、没什么基督徒行为,却比毫无益处更糟。真正的宗教经历是我们爱神,我们的爱使我们选择他、顺服他,在任何困境与试炼中都站在他那一边。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主要由内在的感情组成,但当他们的感情真正带领他们愿为彼此去赴汤蹈火时,那就是友情的最高证明。
第二个反对意见是:强调行为是守律法的--它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行为上,因此会领人偏离唯独因信称义的伟大教义。
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从未说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恩惠的代价,我乃是说那是神恩惠的标记。如果我给一个乞丐一些钱,而这个乞丐把这些钱当做是我对他的爱的记号,那是否会毁坏我的爱的自由?当然不会。同样的,如果我们把神放在我们里面的顺服看作他爱的记号,顺服也不会损毁神对我们爱的自由。
神对罪人白白恩典的教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毫无我们可藉之赢得或承受神恩典的良善。神自由地全凭他的主权、他神圣本性的无限丰富来爱他的选民,而不是看到选民身上有任何的美善。同样地,不靠行为称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没有可爱的品质或行动能够赎我们的罪。神接受我们为义,是因为基督的顺服,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顺服。而当圣经把信心和行为作对比时,它意谓着罪人不是因为他们的美德或善行,或他们的感觉,或任何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与基督联合!信心使我们与救主联合,这与它可能拥有的任何美善完全无关。为什么?只因为信心意味着领受、接纳,以及灵魂安住在基督身上。
我们要清楚明白这件事。如果是在我们里面任何的可爱和优秀使我们与基督联合,那就毁坏了神恩典的自由。对神的爱、属灵的喜乐、舍己、经历、感觉、行为--不论这些事是多么好,它们的美善也不会使我们联结于基督。我从未做这种的教导!我所教导的是:这些事物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记号,它们正表示出我们是唯独因着信与他联合。
对善行抱漠不关心的态度,因为它们并不能使我们称义,这和对所有的顺服、圣洁、属灵的心思漠不关心并无不同--因为它们都无法使我们称义。然而,有什么基督徒会说为顺服、圣洁和为属灵之事大发热心,是与因信称义相悖呢?圣洁的行为表现是信心的象征,就如活动举止是生命的象征一样。
假如基督徒都遵守了圣经所教导关于救恩的真实经历,那教会就能免掉不少麻烦!圣经告诉我们,在这方面主要是要凭基督徒实际顺服的果子来判断自己以及他人。我们只要遵守这一点,就比任何事都能更有力地揭穿假冒与自欺,也能挽救我们脱离那些人为学理所造成的无穷尽困扰。这也能帮助基督徒追求圣洁的生活,鼓励他们籍着优美的行为来表现其基督信仰,而不必时时刻刻去声明他们的经历。基督徒朋友们应一谦虚的方式来谈论自己的经验,是期望大家都得造就,而不少想彼此夸耀;许多属灵骄傲的机会就会因此而切断,撒旦也因此而受挫。世界的人也就不再会因基督徒的愚昧而嘲笑或讥讽基督教;相反地,不信的人都要来相信基督是真实的,并且因为他们看见信徒的生活,他们就会留心基督教所谈的并信以为真。
这样基督徒的光就照在人前了,人就要看见他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他们在天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