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知的职位

A、圣经对于先知之概念

先知的任务是代表神对人宣述他的旨意。旧约时代的先知如摩西,撒母耳和以赛亚,新约时代的使徒如彼得,约翰和保罗,可作标准的实例。先知若要宣示神的旨意,必须先从神处领受这旨意,否则虽有先知之名,却无先知之实; 口头上奉神的名说预言,实际上却只是要取悦于人(代下十八: 4-5,12)。所以先知职位的第一个要素,乃是从神处领受他的旨意。

另一方面,单是领受而没有受托作为传达之媒介,也不是正式担负先知的职务; 如亚伯拉罕,马利亚等,都曾领受神特别的启示,但他们并未被召作先知。

摩西不但是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位领袖,他也是一位先知(申十八: 15, 18)。 先知的任务是传达神的旨意,说神要他说的话,作神要他作的事(代下十八: 13; 撒上十六: 12-13; 徒四: 18-20; 十: 27-29); 不畏权势, 不怕艰难(撒下十二: 1, 15; 林后十一: 23-  28)。

B、基督履行先知之职务

早在摩西的日子,神已经晓谕以色列民,他要在将来兴起一位先知,传扬他的旨意(申十八: 18; 徒三: 22)。 约翰福音记载,耶稣来到世上是宣扬天国的福音,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可一: 14-15; 路四: 18-21)。他传达神的旨意,为真理作见证(约八: 26,28; 十二: 49-50; 十四: 6)。基督不但自称是先知; 他的听众也承认他是一位先知(路四: 24; 约四: 19; 太七: 28-  29)。

基督在升天以后,仍藉着圣灵,差遣门徒行使先知之职务,并引领他们更进深地了解神的真理(约十四: 26; 十五: 26; 十六: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