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绪 论

迫切出版《基督教神学概论》和《基督教教义史》的原因,是目前中国教会神学极为混乱,多少传道人在讲台上传讲错误及异端的道理,却大言不惭地说为主传道;两千年来有多少为主的道至死忠心、为真道竭力争辩的人,他们曾在历史中已将多少魔鬼的教义定为异端,而这些异端今天又死灰复燃;他们换汤不换药,傲慢自大地传讲说:“我得到新的启示……,我得到特别的启示……,我看到新的异象……”等等,他们象拉麦(创4:23—24)一样,将圣经做为维护他们虚假教义的工具,企图将基督教带离基督而本色化、自我化……。无底坑的烟在往上冒(启9:2),我们怎能不着急呢?伟大的改教领袖加尔文说:“狗看见人欺负它的主人,尚且会吠,何况我们看见人攻击真理,岂能缄默无言。”
也许当我们要为真道争辩时,会有许多糊糊涂涂的信徒说:“传道人要温柔、要有爱心……。”也有些传道人遇到此种情况,也为着自己的利益故表谦卑地说:“要包容他,要怜悯他……”。请问保罗是否是个有爱心的人?保罗是否是个温柔的人?当他指责彼得躲避犹太人不敢与外邦人在一起吃饭时(加2:11—14),保罗岂是为一件小事而不包容同工吗?断乎不是!有时我们缄默,也许是因为我们不明白真理的缘故。无论如何,鉴于目前的这种局面,我们首先出版了伯克富的《基督教神学概论》与《基督教教义史》以解燃眉之急。愿神藉着这两本书帮助你认识真理,归入真理,辨别异端,以备为真道打美好的仗。
以后我们也将陆续出版“神学研究系列丛书”,以供主内同工、同道。深望主内同工悉心研读,装备自己,造就信徒,同心兴旺主的教会,是祷。

第一章 宗 教

一、宗教的普遍现象
人被描述为“不可矫正的宗教信仰者”。这不过是宗教普遍现象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宣教士在世界各民族中证实了此种现象的存在。宗教接触到人生至深的属灵泉源,支配人的思想,刺激人的感情,指导人的行动,乃人类生活中最显著的一种现象。虽然大多数的人欢迎宗教为人类的至大祝福,但还有些人公然非难它为人生活中的毒素。但是反对宗教最厉害的人,也不能否认它永存的意义及其对个人生活与国家方面所有惊人的感化。这自然要唤起一切怀抱诚挚态度之人的注意。甚至那位极端的怀疑论者并反对超自然的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也曾说过:“你去寻找完全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吧,如果你能找到,我敢担保他们的生活已与禽兽相差无几了”。
二、宗教的本质
到底宗教是什么?现今有很多人想藉着研究世界的宗教与宗教在人类生活中各种不同的表现来回答这个问题。藉着比较的研究他们可以发现宗教的本质,并能发现一个圆满的定义,能包含世界各国中所表现的宗教生活的各种方式;但这并不是适当的方法。虽然这种发现能叫我们看出世界宗教生活的现存表现;但它不能使我们决定何者是宗教的本质。唯有圣经能使我们得到这理想的正当观念。
宗教是论及人与神的关系,人没有权利来决定此关系的性质。指明人当如何与神发生关系的乃是神的特权。神在圣经中已经清楚指明了。“宗教”(Religion)二字在圣经中找不到。“宗教”二字或许来自拉丁文的(Relegere),有“再读”、“注意观察”等意,往往与神祗崇拜有关。在旧约圣经中阐明宗教为“敬畏耶和华”。此“敬畏”二字并不包含恐惧之意(虽然畏惧之成分仍在),有如异邦宗教所表现的特性。宗教可以说是“尊敬神的感觉”,“配合以畏惧并悖逆的恐惧与刑罚”。如此说明了敬虔的以色列人对旧约律法之启示的感应。
在新约中福音信息是显著地居于首要地位,人对神启示的感应。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即“信心”的方式。在新约圣经中虽有其他的名词表示宗教,即如“敬虔”(提前2:10)、“虔诚”(来5:7),但“信心”大体上也是说明人的宗教态度。本着这个信仰,我们在神的言语上接受神的见证为真实,并信靠祂,因祂已将自己在耶稣基督里启示给我们为救主。在新约中信靠的成分是非常显著的。对于这个救赎的荣耀信息,在人这一方面当有一回应的信心,此信心包含在耶稣基督里的赤子信靠中,同时成为爱神并服事神的泉源。
从圣经的亮光中看来,我们获悉“宗教”二字乃指人与神之关系。宗教的本质乃在于敬虔、畏惧、信赖与依存感等。但这些都是人所能感觉到的情感。宗教的本质乃是人认识神的绝对崇高与无限的能力,并自己的毫无意义及绝对的无能为力。这并不是说宗教仅属情感,也不是说人必须有宗教是出于勉强。人在宗教上与神发生的关系是意识的、自发的,并不是束缚他,乃是引领他来享受那最高的自由。宗教可以解说为人对神之意识的与自动的属灵关系,这关系在整个的生活中,特别是在崇拜的某种行动上表现出来。神自己决定了祂所喜悦的赞美、崇拜与事奉。一切的私意敬拜,违背神的话,都是绝对禁止的。
三、宗教的位置
关于宗教在人里面的位置,意见颇不一致。有些人对于宗教在人生活中的根本意义完全盲目,以为宗教是在人的某种机能里面,并藉此机能来发生作用。又有的人着重人整个的灵性是包含在宗教生活中的事实。
1、宗教位置的片面观
有的人发现宗教是在人的理智里。这等人以宗教为一种知识,为一种不完全的哲学,就是以他认识神的知识尺度来衡量他的敬虔。另外有人以为宗教是在人的爱情里。按他们的意见来说,宗教与知识没有多大关系,只不过是依靠某些属灵的感情而已。其实人不一定真认识神,不过在心灵的深处感觉到有神。还有人说宗教是在人的意志里。人觉得由他的良心里发出命令的声音,指挥他的行动。他承认良心所指派他的责任,就是神的吩咐。根据此种见解,宗教只不过成为实际的道德而已。以上这些见解,对于宗教在人生活中的基本与中心的地位,都未能作公平的判断,都是与圣经相反的,也不合乎现代心理学。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类心灵的整体性,并假想人的某种机能可以离弃其他机能而活动。殊不知宗教里的活动往往是关系到整个人的。
2、宗教位置的圣经观
唯一正确并且合乎圣经的见解,就是宗教乃在人心里。根据圣经心理学来说,心乃是人整个道德生活的中心,是灵魂属位格的器官。人的生活、思想、意志与情感都是由心发出。宗教是以神的形象为根基,以此形象为中心,以所有的才能与力量在整个的人里面显示出来,所以必须尽心、尽性、尽意爱神。他必须把自己分别为圣归给神,身体属灵,一切的恩赐与才干,凡生活中一切有关的,都当向神效忠。宗教既在人心中,就当以整个的思想、情感、意志来包围整个的人。人必须把心归给耶和华(申30:6;箴23:26)。在宗教上来说,心是管辖理智(罗10:13、14;来11:6)、情感(诗28:7,30:12)与意志的(罗2:10、13;雅1:27;约壹1:5—7)。人的被造,在所有的生活范围内都是服事神的。这是对宗教唯一公正的判断,并承认宗教在人生活中的至上重要性。
四、宗教的起源
论到宗教起源的问题,在过去的世纪中,曾引起许多学者的注意,但在今日的宗教论坛上仍为一大问题,在进化论的影响之下,有人根据人是由非宗教而发展到有宗教的假想,并努力表示这种演变是如何成就的。可是,但凡本着神启示的亮光来企图解决此项难题的人,所得到的结论就完全不同。他们发现人被造即为一种有宗教信仰的人。
1、宗教起源的自然观
有些人认为宗教是僧侣的狡猾与统治者的诡谲的产物,为了达成他们统治的目的,所以便利用宗教来控制无知群众的轻信和恐惧心理。有人认定宗教是不合理的物神崇拜(fetish-worship),即崇拜认为是神明却是无生气的东西,如石头、木、骨、泥土等,并且说高尚的宗教,是从此不合理的宗教发展而来的。还有人建议灵魂的崇拜,或者拜死去祖先的灵魂乃为宗教的基本形式,其他的形式都是由此逐渐发展而来的。有一个流行的观念,就是说由于对自然的崇拜,而逐渐产生宗教。人们在自然的伟大动人现象之前,觉得自己的软弱无能,于是崇拜这些现象或隐而未现的力量,其实这不过是外部的表现而已。近年来有一种占优势的观念,说宗教是由普通信仰幻想而发出来的。但此说不能解释宗教的起源。此说系以假想为出发点,但与事实不符,那就是说起初人是没有宗教的。这种没有宗教的人,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根据这理由人产生宗教是不可能的。况且,他们是根据纯自然主义的假想而得到结论,那就是说宗教的最低形式必是最古的形式,宗教乃是纯自然进化的结果。但他们忽略了在人类宗教生活中可能有颓废的事实。结果他们往往假定了他们所以必须予以解释的事。例如僧侣的欺骗,不合理的与魂灵的崇拜,依靠高尚能力的感觉,在自然力背后有隐而未显的概念等——这些事都是需要解释的。这些都已是宗教的表现了。
2、宗教起源的圣经观
神的特殊启示能叫我们明白有关宗教起源的事。唯有神的特殊启示,才能令我们熟悉宗教只能在神里面才能找到解释。如果我们要解释宗教的起源,我们就必得根据有神存在的假定,因为真宗教若没有神是想不通的一件事。如果宗教不以事实为根据,那它就是欺骗人的幻想,或者目前能有些实际的价值,但结局是令人失望的。况且,人既然不能自己发现神、认识神,所以必须神把祂自己启示给人。如果没有神那方面的自我启示(Self-Revelation),人就绝对不能与神发生宗教的关系。神已将祂自己启示给人,并在祂的自我启示中决定了祂所喜悦的崇拜与事奉。如果神不赋予人了解并感应神之自我启示的才能,那么在树立宗教关系上,这自我启示也是无效的。宗教是以人的本性为基础的,并不是由外界而强迫加给他的。若以为人起初是没有宗教的,不过是后来赋予的,犹如在他的性情中加上一些东西,这就是错误的想法。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才有领会、欣赏神之自我启示的本能。由于他的天赋本能,人才寻求与神来往,虽然他用错误的方法寻求神。但只有藉着神特殊启示的感化并圣灵的光照,罪人方能(最低限度在原则上)正当地服事神。

复习问题
1、今日许多人是如何去探讨发现宗教上的本质?
2、为了知道这件事我们所学到的唯一方法是什么?
3、“宗教”一词是从何而来?
4、在旧、新约当中有何名词说到宗教的态度?
5、你如何解说宗教?
6、根据圣经,论到宗教在人心中的位置有何错误的观念?
7、人宗教生活的中心为何?
8、论到宗教的起源有什么不同的解释?
9、唯一满意的解答为何?

第二章 启 示

宗教的观念自然导致启示的观念。虽然有多人企图舍弃启示而去解释宗教,但一切宗教的发源于启示的信念至今仍继续增高。事实上这也是唯一正确的观念。假如神未曾将祂自己启示给人,人就不可能认识祂,也就不可能有一切的宗教。
、启示的概念
1、启示的意义
神是一位不可思议者。人不能认识祂,因祂的神性非人所能理解。唯有神的灵才能参透神深奥的事(林前2:10、11)。人若打算彻底认识神是不可能的,因为要打算有这种知识,就必须大过神。约伯的问题就指出人没有认识无限者的能力:“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伯11:7)同时也不能为了自己的需要,在一完全正确的限度内认识神;但他能得到此种知识,惟因神喜悦将自己启示给人。根据圣经,这就好象说神已把遮掩祂的帐幕撤去,将自己显露给人观看。换言之,神将认识祂的知识传递给人,给人开通了道路,使人认识祂、敬拜祂、在生活上与祂来往。
2、启示意义的区别
神的启示约分二端:即〖HTK〗自然启示与超自然启示,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HTSS〗一般说来,此种区别是并行的,但在某点上也稍有差异,需要注意。
(1)自然启示与超自然启示
此区别系以神启示的方法为根据。根本说来,一切的启示都是超自然的,因为是由于神,可是在神启示祂自己的方法上略有不同。自然启示即藉着自然现象(也包括人的体质在内)所传达给人的启示。此启示并无明文记载,乃在宇宙中的事实上具体表明出来,自然界可以称为神所写的一本大书,人们从这本巨著里可以学习到神的善良与智慧,“永能和神性”(罗1:20)。超自然启示乃是神干涉到历史中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祂用超自然的方法来使用梦与口头传述。这是口述与见诸事实的启示,在此启示中以言语解释事实,以事实说明言语。
(2)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
此第二区分系依据神启示之性质与目的。普通启示系以创造并神与人之关系为根据,向人(神的受造者或具有神的形象者)发言,企图实现神创造人时的目的,此目的只有当人认识神与神享有交通时方能达到。在另一方面来说,特殊启示是以神的救赎工作为根据,是以人为罪人向人提出的,并适应堕落人类道德的与属灵的需要,打算藉着在基督里所显明神救赎之爱的特别知识,把罪人引到神面前。特殊启示并不象普通启示光照所有的人,只光照那些被圣灵引导准备接受真理的人。
3、拒绝神的启示
(1)拒绝普通启示
否认神存在的无神论者自然拒绝一切启示。未可知论者也是如此,他不相信人能够认识神,所以他说神是一位不可知者。泛神论者有时伪装相信神是将自己启示给人。然而此启示的概念毫不适合他们的主义。他们不承认有位格的神存在,这有位格的神能自知、自动地将自己启示给人。既或他们承认,也不知道神叫人认识祂有什么目的。在他们看来神与人是二而一的。
(2)拒绝特殊启示
十八世纪的自然神论(Deism)虽然承认神的普通启示,但却否认任何特殊启示的必然性、可能性与真实性。自然主义认为神的普通启示对堕落的人类来说是够用的,但却不足以反映神的智慧与能力,来应付启示在各种环境中的需要。这好象暗示缺乏创造世界的智慧与能力。在泛神论唯理主义的影响下,今日的新神学派也否认神特殊的启示。把圣经降低为神普通启示的一部分,一扫与自然启示间的区分。
二、普通启示
1、普通启示的概念
普通启示并不是由直接口头传达的方式临到人;乃是神的思想在自然界的现象中,在人内心与经验或历史的事实上具体表现出来。神藉着祂整个的创造、自然界的威力、人心的机能、良心的声音,以及一般的世界护理与特殊的个人生活,来晓谕世人。诗篇作者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19:1、2)保罗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此普通启示并非完全是属乎自然性质的,但往往也包含超自然的性质在内。就是在人类堕落以前,神在工作之约内,也藉着超自然的方法将自己启示给人。在启示史的工作中,神时常用超自然的方法,在特殊范围以外将自己启示给人(创20:3以下,40:5;士7:13;但2:1以下)。
2、普通启示的不充足性
虽然伯拉纠派、自然主义者、唯理主义者都认为普通启示对于人现阶段的需要是够用的,但天主教与基督教都同意普通启示的不充足性。兹述其理由如下:
(1)罪更改了此启示并人对此启示的感受
由于人类堕落的结果,罪恶之为害即临到所有受造之物。败坏之因素就进入神美善的工作中,虽未能完全涂抹神的笔迹,但也弄得模糊不清。不错,自然界仍显示出是由神创造的标记,但如今多不完全,又受破坏力的影响。它不再为神明白的启示。况且人又被罪弄瞎了心眼,看不出神在自然界的手笔,就容易听从错误,以谎言代替正直来反对真理(约1:5;罗1:18、25;弗4:18;西1:13;约壹2:9、11)。
(2)普通启示不能叫人彻底认识神并属灵之事
由于上述事实,普通启示所传达认识神的知识及属灵永远的事就错误百出,以致不能形成永远可靠的根基,于是人不可能对将来会生出什么盼望。科学与哲学的历史,清楚指出普通启示并不是可靠的标准。这一代的真理系统又被下一代的给推翻。
(3)普通启示不能作为一般宗教的正确基础
从宗教史看来,没有任何宗教是完全以自然启示为根基的。纯自然宗教已证明为不可能存在。外邦异族都根据某种认为是由他们的神而来的特别启示为其宗教的基础。
(4)普通启示不足为基督教之根基
由于普通启示,我们能认识神的善良、智慧与能力,但不能认识基督,就是那独一的救法(太11:27;约14:6,17:3;徒4:12),也不能认识神的救恩、赦免、救赎,因此不能引领罪人脱离罪的捆绑,而进入神儿女的荣耀自由中。普通启示并不是神为人得救而安排的救赎方法之一部分。这是普通启示最不充足的最大理由。神愿意救罪人为的是叫祂的圣名得荣耀,因此祂必须把特殊启示——在耶稣基督里得救赎之恩的启示——赐给人。
3、普通启示的价值与意义
事实上,人类堕落以后,普通启示已为特殊启示取而代之,其价值虽不如特殊启示,但不可忘记,神之原始启示仍有它的重要性。
(1)与外邦世界的关系
神的普通启示,虽然其代代相沿的超自然成分,往往被曲解,但究竟为异邦宗教的稳定根基。因是之故,异邦人自觉为神的后裔(徒17:28),他们寻求神,或可揣摩而得(徒17:27),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罗2:14)。虽然他们活在无知的黑暗与罪恶中,将神的真理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但仍有份于圣道之光照并圣灵之一般感动(创6:3;伯32:8;约1:9;罗2:14、15;徒14:16、17)。结果,他们的宗教在圣经中虽被描述为虚伪的,但也包含些真理的成分,与基督教宣教师的信息有互相接触之点。
(2)与基督教之关系
当神将祂的特殊启示赐给人的时候,祂并不是将此特殊启示与其原始启示相辅而行,乃将普通启示所表显的真理合并于特殊启示之中,改正其误点,为人解释。结果基督徒以信心的态度,本着圣经的亮光,来了解神的普通启示,因此他能在自然界中看见神的手,在历史中看见神的足迹。在他四围的一切事上都看见神,如此对世界有正当的观感。如果特殊启示能生出对普通启示的观感,则普通启示也同样能增进对特殊启示的正当了解。只能根据神自然启示的背景方能完全了解圣经。自然界往往有助于对圣经的理解。况且,普通启示也给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一个共同的立场,在此立场上他们可以接触而辩论。照亮各人的真道也是联结他们的约束物。普通启示维持了自然与恩典,世界与神国,自然的与道德的秩序,创造与复造之间的关系。
三、特殊启示
在自然界与历史中,与普通启示并行的还有特殊启示,即如今成形在圣经中的。圣经确是特殊启示之书,在特殊启示中言语与事实相辅并行,前者解释后者,后者使前者具体化。
1、特殊启示的必然性
由于罪进入世界,神的普通启示即受到蒙蔽与损坏,所以神在自然与人的体质中的笔迹,现今就不如起初创造时那样清楚了。况且,人受黑暗与无知、错谬与不信势力的辖制,并他的朦昧与邪恶的性质,就看不清原始启示的残余痕迹。他甚至把神的真理变为谎言。普通启示不能把认识神和属灵之事绝对可靠的知识传给人,人不能正当了解神,不能与神恢复到友谊的关系。因此为了达成四种目的,必须神的特别活动:(a)改正并解释从普通启示中所收集的真理;(b)光照人以致他能再认识神在自然中的笔迹;(c)将神救赎之爱的启示给人;(d)藉拯救他脱离罪权并把他引领到与神交通的生活中,改变他整个的属灵状态。
2、特殊启示的方法
神特殊启示的方法约分三端概述如下:
(1)神的显现
由圣经看来,神并不是远在天涯,乃近在咫尺。用象征的说法,在旧约的时候,祂住在二基路伯中间(诗80:1),在火与烟云中(创15:17;出3:2;诗78:14,99:7),在暴风中看见祂(伯38:1;诗18:10—16)。这些都表明祂的显现,启示祂的荣耀。在旧约的显现里,“耶和华的使者”占有特别地位。这使者显然不是受造的天使。一方面祂是与神有分别的(出23:20—23;赛63:8、9),另一方面祂是与神相同的(创16:13,31:11、13,32:28)。多人主张祂就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参看玛3:1)。神的显现在基督道成肉身上达于最高峰,神性的丰满都有形有体地住在基督里(西1:19,2:9)。教会在祂里面成为圣灵的殿(林前3:16,6:19;弗2:21)。神与人同住的全备实现尚在未来,直等新耶路撒冷从神那里由天降下,神的帐幕即在人间。
(2)直接的传达
神用种种不同的方法,将祂的思想与旨意传给人。有时用可听见的声音,向传达祂启示的器官说话(创2:16,3:8—19;出19:9;申5:4、5;撒上3:4)。有时用拈阄或乌陵土明(撒上10:20、21;代上24:5—31;民27:21;申33:8)。梦也是很普通的启示方法(民12:6;申13:1—6;撒上28:6),并且启示也用在非以色列人身上(创20:3—6,31:24,41:1—7;士7:13)。启示的最高形式就是异象,在先知的场合是很普通的(赛21:6;结1:3、8—11;但1:17,2:19,7:10)。先知领受这些异象是正当他们醒的时候,有时也有别人同在(结8:1)。然而神往往藉内在的光照,由圣灵的默感,将自己启示给先知。在新约中基督显现为惟一最高的真先知。祂将祂的灵,就是祂启示与光照的灵,启示给凡相信祂的人(可13:11;路12:12;约14:17,15:26,16:13;徒6:10,8:29)。
(3)神 迹
按照圣经神也用神迹将祂自己启示给人。从这个观点看来,圣经中的神迹应当注意研究。神迹虽然引起奇异的情绪,但绝非怪事,仅仅令人惊异。神迹超于神特殊能力的一切显现,并且往往将属灵的真理具体表明出来。神迹对于伟大救赎工作有辅助的效用。因此神迹往往刑罚恶人,并救助神的子民,坚固预言,指向神树立的新秩序。圣经中的神迹在道成肉身上已达于极点,因那是一切神迹中最大、最中心的神迹。在基督里一切都恢复其原始的美容(徒3:21)。
3、特殊启示的内容
(1)乃救赎的启示
特殊启示并不是将认识神的一般知识传达给人。乃是将神拯救罪人的计划,罪人与在耶稣基督里的复和,由祂救赎的工作开通了救恩之路,圣灵更新与成圣的感化,并有份于此灵命者属神的要求等特殊知识启示给人。这启示更新人,光照人的心,使人的意志趋向善良,以圣洁的感情充满人,预备人好适合天家的环境。
(2)乃言语与事实的启示
此启示并不完全包括在言语和教义内,也不仅仅以有知识的人为对象。神不仅在律法与先知书,四福音与使徒行传中,也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在旧约的礼仪崇拜中,在显现与神迹中,并在耶稣生平的救赎事实中启示祂自己。况且,特殊启示不仅将救法的知识传达给人,而且也改变罪人的生活。
(3)乃历史的启示
特殊启示的内容在诸世纪的行程中逐渐显明,因此有历史的与逐渐发展的性格。救赎的伟大真理起初所表显出来的很暗淡,但逐渐明显,最终在新约启示中彻底彰显出来。神在显现、预言与神迹中不断地临到人,但此临格在神子道成肉身与圣灵住在教会中已达于最高点。

复习问题
1、神的启示为何?
2、自然启示与超自然启示有何区别?
3、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有何区别?
4、我们在何处遇到那些否认普通启示的人?
5、谁否认特殊启示的实在性?
6、神普通启示的性质为何?
7、为人类目前的需要为什么普通启示是不够的?
8、普通启示对于外邦世界有何价值?
9、对基督教有何意义?
10、为何需要神的特殊启示?
11、在特殊启示中用什么方法?
12、神所赐的特殊启示的一般特性为何?

第三章 圣 经

现在我们从特殊启示的讨论而过渡到圣经的讨论。因为圣经是神的特殊启示之书,所以这是一种自然地过渡。在此我们要讨论三点:(1)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2)圣经的默示,以及(3)圣经的完全性。
一、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
一般说来,神的特殊启示在圣经中具有永久性的形态,而且神的特殊启示,为神子民的缘故被保守纯洁。因为神想要祂的启示作为祂对所有人类,各时各代的发言,所以要保护圣经免受损害、腐化与曲解。为了达到此目的,神藉着完成启示无谬的记录,凭着祂的护理保守,来加以监管。这不能说特殊启示与圣经在各方面都认为是同一的。“特殊启示”一词,并非总是用在同一的意义上。特殊启示一方面可以指着神连续性的自我传达,另一方面也可以指着圣经。
1、特殊启示与圣经相违的意义
如果“特殊启示”一词用为指示神的直接自我传达,那么这特殊启示就不能被认为仅是圣经的又一名词。这可以从以下的事实得到充分的证明:圣经包含许多并非以超自然方法来传达的事,乃是以经验学得,或由历史之研究而收集;此外,先知与使徒往往在未下笔记录之前,已经得到神的启迪(信息)(例如在耶25:13,30:1,36:2;约20:30,21:25)。若是在这个特别的意义上使用“特殊启示”一词,那么我们就不能说圣经就是神的话,只能说在圣经中包含神的话。可是有一点我们应当注意,不能说神的话是从神来的,神的话的记录是人为的,就认为这种区分是公正的。更不能保证那种错误的说法:圣经不是神的话,乃是包含神的话。“神的话”与“特殊启示”两个名词都是用来指示“圣经”的。
2、特殊启示与圣经相同的意义
所谓“特殊启示”一词,也可以用在救赎真理与事实的总体上,这件事情在圣经中可以找到,并且有神的保证,全部圣经都是圣灵所默感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全部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乃是神的启示。如果用此意义来了解“特殊启示”这个名词,那么就可以正当地去支持这种说法:圣经不仅包含神的话,乃是神的话。圣经之所以有其意义,就是由于它是启示之书的事实而来的。圣经非仅为多年前所发生之事实的记录,乃是神继续不断地对人发言。启示在圣经中是活而又真的,并且到如今还是把亮光、生命与圣洁赐给人,正如当初启示时那样。
二、圣经的默示
圣经因为是神的灵所默示的,所以是神的话,而且永远在人间是神的话。全部圣经是由神的灵所默感而成的。因此圣经乃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无谬准则。因为圣经的默感往往遭到人们的拒绝,甚或被人误解,所以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1、默示的圣经证据
默示的教义也正如其他的教义一样,是从圣经中得来的。圣经本身为它的默示有充分的见证,而且赞成极严格的默示观,甚至连唯理派也同意此点。旧约著者屡次抄写神所吩咐的(出17:14,34:27;民33:2;赛8:1,30:8;耶25:13,20:2;结24:1;但12:4;来2:2)。先知晓得他们是传达神的信息,所以一开头就使用这个公式:“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主耶和华如此指示我”等等。以上所提的这种公式,多半指口头传述,但也指记载下来的话(耶36:27;结26,27,31,32,39章等)。以赛亚甚至说他所写下来的预言为“耶和华的书”(赛34:16)。新约著者时常引证旧约为神的话或圣灵的话(太15:4;来1:5以下,4:3,5:6,7:21等)。保罗称他的话为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林前2:13);他又说基督在他里面说话(林后13:3)。他对帖撒罗尼迦信徒的信息乃是神的话(帖前2:13)。最后他在提后3:16节说,“圣经(指旧约全部)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2、默示的性质
在讨论默示性质时,首先应注意两项错谬的见解(即机械的默示说与动力的默示说)。
(1)机械的默示说(Mechanical Inspiration)
默示的运行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机械的方式。这就如神把祂所要写的口述给圣经著者,丝毫不需要他们的协助。这样写圣经的人不过是圣灵的书记而已,用神自己所拣选的字句来记录祂的思想。他们的精神生活已不发生作用。对于他们所写的内容及形式也没有任何贡献。这样就连圣经的体裁也是圣灵的体裁。但经过详细考查之后,此说是不能为我们所接受的。从圣经中可以清楚看出,写圣经的人,在著述上并不是个被动的器皿,乃是真正的著者。在某种情形中,他们正确地揭示有关历史调查的结果,因为他们引证这些调查(参看路1:1—4),有时甚至提到他们是从那里引来的,即如在撒母耳记、列王记与历代志中所记载的。又有时候记载自己的经历,例如在诗篇中、先知书中、使徒行传与书信中可以见到。再者,每位著者都以自己的体裁来著述。以赛亚的文体与以西结的不同,保罗与约翰的方式又不一样。
(2)动力的默示说(Dynamical Inspiration)
此说是与机械的默示说相对抗的。在十八、十九世纪有很多人赞成此所谓动力的默示说。此说摈拒圣灵在著述圣经上有直接活动(也就是在著述圣经上有确定宗旨之活动)的观念。取而代之的就是一般灵感。此灵感就是著者永久的特质,因此偶尔地也影响到他们的著述。根本上与信徒的一般属灵光照没有什么分别,所不同的只是在程度上的不同而已。这种灵感达于圣经各部,但可不是具有同等的程度。圣经的历史书与教义书在默感的程度上并不完全相同。一般说来,圣经的著述虽然是靠得住的,可是其中不免有错误之处,尤其是历史书中错误更多。此说对于圣经有关圣灵的默感的论据上,的确予以不公正的评价。此说剥夺了圣经的超自然特质,把圣经的默示减低到一般启示的地步,破坏圣经的无谬性。
(3)机体的默示说(Organic inspiration)
“机体的”一词所着重的事实,乃是在于神并未使用著者好象一架机器,乃是用一种机体(属乎器官)上的方法在著者身上作工,与著者内在的本性、习惯相调和。神用他们正如他们本来的面目,连同他们的品性与气质,才能与恩赐,教育与修养,以及他们的用语、语法以及文体都为神所使用;神开导他们的心思,唤起他们的著作意识,在他们的文体活动上压制犯罪的倾向,并在语句的选择以及思想的表达上引导他们,此说与圣经的陈述彻底一致,完全调和。此说描述圣经著者并非仅仅是个抄写员,乃是真正的著者;虽然有时记述神的直接传达,但有时也写下他们自己的历史调查。有时记录他们的犯罪与赦免,喜乐与悲哀,并恐吓的危险与恩慈的拯救等种种经验。此说又解明圣经各卷的个体性。因为各书著者有其本身的文体,所以他们的著述中不免带有他们个人的色彩,以及当时社会的标记。
3、默示的范围
不但关于默示的性质意见不同,就是在默示的范围上,也是各执一词。
(1)有些人主张默示仅限于思想与文字无关
许多人已经完全否认默示。但还有些人憎恶这种完全否认,总觉得赞同圣经教义的人应该多少省略一些(有些出入),所应注意的是思想,论到字句就必斤斤计较。他们说圣经的思想是神所默示的,但字句是由著者自己去选择。但这并不是讲得通的见解。思想是不能离开字句的。已故的奥尔博士(Dr.Orr)说:“有了必要的思想,就得用字句表达出来。如果要有默示,这默示必得通过字句,正如通过思想一样,如此才能有所表达,才能使所用的文字成为意见传达的活泼媒介。”
(2)有些人主张默示仅达于圣经的某一部分
在十八世纪唯理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很喜欢接受一种模糊的默示观。反对圣经中有关历史的记载是神所默示的,把默示仅限于有关教义的著述。甚至有关教义书的默示,最初虽然仍被认为具超自然的性格,可是到后来就看作是纯属自然的过程,包含在一种特殊的属灵光照之内。所说的这种默示,在道德的与属灵的事上,有使著者成为可靠见证人的效果,但却不能对历史的、年代的、以及科学的各种错谬提出反证。论到默示的正确限度,在此一团体中意见各殊。有人把默示仅限于教义,有的仅限于新约,还有人仅限于耶稣的言论,甚至还有人认为只有山上宝训才是神所默示的。归根结蒂,究竟圣经哪一部分是神所默示的,全在个人自己去定规。一旦采取了这种默示的见解,可以说事实上他已经丧失圣经了。
(3)根据圣经来说默示达于圣经的各部分
耶稣与使徒都论到旧约为“圣经”(Scripture,the Scriptures),而且时常以此圣经为根据,来确证他们的教训。对他们来说,所教导的根据圣经就等于根据神,圣经是一切争辩的终结(圣经是解决一切争辩的最终途径)。此外,正如前述,有些新约著者,时常引证旧约为神的话或圣灵的话。在希伯来书的情形更是如此。况且,彼得把保罗的书信与旧约看作平等。新约引证旧约的廿五卷,虽然其中有些是从历史书中引来的,但都认为是“圣经”。我们不能把圣经分开为一部分是属神的,一部分是属人的。我们绝不能说在圣经中何处属人的部分终结,何处属神的部分开始,或反之亦然,这正如说在人里面,何处是肉体的部分终止,何处是灵魂的部分开始一样荒谬。双方互相错综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圣经完全是人的产品,另一方面,圣经也完全是神所创造的。
(4)默示达于圣经的只字片语
圣经每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可是我们应当特别留意,这与所谓机械默示说不同,虽然反对的人时常把二者视为同一。逐语默示并不是假设说神把圣经中的话一字一字地口述出来,乃是在选择词句与表达意见上,祂引导写圣经的人不致出错,绝不忽视他们的字汇或强制他们的文章体裁,与表达的个体性。有人赞成此默示为完全的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目的是免得与机械的默示混为一谈。此完全默示的教义有彻底的圣经证据。主耶和华多次吩咐摩西与约书亚正确地记载祂所要记载的(出3与4;6:2,7:1,12:1;未4:1,6:1、24,7:22、28;书1:1,4:1,6:2等)。先知说到耶和华将祂的话放在他们口中(耶1:9),指示他们对百姓传讲祂的话(结3:4、10、11)。保罗说他的话是圣灵教导祂的(林前2:13),保罗与耶稣有时都在辩论一件事情,就是根据所使用的一个字(太22:43—45;约10:35;加3:16)。
三、圣经的完全性
为了弥补天主教的错谬,宗教改革家们认为有阐明圣经教义的必要性。他们强调以下数点:
1、圣经属神的权威性
天主教与改教者(路德、加尔文等人)都认为圣经有属神的权威;但二者所意指的都不是一件事。天主教的僧侣阶级坚持圣经本身并无权威之可言,他们主张有了教会才有圣经,因此圣经的权威是从教会得来的。改革宗与天主教的立场正相反,改革宗强调圣经因有从圣灵而来的默示,所以持有固有的权威的事实。我们相信圣经乃因它本身的缘故;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言语,因此有权威对人说话。在唯理主义的冷风吹遍欧洲大陆,理性登上了真理判决者的宝座以前,圣经有至高权威的这种见解,一直为宗教改革时各教会所一致接受的。在唯理主义影响下,有许多教会现在把圣经看作与其他书籍一样,并无任何属神的权威。但主张圣经有此权威乃是非常重要的事。首先圣经有历史的权威,那就是圣经乃是一绝对真实可靠的记录,因此其中所记载的一切,是值得凭信心接受的。此外,圣经尚有生活与行为上规范的权威,在人这方面也当绝对服从。
2、圣经的必要性
罗马天主教会虽然承认圣经的重要性及其用途,但不承认它的绝对重要性。按天主教来说,圣经需要教会比教会需要圣经更为正确。有些神秘主义派即如孟他努派(Montanists注:主后二世纪基督教的一种异端,创始者为弗吕家的孟他努Montanus及二女信从者。不信圣灵,声称圣经启示之不足,另外应有新启示,谓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严格主张禁欲、殉道。),重洗派(Anabaptists注:于一五二一年起于德国的一种反婴儿受洗的教派,主张受过婴儿洗的成人应再一次受洗。主张凡物共用。反对正教合一)与日内瓦的放任派(Libertines注:于主后十六世纪初期兴起的一群反律法的党徒。主张放任生活方式,不受任何约束,与当时加尔文的严格纪律相冲突,否认基督教,灵魂不朽,善恶之分。)也否认圣经的必要性,特别注意“内在的亮光”,圣灵在神子民心中所说的话,改教者在此点上同他们起了争端。他们并不否认神在必要时可能废止所记载之道的用途,但由于神的美意,使圣道成为教会的种子,根据这个观点来看,圣经直到世界的末了是必要的。
3、圣经的明了性
根据天主教对圣经所持的立场,认为圣经是模糊不清,以致在信仰与生活的事上有急待解释的必要。既然需要无谬的解释,那末唯有教会方能充当此任。改教者与天主教此项立场相对峙,特别强调圣经的明了性,不必加上教会的解释。他们这样作,并未否认在圣经中有些人的头脑所不能推测的奥秘,并没有说人可以放弃圣经注释的工作,也并不是说得救之法是在圣经中显示得非常清楚,以致不拘人的属灵光景如何,都可以容易明白。得救必须的知识,在全部圣经中虽然不都是同样清楚,但在圣经中都用简明易懂的方式传给人,以致凡诚实寻求救恩者,就可以容易得到这种知识,无须依赖教会或神甫。以上就是宗教改革家们所主张的立场。圣经的明了性可以从以下的经文引证中看出(诗19:7—10,119:105、130)。属灵的人能判断,并参透万事(林前2:10—15;约壹2:20)。
4、圣经的充足性
天主教与重洗派均不承认圣经为神充足的启示。尤其后者对圣经的看法更为轻浮,并且主张内在之光与各种的特殊启示绝对必要,而前者认为记载下来的圣言,有以口传补充的必要。根据天主教来说,此种口传乃是使徒们所传下来的真理,未经记录而在大公教会中,毫未受到阻碍,一代一代流传至今。在教会的会议,古教父的遗著,教皇的宣言以及教会的圣礼文的词句与惯例文中,都含有此种口传。改教者与此立场完全相反,他们主张圣经的充足性。这并非说先知、基督、使徒所说的全包括在圣经中,乃是说所记载下来的圣经,对于个人与教会在道德与灵性上的需要是够用的。改革者反对一个未经记载下来的神的道与圣经相辅并行,又具有同等权威,甚而超过圣经的权威。

复习问题
1、特殊启示与圣经的关系为何?
2、“特殊启示”一词有何不同的意义?
3、说特殊启示就等于圣经对吗?
4、论到圣经的默示你能提出什么圣经证明?
5、何为“机械式的默示”?
6、“动力的默示”意义为何?
7、上述用在圣经上为何不被接纳?
8、你如何解说机体性的默示?
9、机体性的默示有何特长?
10、有人说默示只牵涉到思想,与文字无关,你的看法如何?
11、对部分默示的假说有什么异议?
12、你如何证明默示达于圣经各部,甚至达于只字片语?
13、所谓圣经是必须的、明了的、以及充分的有何意义?
14、罗马天主教对于以上所提各点有何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