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康来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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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從美國拿回來倫理學博士,這跟你們課有關係,不是講題外話。拿了倫理學博士回臺灣以後,我就幾乎不怎麼開倫理學的課,越在神學院我就越不開,後來勉強校長逼得開了一兩次。

為什麼我不開?先講誠實的,你要說謙虛也可以,誠實的是因為我覺得倫理學的基礎在神學。你對神學不認識的話,神學是理論,倫理學是實用,沒有一個正確的理論基礎,你的應用方面不會好的,所以我的神學不好,我覺得我不能開倫理學。 

神學的基礎又是聖經,如果聖經不是有個堅實的瞭解和認識,要來研究神學這也是很空泛而且很危險,所以我就一直在教聖經。教聖經一方面是我的興趣,一方面我覺得這也是我自己要多瞭解聖經。我當然不能說現在發現我的聖經不錯了,倫理學也不錯了,但經過這二十年,我覺得我的確聖經比較能掌握一點,神學也比較能掌握一點,所以我覺得可以開,這是一個。 

另外一個原因就更重要了,你們會不斷聽我發這個牢騷。我不要開倫理學的課,因為我們華人非常喜歡律法主義,我們華人很容易在律法主義裡面生活。所謂律法主義就是照著律法過日子。 

我也聽到很多,“現在教會裡都沒規沒矩的,你開一點倫理學的課,讓大家有一點規矩”,“現在傳道人都沒禮貌,你一點這個課教他們有禮貌一點”,“現在教會裡面男女關係很亂,你要開倫理學的課”。 

各位,我覺得這些想法基本上都是錯誤的。容我用一個最粗俗的例子來表達我心中極度的憤怒。在神學院的時候也是,包括神學生,以後要去牧會,和現在的狀況就是,都不知道怎麼做丈夫、做妻子,所以就要有婚前輔導。婚前輔導,我們那個時候說就是,你要結婚你一定要有兩個鐘頭的婚前輔導。事隔二十年,我現在在教會裡,要在教會結婚,婚前輔導好像已經變成十個鐘頭了,然後都是這些書。學生要結婚了,不得不,學校規定嘛,他們就要來了。來了我就開宗明義:你們來了要應付學校規定所以只好這樣子。但是你們兩個如果頭腦還算清醒的話,我講一句話就夠了;如果不清醒,婚前輔導一萬個鐘頭也是浪費時間。所以現在婚前輔導時間越來越多,離婚的越來越多。所以我對這些都非常反感而且我覺得都走錯路了。 

我還是說我們基本上是對上帝的恩典不認識,然後這個不認識以至於我們很多律法主義,然後這個規定那個規定。那麼這個規定、那個規定,讓基督徒一點喜樂都沒有,都在重重的重擔鎖鏈之下,還要繼續地有那個重擔鎖鏈。所以倫理學也可能變成一個重擔鎖鏈,就是我現在教你做這個做那個,做了以後你就會做人了。這有什麼樣的各樣的缺點呢?這些例子和觀點我會繼續不斷述說,因為我們的罪性容易忘記。 

我就說,夫妻嘛,重要就是彼此相愛,然後你頭腦靈活、敬畏上帝,問題就能慢慢解決。你不敬畏上帝,不相信上帝,又不彼此相愛,然後你頭腦又是特笨,那沒有用的。 

現在規定就是,夫妻,每天最少要有一個鐘頭講話,這就叫律法。這個我不否認這個有它的價值,現在我們夫妻不太溝通了,人都不太溝通所以要講話,但你這變成律法就很死板了,你都不會去思想。我到最後我覺得華人教會已經在華人的文化底下已經變成了不思考的機器,就是給你一個命令你做一個事情。 

那我說以後到了華人教會會不會說上婚前輔導,然後丈夫和妻子問我(對不起,我講很粗的話):請問,老師,我們做愛要用什麼姿勢才合神的心意?才符合聖經?一個禮拜要幾次才合神的心意?才符合聖經?我說這最粗的話是要表達我最大的憤怒:你沒有腦筋嗎?!你不會去思想嗎?!

他律和自律

我們這種敬虔,說一句做一句,這是沒有腦筋。我聽到很多人的問題都是:康牧師,這樣可不可以?哈利波特可不可以看?我們都在訓練人變成比豬還不如的機器,就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各位,這樣人就不是人了。這種如果你講倫理講的再廣一點的話,康德還有新儒家批判教會就是,我們基督教是他律。

我這裡不講康德,雖然康德是最重要的哲學家和倫理學家。康德非常強調自律。康德說,不管是功利主義的哲學或者是人的實踐理性以外的任何東西,如果那個東西包括法律、包括上帝的法律、包括父母、包括家長所講的話,如果這些東西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來源,你做一件事情,這個在他的第二批判書裡面有講,就是做什麼事才是一個道德的呢?道德必須是出自你的純粹的實踐理性給你下的命令。

這句話你聽不懂我簡單講一下,康德就是說,你要做一件事情是出自你自己的實踐理性下的命令。也就是說你做這件事,不是牧師告訴你做,你才做;這件事不是聖經告訴你不做,你才不做;這件事是出自你自己。我舉例子,舉最簡單的例子,我又用非常生氣的觀念來講了,我剛才講的是夫妻之間的性愛,我們現在講不可殺人,或者我們現在也可以講夫妻之間的愛,不要講性愛了。

有一天,你丈夫被牧師問,“陳弟兄,你愛不愛你的太太?”陳弟兄因為是一個很敬虔的華人教會的基督徒,他就“愛不愛太太?我當然看聖經怎麼說嘛,聖經我沒有看到這一段,我只好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愛不愛我太太,因為聖經有沒有規定我愛太太我不曉得。”然後牧師就說了,“你真笨哪,你太太怎麼問你?”他說,“其實就是我太太問我,我答不出來,所以我就要來問牧師嘛。”

因為你們聽過在教會裡面有一段時間很流行的一個,以前在美國,在葛裡翰佈道會的時候也有翻這本書,前一兩年又開始流行起來,就是WWJDWhat Would Jesus Do?這是新派神學一個牧師發展出來了的。就是,在這種情形下,耶穌會做什麼事?於是整個城就被改變過來,就是當你要闖紅燈的時候你就想,耶穌如果在開車,他會不會闖紅燈呢?他一定不會闖,所以就不闖。當你要作假帳的時候,如果是耶穌是你的時候,做不做?一定不做。就這樣子,這個就流行起來了。以前每個人要去酒館,要犯罪啊什麼,這個口號一打出來,大家馬上就想到說,哦,如果耶穌處在我的環境中,他會做什麼?他會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各位,我講話是很粗的,不過要很粗才能表達我的憤怒和不高興。你能想耶穌跟哪一個女孩子結婚他一個禮拜跟她要做幾次愛嗎?這種提出來根本是荒唐的。

這個丈夫因為在聖經裡面沒有看到耶穌對他太太說我愛你,所以當他太太問說你愛我不愛我時,他說我不知道,因為我不知道耶穌會做什麼。牧師就痛駡他一頓,“聖經裡有講,做丈夫要愛妻子啊!”他趕快回去,“太太,我非常愛你!”“你為什麼愛我?剛才你還不知道。”,“現在我知道了,因為以弗所書說做丈夫的要愛妻子,所以我現在很愛你了,因為聖經規定。”各位,你是做太太的,你高興不高興嗎?“這是聖經規定的”,這就是康德講的他律。這個人他沒有自己的思想,這個人沒有自己的感情,這個人沒有自己的意志,有一個權威告訴他這樣做,他就這樣做。

這一點都不是道德,這種道德甚至尼采講“奴隸的道德”,這種道德是訓練豬、訓練狗的道德,我們華人教會就這樣訓練的。就是規定,而且自己覺得還很好,聽父母的話,聽老師的話,聽什麼,聽了都不要違背,就是順服。這個叫做他律。

康德講到「他律」還講更多。當你做一件事情,你的動機也是出自你自己,但是不是你的實踐理性,是出自你的。譬如說我扶這個老太太過街,會有人照相,給我好人好事的獎盃,那個也叫他律。不是你自己的高貴的實踐理性讓你這樣做的,是另外有一個其他的,不管是威迫、是利誘、是傳統、甚至是聖經。康德講的這個我完全同意,包括上帝講的,我是因為是“那個”,我才做。就是你自己,我剛才講的例子應該夠清楚了,你自己沒有辦法去思想你對這個人是不是要愛嗎?是不是應該要愛嗎?

康德批判的其實包括其他所有的道德哲學,包括「功利主義」,就是你是為了利害做這件事情。很多人以為康德這樣講是一種很嚴峻的道德主義,其實也不是,這裡不是沒有實用的部分,但他就說純粹的實踐理性。

然後他又用一些不同的方式再來發揮。他說你對你自己下的這個命令,你同時可以把它普遍化。也就是說有點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要人家怎麼待你你也怎麼待人,你要愛你的太太因為你希望每個人都愛他自己的太太。康德這樣講下去還有很多很複雜的、很精彩的,我不太瞭解的我現在也就不講了,我想我剛剛講的例子應該夠清楚了。

你需要有自律嗎?這不太好講了。為什麼不太好講?因為他律叫heteronomy“Hetero”就是異,異常的異;“nomy”就是律。異就是其他的東西來給你下命令,他律或他法都可以。「自律」叫autonomy”,叫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給自己命令。自律在我們正統的神學裡面,不能叫自律(human autonomy)。人的自主是罪的根本,我們罪的根本就是我們人要自主,不聽上帝的話。

那我們就會說,康德對基督教或者新儒家對基督教批判說我們是他律,我們聽上帝的話,我們聽上帝的律法,我們沒有自律,那就是對的。不對!各位你記得在希伯來書裡面,作者特別引用了耶利米書的話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與我的百姓所立的約是這樣子,我不必再拉著他們的手告訴他們做什麼事,他們也不是告訴自己的鄰舍說你要做什麼」,那些都是他律,「日子將到,我要將他的律法寫在他的心上」。(來10: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所以,從一個角度來講,我們每個基督徒應該是「自律的」,但是「自律」這個字在正統神學裡面是非常壞的字眼,就是我們不要上帝,自己來,這我承認是非常壞的。但是就某個意義來講,如果我們是對上帝絕對的信靠、順服,而在這種信靠、順服之下,神給我們的聖靈、神給我們重生的生命裡面,是可以叫我們裡面不是出自我們自己,而是出自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使我們不再是每個人都是別人告訴你:你該這樣子。我們從心裡會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的法則要做事。

這樣你太太也會很高興,你先生也會很高興,你老闆也會很高興,你老闆說你為什麼這麼好好地做事,“哦,以前怕你”,那是「他律」,你做這件事是怕。“以前這樣對你是因為要求獎金”,這是「他律」。這個在世界上也許都可行,甚至非這樣行不可。以前甚至是我要做一個忠實的雇員是因為聖經上說做僕人的要怎樣怎樣,這都可以。各位,你不要覺得我們就廢棄這些東西,因為人在罪惡中間還是需要這些他律來對你進行威迫利誘使你走在比較對的路上。我們需要這些,我們沒有那麼高貴。但是我們重生得救以後,上帝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也會逐漸地成長,讓我們,你可以跟你老闆講說,不是為罰不是為賞,甚至不是為了我的上帝這樣告訴我我要這樣做,當然這些應該都有一些成份了,當然可能不能講下去,是聖靈在我裡面的工作讓我自己。

我是先強調聖靈在我裡面的工作,然後再強調我自己。就我們絕對沒有什麼自律;但是我們又絕對有自律,只是這個自律一定是在上帝的權柄和聖靈之下我們去做的。

捨己和成全

所以這裡也跟基督教所常常講的捨己和成全有關係了。這看起來是一個矛盾,我還不知道怎麼樣來表達最好,就是我們基督徒講的最好的一種基督徒該做的生活原則也是捨己(self-deny)。我們完全捨己,我們完全不求自己的益處,我們完全不靠自己,我們是這樣子。但從另外一方面來講,當我們完全捨了自己,你自己再想想,你怎麼可能捨自己,一定是你的self deny你的self,別人捨你就是他殺,自己捨,那就是自己還在。 

但是我們連自己的捨也不是自己捨,因為我們要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我們是怎麼才會捨呢?是因為上帝,上帝在激勵我們。哥林多後書第5章,我們始終是把上帝看成最重要、唯一重要的,但這個上帝他的恩典和權柄藉著聖靈和他的話透過十字架在我們身上工作的時候,我們知道祂的愛,我們知道祂的美好,我們就完全順服祂、信靠祂。可是在這種順服他、信靠祂裡面,我們的自我就被成全了。我也發脾氣講一句話就是你別去看那些心理學那些成全自我的話,那都是胡說八道的話,都違反聖經的,它都沒有把上帝放在前面,沒有把上帝的恩典和權柄放在前面。

我們的捨是因為認識上帝的美好。如果你不認識上帝的美好,如果不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工作,我們捨擠也辦不到,自我成全也辦不到。這種看起來是矛盾的事情,包括耶穌也講過,得著生命就喪失生命,為主喪失生命就得著生命。

神的愛激勵我們

 

這些話其實都有一個非常簡單、可是我們始終常常沒有把它連起來的東西,就是神的愛在激勵我們。因此我講又要回到最簡單的、最基本的、你們也都知道的,就是我們要回到上帝的愛。而這個上帝的愛不是我們一天到晚講到很煽情,甚至不是十字架上的耶穌的血滴得多痛多苦,這個是需要你們在神學上有個比較好的基礎,我們才能講的,當然我們現在就不去講它了。希望上帝的愛常常激勵我們,上帝的權柄常常激勵我們,聖靈的工作也讓我們從心裡能夠活出真實的、不斷破碎、捨己、不要自己而要主的那種生命,而我們自我才成全。

 

這個從大的來講,小的來講,你都可以看到。大的,這也惹起很多的討論,我希望你們也懂,我不要講那麼多,就是德國的非基督徒的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Max Weber),他在研究資本主義,另外有一些人研究科學和民主也是類似的一個結論,只是韋伯研究的資本主義是特別響亮。

 

他研究資本主義怎麼會在18世紀開始在歐洲越來越興旺。後來他發現資本主義興旺就包括商業的發展、美好的發展,多半在加爾文主義,多半在新教的傳統裡面。新教裡面以加爾文主義為主。這是很不通的,因為加爾文主義講「預定論」。預定論對每一個人的想法就是我什麼事都不要做,上帝都安排好了。

 

各位,我們今天再一次不是在講神學,對不起,你們的神學基礎也不夠好,但是這堂課是倫理學的課,我也只好直接就講倫理學了,就是大家以為預定論是人什麼事都不要做,那也是胡說八道講的話。因為單單從這個預定論的定義你就知道,神都預定好,我做什麼?你怎麼不會想,神預定你做事呢?你怎麼一想到預定論就想到神預定我懶惰嘞?

 

加爾文的預定論裡面其實不是預定,不是論,是講上帝,這位又真又活的上帝在掌管一切。加爾文,其實路德也是一樣,對這位上帝,我們要絕對全盤的捨己順服。不僅是捨己順服,他對每個人都有完全的計畫,有人是叫他下地獄,有人上天堂等等,大大小小,細節,每一件事,包括法老的心硬、你的信耶穌、不信耶穌,包括現在他在接電話,我在講課,統統在神的預定之中。這一切的事都在神的預定之中,而神的旨意是美好的。

 

這種觀點一提出來,大家的想法一定是每個人都是懶惰的,我們什麼都不要做了。當然加爾文主義或者新教的一個回答就是說,因為我們信的是又真又活的神,而不是一種盲目的命運,所以這樣的結果是美好的,我覺得也是,不過那要花好多力氣說。再簡單地說,韋伯就發現說如果一個人的命運都被上帝決定好了,這個上帝又這麼全能,怎麼會那種積極工作賺錢的那種社會行動、整個行動在基督教的國家,在protestant特別明確。他研究,他的結論當然就是這種神學,包括在加爾文他們講的時候產生的人的焦慮等等,會更加地努力積極顯出自己是被揀選的。

 

這些各位你不懂沒有關係,因為我們不是神學課。其實當你不懂的時候,就是老師講得不好了。

 

可是這要說我在講這堂課的例子,我發現始終是這樣,當人因著信靠上帝而越是信靠的時候,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當然我的前提是這是真神,你對他越順服,你越捨己,我需要非常理直氣壯講,你的生命就越美好。如果你信錯了上帝,你的絕對的忠誠、效忠、順從是任何聖經裡這位上帝以外的體制或理想,包括父母,包括國家,包括主義,包括領袖,那都是偶像,那都是錯誤的。但是你對上帝要有這種絕對的信靠、順服,好像是奴才一樣,好像是一點思想都不會。當你對上帝有這種該有的態度的時候,各位你的自我才能得到成全。

 

就如同一群人,我們姑且說protestant",韋伯的理論現在被接受的非常少,但是我接受,一群人他們是那麼地捨己、聽上帝的話、不愛世界、完全為著上帝,結果產生的是一種極度積極、不自私的生活態度,極度努力地工作,極度節約地生活,極度地不浪費,極度在每件事上勤快有效率又不浪費。各位你想結果是什麼?結果一定是不斷地累積資本。你拼命工作不是會賺錢嗎?賺錢又不花不是會存錢嗎?存錢以後這些錢又要去做適當的投資,因為神不要我們懶惰,每件事都要做得恰當,資本主義就是這樣起來的。

 

資本主義後來墮落了,離開上帝了,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中國儒家也可以有某種形式的資本主義,就是拼命努力工作,然後拼命地存錢,然後產生的也不會是西方那段時間美好的資本主義,包括許多的善行。

 

個人也是一樣,當我們每個基督徒能夠在生活中學習捨己,各位,那個捨己不是我們一般聽到的那種,尤其我就說直接一點,什麼共產黨也好,國民黨也好或者是那種革命志士啊,把自己獻給國家民族的,那些統統不是聖經講的捨己,那些都是愚蠢。你所效忠的那些對象都不值得你這樣子,你甚至不管是對台獨或對統一,你這樣效忠我覺得都有問題。基督教因為把絕對的忠誠給上帝,基督教對世界其他的觀點,我覺得才可能有一個冷靜、不糊塗的態度。我在這裡講的如果冒犯各位請原諒,你可以是藍是綠,這些我們都可以繼續去談。

 

所以講倫理一定要講到對上帝絕對的信靠,當然我也不會說加爾文主義這種思想一定是正確的。不過我就希望說我說明我為什麼一直不講倫理,因為我們喜歡他律,我們喜歡被約束,我們不喜歡去思想。這種不喜歡思想,不喜歡去判斷的時候,也就不會有真正的愛,也不會有真正的侍奉。好,這個是我的開場白。

 

下面我們一個個分析一下,倫理學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會上的,或者都有的。所謂倫理學是指,世界上一般人他們在講小的、個人的倫理:我應該誠實嗎?我應該努力工作嗎?各位小心這些問題都不是那麼有清楚答案的,包括誠實,包括基督徒應不應該誠實。你不要以為我在亂講,我希望我講的你要反駁的話都根據聖經,不要根據你的傳統觀念或者牧師怎麼說。你也不要以為我叫你說謊,不會的。

 

我要努力工作嗎?我覺得這些東西,你把絕對的上帝他給的命令,人理解和應用詮釋在生活中的時候,就會有很多歷史的相對和局限性。所以真正一個對上帝絕對信靠的,對聖經的權威,對耶穌的權威有絕對信靠,我們才會有一個真正的寬大的心胸,因為我們知道其他的事情,人間這些,哪一個黨派,哪一種主義是比較相對的,你也比較冷靜不會就把某些思想、理想偶像化。

 

誰說努力工作一定是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誰說包括原住民或者包括拉丁民族那種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了就吃、有錢就花,你覺得那是浪費、那是錯誤嗎?你不覺得耶穌的教導跟這比較更相近嗎?你們看天空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何必憂慮呢?各位我希望你們沒有很笨,我這些解釋統統都是多餘的,每一種民族文化生活的方式或者倫理的模式我覺得都有它可取也有它錯誤的地方,有些時代、有些地方,對某些人比較適合、某些比較不適合。所以再一次,如果你對上帝是絕對的話,你實在在這個世界上,你自己也輕鬆點,對別人也輕鬆點,不會這個也看不順眼,那個也不對,因為你的絕對只有在上帝上面。我覺得其實給我們更多寬大和多元。

 

我沒有說我們應該浪費。我們應該不擔憂,但我的確說當我們把儒家的和中國我們因為多難的結果產生了那種強烈的憂患還有危苦。危苦是勞思光先生的字眼,危機的危,苦難的苦。他說我們中國人有危苦意識,我覺得真是一點都不錯。你聽到下雨聽到吹風,拉丁民族“哦,要跳舞了!”我們就風聲雨聲讀書聲,就開始憂國憂民了。奇怪了,我們這個民族好像快樂一點就有罪一樣。這實在是不健康啊,當然也是悲哀了,就我們實在是太多悲哀了,所以一點幸福就想到等一下不幸了,因為我們十年才能有一年豐年,其他都是荒年。我的意思就是說你如果輕鬆一點、大方一點,沒有什麼不可以。

 

甚麼是基督教倫理?

 

 

倫理學包括個人倫理,就是你個人的態度,也可以有大方向的。有一點像亞里斯多德從倫理學最後就講到政治學了。倫理不是個人的生活和思維,和跟某些人的交通的關係,或來往的關係。倫理是整個人類社會甚至所有人,甚至現在已經不只是人,你對物,對動物、對植物、對環境、對河流,包括環境倫理,這些東西的一些態度和做法。所以倫理學包含的可以非常廣,包含政治、包含經濟、包含環保、包含科技、包含人和人、人和物、人和親人、人和大自然的這些關係。各位這些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你也不要覺得一定是某一種才對。這叫倫理學,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有。

 

基督教倫理學就比較限定在有基督教的信仰來瞭解這些事。但有基督教的信仰,在瞭解這些事的時候,也不是跟非基督徒沒有關係的。你們如果已經看了路德倫理的時候,就知道我已經介入這個,叫「兩國倫理」了。我們在神的國裡,我們又在人的國裡面。我們在神的國裡面有神的國的倫理,在人的國裡面有人的國的倫理。也是這種事,大家頭腦不清楚,弄得糊裡糊塗地(我又發脾氣了,真是對不起,今天脾氣特別大)。

 

今天在教會裡面,今天早上來跟談到這個。我們基督徒都有一些碰到壞蛋的地方,家裡面還有環境裡面,可能是總統,不管是陳總統或馬總統。我們會碰到壞蛋,碰到不講理的同事或者是各樣的人。我們怎麼辦?很多時候那個壞蛋是你老公,這特多。有的時候是你的兒女,有的時候是父母,還有的時候是婆婆。各位,這些都不是笑話了,是很嚴肅的事情,是倫理,我們怎麼辦?

 

其實我這課上已經講了那麼多的事情,包括性關係的事情。我在教會裡碰到,我在看到市面上這些爛書上看到的就是赦免、饒恕,因為是基督徒嘛。有的時候不只是基督徒,連慈濟他們也有這種,你要怎麼樣饒恕,你要怎麼樣愛他。我也常常看到這些,就說你對人好,饒恕人,是對自己最好。你饒恕人,自己的心中多輕鬆、多愉快。我現在看到很多,就是不管別人怎麼壞,你饒恕他,這樣對你最好。我發現這實在是一個非常不合基督教、充滿了自私的一個理論,因為他講了半天都是對你自己很好。我告訴你,你對那個壞蛋很壞!因為你就拼命在姑息養奸,讓他越來越壞。對不起我知道我得罪很多人了。

 

我就聽到了,猶太人哪,二次大戰全家被德國人都殺掉了,然後他最後饒恕了,感謝主了,就饒恕了。我看到很多的妻子,老公有外遇,而且繼續有外遇,那些愛主的姐妹們就勸她,你要饒恕、饒恕。她就饒恕了,就很偉大。再靈恩一點就是釋放禱告等等這樣。那個老婆呢,本來自己很辛苦,是受害人,現在更痛苦,因為當她對她老公稍有不愛的時候,“姐妹啊,你沒有愛心啊,這是得罪神啊。”我已經是被老公欺負成這個樣子,我稍稍有點正常人的怨氣,我們基督教說你不是人!基督徒倫理都在訓練人不是人!因為你不能生氣,你要愛她。你要左臉再打過去,右臉再打過去。他要包二奶,你要給他買一個三奶。各位這都對聖經錯誤的瞭解!(對不起,我很憤怒)有這麼多的情形。

 

你們看路德倫理應該已經看出來了,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面,律法是不能沒有的。我們律法和福音,這個能夠分得好,這個能瞭解,這是太重要了。這個包括國與國之間、民與民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就是團體和個人都需要知道。因為各位,我要先說我立場很保守,我相信聖經都是上帝的話,我相信三位一體,我相信上帝的預定,我相信完全是上帝的救恩,我對絕對大多數神學院我都覺得走入新派對神不夠忠實,但是對上帝越敬畏越忠實,我覺得我們很多東西真的需要去想一想,聖經到底怎麼講的,還是我們的傳統是怎麼講,我們傳統有沒有講錯了。當基督徒在講倫理,甚至我們在強調恩典的倫理、愛的倫理的時候,我們需要看到整個聖經。

 

我們又把基督教的倫理再分一下,有神學倫理,就是從神學來討論,還有新約倫理、舊約倫理,那就是新約、舊約裡面的這些觀點。當然我們現在這堂課的題目是基督教的倫理,其實是跟新約、舊約還有神學還有跟不信主的人都有關係,因為這都是在上帝管理之下的。

 

我們就從我剛才說我不想講倫理學的理由講起,就是倫理是律法或者起碼我們看起來是律法是規定,你要做什麼你要怎麼行。如果我這一堂課可以分的話,我就會都是兩個兩個來分,就是一對一對來講。就是我會講基督教的倫理是恩典的倫理,這各位沒上過大概也講得出來。我們都是蒙了上帝的恩典,所以我們行事為人就與蒙召的恩相稱。我們是因為恩典來做事的,我們也應該活出這樣的恩典,恩典的倫理。這沒有錯,這應該是非常恰當的描述。但是我也覺得我也相信基督教的倫理是律法的倫理、是恩典的倫理、是自由的倫理、是被限制的倫理、是今生的倫理、是來世的倫理,這些我們可能都會這樣來分,來討論。

 

律法的倫理

 

我們就先講一下律法是什麼。當我講律法是什麼的時候,我也在講法律是什麼,就是law。我們和合本應該都翻律法,我想應該沒有翻法律。其實這兩個,律法、法律意思是一樣,我甚至除非必要的時候我才會講什麼是神的律法、人的律法。什麼是law?什麼叫做法律?那麼法律,我把它這樣列一下。法律是美好的東西,law是一件很好的東西。如果你們中間有人喜歡哲學或者你是念法律的或者是念中國哲學的,也都會討論到這些。

 

我們中國講法,法律規定、法則、法規、法條或者單單講“法”這個字,我感覺是比較負面的。我們中國,法是一個統治者的工具,法沒有那種永恆不變的權威,法只有統治者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他要改就改。在傳統西方裡面,法就是理性的表達。這一兩百年我覺得是越來越遠離上帝了,法也變成一種意志的表達。而這種意志,就是有權人的意志,可能是民眾,可能是君王。各位,這些不複雜,如果你現在是家裡的老大,我們這裡家裡老大可能是婆婆啊,老大就是權威最高的那個人,那常常就是你的話就叫法律。你的話並不是你理性考慮的,常常是你的意志,你現在要這樣就這樣,這是一般人現在講到法。

 

不過我們從聖經還有西方很長一個傳統來講,法應該是美好的。我們中國人不會覺得法很好,我們只覺得法是一個管理者在管理我們的東西,我們不大喜歡,但是如果猶太人的傳統再加上羅馬人,羅馬的自然法則傳統,法都是一個非常神聖非常美好的東西。我們法尤其是法家韓非,傳下來以後法就是一種維持自己權威的一種甚至奴役人的一個工具,不是很好。我們基督徒應該知道法是很好。你想想詩篇裡面那麼多歌頌法的東西。

 

 一、律法是神的旨意

 一、律法是神的旨意

 

法,第一個,law是上帝永恆旨意的呈現,上帝的旨意是不會變的。上帝永恆旨意的呈現,比較直接的根據是羅馬書2: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神的心思意念就是這樣。所以現在一天到晚問神的旨意是什麼,都是錯誤的問題,因為神的旨意不是你要跟誰結婚這些,我在你們這裡講過。神的旨意在聖經裡主要講到就是,不是一個不知道的東西,神的旨意是你已經知道的,就是法律,就是神的律法。神的旨意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孝順父母、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生活聖潔,這是帖撒羅尼迦前書的話。神的旨意就是那些我們已經多多少少知道的,而且這個法,所以人也可以有一點自主或自律,我們又說autonomy

 

這個神的旨意是寫在三個地方。第一個地方是寫在大自然裡面,這是羅馬書第1章,這個也是我們一般講的自然律。當然這種神的旨意,恐怕就不只是道德上對你的規定。神的旨意也包括在科學上的一些法則,什麼萬有引力啊,熱力學第二定律啊,還有數學的這些法則。我們雖然不敢太確定,但是我們大概可以說這些東西,如果是誠實的科學家長期的累積的話最少有一些經驗上的,不是絕對,但是有些經驗上的適用。就好像牛頓力學適用於速度小於光速、品質不是那麼微小的東西,相當適用。量子力學比較適用於在速度接近光速或粒子非常小的世界。對不起,如果我講錯了請學物理的原諒。

 

這裡面有上帝的法則,這個法則應該不必涉及到道德方面。你從樓上跳下來這可能是不道德,但你樓上跳下來一定摔死這跟道德沒關係,你丟個石頭也會掉下來的。上帝的自然法則是這樣子的。這種法則,是非常美好的,我們現在不談科學的,其實科學也可以談,只是科學我們現在暫時把它分在倫理以外的。你如果學科學的,你的數學或天文或物理裡面看到這萬物的這些運行followingby這些law的時候,那我們是非常敬佩的。

 

這一點我是覺得我特別對我們中國文化的遺憾就是,雖然這也是在上帝一般恩典下的美好文化,但是對上帝實在不認識,所以不認識,就是我覺得基本上都是悲觀的。你看我們中國的詩詞歌賦,人看到這些花鳥或者星辰,我覺得我這是國學不好,我想到這些詩啊、詞啊,都是什麼尋尋冷冷覓覓淒淒慘慘,都是這些東西,因為實在是悲哀嘛。

 

有一個史蒂芬溫伯格(Steven Weinberg),天文物理學家,現在還活著。他不是基督徒,其實也很有詩意。他說當你想到說,看到宇宙是這麼大…。各位我不知道你們想像有多大,你能想像宇宙這麼大。而且這個宇宙,如果你懂一點點天文物理,我是不懂了,但是看了一點點科普(大眾科學)的書就是,這宇宙不但大,而且非常的空。整個宇宙你說「哎呦,很多的星星」,各位,那兩個星星中間的距離也是不可思議地遙遠,這宇宙非常的空,非常的大。而且就我們人的耳朵來講,也非常的安靜。聽說有很多各種不同的波,但是我們人能聽到的是很少的。整個宇宙非常的空、非常的大、非常的靜,非常的冷。極冷,這個宇宙。這個宇宙也非常的黑。比起這浩瀚的宇宙,那些光就我們現在來講亮的話是暗無天日的。史蒂芬・溫伯格(Steven Weinberg)說這個宇宙不僅是這樣的黑冷,而且最後會走向更大的黑冷,整個宇宙大概是collapse。所以天文學家也覺得,如果你夠知道你在學的是什麼,不講那些詩是悲哀的,我認為人不認識上帝都是悲哀的,可是我們卻在這個宇宙裡面可以看到上帝非常美好。

 

上帝的法則,詩篇19篇,在第1節到第6節講到,我們熟悉的19:1,“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1-6節都在講到這個宇宙的美好。宇宙的美好到7-14節看起來就完全換了一個角度來講,7-14節講的就是神律法的美好。其實這兩個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宇宙的美好是根據上帝的自然法則才這麼美好的,而宇宙要美好,有上帝這種自然法則,科學方面的,在可能1-6節裡多少提到了一點。7-14節就講到人的道德方面的法則了,耶和華的律法怎麼樣,耶和華的訓詞怎麼樣,耶和華的道理怎麼樣,這是律法。

 

(2)

律法的倫理

一、律法是神的旨意(續)

 

 

繼續看上帝給我們的律法:

 

馬太福音5:17-18,「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這話我們不敢講得太確定,就是將來在新天新地裡,科學的法則跟現在法則是不是還是一樣?不過這也許不需要多去想。從這話來看,不管是道德或者科學法則應該都不會改變,包括在將來在新天新地裡面。不應該在新天新地裡,「說謊」就變成一件好事情;不應該在新天新地裡,「欺騙」就變成一件好事情。我想這原則應該是不會改變的。我們從聖經長期來瞭解是這樣。律法是上帝永恆的旨意。

 

二、律法是人生活的準則

 

第二個,律法是我們人生活的準則,目的是要人能夠蒙福。我再次說,這律法包含自然的法則。當我們照著自然法則去做的時候,我們的生活應當是舒服一些的。這是讓我們蒙福的。可是這裡我們主要講的是「道德的法則」。當我們照著道德法則去做的時候,是比較會讓我們蒙福的。

 

羅馬書2: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簡單地說,不管受到好的待遇或壞的待遇,一個是順從上帝的律法,就得到祝福;一個是違反上帝的律法,就受到禍患。

 

申命記28章提到,如果你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以下一切的誡命,誡命也是律法。當你遵守律法的時候,就會有…的福氣;如果你違反上帝律法的時候,就會有…的禍患。所以,律法是我們生活的標準,目的是希望我們「守」,希望我們避免那些神禁止我們的,而我們可以幸福。

 

三、律法是將來審判人的準則

 

 

第三個是審判的標準。很不幸的是,律法固然是獎賞的標準,你按著律法去做,做了多少賞多少。可是在人的罪惡裡面,我們比較體會得多的是審判的標準,是處罰的標準。但不要忘記,獎賞的標準應當是繼續有的。包括你們這麼辛苦來上課,按著律法獎賞是一定是有一些的了。

 

羅馬書2:12-15,「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因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保羅在這裡說的話,是現代的法學家和非基督徒都不會同意的。現在的法學家和基督徒都不同意有一個普遍的標準;現在都是講相對主義,就是各有各的看法、各地有各地的風俗。天下沒有一種生活方式是絕對地好,這點我也同意。不過,他們講的,常常是人和人之間的差異是那麼大,這點不合聖經。

 

聖經裡告訴我們的是不管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我們都是活在一個世界裡。我們沒有活在兩個世界。每一個人都是活在上帝造的、管的世界裡;這個世界也都在上帝的法則中進行。今天一個回教徒跳樓自殺、佛教徒跳樓自殺、基督徒跳樓自殺,都一樣地,掉下去摔死。這是自然的法則。道德的法則,其實也都是一樣的。這就是羅馬書第2章這裡講的,這裡的重點,神沒有偏待人。

 

羅馬書2:14,這些「沒有律法的外邦人」,意思就是這些沒有「成文法」的外邦人。外邦人他們沒有十誡,上帝沒有把上帝的旨意用文字清楚地寫給他們,如同上帝用文字清楚地寫給以色列人那樣。外邦人沒有摩西五經、外邦人沒有十誡;可是,他們還是有法律,還是有上帝的法律。羅馬書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社會學家和法學都不同意,除非他們是很虔誠的基督徒。他們都會說:「沒這種事!」「哎呀!你看像我們中國人有些地方是一夫一妻,有些地方是一夫多妻,有些是多夫一妻,各有各的風俗習慣的。中國人死是怎樣埋葬的,西藏人死的時候是放在野地裡給秃鷹吃掉,大家的想法都不一樣。」這些都是胡說八道,各位不要這麼輕易就被這些人類學家的胡言亂語給騙了。因為,固然有不同的葬法,但是,有一些基本的原因,覺得這樣是對死人最好的,還是有的。你就算是在小偷之家長大的,當你(小偷)的錢被偷走的時候,也是憤怒的。你不會因為天天偷人家的錢,就認為這被偷是很好的事。

 

我們必須深深相信一件事情,上帝律法的功能是刻在人心裡的。這點當然也是有兩個作用,一個作用就是:不信主的人多多少少還是知道該做的事情、是非和對錯。甚至就神學家的看法和羅馬書第一章前面所講的,連對上帝的認識都已經是刻在人的心裡了。不僅是對上帝的認識,上帝的法則都刻在人心裡了。那功能已經刻在人心裡了,只是人就是故意不相信神,所以就越來越昏迷了。刻在人心裡叫人知道,即使不信主的外邦人,他多少知道該做什麼事,他就去做這些事。可是很多時候他沒有做這些事情,那刻在他心裡律法的功能,造成的是會將來審判他。沒有一個人在將來審判的時候可以說:「我不知道」,即使是白癡。因為聖經是這樣講的。聖經講,因為律法的功能刻在他心裡。

 

四、律法成為罪的權勢

 

        律法是神的旨意,律法是我們生活的標準,律法是將來審判人的標準。這是神原來立定律法的。尤其是第一和第二個,是非常好的。但是,律法引起了很壞的結果。律法的第四點,律法成為了罪的權勢。這一點我們很少去想。

 

        哥林多前書15:56,「死的毒鈎就是罪」,表示我們犯了罪就好像被那毒鈎螫了一下,就會死。「罪的權勢就是律法」。什麼叫「罪的權勢」?英文應該是罪的能力(the power of sin)。罪的能力就是律法,罪能夠發揮它的作用就是藉著律法。這我們很難想像。

 

       我們想,罪的權勢,或者讓罪能發出來的。你想,可能是貪婪,或者是慾望。慾望讓罪來轄制我們。我們可能會這樣想。我們可能會說:肉體是罪的權勢,因為我們肉身有很多不良的傾向,所以罪可以藉著這個來。叫我們強姦、叫我們貪污、叫我們殺人、叫我們罵人、叫我們說謊等等。各位這些都是錯誤的看法。

 

我們可能需要花相當多的時間來講,「罪的權勢是律法」。我們一開始講,法律是好的,法律是上帝的旨意,是上帝善良純全美好的旨意。可是這美好的旨意,美好的東西,卻被罪使用來轄制人、奴役人。這話的意思就是,律法使人犯罪。羅馬書7: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我沒有看那些猶太人的解經書,我不知道猶太教是怎麼想的。就我們中國人來講,法,尤其是成文的法,從來沒有被我們很肯定。我們中國不是法治,而是德治,希望道德來統治我們。當然道德有道德的法則,可能也是因為這樣,一直到今天中國大陸我覺得是絕不尊重法律,不管是人民或政府,政府法律隨時為政策方便就改嘛!人民是能違法就違法。我們台灣呢?也不尊重法律,我們也是能違法就違法,起碼交通規則,我也是這樣,方便、沒車我就轉。法律好像通通是給笨蛋用的,不管商業上或是醫院裡面。你在日本或是德國,半夜三更,什麼人都沒有,紅燈亮了,他們還是站在那裡等著。甚至有一次日本大地震的時候,什麼都垮了,紅綠燈還沒有垮。紅燈,災民也站在那裡。他們對法律是崇拜、崇敬。

 

這裡面最少有一個因素是聖經,詩篇119,「祢的律法、祢的道理、祢的法則,多麼純淨、多麼美好,使我有智慧……」等等。法律是上帝的旨意,所以在西方基督教的傳統裡,這是不可以侵犯的,包括最神聖的天子也不可以侵犯。天子在萬民之上,卻在律法之下。我們現在連法學家、法官,我都不覺得有這種想法:就是「那個東西」有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成分,「那個東西」不是上帝的、摩西的法則而已,那個包括我們平常在生活中我們給的一個規定,包括公司的規定、教會的規定、醫院的規定,法律和權柄有關係,這是上帝一層層設下來的權柄。

 

可是,保羅卻說,這非常美好的法則,不管是在科學上非常奇妙的法則、定律,或道德的法則,是罪惡的權勢。羅馬書7:5說,「律法會產生惡慾」。這我們就非講講不可了。我想提醒各位,今天我們在華人教會裡,我們還是想用法律來治理人,一個人怎麼聖潔、一個人怎麼善良、一個人怎麼成聖,通通是走律法主義的路。我承認法律不可以少、律法的要求、規定是一定要有的,那是因為我們是罪人。但是,不管你是主管或是被管的,一定要記得這點;「律法是一無所成的。」這是希伯來書的話。當然一無所成主要是在講在神面前不能稱義;但是在維持外在秩序來講,還是有它的價值。需要有法,需要教人尊重法律,包括商鞅變法這些的事,也是叫人尊重法律,但是還是對統治者方便才這樣做,而不是法律本身有什麼神聖。

 

那,現在這裡講到「律法產生了惡慾」,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我們看十誡會產生惡慾嗎?「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你會產生什麼惡慾呀?那我們不要看法律了,我們不要看十誡了。以前會想到「法律會挑起我們的惡慾」,大概是「不可姦淫,會挑起我們想到姦淫的事情」,這個有可能。但是,如果只想到這點,應該只想到墮落的人。「挑起的惡慾」恐怕多少,甚至在伊甸園裡,還沒有罪惡時候,就有了。

 

「律法生的惡慾」,我們先用比較粗淺的講法,就是說,「不可姦淫」,我們往往就想到姦淫;「不可偷盜」,往往想到偷盜;說「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我們就想到可以有別的神,甚至說我自己就要做神。法律的規定,使人常常會有相反的慾念產生,這個我覺得是有可能,這樣解釋是可以的。

 

但是,他這裡講的,恐怕是要比這個更多一點。這恐怕又要講到我一開始講的:法律的規定,很自然地都是叫你們去遵守,不管是「誡」或者「命」:誡是禁止;命是「要」。「命」是「你要孝順父母」,「誡」是「不可姦淫」。不可的叫「誡」,要你去做的叫「命」。不管是禁止你做的,或者是命令你要去做的,法律都是要讓你有某種行動、做或不做、想或不想、說或不說。

 

是不是可能在上帝造人的時候就會有這種結構:當法律規定的時候,我馬上想到:「我要遵守。」問題就在這裡:當上帝規定法律,而你說「我要遵守」的時候,可能就讓人的自主產生。「我要遵守」,實際上應該講的是「我要靠祢的恩典遵守」、「我要信祢而遵守」。實際上,規定法律的時候,神應該是希望人對神有更大的依賴和順從。可是,法律規定的時候,可能會產生一種「惡慾」,就是「我自己來」。這就有問題了。

 

我們用小孩子做例子。你規定小孩子做什麼,他就不做什麼;規定他不做什麼,他就要做什麼。叫他那個不要玩,他就要玩;叫他去看電視,他就不要,還來煩你。我們可以說「法律挑起惡慾」有這個層次。但我說可能有更多的層次。當你說小孩子不要怎麼樣怎麼樣的時候,他回說「你不要管啦!」這就是想要自己來。在這裡表達的,兩種都有。

 

而人一旦想要自己來,不要上帝的時候,那就很危險了。所以在78節那裡說到,「我本來不知道什麼叫貪心」。這個「不知道什麼叫貪心」可能也是一個比較概括的說法,可能未必也不是不知道,只是在那個沒有發揮得很清楚的時候。但是當「不可貪心」一旦成為上帝的一個律法的時候,那我可能就想「好,我自己來不貪心」、「我自己來脫去上帝的約束」。

 

當亞當夏娃不是罪人的時候,可能都會產生「我自己來」、「我守或我不守」、「我聽或不聽」…,結果是不聽。在這時候,我們已經有各種貪心的罪惡在我們裡面了。在律法發動的時候,我們就有各樣的貪心的念頭。這裡講得有點深,但是我們是在說:非常美好的律法,因為人的要求自主、人的想要自主,就結成了各樣罪惡的果實,就是死亡。

 

五、律法惹動上帝的憤怒和咒詛

 

 

第五點,律法引發上帝的憤怒和咒詛。羅馬書4:15,「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這些經文,包括羅馬書、加拉太書,都是被不信上帝的人忽略或者不懂的。我們講,律法的目的,是讓人因為遵守而得福的。可是,律法的結果,是人不遵守律法而惹上帝的憤怒。惹上帝的憤怒就帶來上帝的咒詛。所以加拉太書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行律法為本」就是人要靠著自己來遵行,包括靠自己的意志來遵行上帝的話,那都是被咒詛的。人要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那是被咒詛的。人要自己來做,而不是靠上帝的恩典來做上帝規定的事,也是被咒詛的。

 

倒過來,你有信心,什麼都蒙福。信心就是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加拉太書接下來告訴我們為什麼是這樣,「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申命記17章、耶利米書11章也講這話。這裡的重點有兩個,再加一個耶穌的話,就有三個,讓我們絕對被咒詛。

 

第一個是「常」。因為上帝是完美的,上帝的律法的要求也是完美的,所以你不「常」,也就是你不永遠、也就是你不百分之百遵行律法,就被咒詛。你行了百分之九十九,你天天奉公守法、你天天來公司上班,做得很好。你有一天晚了一秒鐘,那一秒鐘就叫你被咒詛。因為上帝要的是完美。

 

第二個字是「一切」。你不可以有一個時候不守上帝的律法,你也不可以有一件事沒有守上帝的律法。路德常常強調,我們對人傳福音,也要傳律法。因為只傳福音,「上帝多愛你!」,人越聽越輕慢神。你要傳律法,尤其對那些驕傲自大、自以為了不起的。其實,你不傳福音,就不會有律法;不傳律法,就不會有福音。傳律法,讓人知道「你該死了」,那才知道「福音」是多大的福音。你講那多豐富的福音,必須講到我們是多大罪惡,這福音才顯得出來。路德常常講,把上帝的律法跟人講,可以讓人看到自己的罪惡。

 

第三個,就是「內心」。上帝要你守的律法,不但是「常」、不但是「一切」,而且是從「心裡」做的。這在登山寶訓講得最清楚。如果你講得清楚「聖靈與我們同在」的話,那就會叫所有的人撕裂心腸了。因為天下沒有一個人敢講他是「內心」沒有罪惡。而神是看內心的。人沒有辦法遵守律法、人如果去遵守律法,就會發現自己遵守不了。

 

馬太福音5:48,「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雅各書2:10,「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這不是新約講而已,舊約十誡裡有一條,很明顯顯出是現在的法律不會這樣做的。在耶穌的解釋下,就更不會這樣做。

 

十誡裡從第二條到第九條,都不好遵守,但還是可以遵守到的;這裡看起來都還是外在的行為。但第一條和第十條是無法遵行或難以遵行的。第十條,出埃及記20: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並他一切所有的。」這條誡命是講你的心裡,不是講你的行動。不是講你把別人的房屋強佔過來,這不是講你把別人的妻子強姦了、勾引了,不是把別人的牛和驢搶過來了,而是「貪戀」。這不是法律能管的。法律不會管這些事情。所以舊約、新約是一致的。

 

舊約就已經讓你看到了:神要求的,不是外在的行為而已,雖然外在的行為也很重要;神要求的是內心。單就這條「不可貪戀」,任何人不能不承認他犯了這條誡命,他一定犯的。貪戀的意思就是「我想要」。你會貪戀別人的東西,恐怕也表示你對上帝沒給你這個而不滿所有的誡命不和上帝連在一起的話,都不是太恰當的。

 

以西結書14:14,「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句話倒也不是說有人可以自救。這裡的重點是說:他們因著有信心,而有那個行為發出來。是信心產生的行為使他們得救。

 

羅馬書3: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沒有一個人不是罪人。

 

以西結書14:14,還有聖經裡很多地方說,「神會按各人行為審判各人」。有些異端,包括像丁光訓主教說,「人是因愛稱義,不是因信稱義」,在最後審判的時候,沒有人是信耶穌或不信耶穌而得救或滅亡的。得救的,是因為人家餓了給他吃、人家渴了給他喝、人家在監獄裡你去看他;不得救的就是,你不去幫助那些孤兒寡婦和貧困的人。聖經裡很多,包括保羅、耶穌、新約、舊約都有講,一個人行善,神按這個來審判他;一個人行惡,這種人不能進神的國。所以我們在講到人不能靠律法稱義的時候,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有些經文看起來好像是神要我們行律法稱義。現在有很多人談「新保羅觀」也是這樣講。

 

聖經是一致的。新約、舊約,我們都是憑信心得救,這點我不需要去多講什麼。有很多地方講,我們憑著律法得救,問題就是有人遵行了這些。聖經告訴我們:沒有人遵行。我們說的有人遵行,那是那些有信心的人活出了這種見證。至於「有人憑著自己的行為得救」,那是不可能。

 

如果單單講不可貪婪這些事,我們就知道這不是人能辦得到的。我們也不妨看看,耶穌說在審判的時候,丁光訓主教和很多人講的,就是「不是憑著信心,而是看你有沒有好行為」。馬太福音第25章:「把綿羊和山羊分開來」。得救的人就是做好事,「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等等。你說;「我們沒有做這事啊!」耶穌說:「你只要做在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們不曲解聖經、不強解聖經。我們看這段經文:得救就是,你到醫院看一個最小的弟兄、你到監獄裡看一個最小的弟兄,就是做在主的身上,似乎這樣就可以得救了。從這一段來看的話,得救很簡單。重點是信心一定要有行為,你不會是一個死的信心。但是,沒有絲毫違反「因信稱義」,就是下面講的,「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那,我們每個人都要下地獄了。因為這裡講的是,有一個沒做到,你就下地獄了。如果我們有信心,真的信心多少也要有一點行為上的呈現,做在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顯出這樣的信心,就可以了。

 

我這裡不是鼓勵各位不要做好事,我是在駁斥用這經文來說得救不得救的事情。任何人,包括你得救、信了耶穌以後,你又回到律法下,這是非常容易發生的。整個加拉太書、羅馬書都在講這些,如果你又回到律法下的話,你就一定完蛋。羅馬書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如果你不要罪來做你的主,你要有信心相信你在恩典之下。如果你一旦說,我要靠著自己來遵守律法的時候,罪的權勢又來轄制你了。

 

如何過成聖生活?

 

 

我們很實際地來講,我們有一些壞毛病:嫉妒、驕傲、賭博、打牌、淫亂、吸毒…,從很輕鬆的,到很嚴重的、很普遍,到很少有的。我們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我們怎麼來做?我們怎麼能夠有聖潔的果子?

 

一、行為不是律法主義,而是主恩感動、主愛激勵

 

律法主義一定不可以,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是走律法的路。成聖是不能夠在律法之下,我希望整個教會能夠把上帝的恩惠和福音講得夠清楚、夠多。我們常常心被恩感、主的愛激勵我們。律法的鞭子,不是不需要,因為我們總在肉體當中;但,愛對我們的激勵是為本的。所以,多認識上帝的慈愛,叫我們能夠成聖;多認識、多瞭解福音的美好、十字架的美好,叫我們能夠聖潔。

 

二、要有立志、操練、對付和受苦的心志

 

 

你要行良善的生活,律法不能少,但是不能成為律法主義。關鍵非常清楚:我們也立志,「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但是聖經並沒有反對「立志」。我立定志向「不在福音傳過的地方傳福音」、……,「你們也當將受苦的心志為兵器」。所以立志不是壞事。

 

上帝的恩典讓我們看到耶穌的美好,或者某些信徒的美好,或者某種美德的美好,我們求聖靈讓那種東西吸引我們,然後「我希望」能夠朝著那個目標去做。

 

今天教會非常需要把上帝的美好講出來,包括上帝律法的美好。但對我們罪人來講,最重要是上帝救恩的美好。這兩者都講得完全一點。上帝的律法的美好和叫我們死,上帝福音的美好和叫我們活。在這奇妙的救恩裡,我們都被恩典感動,然後我們也能夠在生活中看到一些美好的事。有弟兄姐妹的任勞任死、忍怒不發…,我們也就有一個心志說:「我也要這樣子。」這不是律法主義。這是心被上帝的恩典感動,看到這個那個好,然後祈求上帝幫助我們。我自己是被一些好的屬靈傳記裡人的行為感動。

 

彼得前書4:1-3「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這點跟剛才我們講上帝美好的恩典、耶穌完全的代贖,一點都不衝突。這裡的確看起來有點像我非常反對的「禁慾主義」。「以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甚至「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如果你不小心看,就真的會變成一種禁慾主義,那是歷史上一種非常危險的事情。

 

我看過一個天主教的電影,叫「黑袍」。它講耶穌會的教士18世紀在加拿大宣教的事情。耶穌會的教士是非常刻苦的,傳福音也很熱心的。有一次他在外的時候,帳篷裡一對原住民的性愛就挑逗了他。他知道這是個大罪惡。那是很冷的冬天,他就拿了鞭子,在荒郊野地裡,脫了衣服,拼命地打自己,打得都流血了。是不是我們有罪、或有慾念的時候,讓自己的肉體受極大的痛苦,我們的罪惡就可以斷絕?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外在環境的影響還是有的,而且,聖經裡很重要的一點,人的行為沒有辦法在神的面前稱義,不管他是多好的行為,因為神要求的是完美的,包括我們內心對上帝是絕對的喜悅,那非基督徒絕對不可能。

 

基督徒行為再怎麼好,包括是靠聖靈做的,我們也不夠完全,所以人的行為總不能稱義。但是,不是說這些不能在神面前稱義的行為就沒有價值,這是基督徒常常搞錯的事情。即使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人沒有都信耶穌,可是因著神的一般恩典,有些人活得比較美好、誠實、善良,這個仍然是有價值的。我們基督徒並不否定這一點。

 

我們基督徒當然希望人在神面前稱義,永遠得救,上天堂,但是我們不會說,我們要等每一個人都信耶穌我們才在這個世界上生活。

 

世界上相對美好的東西,還是有它的價值,我們並不輕看這些東西,我們覺得這些東西還是好的,而且我們希望整個社會都能夠好。但是,我們基督徒,在走上成聖、成德的路裡,我們也從其他人身上看到一些可以學的榜樣。

 

我們立定心志、我們願意操練、我們願意被對付。我們如果信靠上帝有一些受苦、受難,而能幫助我們,這也沒有錯。苦難,有的時候對非基督徒也有一點約束作用;雖然這種約束並不能夠讓我們在神面前稱義。但是我們的行為,因為這些苦難不去犯罪,起碼外面的罪不去犯,這還是有它的價值。我們並不輕看這些東西。所以,「以受苦為兵器」,這我們需要有的。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肉體放縱的危險是很大的。

 

當然,我們自義,以至於我們看起來很好,像法利賽人一樣,那更不好的。因為那是一種驕傲,那會墮落得更厲害。在約束我們行為的時候,立志、效法都是必要的。當你想到耶穌完全的救恩的時候,我們願意效法耶穌、效法某些聖徒,這是很好的。我在效法行善的時候,因為碰到一些困難,我還願意繼續堅持。我在受到一些引誘的時候,我苦待自己,好讓自己起碼外在少犯一點罪。這些都不是律法主義,這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不一定能叫我們的心裡不犯罪,但這還是有些好處。

 

三、不是無為主義、安靜主義,而是有爭戰、要打仗

 

 

我們成聖的另外一個問題,我也需要提出來。基督徒的生活裡,我們不喜歡律法主義(律法主義就是靠自己),可是我們不能夠沒有律法。因為我們是在肉身中間,我們還需要律法給我們各樣約束等等。我們不能夠有一種想法,這種想法我相信在座基督徒裡可能不是太多,但是曾經有過相當多的影響。我把它翻成「無為主義」,英文叫做「安靜主義」。這在華人教會,曾經透過倪柝聲和蓋恩夫人。有過一些影響。他們很喜歡強調「什麼都不要做」。你可能也常聽到這樣的話:「我們仰望主吧!」「完全仰望主吧!」「我們什麼都不能做!」再屬靈一點的:「我們看自己如同已死的人一樣。」還有聖經根據的。

 

無為主義的神學在台灣現在影響少了。在倪柝聲盛行的時候,也很多人看,叫「開希會議」,是19世紀英國一群很屬靈的人所推動怎麼過聖潔生活的。他們推動過聖潔生活的方式,有點像蓋恩夫人和倪柝聲他們講的,就是無為,「一切讓聖靈來做」、「一切讓上帝的恩典來做」。這我們也會說,就是憑信心嘛!我們什麼都不做。

 

行為、立志,都沒有用。再加上保羅在羅馬書6章的講法,就讓人有誤解了。羅馬書6:2-5「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6:10-11「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就像倪柝聲想要告訴我們的,有的時候他的文字真的是這樣告訴我們,如果再推到極端一點,真的會變成異端了:就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與基督同死了,所以,我們不會犯罪了。我們的老我都已經死了,我們只會行善而已。」這種講法在有些異端裡(倪柝聲他們絕對沒有),就會變成說:「基督徒生活就是聽其自然。」「聽天由命、順其自然」,「天」和「命」就是聖靈工作。不要做事、不要立志、不要努力、也不要攻克己身,因為那些都引起更多罪惡。

 

有時候也聽到:這需要第二次的祝福。第一次祝福是耶穌寶血洗淨,第二次聖靈讓你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你是新造的人;或說聖靈臨到你,你會說方言,你就得勝了,老我就死掉了。這跟我剛講的剛好相反。剛講的是律法主義,就拼命努力去做,把每個人都變成機器,完全聽從律法來做。這是錯誤的。那現在這種「無為主義」,一切靠聖靈,反正我已經死掉了。聽天由命,自己不努力、不掙扎。你每次看到美食,你不努力、不掙扎,結果就大吃一頓;你每次看到色情畫面,你不努力、不掙扎,就一直看下去;你每次遇到嫉妒驕傲,你不努力、不掙扎,讓它順其自然,你就罵個不停了…。這種是完全錯解了聖經。

 

基督徒生活裡,完全靠聖靈沒有錯,完全靠恩典也沒有錯,基督把我們遷到愛子的國度也沒有錯,保羅說的「我們就不在罪惡權勢之下」,這都沒有錯。可是,因為我們還在肉身當中,因為我們還常常沒有信心的,我們生命裡的爭戰還是真實的,所以我們還是需要聖靈來幫助我們。我們仍然在失敗中每天需要禱告主說:「主啊!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只是我們希望在這種掙扎、對付、立志、重頭再開始的過程裡,如果我們完全忘記上帝的恩典,就一點功效都沒有,就算是禁慾主義,也一點功效都沒有;但如果我們是一個充份認識上帝完全的拯救和恩典的時候,我們就願意這樣的恩典和權柄在我們身上,使我們也願意學習去對付,在掙扎中也能得勝,在失敗中能夠再起來。

 

也就是說,一個基督徒在世界上要過一個成聖的生活,我相信完全是靠著恩典,而且恩典能成全一切;完全是憑著信心,而且信心能成全一切;完全是聖靈的工作,而且聖靈能成全一切。這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這恩典落實在世界中的時候,一定有它的層次、有它的程序,逐漸逐漸的。

 

要記得,一定是憑著恩典,一定是因信稱義,完全靠著主;那麼,其他該有的爭戰,我們就不需要有。所以第6章這裡講的「我們在罪上死的人」,並不是說我們自己真的死掉了。「我們向罪死」,「受洗歸入祂的死」,都只是一個形容,就好像我們舊人都在裡面死掉了一樣。第5節,「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表示說我們應當像耶穌順服上帝那樣的順服到死。也就是說我們應當有這樣的立志。第8節,「若是與基督同死」,我們真的相信基督為我們死,而且這種愛使我們也願意完全為著主而活。當有罪惡引誘的時候,我立志要像一個死人一樣,不替它來服務。這是一種立志,是一種爭戰,而不是說我們的老我已經死掉了,不會蠢蠢欲動。

 

我們成聖的生活裡,我們需要律法、需要立志、需要爭戰、需要求主重新赦免、需要對抗罪惡,不是那麼舒服,像我們想的那樣「憑著信心」、「在聖靈裡…」,爭戰是一定會有的。

 

希伯來書12:4,「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這裡的「管教」,不太能夠分是犯罪之後上帝給我們的管教,或者純粹是在新兵訓練中心,或是進入魔鬼營那種嚴格訓練的管教。也就是說,不是犯了錯給我們的責備。

 

每個基督徒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需要有上帝給我們在生活中這種艱難的訓練。這種訓練不管是惡劣的丈夫或妻子或什麼,我們相信上帝對我們的慈愛和憐憫,藉著上帝、耶穌基督完全的救恩,我們相信我們的肉體在跟罪惡作戰的時候,我們需要上帝來對付。我們需要在這種對付和管教中,我們仍然有信心,願意信靠上帝,接受祂給我們的訓練。

 

接受祂給我們的訓練,並不說我們的反應就都一樣。若你有個惡劣的老公,他有外遇,他有家暴,你接受神藉著他給你的訓練,不一定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能神是要訓練你怎麼樣去找律師、怎麼樣去找警察、怎麼樣去學一些法律的東西、怎麼樣去找徵信社來對付他,也可能要學習怎麼樣是一個勇敢的人、怎麼樣在這種情形下勇敢。我們給人的印象,基督徒都是唯唯諾諾的,才叫做愛、才叫基督精兵,這不對的。新約、舊約都告訴我們:我們是很勇敢的基督精兵。

 

以弗所書5: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6:1:「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6:5,「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這裡並不是說我們就是奴性般的順服。這裡是一個很明智的建議,耶穌說:「摩西准你們離婚,是因為你們心硬。」在舊約的時候神就看到人的心硬,「心硬」就是很難教導。

 

神的律法不能廢掉的,神的律法一定是永遠有效、不能廢掉的。問題是:我們是罪人!當不應該廢掉的律法,不應該破壞的律法被違反的時候,怎麼辦?「不可姦淫」,誰都知道不可姦淫,但是如果有人姦淫了怎麼辦?「不可殺人」誰都知道不可殺人,但是如果殺人了怎麼辦?當我們碰到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

 

當在罪惡的世界,這律法告訴我們還需要有些懲治。丈夫是打是罵,而且沒有辦法教導的時候,我不覺得是不可以離婚的。這裡講「順服丈夫」也是一個技巧上的事情。你既拳頭沒有你老公大,你現在又不能離婚,那你怎麼辦?那就只好忍辱負重了。

 

主人和僕人(僕人就是奴隸),在羅馬社會奴隸根本不能逃的。逃了被抓到就可以殺掉。那就好好聽主人的。這是一種明智的做法,這甚至是一種虛偽的做法。服事他好像服事基督一樣,是相信這個惡劣的、該死的、將來要下地獄的主人,是上帝在這個世界上訓練我們的時候所做的一件事。並不是真的把壞的當好的,他不是耶穌,他比耶穌差太多了。但是,他的確是耶穌使用的一個工具。

 

順服之後,就要穿起全副軍裝(弗6:11)打仗。不可能真的打仗,這個打仗是抵擋仇敵、抵擋魔鬼、抵擋這些邪惡的勢力。

 

(3)

律法的倫理(續)

 律法的神學功用、功能

一、維護社會的治安

 

 

  律法現有的作用,第一是約束人外在的行為。我們只能做到約束人外在的行為。連羅馬人也說:「法律管不到你內心的事情。」外在的行為一定是跟內心有關。而我們中國文化,則非常霸道,連內心都想管。

 

  在罪惡的世界裡,外在的行為能被約束,好一點。但上帝要求的,是裡面的善良。我們不只是不殺人,我們連恨人都沒有;我們不只是不姦淫,我們連想都不去想。這是上帝的標準。可是,我們總不能有個男生走在街上看了女生一眼,就說他犯了姦淫。他只是看一眼,你怎麼知道他腦袋裡想什麼呢?法律不能這樣定人的罪。法律就管我們外在的行為

 

  提摩太前書1:9-11「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的人設立的。這是福音說的。」福音說,律法是為不義的人設立的。這裡可以看到路德一貫的講法──律法和福音的密切相關,卻又絕對地不一樣。你有信心,就是福音;你不在信心裡,那就是律法。譬如說:「你要愛上帝」,你有信心你就領受上帝對你的愛你就能愛,否則這就是律法。你不愛上帝,你就常常被定罪。包括講愛也是一樣。

 

  路德講:律法的功能就是約束人外在的行為。這世界已經夠壞了,如果再沒有律法來約束一下外在行為的話,更糟糕。神也很肯定這一點。所以有人的外在行為很好,也是一件好事情。法利賽人的道德非常好,稅吏和妓女的道德非常不好。但耶穌說,稅吏和妓女比法利賽人先進神的國。不是說,天堂一個牧師都看不到,只看到一大堆妓女。這是說,一個法利賽人因為他道德好,造成了他的驕傲和自大,使他遠離上帝,那就非常不好了。一個妓女和稅吏的道德不好,這是上帝不喜悅的;但是道德不好,使他自慚形穢,覺得自己很糟糕、覺得自己需要拯救,就像路加福音15:1所講的,「罪人和稅吏都挨近耶穌」,比較會親近耶穌、比較會謙卑,那麼,蒙恩的可能性也比較大。所以,耶穌是責備法利賽人的自大,稱讚稅吏和妓女謙卑。而且這是一個推理的講法,並不是說每一個妓女都很謙卑。她幾乎沒有什麼驕傲的理由,所以她應該是很容易伏在神之下的。

 

  律法有第一種功用,就是維護社會的治安。這通常是路德講的政治的、社會的功能。

 

二、領人到基督那裡

 

 

  律法的第二個功能是領人到基督那裡去。加拉太書3:24「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我們的教會常常希望人作奴隸,不思想、他律、講一個做一個,這不應該的;教會也常常把人變成小孩子。聖經講: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將來到了天國,我們每個人都要像剛出生的嬰孩一樣?一定不是這個意思。小孩子、嬰孩的特點是什麼?就是全然依靠他的父母,不能離開他的父母。所以,在天國裡,就是一個完全依靠上帝的人。

 

  聖經對「小孩子」、「吃奶」,有正面的講法,也有負面的講法。希伯來書講一個剛好相反的,「你們成了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就是你要能長大成熟、你要能夠吃乾糧,你要是一個成熟的人。那就是說,在天國裡是一個能夠思想、能夠做事的人。你越能夠思想、越能夠做事,你對上帝越能夠敬畏、依靠祂。我們今天的情形剛好相反:我們不依靠祂,卻又不能做事,也不會思想。我們做起事來、思想起來,跟那個光屁股的小孩一樣;我們依靠上帝呢?跟那個頑梗悖逆的大人一樣。

 

  聖經的重點不在肯定小孩子的無知、幼稚、調皮、搗蛋、不懂事。這些,任何時候都不肯定的。肯定的是他依靠、依賴的態度。我們對上帝要這樣子。成熟、懂事,這是聖經要我們做的,「我既成了人就要把孩子的事丟掉了」

 

  我們剛回台灣的時候,兩個小孩都還很小。我們住在華神宿舍。想教小孩做點事,就叫他們到樓下去買麵包,當第二天的早飯。麵包店就在華神宿舍這邊,所以不要過大馬路,但是要過一個巷子。巷子總還是有車,小孩子還這麼小,不懂,所以帶他們去買,也告訴他們:過巷子要小心,你們過之前,一定要看有沒有車開過來,如果有車,不可以過去,要等車開過去了,你們才能走。第一天,他們去買了,有去無回,半個小時還沒回來。趕快跑過去看。原來就站在巷子那裡不動了。兩個兄弟爭吵起來了,「爸爸說:『有車過來就不可以過。』」總有車過來嘛,可是那車很遠咧!好,那就要教他:「車很遠,你還是可以過去,你不能等到一輛車都沒有,那得等到晚上12點你才能買到麵包了。」這就是律法了,因為他不懂,所以要再加一條律法:第一個,有車來,不可以過;第二個,車很遠,你還是可以過。」第二天去,他們還是等在那裡不回來了。因為有一部車開得很近。哥哥就說:「可以過。」弟弟說:「車很遠才可以過,車很近不可以過。」可是那部車正在倒車,很慢,完全可以過。所以又要再加一條律法:「車來的時候不可以過,車遠的時候可以過;車很近,但是開得很慢的時候,還是可以過。」那你還要再教下去:什麼叫「很慢」?這些東西到最後,你就會發現根本不能律法化,因為很多時候是你臨時判斷的。所以,你要心裡有上帝的律法,要能夠想像跟判斷。這不是說你要多聰明、多能幹,生活中的操練是要有的。

 

  希伯來書5:14「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教會一天到晚講,「不要吃知識樹的果子,要吃生命樹的果子。」我請問你什麼時候吃過生命樹的果子呢?這都是錯誤的神學。天下沒有一種果子像秦始皇找得仙丹一樣,吃了就可以永生的。沒有這種東西!因為「叫人活的乃是靈,肉身是無益的。」你不可能吃到一種果子(即便是上帝造的)可以叫你長生不老的。這是我們中國人胡說八道的吃仙丹的觀念。人要永生,必須信靠上帝;人要永生,不是吃什麼物質的東西,管它什麼健康食品。人要永生,是信,是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也就是有聖靈在我們裡面。

 

  聖經上講到生命的果子和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時,既是上帝造的,就都是好的。你能分辨是非,好極了。華人教會常常說不要吃分別善惡的果子,難怪華人教會個個都不會分辨是非,連魔鬼、敵基督和真基督都分不出來。是非要能分辨的、真假對錯要能分辨的、真神假神要能分辨的。

 

  耶利米書、以西結書都有講到,做祭司需要能分辨是非善惡,然後告訴人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這是很基本的事。結果我們今天變成這個也不要分辨、那個也不要分辨,大家糊裡糊塗過日子。這裡說,「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這需要常常操練,不僅是在開車、過馬路這樣的事,其他更複雜千萬倍的家庭生活、人際關係、管理原則…,自己還是要操練。

 

  總之,聖潔的生活跟稱義一樣,完全靠上帝的恩典、完全憑信心、完全靠聖靈的工作。但這完全,不等於我們懶惰、不操練、不努力、不在錯誤中學習得更好、不在錯誤求神恩待、不表示我們不需要立志、不表示我們沒有痛苦、不表示我們沒有掙扎,一定都有這些的。但是我們就求主讓我們有信心繼續不斷地學習。

 

  回到我們剛剛說的,孩子到最後,過街多過了幾次、看多到車子停了幾次,慢慢就會了、慢慢就能分辨了。但是有一個辦法叫他們永遠不會,這就是我們中國的文化常常有的,教會也常常有的,就是始終把小孩子當長不大的。我們中國有個很惡劣的習慣叫「纏腳」,可我也覺得有一個習慣叫「纏腦」。老師講的學生就要聽、爸爸媽媽講的,小孩就要聽,都不去思想。順服是應當的,但是思想判斷也是需要的。華人的教會和政治裡,都有一個悲哀,叫「虛假」的順服,而且不思想。你看中國大陸,還有北韓,那真是順服得不得了。但那是虛假而且錯誤的。你要能夠判斷這個應不應該聽、應不應該順服。那個服,不是覺得這是正確的而服;那個服,是在為自己的安全,或說明哲保身。那種順服不是服一個道理,而是服一個權威。這些都是自私,這些都是他律。我們希望我們是認識上帝的、長大成熟的,包括心思的判斷,這包括道德、能力和意識的更清楚明白。

 

  我們在屬肉體的時候,不能沒有一些外在的法律來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引導我們到耶穌那裡去。什麼叫引導我們到耶穌那裡去呢?就是如果我們真是講律法、如果我們真的把律法很清楚地顯在人的前面,我們就發現我們真需要耶穌。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該死、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虧缺的了上帝的榮耀、律法讓我們都知道上帝的標準多高、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完全沒有達到上帝的標準,或者是沒有達到上帝完全的標準,那我們只有到耶穌那裡去請求拯救。所以這是律法的另外一個功能,路德說這是律法的神學功能,讓我們去歸向耶穌的。

 

三、對信徒的指導

 

 

  加爾文他們講律法有第三種功能,就是對信徒的指導。我覺得這種功能有點危險,因為如果律法對信徒的指導,是的話,好像很多地方跟保羅講法相反。保羅好像說我們不能夠再回到律法之下,我們信主以後更不能回去了。整個加拉太書都是這樣講。加拉太的教會通通都是信耶穌的人,可是在有一些猶太教的影響之下,就勾引他們回到律法之下。加拉太書2: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你一定要知道我們只有因信稱義。

 

  我們再次說,律法是必要的,努力行律法也是必要的,但那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需要有的。加拉太書3:1罵加拉太人是「無知的加拉太人」大家還想要憑著律法再來討上帝的喜悅「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3:10)一般想法就是:我們的確沒辦法靠自己上天堂,完全憑信心;但天堂的房子誰大誰小,那就是靠我們努力了。在地上,如果因信稱義以後,我們努力讓自己變成長老、宣教士,在天堂就是住豪宅的;那種不努力上進的,就是住平價屋的。天堂有等級,我相信是,聖經沒有否認這一點。但,天堂裡絕對沒有嫉妒、大家都相愛,有人好像榮光更多,我們也都非常感謝主,很高興。天堂有等級,因為上帝本來就讓這個人恩賜多一點,那個人恩賜少一點。只是,我們在地上的時候,我們有任何的等級,或者任何更美好的恩賜,絕對不是靠著我們自己,這是上帝的揀選、是上帝的恩典。如果是靠自己來守律法的時候,就像加拉太書講,這樣是離開了耶穌。

 

  加拉太書4: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我們聽起來會很吃驚。誰願意在律法之下?其實,人人都願意在恩典之下;但照著我們的本性,我們願意在律法之下。因為如果在律法之下,我們就可以誇口。舉個例子:如果老師說:今年不要考試,我通通給你們A。你們喜歡這樣,還是用考試來定成績?我覺得那成績最好、最聰明的,他希望考試,因為他是最好的;那爛的人呢?就希望不要考試,通通給A。這兩種都是自私,就從神來看,都不對。那我們一般人怎麼會想在律法之下呢?其實要想有律法,或不想在律法之下,也都是自私。我們想在律法之下,可能我們都是法利賽人,可以行律法顯出我們的優秀;我們不想在律法之下,就想最好吃喝嫖賭都不是罪。這裡講到願意在律法之下,就是有那種法利賽人的心態。他對哥林多教會提醒說:你在基督之下、在律法之下的時候,不要有那種可以自由吃喝嫖賭的心態。這兩種心態都不對。我們應該聖潔善良,我們甚至應該努力聖潔善良。但卻不是靠著自己,更不是驕傲。所以,願意在律法之下,是對上帝的恩典認識不夠,對自己的罪惡認識也不夠。我們需要知道自己是因著上帝的恩典得勝的。

 

  加爾文說律法有第三種功能,律法對信徒有指示的效果。我對這一點始終有一點不安。路德沒有講這個。我現在有一種想法:律法的兩種功能,一個就是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一個就是讓發現我們達不到上帝的標準,隨時到基督那裡,求主的赦免。我覺得這兩種加起來就是第三種,就是對基督徒的一種作用。怎麼講呢?因為我們成為基督徒以後,我們仍然需要律法來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上帝也沒有再定出什麼什麼的法則給我們基督徒來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不僅約束我們外在行為,我們是基督徒,就更把上帝的話更當話了,就知道耶穌的要求、上帝的要求,即使律法的本身,也不只是外在的,就像我們剛提到的,十條誡命的第一條和第十條,都明顯是內心的。「不可貪婪」,那是內心的狀況。我們就知道我們真是需要不斷到耶穌面前求主赦免。只是在我們信靠主以後,我們到耶穌那裡,不僅是求主赦免,也是到耶穌那裡求主給力量。我希望我不貪婪,但是我還是常常貪婪;我現在重生得救了,我有了那不貪婪的生命,但是還是那麼弱小,需要成長,所以請祢來幫助我。

 

  所以,我想,律法的功用,兩條就夠了,不必再加上第三條律法對於基督徒的指引。有這第三條,基督徒容易回到律法主義的路;也容易讓基督徒看不起非基督徒,因為這是我們獨有的;這樣講,更有一個危險,就是覺得基督徒在這世界上好像有一種跟非基督徒不一樣的法則,而我覺得我們沒有。

 

  我們基督徒跟非基督徒,有沒有不同的法則呢?你可能會說「有」,也可能會說「沒有」。我們就想到十誡不論是基督徒非基督徒,上帝都給我們這樣的法則。你說不是,十誡前四誡──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這些對非基督徒沒有效,這是對基督徒提醒的話。我覺得不是。我覺得神對任何人都要求「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只是,非基督徒在這件事上犯得更明顯而已。對基督徒,祂也繼續在提醒「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對非基督徒,在他們良心裡面和基督徒對他們的傳道裡面,他們也應該知道這是神對他們不喜悅的事情。

 

  我覺得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我們有的法律是一樣的,沒有不一樣。十誡是適用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身上。至於說我們違反了,那是一定都違反的。只是違反的程度不一樣,違反的範圍不一樣。我也不是說非基督徒就違反得比較多。你說十誡裡面「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非基督徒違反得比較多,你覺得我們基督徒沒有違反這一條嗎?你不覺得我們基督徒心中可能比非基督徒還要更違反這個?如果你不是靠著恩典,皮球壓得越厲害,彈得就越厲害。基督徒如果一天到晚在禁慾主義裡面,想要發財、想要放縱的那個心,可能更強烈。我覺得回教徒更是這樣。你被壓抑得很厲害,想要一飛沖天的情形就更多了。

 

  基督徒的心中如果以神的律法為樂,這是真的需要有上帝的生命才有,不管新約、舊約都需要上帝。尤其詩篇說,「我思想祢的話,我心中就像飽足的骨髓肥油一樣,祢的話、祢的律法,比蜜更甜」,這些不是講假話。這是聖靈在你心裡,真的喜歡上帝的話。這是重生得救的人才有的。但重生得救的人又還是罪人,所以會有掙扎。路德就說:「你對貞節的喜好,應當跟你對通姦的渴慕一樣強烈才好。」我們喜歡善良,但,你真的喜歡善良嗎?你真的喜歡規規矩矩嗎?如果你真的喜歡,那好極了,但是怕你不知道什麼叫「喜歡善良」。「你喜歡貞節的程度,要像你喜歡通姦那麼強烈才好」,我換個角度講,「各位姐妹,你喜歡裡面美麗的程度,要像你現在渴慕變成林志玲那麼強烈才好」,那才叫「喜愛良善」,就是你的肉體、你的內心是一致地喜歡這種美好

 

  我們華人,從小到大,我們所教的,都是捨己為人啦、什麼英雄啦,在教會裡所教的也是,都到阿富汗宣教死亡,都是我們的英雄,這是不正常的。我小時候看過一個荷蘭少年英雄忍耐堵住隄防破洞的故事、以前的「二十四孝」,裡頭以身體先餵飽蚊子和臥冰求鯉的故事,都是殘忍不近情的。中國大陸編出來的英雄故事,都是叫人作奴隸,還感到很光榮。小孩子從小被教導「要死」、「要盡忠報國」、「要做岳飛」。

 

  人生活舒服、快樂一點,這不是罪,這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我們的倫理,一方面是創造的倫理,一方面是救贖的倫理。創造倫理就是神造的都很好,吃喝玩樂、飲食男女都很好。當然我們也會講到我們的倫理是救贖的倫理,吃喝玩樂、飲食男女都很好,但是,我們的毛病就在於我們後來要自主。人一自主,離開了上帝,就各樣的、不管正面反面的、食衣住行娛樂愛情,什麼東西都會導致各樣的罪惡。我們需要上帝的救贖。我們在上帝的救贖裡面就唯一能夠因信稱義,我們的行為都不夠好。不過我們蒙恩得救了以後,我們要想到說我們並不是回到禁慾主義或是縱慾主義,我們繼續在學習,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做事,我們也仍然需要律法來約束我們,因為我們還是罪身。但我們不是律法主義。

 

世上的權柄和法律

 

 

  但在罪惡的世界裡,不可能每個人都聖潔無誤地不會犯錯的,既然如此,對犯錯的人給予一定的處罰,是有其必要的我們繼續講「律法」。「不可殺人」,現在有很多的討論。律法裡面的刑罰和處罰,是必要的。罪惡的世界裡面,我們還是需要上帝的律法,包括做一些制裁的工作。這制裁的工作包括死刑。如果在罪惡的世界裡,大家都希望有好的社會治安的話,我覺得法律、政府是必要的。法律和政府一定會有它犯錯的時候,不太好的地方,或是很多錯誤的時候,我們還是有需要。

 

  我講的並不是我們將來在天上,也並不是一個不犯錯的世界,我講的是回教世界、台灣、中國大陸,或者是回教國家,這些都是在上帝的手裡。上帝設立這些權柄做賞善罰惡的工具,這是需要的。

 

  羅馬書13:1-5,「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另一段在彼得前書2:18-19,「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3:1「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如果你把彼得前書3:12:18對比來講的話,那麼第3章就可以加上一句話:「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我們現在來看「權柄」。我勸過很多姐妹離婚。你說,聖經裡講不可以離婚。當然,神不希望離婚,當然神希望大家彼此相愛一直到最後。問題是,我們活在罪惡的世界裡,當人不服上帝律法的時候怎麼辦?你應當不可以殺人,但當你殺人的時候怎麼辦?你不可以姦淫,但姦淫的時候怎麼辦?要怎麼樣來處理?最起碼聖經講,要有一些恰當的處置,恰當的一些處罰。

 

  現在整個環境在反對死刑的人,我覺得並不是在反對死刑,根本在反對任何形式的處罰。我聽到的是:你要善待他、要愛他、要原諒。這些就大家更痛苦,包括作惡的人就更作惡。路德說:「你怎麼可以把羊跟狼放在一起養呢?」你天天勸羊說:「你就忍耐、就給牠吃一口」,給牠吃一口,除了把狼養肥以外,還會有什麼好處呢?羊每天給狼吃了,狼就悔改,開始吃草了嗎?要讓狼不吃羊,就要把牠們關在不同的地方。牠要一直吃,你就把牠關在監牢裡、或處罰、或把牠打死、或把牠打斷一條腿、或把牠關起來、把牠綁起來,起碼要這個樣子。這個社會上有很多的狼,也有很多的羊,我們通常有狼性也有羊性,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也需要律法來約束,即便我們基督徒也是一樣。神就在罪惡的世界上設立了這些權柄來管轄。

 

  當然不是說妻子什麼都要聽丈夫,更不是說奴隸什麼都要聽主人的。只是在一個罪惡的世界裡面,你需要有一些靈活的運用。在羅馬的時代,妻子或者奴隸根本自主或申冤的可能很低的時候,你能夠做的就是忍耐,只好忍耐。尤其我們想到奴隸,主人通常都是很壞的,奴隸很多時候都被打死,很多受不了也逃亡。保羅說不可以逃亡。勸弟兄姐妹逃亡是不智的,逃到哪裡去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沒有地方可以逃的。逃了被抓到了更悲慘。當然你可以說:為什麼上帝不早一點把惡人都消滅了呢?答案很簡單:如果把惡人都消滅,你現在也死掉了。我們很多時候都沒有想到自己是多麼地罪惡。

 

  在這個罪惡的世界,大家常常為了上帝為什麼不停止颱風、地震、洪水、或是惡的政府、或什麼…,這些其實都很簡單可以回答,上帝都在用祂的恩典和權柄在管制、使用這些颱風、地震、洪水、或是惡的政府,管教人、懲治人。你說懲罰得不公平,我又沒做什麼錯事!各位,在罪惡的世界,沒有公平的事。主耶穌受到最大的不公平。但在這些不公平的裡面,你仍然要相信有公平的上帝,那就是我們的信心。這信心表現出來,有時候我們很愚蠢地在忍耐,有時候我們很愚蠢地在反抗。我們這些倫理的反應都不可以是那麼絕對的。只有上帝是絕對的。所以順服也不是絕對的。你也看到不順服的時候,包括聖經裡講的。但是一般給你明智的建議,敬畏上帝,去想一想怎麼做比較對。

 

  神的恩典就是在這些所有的錯誤裡,你如果信靠上帝,在教會裡生活,可能一些錯誤的建議叫你多受很多苦,但是在罪惡的世界裡,主33歲就死掉,而造成了救恩。死,或是很多的痛苦,可能真是難以解釋,但是你還是信靠上帝、信靠耶穌的救恩。

 

  我們剛看到羅馬書13:1和彼得前書裡看到上帝設立的權柄。你不要將這些看成聖經教你做儍瓜。不是,聖經反而是教你做聰明人。在有些非常艱難的情形下,你的順服對你是比較對的,比較好一點。神也需要設立這些權柄,讓整個罪惡的世界不致於太亂。在這個佩劍的權柄裡,保羅非常知道一件事:羅馬這個政權,不是基督教的。保羅也知道這個權柄把耶穌釘死了。是彼拉多下的命令,我們今天在唸使徒信經的時候我們都會唸「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不是講希律,也不是講大祭司。他們沒那個權柄,是神給了羅馬人權柄。

 

  我們也看到很希奇一件事情,神設立外邦人這些權柄,很多時候比教會或以色列人這些權柄還更好。在福音書裡你可以看到,彼拉多應該是三次說出耶穌沒有罪,「我查不出他有罪」,彼拉多想要救耶穌。彼拉多,這個羅馬的權柄表現得比所謂神的兒女還要更好。真正想要殺耶穌的主要是猶太人,猶太人主要是公會,公會主要是祭司,祭司是上帝設立的神人之間的中保。這就是路德倫理會繼續講的,就是內心和外在很多不一樣。外在他是一個上帝的祭司,內心他可能根本是魔鬼。但是神也仍然看重外在的一些秩序。

 

  在約翰福音19: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彼拉多不知道他講得多對,彼拉多只知道他有權柄,這是羅馬政府給他的權柄。羅馬政府給彼拉多權柄做當地的巡撫,其實羅馬的統治是非常棒的,所以他們能統治這個世界,他們非常尊重當地的風俗民情等等。彼拉多不太干涉猶太人的很多事情。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他們想盡辦法要殺耶穌,如果不是上帝允許這件事,彼拉多應該也不會同意,他三次講。羅馬人很守法。他說他有權柄,他以為他的權柄是該撒給他的。是該撒給他的,但該撒是上帝給他的,該撒不承認的。

 

  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耶穌的意思是說「上帝給你權殺我。」上頭就包括上頭生的。這點就跟預定論一樣,不但不減少人的責任,反而更加重了人的責任。你殺我是上帝給你的權柄,所以,你殺我,還有把我交給你的人,罪不是更輕,罪是更重。你和猶大都是上帝的工具,但是你的罪更重。理由非常簡單,上帝沒有強迫他們做這個事。是在上帝奇妙的引導。可是,猶大賣耶穌,並不是猶大很愛耶穌而上帝抓著他手要他賣,他沒辦法只好賣。彼拉多也不是說「放了他、放了他」而上帝把他的舌頭扭過來說「殺了他、殺了他」。不是。不管有多少掙扎,彼拉多最後意志同意。所以我們的責任不因為上帝給這個權柄而減少。

 

  可是,你在福音書裡可以清楚地看到:抵擋上帝最厲害的是上帝的選民。你在使徒行傳可以看到:上帝設立的羅馬權柄是多麼地好,整個傳福音的工作就是靠著羅馬政府;而一直在妨礙福音工作的是猶太人。保羅每到一個地方,就有猶太人一直追著他、一直反對他。保羅每次傳福音得到幫助,都是羅馬人。在使徒行傳17:5,猶太人嫉妒,地方官後來放了保羅。在18:12,猶太人又來攻擊保羅,迦流,就是亞該亞的方伯,是羅馬官,18:14「保羅剛要開口,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

 

  這就是我剛講的,你內心的事,我不去管它。這很重要,我們以後會講到政教的事情,講到政教分離的事,這些都是現代人,包括我們華人基督徒糊里糊塗亂講的。我們可以去告摩門教徒傳異端、叫人下地獄嗎?不行!只有一種地方這樣做,就回教世界,因為你信耶穌,或你心裡信其他的,我要殺你、要關你。這是世上權柄根本辦不到的事。世上權柄根本不能確定哪一個人在信什麼。信什麼是我們心靈的事,別人沒有辦法管。所以這個方伯講得很對,這種事我不管的。不管是回教徒、基督徒、佛教徒,你今天開車撞了人,這是違法的;你心裡想「我真想開車把你撞死!」我不罰你的,只有神經病才想罰。

 

  後來保羅在耶路撒冷差點被猶太人殺了,保護他的還是羅馬人。使徒行傳25章,羅馬的巡撫非斯督後來曾跟亞基帕講:「這個人沒有什麼罪。」25:15-16「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我對他們說,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這句話我看了都想哭了,看了都全身肅立了。這種羅馬的法律觀念我們中國一直都還沒有。這叫做「無罪推定」。我們中國向來是「有罪推定」,我們中國向來是把你抓到關起來就是你有罪,你要想辦法證明你沒罪。今天你說我是小偷,去法院告我。中華民國的法律受西方的影響,我不需要花力氣去證明我不是小偷,你要花力氣證明我是小偷;你不能證明我是小偷你就敗訴。2000年前羅馬就有我們現在才有的觀念,任何的被告,不管是什麼人,他有機會替自己分訴;如果他沒有機會分訴,他沒有律師、自己也不分訴,就定他罪,我們羅馬人沒這規矩。好偉大!這就是羅馬書13章講的:上帝設立的權柄。這權柄不一定是信耶穌的,這權柄不一定是信上帝的,這權柄不一定是基督徒,這權柄不一定是神的兒女,這權柄很可能都是下地獄的。但神在世上還在使用他們。這權柄後來也給了保羅保護。

 

  在25章前面一點的地方,非斯都問保羅:「你願不願意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上帝的殿所在的地方,以前也在那裡審判的,所羅門在那裡很有名地審判過。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所以,基督徒尊重世上的權柄,即使它不是教會、不是信耶穌的,事實他們比信主的,起碼名義上信主的還要更聰明。保羅說我要上告該撒。這句話很有名,他沒有上告祭司,而是上告該撒。

 

(康來昌主講,Iris Liu稿)

 

(4)

世上的權柄和法律(續)

 

 

我們講律法的倫理的時候,講神在世上所設立的權柄,特別提到羅馬書13章和彼得前書,說,在不信上帝的羅馬帝國這個權柄裡面,神所做的工作也是一樣的豐富,也是一樣的奇妙。這就是你們在看兩國倫理的時候,路德的書裡面很重要的部分:神是一位獨一的神,這位神沒有兩樣的砝碼,但是這位神在治理這個罪惡世界的時候,的確分了、用了兩個方式來治理。姑且這樣說,看得見的部分,祂是把它交給世上的政權,用法律來統治;看不見的屬靈的部分,是用福音,用上帝的恩典來統治。這個我們需要舉很多的例子,慢慢的來說明。

 

三、執政、掌權、有能的

 

 

我們現在繼續先來看權柄,在哥林多前書15:24,「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上帝。」就是在最後的時候,基督把執政、掌權、有能的,都滅了。這個執政、掌權、有能的,是什麼?這個我們先看這段經文。

 

羅馬書13章講到,權柄都是出於上帝的。這裡說到權柄,是用執政掌權有能的。這些到底是什麼,解經家有很多不同的講法。但從字面上來看,你多少能看出一點端倪來。

 

各位,看聖經先不要被那些神學家唬住了,你不懂原文,你就看不懂,這些都是胡說八道的話,而且都是再一次表示自己很重要,你要來上我的課,你要來買我的書,其實這些,我都覺得好像宗教改革沒有發生一樣。宗教改革的一個很重要的意義,就是路德說的:平信徒都看得懂聖經。

 

現在神學院講的就是,平信徒看不懂聖經,因為他們不懂背景。你看最近校園還有華神還出了一本舊約新約背景注釋,我看了真是要吐血。那除了讓你覺得作者好有學問,這個字的背景是什麼,並不能增加你對聖經的了解。各位,懂那些背景是有它的幫助。但是最重要的是,你要相信神不是偏待人的,神並不是只寫聖經給學者看的。我們不懶惰,但我們也不要驕傲,我們謙卑學習是很重要的,但是也不要變成說,好像上帝的話是有學問的人、研究歷史文化的人才能告訴我們。事實上,如果你忽略了最基本的這一點──聖經是上帝拯救人的,而且是讓每一個想認識上帝的人,不管是大人小孩,都能明白的──你就看不懂聖經了。所以你看聖經,要想到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慈愛。對不起扯遠了。

 

這個權柄,學者也有很多的討論。那我們也先不要看。那些討論可能有價值,但是多半的情形,也都是把你帶到所謂的見樹不見林,就是看到很多枝節的部分,卻沒有抓住大方向。

 

這裡,基督將一切執政、掌權、有能的都毀滅了,那不管這是什麼,有人說,這就是墮落的天使;有人說,這就是政權。不管這是什麼,但你可以看到這是一些基督要把它滅掉的東西,那就不是什麼好東西。但就字面的意思,你可以看得出來,執政掌權的,這有權柄的東西是什麼。我們就再想,今天社會上,這個世界裡,有權柄的是什麼,或者有權的是什麼,有權力的是什麼。英文就是powerauthority。這應該不太難了解。那麼這裡,就是把這個權給具體化了,變成好像人一樣的東西。

 

我們就直接這樣想,這個執政掌權有能的,就是指馬英九;就指陳水扁;就是指國民黨、民進黨、共產黨、民主黨、共和黨;就是指歐巴馬;就是指拿破崙;不管好或不好,就是指這些有權的嘛!

 

那你就再想清楚一點,有權的豈是只有指這些政府呢?誰是有權的?有權的不只是政府;有權的也包括大公司。所以,郭台銘也是執政掌權的人之一,醫院院長也是,我也是;做丈夫的也是;做父親的也是;警察也是,就是你有權嘛。上帝在管這個世界的時候,用了執政掌權有能的,上帝不是直接在統治,不管好或壞,上帝藉著各種不同的權柄在掌管。這個權柄,就是有能力的。

 

如果你再想一下,不只是政治上的,你也可以想到,權柄也包括金錢上的金權政治。金錢是很大的力量。還有什麼東西是有權柄的?你應該能想得到,知識也是有權柄的。知識就是權力,知識就是力量。金錢、政治、知識、科技、文化都是權柄跟能力。比如說你寫一篇文章,發表一篇演說,可以讓幾千、幾萬人都像希特勒,煽動起來。甚至溫和的權柄,也可以是很大的權柄,包括甘地,用不抵抗主義,或者像馬丁路德金恩,用不抵抗的方式。單單用他的口才,你不管說煽動不煽動,這都是權,或是能。在人間,上帝藉著這些在統管,而上帝是這一切權能後面的、獨掌權柄的那一位。各位,如果要再講的話,物質(physical)上的權和能也有。你可以說核能電廠是權能;你可以說火力發電廠是權能;你可以說水是權能;你可以說大自然,颱風、地震是權能。各位,我再一次說,你要想像力豐富一點,不只是政府、國家、老闆、牧師、父親而已,藝術、文化…,這裡面都有上帝賦予在萬物中的權能,不管有沒有意識。

 

再講,各位姊妹,你的美貌也是一種權能。你的美貌可以笑一笑,城牆都倒下來。這叫傾國傾城。那智慧當然也是。我們也可以說,在所有這些權能裡面,上帝所賜給萬事萬物的裡面,自然界的、人文界的,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這些權能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負面的因素、墮落的因素。你們也聽過權力使人腐化,權力可以使甘地也腐化,使馬丁路德金恩也腐化。我們通常想到就是蔣介石、毛澤東這些人腐化,或使我們自己,或使郭台銘也腐化;這可以使各樣都腐化,但也都在上帝的使用當中。

 

而在上帝使用的時候,我講的每一個字,我都希望各位去想我講錯了沒有,你們不要聽老師,我這個權能也是墮落的權能。當然,你的思維也是墮落的思維,但是我們有上帝的光照,我們就總希望能夠有聖經來引導我們,就是我這樣講的對不對,表達的對不對。

 

我自己是在想,(這個也跟路德的倫理觀,是息息相關、連在一起的),上帝藉著權柄,藉著各種不同的權柄在這個世界上治理,不管小到最小的,你的心臟失去了能力,就會死掉,這是自然界的;然後一直擴大到人文界,這些東西都在上帝的掌管和使用中。這個掌管使用,羅馬書13章特別強調的就是,在人文界的權柄是墮落的。哥林多前書這裡則說,最後要被上帝都毀滅的。是墮落的,是有罪惡的,但卻也是上帝使用的。當然你可能馬上就會想到,對權柄的順服(這也是路德一個特點)。

 

我們繼續看幾處經文。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所以我們作戰的對象呢?各位,在看這個經文,我們再一次說,我勸你先不要看那些解經家,講一些什麼多大的學問,甚至也不要聽老師講什麼,包括我講的。上帝是不偏待人的,你就敬畏上帝,用你的腦袋先看這個經文,上帝告訴你這個字是什麼。

 

我們在爭戰,顯然我們有對手。我們的對手,是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好像保羅在這裡,把不管是羅馬政府,或者是任何一種文化制度,說成是在管轄這個世界。乍看之下,這句話只是在負面的,我們在跟這些壞蛋爭戰;但是你再看看,就也知道,在這負面裡面,有正面的意思,就是這些執政掌權的,甚至他們可能有某種程度是屬靈氣的惡魔,但是上帝藉著他們在管管轄這幽暗世界的。

 

基督徒的世界觀

 

 

現在我們就可能要想更遠一點了。在我們昨天已經提過了,在神使用的這些權柄裡面,這可以想到很多。我們現在主要先講到忠,或者政治上面的。我是反對中國人的那種忠的觀念,剛才其實也有人問了類似的問題,那我就再說,我們要非常小心,如果你們當中有人上了華神的課,或者自己喜歡自修的,可能已經看過了尼布爾寫的基督與文化,就是基督徒跟這個世界,是持什麼態度。尼布爾說,基督徒對這個世界,或這個世界的文化,大概分五種態度,其實他分的可能複雜了一點,有的可能一兩三種就可以。

 

第一種呢,是基督反對文化,或者反對世界。他的意思就是說,好像有一些基督徒,根據聖經的教訓,覺得我們跟這個世界是敵對的。那在我們在座當中,如果我們出身是比較基要派的,我們也會有這種看法,這個世界是非常邪惡的;這個管轄世界的政權,或者這個世界的一切權柄,也都基本上是邪惡的,是不好的。我們基督徒勉強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生活,我們都在勞苦嘆息,我們天天希望死。當然,基督徒又怕死,跟世人一樣。就是,以前我們曾經有的,尤其在基要派裡面的那種觀念,就是這個世界罪惡;我們在世界上是寄居的,是客旅的。這裡不是我們長存的家,我們遲早要離開。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作見證,傳福音以外,就是只有在忍耐。這種是以前基要派,老派,的想法。那麼這種想法,現在在普遍的神學教育,和普遍一般的基督徒,有見識的基督徒,像校園團契、華神,都是非常看不起的。那種都是沒讀過書,大老粗;我們現在不是。

 

第二種,尼布爾說,很多人的態度是,基督徒是屬於這個世界文化的。這種講法就是,基督徒其實跟這個世界是水乳交融,成為一片。然後,我們也學習迦南的風俗沒關係,我們吸取我們老祖宗的清明節,拜祖先也沒有關係。這種就是,很多新派的甚至會說到,整個聖經都是世界文化的產物,也沒有什麼上帝,就是只是文化把他變成這個樣子。那個就是所謂的新派。這種,這種離經叛道很明顯,所以我們基督徒一般還是不太接受,起碼我們華人比較不會接受。

 

那麼第三種,尼布爾就說是,天主教式的。(各位,這五種你可能把他濃縮成一兩種,兩種或三種,你可以自己去想想看)天主教的態度就是,基督或基督教跟跟這世界的文化,是一個「基督或基督教是比文化要更優秀」的。就這個世界的文化,這世界的一切有他的好處。

 

你們也會看到天主教不是那麼一天到晩講人是罪人。這個世界,有非常多美好的東西。天主教有這樣的神學,以至於你就很容易看到天主教的神父也好,天主教的教義也好,天主教的教堂也好,他們完全能夠接受這個世界上的富麗堂皇。你看天主教神父,通常都很有學問,比我們基督教有學問多了。然後天主教的建築物又很漂亮。不要說去聖彼得了,一般看起來都比較莊嚴肅穆一點。他們的作家,文化素養也比我們好得多。天主教的講法,或根據尼布爾的講法,就好像天主教是在說,這個世界有它的價值,文化有它的價值;但是,只有到某一個程度。這個程度,可以在世界活得還不錯,神還是使用他們;天主教也很講自然的法則。可是,到了要得到拯救,要到天堂,你就得換一匹馬了──你要換恩典。

 

自然界,天主教也不能不承認是墮落的,因為他們還是要肯定聖經。是墮落的,但是他們不覺得墮落的多嚴重。只是墮落最少到一個地步就是,你沒有辦法到上帝那裡去。但在這個世界上,要如魚得水,水乳交融,你學這個世界上的東西很好的。所以天主教,你看,這些什麼單國璽主教,或者你到輔仁大學去,帶頭拜媽祖也可以。拜媽祖跟拜馬利亞差不多,祭祖啊,都可以。這個世界的東西沒有那麼可怕,你信靠上帝就好了。

 

各位,這三種裡面,到目前為止,尤其知識份子,可能不止是華人的,最喜歡的應該是天主教的。因為這種最自由了,既可以非常誠懇的信靠上帝,又可以祭祖;也就是跟這個世界的文化,可以沒有絲毫衝突。這個我們最喜歡,因為說真的,我們並也不喜歡衝突。

 

第四種,尼布爾所做的分類,就是基督或基督徒跟這個世界,是一種既衝突又合作的狀況。他說的就是路德這種狀況,又反對理性,又贊成理性;又反對權柄,又贊成權柄。這種是比較不容易形容的,但就是一種既是衝突又是合作的狀況。

 

第五種,就是今天長老會,還有很多人都以為是最好的。就是,我們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是改造文化的,我們把這個世界改變的更好。這又是想當然爾,對嘛!我們基督徒就是要把這個世界改的變的更好嘛!尼布爾所提出來的就是加爾文,加爾文提出來的就是要改變這個世界。

 

我會覺得這五種的分法不是最恰當。昨天我們提到威伯了,我要再說,如果你真的去看加爾文的著作的話,加爾文、路德、甚至天主教的講法,有一個基本點就是,他們的觀點其實是跟基要派的最基本是一樣的。就是即使是天主教,如果他還是正統的,也會說這個世界是全然墮落敗壞的。只是天主教常常在實行的時候,不那麼講。就是這個世界是墮落敗壞的,這個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我們是完全需要依靠上帝。我們不能愛這個世界,我們仰望將來。也就是說,我自己是非常基要派的。我覺得聖經裡面,給我們的圖像是:這個世界壞到極處,這個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我們的家在天上。各位,這種都是落水狗,人人喊打的。我這種立場,你們如果講出來的話,論壇、校園、大家都會罵你,這是什麼時代,你還這個樣子,還去上這種老師的課,簡直是糊塗到了極點

 

我講了,你聽我的課,聽任何人的課,看任何書,你自己要想一想,聖經是怎麼講的。我的最高標準是聖經。如果你否認聖經的權威,那我們就沒什麼話好談了。聖經是最高的標準、權威。我覺得我在看新約和舊約,在看加爾文、路德、這些給這個世界有正面價值的、貢獻的偉大的聖徒身上,他們都有一種基本的態度──否定世界的,捨己的,完全肯定上帝。就像我昨天講的,就只有在這種態度之下,你才能給這個世界一個正面的作用,你才不那麼容易被這個世界收買。

 

對不起,我也不是在談政治。我看國民黨、共產黨,民進黨,也差不多,就是大家都不了解自己的軟弱到什麼地步,所以這些從政的人物,他們常常是因為看到這個社會的制度和人實在太壞了,然後或者是受痛苦受太多了,所以他們希望能夠提倡一些好的理想來改變。可是他們大概很少人能夠意識到,他們自己多麼容易被這個墮落的世界所腐化。所以那些理想主義者,不管是改革派或者革命派(我說的不好聽),都很好收買。你說哪裡啊?各位,很好收買。如果很難收買,那就是出的錢還不夠高。你錢夠高,我看都容易被收買。我看俄國、中國我是比較熟悉,臺灣我是在這裡長大的,我看到這些人,民進黨的那些領袖們,我其實真的都很佩服。就跟國民黨早期有些人,我很佩服,後來都被收買了。就是你給給錢,不管是資本家給錢,或者誰給錢,就都容易變成謝長廷式的人物。那有個台語是不是,就是什麼臥底的。我們不談這個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這個事情,歷史上實在太多了。如果你看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也是一樣。他們很多人,真的就是被收買了。

 

各位,我們也是一樣。基督徒又是像那個小和尚一樣,天天在山裡被訓練,底下世界、女人啊、還有豬肉啊,這些都是很恐怖的,你不要去碰啊。但是下來一碰,真是好極了,比在那裡念經真的是要好太多了。所以那種被壓抑型的,然後為了一個理想犧牲自己的人,如果不能夠從某一個方面得到更大的報償,你為一個理想犧牲的,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基督徒也是,我們基督徒要什麼犧牲愛主等等,如果你不是不斷被上帝的愛來幫助的話,我們的愛、我們這些善良,都是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一曬就沒有了,包括夫妻之間的愛。這十幾年,福音派、中外都很流行作威伯福斯(Wilberforce),就是把英國的奴隸制度廢掉的那個福音派的領袖。可是我看大家,只是一天到晚講我們基督徒要作威伯福斯,我們要作世界上的鹽和光,要改善這個世界。我們都在講這些話。

 

可是你看威伯福斯也好,你看路德、加爾文,或對這個世界有影響的,都有一個特點,威伯福斯寫的書,Real Christianity - Discerning True Faith From False Beliefs。那有兩個翻譯本,一個是中福(中國福音會)的《無偽之信:主流文化的棄嬰?》;另外一個是,香港浸信出版的《天地有正信--真基督教挑戰文化基督教》。它裡面就很堅定的講,我剛才說的基要派的那個觀點,就是人如果不全然的信靠著上帝,人如果不把這個屬靈的事看為最重要的話,人如果不徹底的看輕這個世界、看扁這個世界,人是沒有力量來做任何改善的可能。你要肯定這個世界是很好的。就如我說的,你要肯定理性,肯定你的價值是很好,但你肯定的前提是,你全然的肯定上帝,肯定到一個地步,你好像根本看輕理性了,那才是對的,那你才能善用理性。

 

這個跟權柄連在一起。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大衛也有權柄,但以理也有權柄,保羅也有權柄。不管這是什麼樣的權柄,這個權柄,因為是一種能力,因為是種好用的東西,就容易叫人腐化。所以,你要不被那個權柄墮落的話,你一定要深深的、徹底的,而且不斷的、而且進步的被上帝的愛所充滿。這個對上帝的愛的充滿,領受上帝的愛,必須是我們一再回到這種傳統的、老的、基要派的觀點:人是壞到極處,完全需要上帝的救恩和憐憫。我們需要回到加爾文或路德那種觀點,人是一無是處,完全需要上帝。這個世界一無價值。所有的價值,只有在上帝那裡才有。這一點是最基要的、最保守的、最糊塗的,如果你不能夠持守住這一點,如果你不能肯定這一點,就沒有辦法抵擋墮落或世俗化

 

我必須很遺憾說,你在今天的世界裡,你在基督徒身上很少看到這一點。你在誰身上看到呢?回教徒。你會說,回教徒那都是恐怖分子,那賓拉登都是恐怖啊,下流啊。對,我承認他們不好。但是,他們身上是有一種錯誤,沒有錯。但是錯誤的是方向上錯了,正確的是信仰就應該是這個樣子。信仰就是對上帝無條件的順服,這樣才有力量,所以我覺得美國對抗賓拉登遲早會失敗的,因為美國是一個世俗化的國家了,她沒有從上帝來的力量。今天所有在那裡喊要作鹽作光的也是。各位,你要作鹽作光我不反對。這個世界能不能被基督徒改造得更好,這我不知道。依我看,基督徒笨的話,是很難改造得更好。我是不太相信基督徒能夠把世界改造得更好。基督徒好好傳福音就好了,至於學科學,還是向非基督徒學比較好一點。我的看法是這樣,包括政治。

 

我這樣看,當然也有聖經的根據。你知道聖經怎麼說的嗎?聖經說,「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自己要找任何的人做事,包括我要找律師,我要找水電工,他是基督徒,那我通常就不要找他,因為基督徒常常讀經禱告。但是馬桶修好,我要找的是專業。你把你的事情辦好比較重要,你不要跟我講基督徒來影響世界。

 

很多基督徒的這些專業團體一天到晚跟我們這些爛牧師講,我們基督徒要多發揮對這個世界鹽和光的作用。基督徒都在哪裡啊?威伯福斯都在哪裡啊?各位,我告訴你在哪裡,都在那百分之二的,又爛又笨的,世界上愚拙的、可憐的人身上。你要他發揮什麼能力呢?我們這麼爛了,我們這麼差勁了,本來已經沒有力量,再不像古老的那些信徒,那種全然依靠上帝,再不去依靠那個全然有力量的上帝,你怎麼去改變這個世界?還沒改變就被世界收買了。

 

基督徒如果不能夠全然依靠上帝的話,是不行的。而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活的時候,我們需要全然依靠上帝。再一次,各位,我講的對不對,流行講的對不對,什麼大神學家、大師講得對不對,你先不要被唬住了,你以聖經為本。對不起,各位,你對聖經又不熟悉,所以真是很困難。以聖經為本,然後好好去思想。對不起,你又不太會思想,所以這也是很困難。但是我們得學習著看看,思想著看看,看看有沒有道裡,看看聖經是怎麼講的。

 

神的一般恩典

 

 

這個世界,掌管世界神所賦予的,很多地方是比基督徒優秀的,羅馬政府是比那些猶太人更公平,在處理事情的時候更公平,更公正。這一個就是神學上重要的地方。當然有聖經的根據,聖經也講的很清楚,就是我一直在講的,叫做「一般恩典」,就是神把陽光、空氣、雨水,無分軒輊的給義人、給歹人,給信靠祂的人、給不信靠祂的人。如果陽光、空氣、雨水給信靠祂的人,也給不信靠祂的人,那麼同樣的,神也把聰明才智道德,這些一般的恩典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這不是希奇的事,這是聖經上講的,這也是你在常識裡面可以看得到的,這也是在你的生活裡面可以看得到的。

 

在這個世界的事上,上帝給非基督徒,給今世之子的恩賜,起碼一樣給了光明之子,而且,就今世之子將來要下地獄,光明之子將來要上天堂,所以為了補償一下,給今世之子多一點,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很多人問,為什麼慈濟會做的這麼好的事情啊?為什麼神給了阿拉伯地下那麼多石油?這有這麼不可以?神本來就是這樣嘛!各位姊妹,我不是要冒犯你,我知道妳很漂亮,但是非基督徒也有比你漂亮的,這妳也得承認。不是因為妳很信主,妳很虔誠,妳每天讀經禱告,所以妳就個個美如天仙。沒有這個樣子,沒有這件事。當然我也不至於說,妳越敬虔,妳就越醜。那這樣,各位姊妹都不要敬虔了。

 

我們看到神給不信的人,有很多的優秀,這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是聖經講的。而今天很多基督徒對這很基本的事實居然會忽略,居然有一種想法就是,我是基督徒,所以我各樣的祝福就會多一點。沒有這個事情!我們從聖經裡面沒有看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從保羅的生平沒有看到這種事情,我們從我們經驗裡沒有看到這種事情。我們怎麼會這樣想呢?

 

的確有兩個國度,都在神的管理之中。你們看要看清楚,是兩個國度,可是是一個神,都是神在管理的。這個世界,要滅亡的國度,也是神在管理,在其中也有所有的恩典和祝福。那麼在這個國度裡面,也是在傳福音的時候,使徒行傳裡面,有兩處的經文,特別講的,很重要,一處是使徒行傳14:15,保羅在路司得城,跟他們講:「諸君,為甚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這一點就讓基督徒應該被提醒一下,性情跟你們一樣。其實不只是性情一樣,其他都是一樣。我們要吃肉,他們也吃肉。我們希望物美價廉,他們也希望物美價廉。沒有一套基督徒的算術,跟非基督徒是不一樣的。我們呼吸一樣的空氣,我們有一樣的思維,我們有一樣的邏輯,我們有一樣的需要,我們有一樣的七情六慾,我們跟他們一樣。親愛的基督徒,不要自大,我們沒有跟他們不一樣。我們不一樣的,是我們有一位神,就這一點不一樣,而這一位神,使我們跟他們有完全的不一樣。

 

使徒行傳14:15,「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這些虛妄,不管是祖宗遺傳來的,或者是迦南來的,或者是本地來的,通通都是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各位,常常你也聽到這種胡說八道的話,宗教都是一樣,我們信的跟你一樣。各位,什麼一樣!你跟他講一樣,他就不要信你的,一樣,我幹嘛信你的。我們跟你不一樣:第一點,你那個是假的,我們的是真的;第二點,你那個是錯的,我們的是對的;第三個,你們那個是壞的,我們的是好的。是這樣,只是你能不能表達得很正確,就不曉得了。你們那個是虛妄的,要歸向創造天地海的神。

 

你要知道,創造的教義是非常重要的。創造的教義就是神從無到有,然後維護這個美好的世界。這是佛教,還有其他宗教,包括回教,都沒有的。只有基督教在講上帝。當然,回教本來也應該這樣講,猶太教也應該這樣講,但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耶穌,所以他們對造物主──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神,也不是很認識。而且祂不是創造完了就完,祂還繼續在管理。

 

使徒行傳14:16,「祂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也就是說,他那個叫人悔改的道理還沒有很清楚的講出來,不是沒有。今天也還是一樣。今天你說這句話,也還是用在不信主的人的身上,神今天還是任憑各人各行其道。你拜媽祖你去拜媽祖,你去拜關公你去拜關公,你不信上帝就任憑你不信上帝,你無神論就無神論,你要同性戀你就同性戀,你要殺人放火你去殺人放火。神從來沒有直接因為你犯罪就殺掉你,還是任你行其道在當中,不管你是在拜媽祖,或者無神,或者開賭場,或者是吸毒。

 

使徒行傳14:17,神「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這不是對基督徒講的,這是對非基督徒講的,所以我們看到神給世人有一般恩典,這是很正常的。這一類的經文沒有很多。但是很清楚,在舊約裡面也有。在我們今天世界裡,你看到就更清楚了。詩篇145:9,「耶和華善待萬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這都是墮落以後的事情,不是在伊甸園的時候的事情。神善待,所以你看到李白會作詩,你看到張大千會畫畫。他們都不是基督徒。神有這樣的恩典,給他們陽光、空氣、雨水、藝術、和各樣的才能,而且給的比給我們這些基督徒還多。這些昰很正常的。我們向他們學習,也是很正常的。

 

而你要注意的是:神給這些是幹什麼?神給這些叫我們很快樂,滿心喜樂。神給這些叫我們幹什麼?離棄虛妄。神給你飲食,叫你不要把飲食當作神;如果你把飲食當作神,民以食為天,那麼飲食就是虛妄的。神給你智慧,要你不要把智慧當作神,要把給智慧的神當作神;如果你把智慧當作神,你把美貌當作神,把神給你的恩賜當作神,這些東西就是虛妄,最後會使你自己也變成虛妄。這些東西如果成為你的偶像,詩篇說,造他的要跟他一樣。我們要加一句,拜他的要跟他一樣,最後變成虛妄。你造偶像、拜偶像,都會跟偶像一樣,什麼叫「跟偶像一樣」?就是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有鼻不能呼吸,有腳不能行走,就虛妄;最後死亡,虛空。

 

到了使徒行傳17章,保羅在亞略巴古的時候,在雅典跟那些最有智慧的斯多亞、以彼古羅的哲學家,還有拜鬼神的迷信者,這兩個其實也連在一起的,有一個天主教的衛道學者,叫做柴斯特頓(G. K. Chesterton),他寫了一本書,原文叫做 “Orthodoxy”,校園去年有翻譯出來,《回到正統》。你們可以看這本書,這本書寫得很好,但是不是很好懂。柴斯特頓就說:「一個人不信真神,結果就是他什麼都信。」我看真是這樣,那些無神論者,所謂很理性、不迷信的人,他們所提倡的東西,到最後是叫人迷信到了極點。你在臺灣就可以看到這個現象。臺灣的知識是最高的,信神是最少的,可是在臺灣我看最迷信的地方,是知識程度最高的地方,新竹科學園區。那裡的人都是科學大博士,都是那麼聰明的人,可是他們迷信,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產品,投資幾百億,有各樣的分析師來分析市場,可是完全沒有把握,所以他們很注重看風水。這些,他們通通都相信,因為他們恐懼。恐懼就叫他們愚蠢。

 

保羅在這裡看到他們凡事敬畏鬼神,使徒行傳17:22,然後看他們拜「未識之神」,保羅就說,我告訴你們,真正的神是誰。又再一次你看到的,是創造萬物的。這個神不是一個只是拯救我們的神,祂是創造萬物的,祂是天地的主,祂不缺少任何東西,祂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也包括把聰明、智慧、石油、美麗賜給萬人。「祂高興賜給誰,就賜給誰」,而且非常明顯的,不是賜給祂的選民特別比較多。

 

你再想想看,在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他們有什麼強的地方?各位,你想想看以色列,猶太人。現在我們會覺得他們好聰明,科學家、藝術家、政治家、音樂家,這都是猶太人。猶太人好聰明,但是猶太人在文化上優越的表現,是十九世紀以後的。以前猶太人一直不是什麼很優秀的,或者說,十七世紀以前並沒有很優秀。事實上,十七世紀以前,可能在整個中世紀最優秀的應該是阿拉伯人,包括他們的數學觀念。

 

猶太人沒有什麼很聰明。猶太人,事實上就信仰上來講,從舊約到新約都是特別愚蠢的。你說上帝給他們美好。到底有什麼美好?你說猶太人說,最美好、最強大的時候。各位,這都是叫你思想,沒有教你去離經叛道。我是希望你好好信靠上帝。我說,我是基要派的。你自己再去看一看,不要懂很多聖地的地理,也不必去走什麼耶穌行蹤。各位,今天以色列在的、上帝給他們的地方,叫流奶與蜜之地,你覺得是嗎?根本荒涼的不得了。流奶,流什麼奶啊?流汗啊,根本沒有什麼很美好的地方。然後你說在所羅門統治的時候,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版圖算是最大的。但是你看看,猶太人在歷史上,在那個時候,在大衛的時候,跟我們中國比一比,真的是鳥不拉屎,鳥不生蛋的地方。很小的地方,不要說跟我們中國比,跟就在中東那邊印度的比。你看以色列的歷史你也知道,他們根本沒有強大過,他們遠遠不如附近的亞蘭、亞述、巴比倫,更不如埃及。這裡都不是說聖經說謊。這裡教我們看到神給的恩典,真的是需要信心來看到。

 

不過,這不是我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在,祂把生命、氣息、權柄、恩典、美貌、健康、文化賜給萬民,然後「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17:26)。這一切,上帝叫你生,叫你有,叫你死,目的是什麼?剛剛我們看到的是目的是叫你悔改歸向真神。這裡講,叫你尋求神。人不會尋求神,那就更笨了,那這就定他們的罪。上帝是活生生的生他們、養他們,萬物萬事都在神的祝福中。每一個人,無一人不知道上帝在照顧他們。可是,羅馬書第1章說,「他們故意不認識神」,包括上帝給的權柄。

 

兩國論:神全能的護理

 

 

這個權柄,也給了外邦人,不要說給我們中國,沒有那一個國家,從最大的國家到最小的部落,不在上帝的帶領之下,包括看起來抵擋上帝的。這一點又都是我們在看聖經的時候,很糊塗的。請看但以理書1: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這句話如果你在再更早的時候,就是士師記裡面,你也可以看到:有的時候,神將以色列人交在非力士人的手中;有的時候,神將非力士人交在以色列人的手中。這裡都表示一件事:一個國家的強大、衰弱,都在上帝的手裡。上帝要把權柄、要把恩典、要把好處、要把災難給誰就給誰,但在給這些事情的時候,從來都不是強迫的。我們從來也不能抱怨說,上帝怎麼這樣做。從歷史來看,也是人自己選擇。

 

為什麼以色列人這麼弱,被巴比倫侵略呢?你不說,上帝把他們交給巴比倫的;你說,因為他們軍事很差,因為巴比倫的戰術很好,這樣了解也是對的。基督徒不是妨礙這些,就好像說這個人病為什麼好了,因為他打了抗生素他就好了,這完全合理的;但是如果你是基督徒說,他好了,因為神醫治他了,也是完全合理的。把它講得完全一點,就是神藉著抗生素叫他好了。只是你對不信主的人,你不必講,是神藉著抗生素,你講了他會覺得不同意;你就直接講抗生素,這個沒有錯誤。我們總是相信每一件事情後面是上帝在做。

 

上帝在做,包括上帝會把神殿中的器皿交給巴比倫人。如果你們聽不懂這句話,或者不知道這句話的嚴肅性,我就跟你講,神大可以把屏基交在慈濟的手中。當然我們也很希望有一天佛光山被屏基買下來,這也很好。感謝主,神都可以做這些事。神做這些事一定也都是用祂使用的方法來做。在使用這些東西的時候,人不一定能直接看出來,但是我們相信。

 

但以理書2章,就是尼布甲尼撒做了一個夢,到了但以理書2:37,但以理就把這個夢講給尼布甲尼撒了,「王啊,你是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這一切,你就是那金頭。」有沒有一點熟悉?諸王之王,這是用在形容耶穌的身上。國度、權柄、能力,這是我們主禱文的最後一句話。你再一次看到,這是一個異教徒,這不是一個信靠上帝的人,可是上帝把權柄交給他。上帝在掌管;不信主的人,包括尼布甲尼撒,更不會相信這件事。你今天跟胡錦濤說,你今天坐在這個位子上,是上帝讓你坐的;胡錦濤會說,你在說什麼神經病的話?甚至我們基督徒也會以為,這是神經病的話。我們只以為說,今天信友堂的牧師是康來昌,這是上帝的旨意。為了懲罰信友堂的人,這個可以同意。但是你不會覺得說,共產主義上帝也在管。各位!上帝都在管!

 

你要記得上帝是怎麼樣的一個上帝,而上帝都有祂美好的旨意,不只是上帝都在管,不僅是上帝讓尼布甲尼撒成為一個大國,後面的四個國家,也都是在上帝的手裡,這都是上帝做的。這就是路德所說的,世上的國度也在上帝的管理之中,雖然,這個世界的國度的人,沒有一個認識祂,而且抵擋祂,而且都在拜偶像,褻瀆上帝,但是上帝還在很公平的使用他們。

 

在這個國度的同時,但以理書2:44,「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注意,他不是說當這些王、這些國滅掉了以後,上帝就設立了那個永遠的國度了。這是我們一般人的觀念,沒有。當那些王在位的時候,也就是路德講的,其實更早是奧古斯丁講的,也其實在天主教、基督教的傳統裡面都講這種兩國論,只是路德把它講的最清楚而已。兩個國度,世界上的國度在進行的時候,上帝的國度也在進行,或基督的國度也在進行。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那本書裡面,講的就是,從亞伯和該隱開始就有兩個城,兩個國,由兩種人構成。這兩個國或這兩個城的不一樣,不在地理位置,也不在歷史的時代,也不在語言,也不在文化;在這兩個國的國民,一個是愛上帝,一個是愛世界。從亞伯、該隱這樣開始,一直分下來,一直分到最後世界的末了,耶穌會把綿羊、山羊分開;但是世界的國度,上帝在掌管。

 

這好像比較難懂,但很重要,又是非常真實的:神的兒女,是同時住在這兩個國度裡。天下只有神的兒女是有雙重國籍的,我們又是屬天的,又是屬地的;其他所有人都是單一國籍,他們都是世界國度的人。我們基督徒,基督教的倫理好像比較有一些複雜或困難的地方,起碼我希望來表達的就是,我們有一個兩國倫理,就是我們又在世界上生活,我們又是基督徒,所以我們有一種,有的時候會覺得不知所措,簡單的說,我們基督徒被欺負的時候,要不要打官司?我們被欺負的時候,是不是按耶穌的話,把左臉轉過去給他打。這個我們以後都會討論。但是我們會不斷的提出這種兩國論,就是我們基督徒同時在兩個國度裡面,所以我們的生活會有兩種需要表現的地方。

 

不過我們現在繼續講這個上帝的國,在但以理書2:44,「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各位,這裡你也很清楚可以看到,他在講什麼?他在講說世上列國在位的時候,列王在位的時候,包括這尼布甲尼撒的時候,神有另外一個國度。那也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尼布甲尼撒的時候,另外一個國度不是以色列了。神的國度是一個看不到的國度,或者基督徒的國度是看不到的,是屬靈的。在以色列那個國家裡面,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的麥子,我們並不知道是誰。你不能因為他血統上屬於亞伯拉罕的後裔,不能因為他肉體上受過割禮,就如同我們不能今天肉體上受過洗禮,就說他是神的兒女。他必須真的是重生得救,心中有神的靈的。

 

列王在位的時候,有形的以色列並不是神的國,如同有形的教會並不等於真的教會。有形的教會裡面有真基督徒也有假基督徒。以色列裡面,有真以色列人也有假以色列人。那麼在巴比倫的國度裡面,當但以理去的時候,應該逐漸逐漸也有信靠上帝的人。

 

繼續,神給尼布甲尼撒第二個夢,跟第一個夢是類似的,叫他知道一件事,但以理書4:17,「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在第25節的下半句,再重複講一次,「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

 

不過,我們在一直強調,每次在強調上帝有絕對的權柄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忘記,上帝絕對的權柄在掌權,賜給誰就賜給誰的時候,不減少,反而加重,反而強化了,人該負的責任。我們不會因為神定了這些,我們就懶惰了,因為我們並不知道神要賜給誰,我們能做的是努力做我們該做的事。但以理書4:27,「王阿,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神怎麼定的我們並不知道,我們只是肯定神定了一切的事,而我們人去做該做的事情,神啟示出來律法,我們去做就好了。

 

後來,尼布甲尼撒還是學不會功課,所以他發瘋變成像牛一樣,一直到七期日子滿了以後,他才清楚過來。他的發瘋其實跟現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有權柄人發瘋是一樣的,就是驕傲。在但以理書4:29,他在巴比倫的王宮上走,看到巴比倫,看到他所建造的巴比倫這麼偉大的時候,他就說,這是我建的:第一,我建的;第二個是顯我的威榮。他忘記是上帝建的,他忘記要顯上帝的威榮,於是他的國就離開他了。後來他頭腦再清楚以後,他說,一切都是歸於上帝,可是他的孫子伯沙撒不懂這一套,還是在大宴會中狂妄,以至於但以理後來責備他。但以理書5:22,「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兒子,〔或作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這個不是在對使徒保羅講話,這不是在對教會講話,這是對一個抵擋上帝,馬上就要亡國的伯沙撒講話,神仍然在管理你的一切行動。不止是伯沙撒、毛澤東、郭台銘、葛理翰、戴德生,統統都一樣,我們都在神的管理中。神的兒女跟非基督徒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們對上帝的權柄和管理,我們會有一種正面積極的回應:我們信靠;他們是不信靠的。

 

整個但以理書非常偉大的地方就在這裡。但以理書是一個亡國的人,他的國家都沒有了,他所敬拜上帝的那個聖殿通通都沒有了。在那個時候,上帝給他在異地、在巴比倫,等於說,你今天,就跟前一陣子八八水災的時候一樣,有些基督徒要寄居到佛光山去,你天天聽到的就是那些念佛經的聲音,但以理就在那裡看到上帝在掌管萬有,包括掌管佛光山。這個是很重要的。

 

(康來昌主講,Iris Liu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