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領人到基督那裡

 

 

  律法的第二個功能是領人到基督那裡去。加拉太書3:24「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我們的教會常常希望人作奴隸,不思想、他律、講一個做一個,這不應該的;教會也常常把人變成小孩子。聖經講: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將來到了天國,我們每個人都要像剛出生的嬰孩一樣?一定不是這個意思。小孩子、嬰孩的特點是什麼?就是全然依靠他的父母,不能離開他的父母。所以,在天國裡,就是一個完全依靠上帝的人。

 

  聖經對「小孩子」、「吃奶」,有正面的講法,也有負面的講法。希伯來書講一個剛好相反的,「你們成了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就是你要能長大成熟、你要能夠吃乾糧,你要是一個成熟的人。那就是說,在天國裡是一個能夠思想、能夠做事的人。你越能夠思想、越能夠做事,你對上帝越能夠敬畏、依靠祂。我們今天的情形剛好相反:我們不依靠祂,卻又不能做事,也不會思想。我們做起事來、思想起來,跟那個光屁股的小孩一樣;我們依靠上帝呢?跟那個頑梗悖逆的大人一樣。

 

  聖經的重點不在肯定小孩子的無知、幼稚、調皮、搗蛋、不懂事。這些,任何時候都不肯定的。肯定的是他依靠、依賴的態度。我們對上帝要這樣子。成熟、懂事,這是聖經要我們做的,「我既成了人就要把孩子的事丟掉了」

 

  我們剛回台灣的時候,兩個小孩都還很小。我們住在華神宿舍。想教小孩做點事,就叫他們到樓下去買麵包,當第二天的早飯。麵包店就在華神宿舍這邊,所以不要過大馬路,但是要過一個巷子。巷子總還是有車,小孩子還這麼小,不懂,所以帶他們去買,也告訴他們:過巷子要小心,你們過之前,一定要看有沒有車開過來,如果有車,不可以過去,要等車開過去了,你們才能走。第一天,他們去買了,有去無回,半個小時還沒回來。趕快跑過去看。原來就站在巷子那裡不動了。兩個兄弟爭吵起來了,「爸爸說:『有車過來就不可以過。』」總有車過來嘛,可是那車很遠咧!好,那就要教他:「車很遠,你還是可以過去,你不能等到一輛車都沒有,那得等到晚上12點你才能買到麵包了。」這就是律法了,因為他不懂,所以要再加一條律法:第一個,有車來,不可以過;第二個,車很遠,你還是可以過。」第二天去,他們還是等在那裡不回來了。因為有一部車開得很近。哥哥就說:「可以過。」弟弟說:「車很遠才可以過,車很近不可以過。」可是那部車正在倒車,很慢,完全可以過。所以又要再加一條律法:「車來的時候不可以過,車遠的時候可以過;車很近,但是開得很慢的時候,還是可以過。」那你還要再教下去:什麼叫「很慢」?這些東西到最後,你就會發現根本不能律法化,因為很多時候是你臨時判斷的。所以,你要心裡有上帝的律法,要能夠想像跟判斷。這不是說你要多聰明、多能幹,生活中的操練是要有的。

 

  希伯來書5:14「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教會一天到晚講,「不要吃知識樹的果子,要吃生命樹的果子。」我請問你什麼時候吃過生命樹的果子呢?這都是錯誤的神學。天下沒有一種果子像秦始皇找得仙丹一樣,吃了就可以永生的。沒有這種東西!因為「叫人活的乃是靈,肉身是無益的。」你不可能吃到一種果子(即便是上帝造的)可以叫你長生不老的。這是我們中國人胡說八道的吃仙丹的觀念。人要永生,必須信靠上帝;人要永生,不是吃什麼物質的東西,管它什麼健康食品。人要永生,是信,是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也就是有聖靈在我們裡面。

 

  聖經上講到生命的果子和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時,既是上帝造的,就都是好的。你能分辨是非,好極了。華人教會常常說不要吃分別善惡的果子,難怪華人教會個個都不會分辨是非,連魔鬼、敵基督和真基督都分不出來。是非要能分辨的、真假對錯要能分辨的、真神假神要能分辨的。

 

  耶利米書、以西結書都有講到,做祭司需要能分辨是非善惡,然後告訴人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這是很基本的事。結果我們今天變成這個也不要分辨、那個也不要分辨,大家糊裡糊塗過日子。這裡說,「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這需要常常操練,不僅是在開車、過馬路這樣的事,其他更複雜千萬倍的家庭生活、人際關係、管理原則…,自己還是要操練。

 

  總之,聖潔的生活跟稱義一樣,完全靠上帝的恩典、完全憑信心、完全靠聖靈的工作。但這完全,不等於我們懶惰、不操練、不努力、不在錯誤中學習得更好、不在錯誤求神恩待、不表示我們不需要立志、不表示我們沒有痛苦、不表示我們沒有掙扎,一定都有這些的。但是我們就求主讓我們有信心繼續不斷地學習。

 

  回到我們剛剛說的,孩子到最後,過街多過了幾次、看多到車子停了幾次,慢慢就會了、慢慢就能分辨了。但是有一個辦法叫他們永遠不會,這就是我們中國的文化常常有的,教會也常常有的,就是始終把小孩子當長不大的。我們中國有個很惡劣的習慣叫「纏腳」,可我也覺得有一個習慣叫「纏腦」。老師講的學生就要聽、爸爸媽媽講的,小孩就要聽,都不去思想。順服是應當的,但是思想判斷也是需要的。華人的教會和政治裡,都有一個悲哀,叫「虛假」的順服,而且不思想。你看中國大陸,還有北韓,那真是順服得不得了。但那是虛假而且錯誤的。你要能夠判斷這個應不應該聽、應不應該順服。那個服,不是覺得這是正確的而服;那個服,是在為自己的安全,或說明哲保身。那種順服不是服一個道理,而是服一個權威。這些都是自私,這些都是他律。我們希望我們是認識上帝的、長大成熟的,包括心思的判斷,這包括道德、能力和意識的更清楚明白。

 

  我們在屬肉體的時候,不能沒有一些外在的法律來約束我們外在的行為,引導我們到耶穌那裡去。什麼叫引導我們到耶穌那裡去呢?就是如果我們真是講律法、如果我們真的把律法很清楚地顯在人的前面,我們就發現我們真需要耶穌。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該死、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虧缺的了上帝的榮耀、律法讓我們都知道上帝的標準多高、律法讓我們都知道我們完全沒有達到上帝的標準,或者是沒有達到上帝完全的標準,那我們只有到耶穌那裡去請求拯救。所以這是律法的另外一個功能,路德說這是律法的神學功能,讓我們去歸向耶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