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權柄和法律

 

 

  但在罪惡的世界裡,不可能每個人都聖潔無誤地不會犯錯的,既然如此,對犯錯的人給予一定的處罰,是有其必要的我們繼續講「律法」。「不可殺人」,現在有很多的討論。律法裡面的刑罰和處罰,是必要的。罪惡的世界裡面,我們還是需要上帝的律法,包括做一些制裁的工作。這制裁的工作包括死刑。如果在罪惡的世界裡,大家都希望有好的社會治安的話,我覺得法律、政府是必要的。法律和政府一定會有它犯錯的時候,不太好的地方,或是很多錯誤的時候,我們還是有需要。

 

  我講的並不是我們將來在天上,也並不是一個不犯錯的世界,我講的是回教世界、台灣、中國大陸,或者是回教國家,這些都是在上帝的手裡。上帝設立這些權柄做賞善罰惡的工具,這是需要的。

 

  羅馬書13:1-5,「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另一段在彼得前書2:18-19,「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3:1「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如果你把彼得前書3:12:18對比來講的話,那麼第3章就可以加上一句話:「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我們現在來看「權柄」。我勸過很多姐妹離婚。你說,聖經裡講不可以離婚。當然,神不希望離婚,當然神希望大家彼此相愛一直到最後。問題是,我們活在罪惡的世界裡,當人不服上帝律法的時候怎麼辦?你應當不可以殺人,但當你殺人的時候怎麼辦?你不可以姦淫,但姦淫的時候怎麼辦?要怎麼樣來處理?最起碼聖經講,要有一些恰當的處置,恰當的一些處罰。

 

  現在整個環境在反對死刑的人,我覺得並不是在反對死刑,根本在反對任何形式的處罰。我聽到的是:你要善待他、要愛他、要原諒。這些就大家更痛苦,包括作惡的人就更作惡。路德說:「你怎麼可以把羊跟狼放在一起養呢?」你天天勸羊說:「你就忍耐、就給牠吃一口」,給牠吃一口,除了把狼養肥以外,還會有什麼好處呢?羊每天給狼吃了,狼就悔改,開始吃草了嗎?要讓狼不吃羊,就要把牠們關在不同的地方。牠要一直吃,你就把牠關在監牢裡、或處罰、或把牠打死、或把牠打斷一條腿、或把牠關起來、把牠綁起來,起碼要這個樣子。這個社會上有很多的狼,也有很多的羊,我們通常有狼性也有羊性,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也需要律法來約束,即便我們基督徒也是一樣。神就在罪惡的世界上設立了這些權柄來管轄。

 

  當然不是說妻子什麼都要聽丈夫,更不是說奴隸什麼都要聽主人的。只是在一個罪惡的世界裡面,你需要有一些靈活的運用。在羅馬的時代,妻子或者奴隸根本自主或申冤的可能很低的時候,你能夠做的就是忍耐,只好忍耐。尤其我們想到奴隸,主人通常都是很壞的,奴隸很多時候都被打死,很多受不了也逃亡。保羅說不可以逃亡。勸弟兄姐妹逃亡是不智的,逃到哪裡去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沒有地方可以逃的。逃了被抓到了更悲慘。當然你可以說:為什麼上帝不早一點把惡人都消滅了呢?答案很簡單:如果把惡人都消滅,你現在也死掉了。我們很多時候都沒有想到自己是多麼地罪惡。

 

  在這個罪惡的世界,大家常常為了上帝為什麼不停止颱風、地震、洪水、或是惡的政府、或什麼…,這些其實都很簡單可以回答,上帝都在用祂的恩典和權柄在管制、使用這些颱風、地震、洪水、或是惡的政府,管教人、懲治人。你說懲罰得不公平,我又沒做什麼錯事!各位,在罪惡的世界,沒有公平的事。主耶穌受到最大的不公平。但在這些不公平的裡面,你仍然要相信有公平的上帝,那就是我們的信心。這信心表現出來,有時候我們很愚蠢地在忍耐,有時候我們很愚蠢地在反抗。我們這些倫理的反應都不可以是那麼絕對的。只有上帝是絕對的。所以順服也不是絕對的。你也看到不順服的時候,包括聖經裡講的。但是一般給你明智的建議,敬畏上帝,去想一想怎麼做比較對。

 

  神的恩典就是在這些所有的錯誤裡,你如果信靠上帝,在教會裡生活,可能一些錯誤的建議叫你多受很多苦,但是在罪惡的世界裡,主33歲就死掉,而造成了救恩。死,或是很多的痛苦,可能真是難以解釋,但是你還是信靠上帝、信靠耶穌的救恩。

 

  我們剛看到羅馬書13:1和彼得前書裡看到上帝設立的權柄。你不要將這些看成聖經教你做儍瓜。不是,聖經反而是教你做聰明人。在有些非常艱難的情形下,你的順服對你是比較對的,比較好一點。神也需要設立這些權柄,讓整個罪惡的世界不致於太亂。在這個佩劍的權柄裡,保羅非常知道一件事:羅馬這個政權,不是基督教的。保羅也知道這個權柄把耶穌釘死了。是彼拉多下的命令,我們今天在唸使徒信經的時候我們都會唸「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不是講希律,也不是講大祭司。他們沒那個權柄,是神給了羅馬人權柄。

 

  我們也看到很希奇一件事情,神設立外邦人這些權柄,很多時候比教會或以色列人這些權柄還更好。在福音書裡你可以看到,彼拉多應該是三次說出耶穌沒有罪,「我查不出他有罪」,彼拉多想要救耶穌。彼拉多,這個羅馬的權柄表現得比所謂神的兒女還要更好。真正想要殺耶穌的主要是猶太人,猶太人主要是公會,公會主要是祭司,祭司是上帝設立的神人之間的中保。這就是路德倫理會繼續講的,就是內心和外在很多不一樣。外在他是一個上帝的祭司,內心他可能根本是魔鬼。但是神也仍然看重外在的一些秩序。

 

  在約翰福音19: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彼拉多不知道他講得多對,彼拉多只知道他有權柄,這是羅馬政府給他的權柄。羅馬政府給彼拉多權柄做當地的巡撫,其實羅馬的統治是非常棒的,所以他們能統治這個世界,他們非常尊重當地的風俗民情等等。彼拉多不太干涉猶太人的很多事情。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他們想盡辦法要殺耶穌,如果不是上帝允許這件事,彼拉多應該也不會同意,他三次講。羅馬人很守法。他說他有權柄,他以為他的權柄是該撒給他的。是該撒給他的,但該撒是上帝給他的,該撒不承認的。

 

  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耶穌的意思是說「上帝給你權殺我。」上頭就包括上頭生的。這點就跟預定論一樣,不但不減少人的責任,反而更加重了人的責任。你殺我是上帝給你的權柄,所以,你殺我,還有把我交給你的人,罪不是更輕,罪是更重。你和猶大都是上帝的工具,但是你的罪更重。理由非常簡單,上帝沒有強迫他們做這個事。是在上帝奇妙的引導。可是,猶大賣耶穌,並不是猶大很愛耶穌而上帝抓著他手要他賣,他沒辦法只好賣。彼拉多也不是說「放了他、放了他」而上帝把他的舌頭扭過來說「殺了他、殺了他」。不是。不管有多少掙扎,彼拉多最後意志同意。所以我們的責任不因為上帝給這個權柄而減少。

 

  可是,你在福音書裡可以清楚地看到:抵擋上帝最厲害的是上帝的選民。你在使徒行傳可以看到:上帝設立的羅馬權柄是多麼地好,整個傳福音的工作就是靠著羅馬政府;而一直在妨礙福音工作的是猶太人。保羅每到一個地方,就有猶太人一直追著他、一直反對他。保羅每次傳福音得到幫助,都是羅馬人。在使徒行傳17:5,猶太人嫉妒,地方官後來放了保羅。在18:12,猶太人又來攻擊保羅,迦流,就是亞該亞的方伯,是羅馬官,18:14「保羅剛要開口,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

 

  這就是我剛講的,你內心的事,我不去管它。這很重要,我們以後會講到政教的事情,講到政教分離的事,這些都是現代人,包括我們華人基督徒糊里糊塗亂講的。我們可以去告摩門教徒傳異端、叫人下地獄嗎?不行!只有一種地方這樣做,就回教世界,因為你信耶穌,或你心裡信其他的,我要殺你、要關你。這是世上權柄根本辦不到的事。世上權柄根本不能確定哪一個人在信什麼。信什麼是我們心靈的事,別人沒有辦法管。所以這個方伯講得很對,這種事我不管的。不管是回教徒、基督徒、佛教徒,你今天開車撞了人,這是違法的;你心裡想「我真想開車把你撞死!」我不罰你的,只有神經病才想罰。

 

  後來保羅在耶路撒冷差點被猶太人殺了,保護他的還是羅馬人。使徒行傳25章,羅馬的巡撫非斯督後來曾跟亞基帕講:「這個人沒有什麼罪。」25:15-16「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我對他們說,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這句話我看了都想哭了,看了都全身肅立了。這種羅馬的法律觀念我們中國一直都還沒有。這叫做「無罪推定」。我們中國向來是「有罪推定」,我們中國向來是把你抓到關起來就是你有罪,你要想辦法證明你沒罪。今天你說我是小偷,去法院告我。中華民國的法律受西方的影響,我不需要花力氣去證明我不是小偷,你要花力氣證明我是小偷;你不能證明我是小偷你就敗訴。2000年前羅馬就有我們現在才有的觀念,任何的被告,不管是什麼人,他有機會替自己分訴;如果他沒有機會分訴,他沒有律師、自己也不分訴,就定他罪,我們羅馬人沒這規矩。好偉大!這就是羅馬書13章講的:上帝設立的權柄。這權柄不一定是信耶穌的,這權柄不一定是信上帝的,這權柄不一定是基督徒,這權柄不一定是神的兒女,這權柄很可能都是下地獄的。但神在世上還在使用他們。這權柄後來也給了保羅保護。

 

  在25章前面一點的地方,非斯都問保羅:「你願不願意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上帝的殿所在的地方,以前也在那裡審判的,所羅門在那裡很有名地審判過。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所以,基督徒尊重世上的權柄,即使它不是教會、不是信耶穌的,事實他們比信主的,起碼名義上信主的還要更聰明。保羅說我要上告該撒。這句話很有名,他沒有上告祭司,而是上告該撒。

 

(康來昌主講,Iris Liu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