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的态度

 

    主耶稣一直視旧约《圣经》為最高权威。有人統計,在四福音书中,主耶稣肯定引用旧约《圣经》有64次;在登山宝訓中,虽然主耶稣很少引用旧约,但卻滲透着旧约的言语和思想。[32] 主耶稣非常熟悉旧约《圣经》,一視同仁地视它们为历史事实。尤其是那些被人怀疑的书卷,更是引用。如《创世記》一、二章的記載(太19: 4 - 5;可10: 6 - 8),大洪水(太24: 37 - 39;路17: 26 - 27),先知约拿的事迹(太12: 39 - 41;11: 29 - 32),等等。在引用旧约時,綜缆整个旧约历史的过程,从“创世以來”,一直到“这世代”(11: 51)[33] 主耶稣在引用旧约经文時也將“圣经”和“神”通用。在《马太福音》十九章四至五节,引用《创世记》二章二十四节摩西说的一句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時,却说:“那起初造人的……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在任何讨论中,当说“经上記着说”的時候,大概就是在为事情作结论了。在旷野受試探時,並无第三者在场,主耶稣仍引用《圣经》。对於三个試探,主耶稣都用“经上记着说”对应,而且每次都是这样结束撒但的試探。《圣经》是最后的权威,《圣经》的教訓一旦披露,讨论也就完结。主耶稣战胜試探,是依靠《圣经》的话,而不是我们以为的靠着与天父相交等方法。[34]

 

    如第一章所述,主耶稣和《圣经》是互为见证的。一方面,主耶稣一再強調,《圣经》是為作見证的(約5: 39);另一方面,不惜捨弃生命也要順服、应验《圣经》上的话(约19: 28 ;太27: 46和可15: 34应验诗22: 1;路23: 46应验诗31: 5),为“《圣经》无误”作了生命见证。主耶稣关于安息日的教訓(可2: 27 - 28)、食物洁淨的教訓(可7:18 - 19)、祭祀的教訓(太9: 13),等等,不是要废止旧约律法,而是藉着的道成肉身和应验《圣经》的預言,成全旧约的律法,把它們帶入更高更深的层面:“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 17)。

 

主耶稣在世的日子,新约《圣经》的写作尚未开始。但是,宣称的话和旧约《圣经》的话都是真理,是神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 18);“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 35)。

 

其次,所应许的圣灵的工作,奠定了新约正典的默示根基和写作大纲。主耶稣對门徒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圣灵,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並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 26);“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要引导你们明白 [原文作进入] 一切的真理;因为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所听见的都说出來,並要把将來的事告诉你们”(約16:12 - 13)。[35] 這些应许固然並非特意或仅仅指向新约正典的默示,但原則上它們提供了形成正典所需要的一切。假若神定意要构成正典,必定這样做。[36]

 

    第三,门徒们三年多与主耶稣朝夕相处,接受的訓练,領受了所賜的从天父來的道(约17: 814);同時,他们是主耶稣的生命和事工的目击证人,拥有任何世代的人不能分享的独特地位和权威。主耶稣也託付、授权他们:“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來,就是从父出來真理的圣灵;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15: 26 - 27);“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20: 21);“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 20);“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 16)。因此,使徒们很瞭解自己的使命和其教训的屬天权柄。彼得和众使徒在公会回答大祭司等人时,说:“我们为這事做见证;神賜給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5: 32)。《希伯来书》的作者放胆宣称新约是“更美之约”(8: 6),“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給我们证实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並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2: 3 - 4)。使徒保罗則称“我所传的福音”(罗16: 25)在以前的世代是隱藏的,现在才“藉着圣灵啟示的圣使徒和先知”(弗3: 5;“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給你们,与我们所传給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詛”(加1: 8)。

 

  基督对《圣经》的态度,应该也是基督徒对《圣经》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