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论

 

      自然神论是十七世纪中期到十八世纪中期在英国出现的一种唯理思想运动。自然神论,拉丁文为Deus (即神),在词源学上与有神论 (theism) 相同,均相信神的存在,是反对无神论的。但它认为神对人的关系是藉自然规律而非启示显示出来,把信仰建立在自然和理性上。自然神论的出现,与现代科学的崛起不无关系。亚里斯多德 (Aristotle, 384 - 322 B.C.) 的科学为自然现象定下了形式、目的、物质和动力四因,而且他的方法是着重前两因,即计划和目的。他认为自然哲学家的全部工作是用演绎法 (从总原则出发、经推理达到结论) 寻找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发现现象的终极意义,而不是通过实验发现事物的内部机制。但是,从哥白尼 (Nicholas Copernicus, 1473 -1543 AD) 、克普勒 (Johann Kepler, 1571 -1630 AD) 、伽利略 (Galileo Galilei, 1564 -1642 AD) 开始,人们运用归纳法,以假设、观察、实验的手段来了解自然,取代了默想、推理的方法。同时,他们的工作着重了解自然现象的后两因,即现象的运作机制 (如何),而将现象的目的和计划推给哲学和神学。这样,科学的语言也从重视“质”的三段式的逻辑推理变成了重视“量” (如速度、质量、时间等) 的数学公式,从而拉开了现代科学的序幕。[4] 即便如此,自然科学仍不能不以宗教信仰为基本前设:科学家都必须相信自然划一原则 (Principle of Uniformity of Nature) ,即必须相信宇宙是有规律的,这些规律是宇宙性的和不变的。而自然划一原则正是源于基督教的独一真神的信仰,只是科学家对此自觉不自觉罢了。

 

 虽然哥白尼 、克普勒 、伽利略、牛顿 (Isaac Newton, 1642 -1727 AD) 等一大批杰出的科学大师、现代科学的奠基人都是敬畏神、笃信《圣经》的基督徒或天主教徒,但科学的成就逐渐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日心说的确立,人们认识到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过去设想的天堂在地球之上、地狱在地球之下的三度空间的架构被弃绝。随着物质运行三大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牛顿的绝对时空观被确立。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宇宙像一个巨大而有序的机器,被视为终极的实体,其动静的规律是可观察、因而是可知的。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家波普 (Alexander Pope) 曾以一首小诗形容牛顿的理论:

 

 

 

“自然和自然律都在黑夜中隐藏,

 

神说:‘要有牛顿!’一切就明亮了。”[5]

 

 

 

      科学的发展也影响了哲学。有“现代哲学之父”美誉的法国思想家笛卡儿 (Rene Descartes, 1596 -1650 AD) 用数学的形式结构和严格的方法作为哲学思考的模式:从本质上说,物质世界的任何现象,只要能以定量的术语描述,就能藉着建立模式认识它。从笛卡儿开始,主题式的推论取代了神的启示,成为哲学的起点。这样,不仅哲学被置于科学之下,而且人类所有的活动都逐渐被视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6] 既然宇宙充满着机械式的规律和和谐,人们就有理由相信,神创造了宇宙后,就不再干预宇宙了;宇宙的一切都可以借助科学来认识、了解。

 

      自然神学没有完满的教义系统。自然神论的重点不是关于神的教义,而是侧重于对宗教知识的看法。一般认为,赫伯特爵士 (Lord Herbert of Cherbury, 1583 -1648 AD) 和洛克 (John Locke, 1632 - 1704 AD) 是自然神论的先驱。赫伯特提出的基本教义是:相信一位至高者;人有敬拜神的义务;人有伦理行为的义务;人需要为罪悔改;在今生和来世有神的奖罚。自然神论者是想建立一种自然的宗教或理性的宗教。有人称他们为“内心渴望宗教的唯理主义者”。但是,他们反对历史曾发生启示的事件;反对具权柄的祭司制度;反对神迹;反对《圣经》中的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的教义;反对赎罪,相信人不必依靠耶稣基督也可以敬拜神,认为人单靠理性和道德力就能自救;否定《圣经》有属神的权威。因为这些都是理性不能证实的。这样,自然神论所倡导的是一个几乎把基督教特色完全抹煞的有神论宗教。重要自然神论者在英国有托兰德 (John Toland, 1670 -1722 AD) 、柯林斯 (Anthony Collins, 1676 -1729 AD) ,德国有莱布尼兹 (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1646 -1716 AD) 、来马鲁斯 (Hermann Reimarus, 1694 -1768 AD) 和莱新 (Gotthold Ephraim Lessing, 1729 -1781 AD),法国则以伏尔泰 (Francois Marie Arouet De Voltaire, 1694 -1778 AD) 最著名,他所攻击的就是教会;奥尔森 (Roger E. Olson) 则认为,谁是十七、十八世纪的自然神论者并无定论,只有托兰德和庭得尔 (Matthew Tindal) 是普世公认的自然神论者。[7]

 

      有学者指出,“十八世纪末期,自然神论成为美国与高级知识分子的主要宗教态度。在伟大的美国人当中,以自己为自然神论者的有富兰克林、华盛顿和杰佛逊。”[8] 但是,甘雅各和杰利纽康 (D. James Kennedy & Jerry Newcombe) 认为,华盛顿不是自然神论者。他们指出,1891年有人在华盛顿的文献中找到一本他亲自题名为“每日献祭”、他经常使用的有关祷告的书。这是一本二十四页的手抄本。不论这是他原创的还是抄写别人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它对华盛顿极为重要。其中有一篇祷告文是这样的:“啊,最慈悲的上帝,在基督耶稣里,我慈爱和恩典的父,我知道并承认我的过犯,我今天表现得很差又不完全。我呼求你饶恕和赦免我的罪,然而我的祷告是如此地冷酷和草率,以致我的祷告变成了我罪,更需要你赦免。”[9]

 

     

 

      他们还指出,华盛顿是一位在圣公会地位很高的教区代表;有一段时间圣公会的教训和福音派的教训非常一致。他以属神的情操和热切的祷告生活著称。他经常跪在福吉谷 (Valley Forge) 的地上祷告;他的祷告也常蒙应允,神帮助这个新生的国家得以坚立。华盛顿1778年写信给纳尔逊 (Thomas Nelson) 时说:“全能者的手对这一切的带领是这么地显著,如果人们不感恩到知道自己的责任的话,他一定比缺乏信心的异教徒更糟、更邪恶。”[10]  还有,华盛顿1789年在纽约就任时,他跪下来亲吻《圣经》,然后带领所有的参众议院代表到一间圣公会教会参加了为时两小时的崇拜。[11] 笔者认为,按上述资料,华盛顿崇敬《圣经》,向耶稣基督祷告,经历了神的多次帮助、带领,这些都符合传统的基督教信仰,而与自然神论的理念相冲突。故此,华盛顿应该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而非自然神论者。

 

      自然神学 (natural theology) 是一种不依靠神在基督和在《圣经》中的启示、单靠人的理性来明白神和神与世界的关系的神学。它以安瑟伦 (St. Anselm, 1033 -1109 AD) 的本体论证 (Ontology) 、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1225 or 1227 -1274 AD) 的宇宙论证 (Cosmological Argument) 、目的论证 (Teleology) 、和道德论证 (Moral Argument) 为基本架构,以证明神的存在。这些论证都有极重要的价值,其合理性也有《圣经》的依据 (1: 20; 14: 15 -17; 19: 1 -2; ),就是人们常说的自然启示,不应全然否定。但这些论证是很有限的。它可以显示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却不能与泛神论、多神论划清界限;更无从知道独一真神是三位一体的。最重要的是,它无法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提后3: 15),重新与神和好。这正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和在《圣经》里赐下特殊启示的原因。自然神学的这些论证是关乎宇宙的起因、目的及道德价值等终极问题。显然,宇宙的终极问题无法从宇宙本身找到答案,只能从造物主的自我启示中去寻找。[12] 有学者认为,自然神论不仅为自然神学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对启蒙运动起了催生的作用;但是,有些把启蒙运动的时期定得较早的学者则认为,是启蒙运动催化了自然神论。可见,自然神论和启蒙运动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