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本学说的依据和推论

 

      底本说到十九世纪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艾利克森 (Christian J. Erickson) 将底本说归纳为四点:1) 五经由J E D P等不同底本组成,其根据是对神的不同称谓、重复的记载 (如,亚伯拉罕把妻子当妹子的故事,创12, 20, 26 ) 、用词和风格的变化 (包括用不同的名字来称呼同一个人、支派或地方,如流珥 / 叶忒罗;何烈山 / 西乃山;雅各 / 以色列;以实玛利人 / 米甸人) ,等等;2) 五经是摩西以后相当久才被编篆成书的;3) 五经中许多历史记载是谬误的、有些甚至是虚构和传说;4) 此假说的某些派别认为,以色列历史上发生过宗教进化,可以把五经的后半部分与前半部分区别开来。[13] 

 

      四个底本的假说是这样的:

 

J (耶和华来源) 于主前约850年出自南方犹大国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此人对人物传记有特别兴趣,也常以拟人法描写神,对伦理和神学思想有先知式的兴趣,但对献祭或礼仪乏味。

 

E (伊罗兴来源) 于主前约750年出自北方以色列国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叙事风格较J客观,倾向于描述风俗习惯、名字来源等的具体特点;对礼仪和敬拜饶有兴趣;约在主前650年,一位不知名的编辑把JE合编成一份文献:J - E

 

D (申命记来源) 可能在主前621年大复兴时,作为约西亚王赞助的官方改革计划,在大祭司希勒家的指导下写成,其目的是强迫犹大王国的百姓废弃地方祭坛,将祭牲和节日的献礼带到耶路撒冷的圣殿。

 

P (祭司来源) 分几个阶段完成,包括从写于主前约570年的以西结的圣洁法典 (17 - 26) ,到在文士以斯拉领导下完成的年代最晚的祭司法典,其主要内容是对以色列神权政体的渊源和制度作系统化的论述,对家谱、祭礼、礼仪的细则尤有兴趣。[14]     

 

      若底本说属实,五经的记载就只是人的著作,而且鱼龙混杂,需要人们用理性去伪存真,其权威性将荡然无存。然而,底本说并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