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狱

 

地狱是一个又大又沉重的题目,常常引起争议。它是怀疑神的人对神的愤怒的爆发点。无神论者约翰逊(B. C. Johnson)说:“地狱这个观念在道德上荒谬绝伦。”[49] 著名的无神论者罗素(Bertrand Russell, 1872 - 1970 AD)也论断道,“我认为基督教的道德品格中有个非常严重的缺陷,那就是他相信地狱。我不觉得一个真正非常仁慈的人会相信永刑。”[50] 即便在基督徒中,同样有人认为地狱的存在很难与神的慈爱协调。那么,《圣经》中关于地狱的论述是神默示的吗?

 

《圣经》对地狱的论述

 

“地狱”一词源自希伯来文gê(ben)(benê)hinnoōm,意即欣嫩(之子)的山谷,在耶路撒冷南面(书1581816);信奉异教的人在这山谷祭祀,用火将孩童焚烧,献给他们的神祗(代下283336)。约西亚王用死人的骨头和耶路撒冷的废物污秽了这个地方(王下2310 - 14),这山谷就变成了垃圾场。由于谷中有火不停燃烧,欣嫩子谷便代表地狱的不灭之火,焚烧失丧的人。对于拜偶像和悖逆的人,它是神审判的象征(耶731 - 343235)。gê(ben)(benê)hinnoōm 这字的来源并不清楚,它很可能是一个人的名字。[51] 有学者指出,旧约《圣经》似乎没有清楚分辨善人、恶人的最终归宿,虽然有几处经文暗示人死后会受到神的审判(诗9175515);到了两约之间时期的犹太文学,才清楚分辨义人和不义的人死后有不同的结局。[52]

 

在新约《圣经》中,有两个字代表“地狱”。一个是“gevennan”(读为“革赫拿”,Gehenna)是希伯来文gê(ben)(benê)hinnoōm“欣嫩谷”或“欣嫩子谷”) 的音译,代表一个惩罚恶人的炽热地方,一般译本都把它译为“地狱”或“地狱之火”(太52229301028189231533;可9444647;雅36)。[53] 另一个形容“地狱”的字是希腊文动词tartarovw (读为“塔塔若”,Tartaroō),被译为“扔在地狱”或“扔落阴冥地区(lower regions)”;这是一个古希腊字,用来形容永远刑罚之所,只见於《彼得后书》二章四节。[54]

 

地狱与天堂是相对应的。天堂是神的居所(申2615;王下839;太69),是耶稣基督上升之处(来414),也是基督徒死后要去、与耶稣基督永在一起的地方(路2343;约142 - 3;腓123)。[55] 地狱则是大审判中被定罪者的最终归宿。《圣经》用不同的比喻来形容这个地方:火炉、永火、永刑(太134250254146),外边的黑暗、哀哭切齿的所在(太812),永远的罪(可329),神的震怒(罗25),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无底坑(启9111)、永远受苦之处(启141011),火湖、第二次的死(启218),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地方(太2541)。[56]

 

地狱是有形、还是无形的呢?莫尔兰德(J. P. Moreland)回答说,两者皆是:

 

 

 

人死以后,灵魂离开身体,他们不再是有形的。《圣经》说在基督再来之前已走向地狱的人,他们死了,离开了神的面。但他们不是在一个有形的地方,因为他们不是有形的。在这个意义上,地狱大概没有一个地址,但却是宇宙的一个真实部分。那就像你通过一道门、进入另一种生存状态一样。……在最后审判时,我们的身体会复活,我们的灵魂将和身体结合。到那时候,我确实认为宇宙中会有一个地方,人们将和神及他的子民主要活动的地方隔开。所以到那个时候,说地狱是一个地方是合理的,……[57]

 

 

 

但是,普救主义(Universalism)认为所有的人最后都会自动得救,故否认地狱的存在。普救主义自认为有《圣经》的依据,因为整个宇宙终将在基督里达到完全(弗110;西120)。[58] 但他们错误地解释了《圣经》。保罗说:“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10)。然而,“同归于一”并不是“合而为一”。“同归于一”的原文是“ajnakefalaiwvsasqai”,它的动词不定式是“ajnakefalaiovw”,乃是一个复合动词,由介词“ajnav”(在…之中),和名词“kefavlaion”(重点,精义,第一要紧的)复合而成;而“kefavlaion”又源自名词“kefalhv”(头)。所以,“同归于一”可直译为“以…为首”,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以基督为首。[59] 也就是说,“同归于一”丝毫不表示没有天堂与地狱之分。再有,保罗说:“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120)。普救主义者说,既然万有都藉十字架与基督和好了,当然就没有地狱了。陈终道指出,这里的“万有”不包括天使,因为《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地说:神“并不救拔天使”(来216)。[60] 同理,这里的万有也不可能包括那拒绝接受神的救恩的人,因为《圣经》明确地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6 - 18)。

 

还有人认为,地狱是永远存在的,但其中的人不一定永远存在,他们可能因刑罚而死亡;或者,“永远的刑罚”并不一定是永不止息。[61] 这些说法,显然是缺乏《圣经》依据的。新约《圣经》中,“永生”、“永火”、“永刑”的“永”,是同一个希腊字“aijwvnio"”(永远)。“如果刑罚是有期限的,那永生也缩短了。”[62] “缩短了”的永生还叫永生吗?这岂不是说,得到救恩的人同样要走向死亡吗?主耶稣说:“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显然,“这些人”要承受永远的刑罚,即“永刑”是对“这些人”而言的。如果“这些人”只是到了一个有永刑的地方,而他们自己则死亡了,这个刑法对他们来说怎能是“永刑”呢?同样,如果“那些义人”仅仅是到了一个有永远生命的地方,但他们自己则早晚会死亡,请问,他们得到永生了吗?“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圣经》的启示告诉人们,地狱是永远的,在地狱被刑罚的恶人是不会死亡的。鲍威尔(Ralph E. Powell)说:

 

 

 

普救派、死后灭亡说、和死人还有第二次悔改机会的教训等,虽然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但都是谬误的。地狱的教义,不论对于人自然的理性或感情是何等地难以接受,我们总要记着,《圣经》才是我们信仰的准则。《圣经》清楚地说,地狱是可怕而永恒的。教会若是拒绝或忽视这个真理,便会在她属灵的健全和使命上,带来严重的恶果。[63]

 

对地狱教义的质疑与回应 [64]

 

对《圣经》关于地狱的教义的最大责难,是指责神太残忍,竟让人在地狱里没完没了地遭受酷刑。美国著名的清教徒神学家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 1703 - 1758 AD)曾於1741年发表了题为“罪人在愤怒之神手中”(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演讲。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罪人啊!想想你的处境有多可怕、多危险:那是一个大火坑,怒焰熊熊,一个宽阔无底的坑,充满愤怒的火。就在这上面,你被神的手抓着,他已被你惹动了肝火,恼怒你就像恼怒地狱中那些已被定罪的人。你被一条细细的线悬吊着,神的怒火在周围燃烧,随时随刻就要烧上来了,眼看着线就要被烧断了,而你又不喜欢有人居中为你作保,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抓来救命。没有任何东西挡得住愤怒的火,你拥有的一切,你做过的事,即使竭尽所能,都无法叫神让你多活一分钟。[65]

 

 

 

于是,在本书第二章曾提到的葛培理原来的同工坦布尔顿(Charles Templeton)义愤填膺地质问道:“我连把一个人的手拉到烈火上烧片刻都办不到,就是瞬息也不行!一个慈爱的神怎么能永远折磨你,就只因为你不服从他,不按照他的吩咐办事。他不让你当下就死,而是要你永远受那种痛苦?连罪犯都不会做这样的事!”[66] 坦布尔顿的话,听来振振有词,正义凛然。可惜,他这短短一段话,有两个错误。一个是概念的错误,一个是前提的错误。

 

坦布尔顿指责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概念的误用。对人来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是绝对错误的。如果一个人要别人事事只能顺着他,否则严惩不贷,那么,他就是刚愎自用,专横跋扈,暴虐无道。因为任何人都是有限、有罪、会犯错误的。但是,神是公义、圣洁、慈爱、善良、信实的,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他永远不会犯错误。所以,神对人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原则,是为着人的最大利益,也是神的慈爱和公义的彰显,是完全正确的,是毫无可责之处的。坦布尔顿把只适用于人的道德标硬套在神的头上,犯了概念、范畴的错误。

 

其次,坦布尔顿指责神对地狱里的人施以酷刑,让他们永远经受烈火的灼烧。他以为,地狱是神对人施刑的地方,进而对地狱鞭笞之。然而,他的前提错了。地狱并不是“施刑室”。“地狱是神对人施以酷刑的地方”的念头在人们头脑中可谓根深蒂固。笔者小时候去过城隍庙,看见许多人在阴间受苦(抱火柱、下油锅等)的泥塑,印象极深,至今历历在目。也许,坦布尔顿也是如此。但是,这并不是《圣经》的教导。“不灭的火”,“不死的虫”,只是比喻。道理很简单:“《圣经》形容地狱一片黑暗,若有火焰,那怎么可能呢?火焰会把东西都照亮了。”[67] 鲍威尔(Ralph E. Powell)也指出:“我们不当把地狱的观念和特征局限在被虫咬、受鞭打、被火烧等物质的范畴内。...... 《圣经》对地狱的描述,或许都不过是比喻和象征,但这些象征所表达的,却远不及实际情况的万分之一。”[68]

 

“不灭的火”、“不死的虫”是比喻、象征,丝毫不意味着地狱不可怕。莫尔兰精辟地指出,

 

 

 

地狱基本上是一种表示关系的设置。《圣经》说的地狱,是与世界上最美的存在 -- 神本身的分离,或从他的身边放逐出去;也就是与所有重要的事物、和所有宝贵的东西隔绝的地方,不仅与神,而且与所有认识神和爱神的人隔绝。地狱是刑罚 -- 但不是施刑,不是拷打。地狱的刑罚是与神分离,带来羞辱、苦恼和悔恨。[69]

 

 

 

鲍威尔也指出,地狱不是被虫咬、受鞭打、被火烧,这并不表示地狱的情况就没有那么可怕,那么严重:

 

 

 

从根本上说,没有任何情况比与神隔离、被恶心折磨更坏。对身在地狱的人来说,地狱之所以为地狱,主要是因为他们与神为敌;与神为敌的结果,必然是和人疏远。人所要受的苦,没有比这种刑罚更大的。与神永远地完全分离,又与周围的人彼此仇视;这种情况的另一个恶果,就是敌视自己 -- 被罪疚和羞耻撕裂内心。地狱是什么呢?地狱就是与神、与人、与自己完全的冲突。[70]

 

 

 

常听人说,惩罚一个人的手段,最残酷莫过于将他与世隔绝。可以向他提供最优裕的起居、饮食条件,最舒适的生活环境,但就是不让他与外界、与他人有任何接触。用不了多久,这个人的神经就会完全崩溃。一时的与人的隔离都让人难以忍受,那么,永远与神隔绝、与神的爱隔绝、与爱神的人隔绝,将是何等深重、可怕的刑罚和折磨啊!

 

“为什么仁慈的神忍心把人推入地狱受苦呢?”这是另一个常被反诘的问题。其实,人去地狱不是被神推进去的,而是人自己要去的。当初,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建立和众国的时候,并未一开始就设立监狱;他们宁愿建立一个没有监狱的国家。但是他们被迫设立了监狱,因为人们不合作。地狱也是这样来的。地狱并不是神的最初创造的一部分;甚至,地狱一开始并不是为人设立的(太2541)。悖逆神的人去地狱,“是神退一步的立场”,因为他们选择了背叛神,拒绝了神为他们设计的最好的生活,放弃了神为他们设立的生存目标。犯罪后的人,是有罪的、污秽的、黑暗的,而神是无罪的、圣洁的、光明的,二者不能相交、相通(林后614)。人的罪把人与神隔开,有罪的人不能、不敢见神。

 

人犯罪后,成了罪的奴仆,无法摆脱罪的辖制;公义的神又万不以有罪为无罪 (出347)。因为神爱世人爱得如此深,以至让他的独生子为世人死,使耶稣基督为世人担当了罪孽,被钉在十字架上。神为人付出了这样昂贵的代价,但对世人的要求并不高。神只要他们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的罪、接受基督的救赎。人只要做到这一点,他们的罪就会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就能重新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如果人连这样的恩典都不要,神也只好尊重他们的选择,让他们到一个不能见神的地方 -- 地狱 -- 去了。这能怪神不爱他们吗?正像一个患心脏病的人去看医生。医生确诊他的心脏已经坏死,必须作换心手术。而且,医生愿意舍自己的儿子的命救他,主动将自己儿子的心脏取出来给他。但是,病人拒绝治疗,不久便死去。显然,没有人会责怪医生没有爱心。但是,为什么却有人因有人要去地狱责怪神呢?

 

有人生前作恶多端,死后进地狱是罪有应得;可有人生前品行还不错,因为不信神,死后也到地狱受同样的痛苦;不按罪行的轻重量刑,怎能体现神的公正呢?首先,神的道德观与人的道德观是不同的。在人看来,一个人信不信神是个人的好恶,是小事一桩;只有杀人、放火等刑事犯罪才是大罪。可是从神的角度看,“你要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 - 38)。所以,在神眼中,讥笑、辱谩、不信、不爱神是最大的罪。第二,人去地狱,是因为人有罪。不管什么样的罪,是大罪还是小罪,只要没有被洁净,就都不能见神;洁净罪的唯一方法是凭耶稣基督的宝血。这好比人得了癌症,不无是什么类型、长在什么部位的癌,如果不被根治,人都会死亡一样。第三,《圣经》说:

 

 

 

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阿!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阿!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么];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太1120 - 24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7 - 48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 13

 

 

 

这些经文显示,在地狱中,刑罚的程度会因各人所犯的罪行不同而有分别;神会公正断定刑罚,也只有神才能够判定。[71]

 

还有人问:“为什么神不让去地狱的人,在受刑罚后死亡呢?这总比让他们永远在地狱中受苦更人道吧?”没想到,莫尔兰德的回答却正好相反:“不管你信不信,永久与神分离在道德上比消灭人优越。”[72] 人是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和式样造的(本书第十三章将进一步讨论),神赋予人自由意志。神不强迫人。人可以自己做决定。人可以选择顺服神,也可以选择悖逆神。神也尊重人的选择,允许人对他说“不!”但是,人也必须对他们的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神允许拒绝他的人在一个与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正体现了神对他们及他们的选择的尊重。如果神把他们消灭,唯一的好处是不使他们受永远和神隔绝之苦,但却没有体现神对他们的自由意志的尊重。莫尔兰德的结论是:“记住,地狱永远是人类尊严和人有自由选择价值的纪念碑。它是个隔离区,神在那里宣布两件重要的事:‘我尊重自由选择,我不强制人;我十分重视有我的形象的人类,不会绝灭他们。’”[73]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地狱还是彰显神的荣耀的纪念碑。如第十一章所论,神的救赎只是过程,而不是终极目标。天堂是那些愿意接受神的救恩、罪被基督的宝血洗净的人与神同在的地方,彰显着神的荣耀(神的慈爱与公义);地狱则是那些拒绝神的救恩、仍被罪污染的人居住的、不得不永远与神隔绝的地方,同样彰显着神的荣耀(神的圣洁与威严)。

 

有的人心中还有一个结:“如果天堂是个没有眼泪的地方,那么怎么会有一个永久的地狱和它同时存在呢?上了天堂的人难道不会为在地狱受苦的人悲伤吗?”莫尔兰德的回答是这样的:

 

 

 

C. S. 鲁益师说,地狱对天堂没有反对权。他的意思是说,天堂里的人不会因为他们有意识地觉察到地狱而失去享受天堂生活的权利。如果他们不能享受,那么地狱对天堂就具有反对权。

 

要记住,人的心灵宽阔,可以拥有不受干扰的喜悦感、幸福感、爱心和喜乐,同时也可以有对别人的悲痛和哀伤感。这在一个人的生命中不是矛盾的,而是他品格成熟的标志,使他能同时处在这些状况中。[74]

 

回到人的本位

 

用伦理问题责难、质疑神的人,有的是由于不太明白《圣经》的教训,有的是因为他们的立足点错了。对于后者,在他们的议论中,他们似乎比造物主更睿智,常常觉得神还不如他们聪明、能干;他们总把自己看作义人,甚至是比神更公义的人,故可以站在比神更高的地位上指责神的不义。那位因地狱的存在而说神不慈爱的坦布尔顿自陈,是《生活画报》的一张照片改变了他的信仰:“那是北非一个黑人妇女的照片。那地方正经历一场苦旱。她怀里抱着她死去的婴儿,用极其绝望的眼神仰首望天。我看着照片心里在想,‘当这个女人不求别的、只求下雨的时候,你还能相信世上有个慈爱和关心人的造物主吗?’”[75] 坦布尔顿曾是葛培理的亲密同工,正是这张照片,引发了他从一个基督徒到怀疑论者的蜕变。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 342 - 270  BC)曾经这样说:“不是神要消灭邪恶却办不到,就是他能够却不要,或者他不能,也不要。如果他要而他不能,他就是无能。如果他能而他不要,他就是失德。然而,如果神既能而且又要,那么世上何以还有邪恶呢?”[76] 伊氏的这番话,逻辑严密,似乎无懈可击。古往今来,它被许多人奉为至宝,被当着否定神的“杀手锏”。坦布尔顿恐怕也是其中之一。当人洋洋得意地用自以为高明的哲学诘难神的时候,神一定会在天上发笑。“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主必嗤笑他们”(诗24)。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地球在宇宙中比一粒灰尘还小,其上如蝗虫的人又算什么呢?他们的智慧算什么呢?神问因遭遇苦难而埋怨神的约伯: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裏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 神的眾子也都歡呼。海水衝出,如出胎胞那時誰將它關閉呢?是我用雲彩當海的衣服,用幽暗當包裹它的布,為它定界限,又安門和閂說:你只可到這裏,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你自生以來,曾命定晨光,使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叫這光普照地的四極,將惡人從其中驅逐出來?因這光地面改變如泥上印印,萬物出現如衣服一樣。亮光不照惡人強橫的膀臂也必折斷。你曾進到海源,或在深淵的隱密處行走?死亡的門曾向你顯露?死蔭的門你曾見過?地的廣大你能明透?你若全知道,只管說吧!光明的居所從何而至?黑暗的本位在於何處?你能帶到本境,能看明其室之路?你總知道,因為你早已生在世上,你日子的數目也多。你曾進入雪庫,或見過雹倉?這雪雹乃是我為降災並打仗和爭戰的日子所預備的。光亮從何路分開?東風從何路分散遍地誰為雨水分道?誰為雷電開路?使雨降在無人之地無人居住的曠野使荒廢淒涼之地得以豐足,青草得以發生雨有父?露水珠是誰生的呢冰出於誰的胎?天上的霜是誰生的呢?諸水堅硬 [隱藏] 如石頭深淵之面凝結成冰。你能繫住昴星的結?能解開參星的帶?你能按時領出十二宮?能引導北斗和隨它的眾星[星原文]?你知道天的定例?能使地歸在天的權下?你能向雲彩揚起聲來,使傾盆的雨遮蓋你?你能發出閃電,叫它行去,使它對你說:我們在這裏?誰將智慧放在懷中誰將聰明賜於心內?誰能用智慧數算雲彩呢?塵土聚集成團,土塊緊緊結連那時,誰能傾倒天上的瓶呢?(伯382 - 38

 

 

 

耶和华以造物主的身份、以诗一般的语言向约伯所提的这些问题,哪里是一个受造的人可以回答的呢!神始终没有直接回答约伯提出的关于苦难的问题。但约伯却从神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中,彻悟了神那深不可测的智慧和人的无知、浅薄。他为自己因受苦向神表达的困惑、怨恨深感羞愧。他对神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 [自己或作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 - 6)。难怪保罗会激动地对质问神的人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罗920)?笔者希望现代人也能有约伯、保罗这样的大彻大悟。

 

苦难问题是一个奥秘,也一直是基督教信仰面临的一大挑战。正如马利所言:“信仰不一定能够解释苦难,却一定能够承载苦难。”[77] 本书不能对苦难问题详加论述。但是,笔者要指出, 即便从人的角度看,伊壁鸠鲁和坦布尔顿用苦难的存在来否定神的观点,也是颇为偏激和轻率的。著名教父奥古斯丁说:“如果没有神,为什么有那么多良善?如果有神,为什么有那么多邪恶?”[78] 克雷夫特(Peter John Kreeft)指出,邪恶的存在,是对神有力的证据。他从两个角度回应坦布尔顿的挑战:

 

 

 

如果坦布尔顿对这件事(北非黑人妇女求雨的照片 -- 笔者住)怒不可遏的回应是正确的,那就得预先假定善恶之间有区别。他用善的标准去评判恶 -- 十分正确地说,这些可怕的苦难实在不应该存在,意味着他有一个什么才是对的观念……;因而就有了一个称为至高的善的存在,而这个至高的善正是神的另一个名称。……如果没有神,我们从哪里能得到善的标准,用它来判断邪恶是恶呢?

 

另外,如果没有造物主,…… 那么一切都是进化的结果。如果没有开始,也就是没有第一因,那么宇宙必然一直存在。也就是说,宇宙一直进化不息,经历了一个无限长的时间才到现在,万物应该完美无疵。进化这个过程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使命,恶也应该已经消灭。然而现在仍然有恶、苦难和瑕疵存在 -- 这就能证明无神论者的宇宙观错了。[79]

 

 

 

苦难不是神创造的。人犯罪是苦难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始祖的悖逆,不仅人被咒诅,而且整个受造界都受牵连,都服在虚空之下(创314 - 19;罗819 - 20)。不独战争、杀戮、强暴、不法等人祸,直接是世人的罪性所至,就是气候异常、洪水肆虐等天灾与人类对生态的破坏也不无关系。人自己酿出了苦果,不但没有丝毫自责,反而嫁祸于神,这就是人的良善、人的公正么?!尽管如此,神并没有对人的苦难无动于衷。他道成肉身,进入了这个世界,进入了整个苦难。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担当了有史以来人类所有的罪孽和痛苦。耶稣基督已经胜过了苦难,一切信他的人将最终彻底地脱离苦难。神应许说,“神要搽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神没有在现今除掉一切邪恶,是因为时候未到,因为神对人的怜悯,希望更多的人有悔改的机会:“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躭延;其实不是躭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如果神决意在今天将世界的所有邪恶全部清除,试问,到了明天,这世上还有谁活着呢?这些道理是来自至高神的启示,是伊壁鸠鲁、坦布尔顿的逻辑、哲学完全无法了解的。

 

神不仅自己进入了人间的苦难,他也带领他的子民进入人间的苦难。因服事印度贫民而享誉全球的德雷莎修女(Mother Teresa),1910年出生于南斯拉夫的斯科著(Skopje),1928年加入爱尔兰的洛雷托修院;同年被派往印度,在加尔各答的圣玛利中学任教近二十年。1946年,她说:“我听到呼召,要我放下一切追随他,深入贫民区去服事那些贫困中的最贫困者。”1952年,她偶然发现一个奄奄一息、被遗弃街头的妇人;老鼠和蚂蚁正肆无忌惮地咬嚼她的身体。从此,她开始了专门服事贫穷病人和垂死者的事工,为无家可归的孤儿提供荫蔽之所,给饥饿者食物,给赤身者蔽体,主办家庭计划诊所和流动配药站,并照顾上千的麻风病人。她创办的仁爱传道修女会(Missionaries of  Charity)的成员已多达三千名,分别在五十二个文化截然不用的地区从事济贫工作。[80]

 

在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环境中,德雷莎修女却默默、喜乐地工作着,因为她深信,这是为基督而作,是基督自己在做:

 

 

 

我们所作的一切,是以行动表示我们对耶稣的爱。我们的行动是全心全意、不求报酬的事奉 -- 是为贫困中最贫困的弟兄姊妹而作的 -- 而这些忧伤贫穷者,事实上是基督的化身。……我做这些事工,因为我深信我为基督而做。我确信这是他的事工。我确实相信。我确信这是他的事工而非我的。[81]

 

 

 

对于苦难,德雷莎修女有着比常人更深的洞察力:

 

 

 

受苦 --

 

痛苦、羞辱、疾病、失败 --

 

都只不过是耶稣的亲吻。

 

有一回,我遇上一名女士,她患上可怕的癌症。

 

她受到极大的苦楚。

 

我告诉她:

 

        “现在你与在十架上的耶稣基督是如此

 

                        接近,他正在亲吻你。”

 

她合上双手说:

 

        “德雷莎修女,

 

          请告诉耶稣不要再亲吻我。”

 

这是一件美妙的事。

 

她心中明白了。[82]

 

 

 

德雷莎修女还领悟到,她从这些似乎一无所有的贫穷人身上学到很多:

 

 

 

若没有这些受苦的人

 

我真不知道世界会变成怎样

 

这些了不起的人虽然不断面对痛苦

 

但仍保持自己的尊严和爱。

 

 

 

一个垂死的人告诉我们的一个修女:

 

         “我要回到父神那里。”

 

他不咒诅任何人。

 

他对困难不发一言,他只说:

 

         “我回到父神的家。”

 

跟着他闭上眼睛

 

回到父神那里去。

 

就是这样简单和美妙。

 

他回到耶稣那里。

 

他回去面见父神。

 

他的心是那么单纯和美丽。

 

 

 

我无法明白贫困者是如何的伟大,并

 

他们给了我们多少。

 

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83]

 

 

 

苦难,也使德雷莎修女更亲近耶稣基督。她说:“任何人要真正效仿耶稣,必须懂得分享他的受难和死亡。……因为我们祷告不足,我们只看到人的部分。我们看不到神圣的部分。我们只会充满憎恶。……受苦使我们变得纯洁、变得圣洁、好让我们更像基督。”[84] 她还说过:“因为有天堂,人世间最可怕的苦难,充满最残酷苛刑的人生,不过是在不方便的旅馆里过一夜那样,算不了什么。”[85] 此话出自长年置身最贫困者之中的修女的口,极具分量,无人敢轻易反驳。

 

几年前,为了安排德雷莎修女到台湾的静宜大学接受荣誉博士学位的事,李家同专程到加尔各答看她,同时也在她创办的“垂死之家”作了两天义工。他记录了自己参与运送四个遗体去火葬场的难忘经历:

 

 

 

火葬场到了,这所火葬场有一大片房子,房子里外全是乞丐。我们三人将遗体搬到一个炭堆上,就放在那里,什么时候火葬,我们不知道。我感到这好像在丢垃圾,使我非常难过。有一个遗体的布后来散了,我认出这是一个年轻人的遗体。他昨天什么都不吃,一位修士情急之下,找了极像奥黛利赫本的英国义工来喂他,却也动不了他求死的心,昨天下午就去世了。还好死前有人握了他的手。据说他在“垂死之家”四进四出,好了就出去流浪,得了病又回来。最后一次,他已丧失了斗志,不吃饭不喝水,也几乎不肯吃药,只求人家握住他的手。

 

遗体放好,我们一转身,两只大乌鸦立刻飞下来啄食。它们先用脚熟练地拉开布,然后就一口一口地吃起来。死者的手,原来放在身上的,因为布被拉开,我眼看他的手慢慢地垂了下来,碰到了地。布被拉开,我也看到了他的脸,两只眼睛没有闭,对着天上望着,满脸凄苦的表情。我们都吓坏了,跑回去赶乌鸦。我找到一大块木板,将遗体盖上,可是头和脚仍露在外面。虽然只是几秒钟的时间,那孩子无语问苍天的凄苦表情,以及大乌鸦啄食的表情,已使我受不了了。[85]

 

 

 

李家同继续写道:

 

 

 

第二天,我坐计程车去机场,又看到一位修士和一位日本义工在照顾一位躺在街上的垂死老人。今天清晨,老人的家人将他抬来,遗弃在街头。修士在叫计程车,日本义工跪下来握住老人的手。他是医学院的学生,看到我,他说:“绝无希望。”虽然也许真的没有希望,可是这位老人至少知道,世上仍有关怀他的人。

 

我当时恨不得不再走回计程车,留下来永远地服务。

 

虽然只有两天,“垂死之家”的经验使我终身难忘:

 

我忘不了加尔各答街上无家可归的人;

 

我忘不了一个男孩子用杯子在阴沟里盛水喝;

 

我忘不了两个孩子每天都睡在我住的旅馆门口,只有他们两人,最大的顶多四岁;

 

我忘不了“垂死之家”里骨瘦如柴的病人;

 

我忘不了那位年轻的病人,一有机会就希望我能握住他的手;

 

我忘不了人的遗体被放在一堆露天的煤渣上,野狗和乌鸦随时会来吃他们,暴风雨也会随时来淋湿他们。它们的眼睛望着天;

 

我忘不了垃圾场附近衣不蔽体的穷人,他们和野狗、乌鸦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人类应有的任何一丝尊严;

 

可是我也忘不了德雷莎修女两手合一的祝福,和她慈祥的微笑;

 

我更忘不了修士修女们无限的爱心和耐心;

 

我忘不了修士修女们过着贫穷生活时心安理得的神情;

 

我忘不了那么多的义工,什么工作都肯做;

 

我忘不了那位日本义工单腿跪下握住乞丐手的姿态。

 

虽然我看见了人类悲惨的一面,但我从没有看见过如此多善良的人。德雷莎修女最大的贡献,是她将关怀和爱带到人类最黑暗的角落。我们更应该感谢的是,她们感动了多少人,多少人因此变得更加善良。我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个。[86]

 

 

 

为什么最贫困者对神的信赖是那样单纯和执著?为什么每天身处世界最痛苦、最黑暗角落的修士、修女们会越来越爱耶稣基督?然而,为什么有人却仅仅因为在画报上看见一张受苦人的照片就拒绝、否定基督?为什么同样是一双仰望苍天的凄苦的眼睛,有人恨不得永远留在受苦人当中服事,有人则怒不可遏地远离基督而去?克雷夫特的见地是鞭辟入里的:

 

 

 

相对而言,我们生活在舒适的温室里,我们以旁观者的身份袖手旁观痛苦,把它看作哲学上的谜,或是神学问题。这是错误的观察方法。对付痛苦之道是进入痛苦,和它合而为一,然后你才能从它那里学到东西。事实上,这一点极其重要。因为世上有苦难而反对神的人,大部分是来自生活相当舒适、并非身处其境的观察者。真正吃苦受难的人,十之八九反而因患难成为更坚强的信徒。[88]

 

 

 

值得一提的是,克雷夫特的办公室的门上贴有一幅漫画,上面有两只乌龟。一只说:“有时我想问神,在他能有所作为的时候,为什么准许贫穷、饥馑和不公不法存在。”另一只乌龟说:“我害怕神问我同样的问题。”[89]

 

 中国大陆近期推出了一部反映香港回归的电视连续剧《归途如虹》。当有人劝告香港的一位女记者在报道中要客观、而不要感情用事时,她回答说,一位摄影师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捕捉镜头,拍下了一幅震撼人心的作品《绝望》:一只秃鹰正俯冲下来啄食一个垂死的女孩儿。他够客观了吧;但是,他是完全可以冲上去,救出那个女孩儿的……

 

因为苦难、地狱而非难神的人,如果他们能走出学术、哲理的象牙塔,走进实际的苦难,他们就不再会得出偏激、方便或草率的结论了。置身苦难之中,不但会看到邪恶,也会看到良善;不但能品尝痛苦,也能得到藉慰。因为,哪里有苦难,哪里就能经历神的同在;哪里有苦难,哪里就会出现爱神的人的身影。

 

笔者诚挚地希望,那些因苦难、地狱而怀疑、责备、拒绝、否定神的人,能回到自己的本位:承认自己是渺小、无知的受造物,不要再向造物主强嘴;坦陈自己是亟待拯救的罪人,不要再在救赎主面前自以为义。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得到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