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妇女观

 

 

 

《圣经》的妇女观也是非常热门的话题。人们对此话题的深切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妇女受歧视的状况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斯特劳契(Alexander Strauch)写道:

 

尽管在一些国家里,女人们已经在各方面获得了巨大的进展,然而,“世界上许多地方仍然存在着针对女人的战争。”1993年的世界人权大会宣告,“对女人的强暴正在世界范围内蔓延。”联合国秘书长安南(Kofi  Annan)在向常务委员会作报告的时候这样说:“对女人的强暴已经成为最普遍的人权侵犯;而这种侵犯不受地理、文化和财富的影响。”

 

1993年联合国人权发展报告指出,“没有一个国家对待女人像它对待男人那样好。”全世界的女人比男人遭受更大程度的贫困。世界上三分之二的文盲是女人。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女人不能拥有基本的人权,他们被歧视、被强迫做低技能、低收入、超负荷的工作。即使在现代化的发达国家里,离婚使女人们承担起养育儿女的主要责任,并通常使她们比与他们疏离的丈夫们更贫困。

 

对年轻女性的性骚扰、强奸、以及对妻子的殴打现象,在全世界蔓延,而且此事实被严重地掩盖着。在菲律宾、泰国、印度,强迫年轻女子充当妓女的事,几乎长期不被查问;同时,一个贩卖女童工的跨国工业正在成长中。在印度(特别在印度北方),焚烧新娘的事继续进行着。每年有超过九千个新娘被他们的丈夫或公公婆婆所杀害,这些丈夫或公公婆婆是为了再多收取一份嫁妆。在非洲的某些地方,为了抑制年轻女子未来的性需求,她们被强迫割掉生殖器(女性阉割)。另外,在世界各地,色情图像和制品的泛滥,使所有女性都受到侮辱;因为这些图像在男人的脑海里,生动留下了女人只是性满足的对象的永久印象。

 

在阿富汗,对女人的约束简直超乎想象。女人不能接受基本的、人道的治疗、护理和教育。在没有男性家人的陪同下,她们甚至不能出入公共场所,而且她们必须从头到脚遮盖自己。伊斯兰教的士兵们可以用死亡来威胁任何一个敢于斥责不公正的女人。那里的情况是如此恶劣,以致人们称之为“性别隔离地带”。

 

 

然而,对女性最大的强暴和轻蔑,乃是对女婴的残杀和对女胎的堕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为中国、印度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父母们,提供了测试胎儿性别的手段,以方便他们弃掉不想要的女婴。……据估计,在东南亚,由于残杀女婴、产妇的高死亡率,以及对营养和健康的忽视,“大约有一亿的妇女正在‘消失’”。这样的统计资料,应当使我们痛心流泪,借用《时代周刊》的话说,“在这个地球上,对女人友好的地方越来越少了。”[90]

 

在这样的情景下,《圣经》关于妇女的地位和职责的论述,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女权神学

 

 

女权神学(Feminist Theology)是源自妇女解放运动的神学反省,近年备受重视。妇女解放运动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力量、使人正视妇女批判的意识和看事物的方法,还是二十世纪中叶的事。女权神学就是从女性的角度释经和从事神学研究。[91] 崔保(Phyllis Tribble)认为,女权主义有三种研读《圣经》的方式。第一种专注于那些她们认为显示以色列女性地位低下、被错待的经文;第二种是在此背景下,发掘那些对父权制提出批判的经文;第三种则介于前两种之间,以怜悯的角度重述发生在女人身上的悲惨故事。[92]

 

按照第一种方法,旧约《圣经》的有些律法被认为是歧视女性的:

 

 

 

女性被视为男性的财产(出2017;申521),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男性期望他所娶的妻子是处女,但他自己去不需要保有童真。一个妻子若在婚前犯了通奸的罪,便是干犯了他父亲以及丈夫的荣誉及势力,应被石头打死以为刑罚(申2213 - 21)。尤有甚者,女性没有权力提出离婚(申241 - 4),更没有权力拥有财产。女性无权任职祭司,被视为远较男性更不洁净(利15)。女性的金钱价值也较男性低(利271 - 7)。……有些人视《圣经》为历史文献,没有任何持续的权威,因此应当被淘汰。[93]

 

 

 

 第二种方法反其道而行之,努力挖掘被人忽视的、提升女性地位的经文。比如,那些将神描写为母亲、接生婆的经文:“你轻忽生你的磐石,忘记产你的神”(申3218);“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亲怀里,你就使我有依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诗22 9 - 10);“锡安说:‘耶和华离弃了我,主忘记了我。’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4914 - 15)。又如,以色列的伟大先知摩西出生后,他的姓命得以已被存留、能继续吃他母亲的奶、并且日后又能在埃及的皇宫接受精深的教育,这一切,是由几个女性(两位接生婆、摩西的母亲和妹妹、及埃及的公主和她的婢女们)在没有男性的帮助下独立完成的(出18 - 210)。崔保指出,类似这样的发现,是支持女性的,固然令人振奋,但是这种方式既不否定也不忽视第一种方法提出的《圣经》歧视女性的证据,只能成为一种“馀民神学”(remnant theology)。[94]

 

德语女性神学的代表人物伊丽莎白. 温德尔(Elisabeth Moltmann-Wendel, 1926 --)也发掘出很多支持女性的经文。比如,她认为,神赐给以色列人的流奶与蜜之地,“是对女性文化价值尺度的回忆,因为乳汁是母亲的产品,蜂蜜来自雌蜂国”。[95] 她还指出,耶稣基督打破了笼罩在东方女性头上的种种禁忌。有血漏的妇人,是被视为不洁净、当与世隔绝的,但主耶稣医治了她(可525 - 34);耶稣用手摸病妇、治好了彼得的岳母(可129 - 31);她还拉着睚鲁的已死的女儿的手,叫她复活(可535 - 43;路841 - 4249 - 56)。温德尔认为,“神是站在弱者、穷人、女人和被剥夺权力者一边的”,“神就在女人们生活着并确立其价值之处”。[96] 对于《圣经》中与之不协调的经文,温德尔用“《圣经》是以男性为中心进行编辑的”的观点来解释。其中一个例子是对“保罗那著名的闭口戒律”,“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林前1434)的处理。温氏认为,这戒律不可能出自保罗,因为保罗曾宣布,在基督里,再没有男人和女人的区分(加328);这条戒律很可能作为“入侵者”被他人归到《哥林多前书》里的。[97]

 

可见,女权主义的第二种解经方法,虽不像第一种方法那样完全否定、扬弃《圣经》,但却认为《圣经》中参杂着以男人为中心的《圣经》编辑人的偏见和糟粕。也就是说,这两种解经的方法都认为《圣经》是有错误的。

 

 

 

福音派的妇女观

 

 

在笃信“《圣经》无误”的基督徒中,对于《圣经》关于男女角色的论述,至今仍有争议。斯特劳契认为,在这场争论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男女互补论和男女同等论。男女互补论认为,神创造的男女在人性、尊严、价值上都是平等的,同时又存在着互补的差异。神设计男人成为丈夫、父亲、供应者、保护者,是家庭的元首和教会的领袖;神设计女人成为妻子、母亲、养育者,积极地帮助男人并顺服男人的领导。男女同等论则认为,神既平等地创造了男人和女人,那么他们在事奉中就拥有同样的机会;教会的领导和教导的权利,应该由属灵的恩赐和能力来决定,而不应该由性别来决定。他们还认为,女人在婚姻中的顺服和在教会事奉中受到的限制与男女平等的教导是不协调的,“男女既平等又有别”的论点本身就是矛盾的。[98] 其实,关于女性的地位和事奉的分歧,恐怕并不止这两种观点。这些分歧不是发端于《圣经》的教导本身,而在于对这些教导的不同诠释。[99] 对这些分歧的详细讨论已超出本卷的范围,将在本书的第二卷《圣经的诠释》中进一步论述。

 

尽管有种种分歧,福音派学者认为,《圣经》的教训与性别歧视并没有必然联系。碧琴(M. Beeching)指出:

 

 

 

从希伯来的律法,我们看见人要尊敬(出2012)、敬畏(利193)和听从母亲(申2118 - 21)。母亲在家庭中享有应有的地位,她要替孩子起名,并负责他们的早年教育。不管所生的婴孩是男是女,她都要为得洁净献上同样的祭牲(利12 6)。她出席宗教的敬拜仪式,另献上供物为祭。她若希望离俗敬拜耶和华,也可许拿细耳人的愿(民62)。

 

女人在安息日可免做工(出2010);如被卖作奴隶,到第七年可和男人一样重获自由。如无子嗣,女人有权继承产业成为地主。

 

青年男子都会受到劝导,要跟同支派的女子结婚,免得他们的妻室引诱他们离开耶和华,不再事奉他。

 

尽管一夫多妻的情况相当普遍,但一夫一妻仍被视为最理想的样式;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就常比作男人与妻子的关系。[100]

 

 

 

科恩(H. M. Conn)也指出,在希伯来宗教中,除祭司一职外,其他皆允许女性参与,如女先知(王下2214;尼614),女士师、女智者(士528 - 29),甚至女统治者(王下113);希伯来宗教不允许女人当祭司,可能因为当时周遭有女祭司的异教,往往牵涉生殖崇拜和庙妓等淫邪活动。[101]

 

此外,《圣经》还记载了很多杰出的女性的。比如:

 

摩西出生时,冒死拯救他的几位伟大女性(如前述)。

 

摩西、亚伦的姐姐米利暗是著名的女先知,她虽因嫉妒摩西而堕落(民12),神也惩罚了她(民1210;申249),但以色列人没有忘记她,神后来也藉着先知的口论及这位民族领袖:“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我也差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弥64)。

 

帮助以色列的探子安全撤离的妓女喇合(书21 - 22622 - 25)。

 

率领以色列人治服民族仇敌、迦南王耶宾的女士师底波拉(士45)。

 

以色列人家喻户晓的关于摩押女子、后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的路得的动人的爱心故事(得1 - 4)。

 

大卫王朝的两位智慧的妇人,一位感动大卫允准他的儿子押沙龙返回耶路撒冷(撒下141 - 23),一位用智慧劝说人们取了叛乱的示巴的首级,拯救了亚比拉全城(撒下201 - 22)。

 

与耶利米、西番雅同时作先知的女先知户勒大,为约西亚王期间在圣殿发现的书卷作鉴定,终于引发了圣殿改革,重新确立了《圣经》在以色列宗教中的地位(代下3414 - 33)。[102]

 

顺服神、从圣灵怀孕生下救主耶稣的伟大女性马利亚(路126 - 3821 - 19)。

 

当耶稣行了割礼、马利亚满了洁净的日子后,耶稣被带到圣殿献与神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的八十四岁的女先知亚拿,“进前来称谢神,将孩子的事,对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说”(路221 - 38)。

 

主耶稣在传道期间,对女性的关怀、爱护、拯救。耶稣时代,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素不往来。耶稣不仅主动与撒玛利亚人谈道,而且此人还是一位名声不好的女人!耶稣的超常行为,甚至连他的门徒都感到稀奇(约47 - 42)。主耶稣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路82),她后来成为主耶稣的忠实追随者(可1539 - 41)。

 

“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路83)。

 

主耶稣和马大、马利亚、拉撒路一家的亲密关系(约111 - 44)。

 

马利亚把极贵重的香膏浇在耶稣头上,是为安葬主耶稣作的(太266 - 13;可143 - 9;约121 - 8)。对此,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太2613)。毫不夸张地说,普天之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享此殊荣。温德尔说,女人们跟随耶稣,冒着生命危险伺候耶稣,她们预感到耶稣的死亡及其意义,“是弥赛亚奥秘真正的知情人”。[103]

 

主耶稣被钉十架时,男性门徒大多仓惶四散,陪伴在十字架旁的,主要是妇女(可1539 - 41;约1925 - 27)。妇女们亲眼看见耶稣被安葬(太2759 - 61;可1646 - 47;路2355);安息日后的第二天(七日的头一日),首先去探墓的,也是妇女。所以,抹大拉的马利亚有幸成为见到复活的主耶稣的第一人(可169)!“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和核心;而“成为耶稣死亡和复活传统的真正担当者”[104] 和历史见证人 的,正是一群妇女。

 

耶稣复活后,妇女们与其他追随耶稣的人一起“恒切祷告”,协助补选了马提亚,以代替卖主的加略人犹大的使徒位分(徒114),并在五旬节那天,与男性基督徒一起,领受了圣灵的能力和恩赐(徒21 - 418)。

 

腓利的四个女儿都是说预言的(徒218)。

 

约翰马可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可能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中心(徒1212)。[105]

 

保罗在欧洲传福音,第一个信主的是腓立比城买紫色布匹的妇人吕底亚(徒1614)。

 

亚波罗是有学问的“大人物”,最能讲解《圣经》,当他在以弗所的会堂里放胆讲道的时候,百基拉和她的丈夫亚居拉在自己的家里有教会(罗163 - 5),就把亚波罗接来,更详细地向他讲解神的道(徒1823 - 26)。这对亚波罗的帮助很大,使他后来在哥林多讲道更有能力,以至教会中有人说他们是“属亚波罗的”(林前112)。

 

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六章的问安中,多次问姊妹的安,他们有的是与保罗同工,有的则是教会的领袖。

 

“耶稣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8 - 50)。主耶稣还石破惊天地宣告说,妓女和税吏要比宗教领袖先进神的国(太2123 - 32)。可见,在主耶稣看来,人的价值不取决于性别,而在于对耶和华所持的信心。[106]  科恩指出:

 

 

 

《圣经》整个信息的中心,不是以父权主义或人人平等为核心,其核心乃是神的盟约(Covenant),以及他对人类和一切受造物的救赎。《圣经》给人的定义(男女无别),就是人人都是按“神的形象”(Image of  God)创造的(创127)。这个“定义”其实就是一个呼召,要我们服事神,并且彼此服事;它的核心远超过男人和女人哪一个应该作主的问题,而进入盟约的生命去。[107]

 

 

 

对于旧约中的一些律法条文,应仔细分析,不要轻易得出有“性别歧视”的结论。比如,关于产妇的洁净礼,律法是这样规定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喻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利121 - 8

 

 

 

有人认为,妇人生女孩不洁净的日子和家居的时间(共八十天)比生男孩的(共四十天)长一倍,是重男轻女的表现。但是,这种观点是缺乏根据的。首先,华德凯瑟指出,妇人生了男孩、不洁净七天后,第八天就要给男孩行割礼,就洁净了,洁净仪式可缩短为正常“不洁净”时间的一半。[108] 其次,吴国安指出:“许多有生产经验的妇女说,她们生女孩之后,在身体和精神上远比生男孩虚弱和疲劳;并且下体不洁净的时间也较长,远不如生男孩恢复得快。”[109] 因此,妇人生女孩不洁净的日子和居家的时间比生男孩长,可能反映了妇人的实际生理状况和需要,不是人对女婴的歧视,而是神对产妇的体贴和眷顾。第三,无论生男生女,产妇向神献的祭都是一样的。这表明,男婴、女婴在神面前是平等的。

 

杨牧谷指出,“旧约的社会是个父系社会,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旧约不仅反映出这样的社会结构,有些地方是公然挑战这种结构的合理性。”[110] 从这个视角来理解某些旧约的律法是更为合理的。

 

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十条诫命的第十条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人们不可因此就断言说《圣经》把女人看作是男人的财产,强化了性别歧视的文化;正像关于离婚的律例不是鼓励离婚而是保护妇女不被随意抛弃一样(见本书第十一章),这条诫命的要点是保护女性的尊严。

 

《利未记》二十七章一至八节关于还特许的愿的规定,人若许愿在会幕事奉,但不能履行所许的愿,就要出价银“买赎”;男女的价银的估价各不相同,年龄相当的的男性比女性的估价高。估价不同,是因为他们作的工不同。男性在会幕的事奉主要是杀祭牲,和在旷野拆卸和搬运会幕,十分辛苦。所以,他们“赎买”的价银一定要比女性高。[111] 相反,“处于生育年龄的女仆一向比男仆值钱。”[112] 可见,价银的不同,是根据作工的能力或价值,而不是根据性别;把这些律例理解为歧视女性是不恰当的。

 

此外,在当时较不文明和残忍的社会里,寡妇(出2222 - 24)、战争的女俘虏(申2110 - 14)、被诱奸的处女(出2216 - 17)这些被社会视为边缘人的,皆受到旧约律法的保护。

 

旧约《圣经》还记载了西罗非哈众女儿的故事(民271 - 8)。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女儿没有产业继承权;他的女儿们向摩西申述,摩西求告神,神不仅允准她们承受父亲的产业,而且要摩西把这个特例变成常例:“你也要晓喻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27 8

 

在主后一世纪犹太人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人不能在法庭作见证,也不许修习神的律法;但在基督复活的事件上,向男人见证此事的正是女人,保罗也要女人学道(提前211)。[113]

 

凡此种种,体现了一种“闯入的伦理”(intrusion ethic),即神带领的新秩序闯入社会的旧秩序。[114] 神的启示是累积性的(见本书第十一章),因为神俯就人,按人当时的文化条件,向人显示他的盟约和救赎目标:

 

 

 

俯就文化不是只让文化来定规启示的内容,它受末世论的目的规范,而成为一种张力,其总意是指向基督,他是万物(包括我们的社会秩序)的改变者。……女人在基督里面的自由,必须走在当代文化的前头,才能被称作“解放”;但也不能走得太远,以至不能改变当代歧视女人的习俗;整个标准与核心,就是基督为人定下的旨意,亦即是末世论的秩序。[115]

 

 

 

对保罗的著名的“闭口戒律”的理解,也离不开主后一世纪的社会状况。一方面,保罗宣称:“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地、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7 - 28)。多数学者都认为,这段经文是初期教会的信徒受洗时宣读的公式语,是一种新身份和地位的宣告,不分男女,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体了。[116] 但另一方面,保罗又命令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林前1434)。如果把保罗的教导放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就比较容易化解这种张力。

 

杨牧谷指出,晚期犹太教是很轻视女性的。从主前三世纪开始,在会堂里,女人和男人是分开坐的;主后七十年圣殿被毁后,在公共场所,女人不能与男人相混的习俗反而加强了,即使在街上,男人也不会与女人打招呼。拉比犹大(Rabbi Judah ben Elai ,约主后150年的人)甚至这样说:“我们要一天三次称颂神;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异教徒!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女人!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文盲!”[117] 在主后一世纪,犹太男人到会堂是去学习,女人最多只能旁听,而且要坐在一个被隔离的地方,以免被男人看见、令他们分心。[118]

 

 此外,杨牧谷还指出,妇女争取平等的努力,从主后一世纪开始,便从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找到理据。诺斯底主义否定男女有别,甚至反对婚姻和生育。尤有甚者,各种形式的诺斯底主义都提到尝试连接神、人的居间体;有人说女人就是这样的居间体。有人甚至说,女人是先於亚当存在的,与天上各灵体交往。[119] 。主后二世纪的《保罗行传》记载一名叫特格拉(Thecla)的女人,身穿男装,头发剃光,作宣教士周游讲道(540 - 43)。特土良说,她成为了当时想做教法师和受洗女信徒的榜样。[120] 所以,诺斯底主义“牢笼无知妇女”(提前211),引诱他们抹煞男女的区别,甚至要将女性的地位高抬至男性之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罗要妇女的会中闭口不言就不难理解了。保罗并非不让妇女在会中说话,因为在前面的经文中,保罗是允许“女人祷告或是讲道”的,只是要蒙头(林前115);因为在哥林多,不蒙头原是妓女的标记。[121] 从上下文看,保罗要女人在会中闭口,很可能是指,女人不要为了突显自己的自由,而在会中采取不合宜的方式,质询,辩论,抗议,喋喋不休;[122] 或者,在会中对讲道作公开的评论和质疑。[123] 其实,保罗对男信徒也有同样的劝勉:“唯有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总要弃绝;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提后223);“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如果女性信徒在聚会中抛头露面,肆意喧嚷,不仅会成为“外人”诟病的借口,也会破坏教会的秩序、和平和安静。所以,保罗要女人在会中闭口不言,是不要她们误用在基督里的自由,在外人面前有好的见证,并能维系教会的合宜的敬拜;这与“性别歧视”是没有关联的。

 

“夫妻平等”的真谛

 

 

今天,一读到“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等经文,不少弟兄心里就洋洋自得,企盼妻子百依百顺,并把自己伺候得服服贴贴的;许多姊妹则心里犯嘀咕:不是男女平等吗,《圣经》怎么提倡大男子主义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来看两段有关丈夫和妻子的经文: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522 - 33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着长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 [情理,原文作知识];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1 - 7

 

 

 

要了解这些丈夫与妻子的关系的教导,必须回到神当初造人时的情况:

 

 

 

神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像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创126 - 28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创218 - 25

 

 

 

艾伦. 罗斯(Allen P. Ross)指出,神造亚当后,有一个惊人的宣告:男人的受造还没有达到神预期的计划。于是神为他造了一个配偶。“配偶”的原文是“‘ēzer (帮手)”;这不是个贬义词,因为神就常被称为“帮手”(出184;申337;撒上712;诗202461)。男人的帮手就是供应男人的欠缺的那一位,能作男人单独做不到的事。另一个词kenegdô(相当于他)的意思是“照他的反面”(neged 意为“相反的”,“反面的”,或“相对物”)。所以,“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的原文直译是:“我要造一个照他的反面的帮手”,意思是女人分享男人的本质;女人相对地不同于男人,但她在身体、社会、灵性与男人平等、相称,是男人的补足。这种文法的分析,也得到经文的支持,因为男人和女人都是按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124]

 

科恩指出,神造女人的时候,先使亚当睡了,故在女人被造的过程中亚当并没有参与什么、帮助什么,所以女人不是在男人之下。[125] 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则形象地说:夏娃“不是出自他的头来压制他;不是出自他的脚,以免被他践踏;乃是出自他的身旁,与他同等,在他的膀臂下受到保护,靠近他的心房而被疼爱。”[126]

 

另一方面,神造人的过程是以男人为中心的,女人是为男人而造的;同时,神让男人为女人取名。虽然男人给女人取的名是与自己同等的(见本书第十一章),但是,“在闪族人的思想中,起名意味着有主权或拥有权,这就意味着,亚当给他妻子起名,是做主的一项行动。”[127]

 

所以,神所设立的夫妻关系,是有主有辅、彼此相爱的亲密关系。

 

但是,始祖犯罪后,这种关系就被彻底破坏了。神对夏娃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艾伦 (Ronald B. Allen) 指出,“恋慕”这个词在《创世纪》三、四章中(创31647),不是指对性欲的渴慕,而是指想控制、管辖;这样,人类堕落以后,女人坚拒男人在他们平等的关系中作领导,而男人却倾向以暴虐对待女人。[128] 二人的亲密关系成了斗争关系,彼此竭力要驾驭对方,互爱变成了互恨,互助变成了互害。[129]

 

耶稣基督的救赎,在基督里,要恢复神在创造之初为夫妻所设计的有主有辅、平等相爱的关系。夫妻关系不是主雇关系、上下级关系、或师生关系,而是爱的关系。丈夫以爱来领导,妻子甘心地、积极地支持领导者。[130]

 

丈夫是头,不是说丈夫可以气指颐使、独断专行。因为在基督教信仰中,“头”的概念与世俗是完全不同的。主耶稣对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5 - 28)。丈夫是头,就要担当起家庭的重任,关心、爱护妻子,为家庭舍己。相对而言,丈夫更强壮,更勇猛,感情更不敏感。丈夫必须成为他妻子的学习者,应该努力追求洞察力、自制力、爱、忍耐、恩典和智慧,成为一个体贴的丈夫。[131]

 

妻子要顺服丈夫。因为丈夫是神所设立的、权柄性的角色,而妻子是帮助者的角色。顺服不是地位低下,帮助者也不是逊人一筹。在三一神中,圣父、圣子、圣灵是同质、同权、同荣的,但他们分工不同;圣子自觉地顺服圣父的旨意,圣灵自觉地接受圣父、圣子的差遣。“妻子对丈夫的回应,就如基督对父神的回应。”[132] 妻子对丈夫的顺服,是信徒对耶稣基督的顺服的一个组成部分。

 

妻子的角色应该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姊妹不要轻看了自己的角色。一个帮助者,常常比一个被帮助者需要更多的智慧。在《三国演义》中,作为辅助者的诸葛亮,和作为被辅助者的刘备,哪一位的智慧更高、能力更大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耶稣基督是主。没有任何丈夫享有绝对的权柄,只有基督才有。所以妻子效忠的第一对象和最忠诚的对象应该是基督,而不是她的丈夫。妻子效忠基督,才能更好地顺服丈夫。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不是盲目的、奴隶般的。当丈夫公然违背《圣经》的教导犯罪时,妻子不应当顺服。但妻子要以温柔和爱心去规劝、感化他。在某些痛心的情况下,妻子甚至可以与她邪恶的丈夫分居或离婚(太199)。[133]

 

丈夫要认识妻子与自己是平等的,不可滥用自己的权柄。约翰. 派珀(John Piper)说:“那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且又像奴隶主一样使唤妻子的丈夫们,已经为了自己的爱好与自私丢弃了基督。”[134] 但是,平等不是同等,要承认夫妻间角色的差异。妻子要认同自己的辅助角色,要明白顺服是一种美德,而不是羞辱;要甘心、乐意地顺服丈夫。俗语说,一山不能有二虎,一家不能有二主。主耶稣也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太1225)。如果妻子执意与丈夫争夺权柄,必导致分争。“妻子的争吵,如雨连连滴漏”(箴1913)。这样的家庭,断无宁日。相反,“才德的妇人,是丈夫的冠冕”(箴124),她“只要以裏面存着长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这在 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4)。这样的妻子,“她丈夫心里倚靠她”(箴3111),必对她言听计从。表面上,一切事是丈夫在台前拍板、做决定;实际上,这些全是“垂帘听政”的妻子出的主意。那该多美呀!

 

斯特劳契的结论是:真正的婚姻在基督和教会之间;婚姻的标准是基督和他的教会,而不是大男子主义或男女同等。“婚姻中‘头与顺服’的关系并不是一个应该被消除的罪。恰恰相反,它是神对婚姻的美妙设计。‘它是婚姻的基本要素’。”[135] 男女既平等又有差异,是神所默示的无误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