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体

      叙事体(narrative)就是所谓的“故事”(story)。但因为人们容易把“故事”与“虚构小说”画等号,一般《圣经》学者喜欢称这种文体为“叙事体”,即,以故事形态来呈现历史和神学。[i] 《圣经》所传讲的是“神的故事”,是“完全真实、极其重要、而且常常是非常复杂的故事”。[ii]

      费依和史督华(Gordon &  Stuart)指出,旧约《圣经》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是叙事,旧约的历史书大都属此类,而旧约《圣经》占整本《圣经》四分之三的篇幅;在新约《圣经》中,占主要篇幅的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也大都是叙事。所以叙事体是《圣经》使用最多的一种文体。[iii]

      奥斯邦说,自克瑞格(Krieger)以来,人们常用图画、窗户和镜子来形容《圣经》的叙事体:《圣经》故事的文学,像一幅图画或肖像,呈现故事所描述的世界;《圣经》故事的历史,像一扇窗户,使读者看出故事背后的事件;《圣经》故事的神学,有如一面镜子,使读者能领受经文“锁定”的信息。[iv] 因此,对《圣经》叙事经文的诠释,必须包括文学、历史和神学三个层面,才算完全。这是《圣经》故事与世俗文学的不同之处。[v]

      费依和史督华从另一个角度,也将《圣经》叙事分为三个层次。上层是藉神的创造和救赎而实现的普世计划,包括神的创造,人的堕落,罪的权势,神的拯救,基督的降生、受难、复活、升天、再来,新天新地的降临将故事推至高潮。中层则以以色列人为主题,包括神呼召亚伯拉罕,以色列民族的形成,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以色列的悖逆、不忠,神的惩罚和挽救,以色列的亡国、被掳,及被掳后的回归等。底层是所有组成前两个层面的数百个个别的故(叙)事。每一个个别叙事(底层)都是更大的叙事(中层)的一部分;更大的叙事又是最大叙事(上层)的一部分。上层叙事涵盖新、旧约。只有了解个别叙事在其他两种叙事里的地位,才能以充分理解它的意义。[vi]

      叙事一般包含故事背景、角色描写和结构布局三大元素。《圣经》故事大都相当质朴、简洁,比较接近民间口传文学。诠释者必须格外留心一切细节的描写。故事背景可分为实物、时间和文化三种。角色有主角、配角、反面角色、龙套角色等。结构布局的核心则是张力与冲突。[vii]

费依和史督华提出一些在诠释《圣经》叙事经文应把握的原则,对诠释者是有帮助的。比如:

旧约的叙事通常不是直接的教导。但是,蕴藏在事件中的含蓄教导(暗示),更形象、生动,有时比直接、明确的教导更能使读者铭心刻骨。比如,大卫王犯奸淫,对他个人和王国带来的极为深重的灾难。

叙事所记录的事情,不一定是应该发生的事情。叙事里的人物的言行,不一定是信徒的好榜样,有时正好相反。

不能用叙事的结局来判断所发生的事是好是坏。

所有的叙事都是经过选择的,是不完全的,不能回答读者对某一问题的所有疑问,读者必须学习满足于这种对叙事的有限了解,约束其好奇心。但叙事已记录了受圣灵默示的作者认为读者应该知道的一切重要的事。

神是《圣经》所有的故事的主角。[viii]

      现在来看两个例子。

约瑟的故事     

《创世纪》从十二章开始直到结束,主要叙述的就是亚伯拉罕、雅各和约瑟这三位族长的故事。人们所称的“约瑟的故事”(创3-50章)是一个由许多关于约瑟的个别故事组成的复合故事。叙事记载约瑟原是一个被父亲以色列所溺爱、颇为自负的孩子,后被嫉妒他的哥哥们卖到埃及为奴;经过许多艰难、坎坷,他最后成为埃及的宰相,使以色列全家在埃及团聚。

叙事会引导读者思考:一个被卖到外邦的犹太少年,无亲无故,无依无靠、无权无势,凭什么不仅能存活下来、而且能一跃成为强大的埃及王国的第二号人物?

答案是不觅见的。这是一个“神对一个不可能成功的人所行的事”的故事。[ix] “耶和华与约瑟同在”的语义不断出现的叙事里:

约瑟被卖到埃及,成为埃及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的佣人后,“约瑟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华与他同在,他就百事顺利。他主人见耶和华与他同在,又见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创392),于是主人派约瑟管理家务。

      “自从主人派约瑟管理家务和一切所有的,耶和华就因约瑟的缘故,赐福与那那埃及人的家;凡家里和田间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华赐福。波提乏将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约瑟的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创395-6)。由于耶和华的赐福,约瑟才能成为波提乏的管家。

      由于波提乏妻子的诬陷,约瑟被下在监里。在监狱里,神同样与约瑟同在。神首先使约瑟在监狱长面前蒙恩。“耶和华与约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狱的眼前蒙恩。司狱就把监里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约瑟的手下;他们在那里所办的事,都是经他的手。凡在约瑟手下的事,司狱一概不查,因为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创3921-23)。其次,耶和华帮助约瑟解了与之同关一狱的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的梦(创408),为后来他替埃及王解梦铺垫了道路。

      后来埃及法老作了梦,无人能解。经曾被监禁的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的举荐,约瑟被带去为法老解梦。约瑟很清楚,解梦的智慧来自神:“法老对约瑟说:‘我作了一梦没有人能解,我听见人说,你听了梦就能解。’约瑟回答法老说:‘这不在乎我,神必将平安的话回答法老。’”(创4115-16)约瑟将梦解开,深得王的赏识,被任命为埃及王国的宰相,年仅三十岁。

      约瑟知道,他到埃及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神的看顾和保守。所以,“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就是使之忘了的意思],因为他说:‘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给次子起名叫以法莲[就是使之昌盛的意思],因为他说:‘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创4151-52

      可见,神是约瑟故事的第一主角。

       被神拣选的人,一定要敬畏神,才能被神使用。神拣选约瑟的父亲雅各(后被神改名为以色列)时,雅各并非善良忠诚的人,而是狡猾欺诈之辈。但后来神把他塑造成一个敬畏神的人。以色列临终前,还“在床头上[或作扶着杖头]敬拜神”(创4731)。相反,当神拣选扫罗作以色列王国的第一位君王时,他似乎还比较谦卑。先知撒姆尔奉命膏他之前,对他说“以色列众人所仰慕的事谁呢?不是仰慕你,和你父的全家么”时,他尚回答说:“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悯人么?我家不是便雅悯支派中至小的家么?你为何对我说这样的话呢”(撒上920-21)?但他作王以后,不但擅自献祭,而且公然违背神的命令,存留亚玛力王亚甲的姓命、存留许多本当宰杀的牛羊。所以撒姆尔对扫罗说:“因为你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以色列的王。”“今日耶和华使以色列与你断绝,将这国赐予比你更好的人”(撒上152628)。

      在约瑟故事中,约瑟是第二主角。约瑟的成功,第一要素是外在的,是神与他同在;第二要素是内在的,是他对神的敬畏。他在波提乏家作管家时,天天遭到波提乏妻子的引诱、挑逗,他都严词拒绝了:“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并且他没有留下一样不交给我,只留下了你,因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创399)?当波妻拽住他衣裳不松手时,约瑟干脆把衣裳丢在妇人手里,跑到外面去了。对神的敬畏,使约瑟能抵挡色情的试探。以色列去世后,约瑟的哥哥们怕约瑟为他们以前的恶行惩罚他们,所以再一次向约瑟俯伏。但约瑟对他们说:“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创5019)?他告诉哥哥们:伸冤的事是在神手中,会作出公正判决;他本人绝不会代替神,自报私仇。上述这两件事情,都是常人不易处理好的。神与他同在和他对神的敬畏,使约瑟在这些棘手的事上都能得胜。

      从约瑟故事看,有神的同在,并不表示就没有坎坷、磨难。约瑟有神同在,取得波提乏的信任,作了管家,但却常受到波妻的性侵扰;他靠着神的恩典,拒不犯淫乱,却遭冤狱之苦;`在狱中,神帮他替王的酒政和膳长解了梦,但酒政出了监狱后,却忘了替约瑟伸冤。在逆境中,约瑟没有对神发过半句怨言,他默默地等候着神。其实,苦难常常是化了装的祝福。试想,如果约瑟不被波妻诬陷下监,他怎能结识王的酒政和膳长呢?如果他不替他们解梦,约瑟怎么会被推举去为埃及王解梦呢?如果不为王解梦,约瑟就不可能被任命为宰相。正如一位老弟兄所说:不问是祸是福,只问是不是神的旨意。如果是神的旨意,祸会变成福;如果不是神的旨意,福会变成祸。[x]

      按照费依和史督华的观点,上述的约瑟的综合故事,仍属于底层故事,是包含在较大的故事 -- 关于以色列人的中层故事中的。是的,约瑟从家乡被卖到埃及,从奴隶到宰相,都是神的计划,为的是后来迦南地闹饥荒时,以色列全家能迁到埃及而幸免於难。这在约瑟心目中是很清晰的。他对他的哥哥们说:“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给你们存留余种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们生命。这样看来,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姓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457-820)。

      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是贯穿整部《圣经》的主题之一。从人的理性看,这两方面是不能共存的:如果神掌管一切,人就没有责任;如果人要负责任,就必须在神的主权之外。但是,《圣经》既高举神的主权,又强调人的责任。这看似矛盾,却是神启示的真理的不可缺失的两个方面,是超越人的理性的。约瑟的哥哥们当年出于嫉妒把约瑟卖到埃及,但神却藉着这一恶行成就了的永恒计划。约瑟从巴勒斯坦到埃及,不是一个偶发事件,而是神的计划;但他的哥哥们将会因自己的恶行受到神的审判。新约《圣经》也有相似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是加略人犹大出卖主耶稣。主耶稣被钉十架是为了完成是神的救赎计划,决非偶然(民218-9;约314-151910-11);加略人犹大卖主,是出于他的贪财,他将面对神的审判。主耶稣的一句话,就把这两方面都讲清楚了:“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耿拉德和朗文(Dillard & Longman)写道:  

    约瑟本人给了我们一个神学框架,来衡量他的一生。在约瑟的生平故事中,神显明自己是掌管历史细节的神。从人的角度来看,约瑟从巴勒斯坦到埃及,从波提乏的家中到牢里,实在是陷入恶运。那些想害他的人 -- 他的兄弟和波提乏的妻子 -- 似乎决定了他的命运。但是,约瑟却明白,他生命中一切经历的背后,都有神的意思。他又知道,神翻转了他兄弟和其他人的恶意,让他在宫廷身居要职,乃是为了要保存他的全家,以持续应许之约。

神翻转人的恶意,为要保存他的子民,这个主题出现于整个旧约之中,但在约瑟的故事里看得最清楚。[xi]

      约瑟的故事中的以色列的故事又包含在最大的上层故事 -- 神藉创造和救赎而实现的普世计划 -- 中。当初,以色列率领全家到埃及投靠约瑟时,仅七十人(创4627)。由于约瑟的帮助,以色列家族得以在埃及居住、繁衍。四百年三十年以后,当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时,以色列人已有百万之众了(仅男人就有六十万)(出1237)。此时,神的子民 -- 以色列人 -- 已以一个民族的姿态登上了人类历史舞台。神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神把圣言交讬给他们(罗31-2),神要藉着他们,拯救全人类。虽然犹太人有心硬不信的,神的救恩转到了外帮,但神却应许说,“以色列人有几分是心硬的,等到外帮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1125-26)。

      约瑟对这个上层故事也认识很清楚:

    约瑟对他弟兄们说:“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顾你们,领你们从这地上去,到起誓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约瑟叫以色列的子孙们起誓,说:“神必定看顾你们,你们要把我的骸骨从这里搬上去。”约瑟死了,正一百一十岁;人用香料将他薰了,把他收殓在棺材里,停在埃及。(创5024-26

      《创世纪》以“约瑟的棺材停在埃及”为结束,神的救赎计划告一段落。但是,几百年后,当以色列人抬着约瑟棺材从埃及起行时,神的子民的威武悲壮、跌宕起伏的历史舞剧,才刚刚拉开了帷幕。

以斯帖的故事    

      以斯帖的故事也是脍炙人口的旧约《圣经》故事之一。《以斯帖记》是被掳后的三卷历史书中的一卷(其余两卷是《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

故事背景:

      主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为亚述所灭,其民被掳往北方玛代的城邑(王下716)。亚述和巴比伦相继覆灭后,波斯往古列於主前539年完成统一大业。原居玛代城邑的犹太人部分东迁,入住波斯中部城镇。主前537年,波斯王古列下诏允准,第一批犹太人(约5万人)回归本土,但仍有几百万犹太人滞留波斯。《以斯帖记》所记载的,是波斯王亚哈随鲁(即薛西)在位时期(486-465 BC),发生在波斯国的冬宫所在地书珊城(巴比伦东三百公里)中的犹太人反屠杀的惊心动魄的斗争。从亚哈随鲁王出征希腊前大摆宴席(斯13483 BC)到犹太人庆祝第一个普珥节(473 BC),时间跨度为十年。十六年后,文士以斯拉率另一批犹太人归国。所以,《以斯帖记》所叙述的事件,当发生于《以斯拉记》的第六和第七章的记载之间。[xii]

故事角色:

      出场的主角是亚哈随鲁王的妻子、犹太藉王后以斯帖和她的养父、便雅悯支派人末底改;其对立角色是亚哈随鲁王的宠臣、亚甲族人哈曼;亚哈随鲁王在故事中的地位虽举足轻重,但似乎只是一个中间角色。

结构布局:

      故事的冲突由末底改不向哈曼下拜开始,两人之间仇恨源於两个民族之间的对抗,最后激化为哈曼阴谋屠杀波斯全境的犹太人和犹太人反屠杀的扣人心玄的殊死斗争。

      现在较详细地来看这个故事的情节。

      波斯王亚哈随鲁姆出征希腊前大宴群臣,在宴会上一时性起,废了王后瓦实提(第一章);战败回国的亚哈随鲁,赔了夫人又折兵,心情郁闷,决定选美立后;犹太女子以斯帖奇迹般地被立为王后(25-17),成为整个故事的楔子。

      亚哈随鲁抬举哈曼,吩咐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要跪拜他。但在朝门的末底改,无论臣仆们怎么劝,他就是不跪不拜,而且还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太人。为什么身为犹太人,末底改就不向哈曼下拜?经文没有解释。但这可从二人的背景找到答案。哈曼是亚甲族人(斯31)。对“亚甲族”虽有不同解释,但犹太人的传统看法是:亚甲族是亚玛力王亚甲(撒上1517-20)的后裔。[xiii] 这种观点是很合理的。在进军迦南的途中,亚玛力人是第一个在旷野攻打以色列人的敌人。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你要讲这话写在书上作纪念,又念给约书亚听。’”(出1714)摩西说:“耶和华已经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征战”(出1716)。进入迦南后,耶和华又藉先知撒姆尔命令扫罗王(便雅悯支派人)灭尽亚玛力人(撒上152-3)。但扫罗却违背耶和华的命令,擅自存留了亚玛力王亚甲的性命(撒上157-9)。没想到,500年后,扫罗王的后裔末底改(便雅悯支派人),与亚玛力王亚甲的后裔哈曼,在波斯国的冬宫再次相遇,形同水火。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就能理解为什么末底改决不拜哈曼。其实,犹太人不是绝对不可对人下拜的。大卫就拜过扫罗王(撒上248)。但末底改拒不向以色列人的仇敌亚玛力人下拜,是由于民族之恨。同样,哈曼不仅恼怒末底改,而且迁怒于整个犹太民族,不惜以重金换取王旨,通令各省各地,要在当年十二月十三日,将波斯境内的所有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全然剪除,杀戮灭尽,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斯313)。哈曼的举动也只能从这个历史背景来诠释。这一场冲突,是神的子民和神的子民的仇敌的冲突。

      面临突发的灭顶之灾,沦为被掳之民、毫无自卫能力的犹太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穿麻衣躺在灰的甚多”(斯43)。末底改希望以斯帖利用她王后的身份,求王阻止这一场屠杀。但当时以斯帖的处境也不妙。此时她为后已有五年(斯21637),三十天没有蒙王召见了。可见已不太得宠了。而王有一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斯410-11)。在民族存亡的关头,娇弱的犹太女子以斯帖,经过三昼三夜的禁食后,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公然违例进内院见王(斯416)。以此为契机,形势开始逆转。

      在《以斯帖记》的第五至第七章,作者以非常平实的手法,记载了十一个“偶然”事件,使犹太人转危为安,转败为胜:

      1)以斯帖违例去见王,王不仅不罚,而且施恩予她,答应她的请求(斯51-3);

      2)以斯帖第一次宴请王和哈曼后,当晚王竟失眠了(斯61);

      3)睡不着可以做各种事,王却想看书(斯61);

      4)王想看书,而且偏偏想看历史书(斯61);

      5)历史书内容浩瀚,却正好读到末底改救王性命那一段记载(斯62);

  6)末底改救了王的性命(斯219-23),立了大功,  却未受奖,看似反常,实为伏笔;

  7)王听到这段历史后,偏偏问末底改得到什么爵位没有(斯63),如果王不问,也就没戏了;

      8)恰好,此时哈曼进到王宫的外院(斯64-5);

      9)哈曼以为王所喜悦尊荣的人是他自己(斯66-9);

      以上九种“巧合”,缺一不可,否则,末底改不可能得尊荣(斯67-11);末底改虽得到了尊荣,却没有得到权力。犹太人仍危在旦夕。所以,“偶然”事件继续发生。

10)第二次宴请时,以斯帖当面揭露了哈曼的阴谋,哈曼不想法平息王怒,反向仇人以斯帖求情(斯77);

11)哈曼惊恐之际,不顾对王后应有的礼节,竟伏向王后所倚的榻,王以为他在凌辱王后,铸成死罪(斯78)。否则,哈曼是很可能被赦免的。因为他是王的宠臣;阴谋毕竟还未实施;再以金钱相赠,定可得王的喜悦。然而,对王后的不恭 -- 而非王后对哈曼的控告 --竟成为哈曼的直接死因,实为人始料不及。

      十一个“偶然”事件,件件相扣,犹太人才能彻底挫败哈曼的阴谋。单看每一件事,有可能是偶然的;但一连串的“偶然”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必然”。这就是神的掌管。狄拉德和朗文写道:

    《以斯帖记》的作者所讲述的故事,其实最重要的主角并没有现身 -- 神的同在是尽在不言中,读者自能从整个故事中会意,这一大堆的巧合不过是掌管历史、眷顾子民的副产品。这位作者所写的书,从头到尾都在讲神的作为与掌权,可是整个故事没有一页提到神,这种文笔实在太不凡了。对与作者同时代的犹太人,以及历世历代读这故事的人,这个有关神保守、拣选的故事,带来了安慰与肯定的信息。神在历史中的作为或许是隐藏的,并非人人都能看透。可是尽管我们不能了解神对一切所发生之事的旨意,但没有一件事不在的掌握之中。[xiv]

曾霖芳将《以斯帖记》的主题概括为“隐藏的神,默然的爱”。[xv]

神掌管一切;同时,神也一直在寻求合心意的人来达成的事工。得知哈曼的阴谋后,末底改曾对以斯帖说:“你莫想在王宫里强过一切犹太人,得免这祸。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太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么”(斯414)?而以斯帖则要求书珊城所有的犹太人和她的宫女都禁食三昼三夜,然后她冒死去见王,“我若死就死罢”(斯417)!末底改对神的信心和以斯帖为民族献身的决心,都为神所悦纳。这样,《以斯帖记》“将人的责任与神的保守奇妙地协调在一起。”[xvi]

      《以斯帖记》不仅是关于以斯帖、末底改和哈曼的故事,也是关于以色列民族的故事;而这些底层和中层的故事,又包含在神的救赎这个上层故事中:以色列民族是神的选民,他们必会蒙神的拯救,以便实现神对人类的救赎计划。“本书中,在那离伯利恒千里之外的遥远城市(指书珊城 -- 笔者住),几个世纪以前,神已经在掌管历史,使它逐步向前,直到自己的儿子来到;那时,犹太人和外帮人的隔阂才能完全除去。”[xvii]

叙事体中的重复和省略

     重复是叙事问题中常见的写作技巧,以加深读者的印象。重复有不同类型:用同源字,如《路得记》中的“去”和“回”;一个具体意象的重复,如参孙故事中的火,摩西故事中的水;同一个主体的重复,如《士师记》中以色列人的悖逆--受惩罚--悔改--蒙拯救的模式;重大事件的重复,如亚伯兰两次谎称撒莱不是他的妻子,主耶稣喂饱五千人和四千人,保罗三次提及自己在大马色路上蒙召的经历,等等。[xviii]

 使用重复技巧并不等于是虚构情节。奥斯邦指出,历史记载和文学技巧是可以并存的。《圣经》的作者在叙事时,是有选择的,他们省略的比记录下来的多得多。他们不单是为了撰写历史,更是有意要记录一些重复的史实,以强调某些重点。[xix]

      “节制叙事”(narrative reticence)又称为“省略”(omission)或“断层”(gapping),[xx] 即作者刻意省略某些资料,以激励读者更深地潜入叙事的世界,在经文中挖掘、搜寻,填补断层,达到更清晰地掌握叙事内容的目的。[xxi]

      例如,关于该隐和亚伯献祭的叙事(创41-15)。经文只说耶和华“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创45),却没有说是什么原因,也没有描述该隐献祭的心态。读者为要明白其中的缘由,就得仔细读经文。文中记载,亚伯献上羊群中“头生的”,并且是羊肉中最好的“脂油”部分;而该隐献的仅为“地里的出产”,并没有使用“初熟的”或“最好的”这类字眼。可见,亚伯献上了最好的,而该隐则没有。这样理解该隐的祭不蒙神悦纳,是有说服力的。[xxii]

      又如,在大卫王与拔示巴的叙事(撒下十一章)中,作者没有讲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对她和大卫犯奸淫的事了解多少,也刻意不说大卫为何将乌利亚从前线召回来,读者只能自己揣摩。这样,乌利亚一句原本很平常的话,就加倍产生了反讥的力量:“约柜和以色列,与犹大兵,都住在棚里;我主约押和我主[或作王]的仆人,都在田野安营,我岂可回家吃喝,与妻子同寝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作我指着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决不行这事”(撒下1111)。 读者不能确知,乌利亚这样说,是单纯地向大卫表忠心 -- 大敌当前,愿和前线的战士们同甘共苦、同仇敌忾 -- 而不愿苟且偷安呢,还是他明确地表示不愿与不忠的妻子同寝、以便让大卫摆脱困境呢?不论是哪一种可能,都会读者令感受到经文蕴育的强烈情绪,心灵受到震撼。[xxiii] 在前方将士浴血奋战和后方君王醉生梦死的极大反差中,读者对大卫后来藉敌人之手杀害乌利亚的罪行会更加切齿痛恨。

      再如,《约翰福音》第一章记载,施洗约翰的两个门徒跟随了主耶稣,并和同住了一夜。作者刻意不讲主耶稣在那一夜对这两个门徒说了甚么、作了甚么。但第二天,其中一个门徒安德烈就找到自己的哥哥西门彼得,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141)。这句看似平常的话,在当时却是石破惊天的!自旧约《玛拉基书》完成后,神四百年没有在以色列中兴起先知。以色列人在长夜中等待,引颈长盼弥赛亚的来到。但当时的以色列人对将要来到的弥赛亚,有些传统的偏见。首先,必须是一位政治、军事上的领袖,以便领导他们推翻罗马的统治,建立独立的以色列国(约615)。其次,以色列人认为,弥赛亚是突然来临的,无人知道他从何而来、什么时候来;但拿撒勒人耶稣是木匠的儿子,同他们一起生活了三十年,不可能是弥赛亚(太1355-57;约726-27)。这些传统观念,拦阻了不少犹太人认识主耶稣。

但是,为什么仅仅在耶稣那里住了一夜,安德烈就如此笃定主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呢?这个断层促使读者反复钻研、思考。一定是主耶稣生命中流露出的公义、圣洁、慈爱和能力,使安德烈笃信不疑。“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表明出来”(约118)。这个断层引起的思考,也定能加深读者对老约翰所说的“生命之道”(约壹11-4)的领悟。

 

 

 




[i] 郭秀娟著,《认识圣经文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年二刷23-24

[ii]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88

[iii]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88

[iv]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10-211页。

[v] 郭秀娟著,《认识圣经文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年二刷24

[vi]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89-90

[vii]  郭秀娟著,《认识圣经文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年二刷26-32

[viii]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91-95

[ix]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97

[x] 摘自江守道弟兄的一次讲道录音。

[xi] Raymond B. Dillard and Tremper Longman著,《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62页。

[xii] 余也鲁(总编辑),《圣经》(启导本),香港:海天书楼,19936版,第756-757页。

[xiii] 参见:余也鲁(总编辑),《圣经》(启导本),香港:海天书楼,19936版,第761页;Raymond B. Dillard and Tremper Longman著,《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37页。

[xiv] Raymond B. Dillard and Tremper Longman著,《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36页。

[xv] 曾霖芳院长在《美国海外神学院》的授课,《被掳后的历史书》,2000年。

[xvi] Raymond B. Dillard and Tremper Longman著,《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36页。

[xvii] Raymond B. Dillard and Tremper Longman著,《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38页。

[xviii]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20-221页。

[xix]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20-221页。

[xx] 郭秀娟著,《认识圣经文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年二刷30

[xxi]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21页。

[xxii] 郭秀娟著,《认识圣经文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3年二刷30-31

[xxiii]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22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