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原来在世界上显明的普通启示,虽是清楚正确,没有缺陷,但因它的目的和功用有限,因此甚至在人尚未犯罪前,神曾在自然启示之外,另赐他特别启示,使他知道他在这大自然中生存的目的和责任。神将治理世界之权,交付与人(创一: 28); 将蔬菜和果实,赐给人作食物(创一: 29)。他也对人明谕,不得采食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二: 16-17)。
在现时代中,普通启示中少在三方面上,显出它的不足:
①可靠的知识。
世人不能单从普通启示中获得可靠无误的知识。人在犯罪后,不但影响了他本身,也影响到自然界中的现象。地因人的罪而受到神的咒诅,长出荆棘和蒺藜(创三: 18); 土壤受到变化(创四: 12)。洪水的审判也人人影响到动物的存殁变更,地基和山河的摇动和转动。人也因罪而面临死亡,身体的组织起了极大的变化,以至原来明显的自然启示,变为模糊不清,导致人对自然中之启示的误解。
此外,罪也影响到人的辨识能力。由于人心的败坏,他不再以神的心意为己意,把神撇开一旁,甚至否认神,至少否认神与宇宙的创造者和受造者之关系,而独断地以人自己为解释自然中现象的出发点,用错误的观点来察看那受到罪的咒诅的自然现象,结果当然是错谬的了。
②救恩的知识。
这一点应是不言自明的。普通启示之范围既只限于自然界中的现象和历史的经验,其目的既只是要显示创造者和受造者间的关系,救恩的知识当然不可能从自然启示中发掘而得的。自然启示只能提示世人,神在某些方面的性格,例如他的能力和日常的恩赐(伯廿六: 7,14; 太五: 45)。然而,甚至在这些方面,若不靠信心的智慧,仍旧不能正确了解它们(罗一: 20,23)。
③宗教的需要。
普通启示不能满足人在宗教方面的需要。人的生命虽是存在地上,和其他动物相同,但是世上有形之物却不能满足人内心的需要。人的生命中只限于有形的肉体,也包含无形的灵魂,而且具有神的性质(彼后一: 4),故感到与神交通的需要。
世界上的一切宗教都声称获有特别启示,甚至最原始的物神教(崇拜木、石、火、动物等偶像的宗教)也相信并追求神灵的特别启示,可见自然启示不能满足人心深处,宗教意识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