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比喻的原则

有学者说:“比喻这种‘要求回应’的性质, 确使我们在解释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一个比喻就破坏了它的本质。正像解释笑话一样。”[i] 有的说得更绝对:“隐喻不能‘解释’ -- 隐喻不是含有信息,它本身就是信息。”[ii] 但是,比喻既然是用属地的事讲述属天的事,那么,当初的听众虽然熟悉属地的事,但未必能明白属天的事;事实是,主耶稣讲的比喻,不仅许多人听不明白,甚至他的门徒也请求耶稣解释(太1336)。何况,现今的读者,连耶稣所讲的属地的事也不一定了解。所以,比喻是需要解释的。“缺乏解释,比喻就会失去能力,因为每一个比喻都必须先让人了解,才谈得上应用。”[iii]

福音派的释经者都同意以下几个解释比喻的原则。

第一,读者要紧记,主耶稣讲的比喻,绝大部分都与神的国度有关。[iv] 奥斯邦说:“比喻是以基督论为中心,以耶稣为国度的先锋,也是国度的内容,我们将它定义为‘神的治理’。”[v]

神的国度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涉及不同的国度观、神国的比喻、神国与以色列、神国与教会等多方面的议题,在此无法尽述,只能简要地谈及一些相关问题。

           有学者统计,“国度”一字在新约《圣经》中用了162次,除4次译为“国度”外,全译为“国”。在福音书中,它与“神”连用52次(《马太福音》4次,《马可福音》14次,《路加福音》32次),与“天”连用37次,全在《马太福音》中。[vi]

            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1843-1921)认为,天国是属地、属物质、暂时的;神国是属天、属灵、永久的。[vii] 其实,“神国”与“天国”,二者是同义的,可以互换(太1311 / 810;太1111 / 728;太1923-24)。  犹太人出于敬畏,不敢直呼“神”,用“天”代替(太2125)。故,“天国”对犹太读者,“神国”对外帮读者。

           《约翰福音》几乎用“永生”取代了“神国”;“神国”仅用了几次(约335),且皆与永生有关。《圣经》中,“神国”与“永生”是同义的(太2532-3446;可1017-25)。

            神国的基本含义是,神统治管理的权柄(诗10319;太633;可1015;路1915);也有国民、领土等次要、衍生的含义(代下2030;斯36;耶107)。

          比如,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的权柄统管万有”(诗10319)。“权柄”原文为“国”;

        “先求的国和的义”( 633)意为,渴望神的旨意(神的义)和神的统治的实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先求神的主权、统治和管理;

        “承受神国”( 1015)是,用孩童般单纯、依赖的心,以完全信靠、顺服的心态,接待、欢迎神的统治权柄;

        “要得国回来”(和合本)(路1912),又译为“计划得立为王,然后回来”(吕振中译本),或“为取得了王位再回来”(思高译本)。

在先知心目中,“神国”带着极大的荣耀和全能从天而降,铲除一切敌对的政权和势力,结束黑暗、罪恶的现今世代,进入荣耀、公义的将来世代。神国的降临,既是指历史内神的临到,也是历史外的末世事件;既是人类历史的终结,又是完美的将来世代的开始。总之,先知视两个时代的转换为突发的单一事件(但234-3544-45)。[viii]

           作为旧约最后一位先知, 施洗约翰宣讲的“神国”(太311-12)是,神国将带来双重的洗礼:圣灵的洗使人经历神国中弥赛亚的救赎,藉圣灵的重生而领受了神的生命,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林前1213);火的洗礼是带来最后的审判。在他的宣讲中,似乎更强调最后的审判:斧子已放在树根上,要丢在火里;簸箕已拿在手里,要扬净,要筛选,要用不灭的火烧尽(太31012)。

            本来,施洗约翰已笃定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以色列人久盼的弥赛亚(约129-36),为什么后来又疑惑了呢(太112-6;路718-20)?有的解经家认为,作为弥赛亚的先锋,他被监禁,弥赛亚不仅没有设法营救他,甚至没有探监安慰他,于是他开始怀疑耶稣的真实身份,这体现了施洗约翰人性软弱的一面。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但似乎与他的“必兴旺,我必衰微”的宣称(约330)和主耶稣对他的称赞(太117-11)不太相符。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耶稣并没有带来圣灵与火的双重洗礼,没有带来最后的审判;罗马人的强权仍日如中天,暴戾的希律仍座着为王。主耶稣的言行与施洗约翰期盼中的弥赛亚差距太大。耶稣怎么可能带来神国,却又置罪恶的属世政权於不顾呢?施洗约翰的这种疑虑在当时是很符合情理的。[ix]

            的确,耶稣基督宣讲的“神国”与先知、施洗约翰宣讲的都不同。

            主耶稣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信福音”为人们指出了得救之路,突出了神的拯救;同时表明,神的国不是将要来,而是藉着的工作已经来到!

主耶稣最清楚地论到神的国已经临到的经文有如下几处:

           “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心里:或译中间]”(路1720-21)。

希腊文 ejnto;" 与所有格连用意为“在里”或“在中间”。[x] 那么,究竟应译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还是“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呢?学者的看法不一。

一种观点是:

“神的国就在你们的心里”,大概指神的国是属灵的、内在的,而不是属物质的、外在的。另可意指,神的国度彰显於君王耶稣身上。然而紧邻的上文(路1720)似乎是指向前一种解释:神国是属灵的,因此非肉眼可见。如果这是正确的解释,那么“在你们的心里”的“你们”这个代名词,就是一般性的“你们”,而不是那些不信的法利赛人,天国当然不会在他们里面。[xi]

另一种观点为,译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不恰当,“原因不单是天国不在提问的法利赛人心中,也因为耶稣没有在任何其他地方提到天国是一个内在的、属灵的经历。故此,‘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是较佳的译法,这片语可以指:神国是伸手可及的。”[xii]

笔者以为,译为“神的国就在你们中间”(思高译本,吕振中译本)似更恰当。因为神国是与救恩历史和末世实践紧密相连的,并不仅是个人内在的属灵经历;其次,这是主耶稣对着法利赛人说的话,“你们”显然是指(起码是包括)法利赛人,但天国当然不会在他们里面;第三,“不是眼所能见的”可理解为,神国的荣耀和全能在当时是隐藏的。

            “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县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产”(太1228)。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的回来,说:‘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敌人的一切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路1017-18

赖德认为,撒旦就是那“壮士”,而“他的家”是指这个世代,“壮士的家财”是指今世属撒旦的人。撒旦被“捆住”和“坠落”,正是神国临到的表现和结果。[xiii] 最后,主还要用代赎性的死,彻底败坏撒旦的权势。所以,《圣经》还说: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时代”(加14)。

“儿女既有血肉之体,也照样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

           这些经文都表明,随着主耶稣的事工的拓展,神的国已经来到世上。但是,与此同时,神的国尚未完全实现。主耶稣一次在会堂读经时,读了《以赛亚书》中一段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并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 (路418-20),宣称自己就是弥赛亚。但是,引用《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二节时,只引到一大部分就中止了,没有引用“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也许,“神报仇”不是当时的使命,要待再临时,才会实现。         

主耶稣用施洗约翰已知道的、所施行的神迹回复其门徒,表明自己就是《以赛亚书》所预言的弥赛亚,同时提醒说:“凡不因我跌到的,就有福了”(路1722-23)。因为在当时,弥赛亚的荣耀还是隐藏的,这是容易使人跌到之处。

在这样背景下,就比较容易理解神国的“奥秘”了。“奥秘”不是“神秘”,是历代以来隐藏的事,现在才显露出来。赖德(George Ladd)指出:

神国的奥秘是神在救恩史上首次显明的真理。神国要分为两个阶段在世人中工作。一方面,神国将要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种方式降临,世上一切人为的政权将要被神的权柄所取代,这个世代将要看到神的大能。另一方面,神国藉着耶稣的道成肉身,已经以一种完全出人意料的方式临到世人:它不是现在就要摧毁人为的政权,而是要败坏撒旦的权势;不是现在就要改变这个世界外在的政治秩序,而是正在改变属灵的秩序和世人的生命。神的国已悄悄地、安静地来到,在世人中动工而不为多数人察觉。她带给人因神作王而来的祝福,  世人从罪恶和撒旦的权势中被释放。神国是赏赐,是礼物,世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神的国在此时此刻,是要劝化人心,而不是以强力征服。[xiv]

              所以,现今世代与将来世代的转换,不是单一的、突发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两个世代是有重叠的。一方面,神国已因着耶稣基督的事工而来临;另一方面,神的国与现行的属世政权并存,她只是在人心中动工,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她;她的最后审判还未来到。也就是说,“神国”处于“已然”和“尚未”(already but not yet)的张力中。[xv]

赖德主张,应从“神国的奥秘”这个总体,去把握《马太福音》十三章中的七个关于神国的比喻。[xvi]

撒种的比喻(太131-918-23):

是比喻几种人对神国的福音的态度。第一种是,“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太1319);第二种是,“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到了”(太1321);第三种是,“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太1322);第四种是,“撒在好土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23)。这个比喻的主要意思是:一方面,神的国已确实临到,但并不是以不可抗拒的强权姿态出现,她不强迫使人接受;另一方面,在现今的世代,充满罪恶,人心刚硬,“不信之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 44)。对神国的福音,很多人不肯接受,但却有人像好土一样完全接受了。

稗子的比喻(太1324-3036-43):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太1337-40)。这个比喻的重点是:按先知的预见,当神的国来临时,世上的一切邪恶和罪孽将彻底被铲除;但主耶稣说,神的国已经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来到。天国之子(接受天国福音的人)和恶者之子要一起在这世上生长,直到末日审判。“天国已经来了,虽然罪恶仍继续存在,但国度确实在世人中工作;天国已经来了,邪恶的世代仍继续着,但天国已经来了!天国已经来了,恶人和义人要一同住在这混杂的世界里,直等到主再来的日子。”[xvii] 注意,此处的“田地”是指世界,不是指教会。当然,教会中也有真假信徒的混杂(太721-23)。

芥菜种的比喻(太1331-32):

此比喻的重点是:那将要充满全地的神国,现在却以人们不曾预料的方式、安静地来到了,就像微不足道的芥菜种一样;她看似微小,却不应该被藐视,因为她终将长成参天大树。

面酵的比喻(1333

此比喻通常有两种解释:福音将像面酵一样渗透,并征服全世界;或者,指教会腐化背叛,因在《圣经》中,面酵是罪恶的象征。这两种解释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此比喻应该放在“神国的奥秘”这个大框架中来理解。首先,虽然在《圣经》中,面酵大多表征罪恶,但也不是全都如此。比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吃无酵饼,是因为时间仓促,与罪恶无关(出1239)。又如,加酵烤成的饼被指定用来庆祝五旬节,献给耶和华(利2315-20)。其次,在这个比喻中,面酵是用来象征神国的:“天国好像面酵”(太1333);“我拿什么来比神的国呢?好比面酵”(路1320-21)。神的国怎么可能被罪恶完全侵蚀占据呢?因此,把面酵视为与芥菜种同义,都象征神国的扩展,似更符合大的脉络。

藏宝和寻珠的比喻(太1344-46):

这是芥菜种和面酵比喻的接续:天国以卑微的外表临到世间,但却是极宝贵的。虽然神国是礼物、是恩典,不是人可以赚取的报酬,但她可能需要世人付出地上所有的财产(可1021),或是赔上朋友、亲情,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路1426)。神的国就像宝贝或贵重的珠子,值得我们付出一切的代价。

撒网的比喻(太1347-50):

这个比喻的主要意思是:神国已经来到,她就像撒网一样,把各种人聚在一起,因为末日审判还没有来到。“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世上被神国的事工所影响的人,不只是那些天国之子,常常恶人也常常夹杂在这个潮流之中。”[xviii]

除了《马太福音》十三章中的七个关于神国的比喻外,主耶稣所讲的其他比喻,也多与神国有关。比如,在《路加福音》中,当主耶稣说了“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1415)之后,引出了大筵席的比喻(路1416-24)。“因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路1911),主耶稣就讲了十仆和十锭银子的比喻(路1912-26)。当主耶稣讲了一个寡妇求不义的官的比喻(路181-7)后,马上把它与神国联系起来:“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的人么”(路188)?讲完两个儿子的比喻(太2128-31)后,主耶稣对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太2131)。[xix]

除了与神国的末世论有关以外,一些比喻是与神国的伦理有关的。神的国在耶稣里临到,要求跟随的人有更高的伦理水准。比如,门徒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太513-16),生活中要像天国的公民。神国的跟随者应一心积财宝於天(太71-5),神国的公民不要论断别人(太71-5),要走窄路(太 713),要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太724-27),等等。奥斯邦认为,最重要的是,门徒要使自己的一生既活在世上,也活在神面前。绵羊和山羊的比喻(太2531-46)表明,为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所作的,就是作在神身上。盖房子和要打仗的王的比喻(路1428-33),要求神国的子民在神、人面前,都要有毫不动摇、全心效忠的决心。[xx]

解释比喻的第二个原是,找出该比喻的中心意思。兰姆认为,判断一个比喻试图交导的中心真理,“是解释比喻的最高原则”。[xxi] 虽然比喻和寓意故事不能作截然的划分,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一般说,寓意故事可能是编撰的,编撰的人可以使它的每一个细节都有编者想要说明的事情;比喻则取材于日常生活的真实经历,其中,除了作者想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有时可能有一个以上)外,也必然有一些只作为背景或衬垫的细节。对这样的细节,不可牵强解释,非得赋予它们什么属灵的意义。

比如,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1030-37),主要是回答一个问题:“谁是我的邻舍(我该帮助谁)”(路1029)?主却让听众反躬自问:“我是乐意帮助人的人(我是好邻舍)吗”?比喻的大部分细节只是故事的背景,不可强解。不义的管家的比喻(路161-13)指出一个真理:人应在他的资产上有智慧,善于投资,以备不时之需;不可强解细节,得出“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结论。在芥菜种的比喻中,很难断定“飞鸟”意指什么。在藏宝和寻珠的比喻中,也不能说,藏宝的人不诚实,或说,寻宝的人用财产买到了救赎。使徒彼得的“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的比喻(彼后310),只能理解为:主来的日子无人知道;不能在“贼”字上挖什么意思,等等。

解释比喻的第三个原则是,注意比喻的上下文,注意比喻所置身的背景,注意比喻的听众,和注意讲比喻的人自己是否对比喻做出了解释。这些都可以帮助读者把握比喻的主要意思。

如上所述,比喻的上下文,可以帮助读者识别作者是否使用了比喻,进而找出比喻要教导的主要意思。

比喻的文化背景对了解比喻也很重要。兰姆甚至说:“一个传道者除非充分了解比喻中的地方色彩,就不应该讲比喻。”[xxii] 比如,主耶稣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6)。这是取自当时的农舍生活:农舍的墙上有一块突出的石头,灯可以摆在上面;农舍通常就一间房,所以一盏油灯就可把全家照亮了。屋里一般都有一个陶制的斗,用来量谷物。只有要熄灯时,才会用斗盖住灯。[xxiii] 主耶稣这个比喻是说,没有人刚点了灯,马上又将它灭掉。

有时,主耶稣讲完一个比喻,会对它作解释。比如,讲完撒种的比喻和稗子的比喻后,都有解释。有时,比喻的结论会在最后。比如,主耶稣讲完一个无知的财主的比喻(路1216-20)后,说:“凡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路1221)。

作为一个巡回传道人,主耶稣在不同场合,可能多次讲同一个比喻。但因着听众的不同,同一个比喻的重心也可能会有差异。比如,失羊的比喻,在《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二至十四节,是对门徒讲的,天父“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强调的是使命;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一至七节,这个比喻是对法利赛人讲的,重心是天上的欢欣,强调应悔改归向神。[xxiv] 将福音书中相同的比喻对照研读,对理解比喻的精义会有帮助。

 




[i] Gorden D. Fee and Dougla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166页。

[ii] 转引自: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331页。

[iii]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331页。

[iv]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55页。

[v]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328页。

[vi] 林道亮著,《国度的真理》,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1988年,第25页。

[vii]林道亮著,《国度的真理》,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1988年,第25页。

[viii]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31-32页。

[ix]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51页。

[x] Fritz  Rienecker(原著),Cleon Rogers(修订),搞陈宝婵(编辑),《新约希腊文精华》,香港:角石出版社,1996年,第262页。

[xi] 鲍会园(总编),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美国新泽西:更新传道会,1996年,第1964页。

[xii] 陈惠荣、胡问宪(主编),《证主21世纪圣经新释》,香港:福音证主协会,2000年,第1066页。

[xiii]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45-46页。

[xiv]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52页。

[xv]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37-42页。

[xvi]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52-62页。

[xvii]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55页。

[xviii] George Ladd著,《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6),第60页。

[xix]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2版),第257-258页。

[xx]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328-329页。

[xx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61页。

[xxi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年),第261页。

[xxiii] 詹正义(总编),《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一 马太福音 马可福音》,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8年,65页。

[xxiv]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