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正教的初传(1807-1842)

 

当马礼逊(Robert Morrison)作为更正教第一位传教士来到中国时,意味着基督教第四度欲叩开中国的福音大门。

 

传教的障碍

 

虽然这一次来华已是第四度的尝试,但是其遭遇的困难绝不亚于前面的三次。

 

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对更正教而言,到中国传教只是她破题儿的第一遭。事实上,更正教的海外宣教工作,除向美洲移民或向亚、非等地建立殖民地的不算,其起步实较天主教晚了近三个世纪;一直要待第十八世纪末,在德国的敬虔运动及英国的卫斯理复兴等宗教热潮的推动下,才相继有传教组织(差会,Missionary Societies)的出现。所以,当第一个更正教的差会在成立不久向中国差出第一位传教士时,实在是全新的尝试。

 

其次,基督教前三度来华,相距差不多一千年;彼此又无衔接承传的关系。再加上自改教运动后,欧洲的天主教和更正教国家,爆发了近一百年的宗教战争(实际上是政治的理由大于宗教上的),造成两派教会的互相仇恨、不相闻问。因此,更正教的传教士并无从两世纪前的天主教传教士那里获得任何有关中国的知识和经验,中国对于第十九世纪初的欧洲人而言,实在是一个既神秘又陌生的地方。

 

除了文化语言的障碍之外,此时期传教最大的困难在于政治上的拦阻。自从康熙五十九年皇帝下令驱逐西洋教士离境开始,历雍正、乾隆、嘉庆等朝百多年,禁教法令均一再被重申提出。中国政府禁止基督教在华传教,西洋传教士一律不得居留中国,国人若有奉教者,皆处死刑。此法令对于已在华开展工作经年的天主教尚且造成致命的打击,要在禁令下建立新的工场,开始新的工作,其困难可想而知。

 

不惟如此。自清中叶以后,中国政府愈来愈奉行闭关政策,限制中国与外洋国家往还。除了极有限的朝贡形式的外交往来外,中外由海路来的通商,只限于地处南隅的广州一口进行。中国与当时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双方各自是以独占公司的形式(中国方面是十三行,英方则为东印度公司),并在极多限制的情况下,进行贸易活动。更者,外国人被禁止学习中文,国人若教授外夷华语,一经发现,即处死刑。除了一定日期,洋人可到广州城外的十三行交贸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准逗留中国的国境之内。他们唯一可以居留的地方是澳门。

 

陌生的文化、政治的障碍,构成传教工作极大的困难。如何可以合法地居留中国,并有效地展开传教活动,无疑是一个至为棘手的问题。

 

马礼逊面对的正是这么一个处境。

 

当主后1807年他受英国伦敦传道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的差派抵达澳门时,他首要的困难,是如何取得合法居留中国的身份。当时期,唯一获准进入中国的是商人,并且是以独占形式经营的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其他洋人皆被摒诸中国门外。因此,他之踏足中国明显地就是非法的行为。而且,不仅中国政府不欢迎马礼逊的到临,即使是在华的东印度公司的商人,亦对这位不速之客抱抗拒的态度。此时的中外贸易关系已相当紧张,英国多番派人来华欲改善贸易情况,都遭到拒绝;中国又往往以禁止通商为手段,惩罚那些不听命的外国商人,这对急欲求财的夷商而言,实在是致命的打击。所以他们不希望马礼逊留在中国,恐怕他的存在会激怒中国政府,又再下令禁止通商。

 

倘若在广州居留会引来不便,那在澳门的情况又如何呢?理论上马礼逊是可以合法居留澳门的。但自明末开始,澳门已由葡萄牙管理使用;而葡萄牙是天主教国家,天主教传教士一直在澳门工作。他们对这位更正教的传教士自不会有好感。许多时候甚至禀告中国官府将其驱逐。故居住此地亦非长久之计。

 

在非法居留中国两年后,为了合法居留在中国,马礼逊乃在主后1809年加入东印度公司,成为正式的雇员,充翻译之职。

 

这里我们必须了解一个历史背景。当时期英国对华贸易,绝大部份是鸦片。东印度公司是以贩卖鸦片为主的烟商,这个讲法是绝不夸大的。因此,一方面我们了解马礼逊加入东印度公司,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但另方面这做法也带来许多不良的后果。因为加入一间从事鸦片贸易的机构,无疑是使传教士卷入鸦片贸易之中。这成为日后传教士工作受到国人攻击的一大口实。

 

除了居留问题外,语言和文化的隔阂也是重要的障碍。马礼逊为了非法偷习中文,被迫付出很高的薪酬,聘请两位老师来指导他学习。这两位老师,可以相信必然是科举制度下的失败者。在中国,科举落第的人极多;除了部分家境充裕毋须为前途忧虑外,其余的落第者的遭遇都很恶劣;他们所学的在农业社会根本无实用价值,若不能中举飞黄腾达,就只有充当一个穷教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在当时皆普遍存在。在第十九世纪,便有不少这样穷途落泊的知识分子,被迫受雇于传教士手下,从事一般士绅阶层视为可耻的工作。马礼逊的两个老师,大抵便是在这个背景之下受雇的。由于他们要求以身试法的薪酬过分高昂,不久马礼逊便发觉无法支付,惟有辞退其中一位(这是非常特殊的情况,来华传教士的薪金平均约为本地传道同工的十至二十倍;马礼逊竟无力承担两个中国人的薪酬,可见索价的高昂程度)。为什么那两位中国老师会收取如此高的费用呢?这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冒生命的危险来充任此职的。据马礼逊的传记记述,其中一位老师的身上常携毒药,以便万一被官府捕获时,横竖一死,自杀倒可免去诸般酷刑。可见教授及学习中文的危险性。马礼逊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躲在密封的小房间里,利用微弱的灯光奋力学习中文。

 

不准洋人学习中文的禁令,其实只是对传教士构成困难。绝大多数来华的外国商人并无学习中文的兴趣,他们也不打算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长期居留,只欲在短时间内赚取到足够的利润后便离去。此外,中文是一种极其艰深的语言,在全无工具书帮助的情况下,学习不易;且又触犯法律,危险性大。所以,只有传教士才有长期居留中国的打算,并且千方百计要掌握这种语文。如此造成在早期来华的外国人中,仅传教士是通晓中文的。一旦外国政府在与中国进行外交谈判、签订不平等条约,需要翻译人才,以至在外国军队攻占中国土地时充任管治当地居民的民政官,传教士都会成为首选的对象。这在第三讲会详细交代。无论如何,传教士在语言上的努力学习,成为他们与其他来华外国人的不同处。

 

南洋的传教基地

 

在取得了合法居留中国的地位,并且初步掌握中文后,马礼逊便努力欲实践他的传教使命。但是,他发觉所能做到的传教工作是极其有限的。除去在华传教的非法性不谈,他面对着两个重要的困难。第一,他根本接触不到一般的平民大众。作为东印度公司的雇员,他只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到广州进行贸易,及在更有限的时间内进入广州城游览;能够往来的中国人都只能或是与他们交易的行商、或是少数受雇于洋商从事清洁、苦力等工作的人。这些人就成了他早期仅有的传教对象。第二,如同向这些有限的人传福音,在安全的情况下寻觅福音的话题,也是极不容易的工作。故此,马礼逊在华逗留了一段颇长的日子,只编写了一本中英文字典,叫做「五车韵府」,及从事圣经翻译和撰写福音单张等文字事工。这是此时期最安全和最可行的工作,也是马礼逊一生事业的最大成就。至于直接的传教方面,从主后1807年到达中国起,一直要到七年后才有第一位华人信徒蔡科()受洗,成为更正教的初熟之果。

 

马礼逊在华孤独工作至主后1814年。是年伦敦会差派第二位传教士米憐(William Milne)前来协助他。但是米憐在广州所面对的,同样是几全无所为的环境。故居留了颇短暂的日子后,他便作出决定,将传教工场转移至南洋的马六甲。这个决定并非意味着他放弃了向中国人传教的负担,他只是相信在中国大陆传教基本上是无大果效的,而南洋一带则有无限的机会。在第十九世纪初的时候,南洋各地都是英国或荷兰的殖民地,于这些欧洲「基督教国家」的殖民地里,传教士当然可以自由传教。另外,在南洋有很多华侨谋生及居住。他们自明末开始,基于政治经济等理由,陆续从广东、福建等沿海省分来到南洋工作。这些中国人并不因着他们在南洋长期居留,便与其家乡切断关系,反之除了继续保持紧密联络、经常返乡探亲外,在落叶归根的心理催使下,他们在晚年甚或身放后,也要设法回到家乡去。因此传教士便设想,倘若在南洋致力向这些华侨传教,待他们皈依基督教后,他们便可以成为福音的桥梁,传教士可以差派他们将福音带回原籍,这比由传教士所能作的更为便捷有效。

 

马礼逊和米憐更进一步设想,希望在马六甲建立一个对华传教的后勤基地。在广州,由于政治情势的障碍,要从事编写及刊印福音文字等预备性的事工亦困难重重;若能在南洋设立一间印刷厂,印行圣经及福音单张,便可以支援在华的福音工作了。

 

米憐在抵马六甲后,按着原定的计划,先筹办印刷厂,并在广州招聘刻字及印刷工人到马六甲工作,其中一个受雇者是梁发。梁发在南洋追随了米一憐年后,便皈依基督教,成为中国第二位信徒。(后来在1822年米憐逝世后,由于马六甲的工作顿失重心,马礼逊乃决定按立梁发,成为第一位华籍牧师。此乃后话。)至于印刷厂所刊印的福音单张,都是由传教士及早期的中国信徒合撰而成的,在马六甲印妥后,再运送往中国派发。

 

除了开办印刷厂支援在华的福音工作外,米憐又企图在马六甲建立一个信徒群体,装备及训练他们成为第一批本地传道人,好派遣他们回国传教。要完成此愿望,首要的任务自然是开办神学院。故在主后1814年当米憐写信给英国差会的总部,解释要去南洋的理由时,他提出的第一个理由便是要那里开办神学院。问题是,开办神学院是一件相当艰巨的事,师资、校舍、设备固然都是有待筹措的问题,最困难的倒在学生方面。必须了解的是,直至今日,整套神学教育无论在取向以至教学内容上都还是完全建基在西洋文化的基础上的。故此一个中国人若完全不懂外文,不认识西洋哲学,要研读神学便极其困难。更不幸的是,当时传教士所能接触并劝化皈依的都是来自社会上最低下阶层的人,他们几乎全是文盲,连中文也不懂,遑论西洋知识了。因此,在教授他们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等观念前,传教土必须先教晓他们ABC

 

米憐虽欲开办神学院,但在马六甲却只能先开设一间启蒙学堂,招收五个学生,并借用一个马厩上课。在既无课程、又无制度的情况下,这所学校如何办理呢?办法很简单,便是完全借用传统中国的启蒙教育的模式。米憐先聘请一位传统塾师,替他以半天时间教授学生「三字经」、「千字文」等传统及现成的启蒙课本,另外半天则由传教士亲自讲解圣经和基督教要理。这种只聘用一位传统塾师,半天启蒙课半天圣经的学校模式,被称为「一人主理学校」(one-man school)。由于开办容易,所需经费极少,故直至第十九世纪末的中国各地,仍广为传教士所采用。

 

「一人主理学校」其实已是最接近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无论在课程内容以至授课形式都完全一样,故应最能为国人所了解和接纳。但是,传教士仍发现在招生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在十八、九世纪前赴南洋一带谋生及定居的华侨,多是低下阶层出身。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文字知识和正规教育并不是必需品,故无必要送子女就学念书。至于少数较富裕的家庭,他们既有能力自行延聘塾师,亦毋须将子女送到传教士所办的书塾去。所以真正有需要而又愿意入读的人很少。传教士既然无法招到学生,只有被迫用金钱为饵,按月给予学生家长若干金钱,作为他们的家庭失去一个劳动力的补偿,好让他们将子女送校。这种由学校付学费给家长,俾他们将子女送校就读的做法,至第二十世纪初的中国仍存在。日后我们会继续作此方面的讨论。

 

从主后1815年「一人主理学校」开办后,至主后1818年米憐将其规模扩大,并易名英华书院。英华书院的英文是Anglo-Chinese College。顾名思义,米憐一方面欲训练学生兼通中西()文化,另一方面希望将学校提高至高中以上的程度(College一字原意)。但实际上此学校只能达到高小至初中的程度。与前相较,学校较具规模,起码已摆脱了「一人主理学校」的形式,而建立起正规课程了。所谓正规课程,除中文科外,大致上是完全沿袭当时英国一般中等学校的制度,有历史、地理、数学、自然科学等(很自然历史是指欧洲历史、地理是指欧洲地理)

 

米憐希望在提高了学校的程度后,再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神学院。不过,办神学院的愿望一直要等到主后1843年,当英华书院由马六甲迁来香港后才最终得以实现。从18181843年,其间经历了廿八年,米憐的目标才能达到,可见办神学院的不易。

 

英华书院的毕业生,大多投身殖民地政府或洋行工作,只有少数参与传教事业,其中较著名的一位是何福堂,他在英华书院毕业后,被按立为伦敦会的华籍牧师,然后到香港工作。他的儿子何启,是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曾留学英国习医及法律,对西洋文化有深刻认识,并积极鼓吹中国的西化改革。

 

除了英华书院外,陆续来到南洋的其他传教士还相继开办了若干学校。这些学校固然有部分是「一人主理学校」,旨在传教;但也有一些是由南洋当地的殖民地政府拨款资助,甚或是政府委托传教士承办教育工作的。所以,办学是南洋的传教士很普遍的一种工作。

 

南洋的后勤基地工作大致如上。与中国无关的这里都略而不谈了。

 

广州的福音工作

 

马礼逊并不是永恒地一人在广州和澳门孤军作战。二十年代末期及三十年代初,陆续有其他差会派遣传教士来华,当中有一部分如米怜般转至南洋工作,但也有一些人留在中国境内定居。由于此时期东印度公司已失去在华贸易的专利权,来华的洋商较从前为多而杂,且无统一机构管理,故传教土要居留中国,乃较为容易。来华的传教士中,较著名的有荷兰传道会的郭士立(一译实腊,CGutzlaff),美国海员之友会(此差会主要目的非在向华人传道,而是为在华的美籍海员传教的;惟被差来的传教士,却又参与了对华人的传教工作)的雅裨理(DAbeel),美部会(属公理宗)的裨治文(ECBridgman),以及较后的人如卫三畏(SWWilliams)、罗孝全(I. JRoberts)等。据统计,至主后1842年,在中国本土工作的传教士共有十七人,其中三人主要是在澳门传教的。

 

这些传教士一如马礼逊般,面对着同一个困难重重、乃至无从入手的传教环境。一位传教士曾这样简括地描述他们居留中国的情况:一个小的外国人团体,绝大部分时间只能躲在幽暗的角落,悄悄地向他们所能接触到的少数中国人,进行不成功的福音工作。

 

说此时期进行的是不成功的福音工作,绝对是反映了实况的。前面提过马礼逊来华七年后,才有第一个中国人信主;直至主后1833年他来华廿五年后,中国方有十位信徒。裨治文在183035年六年间,始终无法使一个中国人皈依。此皆可见传教效果如何令人绝望。

 

不过,这少数的中国信徒却担当了相当重要的传教角色。特别是梁发,除与传教士合作撰写福音单张外,又迳自返回家乡高明县,企图仿效传教士在南洋的工作,在那里开办一间学校。学校的形式与「一人主理学校」无分别,也是聘请一位塾师教授启蒙课,而他自己则教授圣经。结果乡人发现他传播异教,将他驱逐出境。这次尝试虽然失败,但并未减损他的传教热诚。

 

梁发及几乎所有中国信徒,都受雇于传教士手下,成为本地的传道助手。事实上,多数人的受职是早于信主的。早期信徒稀少,但传教士又亟需本地人协助传道工作,故被迫聘用非信徒担任。往后发展,传教土发觉任用非信徒在传教工作上会造成相当大的麻烦与不便,于是定规只用信徒,但如此又导致不少人为着在传教事业中谋得一职以维生计,不得不虚报信主而加入教会,成为吃教信徒(Rice Christians)。吃教信徒人数众多,自然对教会产生很多坏影响;但也有一些人在加入教会后,对真理认识较深,因而决志悔改的,他们成为了传教工作的中流砥柱。

 

本地传道助手,主要协助来华传教士从事翻译或向导等工作,也有专责于个人谈道、派发传教刊物的。他们基于知识水平的有限,又未曾受过正式的神学训练,故所能扮演的角色和功能亦仅止于此;简言之,他们多不能离开传教士而独当一面。不过,在当时期恶劣的政治及社会的环境下,本地传道助手对传教士实在是不可或缺的;倘无他们协助,传教士将更无事可为。

 

至于此时期的传教工作,最主要的便是派发福音单张。如前所述,这些福音文字是由传教士及本地信徒合作撰写,在马六甲(或广州)印刷,然后派发的。事实上,派发单张是当时期最安全的一种半公开式的传教方式;传教士甚至毋须亲自出动,可以用金钱雇用一些专责派发单张的人代劳。在早期的传教事业中,专责派单张的派圣书人(Colporteur)所占的地位颇为重要。

 

派发的方式一般是采取渔翁撒网式的。传教士大量聘用派圣书人,在城市的街头市集散发;或沿江下乡,随走随派。甚至有传教士曾冒险乘坐鸦片烟船到北方的沿海各省派发。这种不问对象的派送方法除虚耗大量金钱外,效果亦不会很好。最重要的问题,中国人的文盲率是极高的。在第十九世纪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农村的数字更适此数。福音单张要有效果,必须选择向识字的人派发;而要寻觅识字的人,最有保证的莫过如在每年(或每三年)举行各级科举考试的试场门外,向应试的士子派发。传教士和本地传道人都不会放过这样的传福音的机会。洪秀全便是在主后1836年赴广州应试时在试场门外得到「劝世良言」,因而创立拜上帝教,激发起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

 

传教士也赏在广州及澳门等地开办学校。这些学校当然不是如后来般有独立校舍的规模,而只是在传教士家中设立一个小班级,教导几个学生。例如裨治文于主后1831年在广州办了一个小班,招了五个学生就读,其中一人便是梁发的儿子梁进德。裨治文曾打算刻意栽培梁进德,使他精通中、英及希腊文,以便协助圣经的翻译工作。可惜后来梁进德不欲投身传教事务,转而受聘于中国政府,协助洋务工作。他在鸦片战争前曾助林则徐了解西洋事务,其后加入中国海关。(这其实也是包括南洋在内的早期传教学校毕业生的其中一条出路。他们若不是从事传教工作,就只好加入中国政府的涉外洋务机构,或外国驻华的使馆及洋行,利用他们的英语知识,充任翻译或买办等职。)

 

除裨治文的学校外,郭实腊在澳门也办了一所学校。值得一提的是,当主后1834年马礼逊逝世后,为纪念这位第一个来华的更正教传教士,在华的洋商及传教士成立了「马礼逊教育会」(Morrison Educational Society)。该会首先拨款资助郭实腊的学校,又在广州开办一间小规模的学校。广州的学校只有五个学生,其中一人且原为乞丐。

 

主后1839年,马礼逊教育会在澳门开办一所学校,并从美国聘任一位耶鲁大学的毕业生勃朗(SRBrown)夫妇前来,担任专职的教授工作。这间学校便是马礼逊纪念学校。主后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香港割让英国,该校便迁来香港,由当时的殖民地政府拨出湾仔一幅地建立校舍(即今日的摩里臣[马礼逊]山道)续办。该校在澳门创办的头两年,招收到六名学生,其中三人在主后1847年当勃朗返国时随同赴美升学,他们是容闳、黄宽及黄胜。容闳是第一位中国留美的大学毕业生,回国后随洋务派大臣李鸿章等工作,为洋务运动中实务建设的推行者,其中最大的成就是带领百多名政府官费的学生赴美肆读。黄宽在美国念完高中后,转至英国的爱丁堡大学攻读,获医学学位,为第一位拥有正规西医训练的中国人。返国后在广州传教士开办的博挤医院服务。至于黄胜,虽然念不成大学,但由于对外国事务的认识,也使他成为第十九世纪香港一位重要的华人领袖。

 

马礼逊教育会是一个以推动教育事业为目标的组织。在三十年代,广州还成立了两个类似的功能性差会组织:一是「益智会」(Society for the Diffusion of Useful Knowledge in China),二是「医疗传道会」(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益智会成立于主后1834年,由广州一些传教士及洋商发起,一方面是为传教学校翻译所需用的课本;另一方面在翻译课本的同时,也希望进一步将西洋知识传播给中国。但益智会发挥的功能颇为有限。医疗传道会则成立于主后1838年。提到这个组织,我们需要交代一下此时期传教士在华所探索的一种传教形式:医疗工作。

 

医疗服务首先是由柏驾(Peter Parker)引进的。柏驽在主后1834年到广州传教,起初只从事一般性的传教工作,但并不成功。他本人是一个受过正式训练的西医,在主后183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治好一位中国商人的疾病,辗转相传之下声名大噪,很多人慕名或被推介来求他治病。柏驾发现,透过医疗服务,不但可以接触到中国人,增加传教的机会;并且可以改善传教士及基督教在国人心中的印象。因为,若果一个中国人的疾病获得痊愈后,他本人及其亲友都会对医者的传教士抱感激的心情。这感激之情取代了他们原来对洋教的怀疑及猜忌的态度,如此对传福音有极大的帮助。故此在主后1836年,柏驾便开办一间医院,正式开展医疗传道工作。由于柏驾不可能一个人独力承担整间医院的所有事务,必须有人予以协助;因此在开办之初,他已着手训练一些中国的医疗助手,采取的是学徒式的医术(不是医学)训练。这种学徒式的训练是中国西医教育的先河,而柏驾的训练班,亦成为日后南华医学院及岭南大学医学院的前身。

 

主后1838年,柏驾和一些传教士及洋商成立医疗传道会,除为柏驾在广州开设的医院筹募经费外,也积极推广医疗传道服务。

 

以上大致便是主后1842年以前在华传教士所做的工作。至于这些工作的日后发展及其成效的评估,我们留待第四讲才叙述。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期传教士除努力探索对华传教的可行策略外,作为第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他们也设法学习中国的语言和文化,并了解中国社会各方面情况,以向其母国的差会和教会推介,鼓励更多传教士投身中国的福音工场,及为他们提供起码的经验参考和知识装备。传教士创办了一份刊物:「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由裨治文及术三畏主编,执笔为文的也多是传教士。这份刊物除一般性的向外国人介绍有关中国的概况和资料外,又刊载了传教士对当时期与中国有关的政治及外交等问题的看法,因而是一份极珍贵的历史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