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作者所写的不同经卷的上下文

            同作者所写的经卷,在行文和思想上有最大的连贯性。比较这些作品,可以帮助读者澄清一些意思不太确定的经文的意义。

            例一,保罗在谈到作监督的条件时,提到“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

 

        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摘,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或作端端庄庄的使儿女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岂能照管神的教会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1-7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是什么意思呢?从教父时期到今日,对此片语一直有不同的解释,

[i]

奈特(Knight)将之归纳为四种:

[ii]

 

            1)要求监督必须是已婚的;

            2)终身只有一个妻子,或终身只能结一次婚;

            3)一夫一妻;

            4)在婚姻和性方面是忠实的。

 

            上述关于作监督的条件,都是与道德有关的。

            现在,拟从保罗所写的所有经卷的教训中,来确定这个片语的含义。

[iii]

            第一种解释,很值得怀疑。保罗不大可能规定,只有已婚、且至少有两个“儿女”(“儿女”在3412中,都是复数)的人,才可作监督。保罗说: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娶嫁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7-9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了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了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林前725-35

           

        从保罗讲的这席话,起码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或守独身,或嫁娶,要按神给各人的恩赐来决定,并不涉及任何道德、伦理问题。第二,在保罗看来,这世界将要过去了,并且因现时的艰难,也许守独身能更殷勤地服事主。根据保罗的这个总思路,他不会主张,只有结了婚的人才有资格作监督。再者,既然守独身的他,能作使徒,他就没有理由反对不结婚的人作监督。

            第二种解释,“终身只有一个妻子,或终身只能结一次婚”,也与保罗的教导不相符。他说过:“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如此看来,寡妇再嫁,是合宜的;那么,鳏夫再娶,也应是正当的。“终身只有一个妻子,或终身只能结一次婚”,不应该是作监督的条件。

            第三种解释,“一夫一妻”,似嫌不够,因为一夫多妻毫无疑问是被排除在外的。以弗所教会所要照顾的寡妇,除了年龄必须满六十岁外,还必须“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提前59),和有好名声。在这种关联下,“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可能不仅是指一夫一妻的名义,更应是强调在一夫一妻之下,对婚姻和性方面的忠诚。因为,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并不能保证对婚姻是忠诚的。

所以,第四种解释,“在婚姻和性方面是忠实的”,即“不可奸淫”,也许更符合这个片语的原意。

 

            例二,信徒们常说,要住在基督里。什么叫“住在基督里”呢?使徒约翰的著作,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壹520

 

        神将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里面,也住在我们里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壹413-16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323-24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也不认识;你们却认识;因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16-21

 

            可见,一切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因而有圣灵进住的人,都是住在基督里的。一切遵守神命令的,都住在基督里;神的命令就是两条:要相信儿子基督的名,并且信徒要彼此相爱。

 




[i]

Archibald T. Robertson原著,潘秋松编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八》,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9年,第275页。

[ii]

转引自:Archibald T. Robertson原著,潘秋松编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八》,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9年,第275页。

[iii]

参见:Archibald T. Robertson原著,潘秋松编译,《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  卷八》,美国加州:美国活泉出版社,1999年,第275-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