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礼

 

            基督教的圣礼只有两项,圣餐和洗礼,都是主耶稣的命令:

 

     耶稣接过杯来,祝谢了,说:“你们拿这个,大家分着喝。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只等神的国来到。”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我用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太2217-20

 

        我当日所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舍,有古卷作掰开],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来。(林前1123-26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的死么?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3-4

 

            既然洗礼和圣餐是主耶稣的亲自吩咐,施行它们,自然是基督徒都应遵行的基要信仰。但是,圣礼的实施方法,则是非基要信仰,不必求同。

比如,基督徒都当按时领受圣餐;但是,领受的次数(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谁能领受(是已决志信主的人,还是信主并已受洗的人),《圣经》没有明文规定,各教会按自己的传统和先例实施,并不统一。

[i]

            再如,每一个信主的人都当接受洗礼;但洗礼的方式是浸水,泼水,还是点水,不同教会的做法也不一致。按保罗的教导,信徒受洗是归入死,和主耶稣一同埋葬,洗礼似应是浸在水里。但《使徒行传》记载扫罗信主后,在亚拿尼亚家里受了洗(徒918),彼得在哥尼流家中为信主的人施洗(徒1044-48);在当时,似乎不可能在家中施行浸礼,因为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容水的地方。

[ii]

此外,在早期教会最重要的文献之一、被称为《教规》(Didache)或《十二使徒遗训》中,对洗礼有如下规定:

 

        论到洗礼,当这样做:先将以上所说的一切事学习过了,然后到流动的水里“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行洗礼”(太2819);但如果没有流动的水,也可以用别的水施洗,若是不能用冷水,热水也可以。若是凉水和温水都没有,就可以用三次水注在头上,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去做。而在洗礼之前,施洗者与受洗者都当禁食,有别人能同行此,亦好。你要嘱咐受洗的人,在受洗前一两天禁食。

[iii]

 

            学者们认为,此文献是针对第一世纪的教会说的。《教规》虽不是《圣经》正典,但也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既然使徒们尚在的第一世纪的教会允许不同形式的洗礼,今日的教会也不必将浸礼绝对化。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施行浸礼;但条件不允许(缺水,或受洗者体弱、有病等),也可考虑其他的洗礼形式。

[iv]

 




[i]

Gorde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123页。

[ii]

苏颖智著,《认识救恩》,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1年,第99-100

[iii]

《教规(十二使徒遗训)》第七章,载於:章文新(编辑主任)、谢扶雅(翻译),《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267页。

[iv]

苏颖智著,《认识救恩》,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1年,第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