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难题》(里程)

這是《神的聖言》的第三卷。相對於坊間已經出版的解答《聖經》的「難題」的著作,本書側重於討論從科學、歷史、道德倫理等方面質疑《聖經》真確性的一些「難題」。這卷書和前兩卷《聖經的權威》、《聖經的詮釋》是一個主題:闡述和維護「《聖經》無誤」的基督教教義。本書的內容,雖已被限制在一定的範疇內,但所涉及的「難題」,仍是掛一漏萬的。

全書共有六部分,第一至第四部分是有關舊約《聖經》的,第五和第六部分是有關新約《聖經》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都是關於《創世記》的,約占全書篇幅的三分之一,足見《創世記》 的重要性。

我以為,《聖經》的「難題」的產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人的有限:或者沒有讀明白經文的意思,或者不瞭解經文在《聖經》的作者寫作時代的含義;亦或不瞭解經文的文體,忽視了上下文,沒有運用「以經解經」的原則,等等。另一方面,是上帝的無限。上帝俯就世人,儘量按照人能理解的程度啟示我們。但是,上帝畢竟是上帝。無論大人怎樣絞盡腦汁,三歲的孩子仍不能完全明瞭父母對他(她)講的道理。何況受造物面對造物主的啟示呢。對於《聖經》中記載的神蹟、奇事,人的理性和科學也愛莫能助。所幸的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提後三:16a ) 。「《 聖經 》無誤」的教義,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在本書的討論中,讀者不難看到,隨著時間的推移,天文學、生物學、語言學、考古學等學科,不斷在為「《聖經》無誤」提供證據。上帝說:「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虛心原文作貧窮]」(賽六十六:2)。對上帝的話語多一分戰兢,多一點自知之明,我們就能蒙上帝的看顧、光照、引領,更多地明白祂所賜下的《聖經》。

本書所討論的一些問題,主內尚有歧見。我自己很有限,對《聖經》的理解尚淺,學識有限,掌握、閱讀的參考文獻有限。書中所寫的,是我的管窺蠡測。我僅以謙恭、戰兢的心,將此本獻給上帝,獻給讀者。祈求上帝使用,懇請讀者指正。惟願上帝得榮耀。

里程

2012 年 12 月 21 日 美國威斯康辛州密爾沃基市

這是《神的聖言》的第三卷。相對於坊間已經出版的解答《聖經》的「難題」的著作,本書側重於討論從科學、歷史、道德倫理等方面質疑《聖經》真確性的一些「難題」。這卷書和前兩卷《聖經的權威》、《聖經的詮釋》是一個主題:闡述和維護「《聖經》無誤」的基督教教義。本書的內容,雖已被限制在一定的範疇內,但所涉及的「難題」,仍是掛一漏萬的。

全書共有六部分,第一至第四部分是有關舊約《聖經》的, 第五和第六部分是有關新約《聖經》的。第一和第二部分,都是關於《創世記》的,約占全書篇幅的三分之一,足見《創世記》的重要性。

在第一部分,我著重討論了創造週的「一天」是多長時間,地球是年輕還是年老,如何看待關於宇宙起源的「大爆炸理論」,和有關伊甸園的分辨善惡樹等問題。這些問題在基督教內部一直有爭議。各種觀點都有一定的《聖經》依據,但也有各自的難處。

《聖經》並沒有清晰地啟示創造週的每一天是多長時間,也沒有明確地啟示宇宙、地球年齡。因此,有不同觀點的人,應彼此尊重、平等溝通,切忌揮舞「我的觀點是符合《聖經》的,你的觀點是違背《聖經》的」「帽子」。

經過長期的資料積累,建基於「宇宙繼續在膨脹」的「大爆炸理論」,被越來越多的科學家所接納。這個理論認為,宇宙不是永恆的,必定有一個開始,而且是一個超然的開始。這與《聖經》的啟示是吻合的,有學者稱它為「科學版的《創世記》」。但是,因為「大爆炸理論」主張宇宙是年老的,這個理論就被一些基督徒全盤否定。另一方面,既然宇宙的起源具有超然的性質,科學就無法全然參透。因此,依照現在知道的自然規律所推演出的宇宙年齡,也未必可靠。

《創世記》前三章記載上帝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人的受造及本質,人的犯罪和上帝的救贖,是非常重要的,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須牢牢把握。另一方面,上帝的創造是形而上的,人不可能完全明瞭。在這樣的張力下,對這三章的啟示,哪些是必須持守的觀點,哪些是允許存異的觀點, 應有一個大致的區分。

我以為,以下三點是基督徒必須堅守的。

第一,六天的創造,是耶和華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真實記錄。

在這個大前提下,創造週的記載是什麼文體(敘事體,詩體),是否按實際順序記載,創造週的一天是多長,地球和宇宙年老還是年輕,等等,允許有不同觀點。

第二,人是按著耶和華上帝的形象和樣式受造、有耶和華上帝的生氣的特殊受造物。亞當、夏娃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因此,主張人類是隨機進化的動物,進而否認亞當、夏娃是上帝的特殊受造物及他們的歷史性的一切觀點,必須予以拒絕。

第三,亞當、夏娃悖逆上帝,犯罪、墮落,和上帝的懲罰、 救贖,都是真實的。從這三點,引申出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並得到主耶穌和新、 舊約《聖經》作者的確認和支持。

寫完第一部分後,我有一個很深的感動:在基督教內部,關於上帝造天地萬物的一些細節的爭論,實在是不必要的。因為,即便繼續爭論,也不一定會辯出誰是誰非;過多地把時間、精力用在這些議題上,不僅得不償失,還可能影響基督徒在主裡的合一。大家應在持守、傳揚最基要的基督教真理方面,多多下工夫。

第二部分著墨最多的,是關於各族人的起源。有人把上帝用塵土造人,僅僅看著是神話故事。他們認為,《聖經》所記載的人類的起源和繁衍,與人類學的觀點大相徑庭。然而,隨著科學的發展,分子人類學、考古學和語言學等學科,不斷為《創世記》第十章的「列國志」提供證據。人類可能有共同 祖先的議題,已進入科學研究的殿堂。

長久以來,尋找挪亞方舟遺骸,是人們矢志不移的目標。 尋找方舟遺骸極其困難。雖一直有許多發現方舟遺骸的故事流傳,卻苦於沒有真憑實據。2010 年 4 月 25 日,香港非牟利福音機構「影音使團(The Media Evangelic Association)」的「挪亞方舟國際事工」舉行新聞發佈會,向全球公佈:2009 年,在土耳其探索隊的幫助下,他們的探索隊員在海拔 4,000 米的亞拉臘山的冰川,發現至少有七個空間的巨型古木建築結構,並成功地進入了這個冰封巨型木結構,有清晰的實錄影像。空間高度超過 5 米,內裡的牆身全是木頭,有入榫結構,顯然是人工的。結構內,發現一扇高約 1 米、寬半米的小門,估計可以通往另 一空間。他們還爬上了一個木梯;天花板上有門,故推測木結構不止一層。用 14C 測定,木頭的年齡是 4,800 年左右。要確定這個古木結構是否是挪亞方舟遺骸,尚需更深入的探索。但這次發現,無疑是方舟探索史上的重大突破。由與考古、探險無甚關係的香港「影音使團」取得如此的成果,出人意外,是上帝的恩典、智慧和大能。

第三部分的重心,是關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史實。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人數和年代,至今有異議。以色列人寄居埃及和出埃及,在埃及史書中未見記載,使許多人困惑。《聖經》的記載,按傳統的理解,出埃及時,以色列人的男丁有「六十萬」;如果把家室計算在內,總人數應二百萬左右。如何解決百萬之眾的衣食住行,成為難題。因此,有學者主張,出埃及的以色列人的數目應遠遠小於「百萬」。但是,按照《聖經》 的內證,「二百萬」的說法是更合理的。須牢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程,是上帝同在的歷程。

在埃及的考古發掘中,有學者發現,埃及人似乎「刻意」要遺忘、抹掉某些「不光彩的」歷史事件。埃及史書沒有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古埃及史學家的這種「除憶情節」(damnatio memoriae)。

英國當代的埃及學家大衛•羅爾(David M. Rohl)根據他在埃及的多年考古研究,以獨特的視角,重新構建古埃及的歷史年表,並向埃及歷史與以色列歷史的連結點的傳統觀點提出有力的挑戰。從未涉足埃及的考古文獻的我,啃羅爾的專業著作的吃勁,是不難想見的。按照羅爾的新思路,在「正確」的時代、「正確」的遺址發掘,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歷史便顯露端倪!

第四部分首先梳理了圍繞如何解釋「約書亞的長日」的起伏、曲折。為了維護《聖經》的權威,許多基督徒在解釋、求證「約書亞的長日」方面所作的很多努力是可貴的。但是,無論怎樣解 釋,「約書亞長日」都是神蹟。有時,上帝行的神蹟可能在自然界留下某些痕跡。這些痕跡也許能被科學論證。但是,對這類的科學論證,一定要慎思明辨,切忌牽強附會。對那些經不起推敲的「科學論證」,不要人云亦云,以訛傳訛。本意是想藉這些科學論證讓人信服真道,但往往適得其反。不信上帝的人,常常對「約書亞的長日」持嘲諷的態度,認為上帝的福音是愚拙。然而,上帝早有話提醒:「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22)

不過,第四部分的重點,是如何理解先知預言的應驗。先知預言的應驗,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議題,涉及面廣,應驗的方式也多種多樣。從應驗的時間看,可分為「近期應驗」、「長期應驗」和「雙(多)重應驗」;從應驗的內容看,又有「字義應驗」、「要點應驗」、「條件應驗」和「屬靈應驗」之分。 熟悉了這些,對理解先知預言的應驗,會有相當的幫助。

以先知以西結對推羅城的預言為例。以西結預言推羅城要「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並「不得再被建造」。可是,推羅城現在卻是黎巴嫩的一座擁有十幾萬人口的現代化城市!一些反對基督教的人,聲稱以西結的預言錯了、落空了,是《聖經》的「痛腳」。

地處地中海東岸的推羅城,曾先後遭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希臘大帝亞歷山大的攻打,的確一度「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但是,新、舊約《聖經》都記載了推羅城繼續存在的事實。

在耶穌時代和初期教會時期,推羅城仍然存在。主耶穌講道時,有推羅人前來聽道;主耶穌的講道也論及推羅;而且,祂還親自去過推羅,在那裡醫治了一個迦南婦人的女兒的病。使徒保羅在巡迴佈道途中,曾在推羅上岸,還在那裡住了幾天。 顯然,《聖經》並沒有回避推羅城後來重新被建造的事實,即,不認為推羅城的重建與以西結的預言有矛盾。

如果因著推羅城的繼續存在,就證明先知以西結關於推羅 城「不得再被建造」的預言錯了的話,主耶穌就該對推羅的存在諱莫如深。可是,為甚麼祂不但講論推羅,而且還親自去推羅呢?

使徒保羅歸信主耶穌以前,曾在著名的猶太教師迦瑪列門下受過嚴謹律法的訓練,非常熟悉舊約《聖經》,是熱心的法利賽人。他關於「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a)的著名立論,是「聖經無誤」教義的重要依據。如果以西結關於推羅「不得再被建造」的預言錯了,「聖經無誤」的教義就不攻 自破。倘若這樣,保羅對推羅城的繼續存在,理應避忌才是。 可是,在巡迴佈道途中,保羅偏偏在推羅上岸,而且還住在那裡(徒廿一:1-4a)。

更有意思的是,保羅在推羅受到當地基督徒的熱情接待(徒廿一:4b-6)。也許,很少有人像推羅人那樣,熟悉先知以西結對推羅的預言,詳知推羅城的滄桑。如果以西結的預言落空了,這些推羅人還會相信《聖經》、歸向基督嗎?

原來,以西結關於推羅城的預言和推羅城的重建之間的張力,可以被預言的「多重應驗」或「要點應驗」化解。

第五部分是關於福音書的。

四福音書在記載某一些件事時,有時存在差異。對此,本書多未涉及。一方面,坊間已有很多討論這些差異的書籍。另一方面,對同一件事,四福音書的作者從不同的角度記述,有差異是正常的。相反,如果不同福音書對同一件事的記載完全一致,可能又會遭致論斷,說:「福音書作者是相互抄襲的!」 在這一部分,我用了較大篇幅討論主耶穌為甚麼揀選加略人猶大為使徒和福音書在記載主耶穌受難和復活的日期上的「差異」。前一個問題,是常常被問及的;後一個問題,涉及面廣,我將它作為釋經的一個例證來討論。我以為,主耶穌週五受難、週日復活的傳統觀點,更經得起推敲。

在最後一部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結局」和「中國的龍與《聖經》中的撒但」這兩個問題占的篇幅最大。

自人類始祖犯罪以後,人人都是罪人。罪使世人與上帝隔絕。只有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其罪被主耶穌的寶血潔淨的人,才能免於沉淪,進入永生。沒有任何人能自救。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不能等同於不信福音的人。他們的最終歸宿,取決於與上帝的關係,不一定是人們能完全明白的。我們應該相信,對於這部分人,上帝的處置會比任何人更公義、公平。我們把他們交託給上帝裁定。盡力將整全的福音傳給現在還存活的人,才是基督徒可以做、應該做的事情。

在舊約《聖經》中,「龍」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在新約《聖經》中,「龍」只出現在《啟示錄》。《啟示錄》清楚地指出,「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a)。很多學者都認為,「那古蛇」就是伊甸園中引誘亞當、夏娃犯罪的蛇。但是,《啟示錄》中描寫的「龍」,與「中國龍」是一回事嗎?

從我掌握的文獻看,關於「中國龍」的起源,龍是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華夏民族是不是「龍的傳人」等一系列問 題,現在並無定論。「中國龍」的來龍去脈尚不清晰,就難以判斷它與撒但的關係了。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從漢朝到清朝,當號稱「真龍天子」的一代代皇帝,竊取了上帝的榮耀和權威的時候,神州大地就充滿了罪惡,屢遭蹂躪、戲弄,陷入自負、自殘、自閉的惡夢之中。認罪悔改、回歸上帝,華夏民族的真正復興,方有指望。

本書涉及的「難題」的條款並不多。有些條款的內容相當詳盡,以致可以看著是一篇篇獨立的文章。在寫作時,我的一個理念是:不是簡單給讀者一個答案或結論,而是希望讀者瞭解我的思路,即,堅持「《聖經》無誤」的立場,綜合運用各種解經原則尋找答案的思辨過程。所以,本卷書是前兩卷書《聖經的權威》和《聖經的詮釋》延伸和應用。雖然有時並不能對一個問題作出決然的判斷,但思辨的脈絡已指明了一個方向或傾向。尋求答案的過程,雖歷經起伏,但也有苦盡甘來、「柳 暗花明」的時刻。我享受在其中,享受在學習、思辨的過程中。授人予魚,不如授之予漁。展現思辨的過程重於給出簡單結論,也許會產生舉一反三的果效。

這卷書的內容,決定了寫作的難度。我再次品嘗了「嘔心瀝血」的滋味。是主的憐憫和恩典,使我知難而上。

我以為,《聖經》的「難題」的產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人的有限:或者沒有讀明白經文的意思,或者不瞭解經文在《聖經》的作者寫作時代的含義;亦或不瞭解經文的文體,忽視了上下文,沒有運用「以經解經」的原則,等等。另一方面,是上帝的無限。上帝俯就世人,儘量按照人能理解的程度啟示我們。但是,上帝畢竟是上帝。無論大人怎樣絞盡腦汁,三歲的孩子仍不能完全明瞭父母對他(她)講的道理。何況受造物面對造物主的啟示呢。對於《聖經》中記載的神蹟、奇事,人的理性和科學也愛莫能助。所幸的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提後三:16a)。「《聖經》無誤」的教義,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在本書的討論中,讀者不難看到,隨著時間的推移,天文學、生物學、語言學、考古學等學科,不斷在為「《聖經》無誤」提供證據。上帝說:「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虛心原文作貧窮]」(賽六十六:2)。對上帝的話語多一分戰兢,多一點自知之明,我們就能蒙上帝的看顧、光照、引領,更多地明白祂所賜下的《聖經》。

這卷書付梓,使《神的聖言》這一套書得以完成。從 2001 年至今,這三卷書的寫作時間,已逾十載。常言道,「十年磨一劍」。但我深知,不是我在磨劍,是上帝在磨我。

漫長的寫作過程,也是艱苦的學習過程。伴隨著對《聖經》理解的加深,上帝的話語使我的心靈一次次地被震撼。在學習上帝的話語中經歷祂;在上帝的同在中領悟祂的話語。這是何等的恩典和憐憫,何等的喜樂和滿足!

也是在這三卷書的寫作過程中,我經歷了三次手術。每一次手術,詩人的話都縈繞在我的耳際:「我要稱謝祢,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一三九:14a)。人體的奧妙,是我們自己遠不明白的。去年夏天的第三次手術以後,康復過程比預期的緩慢、艱難。在身體最軟弱的時候,我曾幾次向主求死。是主, 一次又一次用祂的憐憫和大能托住我。有現代化的醫療設施,有醫護人員的精心治療和護理,病人仍難免經歷痛苦、折磨。那麼,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該是怎樣地熬煎啊!?在病痛中,主耶穌的十字架前所未有地活現在我眼前。面對我的救贖主,我除了感恩,還是感恩。

由於寫作難度大,加上有其他服事,寫作計畫一再被拖延。我幾度擔心,這卷書會因「難產」而「胎死腹中」。去年手術以後,因身體軟弱,我取消了許多原定的外出服事。待在家裡多了,寫作的時間也相對集中了。不經意間,本書竟於今年 6 月底脫稿,實始料不及!這不是「歪打正著」,是上帝的運籌帷幄。

感謝基督使者協會和海外校園雜誌社承擔本書的出版和發行事宜。特別感謝蘇文哲弟兄多年的支持和幫助。感謝台北道聲出版社的同工們在本書的設計、編排和校對中的辛勞。《神的聖言》這三卷書,是由同一位編輯黃哲生弟兄負責的。近十年的時間,我有幸與他同工,是主裡的緣分。對他的專業水準和敬業精神,我深表敬意和感謝。

感謝我的母會—米城中華基督教會(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of Milwaukee)的弟兄姊妹對我的寫作、事奉的一貫支持和幫助。

感謝宗婕姊妹聯絡的國際禱告小組,恆久、及時地為我、 我的事奉和寫作代禱。我越來越深切地體驗代禱的極端重要性。「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b)謝謝常年為我禱告的肢體們,你們是我親密的同工。

在我生病期間,各地各方的主內親人們的關心、幫助和支持,極大地鼓勵我戰勝疾病,重新開始服事主。借此一角,我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謝。

求主親自報答與這卷書的寫作有分的、我相識和不相識的弟兄姊妹們。 再次感謝我的家人。去年手術前,全家一起商議、祈禱;手術以後,妻子悉心照料,攙扶、陪伴我走過了那些艱難的日日夜夜。兒子也再次為我繪製了插圖。

與前兩卷書一樣,本卷書引用的《聖經》經文及標點,皆以和合本《聖經》(啟導本)為準;唯一不同的是,凡指神、耶穌、聖靈的第二和第三人稱,分別改用「祢」和「祂」。

本書所討論的一些問題,主內尚有歧見。我自己很有限,對《聖經》的理解尚淺,學識有限,掌握、閱讀的參考文獻有限。書中所寫的,是我的管窺蠡測。我僅以謙恭、戰兢的心,將此本獻給上帝,獻給讀者。祈求上帝使用,懇請讀者指正。惟願上帝得榮耀。

里程

2012 年 12 月 21 日 美國威斯康辛州密爾沃基市

目录

卷三  《圣经》的难题

目录


第一部分:《创世记》第一章 ~ 第三章

创1:1和创1:2之间有时间间隙吗?
   “间隔论”的立论与依据
   “间隔论”值得商榷之处
   对“间隙论”的评估
   结论

在上帝的创造周中,“一天”是多长时间?
   字义解释
       “字义解释”的依据
       “字义解释”的难点
   “天/时期”解释
       “天/时期”解释的依据
       “天/时期”解释的难点
   “架构”解释
      “架构”解释的依据
      “架构”解释的难点
   对三种解释的评析

地球年老还是年轻?
    同位素测年法
   “地球年老论”的依据
   “地球年轻论”的依据
   如何看待在地球年龄问题上的分歧?

为什么常听人说:《圣经》说地球的年龄是六千年?
   《圣经》中的家谱
   关于亚当受造的时间
   “地球在六千年前受造”?
   小结 

宇宙大爆炸理论与《圣经》冲突吗?
   什么是大爆炸理论
   大爆炸理论的依据
   大爆炸理论对世界观的冲击
   对大爆炸理论的评估

伊甸是真实存在的地方吗?

耶和华上帝是用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诱使人犯罪吗?

耶和华上帝为什么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人犯罪后更像上帝了吗?上帝害怕人与祂相似吗?

蛇被上帝咒诅后吃泥为生?在被上帝咒诅前,牠如何行走?

结语

附录一 天文学家如何测算星体的距离

附录二 哈勃定律和哈勃常数

注释


第二部分:《创世记》第四章 ~ 第五十章

该隐的妻子是谁?

上古时代的人真能这样长寿吗?
   这些人真的这么长寿吗?
   以色列人的历法
   上古时代的人能活那么长吗?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为什么还会后悔?

方舟能容纳那么多动物吗?方舟还保留着吗?
   方舟能容纳那么多动物吗?
   挪亚方舟还保留着吗?

当今世界各国的人都是挪亚的后裔吗?
   人类属于同一个种
   《创世记》第十章的“列国志”
   雅弗的后裔
   含的后裔
   闪的后裔
   “线粒体夏娃”
   “Y染色体亚当”

中国人也是挪亚的后裔吗?
   分子人类学的证据
   考古学的证据
   语言学的证据

上帝颁布律法严禁以色列人献人祭,为什么祂又命令亚伯拉罕将自己的儿子以撒献为燔祭?虽然以撒最后没有被献祭,但对于亚伯拉罕,这个过程是否也太残忍了?

附录  方舟探索经历与感恩


第三部分:《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以色列人在埃及究竟寄居了多少年?

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哪一年?

出埃及时,以色列的人数有多少?

百万之师出埃及,埃及史书上有记载吗?

父辈犯罪,是否祸及子孙?

兔子是反刍动物吗?

用“苦水”试验妻子是否忠贞,是不是迷信?


第四部分:历史书、先知书、智慧书

《圣经》有关“约书亚的长日”的记载,如何解释?

如何理解“有恶魔从耶和华那里来”?     

铜海周长的计算是否有误?

如何看待旧约先知预言的应验?

以西结关于推罗的预言应验了吗?

以西结谴责的推罗王是撒但吗?

如何理解“智慧人的心居右,愚昧人的心居左”?

究竟要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


第五部分:福音书

为什么耶稣有两个不同的家谱?

耶稣降生时,东方博士是否使用了占星术?

门徒外出传道时,到底要不要带钱、物?

耶稣让群鬼进入猪群,究竟发生在什么地方?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是否有悖常理?

为什么耶稣说祂来“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为什么耶稣称迦南妇人的女儿为“狗”?

耶稣在世时,已经有教会了吗?

为什么耶稣说,“子也不知道”?

如何理解绵羊和山羊的比喻 -- 人可以靠善行得救吗?

马可记载的,是否与马太记载的“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有冲突?

耶稣为什么诅咒无花果树?无花果树是何时枯干的?

彼得不认主,发生在什么时候?


第六部分《使徒行传》、新约书信

门徒摇签补选使徒,是否违背了摩西律法?435

基督徒应该奉谁的命施洗?443

洗礼能洗去人的罪吗?445

沒有听过福音的人,都要下地狱吗?这公平、合理吗?454

基督教传扬的福音 454

耶稣基督是惟一的道路 459

恩典与公平 462

沒有听过福音的人的归宿 465

犹太人能否得救 475

沒有机会听福音的人被拯救的途径 476

小结 480

「凡物公用」是共产主义的雏形吗?482

基督徒生病,不需要看医生吗?491

「有病」和「医治」 491

「信心的祷告」 493

基督徒得了病,该怎么办?499

中国的龙是否就是《圣经》中的魔鬼撒但?500
   《圣经》中的「」 500
   中文化中的「」 504
   早期的中形图案 505
   中形态的变迁 506
   中国的起源 506
   是华夏民族的图腾吗?509
   「真天子」的缘由 516
   《圣经》的龙与中国的龙 517
   基督教信仰与中国龙文化 519

小结 520

注释 522

第1部分 《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章

創一:1 和創一:2 之間有時間間隙嗎?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

有人主張,創一:1 是上帝的第一次創造,創一:2 是上帝的再創造,所以,這兩節經文之間有漫長的時間間隔。這種觀點被稱為「間隔論」(the gap hypothesis)或「重造論」(the recreation theory the ruin-reconstruction hypothesis)。

「間隔論」可追溯到主後十七世紀。荷蘭抗羅宗神學家伊皮斯科比烏(Simon Episcopius,1583-1643AD)想確定撒但墮落的時間,率先提出此觀點。但此假說的創立者和宣導者應該是蘇格蘭神學家錢莫士(Thomas Chalmers,1780-1847AD)。二十世紀初,藉著美國的牧師兼律師司可福(Cyrus Ingerson Scofield,1843-1921AD)所編注的《司可福串注聖經》(The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間隔論」得以廣泛傳播。直到 1970 年代,仍有學者著書支持「間隔論」。[1]

「間隔論」的立論與依據

「間隔論」主張:創一:1 是上帝的第一次創造;由於撒但的犯罪、墮落,上帝的懲罰使地變成「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在此基礎上重新建造。所以,在創一:1 與創一:2 之間,有一段漫長的時間間隔(the gap);不過,間隔期有多長,則無法確定。

「間隔論」的主要依據如下:

1) 主後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初葉,地質學家和古生物學家發現,有些地層被扭曲、翻轉(老地層覆蓋在新地層上面),有的地層甚至被挪移;火山爆發和地殼板塊的擠壓、碰撞;許多生物物種的突然絕滅;等等。這些現象與上帝的仁慈、大能不協調,似與受造物的悖逆、犯罪有關。

2) 創一:2 的「空虛混沌」的原文是兩個希伯來文的名詞 tōhû bōhû;在聖經中 tōhû 單獨出現過多次,但 tōhû bōhû 聯在一起出現,或在同時在一節經文中出現,在舊約《聖經》 中只有三次,除創一:2 外,另兩處是:「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線鉈,拉在其上。」(賽卅四:11b),和「先知說:『我觀看地,不料,地是空虛混沌;我觀看天,天也無光。』」(耶四:23)[2] 聯繫上下文,在後兩處經文中,「空虛混沌」或「空虛」 與「混沌」都是負面的,與人犯罪有關。此外,先知以賽亞說: 「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神,祂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tōhû),是要給人居住。」(賽四十五:18) 因此,創一:2 中的「空虛混沌」和「黑暗」不是上帝的創造,而是罪惡帶來的後果。

3) 支持「間隔論」的人認為,創一:1 中「神創造天地」的「創造」的原文是 bārā  ́,是從無到有的「創造」;而「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出二十:11)的「造」的原文是`āsāh,是「重新建造」。

4)「地是空虛混沌」中的「是」的原文字是動詞 hāyâ;「間隔論」的支持者中,有學者稱,這個動詞在舊約《聖經》中出現過一千多次,大多是「變成」之意,只有二十幾次是「是」的意思。[3] 因此,「地是空虛混沌」應是「地變成空虛混沌」,即,第一次創造已被上帝的懲罰摧毀。

「間隔論」值得商榷之處

1)「空虛」(tōhû)和「混沌」(bōhû)是押頭韻的同義詞(alliterative synonyms),是可以通用或互換的。[4]《和合本》把tōhû譯為「空虛」,《思高本》和《現代中文譯本》卻譯為「混沌」,《呂振中譯本》則把它譯為「沒有定形」。

「空虛」(tōhû)一詞在舊約出現多次,基本意思是「虛空」 (伯廿六:7)、「虛無」(撒上十二:21;賽廿九:21)、「荒涼」(申卅二:10;伯六:18)。耶和華「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tōhû),是要給人居住」(賽四十五:18),tōhû 可看著與「有人居住」相對映,意指無人居住的荒蕪、不毛之地。

「混沌」(bōhû)的中文意思是「不分明」、「界限不清楚」;如上所述,該詞的原文 bōhû 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三次,而且都與 tōhû 聯用,其基本意思可能也是「空無一物」。《和合本》將它譯為「混沌」,可能是受到英譯本和七十士譯本的影響。總之,「空虛混沌」最基本的意思是「荒蕪」,「不適合人居住」。[5]

「空虛混沌」是描述一種狀態,它的成因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聯繫上下文,賽卅四:11、耶四:23 兩處的「空虛混沌」都與上帝的審判有關,都是負面的。但是,創一:2 的「空虛混沌」的上下文沒有提到受造物的犯罪,連一點暗示都沒有。所以,不能因為前兩處經文的「空虛混沌」與罪有關,就推論此處的「空虛混沌」一定是撒但犯罪的結果,而不是上帝的創造。

創一:2 中,「淵面」(tehôm),基本意思是「深淵」(伯廿八:14;賽五十一:10)、「深水」(出十五:5;結廿六:19)、「深洋」(詩卅三:7,一四八:7),就是包圍著地球的大水。[6]「淵面黑暗」的意思是:在大水之上,是一片黑暗。《聖經》中,「黑暗」常與「罪惡」、「審判」、「死亡」連在一起,是「邪惡」的象徵;但這卻不是「黑暗」的惟一意思。「黑暗」也可能是上帝創造的一部分。上帝曾宣告:「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7)

上帝在第一天造了光以後,「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一:4-5)「晚上」的基本特徵就是「黑暗」。約伯論及上帝創造大海時說:上帝「用幽暗當包裹它的布」(伯卅八:9)。詩人也說:「祂以黑暗為藏身之處,以水的黑暗,天空的厚雲,為祂四圍的行宮。」(詩十八:11)。[7]「黑暗」的含義,是正面還是負面的,根據上下文才能確定。

2) 創一:1 的「創造」(bārā  ́)這個字本身不明確含有「從無變有」的意思;但在《聖經》中,它的主語大都是上帝自己。[8] 此處的上下文提到上帝只是用祂的話語創造,沒有提及任何材料;因此,這似乎賦予了創一:1 中的 bārā「從無變有」的含義,是任何受造物不能相比的。但是,bārā  ́還有其他含意,比如,它有時指造出「嶄新」的事物。《創世記》第一章的後半部分記載:第五天「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創一:21a);第六天「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7)。《聖經》沒有提及上帝是怎樣造的水生生物,但清楚說明第一個人亞當是上帝用塵土造的(創二:7),不是「從無到有」的創造。但是,「神就造出大魚」和「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兩節經文的「造」的原文都是 bārā  ́。可能的一個理解是,水生生物是上帝在六天的創造中,首先創造的能活動的生物,而人更是祂的嶄新創造。[9]

希伯來字 ‘āsāh 是舊約《聖經》的常用動詞,其主語有時是上帝 ,有時是人;常被譯為「作」、「行」、「造」、「製造」、「建造」、「創造」、「遵行」、「施行」,等等,沒有「重新建造」 的含義。[10] 而且,在一些平行經文中,bārā  ́和` āsāh 似乎是被當作同義詞、被交替使用的。比如: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bārā ’)的工,就安息了。」(創二:3)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 āsāh)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11)

這兩節經文的「創造」和「造」都是指上帝的六天創造,但創二:3 使用 bārā  ́,出二十:11 卻使用` āsāh[11] 又如:

「祢,惟獨祢,是耶和華。祢造(‘ āsāh)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祢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祢。」(尼九: 6)

「創造(bārā ’)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祂如此說:⋯⋯」(賽四十二:5)

這兩節經文論及神創造天、地、海和萬物,應該指上帝的六天「創造」;同樣,《聖經》的作者分別使用了 bārā  ́及 `āsāh[12] 可見,bārā  ́與`āsāh 的含義的差異不是絕對的,不宜用以推論是「第一次創造」或「重新建造」。

3) 有學者指出,「地是空虛混沌」(創一:2)中的「是」的原文字是動詞 hāyâ,一般應解讀為「是」;當 hāyâ 後面的名詞有前置詞 le 時,hāyâ 可被解讀為「成為」、「變作」。但是,創一:2 中,hāyâ 後面的名詞沒有前置詞 le,故應解讀為「是」。 [13] 不過,對這一觀點,學者的意見似不完全相同。《和合本》、 《思高本》、《新譯本》等中文譯本,都將創一:2 hāyâ 譯 為「是」;英王欽定本(KJV)、美國新標準修訂版(NRSV)、 猶太研讀本聖經(Jewish Study Bible),也將 hāyâ 譯為「是」(was being);但是,華人信徒廣為使用的新國際版(NIV)雖將hāyâ 譯為「是」(was),但同時又加了一個註:「或可能『成為』(or possibly became)」。

4) 有學者指出:科學研究發現,火山活動、地殼板塊擠壓、 碰撞,並非只造成災難、破壞,它們在提供地球上的生物的生存條件方面也有積極作用。[14]

對「間隙論」的評估

「間隙論」的長處是:

1) 相信《創世記》第一章關於神的六天創造是真實的歷史。

2) 努力按字義解釋《聖經》經文。

3) 有較強的護教意識。在「間隙論」問世的十八世紀中葉,正是進化論崛起的時候。按照「間隙論」,進化所需要的時間都可以塞到創一:1 和創一:2 之間,這就緩解了《聖經》與進化論的張力。司可福說:「把化石交給遠古的創造,科學與《創世記》的宇宙起源論述沒有衝突。」[15] 德克(Finis Jennings Dake)在他編寫的《德克注釋聖經》(Dake's Annotated Reference Bible)中也寫道:「當人們最後同意了地球的年齡後,把很多年(超過歷史的 6000 年)置於《創世記》一章 1 節與一章 2 節之間,《創世記》和科學就沒有衝突。」[16]

間隙論」的短處:

1)「間隙論」的短處是缺乏強有力的《聖經》依據。

2) 護教是必要的,但必須立足於嚴謹的釋經。《聖經》不是科學著作。過分強調《聖經》與科學的協調,容易誤解《聖經》,是不足取的。

結論

創一:1 與創一:2 之間,看不出有時間間隔。「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可以理解為是上帝創造的一部分,是上帝的創造的一個階段。「祂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賽四十五:18) 所以,當大地的一切條件都預備妥當後,上帝最後才造了人。

有人也許會質疑:全能的上帝為甚麼不一下子就把地造好呢?答案是:不知道。因為,人們同樣可以問:上帝完全可以在一瞬間造好天、地、萬物,為甚麼卻要用六天呢?新約《聖經》 記載,主耶穌醫治病人時,所用的方法也不盡相同。比如,主耶穌醫治瞎眼的人:有時,主耶穌對瞎眼人說:「你去罷;你的信救了你了。」病人的眼立即能看見了(可十:51-52);有時,祂用手摸病人的眼睛,他們的眼就開了(太九:27-30); 有時,祂用唾沫和泥抹在病人眼睛上,要病人到西羅亞池去洗,一洗就能看見了(約九:6-7);有時,祂會吐唾沫在病人眼睛上,並按手在他身上,使病人有了模糊的視力,然後再按手在他眼睛上,使他的視力完全(可八:22-25);等等。我們的上帝是無所不能和憑己意行萬事的。作為渺小的受造物,我們沒有權力置疑造物主的行為,更不可能規範造物主的行為。

在上帝的創造週中,「一天」是多長時間?

這是一個貫穿教會歷史的古老的議題,而且至今沒有共識。 有關的文章、書籍繁多,涉及的面很廣。在此,筆者僅簡要地 介紹目前在福音派內部最為流行的三種觀點,並予以評估。

字義解釋
「字義解釋」(Literal Interpretation)又稱「太陽日解釋」 (Calendar-Day Interpretation)。它主張:創造週是上帝創造天 地萬物的真實歷史記述;上帝按第一天至第六天的順序創造; 每一天是廿四小時。這是猶太人和基督教會的主流觀點。
「字義解釋」的依據:
1)這是按字義解經所得到的最自然、最平白的解釋。
2)雖然「天」或「日」的希伯來字「yôm」(單數)在《聖 經》中可表示不同的時間跨度,但聯繫上下文就可以區分。比 如,「神稱『光』為晝(yôm),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 晨,這是頭一日(yôm)。」(創一:5)在這節經文中,第一 個「yôm」,指白天(晝);第二個「yôm」,包括白天和晚上。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yôm),乃是這 樣。」(創二:4)在這節經文中,雖然「日子」用的是單數名 詞yôm,但聯繫《創世記》第一章,上帝的創造歷時六天,所以, 這裏的 yôm 是幾天。[17]
3)有學者統計,在《聖經》中,當「yôm」與「一」、「二」 等數字聯用,或與「有晚上,有早晨」聯用時,都是指廿四小時。 所以,創造週的每一天也應是廿四小時。[18]
4)「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 ― 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 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 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8-11)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途中,耶和華上帝在西奈山 向他們頒佈的「十條誡命」中的第四條:守安息日(星期六)。 守安息日是守廿四小時;可見,創造週的第七天是廿四小時, 那麼,創造週的每一天也應解讀為廿四小時。
「字義解釋」的難點:
1)在第一日,上帝已經創造了光;而且,把光、暗分開了。 這說明,太陽不是惟一的光源。何況,上帝就是光(約壹一: 5a)呢!地球上的一天是廿四小時。因為地球在繞太陽公轉的 同時,又以廿四小時轉一圈的速率自轉。可是,耶和華上帝在 第四日才造了太陽(「大的大光」):「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 大 的 管 晝 ,小 的 管 夜;... ... 有 晚 上 ,有 早 晨 ,是 第 四 日 。」( 創 一: 16-19)太陽的功用是「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創一:14)。那麼,人們今天面對的問題是:在太陽尚未受 造的頭三個創造日,怎麼可能是廿四小時∕天的太陽日呢?
有的「字義解釋」的支持者回應說,耶和華上帝在第一天 就造了光:「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是頭一日。」 (創一:3-5)這光可能就是太陽的光,即,太陽可能在第一天 就存在了;只是,在直到第四天,太陽才顯露出來,可以從地 球上看見。所以,頭三個創造日也是廿四小時∕天。如果真是 這樣,當然也講得通。但是,就必須把「神造了(`āsāh)兩個 大光」解讀為「神顯露出兩個大光」,這恰恰違背了「字義解釋」 所堅持的按字義釋經的原則。
2)按照創造記錄,「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 祂的形象造男造女。......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 有早晨,是第六日。」(創一:27-31)上帝是在第六天造的男人和女人。對照《創世記》第二章,神首先造了男人(創二: 7),然後造了女人(創二:22)。也就是說,在男人受造和女 人受造之間發生的一切事情(創二:7-22)都應在第六天:神將 男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神把所造的 野地的各樣野獸和空中的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讓他與牠 們為伴,並為牠們起了名字(創二:19-20a);那人在一切活物 中尋找,卻沒有遇見自己的配偶(創二:20b);神讓那人沉睡, 取他一條肋骨造了女人(創二:21-22)。
上帝是無限、全能的;但人是有限、有所不能的。僅僅為所有飛禽走獸命名這一項任務,那人就是不吃、不喝、不睡覺,也難以在廿四小時內完成。因此,第六天長於廿四小時,是合 理的推斷。[19]
3)與頭六個創造日不同的是,創造週的第七日沒有「有晚 上,有早晨」這一短語。奧古斯丁認為,「第七日尚未完成」。 新約《聖經》記載,當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癱子而被控 告犯了安息日律法(約五:1-16)時,主耶穌對逼迫祂的猶太人 說 :「 我 父 作 事 直 到 如 今 , 我 也 作 事 。 」( 約 五 : 1 7 ) 按 邏 輯 推 理 , 主耶穌是說:因為聖父在安息日作工,所以聖子耶穌有權柄在 安息日也作工;上帝的安息日標誌上帝的創造的完成,但上帝 仍在做工。如此看來,主耶穌似乎沒有把創造週的第七日解釋 為廿四小時。[20]
4)按照《創世記》第一章,上帝在第六天創造了包括恐龍 在內的「地上各樣的活物」和人(創一:28)。如果創造週的「天」是日曆天,那麼,恐龍和人應是在廿四小時內先後被造的, 是同時生活在地球上的。按照古生物學和地質學,陸上的恐龍 已在中生代的白堊紀(Cretaceous)和新生代的第三紀(Tertiary)的交接期(距今約 6500 萬年)的生物大絕滅中絕滅。至今沒有 發現任何人與恐龍共存的證據。

「天/時期」解釋
「 天 ∕ 時 期 」 解 釋(` Day-Age ́Interpretation) 主 張: 創 造週是神的創造的真實記錄,是按第一天到第六天的順序進行 的;但是,創造週的「天」的時間跨度不確定,不一定是廿四 小時,可能代表多日,多年,多個世紀,甚至是地質學上的一 個地質時期(age);創造週中相接的天之間可能有重疊。美國 一些著名的基督教保守派神學家,如賀治父子(Charles Hodge 1797-1878&ArchibaldAlexander1823-1886),華飛德(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 1851-1921),巴斯威爾(J. Oliver Buswell 1895-1977),海瑞斯(R. Laird Harris 1911-2008),博義斯(James Montgomery Boice 1938-2000)等,都是此種解釋的支持者。[21]

「天∕時期」解釋的依據:
1)太陽第四天才被造,所以,頭三個創造日的本質很難理 解,不應該是廿四小時∕天的太陽日。
2)創造的第七日沒有「有晚上,有早晨」的時間定界,不 應是廿四小時。
3)先知摩西對神說:「在祢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 如夜間的一更。」(詩九十:4)使徒彼得勸勉基督徒說:「親 愛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 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時間是上帝創造的;上帝又在時 間中創造。上帝的時空觀與人的時空觀不相同。此外,按人的 習 慣 ,談 到「 一 天 」時 ,總 是 從 早 晨 開 始 ,說「 有 早 晨 ,有 晚 上 」;而上帝論及創造天時,卻恰恰相反,是從晚上開始:「有晚上, 有早晨。」這本身就隱藏著創造的奧祕。[22] 所以,創造天不宜 解讀為廿四小時∕天的太陽日。
4)按照《聖經》的用法,「yôm」(單數)可以表示一段 時間,不一定是廿四小時。除了創二:4 是表示「六天」外,多 處是表示一段時間,如,「年間」、「年日」、「日子」:「以 色列王比加年間」(王下十五:29),「我們所盼望的日子」(哀 二:16),上帝「發怒的日子」(哀二:21),等等。[23]

「天∕時期」解釋的難點:
1)按照《創世記》第一章的記載,上帝首先創造了綠色的 和有花的植物(第三天),其次創造了太陽(第四天),然後 創造了昆蟲(第六天)。如果一個創造天等同與多年甚至一個 地質時期,那麼,夜間的時間一定很長;綠色植物長期不見陽光, 怎麼行光合作用呢?如果第三天與第六天之間相隔很多年,需 要靠昆蟲傳播花粉的蟲媒植物怎麼能繁衍、生存下去呢?當然, 如果前後相接的創造天之間有重疊,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但 是,「前後相接的創造天之間有重疊」的觀點,並無經文依據。
2)如果一個創造天的時間跨度相當與一個地質時期,似乎能緩解《創世記》與天文學、古生物學、地質學等自然學科的
張力;其實不然。因為創造的順序與自然學科認定的順序是格 格不入的:[24]

《聖經》的創造記錄
地球的存在先於太陽、眾星 生命首先被造在陸地 先有植物,後有太陽 先有鳥類,後有爬行動物
「架構」解釋
自然學科的認定
太陽、眾星的存在先於地球 生命最先始於海洋 先有太陽,後有植物 先有爬行動物,後有鳥類
1.《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章 日」中用的是數詞,而不是序數詞,有詩體的形式。[27]
3)有學者注意到,創造週的經文精心運用了象徵性的數字: 十、三、七。比如,在這段經文中,「神說」出現了十次:其中, 三次關乎人類,其餘七次關乎其他受造物;「各從其類」出現 了十次;「神看著是好的」出現了七次;等等。這顯示此段經 文的結構是經過慎密組織的。[28]
4)六個創造日含有兩組「三日」的強烈對稱: 或者,頭三天的創造是分離之工,建立居所,後三天的創
「架構」解釋(Framework Interpretation)亦稱「文學」解 釋(Literary Interpretation),是近數十年開始流行的解釋。這 個解釋主張:創造日是普通的太陽日(廿四小時∕天),但這 七日是包含在一個比喻性的整體之內的;創造週的記載是真實 的歷史,但其文體是「半詩體」與「半散文」的合併體,不宜 完全按字面來解讀;創造記錄的要點是創造與上帝的關係,及 創造對人類的意義,而不是創造的時間和機制,故此,創造記 錄的順序可能不是按時間,而是按主題安排的。[25]

「架構」解釋的依據:
1)有學者指出,雖然創造的記錄中找不到希伯來詩章的韻 律,但讀原文能體會到字句的旋律,讓人聯想到「讚美詩」的文體。[26]
2)艾基新(Gleason L. Archer)指出,在希伯來文中,有 定數的名詞通常與定冠詞相連,只有詩體式的希伯來文才把定 冠詞刪除;而六個創造日都沒有定冠詞,如,yôm  ́ehād,應譯 為「 一 日 」(day one), 而 不 是 hayýôm harison( 第 一 日,the first day);yôm seni, 應譯為「二日」(a second day),而不是 hayýôm hassenî(第二日,the second day); 等等。也可說是,「六日」中用的是數詞,而不是序數詞,有詩體的形式。[27]3)有學者注意到,創造週的經文精心運用了象徵性的數字: 十、三、七。比如,在這段經文中,「神說」出現了十次:其中, 三次關乎人類,其餘七次關乎其他受造物;「各從其類」出現 了十次;「神看著是好的」出現了七次;等等。這顯示此段經 文的結構是經過慎密組織的。[28]
4)六個創造日含有兩組「三日」的強烈對稱: 或者,頭三天的創造是分離之工,建立居所,後三天的創造是裝飾之工,充滿居民;

第一日光被造 第二日天空被造和水被分隔 第三日旱地和植物被造
第四日光體被造 第五日飛鳥和水生生物被造 第六日陸生動物和人被造
頭三天創造的是無生物或不會移動 的生物,後三天創造的是會移動的生物,如經文所總結的:「天 地(頭三日的創造)萬物(後三天創造充滿天地之物)都造齊 了。」(創二:1)第三日創造的植物既是不會移動的受造物, 卻是地球最早的居民。植物的繁殖,成為動物的食物,從而開 始了第二系列(後三天)的創造。按這樣的架構,太陽和星體 的受造被置於第四天,介於兩組創造系列之間,是符合邏輯的, 與創造的實際順序無關。[29]
5)有學者主張,創一:1 ~二:3 和創二:4 ~三:24 是 兩個創造記錄;而這兩個創造記錄之間有難以調和的不一致。 比如,第一個記錄說上帝先造植物,後造人,第二個記錄卻說 上帝先造人,後造植物;第一個記錄說上帝已經造了植物,第 二個記錄卻稱因為沒有水、無人耕種,所以還沒有植物生長。他們認為,這表明,創造週的記錄,不宜完全按字面解讀。[30]

「架構」解釋的難點:
1)「架構」解釋認為創造記錄的文體是詩章和散文的合併 體,那麼,如何區分哪些經文是散文、應按字面解讀,哪些是 詩章、不能按字面解讀呢?
2)按照「架構」解釋,創造記錄有兩組「三天」的強烈對稱, 因而主張這個記錄是精心的藝術編排,而不是按創造的順序的 實際記載。但這種推理是值得商榷的:先造架構、空間,後造 萬物充滿其中;先造居所,後造居民;這是很合邏輯的。所以, 六天創造的記錄,可以既是上帝創造的實際順序,又是最雄偉 的藝術史詩。
3)許多學者指出,《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的完整記錄, 是《創世記》第二章的背景;第二章的重點,是描述人及他的 生活環境。比如,「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 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創二:5) 這是耶和華創造植物以後,一些地區的情形,並不是說耶和華 還沒有創造植物。因為,耶和華創造了植物,並不表示植物覆 蓋了地球每一個地方,也不意味著菜蔬會自動地在任何地方生 長。有雨水的地方,才有草木;有人耕種的地方,才會長菜蔬。 如果耶和華還沒有創造植物,降雨之地,也不可能有草木;人 努力耕地,也不可能長出菜蔬。筆者曾寫道:
底本說把《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別劃入 P 來源 (寫於被擄或被擄後期)和 J 來源(寫於主前第九世紀),
認為這兩章關於創造的平行記載是彼此衝突的:第一章說
人最後被造,而第二章的創造次序則是人(二:7)、植 物(二:9)、動物(二:19)和女人(二:21-25)。然而, 這種觀點是很膚淺的。其實,這兩章的記載不是衝突的而 是互補的。第一章是創造的梗概,第二章則詳述人的受造 和人生活的環境伊甸園;第一章是年編式的,第二章是論 題式的。第二章介紹了亞當與夏娃、伊甸園、分別善惡的 樹、和神在恩典中與亞當所立的「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s),乃是為第三章的人的墮落作鋪墊。古代近東 的碑文也展示類似的文學風格:首先簡扼地稱揚統治者的 英勇行為,繼而詳細記述特別的勝利。所以,《創世記》 第二章並不是創造過程的記錄,因為神不可能在創造人的 居所之前就先造人;同時,一個真正的創造記錄也不可能 遺漏記述太陽、月亮、星宿、地球和海洋被造過程。[31]
《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記載並沒有衝突、矛盾,故 無須用「架構」解釋來協調。

對三種解釋的評析
一、各個解釋的長與短
「字義」解釋按希伯來文的「yôm」(天,日的單數)自身 的意思,以及當它與「一」、「二」等數詞連用時在其他經文 中的意思,把上帝六天創造中的一天解讀為廿四小時∕天的太 陽日,是符合「文法-歷史」解經法的字義解經原則的。按這 樣的解讀,神是在一百四十四小時內創造了天地、萬物和人的, 就斷然拒絕了一切形式的進化的觀點。面對科學主義高漲、進 化論廣為流行的現實,堅持「字義」解釋,表現出對上帝的話
語的忠貞和持守真道的勇氣。 但是,我們最看重的,不僅僅是「文學觀念」(Literalistic
sense)的字義,即,文本最自然的意思,而是「釋經觀念」 (hermeneutical sense)的字義,即,《聖經》作者想對讀者表 達的意思,[32] 要較準確地把握經文的「釋經觀念」的字義,除 了明瞭部分字、句、短語的意思外,還必須縱觀相關經文的意 思。因此,單按帶有數詞的「yôm」在《聖經》用法,就推斷創 造週的頭三天、第六、七天也是日曆天,就顯得牽強了。
「天∕時期」解釋考慮到上帝與人的不同時空觀,主張創 造天的時間長度不確定。它的長處是不把太陽受造前的頭三個 創造日解讀為日曆天。但是,如果把創造週的一天等同於一個 地質時期,不僅會面臨許多難處,而且也化解不了創造記錄與 自然學科觀點的張力。
「架構」解釋是近數十年開始在福音派流行的觀點。筆者 以為,「架構」解釋的最大優點是突出了創造記錄的神學信息。 創造記錄的重點不是創造的時間或機制。創造記錄的兩個高潮 是人類受造和安息日;人類是創造之工的冠冕,安息日是創造 之工的目的。人類的本質不在於工作。作為有上帝的形象的人, 只有當他們仰望造物主,並與之建立神聖、親密的關係時,才 能找到人生的意義,才能真正進入安息。[33]
「架構」解釋強調,創造記錄是藝術編排,並非按創造的 實際順序記載。這樣可以解決一些釋經難題。比如,如果太陽 不是第四天、而是在第一天受造,就化解了是否有「無太陽的 太陽日」的爭論了;日、月、星辰比植物晚受造,也不成問題了。 布洛謝(Henry Blocher)說:“這一解釋好處良多,讓一些人 可以大鬆一口氣,因此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但我們不能因為它給我們方便,便接受它,而是要看經文中是否真有這個指向。”[34]
布洛謝認為,經文確實指向「架構」編排。但是,筆者的 問題是:即便創造記錄顯示兩組「三天」的強烈對稱,也不能 因此就肯定創造記錄不是按時間順序記載的。也就是說,「對 稱的架構」與「不是按創造的時間順序記載」之間,並無因果 關係或必然聯繫。從「對稱的架構」跳躍到「不是按創造的時 間順序記載」的結論,可能有維護《聖經》無誤的護教動機。 護教是可嘉的。但護教的立論是否有堅實的經文依據,是否經 得起推敲,是更重要的。
如前所述,創造記錄是詩章與散文的合併體的觀點,使人 難以把握解讀它的原則,因此,「架構」解釋可能被人誤用。 事實上,支持「架構」解釋的神學家中,有人就聲稱創造記錄 不是真實的歷史記錄,只是一個隱喻,表明上帝是造物主而已。 [35] 基督教信仰植根於創造的歷史性。如果否定創造記錄的歷史 性,就抽掉了基督教信仰的根基。這好比有人說「福音書中關 於主耶穌復活的記載不是真實的歷史記錄,它只是一個隱喻, 表明主耶穌活在每個信徒的心裏」一樣!這一危險,尤須儆醒、 警惕。
關於創造日的時間跨度,筆者傾向認為:一個創造日不是 精確的廿四小時;但一個創造日究竟是多長時間,現在難以定 論。

二、這三種解釋的共同點:
雖然這些解釋,在創造的順序和創造日的時間跨度方面, 有不同看法,但他們之間的共同點是:相信《聖經》是神啟示 的話語,沒有任何錯誤;相信《創世記》第一章是真實的歷史記錄,不是虛擬的寓意或神話故事。 因此,三種解釋都相信耶和華上帝是獨一的上帝,是祂按自己的旨意創造了天地萬物。也就是說,耶和華上帝之外的一 切,都是耶和華上帝創造的,都是受造之物。這樣,《創世記》 的創造記錄,就與其他民族那些將自然之物神化和擬人的多神 的傳說,從根本上劃清了界限。
這三種解釋也都相信:亞當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和樣 式造的,是上帝的特殊創造,是上帝創造的高峰;因而確定了 人生的意義和目標是「榮耀上帝,享受與上帝的同在」;亞當 是人類的始祖,是人類與上帝立約的代表;《創世記》一至三 章記錄的始祖的犯罪、墮落,與上帝的救贖和應許,是基督教 信仰的歷史根基。
在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有上帝的形象,別的生物都沒有 上帝的形象;這是橫在人類與其他生物之間的一道不可逾越的 鴻溝。因此,有上帝的形象的人,不可能從沒有上帝的形象的 任何生物「進化」而來。這樣,在人類的起源上,就斷然拒絕 了一切形式的、關於人是純粹是從別的生物隨機演變而來的觀 點。
筆者以為,上述這些共識,正是《創世記》第一章向人們 傳達的核心信息,是非常寶貴和需要持定的。

三、如何對待各種解釋之間的分歧
對待這些分歧的態度,說到底,是謙卑。這一點,筆者在 本卷書中將一再強調。
如上述的評析,每一種解釋,既有經文依據充分、他人不 易駁倒的「強項」,也有經文依據不強、或不甚合理的「軟肋」。 沒有一種解釋的完美無瑕的。持不同觀點的人,應該認真學習其他觀點的長處,省視自己的短處,彼此學習。 遺憾的是,人們很容易把自己的觀點絕對化,以為自己完
全正確,別人完全錯誤;對自己的觀點「揚長避短」,對別人 的觀點則「揭短避長」,甚至扭曲對方的觀點,自設「稻草人」, 予以批判。
比如,有人就批評堅持「字義」解釋的人,是「出於對傳 統的赤忠、習慣,或是出於一種面臨叛教威脅而產生的反射性 頑固。」[36] 這種批評,完全無視「字義」解釋的經文依據。
又如,有些堅持「字義」解釋的人則批評「日∕時代」解 釋是向世俗妥協,向進化論敞開大門。其實,「日∕時代」解 釋與進化論之間不一定有必然聯繫。認為一個創造日代表一個 不確定的時間段,主要是因為無法將太陽受造前的頭三個創造 日解讀為廿四小時∕天的太陽天。主張一個創造天代表一個長 的時期的人,是基於《聖經》啟示的上帝的時空觀與人的時空 觀的差異,他們不一定贊成進化論。早在主前第二世紀,猶太 偽經《禧年書》(Book of Jubilees)就寫到:上帝曾對亞當說: 「你吃(分善惡樹上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b) 亞當違背上帝的命令,吃了禁果後,活到九百三十歲死了,差 七十年才到一千年;在上帝眼中,一千年等於一日。所以,亞 當是在吃禁果的那一日之內死的!事實上,一些基督教神學家 主張「日∕時代」解釋,是遠遠早於達爾文的進化學說的。[37] 也許,緩解《聖經》與進化論的張力,是有些人支持「日∕時代」 解釋的考量之一,但卻不能說,凡主張「日∕時期」解釋的人, 都贊成進化論。
再如,有人批評「架構」解釋否定創造記錄的歷史性,因 為它主張創造記錄是「半詩體」,是藝術編排。藝術、文學常人被置於歷史性的對立面;一提到「文藝」,就聯想到「虛構」。 其實,這種批評是比較偏頗的。所謂「歷史性」,就是作者告 訴讀者:所講述、記載的事情是真實地在時空中發生過的,儘 管記載中可能含有象徵性的表述,也可能不完全按實際的時間 順序編排,或者沒有記錄所有的細節。[38] 其實,《聖經》既是 上帝賜下的真確、無誤的啟示,又是一部無與倫比的文學巨著; 「摩西之歌」(出十五:1-18)、「底波拉和巴拉的歌」(士 五:1-31)、「哈拿的頌歌」(撒上二:1-10),都是以詩歌的 形式追述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歷史;「馬利亞之歌」(路一: 46-55),頌讚救主耶穌的降生;福音書是完全真實的,但它不 是完全按事件的時間順序編排的;等等。

上帝的六日創造,是在史前時期、在超然狀態中完成的。人們的思考則局限在時間空間之中、人的邏輯之下。創造日的時間跨度發生爭論,原因是《聖經》沒有清楚地論及。其實,如果上帝若清楚地論述,人們也不一定能夠領悟。比如,「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上帝從無到有地、用祂 的話語創造了光。如果《聖經》把上帝創造光的過程詳細記錄 下來,不知道那將是怎樣浩瀚的巨著!很可能,人根本讀不懂! 又如,地球被造三日後,太陽才被造。那麼,在頭三個創造日, 地球是否有公轉和自傳呢?如果有,其機制是甚麼呢?如果沒 有,地球上怎麼會「有晚上,有早晨」呢?不贊成「字義」解 釋的人爭論說:沒有太陽的頭三日,怎麼可能是廿四小時∕天? 從人看,這是有道理的;但從神看,小事一樁。反對「天∕時 期」解釋的人質問道:如果一個創造日是漫長的時期,長期沒 有昆蟲,蟲媒植物如何繁殖?堅持「架構」解釋的人理直氣壯 地辯解說:如果創造記錄是按時間順序記錄的,那麼,沒有太陽的第三天,綠色植物如何行光合作用?但是,換個角度想想, 這些難題,在上帝眼中又算得了甚麼呢?
關於創造記錄中創造日的時間跨度問題的爭論,雖然貫穿 於教會的歷史中,但教會的大公會議從未對此作過裁定,也沒 有將任何一種觀點寫入信經、大公決議之類的正式文獻中。這 顯示,創造日的時間跨度問題,不是基要信仰問題。
《創世記》所啟示的核心信仰,必須持守。這些核心信仰 不應因對創造日的時間跨度的不同解釋而受到任何削弱或損害。 面對末日的不信的世界,這尤需儆醒不倦。同時,在持定這些 核心信仰的大前提下,對創造日的時間跨度,應允許有不同解 讀的空間。不應該為尚不明白的事爭論不休,更不應因此破壞 聖靈賜下的合而為一的心,導致上帝的家紛爭,甚至分裂。

地球年老还是年轻?

地球的年齡,也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其中,主要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是「地球年老論」,主張地球已有 四十五.六億年的歷史;另一種是「地球年輕論」,認為地球 至多不超過一萬年的歷史。兩者差別懸殊,對比強烈。
過去相當長的時期,人們只能依據不同的生物化石決定, 哪些岩石比較年老,哪些岩石比較年輕,被稱之為岩石的「相 對年齡」。一個世紀以來,人們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 確定岩石形成的時間,被稱為岩石的「絕對年齡」。地球有 四十五.六億年的歷史,主要來自「同位素測年法」的資料。「地 球年老論」的支持者認為,「同位素測年法」基本可靠,故接 受它的結論。「地球年輕論」的擁護者則認為,「同位素測年法」 很不可靠,因而拒絕它的結論。所以,關於地球年齡的爭論,在很大程度上演變為「同位素測年法」是否可靠的爭論了。 這裏,筆者將主要圍繞「同位素測年法」,作一些探討。

同位素測年法
同位素的英文是「isotope」,源自希臘文的字根「iso」和「topos」,意思是「相同的地方」。同位素是一組元素,在它們的原子中,質子(proton)和電子(electron)數目相同,但中子(neutron)數目不同;因為它們的質子數目(即原子序數)相同,故在元素週期表上處於相同的位置。比如,碳原子中,12 碳(12C),13 碳(13C), 和 14 碳(14C), 雖 然 分 別 有 6、7和 8 個中子,但都有 6 個質子,所以它們是同位素:12C(12 =6 個質子+ 6 個中子),13C(13 = 6 個質子+ 7 個中子),和14C(6 個質子+ 8 個中子)。現在已知的同位素,已超過二千種。鈾(Uranium)元素至少有廿八種同位素。有的同位素是穩定(沒有放射性)的,有的則是不穩定(具有放射性)的。12 碳和 13 碳是沒有放射性的穩定同位素,14 碳是具放射性的不穩定 同位素。[39]
放射性同位素不斷輻射射線或粒子,如阿爾法( )射線或 粒子(含有 2 個質子和 2 個中子,相等於氦原子核),貝塔( )粒子(游離電子)和伽瑪( )射線;與此同時,蛻變為別的 元素。這個過程稱為「衰變」(decay)。最初的放射性元素又 稱為「母元素」,蛻變形成的元素叫「子元素」。母元素衰變 到一半所經歷的時間叫「半衰期」(half-life),可用 t1⁄2 表示。 科學家發現,一種放射性同位素的衰變速度與該放射性元素的 母元素的濃度成正比:母元素濃度越高,衰變的速度越快;隨素的半衰期是恆定的,也就是說,母元素從 1 → 1/2,或從 1/2 → 1/4,或從 1/4 → 1/8,如此類推,所經歷的時間跨度都是一樣 的。若以母元素的含量為縱坐標,以衰變時間為橫坐標,所畫 的線不是一條直線,而是一條曲線。比如說,一個放射性同位 素的半衰期是一萬年,其衰變曲線如下:

母元素的衰變,可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殘留母元素(%)=初始母元素(%)×(0.5)半衰期的次數其中,半衰期的次數=時間 ÷ 半衰期。例如,時間是 10,000 年,半衰期為 250 年,那麼,半衰期的次數就是 40(= 10,000÷250)。
假設,初始母元素是 100%;半衰期的數目是 10,那麼, 殘留的母元素= 100×(0.5)10 = 0.098%
科學家已 出很多放射性同位素半衰期,如 [40]:

1905 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英國物理學家羅塞福 (Ernest Rutherford,1871-1937)首先提出,放射性同位素衰變 過程也許可以用於測定岩石的年齡:測定岩石樣品中放射性同 位素的母元素與子元素的比例,可計算該放射性同位素經過了 多少個半衰期,從而推算岩石形成的時間。[41]
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一般被用來測定各種不同類型的花 崗岩和玄武岩等火成岩(igneous rocks)的年齡。火成岩是由地 底噴發出的熔岩冷卻而成的。含有世界上大多數的化石的沉積 岩(sedimentary rocks),如沙岩(sandstone)、頁岩(shale) 和石灰石(limestone)等,一般不適用於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 因為沉積岩的岩石不是直接由熔岩冷卻而成,而是由許多先前 已經存在的岩石的碎粒組成的。[42] 一個世紀以來,放射性同位 素測年法已被廣泛應用,積累了不少經驗,並在不斷改進之中。
放射性 238 鈾衰變為穩定的 206 鉛要經過十四個步驟 [43],比 較複雜,所以 238 鈾∕ 206 鉛不太常用於測定岩石的年齡。
放射性 14 碳的半衰期較短,為 5,730 年,常用於測定生物 遺留物的年齡。這種測年法是由美國物理化學家利比(Willard F. Libby, 1908-1980)於二十世紀四○年代首先提出來的,並因此 獲諾貝爾化學獎。大氣中的碳,主要是穩定的 12 碳。宇宙射線 轟擊地球大氣層,產生游離中子。一些游離中子撞擊非放射性 的 14 氮的原子核時,14 氮俘獲一個中子,放出一個質子,就生 成了放射性的 14 碳:
14 氮+中子→14 碳+質子 這些 14 碳下到地球表面,與氧結合,生成二氧化碳(CO2)。這樣,空氣中除含非放射性 12 碳組成的二氧化碳外,也含有少 量具放射性的 14 碳組成的二氧化碳。綠色植物行光合作用時, 從空氣中吸入二氧化碳,12 碳和 14 碳都進入植物體,成為細胞、 組織的一部分。當動物直接或間接攝入植物後,12 碳和 14 碳就 變為牠們身體的一部分。14 碳會不斷衰變為 14 氮。但由於植物 不斷從空氣中吸入二氧化碳,動物又不斷攝取植物,所以生物 體內的 14 碳與 12 碳的比例和空氣中 14 碳與碳 12 的比例是一樣的。 但是,當生物死亡後,不再從空氣中吸收新的二氧化碳;14 碳繼 續衰變。這樣,生物遺體中的 14 碳的含量會不斷減少。測定生 物遺體中 14 碳的含量,與空氣中 14 碳的含量相比,就可以計算 出生物死亡的年代。生物遺體中的 14 碳越少,其死亡的時間也 越長。
不難看出,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的可靠性,須基於以下三 個前設:
第一,在岩石形成的初始狀態,只含放射性母元素,不含 它的子元素,這是衰變的原點。
第二,岩石是一個封閉體系,即,自岩石形成後,放射性 母元素和子元素既沒有流失,也沒有從外界攝入;
第三,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人們的測定是準確的,並且, 自岩石形成後,一直是恆定不變的。
然而,實際情況與上述前設是有出入的。比如,科學家 發現,有些剛從熔岩冷卻形成的岩石,放射性母元素與其子元 素,已經同時存在。這樣,用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測出的岩石 的年齡就會比岩石的實際年齡大。此外,科學家也發現,在有 些岩石中,只有子元素,沒有它的母元素。這些「無父母」(「parentless」)的子元素,可能是從岩石周圍的環境中進入的。為此,科學家們付出諸多努力,盡可能減少測年法的誤差。 比如,科學家們現在普遍使用一種方法,稱為「等時線測 年法」(Isochron Dating)。它的原理,簡略地說,是這樣的: 在相同年齡的岩石中,所含的放射性同位素 A 的母元素的分布 是不均勻的。母元素多的地方,其衰變生成的子元素也多;母 元素少的地方,其衰變生成的子元素也少。在測定該岩石的年 齡時,取多個樣品,分別測定它們中母元素和子元素的含量。 然後,以母元素的含量為橫坐標,以子元素的含量為縱坐標作 圖,每一個樣品就在座標圖上有一個相應的點。如果這些點可 連成一條直線,這條直線就叫做「等時線」(isochron)。等 時線似可表明兩點。其一,該岩石自形成後,母元素和(或) 子元素沒有流失或從外攝入。其二,這條直線的延伸部分與縱 坐標的交點,可看作是該岩石形成時已有的子元素的含量(圖 1-2)。反之,如果座標圖上的各點不能畫出一條直線,可能就 表明岩石形成後,所含的母元素和(或)子元素有流失或從外 攝入。一旦出現這種狀況,就得重新採樣或使用別的放射性同位素。

岩石樣品中放射性同位素 A 的含量越高,其蛻變生成的子元素的含量 也越高,兩者成正比,由此畫出的直線,稱為「等時線」。等時線的
延伸部分與縱坐標的交點 D,則被視為岩石形成時子元素的含量。
又如,科學家們不斷改進已有的測定方法。放射性 40 鉀 (40K)衰變為非放射性的 40 氬(40Ar)和 40 鈣(40Ca),半衰期 為 12.5 億年,是現在用以測定岩石年齡的最常用的方法之一。40 鉀衰變時,11.2% 變成 40 氬,88.8% 變成 40 鈣。氬是氣體,鈣是 固體。在熔岩階段,其中的氬氣應該逃逸出去,而鈣則可能殘 留在內。岩石自冷卻後所含的 40 氬,很可能是 40 鉀衰變的產物。 因此,測定岩石年齡時,大多依據 40 鉀∕ 40 氬的比例,而很少参照41 鉀∕ 40鈣的比例。

即便如此,科學家仍發現,在岩石形成時,仍可能有氬氣殘留在內。這些氬氣常常存在於岩石所含有的小氣泡中。空氣 中的氬氣,除了 40 氬外,還有 36 氬;兩者的比例是已知的。因此, 被測定的岩石的 40 鉀的含量低的時候,岩石小氣泡中的氬的存 在,對測定的結果就會產生較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岩石小 氣泡中的氬氣就必須從計算中減除。為此,鉀-氬(K-Ar)測定法被改進為氬-氬(Ar-Ar)測 定法。放射性 40 鉀和非放射性 39 鉀在岩石中是普遍存在的,兩 者的比例似乎也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從 39 鉀的含量就可以推 算出 40 鉀的含量。39 鉀原子有一個特性:當它從外面吸收一個 中子後,就會變成氬的一個同位素,39 氬(39Ar),其半衰期很 短,為 269 年。在測定岩石年齡時,先將岩石樣品放置在發射 中子的核反應爐中幾小時,岩石樣品所含的 39 鉀就會有一部分 變成 39 氬;所生成的 39 氬的量與岩石中的 39 鉀的量是成正比的。 因此,從 39 氬的含量,最終能推算出岩石中 40 鉀的含量。這樣, 岩石樣品中 39 氬∕ 40 氬就可視為岩石樣品中放射性 40 鉀母元素 與衰變產生的子元素 40 氬的比例。然後,將岩石樣品置入爐中 加熱,在不同的溫度下,分別測定樣品所釋放的 39 氬和 40 氬的 含量。這樣,就可推算岩石的年齡。氬 - 氬法定優點有兩個。首 先,氬氣的含量易於被準確地測定,而且所需的岩石樣品很少。 其次,如果在溫度梯度中,在不同溫度測出的 39 氬與 40 氬的比 例是相同或相近的,樣品中母元素 40 鉀和子元素 40 氬在岩石形 成後就可能沒有流失或攝入,其測定的岩石年齡就比較可靠; 否則,測出的岩石年齡就不可靠。[44]
再如,由於岩石自形成後,所經歷的環境(如高溫、高壓、侵蝕等)是極為複雜的,單一的測年法難以奏效。所以,同一 個岩石樣品,常常用不同的放射性同位素來測定它的年齡,相 互校對,以期得到一個比較可靠的年齡。
總之,科學家們一直在努力,希望同位素測年法能夠得到 比較可靠的岩石年齡。

「地球年老論」的依據
美國物理學家魏恩斯(Roger C. Wiens)2002 年撰文,基於 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總結了「地球年老論」的如下證據 [45]:
第一,丹麥的西格陵蘭島(Western Greenlang)有地球最古 老的火成岩 ― 片麻岩(Amitsoq Gneisses),它的年齡已被多 次測定過。在 1991 年前,科學家們用不同的同位素測年法,完 成了對它的年齡的十二次獨立測定。測定的結果非常接近,在 36.2-36.5 億年之間。
第二,全世界幾百個從事放射性同位素測年的實驗室,用 不同的方法,都得到地球年老的結論。
第三,幾乎所有半衰期短於五億年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地 球上已經不存在了。其合理的解釋是:地球的年齡相當老(幾 十億年),以至於半衰期短於五億年的放射性同位素衰變淨盡、 無法測定了。當然,地球的年齡也不會太老,因為半衰期長於 五億年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地球上仍然存在。
有些半衰期很短的放射性同位素,如 14 碳(半衰期 5,730 年),10 鈹(Beryllium-10,或 10 Be,半衰期 152 萬年),和 36 氯(Chlorine-36,或 36Cl,半衰期約 30 萬年),在地球上仍然存在, 因為它們可經由宇宙射線的轟擊,不斷地被產生出來。
第四,一些非放射性的測年法,如數算沉積於中、高緯度的深湖湖底的紋泥或季後泥(varves)、地球兩極冰芯的年輪, 也可作為地球年齡的參照。例如,夏天生成的冰,含的氣泡較 多,冰的晶體也較大。因此,積冰也有「年輪」。目前,獲取南、 北兩極冰芯的鑽孔已可深至 9,000 英尺。不過,離地表越深,冰 層經受的壓力也越大,冰會被擠壓,會給數算「年輪」帶來一 定困難。而且,由於火山活動等原因,有些冰層會被融化,「年 輪」會減少。現在,鑽探的冰芯的年輪已可數算到 16 萬年以前。 這表明,地球的年齡肯定比 16 萬年更老。
第五,科學家們用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測定從小行星 (asteroids)墜落到地球上的隕石的年齡時,發現它們幾乎都是 45.6 億年;而月亮岩石樣品的年齡,大多沒有超過 41 億年,少 數則達到 44-45 億年。許多科學家認為,太陽系的所有星體,是 在 45-46 億年前同時形成的。
第六,科學家測量超新星(supernova)的光線中的放射性 元素的半衰期,發現它們與地球上同類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是 相同的。而這些科學家觀察到的超新星的光線是億萬年前發出 的。也就是說,億萬年以來,這些放射性同位素的衰變速率是 恆定、沒有改變的。

「地球年輕論」的依據
「地球年輕論」的宣導者認為,地球的年齡只有 6,000 年左 右。其代表著之一的《科學創造論》一書,提出了許多關於地 球年輕的證據。[46] 近年來,他們開展了更多的科學研究工作, 並將其研究結果彙集在 2008 年出版一本新書《幾千年,不是幾 十億年》(Thousands... Not Billions)中,主要從放射性同位素 的角度,質疑「地球年老論」,並相應地提出了地球年輕的證據,列舉如下:[47]

第一,14 碳廣泛地存在於煤炭和鑽石中。
如前所述,14 碳有放射性,半衰期僅為 5,730 年。如果經過 十個半衰期,即 5 萬 7 千 3 百年,生物遺體中的 14 碳的含量將 只有生物剛死亡時的約千分之一(0.098%)。如果經過二十個 半衰期(近 12 萬年),生物遺體中的 14 碳的含量將減少到百萬 分之一,完全不可測了。但是,在過去二十年,發表在專業雜 誌中的幾十篇文章中都報導說,在 14 碳本應消失的許多地層中, 都測定到 14 碳的存在,其含量可高達現代大氣中的 14 碳的千分 之五。[48] 為此,鮑門伽德那(John Baumgardner)等科學家進一 步作了研究。從美國能源部的煤炭樣品庫,他們得到了十個煤 炭樣品。這些樣品都被保存在充有氬氣的低溫下,以免被氧化。 這十個煤炭樣品涵蓋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按照美國地質 協會(the Ge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1998 年的地層年代表, 這三個地層時代的年齡如下:

地層時代新生代(Cenozoic) 中生代(Mesozoic) 古生代(Paleozoic)年  齡
6 千 5 百萬年 ∼ 至今
2 億 4 千 8 百萬年∼6 千 5 百萬年
5 億 4 千 3 百萬年 ∼ 2 億 4 千 8 百萬年

他們將煤炭樣品送到世界一流的測定 14 碳的實驗室,測定 其 14 碳的含量。每個樣品取四個小樣,然後取平均值。測定的 結果是,所有十個煤炭樣品中都含有 14 碳,而且不同地層的樣 品的 14 碳的含量差異不大,它們與現代大氣中 14 碳的比率在0.10%-0.46% 之間,但集中在0.27%-0.33%,其平均值是千分之 二點五左右(0.247%)。
鑽石是純碳的結晶。鑽石被認為是在地表以下 150 公里深 處的超常高溫和高壓條件下形成的,後由噴發的熔岩帶到地表。 鑽石是地球上硬度最大的自然物質。它的熔點約為 4,000oC,遠 遠高於一般金屬的熔點。鑽石抗化學、抗污染的能力也很強。 因此,自鑽石形成以來,它的碳應該被「鎖住」,不會與大氣 有任何交流。因此,鑽石可能是瞭解地球物質中 14 碳含量的一 個特別材料。依照已公佈的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的資料,鑽石 的年齡有若干千萬年或數億年。
鮑門伽德那和同事們,測定了產於南非和西非的十二顆鑽 石(每顆重約 0.25 克拉)的 14 碳含量。首先,把鑽石砸碎、磨 細、純化,然後熔融,使之轉變為二氧化碳;這些二氧化碳被 壓縮,變成石墨微粒,然後測定其 14 碳的含量。雖然所用的鑽 石樣品是工業級而非珠寶級的,但將它們毀壞的過程,仍是「慘 不忍睹」的。這個測定也是以前的文獻從未報導過的。測定的 結果與上述煤炭樣品的結果相似:十二個鑽石樣品都含有 14 碳, 其平均值為將近為現代大氣 14 碳含量的千分之一(0.09%),約 為上述煤炭樣品中 14 碳含量的三分之一。
這些煤炭和鑽石樣品中的 14 碳是從哪裏來的呢?這些樣品 中的 14 碳含量相近,故不太可能是它們在地層中被污染的結果, 而鑽石則不易被環境污染。樣品中的 14 碳也可能是煤炭周圍的 中子與煤炭所含的 14 氮或 13 碳發生核反應所生成的;或者,這 些 14 碳是由殘留在煤炭中的重放射性元素(如,釷、鈾等)衰 變產生的。如果是這樣,其 14 碳的含量應比煤炭和鑽石樣品中 測定的 14 碳的含量低幾千、甚至一萬倍。因此,一個較合理的解釋是,這些煤炭和鑽石的年輪很年輕,所以樣品中的 14 碳尚 未完全衰變。
按照煤炭樣品中 14 碳與現代大氣中 14 碳的比率,這些煤炭形成的時間應在 4-6 萬年之間,遠遠短於傳統認為的幾千萬年或幾億年。此外,「地球年輕論」認為,大洪水之前,地球上生物圈繁茂,使生物從大氣獲得的 14 碳的含量被「稀釋」,即,生物尚存活時,其體內 14 碳∕ 12 碳的比率較現代大氣中 14 碳∕ 12 碳的比率低。考慮這個因素,上述煤炭樣品的年齡甚至比 4 萬年更短。[49]

第二,在「古老」的花崗岩石的鋯石(zircons)晶體中存 留高濃度的氦氣(helium)。
花崗岩含有不同的礦物晶體,主要有白色的石英(quartz), 黑色的雲母(biotite 或 black mica)和黃色的鋯石。鋯石的化學 名稱是矽酸鋯(ZrSiO4)。化學合成的鋯石是氧化鋯(zirconia, ZrO2),是十二月生日寶石。
由於鋯原子與鈾原子、釷原子的化學性質相似,在一個晶 體中,有一少部分鋯原子可能被鈾原子和釷原子所置換。因此, 在鋯石晶體形成過程中,一些放射性的鈾原子和釷原子會群集 其中,使微小的鋯石晶體有放射性。放射性鈾、釷衰變時,會 釋放阿爾法( )粒子;這些阿爾法粒子與鄰近的電子結合,就 形成氦原子。所以,在較大的鋯石晶體中,常含有一些氦原子。 氦是惰性氣體,不會與其他原子結合形成分子。因為是氣體, 氦會不斷從岩石中逃逸。
為了探測地熱,人們在美國的新墨西哥州鑽探,深到地下 4,330 米,該處的地溫高達 313oC。鑽探中,一些花崗岩石被採 集上來。按照鉛-鉛測定法,這些花崗岩的年齡約為 15 億年,屬於前寒武紀地層。在如此高溫下,經過這樣漫長的地質時期, 人們預期,在這些花崗岩的鋯石晶體中,不再有氦氣存留。可 是,經分析,從地下 1,000 米、1,490 米和 2,900 米採集到的花 崗岩石樣品,它們的鋯石晶體中都存留高濃度的氦氣。
為甚麼花崗岩樣品中的鋯石晶體仍含有如此多的氦氣呢? 一種假設是,鋯石周圍的黑雲母阻止了氦氣的逸散,以致把它 們圈在鋯石裏。但是,分析表明,氦氣在黑雲母晶體中逃逸的 速率比在鋯石晶體裏更高;這種假設被排除了。進而,科學家 們從地下 1,490 米採集的花崗岩石樣品中,分離出一千多顆鋯石 晶體,送到專業實驗室,作氦氣逃逸速率測定:鋯石晶體被加熱, 從 100oC 升至 500oC;在不同的溫度,分別測定逃逸的氦氣量。 結果表明,氦氣逃逸的速率與溫度成正比,溫度越高,氦氣逃 逸的速率越快;以溫度為橫坐標、氦氣逃逸的速率為縱坐標作 圖,得到一條曲線。
按照這些鋯石晶體的年齡是 6,000 年和 15 億年兩種模式, 科學家們計算了鋯石晶體中的氦氣在不同溫度下的逃逸速率, 並作圖。結果,用鋯石有 6,000 年年齡的模式計算出來的、在不 同溫度下氦氣逃逸速率所畫出的曲線,與按實際測定出的資料 所畫的曲線吻合;按鋯石有 15 億年年齡的模式所計算出來的、 在不同溫度下氦氣逃逸的速率,卻比實際測定的速率低一萬倍! 因此,胡門弗瑞斯(Russell Humphreys)等人的結論是:這些鋯 石樣品的年齡很年輕,是 6,000±2,000 年,而非 15 億年。[50]

第三,岩石晶體中的放射性元素在衰變過程中所釋放的動 能粒子,會損傷周圍晶體的原子結構,形成可見的「傷痕」。 這是愛爾蘭地質學家玖裏(John Joly)一個世紀前首先觀察到 的。放射性暈圈(radiohalos),是這種「傷痕」中的一種。鋯石晶體中的放射性鈾、釷原子衰變為非放射性的鉛原子的過程 中,要先後釋放出 8 個阿爾法粒子。這些粒子隨機地向四周發 射,在鋯石周圍的黑雲母晶體中形成深色的球狀「傷痕」。這 些阿爾法粒子的能量各不相同,所形成的「傷痕」的直徑也不同; 能量大的,形成的「傷痕」的直徑也大。因此,鈾、釷衰變在 黑雲母晶體中形成的「傷痕」是像洋蔥一樣的一層套一層的同 心球,故稱之為「暈圈」。這些暈圈的直徑 10-40 微米不等,在 顯微鏡下可以觀察到。
地質學家斯訥陵(Andrew Snelling)和同事,從前寒武 紀、古-中生代、和新生代採集了一百多個岩石樣品,製作了 5000 張切片,對暈圈進行了詳盡研究。研究表明,暈圈存在於 各個年代的岩石的晶體中。帶有暈圈的晶體,如果重新受熱到 150oC,晶體中曾被損傷原子會重新排列,致使暈圈消失。地球的岩石形成後,由於火山活動、地殼板塊運動等,常 常會經受高溫。但是,地球岩石中至今廣泛保留的暈圈,這暗 示地球岩石的年齡不會很長。[51]

第四,對現有的放射性測年法的可靠性的質疑。主要有以 下幾個方面。
首先,雖然現有的文獻顯示,不同的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 得到的結果很一致,但支援「地球年輕論」的科學家,對十幾 個在文獻中已報導年齡過的岩石,作了再測定。他們發現,對 同一個岩石樣品,不同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測出的結果並不一 致,有的甚至相差幾億年。因此,他們懷疑,現有文獻報導的 資料是經過一定篩選的,不一定全然客觀。[52]
其次,不少研究顯示,即便測定的資料能夠畫出很標準的 等時線(isochrons),不同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所測定的同一個岩石的樣品的年齡,仍可能有很大差異。地底熔岩噴發出地表 的過程中,可能將地層已形成的岩石捲入熔岩中;熔岩也可侵 入地層岩石,與岩石發生物質交換;岩石樣品中常發現沒有放 射性母元素的「無父母」的子元素。這些學術界公認的事實, 可能是等時線測年法的結果出現不一致的原因。也就是說,等 時線測年法並不能準確地得知岩石形成時的初始狀況,或者不 能除去岩石所受到的污染(岩石的放射性母元素和子元素,與 環境有交換),其測定結果並不一定可靠。[53]
再者,放射性同位素的半衰期,不一定是恆定、不變的。
前文提到,放射性暈圈在花崗岩的黑雲母晶體中是普遍存 在的。要形成可見的暈圈,需要約 5 億個阿爾法( )粒子的轟 擊。一方面,按照 238 鈾現在的衰變速率,需要一億年時間才能 釋放 5 億個阿爾法粒子 [54];另一方面,由於 150oC 的溫度就會 使暈圈消失,所以岩石不大可能有一億年的歷史。兩者結合起 來,暈圈的存在,暗示 238 鈾的衰變速率,可能過去比現在快。
斯訥陵和同事在研究放射性暈圈時,分別從芬蘭、澳大利 亞和美國採集了三十幾個前寒武紀的花崗岩石樣品,從澳大利 亞、英國、挪威和美國採集了七十幾個古-中生代的花崗岩石 樣品。研究結果表明,古-中生代岩石的暈圈數目,是前寒武 紀岩石的五倍。他們認為,這說明古-中生代時期,放射性鈾、 釷的衰變速率應明顯高於現在。[55]
奧斯丁(Steven Austin)等人的研究顯示,用不同的放射性 元素測定同一個岩石樣品的年齡得到的結果,並不一致;而且, 有一個普遍的趨勢:使用衰變中釋放阿爾法粒子的同位素,測 出的岩石年齡,老於衰變中釋放貝塔粒子的同位素測出的年齡; 半衰期較長、或原子量較重的放射性元素測出的岩石年齡,於半衰期較短、或原子量較輕的同位素測出的岩石年齡。他們 認為,這說明,釋放阿爾法粒子、或半衰期較長的同位素在過 去的衰變速率,應高於現在。
在自然條件下,放射性同位素的衰變速率似乎是恆定的。 但在上帝的創造週和挪亞大洪水的超自然狀態下,它們的衰變 速率也許是可變的。這雖涉及神學問題,科學未必能給予確證, 但並不等於就不可能。

如何看待在地球年齡問題上的分歧?

放射性同位素測年法測定的地球年齡,究竟有多大的可靠 性?從上述的討論看,目前似難有清晰、準確的判斷。
在「地球年老論」和「地球年輕論」的支持者中,都不乏 敬虔的基督徒。在基督教界,支持「地球年輕論」的機構和事工 有:美國和英國的「創世記中的答案」(Answers in Genesis), 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南非、美國和英國的 「 國 際 創 造 論 事 工 」(Creation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美 國 的「 創 造 研 究 社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美 國 的 「創造研究協會」(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和美國華盛頓 州的「西北創造論網路」(North West Creation Network)及其 所創建的「維科創造論」(CreationWiki),等等。支持「地球 年老論」的基督教機構和事工則有:「基督徒地質學家協會」
(Affiliation of Christian Geologists),「創造的答案」(Answers In Creation),「 科 學 界 的 基 督 徒 」(Christians in Science), 「 創 世 記 國 際 研 究 協 會 」(Genesis Intern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聖經和科學研究社」(Institute For Biblical and S c i e n t i fi c S t u d i e s ) , 和 「 為 何 要 信 」( R e a s o n s T o B e l i e v e ) , 等 等 。筆者認為,持不同觀點雙方,彼此應該多一些理解、尊重, 少一點誤解、論斷。
「地球年輕論」的支持者對「地球年老論」的批評常常是: 「違背《聖經》,支持進化論。」他們常說:「按照《聖經》 的啟示,地球只有幾千年歷史......」其實,《聖經》並沒有論 述地球的年齡。「地球只有幾千年」的觀點,不是直接來自《聖 經》,而是基於「創造週的一天等於廿四小時」的解讀。正如 前面已經討論過的,創造週的一天的時間跨度究竟是多長,一 直沒有共識;「創造週的一天是廿四小時」只是觀點之一,並 不一定是惟一正確的解讀。所以,主張地球年老,並不一定違 背《聖經》的啟示,這是其一。進化論需要年老的地球;但認 為地球年老,不一定就贊成進化論。這是其二。
此外,地球的岩石形成後所經歷的環境、狀況極為複雜, 非人們能夠充分理解。所以,在測定地球岩石的年齡時,出現 這樣那樣的問題、誤差,是在所難免的。對於放射性同位素測 年法所取得的成果,和科學家們為改進測年法所作的努力,應 予以肯定和尊重。不應因發現該方法產生的誤差,就「攻其一 點,不及其餘」,全盤否定這個方法。
在「地球年老論」一些支持者的眼中,「地球年輕論」的 支持者大多是照字面解釋《聖經》、無視科學成就的食古不化者; 稱他們為「科學創造論者」,已帶有貶義。其實,這種視角亦 有失公允。目前,「地球年老論」是美國科學界的主流觀點。 但是,主流觀點不一定就正確。正如「地心說」曾是科學界的 主流觀點一樣。何況,挑戰主流思想,是勇者的作為。
如上文所述,「創造週的一天是廿四小時」的觀點,並 不是單純地照字面解經,也有相當的解經學的依據。再有,地球年輕論」在 1980 年代的代表作,是莫瑞斯(Henry M. Morris)寫的《科學創造論》(Scientific Creationism,更新傳道 會,1991 年)。書中除了對《聖經》的解讀外,也從科學的角 度,列舉了不少他們認為支持地球年輕的證據。近年來,「地 球年輕論」的支持者中,一些專業人士,如地質學家、物理學家、 地球物理學家等,針對性地作了大量的、甚至開拓性的科學研 究工作,進一步提供「地球年輕論」的證據。本書前面提到的, 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
對於地球的年齡,「地球年輕論」的支持者,有時會從神 學的角度提出論證。這不但無可厚非,而且難能可貴。比如, 有人提出:上帝造人時,造出的亞當是一個成人,即,雖有成 人的樣子,卻是剛剛受造;那麼,上帝是否也會用同樣的方式 造地球,使地球看似年老、實則年輕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有的「地球年老論」者回應說:「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科學就 被欺騙了。」科學怎麼是被欺騙了呢?科學只是被提醒:上帝 的偉大、超越,和人的渺小、有限。誠然,上帝是藉著祂所創 造的宇宙的浩瀚、有序、和精妙,向人類啟示祂自己(羅一: 20),但這並不是說人類可以窮盡上帝創造的每一個層面(機 制、過程和產品)和所有細節。「隱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 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 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廿九:29)如果以為渺小、 有限的人的科學研究,可以參透上帝的一切作為,未免過於天 真了。
地球是年輕,還是年老?也許,從地球上的人類看,兩者 必取其一;或者,從不同的時空觀看,兩者可以相容。再說, 支援「地球年輕」或「地球年老」的現有證據,不一定非此即彼。雙方的證據,都可能有對有錯。因為,地球的年齡所涉及的因 素太複雜了。地殼岩石在陸地的平均厚度約為三十公里,在海 底的平均厚度約五公里。[56] 前蘇聯從 1970 年開始,在可拉半島 (Kola Peninsula)開鑽,到 1989 年,達到了地底 12,261 米;迄 今,這仍是探入地殼最深的鑽孔。[57] 這個鑽探深度,只是地殼 平均厚度的三分之一左右。可見,人們對地殼岩石的認知仍相 當有限。筆者希望,對於地球的年齡,有分歧的雙方,能彼此 尊重,繼續探索。也許,將來有一天,真相會大白於天下。或許, 地球的年齡永遠是個謎。畢竟,它是上帝的超然創造的一部分。

為甚麼常聽人說: 《聖經》說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

《聖經》沒有論及上帝是哪一年創造的地球。但是,為甚 麼卻常聽人說,「按照《聖經》的啟示,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 左右」呢?原來,「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左右」的觀點,雖無 《聖經》經文的直接依據,卻是一些《聖經》學者從經文中推 演出來的。此觀點有兩個前設:第一,人類的始祖亞當是六千 年前受造的;第二,上帝的創造週的每一天是廿四小時。這樣, 地球和人是同一年受造的;所以,地球的年齡也應該是六千年。 關於創造日的時間跨度,前文已有討論。這裏主要談談亞當的 受造時間是怎樣被推演出來的。
《聖經》中的家譜
以色列人的家譜主要有三種功能。首先,在家庭或家族層 面上,家譜中的排名,反映一個人的社會地位、特權和義務。 比如,長子的權利和庶子的次等地位。其次,在法律、政治層面上,家譜可為世襲官職、繼承權歸屬、土地的組合及疆界劃 分等的糾紛提供依據和解決方案。第三,在宗教層面上,家譜 可用於鑒定祭司與利未人的身份。[58]
《聖經》記載的以色列人的家譜,主要有兩種形式。第一 種是「上行式」家譜,其公式語為「甲是乙的兒子(ben)」。 「ben」不單是指兒子,也可指「孫子」或「後代」。這一類型 的家譜,通常用來追溯一個人的家世至過去的某些重要人物的 名字,居間人物並不是關鍵所在。第二種是「下行式」家譜, 其公式語為「甲生了(ya lad)乙」。希伯來文動詞 ya lad 不單 指父生子的直接肉身關係,也有「成為某人的祖先」的意思。[59]
《聖經》記載家譜時最常見的更動,是壘縮法,即,從家 譜中略去一些名字。《聖經》的作者這樣縮減名字,要麼是為 了將某人與一位顯赫的祖先連上關係,要麼是為了將家譜中的 人名刪減到一個理想的數目(如,七,或七的倍數)。[60]
比如,有學者指出,雖然在《聖經》中,亞當至亞伯拉罕 這段時間有家譜記載,但是,若按這些家譜確定亞當和亞伯拉 罕的日期,會有相當困難。若將亞伯拉罕的出生日期定為主前 2,000 年,按《創世記》十一章 10 至 26 節的家譜推算,大洪水 的日期就近在主前 2,300 年,比希伯來或巴比倫記錄的洪水事件 的年代晚太多了,很難調和。[61]
同樣,按《創世記》五章記載的家譜推算亞當的年代,也 會有困難。困難來自兩方面。首先,不能確定這個家譜有無刪減; 其次,不知每一代的年日是否可以完全按字母理解。寫於主前 2,000 年的蘇默皇帝名表(Sumerian King List),洪水前有八個 皇帝,共統治了 241,200 年,平均每個皇帝統治 30,150 年。這 個年數很難按字面解讀。《創世記》第五章記載,從亞當至挪亞共十代。其中不少人的壽數都是「五」的倍數,再加上「七」、 或「十四」。希伯來人認為,「七」和「十二」代表「完全」; 「五」和「十」則與人的手指的數目有關。譬如,亞伯拉罕離 開哈蘭是七十五歲(「五」的十五倍),生以撒是一百歲(「十」 的十倍);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死時是一百二十七歲(十二個 「 十 」加「 七 」);約 瑟 被 賣 到 埃 及 時 十 七 歲(「 十 」加「 七 」), 死時一百一十歲(十一個「十」);等等。《聖經》記載的最 長壽者是瑪土撒拉,活九百六十九歲,是雙倍「完全」:他生 拉麥時一百八十七歲(三十六個「五」加「七」),而後又活 了七百八十二年(又是「五」的倍數加「七」);兩次加「七」, 表示雙倍「完全」,所以他最長壽! [62] 因此,《創世記》人物 的年齡是否完全按字面解讀,須謹慎。
還可舉出一些例子。比如,《以斯拉記》記載的亞倫的後 代(拉七:1-5),就比《歷代志上》記載的亞倫後代(代上六: 3-14)少六個名字。[63] 又如,《馬太福音》記載的主耶穌的家譜, 從大衛至主耶穌有兩組(太一:6-17)共廿八代(「7」×4), 比舊約《聖經》記載的幾份相應的家譜刪減了許多,也比《路 加福音》記載的同期家譜四十二代(路三:23-31)少十幾代。[64]
《聖經》記載的家譜有很重要的意義,但其目的不是用來 計算《聖經》人物的準確年代的。如果僅憑《聖經》記載的家 譜推算人物的年代,會面臨幾方面的難處:1)《聖經》記載 的家譜可能有刪減;2)列王的年代可能有重疊(共同攝政或 交疊統治);[65] 3)古代的不同《聖經》版本,如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LXX),撒瑪利亞的五經,和希伯來文的馬索拉 (Masorah)抄本,彼此的家譜年代數字有出入;[66] 4)《聖經》 家譜中人物的年齡不一定能完全按字面解讀。

關於亞當受造的時間
「亞當在六千年前受造」的觀點,是主後十七世紀愛爾蘭 主教烏雪(James Ussher,1581-1656)從《聖經》推算的。烏雪 是著名《聖經》年代學學者。經過潛心研究,他推算了亞當受 造的時間。據資料介紹,烏雪的推算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 從亞當至所羅門:完全按希伯來《聖經》抄本記載的相應家譜 推算;若按七十士譯本,這一段會多出 1,500 年。第二部分是從 所羅門至聖殿被毀和被擄巴比倫:因這一時期《聖經》沒有連 貫的家譜記載,烏雪不得不參照外族的一些已知事件加以計算。 第三部分是從以斯拉、尼希米至基督降生:《聖經》完全沒有 提供年代資料,烏雪只能根據迦勒底、波斯和羅馬的相關事件 來推算。烏雪推算的結果是:亞當受造於主前 4,004 年,[67] 即, 距今 6,016 年。
除烏雪外,還有三十幾位《聖經》學者也計算了亞當受造 的年代。但他們的計算結果各異,與烏雪的計算也不同。其中, 最早的是主前 5,501 年,最晚的是 3,958 年。[68]

「地球在六千年前受造」?
烏雪主教認為,創造週的每一天是 24 小時。這樣,地球受 造和亞當受造是在同一年。按此推算,地球的年齡,至今也是 6,016 年。
如上所述,《聖經》記載的家譜常常有刪減,不是完整的 家譜。所以,按《聖經》記載的家譜推算亞當受造的年代,一 定比實際的年代短。但是,如果說幾千年太短的話,那麼,再 增加十倍、幾十倍,亞當在幾萬年或一、二十萬年前受造,應該不會與實際年代相差太遠。如果創造週的每一天是 24 小時, 那麼,地球的年齡應是相對年輕的。
可是,創造週的每一天的時間跨度究竟是多長,迄今尚無 定論。因為各種觀點都有長處和短處,至今未有勝出者。如果 創造週的每一天是 24 小時或一千年,地球會很年輕;如果創造 週的每一天代表一個漫長的地質時期,地球就可能很年老,而 人類則相對年輕。
可見,「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的觀點,是基於兩個前提: 亞當在六千年前受造,和創造週的每一天是 24 小時。但是,這 兩個前提都不一定可靠。所以,「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的觀點, 也並非可靠。
然而,斯魯德爾(Kevin Sluder)指出,近年的蓋洛普調查 (Gallup poll)顯示,接受調查的美國成年人中,50% 的人都相 信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理由呢?他們回答說:「《聖經》是 這樣說的。」[69] 為甚麼呢?
原來,主後 1,700 年以降,非常有影響力的、有注釋的英王 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開始把烏雪主教的推 算寫進注釋中。在《創世記》的首頁,就赫然寫著烏雪的觀點: 地球是在主前 4,004 年受造的!這不僅在客觀上起到了「廢黜百 家,獨尊烏雪」的效果,而且誤導了讀者,把烏雪的觀點與經 文混為一談。因此,不少讀者誤認為,「地球的年齡六千年」 是《聖經》的啟示。雖然現代的《聖經》譯本已將烏雪的推算 刪除了,但是,許多帶注釋的英王欽定本《聖經》仍在流傳, 誤導還在繼續。[70] 也許,這是現今許多敬虔的基督徒堅信地球 的年齡是六千年的一個重要原因。

小结

《聖經》沒有啟示地球受造的年代。地球的年齡是《聖經》 學者們用不同的方法、基於不同的前設推演出來的。「地球的 年齡是六千年」的觀點只是眾多推算之一,其可靠性也頗受質 疑。任何關於地球的年齡的觀點,無論是「地球年輕論」還是
「地球年老論」,都不是直接來自《聖經》的。將此點牢記心中, 才會以謙卑的態度處理關於地球年齡的分歧。不以「《聖經》 如此說」的大帽子壓人,而能虛心地聽取不同觀點,按照《聖 經》,不斷地省視、矯正自己的觀點。

宇宙大爆炸理論與《聖經》衝突嗎?

宇宙大爆炸理論與《聖經》衝突嗎?
宇宙有多大?宇宙有多老?宇宙是怎麼來的?幾千年來, 這一直是人們最好奇、卻又被深深困擾的問題。關於宇宙起源 的大爆炸理論,是二十世紀科學研究的一項具有深遠意義的重 大成就,為回答這些問題提供了一些線索。但是,有的基督徒, 卻對這個理論持批判態度,認為它與《聖經》的啟示有衝突。 是這樣嗎?筆者試著對此作一梳理。

甚麼是大爆炸理論
大爆炸理論(Big Bang)是二十世紀的科學家提出的關於宇 宙發育的假說。這個假說的許多細節,尚不清楚,科學家們也 有不同觀點,所以,到目前為止,大爆炸理論並不是單一的理 論或單一的模式,而是一系列的理論或模式。這些理論或模式 雖各不相同,但卻有共同的基本點:1)在有限的過去,宇宙有 一個超然的開始;2)宇宙在繼續膨脹;3)宇宙正從初始的極度高溫中冷卻。[71] 「大爆炸」(Big Bang)這個名字是這個假說的「諢名」或「綽號」。最初,是由這個假說的反對者、英國天文學家賀伊 爾(Sir Fred Hoyle, 1915-2001)「發明」的。他反對宇宙膨脹之 說,主張「宇宙恆態」。他帶有諷刺地形容「宇宙膨脹」就像 巨大的「砰!砰!」一樣。英文「bang」就有「砰砰」的意思。 不曾想,這個名字竟被保留下來,並襲用至今。[72]
「大爆炸」並不是「大的『爆炸』」。「大爆炸」不是一個偶然的、雜亂無章突發事件。有學者建議,將「大爆炸」簡潔地描述為:「在遙遠的過去,宇宙曾非常緻密和炙熱,而後,它膨脹了,使自己變得不那麼緻密和炙熱了。」[73] 也有學者說,大爆炸是「一個被精確控制的宇宙膨脹;這膨脹是超越宇宙的造物主經由一個無限或近於無限壓縮的、炙熱的宇宙『種子』實現的。」這些定義雖比較準確,但卻不方便使用;最終,它
只好讓位給「大爆炸」這樣一個使用方便、但卻容易被人誤解 的標籤了。[74]

大爆炸理論的依據
支持這個假說的證據很多。[75] 最關鍵證據的是:證實宇宙 在膨脹,和發現了宇宙膨脹留下的背景輻射。
1914 年,美國天文學家斯理弗(Vesto Melvin Slipher, 1875- 1969) 在 美 國 天 文 學 會(American    Astronomical    Society) 報 告 了一個驚人發現。他的幻燈片清楚地顯示了地球周圍十幾個星 雲的紅移(red shift)現象。這意味著,這些星雲正以很高的速 度遠離地球而去。當時,所有與會的人都站起來喝彩,他們敏 感地意識到,這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偉大發現。但是,當時他們並不清楚這一發現的意義何在。斯理弗本人也從未想到他的發 現與宇宙膨脹有任何關聯。他認為,銀河系帶著太陽和地球在 太空漂游,其他星雲的運行只不過是銀河系運行的反映而已。 1925 年以後,斯理弗放棄了星雲的研究,轉向了其他課題。但 是,斯理弗的發現,畢竟是重要的第一步。[76]
幾乎與此同時,已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大西洋彼岸,愛 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發表了廣義相對論的一些 數學方程。荷蘭天文學家戴斯特(Willem de Sitter, 1872-1934) 立刻運用這些方程進行運算,隨即宣告宇宙在膨脹中,太空的 星雲以高速彼此分離而去。愛因斯坦本人卻沒有察覺。
在 1914 年斯理弗宣講紅現象的聽眾中,有一位年輕人哈勃 (Edwin Hubble, 1889-1953)。在斯理弗離開星雲運行領域時, 哈勃和赫馬森(Milton Humason, 1891-1972)卻適時地踏了進 來,用洛杉磯威爾遜山天文臺(Mount Wilson Observatory)100 英寸的望遠鏡,繼續斯理弗的工作。赫馬森是自學成才的天文 學家,最初他在威爾遜山天文臺做馬車夫和清潔工人,以「技 術精湛」著稱。哈勃邀請赫馬森與他共襄大業。[77] 果然,他們 很快就取得舉世矚目的成果。
首先,他們發現了銀河外星系。長期以來,人們以為太陽 所在的銀河系就是宇宙的全部。然而,哈勃和赫馬森發現,許 多遙遠的星雲內部都包含極多的恆星,與銀河系星雲非常相似。 也就是說,銀河系只是宇宙中無數星雲之一。這讓許多天文學 家深感不安:這豈不是把銀河系降到無足輕重的地位了嗎?然 而,事實正是如此。這是宇宙浩瀚的第一個確定的證據。
接著,在斯理弗研究的基礎上,哈勃繼續觀察星系的紅移 現象。他們有了更驚人的發現:星系遠離地球的速度和它們距地球的距離成正比,即,離地球越遠的星系,遠離地球的速度 越快,這就是著名的「哈勃定律」。這與戴斯特的計算是一致的。 這意味著,宇宙現在正在均勻地膨脹著。美國天文學家加斯特 羅(Robert Jastrow, 1925-2008)曾這樣形象地闡明哈勃定律:
這個定律的含義可用一個例子來說明。設想一間教 室,其中座位之間的距離是完全一樣的。假設每個人與左 右前後的近鄰相距各三英尺遠。再設想這件教室在迅速膨 脹,在短時間內體積增加了兩倍。倘若你坐在教室的中 間,就會發現你的鄰座們都已經移開去,現在離你已有六 英尺遠了。
然而,一個坐在教室另一端的人,本來離你三百英尺 遠,現在就離你六百英尺遠了。就在你的最近的鄰座移開 三英尺的時間內,那個坐在教室另一端的人已移開了三百 英尺!很清楚,他離開你的速度大多了。
這就是哈勃定律,或稱宇宙膨脹定律。它不但可以應 用在宇宙上,也可用在吹脹的氣球或者烘爐中烘烤的麵包 上。假如那間教室的座位按任何其他的方法移動,它們必 然會在教室的某一個角落碰成一堆。同樣,倘若這些星系 按任何非哈勃定律 的方式向外擴散,它們就必然會在宇宙 的某一個角落中疊成一團。[78]
加斯特羅精闢地說:「就這樣,哈勃跨出了哥白尼所創、 關於人類在宇宙中地位的革命性設想的最後一大步:原來地球 並非宇宙的中心,太陽也不是中心,我們所屬的銀河系也不是 中心,宇宙根本就沒有中心!」[79]

宇宙如果在膨脹中,那麼,若時間倒流,將會回到開始膨 脹的狀態;亦即,宇宙必然有一個開始!這引起了人們更深層 的不安。因此,各種反對宇宙膨脹的理論、假說,科學的、哲 學的,有事實依據的、或是憑腦子想像的,紛遝而至。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兩位年輕的美國物理學家阿爾弗 (Ralph Asher Alpher, 1921-2007) 和 赫 爾 曼(Robert Herman, 1914-1997)與蓋莫(George Gamow, 1904-1968)一起探索大爆 炸理論的各種後果。他們預期,如果宇宙是由大爆炸產生的, 那麼原始火球一定會留下某種痕跡,一定可以在太空中找到某 些餘留的背景微波輻射。當宇宙不斷膨脹時,這種幅射波也會 跟著膨脹,宇宙的溫度也不斷下降。他們計算的結果,現在這 種幅射所代表的溫度是在 -268°C左右。當時,雷達技術進展很 快,靈敏度高,足以探測出這種痕跡。但似乎無人對此有興趣, 或者人們對阿爾弗等人的工作一無所知。
直到1965年,美國電訊公司的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y) 的 兩 位 科 學 家 彭 茲 雅(Arno    Penzias,1933-) 和 威 爾遜(Robert Wilson,1941-)用一種敏感的天線裝置測量銀河 系的電波時,記錄到一些雜音。他們一直以為天線有毛病。但 天線經過徹底檢查,確保無誤後,這些雜音仍然存在,而且從 各個方向測量的結果完全一樣。這顯示,整個地球被從各個方 向來的一種微波輻射包圍著。這輻射不是來自地球本身,也不 可能來自月球、太陽或其他天體;它們似乎來自整個宇宙。這 種輻射的強度所代表的溫度是 -270°C左右。而且,這種輻射的 強度與波長的關係依循的特殊模式,與爆炸所產生的輻射模式 基本吻合。[80] 後來確認,這就是宇宙大爆炸後留下的背景輻射!
1990年,美國的「宇宙背景探測衛星」(CosmicBackground Explorer, 縮寫為 COBE)升空,它避開了地球大氣 層的干擾,所測的資料與爆炸所產生的輻射模式完全吻合,證 實宇宙是一個完全的輻射體,正在消耗所有可用的能量。[81] 至 此,雖然許多細節仍有歧見,但是從整體看,大爆炸假說已無 可辯駁地被確立了。

大爆炸理論對世界觀的衝擊
古希臘人認為,宇宙是恆常不變、無始無終的。永恆的宇 宙也是無神論的重要依據,是許多科學家持守的信條。而大爆 炸假說卻宣稱,宇宙在膨脹中,宇宙必有起點!宇宙若有起點, 人們就必須面對使宇宙開始的原因,必須面對上帝。如果有上 帝,人們就須重新審視人生的目的和意義。這些都是許多持無 神論觀點的科學家不願面對和難以接受的。所以,不少科學家 反對大爆炸假說,出發點不是科學,而是世界觀或神學。
本來,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的公式已顯示宇宙在膨脹中。但這不符合他的宇宙觀。為了避免宇宙膨脹,他不惜修改自己的公式。愛因斯坦雖然後來公開承認了錯誤,但他私下說:「這個情況(指膨脹的宇宙論)使我惱火。」雖然他多年排斥戴斯特的理論,但哈勃的工作說服了他。據說,愛因斯坦臨終時,對一位探望他的人說,他終於接受了宇宙「有一個開始」的理 念。[82]
在宇宙膨脹的事實已無法否認後,一些學者又竭力想將宇 宙膨脹與宇宙有起點脫鉤。也就是說,他們所努力的,是想證實: 宇宙雖然在膨脹,但仍不需要有起點。
於是,有人提出宇宙衡態論(Steady State),認為宇宙雖 在膨脹,但宇宙可以從一個尚不知曉的地方不斷產生新物質(可能是氫),以填補宇宙膨脹後留下的空間,使宇宙的平均密度 保持不變。但此假說並無事實依據。又有人提出回蕩論(Oscillating Theory)。這個假說承認宇宙是由大爆炸而來,宇宙在膨脹之中;但由於萬有引力,有一天宇宙不再膨脹,進而開始收縮,密度和溫度不斷增高,再變成原始火球,於是又發生大爆炸。如此膨脹、收縮,周而復始,宇宙仍然沒有開始。但研究表明,除非宇宙的物質再增加若干倍,否則沒有足夠的萬有引力可以阻止宇宙的膨脹。退一步說,即便宇宙可以出現膨脹-收縮的迴圈,考慮到「熵」值的增加,這種迴圈也不可能持久,終將停止。也就是說,宇宙仍須有起 點。[83]
英國物理學家霍金(Stephen Hawking)是劍橋大學盧卡斯 講座數學教授。他的《時間簡史》一書,銷量逾百萬冊。此書 被稱為「賣得最多、讀得最少」的書,因為不太好懂。對於霍 金的信仰,眾說紛紜。但他本人強烈地拒絕別人稱他為「無神 論者」。因為他並沒有完全摒棄上帝。他在《時間簡史》中說: 「這些定律也許原先是由上帝頒佈的,但是看來從那時以後, 祂就讓宇宙照這些定律去演化,而不再對它干涉。」[84] 也許, 稱霍金為「自然神論者」更恰當。[85]
作為自然神論者,霍金就要盡力排除上帝對自然的介入。 他在《時間簡史》中寫道:「只要宇宙有一個開端,我們就可 以設想存在一個造物主。但是,如果宇宙確實是完全自足的、 沒有邊界或邊緣,它就既沒有開端也沒有終結 ―    它就是存在。 那麼,還會有造物主存身之處嗎?」[86] 所以,在無法否定宇宙 膨脹的同時,霍金仍希望逃避宇宙的「開始」,從而逃避那造 物主。他推出了量子引力的宇宙模型。

研究宇宙論的學者克萊格(William Lane Craig)指出說, 大爆炸假說的宇宙可用圓錐形表示:尖底代表宇宙的起點,邊 緣是清晰的;宇宙越老,擴張範圍也越大。霍金的模型也是圓 錐形,但沒有尖底;底部是圓的,像一個羽毛球。這樣,由現 在追溯過去,就不會回到一個起點,而是沿著底部的弧形,又 走向未來;如此往返不已。這樣,宇宙就無始無終了! [87] 但是, 霍金也承認,這只是他用「虛數字」或「幻想數字」(負數的 平方根的倍數)顯示的一個數學模型,並非真實的宇宙。[88] 學 者們指出,退一步說,如果霍金的模式代表真實的宇宙,他仍 然無法逃避「起點」的問題。因為,即便沒有單一起點,宇宙 的過去是有限的,所以一定是有開始的。只不過,霍金是用量 子力學單點代替傳統相對論的單點而已。[89]
克萊格指出,其實,早期的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神學家就 推論,論證宇宙不是永恆的,而是有起源的。他們使用的是三 段式論證:1)一切存在起點的,都有成因;2)宇宙存在起點; 3)因此,宇宙有其成因。[90]
第一個命題的真確性,是顯而易見的:凡存在起點的, 總有使它存在的原因。對此,連著名的懷疑論者休謨(David Hume,1711-1776)也不否認。他曾說:「我從來沒有作過荒謬 的前設,說有任何東西可以無因而有。」[91]
無神論者反對「上帝是第一因」的觀點。他們反詰道:「甚 麼是上帝的第一因?」其實,並非一切都需要成因;只有有起 點的才需要成因。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a),是自存、 無始無終的,不需要成因,祂就是第一因。
第二個命題,主要基於數學和哲學的論證:宇宙能進入今 天,說明它的昨天已經結束,它的過去是有限的;假如宇宙的過去真是無限的,而人們能穿過它來到今天,這好像是說,人 能數盡所有的負數來到零一樣!這顯然是荒謬的。
第一、二命題成立,那麼,宇宙必有成因。
如果說一千年來,「宇宙有開始」的命題主要是從數學和 哲學演繹而來的話,那麼,在今天,這個命題已有了堅實的科 學依據。天文學家加斯特羅是美國國家航太總署(NASA)創始 人之一。他寫道:「來自五個獨立體系的證據― 眾星雲的移動, 原始火球的發現,熱力學的定理,宇宙中氦的豐富,和恆星的 生命史,都指向一個結論:宇宙有一個起源。」[92]

宇宙不僅有開始,而且是超然的開始。科學家在研究中發 現,宇宙膨脹過程中的許多現象,都是與自然規律相悖的。對 此,筆者曾寫道:
大爆炸理論的觀點、推論和實際觀測結果中,包含了 許多奇特、不可思議和超越自然律的部分。對此,梁斐生 博士在《真金不怕洪爐火》一書中有詳盡論述。我這裏只 簡要地舉出幾點。
第一,現在多數宇宙學家都認為,在大爆炸之前,沒 有物質、時間和空間。可是,如果甚麼都沒有,爆炸怎麼 會發生呢?而且,宇宙這種「無中生有」的起源是與熱力 學第一定律不相符的。
第二,當一個過程處於初始階段時,冷熱不均衡,熵 質很低,然後冷熱趨於均勻,熵值不斷增高。但英國著名 天文學家彭羅斯(Rnoger Penrose)卻提醒人們,原始爆 炸的火球原是處於熱膨脹平衡狀態,具有極高的熵值。這 又是與熱力學第二定律尖銳地對立。

第三,根據宇宙新膨脹論,在大爆炸發生後的 10-23 (10 的 -23 次方)秒的一瞬間,宇宙澎漲了十倍,其膨脹 速度遠遠地超越了相對論中的光速極限。
第四,正如把衛星發射到預定軌道要求精確的火箭 發射速度一樣,大爆炸後宇宙膨脹的速度快一點、慢一點 都不行。科學家們計算後指出,宇宙膨脹的速度超然地精 確!
第五,現在大多數學者對大爆炸後 10-50(10 的 -50 次 方)秒以後的過程已有不少共識,但對大爆炸後 10-35(10 的 -35 次方)秒之內的情況卻根本無法窺測。因為在這段 時間內,溫度極高,一切自然律都失去了功效。換句話說, 宇宙是在超自然的狀況中產生的。[93]
科學家們發現,宇宙是「恰到好處」的。宇宙中的許多關 係,都是經過精密調控的。如果任何一種關係出問題,地球都 不可能有生物出現。例如,宇宙的物質密度,非常接近臨界密 度。學者們計算:大爆炸剛過一秒鐘,如果宇宙的物質密度只 低於臨界密度的百萬分之一,那麼宇宙的膨脹速度會太快,星 雲、星球都來不及形成;如果宇宙的物質密度僅高於臨界密度 的百萬分之一,那麼,宇宙就會停止膨脹,然後自行收縮。對 此,加斯特羅說:「大爆炸學說對這特別的事實並無解釋;因此, 只有一個友善的動機才能演化出一個支持生命的宇宙來。」[94]
像這樣需要被精調(fine-tuning)關係,科學家們知道得越 來越多。加拿大天文學家羅斯(Hugh Ross)於 1993 年出版的 《混沌初開》(The Creator and The Cosmos)一書中,列舉了廿 五種這樣的關係;到 2001 年再版時,已激增至六十六種關係! [95]當宇宙被刻意創造的性質越來越顯明時,跨學科的「智慧設計 論」應運而生。羅斯寫道:「我和很多研究宇宙特徵的人談過話, 也讀過很多有關的書籍和論文。在其中沒有一個人否認宇宙不 多不少是為適合生命居住而斧鑿出來的。天文學家很自然地傾 向獨立和抨擊一切信仰。只要有機會否定,他們就會把握。但 宇宙的精調和細雕,證據確鑿,到如今我還未聽過任何異議。」
2010 年,霍金(Stephen Hawking)和美國物理學家蒙洛迪 諾(Leonard Mlodinow)在他們的新著《大設計》(The Grand Design)中主張,因為有多個宇宙存在,太陽系只是億萬星系之 一;所以,太陽系這種「恰到好處」的微調,只是機遇、巧合 而已,並不需要歸功於上帝。[96] 然而,有學者指出,已提出半 個多世紀的「多重宇宙」的設想,就目前而論,能否作為「科學」 仍是有疑問的,因為不同宇宙之間無法交流,人們並不能觀測 到其他宇宙;這使「多重宇宙」成為一個無法被檢驗的命題。[97]
但是,大爆炸理論的確立,使不少科學家的世界觀,受到 極大震撼。有的抱怨說:「一位元智者在玩弄著物理、化學、 及生物學。」有的則完成了從無神論者到有神論者的蛻變。[98]
克萊格指出:
形勢與一百年前完全不一樣了。以前,基督徒要面對 似乎不利的證據持守聖經信仰,堅持宇宙不是永恆的,而 是在某一個既定的時間,由無變有造成的。今天,卻已經 時移勢易了。今天要面對不利證據而持守信仰的是無神論 者!⋯⋯基督徒穩站聖經真理上,深知所信的得到了主流
天文物理學和宇宙學的支持。今天扭捏不安的,是無神論 者。[99]

道:
1.《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章 回顧幾百年來基督教信仰與科學的互動時,羅斯精闢地寫日心論學說問世後,十六世紀的學者,很害怕科學會 使上帝及《聖經》失去其尊崇的地位;大爆炸理論確立後, 二十世紀的學者,則害怕科學會使上帝及《聖經》獲得更 尊崇的地位。[100]
對大爆炸理論的評估大爆炸理論從科學角度解讀《聖經》「起初神創造天地」(創 一:1)的偉大宣告 1)無神論者聲稱宇宙是永恆的,不需要造物主。亞里斯多德雖相信有上帝,但他不相信上帝是創造宇宙的那一位,只承 認上帝給宇宙帶來秩序;上帝和宇宙都是永恆的。[101] 但是,希 伯來人一直不接納宇宙永恆的觀點,主張宇宙是從無到有地被 上帝創造的。大爆炸理論則為希伯來人的宇宙觀提供了科學數 據。
《聖經》啟示說,一切都是上帝創造的,連創世之初的「淵 面」、「水」、「黑暗」和「風」(創一:2),也都是上帝造的。 暗是上帝造的:「我造光,又造暗」(賽四十五:7a);水是 上帝造的:「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你們都要讚美祂。願這些 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祂一吩咐,便都造成」(詩一四八:4-5); 風是上帝造的:「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 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摩四: 13);深淵是神造的:「沒有深淵,沒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 出。......祂立高天,我在那裏;祂在淵面的周圍,畫出圓圈。 上使穹蒼堅硬,下使淵源穩固,為滄海定出界限,使水不越過祂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箴八:24,27-29)。 2)其他宗教所宣揚的神,往往是受制於時空的。大爆炸理 論所指向的造物主,是創造時間和空間的,是超越時空的。這 與《聖經》啟示的獨一上帝是一致的。比如,主耶穌禱告說:「父 阿!現在求祢使我同祢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祢所 有的榮耀。」(約十七:5)使徒保羅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 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
瑕疵。」(弗一:4) 3)大爆炸理論所揭示的造物主,既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
就不是屬物質的,是非物質或超物質的實體。[102] 這與《聖經》 的 啟 示 , 也 是 一 致 的 :「 神 是 個 靈 」( 約 四 : 2 4 );「 我 們 因 著 信 , 就知道諸世界是藉著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 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十一:3)
4)加斯特羅在他的書中指出:宇宙起源的許多問題都無從 知曉。如,誰將物質和能量放在宇宙中的?大爆炸是如何開始 的?因為,宇宙最初的一刻,是處於極度壓縮和無法想像的高 溫中,揭露大爆炸原因的一切線索都在那一刻發生的震撼中被 燒毀了。科學家對過去的探索,到創造的那一刻就終止了。到 目前為止,科學似乎永遠不能拉開這創造奧祕的序幕。[103] 他引 用了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的話。奧氏先自問:「神在 創造天地之前在作甚麼?」接著自答道:「祂在為發這問題的 人建造地獄呀!」[104]
加斯特羅以下面一段膾炙人口的話,作為《上帝與科學家》 全書的結尾:
對於依靠理性能力而生活的科學家而言,這故事的結局好像一場噩夢。他已攀上「無知」之山,並且快要征服 巔峰。當他攀上最後一塊岩石的時候,他竟受到了一群神 學家的歡迎,這群神學家已在那裏恭候無數個世紀了。[105]
大爆炸理論展現了,作為造物主的上帝的超越性,和作為 受造物的人的局限性。這也正是《聖經》所啟示的重要原則。 這方面的經文很多,例如:
「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 麼?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 知道甚麼?」(伯十一:7-8)
「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美,其大無法測度。」(詩 一四五: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 或作祂的謀士指教祂呢?」(賽四十:13)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 人心裏〔『永生』原文作『永遠』〕。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 人不能參透。」(傳三:11)
綜上所述,大爆炸理論不僅支持「起初神創造天地」;而 且,這位上帝,正是《聖經》所啟示的耶和華。因此,自稱在 宗教上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的加斯特羅,[106] 也認為大爆炸 理論與《聖經》的啟示不悖,並將大爆炸理論稱之為「《創世記》的科學故事」。[107] 大爆炸假說與《聖經》不一致的地方
筆者現在發現的不一致的地方,是創造的順序。按照大爆 炸理論,是先有太陽等星體,然後才有地球。但按照《創世記》 第一章,神先創造了地球,第四天才創造了太陽和星體。對於 這個不一致,要麼,大爆炸理論將作修正,要麼,按照「架構」 解釋,創造週六天的記載不一定是按時間先後記載的(見前文 「在上帝的創造週中,「一天」是多長時間?」)。筆者認為, 這一衝突,是屬於細節問題,而且,也並非不能化解。
有人說,大爆炸理論不合乎《聖經》,因為《聖經》從未 說天地是由大爆炸形成的。筆者以為,這種說法不是很站得住 腳。因為,《聖經》不是一部科學著作,沒有記載創造的詳細 過程和機理。《聖經》的著重點是,宣稱耶和華上帝是創造天、 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大爆炸理論則是科學家根據 觀察到的現象,企圖瞭解上帝創造宇宙的機制或機理。何況, 大爆炸理論並不是在講「爆炸」,而是講宇宙在精密的調控下 膨脹。

大爆炸假說值得商榷之處
如前所述,大爆炸理論是關於宇宙起源的一個假說。它的 大框架基本被確立了,但許多細節尚不清楚。因此,對於科學 家的一些結論,應持更審慎的態度。關於宇宙的年齡,就是一 個例子。學者一般相信,宇宙的年齡為 100-200 億年,或在 140 億年左右。筆者認為,確定宇宙的年齡是很困難的。困難主要 來自幾個方面。

首先,現在推算宇宙年齡的方法之一,是使用哈勃常數; 哈勃常數的倒數就被認為是宇宙的年齡(詳見附錄二)。但是, 哈勃常數的值,並不容易確定。因為它取決於星體遠離地球的 速度和星體與地球的距離。星體遠離地球的速度可根據光譜紅 移來推算;但星體與地球的距離,則很難準確測定。離地球越 遠的星體,測其與地球的距離的誤差也越大(詳見附錄一)。 筆者最近在互聯網上看到一則消息:「2009 年 5 月 7 日哈勃網 站報導,天文學家們通過對旋渦星系 NGC4258 中的造父變星和 Ia 型超新星的研究,再次測定了哈勃常數的值為 74.2±3.6,與 之前的測量結果相近,但精度又提高了兩倍。據此推斷宇宙的 年齡約為 137 億年左右,和 WMAP 衛星的結果十分吻合。」這 與哈勃最初測定的哈勃常數的值(500,後修訂為 526)相比, 已經小了七倍多!雖然,隨著觀測技術的改進,不同學者測定 的哈勃常數的值的差異已開始縮小,但目前仍無共識。
其次,宇宙膨脹的速度並不一定是恆定不變的。宇宙膨脹 速度的變化,直接影響到宇宙年齡的測定。如果宇宙過去膨脹 的速度比現在的膨脹速度快,那麼,宇宙的年齡就會變小;如 果宇宙過去膨脹的速度比現在的膨脹速度慢,那麼,宇宙的年 齡就會變大。可是,對於宇宙膨脹速度變化的細節,目前卻知 之甚少。學者們提出不同的宇宙膨脹的模式。比如,美國橄欖 球狀,或子彈彈頭狀;圓錐體狀,或喇叭狀(圖 1-3),等等。 這樣,根據哈勃常數推算宇宙年齡,就變得更加複雜了。科學 家們並不能確定哪一種膨脹模式是正確的。即便確認了正確的 模式,人們也不知道目前的宇宙在模式中所處的準確位置。這 就無法對宇宙現在的膨脹速度與過去或將來的膨脹速度進行比 較(圖 1-3)。未
來 
 

不同模式中,宇宙膨脹的速度差別很大。況且,很難確定「現在」在
甚麼位置。這些都直接影響到宇宙年齡的推算。
第三,更重要的是,因為宇宙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宇宙 受造的過程必然具有超自然的性質。宇宙的規律也是上帝創造 的,但上帝絕不會受制於祂所制定的自然律。何況,在宇宙被 造的最初時刻,在那樣的高溫、高壓下,任何自然規律都無法 運作。所以,上帝創造宇宙時的條件與宇宙被造之後的自然環 境是不同的。在嚴格意義上說,「將創造的概念歸於科學的詞 彙是不恰當的,因為科學完全建立在因果關係上,並假設因果 關係在任何時間對任何事物都是適用的。」[108] 然而,作為受造 物的人,作為生活的時空中、受制於自然律的人,科學家卻只 能用現有的自然律來推測宇宙受造時的情況,這是很無奈的事。 這樣的張力無法避免,亦無法消除。但是,有一件事是科學家 可以做到的。那就是,當他們用自然律推演出有關宇宙受造時 的一些結論時,應持儆醒和審慎的態度:這些結論不一定符合 真正的狀況。

現再回到宇宙的年齡問題。現在,科學家都依照「哈勃常數」(H0)推算宇宙的年齡。如果宇宙膨脹的速率不超過光速, 「哈勃常數」的倒數,就是宇宙年齡的上限(詳見附錄二)。 有時也聽人說:「如果宇宙的半徑是 140 億光年,那麼,宇宙 的年齡起碼是 140 億年。因為,光速是不可超越的;當初宇宙 很小,現在膨脹到了半徑為 140 億光年,即使以光的速度膨脹, 也需要 140 億年。」這裏的關鍵是,「光速不可超越」。按照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這是對的。但是,人們應該被提醒:上帝 是可以讓宇宙膨脹的速率超越光速的。按照美國天文物理學家 高夫(Allen H. Guth)的計算,宇宙在開始的 1/ 秒 33 的一瞬間, 體積就膨脹了 1050 倍。梁裴生指出:「根據高夫按照可觀察到 距離(observable distance)計算,在此期間宇宙膨脹的速度竟然 高達每秒 1031 公尺。而其水準距離(horizontal distance)膨脹的 速度,又比以上速度高 1032 倍。這些膨脹速度都遠遠超乎相對 論光速的極限。」如果真是這樣,即使按高夫所說,宇宙的實 際大小可能是現在可見的宇宙的 1023 倍,宇宙的年齡也會大大 小於 140 億年。[109]
小結
宇宙學家克萊格在德國攻讀第二個博士學位期間,曾與妻 子一起出席一個學術會議。在那裏,他們遇見一位東歐的著名 物理學家。那人說物理學毀掉了她對上帝的信仰,「在她眼中, 世界裏裏外外都是一片黑暗。」但閱讀了克萊格的宇宙學的論 文後,她對克萊格說:「我相信有上帝了!謝謝你們幫助我恢 復了對上帝的信心。」然後,克萊格夫婦與她一起學習「屬靈 四定律」。當天晚上,這位東歐的學者自己在屋裏禱告,接受耶穌基督為她的救主;隨即,把鎮靜劑和酒一股腦兒地倒進馬 桶裏......[110]
幾年前,筆者收到了加拿大天文學家、《為何要信》 (Reasons to Believe)機構負責人羅斯寄來的一份通訊。在這一 期通訊中,羅斯講了一個見證。有一次,他乘飛機去外地。當 飛機平穩飛行後,他打開電腦,為他將要作的演講做最後的準 備。不想,當座艙長路過時,他電腦中的幻燈片引起了她的注 意。她小聲地把工作交代給其他服務員後,就過來坐在羅斯旁 邊,一個接一個地問他問題,從宇宙到上帝,從人類到人為甚 麼在這裏,再到人類和她的前途,......最後,一大群人圍了上 來。羅斯向他們講解支持《聖經》的最新科學證據,宇宙及其 宇宙背後的上帝,一個人如何才能在確信在天國有一個位子, 等等。飛機準備降落時,座艙長對羅斯說:「二十多年來,我 一直在尋求這些問題的答案。這麼多年來,你們在哪裏呢?」 筆者很感動。真正的科學是要認識上帝的創造,向人們展示造物主的大 能。基督徒應該支持基督徒科學家,在科學研究中彰顯上帝的 榮耀,開展福音預工。不應因一些觀點(如,宇宙的年齡)的 不同,就全盤否定大爆炸假說,甚至一言以蔽之,籠統地批評 它違背《聖經》。
從事大爆炸研究工作或支援大爆炸假說的基督徒,應該時 刻想到,人有限的理性和科學,不可能窮盡上帝創造宇宙的奧 祕。要始終懷著敬畏上帝的心,謙卑、謹慎,不可將一些科學 推論絕對化。

伊甸是真實存在的地方嗎?

伊甸是一個真實的地方 , 伊甸園在伊甸。《創世記》二章 8 至 14 節,記載了它的地理位置: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 置在那裏。⋯⋯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裏分 為四道:
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裏有 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裏又有珍珠和紅瑪瑙。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東邊。 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伊甸」(óēḏen)的詞根有三種可能:源於亞喀得文「edinu」,意指「平原」;源於希伯來文「óēḏen」,意為「叫 人開心」;源於烏加列文「ó hdn」或阿拉伯文「óadama」,意 為「水源充足的土地」。也許,最後一種意思更可取。[111]
早期曾有「寓意釋經」的學者,將「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 潤那園子,從那裏分為四道」寓意化:「河」代表美善,「四道」 代表希臘哲學的四大美德 ―    謹慎、節制、勇敢和公義,認為這 四道河不是真實的河流。[112] 但是,教會傳統和多數學者都認為, 這四道河是真實的河流。根據這幾道河,就能界定伊甸的大體 地理位置。第三道河「希底結」就是底格里斯河,沿岸有不少 古代重要的城市,如亞述城,尼尼微城等;第四道河「伯拉」, 是 幼 發 拉 底 河 , 在 舊 約 , 有 時 稱 「 伯 拉 大 河 」( 申 十 一 : 2 4 ; 書 一 :4)或「大河」(民廿二:5;書廿四:3;王上四:24)。所以,伊甸應該在美索不大米亞地區。「美索不大米亞」是希臘文,意為「兩河流域」;「兩河」就是底格里斯和幼發拉底這兩條 大河。[113]
不過,第一道河「比遜」和第二道河「基訓」是現今的哪 兩條河?「哈腓拉」和「古實」在何處?現尚無共識。所以, 伊甸的準確位置和範圍,目前還不能確定。
第一道河「比遜」意為「擴展」、「跳躍」,有人認為是恆河或印度河,也有人認為是美索不大米的河流。「哈腓拉」可以是人名,這裏是地名,意為「沙地」,在美索不大米,不是掃羅與亞瑪力人交戰的「哈腓拉」(在巴勒斯坦)。

第二道河「基訓」意為「打開」或「衝破」,有人認為是尼羅河,有人則認為是流入裏海南部的烏遵河(Uizhun,或 Kezel Uzun)。
「古實」,在舊約,通常指非洲的衣索比亞;這裏,有學者認為是在非洲,而有學者認為應在美索不大米,指底格里斯河東部卡施族(Kassites)居住的地方,也可指美索不大米以南一帶 的地方。[114]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早期教父(如奧古斯丁等)和非洲一 些教會組織都持一種把基訓河等同尼羅河、比遜等同恆河的「廣 闊說」,即,認為伊甸是北起古代蘇默平原、南至尼羅河谷的 廣大地區。但很多學者對「廣闊說」質疑:從《聖經》的記載看, 如果伊甸如此廣闊,《聖經》記載的歷史豈不都可以在伊甸的 範圍內展開了嗎?按照《聖經》,伊甸應該是一個相對狹小的 地方。從一些考古學的推理,英國埃及學家大衛.羅爾(David M. Rohl,1950-)認為,流經伊甸園的四道河都發源於凡湖(今 土耳其東部邊境)和烏爾米耶湖(今伊朗西北邊境)這兩大鹽湖盆地區域,是「亞美尼亞」(Armenia)地區的心臟地帶。因此, 羅爾主張,伊甸的界限是:西邊是東土耳其,北邊是現代的亞 美尼亞和伊朗的亞塞拜然省,東邊是阿爾米耶湖和裏海之間的 地區,南邊則是古爾德斯坦;伊甸園則位於伊朗西北部的阿迪 河谷。[115] 但這種觀點也有待進一步證實。
按現有資料,較為肯定的是,伊甸在亞美尼亞和波斯灣之間的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因為希底結河和伯拉河都在美索不大米,發源于美索不大米北面的亞美尼亞山,流入波斯灣。但是,考慮到大洪水對世界地理的改變,現在恐怕難以得知伊甸的確 切位置。[116]

耶和華上帝是用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誘使人犯罪嗎?

有人問:耶和華上帝是全知的,祂明明知道人會犯罪,為 甚麼仍要在伊甸園種植分別善惡的樹?這不是引誘人犯罪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人的受造說起。《聖經》啟示, 人是上帝照著祂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創一:26,二:7)。甚麼 是上帝的「形象」和「樣式」?《聖經》沒有詳細闡明。故此, 人們有不同解釋。基督教的主流解釋是,「形象」和「樣式」 基本應被看為是實體性的或構造上的,是存在人本質裏的東西; 也就是說,它是指人的「所是」(is),而不是「所有」(has) 或「所為」(does)。[117] 具體說,如此受造的人,有尊嚴,在 地上有管理權柄;[118] 能運用理性和語言,回應上帝的啟示,並 與人相交;[119] 在道德屬性上,人有自由意志,有創造性,有良 知,追求靈性的豐盛,渴望永生,等等。[120] 這些,使人與動物 有本質的區別。

上帝造人有明確的目的,就是要人彰顯上帝的榮耀,享受 與祂的同在。上帝對人的旨意,是要人認識、熱愛和順服祂; 要人與鄰舍和睦同居。[121] 但是,上帝尊重有自由意志的人,不 希望他們對祂的順服、熱愛是盲目的、勉強的;人自己可以選 擇是否要順從上帝。同時,上帝也要教導人如何正確地使用自 由意志。
上帝在伊甸園裏種植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要讓人明白, 伊甸園的中心,不是人,而是上帝;人的自由及由此而來的生 活規範都是上帝給予的,人必須受制於生命樹律和分別善惡的 樹的律。人在伊甸園享有充分的自由,繁多的果子中,只有一 種果子不能吃。但是,人應該懂得,真正的自由,是有限制的; 沒有限制,就沒有真正的自由。[122]
這個道理,今天的人比較容易明白。自由不是「隨心所欲」; 「隨心所欲」(如觸犯社會刑律)就可能失去自由。火車須沿 軌道,飛行、航行須按航線。人們常說的「遊刃有餘」、「駕 輕就熟」、「從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的飛躍」,都是一個意思: 只有按規律行事,才能事半功倍。正如主耶穌所教導的:「你 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甚麼 是真理?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 6a);「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b)。使徒約翰說:「聖 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b)。上帝和祂的話,就是真理。因此, 只有遵從上帝,人方可曉得真理,才能得到真自由。這個道理, 人類的始祖是經歷了痛苦,才明白的。
上帝在時空之外,祂預知始祖會犯罪;這不等於說,有了 分別善惡樹,始祖一定會犯罪。在伊甸園,人可以選擇順服上 帝、不犯罪。人可以憑藉理性,認識到天與地之間、上帝與人之間,存在本質的、巨大的差異,存感恩的心仰望上帝,藉著 信靠和順服,享受上帝的同在,經歷上帝的大能和慈愛,在對 上帝的知識上漸漸成長。[123]
上帝不希望人犯罪。分別善惡的樹在伊甸園當中。為了避 免人不小心誤食了它的果子或人藉口說不小心誤食了它的果子, 上帝特地明確、嚴厲地對亞當下達了命令:「園中各樣樹上的 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上帝賜給人自由意 志,卻沒有讓人胡亂嘗試;祂把生路和死路對人說得清楚、明白。 祂希望人選擇生路;但祂不強迫人選擇生路。祂讓人自己決定。 然而,人卻選擇了對上帝的悖逆和抗議。
上帝在伊甸園種植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使人有選擇的 機會,對人是試煉。有了選擇的自由,才須承擔責任;只有承 擔責任,人才能學習、成長。從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中, 人將逐步認識到,只有上帝是真、善、美。這樣,他們對上帝 的信靠和遵從,才不是奴隸般的,而是孩童般的;不是盲目的, 而是清晰思考的;不是被迫的,而是自願的。這是上帝所要的 真正的順服。[124]
罪在宇宙中的來源,《聖經》沒有啟示。但罪在人類中的 起源,《聖經》卻有明確的闡述。人類的罪的起源,是始祖對 上帝賦予的自由意志的誤用:人用上帝賜給的自由意志對抗上 帝永恆的旨意,企圖僭越自己受造物的本位。[125] 至此,人類就 陷於罪中,不能自拔。
然而,上帝並沒有撇棄罪人,祂深愛著在黑暗中、死蔭裏 掙扎的罪人。祂在歷史中不斷施行拯救,最後藉著祂的獨生子 拯救世人、使人重新與祂和好。「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 成為義了。」(羅五:18-19)

耶和華上帝為甚麼禁止人吃 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創世記》記載:「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 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 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 日子必定死!』」(創二:15-17)人們常常問:為甚麼上帝不 讓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難道公義的上帝不願意人能分辨 善惡、要實行「愚民政策」,更便於統治他們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這段經文中「分別善惡」 的含義是甚麼。「分別善惡」原文是「知道好壞」、「知道善惡」(參創三: 5)。對此,學者有下列幾種解釋:
一、「分別善惡」最直接的意思,就是指道德的分辨能力。
但是,這種解釋的難處是:上帝怎麼會不讓亞當、夏娃能 夠分辨好壞呢?事實上,上帝頒佈禁令(創二:17)時,人已 經知道順從上帝是好(善),悖逆上帝是壞(惡),不是吃了「分 別善惡樹的果子」才懂得甚麼是「善」、甚麼是「惡」的。
二、「分別善惡」是指性方面的知識和行為(參撒下 十九:34-35)。
這種解釋的依據是:
1)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便「知道」自 己赤身露體;

2)「知道」在《聖經》可指性行為(創四:1 的「同房」, 原文是「知道」);

3)死海古卷認為,人二十歲才可「知道善惡」,這顯然是 指性行為。
但是,這種解釋的難處是:
1)人擅吃禁果後,上帝說:「那人已與我們相似,能知道 善惡。」(創三:22)這種「相似」不可能指「性」,因為上 帝自身是完美的,不需要性,也沒有配偶。
2)上帝不會禁止亞當、夏娃有性知識和行為。事實上,是 上帝為亞當預備了配偶,使他們「二人成為一體」、「生養眾 多」,是要人有性的知識和行為。
3)「知道」自己赤身露體,不一定與性有關,而是為之感 到羞恥。
三、「分別善惡」是指像上帝一樣全知。
這種解釋的依據是:希伯來人常用對立詞表示「全部」。 比如,「天地」代表宇宙、「左右」表示所有的方向。「善惡」 是兩個對立的詞;「分別善惡」就是像上帝一樣,擁有所有的 知識,例如: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創 廿四:50)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鑒察。」 (箴十五:3)
然而,這種解釋的難處是顯然的:《聖經》從未說人能變 成上帝;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並沒有變成「全 知」。
四、「分別善惡」的意思乃是:人像上帝一樣,有完全的 自主權,自己判斷好壞、對錯;而且,人可有擇善棄惡的能力。
這一解釋有很多經文的支持:
1)「善惡」是法律用語,是法官按證據判斷對錯;「分辨 是非」就是「判斷」。這正像所羅門王的祈禱:「求祢賜我智慧, 可以判斷祢的民,能辨別是非。」(王上三:9)當拉班對亞伯 拉罕的僕人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創廿四:50)時,拉班的意思是:既然是出於耶和華,我們 就不能按自己的意見決定,只能遵從。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時, 耶和華上帝對摩西說的「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
(申一:39),也可合理地理解為:那些因年輕、尚不能分辨是非、 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少年人,可以允准進入迦南地。
2)符合創一~三章的重點:上帝能判斷好壞、對錯(「看 著是好的」;亞當獨居「不好」),這是上帝獨有的屬性。
總體看,第四種解釋比較合理:「分別善惡」乃是指人不 依賴上帝,要自己判斷好壞、對錯。[126]
明白了「分別善惡」的含義,就容易懂得上帝為甚麼不讓 人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了。上帝不讓人吃禁果,絕不是不要 人有智慧。認為上帝不願意人有智慧的想法,正是中了撒但挑 撥離間的詭計:「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上帝不讓人吃分別善惡 樹上的果子,是不讓人步入歧途。
分辨善惡、是非、好壞,需要分辨的標準。分辨的標準不 同,分辨的結果也不同。善人和惡人分辨的善、惡,一定是恰 恰相反的。真善美的上帝以絕對喜愛良善、絕對恨惡罪惡的標 準分辨善、惡。然而,當人違背上帝的命令去吃禁果的時候, 就離棄了真善美。女人自行判斷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 「悅人的眼目」、「是可喜愛的」之後,又獨自採取行動:「摘 下果子」、「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 三:6)。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在作判斷、作決定。
夏娃粗俗的口腹之慾、毒品般令人上癮的「悅人眼目」的 愛美感、和「使人有智慧」的理性引誘,都在新約《聖經》的「肉 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找到 了回應。悖逆之路,使亞當、夏娃只相信自己的判斷,而不顧 上帝的明確命令;只顧滿足自己眼前的快樂,而全然不顧他們 「必定死」的惡果。[127]
當男人和女人把上帝的禁令置於腦後、用自己的標準去分 辨善惡的時候,他們的善惡觀就整個顛倒了,他們就開始喜愛 罪惡、恨惡良善了。當上帝追究擅吃禁果的責任時,男人立刻 辯解:「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 我就吃了。」(創三:12)他將責任先推卸給上帝,後歸咎於 女人,把自己洗刷得乾乾淨淨!偷吃禁果以後,亞當和夏娃的 兒子該隱把他的弟弟亞伯殺害了,這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宗謀 殺案。而且,該隱還企圖用謊言掩蓋自己的罪行(創四:8-9)。 這事發生在吃禁果之後,是順理成章、不足為奇的。
人順服上帝的旨意,才能得到真正的智慧,確立正確的是非、善惡觀,心中的思念,口裏的語言,實際的行為,才能討 上帝的喜悅。智者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 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上帝不讓人吃分別善惡樹上 的果子,完全是為著人自身的好處。夏娃想得著「智慧」,用 的方法卻是「不敬畏耶和華」;所以,她得不到智慧,只得到 了愚昧。
「我主我王能分辨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我 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的事。」(撒 下十四:17,20)

人犯罪後更像上帝嗎? 上帝害怕人與祂相似嗎?
《創世記》記載:「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 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 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 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 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2-24)
對於這段經文,有人問:「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是耶和 華在始祖犯罪之後說的;難道人犯罪會使人更像上帝嗎?為甚 麼人與上帝相似後,上帝就不許人永遠活著?上帝是怕與祂相 似的人威脅到祂的權柄嗎?
先看第一個問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應如何理解?首先,有學者指出,「與我們相似」的希伯來原 文「khd-mmnw」,也可譯為「獨立自主,要藉著它......」。 [127] 其次,這個短語可譯為「那人已經在知道善惡方面與我們相 似」。如前一個問題所述,「分別善惡」是指人獨立自主地分 辨是非、對錯。也就是說,人犯罪後,是在「自己判斷是非」 這一點上,與「隨己意行作萬事」的上帝(弗一:11)相似了, 而非在一切的屬性上與上帝相似。況且,人自行分辨是非的結果,是他們的善惡觀與上帝的善惡觀背道而馳。所以,人犯罪 後,在道德屬性上更不像上帝了。
有學者認為,「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乃 是上帝在邏輯分析人的虛假神性:人把自己當作上帝,卻並不 能因此逃離上帝的主權![129]
再看第二個問題。人決定獨自分辨善惡後,上帝不許他們 吃生命樹的果子,是上帝怕他們威脅祂的權柄嗎?答案是否定 的。上帝不怕人在某些地方與祂相似;否則,上帝就不會按著 祂的形象和樣式造人(創一:26,二:7)了。人雖與上帝相似, 卻仍是受造之物,哪能挑戰上帝的權柄呢?!相反,上帝深願 人能跟隨祂、效法祂、越來越像祂。可是,始祖違背上帝的命令、 吃了禁果,是為了「如神能知道善惡」。當人要自己判斷對錯, 就是把自己當作上帝了。這是作為受造物的人的越位、僭越。 創一~十一章記載人的三次犯罪(伊甸園、洪水、巴別塔)都 是這個「模式」,像推羅王一樣,心裏高傲,說:「我是神!」 (結廿八:2)
悖逆上帝,是「必定死」的路。上帝是賜生命的主;拒絕 上帝就是拒絕生命。上帝不許犯罪後的人吃生命樹的果子,因 為人不能在惡性地自主的同時,又擁有「生命」。這個處罰的 本身,隱藏著上帝的憐憫。上帝似乎在對他們說:「你雖然居 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結廿八:2b)「你們 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申卅 二:39a)「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廿六: 12b)。
上帝仍是人類的上帝。這是人類的希望!生命樹並沒有被 砍掉,它仍結實累累,等待著悔改、回歸的人。難怪有人說:「亞當從樂園被趕出去,活在死亡的權勢下,卻是一個心存盼望的 孩子。」[130]

蛇被上帝咒詛後,吃土為生? 在被上帝咒詛前,牠如何行走?

《創世記》三章 14 節記載,當蛇引誘亞當和夏娃犯罪後, 「耶和華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 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很多人對此節 經文大惑不解,認為有悖常理。
先看「終身吃土」。
從 現在的資料看,蛇是肉食動物。因棲息的環境不同,有 些蛇的食性專一,有些蛇的食性很廣。有的喜歡吃蚯蚓;有的 專吃蝸牛及蛞蝓;體型小的蛇則視螞蟻、白蟻及蟻蛋為美食。 在樹林上層活動的蛇會捕食鳥類、蜥蜴和樹蛙;中下層活動的 蛇就選擇鳥類和鼠類;底棲性的蛇不論是青蛙、蜥蜴或小型哺 乳動物,只要找得到、吞得下的,都是食物。非洲和東南亞的 大蟒蛇則能吞下羚羊和鹿等中型哺乳動物。[131]
按照《聖經》的用法,上帝咒詛蛇「終身吃土」是象徵性的, 比喻敵人「終身受凌辱」。[132] 比如:
「住在曠野的,必在他面前下拜;他的仇敵,必要舔 土。」(詩七十二:9)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將 臉伏於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便知道我是 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至羞愧。」(賽四十九:23)

「他們必舔土如蛇,又如土中腹行的物,戰戰兢兢的 出他們的營寨。他們必戰懼投降耶和華,也必因我們的神 而懼怕。」(彌七:17)
從背景資料看,以塵土為食物,是典型的古代文學對冥界 的形容。有的史詩說,冥界是沒有亮光,「以塵土為食物,以 粘土為麵包」的地方。墳墓是冥界的特徵:屍體口中塞滿了塵土; 蛇在地上爬行時,口中同樣塞滿了塵土。[133]
總之,上帝咒詛蛇「終身吃土」是象徵性的,不宜按字面 解讀。對於蛇「必用肚子行走」的咒詛,更多人不以為然:蛇本 來就是用肚腹行走,難道還能用腳行走嗎?蛇若有腳,豈不成 了「畫蛇添足」!是 的,人們現在所見到的蛇,都是爬行。蛇爬行有幾種方 式。一種是,蛇體在地面上作水波浪狀彎曲。彎曲處的後邊施 力於粗糙的地面,由地面的反作用力推動蛇體前進。另一種爬 行方式是履帶式。蛇沒有胸骨,它的肋骨可以前後自由移動, 肋骨與腹鱗之間有肋皮肌相連。當肋皮肌收縮時,肋骨便向前 移動,這就帶動寬大的腹鱗依次稍稍翹起。翹起的腹鱗就像踩 著地面那樣;接著肋皮肌放鬆,腹鱗的後緣施力於粗糙的地面, 藉反作用力把蛇體推向前方。這種運動方式使蛇身能直線向前 爬行,就像坦克那樣。第三種是伸縮運動。蛇身前部抬起,盡 力前伸,接觸到支撐的物體時,蛇身後部即跟著縮向前去,然 後再抬起身體前部向前伸,得到支持物,後部再縮向前去,這 樣交替伸縮,蛇就能不斷地向前爬行。受到驚動時,蛇身會很 快地連續伸縮,加快爬行的速度,給人以跳躍的感覺。在人們的印象裏,蛇似乎爬得很快,故有「蜈蚣百足,行 不如蛇」之說。其實,多數種類的蛇,每小時只能爬行八哩路 左右,和人步行的速度差不多。爬行最快的可能要算非洲的一 種毒蛇,每小時可爬行十五~廿四公里,可是它們只能在短時 間內爬得這樣快,不能長時間維持這種速度。因此,即使遇到 會追人的毒蛇,人是來得及避開的。人們之所以有蛇跑得很快 的印象,是因為一剎那間,尤其是蛇受驚逃走的那一瞬間,蛇 的爬行速度會很快。[134]
然而,這只是人所知道的蛇的行走方式。上帝咒詛蛇以前,蛇一定是爬行的嗎?不一定。2000 年 3 月 17 日的《科學》雜誌,有一則報導:美南衛理公會大學(Southern MethodistUniversity)的古生物學家在耶路撒冷北邊的一個石灰石採石場發現了一個有腳的蛇的化石,將其命名為Haasiophisterrasanctus。這條蛇身長約一公尺,有許多長約二釐米的後腳,腳骨清晰可見;這些後腳一直延伸到尾部。這蛇化石頭和下頜保存異常完好。這是在這個採石場發現的第二塊有腳的蛇化石。早在 1979 年,人們就發現一個。只是,當時以為它是海生蜥蜴 的化石。[135]
此 外,據中國互聯網報導,2009 年 9 月 9 日凌晨,家住四 川遂寧市仁裏鎮的老人段瓊秀,被一陣奇怪的聲音驚醒。她以 為有賊,急忙開燈。環顧四周,卻空無一人。但是,床前牆壁 上的景象,令她倒抽一口涼氣:牆壁上爬著一條長著腳的蛇! 蛇的腳死死抓住牆壁。也許是忽然一亮的燈光和主人的吼聲, 蛇受到驚嚇,它竟翹首望著主人!段瓊秀壯著膽子將蛇打死。 段家發現有腳蛇的消息傳開後,前來參觀的市民絡繹不絕。段瓊秀用筷子把蛇從酒瓶夾出來給大家看。這條蛇有四十釐米 長,小手指拇粗,全身只長了一隻腳,腳長在離它頭部十五釐 米處,兩釐米長,其上還有四個爪子。看見這一條長腳的怪蛇, 人們驚懼不已。蛇為甚麼長腳?記者就相關問題諮詢了西華師 範大學生命科學院院長周才全。作為資深專家,周老師也從來 沒有見過長腳的蛇,也非常詫異。受周院長委託,他的學生、 遂甯市某單位技術人員龍帥趕到段瓊秀家。龍帥觀察後認為, 由於此蛇還處於亞成體狀態(未長大),且被酒浸泡,色澤有 了變化,是甚麼蛇還需進一步研究,「蛇的腳是怎麼回事?只 要把蛇解剖後分析研究,就能弄清楚了。」蛇類專家看到長腳的蛇都非常震驚,說明這是極其罕見的。 就算解剖了,也未必能知道導致這條蛇長出一隻腳和爪子的原因。[136]
這條蛇的腳有爪子,能緊緊地抓住牆壁,表明它是有功能 的。但是,因為只有一條腿,所以它不像是用來行走的。
上 述新聞頗具震撼性。雖然不能因此斷言,被上帝咒詛之 前的蛇,一定是用腳行走的,但卻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這 些新聞帶給人們一個不可輕忽的啟示:上帝創造的奇妙、可畏。 書本上沒寫的、自己不知道的、沒聽說過的事情,不一定不存 在。人若畫蛇添足,顯然是愚昧;上帝若造蛇有足,肯定是智慧。 作為渺小的受造物的人,對於偉大的造物主,應該多一分敬畏。

結語
《創 世記》前三章記載了上帝創造天、地、海,和其中的 萬物,人的受造及本質,人的犯罪和上帝的救贖,是非常重要 的,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須牢牢把握。另一方面,上帝的創造是超然的,因而,是人不能完全參透的。在這樣的張力下, 對這三章的啟示,哪些是必須持守的觀點,哪些是允許存異的 觀點,應有一個大致的區分。筆者認為,以下三點是基督徒必 須堅守的。
第一,六天的創造,是耶和華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真實記錄。
在這個大前提下,創造週的記載是甚麼文體(是敘事體, 或詩體),是否是按實際順序記載的,創造週的一天是多長, 地球和宇宙年老還是年輕,等等,可以有不同觀點。
第二,人是按著耶和華上帝的形象和樣式受造、有耶和華 上帝的生氣的特殊受造物。亞當、夏娃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因此,主張人類純粹是隨機進化的產物,進而否認亞當、 夏娃是上帝的特殊受造物及他們的歷史性的一切觀點,必須予 以拒絕。
在 「神導進化論」中,有一部分人承認亞當、夏娃是上帝 特殊創造的。這也是天主教的官方立場。教皇約翰.保羅二世 (Pope John Paul II)在 1996 年 10 月 22 日給教皇科學院(Pontifical Academy of Sciences)的一份書面講話中,重申了 1950 年教皇 皮爾斯十二世的通諭(Encyclical Humani generis [1950] of Pius XII),認為「進化論的教義是一個嚴肅的假說,值得更深入的 研究與探討,就像與之相反的假說一樣」的觀點,並說「進化 論不僅僅是一個假說而已」,「已經慢慢的被研究工作者所接受」。 通觀這份書面講話的全文,人們對約翰.保羅二世的對進化論的立場評判不一。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即天主教神學 的「人論」有它的底線。天主教教會允許信徒自己決定接受或拒絕進化論的各種假說,但其前提是:他們不堅持精神與靈魂 是從物質而來、和不需要上帝創造的立場。[137]
一 些基督徒也採納了天主教的立場。他們主張,亞當的肉 體,是上帝用進化的方法由別的動物變來的;然後,上帝把祂 的生氣吹進亞當的鼻孔裏,使他具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這種 類型的「神導進化論」,缺乏《聖經》依據,筆者不敢苟同; 但它持守「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的特殊受造物」這一 底線,故筆者可以包容。
第三,亞當、夏娃悖逆上帝,犯罪、墮落,和上帝的懲罰、 救贖,都是真實的。
上述三點,引申出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並得到主耶穌和新、 舊約《聖經》作者的確認和支持。

附錄

附錄一

天文學家如何測算星體的距離 [138]
推算星體與地球之間的距離,是複雜而困難的,不同距離 的星體使用不同的方法。像爬梯子一樣,從近距離到遠距離一 層一層往上爬。每一階段的距離指標倚靠前一階段的距離指標 來校準;致使不準確度不斷積累。所以,星體離地球的距離越遠, 其距離測定結果的不確定性也越高。
一、在太陽系內,星體的距離可以用雷達波測定,依靠克 卜勒定律計算,都比較準確。精確測定太陽與地球的平均距離 (AU)(一天文單位,≈ 1.5×108 公里),是測量星體距離的 基礎。
二、測定距離比較近的恆星,可使用恆星視差法(stellar parallax)。由於地球繞太陽公轉,當地球位於公轉軌道的兩極, 分別觀測某一顆恆星時,它與背景上的其他恆星的相對位置會 有微小改變,這就是恆星視差。以地球公轉軌道平均半徑為底 邊,太陽和地球與該恆星的連線為側邊,就構成一個三角形。 底邊對應的三角形內角稱為視差。其角度有角度制和弧度制兩種單位。在角度制中:
1 度= 60 角分= 3600 角秒 或

1 degree = 60 arc minutes = 3600 arc seconds 或

1 o = 6 0 = 3 6 0 0 "

當底邊對應的內角為 1 角秒時,兩側邊的邊長的差異可以 忽略不計,因此這個三角形可視為等腰三角形。此時,一條側 邊的邊長(太陽或地球與這恆星的距離)稱為 1 秒差距(parsec, 縮寫為 pc)。1 秒差距等於 3.2616 光年,或 206,265 AU(圖 1-4)。

天文學家常用秒視差而不是用天文單位來描述星體的距離。 恆星的視差越大,其距離就越近;反之,恆星的視差越小,離 地球就越遠。
三、測量再遠一些的星體的距離,可用變星(variable star)作距離指標。變星是一種高光度脈衝星,其亮度呈週期性 變化。
「星等」(magnitude)是星體的亮度單位,分為目視星等 (visual    magnitude) 和 絕 對 星 等(absolute    visual    magnitude)。 目視星等或視星等,顧名思義,是人們用眼睛觀察到的星體的 亮度。主前第二世紀,希臘的天文學家西帕恰斯(Hipparchus, 200-126 BC)經過堅韌努力,繪製了標有一千多顆恆星的精確 位置和亮度的恆星星圖。將星體的亮度分為六等,最亮的二十 顆恆星為一星等,眼睛能看見的最暗的恆星為六星等。他的恆 星亮度單位的概念一直襲用至今。1850 年,英國天文學家珀格 森(Norman. R. Pogson,1829-1891)運用光度計測量星體光度, 測定一星等的亮度是二星等的 2.512 倍,以此類推,一星等的亮 度是六星等的(2.512)5 倍(≈ 100 倍)。隨著對星體亮度測定 的精度的提高,星等也越分越細。比一星等更亮的,稱為零星等; 比零星等更亮的,叫負星等(-1,-2,-3,等等)。
然而,目視星等受距離的影響很大。星體的亮度與距離的 平方成反比。距離增加為兩倍,其亮度就要減弱四倍(22)。 一顆離地球較近的星體,看起來很亮,但它自身的亮度並不一 定高;反之亦然,一顆離地球較遠的星體,看起來很暗,但它 自身的亮度可能很高。因此,目視星等不具物理學意義。於 是,天文學家們提出絕對星等的概念:假設星體放在 10 秒差距 (3.2616×10 光年)遠的地方,它的視星等(用 m 表示)就稱為絕對星等(用 M 表示)。比如,太陽的視星等為 -26.70,但 絕對星等卻是 4.75(非常暗)。
現再討論變星。造父變星(Cepheid variable star)因仙王座 星而得名。由於中國古代將仙王座 星稱作「造父一」,所以 天文學家把此類星都叫做造父變星。人們熟悉的北極星也是一 顆造父變星。仙王座    星最亮時為 3.7 星等,最暗時只有 4.4 星 等,週期為五天八小時 47 分 28 秒。造父變星的光變週期有長 有短,大多在一至五十天之間,也有長達一百二十天的,但以
五至六天的最多。 造父變星的一個重要特性是:亮度變化的週期越長,其平均亮度(變星的真實亮度)也越高,極有規律。學者把這稱為 周光關係,並得到了周光關係曲線。這一特性極為重要。如果 兩顆造父變星的光變週期相同,那麼,就可以認為它們的光度 是相同的。這樣,先用其他方法測出其中較近的一顆造父變星 的距離,然後再比較它與另一顆較遠的造父變星的視星等的差 別,就能推算出後者的距離。如是,在測量不知距離的星團、 星系時,只要能觀察到其中的造父變星,就可得知星團、星系 的距離。所以,造父變星被人譽為「量天尺」。美國著名天文 學家哈勃(Edwin P. Hubble,1889-1953)就是借助仙女座星系 中的造父變星,測定了仙女星系的距離。
後來人們發現,造父變星有兩種類型,星族 I 造父變星(或 稱經典造父變星)和星族 II 造父變星(又稱室女 W 變星);它 們有各自的周光關係和零點。光變週期相同的變星,前者的亮 度比後者約小 1.4 星等。用於做距離指標的變星類,除造父變星 外,還有天琴座(Lyra)變星,等等。
四、變星雖比太陽明亮得多,但它們在較遠的星系中的亮度仍嫌黯淡。而且,較遠的星系很難辨認單個的星體。所以, 用造父變星測量銀河外星系距離的實例並不太多。測定遙遠星 系的距離,須借助更亮的星體,如,超新星(supernova,或 nova)等。
遙望星空時,人們有時會驚奇地發現:在某一星區,出現 了一顆從來沒有見過的明亮星星;然而僅僅過了幾個月甚至幾 天,它又漸漸消失了。這種「奇特」的星星叫做新星或者超新星。 在古代又被稱為「客星」,意思是這是一顆「前來作客」的恆星。 人們看見它們突然出現,曾經一度以為它們是剛剛誕生的恆星, 所以取名叫「新星」。其實,它們不是新生的星體,而是正走 向衰亡的老年恆星。
當一顆大品質的恆星耗盡維繫其核反應的所有的氫燃料後, 就失去了一直支撐自身重量的力量,它的核心將開始坍縮,成 為一顆中子星(neutron star),甚至黑洞(black hole)。外層 坍縮的物質遇到這堅硬的「中子核」的反彈,就引起爆炸,恆 星的外層會以極快的速度被拋射出去。如果剩下的核的品質小 於錢德拉塞卡極限(Chandrasekhar Limit,≈ 太陽品質的 1.4 倍, 由已故美籍印度天文學家 Subrahmanyan Chandrasekhar 於 1930 年推導),這顆恆星便可能演化成為白矮星(White Dwarf)。 白矮星可能會從其伴星獲取並積累物質(有時通過合併),從 而提升內核的溫度,由此引發熱核聚變,最終也可能爆炸。
當衰老恆星爆炸時,絕對光度可能達到太陽光度的數十億 倍,中心溫度可達數十億攝氏度。這樣,在短短幾天內,它的 光度有可能將增加幾十萬倍,並且這一光度幾乎不會變化。這 樣的星叫「新星」。如果恆星的爆發再猛烈些,它的光度增加 超過一千萬倍,這樣的恆星叫做「超新星」。天文學家已在銀河系內發現了幾百顆新星。根據估算,在如銀河系大小的星系 中,超新星爆發的機率約為五十年一次。
按照光譜中的不同元素的吸收線,天文學家把超新星分成 兩大類:沒有氫吸收線的,是 I 型;有氫吸收線的,為 II 型。I 型超新星一般都比 II 型超新星明亮。I、II 型超新星中,還可以 根據光譜中其他元素的吸收譜線和光度曲線的形狀,劃分出更 細的類別。比如,Ia, Ib, Ic, II-P 和 II-L, 等等,Ia 型沒有氫、氦 吸收線,有矽吸收線,其光譜峰值中以游離矽的 615.0 納米波長 的光最為明顯。現在一般認為,超新星(I 型和 II 型)都具有一 個相近的光度峰值。這樣,超新星可以成為遙遠距離的指標。 不過,II 型超新星受外層物質的干擾,平均亮度的不確定性較 高。I 型超新星更適合作為距離指示器,用以測量它所在的星系 的距離。
此外,美國天文學家塔利(R. Brent Tulley)和費舍(J. Richard Fisher)1977 年發現,漩渦星系(spiral galaxy)的光度 與自轉速率成正比。這一經驗性關係現被稱為塔利-費舍關係 (Tully–Fisher relation)。測量漩渦星系的旋轉速率,可以得知 漩渦星系的光度;用距離模數公式,就可以找出漩渦星系的距 離。塔利-費舍關係測出的距離,大致與 I 型超新星同級,可互 為對照。
五、1929 年,美國天文學家哈勃發現了哈勃定律。用哈勃 常數和星體遠離的速度,就可以推算星體的距離。這方法可應 用於遙遠的星體,但其不確定性較高(詳見附錄二)。

附錄二
哈勃定律和哈勃常數 [139]

1925 年,當美國天文學家哈勃根據銀河外星系的形狀對它 們進行分類時,他得到一個重要的結論:星系看起來都在遠離 地球而去。這一發現的意義深遠。長期以來,天文學家都認為 宇宙是恆態的,現在卻發現宇宙是在膨脹中。1929 年,哈勃把 他所測得的幾十個星系的數據畫到一張圖上。縱座標是星系譜 線的紅移量,橫座標表示星系的累積視星等。他發現,由星系 的光譜線紅移量所計算的退行速度 v(receding velocity,即,星 體遠離地球的速度,下同)與它們離地球的距離 r(由星體的亮 度推算)成正比;離地球越遠的星系,其退行速度越快。這一 正比關係叫做哈勃定律。星系的退行速度與它離地球的距離之 比,是一個常數,被稱為哈勃常數(Hubble constant)。哈勃定 律的數學運算公式為:

r = v/H0

公式中,  H0 是哈勃常數,= v/r,單位是千米∕秒∕百萬秒差距,或 Km/s/Mpc(為了敘述方便,以下的 H0 將略去單位); v 是星系的退行速度或「紅移速度」; r 是星系與地球的距離。
原 則上說,只要知道了 H0 值和星體的紅移量,就能計算出 任何天體、星系與地球的距離。從另一個角度說,如果知道了 宇宙的大小,再假設宇宙在膨脹,且宇宙邊緣處遠離地球的速度極限是光速 c,那麼公式中的哈勃常數 H0 的倒數就應該是宇 宙的年齡(準確地說,是宇宙年齡的上限):
1/H0 = r/v
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簡單。問題的關鍵是,準確測定 哈勃常數 H0 很不容易。因為,測定哈勃常數需要測定星體離開 地球而去的速度和星體與地球的距離。星體離開地球而去的速 度可以透過測量星體光譜譜線的多普勒位移求得;但要測量星 體離地球的距離,問題就要複雜、困難得多。因為,如附錄一 所述,測定遙遠星系的距離,要依靠很多假設,不同的距離指 標所給出的距離不同,不確定性很高。事實上,天文學家們測 定的 H0 的值,一直有很大的分歧。
1929 年,哈勃最初把哈勃常數定為 500;1931 年,第二次 測定 H0 為 558,後又訂正為 526。
1952 年德國天文學家巴德(Walter Baade,1893-1960)指 出,仙女星系中造父變星的星等零點應變動 1.5 星等,由此哈勃 常數應修訂為 260。

1958 年,哈勃的學生和學術繼承人、美國天文學家桑德奇 (Allan R. Sandage, 1926-)指出:哈勃當年所說的最亮星體,實 際上位於電離氫區,因此要再加上 1.8 等的星等改正,從而將哈 勃常數降低為 75。
1974-1976 年,桑德奇和塔曼(G. A Tammann)用七種距 離指標的方法將哈勃常數重新修訂為 55,只有哈勃最初測定值 的 1/10 !另一位天文學家德瓦科列爾(de Vaucouleurs),與桑 德奇測量方法一樣,都是以造父變星為起點,其後選用不同距 離的指示體,測得的 H0 卻是 100,兩者相差一倍。
直到近年,H0 值的測定,仍不一致。
1989 年,一些天體物理學家撰文,綜述了幾十年的研究情 況後,認為哈勃常數應該定在 67±8。
2001 年,以美國天文學家威爾金森(David Todd Wilkinson, 1935-2002)命名的人造衛星「威爾金森微波各向異性探測器」 (Wilkinson    Microwave    Anisotropy    Probe,    簡 稱    WMAP) 升 空, 目的是尋找宇宙微波背景輻射的溫度的微小差異。2004 年 2 月 12 日,美國宇航局公佈了「威爾金森各向異性微波探測器」拍 到的宇宙「嬰兒期」照片。根據這張照片,科學家測算宇宙的 實際年齡是 137 億年。
2008 年 9 月,天文學家巴繞(Aurelien Barrau)著文,認為 哈勃常數的值 H0 > 74。
2009 年 1 月,天文學家利馬(J.A.S. Lima)等人發表文章, 他們得到的哈勃常數H0 為 71±4。
2009 年 2 月,科馬特蘇(E. Komatsu)等十九人發表文章, 公佈他們測定的哈勃常數是 70.5±1.3。
2009 年 5 月 7 日哈勃網站報導,天文學家們通過對旋渦星系 NGC4258 中的造父變星和 Ia 型超新星的研究,再次測定了 哈勃常數的值為 74.2 ± 3.6,與之前的測量結果相近,但精度 又提高了兩倍。據此,推斷宇宙的年齡約為 137 億年左右,和 WMAP 衛星的結果吻合。
有學者指出,哈勃常數測定值的差異,除觀測的系統誤差、 隨機誤差和銀河系內距離指標的標定不確定性等外在因素外, 還有內在原因。例如,不同星系之間由於化學成分、年齡、演 化經歷的不同,恆星自身的亮度也會發生變化。這樣,距離指 標和絕對星等之間的關係就不會一致。即使用同樣的觀測結果, 不同的宇宙學家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得到的哈勃常數數值也會 有所不同。
有學者甚至說,哈勃常數已經不再是常數,而是一個隨時 間變化的數值。隨著測定技術和方法的不斷改進,哈勃常數值 的精確度也許會進一步提高。不過,目前對哈勃常數的準確值 作出最後裁定,為時尚早。

第2部分 《創世記》第四章∼第五十章

該隱的妻子是誰?

《創世記》四章十七節記載:「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 就懷孕,生了以諾。」在這節經文之前,《聖經》只記載了四 個人:亞當、夏娃,及他們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那麼,該 隱的妻子是誰呢?上帝造人時,只造了亞當和他的配偶夏娃, 所有的其他人,都應是他們的兒女。所以,該隱的妻子肯定是 亞當和夏娃的女兒,只不過,在此之前沒有提及她罷了。這樣, 該隱的妻子應該是該隱的親姊妹。
如是,該隱和他的妻子是近親結婚。亞當、夏娃是人類 的第一對夫妻,他們的兒女只能如此婚配。當人類繁衍的後代 增多以後,才可能選擇血緣關係遠的人為配偶。以色列人的祖 先亞伯拉罕,也娶了他的同父異母的妹妹撒萊為妻(創二十: 12)。直到摩西時代,耶和華上帝才向以色列人頒布了禁止兄 妹通婚的命令:「你的姐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 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利 十八:9);「人若娶他的姐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 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利二十: 17)
現代遺傳學表明,隱性基因常常是有害的。在一般情況下, 它們被顯性基因遮蓋,不能表達。但近親結合時,由於彼此的 基因庫相似,雙方的隱性基因配對的機率增大,使隱性基因在 子女中被表達的可能也增大。故此,近親通婚所生的子女,常 患遺傳疾病。
比如,據資料介紹,非近親結婚,子代中白化病的發病為 1/10,000;表兄妹之間結婚,子代中發病率則為 1/1,600,比非近 親結婚高六倍。目前已發現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有 1,232 種。 除白化病外,較常見的還有先天性聾啞、小頭畸形、苯丙酮尿 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親結婚除使隱性遺傳病發病率增高外, 還可使多基因遺傳病發病率增高,常見的有腦積水、脊柱裂、 無腦兒、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癲癇等等。此外,近親 結婚的風險還表現在後代嬰兒死亡率增高。[1]
那麼,從亞當到亞伯拉罕,人們是否會因近親通婚而深受 遺傳疾病之苦呢?《聖經》沒有這樣的記載。根據《創世記》 廿五章,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妻子利百加生了雙胞胎。長子 渾身有毛,起名「以掃」,次子抓住哥哥的腳跟而出,故起名 「雅各」,身上光溜(創廿五:24-26)。雖是孿生兄弟,兩人 的體徵卻有如此大的差異。因此,有學者認為,上古時代人的 基因庫,可能比現代人的基因庫豐富。這樣,即便是近親通婚, 隱性基因配對的機會仍很少,後代罹患遺傳病的也少。從神學 角度看,耶和華上帝為亞當配備了配偶夏娃後,賜福他們「要 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引誘始祖犯罪的蛇,受到耶和華神的咒詛:「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 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 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亞當、夏娃「要生養眾多, 遍滿地面」,夏娃的後裔要傷蛇的頭,他們的子女只能從近親 結婚開始。也就是說,在這種特定狀況下,近親通婚是耶和華 上帝的賜福和應許得以實現的必要手段。那麼,耶和華上帝大 能的手必托住他們,保護他們。他們雖近親通婚,子孫卻不會 因此罹患遺傳疾病。

上古時代的人真能這樣長壽嗎?

《創世記》第五章記載的家譜中,列舉的人的壽命都很 長。除了與上帝同行三百年、被上帝取走的以諾,在地上生 活了三百六十五年外,其餘的人的壽命都超過七百歲;亞當 九百三十歲,最長壽者是瑪土撒拉,活了九百六十九歲。
這些人的年齡是真實的嗎?
對《聖經》記載的這些年齡,主要有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是,這些年齡的數字具有象徵意義。其中不少人 的壽數都是「五」的倍數,再加上「七」或「十四」。希伯來 人認為,「七」和「十二」代表「完全」;「五」和「十」則 與人的手指的數目有關(詳見第一部分的「為甚麼常聽人說:《聖 經》說地球的年齡是六千年?」)。
另一種觀點認為,這些年齡是真實的年齡。有人對如此的 長壽,仍心存疑慮。他們問,這是否因為以色列人的曆法與現 代的曆法不同引起的呢?

以色列人的曆法

有學者指出,《聖經》先後用過三種曆法,依次是:古迦 南曆,國曆,和巴比倫曆。[2]

古 迦 南 曆, 很 可 能 就 是 五 旬 七 季 曆(Pentecostal Calendar)。所謂「五旬七季曆」,是將全年分為七個「五旬」, 稱為「七季」;每一個「五旬」是七個星期加上一聚會日。這樣, 「七季」只有三百五十天,比三百六十五天少十五天。因此, 在第四個五旬後,有七天收藏節(陽曆十月初);第七個五旬後, 有七天除酵節(春分前);再加上一天新年,共計三百六十五 天。五旬七季曆的正月在春分後(約陽曆三月廿一日),故又 稱春曆。《聖經》中的「亞筆月」(「亞筆」意為「新穗」, 是大麥抽穗的季節,是古以色列人的正月),「西弗月」(「西 弗」意為「彩麗」,指花的華美,是古以色列人的二月),「以 他念月」(「以他念」意為「繼續」、「永恆」、「水長流」, 是古以色列人的七月),和「布勒月」(「布勒」意為「雨」, 是古以色列人的八月,是秋雨的開始),可能是古迦南曆所殘 留的月份名稱。[3]
以色列立國後,參照推羅人的陽曆,頒布了國曆,國曆的 月份用數目字表示。這個國曆是考古學家在基色(Gezer)的一 塊小石板上發現的,故又稱「基色曆」。新年從秋分(約陽曆 九月廿三日)開始,是秋曆。《聖經》常提到「秋雨春雨」, 原文是「前雨後雨」。把秋雨稱為「前雨」,表明是按國曆說 的。國曆與聖殿的結構有密切關係。新年的清晨,當太陽從橄 欖山昇起時,第一縷光線必定射到聖殿的東門(現今的金門), 穿過聖軸,直抵聖殿西端的至聖所。陽光射入至聖所的儀式,被稱為「上主的榮耀」(Kebhoth Yahweh)。若光線照得不正, 表明這一年必須加一天,就是陽曆的閏年了。[4]

現今的猶太曆,乃源自巴比倫曆,是陰曆。猶太拉比魏道思猶大王約雅敬被擄巴比倫後,以色列人被迫使用巴比倫曆。古 迦 南 曆, 很 可 能 就 是 五 旬 七 季 曆(Pentecostal Calendar)。所謂「五旬七季曆」,是將全年分為七個「五旬」, 稱為「七季」;每一個「五旬」是七個星期加上一聚會日。這樣, 「七季」只有三百五十天,比三百六十五天少十五天。因此, 在第四個五旬後,有七天收藏節(陽曆十月初);第七個五旬後, 有七天除酵節(春分前);再加上一天新年,共計三百六十五 天。五旬七季曆的正月在春分後(約陽曆三月廿一日),故又 稱春曆。《聖經》中的「亞筆月」(「亞筆」意為「新穗」, 是大麥抽穗的季節,是古以色列人的正月),「西弗月」(「西 弗」意為「彩麗」,指花的華美,是古以色列人的二月),「以 他念月」(「以他念」意為「繼續」、「永恆」、「水長流」, 是古以色列人的七月),和「布勒月」(「布勒」意為「雨」, 是古以色列人的八月,是秋雨的開始),可能是古迦南曆所殘 留的月份名稱。[3]
以色列立國後,參照推羅人的陽曆,頒布了國曆,國曆的 月份用數目字表示。這個國曆是考古學家在基色(Gezer)的一 塊小石板上發現的,故又稱「基色曆」。新年從秋分(約陽曆 九月廿三日)開始,是秋曆。《聖經》常提到「秋雨春雨」, 原文是「前雨後雨」。把秋雨稱為「前雨」,表明是按國曆說 的。國曆與聖殿的結構有密切關係。新年的清晨,當太陽從橄 欖山昇起時,第一縷光線必定射到聖殿的東門(現今的金門), 穿過聖軸,直抵聖殿西端的至聖所。陽光射入至聖所的儀式,(Rabbi Wayne Dosick)指出,猶太曆法是一種陽陰曆(soli-lunar calendar),亦即,「年」是按陽曆,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所需 的時間,一年為三六五又 1/4 天;「月」卻按陰曆,月亮繞地球 公轉一周所需的時間,一月為廿九又 1/2 天。因為一個月的天數 必須是整數,所以猶太曆按單雙月,一個月為廿九天,下一個 月則為三十天。這樣,猶太曆的一年十二個月只有三五四天(廿 九又 1/2 天 ×12),比陽曆的年少了十一又 1/4 天。為了調和 這個差異,猶太曆以十九年為一個循環。在這個循環中,十二 年擁有十二個月,七年(第三、六、八、十一、十四、十七、 十九年)為擁有十三個月的閏年。這樣,每個循環中,猶太曆 一年的天數就與陽曆一年的天數相差無幾了。[5]
如果《創世記》第五章人的壽命不是象徵性、而是按字面 理解的年齡,筆者尚不知這些年齡是按甚麼曆法計算的。若是 按上述三種曆法中的一種計算,那麼,一年的天數都與當代曆 法一年的天數相近。也就是說,《創世記》五章記載亞當活了 九百三十歲,就與當代曆法的九百三十歲相近了。

上古時代的人能活那麼長嗎?
從《聖經》的記載看,大洪水之後出生的人,壽命明顯地 縮短了。亞伯拉罕活了一百七十五歲,他的兒子以撒一百八十 歲,孫子雅各一百四十七歲,重孫約瑟一百一十歲;摩西 一百二十歲,約書亞一百一十歲。按照摩西的詩句,「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詩九十:10), 到了那個時代,一般人的壽命,與現代人已很接近了。有學者 認為,大洪水之後,地球的生態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人的壽 命的縮短可能與此有關。
2009 年 12 月,美國華盛頓大學醫生杜邦憲在《海外校園》 撰文說,美國加州大學的科學家肯尼恩(Cynthia Kenyon)等人 的研究表明,藉著少數基因的改變,線蟲(C. elegans)的壽命 可被延長 1-6 倍。控制壽命的類似基因,在哺乳動物體中也發現 了。他寫道:「我不再視《聖經》中奧妙難解的話語為寓言或 神話,而視之為正確的歷史及教導;我不再以個人有限的眼界 來解讀《聖經》,而是嚴肅地將《聖經》看為神向人啟示心意 的記錄。」「從科學的發現,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測,大洪水之後, 全能的神改變了人的基因組成,使人的壽命由幾百歲,忽悠降 至現今的一百二十歲界限。神不願有罪生命常存於世的心意, 清楚明白(有罪之人若長久存活,絕非社會之福)。」[6]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為甚麼還會後悔?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為甚麼還會後悔?
《創世記》第六章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 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 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六:5-7)全知、 全能的上帝怎麼也會後悔呢?此外,《聖經》又說:「以色列 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祂迥非人,決不後 悔。」(撒上十五:29)這豈不是前後矛盾嗎?
《聖經》敘述上帝「後悔」,是文學修辭 中的擬人法,即, 用人的特徵、行為來形容上帝,用人能夠明白的話,向人啟示上帝的心思。人「後悔」,是因為沒有先見之明;為自己做了 事與願違的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追悔莫及。但是, 上帝是全能的,不會做錯事;上帝是全知的,沒有任何事情的 發生,會讓祂感到驚訝、意外。另一方面,上帝是有知、情、 意的,祂對人類的作為不會無動於衷。祂會為人的義行高興, 為人的惡行憂傷。既然是「擬人」,就不是「真人」。故不能 完全從人非常有限的角度來解釋上帝。[7]
有學者統計,被和合本譯為「後悔」的希伯來 動詞 hacham 的簡單被動式(Niphal),在舊約《聖經》中用出現四十八次; 其中,三十四次的主語是上帝。hacham 的簡單被動式和反身形 (Hithpael),有多種含義:感到憂傷(創六:6);得著安慰 (創卅七:35);發出烈怒(雪恨,賽一:24);收回刑罰(耶 十 八 : 7 - 8 ); 收 回 祝 福 ( 耶 十 八 : 9 - 1 0 ); 懊 悔 惡 行 ( 耶 八 : 5 - 6 ) , 等等。可見,hacham 這個動詞,有兩種極端相反的含義:「感 到痛苦」和「得著安慰」,「發出烈怒」和「收回怒氣」。[8]
除了《約拿書》第三章外,在舊約《聖經》中,凡提到上 帝後悔的經文,都用「耶和華」稱呼上帝;「耶和華」的名稱 是強調上帝與子民的關係。[9] 在這些經文中,只有極少數是上 帝因祂自己做的事「後悔」。[10] 比如: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 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 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 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六:5-7)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十五:11)
在 這些經文中,上帝「後悔」的含義是,因著人的悖逆,上帝「心裏憂傷」,或「感到遺憾」。新國際版英文《聖經》(NIV)將這兩處經文的「後悔」都譯為「感 到憂傷」(I amgrieved);2010 年出版的和合本《聖經》(修訂版)則將這兩處「後悔」都譯為「感到遺憾」。「心中憂傷」可指「心如刀割」、「憤怒」,也可指人因犯罪而招致受「苦楚」、 「勞作」,也令上帝「憂傷」;「苦楚」、「勞苦」和「憂傷」原文是同 一個字。[11]提及上帝「後悔」的經文,數絕大多數都是指:因著人的 行為,上帝改變對待人的態度。比如:
「然而,祂聽見他們哀告的時候,就眷顧他們的急 難,為他們記念祂的約,照祂豐盛的慈愛後悔。」(詩一 ○六:44-45)
「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 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 廿六:3)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 話,祂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耶廿六: 13)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祂的恩麼?耶和華就後悔,不 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治死這人,我們就作了大 惡,自害己命。」(耶廿六:19)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因為祂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 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或者祂轉意後悔,留下餘福,就 是留下獻給耶和華你們神的素祭和奠祭,也未可知。」(珥 二:13-14)
「蝗 蟲吃盡那地的青物,我就說:『主耶和華阿,求 祢赦免,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 後悔說:『這災可以免了。』主耶和華又指示我一件事: 祂命火來懲罰以色列,火就吞滅深淵,險些將地燒滅。我 就說:『主耶和華阿,求祢止息,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 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也可免了。』」 (摩七:2-6)
「他又使人遍告尼 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 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 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 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 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 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 們了。」(拿三:7-10)有學者還特別列出《耶利米書》一段經文:
「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 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 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 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 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 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 十八:7-8)
這裏,神竟然預先聲明祂會後悔!從來沒有人預先聲明會 後悔的。[12] 這再次表明,上帝的「後悔」與人的「後悔」,含 義不同;不能單從人的感情去推測上帝的感情。
上述經文清楚顯示,上帝的「後悔」是指上帝因著人自身 的行為,改變祂對人的態度:當人悖逆、行惡時,上帝會收回 祝福、降下災禍;當人轉離惡道、聽從上帝時,或當先知切切 懇求上帝赦免時,上帝會收回災禍、賜下祝福。
與此同時,一些經文又顯明上帝「不後悔」,比如,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 (民廿三:19)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 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十五:29)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照著麥基洗德 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一一○:4)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 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做。」(耶四: 28)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 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廿四:14)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 阿!你的災害在那裏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那裏呢?在 我眼前決無後悔之事。」(何十三:14)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 我怎樣定意降禍,並不後悔。』」(亞八:14)
上述經文提到上帝「不後悔」,是指祂的旨意、祂的慈愛、 憐憫、公義、聖潔的本性,決不改變。
上帝的「不後悔」與「後悔」,看似矛盾,實則不然:
義 人若轉離義行而作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 而行,他豈能存活麼?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紀念;他 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 以色列家阿,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麼?你們的道豈 不是不公平麼?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 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 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結十八:24-27)

當以色列人悖逆、行惡時,上帝一定要收回祝福,降下災 禍;否則,就有違祂的公義、聖潔。當祂的子民離惡向善時, 上帝定會止住怒氣,賜下祝福;否則,就與祂的慈愛、憐憫相悖, 祂藉以色列人拯救人類的旨意也不能實現。所以,上帝的「後 悔」(祂按人的行為改變對他們的態度),正是為了上帝的「不 後悔」(祂的本性和旨意永不改變)。

方舟能容納那麼多動物嗎?方舟還保留著嗎?

方舟能容納那麼多動物嗎?方舟還保留著嗎?

《創世記》第六章記載:「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 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 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 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 滅。』」(創六:11-13)耶和華上帝命令挪亞用歌菲木造一隻 方舟;方舟造好後,挪亞及妻子、他們的三個兒子、三個媳婦 進入方舟;各樣活物(潔淨的,七公、七母;不潔淨的,一公、 一母)也進入方舟。然後,耶和華上帝用大洪水懲罰了罪惡世 界,只有方舟內的人和動物存留下來(參加《創世記》第六、 七章)。不少人質疑挪亞方舟的真實性。一個常見的問題就是: 方舟能有多大,能容納那麼多動物?!
方舟能容納那麼多動物嗎?
在和合本中文《聖經》中,被譯為「方舟」(創六:14) 的,與在《出埃及記》中盛嬰孩摩西的「箱子」(出二:3-6), 是同一個希伯來字。[13] 方舟的尺寸是:長 300 肘,寬 50 肘,高 30 肘(創六:15)。「肘」是指人的中手指指端至肘的上臂的 距離。作為量度單位的「標準希伯來肘」,長 17.5 英寸(44.45公分),比埃及的肘 17.6 英寸(44.7 公分)略短。羅西亞隧道 據稱長「1,200 肘」,實際測量為 1,749 英尺(533.1 公尺)。這 樣,一肘則等於 17.49 英寸(44.425 公分)。在米吉多、拉吉、 基色和夏瑣出土的建築物,就是基於這種單位。[14]
若以一肘為 45 公分計算,方舟的尺寸是:長 135 公尺, 寬 22.5 公尺,高 13.5 公尺。方舟分為上、中、下三層(創六: 16),類似一艘郵輪。但它沒有動力,沒有舵,只是一個能漂 浮在水上的巨大木箱!有人研究發現,方舟的長、寬、高比例 與現代輪船相似,很有利在水中保持平衡。[15] 有人估計,方舟 的容量可裝載五百多節火車貨車廂。[16]
生物學家兼地質學家伍德莫拉普(John Woodmorappe)經 多年潛心研究,並參照他人的工作,出版了一本系統評估方舟 的書,《挪亞方舟:一個可行性研究》(1996年,2003年再版)。 他認為,需要進入方舟的,主要是陸生動物和鳥類;水生動物 和兩棲類動物不在其中。他估計,進方舟的動物約有 16,000 頭, 方舟有足夠的空間容納牠們。[17] 伍德莫拉普的書共廿九章,從 居住到飼養,從飲水到糞便處理,從通風到照明,從人力分配 到動物習性,都作了詳細論述。他的結論是,即使沒有神蹟的 介入,挪亞一家是可以照料好進入方舟的所有動物的。[18]
筆者以為,伍德莫拉普的工作是很有意義的。但是,挪亞 方舟、大洪水本身是個神蹟。離開了上帝的大能和幫助,很多 難題是挪亞無法克服的,方舟的任務也不可能完成。比如:
按方舟的尺寸,它比在二十世紀前的全世界的任何船舶都 大。那麼,在幾千年前,沒有任何機械、電力設備,挪亞一家 怎麼可能建成這樣大的方舟?
挪亞怎麼可能把各類飛禽(尤其棲息在深山老林中或兇殘的鳥類)、走獸(更不用說那些兇猛的野獸)成雙成對地帶進 入方舟?
各類動物的生活習性(溫度、濕度、亮度、休眠等)差異 很大,怎麼能在同一個箱子裏生活?
挪亞一家如何避免被動物(獅、虎、豹、熊、狼、禿鷹、 蜈蚣、毒蛇、蠍子,等等)傷害?
在方舟裏,動物們如何能和諧相處?牠們之間會弱肉強食 嗎?比如,老鼠見了貓,怎麼辦?動物在方舟裏生了病,怎麼 辦?
......
這些難題,如果沒有上帝的手,任何人都無法解決。面對 僅從有限的科學和理性對挪亞方舟的種種質疑,挪亞在天堂定 會發出會心的朗朗笑聲。[19]

挪亞方舟還保留著嗎?

《創世記》記載:「水從地上漸退。過了一百五十天,水 就漸消。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水又漸消,到十 月初一日,山頂都顯現出來了。」(創八:3-5)「方舟停在亞 拉臘山上」的「山」是複數,指山脈,而不是孤立的一座山, 或一個山峰。在《聖經》中,「亞拉臘」也指一個山地王國烏 拉圖(Urartu,賽卅七:38;耶五十一:27),其領土包括美索 不達米亞以北、今土耳其以東的地區。[20]
亞拉臘山脈(the mountains of Ararat)坐落在土耳其、伊朗、 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四國的交界處;在土耳其境內的部分,跨 越兩個省,最高峰在 5,000 公尺以上。4,200 公尺以上,主要由 火成岩組成,覆以終年不化的冰帽。何時發生過火山噴發,並無紀錄。但在 1840 年,該地區曾發生大地震。由於土耳其東南 地區的政治形勢不穩定,在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期,亞拉臘地 區都是軍事區,直到 2001 年才對遊客開放;2004 年成為國家公 園的一部分。[21]
長久以來,關於在亞拉臘山上見到挪亞方舟的傳聞,持續 不斷。比如,傳說在 1905 年、1908 年和 1910 年,亞拉臘山地 的牧人曾多次見到了方舟,有的還上到方舟的頂部,並透過窗 戶,看到了裏面。1916-1917 年期間,俄國的士兵和科學家登山 看到了方舟,照了照片,畫了方舟的地圖,還進到方舟裏面, 看到了動物用過的廄。但當他們還在山上時,他們的國家爆發 了戰爭。他們回國後,向人們述說有關方舟的事;但關於方舟 的所有證據,都丟失了。1974 年,有人從海軍的飛機上看見了 方舟,並拍了照片,但當地的有關部門卻不允許他保留這些照 片,他只好憑記憶畫了方舟的圖像。這些目擊者所敘述的基本 一致。但是,他們都不能說出看到方舟的準確位置。1953 年, 格潤(George Green)說,他從飛機上看見了方舟,照了幾張不 錯的照片,並給許多人看了。不幸的是,格潤在重返亞拉臘山 之前去世了,而且,從此再沒有人看過他那些照片。此外,還 有人從間諜飛機上或人造衛星上拍到一些像方舟的照片。[22]
就是這些繪聲繪色的故事,不斷挑旺著蘊藏在人們心中的 希望。由於目擊人的證言都集中在現代的亞拉臘山,近幾十年 來,數十支探險隊,一支接一支,奔赴土耳其境內的亞拉臘山 地,不畏艱險地踏上了尋找挪亞方舟的征程。位於美國加州的 創造研究所(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簡稱 ICR),現任 所長是約翰.莫瑞斯(John Morris),是「科學創造論」的宣 導者亨利.莫瑞斯(Henry M. Morris,1918-2006)的兒子。從1972 年以來,約翰.莫瑞斯赴亞拉臘山尋找方舟已達十三次之 多!十年前筆者拜訪他時,他親自向筆者講述了他在亞拉臘山 遭雷擊的傳奇經歷。後來閱讀了他撰寫的專著,才知道一些在 尋找方舟過程所遇到的種種常人難以想像的艱難和危險。
攀登亞拉臘山遇到的危險很多。常有巨礫(有的比一輛汽 車還大)快速滾下,將登山者砸傷、甚至砸死。雪的下面常有坑、 穴,若不小心掉下去,或摔傷,或永遠再爬不上來。如果遇到 暴風雪或雪崩,連人帶帳篷都可能被大雪掩埋。對約翰.莫瑞 斯來說,最難、最可怕的一次經歷,是在山上遭到的雷電轟擊, 那是在他的第一次尋找方舟之旅發生的。當他和兩個同伴接近 峰頂時,他們已在雲層之上。突然,電閃雷鳴,雷擊打在他們 四周的岩石上,震耳欲聾。空中的閃電,使他們的頭髮、和手上、 臉上、胳臂上的毛,全都豎立起來。接著,他們先後被雷電擊中。 他說,雷打在他身上,就像被一輛卡車撞上一樣,他被撞飛 100 英尺,往山下滾,後來被擋在很多大石頭之間。他兩眼漆黑, 甚麼也看不見。幾分鐘後,他躺在雪上,全身刺痛。他想站起來, 但渾身癱軟,絲毫動彈不得。他以為他將死去。但他心中沒有 懼怕。因為他確信,如果他死了,他將去天堂,與耶穌在一起。 感謝上帝,最後,他們三位都平安地返回山下。
亞拉臘地區野獸出沒,常常傷人。有一種野狗,體型比德 國牧羊犬還大,又醜又惡,時常攻擊登山者。亞拉臘山地在四 國交界處,山高皇帝遠,盜賊、刁民猖獗,常侵擾登山者。要 得到當地政府的登山允許,也不容易,常常要等很久才有回音。 1989 年,約翰.莫瑞斯的同事從亞拉臘山電告他:他們找到了 方舟!大家都很興奮。為了確認,他們再次租用飛機,並很快 找到了同事發現方舟的地點(他們給它取名為「鳥眼」)。莫瑞斯覺得不能確認,也許是已矽化的方舟,但也可能是自然的 岩石。他們要求採集樣本,以便進一步研究。但是,當局不允 許他們降落取樣!至今,「鳥眼」仍是個謎。[23]
初期,探尋者主要是徒步;後來,開始借用直升機等飛行器, 還借助於衛星照片。有的使用除冰器械,紅外掃描、聲納儀器 等幫助尋找。但是,尚未發現挪亞方舟。
尋找方舟有很多難處。首先,亞拉臘地區很廣,而且很多 地區常年被冰雪覆蓋,尋找方舟猶如大海撈針。目前,尋找集 中在現代亞拉臘山;但有人認為,此山可能不是方舟停靠的地 方。因為它是一座火山,並且不像被水淹沒過,故有可能是大 洪水以後才形成的。其次,即使方舟確實停靠在現代亞拉臘山 上,尋找的難度也很大。因為亞拉臘山每年都在發生變化。山 體滑坡、冰雪、冰川移動,一些地方被暴露,另一些地方則被 掩蓋。所以,過去曾經仔細尋找過的地點,仍需再檢視。作為 地質學家,約翰.莫瑞斯認為,由於地震、冰川等緣故,除非 上帝超然的保護,挪亞方舟很難被保留下來。[24]
無論挪亞方舟能否被找到,基督徒都相信挪亞方舟和大洪 水是真實的歷史事件。不僅舊約《聖經》如此記載,主耶穌和 使徒也為此作見證。主耶穌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 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 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路十七:26)使徒 彼得說:「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前三:20b)約翰.莫瑞斯說:「我相信方舟仍存留著。我 真誠地祈禱:如果方舟被找到,它將再次警告這個悖逆的世界, 審判將要來到。因此,我認為,在亞拉臘山和整個山脈地區, 尋找方舟的工作將繼續下去。」[25] 有人認為,雖然尋找方舟未果,但尋找方舟的工作並非徒勞。隨著搜集到的資料的增加, 人們尋找方舟的範圍也逐漸被鎖定。不過,也有人主張,亞拉 臘山不在土耳其境內,而在東方。儘管如此,尋找方舟的探險, 仍在繼續中。
2010 年 5 月,筆者在澳洲悉尼(Sydney)事奉時聽說,香 港有人發現了方舟遺骸。開始筆者並不在意。因為「發現方舟」 的傳聞早已不絕於耳,但鮮有見到真憑實據。可這次不同了, 探索者真正見到了一個巨型的古木結構,並有影像實錄:
繼 2008 年發現巨型木化石牆後,「挪亞方舟國際事 工」取得更大突破,發現冰封巨型木結構。《聖經》的記 載再次被歷史遺跡印證。
(2010 年)4 月 25 日,「挪亞方舟國際事工」舉行 新聞發佈會,向全球公佈於土耳其東部亞拉臘山的發現。 2009 年,探索隊員在高於海拔 4,000 米的冰川尋找挪亞方 舟遺骸時,經挖掘,成功發現包括至少七個空間的巨型木 建築結構,部分空間內更有推測是用來套上繩索圈養動物 的木欄。基於樣本化驗結果和影像片斷,土耳其首席考古 學家和地質專家相信,這個巨型木結構將會揭示早期人類 活動的歷史。這次發現,首次為《聖經》中關於挪亞方舟 的歷史記載,提供了有力的影像實證。[26]
2009 年,在土耳其探索隊的幫助下,香港非牟利福音機構 「影音使團」(The Media Evangelic Association)總幹事袁文輝 和楊永祥、李耀輝、梁藝齡(女)四人,在亞拉臘山發現並成 功地進入了這個冰封巨型木結構,有清晰的實錄影像。所發現的木結構已經破損,他們從不同的破口進入,迄今已發現七個 空間。空間高度超過 5 米,內裏的牆身全是木頭,有入榫結構, 顯然是人工結構。結構內,發現一扇高約 1 米、寬半米的小門, 估計可以通往另一空間。他們還爬上了一個木梯;天花板上有 門,故推測木結構不止一層。用 14 碳測定,木頭的年齡是 4,800 年左右。
也許讀者會感到奇怪,一群從事媒體事工的基督徒,怎麼 會參與方舟的探索?原來,絕非偶然。為了尋找方舟,他們經 歷了上帝奇妙的引領,歷盡了危險和艱辛(詳見附錄)。2012 年,香港「影音使團」已正式出版、發行了有關的 DVD 和書籍。
這個古木結構是不是方舟遺骸?各方面仍有不同意見,筆 者以為,這是方舟探索史上的重大突破。首先,發現了實物, 並有影像記錄。其次,從古木結構的地理位置看,與《聖經》 記載的挪亞方舟相當吻合。第三,這個木結構如此巨大,又在 海拔 4,000 米處,考慮到嚴峻的地理和氣候條件,是民用房屋、 軍人哨所或「人工假造方舟」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筆者認為, 這個古木結構是挪亞方舟遺骸或遺骸的一部分的可能性很大, 或者,它與方舟有關(比如,挪亞一家人出方舟後,用其木料 所建的暫時棲身處所,等等)。當然,要確定這個古木結構是 不是方舟遺骸,還需要更深入、更多的探索和證據。然而,整 個古木結構處於冰封狀態,亞拉臘山又常有滑坡、冰川移動、 雪崩。對古木結構的進一步探索,將會面臨極大的困難和危險。 懇切祈求上帝的憐憫、保守和引領。
無論這個古木結構是不是方舟遺骸,無論方舟遺骸能否被 發現,基督徒都相信挪亞方舟是真實的,並敢於大膽向世人宣 講。因為,挪亞方舟記錄在《聖經》中;《聖經》是上帝的啟示,是真實、無誤的。2010 年 10 月,筆者赴香港服事,有機會參觀 香港「影音使團」創建的、離大嶼山國際機場不遠的挪亞方舟 主題公園,留下了深刻印象。主題公園的重點不是「已經發現 方舟遺骸」,而是忠實地宣講《聖經》記載的挪亞洪水的史實, 和耶穌基督的救贖。它調動了多媒體和高科技手段,使宣講內 豐富、生動,老少咸宜,是傳講福音的一個好平台。
另一方面,如果方舟遺骸能被發現,就能再次證明《聖經》 的真確,再次警告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促使更多人及早悔改、 歸向上帝。一百多年來,「《聖經》考古學」碩果累累,極大 地見證了《聖經》的權威。作為《聖經》考古學的一部分,挪 亞方舟遺骸的探索,也當受到基督徒的關注和支持。

當今世界各國的人都是挪亞的後裔嗎?

當今世界各國的人都是挪亞的後裔嗎?
2.《創世記》第四章~第五十章
如上文所述,按照《聖經》記載,大洪水之後,只有方舟 內的挪亞夫婦和他們的三個兒子、三個兒媳婦被拯救,其餘的 人全死了。所以,現在全世界的人都應該是挪亞的三個兒子的 後裔,是挪亞的後裔。

人類屬於同一個種 [27]
有人問:「現在人有不同的種族,怎麼可能同是挪亞的後 代?挪亞是白種人、黃種人、還是黑種人呢?」其實,人們講 的「種族」(race),主要是根據語言、膚色和相貌等外部特徵 劃分的,是一個文化或社會的概念,不是生物學的概念。
1997 年,義大利和美國的生物學家對世界上十六個人群的 DNA 的一○九個標記點的多樣化,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種 族之間的差異並不比種族之內的差異大。[28] 2000 年 6 月 26 日,美國總統克林頓在白宮新聞發佈會上宣佈,科學家完成了人類 基因組「工作框架圖」。基因圖譜就是 31 億個「字母」(A、 T、G、C)的排列組合。要讀懂人類基因圖譜,還需要科學家 們花費更長的時間。所謂讀懂,一是,哪一段 A、T、G、C 的 排列組合表示一個基因;二是,這個基因的作用是甚麼。負責 解讀人類基因藍圖計畫的主任柯林斯(Francis S. Collins),在 他的著作中指出:初步分析表明,不同種族的人擁有 99.9% 相 同的生命藍圖序列;世界上任何兩個人的 DNA 序列的差別不超 過 0.1%。人類這種細微的個體差異,小於大多數生物種內的個 體差異(通常是 1-5%)。[29]
2006 年,由英國和加拿大科學家組成的研究小組,研究了 DNA 片段的複製和「拷貝數突變」在人類基因組中的分布,並 對比了 270 名歐洲、非洲和亞洲人的基因組片段。他們發現,「拷 貝數突變」發生在近 1500 個區域,約占全部人類基因的 12%。 研究人員據此繪製出新的圖譜。他們認為,不同種族的人擁有 99.5%(而不是 99.9%)相同的生命藍圖序列。[30]

總之,從人類群遺傳學和人類基因圖譜看,人類種族之間並沒有顯示遺傳基因的差異;各個種族的人都屬於同一個種 (species),稱為「人類」(Homo sapiens)。人類種族之間, 沒有高等動物物種之間的生殖隔離。人類跨種族通婚的後代, 不會引發生理或遺傳疾病。
相比之下,不同種族在外貌的方面的差異,不是根本的差 異。以人的膚色為例。按膚色,人被分為「黑種人」、「黃種人」 和「白種人」。不同種族的人,其黑色素細胞的數量,基本相 同。不同的膚色是因為皮膚的黑色素細胞內黑色素的含量不同。 黑色素含量愈高,膚色也愈深。有研究表明,膚色較暗的非洲人所含有黑色素,是白種人的幾十倍。而黑色素在人體皮膚的 沉積,又與暴露於紫外線等因素有關。暴露在強烈日光下,陽 光中的紫外線會促使皮膚產生黑色素。黑色素可以吸收紫外線, 防止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這樣,人的膚色就會加深。不過,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曬黑」的。有的人,怎麼曬也曬不黑, 卻被灼傷了。因為一個人的黑色素含量的多寡,還要受到基因 的控制。研究發現,有幾對等位基因與黑色素的含量有關。每 一對等位基因由一個顯性基因和一個隱性基因組成。這幾對等 位基因的不同組合,會在後代中產生不同的膚色。一個純白的 歐洲人和一個純黑的黑人結婚,其後代的膚色是淺褐色。這些 淺褐色膚色的後代彼此結婚所生的子女,就會呈現從純白到純 黑的各種膚色。
現在一般認為:生活在低緯度的居民,皮膚中的黑色素含 量較多。這不但可以防止紫外線對皮膚的灼傷,減少患皮膚癌 的機會,而且可以防止紫外線對葉酸的破壞。葉酸是維生素 B 的一種,對胚胎發育時期的神經管形成,有重要作用。缺乏葉 酸可能導致嚴重的神經缺陷,包括脊柱裂、無腦、大腦和頭顱 不全等。此外,葉酸對細胞分裂和生成,如血液和精子的生成, 也有重要意義。葉酸不足可導致男性生育力下降。相反,生活 在高緯度的居民,皮膚中黑色素含量較少。這有利於紫外線進 入皮膚,促進維生素 D3 的合成。維生素 D3 的主要功能,是促 進小腸對鈣的吸收,和鈣磷在骨中的沉積,使骨骼正常發育, 並維持健康的免疫系統。缺乏維生素 D3,會使骨骼脫鈣,引發 佝僂病和軟骨病。
挪亞一家很可能同時擁有控制不同深膚色的基因。深膚色 基因可以保護免受太陽灼傷,淺膚色基因可以製造足夠的維他命 D3。大洪水前的世界,氣候宜人,不會太熱或太冷,最適宜 均衡膚色的人居住。
「巴別塔事件」後,耶和華上帝變亂人們的口音,並將他 們分散到世界各地(創十一:3-9)。遷移到低緯度地區居住的 人群中,膚色淺的人,容易受到強烈陽光的紫外線的傷害,患 皮膚癌的機率高,而且胎兒產生神經缺陷的機率也增高,故他 們不易存活和繁衍後代;膚色深的人,則可抵禦強陽光的紫外 線對皮膚的傷害和防止體內的葉酸被破壞,又能借助紫外線合 成足夠的維生素 D3,更有生存優勢,並生育強健後代。這樣, 膚色深的人,就逐漸成為在低緯度地區居住的主要群體。
遷移到高緯度地區的人群中,由於日照減少,膚色深的人, 沒有足夠的紫外線進入皮膚,導致維生素 D3 的合成的減少,誘 發佝僂病和軟骨病。這些膚色深的人會慢慢地變為弱勢;而膚 色淺的人,較弱的陽光的紫外線不會傷及他們的皮膚,卻足以 幫助他們合成體內所需的維生素 D3。這樣,膚色淺的人,就逐 漸成為高緯度地區的主要居民。
不同居住地區的人群的膚色分化,不是人發展出一些新的 特徵去適應新的環境。形成不同膚色的所有基因,早已存在於 耶和華上帝創造的第一個人亞當裏面,使他和挪亞的後裔能夠 分別適應不同的環境,「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九: 1)。

《創世記》第十章的「列國志」[31]

《創世記》第十章的「列國志」[31]
新約《使徒行傳》說:「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 本,有古 卷作血脈 ],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a)「一本」原文只是 數詞「一」,即世上的萬族都出於同一個本源 ― 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32] 當今的萬國、各族,都是大洪水後挪亞的三個 兒子的後裔。《創世記》第十章記載的挪亞的後代的家譜,提 供了列國起源的重要資料。
《創世記》十章記載的挪亞三個兒子雅弗、含和閃的後裔 的家譜,有幾個特點。
首先,突顯「七」或「七」的倍數。比如,雅弗有七個兒 子(創十:2),其中的兩個兒子歌篾和雅完共有七個孫子(創十: 3);含的兒子麥西有七個兒子(創十:13-14);「兒子」一詞 在本章出現了十四次(「七」的雙倍);整個家譜共記載雅弗 的後裔十四個,含的後裔三十個,閃的後裔廿六個,共計七十 個(「十」乘「七」,兩個數字都代表完全)。所以,這個家 譜一定有刪節(參見第一部分關於聖經中的家譜)。
其次,不少後裔的名字是複數,如基提人、多單人(創十: 4),或雙數,如麥西(創十:6)。因此,這些後裔的名字, 可能不是代表個人,而是代表由該後裔創建的民族 — 如「耶 布斯人、亞摩利人、革迦撒人」(創十:16);國家 —    如「瑪 代」(創十:2)、「古實」(創十:2)、「麥西」(創十:6), 或城市 — 如「他施」(創十:4)、「西頓」(創十:15)。 所以,這個家譜被學者稱為「列國志」。雅弗、含、和閃三大 分支的劃分,綜合了地理位置、文化習俗和語言等多種因素。
第三,挪亞三個兒子的後裔的七十個名字,只包含與以色 列人有關的一些國家、民族,沒有囊括全世界所有的國家、民族; 舊約《聖經》所論及的國家,也沒有全包含在內。在這七十個 名字中,有些名字所代表的國家或民族,至今尚不能確定。

雅弗的後裔(創十:2-5)比較確定的有:「歌篾」一般認 為是主前十世紀在伊朗北部建國的森美裏人(Cimmerians);「瑪代」是瑪代人,主前九世紀出現在裏海以西,居住在亞述 東部的山區;「雅完」屬於希臘人一支的愛奧尼亞人(Ionians, 古時小亞細亞西部沿海地區居民);「米設」居住在黑海西南; 「提拉」從小亞細亞遷徙愛琴海定居的伊特利亞人(Etruscans), 屬義大利西部古國;「亞實基拿」是賽西亞人(又譯為「西古 提人」)(Scythians),居住在幼發拉底河上游地區;「基提」 為居住在賽浦路斯島及附近海岸的人;「他施」可能是西班牙 南部城市,或非洲北部的「迦太基」(Carthage),或小亞細亞 的基利家。
一般說,雅弗的後裔,是居住在歐亞陸地的迦南以北和以 西的民族,東自現今的伊朗,西至地中海西端的西班牙,及黑 海南部,含現今的希臘、賽浦路斯、土耳其等。雅弗可視為印 歐人的祖先。

含的後裔(創十:6-20)比較確定的有:含的四個兒子 — 「古實」指埃及南部、尼羅河上游的居民,包括現今的衣索比 亞(Ethiopia);「麥西」是雙數名詞,指上埃及(南部)和下 埃及(北部);「弗」是現今的利比亞(Libya);「迦南」是 應許之地,現今的巴勒斯坦。「古實」的七個兒子的名字,如「西 巴」、「哈腓拉」、「拉瑪」、「撒弗提迦」等,都是沿紅海 居住的阿拉伯半島的民族。
總體上,含的後裔,分布在亞洲的西南部和非洲東北部, 包括亞述、巴比倫、迦南、埃及等。含應是非洲人的祖先。

閃的後裔(創十:21-31)比較確定的:「以攔」在美索不 大米東部,但「以攔」人不講閃語;「亞述」位於底格里斯河 東岸,也可能指「亞書利族」;「路得」在底格里斯河上游;「亞 蘭」是敘利亞遊牧民族亞蘭人的祖先;「希伯」的兒子「約坍」有十三個兒子,是多個阿拉伯種族的祖先。 這裏特別要提到的是,「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子孫之祖。」
(創十:21)「希伯」是閃的曾孫,但家譜中將「希伯」與「閃」 直接相連,是要強調「閃」是「希伯」的先祖,而「希伯」則 是希伯來人的祖先;希伯來人的列祖,正是《創世記》十二至 五十章的重點。「希伯」的意思是「渡過」、「橫渡」,意指 亞伯拉罕橫渡幼發拉底河進入迦南地。不過,「希伯子孫」與「希 伯來人」並不等同。「希伯來人」只是「希伯子孫」中的一部分, 即亞伯拉罕的後裔。
閃的後代主要分布在敘利亞、腓尼基和阿拉伯半島。閃是 閃族的祖先。
鄺炳釗認為,挪亞的三個兒子的後裔,除了地域不同之外, 也有文化、習俗的差異。雅弗的後裔與「海」相連,講印度和 雅利安語;含的後裔多在城鎮,講蘇默語和埃及語;閃的後裔 則多為遊牧民族,講閃語。[33]
如前所述,這個家譜中的七十個名字,象徵「完全」,預 表世界萬國都是雅弗、含和閃的後裔。但亞洲、歐洲和美洲許 多民族都未在這個家譜中出現。這些未提及的國家、民族,不 一定都是挪亞的三個兒子直接傳承下來的,有的可能是由這三 支宗族彼此通婚產生的。對於這些民族的起源,現代生物學開 始提一些線索。

「線粒體夏娃」[34]
線粒體(mitochondrion)是細胞內的一種結構(細胞器), 是細胞的「呼吸器官」,為細胞活動提供能量。
在高等動物中,線粒體 DNA 是比較嚴格的母系遺傳。據此,研究者可以借助線粒體 DNA,追溯人類母系族譜,研究人類起
源。
近年的許多關於線粒體 DNA 的研究,都有相似的推論:人 類共同擁有一位生活在幾萬年前的非洲老祖母,即「腺粒體夏 娃」。她生活的具體地域,尚無共識;最近的研究是指向非洲 南部或東部。
「線粒體夏娃」,只是一種比喻說法,她不一定是《聖經》 中的夏娃。《聖經》中的夏娃,是人類的第一個女人;「線粒 體夏娃」,可能是人類的第一個女人,也可能不是。或許,還 有比她更年長或與她同期的女人存在;但這些女人的後裔中, 只要有一代沒有女兒,線粒體 DNA 的遺傳就中斷了,不能延 續至今。所以,「線粒體夏娃」是人們現在追蹤到的、線粒體 DNA 一直流傳到今天的最早的非洲女人。英文文獻將「線粒體 夏娃」(Mitochondrial Eve)定義為「現在所有人類的母系最近 共 同 祖 先 」(matrilineal    most    recent    common    ancestor    , 簡 寫 為 mtMRCA),是比較貼切的。[35]

「Y 染色體亞當」[36]
相對於母系遺傳的線粒體 DNA,Y 染色體的 DNA 是父系 遺傳的,也可以用於人類學的研究,探索父系的起源和遷移。
根據 Y 染色體的研究,學者們認為,最初的人類可能出現 於幾百萬年前的非洲,這一觀點在學術界沒有太多爭議。然而, 對於現代人類是如何發展出來的問題,卻爭論不斷。
主張「非洲起源說」的研究者們認為,人類從非洲人群分 出歐洲和亞洲人群,美洲和澳洲人群又起源於亞洲人群。根據 突變速率計算,非洲人群分化出歐、亞人群的大約時間是十萬年前。這就是與「夏娃學說」相印證的「亞當學說」。 同理,「Y 染色體亞當」也只是一個比喻,他不一定等同 於《聖經》記載的亞當 —    被耶和華上帝所創造的第一個男人。 他可能是人類的第一位男性,也可能是人類最早的男性之一; 只不過,他的 Y 染色體的遺傳信息一直延續至今,而其他男性 的 Y 染色體的遺傳信息因某種原因(如,後裔中有一代沒有兒子)失傳了。 李輝等人指出:「雖然,諸多遺傳學證據支持非洲起源假說,但對最終揭示現代人類起源和遷移問題依然有許多工作要 做,仍需要許多化石方面的確鑿證據來支持,需要解釋考古學、 古人類學方面的質疑。況且,遺傳學本身對現代人類起源於非 洲的問題仍有許多說法不一的觀點和研究結論。」
現代人類的起源,可能要比想像中複雜得多。遺傳學界和 考古學界的學者至今仍有許多爭論。從目前資料看,無論是現 代人類起源的時間,還是起源的地點,與《聖經》的記載都沒 根本的衝突。

中國人也是挪亞的後裔嗎?

中國人也是挪亞的後裔嗎?
按照《聖經》的記載,大洪水之後,所有的人都是挪亞的 三個兒子的後裔,中國人也不例外。然而,對於中國人的起源, 學者一直有不同看法,即有「本土說」和「西來說」之爭。
二十世紀初期,瑞典地質學家、考古學家安特生(Johan Gunnar    Andersson,1874-1960) 於    1921    年    10    月 至    12    月 對 河 南 省澠池縣仰韶村的新石器時代遺址進行了系統的勘測與發掘, 出土了大量新石器時代的陶器及工具,揭開了中國田野考古工 作的序幕。這是中國、也是亞洲第一次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 — 人們所熟悉的新石器時代仰紹文化或彩陶文化遺址。 隨後,安特生根據自己的發掘及研究,於 1923 年發表了《中國 遠古之文化》一書,首次提出了「仰紹文化」的命名,並對仰 紹文化的性質做了初步的闡述。仰紹文化遺址的發現,填補了 中國史前史的一個空白,修正了西方認為中國沒有史前文化的觀點。
後來安特生赴甘肅、青海考古調查,發現遺址近五十處。他將黃河沿岸一系列彩陶文化遺址分為六個時期。他發現,中國的彩陶文明從西向東,時代越來越晚。而他認為最早的「齊家期」(甘肅省甯定陽窪灣齊家文化墓葬)中出土的陶器與中亞的有相類似之處,於是得出了後來稱為「仰紹文化西來說」的結論。但是,中國著名考古學家夏鼐(1910-1985)1944 年在甘肅新石器墓葬的填土中發現了東方風格的彩陶殘片。夏鼐認為:中國的彩陶是自東向西發展的,仰紹文化應早於齊家文化;安特生的分期是有錯誤的,由此而推論的西來之說也是不合理 的。[37]
中國考古學者恩瀚撰文指出,二十世紀五○年代以後,夏鼐教授的上述發現,成為大規模批判「仰紹文化西來說」的證據,在考古學上進一步形成了中國文化起源的「本土中心論」:
五○年代是「黃河流域中心論」;隨著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的發現,六○年代以後,提出了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兩個中心論;九○年代以後,更多的遺址被發現,更有學者提出「滿天星斗」 論。[38]但是,近年來,學者們提出了一些支持「西來說」的新的 證據。

分子人類學的證據 [39]
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宿兵的團隊,用 Y 染色 體研究中國人的起源問題。他們的研究結果是,中國人的祖先 從東南亞進入中國南方,繼而越過長江進入北方地區。2001 年, 復旦大學人類學研究中心金力帶領的團隊,在《科學》雜誌上 發表了一篇名為〈Y 染色體遺傳學證據支持現代中國人起源於 非洲〉的論文,也得出「現代中國人起源於非洲」的結論。
金力團隊認為,中國人起源於非洲,似乎比較確定了。但 人們對此仍心存疑慮。很多人認為,單純從遺傳學角度對古代 人類的群體遷移和基因突變年代作精確估算,難度非常大。因 為,在研究中,有效群體的大小、和突變率的估計的偏差,等等, 都會直接影響研究結果。現代人類的起源可能要比想像中複雜 得多。除了分子人類學的資料外,還需結合考古學、古人類學 等多學科的成果,方可能得出較可靠的結論。可以預期,無論 是遺傳學界,還是考古學界的學者,仍將圍繞這一重大課題繼 續爭論、不斷探索。

考古學的證據 [40]
考古學上,把農業的出現的時代,稱為「新石器時代」 (Neolithic period),其特徵是:開始製造和使用磨利的石器, 出現了農、牧業,和發明了陶器;其中,農業的起源,是新石 器時期的最主要特徵。新石器時期約始於一萬年以前。根據陶 器出現與否,可分為前陶新石器時代或無陶新石器時代(pre- pottery Neolithic period),和陶器新石器時代。前陶新石器時代 的特點是,已有了農業,但尚無陶器;成熟的麥穗直接在火上烘烤後食用。 考古學的證據顯示,新石器時代首先開始於西亞地區,包括現今以色列、巴勒斯坦、黎巴嫩和敘利亞和土耳其等地,即 所謂的新月形地帶。這一地帶是世界農業的發源地,由此傳播 到世界各地。
考古學的證據還顯示,前陶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集中分 布在西亞地區。希臘半島雖發現了少數前陶文化遺址,但時代 晚於西亞,被認為是從西亞傳播過去的。除此之外,中國、埃 及乃至世界其他地區皆沒有發現前陶文化遺址。恩瀚指出,中 國沒有發現前陶時代遺址。中國最早的新石器時代遺址,如河 北磁縣老觀台、河南新鄭裴李崗、甘肅秦安大地灣等,都有陶 器出土,而且,年代均晚於西亞的前陶時代。
這些考古學的證據,與《聖經》的記載吻合。按照《創世 記》,人類始祖亞當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生了兩個兒子該隱 和亞伯;該隱種田,亞伯牧羊(創四:1-2);已經有了農、牧 業,但沒有提及陶器,可能屬於前陶文化時代。以此推論,人 類最早的前陶文化遺址,可能是亞當離開伊甸園後的新家所在。 恩瀚認為,該隱、亞伯生活的地域,可能西起巴勒斯坦,東至 伊拉克,北到小亞細亞,而以巴勒斯坦地區的可能性最大。到 了挪亞時代,人類已廣泛分布在近東地區了。《聖經》沒有論 及人類何時開始製造、使用陶器,但《創世記》廿五章記載了 希伯來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的孫子、以撒的次子雅各,用紅豆湯 騙取他哥哥以掃的長子的名分的事: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 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以東」就是「紅」的意思 ]。雅各說:「你今日 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罷。」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 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 罷!」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 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 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廿五:29- 34)
雅各能夠「熬湯」,說明那時已經使用陶器,西亞已經從前陶時代進入陶器時代了。前陶文化可能起源於西亞。人們可以合理地推想:從西亞 開始的農業文明,大洪水之後,隨著人群的分散、遷徙,逐漸 傳播到世界各地,傳播到中國。這與「中國人是挪亞的後裔」 的觀點是一致的。

語言學的證據
世界上有兩千多種至七千多種,說法不一。但使用人口超 過十萬人的語言,只有一百四十多種。其中,漢語的使用人口 最多,約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所以,漢語是聯合國指定的 六種工作語言之一,另外五種語言是英語、俄語、德語、法語 和西班牙語。有些語言則只為幾千乃至幾百人使用,如美洲的 土著印第安語,中國的鄂倫春語、赫哲語,等等。
齊家琴指出,世界語言的分類,有的依據語言結構,有的 依據區域。她認為比較合理的分類如下:

一、印歐語系:
最大的語系,使用人數大約四十億,占世界人口的 70%,分為如下語族: 拉丁語族:包括法語、義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和羅馬尼亞語等。 日爾曼語族:包括英語、德語、荷蘭語、斯堪地納維亞半島各主要語言。 斯拉夫語族:有俄語、保加利亞語、波蘭語、塞爾維亞語等。 波羅的海語族:包括拉脫維亞語和立陶宛語等。 印度語族:包括梵語、印地語、巴厘語,達羅毗荼語支(印度南部的語言都屬於這一語支)等。 伊朗語族:包括波斯語、阿富汗語等。 高加索語族:主要有格魯吉亞語、車臣語等。 烏拉爾語族:下分芬蘭語支和烏戈爾語支。前者包括芬蘭語、愛沙尼亞語等後者包括匈牙利語、曼西語等。

二、漢藏語系
僅次於印歐語系的第二大語種。使用人數大約十五億。下 分漢語和藏緬、壯侗、苗瑤等語族,包括漢語、藏語、緬甸語、 克倫語、壯語、苗語、瑤語等。還包括阿勒泰各語族,如西阿 勒泰語族、東阿勒泰語族。前者包括突闕諸語言以及前蘇聯境 內的楚瓦什語,後者包括蒙古語以及前蘇聯境內的埃文基語。

三、非太語系
包括除歐亞語系、南北美洲以外其他各國的語言。非洲及 太平洋諸國採用這種語言。
尼祿— 撒哈拉語族:主要是非洲北部及西部各國語言,
尼日爾 — 剛果語族:主要是非洲中部各國語言,如尼日 爾語,剛果語,斯瓦西裏語等。
科依桑語族:主要是非洲南部及東部各國語言,主要有霍屯督語(納米比亞);布須曼語(南非等),散達維語(坦尚 尼亞等)。
閃 —    含語族(閃米特 —    含米特語族):主要應用於中東 地區。下分閃語族和含語族。前者包括希伯來語、阿拉伯語等, 後者包括古埃及語、豪薩語等。
南島語族:主要有東南亞及太平洋各島國語言,如印尼語, 馬來語,爪哇語,斐濟語,毛利語等。
南北美洲土著印第安語言:如瑪雅語,愛斯基摩 — 阿留 申語等。
澳大利亞洲土語語言。

四、人造國際語系
各國語言的差異,成為互相交往的一大障礙。人們一直渴 望能有一種共同語言,在信息化的今天,更是如此。第一個在 國際上獲得較大影響的人造語,是由德國教長施萊耶(Schleyer) 於 1879 年創造的沃拉普克語(Volapuk)。1887 年波蘭人柴門 霍夫創造的世界語(Esperanto),及世界大同語(Mondlango)。 除了沃拉普克語,大同語和世界語之外,其他影響較大的人 造語還有:伊多語(Ido)、西方語(Occidental)、諾維亞語 (Novial)、英特林瓜語(Interlingua)、格羅沙語(Glosa)、 歐盟語(Atlango)等。[41]

五、希伯來語和漢語
希伯來語(Hebrew)屬於非太語系(或亞非語系)閃米特 語族(或屬閃含語系閃語族),是具有古代猶太民族(以色列 民族或希伯來民族)意識的現代人民的民族語言,也是猶太教 的宗教語言。過去的二千五百年,「希伯來語」主要用於《聖經》 與相關宗教方面的研究。自二十世紀、特別是以色列復國以來,「希伯來語」作為口語,在猶太人中復甦,漸漸取代阿拉伯語、 猶太西班牙語和意第緒語(或稱為「依地語」,猶太人使用的 國際交流語)。以色列復國後,將「希伯來語」定為官方語言 之一,採用希伯來語字母書寫;另一種官方語言是阿拉伯語。
今天的希伯來語,和兩千年前的希伯來語是相通的。如果 時光倒流到古以色列大衛王的年代,現代的以色列人可以聽懂 兩千年前人們的對話。現代的言語能夠做到與兩千年前的語言 相通,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奇蹟。[42]

在各國的語言中,有一些名詞是通用的,如「媽咪」、「爹 地」,等等。比較了上百種語言的異、同後,有的語言學家認為, 人類的語言,在十萬年前出自同一母語;首先在非洲,然後抵 達美洲大陸。[43] 1931 年,波爾(C. J. Ball)出書,認為漢文與 古巴比倫地區流行的蘇默文之間,有難以割捨的密切關係。[44]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文字。漢字的數量很多,總數約六萬個,常用字約六千 個。漢字有悠久的歷史。目前發現的最古老的漢字,是距今 三千四百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國商代和西周早期以龜甲、獸骨 為載體的文獻,是已知漢語文獻的最早形態。刻在龜甲、獸骨 上的文字,曾稱為契文、甲骨刻辭、卜辭、龜版文、殷墟文字等, 現通稱甲骨文。它們已是很成熟、很發達的文字。據學者推算, 漢字的歷史有五千年左右。
學者指出,在地球上,只有幾種文字比中國文字早,最出 名的是,古埃及的聖書字和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埃及文字 和楔形文字,在西元前三千年左右已經很發達了,它們記錄了 古埃及帝國、古代蘇默王朝、巴比倫王朝、古波斯王朝的歷史。 不過,這兩種古老的文字,早在西元前後就失傳了;近代的考古發掘才使它們重見天日。

漢字是一種象形文字,起源於記事圖畫。從古到今,漢字 的形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經歷了甲骨文、金文(先秦稱銅為 金,故刻寫在古代銅上的文字被稱為金文)、小篆、隸書、楷 書等字體的演變。秦統一天下之後,實行「車同軌,書同文, 行同倫」,規範了文字,李斯整理小篆,小篆遂成為正式官方 文字。現行漢字的通行字體是楷書。[45]
近年的研究發現,漢字與《聖經》有奇特的關聯。比如, 「船」,可分解為「舟」、「八」和「口」,不禁使人聯想到 大洪水時,正是挪亞一家八口人(挪亞和妻子,三個兒子和三 個 媳 婦 )進 入 方 舟 。又 如 ,「 婪 」可 分 解 為「 木 」、「 木 」和「 女 」, 也容易使人想到伊甸園裏的生命樹、分善惡樹和夏娃。再如, 「義」可分解為「羊」和「我」,這豈不正是《聖經》所啟示 的上帝的救恩(凡接待耶穌基督 —    上帝的羔羊的,就可以因信 稱「義」)嗎?這一類的例子還有許多。[46] 雖然,這樣的聯想不一定都對,但是,眾多漢字都有類似的關聯,恐怕也非偶然。 這似乎展示了希伯來人的信仰與漢字的某些血脈傳承。
牧師兼學者的趙壁礎,經過二十年的潛心努力,在語言學 的研究中,另闢蹊徑,獨樹一幟,謂之「語言解碼」。趙壁礎 認為,漢語和世上其他拼音語言,外貌相異,實質關係卻不疏 離,不是彼此格格不入的。漢語的拼音顯示,在文字的組合結 構裏,一個漢字的不同構成元素,就是其拼音的化身。此外, 漢語文字具有圖畫特性,能將拼音文字所不能表達的含意加以 展示。所以,漢語文字不能用拼音來代替,漢字簡體化,也破 壞了漢語文字的基礎。[47] 他用保留聲母(輔音)、略去韻母(母 音)及重整聲位的方法,對不同語言的同義詞加以平行比較,得到了各種語言文字聲母相符、相同的結果。比如,英語的「see」(看)與漢語的「看見」似互不相通。但是,如果把「see」 的韻母 ee 去掉,餘下的聲母「s」與漢語的「視」便相通了。[48] 用此方法,趙壁礎也發現,希伯來和華夏這兩種文化,歷史上雖未有過大規模交流的紀錄,但希伯來語和漢語之間卻有 密切關聯:它們之間,讀音相似的字詞,竟有一百個以上!他 對希伯來語與希臘語、拉丁語、漢語、英語、德語、法語、印 第安語等十餘種語言相比較,顯示希伯來語是鑰匙,成為其他語言的解碼工具。這強烈表明,世界各語言同源的可能性。[49]

上帝嚴禁以色列人獻人祭, 為甚麼祂又命令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兒子 以撒獻為燔祭?

先討論第一個問題。 上帝藉摩西頒布的律法,嚴禁以色列人把人當祭物: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利十八: 21a)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 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人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 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利二十:1-2)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 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申十二:31)
耶和華上帝是嚴禁獻人祭的。但是,這與上帝命令亞伯拉 罕獻以撒並不衝突。
首先,上帝是生命之主,創造一切生命,擁有一切的生命。 祂可以憑己意給予或收取生命。作為受造之物,任何人沒有獻 人祭的權利;但是,作為造物主,「上帝擁有要求人祭的權柄。」 [50] 規範人的行為的律法,不能用以限制上帝的作為。
其次,上帝命令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兒子以撒獻為燔祭;但 上帝絕無實施這個命令的意思。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史實,完整 地記錄在《創世記》第廿二章。開宗明義,「神要試驗亞伯拉罕」 (創廿二:1)。這條命令的目的,是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即使亞伯拉罕決心把以撒獻為燔祭,上帝也絕無此初衷。更深 一層看,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上的,不是他的兒子以撒,而是亞 伯拉罕自己。[51] 當亞伯拉罕「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 上」,「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創廿二:9-10)的行為, 已表明他對上帝的絕對信靠和順服,「試驗」已取得完滿結果。 這時,天使及時制止了他的進一步行動:「你可不在這童子身 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創廿二:12a)代替以撒的公羊, 上帝早就預備好了。所以,上帝的命令的用意,是要試驗亞伯 拉罕的信心,而不是要他獻人祭。
有人說,上帝的這一命令,把亞伯拉罕置於極度矛盾、痛 苦之中;直到以撒即將被殺時,天使才出現;整個過程,亞伯 拉罕像被拉到刑場、經歷假槍斃一樣,身心靈受到重創。仁慈 的上帝怎麼能這樣對待祂的僕人呢?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幾方面來思考。

首先,上帝試驗人,是為了造就他們對上帝的信心,而不 是讓他們軟弱、跌倒。因此,上帝對人的試驗,都是按著人的 信心程度逐步進行的,使人的信心既能夠承受得住,還會越來 越堅固。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試驗,也是如此。在此之前,亞伯 拉罕已經有與上帝相交的經歷,如,離開家鄉吾珥、進入迦南 地( 創 十 二:1 - 3 ),與 侄 子 羅 得 分 開 後 ,上 帝 重 申 對 他 的 應 許( 創 十三:14-18),經過長久的等待後,以撒的出生(創廿一:1-3), 等等,使他對上帝的信心已經牢固地樹立起來了。[52]
其次,獻以撒的命令,從人看,是非常不合情和難以執行 的,所以,是由上帝親自命令亞伯拉罕,而不是由天使傳話; 而且,命令的內容清晰、準確:「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 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 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廿二:2)[53]
第三,有人把獻以撒的故事講得繪聲繪色、驚險萬分:「當 亞伯拉罕將刀高高地舉起、砍向以撒的那一瞬間,天使突然出 現......」似乎,如果天使晚出現半秒鐘,以撒就死定了!其實, 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
我們的上帝是滿有慈愛和恩典的上帝,祂不願人無辜受苦。 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上帝先將紅海分開、露出旱 地,才讓他們過去(出十四:21-22);幾十年後,當新的一代 以色列人要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時,上帝要求他們先跨出信 心的一步: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的腳先站在約旦河水中,河水 才會分開(書三:13)。有人說,「看哪,這需要極大的信心: 當祭司的腳踏入約旦河時,如果河水不分開,他們就會兩腳踏 空,溺水而亡!」他們這樣講,因為他們沒有仔細查考經文:「他 們到了約旦河,腳一入水 [ 原來約旦河水,在收割的日子,漲過兩岸 ]」(書三:15)。也就是說,祭司的腳踏入河水後,仍站在岸上, 即使河水不分開,他們也不會被淹死。
新約時代也是如此。主耶穌治病、趕鬼,常常是因為「動 了慈心」(太二十:34;可一:41)。當彼得見主耶穌在水面 上行走時,經主應允,他「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 耶穌那裏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 說:『主阿!救我。』」此時,主並沒有袖手旁觀或幸災樂禍: 「先讓你在水裏撲騰撲騰、喝幾口水再說吧,誰讓你信不過我 呢......」我們的主不是這樣!祂立即採取了行動:「耶穌趕緊 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參 見太十四:26-31)
上帝對亞伯拉罕也是這樣。當他「伸手拿刀」時,天使就 制止了他,絕無千鈞一髮的驚險和折磨!
第四,一般人都會認為,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過程,是極 其矛盾和痛苦的過程。因為上帝的這一命令與祂對亞伯拉罕的 應許是絕對矛盾的,是人的理性怎麼也講不通的。上帝呼召亞 伯拉罕,並應許他要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創 十二:1-3)。可是,亞伯拉罕沒有兒子;無子怎能成為大國呢? 可以承受他家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可以算為他的後嗣嗎?上 帝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 後嗣。」(創十五:2-4)亞伯拉罕與他的婢女夏甲所生的兒子 以實瑪利算他的後嗣嗎?上帝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 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作他後裔永遠的約。」(創十七:19)苦盼了四分之一個世紀, 亞伯拉罕百歲時,撒拉生了兒子以撒(創廿一:5),作萬國之 父的應許有了實現的可能。可是,現在上帝卻命令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獻了以撒,作萬國之父的應許豈不落空?若不 獻以撒,又是抗命不尊......
但是,上述只是人們的猜測而已。因為《創世記》廿二章 對亞伯拉罕當時的心情,隻字未提。藉著新約《聖經》的亮光, 人們也許可以窺測亞伯拉罕當時的心態。
使徒保羅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 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 經 立 你 作 多 國 的 父 。 』 」( 羅 四 : 1 7 )《 希 伯 來 書 》 的 作 者 說 :「 亞 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 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 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 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7-19)
按照新約《聖經》作者的觀點,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是「叫 死人復活」的上帝,是能夠讓以撒從死裏復活的上帝。這是極 不尋常的、驚人的信心。因為,在此之前,《聖經》尚沒有上 帝讓死人復活的記載。[54] 亞伯拉罕相信上帝能叫死人復活,可 能來自上帝對他的開啟,或他親身的經歷和信心的推理。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 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 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來 十一:11-12)當上帝的使者向亞伯拉罕顯現,應允第二年撒拉 必生一個兒子的時侯,「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 經已經斷絕了。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 豈能有這喜事呢?』」(創十八:11-12)婦女斷絕了月經,就 喪失了生育的能力。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年,撒拉卻真 的懷孕,生了兒子以撒,「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亞伯拉罕的切身經歷,使他深信上帝的信實,祂的應許絕不會 落空;他也親眼看到上帝的大能,祂能叫人從死裏復活!
亞伯拉罕深信上帝的信實和大能。他相信他定能成為萬國 之父,也相信上帝的一切命令都是美善的。那麼,他的信心推 理應該是:上帝的應許一定會兌現;上帝的命令一定要遵行; 那麼,使應許和命令統一起來的惟一途徑,只能是,他獻上以 撒後,上帝會讓以撒從死裏復活。[55]
亞伯拉罕這樣的信心,也可從他與僕人、以撒的談話中得 到印證。望見上帝指示的獻祭的地方後,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 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 你們這裏來。」(創廿二:5)為甚麼他對僕人說,他和以撒還 會回來?是想暫時隱瞞真相?是他心情沉重、神智不清、說話 糊塗?是他私下已經決定,上山後不將以撒獻上?還是他堅信 上帝的應許一定會兌現,所以相信以撒一定不會死?最後一種 可能最合理。當以撒問獻燔祭的羊羔在哪裏時,亞伯拉罕回答 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廿二:7-8)亞伯拉 罕這樣回答,是預言,期盼,祈禱,還是信心的宣告?「信心 的宣告」,最符合整部《聖經》的脈絡。[56]
如果亞伯拉罕帶著對上帝強烈的信心,那麼,他獻以撒 的心情就不會像一般人猜想的那樣驚愕、痛苦、掙扎和無助。 有學者說: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就像照著神的吩咐,去 辦理一件普通事情一樣,絕不像有甚麼大不幸的事臨到他的樣 子。」[57] 這也可以比較合理地解釋,為甚麼為阻止所多瑪的毀 滅而與上帝一個勁兒地討價還價的亞伯拉罕,臨到自己的獨生 子即將死亡時,卻聽之任之、沉默不語。[58]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討論。亞伯拉罕「通過」試驗後,上帝的使者對他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 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廿二: 12b)難道全知的上帝需要透過亞伯拉罕獻以撒,才知道他敬畏 上帝嗎?當然不是。上帝這裏說的「知道」乃是說,亞伯拉罕 的獻以撒,證實了上帝的對他的「知道」。[59] 獻以撒的命令, 是為著進一步造就亞伯拉罕的信心,使他成為「信心之父」。 正如約伯所說:「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 我也不能見祂。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 如 精 金 。 」( 伯 廿 三 : 9 - 1 0 )《 聖 經 》 記 載 亞 伯 拉 罕 獻 以 撒 的 事 蹟 , 也是以此為後人的借鑑和效法的榜樣。一個真正在上帝面前稱 義的人,應該像亞伯拉罕一樣,永遠把上帝放在第一位,尊上 帝的旨意而行。「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 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 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二:21-22)真正的信心,不僅 是頭腦中的認知,必然還有因此而產生的對上帝的倚靠和順服。
最後,筆者曾列出識別預表的一些因素,如,預表和本體 之間有真實、自然的相似或對應之處;預表和本體都必須是歷 史事實;預表的本體比預表更重要、更超越,在更高的層次上; 必須是新約指明的預表才算預表,等等。[60] 據此,不少學者認 為,亞伯拉罕獻以撒,是耶穌基督救贖的預表。二者相似或對 應之處,起碼有如下幾方面。
第一,如果上帝的命令僅僅是為了造就亞伯拉罕的信心, 完全可以在他所居住的別是巴附近選一個地方獻祭,沒有必要 走三天的路程往摩利亞地去。[61]「摩利亞」在舊約《聖經》只 出現過兩次,另一處在《歷代志下》三章 1 節,所羅門王在耶 路撒冷的「摩利亞山」建造聖殿。雖然有學者認為「摩利亞地」在希伯崙地區,撒瑪利亞人則認為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山是基利 心山,但許多學者都相信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摩利亞地」就是 耶路撒冷的聖殿山;耶穌基督被釘十架的各各他山就在附近。[62] 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地獻以撒,使之與後來的救贖歷史相連。
第二,因為信上帝、愛上帝,亞伯拉罕甘願將自己的獨生 子獻給上帝;上帝因著對罪人的愛,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第三,以撒被獻祭時,已可走三天的路程,可見已是青少 年(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甚至估計以撒當時已廿五歲)。以撒若 不願意,亞伯拉罕是不能捆綁他、把他獻為燔祭的。經文沒有 記載以撒有任何反抗,暗示以撒是自願被獻祭的。[63] 我們的主 耶穌基督,更展示了祂對聖父的順服:「我父愛我,因我將命 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 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約十: 17-18)
第四,上帝代替以撒獻為燔祭的,不是羊羔,而是公羊(創 廿二:13)。有學者注意到,公羊與燔祭同時出現,舊約《聖 經》只有三次。另兩次分別是按立祭司(利九:2)和贖罪日(利 十六:3,5)。因此,《創世記》記載上帝為亞伯拉罕預備了 公羊獻燔祭,就把讀者的注意焦點由個人轉移到群體的層面上 了。[64] 後人就容易從以撒被獻,聯想到主耶穌成為世人的挽回 祭。
第五,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 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八:56)對於 「我的日子」,有學者認為是指亞伯拉罕獻以撒這個單一事件, 有學者則認為是指主耶穌道成肉身的整個時段。卡森(D. A.Carson)的論述則較平衡:
張力的出現是因為耶穌這句話的用語:祂不是說「你 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彌賽亞的時代」,而是 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那 「日子」,或「耶和華的日子」,成了耶穌的日子。縱使 「仰望我的日子」不是指某種先知性的異象,照字面應驗 在耶穌與祂的事工中,而是指某種異象(無論多麼模糊不 清),或是關於捆綁以撒這件事本身固有的應許,或(更 好的)關於萬國都要因他蒙福這個應許之約,事實依然是: 耶穌將亞伯拉罕所有的盼望與喜樂的最終應驗,等同於祂 自己的位分與工作。[65]
主耶穌的教導,把亞伯拉罕獻以撒與祂的救贖事工聯繫起 來了。
上述幾點,表明亞伯拉罕獻以撒與耶穌基督的救贖確有不 少相似之處,可看作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彌賽亞事工。但兩者卻 有很大的不同。當亞伯拉罕用實際行動要將以撒獻在壇上時, 上帝為他預備了代替以撒的公羊;但是,幾千年後,在與摩利 亞地比鄰的各各他山上,上帝的獨生子、生命之主耶穌基督被 釘在十架上,當祂呼叫「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 廿七:46)的時侯,深愛祂的聖父沒有回聲,伺候祂的天使沒 有出現,替代祂的公羊也沒有預備。上帝的愛子,榮耀的君王, 竟如此羞辱地被罪人掛在木頭上!以撒被獻上,造就了亞伯拉 罕精金般的信心;基督被獻,卻成就了拯救人類的計畫。「但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 永遠完全。」(來十:12-14)
「耶和華卻定意 [ 或作喜悅 ] 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 以祂為贖罪祭 [ 或作祂獻本身為贖罪祭 ]。......因為祂將命傾倒,以 至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 代求。」(賽五十三:10a,12b)「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 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 萬 人 的 贖 價 ; 到 了 時 候 , 這 事 必 證 明 出 來 。 」( 提 前 二 : 5 - 6 )「 為 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 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五:7-8)
亞伯拉罕獻以撒與聖父獻基督的強烈對比,彰顯上帝對人 類的深不可測的大愛與憐憫。從摩利亞地到各各他山頂,歷史 無聲地傾述著上帝的赦免和拯救。因著上帝命令亞伯拉罕獻以 撒,誰敢妄自菲薄、質疑上帝的動機,誰有權利批評上帝太殘 忍、不公允呢?

附錄一, 方舟探索經歷與感恩

方舟探索經歷與感恩

香港影音使團總幹事、方舟探索隊領隊袁文輝先生的來信
親愛的馮秉誠牧師:
你好!在此先問你的安,願主恩常伴。有關方舟探索隊員 的經歷,我們實在感恩,不得不與你分享,在此詳述。
我們相信《聖經》有關挪亞方舟的記載並不是神話,而是 一個歷史事實。2003 年,當知道已封山十年的亞拉臘山,也即 方舟停泊的地方,重新開山時,我們就前往土耳其準備拍攝美 國科學家登山的情況。我們認識了一群庫爾德族人,是土耳其 軍方的拯救部隊,對那座山非常熟識。所以,當美國隊伍最終 未能登山時,我們反而開展了登山探索。
然後,我們邀請祥哥(《尋找他鄉的故事》的製作人楊永 祥先生)參與方舟探索,沒料到他一口就答應哩!起初他以為 一兩年就能完成探索,誰知不覺就做了七年。曾經有人勸他:「別跟袁文輝一起瘋了!」因為不知道這個行動有多少機會能成真, 有多少機會真的能找到,但祥哥沒有放棄。
文獻記載過有方舟,但從來沒有發現方舟的可靠紀錄。在 這七年中,我們一步一步經歷上帝的帶領,所需要的資料或探 索地點,祂都開路讓我們接觸得到。我們做了很多資料搜集, 包括看了很多文獻和目擊者的證據,找過許多歐美的專家,鎖 定一些用衛星探索過的地點,甚至派庫爾德族專家長期在山上 搜索,也有同事每年大約四到五個月長駐土耳其做資料搜集。 這是一個非常嚴謹的資料搜集過程,當地考古學家認為我們是 方舟探索史上最嚴謹的探索隊。
2007 年 8 月,我們成功發現巨型石化木牆,取得新的木化 石樣本,量度出木牆的大小,並進行實地拍攝。木牆的長度為 11.5 公尺,高度是 2.6 公尺。木牆被火山灰蓋著,但抹開灰塵以 後就可見木的質地。這成為當時挪亞方舟探索史上一次最大的 發現。
直到 2008 年 7 月,當地的搜索隊來電說,他們已經進入了 一些木結構空間,相信是挪亞方舟。這令我們震驚、害怕,心 裏又驚又喜。我們需要在短時間內核實木結構空間是否在山上, 以便部署大型探索。但木結構所在的地方是一個懸崖,上面覆 有千噸重的雪。以我們香港製作隊的攝影師和導演的體能,沒 可能短時間內登山核實。我們需要一個有好的身手,「武功高 強」,甚至有輕功的人,才能登山幫助我們核實。但是,這又 談何容易呢?
猶記得我和祥哥在機場討論這個重要的問題:要在香港找 到一個這樣的人,真的非常不容易;即便找到了這樣的人,怎 麼能要求他在短短兩星期內登山核實有關發現呢?結果,上帝再一次聆聽了我們的禱告,在梁藝齡姊妹(香港基督徒藝人、 探索隊惟一女隊員)的經歷中,我們看到上帝的手在做工。
在我們返港前,梁藝齡姊妹到一間教會講見證,牧師介紹 一位前英軍教官,一個擁有三十年登山經驗的教練、體能教官、 游繩專家,更是拯救部隊隊長的弟兄給她認識。他在看過《挪 亞方舟驚世啟示》之後,就很想參與方舟探索事工。兩天後我 回來,梁藝齡姊妹就告訴我這件事。你看!上帝正在為我們安 排和開路哩!我們在想,萬一我們從山上掉下去,他可以救我 們,更重要的是,他對木頭也很有認識。後來我們知道他的名 字叫做李耀輝(前英軍教練 Panda 弟兄,就是「熊貓」的意思)。 上帝沒有給我們 007,哈!卻給了我們一隻「功夫熊貓」!他在 那個星期沒有任何別的任務,可以立即起程,幫助我們達成這 個使命。如果這位功夫熊貓沒有出現的話,我們便不會有這一 個歷史時刻。
這次探索方舟的位置,位於亞拉臘山,海拔超過 4,000 米。 2,800 米的位置已經看到雪線。當地終年積雪,我們經常形容那 個位置為冰川。從 3,800 米的營壘登上 4,000 多米高的位置,我 們看到現場的山勢非常陡峭,斜坡是 70 至 80 度的傾斜。我們 需要踏在火山上的大石表面,它們被冰掩蓋著,非常的滑,所 以需要很小心。在這麼陡峭的山上很可能隨時會掉下山;那裏 也非常缺氧;探索過程需要使用許多複雜的繩索技術,必須考 慮如何進去和怎樣出來。最後,很重要的是,我們必須一直有 人監視山嶺,因為那是一座火山,火山岩石不斷從山嶺滾下來。 我曾經目睹一塊體積大得像十二人桌子的大石,滾下來到我們 的頭頂,再撞到另外一顆大石後碎開,之後散落到我們旁邊。 幸而我們有足夠的裝備,配戴了頭盔,有小碎石掉到我們旁邊,還是能夠安全無恙,但情況真的非常危險。 梁藝齡姊妹平常沒有行山的習慣,也很少做運動。她在
2006 年遇上車禍,手腳的靈敏度都不高。但她曾在很短的時 間內,籌募一筆資金作方舟探索的費用。當時我鼓勵她:「不 用擔心,最重要是盡力,如果是神的心意要我們去做的話,必 定能籌得到。但若籌不到的話,就看為是神要我們停下來的啟 示。」當天,神真的讓她在短時間內籌到我們所需要的費用。 她心想:「神真的那麼喜悅這件事情,真的那麼想要成就這件 事情嗎?」禱告中,她感謝主及時供應,同時想到,她若有分 參與探索那該多好!她可以到不同的學校、教會和機構分享。 沒想到她一自薦,我、祥哥和李耀輝就答應讓她加入了!
此後,我們知道曾有登山的人,被人抬下來時已經變成一 具屍體。山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刮風、下雪,而且當霧很大 的時候,拍攝相當危險,很多人因為失救而死亡。當地是個軍 事敏感的地區,庫爾德人、遊擊隊和土耳其軍隊,經常會發生 衝突或槍戰,甚至封城,很多軍人死亡。我們有弟兄在山上將 冰鑿開,可惜當天鑿開的好幾尺厚冰,隔天又會再被冰封起來。 有時候計畫登山,但因為雪和霧太大,根本不可能拍攝到任何 東西,於是只有等候,而且一等就是幾個月。
當時梁藝齡姊妹曾有打退堂鼓的念頭,認為探索沒有可能 完成。禱告中神再一次感動她。當她跪在地下,她看到上帝按 手在她頭上說:「藝齡,我現在差你出去。」她感到非常害怕, 甚至跟神說,這是會死的!但她又想到信主八年來經歷的許多 神蹟:從娛樂圈轉行到影音使團工作;藉著禱告戒菸;她不是 讀書的材料卻能在神學院畢業;還有,2006 年她遇上嚴重車禍, 在幾乎會死的情況下,神用四個神蹟救了她,不單沒有破相,還讓她現在可以健康地生活。這些經歷讓她知道,神這次差她 出去,祂一定會與她同在,亦知道她會說「不」,但她一定會去。
2003 年我們到土耳其時,只想拍攝美國探索隊登山情況, 雖然我們亦祈求上帝給我們機會進入方舟拍攝,但卻沒有想過 上帝的回應會如此超越我們的所想所求,由始至終,以神蹟一 步一步為探索開路,帶領隊員探索未知的領域。
方舟探索過程,提供了更多實據證明挪亞和洪水的事跡, 向世人證明《聖經》所言屬實,昔日大洪水真的出現過;挪亞 時代的人類有著相當高的文明,懂得用不同方法建造大型建築 物,內有不同形狀、不同尺寸的空間。這更是一個尋找上帝的 歷程。
馮牧師,不瞞你說,由於此次探索太危險,登山前,我連 遺囑都預備好了。但是,這次探查,不僅僅關乎我個人的安危。 礙於文化和處事方式的差異,探索隊與庫爾德人雖已多次合作, 但仍時有衝突。山上天氣變幻莫測,全年只有數天是沒有風雪 的,我們大多都不是專業的登山人士,山上的環境著實叫我們 吃不消;登山路線相當陡斜,有些路段的斜度達 80 度,是近乎 垂直的「斜坡」;每次獲發的登山證都是有期限的,若因天氣 惡劣、政局不穩或身體不適而未能成行,就會前功盡廢。作為 召集人,我肩負著幾個探索隊員的生命,過程中若作錯了任何 一個決定,都可能會後悔莫及。面對這麼大的壓力,我們就禱 告,並透過短訊,請朋友和同事、熟識的教會和禱告網絡,一 起禱告。
上帝聽了禱告,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特別的經歷。我們進 入木結構後,已經無法分辨方向,因為裏面空間很窄,同時因 為身體被繩子綁著,感覺像一團東西一樣。但往下看時,我看到一道牆,木頭像被玻璃紙包著一樣。當時對我來說,有一種 很震驚的感覺。沒想到我腳下所踏的,是一道樓梯,就是在相 片中看過的那些木樓梯。讓我最震驚的是,兩邊全是冰層,仔 細看會看到裏面有整道木牆。我們實在很想把冰全給鑿開來, 很想挖掘出整個方舟的面貌,很想把泥雪全剷開,看清楚整個 空間是如何相連在一起的,藉此看到上帝高超的智慧。
這次探索行動中,我們由籌募資金至登山,能夠以禱告及 時籌到足夠資金,有晴朗的天氣,兩地探索成員沒有弄得不歡 而散,並能避過庫爾德游擊隊的攪擾,挺過惡劣環境,成功進 入木結構拍攝,安全而歸,真是一個神蹟哩!願榮耀歸予天父! 我們一直緊記自己是奉差遣的一群,並非要為自己成就些甚麼 事情,因此應該全然倚靠上帝,榮耀也應該全歸給祂。
因著這次發現,我們走訪過土耳其、美國和歐洲的有關科 學家。經過考古學家的研究,他們應用排除法,排除了這個木 結構是房屋、教堂、動物圍欄或軍事基地的可能性。總結說, 這很可能就是挪亞方舟。這些一切一切,對我們實在有很大鼓 舞。我們還會繼續探索工作,請你繼續代禱。我們全隊都問你 的安,渴望有機會時能再與你見面,願主常與你同在!
                      主內 文輝弟兄
2010年11月16日

附錄二 分子人類學一瞥

分子人類學一瞥
隨著分子生物學的迅速發展,它的研究手段也進入了人類 學的領域。一門新的學科 ― 分子人類學,運用遺傳學方法探 索史前人類歷史的學科,應運而生了。
「線粒體夏娃」[66]
線粒體(mitochondrion)是細胞內的一種結構(細胞器), 是細胞的「呼吸器官」,為細胞活動提供能量。一個細胞可含 有成千上萬個線粒體。二十世紀六○年代,科學家發現線粒體 有自己的 DNA,稱為線粒體 DNA(mtDNA),呈雙鏈環狀。 一個線粒體中可有一個或幾個 DNA 分子。線粒體的 DNA 可自 我複製,但複製受細胞核的控制,因為複製所需要的 DNA 聚合 酶是由核 DNA 編碼,在細胞質核糖體上合成的。另外,線粒體 DNA 有幾十個基因,能合成蛋白質,但合成的蛋白質種類很有 限。組成線粒體各部分的蛋白質,絕大多數都是由核 DNA 編碼 並在細胞質核糖體上合成後再運送到線粒體各自的功能位點上 的。因此,線粒體的遺傳系統仍然要依賴於細胞核的遺傳系統,是半自主性細胞器。 在高等動物中,線粒體 DNA 的突變率比細胞核 DNA 快;
更重要的是,線粒體 DNA 是比較嚴格的母系遺傳。精子生成過 程中,絕大多數線粒體都被除去,只保留極少數的線粒體提供 精子運動的能量。而且,精子中的線粒體 DNA 不會進入受精 卵;即使個別進入,也會很快分解。雖然植物與真菌類細胞的 線粒體 DNA 存在著重組現象,但高等動物的受精卵中的線粒體 DNA 則主要來自母親,基因不會重組。因此高等動物的線粒體 DNA 的傳遞是相當忠實的。
由於母系遺傳的特性,使得研究者能夠借助線粒體 DNA, 追溯母系族譜。人類的線粒體 DNA 中累積了一些高度變異控制 區域。對比不同群體或個體的這些控制區,可以測定母系族譜, 用於研究人類起源。
美國加州大學伯克萊分校在應用線粒體 DNA 探討人類起源 方面,作了開拓性的工作,揭開了分子人類學— 運用遺傳學方 法探索史前人類歷史的學科 — 的序幕。1980 年,該校學者布 朗(Wesley. M. Brown)對來自不同種族和地域的廿一個人的線 粒體 DNA 進行了對比,第一次提出,人類有共同的女祖先。按 照線粒體 DNA 每一百萬年突變 1% 的速率,他推算這位女祖先 約生活在十八萬年前。[67] 1987 年,卡恩(Rebecca L. Cann)、 斯 東 那 肯(Mark    Stoneking) 和 威 爾 遜(Allan    C.    Wilson), 從 五個地理區域的人群中,對比了一百四十七人的線粒體 DNA。 他們得出類似的推論 :
首先,世界不同種族居民的線粒體 DNA 基本相同,差異很 少,平均差異率為 0.32% 左右。線粒體 DNA 是母系遺傳,因此, 從邏輯上說,現代世界各種族居民的線粒體 DNA 可能都是從一個共同的女性祖先那兒遺傳下來的。 其次,在現代各種族中,非洲人之間的線粒體 DNA 的差異
最大,這表明非洲人線粒體 DNA 中所積累的突變最多。由此可 以推論,非洲人是最古老的種族;基本相同的線粒體 DNA,表 明人類都來自非洲的一位女性。
最後,威爾遜小組認為,線粒體 DNA 的突變速率為每一百 萬年突變 2% ~ 4%。據此推算,這位人類的女祖先應當生活在 二十萬年之前。後來,她的一些後代離開非洲遷徙到世界各地, 最終發展為現代世界各種族居民。威爾遜等人說:人們可以將 這位幸運的女性稱為夏娃,她的世系一直延續至今。[68]
近年的更多的關於線粒體 DNA 的研究,與最早的推論相近: 所有的人類共同擁有一位生活在十五、六萬年前的非洲老祖母。 她生活的具體地域,尚無共識;最近的研究是指向非洲南部或 東部。
「Y 染色體亞當」[69]
人類及大多數哺乳動物都有 XY 性別決定系統。Y 染色體 是這個性別決定系統的染色體之一。多數哺乳動物的 Y 染色體 含有 SRY 基因,能夠誘使睾丸發育,由此決定了雄性性狀。[70] 通常,雄性的細胞有 X 染色體與 Y 染色體各一條。
人的染色體有廿三對(46 條)。其中,廿二對叫常染色 體,男性與女性都是一樣的;餘下的一對叫性染色體,男女不 一樣。男性的這對性染色體由一條 X 染色體和一條 Y 染色體組 成(XY),女性的則由兩條 X 染色體組成(XX)。在遺傳的 過程中,母親的 X 染色體既可以傳給兒子也可以傳給女兒,而 Y 染色體只能由父親傳給兒子。相對母系遺傳的線粒體 DNA,Y 染色體的 DNA 是父系遺傳的,也可以用於分子人類學的研究。 線粒體 DNA 反映了母系的遺傳或者母系的遷移。Y 染色體則反 映了父系的起源和遷移。
分子人類學研究使用的遺傳材料,有兩個基本特點:一是 單倍遺傳,二是非基因序列(即不會與其他染色體進行遺傳物 質交換)。如前所述,線粒體 DNA 和 Y 染色體 DNA 都是單倍 遺傳分子。其次,線粒體 DNA 的基因很少;Y 染色體的基因也 不多(只有幾十個),大部分都是非基因序列。不過,線粒體 的 DNA 較小,只有一萬多個核苷酸,而 Y 染色體非重組區段 卻有幾百萬個核苷酸。這樣,Y 染色體的信息量就大很多。從 理論上說,它得到的結果也更可靠。
在 Y 染色體的非基因序列中,科學家分析了兩種突變類型。 一種叫做單核苷酸多態突變(SNP),它的突變很罕見,也很穩 定。同一個突變在歷史上不會重複出現,也不會變回去。在世 界各地,Y 染色體各種類型的結構關係就是據此構建的。另一 種叫做短串聯重複突變(STR),這種突變是在不斷變長變短的, 而且其變化被認為是勻速的。因此,如果調查到突變的總量, 除以突變的速度,就可以得到 Y 染色體各種類型的產生時間。 也就是說,瞭解 SNP 和 STR 的 DNA 分子的突變規律,突變分 子的出現的時間,就可以被推斷出來。
李輝等人指出,目前,關於現代人類起源最主要的兩種觀 點,是多地區起源學說,和非洲起源學說。兩種假說都認為, 直立人起源於非洲的東非直立人,然後,大約在一百萬年前走 出非洲,遷移到歐亞大陸。多地區起源學說(又稱獨立起源假 說)認為,世界各地的人類是獨立起源,即由遷徙到各地的非 洲直立人獨立演化為現代人類的幾大人種(亞種)。但非洲起源學說認為,現代人類起源於十萬年前非洲的第二次遷徙,並 且在走出非洲以後,完全取代了其他地區的古人種。分子人類 學證據,支持非洲起源學說。[71]
中國上海復旦大學金力教授說,由於 Y 染色體可用的遺傳 標記在數量和品質上的限制,研究一直進展緩慢。最近幾年,Y 染色體的研究有了根本性的突破,大量的 Y 染色體遺傳標記被 發現。李輝等人指出,目前研究早期人類演化和遷移最理想的 遺傳標記,公認是Y染色體擬常染色體非重組區段的SNP標記。 如前所述,這是因為人體內只存在一份父系遺傳 Y 染色體非重 組區,可以有效地排除交換重組的混血干擾;同時 SNP 突變率 低,更能穩定地遺傳,可以忠實地記錄演化事件。
Y 染色體的 M168 被認為是人類在非洲時產生的突變型, 其原始型僅出現在東非人群。非洲以外的現代人及部分非洲人 都帶有 M168 的突變型。非洲以外地區沒有發現具有比 M168 更 古老的突變型的個體例子。因此,M168 突變型被視為現代人類 單一起源於非洲的最直接證據。「非洲起源說」的研究者們認 為,人類從非洲人群分出歐洲和亞洲人群,美洲和澳洲人群又 起源於亞洲人群。根據突變速率計算,非洲人群分化出歐、亞 人群的大約時間是十萬年前。這就是與「夏娃學說」相印證的 「亞當學說」。
李輝等人指出:「雖然,諸多遺傳學證據支持非洲起源假 說,但對最終揭示現代人類起源和遷移問題依然有許多工作要 做,仍需要許多化石方面的確鑿證據來支援,需要解釋考古學、 古人類學方面的質疑。況且,遺傳學本身對現代人類起源於非 洲的問題仍有許多說法不一的觀點和研究結論。」
比如,2000 年瑞典烏普薩拉(Uppsala)大學英曼(MaxIngman)等人用線粒體 DNA,研究了五十三名來自不同地區、 種族、文化的群體,聚類分析發現,現代人確實起源於非洲; 但是,他們認為,起源於非洲的直立人在過去一百五十萬年間 不斷遷徙到非洲以外的其他地區,並形成不同分支,這些分支 通過混血繁衍,在十萬到十五萬年前分別在非洲、歐洲、東亞 和西亞等地進化為現代人。又如,2001 年 1 月澳大利亞國立大 學索恩(Alan Thorne)的研究成果是:分析了從 1974 年在澳東 南部新南威爾士州蒙戈湖(Lake Mungo)附近的距今約六萬年 前人類遺骸提取的線粒體 DNA,發現它與在世界其他地區發現 的、據認為是源自非洲的早期現代人類的古老 DNA,沒有遺傳 上的聯繫。索恩認為,在澳大利亞出現的早期現代人,其演化 路線獨立於非洲古人類之外。

關於中國人起源的分子人類學研究 [72]
1998 年,中國科學家諸嘉佑等人利用三十個常染色體的微 衛星位點(Microsatellites),分析了廿八個東亞人群(包括漢 族的南、北人群)的遺傳結構,其結果支援「現代中國人來源 於非洲,並經由東南亞進入中國大陸」的觀點。
由於微衛星位點突變率較高,對於研究較久遠的人類演化 事件和人群遷移有一定局限性,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研 究員宿兵團隊發展了一套 Y 染色體的單核苷酸多態標記(SNP) 的研究理論,用以研究中國人的起源問題。1999 年宿兵等人使 用十九個 Y-SNP 構成的一組 Y 染色體單倍型(這十九個 Y-SNP 覆蓋了所有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群體具有的單倍型),系統研究 了包括中國在內的東亞人群的起源和遷移。這一研究克服了褚 嘉佑等人的研究因使用常染色體微衛星標記和樣本量少帶來的遺憾。研究的樣本量為九百廿五個個體,包括中國少數民族和 各省份的漢族個體、東北亞群體、東南亞群體和來自非洲、美 洲和大洋洲的群體。
由十九個位點組成的十六個單倍型中,一半為東亞人群特 有的單倍型。這一明顯的群體特異性為研究人群遷移和人群間 基因交流提供了理想的工具。研究發現,南方人群的基因多樣 度高於北方人群;各人群的遺傳多樣度,按東南亞非漢族人群、 南方漢族人群、北方漢族人群、北方非漢族人群排列,逐漸下 降。而且,南方的單倍型種類包括北方所有的種類。這種單一 的梯度格局提示了一種重要的信息:因為突變發生時間遠早於 遷徙事件,這些突變不是在遷徙後形成的,所以遷徙應該是順 著梯度下降的方向進行的。因此,人類進入東亞似應始於南方。 加之,東南亞群體中的單倍型,幾乎涵蓋中國和東亞的全部特 異單倍型,因此東南亞可能是早期由非洲遷來的人群進入東亞 的第一站。中國人的祖先從東南亞進入中國南方,繼而越過長 江進入北方地區。這一發現與線粒體 DNA 單倍型分布相符。
宿兵團隊還發現,所有現代東亞人的 Y-SNP 單倍型均來自 較晚發生的突變,更早的類型僅非洲群體所特有。因此,他們 認為,所有被觀察的七百卅九個東亞個體全部來自非洲。而且, 走出非洲的群體,有可能完全代替了東亞的當地群體。要進一 步確認這種可能性,尚需擴大東亞人群的研究樣本的數量。
宿兵等人發展的這套 Y 染色體的單核苷酸多態標記(SNP) 的研究理論,也為復旦大學人類學研究中心金力所運用。2001 年,金力帶領的研究團隊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Y 染色體遺傳學證據支持現代中國人起源於非洲》的論文,從 DNA 的分析,得出了「現代中國人起源於非洲」的結論。金力團隊利用了三個古老的 Y 染色體上的 SNP 作為研究重 點,即 M89、M130 和 YAP。這三個 Y-SNP 又都是在 M168 突 變型的基礎上產生的三個突變類型。為甚麼用 M168 這個遺傳 分子?金力團隊在文章中這樣解釋:「據認為,M168 是人類在 非洲時產生的突變型,其原始型只出現在東非人群,非洲以外 的現代人及部分非洲人都帶有 M168 的突變型,M168 是現代人 類單一起源於非洲的最直接證據。」
金力團隊從中國各地找了近一萬例男性隨機樣本做實驗, 透過研究發現,所有樣本都只具有 M168 僅有的三種突變。在這 9988 例樣本中,M89、M130 和 YAP 這三個最古老的遺傳分子 只發生了三種突變:一種突變成了 M89T、M130C 和 YAP-,發 生這種突變類型的個體最多,有 9329 例,占 93.4%;一種突變 為 M89C、M130T 和 YAP-,這種類型的比例占 3.7%,有 370 例; 最後一種突變為 M89C、M130C 和 YAP+,有 290 例,占 2.9%。 除了這三種突變外,沒有其他新的突變種類出現。這個結果和 非洲以外的世界其他地區的基因分型結果是一致的。也就是說, 除了這三種突變外,M168 在非洲之外的地區沒有出現新的突變; 只有出現新的突變樣本,才能說明中國人不一定都是起源於非 洲。研究顯示的 Y 染色體的證據,支持中國現代人起源非洲的 假說。
但是,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出土了很多本土古人類的化 石,並且,這些古人類化石在時間和形態上都呈現出良好的連 續性和繼承性。2008 年 1 月,中國國家文物局在北京召開記者 會宣佈:2007 年 12 月 17 號,考古人員在河南許昌靈井舊石器 時代第四紀晚更新世早期地層中發現距今八~十萬年間的、一 塊較完整的古人類頂骨和十六塊頂骨、枕骨、顳骨的斷片,石化程度很好,沒有變形;經過復原成為一塊較完整的人類頭蓋 骨化石。這一發現,填補了中國沒有五~十萬年前的人類化石 的空白。除了非洲外,中國也是連續不斷的古人類化石發現地。 因此,許多中國古人類學家認為,現代中國人是從古猿人獨立 地發展起來的人種。也可能,少數十萬年之前的中國「原住民」 與後來出自非洲、經由東南亞進入中國的「新移民」共同構成 了現代中國人的祖先。
為何最終現代人都成了非洲遷徙過來的人的後代了呢?
實驗之初,金力團隊也是有著上述疑問,並考慮過本土人 類保留下來的可能性。因此,金力團隊從中國特意取了這麼多 (近一萬)個體樣本,試圖發現 M168 的三種突變之外的新的突 變型。但是,他們沒有發現。這個結果也使他們感到意外。所以, 金力團隊最後得出的結論,還是跟以前的結論一樣:中國人也 是來自非洲的。他們推論,非洲人是在冰川期結束後,大約六 萬年前由非洲開始往東南亞由南至北進入了中國大陸,從而取 代了中國大陸上的冰川期前的古人類,成為現代中國人的祖先。

注釋

 

 

第3部分 《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哪一年?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哪一年?
這個問題不在本書的範疇;但因與將要討論的難題有關, 故需簡單論及。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至今沒有共識。在紛紜的觀點中, 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早期出埃及,即主前 1446 年左右;另 一種是較晚期出埃及,即主前 1290 年左右。
主張以色列人在主前 1446 年左右出埃及的主要依據,是《列 王紀上》的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 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王上六:1)
根據以色列列王與鄰國歷史紀錄的對照,可確定所羅門死 於主前 930 年左右。他作以色列王四十年(王上十一:42)。 因此,所羅門元年應是主前 970 左右;他作王第四年當為主前 966 年左右。[1] 從主前 966 年左右往前推 480 年,是主前 1446 (966+480)年左右,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
主張以色列人主前 1290 年出埃及的,主要有以下考量:

1)《出埃及記》記載埃及人苦害以色列人:「於是埃及人 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 貨城,就是比東和蘭塞。」(出一:11)有學者認為,「比東」 和「蘭塞」分別是「特勒馬斯克胡塔」(TellelMaskhouta)和「坦 尼斯」(Tanis)。
隨著著名的法國埃及學家商博良(JeanFrancois Champollion, 1790-1832 AD)對埃及象形文字的破譯,埃及第 十九王朝創立者「蘭塞」(Rameses,或譯「拉美西斯」)與《出 埃及記》中比東和蘭塞兩座積貨城的修建就被連在一起了。[2] 由於蘭塞一世在位僅一年(1305-1304 BC),不可能建造城邑。 故此,這兩座城池理當是由蘭塞二世(Rameses II,或譯「拉美 西斯二世」,約 1290-1224 BC 或 1279-1213 BC)[3] 所建;他也 就被認為是苦待以色列人的埃及法老。這樣,以色列人出埃及, 就不可能早於主前 1290 年。[4]
2)有考古學家認為,按照《民數記》記載,漂流的以色列 人曾在約旦河東遇見摩押人和以東人。但一位考古學家 1930 年 代的考察顯示,主前十九世紀至主前十三世紀之間,約旦河東 沒有人定居的痕跡。
3)另有考古學家發現,主前十三世紀,迦南地曾大受外族 入侵,留下許多城邑被燒毀的痕跡。他們主張,這次外族入侵, 就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
4)為此,《列王紀上》六章 1 節的「四百八十年」不能按 字義解釋,只能按寓意解釋:四百八十年寓指十二代,每一代 四十年;進而,如果把每一代定為廿五年,「四百八十年」就 縮短為「三百年」,就與「以色列人主前 1290 年出埃及」的主 張相合。但是,「主前 1290 年出埃及」的依據,受到很大挑戰。
首先,《出埃及記》一章 11 節的「比東」和「蘭塞」究竟 是何城,現尚無定論。現在,不少學者(包括一些持較晚出埃 及的學者)都認為,「比東」和「蘭塞」最可能是今日的「昆 提爾」(Qantir),並且,該城在主前十五世紀已有人居住。考 古人員於 1990 年代,在那裏發現了屬於埃及第十八王朝的一座 磚造建築。[5] 這樣,「比東」和「蘭塞」的存在,就應該早於 第十九王朝(始於主前 1300 年左右),並非蘭塞二世所造。
其實,早在《創世記》,「蘭塞」的名稱已經出現了:「約 瑟遵著法老的命,把埃及國最好的地方,就是蘭塞境內的地, 給他父親和弟兄居住,作為產業。」(創四十七:11)。聯繫 該章第 6 節和第 27 節,「蘭塞境內」就是「歌珊地」,位於埃 及的尼羅河三角洲東面。有學者認為,這裏的「蘭塞」一名, 源自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東北的王城比蘭塞(Pi-Ramesse,意為 「蘭塞的莊園」)[6],也有學者主張,這裏的「蘭塞」,與數個 世紀後的蘭塞二世的名字有關。[7] 如果是後者,這個地名是後 人對它的「現代化」。這樣,《出埃及記》一章 11 節的「蘭塞」, 也可能是後人將以後被易名為「蘭塞」的「昆提爾」的「現代 化」,正像《創世記》十四章 14 節和《申命記》卅四章 1 節把「拉億」的地名「現代化」為「但」一樣。[8] 可見,僅憑「蘭塞」 這一地名,就認定苦待以色列人的法老是蘭塞二世的推理,經 不起推敲。
其次,近幾十年在約旦河東發掘的古墓、廟宇內的大量古 代文物,早已將「主前十九世紀至主前十三世紀之間,約旦河 東沒有人定居的痕跡」的立論推翻了。[9]
再者,考古人員在迦南地發現的主前十三世紀的戰爭遺跡,可能來自非利士人,或其他外敵,不一定與約書亞的征服相關。 何況,現已在迦南地發現了被認為是主前十六世紀的另一毀滅層了呢。[10]
目前的考古學,尚不能提供確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的 有力證據。
最後,也是最主要的,那就是,《聖經》的內證不允許將 《列王紀上》六章 1 節的「四百八十年」作寓意解釋。《聖經》 的內證就是,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
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問題,一直是學者的研究議題。本書 只提及兩點。
第一,和合本新約《使徒行傳》記載:
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 的人,請聽!這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 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又 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 [ 容忍,或作撫養 ]。既滅了迦南 地的七族人,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此後,給他們設立 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 (徒十三:16-20)
按照上述經文,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是四百五十年左右。 如果再加上士師前的曠野漂流、和《士師記》以後,以利作士 師、撒母耳作先知、掃羅作王、大衛作王等時段,在所羅門作 王六百多年之前,以色列人已經出埃及了!這比「四百八十年」 多出了一百多年。如何解釋經文間的這種衝突呢?
原來,和合本是依照 Db、E、P 等古抄本的讀法,把「約有四百五十年」置於「此後」的後面;這樣,四百五十年就是指到撒母耳為止的士師時代。然而,P74、A、B、C 等最古老的抄本,則是把「約有四百五十年」放在「此後」的前面,緊接第十九節之後;這樣,「約有四百五十年」是指第 17 節至 19節所回顧的那段時間:埃及寄居(四百年左右,創十五:13、16;出十二:40;徒七:6)[11],曠野漂流(四十年),和過約旦河後、尚未劃分土地的那段時間。也就是說,這四百五十年是指士師時代之前的一段歷史,而不是指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12]
英王欽定本(KJV)、美國新標準修訂版(NRSV)等英文 版本採取前一種讀法。美國新國際版(NIV),和呂振中譯本、 思高本(天主教)、新譯本、中文標準譯本、和剛剛出版的和 合本修訂版等中文版本,則採用後一種讀法。
既然兩種讀法都有古抄本的依據,那麼,就應該用「以經 解經」的原則,決定取捨。筆者贊同後一種讀法。
第二,《士師記》記載了從約書亞去世以後到撒母耳作先 知這段時期的以色列人的歷史。這卷書記載,當亞捫人攻打以 色列人時,以色列的士師耶弗他派人對亞捫王說:「以色列人 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並沿 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內,你們為 甚麼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士十一:26)這節經文被視為 確定士師時代時間跨度的重要依據之一。
但仔細研讀會發現兩個問題。第一,從古珊利薩田轄制以 色列人(士三:8)開始,到耶弗他作士師,一共三百一十九年, 而不是三百年。第二,按經文記錄的時間,從古珊利薩田轄制 以色列人起,到《士師記》記載的最後一位士師參孫為止,一共是四百一十年。這就與《列王紀上》六章 1 節的經文發生衝 突了。曾祥新寫道:
根據《列王紀上》第六章 1 節,聖殿開始建造的 時候是所羅門在位第四年,也是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的 四百八十年。但上面的四百一十年(指士師時代,筆者 注)加上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以利作以色列士師的四十年 (撒上四:18)、大衛作王的四十年(王上二:11)、所 羅門在位的頭四年,已經是五百三十四年了;而且約書亞 和他那一代人仍然在世的年數(士二:7)、撒母耳作士 師的年數(撒上七:15)和掃羅作王的年數(撒上十三: 1)還沒有計算在內呢。如果這三個未知年數各為二十 年,那麼總數就是五百九十四年,與四百八十年相差了 一百一十四年。[13]

如何化解這個衝突呢?目前有兩條比較可行的進路。
第一條進路是,經文顯示,《士師記》記載的各個時期, 在時間有重疊之處:
關於時間長短期限之普遍一致的解決說法,是視《士 師記》許多事件的發生是在國中不同地區內同時進行的。 試舉一例,士三:12-14 記載摩押王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 亞瑪力人欺壓以色列人,但是只佔據「棕樹城」(耶利哥 城:參申卅四:3;代下廿八:15)。以笏的行動(士三: 15-30)可能執行於以法蓮和便雅憫境內。基甸與米甸人 爭戰只有他自己的瑪拿西支派(士六:15)、亞設人、西布倫人和拿弗他利人(士六:35,七:23),以及之後的 以法蓮人(士七:24)幫助他。因此,士師時代的年限, 不能只是把所有的年數加起來就了事。[14]
艾基新(G. L. Archer, Jr.)也指出,耶和華「把他們交在非 利士人和亞捫人的手中」(士十:7),「可見參孫和耶弗他必 定幾乎同期,因為亞捫人和非利士人的欺壓約同時發生。」[15]
與列王的年代相似,[16] 士師時代也有交疊統治的時期:外 族統治時期與士師執政時期有重疊;不同士師執政時期有重疊。 這樣,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一定短於四百一十年;但卻難以 論定比四百一十年短多少年。
第二條進路是,有學者指出,與近東其他國家的人一樣, 古代的以色列人在計算自己國家的年代時,往往不會包括外族 轄制他們的年數,甚至像亞比米勒這樣的叛徒(士九:1-57), 他的統治年數也不會包括在內。在《士師記》中,這些年數的 總和,正好是一百一十四年。如果把這些年數去掉,《士師記》 的年代與「所羅門王第四年之前的四百八十年出埃及」的記載(王上六:1)就相合了。[17] 如是,耶弗他所說的「三百年」(士 十一:26)實際是二百四十五年,「三百年」只是取整數的說法; 加上耶弗他及其後幾位士師的五十一年,整個士師時代的時間 跨度為二百九十六年。現 在, 一 般 的 看 法, 士 師 時 代 的 時 間 跨 度 為 三 百 至 三百三十年之間。[18] 若以士師時代的時間跨度為三百年,僅僅 加上曠野漂流、以利作士師和大衛作王各四十年,就已經四百 多年了。因此,《列王紀上》六章 1 節的「四百八十年」,應 按字義理解;以色列人出埃及應在主前 1446 年左右。主前 1446 年左右出埃及,是基督教會的傳統觀點;主前 1290 年左右出埃及,是現代學者的主流看法。比較雙方的依據, 尤其是《聖經》自身提供的依據,筆者以為,主前 1446 年左右 出埃及更可取、可信。

出埃及時,以色列的人數有多少?

出埃及時,以色列的人數有多少?
《出埃及記》記載:「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 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出十二:37) 《民數記》一再重申了這個人數:「這樣凡以色列人中被數 的,按著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 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民一:46;另見民十一:21,廿六: 51)。
如果能打仗的男人就有六十萬,那麼,加上利未支派、婦 女、老人和二十歲以下的青少年和嬰孩,出埃及時,以色列人 的總數估計有二百萬;這一龐大的人數,引起許多學者的極大 質疑。這訓練無素的百萬之眾,如何集合,怎樣出行?在狹窄 的西奈半島四十年,生活起居如何安排,清潔衛生怎樣處理? 況且,「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出十二:38)呢! 竭西奈半島的資源,絕不可能養活他們。[19]
基於這些常理,對「六十萬」這個數值,有的批判學者認為是憑空捏造的;有人主張是把大衛時期的以色列的人數誤寫 在出埃及的時期了;等等。[20] 對這些臆測,筆者無意著墨。但是, 有一種嚴肅的字義分析,值得考慮。
二十世紀初,有學者指出,《出埃及記》十二章 37 節的 「六十萬」的原文是「六百  ́eleph」;其中,「 ́eleph」可以 是「千」,也可以是「家」、「宗族」和「統領」。因此,對「 ́eleph」 的 解 釋, 就 非 常 關 鍵。「 ́eleph」 若 作「 千 」, 「六百  ́eleph」就是六十萬;「 ́eleph」若作「家」解,一家平 均 五 口 , 「 六 百  ́ e l e p h 」 則 是 三 千 人 ; 「  ́e l e p h 」 若 作 「 統 領 」 解 , 「六百 ́eleph」的含義就得視「統領」管轄的人數而定:「統領」 若是「十夫長」,「六百  ́eleph」就是六千人;「統領」若是「百 夫長」,「六百  ́eleph」為六萬人。[21]
不將「六百  ́eleph」中的「 ́eleph」作「千」解,出埃及的 以色列人數就從六十萬減少為幾千或幾萬人。這種解釋方法的 優點是,既無損《聖經》的權威,又能化解與「常理」的張力, 故被很多福音派學者所接受。[22]
但是,不將「六百  ́eleph」中的「 ́eleph」作「千」解,也有難處:

1)從統計學看,「 ́eleph」在摩西五經中,無一例外地被 解讀為「千」;整部舊約《聖經》,「 ́eleph」被使用過六百次 左右,幾乎都被譯為「千」;被譯為「家」(士 6:15)、「宗 族」(撒上十:19)和「統領」(書廿二:14),僅各一次而 已,幾率不到百分之一。[23] 這樣,將《出埃及記》十二章 37 節 的「 ́eleph」解釋為「千」,是很自然的;將其解釋為「家」或 「統領」,顯得牽強。

2)出埃及不久,摩西就在以色列民中設立了「千夫長、百 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出十八:21)。即便 「六百  ́eleph」中的「 ́eleph」若作「統領」解,若「統領」是「千
夫長」,「六百  ́eleph」仍是「六十萬」。

3)從《聖經》的上下文不難看出,出埃及前夕,以色列人
已經非常多。《出埃及記》一開始就記載: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茂盛,極其強盛,滿了那地。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對他的百姓說:「看 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罷!我們 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著甚麼爭 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 (出一:7-10)
如果出埃及時,以色列人只有幾千人或幾萬人,能被描述 為「生養眾多,並且茂盛,極其強盛,滿了那地」嗎?埃及法 老會憂慮地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嗎?

4)最重要的是,《聖經》有直接的證據,證實出埃及時, 被數的以色列的男丁是六十萬。《出埃及記》記載以色列民為 聖所一切工作使用所獻的銀子時,寫道:
會中被數的人所出的銀子,按聖所的平,有一百他 連得並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 的,從二十歲以外,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按聖所 的平,每人出銀半舍客勒,就是一比加。(出卅八:25- 26)
「他連得」(Talent)和「舍客勒」(Shekel)是以色列人 使用的重量單位,一「他連得」等於三千「舍客勒」。[24] 這裏 有一個簡單的推算:

1)「一百他連得並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 勒」就是「三十萬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

2)「每人出銀 半舍客勒」;

3)所以,出銀子的人的總數,應是「三十萬零 一千七百七十五」的兩倍,即「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在這兩節經文中,每個被數的人出的銀子,獻出的銀子的 總數,和以色列民中被數的總人數,三者完全吻合;前兩個數 位是確定無疑的。因此,如果經文中的銀子的總數按字義理解, [25《]    出埃及記》十二章 37 節的「六十萬」(原文「六百  ́eleph」), 應是「六十萬」,「 ́eleph」就是「千」。[26]
學者們竭力想減少出埃及時的人數,用心良苦。但筆者以 為,化解與「常理」之間的張力,不一定必須減少出埃及的人 數,而是要改變思路。如果只低頭看人,別說二百萬人,就是 幾千人、幾萬人,在曠野四十年的衣、食、住、行,也是無人 能夠解決的。應該舉目望天。以色列人出埃及,有耶和華上帝 的同在。「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 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 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十三:21-22)「摩西向海伸杖, 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 地。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出 十四:21-22)以色列人吃的是天糧 — 嗎哪,「以色列人吃嗎 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出 十六:35)以色列人喝的是磐石出的水,吃的肉是耶和華賜下 的鵪鶉。在曠野四十年,他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 的鞋也沒有穿壞」(申廿九:5)。二百萬以色列人出埃及,與 人的理性相悖,卻彰顯耶和華上帝的憐憫和大能。
不過,百萬以色列人出埃及也面臨一些難點。比如:
1)古代近東的軍事資料顯示,埃及法老蘭塞二世與赫王莫 瓦德利(Muwatallis)在敘利亞交戰時,這兩國都是當時的軍事 大國,雙方出兵也僅兩萬人而已。因此,出埃及時,以色列人 中能打仗的人數恐怕不會有六十萬。[27]

2)在《申命記》中,摩西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申七:1)「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申七:7)按照摩西這些教誨,以色列的人數似乎並 不多。[28]

3)《民數記》記載:「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以色 列人頭生的都數點了。按人名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 的男子,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三:42-43)如果出 埃及時,步行的男人是六十萬零一千七百七十五,那麼,頭生 的男子的數目只是男子總數的廿七分之一,每廿七名男子才有 一名是頭生的。換言之,平均一個家庭要生育廿七名男孩。當 時,一夫多妻的風氣並不普遍,一位母親很難生這麼多。有學 者主張,這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頭生的男子,是單指出埃及 以後生的。這固然可以化解難點,但又產生了新的問題:這種 主張並沒有經文支持。
儘管尚無完滿的答案,但鑑於《聖經》的直接內證,及考 慮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超然性質,筆者仍相信,出埃及時,步 行的男人約六十萬,故,總人口應二百萬左右。

百萬之師出埃及,埃及史書上有記載嗎?

百萬之師出埃及,埃及史書上有記載嗎?
「百度知道網站」有一則問答:[29]
讀者提問:「埃及歷史中有沒有聖經記載的那事?」 最佳答案:「神學有。歷史沒有。」 回答時間:2009 年 5 月 25 日

這個答案反映了一個普遍的看法。迄今,埃及正史中,沒 有關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記載。為甚麼呢?為回答這個問題, 需要簡略談談埃及的史記。
古埃及文明大約出現在主前五千年;約在主前三千年,埃 及成為統一的國家。主前三三二年,埃及被亞歷山大大帝征服, 古埃及時代宣告結束。目前沿襲的斷代,是將古埃及的歷史劃 分成三十或三十一個王朝,每個王朝可能相繼有多位國王;這 些王朝分為早王國、古王國、中王國、新王國和後王國五個時 期。在古、中、新王國時期之間,有中間期(The Intermediate Period,亦譯為「中衰期」或「衰微期」)相隔。前王國時期是 埃及統一之前的文明初期;古、中、新王國時期是國家統一、 文明繁榮時期;第一、二、三中間期,則是國家分裂、或被外 族侵略、法老權力沒落的時期;後王國時期,是埃及受到外族 侵略和統治、逐漸被其他民族征服的時期。古埃及的年表,可 簡示為:
早王國時期(第一~二王朝) 古王國時期(第三~六王朝)   第一中間期(第七~十王朝) 中王國時期(第十一~十二王朝)   第二中間期(第十三~十七王朝) 新王國時期(第十八~二十王朝)   第三中間期(第廿一~廿五王朝) 後王國時期(第廿六~卅一王朝) 希臘化時期由於資料殘缺和年代久遠,古埃及年表中,各王國、王朝 或國王的時間跨度、在位年代等,學術界一直有爭議,並無統 一的意見。新王國時期的時間差異可能在十年範圍以內,古王 國時期則可達幾百年。「埃及學」是十八世紀才形成的、相對 年輕的學科。
陳慶真指出,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歷史考證非常困難的原因, 一是埃及文與希伯來文的人名、地名的翻譯、對照,難以準確, 莫衷一是;二是,古埃及人有「除憶情節」,要刻意遺忘某些 史實:
古埃及是一個祭拜多神的國家。埃及人將戰爭的勝 負、國運的昌隆,作為祭奉諸神的祭物。若逢五穀未能豐 收,土地被外族佔領,他們將「無顏」面對諸神。表現出 來的行為,就是將那些使得埃及人沒面子的無能法老「除 譜」,將有辱國體的事蹟滅跡,將征服者的名字塗抹、 雕像「去臉」,眼不見為淨,以洩心頭之恨。歷史學家 舒曼(Alan Schulman)將這種心態稱之為「除憶情節」 (damnatio memoriae)。[30]
前面提及的「中間期」,正是處於災害頻繁、農產歉收、國家分裂、外族入侵的「國恥」時期。在此期間,埃及的歷史記載往往是支離破碎、幾近中斷的。陳庭真認為,按照以色列人早期(1446 BC)出埃及推算,以色列人寄居埃及,正值「第二中間期」。這樣,對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史料的匱乏,就在情 理之中了。[31]
一個傳統觀點是,《聖經》與埃及歷史有兩大連接點。一個連接點是,下令修建「比東「和「蘭塞」兩座積貨城的埃及 法老(出一:11),就是新王國時期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 另一個連接點是,猶大國羅波安王第五年,劫掠所羅門神廟的 埃及法老示撒(王上十四:25-26),就是第三中間期第廿二王 朝的創建者塞桑克一世(King Hedjkheperre Shoshenk I)。然而, 英國埃及學家大衛.羅爾(David M. Rohl,1950-)經過長期的考 證後,認為這兩個連接點都是不正確的。他構建了新的古埃及 年表,把古埃及的時間跨度縮短了幾個世紀(詳見「附錄 古埃 及的年表」)。
按照大衛.羅爾的年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1446 BC),從第十八王朝提早到第十三王朝。第十三王朝是第二中 間期的起始期。這個王朝歷時一百八十年左右,共有卅 一位國 王,其在位的時期,平均只有五年左右! [32] 第十三王朝的動盪 時局,可見一斑。耶和華上帝在埃及降下十災,令埃及人祭拜 的諸神自愧弗如,羞辱難當,不得不允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這種「國恥」,埃及史學家不予記錄是很自然的。再說,在當 時那樣的動盪、紛亂中,人人自顧不暇,恐怕也無人顧得上記 錄以色列人出埃及這個史實。
以色列人寄居和離開埃及,即便埃及正史不記載,總會 在埃及留下些印痕吧?但是,這樣的證據,考古學家們在埃及 找了兩個世紀,都無功而退。大衛.羅爾認為,這是因為考古 學家們的考察,是在正確的地點,卻在錯誤的年代(第十八、 十九王朝)。他主張,以色列人寄居埃及,始於第十二王朝的 後期,並貫穿第十三王朝的大部分時間,屬於中青銅時代 IIA 期。[33] 在這一時期,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證據開始浮現。現略 舉一、二。

1)在布魯克林博物館(the Brooklyn Museum)有一卷編號為布魯克林 35.1446(Brooklyn 35.1446)的殘缺紙莎草紙卷軸,時間為第十三王朝索貝克霍特普三世(Sobekhotep III,約主前1543 年在位)。這個卷軸上,有這位國王的一份赦令,允許埃及一個莊園轉讓一批家奴(共 95 人)的所有權。經分析,這批家奴的名字中,一半以上是閃族人,被稱為「aamn」(埃及語的「亞洲人」)。而且,其中有「以薩迦」、「亞設」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變體。在第十三王朝,埃及在西亞並沒有軍事行動。也就是說,這批閃族家奴,不像是被擄的戰俘,而是受法老欺壓的外國人 —    「希伯來人∕哈比魯人∕阿皮魯人」。 [34]
2)由曼弗雷德.比特克(Manfred Bietak,1940- )率領的 奧地利考古隊,從二十世紀七○年代起,在尼羅河三角洲東部 的特爾.達巴村(Tell ed-Daba)進行長期、深入的考古發掘。 在這裏發現的迦南村莊遺址,屬於「中青銅時代 II 期」,被認 為是第十四王朝時、位於蘭塞地的城市阿瓦里斯(Avaris)。
與住房相連的一些墳墓裏,有青銅典禮匕首、銅裝飾腰帶、 陶器等葬禮的祭品,是西亞定居人的一面鏡子;從舊約《聖經》 可知,他們應是早期的以色列人。這些發現,被認為是以色列 人寄居埃及的直接證據。[35]
考古學家們還注意到,這些墳墓有些特別之處。第一,成 年婦女比成年男人多;第二,墓中埋葬的,65% 的都是十八個 月以下的嬰兒。這些與《出埃及記》關於埃及王殘殺希伯來男 嬰的記載(出一:15-16)相合。[36]
1987 年,弗雷德.比特克的考古隊還在這個遺址挖掘出一 個很大的墓。根據其底座,可確定這座墓曾有金字塔凌駕其上。顯然,這是一位高官的墓地。但是,挖到墓穴底部時,他們驚 訝地發現,裏面既沒有遺體,也沒有隨葬品。他們很快發現了 一個盜墓的坑道,遺體和隨葬品只能經此轉移。但是,墓穴得 到了小心、仔細的清理,不像是通常的洗劫。同時,在祈禱室 與墓室之間的通道中,發現了一尊破碎的石像,只剩下頭、頸 和肩膀,比真人大兩倍。埃及法老手中握的是曲柄杖(the crook and flail);但這石像右胸前卻是「投擲棒」(「throw-stick」), 是埃及人用來表示外國人的形象標記。石像的面部被塗上淺赭 色,顯然是亞洲人,臉剃得光光的,沒有蓄鬍。
《聖經》記載:「法老遂即差人去召約瑟,他們便急忙 帶他出監,他就剃頭、刮臉、換衣裳,進到法老面前。」(創 四十一:14)「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 把他收殮在棺材裏,停在埃及。」(創五十:26)「所以神領 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 兵器上去。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 人嚴嚴的起誓,對他們說:『神必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 骨從這裏一同帶上去。』」(出十三:18-19)
這是一座埃及亞裔高官的墓;如此恢宏,卻又空空如也。 聯繫上述經文,將它視為以色列人的祖先、宰相約瑟的墓室, 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推論。[37]
隨著對埃及年表的不斷矯正和考古工作的繼續深入,以色 列人寄居埃及和出埃及的證據,一定會越來越多。

父輩犯罪,是否禍及子孫?

 對於這個問題,《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經文,看似 彼此衝突的。《出埃及記》說:「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 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 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5-6;另參卅四:6-7)。可是, 《申命記》記載的律法卻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 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廿四:16)這當怎樣協調呢?

第一,「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是耶和華上 帝頒布給以色列人懲治罪惡的一條律例:一人犯罪一人當,不 能「株連九族」;強調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的罪負責。此後,《聖 經》一再重申這個原則。比如:

以利押的眾子是尼母利、大坍、亞比蘭。這大坍、亞 比蘭,就是從會中選召的,與可拉一黨同向耶和華爭鬧的 時候,也向摩西、亞倫爭鬧;地便開口吞了他們,和可拉、 可拉的黨類一同死亡。那時火燒滅了二百五十個人,他們 就作了警戒。然而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民廿六:9-11)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國 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 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 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代 下廿五:2-4)

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 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 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卅一:29-30)

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兒子為 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 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 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 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十八: 18-20)

第二,「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 代」,是懲治罪惡時,耶和華上帝自己保有的終極裁決權。[38]

從《聖經》的啟示看,上帝在強調每個人對罪負責的同時, 也注重人的共同責任、個體與群體的相互影響;父輩的罪也可 能殃及子孫。挪亞大洪水,所多瑪被毀,迦南七族被滅,都是 如此。又如:

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 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 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耶和華吩咐約書亞 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 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 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裏。因此,以色列人 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 了被詛咒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 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書七:110-12)

他們就把神的約櫃送到以革倫。神的約櫃到了,以革 倫人就喊嚷起來說:「他們將以色列神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裏,要害我們和我們的眾民。」於是打發人去請非利士的 眾首領來,說:「願你們將以色列神的約櫃送回原處,免 得害了我們和我們的眾民。」原來神的手重重攻擊那城, 城中的人有因驚慌而死的;未曾死的人都生了痔瘡。合城 呼號,聲音上達於天。(撒上五:10-12)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 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 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 要死。」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 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 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 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 飯。到第七日,孩子死了。(撒下十二:13-18a)

顯然,以革倫人意識到,非利士首領奪取上帝的約櫃的罪, 會使他們受到牽連;亞干取了偷竊擄物的個人罪行,被上帝視 為整個以色列人犯罪;大衛也明白,他從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 所生的孩子的死,與他的姦淫相關。

相反,亞伯拉罕獻他的兒子以撒後,上帝因他個人的順從, 賜福他的後裔和萬國: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 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 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 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5-18) 在末世,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兒子擔當世人的罪孽,成為挽回祭,成為世人的拯救: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 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 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卻都如羊走迷,各人偏 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五十三:4-6)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 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 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 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 身上。(羅八:1-4)

耶和華上帝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還有幾點值得注意。首先,亞幹私藏擄物,他 的兒女皆被牽連(書七:24-25);可拉一黨因叛亂被懲處,可 拉的眾子卻沒有死亡(民廿六:9-11);等等。可見,耶和華上 帝在追討人的罪時,追討的方式、程度因個案而異,非人的智 慧能及。

其次,上帝追討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是 有前提的。這個前提是:這些後代仍重複犯他們祖輩的罪恨 惡上帝。如果犯罪的人的子孫敬畏上帝,耶和華定會賜福給他 們,絕不會因他們祖輩的罪而追討他們。[39] 這正如耶和華曉諭 先知以西結所說的: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 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 的一切罪過都不被紀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 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 所行的道存活麼?(結十八:21-23)

第三,有學者認為,「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中的「直到三四代」不一定按字義理解。因為在 這段經文中,「三四代」是與「千代」相對比的(另見出卅四: 5-9;民十四:17-19;申五:9),表示上帝的慈愛遠遠勝過審判, 上帝的憐憫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因為祂的怒氣不過 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有哭泣,早晨便 必歡呼。」(詩三十:5)[40]「主耶和華啊,祢若究察罪孽,誰 能站得住呢?但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詩一三○: 3-4)若不是上帝的慈愛和憐憫,誰能白白地被稱義、成為祂的 兒女呢?

 總之,「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是耶和華上 帝為世人制定的司法條例,不能搞「株連」、傷及無辜;而「恨 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則是慈愛、 公義的耶和華上帝自己的主權,無人可以攫取。

兔子是反芻動物嗎?

《利未記》記載耶和華上帝對以色列人頒布的關於食物的 條例時,說: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但那倒嚼 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 你們不潔淨。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利十一:3-6)

「沙番」是希伯來文「shaphan」的音譯,居住於岩石之間 (詩一○四:18)。但牠究竟是甚麼動物,並不清楚。「七十 士譯本」譯為「野兔」(「dasupous」,hare);英文《聖經》 譯為「兔」(coney)、「石獾」(hyrax syriacus)或「岩狸」(rockbadger)。「倒嚼」(m`a alathgērāh)被譯為「反芻」(chew the cud)。[41] 也就是說,這段經文中,把駱駝、沙番和兔子都 視為反芻動物。

 可是,按照現代生物分類學,反芻動物屬哺乳綱,偶蹄目, 反芻亞目。這類動物首先把食物吞入胃中,經過一段時間以後, 將半消化的食物反芻再次咀嚼、吞嚥。反芻動物的胃有四個胃 室:瘤胃、網胃、瓣胃和皺胃。前三個胃合稱為前胃,它們的 粘膜不分泌胃液;皺胃有胃腺,又稱真胃。反芻動物的消化過 程是:瘤胃和網胃將食物和膽汁混合,利用共生的微生物將纖 維素分解為葡萄糖;食物反芻,經緩慢咀嚼以充分混合,進一 步分解纖維;食物重新吞嚥後,經瘤胃到瓣胃,進行脫水;送 入皺胃,再送入小腸吸收。反芻動物包括駱駝、鹿、長頸鹿、羊駝、羚羊、牛、羊等;兔子並不是反芻動物。[42]

應如何看待 上述經文呢?

這段經文記載在《利未記》,在《申命記》被重申。《利 未記》是聖潔的上帝所頒布的規範手冊,用以在祂的百姓中建 立祂在地上的寶座。此卷書的鑰字是「聖潔」,共出現近九十次。 「聖潔」是指:為著上帝及祂的旨意和榮耀,遠離罪並分別出 來完全歸向上帝。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後,以色列就 成為神治政體在地上的代表,作為以色列的君王,耶和華上帝 要管理以色列人各個層面的生活。[43] 全卷書的鑰句是:「你們 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整 卷書的主要內容,是以色列人在正式敬拜中當遵行的律法和禮 儀,以及有關食物和純淨性生活的法規。[44]

挪亞洪水前,耶和華上帝下令將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都帶 入方舟,以便存留、繁衍。可見,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都是 上帝所眷顧的。在《利未記》中,上帝為甚麼不允許以色列人 吃某些類的動物呢?經文並未直接說明緣由。歷代的學者試圖 從不同角度(如,與異教劃清界限,關乎人的身體健康,等等) 來解釋。這些考量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任何一種解釋,都不能 涵蓋所有「不可吃」的動物。

其實,關於食物的法規,與其他法規一樣,背後的動機只 有一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八:2,等等)。這些 法規時時提醒以色列人:上帝是聖潔的;惟有不受罪污染的人, 才能進到祂面前。[45] 在上帝的眼中,人最大的罪,是對祂的悖 逆。所以,作為上帝的子民,對上帝應令行禁止。不管出於甚 麼原因,耶和華允許吃的,就吃;耶和華不允許吃的,就不吃。 與此同時,當外邦人看見一群只吃耶和華允許的食物的民眾,就知道這群人屬於耶和華的。 耶和華關於食物的法規,不是基於嚴格的分類學標準,只是根據對動物外部特徵的觀察,給以色列人一個實用的判斷方 法,使他們在野外尋找食物時,有章可循。[46] 兔子雖不是反芻 動物,但牠咀嚼食物時嘴的動作,與反芻動物相似,故將牠與 駱駝歸為一類。

此外,有學者指出,希伯來文「倒嚼」一字,可以是「反 芻」,也可以是「反復、仔細咀嚼」,不一定嚴格地局限於「有 多個胃」的動物的「反芻」。[47]

用「苦水」試驗妻子是否忠貞, 是不是迷信?

《民數記》記載,「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有人與 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 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 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 玷污。」(民五:12-14)在這種情況下,耶和華曉諭摩西,賜 下一條驗證的方法:被疑恨的妻子要站在耶和華面前(民五: 16),起誓沒有與人行淫,並要喝致咒詛的、有塵土的苦水。「她 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 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她民中被詛咒。 若這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民五:27-28)

 這段經文,是一條罕見的法規,也容易使人聯想到有些寺 廟讓求拜的病人喝劃過符、有香爐灰的水的迷信活動。如何看 待這段經文呢?

首先,要明白「大腿消瘦」和「肚腹發脹」的含義。在《聖 經》中,「大腿」有時是性器官的替代詞(如,創廿四:29, 四十七:29);這裏是指女性的子宮。「大腿消瘦」就是子宮 變得不能生育。「肚腹」的原文是內部臟器的一個普通用詞; 因處與「大腿」互相平行,故也可以理解為「子宮」。「發脹」 可理解為「乾熱」,致使子宮不能懷孕的意思。此外,「肚腹 發脹」也可以理解為「假懷孕」。總之,「大腿消瘦」和「肚 腹發脹」同義,皆指「不能生育」。也就是說,主動與他人行 淫的人妻,經此試驗後,將不能生育;而清白的人妻被試驗後, 「要懷孕」。[48]

其次,在個試驗中,「苦水」並不會傷及被試驗者的身體 健康。「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 放在水中。」(民五:17)「苦水」是「聖水」,只是加上了 少許塵土。今天看來,喝有塵土的水,是不衛生的。但對漂流 曠野的以色列人來說,這根本不算甚麼事兒。他們常喝的,就 是從磐石流出的水。[49] 類似的試驗,在近東一些民族中也曾使 用,但要殘忍得多。比如,要被試驗的人,手執灸熱的鐵器, 或腳踏燒紅的犁頭,或將手放入沸熱的水中,或喝有毒的水, 等等;只有當被試驗的人手腳無傷,沒有中毒下泄,才算通過 了試驗,被還以清白。[50] 然而,《聖經》的試驗,既人道又安全。

 第三,當時的以色列,與同期的其他國家一樣,是以男性 為中心的社會。如果丈夫懷疑妻子不忠貞,又拿不到證據時, 就會一直疑恨妻子,這將給妻子帶來極大的傷害。上帝用這樣 的試驗,能幫助儘早查明真相。如果查明妻子是清白的,丈夫 就不可再虧待她。即使妻子被驗明不貞,她只是不能再生育, 卻不能將她處死。因為,按摩西律法,行淫的男女都要被處死;但必須有不少於兩個見證人的見證,才能定罪(參見:利 二 十 : 1 0 ; 民 卅 五 : 3 0 ; 申 十 七 : 5 - 7 , 廿 二 : 2 2 - 2 7 ) 。 常 言 道 ,「 捉 姦拿雙」。可是,這段經文的狀況是,如果人妻與他人確有淫行, 但「事情嚴密」,沒有見證人,連她丈夫都不知情。因此,不 僅她的丈夫不能依法處死她,就是以色列的法庭,也不能判該 婦人死刑。有學者指出,這段經文的所說的「行淫」,原文都 是「睡覺」的意思。因為,對該婦人的懲處,將完全由上帝裁決。 這項試驗,是上帝對女性的一種保護。[51] 這再一次體現了一種 「闖入倫理」(intrusion ethic),即,上帝帶領新的倫理闖入社 會的舊秩序。在這裏體現為,在男性為中心的社會裏,維護女 性的尊嚴,保護她們的權益。[52]

在這項試驗中,「苦水」沒有甚 ? 神奇的功效,主持試驗 的人也沒有甚麼權柄,裁決者是上帝。「苦水」是耶和華上帝 用超然的方法解決人無力判斷的問題,與迷信活動是不相干的。

附錄

 關於古埃及年表

古埃及文明大約出現在主前 5000 年,在主前 3100 年埃及 成為統一的國家。主前 332 年埃及被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後被 托勒密王朝統治,古埃及時代宣告結束。[53] 劉文鵬指出,主前 第三世紀的埃及僧侶馬涅托將古埃及的歷史劃分成 30/31 個王 朝,記載各王朝的重大事件;每個王朝可能有多位國王。現代 埃及學者以此為基礎,將這 30 31 個王朝分為古王國、中王 國和新王國三大時期;後來,又補充了前(早)王國和後王國 兩大階段。[54] 前王國時期是埃及統一之前的文明初期;古、中、 新王國時期則是國家統一、法老中央集權的文明繁榮時期;第 一、二、三中間期(The Intermediate Period,亦譯為「中衰期」 或「衰微期」)則是國家分裂,或被外族侵略、法老權利沒落 的時期;後王國期是埃及受到外族侵略和統治、逐漸被其他民 族征服的時期。[55] 

古埃及的年表

「年表是歷史的脊柱」,歷史的血肉必須依附在一個堅實、可靠的年表的骨骼上。[56] 然而,古埃及的歷史,最初沒

有「紀元」之類的概念,只是一系列「法老」的名單,及一些法老的統治時期;而且,資料並非來自單一的系統,故有許多不一致之處。藉助於與周邊國家,如亞述(Assyrian)、巴比 倫(Babylonian)、 赫 梯(Hittites)、 古 巴 勒 斯 坦(ancientPalestine)、古希臘( ancient Greece)等國的歷史年表,以及他們與古埃及同時發生的歷史事件的關聯,傳統的古埃及年表逐 漸成形。[57]

由於資料殘缺和年代久遠,古埃及年表多數存在爭議,學 術界沒有統一的意見。年表的時間差異,新王國時期可能在十 年範圍以內,古王國時期則可達幾百年。下面展示的,僅以楊 洪強編著的《古埃及文明 全球史之四》(2005 年)為例:[58]

早王國時期(第一 ~ 二王朝,2920-2649 BC) 古王國時期(第三 ~ 六王朝,2649-2151 BC)   第一中間期(第七 ~ 十王朝,2151-2040 BC) 中王國時期(第十一 ~ 十二王朝,? -1783 BC)   第二中間期(第十三 ~ 十七王朝,1783-1550 BC) 新王國時期(第十八 ~ 二十王朝,1550-1070 BC)   第三中間期(第廿一 ~ 廿五王朝,1070-657 BC) 後王國時期(第廿六 ~ 卅一王朝,672-332 BC) 希臘化時期(332-30 BC)

第三 ~ 六王朝稱古王國時期,其中,第三、四王朝是埃及 的輝煌時期,也就是大批金字塔建築的時期。這可能是法老最 早試圖與太陽神瑞(sun-god Re)交流,建起閃閃發光的白色石灰石山,順著「永恆的地平線」(西部沙漠的懸崖峭壁)直刺 青天。[59]

第七 ~ 十王朝,埃及進入了一個大動亂時期,史稱第一中 間期。第十一王朝結束了動亂,埃及進入中王國時期,這是又一 次長期穩定、繁榮的時期。從第十三王朝起,埃及進入第二中間期,中央政權極度衰 落,亞洲的喜克索人(Hyksos)入侵埃及,在埃及北部建立了政權。

第十七王朝興起,趕走了喜克索人,從此,埃及進入了新 王國時期,第十八 ~ 二十王朝,是古埃及的鼎盛時期,埃及成 了大帝國,稱為帝國時期。第十九王朝時,埃及在亞洲同赫梯 帝國進行了長期的爭霸戰爭,耗盡雙方國力,最後以和平條約 結束戰爭。赫梯帝國不久便走向滅亡。

從第廿一王朝起,進入第三中間期。僧侶、利比亞雇傭兵 以及努比亞人相繼在埃及建立了王朝。主前 671 年,亞述帝國 征服埃及。亞述帝國滅亡後,埃及建立了第廿六王朝,是埃及 的復興時期。

主前 525 年,波斯帝國征服埃及;其後,埃及又曾建立過 幾個獨立的小王朝,但最後仍成為波斯帝國的一部分。

主前 332 年,馬其頓亞歷山大大帝先後征服波斯、埃及。 亞歷山大死後,他的部將托勒密在埃及建立了第卅一王朝,埃 及成為希臘化國家。

 主前 30 年,羅馬征服埃及,埃及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

對傳統埃及年表的搖撼

古埃及歷史的年代,是靠一些關鍵的支點維繫的。乍一看, 它們環環相扣,相互支撐。英國的埃及學家大衛.羅爾(David M. Rohl,1950- )指出,古埃及年表有四大支柱。經過對《聖經》 和埃及考古文物的深入研究,大衛·羅爾認為,四大支柱中,僅 有一個支柱是可靠的。下面是他對這四大支柱的評估的簡述。[61]

支柱一:亞述國王對埃及聖城底比斯的劫掠

主前 664 年,亞述國王亞述巴尼拔(Ashurbanupal)率軍攻 打埃及並劫掠了聖城底比斯(Thebes),懲罰埃及法老塔哈卡 (Taharka)對亞述佔領的反抗。主前 664 年這個年代,得到了 來源不同的一整套相互契合的資料的支持,是古埃及年表上至 關重要的、第一個真正的歷史「固定點」。主前 664 年,成為 法老塔哈卡統治的最後一年,是埃及第三中間期的結束和後王 國時期的開始。

支柱二:法老塞桑克一世就是法老示撒

 1828 年,有「埃及學之父」美譽的法國學者商博良(Jean Francois Champollion,1790-1832 AD) 訪 問 埃 及, 參 觀 了 位 於 卡納克的布巴斯提特大門(the Bubastite Portal at Karnak)的南 牆,其上刻有一幅凱旋圖組,是描述埃及國王塞桑克一世(King Hedjkheperre Shoshenk I)在位第二十年對巴勒斯坦的戰爭的 勝利的。圖組中,除了許多人物畫像外,還用象形文字拼寫著戰爭中所攻取的幾十座城邑和鄉鎮的名字。商博良發現,許多 城邑的名字(如,基遍、瑪哈念、書念、米吉多等)都是《聖 經》中常見的地名。接著,他讀到了第 29 號地名環上的符 號: y-w-d-h-m-l-k。他開始讀出輔音字母(古埃及文 字不寫出母音):Iouda - ha - malek Judah」(猶大, 希伯來語的 Yehud),接下來是「王國」(希伯來語的 ha - marcûth)。難道塞桑克一世征服過猶大王國嗎?他說:是的! 《聖經》記載:埃及國王示撒在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王統治第 五年入侵猶大,掠走了耶和華殿裏的寶物(王上十四:25-26; 代下十二:2-9)。商博良非常興奮,又找到了一條《聖經》記 載與法老歷史之間重要的年代聯繫。

從那時候起,埃及第廿二王朝的創建者塞桑克一世,便被 確定為是在羅波安王第五年劫掠所羅門神廟的埃及法老示撒。 現代學術界將羅波安第五年定在了主前 925 年。塞桑克一世的 第二十年與此年代固定在一起,他登基元年(即第廿二王朝的 創建年)就被定在了西元前 945 年。這就是埃及年表的第二大 支柱,至今被學者普遍接受。[62]

但是,大衛.羅爾對此提出強烈質疑:

1)商博良將第 29 號地名環讀作 Iouda - ha - malek(「猶 大這個王國」)是錯誤的。早在 1888 年,美國東方學者韋爾赫 姆. 馬 克 斯 - 穆 勒(Wilhelm Max-Müller, 1862 - 1919AD) 就 指出,第 29 號地名環應該讀作 Yad - ha - melek,意為「國王 之手」,可以理解為「紀念碑」或「國王的石碑」,是巴勒斯 坦某個不知名的統治者曾立起一座紀念碑的地方。而且,根據 Yad - ha - melek 在圖組中的地名表上的位置,它應該在以色 列北部,不在猶大疆域之內。因此第 29 號地名環不可能理解為「猶大王國」。 2)《聖經》記載,猶大王羅波安將十五座城邑築成猶大和便雅閔的堅固城(代下 11:5-12),在猶大的西面和南面側翼 形成了一條弧線。但這卻未能阻止埃及法老示撒攻佔耶路撒冷, 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不過,示撒沒有將耶路撒冷摧毀。

但是,布巴斯提特大門南牆上的圖組所列出的被攻佔的城 市的順序,似乎說明了那場戰爭的推進路線:埃及軍隊推進的 主要路線是穿過中央山國,進入約旦河谷,到達耶斯列河谷東 部入口處,沿谷底向西行進越過卡梅爾山,然後再向南沿著海 岸平原回埃及;第二支部隊攻佔的,也是北部王國的領土;第 三支部隊則在猶大地南面的內蓋夫(Negev,位於死海西南的 非利士平原和阿拉伯乾谷之間的廣闊荒原)戰鬥。在羅波安設 防的十五座城邑中,只有「亞雅倫」(Aijalon)被攻佔,其他 十四座根本沒有被提及。這些都表明,士撒軍隊的主要路線並 未進入猶大王國,而是從其北部邊界繞過。

如果塞桑克一世就是《聖經》中的示撒,他就應該是北國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的盟友。那麼,他為甚麼要攻擊以色列王耶 羅波安,卻避免侵入他的敵人 南國猶大國王羅波安的領土 呢?事情完全弄顛倒 了:《聖經》記載的示撒攻打的是南國猶 大國,而塞桑克一世攻打的卻是北國以色列國!

3)順便提及,從文字看,在埃及的象形文字裏,賽桑克通 常被寫為 Sh-sh-n-k;如果將其中的「n」省略掉,就與《聖經》 中的士撒(Shishak)等同。但是,在巴勒斯坦發現的一些塞桑 克一世的紀念碑上,從未出現過省略「n」的情況。研究顯示, 「n」是國王名字中發音的一部分,不能省略。因此,並不能把《聖經》中的士撒簡單地等同於塞桑克。[63] 面對這些的考證,人們怎麼能繼續堅持說,第廿二王朝的

塞桑克一世就是《聖經》中記載的法老示撒呢?

支柱三:埃伯斯日曆

這一支柱源於神祕、奇妙的「天狼星紀年」(「Sothic Dating」)。在 古 代 埃 及 ,一 年 分 為 三 個 季 節:阿 赫 特( A k h e t ,洪 水 季 )、 佩雷特(Peret,復蘇季)、謝穆(Shemu,幹旱季),每季四個 月,每月三十天。十二個月總天數為 360 天。埃及人在每年末 加上五個「年日」(或叫「閏日」),他們的民用曆是 365 天。 天文年是 365.25 天,所以,古埃及的民用曆,每四年就與天文 年相差一天。

古埃及的祭司兼天文學家們早就觀測到,洪水季節的來臨 時,伴隨著一種天文現象:在 7 21 日(現代日曆),埃及 天空中的天狼星(the Dog Star , Sirius),在黎明時分與太 陽一同升起。古代埃及人將天狼星和女神索普德特(goddess Sopdet,希臘語的天狼星)視為等同,因此產生「天狼星紀年」 這一名詞。

然而,天狼星與日同升的現象並不是每天都出現,因為地 球沿其軌道的運轉改變了人們觀察相對固定的星星的角度。一 年中有許多天,天狼星的升起是在太陽升起之後,因此人們看 不見它。埃及祭司注意到,索普德特(天狼星)的與日同升這 一稍縱即逝的現象,似乎宣告著洪水的來臨。於是,索普德特 (天狼星)便成了尼羅河氾濫的報信者,她在黎明的第一次重 現,被定為埃及民用曆新年的開始 阿赫特(洪水季)第一個月的第一天。這種民用曆法,可能在古王國時期已經使用了。 由於古埃及的年比天文年少四分之一天,四年後,索普德 特(天狼星)的與日同升就會晚一天,在阿赫特季第一個月的 第二天才來。再過四年,其出現就將發生在第三天,八年後, 它出現在第五天。依此類推,再過八百年,阿赫特(正常應該 是洪水季節)竟然到了播種季節才來!經過 1461 年,索普德特 (天狼星)才會在阿赫特(洪水季)第一個月的第一天再次與 日同升,民用曆也再次與天文年吻合。這個 1461 年的週期,就被稱為「大天狼年」(「Great Sothic Year」)。 這如何與古埃及年表相連呢?原來,在主後 238 年左右,羅馬語法學家森索裏努斯(Censorrnus)寫了一本書,名叫《在 生日那一天》(De Die Natali)。在這本書裏,他敘述說,主後 139 年,天狼星在阿赫特的透特月(Thoth,洪水季的第一個月) 的第一天出現,這天是羅馬曆八月的第十二天。也就是說,在 這一年,埃及民用曆與天文年相吻合,是一個大天狼年的開始。 這個大天狼周始於西元 139 年,那麼,前一個大天狼年應在主 前 1321 年(主前與主後之間沒有零年),再前一個就在主前 2782 年。

如果有文獻載明,在某位法老統治的某一確切年代,有天 狼星與日同升的日期,就能直接地計算出那一年的絕對時間。

1870 年代,在底比斯(Thebes)正好找到了一份這樣的日曆。這份由德國的埃及學家艾伯斯(George Ebers)發現、並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紙莎草紙「艾伯斯的日曆」(EbersCalendar),被 確定屬於第十八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一世(Amenhotep I)第九年。 它記錄著:「新年節日,謝穆第 3 9 日,索普德特現身」, 即,天狼星與日同升是在謝穆(幹旱季)第三個月的第九天;用天狼星紀年法計算,其絕對時間為主前 1542 年(後來又有所 調整)。當前被接納的是:將阿蒙霍特普一世的第九年定在主 前 1517 年;第十八王朝的開始(也是新王國時期的開始)定在 主前 1550 年。這就是傳統年表的第三大支柱。

但是,大衛.羅爾指出,這個支柱也是靠不住的。這份「艾 伯斯的日曆」共有十三行:第一行有年代和國王加冕的名字, 接下來的十二行代表十二個月。「新年節日,謝穆第 3 9 日, 索普德特現身」是其中的第二行。更使人驚詫的是,除第一行 外,第二~十三行的每一行,都以「索普德特現身」結束!因 為一年只能有一次「索普德特現身」(天狼星與日同昇),所以, 這份日曆並不能揭示,在阿蒙霍特普一世第九年,天狼星與日 同升究竟出現在哪一個月。因此,該年的絕對年代根本無從推 算。

支柱四:蘭塞二世的陰曆年代

第四支柱也與天文學有關。萊頓I 350 紙莎草紙檔(Papyrus Leiden I)的時間,定為 第十九王朝蘭塞二世第 52 年。它根據月亮的週期(埃及使用的 第二種曆法)記錄了一系列月份的長度(變動於廿九天和三十 天之間)。每年陰曆月的長、短次序,以每廿五年為一個週期。 鑑此,按天文學的倒算,人們只能將蘭塞二世第 52 年放在下列 幾個年份上:主前 1278 年,主前 1253 年,主前 1228 年,或主 前 1203 年。基於下列考量:

1)根據埃伯斯日曆(支柱三),第十八王朝始於主前 1550年;

2)另有文獻顯示,第十八王朝持續了約 250 年。故此,第十九王朝應始於主前 1300 年左右;

3)蘭塞一世(Ramesses I)在位僅一年多,其子賽提一世(Seti I)至少統治了十一年,所以,蘭塞二世的登基不可能早於 主前 1288 年前;因此,只能選擇主前 1228 年為蘭塞二世的第 52 年,他登基的時間便是主前 1279 年。

對第十九王朝年代的這種定調,成為當代許多古代世界的 考古學賴以構築的埃及年表的一個主要支柱。然而,支柱四同樣不可靠。原因很簡單:它的基礎是支柱 三(第十八王朝始於主前 1550 年)。既然支柱三本身就不可靠, 支柱四自然成了空中樓閣。

歸納起來,傳統古埃及年表的四大支柱是:

一、亞述劫掠底比斯的主前 664 年是埃及薩姆提克一世元年。

二、埃及第廿二王朝的塞桑克一世就是《聖經》記載的攻 打猶大國的法老示撒;進而,塞桑克一世第二十年對巴勒斯坦 的戰爭被定在主前 925 年。

三、根據天狼星紀年推算,埃及第十八王朝始於主前 1550年。

四、根據埃及陰曆,埃及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於主前 1279 年登基。

 大衛.羅爾的結論是:古埃及歷史的四個年代支柱中,只 有支柱一(西元前 664 年亞述人劫掠底比斯)是可靠的;支柱 二(示撒塞桑克的同一性)在歷史上是站不住腳的;支柱三(埃 伯斯日曆天狼星日期)其價值被許多可尊敬的埃及學家提出質 疑;支柱四(蘭塞二世第 52 年的陰曆年代)完全是依賴於支柱 三的。因此,早於主前 664 年的埃及年表,沒有安全、可靠的支撐點。[64]

 大衛.羅爾的新年表

學者羅伯特.史蒂文.彼昂奇(Robert S. Bianchi)在評價 大衛.羅爾的工作時,說:「他沒有像當今學術界流行的風氣 那樣,簡單地把埃及年表結構打碎,把碎片留給別人去收拾。 他勇氣十足地建立起一個新的、獨創的歷史模式,任由他的同 事們進行嚴格的檢查。」[65]

大衛.羅爾指出,很多歷史學家在構築歷史年表時,只是 簡單地把前後相繼的君王在位的時間加起來。但歷史年表不是 這麼簡單,還必須考慮到諸多因素,如共治、平行朝代、空位期, 等等。他構建新年表的做法是:退回到主前 664 年(第三中間 期結束之年)這個基點;然後,根據已有的考古和文獻的資料, 一步一步地往回推算。[66] 這裏,僅舉一、兩個例子。

比如,大衛.羅爾認為,第三中間期(第 21-25 王朝)被人為地拉長了。

 傳統年表認為,第廿二王朝的國王奧索康二世(King Osorkon II)死於第廿一王朝的國王蘇森內斯一世(King Psusennes I)之後 141 年。但是,對塔尼斯(Tanis)古墓的考 察顯示,奧索康二世的入葬在蘇森內斯一世入葬之前。合理的 推測是,這兩個王朝有相當長的共存期。對王室木乃伊的研究, 也得出同樣的結論。僅此一項,第三中間期的時間跨度就應縮 短了 141 年。現在,學者們已有一定共識:第廿五王朝和第廿 六王朝早期屬於同一時期;第廿二王朝的後半期與第廿三王朝 是並存的。[67] 最後,在大衛.羅爾的新年表中,第三中間期的 跨度比傳統年表減少三個多世紀。[68]

又如,大衛.羅爾已經表明,攻打、掠奪耶路撒冷的「埃 及王士撒」(王上十四:25-26)並不是埃及第廿二王朝的創立 者塞桑克一世。那麼,「埃及王士撒」是誰呢?按大衛.羅爾 的推斷,「埃及王士撒」不是別人,正是傳統年表認為的、苦 待以色列人的埃及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這一推斷著實令人 吃驚。但大衛.羅爾認為,這個推斷有堅實的依據:

1)在埃及的歷史資料中,大都記載了國王的順序和部分國 王在位的時間,但缺乏連貫的年代。傳統埃及年表是在「已知」 的一些國王的年代(如,塞桑克一世,蘭塞二世)之間作填補, 以便形成連續的年表。但是,由於這些「已知」年代已變得不 確定,所以,須另闢蹊徑。大衛.羅爾計算了三百多個比較確 鑿的古代各國(包括埃及、亞述、巴比倫、以色列、波斯馬其 頓等)國王的在位時期,平均在位期為 16.75 年;其中,埃及 第十八、十九、二十和廿六王朝的卅一位國王的平均在位期是 18.53 年。[69] 大衛.羅爾將埃及國王的平均在為期估定為二十年。 按照埃及國王的順序推算,蘭塞二世登基約在主前 936 年,比 傳統年表的主前 1270 年晚了三百多年。[70]

 2)舉世聞名的「以色列石碑」(The Merneptah Stele, Israel Stele, or Victory Stele of Merneptah) 是 由 英 國 埃 及 學 家 培 崔(Flinders Petrie, 1853-1942 AD) 於 1896 年 在 埃 及 的 底 比 斯(Thebes)發現的,現存於開羅博物館。碑文記載了與埃及 發生過戰爭的八個異邦,其中一個異邦是「以色列」。這是流 傳至今的全部埃及文獻中,惟一提及「以色列」的文獻。傳統 上,這座石碑的刻寫時間定在蘭塞二世的繼承人默倫普塔(king Merneptah)第五年。[71] 大衛.羅爾等人的研究指出,「以色列 石碑」的部分碑文與「亞實基倫牆」(Ashkelon Wall)上攻擊以色列軍隊的戰爭場面浮雕,有許多吻合之處,後者應是前者 的一部分;浮雕中,攻擊以色列的軍隊,是蘭塞二世的軍隊。[72] 3) 大 衛. 羅 爾 發 現, 在 位 於 底 比 斯 的 蘭 塞 陵 廟(the Ramesseum)的一塊石頭上刻著象形文字:「國王(蘭塞二世) 於第八年所奪取的城市 撒冷(sh-a-l-m)」。「撒冷」是聖城耶路撒冷早期的名字(創十四:18;詩七十六:2;來七:1-2)。 「耶路撒冷」意為「撒冷的城」。[73]

4)考古學家基琛(K. A. Kitchen)對有關蘭塞二世戰事的 所有浮雕,作過仔細研究。基於蘭塞二世第八年的戰爭浮雕, 他確認蘭塞二世進入過猶大國、並到了耶路撒冷。[74]

5)《聖經》記載,在羅波安王第五年,及法老示撒劫掠了 所羅門神廟(王上十四:25-26;代下十二:2-9)。現代學術界 將羅波安第五年定在了主前 925 年。大衛.羅爾依照古代國王 在位的平均年數推算,蘭塞二世第八年約為主前 928(= 936- 8)年。也就是說,士撒攻打猶大國和蘭塞二世攻打「以色列」 是同時發生的。合理的解釋是,「士撒」就是蘭塞二世。

6)蘭塞的戰爭浮雕的象形文字顯示,蘭塞二世的暱稱可能 是「Sysa」,等同與希伯來語的「Shisha[k]「士撒」,惟 一一位有攻打耶路撒冷記錄的埃及法老。[75]

十八世紀末,埃及學開始發展成為一門獨立學科。隨拿破 崙的軍隊進入埃及的學者,發表了《埃及記述》,為歐洲學者 提供了大量的研究材料。1822 年,法國學者商博良對埃及象形 文字的破譯,被視為埃及學誕生的標誌。埃及學的重大發現大 多在二十世紀。二十世紀埃及學的重點是考古發掘、對已有資 料的整理和處理歷史疑團。[78]
埃及學仍是相對年輕的學科。儘管大衛.羅爾的觀點尚未 成為主流,但他的研究是嚴謹和開創性的,對埃及傳統年表的 挑戰是嚴峻的。大衛.羅爾挑戰了《聖經》與埃及歷史的兩大 連結(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修建比東和蘭塞兩座積貨城的 埃及法老;第廿二王朝的創建者塞桑克一世=猶大國羅波安王 第五年劫掠所羅門神廟的埃及法老示撒)的傳統觀點,定會對 舊約歷史研究和《聖經》考古學產生影響。

注释

第4部分 歷史書、先知書、智慧書

《聖經》有關「約書亞的長日」的記載, 如何解釋?

《約書亞記》記載:
當耶和華將亞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的日子,約書亞就 禱告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眼前說:「日頭阿,你要停在基 遍;月亮阿,你要止在亞雅崙谷。」於是日頭停留,月亮 止住,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 上麼?日頭在天當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 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像這日 的,是因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書十:12-14)
《約書亞記》第十章記載,當亞摩利王等五個國家的君王 聯合攻打基遍時,基遍人向約書亞求救;約書亞連夜從吉甲率 軍相助,在基遍擊潰敵軍。在追趕敵人時,約書亞求告耶和華 上帝,要日和月亮停住,以便於以色列人追殺敵軍。耶和華上帝聽了他的禱告,日頭在天當中停住,約有一日之久。也就是 說,白天延長了近一天。這就是著名的「約書亞長日」。多年來, 這是個頗具爭議的問題。

對「約書亞長日」的解釋
對「日頭在天當中停住,約有一日之久」有各種解釋。這 裏僅列出三種。
第一,按字面解釋,太陽真的停在天空,使白晝延長了近 一天。這可通過地球停止自轉,地球減緩自轉速度(「不急速 下落」),或地球作「S」形的擺動式自轉(不減緩轉速)等方 式達成。[1] 類似的事件以後也發生過。當先知以賽亞告訴猶大 王希西家,耶和華決定延長他十五年壽數時,希西家向上帝要 一個兆頭,要亞哈斯日晷的日影往後退十度;耶和華上帝就給 了他這個兆頭(王下二十:1-11)。
這種解釋引起強烈質疑。在赤道,地球自轉的速度為 一千六百公里∕小時。一輛時速為一百公里的火車、汽車急剎 車會給車內的人帶來甚麼,人們都有深切體驗。那麼,自轉速 度遠超車速的地球「急剎車」,將帶來甚麼?! [2] 除非圍繞地 球的大氣層,地球表面的江、河、湖、海和建築物,以及地心 的熔融物質能與地球自轉速度的變化同步,那麼,所引發的颶 風、海嘯、江河氾濫、強烈地震、火山噴發,將毀滅一切。[3] 當然,這對上帝並無難處,祂可以在使地球自轉減速或停止的 同時,消除一切災難性的後果。但也有人問,為了一個局部戰 役,上帝需要這樣做嗎? [4]
更重要的是,地球停住或減慢轉速,與別的經文似不協調: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 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 「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 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 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止息了。(創八: 20-22)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 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 能廢棄我與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 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 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鬥量;我必照樣使 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耶卅三:19-22)
地球完全停住,或地球減緩自轉速度,似與耶和華上帝的 心意相悖。[5]
第二,這段經文中,第十二節「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 的「停」字(dāh-mam ́),除「停止」以外,還有「靜默等候」 (伯廿九:21)、「緘默無聲」(詩卅一:17)等含義。[6]

同時,《約書亞記》又記載:
耶和華使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潰亂。約書亞在基遍大 大的殺敗他們,追趕他們在伯和崙的上坡路,擊殺他們直 到亞西加和瑪基大。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正在伯和 崙下坡的時候,耶和華從天上降大冰雹在他們身上 [ 冰雹原文作石頭 ],直降到亞西加,打死他們。被冰雹打死的, 比以色列人用刀殺死的還多。(書十:10-11)
於是,有學者解釋說,耶和華聽了約書亞的禱告,天上烏 雲滾滾,冰雹驟降。太陽因此收斂了灸人的酷熱,「緘默」了。 降下的冰雹打死了許多敵軍;以色列人也能趁著涼快的天氣, 在月光下,「夜以繼日」地追趕敵人。對以色列人來說,一日 就頂兩日用了。「這不是『約書亞最長的一日』,反倒是約書 亞最長的一夜。」[7] 有人還說,冰雹的範圍,小到數平方公頃, 大到十幾公里寬、百餘公里長;伯和崙與亞西加之間的距離只 有十幾公里,可以完全被冰雹覆蓋。[8]
這種解釋的長處是,既有一定的解經依據,又不涉及改 變地球自轉速度的棘手問題。但是,其難處仍是沒有經文的有 力支持。雖然第十二節「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的「停」字 (dāh-mam ́)有「靜默等候」、「緘默無聲」等含義,但基本 意思還是「停止」。再者,第十三節「日頭停留」的「停留」 是另一個希伯來字「gāh-mam ́」,在《聖經》被譯為「站」、「止 住」、「停留」、「侍立」、「耽延」等,並沒有「靜默」、「緘 默」的含義。[9] 把「日頭停留」解釋為烏雲遮蓋太陽,使太陽「緘 默」,顯得牽強。
第三,約書亞禱告後,耶和華上帝使用一種類似海市蜃樓 的光線折射方法,在日落後,使以色列人仍能看清周圍的事物。 這種解釋更缺少經文的支持。
到目前為止,沒有一種解釋是令人完全滿意的。但無論作 何解釋,約書亞禱告後,在特定時空發生的這件事情,肯定有 耶和華上帝的介入,具有超然的性質。

關於「約書亞長日」的天文學證據
在「約書亞長日」的爭議中,最受人詬病的,是關於「約 書亞長日」的天文學證據。
美國創造論學者、牧師瑞默(Harry Rimmer,1890-1952) 寫過不少書,其中一本書叫《科學與聖經的和諧》(The harmony of science and scripture,Eerdmans,MI: Grand Rapids, 1936)。[10] 在這本書中,瑞默引用了耶魯大學教授塔藤(Charles A. Totten)於 1890 年出版的《約書亞的長日與亞哈斯的日晷 — 一個科學的辯護》(Joshua ́s Long Day and the Dial of Ahaz: A Scientific Vindication)一書的部分內容。[11] 塔藤說,一位有 豐富天文學學識的教授,經過極複雜的計算後發現,地球的時 間確實短少了近一天的時間 — 二十三小時又二十分鐘;繼續 讀《聖經》發現,在希西家王時代,亞哈斯日晷的日影又倒退 了十度;按地球在二十四小時自轉一周(3600)計算,十度就 是四十分鐘。這樣,二十三小時又二十分鐘加上四十分鐘,正 好是二十四小時!這就證明了《約書亞記》十章所記載的,日 頭在天上停留了一整天! [12] 經過瑞默的書,這個故事被眾多基 督教書籍、刊物引用、傳播。中國大陸的「福音書房」將瑞默 的書的第八章譯成中文,印成小冊子,叫做「科學眼光中的約 書亞的長日」,並由倪柝聲弟兄作序。[13]
隨著時間的推移,瑞默書中的這個故事漸漸被人淡忘。但 是,到了 1960 年代,這個故事又以新的科學包裝,再次被傳 播開來:美國國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簡稱 NASA)位於馬里蘭州格林灣爾特 (Greenbelt,Maryland)的實驗室的工程師們,為了計算將來要發射的宇航飛船的軌道,正在測繪今後一百年、一千年的太陽、 行星和月亮的位置。突然,他們所使用的電腦先後兩次停機, 並亮起紅燈,卻找不出任何故障。後經一位基督徒工程師提醒, 按《聖經》中「約書亞長日」和「亞哈斯的日晷」的記載,分 別把二十二小時又二十分鐘和四十分鐘加進程式後,電腦就完全恢復正常了。這證實地球時間確實丟失了一天;《聖經》的 記載再次被科學證實了。
誰也說不清,這則故事肇始何人。但它的傳播,卻仰賴 一位名叫何爾(Mr. Harold Hill)的基督徒。何爾是美國馬 里蘭州巴爾的摩一家引擎公司(the Curtis Engine Company in Baltimore,Maryland)的老闆,並自稱是 NASA 的顧問。他發 表演講、刊登文章,傳揚這個令基督徒振奮的故事。但是,面 對越來越多的詢問詳情和原始資料的信件,何爾發了一封正式 的回信,說資料的來源他一時找不到了;一旦找到,立即奉告。 但從此泥牛入海,再無下文。[14] 後來,NASA 的有關人員澄清: 第一,這故事沒有在 NASA 發生過;第二,何爾並不是 NASA 的顧問,他與 NASA 的惟一關係是,他曾參與他們在伽達德 (Goddard)的柴油引擎的工作。[15] 到了 1990 年代,這個故事 再次趨於沉寂。
不論是老故事還是新故事,其核心是關於地球時間丟失一 天的計算。此計算過程極為繁雜,至今沒有人能夠驗證。[16] 筆 者不想捲入細節,只打算從比較宏觀角度,提出這個計算過程 的值得商榷的地方。
1)如果要確定地球的時間缺少了一天,須有一個標準的地 球時間作計算的參照。塔藤引用的這個參照的起始點是:按照 《聖經》記載的家譜,上帝創造天地的第一天,是主前 4,000 年9 月 22 日;[17] 以此計算出,約書亞向上帝禱告時,應為創世以 來的第 933285 日。[18] 筆者在本書的第一部分已討論過,上帝創 造天地的絕對時間,是難以確定的。如果起始點不篤定,計算 結果當然就不可靠。
2)推演地球運轉的歷史,能精確到小時、分鐘,使人難以 置信。何況,經文也只說了一個大概時間,「日頭在天當中停住, 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書十:13b),並不沒有說日頭 停住了多少小時和多少分鐘。
3)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說:「晷,日景也。」此處的 「日景」,就是「日影」。「寸晷惟寶」比喻時光寶貴。「日晷」
又作「日規」,是用日影定時的一種設計。常言道,「立晷測 影」。[19] 日晷主要由晷針和晷面兩部分組成。晷針投射在晷面 上的日影,會隨時間移動,故可用來定時。晷針須與地球的自 轉軸平行,才能在不同的緯度上使用。也就是說,在北半球, 晷針的末端必須指向地球的北極點,在南半球,則要指向地球 的南極點。晷面的刻度則需運用三角函數的原理計算。按照晷 面的位置,日晷可分為地平式日晷、垂直式日晷、赤道式日晷 等類。最常見是庭園日晷,讓固定的晷針的日影投射在一個標 有時刻的平面上,或在任何物體的表面上。
日晷的早期歷史尚不清楚。世界最早的日晷可能是主前 六千年的巴比倫王國的日晷。中國日晷的最早文獻記載是《隋 書·天文志》,提到袁充於隋開皇十四年(主後 574 年)發明的 短影平儀,即地平日晷。赤道日晷的明確記載初見於南宋曾敏 行的《獨醒雜誌》卷二中提到的晷影圖,晷面是木制的。北京 故宮等處保存的都是清代製造的石質赤道式日晷。到了中世紀, 西方出現了攜帶式日晷,用於航海和天文學研究。

日晷的最大弱點是,陰天、雨天和夜間無法使用。主後 十三世紀,義大利和德國出現了機械鐘。在中國,明、清兩代 已有不少進口和自製的鐘錶,但都為王宮貴府所用。一般平民 百姓還是看天曉時。徹底拋棄日晷,還是近現代的事。即便如 此,現在,美國的特種部隊,仍然喜歡在他們的刀片上刻上一 個簡易的日晷,以便手錶失效時仍能知道時間。[20]
但是,在《聖經》中,「亞哈斯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 退了十度」(王下二十:11;賽卅八:8),是中文和合本《聖經》 的翻譯。其實,在和合本中,這兩節經文中的「日晷」和「度」, 是同一個希伯來字,在舊約《聖經》中出現過許多次,和合本 大都譯為「臺階」,也譯作「坡」,「陵」,只有在這兩節經文, 被譯為「日晷」和「度」。[21] 因此,不同英文、中文譯本《聖經》 對此的翻譯不盡相同。現列出幾種:
「亞哈斯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後退了十度」
(the shadow ten degrees backward, by which it had gone down in the dial of Ahaz.)(英王欽定本)
「亞哈斯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後退了十個間隔」
(the shadow back the ten intervals, by which the sun had declined on the dial of Ahaz.)(新標準修訂版)
「亞哈斯臺階向前進的日影,退了十階」
(the shadow go back the ten steps it had gone down on the stairway of Ahaz.)(新國際版)

「亞哈斯日晷上已經下降的日影退了十階」
(the shadow which had descended on the dial of Ahaz recede ten steps)(猶太研讀本聖經)
「亞哈斯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退了十度」(和合 本,及其修訂版)
「阿哈次日晷上的日影倒退了十度」(思高本)
「臺階上的日影、在亞哈斯臺階上所照下的、往後退 了十步」(呂振中譯本)
「日晷上的日影,就是在亞哈斯的日晷上已經下移日 影倒退了十級」(新譯本)
可見,在這兩節經文中,究竟是「亞哈斯的日晷」還是「亞 哈斯的臺階」,是「十度」還是「十階」、「十步」,尚難定奪。 即使亞哈斯的臺階是當作一種日晷來使用的,它似乎沒有晷針, [22] 可能是亞哈斯臺階附近的其他建築物的日影投射在臺階上;[23] 晷面也不是圓形或橢圓形的。在這種情況下,將「後退了十度」 等同於「後退了四十分鐘」,顯然不可靠。因此,即便「約書 亞長日」是延長了廿三小時又四十分鐘,加上「十度」,也不 一定是整整廿四小時。
有資料顯示,塔藤的「約書亞長日」計算,使用了地圖推 算法、春分―秋分推算法、曆書推算法等多種方法。[24] 人們可 以質疑它的可靠性,但不宜將它斥之為「謊言」。因為「謊言」已將推算者的動機定界為「撒謊」。此外,對引用這個「天文 學證據」的人、書刊,也無需苛責。例如,大陸的「福音書房」 將此「天文學證據」譯成中文、出版小冊子,倪柝聲弟兄還為 之寫了序。「倪序」全文如下:
處今日科學的時代裏,好像無論甚麼都應當先經過疑 惑,然後才可以相信。這自然是最沒有意思的。探得真理 的條件,並不以疑惑為首要,乃是要持平,無成見。疑惑 乃是成見的一種,所以,疑惑並不會引人到真理之途。
近今所謂新派的基督徒,以為我們不應當囫圇吞棗似 的接受聖經的記載,應當先疑惑。這樣的論調,也是陷入 同樣的弊病。其實人未為基督徒時,自然有揀選之權;但 既經信基督,他的地位就不許他對於基督所高舉的聖經有 所疑惑了。
理邁博士是美國近今一位著名的科學家。看他為科學 考察局局長的地位,就可知他對於科學的知識了。他是一 個基督徒。在他看來,人所謂的基督教老舊信仰,都未曾 與科學反對。他常在各處大學演講,也不知道開了多少青 年學生的眼睛。他對於聖經的難題,多有所發明。這篇論 約書亞記的長日,就是他講演紀錄之一。
我因為看這篇資訊,也許對一般心志薄弱、被不信派 論調所搖動者有益處,所以,就請周先生把它譯成中文出 版。實在說來,我們的信仰,原不必有科學的證明,不過
對於迷信「私家的」科學者,還要藉著這篇來提醒他一下。[25]

毋庸諱言,「倪序」對理邁(Harry Rimmer)的介紹有不 準確之處,使用他書中關於的「約書亞長日」的天文學證據, 也不夠慎思明辨。但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可以看出,這個序的 重點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不是科學證據,乃是上帝的啟示 — 《聖經》。

對「約書亞長日」的態度
無論怎樣解釋「約書亞長日」和「亞哈斯日晷 / 臺階的日影 的後退」,它們顯然都是神蹟。既然是神蹟,為何一定要科學 求證呢?科學對於神蹟,沒有能力證明或證否。筆者認為,這 應是基本的立足點。
作為基督徒,努力維護《聖經》的權威,熱心傳揚福音,是可貴的。有時,上帝行的神蹟可能在自然界留下某些痕跡。這些痕跡也許能被科學論證。但是,對這類的科學論證,一定要慎思明辨,切忌牽強附會。對那些經不起推敲的「科學論證」,不要人云亦云,以訛傳訛。本意是想藉這些科學論證讓人信服真道,但往往適得其反。以訛傳訛的基督徒,在不信的人的眼中,都成了低智能者。基督徒的無知、輕率,只能使不信者更加不信。不信上帝的人,認為上帝的福音是愚拙。他們的絆腳石,是釘十字架的耶穌(林前一:23),可不應該是基督徒的 愚昧! [26]
基督徒作見證、傳福音,定要杜絕不實之詞。當然,基督 徒對所引用的例子、證據,不可能都一一核准,或全都找到原 始出處。但如果例子、證據本身的可信度值得懷疑,就須特別 謹慎。幾年前,有弟兄姊妹傳給筆者一些挖掘出的迦南地亞衲 族巨人(民十三:33)的骸骨的照片。開始,筆者也很興奮,並立即查詢這些照片的出處,但一直查不到。這樣重大的發現, 怎麼會不注明來源呢?筆者心中頓時生疑,就沒有傳遞這些照 片。不久,就證實,這些骸骨原是一些藝術家製作的攝影作品!
在基督徒圈子裏,也曾流傳達爾文晚年信主的故事。多年 前,就這則報導的真實性的問題,筆者曾請教一位在他的書中 引用過這個故事的作者。對方回答說,他也是從別的書中引來 的。然後,他問道:「你為甚麼一定要查詢它的原始出處呢? 達爾文晚年信主不是很好嗎?」筆者默然無語。當然,如果達 爾文晚年真的悔改、信主了,對那些仍相信進化論的人,肯定 有幫助。但問題是,達爾文晚年真的信主了嗎?使徒保羅說:「我 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 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基督徒不能保證所使 用的例子、見證都真實、可靠。但是,一旦發現它們的可信性 有疑問,就當立即查證或停止使用。繼續使用一些明知不太可 靠的見證傳福音,實際是對福音的大能缺乏信心。
一些基督徒熱切地想用科學證明《聖經》的正確,是出於 一種擔心,惟恐別人說基督教「反科學」。其實,這是沒有必 要的。基督教信仰不是反對科學,乃是超越科學。《聖經》的 許多啟示,是與人的理性、科學知識相合的。因為人的理性和 科學是上帝的恩賜,使人能理解和回應上帝的啟示。由於上帝 的憐憫,挪亞洪水之後、主耶穌再臨之前,祂承諾不再用普世 性的神蹟來懲罰人的罪惡,使祂所創立的自然規律能正常運作。 這使科學研究成為可能。[27] 但是,上帝的啟示和作為,不會局 限於人的理性和科學之內。為了祂最高的純全旨意,祂仍會行 局部的神蹟。在這種情況下,科學的論證、解釋是鞭長莫及的。 人的理性、科學不可能解釋上帝的所有啟示、作為,除非祂不是上帝,或世人變成了上帝。筆者以為,對於「約書亞長日」, 基督徒憑信心接受、相信就行了。
有人把「約書亞長日」說成是《聖經》的「死穴」,是「《聖 經》無誤」教義的「一支痛腳」。按照這種說法,凡理性、科 學不能證實的經文就是「死穴」,就表明《聖經》一定有錯誤。 如果真是這樣,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整本《聖經》充 滿了這樣的經文,《聖經》豈不「死穴」遍佈、從頭痛到腳, 早該被人棄如敝履了嗎?
使徒彼得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 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 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保羅「一切的信上, 也都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 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三:16)「聖經 無誤」的教義,不是基於對《聖經》難解經文的解答,乃是基 於它是上帝的話語。在面對「約書亞長日」這類的超然事件時, 筆者惟願一切追求永恆真理的人,能謙卑地來到上帝面前,使 自己的屬靈的眼睛被開啟,從形而下的禁錮中解脫出來,實現 世界觀的突破和飛躍。

如何理解「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

《撒母耳記上》記載:
撒母耳就用角裏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 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 了。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攪亂 他。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攪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 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 好了。」⋯⋯從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掃羅身上的時候,大 衛就拿琴用手而彈,掃羅便舒暢爽快,惡魔離了他。(撒 上十六:13-16,23)
次日,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他就 在家中胡言亂語。大衛照常彈琴,掃羅手裏拿著槍。掃羅 把槍一掄,心裏說:「我要將大衛刺透,釘在牆上。」大 衛躲避他兩次。(撒上十八:10-11)
從耶和華那裏來的惡魔,又降在掃羅身上(掃羅手裏 拿槍坐在屋裏),大衛就用手彈琴。掃羅用槍想要刺透大 衛,釘在牆上;他卻躲開,掃羅的槍刺入牆內。當夜大衛 逃走躲避了。(撒上十九:9-10)
惡魔怎麼會從上帝那裏來呢?上帝剛剛讓先知撒母耳膏抹 了大衛、要大衛接續掃羅作王,怎麼又會一再派惡魔驅使掃羅 去殺害大衛呢?如果從上帝那裏來的惡魔使掃羅要殺大衛,那 麼,掃羅的這一惡行,又該由誰負責呢?
這個問題涉及面較廣,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思考。
第一,「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似不應理解為「耶和華 差遣惡魔來」。這有兩個理由。首先,是惡魔激動掃羅槍殺大衛。 掃羅自己也承認他殺大衛是惡行。掃羅追殺大衛時,大衛本有 機會殺死掃羅,但他卻沒有傷害掃羅。故此,掃羅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撒上廿四:17)但耶和華上帝不試探人,不會誘使任何人行惡。正如經上 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被 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雅一:13)[28] 其次,大衛是上帝 揀選的以色列未來的君王,上帝不可能藉掃羅的手殺害他。
第二,有人主張,「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可理解為「耶 和華容許惡魔」。這種解釋,有類似的經文為依託,比如: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 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 [ 或作任憑。 下同。] 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四:21)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把你從埃及地領上來;你要 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 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裏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 行。(詩八十一:10-11)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 作陰毒 ];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饞 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 [ 或作被神所憎惡的 ]、侮慢人 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 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 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 人去行。(羅一:28-32)
當埃及法老心裏剛硬、藐視耶和華上帝時,耶和華就容許他心裏剛硬,以便彰顯獨一上帝的大能。當以色列民悖逆上帝、 或外邦人故意不認識上帝時,耶和華就任他們憑邪僻、昏暗的 心而行,以致將面對上帝更嚴厲的審判。掃羅一再違抗上帝的 命令,導致耶和華廢棄他作以色列的王。耶和華的靈離開了他; 上帝就任憑或容許惡魔去攪亂他。上帝的恩典和眷顧既不能臨 到,就只能任憑惡魔攪擾了。[29]
第三,如果「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可理解為「耶和華容許惡魔」,為甚麼經文不直接使用「容許」這個希伯來字(例如,撒上十八:2,廿四:7)呢?有學者指出,「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表述方式,顯示了舊約的歷史觀:1)耶和華是獨一上帝,對宇宙萬物有絕對的統治權,惡魔只能在上帝允許的範圍內活動;2)在歷史中,上帝要保全屬祂的人,並藉他們使萬 國得福。[30]
「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表述,是不讓人們產生誤解, 以為掃羅悖逆上帝後,上帝就失去了掌管能力,只能無可奈何 地坐到一邊,「容許」或「任憑」惡魔去攪亂掃羅。這個表述 也要告訴外邦人,以色列第一個王的失敗,又被惡魔攪擾,不 是迦南的神靈得勝了;上帝子民的前途和人類的歷史,仍掌握 在耶和華上帝手中。「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的「從......那 裏來」的原文,是「有關」的意思,不一定指地點。「有惡魔 從耶和華那裏來」可以理解為「耶和華管轄的惡魔」,是上帝 對歷史的絕對掌管的「直接語法」。[31]
《聖經》還有類似的例子。比如,《撒母耳記下》廿四章 1、 10 節記載:「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 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 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祢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既是耶和華激 動大衛數點百姓,為甚麼大衛卻說數點百姓是「大有罪了」呢? 後來的經文解開了謎團:「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 數點他們。」(代上廿一:1)真正激動大衛數點百姓、犯了大 罪的,是撒但。「耶和華......激動大衛」(撒下廿四:1)可解 讀為「耶和華管轄的撒但......激動大衛」。[32]
第四,關於耶和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須說明兩點。
首先,耶和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不是像多神宗教中那種 善、惡平等對立、勢均力敵、平分秋色的二元論的關係。耶和 華上帝與惡魔的關係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福音書記載, 當主耶穌來到被鬼附的人前時,污鬼就喊著說:「神的兒子, 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裏來叫我們受 苦嗎?」(太八:29)《啟示錄》記載,使徒約翰聽見天上有 大聲音說:「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只是地 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 你們那裏去了。」(啟十二:12)可見,在上帝審判魔鬼的日 子到來之前,上帝允許魔鬼在一定範圍內活動。但惡魔的最終 結局是:「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 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 二十:10)
其次,耶和華上帝是造物之主,祂以外的任何存有(包括 惡魔),都是受造之物。有人因此推論說:「所以,魔鬼也是 上帝創造的!」但這只是人的邏輯。人的邏輯有用,卻有限, 必須接受上帝的啟示的檢驗和矯正。在前面引用的經文(撒上 十二~十六)中,「惡魔」的「魔」和「耶和華的靈」的「靈」, 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所以,「惡魔」直譯是「惡的靈」;而「惡的靈」與「耶和華的靈」在經文中是相對立的,「惡的靈」代表邪惡勢力。[33] 耶和華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祂不說謊(撒上十五:29),祂聖潔、公義,祂「必不作惡」(伯卅四:12);而惡魔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六:11-12),是「說謊人的父」(約八:44),是「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所以,耶和華上帝不可能是惡魔(或任何惡) 的創造者。[34]
世人都是罪人,都是受造之物;但人們不能因此說:「上 帝創造了罪人。」創造之初,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人,上 帝看著「甚好」(創一:31)。因著始祖對上帝的悖逆,罪「從 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世人就都犯了罪。所以,上帝 創造了人,卻沒有創造罪人。同理,雖然關於惡魔的起源,《聖 經》沒有明晰的啟示,但可以肯定地說,惡魔是受造物,但不 是上帝直接創造的受造物。
第五,如果掃羅因受了惡魔的攪亂而要殺大衛,掃羅還須 為自己的惡行負責嗎?答案是肯定的。在《出埃及記》中,「法 老 心 裏 剛 硬 」出 現 了 十 次( 七:1 3 、1 4 、2 2 ,八:1 5 、1 9 、3 2 ,九: 7、34、35,十三:15),「神使法老心硬」也出現了十次(四: 21,七:3,九:12,十:1、20、27,十一:10,十四:4、8、 17)。除了兩次上帝預言「神使法老心硬」(四:21,七:3) 外,耶和華上帝降頭五災時,都是「法老心裏剛硬」,越降災, 他心越硬;從第六災(瘡災)起,才是「神使法老心硬」。也 就是說,「法老心裏剛硬」在先,「神使法老心硬」在後。[35] 上帝使法老心硬,以便在埃及地降更多的災禍,使法老受罰並 最後降服下來。這被稱之為「法定裁決性的剛硬」或「審判性 的剛硬」(judicial hardening),將以被剛硬者的受罰而告終。[36]

掃羅的情況也相似。是他首先屢次違背上帝的律法,擅自 獻祭(撒上十三:12-13),違令不滅絕亞瑪力的人、畜(撒上 十五:20-23)。所以,耶和華上帝廢棄他作王,耶和華的靈離 開了他,這才導致惡魔去攪亂他。再者,面對惡魔的攪亂,人 的反應是不同的。[37] 約伯被惡魔攪亂,財產頓失、兒女喪盡、 全身長瘡;但約伯卻仍稱頌耶和華的名,不以口犯罪(伯一: 1-22,二:1-10)。可是,掃羅本來就嫉妒百姓對大衛的讚揚, 對大衛心生敵視和仇恨。惡魔的攪亂,只是激發他把仇視的心 態變成槍殺的行動罷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各人被試探, 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雅一:14)掃羅對耶和華 的悖逆,致使惡魔臨到;他經不住惡魔的試探,要殺大衛,是 他對大衛的嫉恨引發的。所以,在用槍刺殺大衛的事件上,掃 羅有不可推諉的責任。
順便提一句,常有人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會不會被邪靈 攪擾?神學上仍有爭議。有人認為不會:「有聖靈進駐,哪有 邪靈活動的空間呢?」但實際情況是,重生的基督徒是可能被 邪靈攪擾的。當基督徒陷在罪裏、又拒不認罪、悔改時,尤其 是這樣。

銅海周長的計算是否有誤?

《列王紀上》記載,所羅門王差銅匠戶蘭打造所羅門王宮 的銅器。「他又鑄了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 圍三十肘。」(王上七:23)銅海像一個大園盆,用以儲水, 供祭司事奉前潔身之用。[38]
圓的周長是直徑與圓周率(π=3.1416)的乘積。銅海的直 徑是十肘,那麼,銅海的周長(「圍」)應該是 31.416 肘,而不是三十肘。是《聖經》記載有誤嗎? 《聖經》的記載沒有錯誤。這可從兩方面來看。 首先,從歷史角度看。 圓周率(π)是圓的周長與圓的直徑的比值,也等於圓的面積與圓的半徑的平方的比值。圓周率是一個常數,也是一個 無理數,即,一個無限不循環小數。
古希臘學者歐幾里德(325-265 BC)在《幾何原本》中, 提到圓周率是常數。第一個用科學方法尋求圓周率數值的人是 古希臘學者阿基米德(287-212 BC)。他在《圓的度量》(主前 三世紀)中,用圓的內接多邊形和外切正多邊形的周長,確定 圓周長的上、下界。他從正六邊形開始,逐次計算到正九十六 邊形,得到圓周率介於 3 + 0 ∕ 71(3.140845)與 3 + 1 ∕ 7 (3.1428571)之間的結論,開創了圓周率計算的幾何方法,π 值精確到了小數點後兩位。
在中國,古算書《周髀算經》(約主前二世紀)中有「徑 一而週三」的記載。魏晉時的劉徽(約生於主後 250 年)在注 釋《九章算術》時,只用圓內接正邊形(後人稱為「割圓術」), 計算出 π 值為 10 的平方根(3.1623)。南北朝時期的祖沖之和 他的兒子(主後五世紀下半葉),求出圓周率約為 355 ∕ 113 (=3.1415929),這個精確度,一千年之後才被歐洲人突破。現 在,借助電腦,π 值已可計算至億位數。一般,π 值用 3.14 或 3.1416 即可;精密的計算,也只須計算二十位數。[39]
可見,人們對圓周率和它的值,有一個逐漸認識的過程。 如果在主前第二、三世紀,科學家們才對圓周率的值才有較準 確的認知,那麼,比這些科學家早幾百年的《列王紀》(成書 於主前第六世紀 [40])就已經有了「徑一而週三」的記載,已是相當了不起了。 其次,從數學角度看。 前引的經節(王上七:23)記載了銅海的高度和直徑;接
著,經文又記載了它的厚度和容量:「海厚一掌,邊如杯邊,又如百合花,可容二千罷特。」(王上七:26)舊約時代,「肘」 (ammah,Cubit)、「掌」(tophach, Handbreadth)是長度單位, 「罷特」(bath,Bath)是容量單位。隨著時空的變遷,猶太人 的度量衡也不斷改變,故難以與當今的度量衡單位準確換算。
按有關資料,一肘 ≈ 45 公分,一掌 ≈ 8 公分,一罷特 ≈ 22 公升。 [41] 據此,銅海高約 2.25 米,徑約 4.5 米,厚度約 8 公分,容量 約 44,000 公升,是一個巨大的儲水器。這兩節經文的要點,是記載銅海的容量。[42]

因此,可以合 理推測,「徑十肘,圍三十肘」(王上七:23)中的「徑」是 指包括厚度在內的外徑(與銅海的體積相關),而「圍」則是 指內圓周長(與銅海的容量相關)。這樣,銅海的外圓周長是 31.416 肘(十肘 × 3.1416),而內圓周長則是 30.299 肘(〔十 肘- 2×8 公分〕 × 3.1416);按照小數點之後的數位「四捨五 入」的原則,就是三十肘,即「圍三十肘」。更何況,《聖經》 不是用科學術語,而是用日常語言對世人說話呢。[43]

如何看待舊約先知預言的應驗?

以色列的信仰是啟示性的。以色列的信仰與同時代鄰國的 宗教迥異,是因為耶和華上帝透過歷史而呈現的啟示,並不是 憑臆測、迷信或哲學推論。上帝在舊約時代的啟示是藉著眾先 知宣告的(來一:1)。先知是上帝所指派的道德和倫理的宣講 者,是真信仰的教導者和守望者。在他們的宣講中,交織著許多關於以色列人、外邦人,以及將要發生的事情的預言,論及審判、救恩、彌賽亞和祂的國度的信息。先知的神學重點是:
耶和華上帝不僅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是全類人的上帝和人類歷史的主宰;先知異口同聲地宣告,人類歷史的導向,就是要建立「上帝的國」 — 上帝在地上至尊的王 權和治理。[44]
預言是事先寫下的歷史嗎?
先知的預言是事先寫下的歷史嗎?這是福音派和自由派詮 釋《聖經》的基本分歧之一。自由派神學家向「科學主義」和「理性至上」妥協,只把 《聖經》當作一部人寫的書。他們認為,《聖經》的作者不可 能預先知道將來要發生的事件,因此,《聖經》中的預言都是「事 後的補記」。[45] 福音派神學家則堅信,上帝是人類歷史的掌管 者;人類的歷史是「上帝的故事」;先知的預言是事先講述「上 帝的故事」,是事先寫下的歷史。[46]
自由派神學家企圖貶低先知預言的可靠性,並以此否認 「《聖經》無誤」的教義。這是福音派不能認同的。另一方面, 福音派也不宜將先知的預言,簡單地理解為「倒流的歷史」或 按準確的日期、細節寫成的編年史或「劇本」,好像按照先知 的預言,就能寫出未來的相關歷史事件的所有細節和始末似的。 有學者指出,舊約和新約的一些預言有難明之處,雖是指向未 來的歷史事件,但又沒有將事件完全啟示出來。更何況,先知 預言中常使用不同的文體和象徵性語言。
考察先知預言時,注意不要被現今的事件牽著走。陳宏博 指出,「事先寫下的歷史」這個概念可能被誤用來推測未來事件的準確日子。但是,如果基督徒因此而不敢理直氣壯地宣稱, 先知的預言是事先寫下的歷史,就因噎廢食了。[47] 解釋先知預 言時,須謹慎、謙卑,要按解經原則,注意確定背景,辨別文體, 聯繫上下文,細嚼文脈,和對照同期歷史。[48]
先知預言應驗的重要性
先知預言的應驗很重要,是分辨真假先知的依據之一:「先 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 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 十八:22)判斷真假先知,需要全面、綜合的考核。比如,真 先知:只奉獨一真上帝耶和華的名發言;只憑啟示或靈感發言, 不借助任何異術;道德行為正直、高尚;傳講的信息與從前的 啟示和諧一致;預言的事將被驗證是真實的;有明確的蒙召經歷; 有神蹟、奇事相伴;等等。這些方面須彼此配搭,不能將其中 一部分抽離出來,用以鑑別真假先知。也就是說,一個自稱是 先知的人,即便他偶爾能行神蹟,他說的有時也能應驗,但若 不符合其他考核標準,他仍是假先知。[49]
一個人發的預言被證實了,他不一定是真先知;如果一個 人所發的預言被證實是錯的,他肯定不是真先知。先知預言應 驗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先知的預言被歷史驗證,是預言 的屬天來源的標誌之一。[50] 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祂不僅是宇 宙的創造者,也是人類歷史的掌管者。「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 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廿一:1)一切假神,既不是 宇宙的創造者,也不能掌控人類的歷史。所以,耶和華對假先 知提出一個嚴肅的挑戰:

耶和華對假神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雅各 的君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可以聲明,指示我 們將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甚麼事,好叫我們思索, 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要說明後來的 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你們或降福,或降禍,使我 們驚奇,一同觀看。看哪!你們屬乎虛無,你們的作為也 屬乎虛空,那選擇你們的是可憎惡的。」(賽四十一: 21-24)
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給你說明,在未成以先指示你, 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所行的,是我雕刻的偶像 和我鑄造的偶像所命定的。你已經聽見,現在要看見這一 切,你不說明麼?從今以後,我將新事,就是你所不知道 的隱秘事指示你。這事是現今造的,並非從古就有;在今 日以先,你也未曾聽見,免得你說,這事我早已知道了。 (賽四十八:5-7)
耶和華上帝掌管歷史,惟有祂能預告將來要發生的歷史事 件,其他所謂的「神明」則不能,更不是拜偶像的人所能行的。 「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 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 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 四十六:9-10)這是真上帝和假神明的重要區別。《聖經》預言 的準確性,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的 重要佐證。先知奉耶和華的名發言,若他們的預言一再應驗, 不僅表明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而且表明他們的信息確實是從耶和華上帝來的,顯明他們是上帝的「傳令官」。
舊約先知預言應驗的類型
先知預言和應驗的關係,不像實物和它在鏡中的映射之間 的關係那樣直接、單一,而是複雜、多元的,本書不能一一論 及。筆者擬從時間和內涵這兩個方面,對舊約預言應驗的類型, 予以簡述。
從時間的角度看,舊約先知預言的應驗,有近期應驗、長 期應驗、一次性應驗、雙(多)重應驗、尚未應驗,等等。
近期應驗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現略舉一二。
以色列士師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任意搶掠獻祭人的祭 物,又與會幕門前侍候的婦人苟合(撒上二:12-22)。耶和華 責備以利:「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撒上二:29a)。耶 和華差遣一個神人對以利說:「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 人。......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 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撒 上二:32b-34)後來,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打仗,「以利的兩個 兒子何弗尼、非尼哈,與神的約櫃同來」;結果,「神的約櫃 被擄去,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都被殺了」;得 知惡訊後,「以利就從他的位上往後跌倒,在門旁折斷頸項而死; 因為他年紀老邁,身體沉重。」(撒上四:4,11,18)神人的 預言全部應驗了。
大衛王與有夫之婦拔示巴行淫、並藉敵軍的手殺害了拔示 巴的丈夫烏利亞以後,耶和華上帝差先知拿單去譴責大衛的罪 行,並宣告對大衛的懲治: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 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 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 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 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 呢?你借亞門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 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 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 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 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 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下十二:7-12)
不久,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叛變,大衛逃離耶路撒冷,大衛 家人,兵戎相見;押沙龍進入耶路撒冷後,「人為押沙龍在宮 殿的平頂上,支搭帳篷。押沙龍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親 的妃嬪親近。」(撒下十六:22)耶和華藉先知拿單所宣告的 對大衛的懲罰,完全兌現。
又如,先知以利亞預言旱災:「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 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 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王上十七:1)果然, 以色列地就出現旱災。「過了許久,到第三年,耶和華的話臨 到以利亞,說:『你去,使亞哈得見你,我要降雨在地上。』」 (王上十八:1)在迦密山上,經以利亞祈禱,「霎時間,天因 風雲黑暗降下大雨。」(王上十八:37-45)

長期應驗
舊約先知的預言,尤其是對一個民族、國家的預言,有時 要經很長的年日才能應驗。發預言的先知,不一定能看到預言 的應驗。舊約先知對彌賽亞的預言,關於祂的降生、事工、受 難和復活,都屬於長期應驗的預言,比如: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 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 [ 就是神與人同在的意思 ]。(賽七: 14)
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 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祂的根源從 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
從耶西的本 [ 原文作不 ] 必發一條,從他生根的枝子必 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就是使祂有智慧和聰 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祂,祂 安息之所大有榮耀。(賽十一:1-2,10)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 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 [ 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醫好 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 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 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 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祂得榮耀。(賽六十一:1-3)
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 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祂。祂 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 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祂誠然擔當我 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 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 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 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 或 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 ],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 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 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 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祂雖然未行強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 與財主同葬。
耶和華卻定意 [ 或作喜悅 ] 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 和華以祂為贖罪祭 [ 或作祂獻本身為贖罪祭 ]。祂必看見後裔, 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祂 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 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 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 倒,以至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 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2-12)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遠離不救 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 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 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詩廿 二:1,16-18)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又保全他 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卅四:19-20)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 [ 原文作榮耀 ] 快樂,我的 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 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9-11)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 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 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 不能廢去;祂的國也必不敗壞。(但七:13-14)
雙(多)重應驗
宋朝文學家蘇軾提寫在廬山西林寺牆壁上的《提西林壁》, 被千古吟誦:「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 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從正面看(橫看),廬山高嶺橫 空,渾然成為一體;從側面看,奇峰峭拔,遠近高低各異。實 際上,山峰之間有深谷相間,彼此是有距離的。[51] 先知的預言, 也有類似的情況。上帝「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 三:8)。上帝啟示先知時,有時是把整個歷史事件放在一起的;而先知得到的亮光有限度(彼前一:10-12)。[52] 先知看有 些將來要發生的事件時,有時只看見了開頭和結尾,卻看不清 中間的過程和時間上的巨大間隔,就像正面觀山,分不出山峰 的遠近、距離一樣。有學者稱這種狀況為「猶太人疊進式的時 間觀」(the Jewish concept of the telescoping time)[53] 或「減縮」 (foreshortening)的原則。[54]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預言應驗的 時候,會按時間順序逐漸地應驗,而不會「一攬子」地一次應驗。 現舉幾個例子。
1)關於「上帝國度降臨」的預言的應驗 [55]
但以理在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講解王作的夢的時候,預 言上帝的國度將降臨:
王阿,你夢見一個大像,這像甚高,極其光耀,站在 你面前,形狀甚是可怕。這像的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 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 你觀看,見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打在這像半鐵半 泥的腳上,把腳砸碎;於是金、銀、銅、鐵、泥,都一同 砸得粉碎,成如夏天禾場上的糠秕,被風吹散,無處可尋。 打碎這像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當那列 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 別國的人,卻要打碎絕滅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你 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 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神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 這夢準是這樣,這講解也是確實的。(但二:31-35,44- 45)

作為舊約時代最後一位先知,施洗約翰對上帝國度的降臨,
是這樣宣告的: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 下來,丟在火裏。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 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 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祂手裏拿著簸箕,要揚 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 三:10-12)
施洗約翰宣講的上帝國度的降臨,將帶來雙重的洗禮:聖 靈的洗使人經歷天國中彌賽亞的救贖,藉聖靈的重生而領受了 上帝的生命,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林前十二:13);火的 洗禮帶來最後的審判。在他的宣講中,似乎更強調最後的審判: 「斧子已放在樹根上」,要「丟在火裏」;簸箕已拿在手裏, 要揚淨,「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
可以窺測,在舊約先知心目中,「上帝國度」將帶著極大 的榮耀和全能從天而降,剷除一切敵對的政權和勢力,結束黑 暗、罪惡的現今時代,進入榮耀、公義的將來時代。上帝國度 的降臨,既是指歷史內上帝的臨到,也是歷史外的末世事件; 既是人類歷史的終結,又是完美的將來世代的開始。
因此,舊約先知把上帝國度的降臨和世代的交替,視為一 個突發的單一事件:

但是,耶穌基督宣講的上帝國度的降臨,卻不是這樣。
主耶穌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 音!」(可一:15)「信福音」是世人得救之路,突出了上帝 的拯救;同時,上帝的國度不是將要來才來到;藉著祂的事工, 上帝的國度亦來到!
主耶穌最清楚地論到上帝的國已經臨到的經文,起碼有兩處:
第一處經文是:「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 『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 看哪!在那裏;」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 [ 心裏或作中間 ]。』」
(路十七:20-21)筆者以為,譯為「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思 高譯本,呂振中譯本)似更恰當。因為上帝的國是與救恩歷史 和末世實踐緊密相連的,不僅是個人內在的屬靈經歷;再者, 主耶穌是對著法利賽人說話,「你們」顯然是指(起碼是包括) 法利賽人,但是,上帝的國當然不會在拒絕悔改的法利賽人心 裏;第三,「不是眼所能見的」可理解為:上帝國度的榮耀和 全能在當時還是隱藏的。
另一處經文是:「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 到你們了。」(太十二:28)
但是,主耶穌一次在會堂讀經時,讀了《以賽亞書》一段 關於彌賽亞的預言: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 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 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 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 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於是把書卷起來,交還 執事,就坐下;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祂。耶穌對他們說: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16-21)
主耶穌引用的是《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1 至 2 節的經文, 並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宣稱祂自己就是彌賽亞。 但是,祂只引用到《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2 節經文的前半句就 中止了,沒有引用後半句「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 哀的人」。也許,「神報仇」不是祂當時的使命,要待祂再臨時, 才會實現。
本來,施洗約翰已篤定拿撒勒人耶穌就是以色列人久盼的 彌賽亞(約一:29-36),但他後來似乎又疑惑了:「約翰在監 裏聽見基督所做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問祂說:『那將要 來的是祢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太十一:2-3)
有的解經家認為,作為彌賽亞的先鋒,施洗約翰被監禁, 彌賽亞不僅沒有設法營救他,甚至沒有探監安慰他,於是他開 始懷疑耶穌的真實身分,這體現了施洗約翰人性軟弱的一面。 這種解釋有可能的,但似乎與他的「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的 宣 稱( 約 三:3 0 )和 主 耶 穌 對 他 的 稱 讚( 太 十 一:7 - 1 1 )不 太 相 符 。 另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主耶穌並沒有帶來施洗約翰所企盼的聖 靈與火的雙重洗禮,沒有帶來最後的審判;羅馬人的強權仍如 日中天,暴戾的希律仍坐著為王;主耶穌的言行與他心目中的 彌賽亞差距太大。施洗約翰的這種疑慮在當時是很符合情理的。 因為,施洗約翰尚未完全明白上帝國度的奧祕。
主耶穌用施洗約翰已知道的、祂所施行的神蹟回復他的門徒,表明自己就是《以賽亞書》預言的彌賽亞,同時提醒說:「凡 不因我跌到的,就有福了。」(太十一:6)當時,彌賽亞的榮 耀還是隱藏的,這是容易使人跌到之處。
上帝國度的奧祕,是耶穌基督在救恩史上首次顯明的。上 帝的國度要分為兩個階段在世人中工作。一方面,上帝的國度 終將以舊約先知所預言的那種方式降臨,一切世俗的政權將要 被上帝的國度所取代,使世人看到上帝的榮耀和大能。另一方 面,上帝的國度藉著耶穌的道成肉身,已經以一種完全出人意 料的方式臨到世人:它不是現在就要摧毀一切人為的政權,而 是要敗壞撒但的權勢;不是現在就要改變這個世界的政治秩序, 而是正在改變屬靈的秩序和世人的生命。上帝的國度已悄悄地、 安靜地來到,在世人中動工而不為多數人察覺。祂帶給人因上 帝作王而來的祝福,使世人從罪惡和撒但的權勢中被釋放。上 帝的國度是賞賜,是禮物,世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上帝 的國度在此時此刻,是勸化人心,而不是強力征服。[56]
所以,上帝國度的降臨,以及所帶來的現今時代與將來世 代的轉換,並不是單一的突發事件,而是一個過程、一個時期。 上帝的國度和世俗的國度,現今的世代和將來的世代,是有重 疊的。也就是說,上帝國度的降臨,處於「已然」和「尚未」 (already but not yet)的張力中:

因此,耶穌基督降世,上帝的國度降臨的預言已經開始應 驗;然而,直到耶穌基督再來以後,上帝國度降臨的預言才能 完全應驗。
2)先知以賽亞關於耶穌基督降生和掌權的一個預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 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 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 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 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 6-7)
以賽亞預言,大衛最偉大的子孫的出生與作王,並將永遠 作王。這應該是應驗彌賽亞的降生和統治。但是,在以賽亞眼 中,這嬰孩的出生與永遠作王,都發生在祂的一生之中。實際 上,耶穌基督的降生和永遠作王並不是同時發生的,其間起碼 相隔兩千年。[57] 彌賽亞降生的預言,已經應驗;彌賽亞永遠作 王的預言,則要等到耶穌基督再來以後才能應驗。
3)先知撒迦利亞發預言:
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 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祂是公義的,並且施行 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我必除滅 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祂 必向列國講和平,祂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 到地級。(亞九:9-10)

新約作者認為,第九節的經文已經應驗在耶穌基督榮進耶 路撒冷的事件(太廿一:1-11;約十二:12-16)上。然而,第 10 節的經文的應驗,則須等到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候。[58]
尚未應驗
《聖經》中尚未應驗的預言,很多都在新約《聖經》,舊 約《聖經》也有;大都與末世有關,比如: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 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 [ 或作彰顯 ] 永義,封住 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 或作所 ]。你當知道,當明白, 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 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連街帶 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 [ 那或作有 ] 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 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 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 必使祭祀和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惡的 [ 或作使地荒涼的 ] 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 [ 或作傾在那荒 涼之地 ],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4-27)
學者對「七十個七」的解釋並不完全相同。有人認為,最 後三個七尚未應驗;[59] 有的人則認為,只有最後一個七尚未應 驗。[60] 也就是說,學者大都認為,這個預言的完全應驗,尚須 時日。
又如:

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 [ 原文作大君 ] 米迦勒, 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 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 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 遠被憎惡的。(但十二:1-2)
這是預言末日大災難後,死人復活得永生或受永刑,須待 末日大審判時,方能應驗。當然,「雙重(多)應驗」中那些 還未應驗的部分,也屬於尚未應驗的預言。
從內容上看,預言的應驗又可分為字義應驗、重點應驗、 條件應驗、靈意應驗,等等。
字義應驗
字義應驗(literal fulfillment)是說,先知的預言按照其字面 意思成為歷史事實。上文「近期應驗」中的很多應驗都屬於字 義應驗。比如,對士師以利的預言,對大衛犯罪的懲罰的預言, 和關於彌賽亞(祂出生的支派、地點,為童女所生,在世上的 事工,受難的許多細節,等)的預言。此外,再舉幾個例子。
1)先知亞希雅預言以色列王國必將分裂:
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 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 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著 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亞希雅將自 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 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 裏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揀選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 個支派。)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 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 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 樣。』」(王上十一:28-33)
後來,聯合王國果真一分為二: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為 南國猶大國,其餘十個支派成為以耶羅波安為王的北國以色列 國(王上十二:1-20)。
2)北國以色列國的第一任君王耶羅波安一登基,就鑄造了 兩個金牛犢,將它們視為領他們出埃及的神,讓眾人敬拜,使 他和百姓都陷在罪裏(王上十二:25-30)。耶和華派一位先知 宣告對耶羅波安的警告:
那時,有一個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從猶大來到伯特利。 耶羅波安正站在壇旁要燒香。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向壇呼 叫,說:「壇哪!壇哪!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家裏必生 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邱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 面燒香的,殺在你上面,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面。』」 當日,神人設個預兆,說:「這壇必破裂,壇上的灰必傾 撒,這是耶和華說的預兆。」耶羅波安王聽見神人向伯特 利的壇所呼叫的話,就從壇上伸手,說:「拿住他罷!」 王向神人所伸的手就枯乾了,不能彎回。壇也破裂了,壇 上的灰傾撒了,正如神人奉耶和華的命所設的預兆。(王 上十三:1-5)

三百年後(北國以色列國已為亞述國所滅)[61],南國約西 亞王登基,施行革新,廢除偶像,拆毀邱壇(王下廿三:4-20), 先知對耶羅波安的警告,按字面應驗了:
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裏尼八的兒 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 了亞舍拉。約西亞回頭,看見山上的墳墓,就打發人將墳 墓裏的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污穢了壇,正如從前神人 宣傳耶和華的話。約西亞問說:「我所看見的是甚麼碑?」 那城裏的人回答說:「先前有神人從猶大來,預先說王現 在向伯特利壇所行的事,這就是他的墓碑。」約西亞說: 「由他罷!不要挪移他的骸骨。」他們就不動他的骸骨, 也不動從撒瑪利亞來那先知的骸骨。從前以色列諸王在撒 瑪利亞的城邑建築邱壇的殿,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現在約 西亞都廢去了,就如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般;又將邱壇的 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 了。(王下廿三:15-20)
3)撒瑪利亞被亞蘭王的軍隊圍困,城內饑荒甚重,物價飛 漲,「一個驢頭值銀八十舍客勒,二升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 有的婦人甚至想殺吃孩子以充饑腸!萬般無奈,一向敵視先知 以利沙的以色列王,不得不移尊向以利沙求助(王下六:24- 33)。以利沙預言,一天以後,百姓即有食物:
以利沙說:「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 明日約到這時候,在撒瑪利亞城門口,一細亞細面要賣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要賣銀一舍客勒。」有一個攙扶 王的軍長,對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 能有這事。」以利沙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 (王下七:1-2)
因著耶和華的威嚇,亞蘭王圍城的軍隊,在黃昏時棄營倉 皇撤離,於是:
眾人就出去,擄掠亞蘭人的營盤。於是一細亞細面賣 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賣銀一舍客勒,正如耶和華所 說的。王派攙扶他的那軍長,在城門口彈壓,眾人在那裏 將他踐踏,他就死了,正如神人在王下來見他的時候所說 的。(王下七:16-17)
先知以利沙關於撒瑪利亞的人得食物和那軍長的結局的預 言,照字義完全應驗。
要點應驗(essential fulfillment)
這一類型的應驗,是應驗預言的核心部分,對預言的細節 則不詳述。下面是幾個例子。
1)《列王紀上》廿一章記載,耶斯列人拿伯有一塊葡萄園, 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王宮。亞哈想換取或購買拿伯的這塊園 子,但拿伯不允。在王后耶洗別的策劃、慫恿下,亞哈王指使 人用石頭將拿伯打死。當亞哈正要下去得拿伯的葡萄園時,先 知以利亞去見亞哈,並發了預言:
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 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 園,現今正在那園裏。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 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麼?』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 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王 上廿一:16-19)
後來,亞哈在進攻基列的拉末的戰爭中被殺:
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上基列的拉末去了。以色列 王對約沙法說:「我要改裝上陣,你可以仍穿王服。」以 色列王就改裝上陣。先是亞蘭王吩咐他的三十二個車兵長 說:「他們的兵將,無論大小,你們都不可與他們爭戰, 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車兵長看見約沙法,便說:「這 必是以色列王。」就轉過去與他爭戰,約沙法便呼喊。車 兵長見不是以色列王,就轉去不追他了。有一人隨便開 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裏。王對趕車的說:「我受 了重傷,你轉過車來,拉我出陣罷!」那日,陣勢越戰越 猛,有人扶王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到晚上,王就死了, 血從傷處流在車中。約在日落的時候,有號令傳遍軍中, 說:「各歸本城,各歸本地罷!」王既死了,眾人將他送 到撒瑪利亞,就葬在那裏。又有人把他的車,洗在撒瑪利 亞的池旁(妓女在那裏洗澡),狗來舔他的血,正如耶和 華所說的話。(王上廿二:29-38)
以利亞對亞哈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但是,事實上,拿伯被殺於耶斯列城外,而亞哈則 死在基列的拉末,他的血流到戰車上,被狗舔於撒瑪利亞的池 旁。拿伯與亞哈並沒有死在同一個地方;狗舔拿伯血和狗舔亞 哈的血,也不在同一處。這個預言應驗了嗎?應驗了;是要點 式應驗:狗舔亞哈的血,正像狗舔拿伯的血一樣!也就是說, 這個預言的要點是:亞哈殺害無辜平民拿伯,他必須以命償命, 他自己必將被殺。至於狗在「何處」舔血,則不是預言的關注點。 [62] 有學者認 ,因亞哈的悔改,耶和華上帝推遲了部分惩罰(王 上二十一:27-29);後來,亞哈的兒子約蘭的尸體被拋在拿伯 的田間(王下八:16,九:24-26)(參見:更新版研讀本《聖 經》,2008 年,653-654,679 頁)。但是,在約蘭的死亡記載中, 並沒有出現「狗舔血」。
2)傅理曼(Hobart E. Freeman)舉證,寫道:
另一個要點的應驗的例證,見載於《以賽亞書》十七 章 1 節,是關於大馬色的神諭:「論大馬色的默示。看哪, 大馬色已被廢棄,不再為城,必變著亂堆。」然而,大馬 色城至今仍存。這項預言不應按絕對應驗來解釋,僅能作 要點應驗解釋。先知不一定是按字面指該城永遠消滅,而 是指嚴厲的審判即將來臨。事情發生於亞哈王與提革拉毗 列色聯盟,要救拔猶大脫離亞蘭與以色列的威脅。亞述毀 滅大馬色,並長期奪取該城的要位及亞蘭的霸權(比較王 下十六:5-9)。 [63]
3)關於約西亞的死的預言。約西亞是南國猶大國的好王之 一。「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王下廿二:2)「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 他盡心盡性盡力的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 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王下廿三:25)女先知戶勒 大向約西亞王差派來求問她的臣宰說: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復那差遣 你們來見我的人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猶大王所讀 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 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 忿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 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復他,說:「耶和華以色 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 和其上的居民,所說要使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的話, 你便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 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 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裏;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 不至親眼看見。」他們就回復王去了。(王下廿二:15- 20)
新興的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率領下,征服亞述國,亞述城、 尼尼微城相繼陷落,亞述的餘民在哈蘭頑抗。主前 609 年,埃 及出兵支援亞述,力圖遏制巴比倫的氣焰。但是,埃及軍隊要 借道米吉多;而亞述是猶大國的宿敵。無論埃及或亞述的勢力 增強,都會威脅猶大的獨立。因此,約西亞出兵攔截埃及軍隊, 不幸被埃軍射殺:[64]

約西亞年間,埃及法老尼哥上到伯拉河攻擊 [NIV 和新 譯本把「攻擊」譯作「幫助」— 筆者注 ] 亞述王;約西亞王去 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就殺了他。他的臣 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 墳墓裏。⋯⋯(王下廿三:29-30)
約西亞是被埃軍殺死的,這怎樣與「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 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裏」的預言協調呢?這需要聯繫上下文, 著眼於更廣闊的歷史場景。
約西亞王的祖父是瑪拿西:
瑪拿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 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惡的事。重新建築他父希 西家所毀壞的邱壇,又為巴力築壇,作亞舍拉像,效法以 色列王亞哈所行的,且敬拜事奉天上的萬象;在耶和華殿 宇中築壇。⋯⋯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用法術,立 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 祂的怒氣⋯⋯(王下廿一:2-6)
於是,耶和華定意降罰:
耶和華藉祂僕人眾先知說:「因猶大王瑪拿西行這些 可憎的惡事,比先前亞摩利人所行的更甚,使猶大人拜他 的偶像陷在罪裏;所以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降 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叫一切聽見的人無不耳鳴。我必用 量撒瑪利亞的準繩和亞哈家的線鉈,拉在耶路撒冷上,必擦淨耶路撒冷,如人擦盤將盤倒扣。我必棄掉所餘的子民 [ 原文作產業 ],把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使他們成為一切仇敵 擄掠之物。」(王下廿一:10-14)
耶和華怎樣審判北國以色列(「撒瑪利亞」、「亞哈家」), 也將同樣審判南國猶大國(「耶路撒冷」)。北國以色列國於 主前 722 年被亞述國滅亡後,南國猶大國是耶和華「所餘的子 民」。瑪拿西行惡、使猶大人陷在罪裏。雖瑪拿西後來有所悔 改(代下卅三:11-17),但他的兒子亞門(約西亞的父親)繼 位後,又恢復了偶像崇拜(王下廿一:18-22)。故此,耶和華 藉外族施行審判、南國將被外邦人所滅,已成定局。[65] 因著約 西亞王在耶和華面前自卑,所以耶和華上帝施恩於他,推遲了 毀滅南國的時間。[66] 約西亞陣亡於主前 609 年。[67] 二十多年後 (主前 587 ∕ 6 年),耶和華的懲罰終於來到,南國猶大國為 巴比倫王尼布加尼撒的大軍所滅亡(王下廿五:1-21)。
駐足於這樣的歷史大背景,可以把耶和華對約西亞「平平 安安的歸到墳墓」的應允(預言)理解為:耶和華沒有使猶大 亡國被擄的審判在約西亞在位時臨到;約西亞雖是戰死,但卻 不是耶和華對他和猶大國的審判;約西亞是在與耶和華上帝保 有的一個良好的關係裏、在討耶和華喜悅的平安心境中去世的。 [68] 這應是關於約西亞「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的預言的要點式 應驗。這樣理解約西亞「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沒有局限在 約西亞一個人身上,而是將他的命運與他所治理的猶大國的命 運緊密相連。由於約西亞的謙卑,上帝對猶大國的審判推遲了, 也使他避免經歷國破家亡的慘劇。這樣理解「平平安安的歸到 墳墓」,似更符合這個預言的歷史脈絡。因此,單單屬於約西亞個人層面上的問題,比如,他是自然死亡還是非自然死亡, 他死的時候身體經歷痛苦還是無疾而終,應不是這個預言所關 注的。
條件應驗
先知的預言,有些是無條件的。有些則是條件性的, 而不是絕對的。條件性預言的應驗是條件應驗(conditional fulfillment),即,它如何應驗,將取決於世人與上帝的關係是 否發生改變。預言發出後,如果這種關係發生改變,預言就不 會按原來的宣告應驗。這樣,這些預言並非沒有應驗,而是它 們一開始就帶有條件。[69] 先知摩西和耶利米都講得很清楚: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 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 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 所要進去得業的地上,賜福與你。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 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 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 必不長久。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 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 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 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申三十:15- 20a)
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 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 不將我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 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 十八:7-8)
耶和華上帝對以色列的不少預言,都屬於條件應驗的預言。 此外,對尼尼微的預言,也是一個典型例子。
先知約拿(事奉的時期從主前 800-750 年)[70] 奉耶和華上 帝的差遣,去尼尼微城。「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 等四十日,尼尼微必顛覆了。』」(拿三:4)但是,四十日後, 尼尼微城並沒有顛覆。為甚麼呢?原來: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 都穿麻衣 [ 或作披上麻布 ]。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 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 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 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 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 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 亡,也未可知。」於是神查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 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5-10)
因此,尼尼微城免遭滅頂之災。但是,多年後,尼尼微人 又離善行惡。耶和華上帝差遣先知那鴻再次警告:
尼尼微人哪,設何謀攻擊耶和華呢?祂必將你們滅 盡,災難不再興起。你們像叢雜的荊棘,像喝醉了的人,又如枯乾的碎稭全然燒滅。有一人從你那裏出來,圖謀邪 惡,設惡計攻擊耶和華。耶和華如此說:「尼尼微雖然勢 力充足,人數繁多,也被剪除,歸於無有。⋯⋯」耶和華 已經出令,指著尼尼微說:「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我必 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我必因你 鄙陋使你歸於墳墓。」⋯⋯尼尼微阿,那打碎邦國的上來 攻擊你。⋯⋯尼尼微王招聚他的貴胄。他們步行絆跌,速 上城牆,預備擋牌。河閘開放,宮殿沖沒。王后蒙羞,被 人擄去;宮女捶胸,哀鳴如鴿。此乃命定之事。(鴻一: 9-12,14,二:1,5-7)
然而,尼尼微人狂傲、悖逆,不思悔改。不久,照著先知 那鴻的預言,上帝的懲罰降臨,尼尼微城於主前 612 年為巴比
倫所滅。[71]
屬靈應驗
這一類型的應驗是說,舊約先知對歷史人物或歷史事 件的預言,被新約作者從屬靈的視角,引申應驗在別的歷史 人物或歷史事件上。威廉.克萊因(William W. Klein)等學 者,稱這類應驗為「歷史性∕屬靈性應驗(historical/spiritual fulfillment)」。其實,筆者以為,這類應驗,與被這些學者稱 為「歷史性∕象徵性的應驗」的,基本可視為同一類型的應驗。 [72] 現用幾個例子來說明。
1)《以賽亞書》記載:
烏西雅的孫子、約坦的兒子,猶大王亞哈斯在位的時 候,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以色列王比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卻不能攻取。⋯⋯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你 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 處。」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以賽亞 說:「大衛家阿,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 要使我的神厭煩麼?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 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 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 意思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因 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 地,必致見棄。」(賽七:1,10-16)
這段經文包含有關於彌賽亞降生的著名預言。但是,仔細 讀這段經文,「童女懷孕」將要生的孩子,在他具有「棄惡擇善」 的能力(猶太人認為一般要年滿十二歲才有)之前,亞哈斯所 憎惡的二王,即,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以色列王比加, 「必致見棄」;「在這小孩子不曉得叫父叫母之先,大馬色的 財寶和撒瑪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面前搬去了。」(賽八:4) 事實上,這兩位王在主前 732 年都已敗亡。目前,對「童女」、
「這孩子」是誰,學術界尚無一致看法,[73]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 孩子」是處於當時的歷史框架之中的,也就是說,「童女生子」 [74] 是在亞哈斯作王時已經發生了的歷史事件。[75]
新約作者是這樣引用的: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 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屬靈懷了孕。她丈夫 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 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 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 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了。」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 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 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 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 生了兒子 [ 有古卷作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 ],就給祂起名叫耶穌。 (太一:18-25)
可見,新約作者是將先知以賽亞關於「童女生子」的預言,
屬靈地引申應驗在馬利亞生耶穌的偉大事件上了。耶穌基督才
是「上帝與我們同在」最完全表彰。也有學者稱此為「多次應 驗」。[76]
《以賽亞書》七至十二章被有些學者統稱為「以馬內利預 言篇」:除了七章 14 節預言了彌賽亞的名字外,九章 6-7 節預 言彌賽亞以嬰兒樣式出現,生為大衛的後裔,要實現上帝對大 衛的應許;十一章 1-10 節預言彌賽亞雖是君王大衛的後裔,但 出身寒微,稱為只有平民身分的「耶西的本」,卻碩果累累。[77] 據此,也有學者主張,以賽亞預言的童女所生的孩子,不是一 個普通的人,而是像上帝一般的人;以賽亞的這個預言,不是 多次應驗,而是單單在耶穌基督降生的事上應驗。[78]
2)先知耶利米發預言說: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 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 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 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 的子民。」(耶卅一:31-33)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原是一家,將要重新和好,以 一個完整的以色列民族,作上帝的子民。西奈之約的律法,寫 在石版上;新約的律法,將寫在人心上。這與摩西的預言相符: 「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 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三十:6)[79]
新約作者在引用這個預言時,這樣寫道: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 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 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 捨,有古卷作擘開 ],你們應當如此行, 為的是紀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 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 是紀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 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3-26)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聖 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 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 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以後就說:「我不再 紀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 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4-20)
顯然,在新約作者看來,耶和華上帝與以色列民族所立的 新約,已經引申應驗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上了。與上帝立新約的 人群,也從以色列一個民族擴大到所有以信為本的各族、各方 的人。[80]「新約」這兩個字後來演變成了《聖經》從《馬太福音》 至《啟示錄》這廿七卷書的總稱。[81]
3)先知阿摩司預言以色列將要復興,說: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 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使以 色列得以東所剩餘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 事的耶和華說的。(摩九:11-12)
上帝懲罰之後,不會棄絕以色列人。「帳幕」可指大衛王 朝或包括十二個支派的聯合王國。上帝應允以色列將統治以東 和多國。這是要應驗上帝與亞伯拉罕和大衛所立的約。[82]
但是,新約作者卻是這樣引用的: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 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 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 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剩餘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
這事的主說的。』」(徒十五:13-18)
有學者認為,使徒雅各是將先知阿摩司關於大衛王朝的未 來統治的預言,屬靈地應驗在相信耶穌基督的非猶太人,和耶 穌基督對非猶太人基督徒的屬靈統治上了。[83]
上面關於舊約先知預言的應驗類型的討論,遠未涵蓋預言 應驗這個複雜議題的所有內容。尤其當舊約先知使用象徵性的 語言、圖像時,對於先知預言的解釋和應驗,會更困難。要多 留心《聖經》自身的解釋,要考察相關的歷史、文化背景,須 十分謙卑、謹慎。

以西結關於推羅的預言應驗了嗎?

先知以西結對推羅發預言,說:
第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 子阿,因推羅向耶路撒冷說:『阿哈,那作眾民之門的, 已經破壞,向我開放;他既變為荒場,我必豐盛。』所以 主耶和華如此說:推羅阿,我必與你為敵,使許多國民上 來攻擊你,如同海使波浪湧上了一樣。他們必破壞推羅的 牆垣,拆毀他的城樓。我也要刮淨塵土,使他成為淨光的 磐石。他必在海中作曬網的地方,也必成為列國的擄物。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屬推羅城邑的居民 [ 城邑的居民原文作 田間的眾女。八節同。] 必被刀劍殺滅,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 華。」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諸王之王的巴比倫王尼 布甲尼撒,率領馬匹車輛、馬兵、軍隊、和許多人民,從北方來攻擊你推羅。他必用刀劍殺滅屬你城邑的居民,也 必造台築壘舉盾牌攻擊你。他必安設撞城錘攻破你的牆 垣,用鐵器拆毀你的城樓。因他的馬匹眾多,塵土揚起遮 蔽你。他進入你的城門,好像人進入已有破口之城。那時, 你的牆垣必因騎馬的和戰車、輜重車的響聲震動。他的馬 蹄必踐踏你一切的街道,他必用刀殺戮你的居民,你堅固 的柱子 [ 或作柱像 ] 必倒在地上。人必以你的財寶為擄物, 以你的貨財為掠物,破壞你的牆垣,拆毀你華美的房屋, 將你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中。我必使你唱歌的聲 音止息,人也不再聽見你彈琴的聲音。我必使你成為淨光 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你不得再被建造,因為這是主耶 和華說的。」(結廿六:1-14)
以西結關於推羅的預言的要點是:推羅必成為列國的擄物;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率軍攻擊推羅;推羅將成為淨光的磐石, 作曬網的地方;推羅不得再被建造。
以西結的預言應驗了嗎?至今眾說紛紜。許多福音派人士 認為,這個預言按字義完全應驗了,是《聖經》預言的一個「亮 點」;《聖經》批判學者則聲稱,這個預言沒有完全應驗,表 明以西結預言錯了,進而顯示《聖經》是有錯誤的;反對基督 教的人,有的甚至說這個預言是「胡言」、「謊言」。在舊約 先知的預言中,很少像這個預言這樣,爭論如此激烈,觀點如 此對立。現在,就這個預言的應驗問題,作如下分析。

推羅的歷史和現狀 [84]

推羅(Tyre,Tyrus)今日稱為 Sûr(希伯來文:sôr;亞述文:Sur(r)u;埃及文:Daru;希臘文:Tyros),阿拉伯人稱為蘇 爾(Sour),中文譯為泰爾,也可能是亞述碑文所指的 Uššu; 這名字來源於這座城市所建基的「磐石」。推羅位於地中海東 岸,黎巴嫩南部海濱,離首都貝魯特以南約八十公里。
按照著名希臘古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c.490-430 BC)的記載,推羅約在主前 2700 年興建;從埃及出土的咒詛禱 文(約主前 1850 年),曾提及推羅。推羅可能由島嶼和內陸部 分組成,很早就發展了與埃及的海上貿易。當時,腓尼基人統 治著一些海域,建立了西班牙卡底斯和北非迦太基這樣繁榮的 殖民地。推羅曾經是腓尼基的貿易、文化中心,後受埃及統治。 到了主前 2000 年,推羅曾被列為以色列亞設支派領地的一座防 禦堅固的城市(書十九:29)。
隨著埃及的衰落,推羅得以獨立,並控制了腓尼基大部分 沿海城市,也包括黎巴嫩的內陸地區。推羅和以色列保持著友 好關係。推羅王希蘭一世(Hiram I)是以色列大衛王的朋友, 向大衛提供建造耶路撒冷王宮所需的材料(撒下五:11;代上 十四:1),後來也向所羅門王提供建造聖殿所需的木材、石塊, 以換取糧食及土地(王上五:1-12,九:10-14;代下二:3-16)。 希蘭一世協助所羅門發展海上通道,他們的船隻可直達遠方(王 上九:27-28);推羅進入黃金時代,成為地中海東面的商業王 子(賽廿三:8),並以航海本領著稱於世。推羅的主要貿易物 品是自產的玻璃和一種稱為「泰爾紅紫」(Tyrian Purple)的染 料。這是從當地的骨螺(Murex)中提取的特別染料,專供王公 貴族享用,又稱「帝王紫」。因為來之不易,故價格昂貴,據 說十克黃金只能購買一克泰爾紅紫。
「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犯了尼八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王上十六:30-31)「謁巴力」又稱「伊索巴力」(Ethbaal[Ithobal]),是「巴力活著」的意思。猶大史學家約瑟夫說,這個「謁巴力」殺了推羅王希蘭一世的後人而奪得政權,同時成為推羅和西頓 的王。[85]
後來,推羅被亞述征服。巴比倫崛起後,尼布甲尼撒王曾 率軍攻打推羅,久攻不克。推羅被圍困十幾年,但沒有當時的 記錄流傳下來。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記載圍城十三年(573-585 BC);但許多《聖經》學者認為圍城十五年(571-586 BC)。[86] 推羅終於降服,接受巴比倫的統治和保護。西元前 538 年,推 羅城與腓尼基附近各城又轉歸波斯統治。
主前 332 年,希臘亞歷山大三世擊敗波斯王大流士三世 (Darius III,即大利烏王)後,揮師南下直撲埃及。他規勸腓 尼基各城自動歸降,以便阻止他們為波斯航隊提供援助。但推 羅城拒絕他的要求。於是亞歷山大開始圍攻推羅。由於沒有艦 隊,他首先摧毀推羅陸上部分,然後築了一道兩百尺長的防波 堤,橫跨陸地與海島之間的海峽。據記載,當時築堤所用的木 料是從利巴嫩山下採伐來的,而所需的石頭和土則是從古推羅 城運來的。七個月之後,推羅海島上的港口被攻陷。從此,推 羅的島嶼和大陸連結一起,成為了半島。
主前 63 年,推羅臣服羅馬。城市中建造了護城河、凱旋門 和競技場等許多重要的、有紀念性的建築。現在的一些遺址, 主要是羅馬時期留下的,有戰車競技場、列柱大街、跑馬場等。 戰車競技場位於港口的東北側,長五百公尺,寬一百六十公尺, 可容納兩萬名觀眾。列柱大街與戰車競技場相鄰,是推羅城主幹道之一,大街上建有凱旋門。 主 耶 穌 傳 道 期 間, 講 道 中 提 到 推 羅( 太 十 一:21-22; 路十:13-14);推羅人也曾去聽主耶穌的講道(可三:8;路六: 1 7 ); 主 耶 穌 還 親 自 到 過 推 羅 、 西 頓 的 境 界 ( 太 十 五 : 2 1 - 2 8 ; 可 七 : 24-31)。主後一世紀,基督徒在推羅似乎也相當活躍(徒廿一: 3-6)。
主後 634 年,阿拉伯穆斯林軍進佔推羅,政權和平轉移新 的統治者。隨著阿拉伯統治的衰落,主後 1124 年,推羅城被十 字軍攻陷。後來,推羅又多次落入伊斯蘭教信徒手中。這座城 市在逐漸衰落中進入十六世紀。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推羅 劃歸黎巴嫩的版圖。
今天的推羅,人口十一多萬,是黎巴嫩的重要漁業、旅遊 和港口城鎮。推羅的歷史地位雖已衰落,但由於保留許多羅馬 時期和主後 1291 年城市陷落時的遺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 1984 年,將推羅城考古遺址列入文化遺產名單。
艾基新曾寫道: 至於推羅海島,經一次陸地沉降過程而被地中海掩 蓋了;在那次陸沉過程中,希律花費大量金錢建成的該撒 利亞港,亦一同沉入海中。到現在,推羅城對面的淺海尚 餘一連串黑色的珊瑚礁;這串珊瑚礁肯定不會形成於主前 一、兩千年,否則就極不利該處的航運,港口也不會在那 裏興建。現時由岸向海伸出的岬角,可能就是以前亞歷山 大所築長堤的遺跡,被海浪沖刷成現在的樣子。[87]
艾基新沒有提供進一步的證據或文獻索引。也許,推羅城對面淺海的黑珊瑚礁是原推羅海島下沉留下的痕跡的說法,只 是一個推論,需要進一步考察,才能下結語。
另有報導說,1973-1974 年間,考古學家在被認為是推羅的 原島嶼部分的區域,發掘出一些永久性的住址的遺跡,被認為 是主前 2700 年留下來的。但地層保留不連貫、完整,可能與羅 馬時期的大興土木有關。[88]
因此,在腓尼基時代,最初的推羅在大陸部分的準確位址, 目前尚難確定。古推羅的島嶼部分是否還存留在半島上,目前 也不清楚。現今的推羅城似更靠近內陸。再往南,是羅馬時期 留下的推羅廢墟。腓尼基時代的推羅,是坐落在羅馬時期的廢 墟上,還是在現代推羅城的地方,或者在半島(古推羅的島嶼) 與現在的內陸之間?考古學還無法回答。[89]
先知以西結預言時的推羅,耶穌時代的推羅,和現今的推 羅,它們在地理位置上的關係是怎樣的?目前沒有也清晰、準 確的答案。

以西結對推羅發預言的時間
《以西結書》廿六章 1 節說,以西結對推羅說預言,是因 「第十一年十一月初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希伯來《聖 經》原文沒有「十一月」這幾個字,而是「第十一年初四日」; 有學者主張,「十一年」轉換為現代年曆,是主前 587 年 4 月 至主前 586 年 4 月。這裏似乎出現了一個衝突:以西結宣告此 預言,是因為推羅人對耶路撒冷被毀幸災樂禍;但有學者認為, 耶路撒冷直到主前 586 年 7 月才淪陷(王下廿五:1-4;結卅三: 21),到同年 8 月才被焚(王下廿五:8)(參見:更新版研讀 本《聖經》,2008 年,第 1625-1626 頁)。這樣,推羅人幸災樂禍耶路撒冷「既變為荒場」之後幾個月,耶路撒冷才淪陷。 時間順序似乎顛倒了。
為化解這個衝突,許多解經家主張,此節希伯來經文或許應該讀作「第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第十二年」可能被抄錄的人無心漏掉了(這種遺漏稱之為「半抄」[haplography])。[90]
但是,另一些學者則認為,此節經文並沒有抄漏。因為,耶和華的話臨到以西結,不一定非得在耶路撒冷陷落以後;祂完全可能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的「第十一年」,要以西結預言兩件事:
1)耶路撒冷將被攻陷;2)推羅人必會因耶路撒冷的陷落而幸 災樂禍。[91]
筆者以為,《聖經》抄本中確有少數被誤抄的地方,[92] 但 是,主張此節經文漏抄的根據似嫌不足。也有學者計算,耶路撒冷城是主前 587 年夏天陷落的(參見: 更新版研讀本《聖經》,2008 年,第 718 頁)。如果 个計算準確, 上述的張力就不複存在了。

對有關推羅預言應驗的一些觀點的評估
第一,目前,爭論最激烈的兩方,有兩個共同點,和一個 分歧。他們的共同點是:

1)都主張按預言的字義來考察應驗;

2) 都同意這個預言的許多部分已經應驗。
分歧在於,不少福音派人士一再宣稱,隨著希臘亞歷山大 王築堤攻陷推羅的島嶼,推羅已成為淨光的磐石和漁夫曬網的 地方;「不得再被建造」;在推羅舊址現只有一些小漁村,因 為需要有漁夫「曬網」。所以,這個預言完全應驗了。筆者查 閱了許多基督教文獻,大都如是說。比如:

當亞歷山大大帝清理舊推羅城,建造他那條出海到島上的行車道後,舊推羅城變成了像那光禿的岩石。漁民在那裏曬乾漁網。你可以去看看那一地方,自己親眼看看聖經預言的逐字應驗。在過去的二千三百多年中,舊推羅城還沒有重建,正如神所說的判斷那樣。聖經確實是神所啟 示的話語。[93]
一部知名的基督教著作,2006 年第二次印刷、發行時,仍 這樣寫道:
有些人仍然不肯相信「不得再被建造」這項預言已 經實現,也不相信古推羅城如今只是一個小漁村的事實, 但其實只要回溯推羅城的歷史,就可以明白。預言說這城 要成為曬網的地方,現在果真實現。如果漁夫們拿漁網在 這裏曬,那麼他們必然住在附近,沒有漁夫會住在十哩之 外,每天拿網在此曬的,推羅城必然已成了漁村。推羅城 自 1291 年被回教徒徹底摧毀之後,就真的從此失去光彩, 沒有再被建造過。以前或許有某些建築在同一舊址興起 過,但已永遠無法在恢復當年輝煌的情形。 [94]
不少基督教書籍,涉及這個預言應驗時,幾乎都是這個口 徑。也許,實地到過推羅、或瞭解推羅現狀的作者並不多,都 是互相引用而已。於是,廣大讀者心中便形成了一個印象:推 羅現在只是一個小漁村。
但是,近年來,網路信息快速發展。推羅的現狀很容易藉 網路查到,文圖並茂。人們發現,現在的推羅並不是一個小漁村,而是一個現代化都市!近年來,在網路上,不少人激烈地 批評推羅「不得再建造」的預言落了空,進而聲稱《聖經》有 錯誤,甚至否認基督教信仰的真實性。由於推羅的「真相」被 揭露,很多基督徒感到困惑。筆者從網路上看到一位去過推羅 的基督徒的發問:
關於《聖經》中推羅城不會被重建的預言,我有疑問 阿。我剛剛從黎巴嫩回來,到過那個推羅城。據當地人講, 古代的推羅城雖然被外族佔領過,但從來就沒有被「刮淨 塵土」,成為「淨光磐石」。這個城市現在還是黎巴嫩南 部著名的海港城市,不過它已經改名叫「蘇爾」了。是不 是一個城市僅僅是因為改了名,就不是原先的城了呢?現 在蘇爾城有十一萬人口,有高樓大廈,有發達的集貿市 場。我們到那裏是開辦車展的。您可以利用 Google 地球 清楚地看到這個城市的每一條街道和每一棟房屋(它絕對 不是「小漁村」)。我非常願意相信《聖經》是沒有錯的, 可是《聖經》上明明說「我必使你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 網的地方。你不得再被建造,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是哪裏錯了呢?
當代推羅城並不是「小漁村」,使這位基督徒相當困惑:「是 哪裏錯了呢?」不是以西結的預言錯了,而是後人對以西結的 預言的理解可能有不確切之處。
第二,基督教界內,一個傳統的觀點是,以西結對推羅的 預言的應驗,是分階段逐步應驗的。第一步,耶路撒冷陷落不 久,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多國統治者入侵和搶奪推羅,使之「成為列國的掠物」;第二步,幾百年後,希臘亞歷山大大帝 築堤攻擊推羅海島,將推羅城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 中」,使推羅「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
有學者注意到,《以西結書》廿六章 8-11 節的主語是「他」, 顯然是指第 7 節的尼布甲尼撒王;但第 12 節的主語變成了「人」: 「人必以你的財寶為擄物,以你的貨財為掠物,破壞你的牆垣, 拆毀你華美的房屋,將你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中。」 而這個「人」在原文是複數「他們」。[95] 因此,一些學者將這 節經文的預言歸結於希臘亞歷山大大帝或多國的多種族軍隊的 作為。當然,有學者認為,「他們」也可指尼布甲尼撒的多種 族軍隊。[96] 其實,不論這節經文的「人」(他們)指誰,如前 一個問題所闡述的,預言都可能是雙重或多重逐步應驗的。
但是,這種傳統的解釋,在宣講推羅「成為淨光的磐石, 作曬網的地方」(結廿六:14a)之後,嘎然而止;對該節經文 的後半句「你不得再被建造」(結廿六:14b)常輕聲細語,或 含糊其辭,很少提及推羅城的現狀。這容易給人一種錯覺,以 為自主前 332 年亞歷山大破城之後,或自中世紀伊斯蘭軍攻佔 推羅之後,推羅就一直是「淨光的磐石,曬網的地方」。這樣, 不僅使相信《聖經》的基督徒感到困惑,而且授人以柄,成為 有些人否定「聖經無誤」的教義,或反對基督教信仰的口實。
既然許多學者認為這個預言是按字義的多重應驗,就可以 徹底一點:1)主耶和華藉尼布甲尼撒和亞歷山大,使以西結對 推羅的預言已經部分應驗了。2)前文談到,舊約先知發預言時, 有時像「橫看成嶺側成峰」:同一預言中,看似同時發生或緊 接著發生的事件,其實有很大的時空阻隔。也就是說,在推羅「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與它「不得再被建造」之間,也可能有很長的年代間隔。成為淨光磐石以後,推羅城可能一 度被興建;但從最後的結局看,它終將被毀滅。「不得再被建造」 的預言尚未應驗,還有待時日。這樣,這個預言與《以賽亞書》 關於耶和華要再眷顧推羅的預言(賽廿三:15-18)也不矛盾。
第三,在這個預言中,兩次出現「推羅城邑的居民」(結廿六:6,8)的短語,而「城邑的居民」的原文為「田間的眾
女 」; 新 國 際 版 本 《 聖 經 》( N I V ) 則 將 「 田 間 」 譯 為 「 大 陸 」( t h emainland)。據此,有學者主張,以西結預言要毀滅的,只是推羅的大陸部分;如果這樣理解是對的,那麼,預言已經完全應 驗了。[97]
筆者以為,這一立論比較牽強。首先,「田間」一詞在舊 約《聖經》原文中,使用過很多次,絕大部分被譯為「田間」、 「田地」,少數被譯為「地」,但沒有譯為「大陸」的;田間 也可以在島嶼上,並不特指大陸。其次,《以西結書》描寫推 羅 「 在 海 中 豐 富 及 其 榮 華 」( 結 廿 七 : 2 5 b ); 這 裏 的 「 海 中 」( 和 合本)的原文是「海的心」(「the heart of the sea」,NIV)。 98 也就是說,推羅城的核心部分似為它的島嶼,而非大陸部分。 如是,耶和華上帝降罰的主要部分應在推羅的島嶼。因此,預 言的應驗的重點在島嶼部分似更合理。
第四,「你不得再被建造」(結廿六:14b),究竟該如何 理解?
聯繫上半節經文「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很 自然會理解為:推羅城被毀以後,這個城市將永遠成為廢墟, 不再存留。
但是,如果通觀整個廿六章的經文,讀者應不難明白,耶 和華上帝為甚麼要降禍於推羅。這一章一開始就說:「第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因推羅向 耶路撒冷說:「阿哈,那作眾民之門的,已經破壞,向我開放; 他既變為荒場,我必豐盛。」』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推羅啊, 我必與你為敵,使許多國民上來攻擊你,如同海使波浪湧上了 一樣。」(結廿六:1-3)耶和華宣告與推羅為敵,是因為推羅 人對耶路撒冷的陷落幸災樂禍、手舞足蹈。「阿哈」這個感歎詞, 把推羅人的心態刻畫得惟妙惟肖。《以西結書》記錄了推羅的 國際地位和及其豐富、榮華(結廿七:12-25)。耶路撒冷的陷 落,推羅人少了一個貿易上的競爭對手,故此,他們心高氣傲, 彈冠相慶。
耶和華上帝非常厭惡渺小、污穢的人的驕傲、自義。祂所 恨惡的七樣東西,第一樣「就是高傲的眼」(箴六:16-19)。 世人為仇人遭報而歡喜,也使耶和華不喜悅:「你仇敵跌倒, 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 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廿四:17-18)何況,耶路撒 冷的陷落,是耶和華上帝對祂的子民的管教,豈容拜偶像的外 邦人在一旁指手畫腳、幸災樂禍呢!因此,耶和華懲罰推羅, 是要從根本上搖撼推羅的自信,摧毀他們的自義和驕傲。祂要 讓推羅人知道,耶和華上帝處罰猶太國,是在祂的定意和掌控 下的,不容外人說三道四。祂要使推羅人明白,惟有耶和華是主; 耶和華不僅是以色列人的主,也是全人類的主,和推羅人的主! 祂要使推羅人明白,他們的成功、富足或失敗、荒涼,都在耶 和華上帝手中,「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廿六:6b)。
從這個層面看,耶和華上帝藉以西結預言,說推羅「不得 再被建造」,不是說推羅這座城將永遠消失,而是使它不再擁 有國際貿易中心和商業王子的地位;雖然推羅的城市可能再被建造、人口可能再增長,但是,它卻永遠不能再創昔日的豐富、 繁榮和輝煌。[99] 也有人認為,以西結預言以後,推羅成為列國 的擄物,推羅作為一個城市,雖然再建了,但作為一個國家 — 推羅國 — 卻永遠不存在了。[100] 這就是前文談到的預言的「要 點應驗」。在這個意義上,以西結關於推羅的預言,現在已經 完全應驗了。
有人聲稱,以西結的這個預言是不真確的,因為以西結本 人也自知他的預言有錯誤。他們的根據是:
廿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軍兵大大效勞,攻打推羅, 以致頭都光禿,肩都磨破;然而他和他的軍兵攻打推羅, 並沒有從那裏得甚麼酬勞。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 埃及地賜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擄掠埃及群眾,搶 其中的財為擄物,奪其中的貨為掠物,這就可以作他軍兵 的酬勞。我將埃及地賜給他,酬他所效的勞,因王與軍兵 是為我勤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廿九:17-20)
有人因此論斷,這段經文是先知本人對他早些時候發的預 言(結廿六:7-14)的自我否定。他們說,以西結曾說尼布甲尼 撒 攻 打 推 羅 , 使 推 羅 的 「 財 寶 為 擄 物 」 ,「 貨 物 為 掠 物 」( 結 廿 六 : 12);可是,廿九章又說,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軍兵攻打推羅, 並沒有從那裏得甚麼酬勞」,故耶和華特將埃及地賜給尼氏, 作為補償。這不是以西結預言的自我否定嗎! [101]
筆者以為,這種論斷是難以立足的。首先,從字義上看, 廿九章的經文是說,尼布甲尼撒圍困推羅城十幾年,人力、物力耗費極大,他和他的軍兵的耗損遠大於他從推羅城所掠取的, 而並非說尼布甲尼撒沒有從推羅得到任何財物。其次,尼布甲 尼撒只是耶和華手中的工具。耶和華使用尼氏的軍兵,其主要 目的是使推羅和埃及受到懲罰,而不是為了尼氏從中有所「斬 獲」。從「要點應驗」的視角研讀這個預言,才可避免駐足細節、 忽視整體,「撿了芝麻,丟了西瓜」。[102]
第五,按照舊約《聖經》,尼布甲尼撒的軍隊攻陷耶路撒 冷和圍困推羅城之後,先知撒迦利亞(從主前 520 年左右開始 事奉)說推羅人仍在積財、發展:「推羅為自己修築保障,積 蓄銀子如塵沙,堆起精金如街上的泥土。」(亞九:3)波斯王 古列允准部分被擄的猶太人回歸、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時候(始 於主前 538 年),文士以斯拉記載,推羅人與猶太人仍有貿易 活動。猶太人為重建聖城預備木料,「把糧食、酒、油,給西 頓人、推羅人,使他們將香柏樹從黎巴嫩運到海裏,浮海運到 約帕,是照波斯王古列所允准的。」(拉三:7)[103]
如前所述,到了新約時期,按照新約《聖經》,在耶穌時 代和初期教會時期,推羅城仍然存在。主耶穌講道時,有推羅 人前來聽道(可三:8;路六:17)。主耶穌講道時也論及推羅 (太十一:21-22)。不僅如此,主耶穌還親自去過推羅,並在 那裏醫治了一個迦南婦女的女兒的病(太十五:21-28;可七: 24-30)。使徒保羅在巡迴佈道途中,曾在推羅上岸,並在那裏 住了七天(徒廿一:1-7)。
主耶穌明確地宣稱:「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 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如果因著推羅城的 繼續存在,就證明先知以西結關於推羅「不得再被建造」的預 言錯了的話,主耶穌就該對推羅的存在諱莫如深。可是,為甚麼祂不但講論推羅,而且還親自去推羅呢?使徒保羅信耶穌以 前,曾在迦瑪列門下受過嚴謹律法的訓練,非常熟悉舊約《聖 經》,是熱心的法利賽人。他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 後三:16a)的著名立論,是「聖經無誤」教義的重要依據。如 果以西結關於推羅「不得再被建造」的預言是錯誤的,那麼, 「聖經無誤」的教義就不攻自破。保羅對推羅城的繼續存在, 理應避忌才是。可是,在巡迴佈道途中,保羅偏偏在推羅上岸, 住在那裏,而且一住就是七天(徒廿一:1-4a)。更有意思的是, 保羅在推羅受到當地基督徒的熱情接待(徒廿一:4b-6)。也許, 很少有人像推羅人那樣,熟悉先知對推羅的預言,詳知推羅城 的滄桑。如果以西結的預言落空了,這些推羅人可能相信《聖 經》、歸向基督嗎?合理的解釋是,主耶穌、《聖經》的作者 和新約時代的推羅人(起碼是推羅的基督徒),都不認為以西 結的預言和推羅的繼續存在,有任何矛盾。
因此,把推羅「不得再被建造」的預言當作「要點應驗」 來理解,似更符合整本《聖經》的脈絡。
第六,前面的討論,主要集中在《以西結書》廿六章。但是, 《以西結書》廿六至廿八章,都是關於推羅的預言。有學者發現,
如果把這三章連起來讀,立即有不同的領悟。第廿八章關於推 羅王的預言,明顯具有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的特點, 包含著末世警告;不單局限於地上的推羅王,似更指向屬靈世 界(詳見下一個問題的討論)。
為此,學者們提醒讀者,要注意這三章經文的多種文體或 包含亞文體(subgenres)的特點。比如,有的部分有具體日期, 對尼布甲尼撒指名道姓,可按字義理解;有些經文有神話般的 想像,有的是隱喻(metaphors)、暗示(allusions),或末世宣告(eschatological announcements),等等。即便在預言尼布甲 尼撒等多國的軍兵攻擊推羅的經文(結廿六:7-14)中,像「我 必使你唱歌的聲音止息,人也不再聽見你彈琴的聲音」(結廿六: 13)這樣的經節,恐怕也不宜按字面意思理解。
不同的文體,須使用相應不同的解讀方法,不能將這三章 都按字義解釋,應該為屬靈深度留下空間。[104] 雖然要區分這三 章經文的不同文體,並不容易,亦無一致見解,但是,不宜將 這三章經文完全按字面意思解釋,卻已成為許多學者的共識。
小結
先知以西結對推羅的預言,沒有落空;現在的推羅是一座 現代都市,也是事實。如何化解這個張力呢?解鈴還須系鈴人。 這個張力是由「一次應驗」和「字義應驗」的解釋引發的。化 解張力亦須從預言應驗的解釋入手。
一是以「雙(多)重應驗」解釋這個預言。推羅遭遇尼布 甲尼撒和亞歷山大的兩度攻打後,「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 的地方」的預言,已經應驗。但是,在推羅「成為淨光的磐石, 作曬網的地方」與它「不得再被建造」之間,可能有相當長的 年代間隔。成為淨光磐石以後,推羅城可能一度被興建;但從 最後的結局看,它終將被毀滅。「不得再被建造」的預言,尚 未應驗,還有待時日。
二是用「重點應驗」解釋這個預言。推羅「成為淨光的磐石, 作曬網的地方」後,該城雖被興建,但推羅卻「不得再被建造」, 亦即,永遠不能再建昔日的豐富、榮華和輝煌。在這個意義上, 以西結對推羅的預言已經完全應驗了。
考慮到主耶和華懲罰推羅的緣由、這個預言文體的多樣性,筆者更傾向於「重點應驗」的解釋。 由於以西結這個預言的文體的複雜性,這樣解釋也許不是最後的定論。但是,這兩種解釋似較「一次應驗」和「字義應 驗」的解釋更合理。起碼,可以肯定地說,「一次應驗」和「字 義應驗」解釋,不是對這個預言的惟一解釋。
有人說:「諷刺的是:耶穌本人亦曾遍訪推羅四周;但是, 推羅既是『淨光的磐石』,又『永不再被重建』,何來拜訪呢?」 [105] 想來也覺得奇怪。兩千年前,人們認為那麼自然、合理的事 情,兩千年後,有人卻覺得如此荒謬、諷刺。究竟哪兒出了問 題?難道當代人不應該作一些換位思考嗎?一位基督徒說得好: 「我做了一些查詢,得知這是一個歷來兩派有爭議的問題,因 為涉及到西元前具體的歷史年代和推羅城準確的地址,現在我 們都不可能得到其他第一手資料,對我來說,沒有比那時的當 事人先知以西結的話更為可靠的了。」[106] 上帝話語的博大精深, 加之幾千年的時空阻隔,在解釋舊約先知的預言時,當代人應 該更加謹慎,更加謙卑。

以西結譴責的推羅王是撒但嗎?

《以西結書》廿八章 1-19 節寫道: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心裏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 中坐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 神!(看哪,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甚麼秘事都不能向你 隱藏。你靠自己的智慧聰明得了金銀財寶收入庫中。你靠 自己的大智慧和貿易增添貲財,又因貲財心裏高傲。)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居心自比神,我必使 外邦人,就是列國中的強暴人,臨到你這裏;他們必拔刀 砍壞你用智慧得來的美物,褻瀆你的榮光。他們必使你下 坑,你必死在海中,與被殺的人一樣。在殺你的人面前你 還能說,我是神麼?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 人,並不是神。你必死在外邦人手中,與未受割禮 [ 或作 不潔。下同。] 的人一樣,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為推羅王作起哀 歌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 麗。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 紅壁璽、金剛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 石、紅玉,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裏;都是在你 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 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 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查出不義。 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 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遮掩約櫃的基路伯阿, 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你因美麗心中高傲, 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 前,好叫他們目睹眼見。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 瀆你那裏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 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各國民中, 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 直到永遠。」
一般都認為,整段經文(1-19 節)的主題是對推羅和推羅王的審判;但是,11-19 節的經文是否指向推羅王背後的另類的 人或物?卻至今沒有共識。[107]
有學者指出,從初期教會開始,已經有一個釋經傳統, 將這段經文理解為撒但墮落的經過。宗教改革家(如加爾文) 則認為這段經文是論述推羅王的,並竭力反對將《以賽亞書》 十四章 12-14 節也理解為是撒但墮落。但是,初期教會的這一釋 經傳統,依然存留到現代。[108] 因此,對這段經文的解釋,常常 是和對《以賽亞書》十四章 12-14 節的解釋聯繫在一起的。關於 《以賽亞書》十四章 12-14 節的解釋,凱瑟(Walter C. Kaiser, Jr.)寫道:
一些早期的教父,像特土良(Tertullian),與大貴格 利(Gregory the Great)以及學者型的注釋家,都把以賽亞 的預言,與《路加福音》十章 18 節,《啟示錄》十二章 8 節互相聯繫。其結果是,他們認定這段經文是提到路西 弗(Lucifer)的墮落。然而,宗教改革時期的解經家,都 不這樣認為。他們把它看成是一個世俗的墮落。在他們心 目中,這段經文談論的是人的驕傲,並不是天使的驕傲, 雖然這是極大的驕傲。那麼,究竟哪一種詮釋是正確的 呢?這段經文所記載的是撒但像閃電一樣自天上墜落的時 刻呢,還是單單對巴比倫王的一個描述? [109]
幾種不同詮釋
概括地說,對於《以西結書》廿八章 11-19 節,有幾種解釋: (一)是外邦神話中的一個神祗;(二)是推羅及推羅王;(三)
是撒但;(四)是(二)與(三)的結合。

先知以西結的宣告,是來自上帝的啟示,不可能借用外邦 宗教;所以,筆者對(一)不著筆墨。現分述(二)、(三)、 (四),及其各自的依據。
一、認為這段經文是談論推羅和推羅王;「推羅王」不一 定實指哪一位君王,也可能是對推羅人或推羅城的擬人化描述。 依據是:
1)有學者認為,以色列對撒但的認識遠比新約有限,即使 在《約伯記》中,「撒但」也不是名字,而是職權;直到主前 第二世紀,「撒但」才被視為邪靈之首的名字;到基督教教義 發展後,「撒但」才得到萬惡的源頭的地位。因此,以西結寫 這卷書(主前第六世紀)時,不大可能影射撒但。[110]
2)經文本身的證據: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阿,你對推羅君王說, 主耶和華如此說......』」(28:2a),寫明是論及推羅王;
「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廿八: 2b)「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廿八: 9b),可見,經文論及的是「人」,而不是靈體;
「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 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廿八:16a),推羅王高 傲是「因貿易很多」;靈體不可能從事貿易。
3)描寫推羅王的一些詞藻只是非常誇張而已,不必是另有 所指。
4)新約作者從未證實這段經文是論及撒但的墮落。
二、認為這段經文是論及撒但。其依據是:這段經文中的 許多描述,是遠遠超越任何屬世的君王的。比如,[111]
1)「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廿八:13a)。無論是指天上的伊甸,還是地上的伊甸,都不是世俗的君王的住所。 2)「你受造之日」(廿八:13b,15a),經文兩次提及他 的受造。《聖經》論到亞當和夏娃是「被造」的,他們的後裔 都是被「生」的。所以,「受造」的「他」,不應該是推羅王(亞
當的後裔),而是靈體 — 天使。 3)「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廿八:14a);基
路伯是靈體,所以「你」也是靈體。 4)「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廿八:14b),表
示上帝的榮耀與他同在。聯想到以西結在上帝的腳前得以瞻仰 那「彷彿火的形狀」(結一:27),和摩西所描述的情景:「他 們看見以色列的神,祂腳下彷彿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 淨」,「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 火。」(出廿四:10,17)所以,這個「你」,更像是天使, 而不是人。
5)「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查出不 義」(廿八:15),這個「你」不可能應用在推羅王身上,因 他既不「完全」,又非「受造」。「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 榮光敗壞智慧」(廿八:17a);「你」的墮落是因為「美麗」 和「榮光」,不單因「你貿易很多」。
三、綜合前面兩個觀點,認為這段經文,既是描述屬世的 推羅王,又揭露了推羅王背後的屬靈權勢 — 撒但的墮落。前 兩個觀點和依據,都對,但都不全面,有以偏概全之嫌。將二 者結合起來,似更有說服力。
傅理曼認為,與以賽亞的筆法相似,以西結也是「超越歷 史中的君王,而遙指撒但」。既然是描寫撒但,為甚麼又針對 歷史中的君王呢?傅理曼給出的理由是:1)從歷史中的君王,可窺測撒但的作為;2)撒但藉歷史中的君王彰顯自己的邪惡;3) 巴比倫王、推羅王與撒但一樣,竊取上帝的榮耀和特權。[112]
凱瑟認為,舊約《聖經》有一條「彌賽亞線」和一條「敵
基督和撒但線」。每一個屬彌賽亞線的人,都彰顯將要來的彌
賽亞的一部分,但他們自己又都不是彌賽亞。同樣,世俗敵基
督的君王,都是敵基督線上的一分子。從歷史的角度看,《以
賽亞書》十四章講論的是巴比倫王,《以西結書》廿八章談及
的是推羅王;但終極的應用,則指涉敵基督線的終結者 — 撒 但。[113]
筆者的考量
第一,在上述三種詮釋中,筆者傾向於第三種詮釋,即,
這段經文既有論及推羅王的部分,又有論及撒但的部分。以西
結的筆法是,論及歷史中的推羅王,卻在揭示推羅王背後的撒
但的犯罪,並預表敵基督的墮落,[114] 即,是先知預言的一種屬
靈的應驗。因此有學者說,「《以西結書》內有一道末世的暗 流。」[115]
第二,先知預言的這種屬靈的應驗,在《聖經》中還有別 的例子。例如,在上述的「如何看待舊約先知預言的應驗」中 已經談到過,先知以賽亞關於「童女生子」的著名預言(賽七: 14),一方面,是一樁在亞哈斯作王時已經發生了的歷史事件; 另一方面,又屬靈地應驗於主耶穌的降生。又如,福音書記載: 當主耶穌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第三 日復活時,彼得就拉著祂、勸祂不要去耶路撒冷;這時,主耶 穌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 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主耶穌的批評,既是針對彼得,更是針對利用門徒的軟弱來阻攔上 帝的事工的撒但。
第三,先知以賽亞也運用了類似的筆法: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 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 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 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 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十四: 12-15)。
根據上下文,這段經文是論及巴比倫王的。但是,其中的 五個「我要」,運用在屬世的君王身上是不合宜的。所以,這「明 亮之星」(原文為 Hēlēl,七十士譯本譯為希臘文 Heõsphoros) 也可視為兩個實體:巴比倫王及其背後的撒但。這與先知以西 結論述推羅王很相似。
艾基新(Gleason L. Archer)指出,主耶穌曾說:「我曾看 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路十:18);這句話的 希臘文的某些字,與「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
(賽十四:12)是相同的,只是用「閃電」(astrapē)取代了「路 西菲爾」(Heōsphoros)。為此,艾基新推論,主耶穌也是將「明 亮之星」等同於撒但的。[116]
第四,如果撒但的墮落是因為它的驕傲,企圖「與至上者 同等」,這對世人和基督徒都是深刻的啟示和警戒。無論是天 使還是世人,作為受造物,面臨的最大試探和誘惑,莫過於企 圖僭越自己的受造本位,與造物主平等。人類始祖墮落的重要誘因,是希望「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b)。罪人的胎記 就是漠視上帝、自比上帝。對基督徒來說,在生活、工作、事 奉中,不遮擋、偷竊上帝的榮耀,是時時需要警惕和自省的。
第五,在論及預表時,筆者曾提及蘭姆的三點忠告:第一, 新約觸及預表時,大都與基督和祂的聖工、基督徒的道德和屬 靈方面的真理有關,會幕和曠野漂流是預表的兩個主要範圍; 第二,在一個預表中,要分辨預表部分和非預表部分;第三,「除 非有新約權威的支持,不可引用預表來支持某種教理。很明顯, 《希伯來書》使用預表來證明某些神學立場。但是,我們不可 以這麼做,因為我們並未受聖靈的默示。」接著,筆者經寫道:
筆者認為,使用預表法時,應著重於《聖經》指明的 預表;新約沒有指明的,也可能還有預表,但就需要特別 謹慎。還是蘭姆說得好:「要避免受到新奇、聰明、原始 或震撼的試探。預表往往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因為有些 研究預表的學者走得太極端,以致引起其他學者對預表的 反感。」「新約明確指明的預表,我們可以放手解釋。超 越這一點,就應該自我約束。」[117]
雖然有讀者認為,將「新約《聖經》指明的」作為識別預 表的一個條件,是過於謹慎了,但筆者至今仍堅持這樣的觀點; 謹慎一點,總是好的。
比較《以西結書》廿八章 11-19 節與《以賽亞書》七章 12-15 節這兩處經文,其寫作的手法很相似:既指歷史中的君王, 又指這些君王背後的屬靈權勢;但是,巴比倫王遙指撒但,新 約《聖經》似也指明,但推羅王預表撒但或敵基督,卻沒有新約《聖經》的支持。鑑此,將《以賽亞書》七章 12-15 節解釋為 撒但的墮落,筆者心裏較為踏實;將《以西結書》廿八章 11-19 節詮釋為揭示撒但的墮落和預表敵基督的覆滅,筆者傾向於同 意,但仍存謹慎的心。艾基新雖主張《以賽亞書》十四章 12-15 節是指撒但,但卻認為《以西結書》廿八章 11-19 節僅僅是對推 羅王的描述 [118];也許,是出於類似的考慮。
最後,即使能確定《以西結書》廿八章和《以賽亞書》 十四章都是遙指撒但和敵基督,信徒對撒但的原始和墮落經過, 仍知之甚少,因為《聖經》對此並沒有明晰、詳盡的啟示。「我 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 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 ], 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 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對這兩處經文的詮釋, 可以見仁見智,存謙卑的心,彼此探討,並求主光照;但若太 強調一己的觀點,以致耗費過多精力,爭論不休,恐怕不是明 智之舉。若要用這兩處經文建造「天使論」的相關教義,則更 須慎重。

如何理解「智慧人的心居右, 愚昧人的心居左」(傳十:2)?

無論智慧人還是愚昧人,心臟的位置都是一樣的。《傳道 書》這句話該怎樣理解呢?
首先,「居右」這個希伯來字在舊約《聖經》出現過很多次, 多數譯為「右」、「右手」,也被譯為「向右」。[119]
其次,這裏的「右」、「左」,不是指心臟在身體的「位置」, 應當作寓意解。「右」表示公義、榮耀、尊貴;相對的,「左」 則寓指不義、暗昧、卑賤。主耶穌是坐在父神的「右」邊: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徒 二:34-35)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 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
「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 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 者的右邊。⋯⋯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坐 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來一: 3,13)
大衛和詩人認為上帝在右邊蔭庇他們: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 至搖動。」(詩十六:8)
「保護你的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右邊蔭庇你。」(詩 一二一:5)
所羅門王也是請他母親拔示巴坐在他右邊:
「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
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王上二:19) 在主耶穌的比喻中,代表義人的綿羊是在右邊:
「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 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 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 右邊,山羊在左邊。」(太廿五:31-33)
第三,瞭解了「右」、「左」的寓意後,就不難理解,這
節經文的「心」不是指人體的「心臟」,而是指人的心靈、心
思、意念。上帝在右邊;智慧人的心「居右」,表示親近上帝、
熱愛上帝和敬畏上帝;愚昧人的心「居左」,表示遠離上帝和 沉溺罪惡。[120]
「居」給人一種靜態的「位置」的感覺。聯繫上下文,將「居 右」譯為「向右」似更貼切。事實上,中文思高本、呂振中譯 本、新譯本和英文新國際版本(NIV)等譯本,都將「居」譯為 「向」或「傾向」。筆者以為,新譯本把這節經文譯得很傳神: 「智慧人的心向右,愚昧人的心偏左。」
究竟要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
《箴言》說:「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 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 (箴廿六:4-5)這兩節經文似相互矛盾,該如何解釋?
首先,看一看《聖經》中「愚昧人」的特點。《聖經》中的「愚人」的共同特點是「愚」,不是天分不高,而是靈性愚拙。 [121] 有學者將「愚人」分為愚蒙人、愚昧人、愚妄人、愚頑人和 褻慢人等幾類,一類比一類更差。但《箴言》最常提及的是「愚 昧人」,比如:

 

「愚蒙人哪,你們要會晤靈明;愚昧人哪,你們當心裏明白。」(箴八:5)

「凡通達人都憑知識行事,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箴十三:16)

「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箴十五:2)

「一句責備話,深入聰明人的心,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箴十七:10)

「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不可遇見正行愚妄的愚昧人。」(箴十七:12)

「愚昧人既無聰明,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箴十七:16)
「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箴 十八:2)

「愚昧人張嘴啟爭端,開口招鞭打。」(箴十八:6)
「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轉過來吃牠所 吐的。」(箴廿六:11)

「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麼?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廿六:12)

可見,愚昧人的特點是好高騖遠,以愚為食,張揚愚昧,自以為是、不以為非。愚昧人雖難以對應與改變,但仍有棄惡 從善的可能。[122] 所以,不應棄絕愚昧人;但與他們打交道時, 需要有智慧。

對愚昧人有了概念後,現再回頭看《箴言》廿六章 4-5 的 經文。這兩節經文是教導人們,如何智慧地與愚昧人相交。使 人們困惑的是「不要照」和「要照」的矛盾。在這裏,關鍵是 對「照」的理解。這兩節經文的「照」雖是同一個希臘字,但 含義卻有差別。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你與他一樣」(箴 廿六:4)的「照」是「仿照」、「模仿」的意思,即,不要以 愚昧還愚昧、以惡還惡。愚昧人靈性愚鈍,又自以為是,是很 難與之論理的。猶太諺語說:「愚昧人在一小時內所問的問題, 十個智慧人花一年時間也回答不完。」[123] 有學者說:「應對愚 昧人最好的策略是保持沉默,言語寡少。讓愚昧人不停發言, 最後必會顯露自己的愚昧,智慧人則因而獲得一場不必爭戰的 勝利。」[124] 用愚昧人的態度、邏輯與之交鋒,企圖說服他、改 變他,結果只能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掉在坑裏(路六:39)。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廿六:5)的「照」是「按照」、「針對」的意思,即,要以智慧還愚昧,以善報惡。也就是說,針對愚昧人的情況,每次都以誠實、智慧回答愚昧人,免得他們自以為是;每次都以誠實、智慧回答他們,但不受他們的影響,免得像他們一樣愚 昧。[125]

 

注释

第5部分 福音書

為甚麼有兩個不同的耶穌家譜?

《馬太福音》記載的耶穌的家譜(太一:1-17)與《路加 福 音 》記 載 的 耶 穌 的 家 譜( 路 三:2 3 - 3 8 )並 不 相 同 ,如 何 解 釋 呢 ? 歷代以來,各種解釋紛呈。筆者以為,綜合起來,有以下幾點。
第一,《馬太福音》的為猶太人寫的,家譜從亞伯拉罕(猶 太人的始祖)開始;《路加福音》是為外邦人寫的,故耶穌的 家譜從亞當(全人類的始祖)開始。[1]
第二,《馬太福音》說「雅各生約瑟」(太一:16a),而 《路加福音》卻說「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三:23b);而且,
從大衛以下,兩個家譜有很大不同。怎樣協調呢? 一種解釋是,希里和雅各是兄弟;希里婚後無子便先去世; 依猶太習俗,雅各娶嫂嫂為妻並生約瑟,為哥哥留後。所以, 約瑟既是雅各的兒子,又是希里的兒子。因此,兩個家譜都是
約瑟的家譜。但是,這種解釋並無文獻佐證。[2] 另一種解釋是,約瑟是希里的女婿。「耶穌開頭傳道,年
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三:23)路加特別說「依人來看,他是約瑟的兒子」, 言下之意,耶穌並非約瑟的肉身兒子,但人們仍將祂視為約瑟 的兒子;接著,路加就說「約瑟是希里的兒子」。因此,一個 合理的推論是,約瑟是希里的女婿;希里的女兒馬利亞,才是 耶穌的肉身母親。這樣,《馬太福音》記載的是約瑟的家譜, 而《路加福音》記載的,很可能是馬利亞的家譜。
第二種解釋有較多旁證。1)俄利根(Origen)、愛任紐 (Irenaeus)、特土良、亞他拉修(Athanasius)和殉道者游斯丁 (Justin Martyr)等早期的基督教教父都持這種觀點。2)猶太傳 統間接地支持這一規定。「猶太法典」(Talmud)說「希里有 個女兒叫米利暗(Miriam)」;「米利暗」是希伯來字,在希 臘文則是「馬利亞」(Marias)。[3]
有人不同意路加記載的是馬利亞的家譜,因為記載女性的 家譜,《聖經》並無先例。[4] 是的,從母親一方追溯家譜頗不 尋常;但是,馬利亞從聖靈感懷、生下耶穌,也是極不尋常的。 [5] 但是,為甚麼《路加福音》不直接寫明所記載的耶穌家譜是 馬利亞的家譜呢?有學者說,原因是,這不能為當時的人接受; 因為,按照以色列的律法,「家譜必須按父親、而不是按母親 記載。」[6]
第三,馬太記載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闡明祂的彌賽亞身份 的合法性;路加記載馬利亞的家譜,是清楚地應驗《創世記》 三章耶和華對蛇的預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 的腳跟。」(創三:15b)
第四,這兩個家譜,從大衛以下分開:馬太記載大衛的兒 子所羅門的後裔,而路加則記載大衛的另一個兒子拿單的後裔。 這樣分開記載的一個可能的原因,涉及耶和華上帝的一個宣告:

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 [ 又名耶哥尼 雅。下同。],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永生起 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並且我必將你交給尋索你命 的人和你所懼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迦 勒底人的手中。我也必將你和生你的母親,趕到別國,並 不是你們生的地方,你們必死在那裏。但心中甚想回歸之 地,必不得回歸。」哥尼雅這人是被輕看、破壞的器皿麼? 是無人喜愛的器皿麼?他和他的後裔,為何被趕到不認識 之地呢?地阿!地阿!地阿!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 此說:「要寫明這人算為無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為 他後裔中再無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 大。」(耶廿二:24-30)
哥尼雅就是約雅敬王之子約雅斤(代上三:16)。主前 597 年,耶和華的預言應驗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 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猶大的首領,並工匠、鐵匠,從耶路 撒冷擄去,帶到巴比倫。」(耶廿四:1a);「先知耶利米從 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 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這在耶哥尼雅 王和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 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耶廿九:1-2)
耶和華上帝宣告中說「這人算為無子」,不是說耶哥尼雅 沒有兒子;其實,他至少有七個兒子(代上三:17-18);而是 說他的直系子孫,不能再作以色列的君王。耶哥尼雅「因此是 耶穌基督來臨之前,猶大的大衛王朝中最後離世的一個君王。」 [7] 馬利亞的丈夫約瑟是耶哥尼雅的直系後裔。如果耶穌是約的肉身兒子,祂就不能登大衛的寶座,否則,耶和華的宣告就 將落空。在《哈該書》中,耶和華上帝揀選了所羅巴伯:「萬 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阿,到那日, 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該 二:23);所羅巴伯是耶哥尼雅的孫子(代上三:17-19)。有 學者認為,這似乎表示上帝撤銷了對耶哥尼雅的咒詛。[8] 但是, 上帝揀選所羅巴伯,應該是保證重建的聖殿得著榮耀。當時, 所羅巴伯只是猶大「省長」或「民間領袖」,不是猶大王。聖 殿重建工作完成後,《聖經》未再記載有關他的事。[9] 約瑟是 耶穌的養父,不是生父。馬利亞不是耶哥尼雅的直系子孫,所 以,從她而出的耶穌可以成為大衛王位的繼承者(路一:32- 33),耶和華對耶哥尼雅的宣告也得以完全應驗。[10]

耶穌降生時,東方博士是否使用了占星術?

耶穌降生時,東方的博士說,因為他們在東方看見了耶穌 的星,所以特來拜祂(太二:1-2)。有人以為,這些博士使用 了占星術。可是,占星術是耶和華嚴厲禁止的呀。
占星術或觀兆是一種迷信,以為從星或星座的運行、位置 可以推測神的心意,因而人可以採取相應的行動,趨吉避凶; 或者,觀察黃道的變化,預測屬某個星座的人將來的命運,等 等。這是為摩西律法所禁止的: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 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 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 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 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 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十八:9-12)
而且,在古代,占星、觀兆的過程,往往與敬拜天體的儀 式一起進行。按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律法,敬拜天體的以色列 人,將被石頭打死: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那 座城裏,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 事,違背了祂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 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 了,就要細細的探聽,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 外,用石頭將他打死。(申十七:2-5)
但是,顯示基督降生的那顆星,《聖經》並未提及任何敬
拜天體的儀式;博士從東方來巴勒斯坦的旅途中,也未涉及敬
拜假神,和觀星預測命運的事項。所以,東方博士並沒有使用 占星術。[11]
對於引導東方博士的那顆星,有各種解釋。有人說是金星、 木星與土星的會合,有的說是彗星,還有人說是「新星」。但是, 這些解釋並不適合《聖經》記載的那顆星。因為那顆星時顯時 隱,時走時停:「他們聽見王的話,就去了;在東方所看見的 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 住了。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的歡喜。」(太二:9-10)沒有任 何自然的星體會這樣。再者,那星不但明亮異常,而且一定離 地面不高,否則,博士根本不能辨認它是停在耶穌所住的房子 上頭。所以,可以推斷,這不是一顆自然的星,而是耶和華上 帝用以指引東方博士的一個超然的光體。[12]

門徒外出傳道時,到底要不要帶錢、物?

《馬太福音》記載,主耶穌吩咐外出傳福音的門徒,說: 「腰帶裏,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 也 不 要 帶 鞋 和 拐 杖 ; 因 為 工 人 得 飲 食 , 是 應 當 的 。 」( 太 十 : 9 - 1 0 )
可是,《路加福音》卻記載主耶穌吩咐門徒,說:「但如今有 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路廿二:36a)究 竟門徒當怎樣行呢?
要理解主耶穌這看似前後矛盾的吩咐,必須查考上下文,即瞭解主的吩咐的背景。 首先,查看馬太的記載的上下文: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 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 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 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 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腰帶裏,不要帶金銀 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 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5-10)
主耶穌吩咐門徒外出傳福音時不帶錢、物的背景有兩方面: 第一,主吩咐門徒去的地域只限猶太地方,並不太遠,故不需 多帶行裝。[13] 第二,門徒外出時,主賜給他們治病、趕鬼、叫 死人復活的大能,見證他們所傳的福音。因此,門徒要有信心 依靠上帝藉相信福音的民眾供應他們的生活所需。也就是說, 盡可能輕裝上陣。
但路加記載的主耶穌對門徒的吩咐的背景已有很大的改變: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 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 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彼得說:「主阿, 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耶穌說:「彼 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 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 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 『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 係我的事,必然成就。」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裏有 兩把刀。」耶穌說:「夠了。」(路廿二:31-38)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主耶穌曾吩咐外出的門徒不帶錢、 物,門徒並沒有缺少甚麼;表明祂在《馬太福音》對外出門徒 的吩咐是完全對的。
主耶穌要門徒帶錢囊、口袋,是在說了「但如今」之後, 指出形勢變了。「如今」是甚麼狀況呢?是「『祂被列在罪犯 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是撒但想要得著門徒,像篩 麥子一樣篩他們;是「今日雞還沒有叫」,彼得要三次否認主。 也就是說,「如今」,是指主耶穌即將被抓、被殺,而門徒也 要遭遇極大的逼迫和嚴峻的試煉。在這樣的處境下,門徒將得 不到應有的生活供應,需要自謀生路。所以,他們需要帶錢囊、 口袋。
不僅如此,主還吩咐門徒,「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這裏,主耶穌很可能用了修辭的語句,不是要門徒買金屬製的 「刀」,而是要他們心裏裝備起來。但門徒顯然誤解了主的意 思,馬上回答說:「主阿!請看,這裏有兩把刀。」怎麼知道 主耶穌這裏說的「刀」是寓意呢?這就需要仔細考察這段經文, 並運用以經解經的方法。
首先,當門徒讓主耶穌看他們的兩把刀後,耶穌說:「夠 了。」(路廿二:38)主耶穌的話是甚麼意思呢?一種解讀是, 主說,「有兩把刀,夠用了。」這樣理解似乎最自然。然而,卻面臨語法上的難處。因為,「刀」的原文是陰性字,而「夠了」 是中性字,說明「夠了」與「刀」沒有關係,「夠了」應該不 是對「刀」而言,而是另有所指。主耶穌的教訓著重天上的、 屬靈的事,而門徒卻常常從地上的、屬世的角度去瞭解,往往 是南轅北轍。因此,主見他們不能理解祂的話,就打斷說「夠 了」,此話題講夠了,不要再講了。在舊約,也有類似的情形。 摩西曾對以色列人說,他曾求耶和華讓他過約旦河,「但耶和 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 要向我再提這事。』」(申三:26)[14]
其次,當人來捉拿主耶穌時,彼得用那「兩把刀」中的一 把,削掉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後,「耶穌對彼得說:『收 刀入鞘罷;我父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 11);「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 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廿六: 52-54)聯繫這些經文,可以推斷,主耶穌要門徒「賣衣服買刀」, 不是要他們買外在的金屬刀,不是要他們以暴制暴,而是要他 們心裏剛強起來,要自衛、自保。[15]
總之,門徒外出時要不要帶錢囊、口袋,主耶穌根據不同 的處境做出了不同吩咐,它們並非矛盾,而是因勢利導。

主耶穌讓群鬼進入豬群, 究竟發生在甚麼地方?

耶穌這個趕鬼事件發生的地點,福音書的記載是不同的:
耶穌既渡到那邊去,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祂,極其兇猛,甚至沒有 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 祢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祢就上這裏來叫我們受苦 麼?」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吃食。鬼就央求耶穌說: 「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罷。」耶穌說: 「去罷!」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 在海裏淹死了(太八:28-32)。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耶穌一下船,就 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祂。⋯⋯在那 裏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鬼就央求耶穌說:「求祢打 發我們往豬群裏附著豬去。」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 進入豬裏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 豬的數目,約有二千(可五:1-2,11-13)。
他們到了格拉森 [ 有古卷作加大拉 ] 人的地方,就是加 利利的對面。耶穌上了岸,就有城裏一個被鬼附著的人, 迎面而來;這個人許久不穿衣服,不住房子,只住在墳塋 裏。⋯⋯鬼就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裏去。那 裏有一大群豬,在山上吃食;鬼央求耶穌,准他們進入豬 裏去;耶穌准了他們。鬼就從那人出來,進入豬裏去;於 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湖裏淹死了(路八:26-27,31- 33)。
《馬太福音》記載此事發生在「加大拉」;而《馬可福音》 和《路加福音》則說它發生在「格拉森」,不過,《路加福音》的「格拉森」後面有一個附注:「有古卷作加大拉」。三部福 音書中,有兩部都記載是在「格拉森」,似乎「格拉森」更可能。 但是,格拉森(現今稱為 Jerash),位於加利利海的東南方,距 約旦河谷以東約三十哩之處。這群豬不大可能從格拉森長途奔 跑如此長的路程,然後投入加利利海。重要的希臘文新約抄本 中,這三部福音書記載的都是「加大拉」;而且,從地理位置看, 「加大拉」(Gadara,現稱 Um Qeiad)城位於加利利海東南五 哩處,其範圍直抵加利利海邊。因此,鬼進入豬群似應在加大 拉。[16] 但是,為甚麼馬可和路加的記載卻是「格拉森」呢?目 前,有幾種解釋:
第一,可能是經卷抄寫過程中,地名的抄寫和翻譯引起
的。地名一直是經文抄寫中的一大挑戰。多數抄本的太八章 28
節都是「加大拉」(Gadarenes),但也有抄本是「格拉森」
(Gerasenes)。按抄本提供的證據,「加大拉」更像馬太、馬
可和路加的福音書原來記錄的地名;不過,當後來「格拉森」
更為人們所熟悉時,文士抄寫經卷時,把「加大拉」誤解為「格 拉森」了。[17]
第二,鬼進入豬群,也可能發生在今天的克爾森(Khersa)
一帶;這裏有一個鎮的廢墟,位於加利利海東岸的懸崖上。這
個看法是教父俄利根在第三世紀首先提出來的。後來,這個地
名 由 希 伯 來 文 譯 為 希 臘 文 , 讀 出 來 就 像 「 G e r a s a 」( 「 格 拉 森 」 ) 。 [18]
第三,有學者認為,「加大拉」和「格拉森」是同一地區 的兩個城市,後者是該地區的首府。馬太記載的「加大拉人」, 是指居住在加大拉地區的人;馬可和路加記載的「格拉森人」, 則是以首府的名字標明一切居住在加大拉地區的人。[19] 另有學者認為,加大拉地區是隸屬格拉森地區的;馬太記載的是事件 發生的較小的區域加大拉,而馬可、路加則記載了較廣泛的區域格拉森。[20]
考慮到抄本的證據,筆者以為第三種解釋較為合理。現今的人們,恐怕已永遠無法知道耶穌時代的加利利海東岸的所有村鎮。但可以肯定的是,鬼進入豬群發生在加利利海東岸、外邦人所屬的低加波利(Decapolis)十座獨立城鎮一帶。 [21]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是否有悖常理?

常言道:「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長江後浪推前浪,一 代更比一代強」。為甚麼主耶穌卻說「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呢?
《馬太福音》記載,主耶穌教導說: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 的,必然得救。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 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 就到了。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 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 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 別西卜是鬼王的名 ]⋯⋯那殺身體 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 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十:22-25、28)。
聯繫上下文,主耶穌是在教導門徒,說:祂是先生,是主人, 是家主,尚且要遭受人的誤會、凌辱、迫害,何況祂的學生和 僕人呢!世人怎樣對待祂,也會怎樣對待祂的門徒;祂既然能勝過各樣的逼迫,祂的門徒也可以得勝有餘。在這裏,主耶穌 是鼓勵門徒,要有為主受苦的心志。[22]
另一處談論「學生不能高過先生」的經文,在《路加福音》: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 不是都要掉在坑裏麼?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 過和先生一樣。」(路六:39-40)
這裏,主耶穌要門徒謹慎選擇老師,尤其是宗教方面的老師。「瞎眼」常用來比喻「屬靈的盲目」。主耶穌說:如果老師是瞎眼的,學生肯定也將是瞎眼的;人應該跟隨正確的老師,也不要好為人師。[23] 在古代猶太教,訓練門徒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成為稱職的教師。按此,門徒對律法的瞭解,總比不上他 的老師。[24]
可見,耶穌講的「學生不能高過先生」,與「青出於藍而 勝於藍」不是一回事。

為甚麼耶穌說祂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馬太福音》記載,主耶穌說: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 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 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 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 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 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4-38)。

《路加福音》有類似的經文: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 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 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 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 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十二:51-53)。
不是說,主耶穌來,是要拯救罪人,給世界帶來和平嗎? 為甚麼祂又說,祂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要引發分爭呢?
這個問題,可以從幾方面看。
第一,主耶穌降生伯利恆時,天兵、天使讚美上帝,說: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 [ 有古 卷作喜悅歸與人 ]。」(路二:13-14)使徒保羅說,主耶穌來,是 「來傳和平的福音」,使人與上帝和好,人與人和好(弗二: 13-17)。在「登山寶訓」中,主耶穌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上帝是和平的上帝; 因此,謀求和睦的人,反映了上帝的屬性。[25] 主耶穌榮進耶路 撒冷時,騎的是驢,不是戰馬。當祂被捉拿時,一個門徒拔刀 削掉大祭司的僕人的一隻耳朵。耶穌立即制止他:「收刀入鞘 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凡此種種,《聖 經》一再顯示,主耶穌確實是聖父差來的、為要給人帶來永久 和平的君王。
第二,「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中,「刀兵」的原文是「刀」, 「劍」,沒有「兵」的含義;[26]《呂振中譯本》、《思高本》、《新
譯本》和《和合本》(修訂版)等中譯本,都將此字譯為「刀劍」。所以,此處的「動刀兵」,並沒有要在地上發動武裝衝突的意思。 第三,「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b)有學 者認為,主耶穌說祂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意思是要將祂 的話在地上顯明出來,是要把祂的真道賜給人,使人因信服真
道而悔改、歸向上帝。[27] 第四,由於撒但的權勢和欺騙,主耶穌帶來和睦的過程,
是爭奪人的靈魂的過程,必定充滿基督與敵基督之爭,光明與 黑暗之爭、基督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之爭。[28] 上帝的國是公義 之邦,必須戰勝邪惡和繆誤,才能成就和睦。主耶穌自己,也 是羞辱、殘忍地被釘死,「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 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 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二:16-17)主耶穌帶給 人的和睦,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和睦。有學者認為,「因為我來, 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 仇人,就是自己家裏的人。」的背景,是舊約《彌迦書》七章 6 節,描述彌賽亞來臨時的情景。[29]
第五,主耶穌道成肉身,進入人類社會,帶來的改變是如 此的深刻和徹底,以致會波及國家、社會和家庭的每一個層面。 相信主耶穌的人,以上帝為主,追求聖潔生活,走天國的道路; 拒絕主耶穌的人,以撒但為主,沉浮罪孽之中,走世界的道路。 正可謂「道不同不相為謀」。由於信仰不同,在家人中引起紛 爭,導致生疏,在所難免。[30] 家庭出現紛爭,是一件很可惜的 事;但對耶穌基督的忠心,應高於一切。所以,主耶穌提醒門徒: 作祂的門徒,是要付代價的;凡愛家人過於愛祂的,不配作祂 的門徒(太十:37)。再者,藉着福音,使親人歸主,能把生疏、 分爭變成親密、和諧。

總之,主耶穌是和平之君。「動刀兵」,不是主耶穌來的 目的,而是祂來所引發的一種後果,是鑄成永久和平的一個必 經過程。
順便提一句。按《聖經》教導,基督徒尋找配偶時,要找 「在主裏面的人」(林前七:39)。有人認為,這是基督徒對 非基督徒的輕蔑;其實不是。夫妻之間,如果信仰不同,世界觀、 價值觀、道德觀就會有根本差異,無法達成美滿、和諧的婚姻。 常常看到這樣的情況:丈夫和妻子,過去都不信耶穌;後來, 其中一方成為基督徒,另一方仍不信耶穌。在這種狀況下,家 庭產生的張力和難處,是銘心刻骨、有目共睹的。因此,如果 一位基督徒與一位非基督徒組成了家庭,他們將面臨的困難, 就可想而知了。

為甚麼耶穌稱迦南婦人的女兒為「狗」?

《馬太福音》記載:
「耶穌離開那裏,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去。有一個 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 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 近前來,求祂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 罷。』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 那裏去。』那婦人來拜祂,說:『主阿!幫助我。』祂回 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婦人說:『主阿! 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耶穌 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 罷。』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太十五:21-28)

「迦南」在新約聖經僅出現過這一次;新約時代並沒有一 個稱為「迦南」的國家。有人認為,這是猶太人稱呼非尼基人 的方式。《馬可福音》的平行經文說:「這婦人是希利尼人, 屬敘利非尼基族。」(可七:26a)「希利尼人」常用以指涉「外 邦人」;「屬敘利非尼基族」可能是有別於非洲的腓尼基人。[31] 總之,這段經文中的婦人,是外邦人。
在這段記載中,主耶穌一反對世人的溫柔、憐憫,對這位 「迦南婦人」表現出的冷漠、蔑視,令人困惑。其實,主耶穌 不是冷酷無情,而是在試煉這位外邦婦女的信心。
這位婦人「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祂腳前」(可七: 25b),並稱耶穌為「主」和「大衛的子孫」,說明她對主耶 穌已有一定的認識和信心。但是,主耶穌要進一步考驗她的信 心。首先,「耶穌一言不答」(太十五:23a),不理睬她的懇 求;其次,任門徒給她難堪(太十五:23b);最後,主耶穌給 她更難忍受的回答:「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十五: 26)。然而,這婦人仍不退縮,卻機智、謙卑地應道:「主 阿!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 十五:27)當此話一出,耶穌立即大加讚揚:「婦人!你的信 心是大的!」(太十五:28a)「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 離開你的女兒了。」(可七:29)婦人這樣說話,表明無論眼 前的環境如何,她都主相信耶穌的慈愛和拯救。這樣的信心, 蒙了主耶穌的悅納。[32] 聯繫上下文,可以推測,主耶穌是在試 驗她。
文字有時並不能清楚顯示說話人的語氣。「不好拿兒女的 餅,丟給狗吃」這句話,是平鋪直敘,冷淡、拒絕,還是狡黠、 親切?讀者難於確認。認為主耶穌這句話不含任何輕蔑、侮辱之意,還有幾方面的依據。
第一, 猶太人常以自己是上帝的兒女自豪,稱外邦人為
「狗」(撒上十七:43;撒下三:8)。主耶穌故意用一般猶太 人的語氣答覆這婦人;但祂的用詞似有深意。耶穌說的「狗」 不是一般的「郊外野狗」(  ,「犬類」,腓三:2),而是 一種較小的狗(  ),可指看門狗或「寵物」。[33] 據此, 有學者推測,主耶穌選用這個字,意在開啟她;這婦人因此明 白主願意幫助她,更增加了求主的信心。[34]
第二,整部《聖經》的脈絡清楚表明,主耶穌絕不輕忽外 邦人。
上帝揀選亞伯蘭,是要地上的萬族,而不僅是以色列人, 都要因他得福(創十二:2);
上帝揀選以色列族,是要藉著他們傳揚上帝的福音,使萬 民得救,比如:
我知道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時候將到,我必將 萬民萬族 [ 族原文作舌 ] 聚來,看見我的榮耀。為要顯神蹟 [ 或作記號 ] 在他們中間,逃脫的為要差到列國去,就是到 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並素來沒有聽 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遼遠的海島,他們必將我的榮 耀傳揚在列國中(賽六十六:18-19)。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 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 「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祂的 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
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祂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 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 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 事(彌四:1-3)。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將來必有列國的人和多城的 居民來到。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說:『我們要快去懇 求耶和華的恩,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我也要去。』必有列 邦的人和強國的民,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 懇求耶和華的恩。」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 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中出來 [ 族原文作方言 ],拉住一個 猶太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 神與你們同在了。』」(亞八:20-23)
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 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 牧羊的人就甚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 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 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8-11)
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名叫西面;這人又公義又虔誠, 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又有聖靈在他身上。祂 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 督。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 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西面就用手接過祂 來,稱頌神,說:「主阿!如今可以照祢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祢的救恩,就是祢在萬 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祢民以色列的 榮耀。」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稀奇(路二: 25-33)。
耶穌近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 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 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凡 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8-20)
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 象中對他說:「亞拿尼亞!」他說:「主!我在這裏。」 主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裏,訪問一個 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 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亞拿尼亞回答 說:「主阿!我聽見許多人說,這人怎樣在耶路撒冷多多 苦害祢的聖徒;並且他在這裏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捆綁 一切求告祢名的人。」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 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 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 難。」(徒九:10-16)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 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35)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
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 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 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 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 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6-9)。
他們唱新歌,說:「祢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 祢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 人來,叫他們歸與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與 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9-10)
很清楚,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並不是只作以色列人的上帝; 祂是全人類的上帝,祂的終極目標,是要拯救萬國萬族。
第三,主耶穌回答這婦人的請求時說:「我奉差遣,不過 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太十五:24)這可能是因為, 主耶穌在地上只有三年多時間;祂差遣門徒出去傳道的時間相 當緊迫,須將傳福音的對象鎖定在對上帝有較多認識的以色列 人身上,使之盡快信主;然後再藉著他們,將福音傳到萬邦。[35]
然而,主耶穌在吩咐門徒「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 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太十:5-6)的同時,仍眷顧著外邦人。《馬太福音》有這樣 一段記載: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近前來,求祂說:「主 阿!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裏,甚是痛苦。」耶穌說: 「我去醫治他。」百夫長回答說:「主阿!祢到我舍下, 我不敢當;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 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 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 做這事!』他就去做。」耶穌聽見就稀奇,對跟從的人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 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 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 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 齒了。」耶穌對百夫長說:「你回去罷!照你的信心,給 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太八:5-13)
「神不偏待人。」主耶穌對芸芸眾生的關愛、憐憫,躍 然紙上。求治的「迦南婦人」,「聽見耶穌的事」(可七: 25);也許,她也聽見了耶穌稱讚外邦人的信心、醫治外邦的 僕人的事,認準了主的慈愛。因此,她能不顧耶穌給她的「難 堪」,滿懷信心地回應耶穌,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 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十五:27)果然,像那 位百夫長一樣,她的信心也為主所悅納。

耶穌在世時,已經有教會了嗎?

主耶穌教導說: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 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 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5- 17)。
另一處提到「教會」的經文,也在《馬太福音》:
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祢 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 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 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 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 權柄原文 作門 ]。」(太十六:15-18)
福音書中,只有這兩處經文提到「教會」。在太十六章 18 節中,「教會」沒有冠詞,是泛指「教會」;太十八章 17 節中 的「教會」有冠詞,指個別的地方教會。[36]
按《聖經》記載,耶穌在世時,似沒有被人們稱為「教會」 的組織形式存在。主耶穌提到「教會」,有兩種可能。
第一,是指將要建立的教會。在太十六章 18 節中,「我要 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建造」是將來時態。[37] 在太 十八章 17 節中,耶穌的教導,也有可能是為日後將要建立的教 會的紀律說的。[38]
第二,是指信從祂的人群。[39] 筆者也曾寫道:

教會(  )是指一群被神呼召出來追隨祂的 人。在舊約《聖經》中,它常被用來指以色列「全會眾」。 從廣義上看,舊約時代就有教會了。在新約《聖經》中, 主耶穌談到建立教會時(太十六:18),用的是將來時態; 另外,新約作者稱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而信 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就是基督的 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13、27)。按照新 約《聖經》的論述,從狹義上說,教會是從五旬節聖靈澆 灌時(徒二:1-4)開始的。本書談及教會時,都意指狹 義上的教會。教會又可以分為普世教會和地區教會。普世 教會是全世界、整體性的基督徒團體,由尚存於世和已經 離世的基督徒組成,這似乎是以弗所書一章 22 節、三章 10、21 節和歌羅西書一章 18、24 節的用法。地區教會是 指分散在各個地方的獨立的基督徒團體。[40]
耶穌講論的「教會」,有可能是指廣義上的教會。

為甚麼耶穌說,「子也不知道」?

主耶穌說: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 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大有榮耀,駕著天上的雲 降臨。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 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方原文作風]。」「但 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 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0-31、36)

「子也不知道」這一短語,有的古抄本有,有的古抄本則
沒有。但是,不論是否有這一短語,「惟獨父知道」的意思已
經很清楚了,即,主耶穌再來的日子、時辰,主耶穌自己也不 知道。[41]
這樣,困難就產生了。主耶穌既是上帝,祂應是「全知」的, 怎麼會不知道祂自己再來的日子、時辰呢?這個難題,至今尚 無清晰的答案。
著名的天主教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 or 1227-1274 AD)認為,這個短語並不是說耶穌不「知道」祂再 來的日子,而是不「告訴」祂的門徒(徒一:7)。[42] 但是,這 一短語中,耶穌說的確實是「不知道」,而非「不告訴」。[43] 爾後,羅馬天主教教廷於 1918 年頒布法令,否定耶穌不知道祂 再來的日子;教廷認為,耶穌的神人二性既是合一的,就不能 想像耶穌的知識是有限的。[44]
許多基督教學者,卻持另一種觀點。他們認為,一方面,耶穌基督是上帝;另一方面,祂成為人以後,祂的神性加上了人性;作為人子,祂在「肉身」中受到某些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45]
顯然,這涉及到基督的神人二性問題。主後 451 年,第四 次教會議會通過了《迦克墩信經》(Chalcedon Creed)。
此信經的重點有二:一則它極力維護基督單一位格的 完整,二則它全然強調基督神人二性的區別。基督從神性 而言,與父神同質;但就祂的人性而言,祂與人類同質, 而此二性是「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 散」的,並且此二性存在於一位格之內。因此,猶提乾派(Eutychianism —筆者注)被定為異端。 《迦克墩信經》並未解釋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
它制定了一正統的模範,並顯出救恩之所以可能,正是因 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此信經成為基督論的正統準則。
[46]
基督教所持守的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既是百分之百 的上帝,又是百分之百的人(或稱祂是「完全的人」,強調祂 的聖潔、無罪)。艾瑞克森(Millard J. Erickson)指出,基督神 人二性聯合的意思,是指其功能並非獨一運作:「耶穌並不是 有時行使神性,而有時行使人性;祂的行動常是出於神性、人 性的;這是認識人性加於神性所帶來的功能限制之關鍵。」[47] 雷厲(Charles C. Ryrie)說:基督神人二性的聯合,「意指神人 二性都同屬一個位格,此二性毫無混雜,也不能將一個位格加 以分割。因此,基督雖為軟弱,實為全能;雖為無知,實為全知; 雖為有限,實為無限。」[48]
如此看來,對於「子也不知道」的解釋,天主教神學家似 乎強調了基督的神性,而輕忽了基督的人性;一些基督教神學 家的解釋,側重於基督的人性,卻輕忽了基督的神性。這兩方 面的解釋,都有將基督的神性二性分離之嫌。
然而,基督神性二性的合一,也許是神學上最難理解的概 念之一。基督既是百分之百的上帝、又是百分之百的人的事實, 已超越了人能理解的極限。上帝的啟示,有些是人的智慧所難 以明白的;關於上帝自身的屬性,更是如此。神性和人性包含 著相反的屬性,如何能統一、和諧?且不說《聖經》在這方面 沒有清晰的啟示,即便《聖經》有啟示,恐怕也非人的智慧所能滲透。 所以,對「子也不知道」的問題,筆者試圖繞過基督神人
二性的艱深議題,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 比如,《聖經》說: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
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創十七:1-2)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 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 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 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 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 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來六:16-19)。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提後二:13)
按照《聖經》的啟示,上帝是「全能」的;同時,上帝卻「不 能說謊」,不能「失信」。不能因著上帝是全能的,就說祂也 能說謊、失信;亦不能因祂不能說謊、失信,就說祂不是全能的。 因為,上帝的任何一個屬性,都是與祂其他的屬性和諧一致的。 上帝不僅是全能的,也是全知、全善、聖潔、公義、信實、憐憫、 慈愛的。不可將上帝的一個屬性剝離出來,孤立地理解。上帝 是全能的,能按祂的旨意做一切事情;但祂做的一切事情,一定符合祂的完美本性,「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因此,以「上 帝能否造一個方的圓」或「上帝能否造一個祂搬不動的石頭」 這一類邏輯矛盾的問題,來質疑上帝的神性,是沒有意義的。[49]
同理,耶穌基督的完美神性,似應從祂完成對人類的救贖 這個大框架來理解。耶穌基督要替世人贖罪,祂首先要成為人、 與人認同。所以,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 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 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二:6-8)。耶穌基督「虛己」,祂不緊緊握住「與上帝同 等」不放,甘願的降世為人。道成肉身的聖子,祂的權能和榮耀, 很多時候都是隱藏的。
當祂的門徒以武力對抗捉拿祂的人時,祂對門徒說:「你 想我能不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太廿 六:53)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 也是這樣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 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太廿七: 41-42)主耶穌卻沉默不語。主耶穌「不能」讓天使來救祂,「不 能」從十字架上下來,不是沒有這個能力,而是祂不能這樣做: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太廿六:54)祂降世為人的目的,就是要用祂在十字架上的 死,將一切相信祂的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主耶穌道成肉身 後,祂的一切言行,都是為了完成對世人的救贖計畫,並差人 傳揚祂的救贖。因此,不能因為耶穌基督沒能免於十字架的死, 就說祂不是「全能」的。
在對罪人的救贖上,上帝的三個位格有分工、合作:聖父 制定救贖計畫(差遣聖子降世為人和將再來審判世界);聖子完成救贖計畫;聖靈感動人接受聖子成就的救贖計畫。因此, 聖子甘願將祂再臨的日子和時辰,交由制定救贖計畫的聖父決 定;「子也不知道」,就在情理之中了。這與祂的「全知」沒 有衝突,無損耶穌基督的完美神性。
談到祂再臨的徵兆時,主耶穌說:
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 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 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 災難的起頭 [ 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 ]。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 患難裏,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 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 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 廿四:5-8)
縱觀當今世界,可知主快再來了。但那日子、時辰,惟獨 天父知道。古往今來,關於主耶穌再來的具體日期的預言,不 絕於耳,沒有一次是對的。道理很簡單,連「子也不知道」的事, 誰人能知曉!?但令人費解的是,這種「預言」雖屢算屢錯, 卻每次都有基督徒深信不疑、熱心傳播!要認真學習《聖經》 呀!

如何理解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人可以靠善行得救嗎?

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 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 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 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 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住我;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 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 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 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 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 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 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 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我作客旅, 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 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 我們甚 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 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 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 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太廿五:31-46)
從表面上看,這個關於審判的比喻,意思很明顯的。但實 際上,《聖經》學者對這個比喻,一直有不同解讀。一般都同意, 這是比喻主耶穌在榮耀中再臨時所要施行的審判。但是,關於 這個審判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學者卻有不同看法。[50]
「末世論」中,關於教會被提和千禧年,有不同觀點。按 照「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基督在千禧年之前再 臨),末日要發生的事的順序是:[51]
教會被提地上七年大災難基督再臨千禧年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新天新地
但是,有學者則主張,教會是在大災難當中或以後被提, 基督再臨是在千禧年以後(後千禧年觀),或者,根本沒有「千 禧年」(無千禧年觀)。
這個比喻中,審判的對象是「萬民」,即,列國、萬邦。 但是,上述的不同觀點,直接影響了對比喻的解釋,比如:
按照前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 按照無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進入永生,誰進入永刑。
按照「教會災前被提」的觀點,主耶穌再臨之前,所有的 基督徒已經被提到半空中與主相遇,所以,地上存留的「萬民」, 「綿羊、山羊」都可能是尚未信主的外邦人;按照「教會災後 被提」的觀點,「綿羊、山羊」則應在真、假基督徒和外邦人 之中。
「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中的「我這弟兄」又是指 誰呢?如果教會在災前被提了,則「我這弟兄」似應是指上帝的子民— 猶太人;如果教會在災後才被提,那麼,「我這弟兄」 則指基督徒和猶太人。[52]
筆者持「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
儘管有這些不同,但對「綿羊山羊」比喻的解釋,仍有一 個基本共同點:這些「綿羊」、「義人」所做的,是對在大災 難中遭受敵基督迫害的上帝的子民的救助。
在大災難中,上帝的子民將遭到敵基督的逼迫,身心靈遭 受深沉的痛苦。這些義人對上帝的子民做的六件事,提供吃、 喝、穿、住、護病、探監,可謂是雪中送炭,是極為必須和非 常寶貴的。他們這樣做,不僅要付出很多,而且要冒著被敵基 督迫害的巨大危險。看看今世,當人受到權貴的誣陷、威逼時, 許多朋友都會立刻與之劃清界限,以圖自保;私下同情、幫助 者,會有其人;但敢於公開支持、為之鳴不平者,就鳳毛麟角 了。在這個比喻中,「綿羊」為上帝的子民提供吃、喝、穿、 住,甚至護病,都有可能掩人耳目、行在背地裏;然而,「探監」 卻只能是公開的行為了。所以,他們的行動,絕非單單出於對 世人的惻隱,而是對敵基督的公然抗爭,是出自對上帝的敬畏、 倚靠,出於對基督再來審判世界的盼望,和對上帝將最後消滅 撒但的信心。筆者曾寫道:
「因信稱義」的「稱義」的意思是,「神赦免並接納 相信的人。」也就是說,因著人對神的信,神不再看他們 是罪人,而看他們是義人,算他們是義人;人在被神稱義 的同時,也得救了。早在獻以撒的三十年前,亞伯拉罕就 在神的眼中被看為義人、得救了。所以,當雅各說「我們 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雅二:21)的時候,這「因行為稱義」的「稱義」 不是「因信稱義」的在神面前的被「稱義」,而是亞伯拉 罕藉著獻以撒的行為,向世人表明,他是一位相信神、順 服神、已經在神面前稱義、得救的人,是在人面前顯示他 已被神「稱義」。所以雅各說,亞伯拉罕把以撒獻在壇上 的行為,「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 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可見, 雅各也清楚地表明,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得救在先,獻以 撒在後。妓女喇合也是如此。她因信「耶和華你們的神, 本是天上地下的神」(書二:11)而稱義、得救;進而, 她用「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參見《約 書亞記》第二章)的勇敢行為,向世人表明,她已是一位 在神的眼中被稱為義的人了。[53]
丁良才(F. C. H. Dreyer)說得好:「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當然不是討論得救的條件,而是討論等候基督再來的應有行
為。」[54]
像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一樣,這個比喻中的義人,不是因 善行而得救;相反,他們的好行為,表明他們是願意相信、倚 靠上帝的人。那些在大災難中對受難的上帝的子民不伸出援手 的人(山羊),是仍不相信上帝的人,其結局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永遠的沉淪。
總之,綿羊山羊的比喻,宣揚的不是靠善行得救,仍是「義 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b)。

馬可記載的,是否與馬太記載的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有衝突?

《馬可福音》記載:
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祢的名 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耶穌說:「不 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譭謗我。 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 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可九:38-41)
可是,《馬太福音》卻記載,主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 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十二:30) 這是否彼此矛盾?
馬可記載,主耶穌回答門徒時說:「不抵擋我們的,就是 幫助我們的。」這是祂針對一個奉祂的名趕鬼、卻不跟從門徒 的人說的。
這人不跟從門徒,並不表示他不信從耶穌。
主耶穌指出:「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譭謗 我。」這是很顯然的道理。如果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即便 他沒有與耶穌的門徒在一起事奉、生活,他也是在傳揚耶穌的 名;一般來說,這對耶穌的事工是有幫助的。
奉耶穌的名趕鬼的人,不一定都真心信從耶穌(太七:22- 23);「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的人(提前六:5b),歷世歷 代都有。但是,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是為了上帝的國還是為一己私利,都不會「輕易譭謗」主耶穌; 客觀上,是在幫助耶穌的事工。
為甚麼馬太卻記載主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 呢?這裏的「不與我相合」,不是指沒有在一起事奉,而是指 對主耶穌的極力對抗。因為,主耶穌說這話的背景是: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 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 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但法利賽人 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 (太十二:22-24)
法利賽人明明看見了上帝的大能,卻偏要污蔑為是鬼王別 西卜的能力。這就是「褻瀆聖靈」。可見,馬太記載的耶穌說 的「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中的「不與我相合的」,是 指那些褻瀆聖靈的法利賽人。褻瀆聖靈的人,總不得赦免。陳 終道指出:「這一節經文表明,在神與魔鬼之間,無中間地帶, 只要『不與我相合』,就被視為敵我的。魔鬼現今正使用許多 這類的方法,使人不反對上帝,也不相信上帝,守中立......, 而與牠成為同路人。」[55]
所以,馬可和馬太記載的耶穌的教訓,沒有衝突;因為「不 跟從門徒」與「不與我相合」,不是一回事。

耶穌為甚麼詛咒無花果樹? 無花果樹是何時枯乾的?

《馬可福音》記載:

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遠遠的看見 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裏去,或者在樹上可 以找著甚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因 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 沒有人吃你的果子。」祂的門徒也聽見了。⋯⋯早晨,他 們從那裏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彼得想起耶 穌的話來,就對祂說:「拉比!請看,祢所咒詛的無花果 樹,已經枯乾了。」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服神。」(可 十一:12-14、20-22)
但《馬太福音》的記載是:
早晨回城的時候,祂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 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 「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
(太廿一:18-20)
這裏涉及兩個問題:第一,耶穌為何要詛咒這無花果樹? 第二,這無花果樹是何時枯乾的?
先看第一個問題。既然當時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主耶穌 在樹上找不著無花果,似是順理成章的;可是主耶穌為甚麼還 要詛咒這棵無花果樹呢?神學家奧古斯丁說:有人以為主耶穌 不懂季節;這怎麼可能呢?作為無花果樹的創造者,主耶穌當 然知道無花果樹甚麼時候果子成熟。[56]
無花果的生長過程比較複雜,使人不易瞭解。[57]

無花果樹原產於地中海沿岸和中亞地區,唐朝時傳入中國,以長江流域和華北沿海地帶栽植較多,北京以南的內陸地區有零星栽培。無花果樹並非「無花」,只是它的花在子房內,確切地說,是在果實的雛形裏。人們吃的「無花果」,其實是它膨大的花序軸。 它的花期在 4-5 月。6-10 月都產果;因品質不同,分為夏、秋兩種果實。[58] 但有學者認為,巴勒斯坦的無花果樹每年結果二次。第一次是在原來的老枝上結果,5 月底 6 月初成熟;因為樹枝經歷過冬天,所結的果子叫冬果。初熟的果子大,但數量不多。第二次是在新枝的葉腋間結果,在夏季末期成熟,稱為夏果;8 月中至 10 月陸續採收,晚熟的果實最多。無花果樹的生長習性是:先掛幼果、後長葉子;葉子一旦長出,果子也開始生長,小球狀的雛果,可食;葉子一旦凋落,果子也開 始消失。[59]

主耶穌查找無花果樹的果子時,樹的葉子已經長出,理當有可供人食用的雛果生出。但那棵樹除了葉子外,「竟找不著甚麼」。沒有雛果,表明該季不能結果子。這是主耶穌咒詛它 的原因。[60]
也有學者指出,這是一棵違反常態的無花果樹;主耶穌要 使用它,引出一個關於審判的比喻:預告將降臨耶路撒冷的審 判,因為百姓用嘴唇尊敬主,心卻遠離祂,正像這棵無花果樹, 外面長滿了枝葉,卻不結果。[61]
第二個問題是,這棵無花果樹是甚麼時候枯乾的?馬太記 載,被耶穌咒詛後,無花果樹「立刻枯乾了」;而且,「門徒 看見了,便希奇說......」,這「門徒」是複數名詞,指幾個門徒。 而馬可則記載,被耶穌咒詛後,次日清早,這棵無花果樹「連 根都枯乾了」。

陳終道認為:
馬太只記那無花果樹受咒詛時的情形— 「立刻枯 乾」和多數門徒的反應;馬可則只記無花果樹受到咒詛的 次日的情形— 「連根都枯乾了」和彼得一個人的反應: 「想起耶穌的話來,就⋯⋯」所以,這兩卷福音書所記, 既非同一事,當然就沒有甚麼矛盾了。[62]
另一種解釋是,馬太和馬可記載的可能是同一件事。福音 書記載,主耶穌在醫治瞎眼的人時,可以使盲人的眼立刻復明 (太九:27-31),也可讓盲人逐漸復明(可八:22-25)。因 此,主耶穌咒詛後,無花果樹可立刻全部枯乾,也可逐漸枯乾, 最後,連根都枯乾了。如果這棵無花果樹是逐漸枯乾的,那麼, 馬太記載眾門徒看見樹的地上部分(枝葉)立刻開始枯乾了; 而彼得第二天發現,這棵樹連根都枯乾了— 死透了。
或者,馬太的記載簡要,將兩個清早的事濃縮一起。馬可的記載則詳盡,將兩個清早發生的事分別鋪陳。[63]

彼得不認主,發生在甚麼時候?

《馬可福音》記載: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耶穌對他們說: 「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 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 去。」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耶穌對他 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卻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 死,也總不能不認祢。」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見彼 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 的。」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 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那使女看見 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 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 「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彼得就發咒 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立時雞叫了第 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 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可十四:26- 31、66-72)按照馬可的記載,彼得不認主時,雞叫了兩遍:第一次不 認主後,雞叫了第一遍;第三次不認主後,雞叫了第二遍。

但是,其他三卷福音書的記載:耶穌預言彼得「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太廿六:34;路廿二:34;約 十三:36-38)。也就是說,彼得第三次不認主以後,雞才叫; 但馬可記載,彼得第一次不認主之後,雞就叫了。

如何處理這個差異呢?就筆者手中的資料,大體有三種觀點。 第一,這段記載的重點,是耶穌預言當晚彼得會三次不認主,不是雞叫多少次。[64] 第二,這段記載的「雞叫」,是羅馬人夜間記時的一個更次,不一定真正有雞在叫。

古時的希伯來人把夜間(日落到日出)分為三更,每更四
個小時:日落到晚上十時為一更或晚更;晚上十時到次日凌晨
二時為二更或中更;凌晨二時到日出為三更或早(晨)更。羅
馬人則將夜間分為四更,每更三個小時:晚上六時至九時為一
更,九時至午夜為二更,午夜至凌晨三時為三更,凌晨三時至
凌晨六時為四更。在耶穌時代,猶太人也開始採用四更的分法, [65] 比如:
夜裏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裏去。門徒 看見祂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 怕,喊叫起來。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 不要怕。」(太十四:25-27)
主耶穌教訓門徒說: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 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他忽然來到,看 見你們睡著了。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 儆醒。」(可十三:35-37)
學者普遍認為,耶穌在這裏談到的「或晚上,或半夜,或 雞叫,或早晨」,是指羅馬人將夜間分成的四個更次;其中,「雞 叫」是指三更。[66]
據此,一個合理的推論是:耶穌預言彼得「今夜雞叫以先, 你要三次不認我」(太 26:34;路 22:34)中的「雞叫」,可 能是指「三更」時間。一些學者指出,在彼得不認主的過程中的,「雞就叫了」、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可十四:68,72),並不一定是雞在叫,
而是守更的羅馬士兵在三更換崗時吹的兩次軍號聲。一個佐證 是,按照猶太法典,耶路撒冷城是不允許養雞的。[67] 當然,這 並不能阻止羅馬人在耶路撒冷城裏養雞。[68]
總括說,如果馬太、路加、約翰記載的耶穌預言中的「雞叫」 是指夜間的三更,那麼,對「雞叫以先」的解讀就有些空間了。 真的雞叫,啼一聲的時間不長,幾乎可以理解為一個「時間點」, 沒有空間,不是「雞叫之前」,就是「雞叫之後」。如果耶穌 預言的「雞叫以先」是指三更(凌晨 3-6 點鐘),就是一個涵蓋 幾小時的「時間段」,就有空間,可以把「雞叫以先」解讀為「三 更到來以先」或「三更過去以先」,即,可以把耶穌預言彼得 三次不認主的時間定在「三更期間」。[69] 這樣,只要彼得不認 主是在三更期間,幾次雞叫或吹幾次吹號,都不要緊;馬太、 路加和約翰的記載,與馬可的記載,就沒有甚麼衝突了。
第三,《馬可福音》記載的「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 認 我 」 、「 雞 就 叫 了 」 、「 立 時 雞 叫 了 第 二 遍 」 , 有 異 文 。 有 的 《 馬 可福音》的抄本,沒有「兩遍」、「雞就叫了」、「第二遍」 等字或短語。[70] 如果沒有這些字或短語,馬太、路加、約翰, 和馬可的記載就一致了。
第一種觀點抓住了這段記載的重點,但沒有回答任何問題。 第三種觀點指出了一種化解矛盾的可能性,但卻不能確定,在 這些異文中,哪一個抄本符合原稿。相比之下,筆者傾向於第 二種觀點,有經文和一些背景資料的支援,解釋也算合理。但 是,有學者指出,主耶穌預言的「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約十三:38)可直譯為「直到你三次否認我之前,絕對不會有 一 隻 雞 叫 」(「a cock shall not crow, until you deny Me three times」)。[71] 如是,把《馬可福音》以外的三卷福音書記載的 「雞叫以先」解釋為「三更期間」,是否真正符合經文的原意, 是否有強解之嫌呢?
待經文鑒別學、新約背景研究提供更多的資訊以後,這個 問題可能會有更滿意的答案。

基督徒都有神蹟相隨嗎?

《馬可福音》記載,主耶穌差遣門徒時說:「信的人必有 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 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 十六:17)難道信耶穌的人都能說方言、治病,都有能力不受 蛇和毒物的傷害嗎?這顯然與實際情況並不相合。
《馬可福音》十六章 9-20 節的經文,有的古抄本沒有,引 發《聖經》學者的許多討論。這個經文鑒別學的問題,不是本 書的議題。
單單看這段經文,主耶穌並沒有應許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神 蹟相隨。主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祂的應許 是給「信的人」和「他們」。也就是說,這個應許是給信耶穌 基督的這個群體的,是給基督教會的,而不是給這個群體或教 會中的「每一個」基督徒的。[72] 此外,主耶穌的應許,是與在 福音相關的事工。
按新約《聖經》的記載,基督徒在傳福音時,確能說方言, 治病、趕鬼;使徒保羅被毒蛇咬了,的確沒有受到傷害(徒廿八: 3-6)。唐崇榮牧師曾見證說:

這裏告訴我們,有人吃了毒藥沒有死。我認識一位傳 道人,曾經在印尼傳道,叫林正嚴牧師,他就遇見過這樣 的事情。他在達雅族山地的地方傳道。有一次經過大宴會 以後,第二天早上有一個土人從他的帳棚裏面爬進來,爬 進來之後,以很可怕的神情和眼光看著他:「你是人?」 如果人家問你「你是人?」你怎麼回答?「你問甚麼?」
「你— 是人?」「當然是阿!」「你是 Jason Lin ?」「是 阿,我是林正嚴牧師阿!」「你— 你還活著?」「為甚 麼你會問這個問題呢?」他說:「昨天那一餐,放在你裏 面的藥是四倍於普通人毒死的藥;你吃了,為甚麼你還活 著?」他就把這段聖經打開給他看。耶穌說:「你們吃了 毒藥不至於死,你們被毒蛇咬了也沒有事」,不是每天你 說「那我也要」,你放毒藥試試看,「主阿,祢同在!」 我看可能你會死。所以,不要把神的話隨便拿來開玩笑。 在需要神印證的時候,神蹟、奇事會出現。
你不要以為我不相信神蹟奇事。我有十多次趕鬼的 經驗,是神趕,不是我趕。我奉主的名趕。我為許多病人 禱告,把病醫好了。神醫,不是我醫,真的事情。就在最 近這一年多,我在雅加達那個新的教會,裏面有很多人禱 告,很重的病好了。奇妙!我過去都沒有感覺到有這樣神 奇的事會產生,神正在印證一些事情。[73]
司 務 道 教 士(Annie Skau Berntsen,1911-1992) 是 挪 威 的 護 士。她廿三歲時,即蒙主呼召,赴中國大陸(主要在陝西省南 部農村)傳福音十幾年,有許多非常震撼人的經歷。下面是其 中一個見證:

四九年以後,我深深體會主耶穌的慈愛和權能,因為 政權的改變並沒有攔阻福音的傳播。
在離紫荊關十里一村莊講道的時候,我特別提及主耶 穌能力的偉大。忽然有一位婦女奔到我面前:「你說你的 神甚麼都能做?這個祂有沒有辦法?祂能改變這個麼?」 她一邊說一邊把她手上纏著的布一層層解下來,馬上一陣 陣惡臭令周圍每一個人都受不了。她把那隻又黑又爛的 手,在我眼前晃來晃去:「你說呀!你為甚麼不回答我? 你的神真的甚麼事情都有辦法?你講的是真話還是在撒 謊?」
我知道自己講道所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的,我也 知道耶穌是有權能的真神,但是,面對著這一位婦女的質 詢,面對著許多期待的眼睛,我的信心好像垮了一樣。從 醫學觀點來看,這隻手非馬上切除不可,藥物已經沒有任 何效能了。主真的有能力為她造一隻新的手?
我垮了!完完全全的垮了!我只能跪在主的面前用挪 威話禱告。我求主憐憫自己的小信,也求主為這位痛苦的 婦女顯奇蹟。誠摯的祈禱幫助我明白一件事: 我的信心本 身也不能成就任何事情,惟有主耶穌自己要親自顯出祂的 工作和能力。我憑著主賜的信心,對她說:「耶穌醫治了 妳,平平安安回家去罷!」
次日清早,正當我預備啟程往別的村莊去的時候, 主所愛的婦人來了!大能的主讓我看見一隻完美的手。除 了一個小小的疤痕外,簡直和我的手沒有甚麼分別。再一 次,我看見主的慈愛、權能和信實顯明在地球上一個小小 的角落。
這位蒙主醫治的婦人,隨即請我往她侄兒家裏去。她 的侄兒雙目失明,又有六個孩子,境況很可憐。她經歷了 耶穌的大能,希望她的侄兒也蒙受同樣的福氣,得以重見 光明。我問她要走多遠,她望望我的腳說:「你的腳走兩 天可以了,我要走四天才到。」但是我已經答應了別的村 莊的弟兄姊妹,不能再拖延時間了。我只能對她說:「你 一個人去侄兒那裏,你為他禱告,求耶穌醫治他,不是一 樣麼?」「我?不會的!」「你只要把心裏的話對耶穌說, 祂會應允的。」我的信心好像也增加不少。「她不會聽我 的!我昨天才成了祂的孩子,像我這樣少信心的孩子,祂 一定不聽。」
於是,我問她自己有多少孩子。她說有八個,最小 的只有八個月。我再問她:「大的孩子要吃東西,你馬上 給他吃;小的孩子要吃奶,你是不是說他這麼小,可以不 理他?你是這樣不公平,這樣忍心的媽媽?」我告訴她, 天父會聽每一個孩子的禱告,只要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 字,祂一定會聽我們的。她半信半疑走了。
六個月以後,有弟兄告訴我說:她的侄兒可以看見 了!哈利路亞!後來我和紫荊關的弟兄姊妹到村裏去傳福 音,領許多人歸主。[74]
傳福音的事工,有時會遇到很大的難處、挑戰。主耶穌為 了安慰、鼓勵基督徒,為了福音的廣傳,祂的慈愛和大能,常 常與之相隨。多讀宣教士的傳記,主耶穌與信徒同在的應許, 會變得更生動、真切。

如何理解「不義的管家」的故事?

《路加福音》記載:
耶穌又對門徒說:
「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 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 把你所經管的交待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 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甚麼? 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 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於是把欠他主人 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 少?』他說:『一百簍油 [ 每簍約五十斤 ]。』管家說:『拿 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 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 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 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 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
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 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 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 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 十六:1-13)
這一段經文的難解之處,主要有兩方面:管家擅自塗改帳 目,主人為何還要誇獎他?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的人,怎麼 能得到永生?

主人誇獎管家
這位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即將被主人解雇。所以,主 人誇獎他,不可能是誇獎他的品德。經文說,主人是誇獎這位 管家「做事聰明」(路十六:8a)。
「做事聰明」的「聰明」,是一個古老的副詞,新約《聖 經》僅出現這一次。但由這個字變化而成的形容詞,在新約《聖 經》則出現了十幾次,除指「聰明」外,還有「靈巧」(太十: 16)、「有見識」(太廿四:45)、「精明」(林後十一: 19)等含義。[75]
這位管家做了甚麼事呢?他塗改帳目,擅自減免了欠債人 欠他主人的部分油和麥子(路十六:5-7)。為甚麼主人要誇獎 管家「精明」呢?
首先,管家的眼光長遠。當管家得知主人要辭退他後,臨 危不亂,隨機應變,借花獻佛,慷主人之慨,討好欠債人,為 自己被解雇後的生計鋪路(路十六:3-4)。
其次,管家的手段老練。也許讀者會問:當發現管家擅自 塗改帳目後,主人把塗改的帳目再更正過來,管家的計謀不就 落空了嗎?為甚麼主人沒有這樣做,反而誇獎管家「精明」呢? 原來,管家塗改帳目,可能是大有學問的。管家塗改帳目,主 觀上達到了討好欠債人的目的;客觀上,欠債人得到了實惠, 主人也博得了「仁慈」的美名;可謂是「一石三鳥」。[76] 如果 主人當眾將管家塗改的帳目再改回來,他可能會落個「為富仁」的罵名,對他與欠債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改正帳目, 可能弊大於利。管家對欠債人的油、麥的減免比例並不相同, 故此,有學者推測,管家在帳目中所減免的,可能是主人向欠 債人收取的利息或高利貸。以色列人向借貸的弟兄收取利息, 是違背摩西律法的(利廿五:35-37;申廿三:19)。[77]
在這種背景下,主人對管家擅自減免欠債人的債務之舉, 有苦說不出,只有默不作聲、聽之任之了。主人誇獎管家,不 是興高采烈,而是百般無奈。這正像中國大陸電影中,日本軍 官的一句套話:「不是我們無能,是八路太狡猾了!」

「不義的錢財」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 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路 十六:9)「不義的錢財」中的「不義」,在新約《聖經》出現 廿五次;其中,譯為「不義」十八次,譯為「罪惡」、「作惡」 各二次,譯為「不公之處」、「不公平」、「行不義」各一次。[78]
甚麼是「不義的錢財」?迄今為止,仍無共識,主要有兩 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是,「不義的錢財」的意思是說,錢財在本質上 是「惡」的,「不義」的。因為,其一,即或一個人是用正當 手段掙的錢,可是,他怎麼能確定所掙的錢不是他人偷盜、貪 污、詐騙來的?因此,追根溯源,一切金錢都是來路不正的、 骯髒的、不義的;[79] 此外,錢財是與上帝為敵的,總是引誘人 離 開 上 帝( 如 ,太 六:2 4;提 前 三:8;多 一:7;彼 前 五:2 )。[ 8 0 ]
另一種觀點是,錢財是中性的,與道德無關;上帝的國也 需要使用錢財。只有當錢財的賺取方式不正當,或看待錢財的態度不對,或使用的方式不正當時,它才會變得不義。[81]「不 義的錢財」是耶穌時代的一個習慣用語,即,「屬於不義世代 的錢財」。使徒保羅責問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你們中間有 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 呢?」(林前六:1)這裏的「不義的人」,是泛指不信主、屬 於不義的世代的人,而非特指某一位審判官是不義的貪贓枉法 之輩。[82] 再者,錢財會變得「無用」(路十六:9),不是「真 實的」(路十六:11),不是「自己的」(路十六:12)。這 些都是屬世物體的共同特徵。
把「 不 義 的 錢 財 」解 釋 為 ,錢 財 在 本 質 上 是「 惡 」、是「 髒 」, 似乎根據不夠。因為,不知道錢的源頭,就把正當賺得的錢也 說成是「髒錢」,似有違常理。何況,「不義的錢財」中的「錢財」 (路十六:9)和「瑪門」(路十六:13b),在希臘原文是同 一個字(mammon),有「一個人所信靠的」之意,可轉意為「金 錢」,或「財物」,並非單指「金錢」。[83] 主張錢財與上帝對立, 似乎也得不到經文的支持。耶穌基督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 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 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是教訓信上帝的人不 可作錢財的奴隸,而不是說錢財本身不好。使徒保羅說,「貪 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並沒有說「錢財是萬惡之根」。
相比之下,筆者傾向認同後一種觀點:錢財本身是中性的; 「不義的錢財」是指「屬於不義世代的錢財」。
《聖經》關於錢財的論述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二十:17)
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財貨的力量是祂給你 的,為要堅定祂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申 八:18)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 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 20-21)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 和華。(詩廿四:1)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 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三: 9-10)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祂所 喜悅。(箴十一:1)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箴 十五:27)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 償還。(箴十九:17)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
二十:10) 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麼?因錢財必長翅膀,如
鷹向天飛去。(箴廿三:5)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
財。(箴廿九:3)
我求祢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祢 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 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祢說:「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7-9)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 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 睡得香甜;富足的人豐滿,卻不容他睡覺。(傳五:10、 12)
勒索使智慧人變為愚妄,賄賂能敗壞人的慧心。(傳 七:7)
智慧和產業並好,而且見天日的人,得智慧更為有 益。(傳七:11)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 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 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 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 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1)
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 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十三:22)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 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 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 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就是他鑿在石頭裏的;他又把大石 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太廿七:57-59)
過了不多日,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神國的 福音;和祂同去的有十二個門徒,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 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 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 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 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八:1-3)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 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
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 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 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 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 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 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 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 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多多的捐錢 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神;他們也因神極大的恩 賜,顯在你們心裏,就切切的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感 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九:6-15)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 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 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 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 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 四:11-13)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 作工,就不可吃飯。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 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我們靠主耶穌基 督,吩咐勸誡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 後三:10-12)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 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 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 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 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叫人 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 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 5b-10)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 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 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 供 給,或作體貼 ],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 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 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 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一: 7-9)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 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 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 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5-17)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 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 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 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 冕。(彼前五:2-4)
上述經文,可歸納出下列要點:
耶和華上帝是萬物的主,也是錢財的主,人們賺取錢財的 能力,也是上帝賜的;
人不是錢財的主人,不是錢財的奴隸,而是錢財的管家, 將來須向上帝交帳;
人生在世,需要錢財,但要用正當的方式賺取; 貪戀錢財是萬惡之根,使人心偏於邪,背離上帝; 無論富足,還是貧窮,人都要知足、感恩;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要倚靠厚賜百物的上帝; 要善用錢財:養活自己,看顧家人,支持聖工,賙濟貧窮,
這樣,就可以積攢財寶在天上。
小結
有了整本《聖經》關於錢財的論述為背景,關於「不義的 管家」的故事(或比喻)的主題,就比較清晰了。這位不義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而將被解雇之際,用擅自減免欠債人的 債務的方法,為自己日後的生計留後路。他目光長遠,手段高 明,連他的主人都佩服不已、自愧不如。作為「今世之子」(指 不信耶穌基督、人生觀完全受世俗影響的人,參見:詩十七: 14),不義的管家尚且有如此遠見,那麼,作為「光明之子」 (指信耶穌基督的人,參見:約十二:35-36;弗五:8;帖前五: 5),豈不更應該處處著眼於永恆嗎?基督徒應該善用屬於不義 世代的錢財,「結交朋友」(憐憫貧窮,廣傳福音,支持宣教, 搶救靈魂),建立天上的永恆基業。
「不義的管家」的故事,於今天的基督徒,有極大的現實 意義。錢財觀,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人的人生觀。在這 悖謬彎曲的世代,一些不信基督的人,一心「向『錢』看」、「向 『厚』看」,把一切關係變成了赤裸裸的金錢關係。為了錢, 無所不用其極,不設任何道德底線。他們把今生當作生命的全 部,拚命攫取,反射出沒有安全感、沒有終極盼望的人生觀。 作為有基督所賜的新生命、有永恆盼望的一群人,基督徒應該 展示與世人截然不同的錢財觀,彰顯上帝的榮耀。
然而,基督徒雖不屬於這個世界,卻又要生活在這個世界, 也需要賺取和使用錢財,每天同樣面臨嚴峻的挑戰和試探。「活 著作財主,死後當拉撒路」,[84] 也許是一些基督徒的心理寫照。 基督徒怎樣才能不與世界同流合污,不貪愛錢財,不被錢財迷 惑,不倚靠錢財過於倚靠上帝,並善於使用、管理錢財呢?惟 一的辦法是,倚靠聖靈的大能,有長遠的眼光,時時處處定睛 於永恆,正如使徒保羅教導的:「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 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林後四:18)基督徒既需要人間的煙火,又牢記屬天的身分,把握好「入世」與「出世」的平衡。 錢財容易迷惑、腐蝕人心,須格外小心、謹慎。但是,也
不必視錢財為洪水猛獸。錢財富裕的人,不一定都與上帝為敵。 事實上,《聖經》記載了許多錢財富裕、敬畏上帝的人。除上 述經文中親手埋葬耶穌的財主約瑟外,亞伯拉罕、雅各、約伯 和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等人,都是被上帝揀選、事奉上帝的富 人。當今,西方基督教界的基督徒財團,在支持基督教事工上, 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筆者常常祈禱:願更多有呼召、有恩賜的 華人基督徒,成為企業家、實業家,在造福社會的同時,積攢 錢財,支持基督教事工。

主耶穌為甚麼揀選加略人猶大作使徒?

加略人猶大,是主耶穌親自選召的十二使徒之一;後來, 他出賣了主。「猶大」(意為「讚美」,創廿九:35),是當 時一個被普遍使用的名字,在十二使徒中,就不止一個叫「猶 大」的。故此,《聖經》常稱賣主的猶大為「加略人猶大」, 以示區別。雖然有學者認為「加略」來自亞蘭化的希伯來文「暗 殺者」,但更多學者認為,「加略」是一個地名,地理位置尚 不能確定,可能在摩押地(耶四十八:24,41;摩二:2),也 可能是位於希伯崙以南的加略希斯崙(夏瑣,書十五:25)。[85] 如果是這樣,加略人猶大就是惟一來自南方的使徒。
關於主耶穌選召加略人猶大的問題,涉及的面較廣,擬從 幾方面來探討。

主耶穌受難是上帝的計畫
按照《聖經》的啟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是上帝拯救罪人的計畫,使一切願意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 能被主耶穌的寶血潔淨,成為上帝的兒女(約三:16;羅三: 25-26;彼前一:1-4;等等)。主耶穌自己也多次對門徒說過, 祂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第三日要從死裏復活。
主耶穌受難,是經由加略人猶大出賣祂達成的。這裏,有 幾個觀念需要澄清。
第一,選召加略人猶大作使徒,不是主耶穌的一時疏忽, 而是刻意的。主耶穌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萬人」,「祂知 道人心裏所存的」(約二:24-25)。而且,在選召十二個使徒前, 主耶穌是經過徹夜禱告的:「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 禱告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 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13)所以,挑選包括加略人 猶大在內的十二個門徒為使徒,是上帝的旨意。
第二,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不是一個偶然發生的事件,而 是上帝制定的救贖計畫。如果加略人猶大不背叛,主耶穌會通 過別的途徑受難。然而,上帝並沒有預定加略人猶大當叛徒, 但上帝預知他會當叛徒。
耶穌基督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 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六:70)在新約《聖經》中,「魔鬼」 (diabolos)和「撒但」(Satamas)都是「控告者」、「敵對者」的意思,是同義的。但是,在這節經文中,「魔鬼」沒有冠詞, 不是指鬼王撒但,而是指該詞的本質,亦即,主耶穌說猶大有 歸於魔鬼的傾向。此外,主耶穌沒有說,當祂挑選使徒時,加 略人猶大已經是個魔鬼,而是指當不少門徒因主耶穌的教訓難 以接受、不再與祂同行時,加略人猶大的真實狀況。[86]

《約翰福音》記載,逾越節前,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的心裏」;當門 徒問是誰要賣祂時,「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 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 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 吧!』」(約十三:2、26-27)
這段記載的一個難點是:猶大吃主耶穌給他蘸的餅,與撒 但進入他的心之間,是甚麼關係?只是時間順序呢,還是因果 關係?也就是說,是不是主耶穌給他餅,使得撒但入了他的心 呢?學者普遍認為,不是主耶穌驅使撒但入了加略人猶大的心, 是他咎由自取的。因為,主人在餐桌上蘸餅給人,是表示敬意; 這是主耶穌對猶大的最後規勸,但他不接受。所以,撒但才入 了他的心。[87] 這種分析,不無道理。「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 是加略人猶大自己生命的破口,給撒但留了可乘之機;然而, 這只是推論,並無經文的直接支援。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主耶穌沒有促使撒但進入猶大的 心,最多是「任憑」撒但的這一作為而已。根據何在?主耶穌 自己的話,是最有力的根據: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吃的時候,耶 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祂說:「主!是我麼?」耶 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 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子的人有禍了! 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 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太廿六:20-25)。

主耶穌把一個很複雜的問題講得很清楚:首先,祂去世是 《聖經》預言的;其次,賣主的猶大有禍了。
如果是主耶穌主動地驅使撒但進入加略人猶大心裏,那麼, 猶大就是被上帝強迫作叛徒的,毫無選擇的自由。只有當人有 選擇的自由時,才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猶大是被迫出賣 耶穌,他就不該負任何責任;在主耶穌受難一事上,他不僅無罪, 反而應該有成全救贖的功勞。但是,主耶穌斬釘截鐵地說:「但 賣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也就是說,主耶穌 指出:猶大出賣祂,是猶大自己的選擇,故將面臨上帝的懲罰。 猶大賣主的動機,有各種推測(如,貪財,對主耶穌在政治上 無所作為的失望,與主耶穌決裂以圖自保,等等)。[88] 無論哪 種推測是對的,賣主的惡行,都是猶大自己選擇的。
第三,在《聖經》中,全能的上帝藉著人的惡行成就祂的 計畫的事例很多,猶大賣主只是其中之一。又比如,上帝藉著 亞述國和巴比倫國,分別將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消滅,以懲 罰以色列人對上帝的悖逆;但與此同時,亞述和巴比倫的侵略 行徑,也將面臨上帝的審判。在眾多事例中,最典型的是約瑟 的故事。約瑟是以色列的愛妻拉結所生的兒子(創三十:22-24)。

《聖經》記載:
雅各的記略如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 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 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以色列原 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給 約瑟作了一件彩衣。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約瑟作了一夢,告訴 他哥哥們,他們就越發恨他。
約瑟對他們說:「請聽我所作的夢:我們在田裏捆 禾稼,我的捆起來站著,你們的捆來圍著我的捆下拜。」 他的哥哥們回答說:「難道你真要作我們的王麼?難道你 真要管轄我們麼?」他們就因為他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 他。後來他又作了一夢,也告訴他的哥哥們說:「看哪! 我又作了一夢,夢見太陽、月亮,與十一個星,向我下 拜。」
約瑟將這夢告訴他父親和他哥哥們,他父親就責備他 說:「你作的這是甚麼夢!難道我和你母親、你弟兄,果 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麼?」他哥哥們都嫉妒他;他 父親卻把這話存在心裏。(創卅七:2-11)
出於嫉恨,約瑟的哥哥們本想把約瑟殺了,但在長兄流便 及猶大的勸阻下,約瑟免於一死,被他哥哥們賣到埃及(創卅七: 12-28)。由於耶和華上帝的同在,約瑟歷經磨難,三十歲成為 埃及王國的宰相(創四十一:40-46)。後來,迦南地遭遇大饑 荒,約瑟的哥哥們來埃及買糧,使約瑟和他哥哥們相逢、相認, 十分感人:
約瑟在左右站著的人面前,情不自禁,吩咐一聲說: 「人都要離開我出去!」約瑟和弟兄們相認的時候,並沒 有一人站在他面前。他就放聲大哭,埃及人和法老家中的 人,都聽見了。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是約瑟,我的父親還在麼?」
他弟兄不能回答,因為在他面前都驚惶。約瑟又對他弟兄 們說:「請你們近前來。」他們就近前來,他說:「我是 你們的兄弟約瑟,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現在不要因為 把我賣到這裏,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 要保全生命。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 耕種,不能收成。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 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 差我到這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 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創四十五:1-8)
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 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的報復我們。」他 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你 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 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 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 人。」
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 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 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 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 他們。(創五十:15-21)
約瑟的話,充滿從天上來的智慧和愛心,對上帝的主權與 人的責任的闡述,相當精闢。

第四,「一次得救,是否永蒙保守」,即,一個得救了的 人,會不會因為行為不好而失去救恩,是一直有爭議的問題, 不在本書討論的範圍。這裏要指出的是,不宜把加略人猶大當 著救恩可能失去的例子。他不是「因信稱義」後,又變成魔鬼的。 因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賣祂。」(約六: 64b)所以,加略人猶大的沉淪,並不是他失去了救恩。他從來 就沒有得到救恩。

上帝的恩召與門徒的回應

加略人猶大為甚麼會成為叛徒?一個顯而易見的答案似乎 是:因為他貪財。使徒約翰揭露說,猶大責備馬利亞用香膏塗 抹主耶穌的真正原因,是想一飽私囊: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祂叫拉撒路從 死裏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裏給耶穌預備宴席;馬大伺候, 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 重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搽;屋裏 就滿了膏的香氣。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 「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 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 其中所存的。」(約十二:1-6)

《馬太福音》也記載:
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 他們就給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 交給他們。(太廿六:14-16)
可見,猶大賣主,確與他貪戀錢財有關。 但是,貪財必然會使猶大墮落嗎?不一定。 如前文所述,「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仔細
查考《聖經》會發現:貪財,是猶大賣主的重要原因,但不一 定是必然原因。
主耶穌精心挑選的十二個使徒,不是因為這十二個人比其 他門徒更好,乃是因為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典。事實上,他們中 間,不少人都有明顯的瑕疵。比如,雅各、約翰的暴躁,門徒 彼此相爭為大,彼得三次不認主,多馬多疑、不信主的復活, 等等。加略人猶大盜取公款的一個客觀條件是,他「帶著錢囊」, 有近水樓臺之便。若換了別的門徒,就能保證手腳一定乾淨嗎? 猶大貪愛錢財,雅各和約翰爭名奪利,誰比誰強呢?何況,猶 大被主耶穌如此器重,使徒們到最後也沒有想到他是叛徒。除 了偽裝之外,猶大可能也有他的長處。筆者不是為猶大辯護, 而是想指出,別的使徒的生命、品德,並不一定與這個加略人 有天差地別。
有學者將彼得和猶大作過對比,發現他們有幾點是相同的: 都曾被主斥責為魔鬼(太十六:23;約六:70);都曾悖逆主 耶 穌 ( 太 廿 六 : 6 9 - 7 5 ; 太 廿 六 : 1 4 - 1 6 , 4 7 - 5 0 ); 都 曾 為 自 己 的 罪 , 極其難過(廿六:75;太廿七:3-4)。[89] 但是,為甚麼他們的 結局卻完全不同呢?
彼得是一個優點和缺點都突出、招人喜歡的使徒。他的最大優點,是對主耶穌的敬畏、熱愛和順服。比如:
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祂,要聽神的道。 祂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 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 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
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 魚。」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 但依從祢的話,我就下網。」
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 只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 船要沉下去。
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 我,我是個罪人。」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 打的魚;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 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路 五:1-10)
筆者曾指出,其實,西門彼得對主耶穌的吩咐的態度已經 很不錯了。他是有經驗的漁夫,而主耶穌只是一個拉比。主對 他的吩咐顯然是「外行指揮內行」。但他仍然聽從了主的指示, 把船開到水深處,下網打魚。為甚麼他還要俯伏在主膝前認罪 呢?因為,下網的結果,使他看到,耶穌與他的差異,不是職 業的差異,而是上帝與人之間那巨大深邃、不可跨越的差異。 彼得看到了自己的愚蠢和頑梗,在超越的主耶穌面前羞愧難當, 無地自容。所以他請求主離開他。[90] 主耶穌悅納了彼得痛悔的心,召他同工,一道「得人」。[91]

又如:夜裏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裏去。門徒 看見祂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 怕,喊叫起來。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 不要怕。」彼得說:「主,如果是祢,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祢那 裏去。」耶穌說:「你來罷!」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 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裏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 沉下去,便喊著說:「主阿!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 麼疑惑呢?」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在船上的人都拜他, 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太 14:25-33)彼得被主耶穌批評為「小信的人」。但是,他在主允諾後, 敢於在水面上走;在危難中,立即呼叫主耶穌拯救。這些顯露出, 彼得對主耶穌的信靠,是超過常人的。

《約翰福音》記載: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 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 拿一條毛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 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阿!祢洗我的腳 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祢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 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阿!不 但洗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 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 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 們不都是乾淨的。」(約十三:3-11)
從不讓主洗腳,到要求主洗腳、手和頭,彼得對主耶穌的 敬重,惟恐與主無分的心態,孩童般地純真,令人感動。相反,加略人猶大,像別的使徒一樣,聆聽主耶穌的教誨, 被授予權柄,「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 把鬼趕出去。」(太十:1、8)不僅如此,在使徒中,他被委 以重任,在宴席中,他坐在尊位上。在《聖經》的記載中,其 他使徒既稱耶穌為「拉比」,又稱耶穌為「主」;但加略人猶 大卻只稱耶穌為「拉比」。即便在眾使徒個個稱耶穌為「主」時, 猶大仍稱耶穌為「拉比」(太廿六:20-25)。[92] 有學者認為, 猶大與祭司長商定賣主所得的三十塊錢(太廿六:14-15),在 古代以色列,只相當於一個奴僕或婢女的身價(出廿一:32)。[93] 當主耶穌被定罪後,猶大後悔了:「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 有罪了。」(太廿七:4)
不難看出,在加略人猶大心目中,主耶穌只是一位老師, 一個「無辜之人」。他不認識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基督; 他沒有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為他的救主;他不曾把自己的生 命交託給主耶穌,使祂成為他生命的主。他與主耶穌沒有生命 的連結,與主耶穌無分,不屬於主耶穌。當他因出賣主耶穌而 深深懊悔時,他不去祈求主耶穌的赦免,而是去找祭司長,自行了斷,自縊身亡。人自己懊悔,並不能除去罪惡。只有向主 耶穌懊悔、認罪,人的罪方可得赦免(可三:28)。因為,只 有上帝才有赦罪的權柄(可二:5-12)。加略人猶大淪為「滅亡 之子」,在情理之中。
加略人猶大的墮落,不是他最初的「不信」,也不是他的 貪財,而是他「不信的惡心」(來三:12),不肯到主耶穌這 裏來得生命(約五:39-40)。這樣,他不可避免地與主耶穌漸 行漸遠,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惡的深淵。
作為主耶穌親自選召的一位使徒,加略人猶大跟隨主耶穌 三年之久,每天親聆主耶穌的教誨,常常親歷上帝的大能,卻 與上帝的救恩無分!令人震撼,催人深省。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每個基督徒與主耶穌所建立的生命 關係。捨此,在基督教會中,尊貴的職分,忙碌的事奉,未必 是得救的確據。[94]

主耶穌為甚麼要選召加略人猶大為使徒?
現在,回到最初的問題,主耶穌為甚麼要選召賣主的猶大? 既然主耶穌從起初就知道猶大不信祂、要賣祂,為甚麼還召他 作使徒呢?當然,作了使徒,猶大瞭解主耶穌的行蹤,便於與 祭司長勾結捉拿主耶穌。其實,大祭司和宗教領袖捉拿主耶穌, 並不一定需要猶大的情報。因為,祂曾在會堂裏,在街頭上, 並市集裏教導眾人。祂的面孔是以色列和猶太全地都熟悉的。 甚至,祂退到安靜禱告的地方,眾人也會聞風追去。[95]
那麼,主耶穌為甚麼選召猶大作使徒呢?主耶穌自己講明 了因由: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 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 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 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約十三:18-19)

主耶穌說,祂選召加略人猶大,是「要應驗經上的話」。
學者普遍認為,「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是指引自 大衛的詩句:「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 腳踢我。」(詩四十一:9)[96] 大衛沒有指明這位「知己的朋友」 是誰。不少學者以為,大衛暗指的,應該是大衛的謀士、基羅 人亞希多弗(撒下十五:12)。亞希多弗是以連的父親(撒下 廿三:34)、拔示巴(所羅門王的母親)的祖父(撒下十一: 3)。他本來是大衛的密友、謀士;當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叛變時, 亞希多弗竟投靠押沙龍。他為押沙龍出謀劃策,要殺死大衛。 因耶和華上帝的攔阻,押沙龍沒有採用他的計謀;亞希多弗知 大勢已去,回歸故里,自縊而亡(撒下十六:23,十七:1-4、 14、23)。[97]
筆者曾寫道:
《聖經》清楚地表明:一方面,主耶穌一再強調,《聖 經》是為祂作見證的,「你們查考聖經 [ 或作應當查考聖經 ]; 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 五:39);另一方面,祂不惜捨棄生命也要順服、應驗《聖 經》上的話,為《聖經》作見證。在彌留之際,祂仍念念 不忘「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約十九:28)。臨終時,《聖 經》的話仍不離開祂的嘴唇:「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離棄我?」(詩廿二:1;太廿七:46;可十五:34)「父 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裏」(詩卅一:5;路廿三: 46)。這是主耶穌為《聖經》的權威做出的生命見證。[98]
主耶穌選召加略人猶大、卻被此人出賣,驗證了《聖經》 關於主耶穌受難的一項預言。包括這項預言在內的許多關於主 耶穌受難的預言的應驗,向世人表明,這位拿撒勒人,正是上 帝所差來拯救罪人的救主,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小結
主耶穌選召加略人猶大及猶大的背叛,涉及多方面、多層 次的議題,能給信徒許多屬靈的啟迪,比如,上帝掌控一切, 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基督教信仰的本質,撒但的破壞,等 等。但是,這些啟迪是否是主耶穌選召猶大的原因呢?判斷須 特別謹慎。使徒保羅讚嘆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祂的謀士呢?」(羅十一:33-34)《聖經》有難明白的 地方;關於上帝的心思、意念,尤其如此;除非上帝自己啟示 出來,信徒不宜強解。
為何選召賣主的猶大?主耶穌的回答是:是為了應驗《聖經》的話,使人「可以信我是基督」。使徒約翰深深銘記主的教誨。談到寫《約翰福音》的目的 時,他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 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 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

關於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和復活日期的記載是否不一致?

關於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時刻,基督教內部一直有 不同看法。大都相信,主耶穌是在與門徒吃「最後的晚餐」的 當晚被捉拿,於次日被釘十字架的。但對「最後的晚餐」的時 間的記載,福音書似有差異。故此,就出現了主耶穌在星期三、 星期四或星期五被釘十字架的三種不同的觀點,以期化解福音 書記載的差異。與此相關,也出現了主耶穌在星期六和星期日 復活的兩種不同觀點。
福音書關於主耶穌被釘和復活的時刻的記載,實際並無矛 盾或衝突;如何協調不同的經文,則見仁見智。分歧所涉及的 面很廣,非三言兩語能說清楚;但這些分歧可能主要是因為對 「逾越節」的理解和對福音書中一些術語或短語的不同詮釋引 起的。為便於讀者瞭解,筆者盡可能刪繁就簡。先瞭解一些相 關的背景。
一些背景資料
逾越節∕除酵節
《聖經》最早論及逾越節和除酵節,是在《出埃及記》第 十二章: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吩咐以色 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 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 飯量計算。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 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 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 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 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 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 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 緊的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 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 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 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 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你們要 紀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 例。』」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 除去,因為從頭一日起,到第七日為止,凡吃有酵之餅的, 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 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無論何 工都不可作。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 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 永遠的定例。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 們要吃無酵餅。」(出十二:1-18)
耶和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個月,迦南人稱「亞筆月」(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以後,稱「尼散月」,在陽曆的三、 四月之間),改稱為正月;這是以色列人的宗教曆。因為耶和 華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標誌著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民族, 登上了人類歷史的舞臺,是以色列人的新紀元。以色列人的另 一套曆法是農曆,一年從陽曆的九、十月開始。[99] 逾越節是尼 散月十四日,以色列人要宰殺羊羔,將一些血塗在所居住房屋 的門框和門楣上;以色列人將羊羔火烤後,與無酵餅、苦菜同吃; 當夜,耶和華上帝擊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時候,見到塗血的房 屋,就越過去,使以色列頭生的,免遭擊殺。
宰殺羊羔的時間,是尼散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出十二:6),是一個不太確定的時間。因為,此處的「黃昏」的原文是雙數,可直譯為「兩個黃昏之間」,被解釋為午後(人影伸長)至夜間開始之前,或白日炎熱開始消退(約下午三時)至日落(約下午六時)之間,或「日落至天黑以前」、「黃昏結束和開始之間」。[100] 筆者以為,最後一種說法更合理。因為,以色列人計算一天,是從日落開始的;「日落」(一個黃昏)是一天的結束,「天黑之前」(另個黃昏)又是下一天的開始。但是,新約時代的猶太人或法利賽人,卻從尼散月十四日下午三時至六時宰殺羊羔。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在列王時期,原本在家中進行的逾越節的儀式可能已挪至聖殿舉行(代下三十:15,卅五:1);眾多的羊需要宰殺,就得提前宰殺的時間,才不至於到天黑(進入尼散月十五日)還未宰殺完羊羔,不能守逾越節。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逾越節的儀式只能在各家舉 行了。[101]
對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時間的不同理解,將引發其他爭論(見 下文)。

《利未記》廿三章,對以色列的節期,有集中、簡明的記載, 其中: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 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將火祭獻給 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 廿三:5-8)
除酵節期間,不僅不能有酵,而且第一日(尼散十五日) 和第七日(尼散月二十一日)都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 可作,是聖安息。這是在節日期間,除週六(安息日)以外的 兩個安息(日)。
逾越節和除酵節是兩個獨立的節日,還是同一個節日?學 者有不同觀點。因為,一方面,舊約《聖經》的多處經文是把 它們分別論述的(如,出十二:1-20;利廿三:5-8;民卅三: 3;拉六:19-22)。另一方面,在《出埃及記》第十三章,摩西 教導以色列百姓紀念出埃及的日子時,只提到要吃無酵餅七日, 卻未提到「逾越節」(出十三:3-7);有的經文則是用「逾越節」 統稱逾越節和除酵節,比如,摩西在《申命記》中,囑咐以色 列人守逾越節時,談了不少細節,再三強調七日內不可見面酵, 但卻沒有出現「除酵節」的字樣(申十六:1-8);先知以西結 則直接了當地說,逾越節是七天:「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 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結四十五:21)
逾越節和除酵節是兩個節日還是同一個節日的兩種稱謂, 尚不能確認。時至今日,撒瑪利亞人仍分開慶祝逾越節和除酵節。[102]
但無論怎樣,這兩個節日不僅在時間上是前後相接的,在 內容和意義上也是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103]
以色列人不僅在除酵節須吃無酵餅,在逾越節,羊羔肉也 要與無酵餅同吃(出十二:8)。為甚麼要吃無酵餅?《聖經》 講明的理由是:「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 生麵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 為自己預備甚麼食物。」(出十二:39);「七日之內要吃無 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 世紀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申十六:3)可見,以色列 人在逾越節和除酵節吃無酵餅,是為了紀念在耶和華上帝的帶 領下,以色列人如何在緊迫倉促、艱難困苦中出埃及的。
當年,耶和華上帝在埃及地行了第十個神蹟,擊殺了埃及 地一切頭生的,迫使埃及法老允許以色列人從為奴的埃及地、 奔赴應許之地;尼散月十四日宰殺羊羔,是為了以色列一切頭 生的免遭擊殺之災。保護以色列一切頭生的,不僅僅是使他們 能存活下去,還要使他們可以和其他以色列人一起出埃及、赴 迦南。因此,逾越節和除酵節不能被割裂。保護以色列頭生的 是手段,領他們出埃及才是目的。
逾越節只有一天(尼散月十四日),除酵節卻長達七天 (尼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第一個逾越節的一些細則(出 十二:3-11),以後的逾越節有改變。比如,不必尼散月初十就 預備羊羔,不必再用羊羔的血塗抹門楣和門框,[104] 宰殺的祭牲 也不一定限於羊,也可以是牛(申十六:2),吃祭牲的方法不 一定是烤,也可以煮(申十六:7),等等。[105] 但是,七日吃 無酵餅的定例,卻一直沒有改變。

以上種種,不難看出,逾越節和除酵節的重點,不是宰殺 和烤吃羊羔,而是紀念耶和華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你 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 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申十六:1);「你們要守無 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 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十二:17)
新約《聖經》的作者明確指出,逾越節被宰殺的羊羔,是耶穌基督救贖的預表:「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 [ 或作背負 ] 世人罪孽的。』」(約一:29)「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b);「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 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此外,在十架上,主 耶穌的腿沒有被打斷,也應驗了舊約《聖經》關於逾越節羔羊 的骨頭一根也不能斷的定例(出十二:46;民九:12)。這個 預表,是非常重要的。它表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 贖,是耶和華上帝早就制定好的計畫。也正因為這樣,論到逾 越節和除酵節,當今的讀者容易主要定睛在正月十四日羔羊被 殺和房屋塗血等內容上,而輕忽了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的無 酵節。
然而,新約《聖經》的作者,並沒有因逾越節羔羊的預表 而忽視除酵節,相反,福音書的作者,把逾越節與除酵節當成 同一個節日,或者,把逾越節當作除酵節的一部分: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祢吃逾越節的 筵席,要我們在那裏給祢預備?」(太廿六:17)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 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祂;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 恐怕百姓生亂。」⋯⋯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 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祢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 往那裏去預備呢?」(可十四:1-2、12)

除 酵 节 , 又 名 逾 越 节 , 近 了 。...除 酵 节 , 须 宰 逾 越 羊 羔 的 那 一 天 到 了 。耶 稣 打 发 彼 得 , 约 翰 , 说 , 你 们 去 为 我 们 预 备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 好 叫 我 们 吃 。(路22:1、7-8)

可見,在福音書作者的心目中,逾越節就是除酵節,其時間跨度,視宰殺逾越羔羊的時間而異。如果宰殺逾越羔羊是 在尼散月十四日下午 3-6 時(仍屬於十四日),節期就從尼散 月十四日開始,到尼散月廿一日,共計八天七夜;如果尼散月 十四日傍晚(即十五日的開始)宰殺逾越羔羊,節期就應該從 尼散月十五日開始,到正月廿一日晚上,共計七天七夜。但無 論怎樣,尼散月十四日晚上吃晚餐時,應該是尼散月十五日的 開始了。如前所述,《聖經》多次提到尼散月十四日守逾越節; 猶太教主張在尼散月十五日守逾越節。有學者指出,其實二者 並無衝突,就好像基督教的傳統說耶誕節是在十二月廿五日, 但信徒卻習慣在前一夜(十二月廿四日)慶祝一樣。[106]
因此,逾越節或除酵節,包括宰殺、食用逾越羊羔和七日 的慶祝和吃無酵餅,被稱為「逾越節期」或「逾越週」(Passover Week)。[107]
預備逾越節,可能指預備尼散月十四日的晚餐,更可能指 對七天節期的一切準備。這一點,對於下面的討論,至關重要。

三天三夜∕三日後∕過了三天∕第三日
《聖經》記載,主耶穌受難後,「三天三夜」後復活,「三 日後」復活,或「第三日」復活。按常人的理解,「三天三 夜」和「三日後」應該是三整天,即,七十二小時;「第三日」 的第一天和第三天不一定是整天(二十四小時),故可能不足 七十二小時。如果是這樣,《聖經》記載的主耶穌受難和復活 之間的時間跨度,就不一致。但是,要緊的是,應瞭解《聖經》 的作者是怎樣理解這幾個時間片語的。
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 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 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 罷!」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第三日, 以斯帖穿上朝服,進王宮的內院,對殿站立。王在殿裏坐 在寶座上,對著殿門。(斯四:15- 五:1) 這段經文顯示,「三晝三夜」,與「第三日」,是通用的。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 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 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 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門徒來把祂偷 了去,就告訴百姓說:『祂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 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厲害了。」(太廿七:62-64)

在法利賽人的談話中,用後面說的「第三日」代替了前面 說的「三日後」;可見,他們認為「三日後」與「第三日」是 同義的。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 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 十六:21)
從此祂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 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八: 31)
馬太和馬可分別寫下的這兩節經文,都緊接在彼得認主耶 穌「是基督」之後,內容又相同,可視為平行經文,即,出自 不同經卷的經文,講述的是相同的事。這樣,馬太講的「第三天」 和馬可講的「過三天」,是一個意思。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稀奇, 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 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 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交給外邦 人。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殺害祂, 過了三天,祂要復活。」(可十:32-34)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 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 祂臉上;並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路 十八:31-33)

在這兩段平行經文中,主耶穌告訴門徒關於祂將要受難和 復活的事。馬可記載主耶穌說「過了三天,祂要復活」;路加 記載主耶穌說「第三天祂要復活」。這顯示,主耶穌也將「過 了三天」和「第三天」視為同義。主耶穌曾說:「約拿三日 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 十二:40)有學者指出,「三日三夜」是一個特別的片語,古 時的用意是,「足以使人死透的時間」,不一定指三整天,但 最少包括部分第一日和部分第三日,這是猶太人的記時方法。[108]

總之,在《聖經》中,「三天三夜」、「過了三天」、「三 天後」和「第三天」,是同義、可以互換的。這些時間片語, 不特指三整天(七十二小時),而是指跨越三天(可能少於 七十二小時)。[109]

預備日

福音書有幾處提到「預備日」: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 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 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 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門徒來把祂偷 了去,就告訴百姓說:『祂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 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厲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 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廿七: 62-66)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 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詫異耶 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既從 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可十五: 42-45)
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 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 安放。(路廿三:54-55)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 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 息日留在十字架上。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 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裏, 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只因是猶太人的預 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約 十九:31-33、42)
「預備日」(Preparation, paraskeuē)的本意是指每週的安 息日的前一日或節期的前一日。但是,有學者指出,在基督教 的作品中,這個字已用來特指一週之內的第六天,即星期五;  在主後第一世紀,「預備日」已成為星期五的專有名詞。這種 說法的一個佐證是,在現代希臘文的詞典中,「paraskeuē」(福 音書中的「預備日」)的意思,就是「星期五」。[110]


幾種關於主耶穌受難和復活的日期的觀點及評估
週五受難,週日復活
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主耶穌是在「預備日」受難的:在預 備日,主耶穌「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約十九:31- 33);主耶穌受難後,身體要立即被取下來,「免得屍首當安 息日留在十字架上」(約十九:31),「到了晚上,因為這是 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 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 的身體」,並將祂埋葬(可十五:42-47);在「預備日」, 一些婦女看見了主耶穌的身體被安放在墳墓裏(路廿三:54- 55);主耶穌被埋葬後,「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 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請求將主耶穌的墳墓把守 妥當(太廿七:62-64)。
每卷福音書,從不同的角度,證實主耶穌是在「預備日」 受難的;如前所述,如果對福音書的作者來說,「預備日」就 是星期五。那麼,主耶穌和門徒就是在受難的前一天(即星期 四)晚上,吃了逾越羔羊的晚餐(也是最後的晚餐)。
福音書都記載,主耶穌受難三天後,在週日復活: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 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 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 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 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裏,照祂 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太廿 八:1-6)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 裏。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輥開呢?」那石頭 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輥開了。她們進 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 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裏,請看安放祂的 地方。⋯⋯」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 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可 十六:2-6、9)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 香料,來到墳墓前。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她們就 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 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 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祂不在這 裏,已經復活了;當紀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 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 第三日復活。』」(路廿四:1-7)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 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 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裏。」(約二十:1-2)
主耶穌從週五受難到週日復活,歷時約卅六小時。此觀點 的《聖經》的依據清楚,比較經得起推敲。
近期,英國劍橋大學材料科學和冶金學系教授胡門弗瑞斯 (Colin J. Humphreys)推出新作《最後的晚餐的秘密 — 重建耶 穌最後的日子》(The Mystery of The Last Supper -Reconstructing the Final Days of Jesus),支持主耶穌週五受難、週日復活的觀點; 但胡氏主張,主耶穌的最後的晚餐是在週三(主後 33 年 4 月 1 日),而不是週四。[111]


主耶穌週四受難,週日復活
《約翰福音》的一些經文,與符類(馬太、馬可、路加) 福音的所述記載,似乎不協調: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飯的時候, (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 裏,)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 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 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 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 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 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 說:「你所作的快作罷。」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 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 窮人。(約十三:1-5、26-29)
看上下文可知,主耶穌被門徒洗腳以後,就是「最後的晚 餐」,即吃逾越羔羊的晚餐;可是,這段經文是以「逾越節以 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十三:1a)開始的; 而且,在餐桌上,門徒以為耶穌是吩咐加略人猶大去買節日的 東西。這些是否意味著「最後的晚餐」是在逾越節之前舉行的 呢?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 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 的筵席。(約十八:28)
主耶穌是在吃逾越羔羊晚餐的次日,被解往彼拉多衙門的; 可那時,為甚麼法利賽人還沒有吃逾越節的筵席呢?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 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們喊著說:「除掉 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 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 們沒有王。」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 十九:14-16)
這也顯示,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即在吃逾越節筵席之前,而不是之後。 再有,按照符類福音,主耶穌是在尼散月十五日被釘十字
架的;可是,那日是除酵節的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 工都不可做(出十二:15-16)。法利賽人怎麼敢在這一天釘死 耶穌呢?
因此,在主後一百多年,就有學者主張,主耶穌是在星期三(尼散月十三日)吃的逾越節的晚餐,星期四(尼散月十四日)被釘十字架的。[112] 近年有文章指出,有學者在死海古卷的文獻中發現,在耶穌時代的耶路撒冷城中,愛色尼派的猶太人和法力賽派的猶太人,分別在尼散月的十三日和十四日吃逾越羔羊
的筵席;並進而推測,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記載的主耶穌的最後的晚餐,都是逾越羔羊的晚餐,只不過,「前三本福音書的記載,是以愛色尼人的逾越節演算法來敘述的;而《約翰福音》卻以法利賽人的方法來敘述」的。所以,四福音書的記載沒有 矛盾。[113]
「週三受難、週日復活」的觀點的長處是:化解了約翰福 音與類符福音之間的張力;從受難到復活是「三天三夜」,約 六十小時;主耶穌在週四受難,與宰殺逾越羔羊的時間吻合, 更能突顯逾越羔羊對耶穌救贖的預表。
但是,這種觀點有值得商榷之處。
首先,因曆法的不同、使愛色尼人與法律賽人的逾越羔羊 筵席不在同一天的說法,涉及棘手的歷史判斷,或缺乏扎實的證 據。說主耶穌與愛色尼人有緊密的關係,也只是假定,並沒有資 料為證。而且,如前所述,在耶穌時代,逾越羔羊須在聖殿由祭 司宰殺。即便主耶穌的門徒有意提前吃逾越羔羊筵席,祭司也不 大可能在官方規定的時間之外,為他們宰殺逾越羔羊。[114]

其次,守逾越節(除酵節)的原因,是紀念耶和華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同時,逾越羔羊又是基督救贖的預表。羔羊被殺、血的保護功能和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能斷,已經清楚地在主耶穌身上應驗了。不能說,只有當主耶穌受難的日子和逾越羔羊被宰殺的日子為同一天,才算預表。實際上,宰殺逾越
羔羊的「黃昏」並不是一個很確定的時間,它也可能就在尼散月十五日開始的時候。再說,單單強調逾越節對基督救贖的預表,容易割裂歷史的脈絡,讀者就難以理解:為甚麼耶和華上帝允許因死屍而不潔的人,或在遠方行路的人,在二月十四日守逾越節(民九:9-11)?為甚麼除了逾越節之外,耶和華上帝還命定每年的七月初十為以色列全會眾的贖罪日(利廿三:27- 32)呢? [115]
第三,不用兩個逾越節日期的假說,從解經入手,《約翰 福音》與符類福音之間的張力,是可以化解的。下面是幾個例 子。
《約翰福音》十三章 1 節說:「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 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但有學者指出,這節經文,不論在 結構、時間,甚至含義上,並不一定需要與十三章 2 節緊接在 一起。也就是說,約翰只是告訴讀者,「逾越節以前」,耶穌 已經知道祂歸父的時候到了;然後,十三章 2 節所說的,就是 在吃晚飯前,主耶穌為門徒洗腳;這個「晚飯」不一定是在逾 越節之前。[116] 29 節說門徒誤以為加略人猶大離開筵席是去買 「過節」的東西。前面已強調,逾越節(除酵節)是 7-8 天的節 期,或稱「逾越週」。所以,「過節」不只是「逾越羔羊筵席」, 而是整個節期;去買「過節」的東西,並不能肯定當時尚未吃 逾越羔羊的筵席。[117] 其實,把這段經文講述的「晚飯」,解釋為逾越羔羊筵席,更符合當時的歷史處境。因為,如果「晚飯」 在尼散月十四日(週四)晚,那麼,第二天是十五日(週五) 有聖會、享聖安息,第三天(週六)也是安息日;所以當趁週 四晚上買過節的物品;按習慣,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要向窮人 施捨,從午夜開始,聖殿的門就一直開著,讓乞丐可以聚在那 裏。如果不是在吃逾越羔羊筵席的晚上,門徒怎會想到主耶穌 會在夜裏要猶大去賙濟窮人呢? [118]
《約翰福音》十八章 28 節說:「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 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 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這與主耶穌已在前一天(週四) 晚上吃了逾越羔羊筵席,並不矛盾。「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的原文只是「不能吃逾越」:不是僅指逾越羔羊筵席,而是意 指整個逾越週的多次筵席。[119] 在外邦人的住所染了污穢,將不 潔淨幾天,尚無定論,但一定會妨礙猶太人的首領們吃逾越節 期間的筵席。[120]
《約翰福音》十九章 14 至 16 節說,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那 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同樣,「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 原文並無「節」字,是「那日是預備逾越的日子」,可指預備 整個逾越節期的日子,而不只是預備尼散月十四日。
如果主耶穌星期五被釘十字架,按照《利未記》廿三章, 那天是尼散月十五日,是除酵節的第一日,當守聖安息。猶太 人怎麼能在那一天釘人十字架呢?其實,福音書的記載清楚顯 示,為了除滅主耶穌,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是不擇手段的。他 們不止一次在安息日想殺主耶穌(可三:1-6;路四:16-30), 在住棚節差人捉拿主耶穌(約七:37、44-47)。他們不敢在節 日公開動手,是怕「民間生亂」(太廿六:3-5),而不是怕違背摩西頒佈的律例。當有加略人猶大作內應,百姓不知曉時,他們在晚上捉拿了主耶穌。他們不按律法的程序審判主耶穌,並提供假見證;第二天(除酵節第一日),「那時天還早」,他們就將主耶穌解到彼拉多的衙門(約十八:28),藉著羅馬統治者的手,將主耶穌處死。這樣,跟隨主耶穌的百姓,就難 以反抗了。[121]


週三受難,週六復活
這個觀點質疑主耶穌在週五受難的理由,與「週四受難」 的觀點,是類同的;不過,持「週三受難」觀點的學者,在福 音書中發現了另一些線索,因而主張主耶穌受難的日子還應更 早,在星期三。按照週五受難和週四受難的觀點,主耶穌受難與復活之間, 只經過一個安息日(週六)。筆者以為,「週三受難」觀點的 主要基礎,是認為主耶穌從受難到復活,經過了兩個安息日(週 四和週六)。這是從對兩段經文的詮釋引申出來的: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 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七日的 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可 十六:1-2)
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 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 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 便遵著誡命安息了。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 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路廿三:54∼廿四:1)

對比這兩段經文,似有不一致的地方:《馬可福音》說, 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婦女是「過了安息日」買的香料,而《路加 福音》卻說她們是在安息日之前買的香料。如何協調呢?有學 者主張,可能在主耶穌受難和復活之間,經過了兩個安息日; 而且,這兩個安息日不能緊接著,須間隔一天。他們的推論是: 主耶穌在週三受難,過了週四的安息日(除酵節的第一日,即 尼散月十五日,聖安息),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婦女買了香膏(可 十六:1-2),預備了香料、香膏,就遵命在每週週六的安息日 安息了(路廿三:54 ~廿四:1);然後,週一早上去墳墓,要 膏主耶穌的身體。[122]
但是,如果主耶穌在週三受難、週日復活,從受難到復活, 就超過「三天三夜」了。為此,持此種觀點的學者,按照他們 對《馬太福音》廿八章 1 節的詮釋,認為主耶穌是在週六復活 的。馬太記載說,主耶穌復活是「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 天快亮的時候」(太廿八:1a)。「天快亮了的時候」的原文, 是一個希臘字 epiphōskō,在新約《聖經》只出現過兩次,另一 次被譯為「快到了」(路廿三:54)。因此,他們主張將《馬 太福音》的半節經文譯為:「安息日將盡,七日的第一日快到 了的時候」。也就是說,主耶穌的復活發生在週六即將結束、 週日快要開始的時候。他們還解釋說,馬太記載的是主耶穌復 活之時的情景,而其他三卷福音書記載的是婦女們在週日清晨 看見的主耶穌復活以後的情形。[123]
「週三受難、週六復活」觀點的長處是:協調了婦女購買 和預備香料的時間;有釋經的基礎;從受難到復活,正好是「三 天三夜」,約七十二小時。
然而,這個觀點同樣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此觀點把路加記載的安息日和馬可記載的安息日解 釋為兩個不同的安息日,在釋經上仍有難處。因為,這兩位作 者記載的這個安息日,都是緊接「預備日」之後的安息日(可 十五:42,十六:1;路廿三:54-56)。如果「預備日」在當時 是特指星期五(見前述)的話,那麼,這兩個安息日應是同一 個安息日,即週六的安息日。婦女們在一個安息日前、後去購 買和預備香料,也是可能的。
其次,對《馬太福音》廿八章 1 節的解釋,也應再推敲。
「安息日將盡」的「將盡」的原文 opse,是副詞,可指夜 間記時的最後一更,[124] 在新約《聖經》出現過三次,在和合本 《聖經》中,除在這一節經文中被譯為「將盡」外,其餘兩次 被譯為「晚上」(可十一:19,十三:35)。[125] 但學者也同時 指出,當 opse 與所有格連用時,其含義為「在......以後」,故「安 息日將盡」可譯為「安息日以後」。[126] 許多中英文譯本,都譯 為「安息日以後」(見下文)。
的確,「天快亮的時候」的原文是一個希臘字 epiphōskō, 在新約《聖經》只出現過兩次,另一次被譯為「快到了」(路 廿三:54)。[127] 但是,這並不表明《馬太福音》廿八章 1 節的 「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也必須譯為「七日的第一日 快到了的時候」。因為,學者們指出,epiphōskō 這個希臘字, 起碼有兩種含義。從猶太人的文獻看,它可能指日落、新的一 天開始的時刻;同時,因為這個希臘字由 epi(到達,來到)和 phōskō( 發 亮 ,發 光 )組 成 ,所 以 也 可 解 釋 為「 凌 晨 」、「 破 曉 」、 「天快亮了」。[128]
既然 epiphōskō 既可以解釋為「黃昏」(日落),也可以解 釋為「拂曉」,那麼,在《馬太福音》廿八章 1 節,epiphōskō應該怎樣翻譯呢?這可以借助以經解經的原則,看看其他福音 的書記載,婦女們是甚麼時間去主耶穌墳墓的:「七日的第一 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可十六:2);「七日的頭一日,黎 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路廿四: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 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約二十:1)。其他三 卷福音書都記載婦女去墳墓是在太陽升起的前後,因此,將《馬 太福音》廿八章 1 節的 epiphōskō 譯為「天快亮的時候」,似更 合適。
綜合起來,一些中、英文《聖經》對《馬太福音》廿八章 第 1 節是這樣譯的:
「安息日過後,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 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和合本修訂版)
「過了安息日,在禮拜日天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新譯本)
「安息日後夜裏,當安息週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 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另一個馬利亞來了,要看那墓。」(呂 振中譯本)
「安息日既過,一週的第一日,天快亮時,瑪利亞瑪 達肋納和另一個瑪利亞來看墳墓。」(思高本)
「安息日以後,在一週的第一日的拂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去看墳墓。(After the Sabbath, at dawn on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Mary Magdalene and the other Mary went to look at the tomb.)」(新國際版,NIV)
「安息日以後,一週的第一天發亮時,抹大拉的馬 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去看墳墓。(After the Sabbath, as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was dawning, Mary Magdalene and the other Mary went to see the tomb.)」(新標準修訂版 NRSV)
「當安息日過去,一週的第一天黎明開始時,抹 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Now after the Sabbath, as it began to dawn toward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Mary Magdalene and the other Mary went to look at the grave.)」(新美國標準版 NAS)

安息日結束,一週的第一天開始破曉時,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In the end of the Sabbath, as it began to dawn toward the first day of the week, came Mary Magdalene and the other Mary to see the sepulchre.)」(英王欽定本英文 KJV)
按照「週六復活」的觀點,「安息日將盡」與「七日的頭 一日快來到時」,指的是同一時間;按照「週日復活」的觀點, 「安息日以後」與「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則不是指 同一時間,後者較前者晚幾個小時。單單從語法上看,這兩種解釋,都講得通。
但是,從多方面權衡,將《馬太福音》廿八章 1 節解釋為「安
息日以後,七日的第一日拂曉」,似更為合宜。如果是這樣,「週 三復活」的觀點將面臨另一個難處:從受難到復活,超過了「三 天三夜」。


小結
若仔細研讀,福音書關於主耶穌受難和復活的日期的記載, 是沒有衝突的。為化解一些表面的不協調,學者們基於對福音書的記載的 詮釋或推理,提出幾種不同的觀點,都是嚴肅、審慎的。筆者 雖傾向認同「週五受難、週日復活」的觀點,但對「週四受難、 週日復活」和「週三受難、週六復活」的觀點,持尊重的態度。
從教會歷史看,主後二世紀,已有了紀念主耶穌復活的節 期。但何時為復活節期,卻一直有爭議。小亞細亞的教會以尼 散月十四日為復活節;主後 325 年的尼西亞大公會議決定,每 年春分滿月後第一個主日為復活節,這個主日前的星期五為受 難節。多數教會按此紀念,但東方教會的復活節仍比西方教會 晚幾個星期。[129] 由於主耶穌降生的年代迄今不能確定(一般估 計在主前 4-6 年)[130],使主耶穌受難和復活的年、日的準確推 算,有許多難處。教會定的主耶穌受難、復活的節期,並非是 真確的日期,但仍有屬靈意義,正像今天慶祝聖誕節一樣。一 些筆者十分敬重的主的僕人,不慶祝聖誕節。筆者參加聖誕節 的慶祝活動,同時也尊重不參加慶祝的主內弟兄姊妹的選擇。
本書探討的主耶穌在星期幾受難、復活的問題的各種觀點, 不是沿襲任何教會傳統,而是基於對福音書記載的理解;雖觀點不同,但大家都相信《聖經》是耶和華上帝無誤的啟示,只 是對某些經文的詮釋不盡相同,因此應彼此尊重。
使徒保羅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 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林前十五:3-5)耶穌基督被埋葬了,證實祂確實死了;耶穌 基督顯現了,表明祂真的復活了!「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 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 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 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羅四:25)。主耶穌的受死,擔當了世人 的罪孽;主耶穌的復活,賜給了凡信祂的人以永生。這些,才 是基督徒須共同持守的真道。

 

注释

第6部分 《使徒行傳》、新約書信

門徒搖籤補選使徒, 是否違背了摩西律法?

門徒搖籤補選使徒, 是否違背了摩西律法?
這個問題擬從三方面探討:為甚麼要補選使徒?搖籤補選 使徒違背摩西律法嗎?當今的基督徒可以搖籤嗎?
主耶穌親自揀選了十二個門徒,其中有加略人猶大,稱他 們為使徒(路六:12-16)。加略人猶大賣主後自殺,十二使 徒只有十一位了,需要增補一位。為甚麼必須補足十二位呢? 因為,主耶穌曾應許十二使徒應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 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 十九:28)「十二個寶座」,需要十二個使徒。[1] 然而,十二 使徒中的第一位殉道者、西庇太的兒子、使徒約翰的哥哥雅各 被希律王刀殺以後,並沒有再補選「十二使徒」。為甚麼?因 為門徒們相信,將來使徒雅各一定會同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而加略人猶大則永遠沉淪了。[2]
《使徒行傳》記載,加略人猶大自殺後,門徒們決定推選一位弟兄遞補所空缺的使徒位分:
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 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 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 證。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 的約瑟,和馬提亞。眾人就禱告說:「主阿!祢知道萬人 的心,求祢從這兩個人中,指明祢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 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 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 個使徒同列。(徒一:21-26)
「使徒」(Apostle)一詞,有許多含義;如果它是譯自希 伯來文的 šālîah,是指一個有全權代表另一個人的人,與中文的 「使者」同義。在新約《聖經》裏,狹義地說,使徒是指主耶 穌親自呼召的十二個門徒 。後來,加略人猶大賣主後自殺了, 需要補選一位。當選使徒的條件有兩個:親眼見過耶穌基督從 開始傳道到升天的一生;與主耶穌和其餘的使徒生活過。主耶 穌的弟弟雅各沒有參與過主耶穌的宣道事工,故未能入選。[3] 大家選出兩的位候選人,是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最後,搖 籤確定馬提亞「和十一個使徒同列」。
但是,搖籤、問卜,好像是寺廟裏的迷信行為,是摩西律 法嚴禁的。門徒們為甚麼要搖籤呢?
的確,摩西是嚴禁以色列人占卜的: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 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 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 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 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 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 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申十八: 9-14)
《列王紀下》論及北國以色列國滅亡的原因時,寫道: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誡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 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 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 他們的神。厭棄祂的律例和祂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 誡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 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 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 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 看為惡的事,惹動祂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 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王 下十七:13-18)
這兩段經文都指出,「占卜」是耶和華上帝所憎惡的。不過,門徒用搖籤的方式遞補使徒,並沒有違背耶和華上帝藉摩西宣 告的誡命、律例。這可從幾方面闡述。
第一,譯為「占卜」的希伯來字根是 qsm,有時也譯為「術 士」、「迷術」等。大體說,「占卜」是企圖辨明將來或遠處 發生的事;這些事因時空的阻隔而不可能用一般的方法確定。 《聖經》記載過的「占卜」方式,有「杖占法」(以杖或箭從 空中落地的方向來推斷,何四:12),觀肝術(按祭牲的肝臟 或其他內臟的形狀、顏色推斷,結廿一:21),向亡靈問卜(撒 上廿八:7-8),「拈鬮」,等等。「拈鬮」是「占卜」的一種 形式。[4]
第二,從上下文看,耶和華上帝所憎惡、摩西嚴厲禁止的 占卜,都是與拜偶像連在一起的。也就是說,這類的占卜,都 是求問偶像、敬拜偶像的。但是,《聖經》並不反對用占卜的 方法求問耶和華上帝。其實,占卜是耶和華上帝的先知的一種 功能;只不過,有時他們會濫用這一恩賜。比如:
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 就呼喊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預備 攻擊他 [ 預備攻擊他或作說必遭刀兵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 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見異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 卜。日頭必向你們沉落,白晝變為黑暗。先見必抱愧,占 卜的必蒙羞;都必捂著嘴唇,因為神不應允他們。」⋯⋯ 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 卜。他們卻依賴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 災禍必不臨到我們。所以因你們的緣故,錫安必被耕種像 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彌三:5-12)
第三,在新約《聖經》中,「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就拈鬮分了祂的衣服」(太廿七:35)的「鬮」與「於是眾人 為他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來」(徒一:26)的「籤」,是同一 個希臘字(klēros,a lot)。[5] 所以,「拈鬮」和「搖籤」是同 一回事。在舊約《聖經》中,搖籤求問耶和華上帝,是被肯定的。 比如,「掣籤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箴十八: 18);「籤放在懷裏,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
舊約《聖經》不乏拈鬮或搖籤的記載。
出埃及途中,關於祭司的條例,摩西命令道:「亞倫進聖 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 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記念。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 的胸牌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 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出廿八:29-30) 烏陵和土明,與決斷事情有關:
耶和華對摩西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 的,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 全會眾面前,囑咐他。又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使以色列 全會眾都聽從他。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亞撒面前,以利亞撒 要憑烏陵的判斷,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求問。他和以色列全 會眾,都要尊以利亞撒的命出入。」(民廿七:18-21)
非利士人聚集,來到書念安營;掃羅聚集以色列眾人, 在基利波安營。掃羅看見非利士的軍旅,就懼怕,心中發顫。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 回答他。(撒上廿八:4-6)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 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拉二:63)
但是,烏陵和土明是何物?以色列人如何藉它們明白耶和 華上帝的旨意?《聖經》沒有記載。學者們猜想,「烏陵」的 希伯來文意與「咒詛」有關,代表「否」;「土明」則與「完全」 有關,可代表「可」,故能用以斷事。「烏陵和土明」被學者 稱為「聖籤」。[6]
在舊約時代,約書亞率軍攻打艾城失利後,可能就是用掣 籤的方法,查明是猶大支派的亞干取了當滅的物所致(書七: 10-22);以色列人各支派是「拈鬮」分地的(書十八:10); 以色列人掣籤,為自己立了第一個王掃羅(撒上十:17-24); 祭司、利未人和百姓,掣籤安排各族將獻祭的柴奉到聖殿(尼十: 34);等等。
總之,拈鬮或搖籤只是一種形式;其要害是:向誰求問。 摩西律法嚴禁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隨從外邦人用占卜求問、 叩拜外邦人的偶像。作為一種尋求耶和華上帝旨意的媒介,上 帝的子民拈鬮或搖籤,並不違背摩西律法。禱告也如是。別的 宗教的信徒要禱告,基督徒也要禱告;但異教徒是向他們的神 祗禱告,而基督徒是向獨一上帝禱告。關鍵是敬拜誰、倚靠誰。 在《使徒行傳》中,門徒們首先按條件推舉兩位門徒,然後再 用搖籤的方法,求主顯明祂的心意,選出馬提亞,是正當的。[7]
那麼,當今的基督徒可以用搖籤或拈鬮的方法,求問上帝的旨意嗎?沒有必要了。 在《聖經》中,門徒們搖籤補選馬提亞為使徒,是上帝的
子民使用占卜的方法求問上帝的旨意的最後一次記載。補選使 徒後,緊接著就是五旬節聖靈的澆灌,門徒被聖靈充滿(徒二: 1-43)。主耶穌在離世前,曾應許門徒說: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你們一位保惠師 [ 或作訓慰師, 下同 ],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 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 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 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 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我 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但保惠 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 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約十四:16-19、25-26)
五旬節聖靈澆灌,實現了主耶穌對門徒的應許。在舊約時 代,聖靈有時也會充滿上帝的子民。但這是個別的和暫時的。 當子民悖逆上帝時,聖靈會離開他們,比如,以色列人立的第 一位王掃羅就是這樣(撒上十六:14)。到了新約時代,聖靈 被差派下來,要住在每一位基督徒心中,而且永遠與他們同在, 再也不離開。「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 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 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 原文作質 ],直等到神之民 [ 民,原文 作產業 ] 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一:13-14)因此,基督徒不必再借助其他媒介,可以直接在聖靈的開啟和帶領下, 尋求上帝的旨意。
《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復活後的一次顯現中,曾「吹 一口氣」,對門徒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1-22)。這 是不是說,在主耶穌升天之前,聖靈已經被差派下來了呢?如 果聖靈已經被差派下來,門徒為甚麼還要用搖籤來補選使徒呢?
對此,有兩點可以考慮。
首先,耶穌這次只是向十位使徒顯現,十二使徒之一的多 馬都不在場(約二十:24)。如果聖靈真已被差派下來,當時 受聖靈的也僅有少數人。[8] 但在補選使徒時,起碼有一百二十 位門徒參與(徒一:15)。也就是說,參加遞補使徒的門徒中, 很多人還未受聖靈。
其次,主耶穌升天前夕,應許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 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 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當主耶穌 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後,並沒有出現神蹟奇事,門徒 的生命也未見大的改變。但是,在稍後的五旬節聖靈澆灌時, 神蹟奇事發生,門徒大大得著能力;彼得無畏地、公開地在耶 路撒冷傳揚福音,一次使三千人聽了扎心,受洗歸主(徒二: 41)。對比之下,很多學者認為,主耶穌復活後顯現時的吹氣 和說「你們受聖靈」,是象徵性的,是對即將發生的五旬節聖 靈澆灌的預表,不是聖靈真正被差派下來了。[9]
基於上述兩方面的考量,門徒們用搖籤的方法補選使徒, 就比較合乎情理了。
與《使徒行傳》時期的信徒相比,當今的基督徒更為幸運。 因為,他們有聖靈永住心中,還有成文的《聖經》隨時相伴。《聖經》是上帝默示的、無誤的,系統、全面地展示上帝的計畫、 心意,是基督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 105)。聖靈的引導、《聖經》的開啟,能幫助基督徒明白上帝 的旨意。
相傳一位基督徒尋求上帝的旨意時,閉上眼隨意翻開《聖 經》,不料手指指到的經文是:「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 出去吊死了。」(太廿七:5)這位基督徒不甘心,閉眼再翻一 次;手指的經文竟是:「你所作的快作罷!」(約十三:27) 這是一則笑話。誠然,沒有人敢斷言,上帝不能藉這種方式向 某個人顯明祂的旨意。但是,上帝已經賜下了完備的《聖經》。 堅持「在聖靈中禱告」,「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猶 20-21),「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應該是 明白上帝旨意的可靠途徑。

基督徒應該奉誰的名施洗?

基督徒應該奉誰的名施洗?
主耶穌頒布的大使命,命令「奉父子聖靈的名」給門徒施洗( 太 廿 八:1 9 )。但 在《 使 徒 行 傳 》中 ,彼 得 等 使 徒 卻 要 門 徒「 奉 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基督徒究竟應奉誰的命施 洗呢?
「奉父子聖靈的名」這個片語,其「名」是單數名詞。這樣,這個片語平等地連接了父、子、聖靈這三個位格,是上帝的獨一性和三分性的結合,是三一神教義的重要經文依據之一。 [10] 有學者認為,主耶穌頒布的大使命,是針對天下萬民的,其 中有曾信奉多神的異教徒;因此需要他們認識並確信三一神的 信仰,故需「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之施洗。「奉耶穌的名受洗」, 可能主要針對猶太人。因為他們已是一神論者,他們只需要確信:耶穌基督就是他們盼望的彌賽亞。[11]

在和合本中文《聖經》中,在「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後面有一個注釋:[ 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太廿八: 19)。如果按括弧中的譯文,「大使命」沒有提及奉誰的名施 洗的問題,與「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就沒有衝 突了。但是,有學者指出,在希臘原文,當「奉」(eis)與「名」 連 用 時 ,「 奉 」 只 能 譯 為 「 憑 藉 」 、「 奉 」( i n ) , 不 能 譯 為 「 歸 於 」(into),故,大使命應譯為「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12] 也有學者認為,使徒保羅在使用「奉耶穌的名施洗」這一 片語時,可能是採用了當時的會計所習慣用的一個片語,「奉 ∕歸入某某的名」相當於「歸入某某的帳戶」。也就是說,洗禮被視為一種移交的行動。[13]

無論文法或當時的習俗怎樣理解「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從使徒保羅的闡釋看,洗禮是標誌受洗者與耶穌基督的聯合。 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 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 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 活一樣。」(羅六:3-4)洗禮是受洗者與主耶穌同死、同埋、 同復活的表徵。[14] 保羅還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 戴基督了。」(加三:27)這裏的「披戴」的希臘文,就是動 詞「穿上」、「穿戴」(endyō)。[15] 受洗者把基督穿在外面, 自己就進到基督裏面去了。
所以,從神學意義上說,「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可以理 解為「受洗歸入父子聖靈」,「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可以理 解為「施洗歸入耶穌基督」。
其實,「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與「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並不衝突。「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並沒有忽視聖父 和聖靈的名。救恩是三一神的工作:聖父制定救贖計畫(約三: 16),聖子完成救贖計畫(來十:12-14),聖靈感動世人接受 上帝的救贖(林前十二:3)。凡歸入耶穌基督的人,都有聖靈 的進駐(弗一:13);住在耶穌基督裏面,也就是住在聖父裏 面(約壹二:23-24)。
順便說一句。常有人問:「禱告時,應該向誰禱告?」有 人向天父禱告,有人向主耶穌禱告,有人向聖靈禱告,有人同 時向聖父、聖子和聖靈禱告。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時,是向天 父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太六:9-13)。另外,「奉 主耶穌基督」的名,向耶穌基督禱告,在邏輯上似有些難處。 所以,筆者傾向:禱告時,向天父禱告。
《聖經》中也有向耶穌基督禱告的例子。「主耶穌阿!我願祢來!」(啟廿二:20),就是使徒約翰向耶穌基督的禱告。 無論是向聖父禱告、聖子禱告、還是向聖靈禱告,基督徒禱告的過程,都是與三一神相交的過程:在聖靈的引領下(羅八: 26-27),奉聖子的名(約十四:13),向聖父禱告(太六:9)。

洗禮能洗去人的罪嗎?

洗禮能洗去人的罪嗎?
使徒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叫 你 們 的 罪 得 赦 , 就 必 領 受 所 賜 的 聖 靈 。 」( 徒 二 : 3 8 ); 他 又 說 :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 (彼前三:21a)人受了洗禮就能得救嗎?這個問題,可以從幾 方面思考。
第一,對《使徒行傳》二章 38 節的理解。 這節經文,是彼得在耶路撒冷講道後,對聽道的眾人的提問的回答:「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 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 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 聖靈;......』」(徒二:37-38)
在解經中,有兩個問題需要探討。
首先,「叫你們的罪得赦」中的「叫」,希臘文原文是介 詞 eis,可以表示目的,即,「使你們的罪得赦」;也可以表示 原因,即,「因為你們的罪得赦了」。主張洗禮可以洗罪的, 就將經文理解為:「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 洗禮的目的是罪得赦免。主張洗禮不能洗罪的,則理解為:「奉 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因為你們的罪已經得赦了」;罪得赦免是 受洗的原因。從字義看,在《聖經》中,eis 有些地方是表示目的, 有的地方表示原因。所以,單看這節經文,難以確定 eis 是表示 目的,還是表示原因,只能見仁見智了。[16]
其次,更重要的是,在「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 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的這句話中,「叫你們的罪得赦」 應該與什麼關聯,與「悔改」關聯,還是與「受洗」關聯?「你 們各人要悔改」的動詞「悔改」,是複數、第二人稱;「奉耶 穌基督的名受洗」的動詞「受洗」,卻是單數、第三人稱;其後, 又回到「你們」(複數、第二人稱)。這種人稱及數的改變, 顯示了行文脈絡的轉折,可將「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理解為 一個插入片語。以色列全家應當悔改,而以色列民的每一個人 應有洗禮的回應,罪被赦免。洗禮可看著是悔改的表徵。[17] 如 是,從文法和思路看,「你們的罪得赦」與「你們各人要悔改」 有更緊密的相關性。也就是說,赦罪是基於悔改。
此外,還有一節經文,被認為洗禮可以洗罪。保羅在向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申述時,講到他在去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耶穌 後,信徒亞拿尼亞對他說:「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 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有的學者認為, 「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原文是「受洗,求告祂的名, 洗去你的罪」;這樣,求告主耶穌的名,能洗去罪。[18] 但另有 學者認為,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原文是「受洗,洗 去你的罪,求告祂的名」[19] 單單從文法結構分析,這節經文似 乎難以確定洗禮是否能洗罪。
第二,對《彼得前書》三:21a 的理解。
彼得是這樣寫的:「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 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 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 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0a-21)這段經文,容易直白地被解 讀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 救你們」。但仔細分析經文,不難看出,彼得是在對比洗禮與 洪水,而不是論述洗禮與拯救的關係。[20] 學者普遍認為,彼得 是將挪亞洪水看作是洗禮的預表:
洪水對不信者是審判,對挪亞一家是拯救; 洗禮表明的基督的復活,對不信者是審判,對信徒是拯救。 方舟外的被毀滅,方舟內的得新生; 在亞當裏死作了王,在基督裏被新造。 洪水不能除去挪亞心中的罪孽; 洗禮不能除去信徒肉體的污穢。[21]
請注意,彼得說:「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容易被解讀為:挪亞一家是「藉著水得救的」; 這應該不是彼得的意思。因為使挪亞得救的,不是洪水,而是 漂浮在洪水上的方舟。同理,當彼得說「這......洗禮,現在...... 也拯救你們」時,也可解讀為:使信徒蒙拯救的,不是洗禮, 而是洗禮所表徵的耶穌基督的復活。
第三,主耶穌與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談道時,對他說:「我 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 國。」(約三:5)「從水和聖靈生的」中的「水」的含義,並 無一致意見。「水」可能表示「潔淨」,也可能指施洗約翰的「洗 禮」或主耶穌及門徒的「洗禮」,亦或指孕婦腹中的「羊水」, 等等。[22] 把「水」理解為主耶穌及門徒施行的「洗禮」的學者 中,有人把洗禮看著領受聖靈的途徑;人們接受洗禮後,就可 領受聖靈;領受了聖靈的人,是罪被赦免的人,即,罪經由洗 禮而被洗去了。可是,另有學者指出,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 洗禮與領受聖靈有緊密的關係,但在時間上卻沒有一致性。[23]
比如, 洗禮在先,領受聖靈在後: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 「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
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 聖靈。」(徒二:37-38)
領受聖靈在先,洗禮在後: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 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 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 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 洗。他們又請彼得住了幾天。(徒十:44-48)
而有的時候,正施洗時,聖靈就降臨了: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 們頭上,聖靈便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 言 [ 或作又講道 ]。(徒十九:5-6)
可見,洗禮並不一定是領受聖靈(罪被赦免)的前提或途徑; 不宜把受洗等同於赦罪。使徒保羅說:「向軟弱的人,我就作 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 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 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2-23)同時,保羅又 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林前一: 17a)如果洗禮能洗罪,保羅的話豈不就可以理解為「基督差遣 我,原不是為使人得救」了?! [24]
第四,《聖經》反覆強調,人的罪被赦免,是因著悔改、 信耶穌基督。比如,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 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 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廿四:45-47)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 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 30-31)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 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 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徒三:19-20)
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站起來,說:「諸位弟兄!你 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 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 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清潔了他 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徒十五:7-9)
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王 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 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撲倒在地,我就聽 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甚麼 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阿!你是誰?」 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 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 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 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
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廿六:12-18)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 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 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 「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6-17)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 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 以得救。(羅十:9-10)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 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 前一:21)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 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 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 [ 原文作質 ],直等到神之民 [ 民, 原文作產業 ] 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贊。(弗一:13-14)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 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 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 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裏彼此切實相 愛 [ 從心裏,有古卷作從清潔的心 ]。(彼前一:18-19、22)

此外,福音書還記載了因信耶穌、罪被赦免的生動例子。 比如,
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有人用褥子 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 癱子說:「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太九:1-2)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進入一 個村子,有十個長大麻瘋的迎面而來,遠遠地站著。高聲 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 「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 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這人是撒瑪利亞人。耶穌 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裏呢?除了這 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就對那人說: 「起來走罷;你的信救了你。」(路十七:11-19)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骷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 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祢不是基督麼? 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 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 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 事。」就說:「耶穌阿!祢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祢記念 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 園裏了。」(路廿三:33、39-43)

教會初創時期,基督徒遭受很大的逼迫。公開稱耶穌基督 為主,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人,都可能擔很大的風險。當 時,人們悔改、信主後,常常是立即受洗(如,徒二:41,八: 34-39,十:44-48)。洗禮被看著是人信主的不可分割的內容。
《馬可福音》記載,主耶穌復活後,對門徒說:「你們往 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 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信而受洗的必 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有人將「信而 受洗的必然得救」解釋為:相信加上洗禮,才能使人得救,把 洗禮看著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之一。這種解釋,與上下文不符。 如果洗禮是得救的條件之一,那麼,相信了基督、但沒有受洗 的,必不能得救。然而,緊接著「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的下 文是:「不信的必被定罪」,強調的是「不信」,而不是「沒 有受洗」。另外,按「以經解經」的原則,上面的三個得救的 例子中,都沒有提及洗禮。所以,「相信」是根本,「受洗」 是「相信」的外在表徵。不是基於悔改、信主的洗禮,是與人 無益的。一位主的老僕人說,如果洗禮能洗罪,人就可以開「天 國洗澡堂」了。
第五,雖然洗禮不能洗罪,但每一位相信主耶穌的人,都 應該接受洗禮。因為,首先,受洗是主耶穌的命令(太廿八: 19)。每一個跟隨主耶穌的人,都當遵循主耶穌的命令。其次, 洗禮有深刻的屬靈內涵,象徵著與主耶穌在死亡、復活上的聯 合,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9)。受洗是在人前公開 為主作見證,榮耀上帝,操練信心。有人認為,洗禮只是形式, 不予重視;決志信主後,遲遲不願接受洗禮。其實,任何事物 都需用相應的形式來表達。應該反對的,是沒有內容的形式主 義,而不是一切形式。悔改、信主的人,應盡快受洗,加入教會,與眾弟兄姊妹一起,「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弗四:12)。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都要下地獄嗎? 這公平、合理嗎?

使徒彼得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 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彼得的 意思是,在全世界,無論何人,都只能靠相信耶穌基督而得救、 免於永遠的沉淪。那麼,這是否是說,不知道耶穌基督的名的 人,都得不到拯救?如果是,彼得的話似乎是太武斷、偏狹, 不近情理了吧!
彼得這句話,是他和使徒約翰奉主耶穌的名,醫治了一個 生來瘸腿的人(徒三:1-10)以後,回答大祭司等人的質問時說 的: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 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裏復活 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祂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 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 10-12)。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方面討論。

基督教傳揚的福音
「福音」是「好消息」(希臘文為「euangelion」,英文是「good news」或「glad tidings」)。在古典文學中,這個希臘 字是指傳遞好消息所得的報酬,或好消息本身;起初是指有關 勝利的宣告,後來也指帶來喜樂的信息。這個字在新約《聖經》 出現了七十五次以上,有其特殊的涵義: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實 現了祂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並為世人開闢了一條得救之途。[25]
為了進一步闡明基督教福音的內涵,先引下述經文: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 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 [ 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醫好 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 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賽 六十一:1-2)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
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 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們旁邊,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 牧羊的人就甚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 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 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抱 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路二:8-12)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 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 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 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 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 執事,就坐下;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祂。耶穌對他們說: 「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16-21)
我們也報好消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 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 第二篇上記著說:「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論到 神叫祂從死裏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 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徒十三: 32-34)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 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身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 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我們從 祂的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 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羅一: 1-6)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 們稱義 [ 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 (羅四:25)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 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 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 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 十五:3-8)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 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 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 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 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這便叫亞伯拉 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 應許的聖靈。(加三:6-9、14)
甚麼是基督教的福音呢?基督教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和 有關祂的一切資訊。在舊約時代,上帝的福音,就是對亞伯拉 罕的應許(加三:8);耶穌基督是應許的中心。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
「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 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 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 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 能數算你的後裔。』」(創十三:14-16)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 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 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 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 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 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 十七:3-8)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 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 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 我的話。」(創廿二:17-18)
上帝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興起了以色列民族,作祂的選民, 並帶領他們出埃及、進迦南,進入應許之地;又從以色列民族 中興起大衛等君王;上帝的應許開始實現。到了新約時代,上 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的內涵進一步被展開。使徒保羅說:「所 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 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三:16)「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 邦 人 , 使 我 們 因 信 得 著 所 應 許 的 聖 靈 。 」( 加 三 : 1 4 ) 新 約 《 聖 經 》 清晰地宣告:耶和華上帝不僅是以色列的主和救主,也是全人 類的主和救主;亞伯拉罕的子孫不僅指與他有血緣關係的後裔, 凡「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所以, 上帝的應許,不僅要拯救以色列人,而是要拯救一切願意悔改、 接受耶穌基督救贖的人,「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一: 10)保羅稱這是上帝旨意的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 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 奧祕就是外幫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 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5-6)[26] 這就是基督教的福音: 上帝的救贖之愛。
有學者認為,上帝的福音貫穿舊約和新約時代,但表現形 式有所不同。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蒙上帝領他們出埃及,與 他們在西奈山立約,保守他們進入應許的迦南美地。他們若遵 守與上帝所立的約,上帝會從戰亂、災禍中拯救他們,享受上 帝的安息。在新約時代,上帝藉著祂的獨生子的道成肉身和代 贖,救恩臨到每一個願意悔改、相信祂的人。[27]
為了緊扣一開始提出的疑問,本文論及的「福音」,主要 是指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復活和再臨。「神愛世人,甚至 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三:16)

耶穌基督是惟一的道路
耶穌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這一莊嚴、絕對的宣告, 振 聾 發 聵 。
《聖經》深刻地揭露,自人類的始祖悖逆上帝後,所有的 人都偏離上帝的旨意,存著不信上帝的惡心,行種種道德的不 義。「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有罪 的世人,是黑暗的、污穢的、邪惡的;公義的上帝,是光明的、 聖潔的、正直的。先知以賽亞宣告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2) 由於罪的阻隔,世人與上帝隔絕,不能相通。因此,在上帝的 大審判之後,世人將進入一個永遠與上帝隔絕的狀態,萬劫不 復。這就是地獄,或「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4b)。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 罪的奴僕。」(約八:34)所有的人都淪為罪的奴隸,沒有不 犯罪的自由了。所以,沒有人能夠擺脫罪的捆綁,能夠不犯罪。 人的罪不被消除,就不能重新與上帝和好。也就是說,沒有任 何人能藉著「行善」、「積德」而自救。這是基督教與別的宗 教在救恩觀上的根本區別。
有人說,上帝愛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無法脫罪;但祂可以 「大赦」,宣佈世人通通無罪,我們不就都得救了嗎?是的, 上帝愛世人;同時,上帝是公義的,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的(鴻一:3a)。有罪就是有罪,就得承擔罪的代價,走向死亡, 不能算無罪。

世人不能自救,上帝不能以有罪為無罪,難道上帝就眼睜睜地看著世人沉淪下去嗎?不是!上帝太愛世人了,以至於祂差 派祂的獨生子降世,把世人的罪都擔在祂身上,並為世人的罪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替世人付出了罪應該付的死亡的代價,滿 足了上帝的公義的要求。受難後第三天,祂從死裏復活。這樣, 一切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的人,其罪被耶穌 基督的血洗淨,重新與上帝和好,成為上帝的兒女,得到永恆 的生命。正如《聖經》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 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 了。」(羅五:10)「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 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4)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洗淨一切願意相信祂的人的 罪,使他們能重新與神和好,得到永生。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把世人與上帝、地與天連接起來,是上帝、世人之間的惟一橋 樑、通道。捨此,沒有任何可以通向上帝的路。這是基督教所 傳揚的福音的核心。
主耶穌宣稱祂是通向上帝的惟一的道路,不是武斷、偏狹, 而是上帝對世人困境的明鑑,和對世人最深切的憐愛。除了耶 和華上帝,有哪一位被人頂禮膜拜的「神」,甘願為人的罪受 苦、受辱、受死?有哪一尊「神」,願意為反對他、譏誚他、 辱罵他的悖逆的百姓去死?作為創造人的造物主,耶和華上帝 對世人的憐愛,是沒有任何「神祗」可以比擬的。「為義人死, 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 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有人質疑說,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中,也有敬虔的人,難道因為不信耶穌基督,就得下地獄嗎?肯尼斯鮑和賴瑞慕迪 (Kenneth Bao & Larry Moody)回答說,敬虔不能造就真理。 他們用兩個真實的事例來解釋他們的觀點:
在一個城市的大醫院裏,一位護士為一位病患更換 新的氧氣筒。她很敬虔地盡上工作的責任。但稍後,另一 位護士發現那個病人已經死了。原來,前一位護士放進氧 氣帳的筒子充滿的是氮氣,不是氧氣。因為在倉庫中,有 人貼錯了標識的籤條,於是這個護士滿心以為她放的是氧 氣,然則非是,於是造成了死亡的結果。
前幾年,明尼蘇達北歐隊的金馬歇爾(Jim Marrhall)奮力搶救了一個失球,並且一一擊退那些絆住他的對手, 衝過終點線(達陣)。然而,馬歇爾卻跑錯了球門,為對 方球隊得了一分。[28]
在其他宗教的信徒中,確有心存敬虔的人。但是,敬虔的 態度,並不能使他們的信奉成為真理。他們的信仰,可能會滿 足他們今生的一些訴求,甚至得到內心的平安。但是,他們信 奉的不是真神,故他們的「神祗」絕無能力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賜給他們永生。因此,如果敬拜的對象錯了,敬虔亦無益,甚 至有害。因為,上帝非常恨惡人們去拜偶像。
對人的罪性及其惡果的深刻揭示,是上帝啟示的重要內容。 罪惡帶來永遠的沉淪,無人倖免。然而,耶和華上帝愛世上所 有的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 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 十:12-13)不分性別、年齡、種族、職業,貧富、貴賤、信仰, 只要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救主的人,他們的罪都能被赦免, 成為上帝的兒女。這是上帝博大精深的愛!筆者耳聞目睹,不 斷有別的宗教的信徒歸向耶穌基督,心裏充滿了感恩。

恩典與公平
有人心中有一個結:「一個做了很多壞事的人,只要一相 信耶穌,就能上天堂;另一個人做了許多好事,僅僅因為不相 信耶穌,就要下地獄。耶穌豈不太武斷、基督教豈不太不公平 了嗎?」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卻是一個因果倒置的誤解。
從人的眼光看,世人有「好人」、「壞人」之分,但從上 帝看,每個人都是罪人,只有「較好」的罪人和「較壞」的罪人之分而已。只要罪不被除掉,人就不能與上帝和好。按照人 的罪行,每個人都該下地獄。正如主耶穌所教訓的:「所以我 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 罪中。」(約八:24)
地獄不是「施刑室」,不是上帝對人施以酷刑的地方。「地 獄」基本上是一種表示關係的設置。《聖經》說的地獄,是與 上帝的隔絕,與所有認識上帝和愛上帝的人的隔絕。地獄是刑 罰,但不是施刑,不是拷打。地獄的刑罰,是與上帝隔絕。沒 有任何情況比與上帝隔絕、被惡心折磨更痛苦、可怕。對身在 地獄的人來說,地獄之所以為地獄,主要是因為他們與上帝為 敵;與上帝為敵的結果,必然是和人疏遠。人所要受的苦,沒 有比這種刑罰更大的。與上帝永遠地完全隔絕,又與周圍的人 彼此仇視;由此產生另一個惡果,就是敵視自己,被罪疚和羞 恥撕裂內心。地獄是甚麼呢?地獄就是與上帝、與人、與自己 完全的衝突。[29]
《聖經》說:「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 罪 [ 或作審判世人,下同 ],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 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 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7-19)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在 十字架上被釘死,就是要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一條免下 地獄之路。不信者的罪不是耶穌加給他們的,是他們原本就有 的。拒絕耶穌基督,人就仍生活在罪惡、黑暗之中,就只能與 上帝永遠隔絕。耶穌基督來,並不是把「無辜」的人推到地獄 裏去,而是要賜給世人一條逃離地獄的永生之路。如果有人要 下地獄,是他自己選擇要去的。有人說,地獄的門是從裏面關上的;地獄裏有痛苦和呻吟,卻沒有埋怨和叫屈。 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的(創一:26-27,二:7)。

上帝賦予人自由意志。人可以選擇順服祂,也可以選擇悖 逆祂。上帝尊重人的選擇,允許人對祂說「不!」但是,人也 必須對他們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上帝允許拒絕 他的人,在一個與祂隔絕的環境中生活,正體現了上帝對他們 及他們的選擇的尊重。如果上帝把他們消滅,惟一的好處是不 使他們受永遠與上帝隔絕之苦,但卻沒有體現上帝對他們的自 由意志的尊重。莫爾蘭德(J. P. Moreland)的結論是:「記住, 地獄永遠是人類尊嚴和人有自由選擇價值的紀念碑。它是個隔 離區,神在那裏宣佈兩件重要的事:『我尊重自由選擇,我不 強制人;我十分重視有我的形象的人類,不會絕滅他們。』」[30]
筆者曾寫道:
除此之外,地獄還是彰顯神的榮耀的紀念碑。如第十一章所論,神的救贖只是過程,而不是終極目標。天堂是那些願意接受神的救恩、罪被基督的寶血洗淨的人與神同在的地方,彰顯著神的榮耀(神的慈愛與公義);地獄則是那些拒絕神的救恩、仍被罪污染的人居住的、不得不
永遠與神隔絕的地方,同樣彰顯著神的榮耀(神的聖潔與 威嚴)。[31]
人下地獄,是因為自身的罪,拒絕悔改,是咎由自取。按 照人的本像,每個人都該去地獄。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獄, 並不是上帝不公平,相反,是上帝的恩典。如果真的要講公平, 耶穌基督就不應該死在十字架上,人人就都應該踏上去地獄的不歸路。上帝可以一個人都不拯救,因為上帝沒有救贖任何人的義務。有人能夠上天堂,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歸宿
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包括在耶穌基督降生之前去世的 人,在耶穌基督降生之後、但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就去世的人, 以及沒有能力理解福音而去世的人(如,夭折的嬰孩、智力殘 障的人),等等。他們的最終結局如何呢?
先討論沒有能力理解福音的人。 一般有兩種意見。 其一,因為他們也是罪人,既然沒有接受福音,罪沒有被潔淨,所以,他們只能去地獄。 其二,他們沒有接受福音,不是刻意拒絕福音,而是不能明白福音,所以,他們將蒙上帝特別的恩典,赦免他們的罪, 使他們能上天堂。比如,《聖經》記載: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 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 們,他們必得為業。(申一:39)
又如,當大衛和拔士巴生的第一個孩子死後,大衛說:「孩 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 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撒下十二:23)大衛確信他會往孩 子那裏去,即,他相信孩子已到上帝那裏去了;再有,耶穌基 督對孩童的喜愛(太十八:1-6,十九:13-15;可九:36-37,十: 13-16;路九:46-48,十八:15-17)。

第一種意見堅持了「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 我們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的救恩原則。第 二種意見則是仰望上帝的特別憐憫。因為耶穌基督,「道成了 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 14)筆者傾向於第二種意見。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會下地獄嗎?同樣,有幾種不同意見。
首先,有人主張,因為這些人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 所以,都將去地獄。
其次,另有人指出,《聖經》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 18)然而,「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 見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十:14a、17)依照《聖經》的教導,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 不宜被劃定為「不信的人」。不知道,就談不上「信」還是「不 信」;如果有機會聽道,他們中間,可能有人會成為「信祂的 人」。
使徒保羅說: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 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 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 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 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 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 或以為非。)(羅二:12-15)

上帝的律法是刻在每個人的心裏的;每個人心裏都有上帝 設置的道德標準。對於沒有機會聽過福音、沒有領受過先知摩 西頒布的上帝的律法的人,他們當中,若有人能按良知行事, 就可以「稱義」,成為上帝的兒女,就能上天堂。
第三種觀點認為,所有的人,包括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對 上帝都有一定的認知。因為,一方面,上帝通過普通啟示(宇 宙萬物、人心中的道德律、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為,等等) 向所有的人啟示祂自己: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這日到那日 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 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詩十九: 1-4a)。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 廿一: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 心裏 [ 永生原文作永遠 ]。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 透。(傳三:11)
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 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祂在從前的世代, 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 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 喜樂。(徒十四:15b-17)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 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 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 [ 本, 有古卷作血脈 ],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 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 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徒 十七:24-28)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 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 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 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 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 19-23)
普通啟示,讓人知道有造物主,有立法者,和審判者;讓 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被憐憫和救贖。只是,普通啟示不能讓 人明白自己的罪如何能被赦免。
除了普通啟示,上帝還賜下讓人認識救恩的特殊啟示。在 選民以色列人之外,上帝按照祂的旨意,對一些外邦人也有個 人的、特別的啟示,使他們能認識上帝,或能夠明白上帝在某 件事上的旨意。
舊約時代最著名的例子,是《約伯記》中的約伯。耶和華上帝稱約伯為「我的僕人」,說「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
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8)。約伯受到撒但的攻擊,家產喪盡、兒女皆亡,但他仍稱頌耶和華:「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在苦難中掙扎、且遭受朋友非議的約伯,仍信靠耶和華上帝,他說:「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伯十六:20)「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伯廿九:4)這卷書的最後五章(卅八~四十二章),耶和華上帝與約伯有長時間對話;約伯降服在上帝的面前,並得到耶和華上帝的賜福。整卷書表明,約伯與耶和華上帝有親密的關係。但是,約伯在「烏斯地」(伯一:1)。「烏斯地」的位置不詳(可能在約旦河以東,或阿拉伯北部),但顯然不在以色列的疆界以內;約伯不是以 色列人。[32]
《創世記》記載: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 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 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 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 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 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創十四:17-20)
在古時,「至高者」、「天上的主」、及「地的創造者」, 是常用來稱呼迦南地的主要神祗的名號。但是,亞伯蘭稱呼的「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是指耶和華(創十四:22)。當麥基 洗德為亞伯蘭祝福後,亞伯蘭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給了麥基洗德 作為回應。這表明,亞伯蘭承認,麥基洗德是耶和華的祭司; 其祝福是來自耶和華的。[33] 然而,麥基洗德的家世、背景,《創 世記》沒有記載;新約作者說:「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 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七:3)麥基 洗德是如何認識耶和華上帝的?《聖經》也沒有講明。有學者 推測:麥氏可能是亞摩利人,透過其傳統,認識了耶和華上帝; 麥氏的祖宗敬拜耶和華上帝,使他從家教中認識了耶和華上帝; 或者,耶和華上帝直接向麥氏啟示,像啟示亞伯蘭一樣。[34]
《創世記》二十章記載,亞伯拉罕遷移到南地,寄居在加 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因他謊稱他的妻子撒拉是他的妹妹, 非利士王亞比米勒要迎娶撒拉為妻。夜間,上帝在夢中告知亞 比米勒,撒拉已是人妻,絕不可玷污她。亞比米勒遵命把撒拉 歸還給亞伯拉罕(創二十:1-18)。
《申命記》廿三章,摩西曉諭以色列人,說: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 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 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 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 而耶和華你們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 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 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申廿三:3-6)
巴蘭是當時名聞遐邇的外邦先知、異教術士,能用解夢、觀兆、妖術等,預卜吉凶。[35] 但是,他知道耶和華上帝。當耶 和華上帝臨在、曉諭他以後,祂就遵照耶和華上帝的命令,為 以色列人祝福(詳見《民數記》廿二~廿四章)。
《以斯拉記》記載: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 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 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 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祂建造殿宇。在你們 中間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 重建耶和華神的殿(只有祂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凡 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那地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 助他;另外也要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 (拉一:1-4)
作為外邦君王,波斯王古列直接被耶和華上帝「囑咐」, 並成就耶和華上帝的旨意。
新約時代,也有類似的事例,上帝直接眷顧、引領外邦人。 比如,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 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 在那裏?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特來拜祂。」⋯⋯博士 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 地去了。(太二:1-2、12)

「東方」指何處,並不能確定,有可能是巴勒斯坦東面的 波斯或阿拉伯南部;[36] 但肯定是外邦地區。外邦的「博士」們, 被耶和華上帝引領,專程朝拜耶穌基督,並往返平安。
《使徒行傳》記載,「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力說:『起來! 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徒 八:26)。腓力去了,遇見一個埃提阿伯的有權的太監,就對 他講解《以賽亞書》,傳講耶穌基督,使該太監歸主、受洗(詳 見徒八:26-39)。
《使徒行傳》還記載:
在該撒利亞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是義大利營的百 夫長。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 常常禱告神。有一天,約在申初,他在異象中,明明看見 神的一個使者進去,到他那裏,說:「哥尼流!」哥尼流 定睛看他,驚怕說:「主阿!甚麼事呢?」天使說:「你 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現在你當 打發人往約帕去,請那稱呼彼得的西門來;他住在海邊一 個硝皮匠西門的家裏;房子在海邊上。」向他說話的天使 去後,哥尼流叫了兩個家人,和常伺候他的一個虔誠兵來; 把這事都述說給他們聽,就打發他們往約帕去。
⋯⋯彼得還思想那異象的時候,聖靈向他說:「有三 個人來找你;起來,下去,和他們同住,不要疑惑;因為 是我差他們來的。」於是彼得下去見那些人,說:「我就 是你們所找的人;你們來是為甚麼緣故?」他們說:「百 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蒙 一位聖天使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裏去,聽你的話。」(徒十:1-8、19-22)
於是,彼得去到該撒利亞,向哥尼流一家傳講福音,領他 們歸向主耶穌,並為他們施洗(詳見《使徒行傳》第十章)。 親身經歷上帝對外邦人的恩典,彼得感動地說:「我真看出神 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徒十:34-35)
埃提阿伯太監和哥尼流信主,外表看,是腓力和彼得傳福 音結果;其實上,是耶和華上帝對這兩位外邦人的特別眷顧和 引導。在新約時代,主耶穌復活、升天以後,上帝會不會繞過 傳福音的門徒,直接感動、拯救外邦人?《聖經》沒有論述。
肯尼斯鮑和賴瑞慕迪認為: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對於上帝、 罪、救恩,並不是完全無知的;上帝除了賜下的普通啟示,有時, 會直接向人的心裏說話。[37]

他們寫道: 上帝將依各人所受的啟示而審判。上帝不會因為他 們未曾收受基督福音的信息而判定他們有罪;人們將按照 他們所得到的啟示及他們所明瞭的道德標準而受審判。責 任的程度與啟示的範圍成正比,上帝確實知道一個人得到 多少啟示和他們遵行到甚麼地步。正如同責任有不同的程 度,對那些已受啟示卻拒絕遵行的人,也有不同程度的懲 罰(參見太十一:21-24;路十二:47-48;來二:2-3)。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 十二:48)
沒有人全心全意尋求上帝,也沒有人能以好行為來爭 取救恩;若無上帝的恩典,沒有人能找到上帝。但我們仍要自己負責。凡是對所受的啟示報以肯定回應者,將可獲 得引導他們蒙救贖的知識;而輕忽那些啟示的人,就仍在 上帝的震怒之下。[38]
綜上所述,對於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的結局,大體有三 種不同的觀點:第一,都不能蒙拯救;第二,依他們是否憑良 知行事而定;第三,視他們得到的上帝啟示及他們對上帝啟示 的回應而定。
相比第一種觀點,第二種觀點似更加平衡,更合情理;但 仔細推敲,這兩種觀點的結論,幾乎是一致的,即,沒有機會 聽福音的人將走向永遠的沉淪。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時 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正如 猶太人不可能靠行律法稱義一樣,也沒有人能一生一世按著良 知 — 上帝刻在人心中的律法行事。「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 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b)
筆者以為,第三種觀點有較多的經文依據,較為可取。人 得救的根本途徑,是基督徒努力地向各族各方廣傳福音。「耶 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 下十六:9a)除了賜給眾人的普通啟示外,在特定的境況中, 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心意,也可能直接啟示一些人,並因他們的 順服、悔改而拯救他們。顯然,這樣得救的人不會很多;否則, 主耶穌就不會頒布大使命了。有人問:「孔子、孟子、老子會 不會得救?」筆者的回答是:按照他們的本性、行為,他們不 可能得救;如果他們得到上帝的啟示,並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 他們會得救。

猶太人能否得救
有人說,猶太教信仰舊約《聖經》中的獨一上帝;而耶穌 基督與舊約《聖經》中的獨一上帝是同一位上帝;所以,凡是 信猶太教的人,都應該被拯救。情況並非如此的簡單。
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一個決定性因素。在耶穌基督降世以前,一切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的人(猶太人及外邦人),都將被救贖(下文還會論述)。耶穌基督降世以後,許多猶太人都歸向了主耶穌。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相信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上帝的人(主要是猶太人),出於對所盼望的彌賽亞的誤解,拒絕承認耶穌基督就是父神差來的救主,拒絕接受福音,這些人將不會被拯救。因為,主耶穌回答反對祂的猶太人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八:19)使徒約翰說:「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所以,拒絕耶穌基督,就是拒絕耶和華上帝。拒絕耶穌基督的人,將走向永遠 的沉淪。[39]
再有,猶太人是耶和華上帝的選民。「他們是以色列人; 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 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九:4-5)使徒 保羅宣告: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 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 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 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 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 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5-29)
對「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的應許,現仍有不同的理解; 鮑會園牧師認為:
今天大多數作者所接納的解釋是將「全以色列」看 著一個整體民族,作為一個民族,整體地來說,他們要得 救。⋯⋯在以色列人蒙恩的時候,不表示以色列人中的 每一個個別的人都是蒙恩的;正如今天是以色列人被丟 棄的時候,也不表示以色列人中的每一個人都是被丟棄 的。⋯⋯
「就要得救」這字是將來時態的動詞。現今是以色列被丟棄的時代,他們的心剛硬,不肯回轉。等到神施恩的時候來到,他們心中的剛硬被除掉,回轉過來,他們便要 得救。[40]
也就是說,因著耶和華上帝的信實、慈愛,特別的憐憫, 以色列民族將來要被上帝拯救。

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被拯救的途徑
人因著自己的罪性,被罪所捆綁、奴役。沒有人能完全遵循上帝的律法,因此,沒有人能藉行律法而被上帝拯救。上帝 體察人的困境,特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擔當人的罪,替人 死在十字架上,洗淨一切相信祂的人的罪,使他們由罪人變為 義人。所以,新約的作者非常強調「因信稱義」的真理。比如,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 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 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 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 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 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 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 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 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 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 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仍用信主之法。所以 [ 有 古卷作因為 ] 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 法。(羅三:19-28)
根據子民的領悟程度,耶和華上帝的啟示是逐漸顯明的。 關於三一神的啟示,也是如此。筆者曾寫道:
真神只有一位,但卻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關於神自身的這個啟示,神是逐漸向人顯明的。在舊約 時代,為了對抗異教的多神崇拜,神非常強調關於獨一真 神的啟示。「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 主。」(申六:4)這節經文是舊約的精義,猶太人以此 為他們的信經。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乃是基督教信仰中最 基本的信仰。由於它以「shema」(意為「聽」)一字開 始,所以猶太人的公禱書中有「shema」一篇(恭聽篇), 內容包括《申命記》六章 4-9 節,十一章 13-21 節,和《民 數記》十五章 37-41 節。敬虔的猶太人按照字面(申六:7) 遵行摩西的吩咐,一早一晚,每天將「恭聽篇」誦讀兩遍。
在新約《聖經》中,三一神的啟示就明晰了。首先, 與舊約《聖經》一樣,新約《聖經》強調只有一位真神: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 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身 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 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 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4-6)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雅二:19)等等。同時,新約《聖經》也強調,獨一真 神有三個位格:聖父是神(約六:27;林前八:6;彼前一: 2),聖子是神(約一:1;來一:8-12),聖靈是神(徒五: 3-4)。聖父、聖子、聖靈分工不同,卻是合一、平等的。[41]
在舊約時代,沒有機會聽福音、但被上帝拯救的人,也是 「因信稱義」。也許,他們不知道耶穌基督的名;因為當時還 沒有賜下耶穌基督的名。但他們相信耶和華上帝,在客觀上,也就是相信了耶穌基督,故可因信耶和華上帝而稱義。比如,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 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 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 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 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 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 悅他的明證。(來十一:4-5)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 十五:6)
《希伯來書》十一章列舉了許多舊約時代信耶和華上帝的 人的名字,如亞伯拉罕和妻子撒拉,子孫以撒、雅各、約瑟、 摩西,妓女喇合,士師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 母耳,等等。還有許多因信稱義、被上帝拯救的人,沒有記載 其上。最起碼,先知以利亞也是因信稱義的。在登山變像中, 主耶穌向門徒顯現時,他和摩西也一同顯現(太十七:1-4)。
人的罪不被除去,就不能與上帝和好。那麼,這些沒有聽 過福音、被上帝救贖的人,他們的罪是如何被潔淨的呢?《聖 經》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 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但是,「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4)「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 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 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 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救贖的事。」(來九:11-12)「凡 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 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 此等候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來十:11-13)這樣看來, 沒有聽過福音而被拯救的人的罪,也是被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潔 淨的。
可是,這在人的邏輯上有困難,因為時間的順序被顛倒了。 舊約時代,耶穌基督尚未降世、受難,怎能談得上祂的寶血潔 淨那個時代的「因信稱義」的人的罪呢?原來,耶穌基督和祂 的寶血,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人類在時空的限制中,有昨天、 今天、明天,這裏和那裏的區分:今天,不能回到昨天,也不 能進到明天;在這裏,就不能同時也在那裏。但是,耶穌基督 在時空之外,祂無處不在,祂永遠是「現在」。如果耶穌基督 和祂的寶血不能超越時空,祂兩千年前在各各他山流出的寶血, 怎能把當代各方的信徒的罪洗淨呢?只不過,耶穌基督受難在 「前」,當代信徒悔改在「後」,比較容易想通而已。其實, 既然不受時空限制,耶穌基督的寶血,對各個世代(祂受難「之 前」或「之後」)的信徒都有救贖功效。[42]

小結
主耶穌宣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 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祂的代贖和復活,是上 帝的福音的基礎。捨此,任何人的罪都不可能除掉,都不可能與上帝和好。沒有機會認識耶穌基督的人,也有被上帝拯救的; 起碼,舊約《聖經》記載的信心偉人是如此。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被拯救,不是因他們的行為,而是他們 認識、敬畏、順服耶和華上帝,也是「因信稱義」。這與主耶 穌的宣稱並不衝突。因為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 聖子,是耶 和華上帝,是三一神的一個位格。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中,誰得救,誰不得救,只有上帝清楚, 非人的智慧能夠完全明白。在末日的大審判中,每一個人在造 物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上帝瞭解每個人 的一切真相,也必按公義、真理審判各人(詩九:8;羅二:2)。 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的最終歸宿,只能由上帝處理。上帝的 裁決,絕對比任何人公義、公平:該上天堂的,絕不會下地獄; 該下地獄的,絕不能上天堂。
基督徒應該做的,是努力廣傳全備的福音,引導更多未信 者悔改、相信主耶穌,並按主的教導,使他們成為主耶穌的門 徒。有基督徒說:「如果我向一個人傳福音,他不信,這是否 反而害了他?因為他將來再沒有得救的機會了。」基督徒的責 任,是把福音講得清楚、全面;把傳福音的結果交給上帝(林 前三:6-8)。有機會聽福音,人就要對自己對福音的回應負責; 現在的選擇,決定永恆的歸宿。
對非基督徒來說,首要的問題是,自己如何面對耶穌基督, 是信靠祂,還是拒絕祂?有人說:「不如現在不聽福音,這樣, 死後還有得救的機會;如果現在聽了福音,又不信,將來反而 沒有得救的機會了。」上帝是公平的,現在有了機會卻拒絕, 將來還能有甚麼指望?!
還有人說,他的先輩、親屬沒有聽過福音,所以他情願下地獄,與先輩、親屬相聚。筆者以為,這是不必的。前面已 反覆闡明,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的歸宿,只能由上帝定奪。即便 先輩、親屬真的去了地獄,他(們)一定不希望後輩也去(路 十六:27-28)。何況,如果追到地獄去,卻發現自己的親屬並 不在那兒,就追悔莫及了。

「凡物公用」是共產主義的雛形嗎?

《使徒行傳》有一段關於耶路撒冷的信徒「凡物公用」的 記載。有人認為,這是最早的「共產主義」。真的是這樣嗎?
《使徒行傳》有關耶路撒冷基督徒「凡物公用」的經文, 共有兩處:
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 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 此交接,擘餅,祈禱。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 神蹟。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 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 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 40-47)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 放膽講論神的道。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個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 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 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 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1- 35)
這兩段關於耶路撒冷信徒「凡物公用」的記載,內容相似。 有學者認為,在第四章再次記載此事,是為記載巴拿巴(徒四: 36-37)和亞拿尼亞夫婦(徒五:1-11)的正面和負面的例子作 鋪墊。
現在先看第一段經文(徒二:40-47)。
「彼此交接」(二:42)的原文,是一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十九次,有團契、同有的、一同得分、相交、相通、
捐錢等含義。[43] 在此節經文中,可指在聖靈中合一的團體生活, 捐獻濟貧。[44]
「凡物公用」(徒二:44)可直譯為「凡物公有」,「有」 是過去不完成時態,表示持續一段時間的凡物公有。
「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 45)中,「賣了田產家業」(徒二:45)的「賣」,是過去不 完 成 時 態 , 指 習 慣 性 的 賣 ;「 田 產 」 的 原 文 是 「 產 業 」 , 故 「 田 產 」 和「家業」可能是同義詞;「照各人所需用」(徒二:45)的 原文直譯是,「照各人有的需要」;這裏,「分給」和「有」 也是過去不完成時態,表示一種持續不斷的狀態,不斷地「分 給」,不斷地「有」需要。[45]
再看第二段經文(徒四:31-35)。 「沒有一個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徒四:32b),這表明信徒的心態。信徒仍擁有「他的東西」;但卻不 把它看成是他自己的。
「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 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四:34b-35)「人人 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按原文直譯是「田產或房屋的擁有者把它 們都賣了」;同樣,「拿來」,「放在」,和「分給」都是過 去不完成時態,表示經常進行、持續不斷的狀態。[46]
從上述經文分析,並參照這兩段經文的上下文及相關的背 景,可歸納出幾點。
第一,「凡物公用」並不是搞「共產」。信徒不是一次性 地將自己所有的財產變賣、充公,而是根據需要,不斷地變賣 家產,以便及時地幫助窮乏、有需要的肢體。換句話說,只要 發現有需要,就有人變賣家產,以供給有需要的人。此外,信 徒奉獻的錢財,不是直接彼此分享,而是交給使徒,由使徒分 配。這可能是因為,一方面,使徒比較全面瞭解信徒的需要; 另一方面,為奉獻的人匿名、隱私。[47]
第二,「凡物公用」不是實行「公有制」。這種在財物上 彼此的分享,完全出於內心自願,沒有任何勉強,和硬行規定。 在《使徒行傳》第五章,使徒彼得對亞拿尼亞說:「田地還沒 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徒五: 4)這清楚表明,亞拿尼亞對自己的田產擁有主權,其田產,可 賣,可不賣;賣了田產後,所得的價銀,是否捐獻給教會、捐 多少給教會,都全權由他自己作主。即,在「凡物公用」的境 況中,信徒對自己的財產擁有權和使用權,是被尊重、維護的。
第三,在初期教會,「凡物公用」並不是信徒的經濟模式。 第一個稱門徒為「基督徒」的安提阿教會(徒十一:26b),並沒有「凡物公用」的記載。在耶路撒冷,「凡物公用」只持 續了一段時間。而且,即便在實行「凡物公用」期間,也不是 每一個住在耶路撒冷的信徒都變賣了家產。比如,使徒彼得被 天使從監牢裏救出來後,「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 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裏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十二: 12)這表明,馬可的母親很敬虔,但她仍擁有自己的房子,而 且不會太小的房子。[48]
《使徒行傳》只是如實地記載了初期教會,耶路撒冷的信 徒「凡物公用」的一段史實,並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從「他 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 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 他們。」(徒二:40-47)這段文字看,《使徒行傳》的作者對 這段史實似是持肯定態度的。
「凡物公用」的出現,有著內在和外在的條件,或主觀和 客觀的環境。
上述兩段關於「凡物公用」的經文的背景,都是信徒被聖 靈充滿。第二章描述了五旬節聖靈的澆灌: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天上有響聲下 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 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 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 二:1-4)
第二段經文的背景也是如此。當使徒彼得、約翰被釋放後,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 說的話,都告訴他們。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的,高聲 向神說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 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23、31)
聖靈在一個信徒裏面是滿的,滿到一個地步,以致溢出聖 靈的工作來,這就是聖靈充滿。聖靈充滿就是聖靈在人的身上 顯出祂的管理和供應,彰顯基督的能力和榮美。聖靈充滿的表 現是:在信徒的生命中彰顯基督的榮美,在信徒作見證或事奉 時,彰顯上帝賦予的能力。[49] 被聖靈充滿的人,生命中會結出 聖靈的果子(加五:22),盡心盡意愛上帝、榮耀上帝,真心 實意愛人、關心人。大衛茲(Peter H. Davids)指出,按照《使 徒行傳》,聖靈充滿有三大要素:神蹟、奇事,傳講福音,和 團契生活。[50] 耶路撒冷的信徒「被聖靈的能力所管理,被永恆、 屬靈的事所佔有,完全浸浴在教會生活的新鮮和芬芳裏,以致 輕看世界的東西。」[51] 他們一定銘記舊約《聖經》和主耶穌的 有關教導: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 你的神。(申十:14)
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 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代上廿九: 14)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廿四: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 償還。(箴十九:17)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 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 行。(彌六:8)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 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 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 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0)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 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 42)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 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 廿五:40)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可九:41)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 扶助軟弱的人,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 有福。」(徒二十:35)
被聖靈充滿、更新的生命,使耶路撒冷的信徒深知,他們 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他們只是財物的管理者;同時,他 們切實地彼此相愛,願意互通有無。這是他們實行「凡物公用」 的內在、主觀的思想基礎。當時,耶路撒冷信徒的生活窮乏、 急需相助,可能是他們實行「凡物公用」的外在、客觀的條件。
首先,耶路撒冷城在通商路線之外,農產品不豐富,經濟 狀況並不好。城內的主要經濟活動是政府和聖殿,基督徒在其 中工作的機會很少。[52]
其二,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信主後,被社會拒絕,失 去工作,甚至「家業被人搶去」(來十:34),生活陷入困境。[53] 第三,「那時,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住在耶
路撒冷。」(徒二:5)這節經文中的「住」,原文是「定居」。 所以,他們可能不僅是為了五旬節而來,而是從各國回流、定 居聖城耶路撒冷的人。這些虔誠的猶太人,就像「又公義又虔 誠」的西面,「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司提反殉道後, 也可能是他們將他埋葬的(徒八:2)。[54] 一個合理的推測是, 在彼得講道後歸主的三千人中,應有不少這樣的「虔誠的猶太 人」。這些回國定居的猶太人信主以後,在工作、生活上都可 能面臨難處。
第四,由於猶太當局所施加的壓力,耶路撒冷的信徒難以各自為政地應付;信徒靠攏在一起,更便於集中資源,互相照應。[55]
最後,有資料顯示,在主後四十年代,耶路撒冷曾多次經 歷饑荒,使當地的信徒的生計更加艱難。[56]
因此,「凡物公用」是耶路撒冷的信徒因時、因地、因勢 的舉措,彰顯了聖靈的大能,是肢體彼此相顧、切實相愛的美 好見證。
雖然「凡物公用」並不是基督徒生活的普遍模式,但它所 體現的精神,卻貫穿在使徒的教訓中,是基督徒應該遵循的。 比如: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十二:13)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 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 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 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並且他們 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 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因此我勸提多,既然在你們中間 開辦這慈惠的事,就當辦成了。(林後八:1-6)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 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 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 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 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林後九:7-11)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 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 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5-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 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 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 17-18)
有人對《使徒行傳》記載的耶路撒冷信徒的「凡物公用」, 持否定的態度。他們認為,信徒「凡物公用」,是因為他們以 為耶穌基督會在他們有生之年再臨,所以他們同吃同住,專心 等候主來,把他們接走。這種推測是缺少依據的。的確,初期 教會的信徒對主耶穌再來的盼望,是非常強烈的。但是,這不 是《使徒行傳》所強調的。《使徒行傳》的重點,是信徒廣傳 福音。信徒並沒有採取「末世」的生活方式,消極、被動地等 候主耶穌再臨,而是積極、主動、正常地生活、事奉著。[57]
總之,《使徒行傳》記載的「凡物公用」的生活,是耶路 撒冷的信徒在當時的歷史境況下,從敬畏上帝、彼此相顧的心 所產生的行為。沒有勉強,沒有法則、規定,沒有誓言的約束; 完全是自發、自願的。這段生活,不是任何「主義」、「理論」,或「運動」,而是上帝賜給與祂重新和好的人的新生命的自然流露。

基督徒生病,不需要看醫生嗎?

基督徒生病,不需要看醫生嗎?

《雅各書》寫道:「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 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 的禱告,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 免。」(雅五:14-15)這給人一個印象:信徒病了,教會長老 的信心禱告,就一定能治好他的病。如果是這樣,基督徒得了 病,就不必看醫生了?
新約書信中的教會「長老」,和「監督」可能是同義詞, 其職責是「監督」和「牧養」群羊(提前五:17,三:2-5), 相當於當今教會的傳道人。[58]
「抹油」,可能因為橄欖油有醫療效果(路十:34a;可六: 12-13),也許是早期猶太基督徒的一種習俗,也可能是一種象 徵性行為,將病人分別為聖、交託給上帝。為病人「抹油」, 新約《聖經》語焉不詳,背景資料也有限,故學者尚無共識。[59] 從原文看,「抹油」是簡單過去分詞,是伴隨主動詞「禱告」的。 即,在這裏,作者著重的是「禱告」,而不是「抹油」。[60] 而且, 為病人禱告的長老們「可以」為病人抹油,雅各也推薦此作法, 但不是「一定」得如此行。[61]
在實際生活中,傳道人為生病的基督徒禱告,病卻不一定 得醫治。如何理解這兩節經文呢?
「有病」和「醫治」
為了緩解這兩節經文與基督徒實際生活之間的張力,有學者主張,這裏的「有病」是指靈命軟弱,「醫治」是使靈命健康; 或者,是涵蓋身體和靈命兩個層面。這樣,經教會傳道人禱告 後,雖然上帝不一定醫治信徒肉體的疾病,但祂一定樂意使病 人的靈命被醫治,使之完全。[62]
將這段經文的「病」解釋為「靈性軟弱」,有一定道理。「你 們中間有病了的」的「病了的」的原文是「astheneo」,該字也 可 意 為「 靈 性 軟 弱 」( 如 ,「 軟 弱 弟 兄 」,林 前 八:1 1;「 軟 弱 的 」, 林後十三:3);「出於信心的禱告,要救那病人」中的「病人」 的原文是「kamno」也可譯為心靈「疲倦」(來十二:3);「要 救那病人」的「救」的原文是「sozo」,也多次被譯為「得救」, 如,「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b);「凡求告 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等等。此外,從上下文來看, 靈性冷淡、鬆懈的危險十分真實(雅五:7-11)。因此,勉勵長 老替那些信心軟弱的人禱告,似乎也很恰當。
儘管這個說法有合理性,但是,《雅各書》所使用的詞彙, 不可能排除身體疾病的層面。
首先,「astheneo」(「有病了的」)(雅五:14a)這個 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卅三次:被譯為「軟弱」十四次, 「病人」七次,「病」七次,「患病」四次,「病了的」一次。 [63] 在被譯為「軟弱」的經文中,需要藉助修飾詞,或聯繫上下 文,才能看得出是指「靈性軟弱」。比如,「信心軟弱的」(羅 十四:1a),「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林前八:7b)。又如,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羅十四:2);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林 前八:11)。否則,「astheneo」被譯為「軟弱」時,就難以確定是「靈性軟弱」還是「身體軟弱」。在福音書中,「astheneo」幾乎都是指疾病。 其 次 ,「 kamno」(「 病 人 」,雅 五:15a)這 個 字 ,在 新 約《 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除這裏被譯為「病人」外,另一處被譯 為「疲倦」:「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 倦灰心」(來十二:3)。[64] 同樣,聯繫上下文,才知這「疲倦」 是指「心靈疲倦」而不是「身體疲倦」。
在 雅 五:14-15 這 段 經 文 中,「astheneo」 和「kamno」 都沒有相應的修飾詞,它們的含義只能根據上下文來判斷。這段經文中有「抹油」和「主必叫他起來」。在新約《聖經》中,另外惟一一處提到「抹油」,是身體被醫治(可六:13)。「主必叫他起來」的自然理解是,臥床的病人被主醫治了。因此,這段經文應該是論及身體的疾病和復原,沒有靈性軟弱及復原 的含義。[65]

「信心的禱告」
如果這段經文是論及信徒身體的疾病和醫治,那麼,其意 思就很直白:只要是「出於信心的禱告」,信徒身體的疾病就 一定會被主醫治。甚麼是「信心的禱告」呢?
「信心的禱告」是「帶著信心印記的禱告」。[66] 這一短語 在《聖經》僅出現這一次。這裏的「禱告」的原文是「euche」, 含有強烈的、迫切的願望或祈求的意思。[67] 但是,很顯然,這 個短語的重點不是「禱告」,而是「信心」。這裏的「信心」, 不是病人的信心,而是禱告者(這裏是指長老)的信心。但是, 禱告者的「信心」是指甚麼呢?有兩種可能的含義。一種是禱 告者的自信:他們相信上帝醫治的大能和祂的慈愛、憐憫;認 為只要他們迫切地祈求,上帝就一定會醫治。另一種是禱告者已經知道,上帝要醫治這個病人的旨意,從而迫切地祈求上帝 實現祂的旨意。從經文本身,無法確定是哪一種含義。這同樣 需要運用「以經解經」的原則。
如果「信心的禱告」是指禱告者的「自信」,那麼,所 有的信心偉人的疾病都能被醫治。但是,《聖經》的記載並非 如此。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使徒保羅。他是大有信心的聖徒。 他說:「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 和愛心。」(提前一:14)他又說:「有一根刺加在我的肉體 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林後 十二:7b)。這根「刺」是甚麼,他未詳述。「一根刺」是一 個古字,指扎進皮膚的芒刺,或荊棘的刺;蒲草文獻、古碑和 「七十士譯本」也是這樣解釋。[68] 從經文看,有兩種可能。有 人強調,這根刺是在他的「肉體上」,所以可能是一種疾病, 比如他的眼疾(加四:13、15,六:11)。另一種可能是與「撒 但的差役」相關,指反對者的攻擊。不過,撒但也曾將疾病加 在約伯身上(約二:1-8);保羅也提到撒但可敗壞人的肉體(林 前五:5)。所以,撒但差役攻擊他與他得疾病並不衝突。總的說, 學者大都認為,這「一根刺」是指保羅肉身的疾病。[69]
保羅為主經歷過極多的磨難,「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啟 七:14)。但他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他(林後十二:8), 可見這刺加給他的痛楚有多深。可是,主沒有除掉他肉身上的 這根刺!但主耶穌安慰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 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古往今來,很多聖徒的疾病被主奇蹟般地醫治了;與此同 時,許多聖徒生病,經肢體迫切祈禱,主卻沒有醫治。宋尚節 博士(1901-1944)是主重用的僕人,十幾年的傳道事工,對中國和南洋的教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滕近輝牧師說,宋尚節「由 1931 年年底開始,得到神賜下醫病的能力,常在講道之後,為 數十或數百人一一按手禱告,得醫治者以千百計,盲者明,跛 者行,使敵對與批評者啞口無言;但他從不高舉醫病,每為病 人禱告前必要求其認罪悔改,將重點放在靈性的醫治上。」[70] 上帝藉宋尚節醫治了許多人的疾病,卻沒有醫治他本人的疾病。 他得了結核性痔漏,[71] 先後動了六次手術,飽受病痛折磨。眾 多聖徒為他的康復恆切祈禱,但仍未痊癒。被主接去時,年僅 四十二歲。主未醫治他,但賜下了足夠的恩典。宋博士臨終的 情景,感人至深:
八月十七日晚上,外面下著小雨,室內只有小煤油燈 一盞。宋師母知道他病情嚴重,不敢離開他。到了深夜, 他看宋師母太累了,不忍心叫她再陪著,催宋師母快去睡 覺。宋師母剛要入睡,忽然聽見有聲音,起來見他兩手合掌在敬拜主,斷斷續續用微弱的聲音禱告。
宋師母跪在他床邊向主流淚禱告:「祢要接祢的僕人, 不要在黑夜,因為弟兄姊妹都睡了;希望白天接他去。」 主僕人問宋師母:「現在幾點鐘?」宋師母說:「已經一 點半了。」他說:「現在才一點半,我怎能等到五點鐘呢? 不要怕,主耶穌在門口,有甚麼可怕呢?」這時室外很黑, 但主僕人滿臉發出亮光。宋師母見到這奇異的亮光,心靈得到極大的安慰。八月十八日早上五點,他的脈搏微弱。早上七點七 分,他安然被主接去,當時臉上顯出笑容。[72]

上帝有醫治的大能;但是,是否醫治是上帝的主權,祂可 以醫治,也可以不醫治。因此,「主必叫他起來」的信心,不 應該是禱告者的主觀意願或自信,只能是上帝的旨意。禱告者 領悟了上帝的旨意,知道「主必叫他起來」,故憑信心熱切祈禱, 直到病人被醫治。有學者寫道: 長老是屬靈的領袖,是眾所公認信心成熟的人,他們 既有深厚豐富的經驗,因此很自然的被請去為醫治禱告。 他們應比眾人更能分辨主的旨意,並能用信心禱告,這種 信心能分辨並接受神醫治的恩賜。
為醫治禱告而相信神必會應允,那禱告確實會帶來醫 治,但惟有當神的旨意是要醫治時,那種信心才會存在, 它本身亦是神的恩典。不論我們多有恩賜,多堅持,或多 公義,這種信心是無法「製造的」。在我們這一生中,我 們多半時候無法知道是否神的旨意是要醫治,我們也不總 能感覺那有確據的「信心」是否存在。因此,當我們真誠、 熱切為醫治所作的禱告不蒙應允時,錯並不在於我們的信 心不夠;原因乃是,令這種信心出現的狀況並未發生。[73]
解釋舊約律法的猶太文獻「米示那」(Mishnah)中,有這 樣一個記載:一位叫 R. Hanina b.Dosa 的猶太拉比常為病人禱告。 他會說:「這個人會痊癒」,或「這個人會死。」人們問他:「你 怎麼會知道呢?」他回答說:「如果我禱告的時候,口若懸河 地流利,就知道禱告必蒙應允。如果我禱告時口舌遲鈍,就知 道禱告遭到拒絕。」[74] 這位拉比禱告時口舌是否流暢,很可能 與上帝對他的啟迪有關。

另一個生動的事例,是韓國牧師趙鏞基(Dr. Paul YonggiCho)的親身經歷:
有一天,一副擔架把一名女士抬進我的辦公室。她從 頸部以下完全麻痹,連手指頭也無法動彈。她進來時,我 感到一陣奇異的激動,心裏似乎被攪動起來,就好像有人 等候在畢士大池旁一般,我知道有甚麼事快發生了。我走到擔架旁,望著她眼睛,明白她已經有得醫治的 信心:那不是死信心,是活信心。我用手摸摸她的額頭, 說:「姊妹,靠耶穌基督的聖名,妳得醫治了。」上帝的 能力立刻降臨,她得醫治了。她從擔架上站了起來,又激 動,又驚奇!以後,她攜帶禮物到我家來,走進我的書房後,問道: 「我可以把門關起來麼?」我回答說:「可以,關上罷。」然後,她跪在我面前, 仍舊為她能得醫治而驚異:「先生,請把你自己顯示給我 看。你是第二位道成肉身的耶穌麼?」我笑起來:「親愛的姊妹,你知道我一天吃三餐,也 進浴室,每天晚上也得睡眠。我跟你一樣是人,我能幫助 你的惟一途徑是經由耶穌基督。」這位女士獲得奇妙醫治的消息,立刻傳開來。馬上 有一位富有的婦女,同樣躺在擔架上,被抬進教會。她信 主很久,曾擔任教會的女執事。她背得出許多關於醫治 的經節,如:「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祂代 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 十六:17-18)等。於是我盡全力為她禱告,但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我又高聲重複同樣的醫治禱告。我使用上帝的話語,我甚 至跳了起來,結果全無動靜。我要求她憑信心站立。許多 次她站了起來,等我一放手,她又像一根枯枝似地倒了下 去。我又說:「鼓起信心站起來。」她再站起,又再跌倒。 她對我聲稱,她擁有世上一切的信心,可惜她的信心竟不 管用。我沮喪極了。她終於哭起來,指責我說:「牧師,你 偏心。你只愛那個女的,所以你治好了她。你不愛我,所 以我仍然生病。你太偏心啦。我又何必拚命到耶穌基督那 裏去信靠祂呢?」
於是,我滿心痛苦哭叫說:「父阿!為甚麼?為甚麼要這樣?上帝,請給我答案,一個非常清楚的答案。」祂給了。現在,我把這答案,以及我怎麼會恍然領悟的情形 告訴諸位。[75]
然後,趙鏞基牧師解釋說,上帝的「道」有「洛格斯」 (Logos)和瑞瑪(Rhema)之分,前者是《聖經》的經文,後 者是聖靈使用一些經文,在特定的場合、對特定的人說話。「你 的心,如同畢士大池一般,要由特殊的經文來攪動,你會知道 那個應許是給你的,你就有信心達成所需的神蹟。」關於「洛 格斯」及「瑞瑪」,不是本書討論的範圍。但趙鏞基認為,正 是「瑞瑪」讓他領悟了上帝要施行醫治的旨意,他的醫治禱告 才有果效:「上帝把祂的信心傳進我的心,我遵命而行,於是發生了神蹟。」[76] 他還強調,只有當信徒願意降服於主,肯花 時間等候祂,認自己的罪,潔淨自己的生命,把生命的主權交 給上帝,上帝的能力才會臨到。[77]
許多時候,為病人禱告的人,並不明白上帝是否要醫治; 但仍可熱切地、大膽地祈求主醫治。這是上帝賜給祂的兒女的 權柄,「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 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如果病人沒有 得醫治,禱告者的失望、沮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絕不要感 到羞辱、難堪,或自責。因為,上帝喜悅信徒倚靠祂、求告祂。 上帝已經垂聽了禱告,但祂以自己更高、更美善的旨意來回應。 禱告的終極目標,不是疾病得醫治。禱告的最高境界,是與主 親密相交,願主的旨意成全。[78]

基督徒得了病,該怎麼辦?
有的基督徒主張,身體有了疾病就禱告,斥責撒但的攻擊。 疾病可能出於撒但的攻擊,也可能不是。把所有的身體疾病都 歸於靈界爭戰,似乎不妥。主耶穌事奉時,對於百姓,有病治病, 有鬼趕鬼(如,太四:23-24),對身體的疾病和魔鬼的攻擊, 有清楚的劃分。
身體有了病,是求上帝直接醫治,還是藉著醫生醫治?這 要視各人的領受而定。筆者認識的傳道人中,有的堅持求主醫 治,不看醫生;有的卻去看醫生。筆者都表示尊重。因為上帝 的對人的帶領,是各不相同的。
身體得了病,該怎麼辦?筆者有兩點建議。 首先,省察自己的罪過。 按照主耶穌的教導,身體的疾病,可能與個人犯罪無關(約九:1-3),也可能與人犯罪有關(約五:14)。使徒雅各也勸 誡基督徒,「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 (雅五:16a)因此,當疾病臨到時,信徒應該在上帝面前省察 己過,並求主顯明自己隱而未現的過犯,認真認罪、悔改,懇 求主的赦免、醫治。
其次,呼求上帝的醫治。
若認罪悔改後,病患仍未除掉,表明這次生病與自己的罪 過無直接關係,就可以求主醫治。如果領悟到主要親手醫治, 就不必看醫生;如果沒有這樣的領悟,就可以看醫生。但在醫 治中,要恆切禱告,請教會的負責同工和主內肢體代禱,懇求 主掌管、引領醫治的整個過程。

中國的龍是否就是《聖經》中的魔鬼撒但?

中國的龍是否就是《聖經》中的魔鬼撒但?
《啟示錄》說:「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 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a)。這「大龍」與中國的「龍」 是一回事嗎?這牽涉如何看待中國龍文化的重要問題。
《聖經》中的「龍」
在舊約《聖經》中,主後 1611 年發行的《聖經》英文譯本「英 王欽定本」或稱「英王詹姆斯譯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縮寫為 KJV),將兩個希伯來字,都譯為 「dragon」 (「龍」)。第一個字是「tan」,總以複數形式出現,並常為 陽性:「tannim」(只有一次是陰性「tannot」,瑪一:3)。另 一個希伯來字是「tannin」,字義較含糊,似與「tan」無關。在 現代的英譯本中,大都把「tan」譯為「jackals」(「豺」);
「tannin」則被譯為「sea monster」、「sea creatures」(「海怪」)、「serpents」(「 大 蛇 」、「 毒 蛇 」)、「reptile」( 爬 蟲 )、 cobras(眼鏡蛇)等。[79]
有學者統計,在舊約《聖經》中,「英王欽定本」有廿二 處譯為「dragon」(「龍」),但現代英譯本絕大多數不再這樣 譯。[80] 現將「新英王欽定本」(New 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1979-82    年, 縮 寫 為    NKJV)、「 新 國 際 版 聖 經 」(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新 約 1973 年, 舊 約 1978 年, 縮 寫 為NIV)、「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ewAmericanStandard Bible,1995 年,縮寫為 NASB)、新譯本(2001 年)及和合本(修 訂版,2010 年)對「英王欽定本」中「dragon」(龍)一字的翻譯, 列表如下:

舊約《聖經》中,希伯來字「tannim」和「tannin」,英王
欽定本(KJV)譯為「dragon」(龍),是不是自然界真正存在 的生物,尚不能確定;在現代英譯本中,它們則被認為是真實 的動物,如,豺狼、野狗、毒蛇、海獸,等等。
此外,學者們指出,在舊約《聖經》中,「leviathan」可能 是一種水怪,或指迦南的傳說裏的「龍」(中文《聖經》譯為「鱷 魚」,如,賽廿七:1);「拉哈伯」(Rahab)(如,伯九: 13,廿六:12;賽五十一:9),可能指古代傳說中的海怪(舊 約可能用以比喻埃及);「behemoth」可能指「巨大的野獸」(中 文《聖經》譯為「河馬」,如,伯四十:15-24);這些動物與 「tannim」、「tannin」可能密切相關。但是,對於這些名字的 確實含義,至今尚無定論。[81]
新約《聖經》中,希臘字「    」(drakōn)共出現十三次,英譯本譯為「dragon」(龍),中文譯本都譯為「龍」。[82] 在中文譯本「和合本」(修訂版)和「新譯本」中,「龍」出現了十四次。但是,在「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啟十二:17b)這一短語中,並無「龍」這個字;「站在」的原文,
有的抄本是單數第三人稱,可解讀為「龍站在」;但有的古抄本卻是單數第一人稱,就應解讀為「我(約翰)站在」。所以,準確地說,「 」(drakōn)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 十三次。[83]
關於新約《聖經》的「龍」,需要注意幾點。

第一,「龍」只出現在《啟示錄》這一卷書中。

第二,《啟示錄》指明,「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a)「他捉住那龍, 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啟二十:2)很多學者都認為,「那古蛇」就是伊甸園中引誘亞當、 夏娃犯罪的蛇。[84] 當然,這並不是說,伊甸園那一條蛇就是撒 但;那蛇只是被撒但用來施行詭詐、引誘的工具,是「迷惑普 天下的」。那蛇是耶和華所造的動物,屬於「牲畜野獸」一類。 否則,耶和華上帝就不會咒詛牠「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創 三:14)了。[85]
第三,這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啟十二:3)。一般解經家都認為,使徒約翰並沒有說自然界是否真有這樣的龍存在,也不是說牠真的長著七個頭和十隻角;「七頭十角」是對撒但的象徵性描寫,比如,「七頭」代表極大的生命力或權柄,「十角」表示力量、能力,「冠冕」代表王權, 等等。[86]

中國文化中的「龍」
中國人稱自己是「龍的傳人」。從結構和詞義上看,「龍的傳人」有兩種含義:一是人傳龍,即中國人是將龍圖案、龍信仰、龍風俗,承傳了下來的人,就是將龍傳下來的人;二是龍傳人,即中國人是龍種,是龍的子孫,是由龍傳宗接代傳下 來的人。[87]
要理解「龍的傳人」的確切含義,首先要瞭解「龍」。
龍的定義。今天,一提到「龍」,人們腦海裏立即浮現一 幅長身、利角、粗鬚、巨爪的活物的圖像。可是,這與商周青 銅器上的「龍」,有很大差異。考古學家張光直論及商周青銅 器的動物紋飾時說:「龍的形象如此易變而多樣,金石學家對 這個名稱的使用也就帶有很大的彈性;凡與真實動物對不上, 又不能用其他神獸(如饕餮、肥遺和夔等)名稱來稱呼的動物,便是龍了。」[88] 可見,在商周時代,「龍」的概念還是模糊的。 到了春秋時代,孔子將龍與龜、魚並列,好像是一種水生 動物:「龍食於清,游於清;龜食於清,游於濁;魚食於濁, 游於濁。」(《呂氏春秋.舉難》)戰國時期的韓非則說龍是 一種真實的動物,有鱗、能騎、能傷人:「夫龍之為蟲,可狎 而騎也,然喉下有逆鱗徑尺,嬰觸之則殺人。」(《韓非子. 說難》)隨著時代的推移,龍的神祕色彩,也愈來愈濃,成為 一種具有爬蟲特徵、多變的神性動物。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引用了後漢學者王符對龍的描述:「其形有九,頭似駝, 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頸似蛇,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 掌似虎是也。其聲如戛銅盤,口旁有須髯,頷下有明珠,頭上 有博山。」[89] 三國張輯在百科辭典《廣雅》中說:「有鱗曰是 蛟龍;有翼曰應龍,有角曰虯龍,無角的曰螭龍,未升天曰蟠 龍。」
早期的中國龍形圖案。據有關報導,到目前為止,中國發 現的最早龍形圖案,是遼寧省阜新縣興隆窪文化查海遺址的「龍 形堆塑」。遼寧省考古研究所在 1994 年採用逐層挖掘的方式, 發現了這個「龍形堆塑」,屬八千年前的「前紅山文化」遺存。 這個堆塑由大小均等的紅褐色石塊堆砌而成。龍身全長約 19.7 米,寬度約為 2 米,仰首張口,腰彎背弓,尾部若隱若現。龍首、 軀幹、背脊和尾部,都清晰可見。[90] 但是,在不久前出版的關 於龍的一本專著中,卻未提及這一發現。[91] 不知是否有學者對 此項發現,持保留態度。
1987 年,在河南濮陽水西坡的墓葬中,發現了令人驚歎的 原龍紋造型,由白色的蚌殼堆積而成,長 1.78 米,高 0.67 米。 這個墓葬約在六千四百年前,但龍堆積的圖案,與後世的龍非常相似,位於主人骨架的東側;另一側,是用同樣材料堆積成 的一隻虎,栩栩如生。由於這隻虎的圖像是完全寫實的,那麼, 這條龍也應該是寫實的。因它有兩條腿,所以有學者推斷這條 龍的實體是鱷魚。在渭水流域,學者發現了距今五千五百年前 的陶器上的「人面鯢魚」彩繪。在遼河流域,也發現了不晚於 距今五千年的龍形玉飾,其頭是豬的特徵。[92]
中國龍形態的變遷。中國龍很神奇,兼具許多動物的特徵, 和雲霧、雷電、虹霓等自然天象的寓意。[93] 有學者指出,北京 天安門前華表柱上的蟠龍,是最完美的中國「現代龍」,與遠 古的龍的形態有很大差異。
龍在商代之前是沒有角的,到商代才長了角。這可能與當 時對角的崇拜有關。[94]
有學者認為,中國龍形態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期是春秋以前的「古代龍」,多為匍匐爬行狀,結構形態 比較粗陋,蛇身獸頭,保持著爬行動物的特點。它們的形狀極 為豐富,也異常怪異,表露出粗野與狂放、暴力與恐怖,展示 著神祕的威力。第二期是從戰國到唐代的「中世龍」,開始脫 去了爬行動物的特點,從匍匐走向飛騰,氣勢漸增,表現出不 可一世的姿態。第三期是宋以後的「現代龍」,其主要特點是 蜿蜒多姿,體態華美,雖仍威嚴,但卻淡去了剛猛和進攻性。[95]
元朝以前,龍造型大都是三爪,有時前兩足為三爪,後兩 足為四爪。明代開始流行四爪龍,清代則以五爪龍居多。清代 民間的一種說法是,「五爪為龍,四爪為蟒」,皇帝穿龍袍, 臣子穿蟒袍。推翻帝制後,雖已可按照喜好繪製龍型,但因為 五爪龍在歷史上有過的特殊地位,人們仍偏愛五爪造型。[96]

中國龍的起源。這是一個頗有爭議、懸而未決的問題,有各種各樣的看法。現僅以兩種觀點為例。 一種觀點稱為「模糊集合說」,從考古學、古地質學、古生物學、動物學等現代自然科學及自然現象入手,探究龍的起 源。
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在上古時代,人的思維是以直觀 表面性、整體關聯性、非邏輯的神祕性和群體表像性為特徵的 「模糊思維」。這樣的思維導致先祖不清晰、不精確、不惟一 地將身外世界的種種事物,集合、昇華成若干個「神物」,然 後加以崇拜。在古人心目中,身外世界是神祕、難以捉摸的。 暴雨降臨時,烏雲翻滾,電光閃閃,雷聲隆隆;風聲鶴唳,海 潮漲落,泥流下山,也都發出「隆隆」的聲響;河馬、鱷、牛、 蟒蛇等動物的吼叫,也和「隆隆」聲接近。「隆隆」聲本身的 粗壯、雄渾、深沉和悠遠的特點,給人以恐怖、壯烈、崇高和 神祕之感。也許,先祖就取其聲,將這個模糊集合起來的「神 物」,以「隆」這個音呼之為「龍」了。
從考古角度看,早期的龍也許是一種頭上帶角的蛇,是純 粹的爬行動物;或者,最初的龍,頭很像豬,身則與蛇身相同; 還有專家認為,龍是由鱷魚蛻變而成的。[97]「蛇是龍的原型, 龍是蛇的昇華。」不少學者主張,「龍」是中國古人在蛇的基 礎上,結合魚、鯢、鱷、豬、蛇、虎等動物的特徵,進而與雲、 雷電、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產生的一種神物。先祖以現 實生物和自然天象為基礎,將自己的對身外世界的畏懼、依賴、 疑惑、想像、崇拜等等,都貫穿、投注、體現到龍的模糊集合 中了。從審美的角度來看,龍是古人的一種藝術創造。「龍」 形成的過程,也是「美」的因素集納的過程,傾注著先人的神 祕猜想、宗教感悟、審美視角和藝術情趣。[98]

關於龍的起源的另一種觀點是,認為龍起源於天象,即天 上的星宿。持這種觀點的學者,主要基於對古代文獻的解讀和 對天象的觀察。
有學者指出,從古文獻看,古代華夏的王者之旗為龍旗, 比如,《詩.周頌.載見》中的「龍旗陽陽」;《魯頌.閟宮》 中的「龍旗承祀」,《商頌.玄鳥》中的「龍旗十乘」,等等。 這些詩都是祭祖的頌歌。祭祖時載龍旗,足見龍旗已成為民族 及其王者權力的象徵。但是,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這些先秦 旗章上的龍,並不是後世龍旗、龍袍上張牙舞爪的蜿蜒巨龍, 而是天上煥若連珠的龍星,是天上的星宿。
在中國傳統天文學的二十八宿系統中,東南西北各有七宿, 東方稱「青龍」,南方稱「朱雀」,西方稱「白虎」,北方稱「玄 武」。各宿的星數並非一樣。東方七宿有卅二星,南方七宿有 六十四星,西方七宿有五十一星,北方方七宿有卅五星,全部 共有一百八十二星,循著一定的軌道運行,人們稱之為「黃道」。 [99] 東方「青龍」星宿是根據龍的形象命名的:角(龍角)、亢(龍 頸 )、氐( 龍 胸 )、房( 龍 腹 )、心( 龍 心 )、尾( 龍 尾 )、箕( 龍 尾)。1978 年,在湖北隨縣擂鼓墎曾侯乙墓中,發現了一件繪 著東、西宮星相的漆箱蓋;表示東宮的龍形,頭和身子像蛇, 四足有爪,尾部與雲氣相連,提供了戰國早期東宮龍星的形象 資料。[100] 在上古時代,每到春天的黃昏,這些璀璨的明星即從 東方天際升起,從仲春至初夏,先是角,然後是亢、氐、房、心、 尾,依次上升,在東南方的夜空,形成一條蔚為壯觀的巨龍, 即四象中的東方蒼龍星象。
有學者指出,在先秦典籍中,關於龍星周天運行方位最系 統的記載,見於《周易.乾卦》:「初九:潛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上九: 亢龍有悔。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易》的「龍」,自《易傳》之後,常常被解讀為君子人 格的象徵。「潛龍勿用」、「亢龍有悔」,也被理解為象徵君 子的修養功夫。但是,這些學者卻認為,「龍」的本義是蒼龍 星象;「潛龍勿用」、「見龍在田」、「或躍在淵」、「飛龍 在天」、「亢龍有悔」、「群龍無首」等等,說的蒼龍星象從 春至秋、由升到降的周天運動。
他們主張,蒼龍星宿以「龍」為名、以龍為形,可能並不 像人們通常所認為的,是源於對星象蜿蜒形態的觀察和模擬, 而是基於蒼龍星宿與時令的關聯。上古時代,作為蒼龍之首的 角宿始見於東方之時,正值仲春時節,大地回春,春雷發奮, 萬物復蘇,蟄伏了一冬的動物也開始蘇醒,是謂「驚蟄」。「龍」 的本義為蟲。龍星升天既為百蟲驚蟄的標誌,所以被命名為 「龍」;絡繹上升的東方列宿,在古人的心目中也就呈現為龍 的形象。《說文解字》說:「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 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龍」既是「鱗 蟲之長」,必是地上的爬蟲;但又說牠「春分登天,秋分潛淵」, 顯然指天上的蒼龍星宿。可見,在古人觀念中,天上之龍與地 上之龍,已渾然一體了。[101]
中國龍的起源問題,涉及對古代文獻、出土文物和民風民 俗等多方面證據的發掘和解讀,是一個遠未解決的問題。

龍是華夏民族的圖騰嗎?「圖騰」是美洲印第安語「totem」 的音譯。「totem」則來自奧傑布華(Ojibway, 北美印第安人的 一 支 ) 語 的 「 d o d a e m 」 , 意 思 是 「 弟 兄 或 姊 妹 親 屬 」 。 [ 1 0 2 「]    t o t e m 」最早見書的時間,起碼可追溯到主後 1791 年;[103] 將「圖騰」 一詞引進中國的,是清代學者嚴複(1854-1921)。1903 年,他 翻譯英國學者甄克思(Edward Jenks, 1861-1939)的《社會通詮》 (A History of Politics)一書時,首次把「totem」一詞譯成「圖 騰」,並成為中國學術界的通用譯名。嚴複在按語中說,圖騰 是群體的標誌,旨在區分群體;並認為中國古代也有與澳大利 亞人和印第安人相似的圖騰現象。[104]「圖騰」 意思為「它的親 屬」,「它的標記」。在遠古時代,如果人們認為自己的祖先 是來源於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那麼,它就成了這個群 體的「圖騰」,成為他們祖先、標誌和保護神。[105]
有學者認為,最早提出「龍圖騰」的是學者聞一多。他在 一篇專門談論龍、鳳的文章中說,從古代神話中,人們依稀看 出,「龍」是原始夏人的圖騰,「鳳」是原始殷人的圖騰。[106] 按照「圖騰」的嚴格(狹義)定義,如果「龍」是華夏民族的 圖騰,龍就應該是這個民族的祖先。但是,對「龍是否是華夏 民族的祖先」這個問題,卻一直有爭議。
一個古代傳說是,伏羲是龍的兒子,與女媧成為夫妻,是 華夏民族的「人祖」;「伏羲鱗身,女媧蛇軀」,是龍子、龍女。 這樣,華夏民族就是龍的子孫了。[107] 但是,關於這種傳說,現 存的古代文獻中,似找不到明晰的依據。
中國歷史有「三皇五帝夏商周」一語,說在夏朝以前,有 「三皇五帝」。「三皇五帝」都有誰,文獻各說不一。《尚書》 記載的三皇是伏羲、神農、黃帝;由於《尚書》的影響力,這「三 皇」得到了推廣。[108]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伏羲有不同的名字,除「伏羲」(《莊 子.人間世》)外,還有「伏戲」(《莊子.大宗師》)、「伏犧」(《法言.問題》)、「包犧」(《易.繫辭下》)、「宓犧」(《漢書.古今人表》)、「炮犧」(《漢書.律曆志下》)「庖犧」(《水 經注.渭水》)、「慮羲」(《管子.封禪》) 等。[109]
有學者認為,最早記載伏羲的史書,是戰國時期的《莊子》, 共 有 五 處 提 到 伏 羲 。《 莊 子 》 提 到 的 伏 羲 , 有 三 種 寫 法 :「 伏 羲 」 、 「伏犧」或「伏戲」;在古帝王中序列中,伏羲有時排在禹、舜、黃帝之前,有時排在其後;亦虛亦實,既像神又像人。[110]
《易.繫辭下》記載了伏羲功業:教人織網捕魚、狩獵;改良婚嫁制度;創造了曆法;發明了樂器;始創了中國古代文化的秘密符號 —    八卦(一組象形文字),是中國文字的起源。[111]
「 女 媧 」 , 亦 作 「 靈 媧 」 , 此 名 首 見 於 《 楚 辭 . 天 問 》 中 :「 女 媧有體,孰制匠之?」意思是:女媧的身體,是誰製造出來的呢? 「女媧」後見於《山海經》。
《山海經》是中國先秦古籍,其作者和成書時間尚不能確 定。學者一般認為,它是從戰國初年到漢代初年的一些楚人所 作,西漢時彙編成書。《山海經》原來是有圖的,叫《山海圖 經》,魏晉以後,圖已失傳。現在看見的插圖,是後人增補的。 《山海經》全書十八卷,「山經」五卷,「海經」八卷,「大 荒經」四卷,「海內經」一卷,共三萬餘字,記述古代傳說、 地理、生物、宗教、醫藥、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內容。其中, 許多有詭異的怪獸,及光怪陸離的傳說,長期被認為是一部荒 誕不經的書。因此,《山海經》的書名雖早已見於《史記》(成 書於主前 100 年前後),但司馬遷卻感嘆地說:「至《禹本紀》、 《山海經》所有怪物,餘不敢言之也。」因此,有學者指出,直到幾十年後的漢成帝期間,劉向、劉歆父子奉命校勘整理經 傳諸子詩賦時,才將《山海經》公之於眾。[112] 但是,有些學者 則認為,《山海經》是一本在歷史、地理、科技、社會學、天 文學等方面都有價值的著作。
古代中國傳說的基本來源,就是《山海經》,如,誇父追日, 女媧補天,後羿射日,黃帝大戰蚩尤,共工怒觸不周山從而引 發大洪水、大禹治水,等等。[113] 由漢武帝劉徹的叔父、淮南王 劉安主持撰寫的《淮南子》(又名《淮南鴻烈》、《劉安子》), 是一部繼承先秦道家思想、又綜合了諸子百家學說精華的論文 集。《淮南子》也收入了女媧補天、後羿射日、共工怒觸不周山、 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古代傳說,並使這些傳說得以廣傳。[114]
《山海經.大荒西經》說:「有神十人,名曰女媧之腸, 化為神,處栗廣之野,橫道而處。」關於女媧的傳說,多是她 造人或補天的故事。東漢學者應劭在《風俗通義》中寫道:「俗 說天地開闢,未有人民,女媧摶黃土作人,務劇力不暇供,乃 引繩於泥中,舉以為人。故富貴者黃土人也;貧賤者繩人也。」 意思是:開天闢地時,沒有人類,是女媧用黃土造了人;富貴 人是女媧親手用黃土摶的,貧賤人是她用繩沾泥漿灑落在地上 變成的。《淮南子.覽冥篇》和《論衡.談天篇》都記載了共 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 「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鼇足以立四極」的故事。[115]
到了唐代,李冗在《獨異志》卷下稱:「昔宇宙初開之時, 只有女媧兄妹二人,在昆侖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婦, 又自羞恥。兄即與妹上昆侖山,咒曰:『天若遺我兄妹二人為 夫婦,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於煙即合,二人即結為夫 婦。」這是說,伏羲、女媧本為兄妹,後結婚生子,繁衍後代, 成為「人祖」。[116]

從考古學看,在發掘出的漢、唐墓葬的壁畫、帛畫和石刻畫像中(如,洛陽西漢蔔千秋墓頂壁畫,和長沙馬王堆漢墓帛 畫),常有人首龍(蛇)身、穿袍戴冠、兩條蛇尾緊緊地纏繞 在一起(交尾象徵交媾)的圖像,或正面而立,或側面相對。 這些畫像廣泛分布於山東、河南、四川、江蘇、甘肅、新疆等地。 [117] 這種圖像被普遍認為是伏羲和女媧。這些出土的墓葬圖像, 似與古代文獻關於伏羲、女媧的記載相吻合。
如果華夏民族真的是從「人面龍(蛇)身」的伏羲、女媧 而出,那麼,中國人就是龍子龍孫;「龍」就是中國人的圖騰了。但是,很多學者對此有疑議,從多方提出質疑。

現僅談幾點。
第一,伏羲、女媧的歷史性、真實性問題。
有學者指出,《尚書》記載的是堯舜禹時期的政事,是從 堯開始的;堯之前的事,沒有記載,堯舜禹的背景不清楚。《左 傳》記載的是春秋各國的政務,裏面零星提到一些古史,但不 成系統。而且,《尚書》和《左傳》都未提及黃帝。中國古典 惟一有史前史色彩的,是《山海經》,可惜內容也零散,難以 聚成一個系統。這樣,中國歷史成了「沒頭」的歷史,對中國 人的終極來源,沒有任何解釋和說明。[118]
有關伏羲、女媧的記載,情況也類似。有學者指出,戰國 中期以前的典籍,如《論語》、《墨子》《左傳》、《國語》、 《孟子》等,對伏羲隻字未提。[119]《史記》從黃帝開始,沒有 為伏羲作傳;其中提及伏羲兩次,皆引前人所言。東漢班固《漢 書》突破《史記》的界限,將上古帝王從黃帝推至伏羲,至此, 伏羲開始登上官定正史,稱伏羲「繼天而王」,是「百王之先」,而炎、黃諸帝繼伏羲為王,伏羲遂成為中國歷史源頭。其後, 唐高祖的《修六代史詔》和唐太宗的《修晉書詔》,均以伏羲 為中華文化的肇始者,所謂「伏羲以降,因秦斯及,兩漢繼緒, 三國並命,迄於晉宋,載筆備焉」。唐代司馬貞為《史記》補 寫《三皇本紀》,綜述、補充了前人有關伏羲的文獻,成一篇 較為完備的史傳。至此,伏羲在歷史古代典籍中歷史化的過程 宣告完成。可見,在傳世古典文獻中,關於伏羲的記載是在戰 國中晚期以後從《莊子》才開始,並逐漸載入正史。春秋以前 典籍未見伏羲。從戰國到秦漢,時代越往後,關於伏羲的記載 越詳細,其功業越卓勳,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也越高。[120] 這 樣,在早期文獻中缺乏記載的伏羲,其歷史性受人質疑。
第二,對漢墓中的圖像的解讀。一般都把這些圖像中的人 面龍(蛇)身、尾部彼此交纏的圖像解讀為伏羲和女媧。但一 些學者對此提出異議。一方面,人與動物的結合體,是遠古傳 說形象的普遍特徵,並不是伏羲、女媧的專有特徵;因此,這 些人面龍(蛇)身的圖像,要根據他們在圖中的位置、與畫面 中的其他部分的相關性,作整體解讀。不是凡人面龍(蛇)身、 彼此交尾的圖像都是伏羲、女媧。而且,有些人面龍(蛇)身 的圖像,有的有翅膀和足,有的則沒有。[121] 因此,有學者主張, 有腳圖像的原型,應該是「鯢」(俗稱娃娃魚)。[122] 另有學者 主張,「人面蛇身」,與「龜背鵠步」一樣,只是一種描述和 形容,說明被描述者有奇表而已,並不是說真的是人的面孔、 蛇的身子。[123] 還有學者認為,「人首蛇身」是「道」這個字的 原型;伏羲並不是真正的「人首蛇身」,「人面蛇身」只是表 示伏羲是道家的創始人。[124]
第三,根據相關文獻,有的學者相信伏羲真有其人,生活在七千年前左右,出生地點,各說不一。唐代司馬貞在《補史 記.三皇本紀》中說:「太 包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 母曰華胥,履大人跡于雷澤,而生庖犧於成紀。蛇身人首,有 聖德。」按此,伏羲生於「成紀」(即今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 但是,他們認為,伏羲僅僅是人而已。伏羲對華夏民族的文明 有很大貢獻,是華夏民族的「人文始祖」,卻不是「民族始祖」。 因為,按照《補史記.三皇本紀》,伏羲之前,起碼還有燧人氏。 因而,伏羲不是華夏民族的源頭,因而不是華夏民族的「圖騰」。 [125]「龍」是否為伏羲的「圖騰」,目前尚無線索。
明代李東陽在《懷麓堂集》說:「龍生九子不成龍,各有 所好,......」「龍生九子」是指龍生九個兒子,九個兒子都不 成龍,各有不同。「龍生九子」,並不是說龍恰好生九子。在 中國傳統文化中,「九」表示極多,有至高無上地位,是一個 虛數,也是貴數,所以用來描述龍子。「龍有九子」這個說法 由來已久,但直到明朝才出現了各種較具體的說法。在文獻中, 龍的九子的長幼排列順序,各不相同。「龍的九子」之間的差 異之大,超出常人的想像。恐怕很少人能想到,在古跡之處常 見到的背馱石碑的「龜」,竟是被列入「龍的九子」之一的「贔 屭」(bì'xì)! [126] 楊靜榮指出,位居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的李東陽,雖是飽學之士,但「龍生九子」之說,只有民間流傳, 並不見於典籍。為回答皇上的提問,只好從傳說中拼湊「九子」, 以複聖命;雖實可悲,卻為龍文化增添了趣味性,乃始料不及。 [127] 以致有人打趣道:「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會打洞!」 這是哪兒跟哪兒呀?!
從上面刪繁就簡的敘述,不難看出,對「華夏民族的源頭 在哪裏」、「中國人是不是龍的子孫」、「龍是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等問題,要取得共識,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真龍天子」的緣由。按照《史記》,把皇帝喻為「龍」的,從秦始皇開始。《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三十六年,.....秋,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吾遺鎬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龍死。』使者問其故,因忽不
見,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聞。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也。』退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禦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這段話的大意是:秦王政三十六年,秦的使者從關東夜過華陰平舒道,一手持玉璧的人攔住使者說:「請把這塊璧交給縞池君(即水神)。」然後又說:「今年祖龍死。」使者想問清楚,但人忽然不見,僅有玉璧留在地上。使者將玉壁帶回,並將經過奏報給秦始皇。
秦始皇默然不語良久,說:「這個妖孽能預知的不過是一年之內的事情。」退朝後又說:「祖龍是指人的祖先。」並令御史大夫看那個玉璧,發現是廿八年前秦始皇渡江時為祈福而沉于江的那塊玉璧。據後人解,「夫沉璧于江,欲求福也。今還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王充《論衡.紀妖篇》);[128] 即,因秦暴虐無道,已失去上天的護佑,將滅亡。應劭說:「祖,人之先;龍,君之象。」「祖龍死」,即秦將亡。亦即,「祖龍」 指秦始皇。[129]
以龍喻人,並非始於皇帝。孔子就曾將老子比喻為「龍」; 老子則把孔子比喻為「鳳」。[130] 但是,主動把自己與龍拉上關 係、稱自己為「真龍天子」的,卻始於漢高帝劉邦。《史記. 高祖本紀》載:劉邦父太公,母劉氏。劉氏在大澤坡上休息, 夢中與神人相遇。此時雷電交加、天昏地暗,大公去看視,見 劉氏身上附有一條龍。不久,劉氏即有身孕,生下劉邦。劉邦高鼻樑、龍鬚,左股上有七十二黑症;發跡前,常賒酒喝,醉 倒時,其身有龍盤繞。[131]
此後,龍成了皇帝的化身和權威的象徵,一些帶龍字的詞 彙就成了皇帝的專用詞,如,皇帝即位為「龍飛」,帝王登基 前或在民間時謂「龍潛」,新王朝創立稱「龍興」,皇帝的容 貌稱「龍顏」,皇帝死亡稱「龍馭賓天」;此外,還有龍椅、 龍印、龍裳、龍輦等。東漢時期,九卿以下官員沒有資格穿有 龍圖案的服裝;到了元代,連市街店鋪也不准織造、出售有龍 鳳圖案的布匹。明代效仿,禁止民用龍紋,對大臣朝服的圖案 也有了規定。清王朝相對寬鬆,允許文武百官穿蟒袍。[132]

《聖經》的龍與中國的龍
在殷商甲骨文中,已有「龍」字,但寫法各異。商朝因後 定都於殷,又稱殷商,是繼夏朝之後的一個王朝。商朝的世系 年代無統一說法。按民國初年史學家董作賓依曆法推算,商代 的時間為主前 1766 年至主前 1111 年,共 655 年,被寫入臺灣 教科書。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商朝取代夏朝的時間約為主前 1556 年,至主前 1046 年被周武王所滅,共 510 年,為中國大陸 史學界採用。[133]
希臘詩人荷馬(The Homer,約生活於主前九世紀),綜合 民間流傳的短歌,寫成了著名的的古希臘長篇敘事史詩《伊利 亞特》(Iliad)和《奧德賽》(Odyssey),記述主前 12 世紀 左右的特洛伊戰爭及有關海上冒險的故事。[134] 希臘與特洛伊的 戰爭,正值中國的商代。英文「dragon」(中文譯為「龍」) 一字,來自希臘字 (drákōn);有學者稱,這個希臘字 首見於荷馬史詩《伊利亞特》:特洛伊戰爭期間,希臘聯軍統帥阿迦門農(Agamemnon)的箭袋(sword belt)上有一條藍色 的「 」,他的胸牌上有一條長有三個頭的「 。 「 」的意思是「蛇」或「巨大的海魚」;後衍生為拉丁 文的「draconem」(意為「巨蛇」);於主後十三世紀,演變 為英語的「dragon」。在造型上,古時的「dragon」像「蛇」, 中世紀以後,開始有足,像蜥蜴了。[135]
中國的「龍」字和希臘文的「    」,出現的時間都在 商代,其含義也都與「蛇」有關。這表明中國龍和希臘 gragon 之間,似乎有某種關聯。現在,生活在海裏的小型生物海龍(sea dragon),其外形與中國龍很相像。[136] 這也使人感到驚異。
如前所述,希伯來文舊約《聖經》中的「tannim」和 「tannin」,在英王欽定本(KJV,主後 1611 年的英譯本)中被 譯為「dragon」(中文譯為「龍」),但後來的英譯本大都不這 樣翻譯了;希臘文新約《聖經》中被譯為「dragon」(龍)的希 臘字,就是「 」。這樣看來,新約《聖經》中的「龍」 與中國龍可能有某種關聯。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新約《聖經》中的龍與中國龍也不一定有關聯。 首 先 ,新 約《 聖 經 》中 的「 龍 」都 出 現 在《 啟 示 錄 》,有 七 頭 十 角 , 頭上都有冠冕,應是在異象中對撒但的象徵性描述。其次,對 於中國龍的起源,或源自動物與自然現象的模糊集合,或源自 天上的星系,學者仍有不同看法。對「龍」這個字的來源,也 是如此。大家都同意「龍」是象形字;像甚麼形,卻有歧見了。 有學者主張「龍」象徵一個大嘴、利齒、身長、背上有刺的獸 首蛇身動物。[137] 有學者則認為,「龍」是以「東方蒼龍」星座 為原型的。[138] 這些解讀,都有各自的道理。清代陳昌治的《說 文解字》說:「龍」是「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139]「龍」的體型、 明暗的變化,及「登天」、「潛淵」行為,既可理解為是龍的 超然屬性,也可解讀為蒼龍星宿隨季節而顯現的變化。
總之,新約《聖經》中的龍可能只是一種寓意性的象徵; 而中國龍的起源尚無定論。鑑此,筆者以為,迄今為止,將中 國龍等同於《聖經》中的龍,尚缺乏足夠的證據。

基督教信仰與中國龍文化
筆者曾指出,上帝的啟示是在人的文化形式之內、並且藉 文化形式傳遞的。上帝的啟示不會脫離文化形式而獨立;否則, 人無法理解。因此,傳福音的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福音與各 國文化的關係。基督教信仰既不與文化為敵,也不等同於文化:
符合《聖經》教導的觀點是:一方面,所有世代、 各個地方的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的 (創一: 26,五 :1-2),即便人墮落以後,並沒有完全失去所得到 的神的形象。例如,人乃按神的形象被造,是設立死刑的 依據(創九:6);雅各告誡大家不能用舌頭咒詛人,因 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雅三:9),等等。另一方面, 人墮落以後,人被賦予的神的形象雖沒有失去,但已被罪 所玷污、損壞。因此,人類的文化中一定會有一些神啟示 的閃光,同時也一定含有神不喜悅的糟粕。[140]
《聖經》的龍與中國的龍的問題,也涉及基督教信仰與中 國文化的關係問題。《聖經》中的龍,是撒但、魔鬼;但這是 否意味著中國龍也一定是邪惡的呢?對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需要具體分析。 雖然中國龍不一定是《聖經》中的龍,但從漢朝到清朝,
號稱「真龍天子」的一代代皇帝,儼然竊取了上帝的榮耀和權 威。當有限、有罪的人成為皇帝而無法無天的時候,當人們不 再敬畏上帝、卻俯首於有限、有罪的皇帝的時候,神州大地就 充滿了罪惡,屢遭蹂躪、戲弄,陷入自負、自殘、自閉的惡夢 之中。[141] 以龍,或其他任何人、事、物,取代上帝尊榮的習俗、 行為,都會禍及人民,是文化中的糟粕。
辛亥革命以來,「真龍天子」不復存在,不再被人頂禮膜拜。 但是,「龍」已經滲入中國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成為中國文 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龍」的成語就幾百個,如,龍騰 虎躍,龍飛鳳舞,生龍活虎,龍鳳呈祥,車水馬龍,來龍去脈, 畫龍點睛,成龍配套,等等,不一而足。進入現代社會後,龍 逐漸演變為吉祥物,有騰飛、振奮、開拓、變化等寓意;龍的 精神,也就是奮發開拓的精神。[142] 這些是可取的。
筆者的上述看法,不一定正確,也不企盼讀者都認同。有 一次,一位基督徒看見筆者使用的金屬茶葉盒上有龍的圖案, 非常驚訝:「您怎麼還用有龍的物件啊?」「有龍圖案的東西 不好嗎?」「當然不好!」於是,筆者當著對方的面,將茶葉 轉盛到一個塑膠盒子裏,把有龍圖案的空茶葉盒扔了。器具是 否有龍的圖案,筆者並不很在意,但卻應為他人著想。「凡事 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 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24)

小結
福音和文化的關係,是基督教事工的重要議題。如果對文化缺乏瞭解,就難以找到福音的有效切入點;如果《聖經》根 基不深,福音切入文化後,就容易變質。《聖經》真理博大精 深,中國文化悠久、厚重。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關係的研究, 必然會面臨很多艱難和挑戰。對於有呼召、有恩賜、從事這方 面事工的同工,基督徒應給予更多的理解、關心和愛惜。用禱 告和愛心托住他們的事工。基督教宣教事工範圍廣,任務重, 需要大。每一個基督徒的恩賜不同、能力有限,只能做其中的 一份工。大家應該互相接納、配搭,彼此代禱、顧惜。只有這 樣,才能不負上帝的託付,擴展上帝的國度,彰顯上帝的榮耀, 討上帝的喜悅。

注释1

 

 

注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