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 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 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 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 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住我;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 裏,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 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 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 在監裏,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 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 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因為我 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我作客旅, 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 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 我們甚 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 或病了,或在監裏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 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 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太廿五:31-46)
從表面上看,這個關於審判的比喻,意思很明顯的。但實 際上,《聖經》學者對這個比喻,一直有不同解讀。一般都同意, 這是比喻主耶穌在榮耀中再臨時所要施行的審判。但是,關於 這個審判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學者卻有不同看法。[50]
「末世論」中,關於教會被提和千禧年,有不同觀點。按 照「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基督在千禧年之前再 臨),末日要發生的事的順序是:[51]
教會被提地上七年大災難基督再臨千禧年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新天新地
但是,有學者則主張,教會是在大災難當中或以後被提, 基督再臨是在千禧年以後(後千禧年觀),或者,根本沒有「千 禧年」(無千禧年觀)。
這個比喻中,審判的對象是「萬民」,即,列國、萬邦。 但是,上述的不同觀點,直接影響了對比喻的解釋,比如:
按照前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可以進入千禧年國度; 按照無千禧年觀,這個審判是決定誰進入永生,誰進入永刑。
按照「教會災前被提」的觀點,主耶穌再臨之前,所有的 基督徒已經被提到半空中與主相遇,所以,地上存留的「萬民」, 「綿羊、山羊」都可能是尚未信主的外邦人;按照「教會災後 被提」的觀點,「綿羊、山羊」則應在真、假基督徒和外邦人 之中。
「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中的「我這弟兄」又是指 誰呢?如果教會在災前被提了,則「我這弟兄」似應是指上帝的子民— 猶太人;如果教會在災後才被提,那麼,「我這弟兄」 則指基督徒和猶太人。[52]
筆者持「教會災前被提」和「前千禧年觀」。
儘管有這些不同,但對「綿羊山羊」比喻的解釋,仍有一 個基本共同點:這些「綿羊」、「義人」所做的,是對在大災 難中遭受敵基督迫害的上帝的子民的救助。
在大災難中,上帝的子民將遭到敵基督的逼迫,身心靈遭 受深沉的痛苦。這些義人對上帝的子民做的六件事,提供吃、 喝、穿、住、護病、探監,可謂是雪中送炭,是極為必須和非 常寶貴的。他們這樣做,不僅要付出很多,而且要冒著被敵基 督迫害的巨大危險。看看今世,當人受到權貴的誣陷、威逼時, 許多朋友都會立刻與之劃清界限,以圖自保;私下同情、幫助 者,會有其人;但敢於公開支持、為之鳴不平者,就鳳毛麟角 了。在這個比喻中,「綿羊」為上帝的子民提供吃、喝、穿、 住,甚至護病,都有可能掩人耳目、行在背地裏;然而,「探監」 卻只能是公開的行為了。所以,他們的行動,絕非單單出於對 世人的惻隱,而是對敵基督的公然抗爭,是出自對上帝的敬畏、 倚靠,出於對基督再來審判世界的盼望,和對上帝將最後消滅 撒但的信心。筆者曾寫道:
「因信稱義」的「稱義」的意思是,「神赦免並接納 相信的人。」也就是說,因著人對神的信,神不再看他們 是罪人,而看他們是義人,算他們是義人;人在被神稱義 的同時,也得救了。早在獻以撒的三十年前,亞伯拉罕就 在神的眼中被看為義人、得救了。所以,當雅各說「我們 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雅二:21)的時候,這「因行為稱義」的「稱義」 不是「因信稱義」的在神面前的被「稱義」,而是亞伯拉 罕藉著獻以撒的行為,向世人表明,他是一位相信神、順 服神、已經在神面前稱義、得救的人,是在人面前顯示他 已被神「稱義」。所以雅各說,亞伯拉罕把以撒獻在壇上 的行為,「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 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可見, 雅各也清楚地表明,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得救在先,獻以 撒在後。妓女喇合也是如此。她因信「耶和華你們的神, 本是天上地下的神」(書二:11)而稱義、得救;進而, 她用「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參見《約 書亞記》第二章)的勇敢行為,向世人表明,她已是一位 在神的眼中被稱為義的人了。[53]
丁良才(F. C. H. Dreyer)說得好:「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當然不是討論得救的條件,而是討論等候基督再來的應有行
為。」[54]
像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一樣,這個比喻中的義人,不是因 善行而得救;相反,他們的好行為,表明他們是願意相信、倚 靠上帝的人。那些在大災難中對受難的上帝的子民不伸出援手 的人(山羊),是仍不相信上帝的人,其結局就是與上帝的隔絕, 永遠的沉淪。
總之,綿羊山羊的比喻,宣揚的不是靠善行得救,仍是「義 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