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3问:圣经主要教导我们什么?

答:圣经主要教导我们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①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31)

②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

    有很多东西是我们不能从圣经学得到的。①举例来说,圣经没有向我们提供一份完整的人类历史。这不是神赐下圣经的目的。故此,有很多历史上的事情,我们只能从别的来源去学习。②神的话也没有告诉我们各种科学所需要的技术性资料,圣经中没有化学方程式,我们也不会找到电子的原理。③事实上,连一些我们希望知道关于耶稣基督的资料,圣经也没有完全告诉我们。我们对耶稣的童年时代,教育情况,或家庭生活所知不多。我们对祂的相貌,更是一概不知。我们还可以引出很多圣经没有教导的东西。圣经并没有教导我们每件事情,神之所以赐给我们圣经,只是要教导我们“人对神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不过,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对一切事情都有某些教训。圣经所说的这一些,实在是非常重要。可以说,若不是有圣经这些教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会有真正的认识,其重要性可见一般。我们且以下面的图画加以说明:

    在图一那里,我们看见一个人企图绝不依靠神去帮助他认识这世界(和他自己)。他可能是个现代的科学家,他“相信”这世界是自我存在的,因为它是进化来的。换句话说,当他开始研究和探讨“大自然”的秘密时,就把神彻底地排除在他的思想之外。那些研究历史,地理或别的学科的人,也会这样。然而圣经清楚教导说宇宙都是神所创造的。万事万物都与神有关,而这种与神的关系就是最重要的真理。如果不承认这种关系,即使“最伟大的科学家”也算不得真正明白真理。换句话说,当人不是以承认真神为他们思想的始点时,他们就是在黑暗里。由于他们在黑暗中,他们就不能真正看见在世界上的光。

    在图二的那个人,已经看见了那光。圣经把这光赐给他(因为圣灵重生了他的心,以致他接受和相信了神的道)。但留意这里有两件事。首先,圣经的知识(由圣灵所赐的)使这人相信那位既真又活的神。其次,这人因此可以明白他在世界上的地位。他能够明白这是他天父的世界,并且知道他在这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应该为荣耀神而做。如果这人是个科学家,他研究事物的目的,是更要了解神奇妙的创造。若他是历史学家,他之所以研究人类历史是要明了神在历史所显露的计划。这种态度在每一个范畴都适用。唯有凭着信(人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人才能正直地行事为人(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你会注意到这一条要理问答就是其余的问答的基本大纲。从第4至38项问答,概括了圣经所教训对神当信的真理,而第39至107项(律法,蒙恩之道,和祈祷),则概括了神要求人当尽的本分。在这里我们要留心几件事。①首先,这份要理问答把着重点放在我们当相信的真理方面。这点很重要。今日流行的说法是人相信什么并不太重要。“各人都有权相信他所相信的”,这是一些人的论调。另一些人则说:“无论人相信什么都可以接纳,只要他对别人是真诚而有礼便成。”正如诗人布柏(Pope)所说的:

让无意识的顽固之徒
为信仰枝节争得你死我活
那些行为正直的人
其信仰决不会有大差错。

    当然,任何人的确不应被他人强逼,去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事。但若说人相信什么并无分别,则属不确。因为“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约贰9)。耶稣对井旁的妇人说:“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2—24)。幻想人可以抱着错误的信仰而过正确的生活,没有什么比这更危险了。“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28)。就是为这缘故,要理问答把“人对神当信的真理”放在最先。②其次,我们还要注意,当人真正有正确的信仰时(若他真的相信神所命令他相信的),他必须同时实行神所吩咐的事。换句话说,有真信仰而不确实地做出来,是不可能的。雅各说:“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二14)。雅各说:不,“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二17,26)。这样,要不是要理问答同时强调“人对神所当信的”以及“神要人所当尽的责任”,我们就没有一幅完整基督徒生活的图画。死寂的正统信仰是会存在的,这种没生命的正统信仰,是只会宣认圣经真正的教义。这种人很明白这些教义,甚至可以滔滔不绝的大发议论,替它们争辩,但他们却不是过着神所要求的生活,我们要认定这是大错特错的。我们必须看见,要理问答不单把信仰放在最先,它同时还教导我们,信仰若不能带出正确的行为,就不算是得救的信心。

    还有另一点需要一提。圣经说到“律法(十诫)是我们启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这话的意思是,人若不首先领会到他的需要,他是无法真正信靠基督作他的救主的。或者说,只有藉着律法,罪人才明白他们是有罪的。“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或许有人会问:“那么要理问答为何不先谈及律法,然后才提及使我们得救的对基督的信心呢?”要回答这问题,我们可以说:①如果要理问答先提到律法,然后才提到信心,并不算是错误。神自己也是先赐下律法才赐下救主。②不过,要理问答不先谈及律法也是有很好的理由的。这些理由是什么?(a)首先,如果先提律法,后谈基督,可能让人误以为基督不及律法来的重要。这是很大的错误,因为基督比万有都大。(b)其次,那样可能叫大意的读者以为救恩来自人遵行律法。有人会说:“你先遵守律法,基督就会接纳你了。”如此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圣经明说没有人能藉行律法得拯救。事实上,除了耶稣一人以外,没有人可以按着神所要求的遵守祂的律法。(c)第三,若把律法放在基督之先,亦可能留下错误印象,以为信了基督就不再需要神的律法!有人会说:“现在我既已相信基督,就用不着律法来告诉我怎样生活了。”这说法同样也是完全错误的。因为神赐律法不单是叫我们知道需要基督为救主,它也是帮助我们在接纳基督为救主之后,懂得怎样为祂而活。约翰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3)。

    总而言之,我们要强调,要理问答肯定的否认人可以任意选择基督教作为一套教义或作为一种生活。真基督教绝不会二者只取其一,而是必须两者兼备,象好树和好果子一样。

问题:

  1. 要理问答中“主要”一词是什么意思?
  2. 有没有一些东西是无法从圣经学到的?试举一例。
  3. 举出一种学科是圣经完全没有提及的。
  4. 图一中的人对世界真正正确地明白的部分有多少?为什么?
  5. 为什么图二的人对世界有真正合理的认识?
  6. 请解释圣经中这句话:“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7. 要理问答有哪两个主要部分?试加解释。
  8. 要理问答对什么加以强调?为什么?
  9. 真正的信仰足够了吗?试加解释。
  10. 如果要理问答先提及律法,它是否错误?为什么?
  11. 先谈信仰后谈律法有什么好的理由?
  12. 从要理问答这一问中,我们学到什么最重要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