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12问:神造人的时候,怎样行使特殊的护理作为?

答:当神造了人时,与人立了一个生命盟约,以完全顺服为条件;禁止人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说明若吃必受死亡的痛苦。

①他们却如亚当背约(何6:7)。摩西写道:“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十5)

②“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

从前面的要理问答中,我们确知神控制所有的创造物和事情。在这里我们又学到神藉着生命之约(也叫做工作之约)。在人类起初的历史中乐意行使祂对人的管理,在问题廿我们将会看到:神现在藉着一个更新更好的盟约,叫作恩典之约,对人类的一部分行使特别的管理。藉此约神把祂的选民带入永远的救恩中。(以本课的第一,比较这两种盟约)本课我们要思考在起初的事,就是人在犯罪以前反叛神的事。

根据旧长老会儿童要理问答之一说,“盟约就是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协定。”当我们所想到的这盟约是人与人互相协定,这是够真实的。然而当我们想到神与人的盟约时,这个旧的定义就不真正的合用了。因为要了解神与人的盟约,我们必须除去那个建议在这一点上神和人是平等的伙伴的每个想法。当神与人立约时,并不是“一半一半”的比例。神不必咨询人的意见以决定盟约的内容和条件。不,在神的盟约中,祂有完全的主权。换言之,是祂独自决定要有一个盟约。祂独自决定盟约的条件,祂独自加诸约于祂自己和人身上。如果我们牢记这些真理在心中,我们就可以避免当我们说到第一个盟约是生命或工作盟约时可能产生的危险。那危险——我们总是坚决地抵抗——就是意图人似乎从神那里赚得某些东西。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这是错误的思想。因为即使我们假想一个人从未犯过罪——这个人做了他一切应该做的事——即是这样耶稣说神也不亏欠这人什么。“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吗?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十七9—10)在这插图中,我们看见大头和他的狗。在他手中有一根骨头,他正要将这根骨头给他的狗。但是在他把它给狗之前,他要求狗先顺服他的命令坐下。这正象神给人的盟约一样。从这插图中,当然我们能看出大头和他的狗并没有什么协定。是大头独自决定要“飞多”照着他话做才可以得到骨头。我们不能说“飞多”应当得那骨头。不,即使没有奖赏它也有职责顺服大头的命令。倘若我们说到“飞多”表现的“行为”,那么岂不是说藉着它小小的顺服行为它主人就该给它骨头。那只是在大头决定他会以骨头作为奖赏他狗的条件!因此,当我们说到“工作盟约”时,并不是说亚当能做任何事使神欠他什么作为回报。我们只是说神乐意要某些顺服作为给予恩赐的条件。我们称第一个盟约为“生命盟约”,因为神应许赐给亚当生命(正如大头答应给他的狗一根骨头)。我们也称这盟约为“工作盟约”,因为神要亚当在祂授予恩赐前顺服祂。

在以后两课中,我们会看到亚当不顺服神,而将全人类带进罪和悲惨的境遇中。但在本课余下的部分,我们想要指出在“工作(或生命)盟约中”,没有对亚当或人类不公平的事实!我们这样说有一些理由:(1)首先,亚当是以能力受造,这是他需要的,以便做神要他做的。“神造人原是正直”(传七29)。他不须要犯罪。即使撒但也不能使亚当犯罪。使徒保罗说:“不是亚当被引诱”(提前二14)。他知道撒但引诱他做些他不该做的事。(2)再者,神多方地诱导亚当,以免他不顺服。神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6)。既然这些果子都“甚好”(创一31),又既然神随意提供它们给亚当,他就不需要违背神的话。(3)然后,当神以死的恐怖刑罚威胁亚当以防他不顺服,这就是避免这般不顺服的一个有力的理由。所以,虽然我们都在亚当中犯罪并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堕落,然而却没有不公平。

在这里的插图中,我们看见大头和他的父亲。他问:“爸!为什么我是中国人?”答案很明显。大头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爸爸和妈妈都是中国人。孩子以属他们父母的利益(或不利)而出生。大头岂能抱怨这是“不公平”吗?当然不能。我们宁可假定他是知感恩的(无论如何,他当然应该如此)。身为人类的一员,同样的我们必须说事实上没有什么不公平,我们在神前都是生在亚当自己的地位中。倘若亚当守盟约,我们也能因他得益处。既然亚当背约,我们也受痛苦的结果。倘若我们抱怨神因为我们在亚当中有了罪并且和他一起堕落,那么,我们就是大罪特罪了。 

我们会问:倘若神真正地“保护及管理万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要理问答十一题)祂怎么允许撒但引诱我们的始祖呢?那么这也一定是神伟大计划的一部分。倘若是神伟大计划的一部分,当亚当犯罪得罪神的时候,我们怎能说这单是他的过错呢?换言之,神怎可允许撒但引诱我们的始祖,而我们怎能一味地责备我们的始祖(和我们自身)犯罪呢?让我们清楚明了除了神自身之外没有人能真正的明了这大奥秘。从没有人能解释这奥秘,我们必须做一件事就是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当接受圣经的陈述且满意它。圣经只教导我们两件事:(1)神的确控制万物和他们一切的行动,(2)然而,神可不是罪恶之源。祂保守秘密正如祂如何能控制万物而不是罪恶之源。我们只知道这是如此。使徒说:“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的旨意所预定的。”(弗1:11)然而“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雅一13)“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爱。”(诗一四五17)

总之,让我们注意到要理问答教导我们亚当的历史事实。换言之,创世纪一至三章的记录是在特殊的时间和地点真正地发生在地上的忠实见证,我们今日强调这个是很重要的,因为某些现代神学的诡辩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神学越来越倾向于否认亚当是真实的人,而且人类在亚当一人中犯罪并且在他的首次犯罪中和他一起堕落。这些现代神学,论到亚当,他们认为他只是一个象征。换言之,亚当只是一个字,不是那个名字的人,而是“我自己对罪的倾向,和堕落”。换言之,假定人们在很早以前开始了解他们是罪恶的和悲惨的。假定那时候他们开始尝试去解释这事实,那么如时间飞逝逐渐发展成有关一座名为“乐园”的花园和一个叫作“亚当”的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们称它为“神话”。就它真正地发生意义来说它不是真实的。仅就可能据说是真的比喻,或因为它有价值的道德教训而可能据说是真的寓言的意义来说,它是“真实的”!现代神学的这个教训可能听起来很吸引人,这样错误的教师甚至能说他们“相信亚当的故事”。但是他们只是说他们相信故事中的某些价值。他们不是说他们相信这是实际地发生什么的陈述。但是我们必须相信这个。因为圣经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否认亚当是个真实的人,如圣经说的,常常也会导致否认基督是圣经说的基督。换言之,倘若我们不相信圣经所说有关的亚当和他在生命(工作)盟约之下所做的,也就不是真正地相信圣经所说有关主耶稣基督和祂为我们在恩典盟约中所做的。 

问题:

  1. “盟约”这字是什么意义?
  2. 这里有多少盟约?定它们的名称?
  3. 是否满意说一个盟约是“两个人以上之间的协定”?为什么?
  4. 在我们思考工作之约中所应当避免的主要危险是什么?
  5. 插图九如何表示工作盟约?
  6. 什么是否认这盟约“不公平”的理由?
  7. 插图十如何证明这点?
  8. 什么是圣经中没有解释的大奥秘?
  9. 在面对这大奥秘中,我们当做些什么?
  10. 一个现代主义者的意见会说亚当的故事是“真实的”吗?如果会,他是什么意思?
  11. 为什么我们相信创世纪一至三章的历史是重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