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13问:始祖守住他们被造的地位了吗?

答:始祖既靠自由意志得罪了神,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14问:罪是什么?

答:凡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的,都是罪。

15问:始祖犯了什么罪,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答:始祖因吃了禁果,就从被造的地位堕落了。

①“于是女人见那棵树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三6—8)“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七29)。

②“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

③见上述(创三6)。

     神是在无罪的境况中造人。(参看图一)。人是神的真形象,有知识、公义和圣洁,但是在那有福的情况下,他还未能坚定。神放两种选择在我们始祖面前。一方面,有一条完全顺服的道路。这条路是只能引到永生。保罗说:“行这事(神的诫命)的,就必因此活着。”(加三12)。但是,另一方面,是一条不顺服的道路。这条路只能引到死亡。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就是这个,当我们在要理问答中读到我们的始祖“有他们的意志。”这是说我们的始祖有两件重要的事情。

    (一)首先,他们有自由去走那引到永生的顺服道路,或者引到死亡的不顺服道路。我们说他们自由,因为没有人强迫他们走其中任何的一条道路。甚至撒旦也不能强迫他们去做,它只能引诱他们,它只能设法说服他们,好使他们甘愿去做它想让他们做的。

    (二)其次,他们有能力去选择其中一条道路。换句话说,他们里面有行善或行恶的能力(因为神以这能力创造他们)。若我们更深入地研究要理问答,我们将明白那种选择行善或行恶的力量在堕落的时候已完全丧失了。亚当首次犯罪以后,他和所有其他的人都从他原有行善或行恶的自由中堕落,而没有力量去行任何善。就这意义而言,我们必须说他们失去原有的“自由意志”。倘若我们说“人有自由意志”,也就是他不受外在的某些事或某些人的强迫去行恶,是正确的。但是倘若我们说那个人在他堕落的光景中仍能够行善,那我们就错了。因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2)。

要理问答清楚地教导说亚当和夏娃的“故事”是真的。在我们今日来说这是非常重要,因为许多假教师否认圣经所说的。他们否认圣经教导的方式,结果他们所教训的引人误入危险之地,而殃及听众。总是有人否认圣经的教导,特别是在伊甸园中人堕落的故事。然而今日他们否认圣经的教导变得如此危险,是因为他们否认的方式不是直接和单纯的。例如:这种教师可能很愿意说:“我相信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有真理,我接受它,我也这样教导人。”但是他是什么意思呢?他是否以为从前有一个人名叫亚当,他活在一个特别的时间和地点,他的确曾从树上摘了禁果违背了神的直接命令呢?不,他所说的“故事”正如寓言故事是“真的”一样。果真,在这些新神学派的话语中,不认为某些事情真正地发生过。这是说他们只明白某种“故事中的教训”。换句话说,对新神学派而言,亚当吃禁果的故事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或寓言,表示(以比喻的形式)发生在人类的经验中。对他们来说,这不是曾经发生的历史。而只是一种一直在每个人的经验中发生的“图画故事”而已。这些观念错误的理由,大部分是因为进化论的解释:没有神而事物仍存在的错误思想而起!但是我们相信亚当和夏娃及其堕落的故事都是真的(真正地发生过)。耶稣接受这叙述是真的(参马太十九4)保罗也承认是真的(罗五12—21)。

倘若我们再阅读一次首次犯罪的叙述(创二17,三1—8),我们就会十分明白一件事,唯独神有权说“这是对的”或“这是错的”。亚当能无误地知道“对”与“错”的唯一方法,就是他坚信神的话(创二17)。亚当决定“对”与“错”的唯一法则就是神的命令,这就是撒旦为何从这点引诱亚当的原因。它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三4)。换句话说,它引诱亚当接受“不接受神的话作为唯一确定的法则”的思想。它引诱亚当思想他能为自身决定什么是最好的。以对比的方式来表示,让我们说:①神看罪是“罪就是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②撒旦建议亚当:罪应当被定义为凡被证实对人有害的,才是罪。还有两个罪的定义:罪是“错是因为神如此说”或“错是因为它对人有害”。当然,在罪的错误定义下,我们永不能真正地发现我们的罪是何等的大。再者,我们在人间找不到普遍地协定,对某人似乎有害的事对另一个人未必有害,对某人似乎有罪的事对另一个人未必是有罪的。

    然而在神对罪的定义下,我们确实地知道我们的立场法则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如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会注意到有两种特定的罪:一方面(图二),我们有忽略的罪,包括在“不遵守律法”中。当我们有一职责去执行而没有执行那职责,我们就是未能遵守神的律法。我们有罪因为我们没有做神要求我们做的。很多人一点也不想到这点,当他们想到罪,只想到另一种罪(就是实际犯的罪)。因为他们没有咒骂、偷窃、谋杀,他们就想他们不是大罪人。然而,他们可能是大罪人,因为他们不敬拜神,因为他们不守安息日为圣,等等。

    在另一方面(图三),我们知道罪也是“违背神的律法”。这就是说我们有罪,因为我们做了些神不要我们做的事。亚当的罪吃禁果,就是违背神的例子。

    倘若我们牢记罪的定义在心中,我们会明白始祖的罪真是可怕的罪。有时人们说,他们不明了为什么一点小小的罪,好象一个孩子偷了邻居树上的苹果,就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吗?就失去乐园,死亡,甚至下地狱吗?当我们明白那罪是“不遵守或违背神的律法”——换句话说,当我们明白罪是可怕的,因为罪违背那伟大和圣洁的神时——我们明白这是不值得的不服。人们如何谈罪表示他们不在正确的方式中看罪。当我们看罪时,倘若我们明白这是多么重大,一定要看神和祂的律法的关系。当我们停下来想一想:①亚当违背圣洁神的命令,②当他有安全的自由和能力去行善的时候,③在不顺服的可怕结果前有预先的警告,那么我们就明白亚当所犯的罪是何等地大了。

问题:

  1. 什么是亚当面前的两个抉择?
  2. 什么是亚当自由意志的两个元素?
  3. 这两个元素中什么是我们没有的?
  4. 新神学派者相信亚当的故事是真实的吗?请解释。
  5. 为什么我们要防御新神学派者有关亚当的教训?
  6. 试述亚当必须选择的两个罪的观念。
  7. 什么是那两种(实在的)罪?
  8. 举例说明这两种罪。
  9. 为什么很多人不明了他们是罪人?
  10. 为什么说亚当的罪是个小罪是错误的?
  11. 试举出一些支持亚当的罪是个大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