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82问:神的诫命有人能守得完全吗?

答:从始祖犯罪以来,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能在今生将神的诫命守得完全,反倒在意念,言语和行为上,天天违背神的诫命。

83问:违背诫命的罪都同样可恶吗?

答:违背诫命的罪不都同样可恶,因为罪本身的轻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神眼中就比别的罪更可恶。

84问:每次所犯的罪当受什么刑罚?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与来生都当受神的义怒与咒诅。

①传七20: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②创八21: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③雅三8: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

④雅三2:原来在我们许多事上都有过失。

⑤约十九11:把我交给你的罪人,罪更重了。

⑥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太二十五41:王又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离开我,进入……永火里去。

究竟纯正的基督教教导与所有虚假的宗教教导(及腐败的基督教教导)主要区分是什么?其分别是:只有神能救祂的百姓,祂是配得荣耀及颂赞的,所有虚假或歪曲的教导中却认为人(罪人)在得到救恩的事上是有些功劳的。再者,从每一步都可见这分别的,纯正的宗教认为人能踏上基督徒生命的起点完全是靠神的恩典,而且在整个基督徒生命过程中,神的恩典也是具决定性的,耶稣说:“若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5)。这段要理问答将清楚地指出这个重要的真理。我们看到一个人甚至在成了基督徒之后仍然继续犯罪。不错,他的思想、言语、行为每日都在犯罪,他并不想犯罪,也企图不去犯罪,但他老是需要承认正如使徒保罗所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这对于一些最坚强的基督徒也一点不错,所以我们从圣经中,无法找到一个在一生中可以达到完全的地步的人(耶稣除外)。每一个思想正确的基督徒都应常常觉察自己的不配及把自己完全交托神。

在这真理的启发(即没有人能过一个无罪的生活),我们了解到有两大错误是我们须要特别留意的。

(1)完全主义(Perfectionism)主张基督徒是可以在他的一生中达到一个完全不犯罪的地步,例如罗马天主教对“圣徒”的观念,是指一些达到圣洁之地步的信徒,他们不单达到完全,且是超过此界限了,他们所作的是超过了神的要求,这些,“额外的”被称为“余工的功劳”,且成为“功绩”储存于教会的宝藏中,而普通的信徒则可从这些“功绩”中抽取一些出来补自己的不足。另一个例子可以从某些基督徒的宗派,无宗派及宗派之间的运动中找到,这真理的影响是:若我们把自己完全交托神,祂就给我们胜利,于是我们听到一些口号“放开吧,由神工作”或“达更高境界的秘密”等等,他们基本的意念是这些得着秘诀的基督徒可以到达一个无罪的完美境界,然而,圣经却清楚指出世人没有一人不犯罪的(传七20)。约翰说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10),所以我们要小心这一个错谬。

(2)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也是同样可怕的错误,(意指废弃法律,Anti——反, nomian——道德律),他们认为人既如上述是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地步,而基督为我们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从遵行神的诫命这个责任中获得解脱,有些反律主义者主张基督徒性格乃“二重人”的理论,他们认为基督徒是两个人的,他一部分是“在亚当里的旧人”,另一部分是“在基督里的新人”,当一个基督徒犯罪时,是那旧人的罪过,那“基督里的新人”会说“我无法控制我的旧人那样行!”但圣经指出基督徒乃是基督里“新造的人”,而且已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三9),虽然我们仍有罪在肢体中发动(罗七5),那旧人的影响仍与我们基督徒同在,但“二重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基督徒不再受罪所管辖,更不能把犯罪的责任推到旧本性的身上。

一个真正的信徒(反对这两个错谬者)是会继续努力学习顺服神,及时常承认自己的不完全和罪恶,因为当一个人希望成圣时,也表示他是喜欢神的律法,就不会觉得神的律法有什么为难之处(罗七22;约壹五3),他了解自己能从死亡而达到生命是因为他追求完全成圣;而他却又时常醒觉自己仍未达到这一个目标;所以他常常仰望耶稣基督,藉此成为他在神面前的义(罗七24—25),这样说来,真基督徒的进步是有两方面的——在实际行为上变得越来越神圣,同时也越来越知道悔改,及越来越相信基督是他唯一的希望,让我们试图了解一下为何会如此。

当信徒越了解津法(在基督里已被成全的律法)他就越能体会到神所要求的完美是多么地广大,多么地高远,他会与大卫异口同声说“我看万事尽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诗一一九96),正如我们把一件衣服就近光,才能清楚看到衣服上的污点,基督徒对罪的警觉也是同样道理,虽然他的生活是越来越顺服,但他也越来越看清楚自己的罪,所以在教会历史中的伟人都是最谦卑的,他们不是假装自己是卑微的,而事实上觉得自己无啥价值,原因很简单:一个真信徒懂得以神绝对圣洁的标准来量度自己,无怪乎他可以一方面在顺服中长进,一方面有更强的悔改心志及完全地倚靠耶稣基督。

今日实在很难想到一句话比这句更难被接受:“无论在今生或来世,神的愤怒和咒诅都要临到每一件罪恶之上”。现今,有很多藉口如精神病、环境因素等等去了解最可怕的罪行,很多国家都撤销了死刑,对待罪犯只提供治疗,却没有刑罚,对于绝对律法的概念(圣经对罪及刑罚的概念)是越来越被忽略的,我们的确时常见到律法被修改,好迁就那些违反者,由此可见要彻底了解要理问答这部分的教导是何等重要!这是一个关乎生命与死亡的事,使我们知道我们迫切需要基督的,是一个绝对的律法。有教导说“你们要完全,象天父完全一样”,谁是完全的呢?只有一位,所以,道德律一面是基督徒要顺从的律例(藉此显示他如何对神的救恩表示感激),另一面却是无论在信主之前或之后,都是助长人相信耶稣基督为公义和拯救的方法。

问题:

  1. 纯正的基督教教导与其他虚假或败坏信仰教义体系间,有何主要的分歧?
  2. 有什么步骤可从真理体系中见到这些分别?
  3. 完全主义者的教导有何错谬? 哪些人教导这些错谬?
  4. 反律者所教导的错误是什么?
  5. 对于基督徒人格方面的教导,反律者的错误何在?
  6. 请引用一些圣经来指出完全主义者的错误。
  7. 请引用一些圣经来指出反律者之错误。
  8. 一个稳固的基督徒应持守些什么,致能与这两种错谬分别出来。
  9. 人是否可以一方面越来越圣洁,却同时越来越有强的悔罪感? 为什么?
  10. 达到完全是否是我们的责任?
  11. 为什么一个基督徒在生活中对神越是顺服,他对基督的信靠就越强?
  12. 为什么在现今的世代,彻底了解这部分要理问答的教导是十分重要的?
  13. 若我们放弃了一个绝对的道德律,也即是绝对的圣洁标准,你认为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