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全然无能为力

一、内容叙述

  〈西敏信条〉对「人全然无能为力」这个教义是这样说的:「人因为堕入罪中,已经丧失一切「关乎救恩的属灵之善」的意志力。属血气的人既然完全悖离善,并且已经死在罪中,便无法借着自己的能力,来改变自己或是预备自己去接受改变。」(注一)

  保罗、奥古斯丁、加尔文等人的思想都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人类在亚当里犯了罪,而且人在神面前是「无可推诿」的(罗二1)。保罗一再告诉我们,我们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与神远离,没有能力拯救自己。他写信给以弗所信徒的时候曾经提醒他们,他们在还没有接受福音以前,「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保罗在这里一连用了五句话强调这个真理。

二、原罪(Original Sin)的程度和后果

  这个「全然无能为力」的教义说人已经死在罪中,它的意思不是说「所有的人都一样坏」,也不是说「人已经坏到极处、道德全然沦丧、人性本然邪恶、人的灵失去作用」,更不是说「人的身体是死的」,而是说「人自从堕落之后就受罪的咒诅,无论是立志或是行事,背后的动机与原则都是错谬的;他完全不能爱神,也无法作任何事使他有资格得救」。人的堕落遍及每个层面,但未必强烈到全面爆发的程度。

  所谓「人类自从堕落以后,就完全不愿意行善,也不能行善,一心偏向一切恶事」,也是同样的意思,是指「他的意志总是悖逆神,偏向恶事,而且他这样作是出于本能、心甘情愿。他的本性就与神疏远,他作罪人是自己的选择」。他「无能为力」并不是说他没有能力作一个决定,而是说他没有能力使自己「愿意作一个圣洁的决定」。马丁•路德也看到这个真理,所以说:「自由意志(free will)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已经失去了它真正的意义;而在我的字典里,一个失去真正意义的自由,根本不是自由」(注二)。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在面对得救的事上,没有选择善恶的自由,只有选择大恶与小恶的自由。这种「意志上选择大恶与小恶的自由」与我们说的「自由意志」是两回事。堕落的人仍然能够凭自己的力量作一些道德上的善事,但是这不代表他有资格得救,因为他的动机可能完全错误。

  人是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物,但是他不能发自内心爱神。我们说「他的意志是自由的」,是指他的意志不受外力控制。这就好比说一只鸟的翅膀断了,它虽然有飞的「自由」,但是它不能飞;同样,属血气的人有「来到神面前」的自由,但是他不能来。他既然爱罪,又怎么能够悔罪呢?他既然恨恶神,又怎么能来到神面前呢?这就是人的意志无能的地方,这样的意志只能使人类陷于苦境。耶稣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又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40)。人类灭亡的理由,主要就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意志是邪恶的。人不能来到神面前,是因为他不愿意来。只要他愿意,救恩早就预备好了。保罗告诉我们,「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 神为敌,因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欢」(罗八7)。

  如果有人说:「人能爱,所以也能爱神」,这等于说:「水能流,所以也能从低处往高处流」;或说:「人能从悬崖往下跳,所以也能从悬崖底往上跳」。

  堕落的人完全看不出,耶稣为什么被称为「全然美丽,千万人中他最美丽」。人们可以把耶稣看成是一个人,以这角度来称赞他;但是如果说耶稣是神,人们就不愿意与这位耶稣有什么相干,而且会全力抗拒圣灵从外面向他们发出的影响。他们的本性主要是罪、不是义,所以他们一点也不羡慕得救的事。

  人类的本性就是堕落的,这使他对神的事极度冥顽不灵、愚昧,并且抵挡。他的悟性昏暗,他的意志也跟着受影响,以甜为苦,以苦为甜,以善为恶,以恶为善。论到他与神的关系,他的意志虽然是自由的,但也都是邪恶的;自主(Spontaneity)与为奴(Enslavement)同时并存。换句话说,堕落的人在道德上盲目到一个地步,和堕落的天使与魔鬼没有两样;而当基督徒达到完全圣洁、择善弃恶的境界时,也和圣洁的天使没有两样。这两种状态正符合「有道德能力的受造物是自由的,也是有责任的」的观念。

  堕落的人类尽管始终都是这个情形,但是他们犯罪绝对不是被迫的,而是自由而行、乐在其中的。他们的意向与喜好特别倾向犯罪,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在作什么,也完全愿意自己这样作,他们这样作是出于内心、自动自发的。人的本性倾向邪恶、喜好邪恶,这是人类堕落败坏的特质,所以约伯说:「喝罪孽如水的世人」(伯十五16)。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 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我们真是不明白,这段经文并没有难解的地方,一个人凭一般的常识凭就可以领受,怎么还有人能主张「人有能力」这种教义?一个人凭他天然的本性不能看见神的国,更别说进入神的国了。这就好象没有艺术修养的人虽然看见艺术家美丽的作品,但他们只是眼睛看见,心里并没有领悟,不能欣赏这些作品的精妙;又好象没有受足够教育的人,虽然看见复杂数学方程式中的数字,但这数字对他们毫无意义;又好象牛马可以和美术家一同观看夕阳西下,但牛马不能和美术家一样欣赏夕阳的美丽;还没有重生的人看十字架的福音也是这样。他的头脑能有圣经与教义的知识,但是他没有丝毫属灵的眼光能看出其中的优美,也无法乐在其中。同样一位基督,在这个人眼中是「无佳形美容使人羡慕他」,在那个人眼中则是「生命的君王,世人的救主,神在肉身显现,不能不崇敬、爱戴、顺服」。

  不过人这样全然无能为力,不只因为人的本性邪僻,也因为人的无知。保罗说外邦人是「存虚妄的心行事,心地昏昧,与 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四17-18);又说:「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林前一18)。一般人以为保罗说:「 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是指神将来让人在天上享受荣耀,其实是指神现在让人在地上实际经验属灵的事。何以见得?因为保罗接着说:「只有 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二10)。既然是向我们这些现在还活在地上的人显明,当然不是指将来天上的事了,而且人如果没有重生,就不能明白这些属灵的事。耶稣也说过:「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我们从这句话可以清楚看出,人如果没有重生、没有被光照,是不能认识神的,而且基督有至高的主权,他要谁认识神,谁就能认识神,而且能因为这样认识神而得救。

  我们从上述经文可以知道:堕落的人缺乏属灵的洞察力,他的理智和悟性是盲目的,他的嗜好和感觉是颠倒的,而且他天生就是这样,所以他的意志也不能改变他的本性,反倒是他的本性支配他的情感和意志。他在这样的情形里,除了重生以外,没有别的出路。保罗悔改时,神给他一个任务,要差遣他到外邦人中间,「使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 神」(徒廿六18),这段话把一个人重生以后的现象讲得非常清楚。

  主耶稣也用不同的方式教导过同样的真理。他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为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八43-44)。他们不了解主的话,连一句也听不懂。他们觉得主的话是狂言妄语,甚至还控告主是被鬼附的(48, 52)。只有他的门徒能了解真理(31-32),法利赛人是魔鬼之子(42-44),他们虽然以为自己自由,其实他们是罪的奴仆(33-34)。

  耶稣教导「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既然在这个比喻里面,好树与坏树是代表好人与坏人,所以耶稣的意思很显然是「这种人是在这个原则之下,而那种人是在那个原则之下」。「这两种树的果子」是指「这两种人的行动、言语、思想」。如果他们的行动、言语、思想是好的,那是因为出于好树;如果是坏的,那是因为出于坏树。一棵树不能又结好果子、又结坏果子;照样,我们认为人里面也不能又行善、又作恶,因为从逻辑来看,一个人在相同的道德状态下,不能同时又行善、又作恶。我们也确定,人所作一切与神有关的事,如果不是从好的道德状态产生出来的,就是从坏的道德状态产生出来的;前者必然产生好行为,后者必然产生坏行为。

  「保罗在以弗所书说,人原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直等神的灵在他身上动工,他才活过来。圣经既然用『死』、『死在罪中』这种字眼,我们当然必须承认:『人堕落之后,失去一切对属灵之事的兴趣或能力,连一点点残余的兴趣或能力都没有剩下』。按着肉身的现象来说,一个人如果死了,他的身体就不能再动了,如果有人说尸体还会动,别人一定说他是疯子;照样,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死了,也就不能在属灵的事上有任何行动了。这样看来,『人在道德上无能为力』这个教义有很强的圣经证据。」(注三)

  「约伯记十四章4节说『无洁净之物能出于污秽』,根据这个原则,凡是妇人所生的人,都被判定是『污秽可憎的』,他们的本性专爱罪孽(伯十五14-16)。照世上的标准,人要等长大到法定年龄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照这个原则,人还没到法定年龄就已经是罪人了。他们在母胎中就悖离神,一离母腹就走错路,说谎话(诗五八3)。他们甚至是在罪孽里成形,在罪里生的(诗五一5),从小就心偏于邪(创八21),而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箴四23;廿11)。罪行不过是人心的自然表露,而人心本来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注四)

  以西结用生动的笔法表达相同的真理,把人比喻成是一个无助的婴孩被扔在血里等死,而恩慈的主将他找到,并且照顾他(结十六)。

  原罪的教义认为:「堕落的人本性败坏,在这败坏本性的影响下有犯罪的自由,魔鬼有犯罪的自由,荣耀里的圣徒与圣天使本性圣洁,在这圣洁本性的影响下也有自由;这三种自由在性质与程度上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圣徒与天使用这自由行善,堕落的人和魔鬼用这自由犯罪。圣徒与天使本性全然倾向善、远离恶,因此确定是圣洁的;照样,堕落的人与魔鬼本性坏到一个程度,没有办法作出一件向神动机纯正的事,所以神必须彻底改变人的本性,使人重生。神这样作是出于他至高的主权,而不是因为人有任何功劳。

  旧约对刚生的婴孩行割礼,刚生产的母亲行洁净之礼,目的在教导「人一进入世界就有了罪」,因为自从亚当堕落后,人类的天性从一出生就败坏了。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四章3、4节用一种更强烈的方式表达这个真理,他说:「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就是魔鬼)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 神的像」。简单地说,堕落的人没有神的灵在他们的心中运行,他们被撒但控制、被撒但任意掳去(提后二26)。只要「披挂整齐的壮士」还没有被那「比他更壮的」胜过时,那「壮士」可以确保他的国度平安无事,他的俘虏也只能唯唯诺诺、听他吩咐。但是当那「更壮的」胜过他时,他所依靠的盔甲兵器就被夺去,并且他会释放一部分俘虏(路十一21-22)。如今神要施展大能,他要释放谁,就释放谁。所有重生的基督徒都是从撒但国度里被赎出来的罪人。

  圣经说堕落的人是撒但的俘虏,是罪的奴仆,而且他们甘心顺服,完全不能让自己从捆绑败坏中被释放出来。他无法了解神的旨意,更别说遵行了。因此我们可以称罪人的自由为「奴隶的自由」,就好象仆人只有「遵行他主人旨意」的自由,这里主人既然是撒但,他的旨意就是罪了。主耶稣说:「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就是这个意思。

  人类既然这么败坏,要让他得洁净,完全超出他的能力范围;看起来唯一的补救之道,就是内心的改变了,这个改变是圣灵用他至高无上的能力作成的,这能力与神创造的能力相当,所以神这样的作为等于是再一次的创造。圣灵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都是按着他自己所喜悦的旨意。没有重生的罪人如果不是有这种内在的改变,那么任何试图改造他的作法,就好象一条船的底舱破了一个大洞,而人只用抽水机抽水,却不去补那洞;又好象试图要古实人改变皮肤、豹改变斑点、习惯行恶的人改正自己的行为(耶十三23)。这种「从属灵的死亡转到属灵的生命」,就是我们所说的「重生」。圣经用「重生」、「使他活过来」、「呼召人由黑暗进入光明」、「苏醒」、「更新」、「去掉石心换成肉心」等各种说法讲这件事,而且这件事完全是圣灵的工作。人因为这种改变而明白真理,并且欣然接受真理;他直觉的本能、内心最深的动机都转向神的律法,而且顺从律法成为他本性的流露。圣经说神是用超自然的能力使人重生,这能力甚至曾使基督从死里复活(弗一18-20)。人不能使自己重生,人除非内心被改变,否则不管有再多的外在见证,也不能使他信从福音的真理。「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十六30)。

三、一般的道德有何缺憾?

  神也有普通恩典(common grace)给世人。人无论是否信耶稣,都可以得到这种普通恩典。一个没有重生的人可以因为这个普通恩典而爱他的家庭、作一个好公民、甚至捐一百万美元建一所医院;但他却不能因耶稣的名把一杯凉水送给门徒。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能够因为现实的考量戒酒,却不能因为爱神的缘故戒酒。他所拥有的一般道德(common virtues)或是善行都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就是他们的动机不是荣耀神。这缺憾太重要了,以致盖过人一切的优点。神看重的不是「人作的事」有多么棒。如果「作事的人」与神没有和谐的关系,他作的事神也不悦纳。更何况一个人如果没有重生,他的本性还没有改变,他的善行就没有稳定的根基。猪即使洗干净了,还是一定会回到污泥里打滚;照样,他也迟早会回到罪恶的生活里。

  道德界有一个原则,就是「人必须先有道德,他所作的事才能有道德」。人可以说万人的方言、天使的话语,但是如果他心里不是按着「爱神」的原则作这些事,他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他可以施舍一切所有的给穷人,甚至舍己身被火焚烧,但是如果他没有爱,就与他无益(林前十三)。我们每个人一定都能同意,如果有一个人内心与我们为敌,却因为功利的考量为我作一件事,那么这件事不管作得多棒,我们一定不会因为他作这事就爱他,他所作的事也一定不能满足我们。这也可以解释圣经为什么说「人非有信,不能得 神的喜悦」,因为信心是一切道德的基础,任何事如果动机不对,就不能蒙神喜悦。

  人所作的事是否有道德,要看这件事是不是为了爱神而作。人要先爱神,他一切其它的德性才有意义,而且人要能爱神,都得靠神的恩典。奥古斯丁不否认人也有节制、诚实、慷慨等天然德性(natural virtues),这些都是世上的美德,但是奥古斯丁认为信徒从神领受信心、爱心、对神的感恩等,这些是神所赐的特殊美德(specific graces),和天然德性完全不一样,而且严格来说,只有特殊美德才是好的,也只有特殊美德才在神面前有价值。

  司密斯(W. D. Smith)举过一个例子,清楚描述「天然德性」与「特殊美德」的区别。他说:

  即使是一群海盗,也有许多「德行」,这些德行是中性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海盗虽然作违法的事,但是海盗也有自己的规矩,并且要求大家严格遵守。比方说,他们必须勇敢、忠心,才有资格作海盗。他们还能作许多国家法律所要求的事,但是他们这样作并不是为了满足政府的要求,而是为了顺服他们自己的规矩。比方说,政府要求百姓诚实,而海盗在交易和分配掳物上也严格要求诚实,但是在政府和一般人的眼中,他们整个的生活是最糟糕的不诚实。

  经过这番解说,我们应该清楚了解一件事:只要他们仍旧叛逆,他们所作的事没有一样能使他们配作政府的公民。他们首先必须结束叛逆生涯,向政府投诚,恳求政府宽大为怀,既往不咎。照样,世人按着他们天然的情形,都是悖逆神的;尽管他们可以行出许多合乎神律法的要求,这些事也使他们有资格成为人,但是他们作这些事不是为了神,也没有想到神的律法。相反的,他们作每件事都有一些最高准则,例如社会规条、舆论压力、一己之私、自己的性格或是其它属世的甚至邪恶的动机。至于这位使他们能思考、能存活的神,却被他们抛到脑后。他们即使想到神,也是行事邪僻、抗拒神的吩咐、轻蔑神的意旨、硬着顽梗的心、不愿意顺服神。经过这番解说,我们应该清楚了解一件事:人只要没有离开他原有的情形,他就是悖逆神的叛徒,作不出一件神所喜悦的事。他们首先应该离弃悖逆,为罪悔悟,归向真神,依靠救主,求神赦免,与神和好。如果没有从上面来的能力,他凭自己是无法办到的;除非他的心先被改变,否则他还是会一直喜爱罪恶。

  司密斯接着说:

  没有重生的人也能行善事。这些善事本身并没有罪,没有重生的人有罪,是因为他们缺少另一样东西;他们缺少这样东西,就使他们没有办法在神眼中成为义人。海盗的例子很容易看出这一点。海盗作的每一件事都是违逆政府的罪行;在政府的眼中,只要他们还作海盗,无论他们航海、修船、整理器具甚至吃喝饮食,只不过是他们作海盗的手段,是他们叛逆生活的一部份罢了。照样在神眼中,罪人只要心还不对,他手所作的每件事都是败坏,就连最普通的工作也不例外,因为圣经说得很清楚:「恶人发达......这乃是罪」(箴廿一4)。(注五)

  圣经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欢」(罗八8);「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23);「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悦」(来十一6),都是指这种「无能为力」,所以即使没有重生的人有什么德行,也不过是一根断枝上的花,马上就会衰残。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主耶稣对他门徒说:「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那些德性的真面貌既然是这样,所以不能持久。人有这些德性,就好象是种子撒在土浅的石头地上,可能很快发苗,让人以为它会结实累累,但是日头一晒,就马上枯干,因为没有根。

  上面这段论述也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神的拯救绝对本乎恩,也唯独本乎恩」。神有至高主权,可以按着他旨意所喜悦的,决定不救人,或是救很少人、救很多人,甚至救一切的人。这与他「无限完全」(infinite perfection)的属性一致。第二,「神拯救人,并不是因为受造者有任何功德」。这人得永生,那人不得永生,这完全在于神,与人无关。神有至高主权拯救这人脱离罪,却任凭那人因罪受刑罚。罪人是完全无助的,无助的程度和死人或是一堆枯骨没有两样。神选召一个人得永生,就好象基督从坟地经过,吩咐这个出来、那个出来一样。他取去这个、撇下那个,只有一个理由,就是他美善的旨意,和那个死人没有一点关系。所以我们才说,神预定我们得救,完全出于神所喜悦的旨意,而不是因为我们自己对良善有丝毫的喜好。神拣选我们,是要使我们成为圣洁,而不是因为我们原本圣洁(弗一4, 5)。「既然所有的人都只配受神的刑罚与咒诅,所以神赐下独生子代替罪人受死;只有这样,人的罪才可以被赎。这样的恩典与慈爱是全宇宙从所未闻的,也是最了不起的。」(注六)

四、人类的堕落

  圣经提出救赎计划,是因为人类堕落、陷在罪恶与痛苦中。加尔文主义非常认真看待这教义,然而圣经自始至终都宣告人类已经败坏──而且是全然败坏──以致他陷在罪恶堕落中,自己完全无法脱离;如果神按他的公义行事,大可任他灭亡。人类的堕落记载在旧约创世记第三章。新约也有一些地方直接提到人类堕落(罗五12-21;林前十五22;林后十一3;提前二13-14等),但是新约并不强调人类堕落的历史,而是强调人类堕落的道德含意。新约作者按着字面解释创世记第三章,他们的神学也建立在这上面。对保罗来说,亚当与基督都是同样真实的人,堕落与救赎也都是同样真实的事。我们可以说:「使徒错了」,但是我们不能说:「使徒没这么说」。

  亚历山大•赫治(A. A. Hodge)博士有段话讲到「人类堕落」这个教义。他讲得很精彩,我们有幸引用如下:

  「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婴孩,如果每个婴孩刚出生就要亲自接受考验,这考验不可能公平;这不是技巧或能力的问题,而是先天上就不可能。神既然看待人类好象监护人看待孩子,处处为人类最大的利益着想,所以就先把亚当放在最有利的环境里,再来考验亚当。

  神考验亚当,不只是考验亚当一个人,也是在亚当一个人身上考验全人类,使亚当代表他一切肉身的后裔接受这个考验。神与亚当立的约是「行为与生命的约」(covenant of works and of life),也就是说「神为了亚当自己,也为了亚当所代表的所有人类,赐给亚当一个永生的应许,应许的条件是完全顺服;换句话说,这个约是根据行为」。神所要求的顺服是在一段时期内对人有一个特别的考验,等这个考验结束之后,当然是顺服的人得赏赐,悖逆的人受刑罚。

  顺服带来的赏赐是永生,这是神的恩典,这恩典把人类高举到永不衰残的喜乐与圣洁里,远超过起初亚当受造时神给亚当的恩典。悖逆所受的刑罚就是死亡,如正神对亚当说的:「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这里的「死」倒底是什么意思,只有从神实际加给人的咒诅才能看得出来。我们知道这个咒诅包括:一、神立刻收回他对人的喜悦,和他与人在灵里的交通,而这两样都是人赖以存活的要素;二、神接着就与人疏远,并且把咒诅加给人;三、人开始有罪恶感,本性也开始败坏;四、人就真正行恶、经历各种苦难、最后肉体死亡、到地狱永远受苦。」(注七)

  亚当犯罪的后果都包括在「死」这个字里,而且是最广义的死。保罗帮我们归纳出一个简单的结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个「死」的完整意涵,要从人类堕落后尝到的一切恶果才看得出来。这个「死」主要是指灵性的死,或是「永远与神隔绝」;至于肉身的死,不过是罪的初熟果子,而且只是其中一部份罢了,与整个刑罚相比还不算最要紧的。亚当犯罪之后,肉身没有立刻死亡,还活了九百三十年;但是当他堕落的一刹那,他的灵性已死了。「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在那天确实死了,好象鱼离了水、根离了土一样。

  通常我们对亚当的堕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亚当并没有直接受撒但试探......,夏娃被撒但试探,因为受骗而堕落。但是我们有圣灵默示的话为证,知道亚当并没有受骗(提前二14)。他并没有陷入撒但的诡计,他是任意而行,他是故意作的。他完全明白自己所作的,并且知道自己这样做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但是他还是特意选择照着他妻子的罪恶悖逆而行。正因为人的罪有这种任意妄为的成份,使得罪的本性这么令人憎恶。如果他是被撒但攻击,看到黑暗的势力排山倒海而来,于是被迫屈服,那么我们也许还可以找到一些理由原谅他的堕落。但是亚当不是这样,他眼不昏花,心也明白,清楚了解自己在作一件何等可怕的事,但是他仍然用自由意志违背神对受造者的要求,反抗造物主,所以他的堕落绝对无法原谅。他的行为其实是任性妄为、违抗悖逆。他这样作就是公然转离神、效忠撒但。(注八)

  难道人类没有堕落吗?我们愈看见周围的人世间显露的人性,就愈容易相信原罪这个伟大的教义。我们看到这个世界充满了凶杀、偷盗、醉酒、争战、家庭分裂以及种种的罪恶;而且这些都不是人们一时冲动的结果,而是惯于行恶的人深思熟虑之后,想出来的千奇百怪伎俩。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一个可怕的故事。世界上大部份的人都活在异教的黑暗中,也死在异教的黑暗里,没有盼望,远离神,过去如此,今天仍是这样。教会界也充斥各种自由派的思想与抵挡神的事。即使所谓「教会出版品」,也有不少带着强烈的不信色彩。且看一般人厌恶祈祷、查经、谈论属灵之事就晓得:人不是和始祖亚当一样,逃避神的面,不愿与神交通,并且在心里与造他的主为敌吗?

  人的本性很明显出了问题,而且问题很严重。即使像美国这种高度发达的国家,每天的报纸新闻也显示人有罪,离弃神而迷失,起心动念都是根据不圣洁的原则。这一切现象只有一个理由才能解释得通,就是神使死亡临到人类。神在人类堕落之前就曾经警告人,如果没有听从神的吩咐就必定死,如今这死亡也真的临到人类。

  我们住在一个迷失的世界,如果神任凭人走自己的路,人就要永远败坏,这个世界也要天天弥漫着罪恶和亵渎;人类堕落的后果会严重到一个地步,人的意志只能自动趋向罪恶的愚行。其实神还是用他的能力约束人行恶,激发人彼此相爱,使人以诚实、慈悲相待,顾念彼此的福祉,所以人类目前的情形还没有完全糟糕;如果人类按着本性的倾向发展,没有神的介入与节制,那么恶人还要更加败坏,终究会越过人类社会的规范与防线,集各样恶事之大成,全世界也要彻底败坏,甚至连选民也无法居住。

五、代表原则

  我们很容易明白一个人如何透过他的代表作事。比方说,一省的人民可以透过他们的代表在省议会行使各种立法权。如果一个国家有一位好领袖,全国人民都会因他得福;反之,领袖不好,全国人民也都遭殃。父母也是子女很真实的代表;父母在很多方面都能决定他们孩子将来的命运。如果父母有智能、有德性、勤俭,他们的孩子就会因而得福;但是如果他们懒惰、不讲道德、他们的孩子就会因而受苦。别人的行为可以透过千百种方式决定我们的福祉;照样,这个「代表原则」(Representative Principle)也交织于人类生活中,俯拾即是。所以「亚当担任他后裔的首领与代表」这个圣经教义,只不过是这个充斥在我们生活中的「代表原则」之应用罢了。

  查理•赫治博士在讨论这个题目时,有段话讲得很好:

  这个「代表原则」在整本圣经中到处都看得到。亚当的罪归给他的子孙,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独立事件,而是在说明一个一般性的原则;这个原则也说明神从创造天地以来安排万事的特性。神对摩西宣告他自己是「追讨罪恶,由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神(出卅四6-7)......;神对迦南的咒诅也临到他的后裔;以扫卖长子的名分,使他的后裔也得不到应许;摩押与亚扪的子孙永远不许进入耶和华的会,因为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他们的祖先抵挡以色列人;在大坍、亚比兰事件以及亚干事件中,「他们的妻子儿女以及小孩」都因他们父母的罪灭亡;神对以利说:「你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神对大卫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因为你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神对悖逆的基哈西说:「乃缦的大麻疯必沾染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以色列十个支派的命运,始终受制于耶罗波安和他同时代之人的罪;犹太人要求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时,自愿接受「流他血的罪,情愿临到我们的子孙身上」的咒诅,直到如今这咒诅仍然重重地压在散居世界各处的犹太人......。

  整本圣经都可以看到这个原则: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不只对亚伯拉罕本人,也对他的后裔。他的后裔同样受每一项条款的约束;他们分享这约的应许,也分担这约的警告,而且好几次他们中间有人虽然自己没有参与悖逆的恶行,却仍然受悖逆的刑罚,例如当百姓犯罪而发生饥荒、瘟疫或战争时,儿童与成人一同受苦......。犹太人当年弃绝摩西与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如今他们的子孙仍然因为他们犯的罪受刑罚。整个救赎计划也建立在这个原则上。

  基督担任他子民的代表,所以他们的罪才可以归给基督,基督的义也才可以归给他们......。没有一个相信圣经的人能蒙起眼睛,说他看不见圣经到处都有父母代表子女的事实,以及神从起初就立下「儿女承担父母罪孽」的原则。不信的人拿这个当理由,否认圣经出于神,但是这样的事并没有因为他们否认而减少。翻开人类的一般历史,照样充满支持这个教义的例子:犯下重罪的人要受刑罚,这也使他的家人蒙羞受苦;人如果挥霍无度,或是饮酒无度,势必倾家荡产,一切与他有关的人都遭殃;现今世上每一个国家的人民所遭遇的祸福,都与他们祖宗的性格和行为有密切的关系......。

  罪的遗传或处罚,乃是旧约赎罪祭和新约伟大救赎的基本观念。照圣经的说法,担当罪就是担当罪的刑罚。祭牲(牛、羊、鸽子等)就是用来担当献祭之人的罪。祭牲被杀时,献祭者要按手在祭牲头上,表明自己的罪已经转移到祭牲身上了;而祭牲必须毫无缺欠与瑕疵,这就更加显明它的牺牲并不是为了它自己的缺陷,而是为了别人的罪。这一切都是象征和预表......。这也是圣经所记载关于基督代赎的教导。他担当我们的罪,为我们成为咒诅,代替我们受律法的刑罚。这一切都是根据一个原则,就是「一个人的罪可以因为某种正当的理由归给别人,而且这样作可以是公平的。」(注九)

  圣经告诉我们:「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五18)。如果这些话不能证明世人是因亚当犯罪的缘故被定罪,人类的语言就没有意义了。

  亚当被设立,不但作全人类的始祖,也作全人类的代表。如果我们能彻底明了亚当与全人类的密切关系,就能完全承认罪孽遗传是公平的。亚当的罪如何遗传到他的子孙,照样基督的义也传到一切信他的人。亚当犯的罪,亚当的后裔本身当然没有犯,但是仍然要担当亚当犯罪的后果;照样,蒙基督救赎的人自己并没有功德,但是仍然得到基督的义。

  圣经告诉我们,苦难与死亡是罪的结果。为什么人人都有一死?就是因为人都犯了罪。我们知道许多生命还在作婴孩的时候,就受苦而死;他们本身还没有实际犯下什么罪行。所以我们能说,如果不是「神不公义,竟然刑罚无辜的人」,就是「那些婴孩以某种角度看,生来就已有罪了」。如果他们是有罪的,他们是怎样犯罪的呢?除非我们接受「在亚当里众人都犯了罪」(林前十五22;罗五12, 18)这个前提,否则就无法解释这现象;而除非「代表原则」成立,否则那些婴孩无法在亚当里犯罪。

  虽然我们没有亲自犯亚当所犯的罪,我们也要为亚当所犯的罪受刑罚。亚历山大•赫治博士说:

  「亚当公然犯罪,这罪债因为神的公义,马上就记在他每个后裔的账上了。每个亚当的后裔刚一出生,即使还没有实际犯下任何罪行,就已经背负罪债了,所以世人才刚出生,就无法接受圣灵对他们的影响了,而他们一切的道德与属灵生命又都只有靠圣灵的影响才有办法成全......,并且在他们的本性里已经有一个倾向罪恶的趋势;而且罪本身有一个特性,就是会使人倾向罪;罪单单因为有这个特性,就当受刑罚了。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人的天性仍然保有他本来的理智、良心与自由意志,所以人仍然是一个要负道德责任的受造物。但是他的灵性已经死了,完全厌恶履行他对神的义务,也是不能履行,却又根本不能改变他自己罪恶的本性,或是改变内在的道德倾向,或是安排他自己接受改变,或是与圣灵合作使这样的改变发生。」(注十)

六、神的恩慈与严厉

  综观人类堕落的事实和堕落的程度,真是令人羞愧得抬不起头来。这证明一件事,就是「人所宣称的一切善良都站不住脚,唯一的盼望是在于全能神至高无上的恩典」。阿民念主义说:「人的能力因为神的恩典而得以恢复,所以不是全然无能为力」,这与事实不符。圣经、历史和基督徒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绝对没有这回事,反而告诉我们人堕落之后就败坏,一直倾向罪恶,这种倾向只有靠神的恩典介入才能克服。加尔文主义告诉我们,人的堕落比人想象的更深,而神救赎的恩典也比人想象的更荣耀。基督徒如果领悟这些深奥的真理,就会对自己绝望,转而无条件地投入神慈爱的怀抱中,并且抓住这人不配得的恩典,因为只有这恩典才能拯救他。

  无论在属灵的世界或属物质的世界里,我们应该都能够看到神的恩慈与严厉。人的一生有许多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虽然我们不喜欢,还是必须承认它是存在的,也是必须面对的。整本圣经提到恶人最终所受的折磨,真是恐怖得难以形容;尤其基督说的话更是严厉,光是马太福音就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例子(五29-30;七19;十28;十一21-24;十三30, 41-42, 49-50;十八8-9, 34;廿一41;廿二14;廿四51;廿五12, 30, 41;廿六24)。当然如果一个教义是基督亲口说的,不管我们多么不喜欢,也不能忽略它。恶人在来世一旦脱去一切的束缚,就会直奔罪恶,亵渎咒诅神,愈沉沦于无底坑的深处,就愈趋向败坏。那时恶人受刑罚永无穷尽,因为他们犯罪永无穷尽。再者,神刑罚恶人所彰显的荣耀,和神赏赐义人所彰显的荣耀是相同的。今天许多人对基督教漠不关心,主要就是因为基督教的牧师没有强调这些基督一再教导的真理。

  在物质世界里,我们可从战争、饥荒、水患、灾难、疾病、痛苦、死亡以及各样人类的罪行上看到神的严厉,这些事临到不义的人,也同样临到义人。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里,而且这世界没有一处不在这位无限完全的神掌管之下。

  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22节说到「神的恩慈和严厉」。自然主义(Naturalism)无法充分解释神的恩慈,也无法充分解释神的严厉;阿民念主义高举神的恩慈,却忽略神的严厉;唯有加尔文主义对二者均有充分的体认。唯有加尔文主义同时阐明四件事实:一、神永恒无限的爱;二、神为他的子民预备救赎;三、神甚至牺牲他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上;四、在罪人与圣洁的神中间有可怕的深渊相隔。「 神是爱」固然不错,但是这句话必须和「我们的 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放在一起看。任何神学体系如果忽略或轻视这两个真理中任何一项,那么不管它讲得如何头头是道,也必然是一个畸形的体系。

  「人全然无能为力」这个教义十分严厉,令人厌烦。但是我们必须切记:人千万不可以为了要发展一个合我们胃口的新系统,就任意妄为。我们必须把一切发现的事实纳入讨论。人类的真面目这样被揭穿,当然会让还没有重生的人不高兴;所以有许多人起来,企图找出一套迎合一般人胃口的教义体系。人堕落到一个地步,即使有一套理论能使他部份摆脱对神的依靠,他也会乐于倾听。人就是希望作自己命运的主人,掌管自己的灵魂。罪人失丧灭亡的无助情形应该常常摆在他们面前,因为除非他们体会这个真理,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寻求神所设立的唯一救法。可怜的人啊!真是属乎肉体,已经卖给罪了,不但全然无能为力,也没有任何趋向神的倾向。更可怕是,人是一个真正的叛徒,与耶和华为敌,僭越神、亵渎神。

  我们已经讨论了「全然无能为力」的教义,它也被称作「原罪」的教义。我们先讨论它,好让我们对预定论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如果我们把神的真理比喻成一幅图画,那么这一面确实非常晦暗;但是这图画的另一面则是神救赎的荣光。这两项真理必须互相对照,才能充分体会。

七、经文根据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 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

  「自己心里也断定是必死的,叫我们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林后一9)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二1-3)

  「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弗二12)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 神的国。』」(约三3)

  「就如经上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12)

  「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十四4)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林前一18)

  「主说:『你们这轻慢的人要观看、要惊奇、要灭亡,因为在你们的时候,我行一件事,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徒十三41)

  「有一宗人,自以为清洁,却没有洗去自己的污秽。」(箴卅12)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五21)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六53)

  「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八19)

  「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十一25)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十四16)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9)

 


  (注一) 〈西敏信条〉九章3节

  (注二) Luther, 《意志的捆绑, Bondage of the Will》(英译本) p.125.

  (注三) Warburton, Calvinism, p.48.

  (注四) B. B. 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s, p.440.

  (注五) W. D. Smith, What is Calvinism, pp.125-127.

  (注六) A. A. Hodge, Pamphlet, Presbyterian Doctrine, p.23.

  (注七) A. A. Hodge, 同上,pp.19, 20.

  (注八) Warburton, Calvinism, p.34.

  (注九)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II. pp.198, 199, 201.

  (注十) A. A. Hodge, Pamphlet, Presbyterian Doctrine. p.21.

  (注十一) R. L. 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