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章 有把握自己蒙拣选

一、有把握蒙拣选的根据

  每个真基督徒都可以知道,也应当知道,他们是「被预定得永生」的一群人。既然人是借着对基督的信心而得救,而且这信心是神所赐的,又只赐给蒙拣选的人,没有赐给别人,所以一个人只要扪心自问,确实对基督有信心,就可以有把握自己是蒙拣选了。一个人只要对基督有信心,不管这信心多么微弱,只要是真信心,这信心就是得救之确据。「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信心是一个神迹,发生在那些已经得救的人里面,是出于神的恩典,是一个属灵的标记,显明神救赎他们的计划已经在十字架上「成了」,也在耶稣复活的那个早晨应验了。真正得救的人知道,神的爱已经浇灌在他们心里,他们的罪也已经得赦免了。我们在《天路历程》这本书里看到,当基督徒的罪得到赦免的时候,有一个很重的担子从他肩头脱落,他也体验到一个极大的释放。

  每一个归向神的人应该知道他是选民的一份子,因为圣灵只赐新生命给父神所拣选、圣子所救赎的人。「如果有人突发奇想,以为一个人诚心诚意爱耶稣,信靠他为救主,而且因为爱他而顺服他,尊他为主,却仍然可能没有蒙神拣选,这人就是愚不可及。他能相信基督拯救他的灵魂,又在他的生活中跟随基督,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是神所拣选的』......。不可能一个相信基督的人居然会没有蒙神拣选,因为只有神拣选的人才会相信基督......。我们不必也不该另寻确据,证明自己被拣选。如果我们相信基督,而且顺服他,我们就是他所拣选的儿女。」(注一)

  如果有人爱神,而且真正渴慕基督里的救恩,这人就是蒙拣选的,因为没有蒙神拣选的人根本不会爱神,也从来没有渴慕过救恩,反倒是按着他们的罪性喜爱邪恶、恨恶公义。「一个人是否尽了他对神、对邻舍的责任?他是否正直、公义、慈爱、纯洁?如果以上几点他都作到了,而且意识到有一个力量使他持续行出这些美德,那么只要他能一直意识到这个力量,他就有理由相信他将来必定要享受永远的福乐。」(注二)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三14);「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约壹三9)。换句话说,犯罪是违反他内心深处行事原则的。他面对罪的时候,如果能够深思熟虑,就不会被罪吸引,甚至会排斥罪、恨恶罪。这就好象一个国家的好公民不会作出危害国家的事一样,照样,基督徒不会作出伤害神国的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在地上活出完全没有罪的生活,不过这是他努力要达到的理想标准。

  华腓德博士说:

  彼得在彼后一10确实劝我们殷勤行善,叫我们藉此可以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不过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借着行善,请神颁布一道拣选我们的谕旨,而是说神赐给我们属灵生命的种子,我们要尽心培育,使这种子开花结果。我们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使我们一面宣称我们是蒙神拣选的,一面有把握自己确实是蒙神拣选的;当然我们「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是要在基督里作,而不是在基督以外靠自己的力量去作......。这样看来,善行是一个人蒙拣选的标记,也是测试一个人是否蒙拣选的准绳,而且如果我们认为彼得在这里列举的各种德行已经涵盖了所有的善行,那么这些德行就是拣选的唯一标记,也是唯一的测试准绳。如果我们不能在生活中表现出拣选的果子,就是信心与德行、知识与节制、忍耐与敬虔、爱弟兄的心与爱众人的心,我们就没有办法知道我们是否被神拣选得永生......。蒙拣选之确据就是圣洁的生活,在圣洁的生活以外寻找拣选之确据,都是徒劳无功的傻事。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他的百姓,就是要使他们成为圣洁。因为圣洁是拣选的必然结果,所以也是拣选之确据。(注三)

  托普雷狄有段话也说得很中肯:「如果一个人在属灵生命上老练,一定能知道他现在是行在神的面光中,还是行在黑暗里;这就好象一个旅行的人一定知道他现在是在阳光下,还是在阴雨中一样。」

  如果一个人问:「我怎么知道自己是神的选民?」,他大可照样问:「我怎么知道我是一个好国民?」、「我怎么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一个人要知道他对自己国家的态度如何,其实不必问别人,只要问自己就够了;更何况圣经和良心都提供清楚的证据,让我们知道自己是不是神的选民,这证据清楚到一个地步,就好象我们的眼睛能分辨黑白、舌头能分辨苦甜一样。每一位已经是神儿女的人,都应该完全清楚这件事。保罗也劝勉哥林多信徒:「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十三5)。

二、圣经的教导

  圣经提到下面这些确据:「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 神的儿女」(罗八16);「信 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约壹五10);「这见证就是神 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 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 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 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1-13)。重生的基督徒从内心欢迎福音,没有重生的人拒绝福音。「我们是属 神的,认识 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 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就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壹四6);「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你们既为儿子, 神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重生的人自然会承认神为他的父。「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 神而生」(约壹五1),意思是一个人只要认他为主,都是从神生的,这是何等有福之确据!「你们知道,凡行公义的都是 神所生的」(约壹二29)。每一个听福音、欢迎福音的人,都会按照这个救恩的原则行事。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被 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我们可由此可知,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不可能丢弃耶稣、辱骂耶稣;如果有人认定耶稣为主,也以耶稣为他个人的救主,就已经重生,是蒙神拣选的百姓了。每个人都知道他对耶稣的态度如何;既然知道,就能判断他是否得救了。每个人不妨问自己:「我对基督的态度如何?」,「我是否乐意耶稣现在就亲自显现,与我面对面谈话?」,「我是欢迎耶稣作我朋友,还是退到一边不敢见他呢?」。那些欢欢喜喜盼望基督来到的人,就知道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了。

  这些确据既然已经明白记载在圣经中,一个人只要诚实查验自己,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神的百姓了。如果我们够谨慎,同样的原则也可以用来判断别人,因为如果我们看见他们身上有这些因为蒙拣选而有的外在果子,并且确信他们的表现是出于至诚,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理由断定他们是蒙拣选的。保罗论到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就有这样的确信,因为他说:「被 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一4-5)。保罗也知道神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以弗所的信徒,因为他说:「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5)。

三、结论

  可是另一方面来说,一个人只要还活在世上,不管他的罪多大多深,我们也不该宣判他不蒙神拣选,因为尽管某人是我们所知道最大的坏蛋,还是有可能被圣灵感化而信主悔改。许多人蒙拣选的人要以后才会悔改,所以没有人有权利说自己不蒙拣选或是别人不蒙拣选,因为他不知道神还可能为他自己存留了什么恩典,或是还为别人存留了什么恩典。不过我们能说那些一直到死还没有悔改的人一定是灭亡的,因为圣经对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我们不能说一个人只要是真正的基督徒就一定有这些确据,因为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必须先知道自己有多少实力行善,才会真行出善来,过一个圣洁的生活,显出蒙拣选之确据;但是如果一个人低估自己行善的实力,就可能真的行不出善来,以致失去这确据而不自知了。有时候基督徒因为信心软弱而非常沮丧,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未蒙拣选。一个基督徒只要信心坚固,对救恩的误解也澄清了,就都有权利与义务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不必害怕自己会背道了,而一个认真的阿民念主义者就会一辈子被「我可能会背道」的恐惧笼罩。所以尽管每个稍有长进的基督徒都会羡慕有得救确据,也不难得到这确据,但这还不是绝对无误的测试标准,有些人虽然没有这确据,仍然可能是真基督徒。

  整本圣经都让我们看见神一再应许:「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他总不丢弃他」、「凡愿意的都可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凡祈求的就寻见」,可见我们不但有主观的确据,有把握自己是蒙拣选的,也有客观的确据,从圣经就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因此如果有人真是基督徒,却没有得救确据,不知道能不能永远放心自己是神的百姓,那么错的是他,而不是救恩计划,更不是圣经。

 


  (注一) B. B. Warfield, Pamphlet, Election, p.18.

  (注二) Mozley, The Augustinian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p.45.

  (注三) B. B. Warfield, Pamphlet, Election. pp.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