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人类最后的抉择

但是,天国的门,只是为重生的人而开。主耶稣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救主降世,虽要「作外邦人的光」,但「他无佳形美容,……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他虽「必将公理传给外邦」,但却「不喧嚷,不扬声,也不使街上听见他的声音。」(赛五三1一3,四二1-9)所以,天国的发展,人类的昭苏,并不是一种轰轰烈烈的,煊赫一时的群众运动,而乃基于个人的抉择皈依,重生得救。这不是集体的、群众的、制度的、律法的、仪式的,更非强迫的,出诸他人的干涉,而乃须从每一个人,从他心灵深处,自己抉择。易言之,人若要进入天国,成为新的被拣选的族类,其基本条件,乃是在其自决;若不接受救主,皈依基督,便绝对无权作上帝的儿女,天国的子民(约一1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约三3)。这乃是基督教的真髓。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从圣灵重生的新人。现在基督教之所以有名无实,其症结即在「新神学家」藐视重生的真理。如果照他们的说法,无需重生,可进天国,这等于说,不用眼睛,可以看见,此其谬妄,何待深论。「新神学家」,不读圣经,也不信圣经,以为人皆可以为尧舜,照样人皆有一种自然的基督之心,殊不知「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之事」(林前二14)。这里所称「属血气的人」,在原文乃指「自然人」,可见并没有自然的基督之心。「属血气的人」,乃是从罪恶生的,乃「是从情欲生的」,「是从人意生的」(约一13);而基督徒,乃是从上帝生的(约一13),从圣灵生的,从上面生的;而「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参约三3一8)。所以,基督的心,不是「自然的」,乃是「超自然的」(Supernatural)。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二8)。「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一12),而「接待」与「信」,都须本乎个人之「抉择」与「皈依」。

惟是,这种「抉择」,和世人平常所称的抉择,意义又复不同,未可相提并论。这乃是一种最剧烈的人生革命和世界革命,乃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决心,出死人生的经验,这乃是挣断了一切罪恶和死亡捆绑的绳索,从「老亚当」,从「旧世界」得到的彻底解放。以往种种,譬如昨日死;今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我们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乃是受浸归入他的死;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不容罪再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而乃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向上帝活着,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罗六314)。「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  )。「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这不是出乎自己的力量,乃是上帝的作为和宏恩;然这又不是出千完全的被动,而乃是因为我们对己、对人、对社会、对国家、对世界、对人类的文化完全失望,在绝望无路之时,因信心需要上帝大能的拯救而出自心灵深处的呼求。所以,绝对不是人作了上帝的傀儡,变成一个机器人;因为这绝对没有摧残我们的意志,而乃正形成了一种新的更强烈的意志,和人生态度。

具体的说,我们抉择皈依之后,便成了新人,要作新民;根本改变了我们人生的态度。从对神的态度说,我们从敌视变为敬爱;从悖逆变为顺服;从骄傲变为谦卑;从自义变为信靠。从对人的态度言,我们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28);不计地位高低,不计收入多寡,不计毁誉得失,甚至不计祸福生死;但求荣神益人。旧人有我无人,唯我独尊;有「意必之私」,无爱人之心。这乃是从「原罪」而来的丑恶的本相。从婴孩时,一直到老,总以为这个世界应为他的利益而存在,而不知这却作茧自缚,把他自己囚禁在「自我」的桎梏内!一个尚未学语的婴孩,他便早已认为他的母亲和家人,都应为他而活;稍不称心,便肆意哭嚷,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及长渐渐发觉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他人也有其「意必之私」,便发生明争暗斗。其善于肆应者,则能活用战略,或则以退为进,或则以柔克刚,以掩盖其「意必之私」的本相,达成其自私自利之愿望,而美其名曰「洞明世故」,「练达人情」。其才具开展者,则更假借「社会福利」、「国家至上」、「人民利益」种种美名,以贯彻其独霸的野心。「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一七9),一切老我的作为,纵令其动机崇高,骨子里终有其「意必之私」。人类由于「原罪」,终难免于自私自利;所不同者,仅程度之深浅而已。但这不是说,我们要消灭一切的欲念,遁入诸趣圆寂的「涅盘」。一个重生得救的新人,仍当「尽己」「献身」,有其自我实践的责任;惟根本不同者,其实践的方式和目的,不再含有损人利己的性质,不再出于占有夺取的冲动。从神与人的关系说,他已从人本位转变为神本位;不再以「人为万事的尺度」,而唯以神为中心与目标。就人与人的关系言,他不再以人当作利用的工具,作斗争的对象;而愿意人怎样待己;也愿怎样待人;此即「爱人如己」,乃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也是天国宪章基本的条款(太七12,二二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