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完善,乃藉著他的属性具体显明;我们从他的属性,可以认识上帝的本质,兹分十二点,加以说明:
一、他乃有位格
主耶稣说「上帝是灵」(约四24;查英文钦定本作「上帝是一个灵」"God is a spirit",则似以上帝视为诸灵之一灵,实属欠妥,故新译本加以改译)。主耶稣对上帝属性这一个宣示,乃有很重要的意义。于此可知上帝乃是无形的(immaterial)。他乃无可延伸,不容分割,不能混合,不能目见,没有形体,既无容积,也无形像。
上帝既是灵,则必为一个自觉的、理智的、道德的、有自由意志的、有位格的动因或动力(agent)。圣经里面,关于这点,到处有详细的启示。这乃是圣道的根基。人类藉此可与上帝有交契,可向他敬拜,向他祈祷,对他信靠,以他作为人类的保护者、赐恩者、救赎主。圣经里的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他对始祖亚当说话;他对挪亚显现;他与亚伯拉罕立约;他和摩西叙谈,如同朋友。他对人用人称代名词。「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上帝。我是慈悲怜悯的;你若求告我,我必应允你。「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三一3)「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五○15)「惟有我,是安慰你们的」;「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赛五一12,六六13)。我们的主耶稣教我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圣经里面的上帝,在在显示乃和外邦邪神大大不同。圣经里的上帝,乃是能见、能听、能爱。外邦的邪神,是雕刻的木偶,有耳不能听,有目不能见,有日不能言,不能救人,毫无知识。我们的上帝,可与我们有灵里的交契,乃是我们随时随处的帮助,又能拯救我们。我们的上帝乃是灵,有灵必有位格;他对我们说「我」;我们可称他为「你」,他乃是实实在在,又真又活的。
二、他乃无形体
尤有进者,属灵的本质当然不容有形体的本质归给他,因此诺斯底派(Gnostics)被斥为异端。圣经里面虽有提到上帝有手、有足、有眼、有耳、有嘴、有鼻;但这些乃都是一种比拟和象征的说法。上帝乃远超过人的智慧所能想像,人只能用这种说法来比拟。好像一个拙口笨舌的人,或是一个口吃不善辞令的人,只好藉各种手势来表示其意而已。其次,上帝既是灵,他当然不能含有物质的成分,我们凭血肉之体,也不能认识领悟他的特性。使徒保罗称他为「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又说他乃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只有「主耶稣基督」要「将他表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提前六15-16;约一18)
上帝虽把他自己向世人启示,是有位格的,可与人交契,我们可以敬拜他、爱他,向他祈祷,并确信他垂听我们,并应尤我们的祷告;但是他乃充满天地,他乃远超过我们能知能想。他的本性和完善,乃是无限的。我们所有各种惯常的意念,乃是习焉不察,人云亦云,丝毫不能说明其究竟的真义。例如空间、时间、无限,乃为人类思想上最难阐释的问题。许多著名哲学家的解释,也是言人人殊,互相冲突,莫衷一是,没有定论。数千年来,习非成是,从而在哲学上和宗教发生危险的错觉,实在贻误苍生。
上帝的无限性,可从三方面来讲:
一、他的完善性
这不是从量的方面说,乃是从质的方面来讲。上帝的权能,并非一种绝对的定量,乃是一种无尽的权威)他的圣洁在本质上乃是绝对没有限度和缺陷的;而且有无限的知识智慧,无限的慈爱公义。奥尔氏(Dr. Orr)说:「上帝的无限性可从两方面看,在他内在的本质上,(a)乃是绝无限制与缺陷的;(b)乃是无穷的潜力。」圣经说:「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诗一四五3)他是「完全」的(参太五48)。
二、他的永恒性
从时间上看上帝的无限性,乃是他的永恒性,他乃万古常存。「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上帝。」(诗九○2)「惟你耶和华必存到永远,你可记念的名,也存到万代。」(诗一○二12,并参弗三21)我们的生存是按着日、月、年计算;我们的生命,分过去、现在、与将来;上帝却超越这些分别,上帝乃是永远的、自有永有的,他乃活在一个不可分割的现在里。
三、他的广大性
他乃超越一切空间的限制,他整个本体乃住在每一点的空间里面;他乃无处不在。广大性(immensity)与普遍性(omnipresence),虽视为同义词;但二者乃大有分别。前者乃指上帝超越一切空间,不受其限制;后者乃指上帝整个的本体乃充满每一部分的空间里面。前者注重他的超越性;后者注重他的内在性。在上帝和世界的关系上,我们要避免两大错误:其一为泛神论,其二为理神论(Deism或作超神论、自然神论)。前者之弊,乃在否认上帝的超越性,误以上帝即为宇宙万物之实体;后者之误,以为上帝并非真实的住在宇宙之间,他和宇宙的关系,并非在本质上(Per essentiam et naturam),而仅藉他的能力(Perpotentiam),远远的运行其间。我们须知,上帝虽和世界有分别,不能视为一体(此为泛神论之误),但乃住在宇宙万物之间,并非仅仅在运行其能力上(Perpotentiam),而且乃是在真实的本质上(per essentiam enaturam)。上帝的无处不在,圣经有明确的启示,他的伟大,虽非天地能容;但同时却就住在我们中间。「上帝果真住在地上么?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王上八27)「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赛六六1,并参徒七48一49)但从另一方面看,他却无处不在,就在我们中间。「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你的手必引导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诗一三九7一10)『耶和华说:「我岂为近处的上帝呢?不也为远处的上帝么?』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么?』」(耶二三23、24)「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8)
上帝的无限性也足显示他的完善性,他乃不受一切的限制。他既不受宇宙的限制,也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他并不是一切存在的万物的总和;但又不排除有限物和他共存,否则人类万物不但将和他没有关系,尤将没有立锥的馀地。复次,上帝的无限性,应当从他的深透性(intensive)来看,不是从他的延性(extensive)而看,因为这不是他无限的扩张。我们上文已经论及,上帝乃是灵,他是没有形体,没有容积的;他的无限性,并不是外延的伸张,一部分在这里,一部分在那里;他乃是无处不在的。
上帝的永恒性,可从圣经启示和哲学科学两方面说,兹分论之:
一、从圣经启示说
上帝的无限性,从空间方面说,乃是无处不在的;从时间方面说,乃是万古常存的。上帝既不受空间的限制,也超越时间的限制。他既是无处不在,并不因地域的远近,有所不同,顾此失彼;他又是昔在今在,万古常存,不因时代的古今,改变他和世人的关系。上帝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绝无分别;世上万事,不论古今,不分远近,都在他眼前。这是圣经对于上帝永恒性的启示。如曰:「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上帝。」(诗九○2)又说:「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诗一○二25一27)「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赛五七15)「我是首先的,我是未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四四6)「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4)新约也有同样的启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三8)又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一三8)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一4)整部圣经向我们启示,只有上帝是「独一不死」的(提前六16),而且征服死亡,吞灭死亡,把死废去(参林前一五12一57;提后一10;来二14)。上帝首要的启示,就是宣称他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从以上经文来看,上帝是永恒的。第一,在他没有年之初,日之终;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第二,在他没有过去或将来;过去与将来,乃都是同样地始终在他面前。
二、从哲学科学说
上述的各种圣经启示的事实,可令我们必然相信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是无限的,是不变的;而历代的神学家,如奥古斯丁、阿奎那、关斯德(Quenstedt)等也都有此共同的信仰。上帝是有位格的,从他和时间的关系来说,他是永恒的。在他的本性上,是不受时间法则支配的。上帝虽不在时间里面,但时间却在上帝里面。莫斐氏(Murphy)说:「世人以为永世乃在我们以前或以后;实则不然,永世乃把我圈在里面,乃是无限伟大,上帝乃住在中间,察看一切。在上帝看来,万事无论远近,对他都是一样。」牛津大学教授白克兰(Wi11iam Buck1and)乃为英国最负声誉的地质学家,论上帝的永恒性说:「整个宇宙从最低的根基,到最高的天体,都传扬上帝创造的奇功,述说上帝的荣耀。自然界的呼声,便是上帝启示的见证。上帝乃是宇宙之源,万物之因,他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上帝。」
其他著名人物,也持相似之见,试略引其言,以证上帝的永恒性,以及人类永生的盼望。例如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大英学会会长洛奇爵士(Sir Oliver J. Lodge)在其《生与死》(Life & Death)、《科学与永生》(Science & Immortaliy)和《我为什么相信永生》(Why I Believe in Personal Immortality)三书中,用直接的证据,阐明灵魂不灭的真理。诺贝尔奖金得主挪威物理学家康敦(Arthur H. Comton)论永生之道有言曰:「死亡决非人生终点,得救的人,死后还有一个更伟大的生命,将与造物主同工,开始另一种神圣的使命。」著名化学家、英国皇家学会会长戴维爵士(Sir Humphrey Davy)笃信圣道,说:「圣徒在世界一切希望幻灭之时,有新的希望,从死亡中得生命,有超越一切盼望的永远的福乐。」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Wm. Shakespeare)在他遗嘱里有一段话说:「我将我的灵魂交在造物主的手里,深信靠着我救主基督耶稣的恩功,使我可以得到永生的福分」。盖世英雄法皇拿破仑说:「上帝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而主耶稣基督乃是永生上帝的儿子,他的教训乃关永世之事,所以他能公然宣称我就是上帝。……一切君王英雄伟人的结局,将与草本同腐,这与主耶稣基督要永远作主,其别何啻天壤。」美国第二任大总统亚当斯(John Adams)说:「基督教乃是万古长存的,乃是自有永有的真神的启示。」哲斐逊总统(Thomas Jefferson)谓:「圣经一书,至今仍是磐石,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人苟心地圣洁,便能使他的心眼,仰望永生。」昆瑞亚当总统(John Quincy Adams)说圣经是上帝的启示,能使我们明白永生之道。他曾任华府圣经学会副会长,年老之时,曾对其友说,不久将作迁居之计,意指死后要到永生的居所。杰克逊总统(Andrew Jackson)说,将来末次号筒吹响之时,圣徒要披上那天上的身体,享受永生的福乐。林肯总统,常爱与其牧师长谈灵命永生问题,甚至在战事紧张之时,特约其牧师于凌晨至白宫长谈一时。惜近代新神学家施莱玛赫(Sch1eiermacher)怀疑不信,把上帝的永恒性加以曲解以为无非是变幻的世象之基因。实属不幸。关于上帝之事,非人智能测。经云:「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罗一一33一36)我们与人来往,若对方不讲他的姓名,我们便无从知道;何况对上帝,自当相信他在圣经里给我们的启示,信我们所不知,方能知我们所不知。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永不改变的。他是永恒的。万事都在他眼前,不分远近,不分古今,没有过去,没有将来。但他虽不改变,并非停滞不动;他是活泼长存,一直思想,一直运行,一直关顾万人,并且要成全他无限全智的计划。
一、不变的真义
上帝的不变性乃和他的无限性永恒性有密切关系。此在圣经中乃常有论及。他是初,他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凡此乃和常常改变的灭亡的世界,成了一个最强烈的对比;「他们都要改变,惟独你却始终一样。」上帝是无限的、绝对的、自有的、永有的、绝对独立的。因此他乃超越一切原因,绝对没有改变的可能。绝对的空间,不能再伸展;绝对的时间,不能再延长;否则便非绝对。此乃自明之理。所以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乃是绝对不能改变的。他既不能增加,也无从减少;他既不能再有发展,也不能自己进化。他的知识和权能也不能再行增减;他也不能更聪明、更圣洁,不能更公义、更慈悲;因为他乃全知、全能、至圣、至善。他的计划和心意也不能再改变。他既是全智,则他的思念和计划,必没有错误;他既是全能,则他的事工,必不会失败。他乃是「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上帝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二三19)「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三6)「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三三11)「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一九21)「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赛一四24)「我是上帝并无别神;我是上帝,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四六9-10)
由上之说,可知上帝所说的必定成就,他的思念,永不改变。但是有些人说圣经里明明记载:「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六6)又「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拿四2),便以为上帝也会改变。殊不知这种改变,并非改变他的属性和性格,而仅为改变他对人类处置的方法和态度。这不是改变他的意旨(change of wi11),而是定意要改变(will to change)。上帝对尼尼微人后悔不降所说的灾,乃在他们披麻痛悔之后,这便证明上帝非但没有改变他的意旨,而且已经贯彻他的意旨。上帝的不变性乃是从它的永恒性而来。他的本质、属性、心意和意识,乃是不变的。但当他运用他属性的时候,为要达成其治理世界的目的,他所用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而须视案情与环境的不同,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但于万变之中,他的属性绝不改变,他乃永远是至圣至善的。例如光明的天使,本为他喜悦的对象;但当其堕落以后,变成魔鬼,便成憎恶的对象,因为它们不圣洁。上帝的爱憎,乃本一贯的原则,或是赐福,或是惩罚,都以圣洁公义为标准。又如太阳晒在泥上,使它坚硬;晒在蜡上,则使它融化,这不是因为太阳三心两意,亦非处置不公,而是因为两种物体性质的不同。上文所说的尼尼微城,初则上帝要使它倾覆,继则又不降灾祸,其关键乃在他们从犯罪作恶到「离开恶道」,而神始终是公义的,他慈爱的属性,乃是不变的;但是他运用的方式乃要视其儿女的情况而不同,否则上帝乃是赏罚不明,改变了它公义的属性。天父关爱他的儿女,乃是无微不至,甚至我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太一○30),他垂听我们的祷告,安慰我们的忧伤,神说:「母亲怎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赛六六13)。神关爱他的儿女,甚至比慈母还要敏感。戈特氐(Godet)在他所著的《赎罪论》一书中说,「上帝对他的儿女,乃是无比微妙的敏感。」
所以,上帝的不变性,并非似一块无动于中的石头,而乃是像寒暑表里的水银,会因温度的变更而升降。例如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当他逆风而行的时候,风势似乎很紧;当他顺风而行的时候,风似变得缓和,其实风势并未改变。一个罪人,当他悖逆上帝的时候,不但不能领受神恩,反觉处处碰壁。我们重生乃为上帝的大能战胜我们的意志;而我们皈主,乃是我们从敌挡真道至与神和好,与神同工。「(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13)。这是我们的改变,上帝并没有改变。这乃是人生的奇变,正如「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8)雅各起先与天使较力,乃是描写他要逞其私意与神为敌;他以后用祷告较力,乃是表示他要用他奉献的心志,与神同工(参创三二24-28)。这好像他较力得胜,其实乃是神得胜。这不是上帝改变,而乃是我们改变。
二、不变非不动
其次,不变性并非不动性(immobility),二者不可混淆。这乃是否认他的意志力及其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作为。照圣经给我们的启示,上帝创造天地万物,施行神迹奇事,道成肉身,降世为人,住在我们中间,拯救罪人,使失丧灵魂,重生得救。上帝的不变性,并非停滞不动,乃是完全自由,行健不息的。上帝创世、救世,都在创世以前有其预定的计划,且有其安排的日期,世上万事,没有一样是出乎上帝意料,措手不及,要临时应付,藉以挽回补救。「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乃有上帝预定的计划,所以「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主耶稣的降生,为着拯救世人的罪,「被交与人,……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乃都是「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徒二23)。「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把死废去」(提后一10)。洪水以后,「上帝记念挪亚」(创八1)。这一方面可以仰见上帝的慈爱,他对他儿女的关爱,「乃是无比的微妙敏感」(见上文);一方面又可深信上帝的不变性。纵然我们失信,上帝终不失信;纵然我们改变,上帝永不改变。在他决不像人一样,朝三暮四,轻率浮躁,见异思迁,反覆无常。纵然雅各忘了他所许的愿,但上帝对他终不忘情。自从雅各逃避哥哥回来以后,上帝对他说:「起来!上伯特利去,住在那里,要在那里筑一座坛给上帝,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扫的时候,向你显现的那位。」「雅各从巴旦亚兰回来,上帝又向他显现,赐福与他,且对他说:『你的名原是雅各,从今以后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上帝又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生养众多,将来有一族和多国的民从你而生,又有君王从你而出。我所赐给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赐给你与你的后裔。』上帝就从那与雅各说话的地方升上去了。……」(创三五1、9-16)上帝的不变性对信他的人乃是一个安慰;但上帝又是公义的,他对不信的人,他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诗七11)他照看他不变的本性和恩典,所作所为,乃是始终一贯的。主耶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他的心志已定,谁能使他转意呢?他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这类的事他还有许多。」(伯二三13-14)这是上帝的不变性,但不变性不是不动性,否则我们敬拜上帝,无异雅典人敬拜「未识之神」(徒一七23)以及外邦人敬拜的「虽刻木偶」和「不能救人之神」。
一、神知的本质
知识一义,简言之,乃是对于真理的认识,乃是从教导、观察、比较、演释…而来。上帝是否有知识,不仅一般世人,尤其是邪恶之人,都以为上帝不能知道,尤其许多哲学家,甚至著名神学家也否认上帝有知识。
例如泛神论者,他们认为整个宇宙便是上帝存在的形态,生命乃是在千千万万有限的生灵里面,所以上帝的生命乃在有限的生灵之内;上帝思想与知识乃因有限生灵能思想与知道。所谓无所不知,乃仅为有限生灵所知的总和。这些说法,甚至汉密尔顿(Hamilton)与孟赛尔(Mensel)也都承认。因此史脱劳氏(Strauss)说:「上帝无所不知,乃由各种各样程度不同的知识所构成。」此于本书上章,关于「泛神论」中已加论列,兹不复费。
有些不能分辨知识与权力之不同的人,也否认上帝能够知道。他们把知识视为权力,把「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视为异名同义,则等于否认上帝「无所不知」的属性。近代「哲学的神学家」(phi1osophica1 theo1ogian),如施莱玛赫之流,也把这二者混淆在一起,认为上帝所想所行的,乃为一事,「无所不知」与「无所不能」乃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上帝既不能知,他们把神囿在世界里面,化为一体,没有位格,此乃泛神论的谬见。还有一种哲学思想,他们虽反对泛神论,却自相矛盾地说,上帝即含在世界里面,他的自我意识,就是世界意识。
关于这个问题,圣经里面有明白的启示,使徒保罗说:「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四13)「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黑夜却如白昼发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样。」(诗一三九12)「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箴一五3)「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么?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么?」(诗九四9)「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诗一三九1-2)「阴间和灭亡,尚在耶和华眼前,何况世人的心呢?」(箴一五11)「我们的主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一四七5)「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一一5)「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一○30)
上帝的知识,不但在量的方面,是无所不知;而且在质的方面,是直觉的、不变的。他知道万事的原委,本质就是本质;现象就是现象;他知道可能的、实在的、必然的、自发的、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万事虽都在他面前,但他又看到万事承先敌后的过程。世上万事,以及我们的思想、意念、和行为,都一幕一幕呈现在神面前。
上帝无限的知识,照上文所述,乃都清楚地不断地记载在圣经里面,上帝既有绝对完善的本性,他对任何事不能有所不知;他的知识既是全备,所以便不能减少;也不容加增。他的无所不知乃和他的无所不在有关。他乃充满天地,万事的处理,都要陈现在他面前。他知道我们的意念,乃比我们自己更清楚。我们向他敬拜祈祷;他知道我们的境况与需要,它垂听我们的祈祷,且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上帝必然要无所不知,否则他不能以公义审判天下。
二、神知的程度
上帝的知识,神学家把他们分作不同的种类。一则上帝乃知道他自己,以及从他所出的万事万物。上帝既为万事万物之因,当然知道万事万物。二则,万事又分可能的和实在的。前者乃由上帝的权能,后者乃由上帝的意志。由于上帝的无所不知,当然知道何者是可能会有的,何者是必然的实在的。这二者的分别,近代「哲学的神学家」,往往加以忽视。有许多事,在两可之间,要看其条件如何,情形如何,但无人能有确实的知识。例如倘使主耶稣基督在更早一千年降生,则整个世界、历史,将完全不同。西人常说,倘使克伦威尔(Cromwell)没有离开英国,或倘使拿破仑没有逃脱厄尔巴岛(Elba),则欧洲局势将完全改观。这唯有上帝能够知道。例如撒母耳记上第二十三章,大卫在基伊拉(Keilah)祷告,求问上帝,假如他留在那里,基伊拉人将交在扫罗手里不交,扫罗下来不下来,耶和华说:「扫罗必下来」,「必交出来」。大卫和跟从他的人起身出了基伊拉,遂免于难。上帝救了大卫,不将他交在扫罗手里。又如主耶稣说,他所行的异能,若能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一一21)这也是指在某种情况之下,可能发生的事。
以上两种神知的不同,乃由耶稣会神学家冯司卡(Fonsecay)及莫理拿(Molina)所提出。他们的目的,乃在想解决上帝预定和人类自由问题;从而解释为什么有些人被拣选得永生,有些人则灭亡。上帝预先知道谁会悔改相信,如果他们接受福音和圣灵的恩赐,这些人乃是被选得救的。这种道理,乃被路德宗和抗议宗(Remonstrants)神学家所采纳,却被改正宗和奥古斯丁派所极力反对。一则因为他们把万事分成实在的和可能的,乃是从他们的推论,乃是照第二因的影响来演释。这乃有悖上帝的完善性,因为上帝的知识不是推论的,而是确实的。独立的、直觉的。二则,这种学说,乃是无啻使人自由的作为可不受上帝的统治。三则他们所引大卫在基伊拉之例,乃为已经表明的启示。至于主耶稣对于推罗西顿的宣告,乃无非是用来形容那个时代人心的刚硬,乃比古城的人为尤甚;不可以之来否定上帝决定的主权。四则,他们采取中间路线来解决上帝预定与人类自由的问题,不照上帝万世不易的目的,而照世人的自由,殊不知人的自由乃有其属灵的法则,且有全智的上帝旨意的奥秘。五则,他们这种办法,事实上完全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他们一方面站在伯拉纠派(Pelagian)方面,讲行为自由,无视上帝的定旨先见,而且还否认上帝无所不知的本性,而以之被人的选择所左右。六则,这种学说,乃违反圣经的真理。圣经说:「他既接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二23)「(上帝)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如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罗九15-16)「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一9-11)又说:「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总之,上帝的知识,乃和人知不同。一则乃是原型的(archetypal),他从太初在宇宙未形成有限的实质之时,即已知道它的空间与时间。二则,他的知识不像我们是从外面得到的;他的知识的特征,乃是绝对完备无缺的(absolute perfection)。三则,乃是直觉的,不是推论的、论证的;而是内在的、直接的,不是从观察或种种思考推究来的。四则,既是完备的,所以不是渐渐经历许多过程积聚而来的,而乃同时俱全,一目了然的。五则,我们更应知道,他的知识,乃出自他无所不能的意识,无需运用他的意志,乃是一种自发的知识(free know1edge)。他能知万事,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他都知道,乃是一种「先见的知识」(know1edge of vision)。
上帝的知识不但在本质上是全备,而且在程度上乃是包括一切的,这乃是他无所不知的本性。他知道他自己以及从他所出的万物,这乃是内部的本质的知识(internal knowledge)。他知道万事——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及其彼此真切的关系。他知道人所不能参透的隐藏的事。世人仅知万事显明的外表;但是上帝却能识透世人的内心。他复知道实在的事,亦知可能发生的事。上帝的无所不知,圣经有明确的指示。例如,「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一六7)耶和华「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代上二八9)「耶和华阿,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华阿,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诗一三九1-4)「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那一七10)「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已赐福与你。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上帝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申二7)「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伯二三10〕上帝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伯三一4)「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诗-6)「我遵守了你的训词和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诗一一九168)「耶和华从天上观看,他看见一切的世人。」「耶和华知道完全人的日子;他们的产业,要存到永远。」(诗三三13,三七18)基此学说,则一切泛神论,以及马西安派(Marcion)和苏西尼派(Socinus),都是不能站立的异端。
三、上帝的先见
于此我们还要把上帝的先见问题,稍加申论。这个问题,使许多人困扰,因为他们以为这与人自由的作为发生冲突。因此有些人否认上帝的先见,另一方面则否认人的自由。其实圣经对于这个似乎不能调和的难题,早有指示。例如:「神人向他发怒,说:『应当击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亚兰人,直到灭尽。现在只能打败亚兰人三次。』」(王下一三19)「我便速速治服他们的仇敌,反手攻击他们的敌人。恨耶和华的人必来投降,但他的百姓必永久长存。他也必拿上好的麦子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诗八一14一15)「看哪!先前的事已经成就,现在我将新事说明,这事未发以先,我就说给你们听。」「甚愿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义就如海浪。」(赛四二9,四八18)「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说:……你怎样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那时以色列归耶和华为圣,作为土产初熟的果子;凡吞吃他的,必算为有罪,灾祸必临到他们。」「耶利米对西底家说:『耶和华万军之上帝,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若出去归降巴比伦王的首领,你的命就必存活,这城也不至被火焚烧,你和你的全家都必存活。你若不出去归降巴比伦王的首领,这城必交在迦勒底人手中。他们必用火焚烧,你也不得脱离他们的手。』西底家王对耶利米说:『我怕那些投降迦勒底人的犹大人,恐怕迦勒底人将我交在他们手中,他们戏弄我。』耶利米说:『迦勒底人必不将你交出。求你听从我对你所说耶和华的话。这样,你必得好处,你的命也必存活。』」(耶二2、3,三八17-20)上帝对于万事,都加命定,对于所要发生的事之原因与条件,都加命定,照所定的次序发生,丝毫不爽,而并不妨碍人自由的意志。人的意志,乃是基于其本性,其所作所为,乃出于理知的考虑;并非任意妄为,乃有其属灵的法则,乃为一种合理的自决(1ubentia rationa1is),所以上帝的命定和先见和人类意志的自由两者,不致冲突。
尤有进者,倘使上帝不知道人类自由的作为,则乃限制了他的知识,否认了他「无所不知」的属性,尤将为害他统治世界,掌管世事的主权。所以教会遵照圣经的启示(见上文),都异口同声,一致相信上帝对人类自由的作为,乃有其先见。况且知识和先见的分别,乃是世人的见解,在上帝并没有不同,因为在上帝并无过去、现在和将来;他乃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初,他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
四、上帝的智慧
智慧和知识乃有密切的关系。智慧的表现,乃在其能选择正当的目的,以及达到其目的之适当的方法。上帝创造天地万物的奇工,充分表明他的计划,并述说他的智慧。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彰显他奇妙适应的方法,以达成他最高的目的,为万民求最大的幸福,并述说他的荣耀。(诗一九1说:「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再从整个历史的行程来说,我们又看到上帝运用他的权能,使万事互相效力,使万民得最大的益处;同时复使他的国度在人间推进;而在救赎的工作上,尤其把上帝神圣的属性显明出来;并且藉着他的教会,在历世历代向执政的掌权的表明上帝百般的智慧。
智慧和知识,虽有密切关系,但乃有分别;有知识的未必一定有智慧。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可能比一个读书万卷的学者更有智慧。知识乃从学习而来,智慧乃为对事物直觉的悟性。知识是理论的,智慧是实际的,能使知识达成特殊的目的。但人的知识智慧,都是不完全的;唯有上帝是绝对完善的。上帝的智慧总是选择最好的方法,以达成他至善的目的。
有些人否认上帝有智慧的属性,他们的理由,以为倘使上帝要用各种方法达成其目的,这乃表示他的弱点,且又暴露上帝乃有所缺乏,所以要用方法来获得他所没有的。这种说法,乃根本自证其不明智慧的真义,尤复违反圣经的教训。上帝乃是「独一全智的」。「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阿,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一九1一7,一○四1-24)这是从上帝创造的奇工看出他的智慧。「耶和华使列国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三三10-11)「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这是从他的命定,看见他的智慧。其他经文如「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一一33)「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这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7-9)「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上帝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三9-10)这又令我们知道上帝奥秘难测的智慧。
一、上帝意志的意义
意志乃为自我取决的能力。理知的目的,乃为求「真」;意志的目的,乃为求「善」。圣经里面,自始至终,都讲到上帝的意志,他的法令、目的、旨意和命令。意志乃是属灵本质所不可少的主要属性,也是构成位格之必要条件。倘使没有合理的自我取决的能力,则他将仅仅成为一种天然的力量,如电力,如磁性,和其他植物的生命,而没有照他美意要做或不做,自我取决的权能,这无啻降低了上帝的位格。
二、上帝意志的自由
他做与不做,乃完全自由,他照他的美意,和自己的感觉,行他认为明智的,和正当的事。但自由并非自发的(spontaneity);自发的感情,乃是不自由的,往往情不自禁,感情冲动,不由自主。喜怒哀乐,并非出自意志。
上帝的作为,无论是创造与保持,都是自由的,并非必不得已的;他可以创造,也可不创造;他可保持这个宇宙,也可不保持。他再来的时候「天地都要废去」(参太二四29-31;彼后三10一13)。他也有自由持守他的应许,因为这乃是本他无限的良善所决定的。这可以证明他道德的确实性。
三、命令的和教训的意志
命令的意志乃是关于他的目的和未来的事。教训的意志,乃是关乎他对人类所行的任务之规律。他宣告他所要完成的或应许的事。他照他意志规定人类应做和不应做的事。命令的和教训的意志,两者永远不相冲突。但是一个消极的命令的意志,里面可含有积极的教训的意志。例如上帝命令人类悔改皈信(参提前二4;彼后三9);但他它却不强人悔改。
四、居先的和继起的意志(antecedent & consequent will)
这二者乃是奥古斯丁派所用的术语。照事理的次序而言,目的乃在方法之先;前者之目的乃系后者之前因,乃是居先的。因此这派说上帝居先的意志,乃要彰显他的荣耀;他继起的意志乃要创造这世界,作为贯彻他目的之方法。
但是路德宗和抗议宗,却另有一种说法。他们以为上帝居先的意志,乃要拯救万人,但因他预知世人不会都悔改,所以他继起的意志仅仅要拯救他所预知愿意信他的人。这无啻说上帝的意志,乃前后不一,乃为否认他的「不变性」。
五、绝对的和相对的意志
这两种术语,也是出自奥古斯丁派,乃不是指上帝的目的而言,而为对事态而言。上帝的目的是不变的,但事态乃是受条件限制的。例如「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林后九6),语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人若能信,便能得救。人的收获与得救乃为有附带条件之事,乃是相对的。但是上帝的目的乃是绝对的。倘使他的目的要人收获,他便要使人耕种;倘使他的目的要人得救,他便要使人相信。
但是反奥古斯丁派的人却歪曲事理,以为上帝的目的,不是绝对的,乃有条件的。他们说,假如人相信,上帝便要世人得救,但是人信与不信,无从知道,不能决定;因此上帝的目的须看事态而定,他不能控制,或是至少不能决定。例如,一个父亲,要把财产给他的孩子,但须看他儿子是否孝顺;但其子是否能履行这条件,不能确定,故其目的也不能决定。但这种说法,乃和上帝的完善性相背,使他的目的要看变动无常的人事与事态如何而定。我们若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他的目的,不能以将来不会发生的事态来决定。我们为求确切起见,须将「愿望」(desire)和「目的」(purpose)二词,加以分辨。因此,我们可以说,上帝是仁慈的,他愿意万人得福;但是他的目的,只是要救他「自己的百姓」(太一21)。
神的意志和道德责任,这个问题,乃在追究万事的是非善恶,是否仅仅因为由于上帝的命令与禁止,抑或除了上帝的旨意以外,还有其他原因。有些人以为只有促进世界最大福乐最大良善的,才是人类应做的善事。还有些人则以为唯有单单为求自己福乐的事,才是善事,和应做之事;甚至说,倘使作恶比为善能使人更快乐,那便应作恶。还有人说,道德责任的基础,唯在自己高贵的本性。还有一派人主张,人类道德责任的基础,乃在求万事的适切,这乃是分辨善恶永恒的准则,无论世人和上帝,都应永矢遵守。这乃是以人为本位的思想。
但是基督徒的道德责任观,乃以上帝的旨意为依归,为终极的基础,唯有上帝的命令为万事善恶的最大理由。质言之:
(1)上帝的意志乃是分辨善恶唯一的准则;
(2)我们行事为人乃受上帝意志的约束,我们应当谨守遵行。上帝的意志乃是他本性的启示,世人由此可知他无限的智慧与良善,和他完善的特性,乃为我们道德责任终极的基础。
一、权能的本质
我们在意识上觉得有权能,力能发生各种影响。但是人的权能乃是非常有限的。我们虽然能够改变我们的思路,能够特别注意某种特殊的目标,但是乃有其限度,往往觉得力不从心。我们须借助于各种方法与工具。我们不能想做一本书就有书,想作一幅画,就有画,想有一种房屋就有房屋;而需长期的苦工,并且运用各种器材与机械,但上帝却能「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三三9)
二、无所不能性
人类的能力有限,上帝却是无所不能;我们须用各种方法,上帝却无此需要,他「命立,就立」(诗三三9);「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上帝仅凭其意志力就创造天地万物;主耶稣凭其意志力,「斥责风和海,风和海就大大的平静了」(太八26);他又凭其意志的行动,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太一一5)。上帝因他无所不能,他不必做什么,而仅凭其意志的力量,就能行神迹奇事,圣经有清楚的记载。其一、他是全能的。创世记说:「耶和华向他(亚伯兰)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一七1)。耶利米书说:「主耶和华阿,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上帝,岂有我难成的事么?』」(三二17、27)又在马太福音里说:「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一九26)其二,上帝能从心所欲,随己意行事。如曰:「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又说:「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一一五3,一三五6)
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天上万军之中,和地上万民之中,掌管统治,「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这是他的子民信靠的基础,也是盼望之所寄。哀我众生,「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二12);而许多新神学家,予智自雄,「掩耳不听真道」(提后四4),「阻挡真理」(罗一18),自炫其「高言大智」,不信神迹,「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一21-22)。因此我们要进论不信者谬论。
三、不信的谬论
许多「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二14),那些感官型的(sensuous)哲学家,甚至否认有这种权能的存在。照他们的说法一切知识乃从感官(sense)而来,凡是非官感所能认识的,均不可信,否则便是违性悖理的,因此他们都否认一切非从官感认识的事物之存在,因为都是不能感觉,不能目见,不能耳闻,不能经验的。他们所能信的,唯有他们官感所能感受,所能知道的。而且他们认为这种感应,乃有其一定的法则,因此便倡一种「因果律」(the doctrine of causation),由休谟、康德、密勒、和勃朗(Brown)大肆鼓吹,从而为法国孔德的实证哲学(Positive philosophy, Positivism)铺路。(回忆著者早岁留法,醉心于此;归国以后,著书立说,大加宣扬,及今回忆,不胜今昔之感,弥感救主宏恩。)这些学者,迷信他们的感官,对于上帝权能之说,认为乃是玄学的空想;本此谬说,自不能容上帝「无所不能」的属性之存在。
此说之妄,乃属显然,一则有违各人的意识。人非木石,我们都能意识到我们有力量,力能发生影响,至少会感到我们的手能动,力能移动;能随心所欲,动或不动。二则此说乃不容实体、心灵和上帝的存在,此乃大大违反我们整个的理性的、道德的与宗教的本性。关于此说,著者另有专书论之。
四、绝对的权力
经院哲学家和他们以后有些哲学家,称绝对权力乃是一种不受理性和道德限制的权力。诚照其说,则一切矛盾。荒唐、悖谬不道德的事,都包括在上帝权能之内;他们甚至说上帝能够毁灭他自己。此种学说,乃是奚落上帝,说他能做违反他无限慈爱和智慧的事。此乃完全谬解上帝「无所不能」的本性的真义,以为他可为所欲为,甚至倒行逆施。殊不知上帝意志,乃出乎他的本性,不能违背他的本性;他的完善乃是无限的,所以不可能不完善,因此,此派的学说,乃大遭很多改正宗神学家的驳斥,加尔文称其为亵渎上帝的邪说。
但是,上帝的权力,我们须从两方面看:其一乃为不受次因(second cause)限制的,乃是绝对的权力(potentia absoluta),另一种乃为照次因而运行的权能(potentia ordinata)。前者如创造、神迹、直接启示、灵感,以及重生;后者乃是按照次因的情况而运行。这两者的判别,乃是很重要的,乃可在自然和超自然之间划分界限。但近代自然主义的哲学家却反对这种分际,以为两者并非隔离的,乃是混在一起的;凡事都是自然的,因此没有超自然的神迹。此乃明明违反圣经教训的谬见。不幸新神学家,中了自然主义之毒,也犯同病,无怪他们的教会不能兴旺,甚至门可罗雀。
五、意志与权能
另一个偏差与混淆,便是不知分辨意志与权能。他们认为意志一义,不能把它归属上帝。他们又否认「实在的」与「可能的」两者的分别,凡事都是实在的,他们又否认「绝对的」与「假定的」两者的分别,因此「可能的」,便变成「绝对的」。照此说法,所谓「无所不能」乃仅为许多有限之事所积聚的总和而已,便轻描淡写,否认了上帝「无所不能」的属性。
这种学说,殊足令人思想模糊,不能真正认识上帝,不能正当的敬拜他,爱他或信靠他;而且否认了上帝的位格和自由。他们又复曲解「无所不能的」真谛,认为仅仅是积聚许多有限之事的总和,岂非以人的作为视同上帝的作为,无啻以有限衡量无限,此乃泛神主义的谬论。
一、圣洁的性质
希伯来文‘quadash’——「圣洁」一词,其字根为‘qua’,意云分别为圣。照圣经指示,圣洁乃有两重意义。其一,照他的原意,他乃是和被造之物绝对不同,他无限的尊荣威严,乃远超过他们,乃是他超越的属性,亦可称是上帝主要的和最高无上的完善性。因此这不可仅视为一种道德的属性,不可与慈爱、恩惠、怜悯,等量齐观。因为他的圣洁,一方面固表示他的良善、恩慈;但同时却又显明他的公义与愤怒。他的圣洁乃是尊荣威严的。例如圣经说:「耶和华阿!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一五11)以赛亚先知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全地」,便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六3-5,五七15)「我是上帝,并非世人;是你们中间的圣者,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何一一9)上帝的圣洁乃是他最主要的属性,不是人的思念所能说明的,它乃是「不能靠近的」,乃「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提前六16)他是绝对不能抗拒的,是至尊、至威、至荣的;他令人醒悟过来,人乃是绝对无用,毫无价值,只能在他面前谦卑下来。
其次,「圣洁」一词,还有其道德方面的意义。但「道德的圣洁」(ethical holiness)与神圣的圣洁(divine holiness)并非无关的;前者乃由后者发展起来。道德圣洁的基本意义,也是有分别为圣的意思,乃是从道德的邪恶与罪恶分别出来。上帝因为他的圣洁,不能和罪恶联络。「上帝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伯三四10)「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好恶」。(哈一13)但是道德的圣洁,非仅是消极的与罪恶分离,而还有积极的意义,那就是道德的至善或道德的完善。倘使一人对上帝崇高的圣洁能敬畏和自卑,则他对道德的圣洁,必深感猥亵而有罪,必如以赛亚说:「祸哉!我灭亡了!」(赛六5)他必自惭形秽不配站在圣者之前。上帝道德的圣洁乃是上帝的完善,因此他要永远保持它道德的至善,憎恶罪,要他子民有道德的圣洁。
二、圣洁的表明
上帝的圣洁,乃是藉着道德律显示出来,铭刻在人心里面,并由人的良心表明出来,而尤特别在上帝的特殊启示里面。最初则订在给以色列人的律法里面。律法的目的,乃在期望以色列人有圣洁的生活,所以从各方面详为制订,用各种的事物作象征,晓谕以民,使其永矢咸遵,度圣洁的生活,作圣洁的子民;并且在以圣为名,为圣洁的国度,圣地、圣城、圣所,神圣的祭司。其次则以赏罚来表明,圣史记载,赐福给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的君主,刑罚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的君王,甚且被掳至外邦,遭亡国之惨祸,且记载精详,作为后世的鉴戒。上帝的圣洁更藉主耶稣特别表明出来,他乃被称为「那圣洁公义者」(徒三14),在他的身上具体显示上帝完全的圣洁。最后上帝的圣洁又藉教会来显示,教会乃称为「他的身体」(弗一23)。圣经里面,对于上帝的圣洁,复有详细的启示,而以旧约为尤多。新约里面,也时常提示我们,主耶稣在祷告的时候,称他为「圣父」(约一七11)。彼得前书说:「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一15一16)启示录记载四活物「昼夜不住的说:『圣哉!圣哉!圣哉!主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阿,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四8,六9一10)新约的特征,乃在注重圣灵上帝施行救恩的奇功,并要把圣洁传给他的子民。
一、公义的意义
公义有两方面的意义:一为内在道德的优越(justitia interna);一为外表行为的正直。希伯来文,此字乃有各种意义,在物质上,乃指一直;在道德上,乃指正当;亦指公义,合于公正或律法的要求。在希腊文,从物质的意义说,乃指相等;从道德的意义说,乃指正当或应当,合于公正与正直的要求。在拉丁文,则justus与justitia乃可通用,乃指正当应当之意。
当我们以上帝为我们德性之本的时候,便以他为圣洁;若我们从他处理世人的观点来说,我们便以他是公义的,他是一个公义的主宰;他一切的律法,无不圣洁、公正、和良善。他处事没有偏私,审判力求公正;他从不处罚无辜,也不放纵罪人。经云:「将义人与恶人同杀,……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创一八25)「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上帝。」(诗七11)「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诗九六13)「在他的四围;公义和公平,是他宝座的根基。」(诗九七2)现在的世界,虽似恶贯满盈,公义泯灭,恶人昌隆,义人受苦;但是在想不到的时候,在想不到的地方,公义的上帝,必然报应,要「按公义审判天下」(徒一七31),就可知道,他所作的,无不公义。
有些人说,公义的基本意义,乃为严格恪遵律法,但上帝没有律法可以命他遵守,所以我们不能对他讲公义。殊不知在上帝本性里面,就有律法,而且乃是律法最高的标准,乃是万法之法。律法可从绝对的与相对的两方面看:前者乃是上帝公正神圣的本性,上帝本身乃是绝对公义的;后者乃是不容丝毫违犯他的圣洁,要从各方面显示他是圣者。上文所提的希伯来文公义一词,tsaddi,tsedhek二字与希腊文dikaios,dikaiosune二字乃都含有合于标准的意思。圣经里面一再讲上帝的公义,例如:「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阿,因你是公义的,……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拉九15)「你见他(亚伯兰)在你面前心里诚实,就与他立约,应许把迦南人、……之地,赐给他的后裔,且应验了你的话,因为你是公义的。」(尼九8)「耶和华阿,你是公义的,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诗一一九137,一四五17)「耶和华是公义的!他这样待我,是因我违背他的命令。」(哀一18)「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我们并没有听从他的话。」(但九14)主耶稣在祷告中说:「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约一七25)「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接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7-8)「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壹二29,并参三17)「我听见掌管众水的天使说:『昔在、今在的圣者阿,你这样判断是公义的』」(启一六5)。
二、公义的种类
公义可分两种来说,一为正直的公义(rectoral justice),一为分配的公义(distributive justice),而后者又可分为(a)报偿的公义(remunerative justice)与(b)报应的公义(retributive justice),兹分论之。
正直的公义,顾名思义,乃是上帝统治世人,对善恶的赏罚所彰显的正直与公正。因此上帝为表彰他的公义,便在世上建立道德政府,对人类制订律法,应许奖赏守法行义者;惩罚悖逆作恶者。在旧约里面,我们清楚看到上帝乃是以色列人的立法者。如曰:「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三三22)而且他的律法是公义的,如曰:「那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申四8)又谓:「耶和华作王,……王有能力,喜爱公平,坚立公正,在雅各中施行公平和公义。」(诗九九1、4)
与「正直的公义」密切有关的,乃为「分配的公义」。此乃特指上帝在执行律法的时候,所作的赏罚而言。如曰:「你们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因为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因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赛四10-11)「你竟任着你刚硬不侮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5-6)「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一17)分配的公义,又可分两种,其一为「报偿的公义」,乃是对世人和天使的报偿。「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实的上帝;向爱他、守他诚命的人守约施慈爱,直到千代;……你们果然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上帝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约施慈爱。他必爱你,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地上,赐福与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你必蒙福胜过万民,……」(申七9、12-14)「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阿,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尽心行在你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向你仆人我父大卫所应许的话,现在应验了。你亲口应许,亲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样。」(代下六14-15)「因此,人必说:『义人诚然有善报,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断的上帝。』」(诗五八11)「你必按古时起誓应许我们列祖的话,向雅各发诚实,向亚伯拉罕施慈爱。」(弥七20)主耶稣说:「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二五21、34)「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二7);「摩西因着信,……他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来一一24-26)这并非因为世人有什么配得或可夸之处,而乃由于上帝照他恩约的关系;我们「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一七10),不应得什么赏赐。其二乃为「报应的公义」,乃是对行恶的惩罚,乃是上帝愤怒的表示。在充满罪恶,恶贯满盈的世界,这当占重要的地位。但整部圣经里面,赏善的事,却多遇罚恶的事,这也是上帝慈爱的表现,他的恩典比我们的罪恶更大;他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乃愿人人都悔改」。但虽然如此,上帝为彰显他的公义,圣经里面,仍有许多地方,记载惩罚作恶者的记录。那些「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一28-32)「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二6-9)「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一二19)「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帖后一6)其他经文,还有很多,不克俱引。有些人以为上帝惩罚罪人,仅为改造他们,旨在警戒他人,不要犯罪。但这种说法,实非确当,难于成立。上帝惩罚罪恶,其首要目的,乃在维护他的公义;至于改造罪人,警戒他人,使其不要为非作恶,仅为从属的目的。
三、圣经的教训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里把公义认为是上帝神圣的属性,这乃是罗马书的中心教义。上帝是公正的、正直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因此都被定罪。没有人可凭他的品性与行为称义,以为无罪。世人既然有罪,所以不能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但是感谢上帝的大恩大爱,他差遣他的儿子,降世为人,拯救罪人,「他本来有上帝的形像,却不坚持自己与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译本),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6~7),「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二14),得了我们的人性。「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赛五三5);「义的代替不义的」,「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1(彼前三18,二24);流出他的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世人既无能为力,不能遵行律法;而且纵想为善行义,但是在至圣至善的公义的上帝面前,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所以上帝的救法,不是「立功之法」,乃是用「信主之法」(罗三27),可以「因信称义」,使他的义,藉着我们的信,成为我们的义。因为我们的救主,为我们完成了救赎的恩功,把他永远的义,归给我们,使我们可以满足一切律法的要求。凡是正切悔改,丢弃他们一切的自义,信受主耶稣基督的义,披上他的义袍,就可蒙恩得救,在至圣的上帝面前称义。这乃是使徒保罗的神学,它所传的福音。其中心思想乃在,上帝是公义的,世人都犯了罪。
上帝「惩罚的公义」(vindicatory justice)的学说,无论在真理上,在人类道德的本性上,以及信徒宗教的经验上,尤其在圣经的教训和教义上,都是明确可证,应当笃信不疑,无待争辩,实为神学上关键性的要点。
一、圣经的教训
上帝的良善,照圣经的启示来说,乃包含慈善、仁爱、怜悯与恩惠。慈善乃为增加喜乐,乃以有感觉的生物为对象。仁爱乃是对其所爱对象之满足,甚至爱罪人(虽然憎恶罪),并且要得到他,与他有交契,其对象乃为世人。怜悯乃是同情、宽容、温柔,其对象乃是不幸的人。恩惠乃是对不配的人,这乃是上帝最奇妙的属性。主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他叫日头也照歹人;……降雨……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4一45)他尤其爱信他的人,凡「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一12)「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二6一7)此乃为以弗所书主要信息。
世人本性,虽败坏不堪,但上帝对我们的爱,还是不改,可证他的爱乃没有限量,没有穷尽;乃是无限的、永远的、不变的。
二、良善的意义
上帝的良善,可称为上帝的完善,使他要宽宏的恩待他的子民。诚如大卫的赞美诗说:「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万民都举目仰望你,你随时给他们食物。你张手,使有生气的都随愿饱足。」(诗一四五9、15一16)他对万物,照他们的境况与程度,彰显他的恩慈良善,并不限于信徒。大卫的诗又说:「耶和华阿,你的慈爱上及诸天;你的信实达到穹苍。……人民、牲畜,你都救护。」(诗三六5一6)「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天父尚且养活它。」(太五45,六26)「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六35)「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上帝。……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一四15-17)
三、上帝的仁爱
当上帝的良善施于人类的时候,就成为高度的仁爱。这乃和良善不同,可称为上帝的完善(perfection of God)。上帝既是绝对良善的,则倘使他爱的对象,不能得到绝对良善,则便不能完全满足。上帝虽是憎恶罪,但他并不能收回他对罪人的爱。经云:「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他尤其用特殊的爱,爱信他的人,要他们作属灵的儿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一12)「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我们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弗二1一3)。现在因信他「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这是「父赐给我们……何等的慈爱」。「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约壹三1一2)。
四、上帝的恩惠(或恩典)
恩惠一词,乃为意义深长的名词,希伯来文为“chanan”,希腊文为“charis”。照圣经记载,不但上帝向世人赐恩,即于人与人之间,也表示恩爱。例如创世记三三8-10所载,雅各对以扫说:「这些群畜」,「是要在我主面前蒙恩的。」「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从我手里收下这礼物」。路得记第二章第二节:「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撒上一18)「哈拿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面上再不带愁容了」;「扫罗……说『……大卫……在我眼前蒙了恩。』」(撒上一六22)这些例子,虽不能一定视为不配得的,但却可说这种恩惠乃是出于好意的、自动的赐与。但上帝的恩典却有特殊的意义,他对罪人的爱,乃是罪人不配得的。「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罪人已经定罪,但因上帝的大恩大爱,因为主耶稣基督救赎的宏恩,却「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参约三16;罗六23;弗一6一7,二4一6;多二11,三4一7)。恩典一词在圣经里虽常指救恩而言,也有其更广的意义(例如赛二六10);但对罪人而言,却更有重大切实的意义。因为唯有藉着上帝的恩典,始为罪人开了一条救赎之路,「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并且救世的福音,还要传给万民,而且主又「常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主和(我)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太二八18一20;可一六15一20)信徒藉着上帝的恩典,罪人可在主耶稣基督里,得到上帝的恩赐(参徒一八27;弗二8);藉着恩典,可以称义(罗三24,四16;多三7);还要得到许多丰丰富富的属灵的祝福(约一16;林后八9;帖后二16一17);最后便要得到救恩(弗二8;多二11)。这都是靠着在基督里上帝的恩典,绝对不是凭我们丝毫的功德。
近代新神学家,不信圣经,不信救恩,以为人性本善,力能自救,此乃「自救论」的异端,著者已另著书,加以驳斥。
五、上帝的怜悯
上帝良善与慈爱另外一种重要的意义,乃是他怜悯和温和的同情,在希伯来文,乃是chesed,另一个字为racham,则有更深、更温和、同情的意义;在七十士新约译本里面,则用希腊文e1eos一字。从上帝的恩典来说,人在上帝面前犯了罪,需要赦免;但从上帝的怜悯来说,则人在犯罪以后,情况可怜,需要他的帮助。易言之,上帝的怜悯,乃是他对那些不幸的人所显示的良善与慈爱,不论其功罪如何。「主阿,你本为良善,乐意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诗八六5);「主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雅五11);「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四六1)。他的怜悯慈爱是丰盛的;「他的慈爱,高过诸天;你的诚实,达到穹苍。」(诗五七10)「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代上一六34;并参代下七6)他「永发慈爱」(拉三11)。整个诗篇第一三六篇,从头到尾「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在新约里面,时常讲到上帝的怜悯与恩惠(如提前一2;提后二1;多一1)。圣经里面,虽亦提到我们「应当敬畏耶和华」,「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但「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耶和华善侍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一四五8一9)他的恩典乃比我们的罪大,「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么?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么?」(结一八23一32,三11)他甚且还「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1(路六35一36)。但这并非说他的慈爱怜悯乃是违反他的公义,此于上节已详加论及。
六、上帝的忍耐
上帝的良善慈爱又包含忍耐。希伯来文,忍耐乃为erekaph,意云「不轻易发怒」;希腊文乃为makrothumia,其意相同。世人虽刚愎顽强,不肯顺服,一意孤行,为非作恶;上帝因他恩慈良善的属性,却仍是忍耐,延缓他的审判。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说:「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三四5一7)他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诗八六15)罗马书说:上帝「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二4);又说:「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九22)。彼得前书三10一12说「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参诗三四12一16)「主长久忍耐」,乃为我们「得救的因由」(彼后三15)。
一、信实的意义
上帝的信实,在圣经里面,时有论及,乃有重要的意义。在希腊文,乃云公开坦白,并无隐藏。希伯来文乃有支持、可靠,不令失望之意。我们分析上帝的信实,乃有以下各种意义:(1)为真实的,并非虚构的或想像的。耶和华乃是真神,外邦的神,乃是虚妄的,既不存在,亦无属性;(2)上帝所宣示的,显现的,乃和他的真实(reality)是相符的,所以是可信的;(3)上帝乃是不变的,他的应许,是永不落空的,他的话,是不会失信的。主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二四35),所以乃是可靠的。
二、圣经的启示
上帝的信实,乃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也是我们可信的凭据。上帝藉着圣经和他的事工,把他自己与旨意向世人启示,都是可信的。「惟耶和华是真上帝,是活上帝,是永远的王。他一发怒,大地震动;他一恼恨,列国都担当不起。(你们要对他们如此说:不是那创造天地的上帝,必从地上从天下破除灭!)」「他们尽都是畜类,是愚味的。偶像的训诲算什么呢?偶像不过是木头。」(耶一○10一11、8)「上帝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二三1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决不后悔。」(撒上一五29)保罗[凭着上帝选民的信心与敬虔真理的知识,盼望那无谎言的上帝,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多一1-2)。「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注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来六18)
三、学者的谬论
可惜有些学者,甚至新神学家,不信上帝的信实,以为上帝并无此种属性。他们乃用自然主义来妄加揣侧,以为上帝的信实,无非就是万事一定不移的规律,因此有宗教意识的人,便以为上帝的应许是可靠的,是可信的。世人行事为人,按照这些一定的规律,便凡事顺利,康乐蒙福;否则就要受苦;并非由于上帝的祝福或惩罚。这种观念,这种解释,乃是不科学的,在科学高度发展的时代,这种思想,乃为时代所不容的。所谓「神学家」史怀哲(Schweitzer)之流,也附和这种谬论,而不信此乃由于上帝的信实。
一、圣经的教训
圣经对于上帝的主权,非常重视,这乃是因为他是至高至大的上帝,他的特权与特性是从他的完善性而来。上帝既是灵,因此乃是有位格的,是无限的、永恒的、不变的、完善的、至圣的;他是宇宙创造者和统治者,当然有其最高的主权。他有无限的智慧,无限的良善,无限的权能,万物都是属他的。这乃是他统治权的基础。
圣经里面,给我们明白的启示:例如诗一一五3说:「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但以理书四34一35说:「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那时我的聪明复归于我,为我国的荣耀威严和光耀,也都复归于我;并且我的谋士和大臣,也来朝见我。我又得坚立在国位上,至大的权柄加增于我。」「我便称颂至高者,赞美尊敬活到永远的上帝。他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但以理书二20一22又说:「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与智慧人,将知识赐与聪明人。他显明深奥隐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他同居。」代上二九11一12说:「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胜、威严都是你的;几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国度也是你的,并且你为至高,为万有之首。……你也治理万物。在你手里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强盛都出于你。」新约里面也说:「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一11);「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一一36)
二、主权的性质
上帝的主权,概有三种性质:
一是普遍的——乃是遍及万民万物,从至高的到最低的,都受他掌管。
二是绝对的——在天上的万君,地上的居民中,都凭他的意旨行事。
三是不变的——它的主权乃是不容漠视,也是不容反抗的,不会改变的。
三、主权的行施
其一,是制定一切物质的道德的津法,藉以统治万物。
其二,确定万物的本质与权限,指定他们所属的领域与范围。
其三,派定每人的地位和疆界,使各安其位,我们的时间乃在他的手里(参徒一七26)。我们生于何时、何处,属于何国何族,处于何种境况,以及死于何时,都由他预定。国家民族的命运,正与个人一样,亦在他掌握之中。
其四,世人的富贵贫贱,苦乐寿天;乃至何人信而得救,何人不信灭亡,……也都由上帝预定。
上帝的主权,虽是如此绝对而普遍,但他的属性乃是全智的、至圣的和至善的;他的权能虽是无限的,但在他的运行上,乃是受制于他无限完善的属性。所以世人愈是信靠顺服他的主权,则愈是得到祝福。因此上帝的主权乃是万民心安理得、和平康乐的基础。在无所不能的上帝统治之下,一切环境的困扰,世人的愚妄,乃至魔鬼的诡计,都不足伤害,却可有恃无恐;因为无限的智慧、慈爱、权能,都属乎他,我们至大的上帝,仁慈的救主,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乃都在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