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三个位格的一体性

一、三位仅有一本质

神虽有三个位格,却只有一个本质。严格言之,「位格」(Person)一词,并不能完全表达其真义,尤其中文,更没有妥善之译名。语云:「词不达意」、「以词害义」;复云:「尽信书,不如无书」、「言语道短」、「莫可名状」……此乃文字的缺陷,尤其「位格」(Person)、品格(Personality)……等词,更不能用到上帝的身上,描写上帝的本性。质言之,当我们用同样的「位格」一词,来称圣父、圣子、圣灵,并再用此词称彼得、保罗、和约翰,则同一词,却有不同的含义。易言之,后者乃是照其寻常原义用;前者则已加修改。

所以当我们用「位格」一词来称上帝的时候,其意义乃是不完全,不适合的。当第二世纪,亚力山大教会歌颂的时候,常常说:「只有一位是神圣的,圣父;只有一位是神圣的,圣子;只有一位是神圣的,圣灵。」莫白莱氏(Mober1y)说:「所谓三位,既非三位上帝,也非上帝三大部分」;而乃为上帝的三重性(Threefold)。神性位格的分别,乃是内部的,所以乃是合一的;并非侵害的、破坏的。他们彼此的关系,不是彼此排挤的;而是互相包容的;其中没有一位可以离开其他两位而独存,他们乃是息息相关的一体。要主体变成客体,客体变成主体,这才真正表示他们相系的一体性。 

二、三位仅有一本性

上帝虽有三种位格,但却仅有一种不可分割的本性;圣父、圣子、圣灵乃各具神之所以为神的本质与属性。所以,上帝位格的复数,并非本质的复数,仅系位格的不同。不是有三个上帝,而乃三而一,一而三。他三个位格,仅为三种存在的方式而已。

但是上帝的本性不是抽象的,而乃是有机的。三位一体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一位上帝之三种方式。上帝并非一个单子(monad),乃是有生命的。主耶稣譬喻他自己是「真葡萄树」,信徒是「枝子」。所以他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这人就多结果子;……你们若常在我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一五1一8)主耶稣用这个譬喻来显示天父和他自己联合的关系,所以他又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一五10)他又在离世升天的时候祷告说:「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一七22一23)。杜诺氏(Dorner)说:「三种不同的位格,乃是有分于一个神圣的整体生命里面,仅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离开了其他两位,则不成其位格;在每一表现的形式,就有其整个的神性(Godhead)。

人的身体并非一个单纯的有机体,乃是很复杂的,各种辅助的附属的机能,乃都在一个整体里面。一个生命藉着神经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和消化系统,把整个生命表明起来。如果完全消灭一个系统,其他两个系统也完全失其作用。心理学和生理学,使我们可以明白这三个系统在一个生命里面奇妙的功能,以及我们生命的三重性。斯宾塞(Spencer)说:「我以为一个最机敏的人,往往有两重意识——一个意识注意另一个意识的情态,或对它赞美,或对它非难。」他从他自己的经验来说,同一个人,往往会有两种意识,这样我们便不能否认一位上帝会有三个位格、三种意识。

就一般人类而言,乃是一个有机体。近代社会学认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有他自己的意识,因为每人的道德生活乃是由大众的意识所渗透而形成的。圣经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所以在一个遍及普世的上帝的意识里面,乃有无数的人类有限的意识。由是观之,则为什么不能相信在一位上帝里面有三种意识。鲍德温(Baldwin)在他的《心理学》中说,在一个无所不包的总体的上帝意识里面,乃有各种有限意识的统合(integration),则在一个人里面,自有各种附属意识的统合。一个神经失常的人,其意识失去控制力,就有一种次意识彼此争战。在催眠状态中的人,许多不同意识可能被引诱到同一个神经结构里面。晓孟氏(Schurman)说:「无限的灵可以包含有限的。万般生灵——全人类乃是上帝永恒生命的成分或功能;他乃高于万有,寓于万有,透过万有。」「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人的躯体和灵魂里面,无论个人或整个人类,在统一中有分殊,所以用他的形像造入的上帝,照样在统一中也有分殊,他虽有三个位格。三个意识,但却于一种不可分割的本性中臻于完善。

上帝的位格乃较圣子的位格,圣灵的位格,意义更广,因为「神性」(Godhead)的位格乃和其他不同的。所以谢特(Shedd)说,论到上帝的本性,我们与其用「位」(Person)字,无宁用「位格」(persona1ity)一字,因为本性乃指三位,并非指一位。当我们说上帝是有位格的,便含有三位;上帝的位格乃是互相包容的,不是彼此排挤的。

因此我们同意陶锐(D' Arcy)之言。他说:「显明上帝最深入的道理,必须了悟他的位格。终极的合一(u1timateunity),必然是超位格的(superpersona1);『位格』乃是合一极峰的形式。在他里面,万人都藉着他生活、动作与存留。上帝是位格的,也是超位格的。在上帝乃有一种终极的超位格的合一,因此万人得合而为一。人类竭尽所能,要想克服一切的矛盾冲突,终是徒劳无功;只有在他神圣的合一里,始能达成。」

三、三位彼此有灵交

上帝本体的合一,乃是说明圣父、圣子、圣灵,乃仅是上帝位格各种不同的「存在」(subsistence);三位之间乃有彼此的灵交(intercommunion)。所以其中一位的表现,就是其他各位的表现。仅有一点限制,虽然圣子是圣父所差遣,圣灵是圣父圣子所差遣;但不能说圣父是圣子或圣灵所差遗。凡是基督所做的,可说就是圣父所做的,因为上帝须藉着并透过圣子而作;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同理,凡是圣灵所做的,就是基督所做的,因为圣灵就是基督的灵。关于三位之间彼此的灵交,圣经给我们许多明显的启示。例如创世记一章一节说:「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希伯来书第一章第二节说:「藉着他(圣子)创造诸世界。」约五17、19说:「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一四9、11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一五26说:「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一七21说:「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林后五19说:「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提多书二10:「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希伯来书一二23说:「审判众人的上帝」;约五22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使徒行传一七31说:「要藉着 他所设立的人(主耶稣)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三位之间彼此的灵交,一则可从圣父代表整个神性(Whole Godhead)为证。例如以弗所书四6说:「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在基督里),贯乎众人之中;(藉圣灵)住在众人之内。」其次可以主耶稣称为圣灵来说明;又以圣灵称为基督的灵。例如林前一五45说:「末后的亚当(基督)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后三17说:「主就是那灵。」加四6说:「上帝就差他儿子(基督)的灵。」腓一19说:「藉着……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启示录五6说:「有羔羊(耶稣基督)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上帝的七灵,奉差遣往普天下去。」圣灵有各样的权能,就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的主耶稣基督的灵。

圣灵乃是主耶稣「另一个自我」(A1ter Ego)。当主耶稣离世升天以后,就和圣灵易位,就差遣圣灵从天降世。主耶稣乃藉圣灵进到世人里面;又藉着使徒的口,传扬他的道。三位一体,乃是不能分开的三位,彼此乃息息相关;一位来,其他各位也随着来;圣灵来临,就是圣子来临。圣灵是赐生命的灵。圣灵在教会里面施展他的奇工,其实乃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在活活的「现身说法」。

鲁秉生(E.G.Robinson)说,要对三位和合论(Triunity)作一个简单的说明,使其一方面不致流为三位上帝论(Tritheism);一方面又不致成为三位形态论(Modalism),乃非易事。所以加尔文竭力对付「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豪伟氏(John Howe)专门对付「三位上帝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