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迹的意义

1.神迹乃启导世人的实证——神迹乃是人的感官显而易见的,可感可知的,上帝为某种宗教的目的,直接的作为;虽非违反自然律,但苟非藉上帝的作为,自然法也不能作完全适切的解释,明白其真意。

从神迹的定义,可以纠正以下各种误解:
(a) 神迹并不违反或暂停自然律。在神迹发生的时候,自然律仍在照常运行。
(b) 神迹并非自然突如其来的结果,而乃为施行神迹者所预知的,此乃为自然以外的一种意志所发生的成果。
(c) 神迹并非出于无因,因为此乃出于上帝直接的意志。
(d) 神迹并非上帝不合理的任性的作为,而为上帝照他不变的法则一种智慧的作为。
(e) 神迹并不违反经验,既是这样,则新因将发生新果。
(f) 神迹并非如重生或恍悟那种内在的经验,而乃为外在的感官可以觉察的,因此可以作为一种客观的证据,藉以启导他人。

新约里面所指的神迹,乃有两种意义:主观方面,乃是对人所发生的影响;客观方面,乃为彰显上帝的权能与智慧。前者乃指神迹与奇事,在约翰福音四章四十八节「主耶稣就对他说:『若不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使徒行传二章二十二节说:「上帝藉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后者乃指异能与事工(太七22;约一四11)。新约里的神迹,乃有启示的意义,乃似比喻。例如主耶稣开瞎子的眼睛,乃为表示他是世界的光;他以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乃为表示他是生命的粮;他叫死人复活,乃为表示他能救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世人,生命在他里面,他乃是生命之主。

有些所谓基督教物理学家,用自然科学的眼光来解释神迹奇事,否认其为上帝直接的作为,而仅为一种所谓高级的自然现象;以为上帝在当初制定自然律的时候,已早为之计,在某种情况之下,会发生所谓神迹。这种说法,乃把神迹的启发作用完全失去,不能达成神迹证实启示的重大目的。这些学者,迷信科学,以自然视同机器,可以离开上帝,自己运行,这乃等于痴人说梦,且复忘恩负义。殊不知「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一17)「他创造诸世界。……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2一3)。「他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6、28「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罗马书一一36)他们在神学上乃犯了理神论——或称超神论、自然神论(Deism)的同病,以为上帝不管世事。他们以科学为护符,其实只懂一些科学的皮毛。诚如现代著名科学家,麻省理工大学名誉董事长濮许博士(Dr. Vanevar Bush)说,此乃是迷信十八世纪「自然律」的落伍「分子」!他们又违反科学的常识,闭着眼睛,不看事实,根本否认主耶稣所行的神迹,「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太一一5);徒凭主观的空想,否认神迹的事实。

2.神迹与自然其理可互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神迹乃是在自然界的一种非常的事件。这一个神迹的定义乃有几个优点:
(a)认识上帝的内在性和他在自然界直接的作为,从而消弭自然法和上帝的意旨的冲突。
(b)施行神迹奇事的上帝和常在自然界运行的上帝,乃为同一个上帝,于此可知上帝全盘的计划。
(c)自然律乃是上帝经常的作为,并不阻碍他独特的作为(神迹),以达成他最上的目的。
(d)无论是神迹以及自然界的作为,两者乃同为出于上帝的旨意。
(e)如此便能使科学与宗教互相协调——科学可作神迹的前因;宗教可以把这些前因与科学解释,显明上帝的旨意。

奥古斯丁说,诞生乃比复活更为神奇,因为诞生乃是完全无中生有;复活乃是从本来有的,恢复起来。于此当可令吾人益信复活的可能性。鲁秉生(E. G. Robinson)在其《基督教神学》中说:「自然世界乃是上帝的作为,宇宙万象,乃由上帝组织安排。超自然与自然,二者乃是无可分割的;自然的也是超自然的,上帝都在其中施展他的奇工。一切成就的事,甚至用机器制成的,都是上帝的作为,正如他施行神迹一样。」夏勒(Sha1er)氏在其《自然论》一书中说:「神迹虽属非常,但仍受自然的控制;自然潜在的力量,突然激发出来,便是神迹。自然乃为上帝经常的作为;神迹则为其独特的结果;这非常的结果,其实乃是完全自然的。」皮特曼氏(Biedermann)说:「凡事都是神迹,所以信心乃见上帝乃无处不在,不信的科学家则不见上帝。」

圣经的作者,从不以神迹视为违犯律法。南汉顿主教(Bishop Southampton)说:「希伯来史家或先知认为神迹乃是经常运行在凡事中的上帝大能的显现;上帝经常控制自然的力量,平常我们的肉眼不能看见,藉着神迹,便可看见。」哈斯丁氏(Hastings)在《圣经字典》中说:「自我们律法观念所发生的神迹的力量,希伯来人不能觉察,因为他们没有自然律的观念。」诗篇七十七篇十九至二十节说:「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脚踪无人知道。你曾藉摩西和亚伦的手,引导你的百姓,好像羊群一般。」辉敦氏(J.M. Whiton)在其所著《神迹与起凡宗教》一书中说:「超自然乃为自然的本身,乃为自然的核心,自然的生命;起自然并非抵触自然行程外在的力量,而乃为自然内在的力量,在其中运行激发自然。」格列斐炯斯(Griffiih-Jones)说:「爱默生(Emerson)妄称神迹为『怪物』,殊不知神迹乃为把世人所不识不知的神的特性彰显出来。」神学家谢特(Shedd)说:「使太阳上升,使拉撒路死里复活,二者都需全能的上帝;惟二者运行的方式,乃各有不同。」

神迹固为上帝直接的作为,但自然的运行,也是上帝直接的作为。在旧约里面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的倾覆;从红海与约但河中开路,以利亚求耶和华使火从天下降,都是上帝藉着自然的力量彰显其大能。在新约里面,主耶稣使水变酒,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而有余,正如今日上帝使千千万万的葡萄园的泥土长成可口的葡萄,以及万顷的禾田长出五谷。近代有些所谓科学家,不信神迹,其实他们不但不信主耶稣基督,他们也不信真正的科学,他们未必是精通科学。以上所论,即在自然的领域,也有上帝神奇的作为,科学丝毫不能削弱我们的信仰;神迹仍足证明上帝奇妙的作为,并把他的智慧知识,赐给众先知众使徒,为他所用。

现代的所谓新神学家,误以神迹乃荒唐无稽,所以不信神迹,对圣经怀疑不信,视为神话寓言;而根本深闭固拒,无视确凿可靠的历史的事实。他们以科学为护符,其实他们乃违犯真正科学的精神。弗莱特勒(Pf1eiderer)在其《宗教哲学》中说,「把神迹视为神话,乃由于两种错觉:一方面为以实为虚,一方面为以虚为实。一切发生的事,都非偶然,乃为上帝统御世界的权能、智慧、公义、与良善。」他又引证哥德(Goethe)的格言说:「神迹乃为信心最亲爱的朋友。」福斯德(Foster)在其所著《基督圣道的终极性》一书中说:「我们对于圣经中关于神迹的记载,应致最高的敬意。」迈耀氏(Meyer)说:「由于各种新的确证,百年以后,明智的人,都必相信主耶稣的复活。」德兰溪总主教(Archbishop Trench)说:「自然世界,乃为属灵世界的见证,乃自上帝同一手所造,同一根所长,并且还有同一个目标。自然世界的特性,不是平凡的,乃是神圣的。」巴斯噶(Pascal)说:「自然乃是上帝恩典的形像。」美国教育家霍柏金斯校长(Mark Hopkins)说:「基督圣道和完善正确的理性,乃是彼此相同的。」关于神迹的著作,各家立说不一,兹不俱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