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论末世

第一章 肉体之死亡

一、死亡的性质

死是指身体和灵魂之分离。 一切动物都必遭遇的经历(传三: 19-20; 赛四十: 6-7; 彼前一: 24-25)。 但动物的死亡是它们生命的最后结局,而人的死亡却只是身体之死及身体与灵魂暂时的分离(传三: 21; 太十: 28; 林后五: 19)。

二、罪与死的关系

死亡是罪所带来的后果,而不是神原来造人时之体质的自然现象。 今日,死亡被视作自然现象,因为罪已进入世界,并且使人体败坏,人人都会经历死亡。 但死亡并非是原造之人必经的路程。

体质之衰老及疾病之侵袭, 乃是罪所致的后果。人体已因罪而变质(创二: 17; 三: 18-19),否则原来的身体尽可藉新陈代谢作用,永远继续生存。上古时代人的长久寿命暗示,当时的体质与现代人的体质也有不同, 六七十岁在当时并非是老年。据此推论,罪若没有侵入世人,人的身体可以自然地生长而不衰老,永远活着。

圣经多次教训,人的死亡是罪的后果,而与人原来的体质无关(创三: 19; 罗五: 12, 17; 雅一: 15; 来九: 27)。 因此,那原非是自然的,成为自然的现象(罗八: 21-23)。

三、信徒之死的意义

信徒已得到基督之恩典的拯救,所以身体的死亡不再是咒诅和惩罚的结果(罗六: 23; 八: 1)。虽然信徒与非信徒一般,都必须经历死亡,但信徒的死亡,却具有不同的意义。

第一, 信徒之死亡表明,最后并完全的得救,尚待实现,因此,在此以前,信徒仍须经历死亡的暂时痛苦,并且了解罪的严重性和可怕性。 如同信徒在世时所经过的磨练,死亡的过程也是一种磨练,因为最后的敌人尚未被击败(林前十五: 26)。

然而,信徒已经获得保证和实据,身体的死亡不过是暂时的,完全的得救必会实现,因为基督已经攻克罪恶和死亡,并且已经复活,作为复活之初熟果子(林前十五: 20-23,26,42,50-57,罗八: 23-25)。因此,保罗劝导信徒,我们不应为死亡而过分忧伤,因为基督已经应许我们复活的盼望(帖前四: 13-14)。

第二、信徒之死表明,他们在地上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有限的知识,不能始终了解个人在世的命运。有人活到老年,退休以后才离世,有人却在青年有为之时,或当壮年担负重职之时去世,甚至有些在婴孩期间夭折。但在神的计划和眼光中,每个人的寿命和世上的工作都有定期。 基督在世只有三十三年, 工作为传道人只有三年,但他在世的工作,却已经完成(约十七: 4,十九,30)。保罗见证说: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

在这罪恶的世上,信徒也经历到许多忧伤和烦恼。身体之死成为安息的机会(启十四: 13,诗一一六: 15,林前十五: 58)。

第三,信徒离开世界,即能与主会面。死亡对信徒不再是一种威胁和恐惧,反而(应)是一种企望和喜乐。保罗曾不止一次提起,他宁愿离开世界而与主同在,因为那是好得无比的(腓一: 23,林后五: 4,6,8)。 在世时,我们仍生活在信心的盼望中,但离世后我们则要亲眼实见基督(林后五: 7; 约壹三: 2; 林前十三: 12)。

第二章 居间之境

一、阴间之含意

圣经中对人离世后的去处往往称为阴间。 但是「阴间」具有不同的意义。 有时它是指人死后尸身埋葬之处,即是坟墓(例: 创卅七: 35; 四十二: 38)。有时它是指死后的情状,有别于人活着时所居的阳间(传九: 10;  伯十四: 13;  诗八十九: 48; 徒二: 27, 3l)。在这种意义上而言,信徒和非信徒之去所,并无分别。 圣经中不但提到恶人死后下到阴闻,义人死后也是下到阴间(诗八十八: 3; 民十六: 33)。

然而有时阴间含有受苦受罚之意。在这种意义下,只有恶人才被记说下到阴间。例如耶稣在一个比喻中提到一个吝啬的地主,在世时宴乐享受,不顾穷人的痛苦,死后来到「阴间受痛苦」, 因为他生存在火焰里, 口渴难当(路十六: 19-24) 。而拉撒路则安居在先祖亚怕拉罕的怀抱中(22-23节)。 耶稣曾形容阴间受罚的痛苦(太五: 22; 廿三: 33; 可九: 47-48; 参启廿: 14; 诗九: 17)。

二、天主教之特殊教义

A、炼狱。

根据天主教的教义,一般信徒在离世后并不直接进入天堂,而必须先入炼狱炼净他们的罪。这是因为天主教的教训称,洗礼只是洗净受洗之前的罪污和罪责,除非受洗人在受洗后立刻离世,他必须为受洗后所犯之罪作适当的付偿,因此必须先入炼狱一段时期。炼狱的痛苦和地狱的痛苦相似,但前者是暂时的,而后者则是永远的。炼狱教义的主要根据是次经马加伯书十二: 39-45。

逗留在炼狱期限之久长,须视生前罪恶之轻重多寡而定。 但有一个缩短期限的方法, 即是靠活人的代求,代行善工,及代讲施行弥撒。 炼狱的教义引致赎罪券之推行。天主教会劝导信徒购买赎罪券,以减短已死亲友在炼狱之痛苦。结果当然形成以财赎罪的异端,与圣经中以恩赎罪及贫富相等的教训,完全相背。

根据天主教的信仰,甚至教皇也须先入炼狱炼净,然后才能进天堂。惟一的例外是为道殉命的教徒,他们的流血牺牲可作炼狱受苦的抵偿。

B、列祖狱。

天主教相信,旧约的信徒在离世后,灵魂被幽禁在一处暂时拘留所,该处并无痛苦,但仍与神的荣光隔离,直到基督在地上完成救赎之工,死后往阴间之列祖狱报导喜讯,然后把他们从拘留所释放出来,带入天堂安享基督救赎之成果。他们的主要圣经根据是彼得前书三: 19。

但是这段圣经明明是指挪亚时代不信的人,与信从神的旧约圣徒无涉(20节)。何况第十九节是否是指基督死后三天中的行动,尚大有问题,因为他在十架上明明对那悔改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 43),可见基督之灵在死后并未下到阴间的所谓列祖狱去。

C、婴孩狱。

天主教相信,未受洗的人不能进天堂,因为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约三: 5)。因此,凡是难产而出生的死婴,或在受洗前离世的婴孩,就不得进入天堂。 然而,天主教也不愿称说这些婴孩会进地狱,故此另辟一个处所,宣称这些婴孩将进入所谓婴孩狱,该处既无痛苦,也无属灵的福气,是一个无声无色的处所。

三、灵魂睡眠论

近代的「安息日会」派及「耶和华见证人」 坚认,人死后的灵魂即失去知觉,好似一个熟睡的人。他们的主要圣经根据是: 第一, 圣经称死去的人为睡了的人(约十一: 11-14; 太九: 24; 徒七: 60; 帖前四: 13-14; 林前十五: 15); 第二,圣经表示,死去的人没有记忆力成其它活动(传九: 5-6,10; 诗六: 5; 一五: 17; 但十二: 2) 。

但是,这些经文乃是从人的观点来描写,并且以世界为活动的场所。 因此, 一个死去的人,的确酷似一个睡着的人; 一个死去的人也不再有如当地在世时的各种活动。再者,保罗称死去的人为睡了之人,为要表明信徒复活的盼望和保护,安慰信徒中要因亲友离世而感到是永别。

另一方面,圣经指出,人死后他的灵魂是有知觉的。保罗希望离世,因为死后他将立刻会与主同在。若是他的灵魂在死时进入无知觉的睡眠状态,而须俟基督再来之时苏醒,他的企望就没有意义了(林后五: 4; 腓一: 23)。旧约信徒如亚伯拉罕,魔西等,也显然在离世后仍有知觉(路十六: 19-31; 太十七: 3)。 新约信徒的情况,也是相同(路廿三: 43; 徒七: 59)。

四、灭亡论

上列教派也相信,恶人终久将会消灭一切的生存。他们的根据,主要有两点。第一, 正面的根据。 圣经应许信基督的人,获得永生,那末未信基督的人显然没有永生; 没有永生就是指只有暂时的生命或生存。第二, 反面的根据。 圣经称说, 凡作恶而不悔改的人,将会受灭亡的刑罚; 灭亡必是指消灭。

这种片面的解经忽视了圣经全面的教训。永生的相对面不是死亡,而是永死,即永远在死亡的境遇中,永远受罚,永远与主隔离(太廿五: 41; 帖前一: 9; 犹7节; 启廿: 10)。而且,圣经也清楚教训,义人和恶人都要得活受审(约五: 28-29; 徒廿四: 15),恶人要受永远的刑罚(启廿: 10)。

五、二次机会论

上述教派同时持守,人在死后及最后审判前,至少再有一次机会悔改。他们的主要论点是,神不会不给予那些在世时没有机会听到福音之人, 另一个机会使他们能悔改,接受基督为救主的。

这种观点没有圣经的根据,而以神的辩护者自居。事实上, 神的公义不需要人的辩护(罗二:11-16; 九: l4)。圣经明白教训,人的命运在离世后,不可能再有所改变(来九: 27;  路十六: 26; 彼后二: 9; 犹7节)。救恩只有在今世向世人提供(林后六: 2; 太廿二: 1-13; 廿五,l4-30),而神最后的审判也是按照今生的行动为标准的(林后五: 9,10; 加六: 7-8)。

第三章 基督复临

新约圣经清楚指出,基督升天之后,还要再来。耶稣升天上时,天使告示门徒说,基督必要再来(徒一: 11)。 这也是基督自己的见证(太廿四章; 廿五章)。使徒们切切盼候主的再临,并如此教导教会(腓三: 20; 帖前四: 15-16; 帖后一: 7, 10; 来九: 28; 启廿二: 20)。

一、复临前之预兆

耶稣再来之前,有某些事件将先会发生。主要的事件包括下列数项:

A、外邦人的受召

基督晓谕门徒,在他复临之前,福音将会传遍全世界。即是说,每个国家和地区都已有机会听到福音的呼声(太廿四: 14)。

B、以色列的得救

在新约时代中,到目前为止,只有极少数的犹太人确认耶稣为基督。然而圣经明言,在主耶稣复临之前,将有大批以色列人悔改信主(罗十一: 25-26)。「以色列全家」 并非一定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尤其是有见其它经文提到以色列民有被关闭在救恩之门外的情况(太八: 11-12),而是指空前绝后的大转变,出色的改变,以至能用「以色列全家」作为形容这种改变的特情。

C、空前的灾祸

耶稣预言,那时将有多方的国际战争,民族仇恨,饥荒地震等自然灾祸之发生; 基督徒也要受到严重的逼迫; 天空间星象突然而意外的改变「自然」 的常规(马太廿四章; 马可十三章)。

D、敌基督者的出现

敌基督者的先锋虽在教会初期已经显明,但在基督复临之前,将要变本加厉。 敌基督者自称神,高张权威,并逼迫一切反抗他的人(约壹四: 3; 二: 18; 帖后二: 3-4, 8); 并有许多假先知兴起,甚至冒名自称为基督,以诱惑众民(太廿四: 23, 26)。

二、复临时之情景

当上述预兆发生后,基督将亲自降临,但确切的日子,只有天父知道(可十三: 32)。基督虽在五旬节藉圣灵而再临, 但他最后的复临却是有形体的来到(徒一: 11)。众人都要看见他,从东到西,世人都会知道他的来临(太廿四: 27),因为不如第一次的降临,基督第二次的来临,将是带着荣耀和能力(可十三: 26; 太廿四: 30; 启: 7)。

但是,因为确实的日子并未显露,而且对预兆的解释和了解或有不明,所以基督的复临仍是突然发生的,尤其是对醉生于属世生活之人(太廿四: 37-39; 帖前五: 2-3)。 故此,圣经督促信主的人,应当警醒等候,仔细观看和思考各种预兆,并且以正直的信行度日(太廿四: 帖一46: 帖前五: 4-8)。

三、复临之目的

基督复临,有多方面之目的。第一, 他要完全击败魔鬼的势力(帖后二: 8; 林前十五: 26)。 第二, 他要审判世人, 并带领选民进入永远的天国(可十三: 27; 太廿五: 31, 46; 犹14-15节)。

选民和不义的人,都要复活。基督的审判,不是对死人灵魂的审判,而是对复活之后整个人的审判。那时,阴间要交出死人来,基督要按照公义和恩典的原则,划分绵羊和山羊,对山羊判决,执行刑法(太廿五: 41-46; 启廿: 11-15),并对绵羊安慰赐恩(太廿五: 33-40; 提后四: 8)。

最后,基督要将一切权柄交付天父,因他本为万有之首(林前十五: 25-28)。在新天新地中,神将亲自与他的子民同在,他们要永远享受神的恩惠和慈爱(启廿一: 1-3, 10-26; 廿二: 1-5) 。

 

第四章 千禧年简述

教会对于启示录廿: 4-6所记的「基督作王一千年」大体上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兹分述于后:

一、后千禧年论

后千禧年论者相信,基督在教会中,藉着圣灵的能力,在全球广传福音,悔改信主之人日增,教会在团体和个人对社会的影响,渐渐扩大,进入教会之全盛时代,或称教会之黄金时代。 该时代即是代表基督在世作王一千年的情景。然后,基督复临,引进最后境地。

这种论说在十九世纪末期与廿世纪初叶时,相当流行。除了自由派将天国比诸地上的基督化社会外,保守派神学家也有多人鼓吹这种论说。 但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人心的险恶和社会的腐败再次显明以来,保守派人士对这种看法,已经寥寥无几。

二、无千禧年论

无千禧年论说,在早期教会,已由奥古斯丁倡导。 他认为,千禧年乃是指教会时代,代表基督第一次降临,成就救赎,直到他复临之日。 千年是一种意喻,代表一个时代,时代的久长则无人知道,因为基督复临之日不在启示范围之内。 基督教会的长老会和改革宗教会大体上采取这种观点。

三、前千禧年论

前千禧年之观点,也在早期教会已被某些神学家采纳。到了十九世纪时,重新兴起。十九世纪时兴起之时代论派,非但持守前千禧年之解释,而且分门别类,加注各种细则,并且添加历史性前千禧年派见解以外之论说。

前千禧年的论点是,当预兆显现,基督复临后,他将与信徒在地上作王一千年。 之后,不义之人才复活受审,然后引进永远的境地。

时代论派在此基本观点之外,同时持守数点他们特有的见解,主要是: 第一,千禧年国是犹太性的。基督将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千年,以实现他第一次降临时原来之目的。 时代论派将天国与神国分为两种不同的国度,以天国为犹太性之国度。 他们认为,当时因犹太人拒绝接受耶稣为基督,所以天国的实现暂被搁置,直到基督复临之时实现。

第二, 时代论派大多相信,新约的基督徒将会在大灾难之前被提离世界。其中一部分人士认为,基督徒可能全在大灾难之中期被提到空中。 他们同时相信,在大灾难期间,犹太人因看到基督徒突然失踪,各项灾难临头,就听从「余民」之传道,而大批接受耶稣为弥赛亚,以至在千年时与他一同作王。

第三,基督徒之被提,是随时可能发生,而且是秘密的。因为被提将会发生在预兆显明之前,故无人会知晓。直到基督徒「失踪」后,世人才会发现此事。

我们应当认清,虽然所有的时代论者都相信前千禧年论说,但并非是所有的前千禧年论者相信时代论派对千禧年之特殊解释。

我们认为,时代论派的这些特殊解释,与圣经教训的原意不符。我们要特别指出,第一, 福音书和使徒书信中从未提到基督在第一次降临时,他的目的是要在耶路撒冷建立犹太性的天国,也从未说起基督后来更改他的计划,更没有提起他第二次来临是要成全第一次失败的计划,即是建立犹太天国。

第二, 如果在大灾难期间据时代论的见解,基督徒都已被提,圣灵也已离开世界,而大批犹太人却在没有圣灵作工的情况下悔改,相信耶稣为弥赛亚,则将是出奇的奇事。换句话说,那是件不可能之事(约三: 5)。

第三, 福音书明白记载,耶稣的复临将是普世同时会知晓之空前大事(太廿四: 27),而且信徒与非信徒都将经历这大灾难(太廿四: 16-24)。

我们也要指出,除了启示录第廿章中之外,其它经文都没有提起基督复临后再会在地上作一千年,而启示录乃是一卷异象书,内中多有意喻。另一方面,其它经文没有在基督复临和最后景况之间,插入一千年之教训,而将此两件大事放在同一个时期中(帖前四: l5-17; 太廿五: 31-46)。

最后,我们要提出, 虽然我们反对时代论的特殊论点,因为它不符合圣经救赎启示之教训,我们却承认,福音派人士不必对历史性的前千禧年论者和无千禧年论者之观点,费时争论,我们应当记得,预言是难于了解的。 试观旧约许多虔诚的犹太人,包括耶稣的门徒在内, 尚曾错解了基督的使命(参太十六: 21-24; 徒一: 6)。 基督徒主要的盼望,乃是警醒等候主的复临(启廿二: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