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认识上帝是人心的禀赋

人心甚至由于自然的本能,也有些对神的感觉,我们认为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上帝使人人都多少知道他的存在(参罗1:20),又不时暗中叫人想起他,为的是要使人无可推诿。人既然都知道有上帝,而且知道上帝是他们的创造者,他们必按自己的口供,定自己不敬拜他,不献身为他服役之罪。我们若要寻找毫不知道有神的人,恐怕只有在最愚蠢,最不开化的部落中才找得着。然而,正如著名的西色柔所说,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野蛮到不相信有一位神。即使在某方面与禽兽相去不远的人,总也保留着多少宗教意识;人心是充分地被这种与他们固有天性相交织着的普通原理所支配着的。自有世界以来,既没有一家一国是完全没有宗教的,这就是默认,每人心上总刻有多少对神的意识。偶像崇拜本身便足以证明这看法。因为我们知道,人是多么不愿意贬抑自己以高抬其他受造之物的。人以敬拜一块木头或石头,总觉比没有上帝好些,正足以证明人心对神有深刻的印象,要消减这种印象,比完全改变人的本性还要困难呢。人丢弃本性上的骄傲,自甘卑下到拜神的地步,这真是本性改变了。

二、所以,最荒谬的说法,就是以宗教为自己不信上帝存在,却要别人敬拜上帝的少数聪明人所造作的计谋,藉以笼络头脑简单的群众的政治工具。我承认,有智谋的人会替宗教平空增添了不少东西,使庸俗人畏惧,以慑服统制他们的心思。可是,人若不是先有那产生偏向宗教之心的对上帝存在的坚强信念,他们的计谋便无从完成。而这些假宗教之名欺骗无知之人的,他们自己竟然毫不认识上帝,真是叫人难以相信。因为古今有许多人虽然否认上帝的存在,然而他们尽管不愿意,还是不断得着自己不愿相信之事的证据。我们从未见过像加力古拉(Cabgula)那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藐视神明的人,但从来也没有像他那样畏惧神震怒的人,可见他还是不得不恐惧那他所藐视的神。在性格与他类似的人身上,你随时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因为,凡是最胆大妄为,藐视上帝的,即是最恐惧的人,甚至树叶堕地的声音,也会叫他们惊恐失色。这种恐怖从何而来呢?岂不是因为他们的良心越想逃避神,他们所受神打击的报应也越甚吗?他们尽量想躲避主,想从心坎上涂抹主的印象,但这一切努力,都是无效果的。这印象即或一时似乎消失,但立刻又来势更烈地回复过来,以致他们纵然一时幸免良心上的痛苦,也等于醉酒和疯狂的人,终夜不住受恶梦惊扰,在睡中也得不着安息。所以说,有一位上帝的这观念,永不会在人心里消失,这在恶人身上正可以表明出来。

三、在通达人看来,神的观念在人心中涂抹不了,乃是很明显的事实。人人在天性中都有神存在的信念,根深蒂固有如人体之一部,我们从恶人的拼命想免除对上帝的恐惧而终归无效一事,可以找到许多证据。虽然狄亚哥罗(Diagoras)之流的人,嘲笑各时代都相信的宗教,虽然丢尼修(Dionysius)嘲笑天的审判,这都不过是强为欢笑而已,因为他们受有罪的良心所苦,更甚于受热铁的烧灼。我不同意西色柔所说的,错误日久则消灭,而宗教则逐日改善,有增无已。因为不久我们就要提及,世界正在极力排除一切对上帝的认识,又用尽方法破坏对他的敬拜。我仅说,恶人因为想用愚昧来助长轻视上帝之心,因而感受困扰,他们所切心要消灭的神的观念,不但加强,而且不时表露出来。所以我们可以说,这个教理不是在学校里学来,乃是各人有生以来自己学会的,也是许多人虽想竭力消灭它,而本性却不让任何人忘掉的教理。那么,人若是为认识上帝而生,而对上帝的认识若不达到这目的就是不可靠而无用的,这样,人所想所行若不是朝着这方向走,就是与他们被造的定律相反,这是显而易见的,关于这一点,异教的哲学家们并非不知道。柏拉图的意思是:灵魂的至善在于与上帝相类似,而灵魂对他既有了清楚的认识,就完全改变,成为他的样子。这也是格里卢(Gryllus)在蒲鲁他克(Plutarch)的著作中的非常正确的推理,就是说,人而无宗教,不仅与禽兽无殊,而且在许多方面招惹罪恶,始终在纷扰不安的生活中度日,以致比禽兽更为可怜。因此,惟有敬拜上帝可以使人超乎禽兽,又使人有永生的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