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圣经的权威必须完全建立于圣灵的见证;以教会的判断作为圣经权威的根据是不敬虔的虚构

我在讨论别的以前,应当先略为论及圣经的权威,不仅为着叫人尊敬圣经,也为了要扫除一切疑惑。圣经既被公认是上帝的话,除非一个人毫无常识和人性,否则谁都不敢荒唐僭妄,以致贬损那发言者的信实。因为我们既不能每天从天得到神谕,而主也只在圣经中永远保存了他的真理,所以信徒若信圣经肇端于神,那么,圣经之对他们的信仰和权威,正如他们听到上帝亲自说话一般。这个问题,真是值得从长讨论,精细考查的。但我仅按本书计划所许可的,而不按本题所需要涉及的来充分讨论,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可是,有一种流行而非常有害的大错误,就是以为圣经的权威限于教会公意所给与的,仿佛上帝永恒而不可磨灭的真理,是以人武断的意旨为基础的。他们存心藐视圣灵,居然质问:谁敢保证上帝是圣经的作者呢?谁敢确实保证,圣经保存至今而绝不失本来面目呢?谁能使我们相信,这本书应该恭敬接受,那本书应被删除,除非经由教会的决议所规定呢?所以他们说,如何尊重圣经和如何选订经典,都是由教会所决定的。这样,亵渎者只要能够强逼愚民承认教会可以为所欲为,他们就会假教会之名,肆行专断,全不顾及自己以何等的荒唐使自己和别人受困惑。如果圣经对永生的一切应许不过以人的判断为根据,那么,那些良心难过,想寻求永生保证的人,将处何境地呢?是否他们接受了这样的答覆,就会消除犹豫和恐怖呢?倘若圣经只具有以人意见为基础的不可靠的权威,试问,不敬的人将怎样讥诮我们的信仰,而使大家怀疑圣经呢?

二、可是,要驳倒这些强辩者,只须借用保罗的一句话就够了:他证明教会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2)。假如先知与使徒的教理是教会的根基,那么,这教理必在教会之先而确立的。他们所说,教会虽发端于圣经,不过,除非由教会公决,究竟什么是先知和使徒的著作还是个问题,这种强辩,也是毫无根据的。假如基督教会最初即以先知的著作和使徒的讲道为基础,那么,无论这教理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其被采纳必在教会成立以前,因为没有这教理,教会本身就不能存在。那认为评判圣经的大权是在乎教会,因此确定圣经的内容也以教会旨意为根据,这乃是非常错误的观念。所以教会之同意接受圣经,不是鉴定有疑义或有争端的问题,只是知道这是上帝的真理,为履行虔敬的义务而加以尊重罢了。至于说,我们若不靠教会的教谕,怎知道它是肇端于神呢?这等于问:我们怎能分辨光暗,黑白,或苦甜呢?因为圣经所表现本身的真理,其明确有如颜色的黑白有别,与味的苦甜各异一样。

三、我知道他们常常引用奥古斯丁的话:“我若不是受了教会的权威所感动,就不会相信福音。”但引用他这话来支持那样的意见,其错误与不公道从上下文便可以看出来。他说这话,是为着与摩尼教徒争论。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对的,却不加以证实,希望他人不加以争辩就相信他们。既然他们为建立摩尼教的名誉而以福音的权威为藉口,所以他问他们,在遇到一个不信福音的人之时,又怎么办?他们用什么方法去说服这人,叫他相信他们的意见呢?以后他所说:“我不会相信福音”的意思,是指他自己在还没有信仰之时,不能相信福音是上帝的真理,要等到为教会的权威确定以后,才敢相信。一个人在还未认识基督以前,对人表示尊敬,有什么希奇呢?所以奥古斯丁并非说,虔诚人的信仰是以教会的权威为基础,也没有说,福音之确立是依赖教会;他不外说,不信者若不因教会的公意所感动,就得不着那引他们到基督去的福音真理的保证。他不久以前又明明说:“当我称赞我自己的信仰,而嘲笑你的,你想,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呢?我们所应该丢弃的人,岂不是那些首先要我们承认实在的事物,等一回又要我们相信不实在之事的人吗?我们应该跟从的人,岂不是那些要我们先相信现在还不甚明了的事,好使我们信仰坚定,内心受上帝而非受人所光照以后,就可以了悟我们所信的是什么的人吗?”这是奥古斯丁自己的话;因此任何人都容易看出,这位圣人不是要把我们对圣经的信仰建立在教会武断的决定之上,乃是表明(我们都承认是对的)那些未经上帝圣灵启发的人,可因尊敬教会而虚心从福音中知道信仰基督;可见教会的权威是介绍我们相信福音。我们知道,他是要虔敬人的信仰建立在大大不同的基础之上。但我并不否认,他一再催促摩尼教徒承认教会,为的是要证明他们所拒绝的圣经真理。因此他斥责浮斯都(Faustus)“不服从那自使徒时代起,由确定的承继所传下来,这么有根据,有声誉而确立的福音真理。”他并没有暗示,圣经的权威是以人为的定义或命令为基础;他不过提出教会的普遍判断支持他的论点,以说服他的对方。谁要更充分的证明,可以读他所著论信仰的助益(De Utiliate Credendi)一文;读者在这篇文里可以看出,正如奥古斯丁自己所说的,信仰不外给我们一个开始,作为研究的正当发端;可是我们不要以意见为满足,总要以坚固的真理为基础。

四、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我们要坚信一条教理,必先相信上帝是这教理的创作者。所以圣经的主要证据,往往是从发言之神的性格得来。众先知和使徒并没有夸耀自己的天才或取信听众的能力,也没有坚持以理性为辩论的根据,他们不过宣扬上帝的圣名,使全世界顺从他而已。我们现在必须注意,这样使用神的名义既不是草率,也不是荒唐;这是基于明证,而不是由于或然的揣臆。我们为求良心的好处,使良心不因疑惑而常感不安,也不因最小的事而犹豫顾虑,我们对圣经的信念必须超乎人的理智,判断或臆度,即圣灵暗中的见证。若有上帝在天,他就是律法,预言,和福音的作者,假如我们要辩论这一点的话,有许多事可供证明,虽然许多有学问而深于判断的人穷其心思起来反对,可是他们除非廉耻丧尽,否则也得承认,圣经非常明显地表现了,那在圣经中发言的乃是上帝,所以圣经中的教理都是出于神意。以下我们可以看出,圣经各卷都远超乎其他著作。我们若以清洁的眼和正确的心去读圣经。就可以立刻看到上帝的尊严,这尊严可以克服我们狂妄的矛盾,使我们顺从他。可是,企图以争论产生对圣经的纯正信仰,乃是不合理的举动。我虽不善辞令,但是若要我和那些存心炫耀自己才智,以削弱圣经的权威,藐视上帝的最狡猾的人辩论,我相信将毫无困难塞住他们喋喋不休的口,只要驳倒他们的强辩有任何用处的话,我也很容易抑制他们的骄傲,叫他们不敢再私下在暗角里自夸。我们即使为圣经辩护,使它不遭诽谤,这并不是说,我们就此能使他们心中得着真敬虔所必须的保证。在庸俗人看来,宗教似乎是完全以意见为主,他们为避免相信愚笨而无理智的事物起见,所以想要我们以理性证明,摩西和众先知都是以神的灵感而发言的。但我答覆说,圣灵的见证高于一切理智。正如唯有上帝能为他的话作见证,同样,圣经在未经圣灵内心的见证所坚立,便得不着人的完全信任。因此那藉先知说话的同一圣灵,务须进到我们心里,叫我们深信他们所说的是神付托他们的。下面所引的,即是最好的说明:“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的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从今直到永远”(赛59:21)。有些好人看见恶人毫无忌惮地发怨言反对神的话,自己却不能随时以明确的证据去反驳他们,因而心里甚为不安,好像不知道圣灵之称为"印证"和"凭据"是为着虔诚者的信仰,因为他们未蒙圣灵启迪以前,是常在疑团中忐忑不安的。

五、所以我们要承认,凡内心受了圣灵之教的人,对圣经必完全同意,并承认圣经既有它自己的证据,乃是自明的,不应该成为理智上争辩与论证的问题,却因为圣灵的见证,理当得着我们的信任。它本身的庄严虽足以引起我们对它的敬重,但在圣灵未向我们内心证实以前,它不能感动我们。所以,我们既蒙他启迪了,就不再凭自己或他人的判断而相信圣经是导源于神;乃是确信它是出于神的口,藉着人所传与我们的;它的可靠远超乎人的判断,犹如直觉地看见上帝本身在其中一般。我们并不寻找论据支持我们的判断,乃是使我们的判断和理解服从圣经,像服从我们所不能判断的事物一样。我们不像那些汲汲于接受自己所不能了解之事,但一经查考以后,就立刻不满意的人,因为我们确信是掌握着牢不可破的真理。我们也不像那些作迷信之奴的不幸的人,乃是因为我们在真理中看见了神的能力,就是那吸引与鼓励我们认识他,自愿服从他的,而其活力和效率远优于人的意志和认识的,神的能力。所以上帝藉着以赛亚极公正地说,先知和众人都是他的见证人,因为他们既受了预言的教,就确知那说话的是上帝(参赛43:10)。所以这是不需要理智的信念;是有最高理性所支持的认识,人心以这认识为根据比任何理性更为安全稳定;最后,是一种若不来自天上的启示,就不能产生的觉悟。我所说的,都是每个信徒的内心经验,不过我拙于言辞,不能详加说明这问题而已。有许多事我暂且略下不提,因为在别处还要讨论。在此有一点要明白的,即是:唯独上帝之灵在我们内心所印证的,才是真信仰。每位谦虚受教的读者会知道,以赛亚是因这理由而预言说:新教会的“儿女都要受上帝的教训”(赛54:13)。上帝在此是以非常的特权赐给他那从全人类当中区别出来的选民。因为除了敏捷恭听上帝的声音以外,什么是真学问的开端呢?他藉着摩西的口,要我们注意:“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或谁要下到阴间去呢?这道正在你口里”(参申30;罗10章)。假如上帝决定了把智慧的宝藏留给他的儿女,那么,难怪俗人如此无知和愚笨了。我也用“俗人”这称谓指那最有才能和居最高职位的人,直到他们加入教会。再者,以赛亚既知道,先知的教理不仅被外人怀疑,恐怕那些自以为属于上帝家的犹太人也未必相信,所以他同时加上一个理由,即主的膀臂不会向所有人显露(参赛53:1)。所以,我们若因感觉信徒太少而心里不安,就当在另一方面牢记,除了那些蒙神赐与的人,谁都不能了解上帝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