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论祈祷——信心的主要操练,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从我们所已经讨论的,我们知道世人是如何的无善可陈,且亦缺乏一切得救的手段。因此,他们倘若要求拯救,就必须离开自己,而从别处去求。继又论到主如何自愿地将自己在基督身上表现出来,在基督里叫我们由患难转为福乐,由贫穷变为富足;且藉基督把天堂的宝藏启示给我们,好叫我们的信心完全以他的爱子为念,使我们的一切盼望朝向着他,使我们的一切盼望都在他里面得满足。这诚然是一个秘密而深奥的哲理,不能由普通的逻辑推断;但是那些眼目为上帝所开启的人却能完全懂得,因为在神的光明里,他们才见得到光明。我们因信心的教导知道一切我们所缺乏的都可以从上帝得来,也可以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那里得到,因为天父喜欢将他的一切丰富恩典放在基督身上,好使我们从这个最丰富的泉源吸取所需;所以我们只要追求他,用祷告祈求那我们知道是存在于他里面的。若是只知道上帝为赐予一切美善的主,他要我们祈求他,但我们却既不接近他,也不求告他,就好比一个人找到了一个埋在地下的宝库,却不去开发,仍然是无益的。因之,使徒保罗指示我们,真的信心必常常祈求上帝,所以他指示这一个次序——正如信心是由福音而生,同样,因着信心,我们就被吸引去求告主名(参罗10:14)。这与他在前面所说的一样,所受的那“儿子的心”把福音的见证印证在我们的心中,鼓励我们的灵,在上帝面前倾诉我们的意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来呼吁“阿爸父”(罗8:26)。这一个题目以前只略略提到,现在应详加讨论。

二、所以我们是藉着祷告才能到达天父为我们所储存的丰富宝藏。因为在人与上帝中间有一种使人们能进入至圣所的交通,好在神的面前祈求他所应许的,这样,主的应许既为我们所信,也可以在我们的经验中证实。因此我们知道,凡是主叫我们仰望于他的,都应该随时向他祈求。实在的祈祷可以掘出主的福音向我们的信心所启示的宝藏。所以关于祷告的必要和它的各种效用,确非言语所能充分说明的。我们的天父宣称,我们的得保障只有依靠我们对他名的呼求,不是没有理由的;靠着祷告我们呼求他的祜佑,作为我们的帮助,因为他的眷佑关心我们的一切;当我们软弱到几乎晕倒时,我们呼求他的能力来支持我们;虽然我们为罪的重担所压,靠着祷告,我们祈求他的圣善接纳我们进入他的恩眷中;总之,在祷告中,我们呼求他对我们显示他的完全性格。因之,我们的良心可得到特别的平安与宁静;因为当我们把一切压迫我们的烦恼都交给上帝时,我们心中感觉到无限泰然,因为觉得所有的一切愁苦都不在他面前隐蔽,而他既愿意,也能够,为我们解决一切使我们得到真实利益。

三、但是有人要说,难道我们不告诉他,他就不知道我们的苦恼与需要;好像他在那里瞌睡或毫不关心,非等到我们的呼声把他唤醒不可?但是持此一说的人,并不注意到我们的主关于祈祷目的的教训:主要人祈祷,并不是为他自己的缘故,乃是为我们的缘故。诚然他喜悦我们把他所应得的归于他,这也是理当如此;世人应当认他为一切所欲所赏的恩赐的泉源,而以祷告感谢他。然而甚至这种对主敬拜的益处亦复回到了我们的身上。所以古时圣者越是用大信心把神对他们和别人的恩惠宣传出来,就越被激动而作更恳切的祷告。以利亚的例子即可证明:以利亚虽然确知上帝的计划,且很有把握地应许亚哈王降雨,然他仍恳切地将脸伏在双膝之中祈祷,并叫仆人去观望七次(参王上18:42),这并不是他不相信神所应许的话,而是他知道应该把他所希望的摆在上帝面前,好使他的信心不趋于麻木疲惫。所以,虽然当我们对于自己的苦难境遇愚昧麻木时,主仍然不懈地鉴临保护我们,有时且不待呼求而救援我们,然而我们的最大益助是在乎殷勤祈求他,第一,好使我们的心中火热,热烈认真地追求,敬爱与崇拜他,并且使我们在需要的时候,依靠神作为我们的唯一保障;第二,好使我们心里不存有任何向主隐瞒的念头,如此,我们才会学到全心全意在主面前陈诉;最后好使我们准备用诚实感谢的心,去接受并承认主所赐的福,因为我们的祈祷提醒我们,一切恩赐是从神而来的。而且我们既然得到我们所求的,深信主应许了我们的祈求,就更加热切地默念神恩,更愉快地接受从祈祷所得到的。末了,祈祷的效用与经验本身在我们心中证实了,主按照我们的软弱,赐给我们他的眷佑;我们感觉到主不但应许不丢弃我们,不但在我们最需要他的时候给我们开路,使我们接近他,而且时常伸出他的手臂来援助我们;不但用言语安慰我们,而且亲自扶持,帮助我们。因为这些缘故,我们的仁慈天父虽然并不疲乏或瞌睡,然而为要训练我们这些萎靡懈惰的人,为我们自己的益处亲近他,恳切祈求他,所以他有时好像是疲乏瞌睡,不理我们。因之,那些藉口神常看顾万物,因此认为祈祷是一件多余的事,是烦扰神的举动的人,是非常矛盾的;主明明宣布说:“凡诚心求告他的,他必与他们相近”(诗145:18)。同样荒谬的是另外有些人以为主所自愿赐给我们的东西,我们用不着再去祈求;其实这些东西,虽然由于宽大恩典,像水一样流给我们,然而他愿意把它们当作是由于我们的祷告而赐予的。这由诗篇以及其它许多同样的经文可以证明:“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这句话是称赞主自愿完成那信他的人的拯救,可是并没有说要免除我们在信心上的操练,好把懈怠排除于人心之外。因之,神的眼睛常眷顾着瞎眼人的需要而援救他们;可是他仍愿意听到我们的呻吟,好使他更能对我们显示他的爱。因此,“那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然而当他看到我们懈怠并哑口不言的时候,他就像是暂时把我们遗忘了。

四、论到祈祷的最适切的方法:第一原则就是我们的心意必须合乎与神交往的虔诚态度。倘若我们能摆脱一切叫我们离开了上帝的属肉体的私欲杂念,我们即可达到这种境界;而且,我们的心非但可以专一于祷告,而且可以超越于本身之上。这里并不是指要有一种摆脱一切,以至于对一切都不动心的态度;相反的,在我们内心正需有热切的祈求,正如主的圣洁仆人,他们不但恳切祈求,而且是从苦痛的深渊中,及死亡的爪牙下,向主陈诉。我所主张的是我们必须排除一切外在的,使人的思想到处徘徊,把人从天上拉到地下的种种顾虑。当我说必须超越于本身之上,我的意思是说,不要把我们愚昧的妄想带到神的面前;也不要使思想限于它本身的虚浮范围之内,却要提升到值得陈诉于神前的圣洁境地上去。

五、下述两件事是很值得注意的:第一,要从事祷告,须全心全意,而不可为胡思妄想所分心;对崇敬上帝的事,没有比举止轻浮更悖谬矛盾的了,这种轻浮行为,表示一种淫亵和毫无敬畏的心。遇着这种情形,困难越大,我们越须努力克服。自然,在祷告时没有人能够专注到完全不让其他不正当的思想闯入,或从中干扰,或用那种间接的侧唆旁诱的方法,阻挠他的虔诚祈祷。那么,我们应该思量,当神许我们到他面前发生亲密交往的时候,我们若糟蹋主这种降格来临的机会,而不将我们的思想固守虔敬,却使亵俗之事与神圣虔敬的事相混杂,这是何等失于尊敬严肃的事;好像我们是在与一个同我们一样的凡人交谈,可以随时把他放在一旁。所以,我们要知道只有那些因神的感化,摆脱一切凡情俗虑的人,才算是对祷告有良好准备。祷告时的举手礼是表明,除非人提高自己的思想,不然他们必与上帝相距甚远,所以诗篇上说:“我的心仰望你”(诗25:1)。经上常用“仰望神祈祷”的话来表达祷告的心情,好使那些希望自己的祷告蒙神俯听的人,不陷入于粪土中。总之,那如此温柔地邀请我们将一切重担脱下交付给他的神,对我们的恩眷愈大,我们可原谅自己的地方就愈少,除非我们认为他的特殊的无可比拟的恩眷是比一切都重要,并认真恳切地集中我们的心思与注意力,尽我们的祈祷的本分;而这个境界,除非我们努力制服我们的思想,超脱一切障碍,我们是无法达到的。

我们要说的第二点就是:我们所乞求的,不能出乎神所许可的。因为神虽然命令我们向他倾心祷告(参诗:62:8),然而他并没有任从我们随便把邪恶与愚昧的情欲都排列出来。当他应许成就信徒的心愿时,他并非如此放任,以至于顺从了我们的放肆的情欲。可是人们祈祷时,往往严重地冒犯了上面这两条规律。大多数人非但是不恭不敬,僭妄地来到神前陈说他们的妄想,而且靦颜无礼地在神的台前陈诉他们在梦寐当中所怀想的一切,而且由于他们的愚妄,他们竟把他们不敢在人面前宣露的邪污念头,胡乱地向神祈求。好些教外的人已在轻鄙讥笑这种僭妄,而这种邪恶却仍盛行;因之,古时那些野心的人敬拜犹皮得(Jupiter);贪财的拜麦丘立(Mercury);文人学士拜亚波罗(Apollo)与米内瓦(Minerva);好战的拜马尔司(Mars);好色的拜维诺司(Venus);而现在的人(正如我刚才所提起的)祈祷时放纵地使用一切不适当的言词,等于和同辈的人谈话开玩笑一样。上帝不许人如此戏弄他的宏恩,他伸张他的权力,叫我们虔诚祷告,听他的命令。所以我们应当记得约翰的话:“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壹5:14)。

但是我们能力既然赶不上这种完全的信心,我们就必须追求补救的方法。正如我们的意念的注意力应该集中于上帝,同样我们的心思的热忱也应该都归向他。但是我们的心思与意念常常不能达到这种高尚的境地;说得更贴切一点,它们常常感到软弱失败,以致背道而驰。为补救我们的软弱无能,所以神赐给我们圣灵,作为我们祈祷的导师,指点我们何者为义,并纠正我们的心思。因为“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这并非是说圣灵真的祈祷,叹息,但是他在我们的心内激发坦然无惧的心,和种种思念与叹息,远非我们原有能力所能达到的。所以保罗说信徒受圣灵感动所发出的“叹息”,是“说不出来的”,并非没有道理;因为那真正从事祷告的人,都懂得人在祷告的时候是惶恐焦急,不知当说什么;甚至正要发出语声时,只是口中吃吃,心内踌躇;所以能够祷告得恰当乃是一种特别恩赐。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怠慢,把祈祷的责任卸给圣灵,因而更加深了我们那懈怠的倾向。有些人有一种不虔敬的错误看法,以为我们可以在冷淡,懈怠中等候,直到神来呼召我们脱离别的纠缠,归向于他;殊不知当我们在萎靡懈怠中感觉困倦时,就应当呼求圣灵的援助。使徒保罗鼓励我们“在圣灵里祷告”(林前14:15),也不是要我们蠲弃我们的警醒,却是指示圣灵的感力在我们的祷告中运行,并不是要阻涉我们自己的努力;因为上帝要在这一椿事上证明我们的信心有多少效力。

六、祷告的第二原则是:当我们祈求的时候,须承认自己的贫乏,认真地思想我们一切所求都是何等严重紧要,必须热烈诚恳地祈求。许多人毫不在意地背诵祷文,好像那是上帝加在他们头上的一项任务;他们虽然承认祷告乃是对于临到他们身上的灾难的一种必要的解救,因为若没有神的援助,灭亡必然临到他们,然而他们祷告只不过沿着习俗,这从他们毫不留意他们所祈求的,并从他们心中的冷淡,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自己的需要只有一种泛泛的混沌之感,不足激动他们把所需要当作一种迫切的现实,来祈求拯救。若有人祈求罪得赦免,而却认为他自己不是罪人,或至少不想到他是罪人,我们还能想像比这虚伪更可憎恶,和在神面前更可咒诅的事吗?这是公然戏弄上帝。这种邪恶败坏,正如我们曾说过,是浸入整个人类,许多人只不过在形式上祈求某些事情,其实他们以为这些事情并不是从主的善良,乃是从别的来源获得的,要不然,就认为自己已经有了。另有一些人的罪行,似乎是要少些,但仍然是不能宽容的;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原则,以为必须以祷告来解除上帝的忿怒,可是祷告时心力涣散,吃吃乱语。信徒应当特别小心,若心中没有火热的赤忱,同时也不恳切地盼望得着所祈求的,就不要进到神的面前祈求。在对那些似乎不是为着自己的需要,而是为着荣耀神的事,我们的祷告仍须同样的热忱恳切,当我们祷告愿人尊他的名为圣时,我们应当如饥如渴,恳切地期望人尊他的名为圣。

七、若是有人以为人并不常常为着同样的需要祷告,这一点我也同意,雅各书上对这一分别有很好的说明:“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有喜乐的呢,他就该歌颂”(雅5:13)。因之,常识本身可以指明,因为我们的极端懈怠,所以上帝是照着我们所处的境况,激发我们恳切祈祷。这就是大卫所说的“当趁可寻找的时候”了(诗32:6)。正如他在别的地方所说的,我们越被烦恼,苦难,恐惧,以及其它种种试探所困扰,我们就越有接近上帝的自由,好像他特别邀请我们亲近他。同时,正如保罗所说的,我们要“常常祷告”(弗6:18),因为,无论我们自以为是如何的兴旺,我们的周围都充满着喜乐,然而我们仍然要感到有某些缺乏,而这种感觉无时无刻不激励我们祷告。即使是一个酒肉盈门的富人,若不是由于神的不断恩眷,他也不能进一口饮食;所以他的丰实的仓库,并不阻碍他祈求每日所需用的饮食。倘若我们想到每时每刻有许多危险在威胁我们,我们心中的恐惧必将告诉我们,我们没有一个时候不需要祷告,而这事在灵性方面更易明了。难道我们所感觉到的这许多罪过能容许我们安心而不谦卑地求神救我们脱离这一切罪和惩罚吗?何时诱惑能向我们休战,使我们无须急切地盼望援助呢?此外,对于神国光荣的渴慕,更能不断地吸引我们,叫我们不住地祷告。所以,每一个时节都同样地适合于祷告。主时常吩咐我们殷勤祷告,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我这里尚未讨论到恒切祷告,这题目以后即将提出。但是经上所有劝我们“不住地祷告,”的许多地方,都是指责我们的懈怠,因为我们常常不感到这种需要。这一原则把一切假冒,取巧和虚妄都从祷告摈除出去。神应许一切真实求告他的人,他要亲近他们;他宣布凡一心一意寻求主的人,他必为他们所寻见。但这是那些以自己的不洁不义为可喜的人所不希望达到的。

所以,合理的祷告需要悔改。因之经上常说,上帝不听从恶人,他们的祷告,正如他们的祭物,是可憎恶的;凡不肯敞开心门的,上帝也掩耳不听他们的祷告,凡硬心无情,冒犯他的尊严的,他必不放松,这是合理的。以赛亚书警诫我们说:“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1:15)。耶利米书也说:“我切切告诫,他们却不侧耳而听;所以,他们虽向我哀求,我却不听”(耶11:7,8,11)。因为恶者夸耀他们与神所立的约,却不断地羞辱他的圣名,这使他觉得他自己受了很大的侮辱。所以在以赛亚书上他说:“这百姓用嘴唇亲近我,心里却远离我”(赛29:13)。主不仅对祷告上的,连对一切崇拜上的假冒为善,都表示憎厌。雅各书有一节表明这个意思:“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雅4:3)。虽然信徒的祷告不靠他们自己的德行(这一点我们将再讨论),然而约翰所劝告的仍然不算多余:“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约壹3:22);因为邪恶的心把神恩的门关闭了,因此,只有那些诚恳敬拜上帝的人的祷告是对的,且蒙垂听。所以那准备祷告的人须因自己的罪而憎恶自己,常存着一种求乞的心情,但人若无悔罪之心就不可能如此。

八、第三原则是:凡来到上帝面前祈祷的,必须抛弃一切夸耀自己和自以为义的念头;总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只谦卑地把一切荣耀完全归给上帝;不然,即或在最小的事上自夸,上帝必因他的虚妄的骄傲而向他掩面。关于在上帝面前顺服,压抑一切自高思想的事,我们从上帝仆人当中可得到许多榜样,愈是圣洁的人,在上帝面前愈是谦卑惶恐。主所最称赞的但以理说:“我们在你面前恳求,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因你的大怜悯。求主垂听,求主赦免,求主应允而行,为你自己不要迟延,我的上帝啊,因这城和这民,都是称为你名下的”(但9:18,19)。但以理并不如一般人将自己的罪和大众的混在一起谈,却分别承认自己的罪,走到赦罪的避难所,祈求赦免;他呼求说:“我认我的罪,和本国之民以色列的罪”(但9:20)。大卫的榜样也同样教导我们谦卑:“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诗143:2)。以赛亚如此祷告说:“你曾发怒,因为我们犯罪;我们若走在你的路上就能得救;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并且无人求告你的名,无人奋力抓住你,原来你掩面不顾我们,使我们因罪孽消化。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大发烈怒,也不要永远记念罪孽;求你垂顾我们,我们都是你的百姓”(赛64:5-9)。请注意,他们没有别的依靠,只有靠着自己为上帝的儿女,才不至于失掉将来神对他们眷顾的希望。因此耶利米说:“我们的罪虽然作见证告我们,还求你为你名的缘故行事”(耶14:7)。有一个不知名的作者(通常认为是先知巴录)说过一段很真实与圣洁的话:“但是大有忧伤,曲背,懦弱,双目失明,肠中饥饿的人,却还能归荣耀和公义给主,所以我们在主前恳求,不是因着列祖列王的公义”,又说“求主垂听,发慈悲,因为你是大慈悲的上帝,求你怜恤我们,因为我们在你面前诚然犯了罪”(次经巴录书2:18,19;3:2)。

九、最后,要得到一个恰当的祷告的开端,仍须依靠谦卑、坦白的认罪,以求获得宽赦。即使是一个最圣洁的人,除非他与主归于和好,也不能从上帝得到恩眷;除非他蒙主饶恕,就不能够逃避主的忿怒。那么,难怪信徒须用这样的一个钥匙,打开祈祷的门;正如我们从诗篇中许多地方所领略的。例如大卫在祈求一件别的事情时说:“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时的罪愆,和我的过犯。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爱,记念我”(诗25:7)。又说:“求你看顾我的困苦我的艰难,赦免我一切的罪”(诗25:18)。所以我们也知道,我们每天在神面前陈述新犯的罪过是不够的,我们也须时常记起那些已经遗忘了的罪行。所以这位先知既在另一地方承认他所犯的一个严重的罪,又同时提起他在母腹中就有了罪;他这样说,并不是要以天性的堕落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而是把自己毕生的罪一一提起来,希望神因他的勇于自责,而更加怜恤他。虽然那些圣者不常明显地为赦罪祈求,然而,倘若我们劝勉查考他们在圣经中的祷词,就可晓得,他们之能勇敢地祷告,正是由于记念神的慈悲,所以每当开始祷告的时候,他们总要求与神和好;因为凡检讨自己良心的,必不敢将自己的顾虑贸然直陈;每逢临近主前,除非完全依靠神的慈悲与饶恕,总是战战兢兢。另外还有一种特别认罪方法,当信徒祈求免去刑罚时,必同时祈求赦免他们的罪过;因为当刑罚的原因仍旧存在时,祈求免去它的结果是很矛盾的。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效法愚蠢的病人,他们只求去掉病症,而却忽视病原。因之,我们必须先求与神和好,然后他才能表示他的恩眷,一面因为神自己要依照这个次序,一面因为除非我们的良心发觉神对我们已不再有忿怒,完全与我们和好,他对我们的任何恩惠就没有多大益处。关于这一点,基督有一句提醒我们的话;当他决定要医好一个瘫子时,他说:“你的罪赦了”(太9:2)。这里他叫我们注意到我们的主要目标——蒙神悦纳,进入他的恩眷——,然后帮助我们,使我们享受与神和好的果效。但在特别承认现在所犯的罪,求主饶恕一切的罪,和免去一切的刑罚以外,还有一个在祷告时用以邀神垂怜的引语是不当忘却的。因为一切的祷告,除非是根据神的白白恩慈,均无功效。关于这个意见,我们可引约翰一书的话:“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因之,在律法之下,一切祷告均须靠赎罪祭,使之归于圣洁,一面使之蒙悦纳,一面叫人们知道他们本不配有祷告的光荣和权利,除非他们的罪污先蒙洁净;他们得以坦然无惧地祷告,完全是在乎上帝的恩慈。

十、但是,有时圣徒似乎是仗着自己的义,来到神前祈求,如大卫所说:“求你保存我的性命,因我是虔诚人”(诗86:2);希西家所说:“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存完全的心,按诚实行事,又作你眼中所看为善的”(赛38:3)。其实他们这样说不过是要以他们的再生来证明他们是上帝的仆人和儿女,也就是上帝所申明要向他们解除忿怒的人。他在诗篇中告诉我们(正如我们所已经提起过的):“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使徒约翰也说:“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约壹3:22);根据这些经文,他并不按照我们行为的功德去决定我们祷告的价值,只不过藉以使那些自己感觉到正直,无罪的人(其实,一切信徒都应当有此感觉),能够建立他们的坦白无惧的心。约翰福音上所载那个瞎子蒙恩恢复光明后的话,“上帝不听罪人”(约9:31),是和神真理的原则相符合的。但这“罪人”一语,是就经上常有的说法,指那酣睡罪中,以罪为满足,而毫无求义意向的人论;因为一个不热烈追求虔诚的人就不能敞开心胸,向上帝诚恳呼吁。这样的应许是与圣徒所宣称的相符;在这些宣言中,他们提起自己的清洁与无辜,好使他们体会到一种主的仆人所应该表现的德行。并且他们这样祈祷,常是当他们在主面前把自己和敌人比较,希望主能拯救他们脱离敌人的不公不义时。在这种比较上,难怪他们陈诉心中的公义和诚实,想藉着自己的正直来邀神的迅速援助。所以,我们不反对义人在神面前,以自己诚心所感到的洁白,来证实神那为安慰和支持崇拜他的人所赐的应许;但是,我们仍希望这种善人能够撇开他自己行为的义,不加思索,专心依靠神的宽大仁慈。

十一、祷告的第四原则是:虽然我们是这样的卑微,然而我们在祷告时须确实相信要获得所祈求的。把信赖神的恩眷的心与神的公义的报复性这二者相提并论,似乎有些矛盾;可是这两件事是相符的,倘若一个因自己的罪过而被压倒的人,能为神的良善所举起。正如我们以前所说,悔改与信心是相辅的,一个叫人恐惧,一个叫人喜乐,二者不可分离,所以在祷告中这二者必须同被提出。对这一点大卫说得好:“我必凭你丰盛的慈爱进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下拜”(诗5:7)。神的良善不只使人有信心,也使人有敬畏他的心;因为不但主的威严叫我们崇敬,我们的不义也使我们忘记了一切的骄傲与自信,并叫我们充满畏惧的心。这里我所说的自信并不是那叫人脱离一切焦急,而归于完全宁静的信赖心,因为那是属于不为俗虑所染,不为妄念所压,不为恐惧所惊,而一切赏赐与意愿相称的人。然而圣徒却有一种至高无上的刺激,知道呼吁上帝,当需要与困惑缠绕他们,使他们感到不安时,当他们对自己完全失望时,他们就期待信心的及时帮助。因为在那种苦恼中,神的良善在他们眼中是如此的光荣,虽然在现在的苦难中呻吟,对将来也有更大的恐惧,然而一想到神的良善之可靠,即可减轻苦痛,而生得救的希望。所以虔诚人的祈祷必兼有两方面,不但是包括,而且是表现两方面;就是说,他虽然呻吟于目前的恶势力之下,且惶虑焦急于新的邪恶之发生,然而他同时必依靠上帝的保障,相信他愿意伸出他的救援的手。倘若我们祈求神的恩赐,但没有指望得着的心,神必因我们的缺乏信心而震怒。因之,就祷告性质来说,再没有比遵守这一原则更为相宜的,就是不要轻率向前,却须循着信心的步骤。关于这一原则,基督在下面一段话中指示我们:“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在另一个地方他又说:“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2)。雅各也有与此相同的话:“你们中间有缺乏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上帝,主就必赐给他。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也不疑惑”(雅1:5)。这里“信心”与“疑惑”对照,就正把信心的性质表现出来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他接着又说,这种疑惑的人,不能从主那里得着什么,这种人在疑虑中呼求主,心中毫无把握,不知所祈求的是否能蒙俯允;雅各把这种人比之海中的波浪,被风吹着翻腾。因之,他在该书另一地方称合理的祷告为 “出于信心的祈祷”(雅5:15)。此外,上帝时常申明他要照着各人的信心施赐,这话的意思是说,我们若没有信心就不能得着什么。最后,凡祈祷应验的,都是由于信心。保罗的那一段最著名的话也是这种意思,可惜那些不肯细心思想的人很少注意到:“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他,怎能信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神的话来的”(罗10:14,17)。这里,很显然在争持说,祷告既然本原于信心,所以只有那些因福音的宣传而认识了神的恩慈和良善的人,才能作诚恳的祷告。

十二、我们的反对者从未想到这种需要。所以,当我们训诲信徒须有依靠之心,相信上帝对他们是宽恩仁厚的,这些反对者就认为我们所说的是最大的荒谬。其实倘若他们惯于作真实的祈祷,他们就必知道,若没有这种坚强信赖神恩的心,就不能够合宜地向上帝呼吁。但是,心中没有这种经验的人既然不能完全发现信心的能力,他们除了虚浮的想像外,显然没有别的经验,所以与他们争论是没有益处的。我们所求的那种保证的价值与必须,主要是从祈祷中学习得来的;凡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的,就暴露出他们的愚昧。那么,把这一类盲目的人抛开罢,让我们遵行保罗的话,就是人若不从福音中认识神的慈悲,并深信这是神为他所预备的,就不能呼求神。像下面这种话,算是一种什么祷词呢?“主啊,我心中诚然疑惑,不知你是否愿意俯听;但是我既为焦虑所迫,我投奔你,倘若我配蒙救援,求你救援我。”这种祈求不像我们在经上所读到的众圣者的祷告,也与圣灵藉着使徒的话所教训的不同:“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就可蒙恩典”(来4:16)。另外又说:“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上帝面前”(弗3;12)。这种有求必应的信仰既是为主所亲自吩咐的,又是众圣者的榜样所指示的,所以,我们若要有效地祷告,就当以全力来坚持它。因为只有那种出自这样肯定的信心,和这样不可挠折的盼望的祷告,才能蒙悦纳。使徒若只提到“信心”,也许就够了;然而他不但加上了“笃信不疑”,而且再以“放胆无惧”来补充,以此把我们与那些虽与我们同样作祷告,却只是模模糊糊不知所云的非信徒分别出来。所以整个教会常常照着诗篇上的话祷告:“主阿,求你照我们所仰望的,向我们施行慈爱”(诗33:22)。诗篇的另一地方也有同样的意思:“我呼求的日子,上帝帮助我,这是我所知道的”(诗56:9),又说:“早晨我必向你陈明我的心意,并要儆醒”(诗5:3)。从这些话里我们知道,祷告若没有盼望相随,就好像空的声音一般。盼望有如戍楼,在那里我们守候上帝。这和保罗所劝导的次序是相符的;他在鼓励信徒“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之前,指示他们“拿着信德当作藤牌;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弗6:16-18)。

让读者回想我前面所说的:我们承认自己的苦难,贫穷和罪孽,信心必不因此而减少。因为,虽然信徒感到自己为罪恶的重担所压迫,非但空无所有,不足以邀神的恩眷,而且因为自己罪过深重,心中畏惧上帝,可是他们仍然不停息地在神面前陈诉,这种经验亦不能叫他们因恐怖而不依赖上帝,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亲近上帝。祷告的设立,其目的并非要我们在上帝面前妄自高大,或夸张自己的作为;而是叫我们得以承认自己的过犯,陈述自己的苦难,如同儿女在父母面前陈诉一样。我们的苦难堆积如山,应该激发我们迫切祷告,正如诗篇所指示的:“求你医治我,因为我得罪了你”(诗41:4)。我承认,这种良心的打击原是致命的,除非有神的援助;我们最仁慈的天父,以他无比的慈悲,随时医治我们,平息我们的烦恼,使我们忧虑蠲除,恐惧消散;他慈和地引我们到他面前,替我们排除一切阻碍和疑惑,好使我们接近他。

十三、第一,当他命令我们祈祷的时候,那命令的本身对违抗命令者含着一种指责。主的命令,没有比诗篇上所记的更贴切的:“要在你患难中的日子求告我”(诗50:15)。在圣经中,关于我们虔敬的本分,没有比祷告一事更常提到的,所以这里不必多事讨论。主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太7:7)。这个教训附带着一个应许,而那是必要的;因为虽然一切人都承认应当顺从主的教训,然而倘若他不曾应许俯听他们的祈求,或甚至答应他们的祈求,许多人必将疏忽上帝的呼唤。这两层既经说明,很显然的,凡不肯直接来到神前的,他们不只是犯了背叛或反抗的罪,而且也证明了他们的不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主的应许;这是更值得注意的,因为假冒为善的人藉口谦卑与节制,而傲慢地蔑视了上帝的命令,不相信主这一个仁慈的呼召,以致多少夺取了神所应得的崇拜。因为神既然拒绝当日被视为圣洁的祭礼,就宣布了那最蒙悦纳,最主要的敬拜,乃是“在患难的日子求告他。”因此,他既然指定了那必需献给他的,又鼓励我们乐于遵从,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藉口的可踌躇的理由,来原谅自己。所以,圣经上许多吩咐我们祷告的话,不啻是摆在我们眼前,用以激发我们信心的许多旗帜。若没有从神那里来的召唤,闯到神的面前就是僭越。所以他用他自己的言语,为我们开一条道路:“我要说,这是我的子民,他们也要说,耶和华是我们的上帝”(亚13:9)。我们于此知道他如何领导崇拜他的人,愿意他们跟从他;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恐惧他所吩咐的话是他所不高兴的。让我们特别记着主的一个显明的性格,信靠这一个性格,我们既可胜过一切的阻碍:“听祷告的主阿,凡有血气的,都要来就你”(诗65:2)。知道了上帝有这样的一个称呼,向你们保证,没有比垂听祷告更符合于他的性格的,那么有什么事比这更可叫我们喜慰的呢?因此,诗人结论说,祈祷的路,不只为少数人,而是为一切人敞开的;因为他向一切人说:“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50:15)根据这个原则,大卫为要得到他所求的,就根据神所给他的应许祈求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因你启示你的仆人……所以仆人大胆向你如此祈祷”(撒下7:27。)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大卫若没有主的应许的鼓励,必定是心里惧怕的。所以在另一地方,他为自己立了一个普遍原则,即“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诗145:19)。在诗篇里,我们可看出祷告的连贯性有时好像是被间断了,祷告有时集中于神的能力,忽而转到神的良善,又转到神的应许的真实。或有人以为大卫引用这种言词来损害到自己的祷告是不合时宜的;但是信徒由于经验,知道除非得到新的力量的支持,他们祷告的热诚是会逐渐消失的;所以,祷告中,我们想念神的本性与话语,并非无益。因之,我们须不犹豫地追随大卫的榜样,常于祷告中加上那凡能鼓励萎靡心灵,使之获得新的勇气的词语。

十四、我们对于这种甜蜜的应许竟未深受感动,这是很希奇的事;许多人宁愿在错误的魔障中徘徊,抛弃活水的泉源,他们不承受神所应许白白赐予的恩典,却替自己制造一个破水槽。所罗门说:“耶和华的名,是坚固台,义人奔入,便得安稳”(箴18:10)。先知约珥于预言可怕毁灭将要迅速临到后,又补充底下这一句可记忆的话:“到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珥2:32),这话我们知道是指福音之道而言的。百人中难得有一人因受感动而来到主的面前,虽然主藉着以赛亚宣布说,“他们尚未求告,我就应允,正说话的时候,我就垂听”(赛65:24),在另一地方,他以同样的尊荣赐给整个教会,正如给予基督的各肢体,说:“他若求告我,我就应允他,他在急难中,我要与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贵”(诗91:15)。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的本意并不在列举一切经文,不过选择那最重要的,好叫我们知道神的仁慈,他如何屈尊俯就我们,召唤我们到他面前,并叫我们知道,在这种强有力的激励中,我们若仍懈怠萎靡,是何等的忘恩。所以我们应当常常记住:“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诗145:18);这话正与我们所引以赛亚与约珥的话一样,神保证他喜欢垂听我们的祷告,若我们把一切意念向他倾吐,他的喜悦将如同闻到馨香的祭物一般。若我们的祷告不怀疑虑恐惧,我们即能得着神所应许的这种特殊恩惠。神的威严使我们畏惧,但我们信靠他的话,大胆地称他为父,因为他亲自吩咐我们以这最可亲的称呼称他。既然有此召唤,我们就该知道,我们确有充足的祷告的材料;我们的祷告不依靠我 们自己的功德,反倒说,成就祷告的希望都是根据且依靠神的应许,所以我们的祷告不需要有别的支援,也无需心中焦虑。我们应当记住,虽然我们不及古时列祖,先知和使徒的圣洁,然而神对于祷告的事的命令既然是他们与我们所同有的,关于信,彼此亦皆同,所以我们若信赖神的话,我们也就与他们一样,有着同样的权利。正如前此所说过的,神宣称他要以仁慈垂听一切人的祷告;鼓励那最可怜的人,叫他们盼望获得他们所祈求的,因此我们应当依照一般的祈祷方式表达;依此方式祷告的,决不至于被摈弃于应许之外,不问他是最伟大或最卑微的人,所以只要心中虔诚,谦卑,信实,不自高傲;更不可作伪善的欺骗祷告来亵渎主名,这样,我们慈悲的天父必不拒绝他所鼓励来亲近他,甚至以各种可能的方法来召唤的人。所以我前此所征引大卫的话是值得注意的:“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阿,因你启示仆人……所以仆人大胆向你祈祷。主耶和华啊,唯有你是上帝,你的话是真实的,你也应许将这福气赐给仆人”(撒下7:27,28)。在另一处又说:“求你照着应许仆人的话,以慈爱安慰我”(诗119:76)。所有以色列人,无论何时,当他们以回忆神所立的约来坚定自己信心的时候,他们必说,上帝既有命令,我们决不可以畏怯之心祷告。在这方面,他们是效法他们的列祖,尤其是雅各。雅各在承认他自己“一点也不配从神接受一切慈爱”后,仍然宣布他自己将祈求更大的福气,因为上帝曾应许要施赐给他。所以,不信的人在需要紧迫的时候不向主祈求,不恳求他的援助,不问他们有什么藉口,这都是亏负了所应当归给神的荣耀,恰如为自己捏造了新的假神与偶像;因为他们这样行是否认上帝为一切福泽的本源。反过来说,信徒相信,无论什么障碍,总必遵照神的命令行事,没有比此更能有效地使他们摆脱疑虑的,神明明宣布,他所喜悦的无过于顺从。这些话足以证明我前面所提出的,就是祷告中的坦然无惧的心和敬畏及恳切之心是完全相符的;而神抬高了自卑的人,也不算矛盾。这样,圣经上那些似乎矛盾的说法都成为十分调和的了。耶利米与但以理都用过这样一句话:“在神前呈献祷告”。耶利米书上也说:“求你准我们在你面前祈求”(耶42:2)。经上又常常提到信徒“扬声祷告”。希西家王求先知代祷,就是如此说的。而大卫则希望他的祷告如“馨香”上腾(参诗141:2)。虽然他们深信父神的慈爱,欣然把自己托付于神的信实,对神所白白应许的救援毫不踌躇地恳求,然而他们并不曾疏忽苟安,傲然自得,却是谦抑自己,靠着应许,步步攀登,不断恳求。

十五、这里有几个问题发生了。经上提到主曾许诺某些并非从一个宁静有规律的心情中发出的祷告。例如约坦,虽然为着一个正义目标,却以忿怒,及报复之心求将示剑地方的人民尽行消灭,而这事后来果然临到(参士9:20)。主既使这类祷告应验,似乎是赞同人的忿激的情绪了。又如参孙,当他祈求说:“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士16:28)时,亦为同样情绪所激动。虽然这里混杂着一些高尚的热忱,可是那最主要的情绪却是有罪的,暴烈的,报复性的。然而上帝却应许了这种请求。似乎由此可以推论,没有遵照神所规定之方法的祷告,仍然有效。我的答复是:第一,一条永久性的规则必不因特殊的例外而失效;第二,特殊的例外有时施用于小数个别份子身上,而这类情形总是与一般有别的。所以我们应注意基督对那些想贸然效法以利亚的门徒所说的话:”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路9:55),但是,我们必须说明的就是神并非对他所许可的祷告全都喜悦;但是,就圣经中的例证说,有许多不可否认的证据,证明他搭救那些可怜无告的人,垂听那些在不公义的压迫下求告他的人所发出的痛苦呻吟;所以,当可怜的人的陈诉达到他面前的时候,虽然这些人不值得他的微末的恩眷,但他却要施行判断。因之,主显然地往往藉惩罚那些残酷,劫掠,暴烈,淫邪以及不虔不义者的其他各种罪行,制裁他们的狂妄和暴虐的权力,来救助那些在不义压迫下的受难者,虽然这些人往往像击打空气一般,向他们所不认识的神呼求。所以诗篇上有一个诗人教训人说:虽然有些祷告并非无效,然而却不是因着信而上达于天的(参诗107篇)。因为他所采集的祷告并不只是信徒的,也是非信徒因需要所迫而发出的,而且事实证明神对他们一律表示慈爱。神这样屈尊俯就人,是证明人们的祷告足以使他喜悦吗?不是的;然而他即对不信的人的祈求也不拒绝,以此表彰他的慈悲也激励信徒更劝勉于祷告,因为看见连不信的人的哀求也未蒙拒绝。然而信徒不可以此为理由,乖离神所定的规则,也不可以因那些不信的人得到了他们所祈求的而妒忌他们,好像他们得到了所祈求的是一件大事一般。正如我们所说过,主为亚哈的虚伪悔改所动,是为要表明,他的选民以诚实悔改的心寻求他时,他是如何随时准备应允他们的祷告。因此在诗篇上,主曾谴责以色列人,因为他们从祈祷中蒙主饶恕恩眷后,又回到他们原来的悖逆(参诗106:39)。士师记的史实也证明每当他们哀哭时,虽然他们的眼泪是假的,然而主仍把他们从敌人手中拯救出来。所以,正如主“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太5:45),同样,凡理由正当,其苦难值得救助的人,他亦不蔑视他们的哀求。可是他虽然俯听这些人的祷告,但却与救恩之事无关,正如他供给粮食给那些轻视他的圣善的人之与救恩无关一样。

至于亚伯拉罕和撒母耳有关的问题似乎较难解答。亚伯拉罕之替所多玛人祈求,并没有得着神的指示,而撒母替扫罗所求的,明明违反了神的禁令(参创18:23;撒上15:11)。耶利米也是一样的,他祷告求勿消灭耶路撒冷(耶32:16等)。虽然他们所求的遭受拒绝,然而我们不能说他们不是以信祈求。我希望谦逊的读者们将以下面的解答为满意:那些人既明白了上帝的旨意要他们即使对不义的人也当存慈悲之心,他们虽在某种特别事例上没有得到所求的,但不能说是因为他们没有信心。奥古斯丁对此有很好的说明:“倘若圣者们所求告的使反乎神的命令,他们怎能说是凭信心祷告呢?这是因为他们真是照着神的旨意,不过不是那隐微而不变的旨意,而是他所激励他们的特殊旨意,为的是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应验他们所祈求的。”这是一个最确切的说明;因为上帝按照他的不可测度的计划调度万事,好叫众圣者那夹杂着信心与错误的祷告不至于落空。然而这并不可作为效法的榜样,正如它之不可作为那些逾越本分的圣者们的遁辞一样。所以,倘若没有确实的应许,我们只能把我们的求告以一种附有条件的方式表达出来,有如大卫在下面的求告:“求你为我兴起你已经命令的审判”(诗7:6)。他提示我们他之祈求现世恩赐,是因他得着神的特别启示。

十六、这里应当说明的,就是神对我所论到的关于合理祷告的四原则,并没有绝对严格的要求,以至于拒绝了一切他认为没有把完全的信心或悔改,和热烈的忠忱及良好的意念打成一片的祈祷。我们已经说过(见本章第四节),祈祷虽然是信徒与上帝中间的亲密交往,然而必须存着敬虔与谦卑之心。所以我们不能放纵意念,我们的愿望也不能越过了神所应许的范围;为避免使神的威仪在我们的眼中降低,我们对于神必须提高思想,纯洁地敬畏他。没有一个人曾经完全达到这样的境地;且不谈一般人,既就大卫的许多埋怨的话看,他还是十分放肆!并非是他故意要同神抗辩,或不服从神的判断;却是他自己的软弱使他跌倒,他除了在神的怀中倾吐他的愁苦外,就得不着更好的安慰。况且,神忍受我们的胡言妄语,随时原谅我们的愚昧无知和不智的言语。诚然,若不是神这样宽宥我们,我们就没有祷告的自由了。因之大卫的意向虽是要完全顺服神的意旨,而他的忍耐也和他的恳切之心相称,然而有时候他的情绪激励,与我们前此所提到的祷告的第一原则大相违背。我们从诗篇第三十九篇的末段,可以发现这一个敬虔的人是如何地为他的暴烈的忧戚所卷走,以致逾越规范。他祷告说:“求你宽容我,使我在去而不返之先,可以力量复原”(诗39:13)。这里似乎是表示他除了求神离开他,让他在自己的罪恶痛苦中消灭外,没有别的愿望。他并非故意说这种放肆的话,好像一般无赖恶徒一样,愿意上帝离开了他,他只陈诉他受不起神的忿怒。在这样的试炼之下,许多圣者所吐露的话往往不合神的规则,亦未曾想到他们的祷告是否相宜。这一类错误的祈祷原是应遭拒绝的,然而诸圣者若能忏悔,改正了自己,再回复本来的面目,神必赦免他们。

他们也冒犯祷告的第二原则(见本章第六节),因为他们常须与自己的冷淡态度相抗争,他们虽有贫乏与苦难,这还不足以激发他们作恳切认真的祷告。他们常常心思游移,陷于虚幻中,所以在这一方面亦需要饶恕,否则他们那萎靡,残缺,间断,杂乱的祈祷,必遭拒绝。上帝以一种感觉印入人们心中,使人知道祷告必出自虔敬崇高之心。因之,我们前面所提过的举手礼流行于各时代,各地方,至今仍为人所遵行;但是有谁当举手的时候,不感觉到自己的迟钝麻木,一心倾向于俗世的事呢?至于所求赦罪的事(见本章第八节),虽然圣徒不曾遗忘,可是凡曾真实从事祷告的人,都知道他们很少有把大卫所说的祭献上十分之一的:“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所以他们需常祈求两种赦免;因为第一他们虽感觉到自己有许多过犯,而他们却未曾深自懊悔,到了自己恨恶自己的那种必要地步;第二神既然使人从悔改及敬畏主获得益助,他们的忧伤悔罪所生的谦卑之心,可以祈求审判的主减少对他们的惩罚。但是,最重要的是,软弱或残缺的信心,若非神的宽恕,必使信徒的祷告归于无效,但是我们不必怀疑这一缺憾之必蒙神的饶恕;神对他的儿女常施训诫,好像要完全毁掉他们的信心似的。这种严厉的试探有时迫使信徒呼叫:“你向你百姓的祷告发怒,要到几时呢?”(诗80:4)。好像是连他们的祷告,也成为激发神怒之因。耶利米说:“我哀号求救,他使我的祷告,不得上达”(哀3:8),无可怀疑地,他心中是非常纷扰。圣经上有无数的这种例子,很显然圣徒们的信心常常为疑虑所掺杂,所以在信望中仍然流露缺乏信心的遗痕;但是,因为他们不能达到一切所愿望的,他们就不断地劝勉改过,希望能逐渐接近祷告的完全规律,同时思想自己是如何地陷于罪的深渊中,即使在蒙拯救的时候,仍冒犯新的过失;若非神宽宥人们祷告的一切缺陷,那就找不到有什么祷告是神所不当加以轻蔑的。我提到这些事情,并不是要叫信徒安心饶恕自己的罪行,只是要他们严格地改正本身,奋力胜过这些障碍;不论撒但如何努力在一切事上拦阻他们的祷告,然而,他们当冲破一切障碍,且信神必喜悦他们的努力,嘉纳他们的祈祷,只要他们向着他们那尚未达到的目的努力。

十七、既然没有一个人,凭着自己的身分,配到上帝面前,亲自向上帝陈诉,天父为救人脱离那使人心消沉的羞辱和恐惧,乃差遣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来作为我们的中保,(参提前2:5;约壹2:1)。有了基督的引导,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接近上帝,相信既有了这样的一位中保,我们因他名所求的,必不被拒绝,因为无论何事,父亲必不拒绝他的儿子。在这里我们必须再提起从前所讨论过关于信心的事;因为我们既得以基督为中保的应许,所以,除非我们是藉着他而希望获得所求的,我们的祷告就无效了。因为当我们想到神的威仪,没有不极端恐惧的,而且我们的不配的感觉驱使我们离开上帝,直到我们接受基督作为我们的中保,他才使那威仪可畏的宝座变成为恩典的宝座;正如使徒在希伯来书所说:“坦然无惧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关于祷告既有规则,对于祷告的人,也有必蒙垂听的应许,所以我们受命应靠着基督的名祈求。有一个显明的应许,凡我们奉他名所求的,就必得着。主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又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约14:13;16:24)。因此,无可争论的,凡在基督以外,依靠任何别的名呼求上帝的,都是故意违抗命令,完全不顾主的旨意;必不能得着什么应许。正如保罗所说的:“上帝的应许,在基督都是是的,”这就是说,一切都在他身上成全和应验了(参林后1:20)。

十八、我们现在要详细说明当日基督在何种情势下,命令门徒在他升天以后请求他的代祷。他说:“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约16:26)。从起初,任何祷告,若不是因为中保的缘故,绝对不蒙垂听。因为这个原因,主在律法上规定,只有祭司可以进入圣所,在他们的肩上背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号,并在胸前挂着同样数目的宝石;而众百姓却只能远远地站在外殿,和着祭司们一同祈祷(参出28章)。献祭的供用是要使祷告生效。所以,律法上的礼仪第一是影射我们已被从神面前逐出,因此需要一位中保,替我们说话,把我们负在他的肩上,束在他的胸前,使我们可以因他的名而蒙垂听。第二,他的流血洁净了我们的祷告,不然,我们的祷告是污秽的。所以我们见到古时的圣徒,当他们希望得着什么的时候,他们的希望都是基于祭物上面,因为他们知道献祭可以坚定祷告。大卫说:“愿耶和华记念你的一切供献,悦纳你的燔祭”(诗20:3)。因此,我们可以说,神从起初就悦纳基督的代祷,以此接纳信徒的崇敬。那么,基督为什么要指定一个新的时期,叫他的门徒奉他名祷告呢?岂不是因为这恩典如今特别显明,所以值得加倍地推荐给我们?在同一意义下,他前面提到,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这并非因为他们完全不知道中保的职分(所有犹太人对这些首要的道理都颇熟悉),只是他们尚未明白知道,基督升天以后将更加显然地作为教会的中保。因此,为安慰他们和他分离后的忧愁,使他们得着明显的帮助,他称自己为中保,而指示他们一向所曾得到的帮助,现在即将赐予他们,叫他们藉着基督的居中代求,有着亲近上帝的更大自由。所以使徒说,“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10:19,20)。所以如果我们不踊跃地以双手来承受这个特别为我们安排的,不可测度的恩典,我们就更加不可饶恕了。

十九、在进一步说,基督既然是叫我们接近上帝的唯一道路,那些偏离这条道路,抛弃这个入门的人,就在没有接近上帝的门路了,而在神的宝座前所留下给他们的,无非是忿怒,审判和恐怖。再者天父既然指派基督作我们的元首与领袖,所以凡在任何方面拒绝或背弃他的,即是尽量涂抹神所印铸的记号。因此,基督是神所派的惟一中保,藉着他的代求,天父就乐意恩待我们。虽然圣徒们仍然为着彼此的得救在上帝面前代求,好像使徒保罗所提到的(参弗6:18,19;提前2:1);但是,这种代求亦完全依赖于基督的代求,对它的价值,绝对不能减损。因为我们的代求是由于同作肢体,互相关切的,彼此都结连于同一元首。既然都是藉着基督的名代求,那么他们的代祷除了宣称,若离开基督的代求,即不可能从祷告得到丝毫利益,还能有什么别的呢?基督的代求既不阻碍教会中各肢体的彼此代祷,所以我们当遵守这一确定的原则,即教会中的一切代祷均须以基督的代求为指归。我们需特别谨慎,不要对元首忘却感恩,因为神既然饶恕我们的不义,不但准许我们各人为自己祷告,而且准许我们彼此代祷。倘若那些在他们私下祷告中理当被神拒绝的人,竟蒙神指派,作为教会的代求者;而倘若他们竟把基督的光荣掩蔽了,他们是何等滥用神的宽大恩典呀?

二十、再者,那些诡辩者的议论是非常无稽的,他们说基督乃是救赎的中保,而信徒却是代求的中保;好像是说,基督只能够一度履行中保的任务,而那永恒的代祷的事,却交与他的仆人们。他们以为他们从基督身上只取去了这一点点光荣,对基督已经很客气的了。但是圣经所说的却与此不同,它的简明的话是每一虔诚信徒都能满足的,不管骗子们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当约翰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耶稣基督”(约壹2:1),他的意思是指耶稣基督曾经作过我们的中保,还是指他将要永远为我们代求呢?当保罗说他“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这话,(罗8:24),又是什么意思呢?他在另一地方所说,“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难道所指不是他在前面所提到的祈祷?因为他在前面既然提到要为一切的人代祷,立刻又补充说,只有一位上帝,而人与上帝之间,也只有一位中保。与这意见相符的是奥古斯丁的解释,他说:“基督徒在祈祷彼此在神前代求。可是那没有一人为他代求,而他却为一切人代求的,乃是真正唯一的中保。”使徒保罗虽然是元首之下的一个主要肢体,然而因为他是基督身上一个肢体,又知道这教会的真实伟大的祭司之进入了幔子后面的至圣所,并不是象征的,而真真实实地进入了天堂的深处,不是那象征性的至圣所,而是永恒的至圣之所,所以他亦请信徒们为他祷告。保罗并未叫自己成为上帝与人中间的中保,他只劝谕所有基督身上肢体都彼此代求;各肢体既然彼此同情,若有一肢体遭难,其余的亦同受苦。所以一切还在世上劳动的肢体彼此间的代祷,都达于那在他们以前到了天国,并且为他们赎罪的元首基督。假若保罗是中保,其余的使徒也同样可作中保,那么,中保就很多了;保罗的话也就无效,因为他说:“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在他里面,我们都属一体,若是我们能在和平的团结中,保守信心的一体。在另一处奥古斯丁说:“你若寻求一个祭司,他是在诸天之上,就是那曾在地上为你们死,如今在天上为你们代求的。”然而我们不要幻想他是俯伏在父的脚前为我们代求;我们所了解的是和使徒一样:就是他出现于上帝面前,他的死的权力永远作了我们的代求;他既进入了至圣所,就继续不断地替那些站立在外殿的子民将祷告陈述于上帝面前,直到万事都成全了。

二十一、关于那些肉身已死而活在基督里面的圣徒,倘若我们亦希望他们代求,我们切勿幻想他们向上帝祈求时,除靠着基督外,还会有别的途径,若藉着其他名义的祷告可蒙上帝悦纳,因为基督乃是祈祷的唯一途径。因此,圣经既吩咐我们离弃一切别的方法,惟靠基督,而天父的旨意既要把一切的事成就在他身上,那么,若我们图依靠圣徒而不依靠基督去获得神的垂听,要不是疯狂,至少是愚笨,因为没有基督,即圣徒也无由接近上帝。可是这种习俗流行已久,至今罗马教所在的地方,仍然盛行,谁能否认这事实呢?这些人常以圣徒的功绩作为与神修好,邀神恩眷的凭藉,却把基督忽略了,依靠诸圣者的名来祈求上帝。试问这岂不是把我们前面所申明专属于基督的代求职分转移给圣者了吗?其实有那一个天使或魔鬼,曾经有片言只字向世人道及那种代求的事呢?圣经对此亦完全没有提到。那么,他们捏造此一说的根据在哪里呢?当然的,当人欲在上帝所准许的方法以外寻找自助之道时,他就暴露了他的不信。倘若我们搜索那些乐意请求圣者代祷者的内心,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心中惶恐焦虑,似乎是以为基督的代求是不够的,或以为他过于严格。他们这种惶恐焦虑先就侮辱了基督,且掠夺了他作惟一中保的名号,而这是天父所赐给他的特别权柄,不得转移给别人的。他们这样作,是遮掩基督降世的光荣,并否认他十架的救恩;总而言之,他们是剥夺了基督因受一切苦难所应得的颂赞,而他所受的一切苦难和他的作为,正是要使他成为真正惟一的中保。同时,他们也拒绝了上帝的善意,因为他在基督里表明他自己是他们的父;除非他们承认基督为兄弟,上帝就不是他们的父亲了。除非他们相信自己是基督亲爱的对象,而世间没有比基督的爱更温柔,和善的,他们便是不以基督为兄弟。圣经只赐给我们基督,又把我们奉献给基督,并把我们安排在他里面。安波罗修说“他是我们的口,藉着他我们向上帝陈诉;他是我们的眼,藉着他,我们才看见天父;他是我们的右手,藉着他,我们才能把自己奉献给天父。若没有基督的中保,我们和一切圣徒都不能与上帝有些微交通。”倘若他们辩驳说:我们教会中的一切公祷岂不都结语于:“奉我主基督的名”;我以为这亦是一个无聊的托词;因为若把基督的代求和已死的诸圣者的代求或功劳混在一起,其对基督的污辱,较比把他的代求完全删去,只提到已死圣者的名,并未稍减。更有甚者,他们在一切礼拜的祷词上,诗歌,及短文等方面,总是把荣耀归给已死的圣者,并不提到基督。

二十二、他们的愚昧程度达到如此的一个高峰,使我们看见到迷信的一个惊人的特质,就是它一旦摆脱了羁索,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既重视圣者的代祷,就渐次把特殊任务指派给每一个圣者,常按照不同的事件,随时向他们的所谓代求者呼求;甚且每人选择自己的圣者,在他们的庇护下,把他们当作自己的护佑神一般。这样,他们不仅是正如古时先知谴责以色列人的话,按照城市的数目设立神祗,且亦按照人数设立。既然众圣者都把自己的愿望归于神的旨意,并谨守遵行他的旨意,所以若派定他们去作别的祷告,不照着他们的榜样祈求神的国度的降临,那就不但是对他们的一种愚昧和情欲的念头,而且是污辱了他们。他们关于诸圣者所揣想的——即以为每一圣者都会偏爱那些特别敬拜他的人——其实是背离了对神国降临的希望很远。许多人甚至于把圣者当作拯救的经纪人,而不以他们为代求的襄助者,因此陷于亵渎神的罪中。看哪,这些可怜的人,一旦离开正轨,即上帝的道,是如何地堕落下去了。我对那些更加不虔的怪事暂且不提,因为这些事虽然叫他们在上帝,天使与人的面前被厌憎,可是他们并不感觉羞愧或忧伤。他们俯伏于巴卜拉(Barbara),迦他林(Catharine),以及别的圣者的像前,口中喃喃念“主祷文”,对这种狂妄,天主教的神甫们非但不加禁阻纠正,反因财利之惑加以赞许。他们虽然希望逃脱这种腐臭罪行的咎责,然而他们求告艾里九(Eligius)与弥达尔度(Medardus)看顾他们,援助他们,或如求告圣母玛利亚命令她的儿子耶稣俯允他们的祈求,又将以何词为自己辩护呢?迦太基大会禁止在圣坛前直接奉诸圣者的名祷告,也许是因为当时虔敬的人无法扫除腐败风俗的势力,所以加上这一个限制,好使公共祷告不因“圣彼得啊,为我们代求”这一句话而受污损。但如今他们的邪恶悖逆已达到了可怕的程度,竟然毫不踌躇地把那完全属于上帝与基督的,转移到死人的名份上!

二十三、可是他们想从圣经找寻根据,来支持这种代祷,确实徒劳。他们说,经上提到天使的祷告;非但如此,信徒的祷告都由天使的手带到神的面前。但是,倘若他们要把已死的圣者比拟天使,他们须得证明众圣者是蒙指派来监督我们得救的事之灵,须证明他们的责任是在一切事上保守我们,常在我们的左右劝导安慰我们。但是,这一切的职务都是属于天使,而不是属于已死的圣者的(参来1:14;诗91:11;34:7)。他们把已死的圣者列入于天使之群,这是何等的荒谬背理,因为两者的职务在圣经上是明显地加以分别的。在世上的法官面前,若未获准许,无人敢出来担任辩护职务。那么,我们渺小如虫的人,竟敢在神面前冒充为代祷者,而经上分明未曾对他们指派这种职务。神喜遣派天使来帮助我们有关拯救的事,因此,天使常临到我们的崇拜聚会,而教会不啻是天使的园地,藉着教会,众天使得以赞颂“上帝百般的智慧”(参弗3:10)。那些把特别属于天使的职务移给别人的人,不免是把神所建立而不可侵犯的秩序颠倒败坏了。但他们却以同样巧妙的方法再援引圣经上的话语,如神对耶利米所说的:“虽有摩西和撒母耳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耶15:1),因此质问,他若非知道已死的圣者在代人祈求,怎能有这话呢?但是,我却从相反的方面推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既然摩西与撒母耳都不能为以色列人代求,那么,就从来没有死人代求的事了。因为摩西在世时对有关百姓得救的事比谁都更努力,若他死后不替他们代祷,别的圣者还能代祷吗?倘若他们再要作细微未节的诡辩,坚持死人可替活人祈求,因为主曾说过:“虽然他们代求过”的话,这样一来,我更将有反驳的理由了。经上提到的“虽有摩西代求……”亦可证明当百姓极端需要时,摩西并没有代求(作者认为‘虽有’二字与‘纵使’同)。因之,可能更没有其他圣者能够代求,因为别的圣者的温良,仁爱以及父母般的恳切之心都远不如摩西。所以,他们从自己的谬论所得到的,满以为可以作为护卫自己的武器,恰是使他们受伤的武器。可是,对这样简明的一句许发生争执是非常可笑的,其实主只宣布说他将不顾惜这百姓的罪行,虽有摩西和撒母耳这两人(他们的祷告原是主所喜悦的)的代求,也必无效。这一意思很可以从以西结书的一段同性质的话上看出:“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的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14:14)。这里我们所了解的意思无疑的是指,若挪亚,约伯两个已经死去的人复生;因为其中的第三人——但以理,仍然活着——虽然尚在青年时期,但他的不可比拟的虔诚已为众所周知。所以让我们撇开这些人罢,经上清楚指示,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路程了。保罗说到大卫时,并不说他的祷告可以帮助后代的人,只说他“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徒13:36)。

二十四、他们仍反对说,这样我们岂不把诸圣者的一切仁惠的愿望都剥夺了吗?他们的一生岂不是生活在慈悲及仁惠的空气中?诚然,我不愿太过好奇地去深究诸圣现在的行为或思想,然而他们大抵不是为某种特殊愿望的冲动所激动,他们的固定不变的愿望乃是热烈追求神的国度,而这个国度不只在于信徒的得救,也在于不信者的灭亡。果然如此,他们的爱心只以教会的团契为限。从这一观点说,我同意他们是在为我们祷告的,然而他们必不因此而放弃他们的宁静,而为我们的俗虑所扰;也更不会成为我们呼吁的对象。他们也不必仿效世人,互相代祷。当世人彼此分担他们的重负时他们的爱心就得到培养。这样行诚然是遵照上帝的命令,且含有神的应许;而这两件事乃是祷告的要点。然而已死的圣者并不如此,主既使他们离开了我们的社会,我们对他们再也没有什么往来的方法,同样,就我们所能揣测的,他们也再没有和我们往来的方法(参传9:5,6)。或者有人认为那些已死的圣者必对我们保持原来的爱心,因为他们与我们联系在同一的信仰上。可是谁曾启示我们,他们具有这样聪敏的耳朵,能听到我们的声音,有敏锐的目力,能洞察我们的需要呢?我们的对方,在他们的学院中传授一种莫明其妙的学说,以为有某种光辉照射在那些已死的圣者身上,在这种光辉中,如同在镜子里面一样,他们可以从天上俯视人间,洞察世事。但是像我们的对方所大胆假想的这一说法,岂不是在头脑中运用一种虚无的幻想,企图参透神的奥秘么?他们并没有神的话语作为根据,却妄把圣经践踏于脚下。而圣经常常指出我们属肉体的智慧是与神的智慧敌对;且指责我们心中的虚荣,要我们放弃自己的一切理论,完全以神的旨意为依归。

二十五、至于他们从圣经其他地方所援引作为掩护他们的虚妄主张的句段,更加是牵强附会。他们说雅各在祷告中求,使他的后裔归在他自己和他的祖及父亚伯拉罕与以撒的名下(参创48:16)。让我们先来检讨以色列人的命名的方式,和他们称呼祖名的习惯;他们并不呼吁他们的祖宗援助他们;他们只是求神记念他仆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他们的这种例子,实不足以作为那些在祷告中向圣者本身陈诉的人的辩护。但因为那些愚笨的人,既不知道称雅各的名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称雅各的名,所以我们不必希奇他们那样幼稚地连称名的方式都弄错了。这一类的词语在圣经上是常常见到的。以塞亚论及受丈夫保护的妻子,常常以丈夫的名字为名,亦同一意义。所以称呼亚伯拉罕之名,乃是以色列人在追溯他们的谱系时,因怀念祖宗而致的钦崇和祝颂。雅各之这样做并不要叫自己的名永受颂祝,而因为他知道他的后裔的一切幸福,是从上帝和他所订立的约继承过来的,既然这是他后裔的最大之福,所以他祈求将他的名连在他的后裔的名中,好把和上帝所立的约传给他们。在他的后裔方面,当他们在祷告中提起他们祖宗的名字时,他们并不是求已死的人的代求,而是要主记念他所立的约,在那个约中,他们最仁慈的天父,曾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缘故,应许要对他们施行仁慈,而且要宽赦他们的过失。其实古时圣者不依赖祖宗的功劳,可以从先知以赛亚书所载会众的话表明出来:“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赛63:16)。他们既然表达了这种意思,同时又补充说,“耶和华啊,求你为你仆人们的缘故转回来。”然而这仍然不是代求,不过提到主在约中的应许。现在我们既有了主耶稣,那永恒仁慈的约,不但是订立而已,而且已经证实,那么我们在我们的祷告中,还有什么更好的名好凭藉呢?既然那些博士们争持说,以色列人的列祖们在上面所引经文中都是代求者,那么,我愿意知道,为什么在他们所设立的许多代求人中,没有这位教会之父伯拉罕的地位呢?连最低的地位也不给他呢?那么,究竟从那种邪恶的来源中他们找出了他们的中保代求者呢?让他们告诉我吧,凭什么他们把上帝所最喜悦,且抬举于最高尊荣地位的亚伯拉罕贬抑下去?这事的真相乃是,他们现在所行的在古时教会中既然没有前例,所以为要遮掩这种离奇的举动,他们以为最好是不提起古时列祖的名字。好像是只要所提到的人名不同,即可以作为这种新的腐败风气的托词。有的时候他们以上帝因大卫的缘故对众百姓施怜悯为理由,来支持他们主张,其实这非但不足以支持,而是断然否定了他们的错误。当知大卫是具有特殊品格的人,他是上帝从圣者群中所拣选出来的,要在他身上应验他与他所立的约,所以,这里所指的是约,而不是人,而且是那作为惟一中保的基督的预表。因之大卫因作基督的预表所具有的特质,是不能适用于别人的。

二十六、但是有些人,似乎因为在经上常读到古时圣者的祈祷都蒙垂听的故事而深受影响。何以呢?原因是他们曾这样的祷告过。诗篇上说:“他们哀求,便蒙解救,他们依靠你,就不羞愧”(诗22:5)。所以,让我们也学他们的榜样祷告,我们就必蒙同样的垂听。可是这些人却荒谬可笑地辩称,除了昔时曾经蒙上帝垂听的祷告,再也没有什么祷告是曾蒙垂听的。雅各对这一点的说法是最妥当的,他说,“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祷告,天就降下雨来,地也生出土产”(雅5:17,18)。怎么说呢!这岂是说以利亚有什么特权,要我们去借重吗?完全不是;可是他表明了圣洁,虔诚的祷告是永远有效的,要鼓励我们照样地祈祷。因为我们对上帝垂听祷告的迅捷与宽大是存着一种卑下的见解,除非我们用这种例子来鼓励和加强对神应许的信赖。其实神所应许的,不只是一二人或少数人的祈祷将蒙垂听,凡一切求告他名的,都必蒙垂听。对这事的愚昧无知是不可饶恕的,因为他们几乎公然否认圣经上的许多证据。大卫因神的能力而常蒙救援;难道他妄自居功,要作为解救我们的中保吗?他自己所宣称的却完全不同:“义人必环绕我,因为你是用厚恩待我”(诗142:7)。又说:“凡仰望他的,便有光荣,他们的脸,必不蒙羞。我这困苦人呼求,耶和华便垂听,救我脱离一切患难”(诗34:5,6)。诗篇中有许多这类祷告,大卫恳求上帝应许他的祈求,好使义人不至蒙羞,且因着他的前列,心中存看嘉美的盼望。让我们再引一个例子来证明:“为此,凡虔诚的人,都当趁你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诗32:6)。这一节经文我更乐意征引,因为罗马教的那些雇佣的和无聊的辩护者常不知羞愧地以此证明死人可以代人祈求。大卫的意义无非是,他的祷告一蒙垂听,上帝的仁慈就大受称颂。一般说来,我们必须坚持,凡是神恩的经验——不管是对我们自己的或别人的——都在对神应许的信心上大有助益。我不想援引更多关于大卫向自己提示,以过去所受的神恩作为眼前及将来的信赖根据的经文,因为凡留心读诗篇的人,都自然会发现。可是雅各在好久以前即以身作则,给我们同样的教训:“你向仆人所施的一切慈爱和诚实,我一点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着我的杖过这约但河,如今我却成了两队了”(创32:10)。他诚然提到应许,但并不只提应许,他同样加上这应许的效果,好在将来更能信赖神的恩慈。原来神与世人不同,世人对自己的气量渐次厌倦,他们的财富可能耗尽;我们对神当依照他的本性去认识,正如大卫所说的;“耶和华诚实的上帝阿,你救赎了我”(诗31:5)。他既把得救的赞颂归给了神,他补充说他是“诚实的”;因为,倘若神本身不是始终一致的,则他以往所施赐的恩惠并不能作为我们依赖他及向他祷告的根据。但是,当我们知道,他所给予的每一个援助都足以证明祂的良善和信实,我们就再没有理由恐惧我们所希求或指望的会归于失败了。

二十七、现在让我们对这一争辨作如下的结论:既然经上指明崇拜的主要部分为对神的呼吁,既然神看这虔诚的任务比一切祭祀更好,所以凡指奉别的名祷告的,没有不显然犯了亵渎神的罪。因此,诗篇上说:“倘若我们忘了上帝的名,或向别的神举手,上帝岂不鉴察这事么?”(诗44:20,21)。此外,既然神的旨意要我们只凭信心呼求,而且明明白白命令一切祷告须照着他的话所定下的规律,还有,以他的话为根据的信既然是正确祷告的源泉,我们若稍微乖离神的话,祷告就必然是腐败的。但是,正如前此所说明的,倘若我们考查全部圣经,我们就知道作为祈祷对象的光荣是完全属于上帝的。关于代求的职分,我们也已知道,是特别属于基督的,任何祷告都不能蒙神悦纳,除非是蒙中保基督的认可。虽然信徒可以为弟兄在上帝前彼此代祷,我们也已证明这种代祷并不贬损基督作为惟一中保的地位;因为一切祷告的人都是依赖基督中保的地位,才能将本身和他人荐于上帝。我们更辩明,这代求的职务不能转移给已死的圣者,因为圣经从没有提起已死圣者曾被指派为我们代求的事。圣经常鼓励我们尽彼此代祷的本分,关于已死的人的代祷,却未有只字提及。雅各书上把两件事连在一起说:“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雅5:16),这显然是把死了的人排除在外。所以,要指责这一个错误,有了这理由就够了:合理的祷告是由信心来的,信心是由听从上帝的话语生的,却没有提到死人代求这虚构的事;极端的迷信乃是大胆地为自己选择神所未指派的中保。圣经中充满着各样的祈祷,却找不到如罗马教徒所信的这种代求,而他们竟相信若没有这种代求,即无所谓祷告。很显然的,这种迷信是由于缺乏信心而生的,因为他们若不是不以基督的代求为满足,就是完全否认了他这任务的光荣。后一点更容易从他们的卤莽证明出来;因为他们并没有提出可靠的论据来说明我们需要圣者的代求,却只说我们自己不配亲近上帝。我们之不配亲近上帝,诚然是一件十分确实的事;可是,我们亦因此可以断定他们是以为基督的代求若没有圣乔治(St.George)或希坡律陀(Hippolytus)以及其他幽灵的协助,即归无效。这是把基督的一切尊荣都掠夺了。

二十八、祈祷,虽然只严格限于愿望的表达与祈求,然而在祈求与感恩两者中,却有很密切的联系,所以二者可置于同一名目下讨论。就保罗所例举的来说,都可归于这一组的第一项目下。当祷告与恳求时,我们在神面前倾吐我们的愿望,祈求那可以加增神的荣耀和表彰神名的事件,同时也祈求那些于我们有益的恩赐。当感恩的时候,我们用赞美祝颂对我们的恩惠,承认我们所领受的一切福泽,都是出于神的广大恩典。所以大卫把这两件事连在一起说:“并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诗50:15)。圣经吩咐我们不断地把这二者用在一起,不是没有理由的;原来我们在别的地方曾说过,我们的缺乏是如此之大,而经验本身告诉我们从四面袭来的惶恐忧虑是极其众多,我们一切人都有充分理由不住地呻吟叹息,迫切地求告上帝。虽然圣者们或能够超脱一切困扰,然而即使是最圣洁的人,他们所受罪的刺激,和试诱的种种攻击,都足以使他们呼求神的救援。我们的赞美和感恩的祭,必须继续不断地献上,否则就是犯罪;因为上帝总是按照我们的情形不止息地增加恩惠,藉以锻炼我们那萎靡的感恩之心。总之,神赐给我们的各种恩慈是如此宽广,随时随地,我们目光所到之处,都充满着神手所施行的奇妙作为,以致我们决不至于缺少可资赞美和感谢的事物。

关于这一点,可再稍加申论:既然我们一切的盼望和援助都在乎上帝(这一层已充分地证明了),既然我们的身家事业若非蒙神赐福,即不能兴盛,因此我们须殷勤不懈地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一切摆在上帝面前。更要将我们所想,所言和所行的都置于神的旨意之下,盼望得到他的帮助。凡想依赖自己,或依赖别人以图谋事业,而不遵行神的旨意,不求神的援助的人,必受神的咒诅。我们既经屡次提起,若我们承认神为一切福泽的赐予者,就是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神,因此,我们从神的手中领受福泽时,须不住地以感恩之心领受;我们对这些由主恩所赐予的福泽,其最适切的享受方法乃不断地归荣耀于他,和不住地表示我们的感谢。当保罗说一切被造之物“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5)的时候,他的意思是指:这一切若没有道和我们的祷告,就不是圣洁的;这里所说的道就是信心。因之大卫在领受神的恩典后,很优美地说:“他使我口唱新歌!”(诗40:3)。这话的含意是,倘若我们不颂赞所得的恩典,我们就是犯了缄默的罪,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每一个恩典,都是我们颂扬感谢他的一个新机会。因此以塞亚在宣场神的无比恩慈时,鼓励信徒“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赛42:10)。本着这个意思,大卫在另一地方说:“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诗51:15)。希西家和约拿也同样宣称,他们蒙拯救的结果是要在圣殿中颂赞神恩(参赛38:20;拿2:10)。大卫为一切信徒颁布一条普通的规律说:”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所赐给我的一切厚恩?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诗116:12,13)。以色列的会众在诗篇的另一处说:“耶和华我们的上帝阿,求你拯救我们,我们好称赞你的圣名,以赞美你为夸胜”(诗106:47),又说:“他垂听穷人的祷告,并不藐视他们的祈求。这必为后代的人记下,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使人在锡安传扬耶和华的名,在耶路撒冷传扬赞美他的话”(诗102:17,18,21)。况且,当信徒“为他的名的缘故”在任何事上求告主时,他们既然承认在自己份上不配蒙福,就有了必须感恩的义务,同时他们应许将来必颂赞神的恩惠。因此,何西阿在讨论教会将来的拯救时说:“求你除净罪孽,悦纳善行,这样,我们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犊献上”(何14:2)。神的恩赐不只值得我们口舌的颂赞,也敦促我们爱他。大卫说:“我爱耶和华,因为他垂听我的声音,和我的求告”(诗116:1),在另一地方大卫列举他从主所经历到的援助,他说:“耶和华我的力量阿,我爱你”(诗18:1)。任何赞美都不能够蒙神悦纳,除非是从热烈的爱中涌流出来的。我们也必须记得保罗的主张,就是一切求告,若没有和感恩的心连在一起,就都不合理而且有罪的。因此他说:“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因为忿怒,厌倦,烦躁,和忧伤恐惧等虽能驱迫人喃喃祷告,但保罗所要求的是一种有规律的热忱,信徒应当欣然颂赞上帝,即使是祷告还没有得到应验,也当如此。倘若在显然的逆景之下,仍须有这种关系,那么,在上帝垂听我们的祷告时,我们就应当更赞美他。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我们的祷告(原都是污秽的)乃因基督中保的代求,而归于圣洁,所以使徒敦促我们“靠着基督,常以颂赞为祭,献给上帝的”(来13:15)。这是告诉我们,若没有基督担任祭司职分,居中代求,我们的嘴唇是不配颂赞神名的。因此,我们可知,在教皇党羽中流行着何等荒谬的见解,他们大多数都怀疑基督是否应当被称为中保。保罗之所以指点我们要“不住的祈祷”,要“凡事谢恩”(帖前5:17,18),就是因为他愿意一切的人都专心致志,随时随地在一切事上,直接向上帝祷告,指望从他那里得着一切,并将一切的颂赞都归给他,因为他不断地供给我们赞美感恩的机会。

二十九、这种殷勤祷告主要虽是关涉到个人的私祷,却仍然与教会的公祷有关。可是,公祷不可能不住的举行,也必须依照公众所同意的方法举行。这是我所同意的,因此,教会规定和宣布一定的时间;这虽不是神所关心的,但对人却是必要的,好顾全众人的利益,并使一切教会的事务都按照保罗所指导的施行,即“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但是,这并不是说各教会不当尽职鼓励会友增多他们的祷告次数,并在非常的迫切需要之下,更加热烈虔诚地祷告。至于恒切祷告,那是与不住地殷勤祷告有关,我们将在本章的终了时加以讨论。然而所谓恒切殷勤的祈祷并不是要鼓励我们作那虚浮、重复的祷告,那是会为基督所禁止的(参太6:7);原来基督并非阻止我们作热忱真挚的,长时间的或经常的祷告;他是禁止我们絮絮不休地向神干求,以为拿许多废话充塞神的耳朵,即可以向神勒索什么,也好像神能为人的话语所说服似的。假冒为善的人不知道他们是面对着上帝,在祷靠时炫耀自己,好像是在胜利进军似的。例如那个法利塞人,他感谢上帝时自认为和别人不同(参路18:11);无疑地,他是要在人前夸耀自己,好像要藉着祷告的一席话得着了虔诚的美名。那种“虚浮重复”的祷词,目前也因着同样的原因,在罗马教徒中盛行;有些人以重复的话语白白地糟蹋时间,另一些人故意加多那叫人厌倦的言词,来附会凡俗。既然这种幼稚的喋喋不休的祷告是戏弄上帝,所以,基督禁止人在教会中这样作,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在教会中只应该有发自内心的严肃祷告,与此类似的一种腐败习惯,同样为基督所指责的,就是假冒为善的人,为着炫耀自己,常到街头上祷告,希望有许多人可以看到他们的虔诚,好蒙世人称赞。但是,我们已经说过,祷告的目的乃在提高我们的心意,朝向上帝,无论是在颂赞他或是在祈求他的援助,我们必须知道祷告的主要地方乃在我们的心意中;或说祷告不外是把内心深处的意念,在那洞察人心的主面前倾吐。因此,我们天上的师傅,正如我所说过的,当他提起关于祷告的规则时,吩咐说:“你祷告的时候,要进入你的内室,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6:6)。当他劝我们不要效法假冒为善的人,喜欢在表面夸炫自己的祷告,以讨人喜悦后;他立刻又加上“进入内室,关上门祈祷”的话,就我所知,他这样说是教我们寻找一个退修的地方,好使我们把思想转向于我们的心灵深处,我们的身体既当作为上帝的殿,主应许我们,上帝必照我们心中的愿望成全我们。主并不反对在别的地方祷告,只不过表明祷告是一件秘密的事,而它的主要地方乃是心中,且必须心意宁静,不为俗虑所扰。所以主自己每当要从事热烈恳切的祈祷时,常退到安静的地方,远离人间的浮嚣,他这样做是有意以自己的榜样教导我们,使我们那飘浮无恒的心不至于忽略了这种帮助,能在祷告的时候聚精会神。虽然如此,主并不反对必要时在大众面前祈祷,所以我们若有需要,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举起圣洁的手祷告”(提前2:8)。所以,我们可作结论说,无论是谁,若拒绝在庄严的公众聚会中祷告,他就是丝毫不知道私祷的意义,不问是个人的或是家里的。从另一方面说,凡忽略私祷的,不问他如何孜孜不懈地参加公众的聚会,他的祷告也不过是捕风捉影,因为他所注重的是人的意见,而不是上帝的隐密判断。同时,为使教会中的公祷不致于为人轻蔑,上帝在古时就以光荣的名号称呼它,好比称圣殿为“祈祷的殿”(赛56:7),藉着这一称呼,他教训人祷告乃是崇拜的主要部分;而圣殿的设立,乃作为信众的标准,叫他们可以同心合意地在圣殿中祷告。另外还有一个特别的应许;“上帝阿,锡安的人,都等候赞美你,所许的愿,也要向你偿还”(诗65:1)。在这些话中,诗人告诉我们,在教会中的祷告并非徒然,因为主永远以赞美喜乐的机会赐给他的子民。虽然属于律法的影子已经停止,然而神的旨意要以这一仪礼在我们当中维持信心的统一,所以这应许,无疑的也属于我们,因为这是基督亲口所证实的,保罗也承认它为是永久有效的。

三十、上帝在他的话语中既命令信徒遵行公祷,所以指定公共圣所作为举行公祷的地方;因此凡拒绝加入在上帝民中崇拜的人,不得藉口他们是听从神的命令,进入内室祷告。因为主既然应许凡有二三人奉他名聚会祈祷,他们所求的,必蒙允许,这就证明他并不轻视在公众面前的祈祷,只要不是为要在人前炫耀以求人的赞许,却是从心底里发出的真诚恳切的祷告。倘若这就是圣殿的合理用途(当然是如此的),那么,我们就得非常小心,避免把圣殿当作神的固定居处,以为在圣殿中,神更接近我们,更能垂听我们的祷告,像数世纪以来所流行的观念一样;或把圣殿当作什么神秘境地,以为在那里祷告,必更圣洁。其实我们本身乃是上帝真实的殿,倘若我们要在神的圣殿中呼求神,我们就得在自己的心中祈求。所以,我们既受命令“以心灵和诚实祈求”(约4:23),就当摒除犹太人或异教徒拘守地点的见解,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可祷告。诚然,由于上帝的命令,古时圣殿是献作祷告和祭祀的地方,可是当时神的真理尚在借喻式的阴影中,现在既已完全显明,就再也不容许他们把神限制在一个有形的殿中。其实上帝命令古时犹太人建造圣殿,也不是为要把神的临在限制于圣殿四壁之中,殿的意义不过是用来象征天上的真圣殿而已。因之,以塞亚和司提反对那些以为神是住在那“人手所造的殿中”的人,深加斥责(赛61:1;徒7:48)。

三十一、所以,凡祈祷所发出的声音,或吟唱的诗歌,除非是由心的深处发出的,都不会有什么效果,亦不会蒙神悦纳。相反的,这些声音和诗歌倘若只是从嘴唇与喉腔中吐出来的,其结果只是招惹神对我们的忿怒而已;因为那只是侮辱他的圣名和戏弄他的尊严;正如我们可以从以赛亚的话语中找出,虽然他所含的意义较为宽广,然而对这种过犯是同样申斥的,他说:“主说,因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们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聪明人的聪明,必然隐藏”(赛29:13,14)。我们并非反对声乐或歌唱,而是郑重推荐,倘若那是出于至情的。因为在祈祷与崇拜时,声乐与歌唱可以帮助崇拜者聚精会神,因为人心反复不定,辗转善变,容易为种种事务所纷扰,必须藉助于种种有效方法。此外,神的荣耀既然应当由我们身体的各部分彰显出来,所以我们须贡献我们的舌头作为歌唱赞颂之用,因为它们被造的一个特殊目的乃为颂扬神的光荣。虽然如此,舌头的主要用处乃是在于信众聚会时公祷,其目的的是要声乐如出一口,颂赞神的光荣,他是我们同一的精神和同一的信心所敬拜的,并且我们公开地一同颂扬,为的是要使信徒能够彼此交流信仰,彼此以榜样来互相激励。

三十二、教会中歌唱的风俗是相沿甚古,甚至使徒们也这样行过,这是我们从保罗的话可以推断来的:“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又在歌罗西人书上说:“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存感恩,歌颂上帝”(西3:16)。在前一节中,他吩咐我们用声音和心意歌唱赞美,在后一节中,他主张以灵歌唱,藉此众信徒互相帮助,建立德行。然而这并非普遍奉行的,奥古斯丁曾指出在安波罗修的时代,米兰教会首先采用唱诗的习惯,当时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之母游斯丁娜(Justina)正在逼迫正派信仰,会众特别儆醒,往往澈夜祷告歌唱;以后西方的其他教会相继效法。在这一段话的前面,他提起这种歌唱的风俗是从东方的教会采取来的。在他的翻改录(Retractions)第二卷中他也说过在他的时代,这种风俗也在非洲流行。他说,“有一个护民官,名叫希拉流(Hilary),对当时新介绍到加大果(Carthage)的风俗习惯,常常找机会尽量加以恶意的指摘,他反对从诗篇摘取句段作为赞美诗,在奉献之前,或在奉献之后,在坛上歌唱。为顺应众弟兄的要求,我驳斥了他的指摘。”自然,倘若歌唱能够调整到合乎神与天使的庄严,则不但能增加崇拜时的尊严与神圣的情绪,同时也可以在诚恳祷告和热心敬拜方面作有效的激发。然而,我们必须十分小心,否则我们所注意的必集中于诗歌的节调,而不注意词句的灵性意义。奥古斯丁承认他自己有陷入于那种危险的倾向,因此有时他宁愿遵照亚他那修所指示的办法,就是唱诗的人对每一个字的呤唱尽可能减少抑扬顿挫的音符,使得比较接近于朗诵,而非歌唱。但当奥氏一想到他自己从歌唱所领受益助时,他就倾向于与亚氏所主张的相反的一面。所以若能遵守以上所说的范围,毫无疑问的,歌唱乃是一种极庄严而有益的崇拜方法。相反的,凡诗歌音之编谱,只求使人悦耳,那非但与教会的庄严不合,且必为神所不悦。

三十三、因此,在说拉丁语的人中,不必用希腊文的公祷文,在说英语或法语的人当中,也无须用拉丁文的公祷文,好像一向所普遍奉行的,最好是用当地方言,使会众都能了解;因为公祷应当是为利益会众而行的,若用一种会众所不懂的声音,于他们有何益呢?纵使有人不重视仁爱或人情,他们至少应当尊重保罗的权威,他毫不含糊地说:“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你感谢的固然是好,无奈不能造就别人”(林前14:16,17)。那么,谁对罗马教徒的放肆不大感惊奇呢?不管使徒保罗曾如何郑重地反对,他们仍大声呼号,用一种外国语言祷告,这种祷词,有时他们一字不懂,也不愿别人懂!保罗却有不同的指示,他说:“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我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我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其实“灵”这个字的意思乃指方言的恩赐,当时为许多称为受过圣灵的人所妄用,他们把“灵”和“了悟”分开了。我们所必须牢记的乃是无论公祷或私祷,若言不随心,就不为神喜悦;再者,在默祷中,心意应当被激动,超乎语言所能表达的;最后,在私祷中,语言是不必要的,除非是内在的感觉不足以激发自己的情绪,或则心中的热情禁不住舌头的发言。虽然,许多顶好的祷告并非口说言传的,然而在强烈的情感下,舌头往往禁不住发出声音,手足也自然而然地跟着动作起来。因之,哈拿只动嘴唇不出声音的默祷(撒上1:13),和历代诸圣,当他们充满热情发出急促不完全的声音时的经验是相似的。祷告时所遵行的有形姿式,如脱帽,下跪等都不过为增加我们对神的敬虔而已。

三十四、那么,我们不只是应当学习某一种固定规则,也当知道祷告的方式,即是我们的天父藉他爱子所指示的方式;由这方式,他们可以认识他的无量恩惠和仁慈(参太6:9;路11:2)。因为他,除了鼓励我们当遭遇困难时求告他,正如儿女之向父母寻求保障一样;他明白我们不充分知道自己的贫乏,不知道所当求的,或对我们有益的是什么,他对我们的愚昧也提供了补救的方法,当我们能力有所缺欠时,他就给予丰富的供应。因为他为我们规定一种方式,说明他所认为合理的祈求是什么,什么是对我们有益的,什么是必须求的。因为主的这一个恩慈,我们得着无上的安慰,知道有了主亲自传授的话语,我们就不会求所不当求的,不合理的,或于我们有害的东西。总而言之,我们所求的既然都是他自己的话,就没有什么不是合乎他的旨意的。柏拉图曾提到人在神前的愚昧祈求,认为那种祈求若蒙允许,对他们是有害的。他借了一个古时诗人的话,说明最好的祈求乃是:“犹皮得神阿,求赐给我们那最好的东西,不管我们对它有没有祈求。同时求你叫那些邪恶有害的东西远离我们,即令我们祈求获得它们。”这个异教徒在这件事上显然是很聪明的,因为他知道神若应许人的一切欲望,那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同时,他提醒了我们,叫我们知道我们在神面前开口求告是难免有危险的,除非圣灵教导我们关于祷告的正规(参罗8:26)。这一个特别恩典值得我们极端宝贵的,因为神的独生爱子把话语放到我们口里,这样就解除了我们心中的一切踌躇。

三十五、这一个祷告的典范或规则(不管我们给它什么称呼)乃是由六句愿词所构成的。我所以不同意把它分做七句的理由乃因福音书的作者是用相反的连系词,把两个子句连起来;好像是说,不叫我们为试探所压迫,反要援救我们的软弱;拯救我们,使不至于跌倒。古时教会的作者和我们的见解相同,所以现在增加在马太福音书上,成为第七句的,应该说是属于第六句。整个祷告每一句的重点都是要荣耀神,可是头三句却对此特别注重,当我们诵念时必须注意这方面,完全不问我们自己的利益。其余三句乃是关于我们的事是祈求那些于我们有益的。当我们祈求“愿人尊他的名为圣”时,主是要证明我们对他的爱和崇拜是出于本心,而非出于盼得报酬的动机,所以我们必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念,只把神的荣耀作为我们专注的唯一目标;以下两句也不能为别的意愿所影响,这样对我们必然大有益处;因为当神的名照着我们所求的被人尊为圣,我们自己也就成为圣洁了。但是对于这种利益,我们的眼仍须关闭,丝毫不加注意;因此即令我们对自己的利益毫无指望,我们仍然必以神的名被尊为圣,和别的属于神光荣的事,作为我们所祈求所愿望的。摩西和保罗在这事上最好的榜样,他们乐意使心意和眼目离开本身,甚至热烈诚恳地祈求自己的毁灭,牺牲自己的福乐,以促进神的国度和神的荣耀(参出32:32;罗9:3)。在另一方面,当我们求告赐给我们每日需要的饮食时,我们所求似乎全为自己,然而,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仍当以神的荣耀为重,甚至认定除非这事能荣耀神名,即可不求。底下一节让我们对主祷文试作一番解释。

三十六、“我们在天上的父”:首先所需提出的(正如我们在前面已讨论到的)乃是除非奉基督的名,我们不能向上帝有所祷告,因为没有别的名能够把我们的祈祷荐于神前。我们称神为父,当然是依赖基督的名。因为谁敢称神为父呢?若非在基督里面蒙神赐予儿子的名分,谁敢坦然无惧地,妄自称为神的儿子呢?基督是神的儿子,而神把他赐给我们,作为我们的兄弟,因此那本来属于他的品格,因着我们蒙恩有了儿子名分,也成为我们的品格,倘若我们能以坚固不移的信心领受这个无可比拟的恩惠。正如约翰所说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的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因此他既称他自己为父,也愿意我们这样称呼他;既然没有别的爱比父亲的爱更大的了,这甜蜜的称呼就解除了我们心中的一切犹豫不信。神对我们的大爱,没有比称我们为儿女更能彰显的了。但是,他对我们的爱,确比我们生身父母的爱更大更美,正如他比世人更好慈悲一样(参诗27:10)。世上的父母可能摆脱了他们作父母的情感,撇下了自己的儿女,上帝却永不抛弃我们,“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我们已有了他的应许:“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么?”(太7:11)先知以赛亚也说,“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儿,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49:15)。倘若我们是他的儿女,那么,儿女不能将自己交在一个不认识的外人的照顾保护下,而不同时诉说父母的残酷或贫穷,同样,除神以外,我们也不能将我们的愿望和缺乏向别人祈求帮助,而不同时诉说神的贫乏无能,或他的残酷苛刻。

三十七、我们也不要说,我们一感到自己的罪就生恐怖,以为即令我们的父是慈悲仁爱的,但我们的罪也必每天触怒他。一个儿子想要来到父亲面前,谦卑地承认自己的过犯,恳求父亲的赦免,必不能找到一个比他自己更好的中保或代言人,来替他向父求情,挽回父亲的恩眷。因为父亲的心肠,必因儿子的祈求而动爱心,世上的父亲既然如此,那么,“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上帝”(林后1:3)又将怎样呢?他岂不垂听他儿女的呻吟呼求,而打消对他们的厌憎么?因为,这正是他所吩咐和鼓励我们的,而这岂不较之对天父的慈悲和仁爱怀疑恐惧,带着若干失望的心情去依靠别人代求好些么?关于天父的这种慈爱,主给了我们一个美丽的比喻(参路15:11以下),在这比喻中,一个父亲迎前抱着一个抛弃家庭,远离父母的儿子,这个儿子浪费了家产,而且在各方面冒犯他,使他伤心;然而他不等到儿子求他饶恕,当他老远看到儿子回来时,他就跑去怀抱他,把他接入他的恩眷中。主把这样仁慈大爱的故事提了出来,目的是要教训我们,不管我们有什么罪行,反抗,和不知感恩,但在那位不只是父亲,而且是一切父亲当中的最慈悲最仁爱的父亲面前,倘若我们投入于他的慈爱怀抱中,就可希望从他得着更多的丰富慈恩。为要更确切地对我们保证他是这样的一个父亲,倘若我们作为基督的门徒,他就不只要我们称他为“父”,而要称他为“我们的父”,表示我们可以用下面方式向他说:“父亲啊,你对你儿女的爱心是如此深切,如此宽大,随时准备饶恕,我们是你的儿女,向你祈求呼吁,我们心中确有保证深深知道,你必将以慈亲的情爱对待我们,不管我们是如何不配。”但因我们心地狭隘,不能领悟这种无量伟大的恩眷,为此我们不仅有了基督作为我们取得儿子名分的保证,而且蒙他赐予圣灵,藉着圣灵,我们就得以坦然无惧地大声呼叫“阿爸父”(加4:6)。所以,我们每当遇到困难窘困,就应该求告他,求他改变我们的怯懦,叫我们在圣灵的引导下,勇敢放胆地祷告。

三十八、既然基督没有指示我们每一个人单独地去占据上帝为父,而是要我们全体一同称他为父,从这里我们知道在我们中间必须有一种强烈的兄弟之谊,因为我们同在恩典和仁慈下,同作天父的儿女。因为,倘若所有的人同有这一位天父,从他那里我们得着了一切的善美,我们中间的不能有独占的事,却须在必要时彼此踊跃地分享一切。我们若真的愿意伸出互助的手,帮助我们的弟兄,那么对他们最有益的莫若把他们交托给我们的最仁慈的天父,因为他在仁慈恩眷下,他们必不再感到缺乏。而这也是我们对我们天父所负的一种恩债。凡真心热爱一家之父的,必同时爱他的全家,同样,我们对天父的热忱和爱,亦必须向神的子民,神的家庭,表达出来,因为这家庭是神所贵重,以它为他的独生子“所充满的”。那么,一个基督徒须按照这一规则调整他的祷告:祷告必须有公共的精神,必须顾及一切在基督里面同为弟兄者的益处,不但那些目前所见所知的人,而是全世界的人;关于神对他们所决定的并非我们所能知,只是我们为他们祈愿那最好的幸福,与我们的虔诚和仁爱是相符的。我们更当爱“信徒一家的人”,因为他是使徒保罗特别要我们留意的(参加6:10)。总而言之,我们一切的祷告都应当敬重主在他国度和他家中所建立的团体。

三十九、然而上面所说的并不反对我们为自己和为某些个人作特别的祷告;只要我们对教会团体的关心并不因此分散或甚至放弃,却是每一事都从教会团体的观点着想,这样,个人的祈祷虽说是关于特殊事件的,然而只要他们仍以教会团体为目标,这祷告就算是共同的。这件事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解释。上帝既然有一个普遍命令,叫我们援助一切贫困的人,然而我们若只援助那些我们所知道或亲眼看见在贫困中的人,也就算是遵守这命令了,因为对于其他为同样的贫困所压迫的多数人,我们的能力有限,知识不周,不能都加以援助。同样,那些关怀教会团体的人,虽作关于特殊事情的祷告,却是以公众的精神,就他们所知道的,把他们自己或别人的问题,向神陈列,这并没有违反神的旨意。然而,祷告和周济并非在各方面都相同的,因为博施广济,有所不能,我们只能援助那些我们所知道的匮乏的人。然而对那些我们完全不认识的异乡异国的人,不论和我们距离多远,我们亦能以祷告帮助他们。这个,我们靠公共的祷文即能做到,因为那样的祷文把神所有的儿女都包括在内。对这一点,我们可以引保罗对当时信徒所规劝的话:“我愿人无忿怒,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提前2:8);因为他规劝他们说,争吵不和的事关闭了祈祷的门,所以希望他们以团结一致的精神,共同祷告。

四十、祷告文中所说的“在天上”,我们不要幻想为上帝是住在一个四面有墙围绕的天庭。所罗门王说:“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够你居住”(王上8:27)。他自己又藉着先知的口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赛66:1)。很清楚的,他不受地域的限制,而是充沛于宇宙中。只因我们的愚笨有限的心思不能体会他那形容不尽的荣耀,所以以天表示;因为我们的肉眼不能看见比天更堂皇更庄严的境界。既然我们的官能对无论任何事物都惯于依照我们的感觉,把它固定于某一范围中,而上帝却是超乎一切空间之上的,所以我们在寻求他的时候,必须使处自己超越于身心所能达到的境地之上。还有一层,这句话亦表示他超越乎一切的变迁或败坏。最后也表明他是统摄并包容整个宇宙,并以他的权能管理它。所以,这句话等于说他是具有不可窥测的真体,无可限量的威严,莫能抗拒的权能,和不受限制的永生。当我们听见以这样的话表示上帝,我们的思想就必提高到一个更高尚的境界;不至于对上帝存着一种属世或属肉体的观念,或拿我们的有限来衡量上帝,或藉着我们的情意来判断他的意旨。我们也当对神存完全信赖之心,知道他藉着他的造化和权能,管理天地。总结起来:在“我们的父”的名下,上帝以他自己的真像向我们显现,叫我们能以坚固不移的信心呼求他;“父”这种亲密的称呼不但使我们信赖上帝,也使我们的心思不为虚妄的神祗所引诱,却得以从独生子基督上升到那为众天使和诸圣者所共有的天父那里。而且,他的宝座既在天上,也就提醒我们他是宇宙的管理者,我们之亲近这位自愿把我们当作儿女照管的主,并非徒然。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凡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 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这两点也是基督所肯定的,他先要我们对于上帝的存在具有坚固的信心;然后要我们确切信服他既俯允眷佑我们,必不忽略我们的拯救。根据这两个原则,保罗给我们预备了一个适切的祷告方法,在他规劝我们:“将所要的告诉上帝”的时候,他在前面加上了一句“主已经近了,应当一无挂虑”(腓4:5,6)。这就是说,凡未在“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诗34:15)这一真理上立定脚跟的人,他们的祷告难免要夹杂着一些疑惑和焦虑的成分。

四十一、主祷文中的第一个祈愿是:“愿人尊主的名为圣”;这一句话之所以必需,是和我们自己的羞辱有关的。因为神的荣耀被我们的忘恩负义和我们的恶毒所模糊,甚至被我们的厚颜悖逆所消灭,有什么比这更可羞耻的事?可是尽管不虔敬的人如何亵渎,喧嚣,上帝的名仍然有圣洁的辉煌亮光。所以诗篇作者的歌颂不是没有理由的,他说:“上帝啊,你受的赞美,正与你的名相称,直到地极”(诗48:10)。因为在一切认识上帝的地方,他的能力,良善,智慧,公义,仁慈,和真理的完全,必然彰显出来,足以使我们景仰不已,足以激励我们歌颂赞美他。那么,因为世人如此不义地掠夺了神的圣洁,我们既没有权力替他伸张,至少在祷告中应当有此祈愿。其主要的意义乃是:我们愿望神得着一切他所应得光荣,人当想到或提到上帝的时候,必须有最高的崇敬。那种亵慢神的举动在世人中自古已有,目前更为流行,这与对神的至高崇敬是相违背的。因此,必须祈愿人尊神的名为圣,虽然这一点原是多余的,倘若我们能保有应有的虔诚。但是,倘若尊神的名为圣乃在乎使它和其他一切的名分别出来,发挥纯全的荣耀,那么我们在这里就受命非但祈愿神自己卫护他的圣名,使它不受轻蔑亵慢,且须祈愿他使全人类崇敬他的圣名。正因为神对人的显示是半由于他的言语,半由于他的作为,所以除非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归荣耀于他,并接受那从他所发出的,同时,对他 的公义和仁慈,同样赞颂,我们就不算是尊他为圣。他那种种作为既都表现了他荣耀的品格,就应当激发每一个舌头的歌颂赞美。这样,圣经的合理权威才可以在我们当中建立,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我们颂赞神对宇宙的统治。在另一个方面,这一个祈愿乃是要肃清一切玷污神的圣名的不虔不敬,并终止损害神的荣耀的一切事,不问是诽谤或侮慢。这样,神既制止一切亵渎的罪,他的尊严必更加辉煌灿烂。

四十二、第二个祈愿乃是“愿神的国降临”;这祈愿虽没有含着什么新的意义,然而把它与第一个祈愿分别出来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倘若我们想到我们对那最重要的事的疏忽,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对那应当熟识的事,必须以种种不同的话语铭刻于心。所以当我们奉命在神前祷告,求神消除凡污辱神圣名的一切事物后,又加上了另一个和第一祈愿几乎完全相同的祈愿即“愿主的国降临”。

虽然我们对“神的国”一词已经下了一个定义,我现在愿再简单地复述一下,就是神之施行统治乃在于世人放弃自己,厌恶世界和现世生活,叫自己服从神的公义,企望天上的生活。因此神的国度包含两部分:第一,神藉着圣灵的能力改变了我们那些敌对他的一切属肉体和败坏的欲望。第二,他要使我们的一切意念都能顺服于他的权威之下。所以,只有那些从本身开始,就是那些祈求把扰乱神国安宁,和损害神国纯洁的腐败从本身清除了的人,才能适切地提出这种祈愿。神的话既然像一道“圣旨”,我们奉旨祷告,求他制服人的心意,叫人自愿服从。这一个命令是藉着圣灵的秘密感化而成就的,因此表明了主的话语的效力,并叫这话语获得所应得的尊荣。现在我们应当讨论到不虔不信的人,他们顽固不堪,以忿怒心怀拒绝神的威权。神为要建设他的国度,就使世人蒙羞;虽然他叫人蒙羞的方法各有不同。他制止某些人的情欲,打破另一些人的难以制服的骄傲。我们每天所求的应当是祈愿神从世界各国号召教会归向于他,增加它们的数目,多多恩赐它们,在它们中间建立合法的秩序;在另一方面,愿他推翻一切与纯正教义及真宗教为敌的人,倾覆他们的计谋,挫败他们的企图。因此,我们受命祈愿每日的进步并非徒然,因为人类从来不曾达到那完全的情况——即能消除一切罪的败坏,达到纯洁的完全。这种完全要等到基督最后来临始能实现,所以使徒保罗说:那时“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所以这一个祈愿应当会把我们从世上那些叫我们离开上帝,和使神的国度不能在我们心中发展的种种腐败情况摆脱出来;同样也当激励我们,使我们能热烈地愿望贬抑肉体的情欲,并且教导我们背负十架,因为这是神所拣选扩张他国度的方法。倘若“内在的人”能够日日更新,对于“外表的人”的毁败,我们就不必着急。因为神国中的秩序乃是我们若能服从他的义,他必使我们有分于他的荣耀。可见神以打击魔鬼国度的谎言和黑暗,不断地增加他的光荣和真理;同时他藉着圣灵指导他的儿女,走上正直的道路,使他们虔敬中坚定不拔;在另一方面,他击败了仇敌的不虔敬的图谋,消灭他们的奸险僭妄的计划,挫败他们的恶意,压服他们的顽固,直到最后“他要用口中的气”消灭敌基督者,并藉着他“降临的荣光”(帖后2:8)来毁灭不虔不敬的人。

四十三、第三个祈愿乃是:“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愿望虽然是神的国度的一个附属条件,不可拆开,然而分开讨论并非没有理由,因为由于我们的愚昧,我们不容易了解神统治这个世界的意义。那么,以这一点作为说明神之统治世界必等到人人都服从他的旨意,并无不合。当然,神以他的秘密旨意,统治万事万物,指定它们的归宿。因为,虽然撒但和人都以暴怒反抗他,然而他的不可测度智慧,不仅足以打消他们的凶暴,且可以控制他们,叫他们来执行他的命令。然而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并不是这种隐密旨意,乃是那与人的自愿服从相符的旨意,因此,他把天和地相比较,因为正如诗篇的作者所说的,众天使自愿地“听从他的命令,成全他的旨意”(诗103:20)。因此,我们奉神命作此祈愿,正如在天上所行的一切都是遵照神的旨意,而众天使亦都恬静地奉行正道,同样,我们在人间的一切都须服从神命,消除所有叛逆,顽固和腐败的事。我们在陈诉此种愿望时,必须放弃自己肉体的欲望,因为除非我们将全部的感情都归给神,我们必不免尽力之所能以违抗神的旨意,因为从我们心中所生的没有别的,只有罪恶。同时,藉着这一个愿望,我们就知道放弃自我,让神照着他自己所喜悦的来治理我们。不仅如此,当我们放弃自我,神必为我们创造新的心思意念,叫我们除了完全顺服神的旨意外,不再有自己的欲望情怀。总而言之,我们没有自己的意志,我们的心完全为神的灵所管理,圣灵在我们内心的训诲使我们知道爱好那些他所喜悦的事,恨恶那些他所不喜悦的事;同时愿望他消除了一切与他旨意相违背的欲望。 

以上所述乃是主祷文中的头三个祈愿,这样祈祷时,我们心中只当有神的荣耀,抛弃一切关于自己的念头,不顾虑自己的利益;虽然我们所求对我们自身大有益处,然而这不是我们祈求的目的。虽然上述三个祈愿,即令我们不想,不求,也不如此愿望,它们仍将按时成就,然而它们之作为我们祈祷和愿望的目标是很适当的,可以证明我们是神的仆人和儿女,将尽力发扬我们的主和父所应得的荣耀,完全奉献我们自己,为他服役。因此,凡不为热望上帝的荣耀所激动,来祈愿神的名为圣,和神的国降临,及神的旨意成就的人,就不能算是神的儿女和神的仆人;而且这一切事的成就既然与他们的意向相反,就不免使他们陷入于混乱和灭亡中。

四十四、现在我们来到主祷文的第二部分,是关于我们自己的利益的;这并不是说,在这一方面我们必须抛弃有关神的荣耀的思想(按照保罗说的,神的荣耀,即在饮食中也不当忘记—林前10:31),而只追求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已经提起那区别所在是神把祷文前段的三个愿望归给他自己,将我们完全吸引到他的荣耀里,以此证明我们的虔诚,然后他容许我们注意到我们自己的利益,只要我们所求告的,其终极目的都是为彰显他的荣耀,不问神所赐给我们的是何种恩惠,因为我们或生或死都是为着神,没有比这更为合理的了。

主祷文后半段的第一个祈愿是:“我们日用的饮食,求你今日赐给我们”,这是对我们在现世肉体上所需的一切,向神作一般的祈求,不仅是食物,衣着,而且是神眼中认为于我们有益的一切东西,叫我们得以平安生活。我们藉着这个祈求单纯地把自己付托给神,信托他的眷佑,把自己交托给他养育保护。因为我们的最仁慈天父亦照顾我们的身体,好在一切琐事上操练我们的信心,甚至一块面包或一滴水,我们也向他祈求。只因为我们的邪恶不义,我们往往看身体的需要,比灵魂的需要更重,甚至有许多人,虽能将灵魂付托上帝,却仍然为着身体的事挂虑,顾虑到他们要吃什么,穿什么;若不是家中藏着充分的粮食油酒,就要战兢恐惧;好像这目前生活的影儿,较之那永恒的不灭生命还要重要似的。可是信赖神的人,一旦摆脱了关于肉体的顾虑,就从他那里仰望更高的福气,即拯救和永生。因此,我们从神希望得到那叫凡人顾虑的东西,对于我们信心的锻炼,关系非轻。我们对这种缺乏信心和几乎是普遍存在着的忧虑感,若能加以摆脱,就是信心上的一种不小的进步。

有些人以为这祈愿是关于超自然的灵粮,在我看来,这是与基督的教训不符的;因为,倘若我们不肯承认神也是我们在世上这暂时生活的支持维护者,那么我们的祷告祈求,就有缺陷了。他们所持的理由是不合道理的,他们说神的儿女理当是属灵的,若是他们不只是自己专心于属世的事,而且把神也牵涉到世俗问题上,实属错误;好像神的福泽和恩眷未曾在我们的生活上表现出来似的;又好像保罗所说“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这话是毫无意义似的。所以,免罪虽较肉体上的食物重要,然而主却把较低一层的恩赐放在首位,以后渐次进到其他两项的祈求,就是那属于天上的灵性生活;在这一点上,他是顾到了我们的愚笨迟钝。所以他要我们祈求“日用的饮食”,以便我们知足于天父所赐予我们的福份,不以不合理的方法取财。但是,同时我们应当懂得,日用饮食之属于我们,乃是出于神的施赐;因为倘不然,正如摩西所说的,这一切既非我的力量我的劳力,又非是我的双手所争来的(参利26:20;申8:17)。而且纵使有了充分的饮食,倘若不是神的能力,使之成为营养品,仍然于我们无益。所以神的这种宽大恩典,对富人和对穷人都是一样必需的;因为富人虽仓廪充实,倘若不是主的恩典使他们能够享受他们的饮食,他们仍然是要饥渴的。至于“日用的”(有时亦用“逐日”或“每日”)这一个语气乃所以教训我们对这人生的暂时东西不要有过份的欲求,这些东西确常常强烈地引诱着我们,叫我们陷入于别的罪中;因为,倘若我们有了过多的财物,我们必在享乐,炫耀,和奢侈上浪费。所以主吩咐我们只祈求那足供日用的所需,信赖我们的天父,既然在今天养活我们,明天也不会叫我们挨饿。所以不论我们如何富有,即使仓廪充实,仍应当不断地祈求日用的饮食,因为我们必须认识一切财产都算不得什么,除非神恩倾注,不断地降福给我们。甚至我们手中的财产,若非出于神的恩泽,容许我们使用,也不是属于我们的。因为人的骄傲不易知道上面所说的真理,因此,主宣布他已赐给各时代一个显明的证据,就是在旷野以吗哪养活他的百姓,藉此警告我们,“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这就是说,我们的生命和力量都只靠主的能力维持,虽然他以有形物质来供给我们;同样,他也常用相反的例子教训我们,即除掉我们所依靠的粮,所以,虽然人们要吃,也吃不饱,要饮,也不止渴(参利26:26)。因此,那些不以每日所需的饮食为满足,贪多务得,或是那些自以为在丰富中,一味依赖自己富足的人,若如此求告神,就是犯了戏弄神的罪了。因为,第一种人是求告他们所不愿意获得的,甚至于是他们所厌憎的那个只是日用的饮食;这是向神隐瞒自己的贪婪,殊不知真的祷告,应当忠实地在神前倾吐心意,和一切内心的隐秘。第二种人是求告他们并不希望向神领受的东西,因为他们自以为所求的都是他们自己所已经有了的。我们曾提起过,既称为“我们的”日用饮食,足见神恩的深厚,因为他将我们所无权要求的赐给我们,成为“我们的”。然而,我们也不当拒绝前此我们提出的说明,就是我们所求的是以正直无欺的劳力去获取的,不是出于欺诈或劫掠的行为的,因为以犯罪行为所取得的就不是“我们的”,而是属于他人的。当我们祈求上帝的“赐予”这是表明我们无论从何处获得,都是神的恩赐。即今是我们自己的技巧和勤劳得来的,或是我们的双手努力得来的,仍然是主所赐的;因为只有他降福,我们的劳力才能生效。

四十五、接着就是“免我们的债”的祈愿,在这一个和底下一个祈愿中,主将一切关于天上的生命都包括在内,因为这两个祈愿是包括主为他的教会的得救所立的属灵的约,就是:“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坎上,我要赦免他们的罪”( 耶31:33,33:8)。这里,基督以赦罪为起点,然后加上了第二个恩眷,即神要以他的能力保守我们,以他灵的援助支持我们,使我们站立得稳,不为试探所克胜。他称罪为债,因为我们欠下了因罪所应受的刑罚,而这一个债,我们无法偿还,只能祈求罪蒙赦免,而得到释放,这赦罪是从神的白白恩赐而来的。基督为救赎我们舍了自己,神既以他在基督里的慈悲为满足,就无条件地取消了我们的罪债,不要求我们偿还。因此,凡依赖自己行为,或别人的代求,使上帝满意,藉此希望得着罪的赦免的人,对于神的白白赦罪的恩赐就无份了;这样,当他们以这种方式来求告神时,他们不过是检举自己的罪,甚至是自己证明自己的罪是当受刑罚的。因为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债,除非他们因蒙赦而解除了罪债,他们仍是负债的人。然而当他们依靠着自己行为上的功劳时,他们即不肯接受赦罪之恩,因为他们不是在恳求神施行慈悲,而在催促神的审判。所以,凡梦想着自己的完全,以为无需祈求饶恕的人,可能会有一些喜爱新奇的徒弟跟着他们走,但是,我们应当明白,他们所带领的这些人都是背离基督的,因为基督要人人认罪,而且他只接纳罪人;这并不是他怂恿罪恶,乃是他知道信徒不能完全脱离肉体的罪,却是在神的审判台前常蒙厌憎。我们当然应当以履行各项责任作为目标,好叫我们能真正在神面前称道自己的纯洁无辜;可是在我们身上恢复他的形像即然是逐渐的,而我们的肉体仍遗留某些罪污,所以补救之道是不容忽视的。若基督因着天父赐他的权威,命令我们毕生向神祈求宽恕,那么谁容许这些新的先生们,妄用所谓完全无罪的鬼的幻像,来迷惑那些心地朴实的人的眼目,叫他们相信他们自己可以从一切罪恶解脱出来?根据约翰的教训,这不啻是“以上帝为说谎的”(约壹1:10)。同时,这些愚拙的人取消了这一信条,就破坏了上帝的约,使之失效,而这约,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是我们的救恩所在。他们这样不但犯了渎神的罪,分裂了那应当联系在一起的,也犯了不虔敬和残忍的罪,使许多可怜的人沉沧于失望中,而且由于染受了这种与神的慈悲直接相违背的放任态度,就败坏了他们自己和别人。有人反对说,我们既愿望神的国降临,就是愿望罪得解除,这说法确是幼稚的,在主祷文的第一段中,我们已表示了神的至善,第二段乃是关于人的软弱。所以这两方面是完全相符的——一方面我们热烈追求目标,另一方面并不疏忽我们自己的软弱所需要的补救。

最后,我们祈求主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这就是说,我们宽宥并原谅一切曾经伤害我们的人,不管是由于他们的不正当行为或非礼的言语。这并不是说我们能够赦免罪行或过犯,因为赦罪的权柄惟独神才有;我们对人宽恕所能做到的乃是消除我们心中的忿怒、怨恨,和报复的念头,甘心情愿地忘记一切旧恶。除非我们能饶恕别人所加于我们的一切冒犯或侵害,不论是现在的或是过去的,我们就不能求告神赦免我们的罪。倘若我们心中仍存着仇恨,怀疑报复,而且想找机会去侵害人;倘若我们不努力与我们的仇人重归和好,不肯以各种仁和的举动来和他们建立友善关系,那么,我们对上帝所求的,无异是求他不要赦免我们的罪过。因为我们求他按照我们对别人所行的对待我们,也就是求他不要赐给我们什么,除非我们肯同样地给予别人。既然如此,这些人除了接受更严重的惩罚之外,从他们的祷告能得着什么呢?最后必须注意的乃是当我们求神“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时,我们不能以我们免了人的债来作为换取神赦免我们罪债的条件,好像是说我们免了别人的债,我们就配蒙赦罪似的。只是在这一句话里面,主的命意一部分是要安慰我们的软弱信心,以这一句话当作一个表记,使我们可以确信主要使我们罪得赦免,正如我们知道自己肯饶恕别人的过犯一样;同时,我们必须排除一切恨恶,嫉妒,和报复的心,主是把这句话当作一个记号,藉以从他的儿女群中除去那些存心报复,不肯饶恕,永远存着仇眼,心中总对人怀着愤怒的人,叫他们不得再称呼上帝为父。这是基督自己所说的话,在路加福音明白地记载着。

四十六、第六个祈祷是“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这一个祈愿,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是和那将神的律法铭刻在我们心中的应许相符合的。只因我们对神的服从不免有不住的挣扎,和剧烈的冲突,所以我们求神赐给我们武器,帮助我们获取胜利。这里提示我们,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圣灵的恩典在我们心中工作,叫我们柔顺谦抑地服从上帝,同时也需要他的援助,叫我们能不屈不挠地抵挡撒但的一切阴谋和凶猛的攻击。试探的样式是多种的,如心中那引诱我们违犯法律的腐败观念,不管是为我们的情欲所指使,成为魔鬼所激动的,都是试探;有些本身原非邪恶的事,却因为魔鬼的诡计而成为试探,影响我们,叫我们背离了神。这些引诱,可以同时从顺利的或逆厄的景况中发生。从顺利方面说:如同富足,权势,和尊荣等,凡此种种,它们在外表上的闪铄,十分动人,使人眼目晕眩,陷入于它们的谄媚牢笼中,为喜乐和妄念所陶醉,因而忘记了上帝。从逆厄的一方面说:如贪穷,责罚,轻蔑,磨难,以及其他种种类似的事情,这些艰难和苦楚击败了他们,使他们垂头丧气,摈弃一切的信心和盼望,终至于离开了上帝。当这两种试探猛攻我们的时候,不问他们是由我们情欲的刺激,或者由于撒但的狡计,我们当祈求天父,不叫我们因软弱屈服,求他的手扶持抬举我们,使我们依靠他的大力而站立得稳,能抵抗恶意仇敌对我们的一切攻击,不管他在我们心中注射了什么恶念;其次我们祈求不问是处在何种景况中,我们都能得到益助,那就是说,处兴盛的时候能不骄纵,处横逆的时候能不沮丧。然而我们在这里所求的并非完全免去 一切试探,因为我们很需要试探的激励和鼓舞,不然我们将因过于宁静而陷入麻木中。大卫曾祈愿有试炼,不是没有理由的;主每日试炼他所拣选的人,以羞辱,贫困,患难以及种种十字架加给他们,也不是没有缘故的。但是从上帝那里来的试炼,和从撒但那里来的试探是不同的。撒但的试探为的是要颠覆,消灭,和毁坏,而上帝之试炼他的子民,为的是要考验他们的至诚,以操练的方法来加强他们的力量,洁净及煅炼他们的肉体,因为肉体若不加管束,就必大为放肆。此外撒但所攻击的是那些没有武装,没有准备的人,乘其不备,予以摧毁。但上帝在使我们受试探的时候,总要为我们开一条路,叫我们能忍受得住(参林前10:13)。至于“凶恶”这二字,不问是把它当作魔鬼或罪都是不关重要。撒但本身乃是那埋伏要取我们性命的仇人;而罪乃是他用来毁灭我们的武器。因此我们所祈求的是,不为任何试探所摧毁攻克,却因依靠主的能力,坚强稳立,能够抵抗一切攻击我们的恶势力,不为试探所克服;既然是在神的看管和保护下,我们就可以坚忍不屈,胜过了罪恶,死亡,地狱之门,以及魔鬼的一切权力。这就是“脱离了凶恶”。这里应当小心申明的乃是我们并没有能力对抗像魔鬼这样的一个顽固仇敌,也无力抵御他的猛烈攻击。若非如此,我们求神把我们自己所拥有的能力赐给我们,岂不是故意戏弄侮辱神?当然的,那些凭着自信,准备独自斗争的人,是不明白他们所将面对的敌人是何等狡诈和顽强。我们祈求脱离魔鬼的权势,正好像是祈求脱离那发着烈怒,张牙舞爪,要来撕裂我们的狮子的口,除非主抢救我们,他将吞下了我们;同时我们知道,当我们默默无声时,倘若主在面前为我们攻打,我们靠着他的力量“就能施展大能”(参诗60:12)。让别人任意去依靠自己的才能和他们所想像的所谓自由意志的力量吧,至于我们,只要依靠神的力量坚强站立就够了。可是这个祈求所包含的确比最初所看到的为多。因为,倘若神的灵是我们对撒但作战的力量,那么,非等到我们充满了神的灵,把我们肉体上的一切软弱都清除了,就不能取胜。因此,当我们祈求脱离撒但和罪恶的时候,乃是祈求神的恩典常常临到我们,使我们丰富日新,等到我们充满了神恩,我们就能胜过一切凶恶。有人认为我们求告上帝不叫我们遇到试探是非礼而且冒犯的,因为神必不领我们到试探里面去,正如雅各所说的,试探与神的本性是相违背的(参雅1:13)。这一个难题我们曾经部分地解答了,那就是,我们的欲望是使一切试探胜过了我们的原因,因此这罪过是我们自己的。雅各的意思不过是说,我们不应当,也不能把自己的罪过移到上帝身上。但是,虽然如此,在神认为合宜时,他可能把我们交在撒但手中,使我们遗留于腐败的思想和恶浊的情欲中,按他那公义的,然而也是隐密的谋略,领我们进入试探中,其原因常为人所不知,却为神所深知。因此,神不断地警戒着恶人说,他以瞎眼和硬心来打击他们,是表现他的报复,倘若我们承认他这话不是没有理由的,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这祷文的语气并没有不合宜的地方。

四十七、在这三项中祈求中,我们特别将我们自己,和我们一切所关注的向上帝陈诉;那么,它们显然证明了我们前此所提到的,就是基督徒的祷告应当是公开的,应当为着教会的造就,及为着促进信徒间的团契。因为我们不要为个人求什么,而是共同祈求日用的饮食,祈求罪得赦免,免于试探,并蒙拯救脱离恶者。而且那叫我们大胆求告,并深信必能得到的理由亦附加着。在拉丁文版本虽未见有此附加,然而它和整个祷文既如此相符,是不容遗漏的。那就是:“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这几句话。这几句话是我们信仰的一种切实和巩固的基础;因为倘若我们的祷告是凭藉我们自己的功劳,那么,在他面前,谁敢说一句话呢?现在,虽然我们是可怜的,贫困的,不配向神祈求什么的,可是我们仍不缺少祷告的理由或祷告的信心,因为国度,权柄,荣耀都属于父,是永远不能动摇的。整个祷文以“阿们”结束,明表我们热切盼望得着向神所祈求的一切,而且保证,我们所盼望的一切已蒙应许,也一定可以蒙神施赐;因为神所应许的,神决不欺骗人。这与我们前所引证过的那种祈求恰恰相符:“主阿,求你因你名的缘故作这事,不是因为我们的缘故,或我们的义”;在这样的祈求中,圣者不仅表明他们的祷告的目的,而且也承认他们不配得着,除非神从他本身找出原因,而他们对祷告的信念完全是从神的本性来的。

四十八、我们向神所当求,或可能求的,都包括在这一祷文中了,这祷文是我们的最好师傅基督——即天父所赐作为我们导师,而且是惟一要我们听从的——所传授给我们的。因为基督是上帝的永恒智慧;他既降世为人,乃是赐予人作为谋略的灵(参赛11:2)。这一个祷告是如此的齐备完全,所以凡有与它的意义不相符或没有关系的,就是不虔,无益,而不为神所许可的。因为在这一祷文中主已经规定了什么是与他相称的,能蒙他悦纳,而对我们有益的,总之,就是他所喜欢赐给我们的。因此凡想要出乎这个范围之外向神另有祈求的,必有下列结果:第一,在神的智慧以外,再加上他们自己的智慧(那是愚笨和亵渎神的);第二,轻视神的旨意所规定的限度,而为自己的不正当的欲望导入歧途;第三,既不凭信心祈祷,终必不能得到什么。无疑的,一切这一类祷告都不是由信心来的,因为它们未为神的话所准许,而神的话乃是信心所以站立的惟一基础。凡忽视主的规律,放肆自己的欲求的,不但远离了神的话,而且是对他的话发出一切可能的反抗。所以,特土良(Tertullian)之称主祷文为“合法的祷告”,是即真且美的,他的含意是其余一切的祷告都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

四十九、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只能够有这种祈祷方式,若有一字一句之差,便算是不合法的,因为圣经上所载的许多祷告,其话语显然与祷文不同,却为同一的灵所写成,而且对我们是很有益的。许多在话语上与此很不同的祷告,乃是同一圣灵所继续向信徒提示的。我们不过是说,凡不是祷文所包含着的,就不应当追寻,盼望,或祈求。表达的话语可以不同,而意思却不可改变。既然一切圣经中所载,或一切出自虔敬之心的祷告,必都以这一个祷文为指归,所以要找出超越这祷文,或同这祷文一样完美的,是决不可能的。在这祷文里面,凡应当归给神的赞美都没有遗漏,凡对人有益的,也没有遗忘;这祷文的整体是如此完全,若有人想要改善它,终必失望。总之,我们应当记着这是神的智慧所教导的,而神所教导的就是出于他的旨意,而他旨意所规定的,就是必要的。

五十、上面虽已说过,我们的心当时刻仰望上帝,不间断地祷告,然而正因为我们的软弱需要援助,我们的懈怠需要激励,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为要叫祷告有规律,须特别规定祷告的时间,不可懈怠,而在祷告时,如清晨起床,正要开始一天工作之前,和领受神恩,享受饮食,以及晚间休息时,均须专心一意地祷告。这并不是一种迷信式的按时祷告,好似对上帝还债一般,以为只要在那些时间中祷告,这一天的一切责任就算完了;其实按时祷告乃是对我们的软弱的一种训练和激励。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当遭受压迫,或看见别人遭受压迫,或处在逆境中,我们就当立刻以诚恳之心到主前求告,同样,当我们自己或别人处顺境之时,亦当勿忘神手的引领,赞美感恩;最后,我们在祈祷中不可强迫上帝,不能指定他施恩的时间,地点,或方式。正如主祷文所教导我们的,不得以任何规律或条件加之于上帝,只能听凭他的旨意,依照他所喜欢的时间,地点或方式行。所以在为我们自己求告前,须求主的旨意成就,这样将我们自己的意志顺服在神的旨意下,既然受神旨意的控制和约束,就不至于妄将己意加于上帝,却尊奉他为我们一切愿望的管理者。

五十一、倘若我们有了服从的心意,能够为神的律法所管理,我们就容易学习恒切的祷告,且能抑制自己的欲求,静候神的安排;深信神虽然未曾显示自己,他却是常常在我们当中,在他认为合宜时,他将表示对我们的祷告并非无闻,虽然从人这方面看来,好像是未蒙垂听。倘若神对我们起初的祷告没有回答,上述这一点可以安慰我们,叫我们不至失望,好像有些人赁着自己的热心求告,神若没有立即应允他们,给他们眼前的援助,他们就立刻想到神是厌憎他们,对他们发怒,于是抛弃一切盼望,不再求告。但是,倘若我们能够心平气和,以谦卑的心盼望着,我们就当奉行圣经上所特别推荐的恒切祈祷。在诗篇上,我们常见到大卫和别的虔信的人,当他们祷告到疲乏无力,好像是在那里打空气,而上帝掩耳不听的时候,他们仍然不停止祷告;因为,上帝的话的权威无法维持,除非我们对之完全相信,不问表面上的情势是如何相反。我们也不要试探上帝,以我们的臆断来惹他厌烦,引起他对我们的忿怒;许多人实行同上帝讲交易,谈条件,拿他们自己所订的规矩要来束缚上帝,好像神是侍候他们欲望的仆役;所以若上帝不立刻听从他们,他们就要动怒,烦恼,埋怨和忿恨。因此对于这样的人,神往往于忿怒中准许了他们的祈求,给了他们那他于慈悲中不愿施予的。这在以色列人的事例中可以证明,以于以色列人,若当时神未曾听到他们的祷告,那么比他们吞下了神的愤恨,吃下了他所赐的肉要好多了(参民11:18,33)。

五十二、倘若经过长久的等候,我们心中仍不明白我们从祷告得到了什么益助,也未经验到祷告的结果,然而在官能方面所不能感到的,信心一定会对我们保证,我们已经得到了对我们有益的回答,因为主时常肯定地应许我们,凡我们的难处,一旦交托了他,他必然看顾。因之,他必然叫我们在贫穷中得着富足,在患难中得着安慰。虽然我们各事都失败了,主亦必不丢弃我们,他不能叫他子民的希望和等候落空。他本身即可补偿我们在其他方面的一切损失,因为他本身满有一切福气,这一切在审判的那一天,当他的国完全实现的时候,即要显示给我们。此外,神虽允许了我们的祷告,却不一定按照我们所求的样式赐给我们,在似乎叫我们悬望的中间,他却用别的方法,表现了我们所祈求的并没有落空。这正是约翰的话的意思:“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约壹5:15)。这话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多余的,然而实际上却是很有助益的;意思是:即是神没有照着我们的愿望成全,然而对我们的祷告他总是垂听悦纳的,所以依靠神的话的指望必不使我们失望。信徒确需这一种耐心来支持他们,他们除了依靠这种耐心,就不能长久站立得住。因为主所藉以考验和煅炼他子民的方法是很严厉的;他常驱使他们走上极端,他使他们于享受恩典之前,长久逗留在极端的困难中;正如哈拿所说:“耶和华使人死,他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2:6)。在这种苦难中,他们岂不灰心丧志,除非他们在磨折,穷困,濒于死亡的时候,能够因想到主的顾念,相信他们的苦厄行将终止而重新振奋起来?但是,虽然他们依赖那确切的盼望,却仍不可停止祷告,因为,我们的祷告若不是恒切的,就没有什么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