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拣选由神的呼召而证实。被弃绝者的灭亡是自己所招致的

为要对这题目作更进一层的说明,我们必须讨论那蒙拣选者的呼召,以及那不虔敬的人的盲目和刚硬。关于呼召我已经约略提到几点,驳复那认为神的普遍应许乃是将一切人类置于同等地位者的错误。神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他的呼召而表明出来,因此,这个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罗8:29,30),好使他们将来得到荣耀。虽然,主拣选他的子民,以他们作为儿女,然而我们知道他们非等到有了呼召,就不算是有那最大的福份;反之,一蒙呼召,他们立刻享有他拣选的福份。因此保罗称那蒙拣选的人所接收的“灵”为“儿子的心”,和与我们同心,让我们为上帝后嗣的印证(参罗8:15,16)。因为藉着这个证据,他在他们心中印证了他们将来必有儿子的名分。福音的宣传虽然也从拣选的源泉流出,然而因为它对那些被弃绝的人也同样施与,所以福音本身就算不得是拣选的确实证据。上帝亲自有效地教训他所拣选的人,引领他们进入于信,正如我们所曾援引过的基督的话:“惟独从上帝来的,他看见过父”(约6:46)。又说:“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约17:6)。他又在另一处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奥古斯丁对这一节经文有很好的说明:“若按照真理的宣示,凡到基督面前来的,都是知道真理的,那么,凡不来的,就是不知道真理的。但这不一定是说,那能够来的都来了,除非他如此定意,而又实行了;但是那些从父得到教训的人,不只是能够来,而且确实来了;在这里有了三种因素的结合,即可能的机会,意志的动力,和行动的后果。”在另一地方,奥氏更明白地说,“凡听见而又从父学习的都到我这里来这句话岂不是指,没有听见而又从父得到教训的人不到他那里来?因为倘若凡听见而又从父得到教训的就来,那么,凡不来的,当然就是既未曾听见,也未曾从父得到教训;因为倘若他听见,而又学习,他就会来。这种学习的奥秘,与肉身上所感受的相距甚远,在这里,人从父那里得到教训,听见了,就知道亲近子。”接着他又说,“这恩典奥秘地输入人心,但刚硬的心是不能接受的;因施赐这恩典的第一个目的在消除心中的刚硬。因此当一个人内心听见了父的时候,父就立刻将他的石心去掉,给他换上一个血肉的心。这样,他就把他们造成为应许的儿女,和仁慈的器皿,就是他为光荣所预备的人。那么,他为何不教训一切的人,叫他们都来就基督,岂不是因为他所教训的,他在仁慈中教训他们,而他所不教训的,他就施行审判,不施教训;因为他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愿意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因此,那些为神所拣选的,神就以他们为儿女,也决定使他自己作他们的父。而且,藉着呼召,他容纳他们进入他的家庭,叫他们和自己结连起来,成为一体。当拣选加上呼召时,圣经明明指示这无非是上帝白白施赐的怜悯。倘若我们追问他呼召谁,为什么理由呼召他们,答复是,他呼召他所拣选的人。但当我们注意到拣选,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怜悯。所以,保罗的一句话用在这里是很恰当的:“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上帝”(罗9:16)。而这话的意义,和那以为上帝恩典的成果得以由人的意志或努力来分享的意见,并不相同。按照那意见,人的愿望和努力本身都没有效果,除非是靠着神的恩典,始能成就;可是有了神的援助,人的愿望和努力,对于救恩的获得,也是有功的。要驳复这种谬论,我宁愿引奥古斯丁的话,不用我自己的话:“倘若使徒保罗的意思是说,没有慈悲的神的援助,人的意志和奔跑都是不相干的,那么,我们才能回到那相反的命意,承认这不光是属乎神的怜悯,也需人的意志和奔跑来援助。”可是如果这话是不虔敬的,我们就可确定地说,使徒保罗是将万事都归于主的怜悯,没有留下归于我们的意志和努力的。这是那圣洁的人奥氏的意见。至于他们所说,如果我们的意志和努力全无作用,保罗就不会有这种说法,我认为是一种毫无价值的巧辩。因为保罗未曾想到人这方面有些什么;不过当他看见有些人将拯救的一半功劳归于人的努力,他就在他那句话的前部直捷地指斥他们的错误,然后再辩明救恩完全是由于神的怜悯。而且,古时先知除了不断地宣扬上帝白白施赐的呼召外,还有什么别的呢?

二、这一点由呼召的性质和施与上更清楚地表明出来,呼召所包含的不只是道的宣讲,也是圣灵的启迪。神要将道施赐给谁,须从先知所说的话,才能知道:“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赛65:1)。同时,为使犹太人不以为神的这种宏恩只施于外邦人,所以他提醒他们,他如何屈尊,承认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为朋友,就是把他从他和他全家所陷入的那拜偶像的环境中拯救出来(参书24:3)。当他最初以他的道的光亮照明那些不配蒙恩的人时,他已表彰了他白白施赐的善良。在这件事上,神的无限善良已被表彰,可是并非使一切的人都得拯救,因为有更重的审判要临到那些恶者,为了他们拒绝神的爱的证言。同时,上帝为表显他的光荣,就将那有效的圣灵感力从他们身上撤去。所以这内在的呼召就成为救恩的不能骗人的保证。同样,约翰说过:“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3:24)。为了叫肉身不能夸耀是它自己响应了他的呼召,并接受了他的白白施赐,他在这里证实了人自己没有耳朵能听,没有眼睛能看,除非是神如此为他们安排;神这样作,并不是因为人的知恩,而是按照他自己的拣选。关于这一事实,路加在说到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同听见保罗和巴拿巴所讲的道时,就给我们一个显明的例子。虽然他们当时都受同一讲论的教训,但路加记载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那么,我们有什么面目,胆敢否认呼召的白白恩赐呢?其实呼召的一切,都是由于上帝的拣选。

三、这里有两种错误是应当避免的。有的人以为人是上帝的同工,所以拣选的功效要靠人的同意;因此,照着他们的看法,人的意志强于神的安排;仿佛是说,圣经所教训的是以为人所领受的,不过是信的可能,而非信仰的本身。另有一些人虽未如此削减圣灵的恩典,却因受了什么理由的诱惑而将那在信心之前的拣选放在信心之下;好像拣选的功效是可疑的,除非为信心所证实。就我们说信心当然是拣选的证实;我们也已经看见了,神所隐藏的奥秘安排是由于信才被彰显出来;但是,这不过是说,以前所不知的,藉着信都显明了,好像是为印记所证实了似的。但是我们若说,非等到我们把握了福音,拣选即属无效,而把握福音乃是一切力量的条件,这话就不对了。诚然,我们要在这里追求拣选的保证;因为,倘若我们深究神的永恒旨意,我们必沉溺于深渊中。但是,当上帝把这真理启示给我们时,我们就攀登到一个更崇高的境界,而不致将原因和结果混淆。因为,既然圣经教训我们说,我们是因为神的拣选而得光照,那么,我们的眼睛若为这光辉所炫昏,以致拒绝承认这拣选,有什么比这更悖谬矛盾呢?但同时我也承认,为要叫我们得到得救的确据,我们应当从道开始,以道为满足,以致能呼叫上帝为父。有些人为要对上帝的安排,就是那“离我们甚近,在我们口中,在我们心里”(参申30:14)追求确据,正是荒谬地想要在云霄之上飞翔。这种鲁莽轻率,理当为严肃的信心所限制,我们对关于他的奥秘恩典的事应当以他在圣经上所亲自见证的为满足;可是不要使那满足我们的丰富河流,阻挠了我们对那产生这河流的源头的尊崇。

四、将拣选的效果置于福音的信仰——就是那我们藉以发现我们之蒙拣选的信仰——之下,既然是错误的,所以我们在追求拣选的确据时,最好将注意力集中于那些可以作为拣选确据的明证表记上面。撒但所用来攻击信徒的最危险最可忧的诱惑,无过于叫他们对自己之蒙拣选生怀疑不安之心,激起他们以错误的方法去追求。我说错误的方法,是指有限的世人勉强要进入神的智慧的奥秘中,试探永恒的最深处,企图发现上帝在最后裁判,对他有什么决定。这样,他陷入于无底的深渊中,把自己埋在重重的黑暗里,纠缠于无数解不开的网罗之中。混沌人心的愚笨至此,妄图依靠本身的能力,来攀越神的智慧的巅峰,它之受可怕灭亡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这试探之更具严重性,是因为一般人几乎都有这种强烈的倾向。很少有一个人,在他心中不时常生这样的一个念头:人若非为神所拣选,如何能得着拯救?关于拣选,你得到了什么证据呢?这一个问题一旦印入人心,它要不是永远以可怕的苦痛来磨难他,就必以非常的惊骇来使他麻木失措。诚然,我无须用什么更强力的辩论,来证明那些人对预定论的非常错误,经验本身就很够了;因为没有比那能扰乱人的良心和毁坏人在神前的安宁的错误更严重的了。因之,倘若我们担心船将遭险,让我们留心这块暗礁吧,凡碰上这礁石的,没有不遭灭亡。但是,关于预定论的讨论虽可比拟那危险的海洋,然而渡过这海洋的航程仍然可以是安全,或甚至愉快的,除非有人故意走危险之路。因为正如那些为获得关于拣选确据,而不凭神的道去追寻上帝的永恒安排的人,必投入无底的深渊一样,同样那些按着规律和秩序——就是那表现在神的话语中的——去追寻的,即可得到特别的安慰。

那么,我们的探讨方法最好是始终以神的呼召为指归。这并不阻挡信徒来认识他们每日从神手中所领受的福份 ,是从奥秘的儿子名分上来的。正如以赛亚所说:“因为你以忠信诚实,行了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时所定的”(赛25:1);因为儿子的名分是一种表记,藉此上帝对我们证实了一切关于他的安排我们所能知道的。这并不是一个软弱的证明;请看它对我们是如何的清楚和确定吧。伯尔拿对这题目有一些很适切的话,当他论及恶人被弃绝的事后,他说:“对凡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安排,他的平安的判断都是有效的,就隐藏他们的过,而报答他们的德;所以对于他们,不但是善事,即恶事亦与他们合作。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为要获得一切公义,只要有上帝的恩眷就满足了,因为我的罪就是违抗他的罪。但他并不责罚我,就好像我从来未曾犯过罪一样。”然后他又说:“啊,真正的安息之所呀,这地方若称之为内室,并非不合,在这里上帝可被觐见,他既非忿怒,也未尝充满顾虑,在这里他的旨意都是良善,完美而可悦纳的。这景象并不使人恐惧,却能安慰人心;不刺激那浮躁不安的好奇心,却使之归于宁静;不叫感官疲惫,却使之安谧,在这里可以享受真正的安息。一位宁静的上帝使万物归于宁静;瞻仰安息,即所以享受宁静。”

五、第一,倘若我们要追求上帝像父亲般的宽仁和宥恕之心,我们的眼睛必须朝向基督,因为只有基督是父所喜悦的(太3:17)。倘若我们要追求救恩,生命和天国的永生,我们也当向基督求助;因为只有他是生命的泉源,救恩的锚碇,和天国的嗣子。那么,拣选的目的是什么,岂不是我们被天父收为儿女,并藉他的恩眷得到救恩和永生吗?仅管你多作忖度和探讨,你必不能发现它的范围有超出这目的以外的。上帝所拣选为儿女的人,其所以被选是在乎基督,不是在乎他们自己,因为上帝之爱他们,是因为他们在基督里面;除非他们先与基督有关,他们也不能承受天国的光荣。那么,倘若我们是因基督而蒙拣选,我们就不能从自己身上去找寻拣选的确据;若撇开儿子基督,只从父上帝,也无法得此确据。因之,基督是一面镜子,我们从他,可以妥当地看见我们自己的蒙拣选。因为父既然决定将一切他从亘古即已拣选作为他儿女的人,结连于他儿子的身上,使这一切儿女都作为基督的肢体,因此,倘若我们与基督契合,我们就有了一个明显而有力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名字是写在生命册上的。而且基督已答应和我们契结,当他宣讲福音时,他曾宣称他是父所赐给我们的,凡他所有的都要白白赐给我们。这是说我们要披戴他,与他成为一体,因为他活着,我们才能活着。这道理曾被反复申明过:“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所以凡信他的,就不至于灭亡”(罗8:32;约3:16),“凡信他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同样在这个意义上,他称他自己为“生命的粮,凡吃的人就必永生”(参约6:35-38)。我说,基督就是我们的见证,凡以信心接受他的,必将被认为天父的儿女。倘若我们于被认为天父的儿女和后嗣以外,再有其他要求,那就是要超越基督了。倘若这就是我们的最后愿望,那么,我们若要从基督以外去追求那已经在基督里得到的,而且是在任何别的地方都不能找着的,那就是极端愚笨。此外,基督既然是父的永恒智慧,永不改变的真理,和父所决定的意旨,我们就不必恐惧他所宣布的话和那我们所追求的天父的旨意,会有任何不同的地方。他确已诚实地将父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始终如一。这个道理的实际影响,也应当在我们的祷告上表现出来。因为我们蒙拣选的信心虽然鼓励我们呼求天父,然而倘若我们在祷告中提出这样一个条件:“主啊,如果我是你所拣选的,请垂听我的祈祷”,那就是荒谬的,因为主要我们从他的应许中得满足,不再追问他是否垂听我们的祈祷。这样,我们可以避免陷入于许多迷惘的圈套中,只要我们知道善用经上所记述的;但是我们不可把那须限制于某特殊目标上的经文,随便应用于其他方面。

六、为建立我们的信念,另有一个证实拣选之道,我们曾经提起过,是和我们的呼召相关连的。那些认识基督的名,为基督所光照,进入于教会怀抱中的人,就是在基督的导引保护之下。凡是基督所接纳的人,都是父所付托给他,在他保守中得享永生的。我们为自己所要求的是什么呢?基督曾大声宣布说,凡父所定意拯救的人,都由父付托在他的保护中(参约6:37-39)。所以我们若要知道上帝是否关切我们的得救,让我们询问他是否已将我们交与基督,即他所立为他一切子民的救主的。倘若我们怀疑基督是否已接纳我在他的保护中,为消除我们的疑惑,他献出他本身作为我们的牧人,并宣布我们若认得他的声音,必被列于他的羊群中(参约10:3,16)。所以我们要遵奉基督,他是如此仁慈地将自己献给我们,向前迎接我们,要把我们列在他的羊群中,将我们保守于他的羊圈内。但我们仍然为我们的将来焦虑;正如保罗所宣布的,“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我们的主基督也告诉我们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罗8:30,太22:14)。此外,保罗在另一地方要人儆醒,说“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又说,“你们是接根在上帝的子民中吗?不可自高,反要惧怕。上帝仍然能将你们砍掉,把别的人接上去”(参罗11:17-23)。最后,经验告诉我们,蒙召和信心都没有多大价值,除非加上了恒切坚忍的心,而这却不是一切的人都能有的。但基督已救我们脱离这种焦虑,因为底下的应许,无疑是属于将来的:“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7-39),又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此外,当他宣布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裁种的,必要拔出来”(太15:13),他那反面的意思就是说,凡种根于上帝里面的,他们的救恩必不被任何暴力夺去。这与约翰所说的话相符:“若是属于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壹2:19)。保罗的那不问生死,不计现在和将来的庄严胜利的话,也有同样意思,而它的根基必然是建立在恒忍上面(参罗8:38)。毫无疑问的,他把这种精神也推及于一切蒙拣选的人。保罗在另一地方又说,“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同样,当大卫信心软弱时,他也以“你必不抛弃你手所造的”这话来支持自己(诗138:8)。无可疑惑的,当基督为一切蒙拣选的人代求时,他所求如同为彼得所求的一样——叫他们不至于失了信心(参路22:32)。因此我们可以推论说,他们决无失败的危险,因为上帝的儿子的代求,即为他们的祈求,使他们在虔诚上坚忍的代求,是不至被拒绝的。由此我们知道基督的意向,除了保证我们,只要我们是属于他的,我们的永远拯救必不丧失,还有什么别的呢?

七、然而日常所遇到的,有许多看来似乎是属基督的人却背叛了他,再沉沦跌倒了。即在他申明凡父所赐给他的人,没有一个丧失的时候,他也将“那灭亡之子”除外(约17:12)。这诚然是实在的情形;然而我可以确定地说,这些人从来未曾以真诚的信心,就是我所说的足以建立蒙拣选的确据的信心,来靠近基督。正如约翰所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壹2:19)。我不争辩他们也同有被拣选者蒙召的记号,但我却不承认他们具有被拣选的确切信心,就是那我所要求信徒从福音中去追求的。因此,我们不要让这些例子动摇了我们对主的应许的信靠。他曾应许,凡以信接纳他的,就是父所付托给他的,既然他作他们的牧人和保护者,他们就没有一个会灭亡的。关于卖耶稣的犹大,我们将在下面讨论。保罗并非劝导基督徒抛弃安全,乃是要信徒摆脱那冷淡的,属肉体的安全,因为那是叫人骄傲,放纵,轻视别人,是足以毁灭了在神前的谦卑和恭敬之心,并叫人忘记了他们所得到的恩眷的。保罗当时是对外邦人说话,教训他们,不要因为犹太人的被弃绝,他们代替了犹太人的地位而傲慢地轻视犹太人。他也谆谆训诲须存畏惧之心;不是那种产生恐怖和不安的畏惧,而是对上帝恩典的谦卑崇敬;这种畏惧丝毫不减损对恩典的信赖,正如我们在别的地方所提到的。还有,他并不是对个人说话,乃是对不同派别的团体说的。因为当地的教会分成两派,由敌对纷争而分裂,保罗规劝外邦人,他们之替代了圣洁而蒙选召的人民的地位,这一件事本身应当使他们戒惧谦卑。此外,在他们中间有许多嚣张的人,他们的夸狂是应该受制裁的。但是,我们已经见到,我们的希望伸展到死后的将来,再也没有比我们对最后命运的怀疑更违反那希望的了。

八、基督所宣布:“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那句话,给许多人误解了。那句话原没有什么模糊的地方,只要我们能记清楚前面所说的两种呼召,有一种是普遍呼召,就是上帝藉外表福音的宣布,不加分别地召请一切人到他面前,甚至于对那些他定意叫这呼召成为灭亡的前兆,或加重他们罪罚的根据之人,亦无例外。另有一种特别呼召,大部分只是向信徒的呼召,就是他藉圣灵的光照,叫道在他们心中扎根。然而有时他也将道赐给那些他只叫他们心中有暂时亮光的人,后来又因为他们的不知感恩,而使他们陷入于更大的黑暗中。因此,当主看到福音被传开了后,许多人加以蔑视,只有少数人愿意领受,他就以某君王来表明上帝:这王预备了一个隆重的筵席,打发人到各地方邀请众人前来坐席,那些人多藉故推辞,只有少数人应邀,因此王只好差仆人到街头市角邀请所遇到的一切人。到此处为止,我们都能明白这比喻是指那表面的呼召。接着他又告诉我们,上帝好像一个摆设筵席的好主人,巡视四周,彬彬有礼地款待他的客人;但当他发现有人没有穿上礼服,他即不容许这种无礼的人来侮辱他的严肃宴会。我认为这一段是比喻那些承认信仰进入教会,却没有穿戴基督圣洁的人。这样的亵渎乃是教会的污辱,为上帝所不容许,必须被逐出教会,正如他们的邪恶所当受的。所以选上的少数人是从那被召的多数人当中拣选出来的,然而那种呼召不是信徒所能认为是他们被拣选的确据的。因为第一种呼召也普遍及于恶者;而第二种呼召乃带来圣灵的重生,这圣灵是将来承受产业的印记,藉着他我们的心有了印记,直到主来的那一天(参弗1:13,14)。总之,那假冒为善的人虽然夸耀虔诚,好像他们是真实敬拜上帝的,但基督却宣布要将他们赶出那他们所不应当占住的地方。正如诗人所说:“谁能寄居你的帐幕?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诗15:1,2)。又说“这是寻求主的族类,是寻求你面的雅各”(诗24:6)。因之圣灵勉励信徒忍耐,不要因为以实玛利人之和他们同在教会中而埋怨,因为那面具终于要被拆开,而他们终必蒙羞,并被抛弃。

九、同样的理由,也可应用于那上面所引述的例证,主说,“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此处所说诚然不甚准确,但意思是明白的。因为犹大始终未被承认为基督的羊,只不过是占了一席位而已。在另一地方当主宣布他和其他使徒同被拣选时,无非是指职分而言。“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么?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那是说他曾拣选他居于使徒的职位。但当说到救恩的拣选时,他却把他从蒙拣选者之列除掉了,“我不是指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18)。倘若有人将上述两段经文中的“拣选”一辞互混了,他必极感困惑;但是他若能加以分别,就再明白也没有了。所以贵钩利(Gregory)所说,我们只知道我们的被召,而不确知我们的蒙拣选,确是一个错误而有害的说法;他藉这一句话要人人恐惧战兢,又补充说,虽然我们知道我们今天是什么样子,然而不知道我们将来会是怎样。可是他的论据很明白地表现了他为何在这一点上有错误。因为他把拣选附着于善行上,这使人心充分地有了沮丧的理由。他不能使人站立得稳,因为他没有领人放弃对自己的依靠,而专靠神的恩典。因此,信徒当领悟我们在开始讨论拣选问题的时候所提起的,即对预定论的正确了解则既不损害,亦不削弱我们的信仰,反要加强了信心。然而我不否认,圣灵有时只使用适合于我们的有限了解力的言语,如说:“他们必不列在我百姓的会中,不录在以色列家的册上”(结13:9)。好像是说,上帝正在开始将他所列于他子民当中者的名字,写进生命册里,而其实我们从基督的见证知道,上帝儿女的名字从最初就被写入生命册中(参路10:20)。但是这些话是只表明那些在被拣选者当中似乎居主要地位之人的被弃绝;正如诗篇上所说,“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69:28)。

十、那么,选民不是在他们刚生出来的时候,亦不是一切人都在同一时候,被招集在基督的羊圈中,而是在按照上帝美意施赐恩典的时候。当他们未为那最高牧者招集在一起时,他们迷失在旷野中,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他们因上帝特别恩慈的保护,未至于坠入永死的深渊。所以,若是你注意观察,你就会见到被选召者有了那全人类所同有的败坏。他们之不走到极端的不虔不信,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内在的美德,而是因为上帝的眼目看顾他们,而他的手也常在保守他们。那些梦想着选召的种子在他们刚生下来的时候即已种在他们心中,因此他们从开始就知道敬畏上帝的人,他们所信的既没有圣经的根据,也为经验本身所拒绝。他们诚然也提出了少数证据,企图证明有些被拣选的人,当他们未曾为真理所启悟时,对于宗教亦非全然无知,好像保罗还为法利赛人时是无可指摘的(腓3:5);哥尼流的广行周济,和勤于祷告而蒙神悦纳(徒10:2)等,还有别的同样的例证。他们关于保罗所说的我们可以承认;但关于哥尼流的,他们却就错了,很显然的,哥尼流当时是已经重生,心中明亮,他所缺欠的只是那福音的明白启示。可是他们从这几个证据能得到什么呢?是不是说蒙拣选的人常常穿戴着虔诚的灵?正如有人认为雅里斯底德(Aristides),苏格拉底,谢那格拉底(Xenocrates),斯古比阿(Scipio),枯芮(Curius),加米勒(Camillus),以及别的异教徒有正直的行为,从而推论说,凡见遗于崇拜偶像的黑暗中的人,都是追踪圣洁和道德的人一样。但这见解与许多经文不相符合。保罗所述说在悔改以前的以弗所人,确丝毫未曾表现出他们心中有这种种子。他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弗2:1-3)。又说:“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2:12),又说:“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5:8)。但是他们或者要辩护说,这几段经文不过是指那被拣选的人在蒙召以前对上帝的无知。这种说法和使徒保罗所说:“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弗4:28)的话完全不符。可是对于别的经文他们又将怎样解释呢?如对哥林多人所说的,“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以后立刻又补充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9-11)。在另一处又对罗马人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罗6:19-21)。

十一、那些一生沾染各种污秽不洁,在极恶劣,极败坏的罪中打滚的人,在他们里面能有什么可蒙拣选的种子呢?倘若保罗有意按照这些教师们的意见说话,他必已经表明了这些人是如何地应当感谢上帝的恩典,因这恩典保守了他们,叫他们不堕入于那极大的败坏中;而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当劝那些人应该为那早已具有的永远拣选的种子而感谢才是。但他却提醒他们:“你们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彼前4:3)。那么,别的例子又是怎样呢?当妓女喇合尚未信主以前,她又有什么义的种子可言呢?(书2:4)。玛拿西王在叫耶路撒冷染在众先知的血泊中的时候又怎样呢?(王下23:16)。那死前片刻悔改的强盗又怎样呢?(路23:42)。让我们撇开这一切僭妄好奇的人所提出,而毫未顾及圣经权威的话,并谨守圣经上所宣布的:“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就是灭亡。那些主所定意从灭亡的深渊中救出的人,主有他自己所定的时间;在这时间以前,他只保守他们,叫他们不陷入于不可饶恕的邪恶中去。

十二、主既藉着他的有效呼召来对蒙拣选的人完成他在他的永恒安排中所预定的拯救,同样对于被弃绝的人,也就有他的审判,藉此施行他对他们的谋略。因此,那些他为着叫他们蒙受羞耻和灭亡而造,好使他们成为忿怒的工具,和严刑的榜样的人,为要使他们达到他们的命运,他有时剥夺了他们的听道机会,有时藉着福音的宣传而增加了他们的盲昧和愚笨。关于前者,例证很多,在这里我们只选出一个最显然的事例。当基督未降临前,约四千年中,主将救恩之道的亮光隐藏起来,不叫外邦人知道。倘若有人回答说,主之所以遏止外邦人,不叫他们参与这一福份,乃是因为他们不配,那么,他们的后裔也必同样的不配蒙恩。这一椿事实,除了经验之外,从玛拉基之以预言弥赛亚降世来指斥世人的不信,不虔,亦可以充分证实。若有人还要追问,为什么把基督赐给后人,而不赐给祖先呢?凡妄图在神的奥秘和不可测度的安排之外再追寻其他原因的,不啻是徒然自寻烦恼。我们也不必惧怕当我们缄默的时候坡菲留(Porphyry)的门徒将以他们的不敬来诽谤上帝的公义。因为我们曾申明过,一切人都应当灭亡,只因为神的白白恩典,才能有蒙拯救的人,这已足以表明神的光荣,不必再有任何的怀疑。因此,那至高的主由于停止了他亮光的照耀,使人困于黑暗中,藉此来达成他对那些被弃绝者所预定的。关于这第二种人,圣经上已有许多例子,我们每天所接触到的也有许多例子。对一百人宣讲同一道理;或者有二十人以信心的顺服来接受它;其余的人却轻视,讥笑,拒绝,或指斥它。如果说他们当中之所以有这种差别是因为后者的邪恶和悖谬,这解释仍不能叫人满意;因为那些顺服的人的思想,除非有神的纠正,也同样地处在邪恶势力的影响下。除非我们回到保罗的解释,知道“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林前4:7),我们必常在困惑中。保罗说明有些人超越于别人,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德行,而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

十三、那么,他为什么施恩给这人,而疏忽了另一人呢?关于前者路加的解释说,因为蒙恩者“是预定得永生的”(徒13:48)。那么,关于后者又该怎么说呢?他们岂不是当蒙羞辱的忿怒的器皿吗?因此我们可以赞同奥古斯丁的话:“上帝能够把恶人的意志改变为善良的,因为他无所不能。他能够这样作。那么,他为什么不作呢?只因为他不愿意作。若问为什么他不愿意作,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我们不当过份地求智慧。这种说法较之屈梭多模(Chrysostom)的遁词要好些,屈氏说,“神吸引那些愿意伸手待神援助的人。”他这样说等于认为救恩并不在乎神的命令,而在乎人的意志了。其实,对神的接近,绝对不在乎人的努力,即令是虔诚敬畏主的人,仍然需要圣灵的特别感动。卖紫色布的吕底亚原是敬畏上帝的人,然而她的心必须为主所敞开,才能留心听保罗所传的道而受益(徒16:14)。这句话不只是指一个女人,而是要教训我们,我们在虔诚上的进步都是圣灵的奥秘作为。无疑问的,上帝将他的道传给许多他所预定要增加他们愚昧的人。他要摩西将许多命令传与法老,为什么呢?难道他希望法老的心会因为不断的信息而转变过来吗?并非如此,在他未吩咐摩西以前,他已经知道,且预先把结果说出来了。他吩咐摩西去宣布他的旨意给法老,同时说,“我必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21)。同样,当他差遣以西结时,他警告他,他是差遣他到一个背逆而顽固的百姓面前去,倘若他们不听他的话,他不须惊骇(参结2:3,6;12:2)。同样,耶利米预先知道神的话必像烈火一样,将百姓烧毁,如同残余柴草一般(耶5:14)。以赛亚的预言提供了一个更有力的证据,因为他从主那里来的使命是:“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赛6:9,10)。在这里,他将他的声音传给他们,却是为要使他们更加耳聋; 他发出他的光,却是为要使他们更加瞎眼;他宣布他的教训,却是为要使他们更为昏迷;他施行拯救,却是为要使他们更无可救治。约翰论及这个预言时说,犹太人之不能相信,是因为上帝的这咒诅已在他们身上了(参约12:39,40)。无可争辩的,神所预定不加启迪的人,他就将他的教训以奥秘难解的方式提出,其结果惟有增加他们的糊涂昏迷。因为基督见证说,他向众人所说的比喻,只对门徒讲明;“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太13:11)。你或者要问,那么主的意思是什么呢?为何他教训那些他不叫他们领悟的人?只要想到过失的由来,你就会停止追究:不问道是如何隐蔽艰深,然而其中必有亮光,足以折服恶人的良心。

十四、现在我们可以讨论主为什么作那显然是他所作的。倘若回答:主这样作,是因为人的不义,邪恶,和不知感恩,这种说法诚然是合理真实的。可是我们仍未发现那使人心不一的道理,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始终心里刚硬,而另一些人却能顺服。当讨论这道理时,我们当注意保罗所引摩西论法老的话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使我的名传遍天下”(罗9:17)。那些被弃绝的人,纵使明知是神的话语,亦不服从,这顽固若说是由于他们心中的邪恶和败坏,那是对的,但同时须补充说,他们之被摒弃于此种败坏中,是因为他们为神的合理而不可测度的判断所举起了,为要在他们的刑罚上表彰神的光荣。所以当提到以利的儿子,说他们不听父亲的劝告是因为“主要杀他们”(撒上2:25)时,虽没有否认他们的顽固是由于他们的邪恶而生,但亦明显地含着一个意思,就是主虽能改变他们的心,使之柔和,却仍让他们心中刚硬,这是因为他的不可改变的旨意已预定了他们的灭亡。约翰福音上有一段话含有同样的意思:“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约12:37,38)。这里约翰虽未将心地刚硬的人的罪咎开释了,但他却满意地认为神的恩典对人没有吸引力,除非圣灵使这恩典在人心中发出芬芳气味。基督引以赛亚的预言说,“他们都要蒙上帝的教训”(约6:45),不过要表明犹太人是被弃绝的,且不在教会之内,因为他们缺乏顺服的心。对这一点,他除说神的应许不属于他们外,并没有提出别的理由。保罗的话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基督总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3)。意即福音的传播有时使人触怒,有时使人藐视福音,只有“那蒙召的人”欣赏领受。在这以前他虽称这些人为“相信的人”,却并非有意否认那走在信心前面的神的恩典的地位,但他似乎是以这第二名称来纠正一种观念,使那些接受福音的人能把信心的赞美归于神的呼召。因此,在下一句他就说信的人是神拣选的。当不敬的人听了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大声抱怨上帝妄用自己的权力,糟蹋这些可怜的人,以显示他的残酷。但是我们既知道世人在神的审判台前都被控有罪,在一千个罪状之中,不能替任何一罪辩护,就得承认被弃绝的人并非没有得到上帝的最公义的裁判。我们既不能了解那奥秘的理由,自当承认我们对神的深奥智慧的无知。

第十五及十六节、斥反对派援引以西结书十八章二十三节及提摩太前书二章四节等经文之非——从略

十七、倘若预定论是不错的话,那么,有些人必说福音的诸般应许都不足信,因为福音上对神的旨意所见证的乃是他愿意作那与他的不可侵犯的命令相违反的事。其实不然,因为救恩典的应许虽然是普遍性的,但和被绝者的预定命运并无不符之处。我们知道应许之能发生效力,在乎我们以信心接受它;反过来说,信心的毁灭即是应许的取消。倘若这是应许的本性,那么,我们就可知道,虽然上帝一方面从亘古预定谁是他所要施恩眷或发忿怒的对象,而在另一方面对一切人不加区别地宣布救恩,但是在这二者之间并无什么不和谐的地方:其实,我认为是完全和谐的。因为他的应许乃是要对一切愿望并追求他的人施赐怜悯,可是除了那些他所启悟的人,没有人愿意追求他,而那些他启悟的人,就是他所预定拯救的人。这些人经验到,应许始终坚定不可动摇的;所以在神的永恒拣选和他赐给信者的恩典之间,总没有什么不相符合的地方。但是,他为什么提到一切人呢?这是为要叫虔诚人的良心得到更大的满足,使他们知道,只要有信心,罪人当中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反之,不虔敬的人既然不知感恩,拒绝了主所赐予的,就不能向主辩称他们因为缺乏一个避难所,所以不能逃避罪的缠累。当上帝藉着福音对虔敬和不虔敬者应许恩慈的时候,只有信,即神的光明启悟,才把虔敬和不虔敬的人分别开来;所以虔敬的人得着福音所应许的效验,而不虔敬的人却不得着丝毫益处。而神的光明启悟正是因永恒的拣选而预定了的。

基督的哀叹:“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这一段经文,不管他们如何引用,是不能给他们什么支持的。我认为基督在这里所说的话不只出乎他的人性,而且是在谴责犹太人之世世代代拒绝神的恩典。但是我们对此处所指的神的旨意,必须加以界说。大家都很知道神如何努力地在保守他的子民,可是他的百姓始终极端顽固,上下都放纵情欲,拒绝神的呼召;但是,这一点也不能用来证明上帝的安排已为人的邪恶所挫败。只是他们认为以上帝为具有两个不同意旨,是对上帝本性的最不适切的说明。他们这话若有正确的解释,我承认是对的。但是,他们为何不想到圣经有许多地方上帝表现了他的人性的情爱,且贬抑了他的尊严来俯就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赛65:2),表示他早晚要领回他的子民。倘若他们把这一切属人的性格归于上帝,而不注意到这是一种比喻的语气,就必然产生许多不必要的争论。其实,这一困难可由一简单方法解决,那就是承认我们是把人的性格用来形容上帝。在别的地方,我们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也很够了,那就是,虽然就我们所了解的,神的旨意是众多的,然而神自己的旨意所定的,并不彼此矛盾,只不过保罗所说,他的“百般智慧”确使我的有限智能大感惊奇,直等到我们得以明白,凡现在看为和他旨意不相符的,都是他奥秘旨意所安排的。他们又卤莽地反对说,神既为全人类的父,就不当在人没有干犯什么过失之前弃绝了他。这好像说神的善良并未及于猪狗。但是,倘若将这问题就人类范围说,让他们回答为什么神愿意和某一族人民立约,作为他们的父;且甚至从这一族当中选出一个小数目,当作这族的精华。可是他们的忿恨诽谤使那些讥笑神的人再也不想到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但产业的承受是保留给少数人的,到了一天,主要对他们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他们又进而反对说,上帝决不憎恨他自己所造的;这许我虽然同意,但它并不足动摇我向来所主张,那被弃绝的恶人是神所憎恨的一说,因为既然他们没有上帝的灵,所以他们的行为无非是值得他的咒诅的。他们更分辩说,既然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没有分别,因此,神的恩典是不加区别地赐给全人类的。我也承认这点;但是让他们也承认,按照保罗所宣布的,上帝是选召他所喜悦的人,既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所以他对任何人都没有义务。我们也可以同样回答关于另一段经文指的:“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那就是说,他愿意一切得救的人,都将救恩归于他的慈悲,虽然这福气并不是一切人都有的。因此,虽然双方面都提出了许多辩论,但是,让我们在这一件最大的奥秘事上,和保罗的结论一致,并在这些嚣嚣的争辩中,不以为耻地与保罗同声疾呼:“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奥古斯丁说得好,拿人的公义标准来衡量上帝的公义,这种行为是再悖逆也没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