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论误称为圣礼的五种仪式及其性质

一至三、概论误称为圣礼的五种仪式——从略。

坚振礼

四、教会有一古风,使信徒家中及龄的儿女,在主教之前尽必有的本分,像成人受洗时所行的一样。这些儿女原来被列入于慕道友中,直到他们学会了基督教的奥秘,并能当主教和众人面前承认他们的信仰。那些在婴孩时期受洗的人,既未在教会面前承认他们的信仰,所以于儿童期告终或成人期开始时,就再由父母带到教会面前,由主教照着通用的学道问答受考问。他们为求使这个配看为庄严神圣的礼有更大的尊荣起见,同时也行按手礼。少年人既好好地承认了信仰,就领受祝福而退。这一个风俗,常有古代作者提到。教皇利欧说:“若有人从异端归正,就不要再受洗,但要由主教按手,叫他领受异端派当中所缺乏的圣灵之感力。”这里我们的对敌会坚持说,凡使人领受圣灵的仪式,都当称为圣礼。但是利欧这些话的意思,由他自己在另一处充分说明:“凡从异端派归正的,不要再受洗了;但要以按手礼,呼吁圣灵来坚固他的信心;因为他只受了洗礼的仪式,而未曾成圣。”耶柔米反对路西非派(Luciferians),也曾提及此意。虽然耶柔米以为这是使徒们的风俗,我认为并不完全正确,然而他与现今罗马教徒所持的谬见,却是大不相同;他甚至补充说明,这祝福礼完全由主教执行:“乃是由于尊重神甫的职分,而不是由于规法的规定。”在祝福时举行这种简单的按手礼,我很表赞成,并愿望它现在回复到其原始的用法,而不为迷信所败坏。

五、后来的世代将古时的风习几乎完全抹煞,将虚构的坚振礼当作一种圣礼来举行。他们妄以为坚振礼的功效,乃是在乎赐下圣灵将恩典加给凡在洗礼中领受了称义的人;又是在乎坚固那些在洗礼中重生了的人,加增他们争战的力量。举行这坚振礼,是用涂油和下列的话:“我奉父,子,圣灵的名,用十字架的记号给你作记号,用救恩的圣油来坚固你。”这一切都是美丽好听的。但是那里有神应许圣灵降临到这礼中的话呢?他们不能举出一个字来为证。那么,他们怎能向我们保证他们的圣油是传授圣灵之具呢?我们看见那油是一种浓厚的液体,此外我们看不见什么。奥古斯丁说:“象征物加上主的话,便成为圣礼。”罗马教徒若想要我们在圣油之外,再看到有什么,最好是将主的话指明出来。倘若他们照他们所当行的表现自己真是奉行圣礼者,就用不着再争辩了。但奉行圣礼者所当遵守的第一规律,乃是除非有主的命令,就不得奉行什么。所以让他们指出主关于此礼的命令来,我就对这题目不再多说一句话。倘若他们指不出主的命令来,他们这种亵渎神的罪就是无可原谅的。根据同一原则,主曾诘问法利赛人说:“约翰的洗礼是从那里来的,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呢?”(太21:25)。若他们说,是从人间来的,他们就是承认约翰的洗是虚空无用的;若他们说是从天上来的,他们就不能不承认约翰的教训。所以他们为避免太贬损约翰起见,就不敢承认是从人间来的。照样,若坚振礼是“从人间来的”,它便显然是虚空无用的;倘若他们要我们相信它是从天上来的,就让他们提出证据来。

六、他们援用使徒的榜样,替自己辩护,认为使徒作事,不会没有充分理由的。这个想法是对的;倘若他们是效法使徒,也就不会被我们谴责。但是,使徒所行的是什么呢?路加记载说:“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神的道,就打发彼得约翰往他们那里去。两个人到了,就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徒8:14-17)。这按手礼,由这位圣史家提过好几次。我知道使徒所作的是什么:他们乃是信实地奉行他们的牧养工作。主的旨意是要将圣灵看得见的和奇妙的恩赐,藉着使徒的按手礼来浇灌他的子民。我不认为按手礼藏有更高的奥秘,他们不过是用这仪式来将他们所按过手的人呈给上帝。倘若当日使徒所奉行的职分,今日仍然在教会中存在,按手礼便也当仍然保留;但这恩典既不再赐下,按手礼又有什么用呢?诚然神的子民还有圣灵同在,其引导是教会所不可或缺的。因为我们有一个永远不落空的应许,即基督所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这活水”(约7:37,38)。但那些藉着按手礼所显的奇妙能力和运行,如今已经停止了;它们只曾存留一个时期,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最初宣传福音和基督的国,必须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神迹,来加以表彰显大。这些神迹后来止息了,并非是表示主撇弃了他的教会,而不啻是主宣布说,他统治的庄严和他圣道的尊荣,都业已充分显明了。这样说来,这些骗子根据什么,说他们是效法使徒呢?他们一用按手礼,圣灵的能力就当立刻表现出来。可是他们不能这样作。那么,他们为什么夸口说,他们有施行按手礼的权柄呢?这按手礼,当然为使徒所施行,但完全是为着另一种目的。

七、这正好像有人将主叫使徒受圣灵所吹的一口气,认为是圣礼一样(约20:22)。但是主虽然曾一次这样作,然而他没有指示我们也这样作。同样,在主垂听使徒们的祷告,将圣灵的有形恩典赐给他们时,他们也行按手礼,这并不是要后来的人虚构一个空洞无用的记号,成为一种毫无实在的东西。此外,即使他们能证明,他们是效法使徒行按手礼——其实他们除荒谬的模拟外,毫无类似使徒的地方——他们所称为救恩之油,又是从那里得来的呢?谁曾教训他们从油中去寻找救恩呢?谁曾教训他们将油看为能灌输灵力呢?岂是那叫我们脱离属世之物,严厉指责我们拘守遗传的保罗吗?(参加4:9;西2:20)。我不凭着自己,却凭着主,大胆宣布说,凡称油为救恩之油的,乃是放弃在基督里的救恩,拒绝基督,与上帝的国无分。因为油是为肚腹,肚腹是为油;主要废弃这两样。这一切无力的东西,“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西2:22)。它们与那属灵的和永远不灭的神之国,是无关的。他们要说,那么,你若将这一原则应用到洗礼所用的水上,和圣餐中所用的饼和酒上,又怎样呢?我回答说,在神所设立的圣礼中,我们当注意两件事,即有形的象征物,和那由神的话印在象征物上,使圣礼发生效力的性质。所以我们在圣礼中所看见的饼,酒,和水,既存留着它们自然的本质,就如保罗所说:“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林前6:13);因为它们都要同世界的样子归于消灭。但是它们既因神的话而成为圣礼,就不把我们限于肉体,却将真实属灵的教训传给我们。

八至十二、继续驳斥罗马教会以坚振礼为圣礼之非——从略。

十三、我渴望我们保留了古人在这所谓坚振礼尚未出现以前所有的办法,有如我前面所说的。因为古时所行的,并非是罗马教徒所伪称那种有损于洗礼的坚振礼,而只是少年人在教会面前承认他们信仰的一种问答仪式而已。最好的问答方式教导,即是把普世教会信徒所当同意,而毫无争端的信条,以通俗体裁条陈出来,使十岁的儿童也可以到教会面前,承认他的信仰,适当回答对他所提出的信条考问。倘若他对某信条尚不知道或不完全了解,就必再受教训。这样教会可以见到他承认教会的真实纯一信仰,这信仰乃是全体信徒用来共同崇拜神的。今日若实行这种训导,就必能激励一些懈怠的父母,这些父母疏忽了自己儿女的教导,认为这是不关他们的事;但若有了那问答方法,他们若仍疏忽,就不免蒙羞。这样作,也可以使信徒在信仰上更加和谐,使许多人不至暴露偌大的愚昧无知,而有些人也必不至如此易于被新奇的道理所掳去。总而言之,人人对于基督教的道理,就必都有合理的认识。

论告解礼

十四、其次他们又加上了告解礼;他们对这礼的论调是如此纷乱无序,以致叫人把握不着他们的教训。在本书另一处,我们已经详细说到,我们从圣经中关于悔改所能知道的是什么,罗马教徒对这题目所教训的又是什么。我们现在只要简单地查问,他们根据什么以此为圣礼,且使之在各处教会和学派中流行了一个很长的时期。首先我要简略说到古教会的仪式,这仪式他们用为借口,来建立他们的捏造。古人对当众认罪的办法乃是这样:在罪人照教会所吩咐的完成了补罪后,教牧就用严肃的按手礼使他们与教会和好。这乃是一种免罪的表记,叫罪人确知在神面前蒙了赦免,也劝会众对他的过错释然忘怀,以宽仁再接纳他。这种办法,居普良常称之为“归于和好”。为求增加这种动作的重要性,且使之更为人所推重起见,所以古人又规定,这仪式总须凭主教的权威来举行。所以迦太基第二次会议的教令说:“长老不得在举行弥撒时,当众使忏悔者与教会和好。”亚劳修会议有另一教令说:“忏悔补赎者在补赎期间若将离开世界,便可以领受圣餐而不须先经和好的按手礼。倘若他康复了,仍须完毕补赎期,然后由主教行和好的按手礼。”迦太基第三次会议的教令说:“长老未经主教授权,不得叫补赎者与教会归于和好。”这些教令的目的,都是为要保存这事的严格性。所以这些教令将此事交主教明断,因为他的审问必更周详。但是居普良说,给忏悔者按手的,不只是主教一人,而是所有教士都参加的。居氏如此说:“他们补赎一个定期,然后来领圣餐,由主教和教士行按手礼,使他们重新有领圣餐之权。”后来,这风气逐渐败坏了,他们将这按手礼用为私下赦罪,而无当众悔罪的表示了。于是格拉典(Gratian)的著作中就有当众和好与私下和好的分别。我认为居普良所提的古风,是圣洁的,也是有益于教会的,巴不得它能在今日重新恢复。至于这较近来的办法,我虽不贸然谴责,或严加非难,但我认为是不必要的。然而我们认为悔改时所行的按手礼,乃是由人所定的仪式,而非神的设施,只能列于那无关重要的事和外表的仪式中,固不应受轻视,可是远逊于神的话所吩咐我们的圣礼。

十五、罗马教的神学家一向用错解来败坏一切,他们在这里想方设法,要发现一个圣礼,而不可得。这并不足为奇,因为他们是在寻不到的地方去追求。他们尽其所能后,问题仍是困惑无定,众论纷纭。他们说:外表的忏悔乃是一个圣礼,如其为然,它就当被视为一个内心忏悔的表记,即内心痛悔的表记,这痛悔乃是圣礼的实体。他们又说:这两者共同构成一个圣礼,并不是两个圣礼,而是一个完全的圣礼,不过外表的忏悔仅是圣礼,而那内心的痛悔才是圣礼和圣礼的实体;至于赦罪,乃仅是实体,而非圣礼。那些记得我们前面所提论圣礼定义的人,若用那定义来考验这种捏造的圣礼,他们就要发现,它并不是由神所设立,用来坚固我们信心的外表仪式。倘若他们分辩说,我的定义并不是他们所必须服从的定律,就让他们听他们所最敬重的奥古斯丁的话。他说:“有形的圣礼是为着属肉体的人设立的,叫他们藉着圣礼的步骤可以从看得见的东西,被领到只为心灵所了解的事物。”在他们所谓告解圣礼中,他们自己能看出什么,或能向别人指出什么,是与此相类似的地方吗?奥氏在另一处又说:“圣礼之被称为圣礼,乃是因为一件事是看得见的,而另一件事是包含在其中。看得见的事具有形体;所包含的事具有属灵的果子。”奥氏所提的这些事,对于他们所捏造的告解圣礼都不适合,因为在此礼中,并无有形的体,来表明属灵的果子。

十六、且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上来征服他们罢。倘若他们要在这里找到圣礼的话,那么,他们倒不如说,在这里的圣礼是在乎神甫的宣赦,而不是在乎内心或外表的忏悔。因为这仪式显然为的是使我们相信罪得赦免,且有他们所说天国钥匙的应许:“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8:18)。但是他们要提出反对来说,许多人由神甫宣赦,却没有从那宣赦得着这种益处,因为新律法的圣礼总是成就它们所表的。这种反对说法是可笑的。因为他们既说在圣餐礼中有两种吃法——属圣礼的吃法对好人和歹人都是一样的,属灵的吃法乃是特别为好人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也可说有两种宣赦呢?然而我从来就不懂得他们所谓新律法的圣礼必定有效的教理。当我们正式讨论到这个题目时,就已经证明这乃是完全与神的真理不相符的。但这里我只是要指明,他们不必存什么顾虑心以至不称神甫的宣赦为圣礼。因为他们很可以引用奥古斯丁以下的话:“使人成圣,有时是不需有形的圣礼的,而有形的圣礼有时并没有内心的成圣相随而至”;“圣礼只在选民身上才有效力,才能成就它们所表的”;“有些人披戴基督,是止于接受了外表的的圣礼,而有些人则直到成圣的地步”,前者是为好人与恶人所同有,后者则只是限于好人。他们真是庸人自忧,暴露自己的弱点甚于儿童,即在光天化日之下,也看不见如此显明的一件事。

十七、他们不要奉承自己,因为不问他们把那一部分算为圣礼,我都否认它为圣礼。第一,因为它没有神的任何特别应许,而那是那圣礼的惟一基础;第二,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仪式,都是人所捏造的,而前面已经证明,圣礼只能由神所设立。所以,他们所杜撰的告解圣礼,无非是虚妄和欺骗。这一个伪造的圣礼,他们用一个合式的名称来推崇它,称之为“船破以后第二块板子”;那就是说,若有人犯罪,将受洗时所领受的洁白衣裳染污了,就可以用告解礼来再洗涤它。他们说,这乃是耶柔米的话。不问这是谁的话,若照他们的观点来解释,显然是不免于犯了不虔敬之罪。这好像是说,圣洗为罪所涂抹了,殊不知罪人一想到使罪得赦时,他当回想到洗礼,使心中得安慰,有勇气,而且坚信洗礼时所应许给他的赦罪。耶柔米说,那些应受逐出教会处分的人,所离弃的洗礼,是由忏悔而恢复了,这种卤莽失度的话,却为这些人拿来维护他们的不敬虔。因此,我们很合适地可以称洗礼为忏悔的圣礼,因为洗礼向悔改的人保证神的恩典并坚固他们的信仰。这个说法不可视为我们的捏造,因为它不仅和圣经上的话相符,而且也普遍地为古教会接受为毫无疑义的至理。因为在指为奥古斯丁给彼得所写的论信仰一文中,曾称洗礼为“信仰与悔改的圣礼”。我们又何必再依靠那些不确实的见证呢?什么也不比各福音书所载更明显的,即“约翰宣称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太3:1-6;路3:3)。

论临终膏油礼

十八、第三个伪造的圣礼,乃是临终膏油礼;这个礼只能由神甫在人最后一息时,用主教所祝圣过的油来举行,说:“藉着这最圣洁的膏油礼,凭着神最仁慈的怜悯,愿神赦免你耳,目,口,鼻和手所犯的一切罪。”他们假想这膏油礼有两种效用,即赦罪,和身体得医治,或灵魂得拯救。他们说,这一个圣礼是由使徒雅各设立的,因他说:“你们当中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4,15)。他们这种膏油礼,也正如我们业已驳斥的按手礼一样,乃是一种捏造,毫无理由,毫无益处,妄想模仿使徒。马可记载,使徒们第一次传福音,照主所命令的,叫死人复活,赶鬼,洁净患大麻疯的,医治病人,且在医治病人上用了油。他说:“他们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可6:13)。当雅各吩咐人请长老来用油抹病人,他必是想到了这事。凡留心观察的人,从主和使徒们在一切外表的事上都运用极大的自由,就可知道这种抹油医病的仪式,并不含着什么更大的奥秘。当主要叫瞎子能看见时,他用泥和唾沫;有的人,他用手一摸就医好了,有的人,他说一句话就医好了。同样,使徒医治人,或用一句话,或用手摸,或抹油。也许有人争辩说,这种抹油礼和别的方法,并非是无端乱用的。我承认这一点,不过,他们并非用抹油作为治病的工具,而是只将它当作一种表记,使无知的人知道效能的由来,不至把赞美归于使徒。圣灵和他的恩赐,在圣经上用油来表明,乃是极普通的事。但是医病的恩赐只是在初传福音的时候,为求使人永远景仰起见,由主乐意在一个时期内显明出来,然而现在它与其他神迹奇事一样,已经停止了。所以即使我们完全认为膏油乃是藉使徒们之手所施行的那些能力的圣礼,但它与我们无关,因为我们并未受托,施行这种能力。

十九至二一、继续驳斥教皇党徒以膏油为圣礼之非——从略。

论教会的圣职礼

二十二、他们的第四种圣礼,乃是授职圣礼,但这一圣礼非常繁殖,已成为七个小圣礼。他们主张有七个圣礼。进而提出十三个圣礼来,实在是可笑的。他们关于圣职的所谓七个圣礼,也不能申辩说:因为它们都是同属于一个神甫职,都不过是达到此职的许多步骤,所以它们只是一个圣礼。因为既然它们是不同的仪式,而且他们自己也称之为七种不同的恩典,所以倘若我们接受他们的原则,它们就无疑地理当称为七个圣礼。他们自己既然明显称之为七个圣礼,我们又何必以这为疑问来讨论呢?首先,我们要将他们为求使我们接受他们的授职礼为圣礼所强加于我们的荒谬事,简短提出来;其次,我们要问,教会所用以封立牧师的仪式,是否当称为圣礼。他们提到教会的七种圣职或阶级,并称之为圣礼。这七个圣职乃是司阍,读经员,祛邪者,赞礼员,副执事,执事,神甫。圣职有七,因为圣灵有七种恩赐,是凡晋升圣职的人所应有的;而且随他们阶级的晋升而更丰富地增添给他们。而且他们由于误解圣经,就以这七的数目为神圣的数目:因为他们认为以赛亚书上提到了圣灵的七德;其实先知以赛亚只提到六德,而且并无意要在那段经文上,条举圣灵的诸德,因为除他在那里称他为“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11:2)外,别的经文称他为“生命的灵,圣善的灵,和择选的灵”(罗1:4;8:15)。其他更机巧的人不将圣职定为七,而扩展为九,说是与得胜的教会的数目相符。他们中间的意见也并不一致,因为有人将剃度加入圣职者列为初级,将主教职列为最高级;有人不将前者列入,而将大主教职列入。依西多尔(Isidore)却另用一种不同的方法来区分他们:他把唱诗员和读经员分为两种职务,指派前者专为赞颂,后者专读圣经,以教导会众。教条也是这样区分。在这种错综纷杂中,他们要我们何去何从呢?我们可说有七种圣职么?语录作者伦巴都乃是如此教导的;但是最明智的博士们另有所主张,而这些博士也彼此不同。而且那最神圣的教条又另有一种说法。这就是人在不按神之道来讨论属神题旨时所表现的和谐!

二十三、但是,更有一件超乎一切的愚妄之事,就是他们在每一级圣职中都把基督列为同僚。他们说,基督履行过司阍的职,因为他用绳子作成鞭子,将一切作买卖的驱逐出圣殿。当他说:“我是门”时,他也表明自己是一个司阎。他在会堂中读以赛亚书时,他就表明自己是一个读经员。他曾履行过驱邪职,用唾沫抹在那聋哑者的耳朵和舌头上,使他能听见能说话。他说:“凡跟随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行,”这乃是称自己是一位赞礼员。他也曾履行副执事的职分,因为他曾用手巾束腰,为门徒洗脚。他在晚餐中将自己的身体和血分给人,便充任了执事的地位。他在十字架上将自己献给天父,就履行了神甫职。听了这些话,不能不使人发噱,他们写下这些话,倘若他们还是人,,能不使自己发噱吗?最奇怪的事,乃是他们关于赞礼员这名称的妙论,他们称之为持烛者;我想这是一种有魔术性的名称,但是从不见之于任何国家或文字中,其实原来的希腊名字有跟随者的意思。但是,倘若我认真来驳斥这种无足轻重的事,就不免要引人发笑了。

二十四、但是,为求阻止他们继续以这些不合理的事来加于愚笨的妇女,所以我们应当进而暴露他们的虚妄。他们用豪华隆重的仪式来派立读经员,唱诗者,司阍,赞礼员,以供奉职务,而所用来充当这些职务的,乃是童子或平信徒。因为那些燃烛,或从瓶中酌酒倾水的人,岂不大都是藉此谋生的童子或卑微的平信徒吗?他们岂不也唱诗,并开关教堂的门吗?谁在圣堂中看见过一个赞礼员或司阍履行他的职务呢?反倒一个人在作童子时,真履行了赞礼员的职务,一旦列为赞礼员,便不再充任此位分的职务了;他们似乎是故意在接受名称时,就抛弃那名称的职务。我们看出他们用圣礼来受职并接受圣灵,无非是使他们可以不作事。倘若他们申辩说,这是由于现今时代的人们悖逆,疏忽离弃职务而来,但同时他们也得承认,他们所极其推崇的圣职,对于今日的教会是无用无益的,而且他们整个的教会大受咒诅,因为这教会许侍童和平信徒来掌烛持瓶,而那些东西只有受了赞礼员职的人才配去接触的;又因为这教会让童子于礼拜时去颂赞,而这种颂赞只当出于奉献了的口。但是他们按立祛邪者,有什么目的呢?我知道古时犹太人有祛邪者,他们是由他们所行的祛邪术而得名。至于今日这些冒称的祛邪者,谁曾听到他们有过一件驱邪的事呢?他们假装有能力按手在疯狂和被鬼附的人,以及学道友身上;但他们却不能使鬼信服他们具有这种能力,鬼不仅不听从他们的命令,甚至也控制他们。他们十人当中难有一人,不受邪灵的影响。他们对他们这种可鄙的圣职所有可笑的托辞,都不过是由无知和虚妄所构成。关于古代的赞礼员,司阍,和读经员,我们于讨论教会的圣职时,已经谈到了。如今我们只要打击那以教职为一种七重圣礼的新奇捏造。这七重圣职,除在那些号称聪明的神学家如巴黎神学院和教条派外,再不能从别的地方找到一个字。

二十五、现在让我们来考验他们所用的仪式。第一,他们用一种共同的记号,接纳人加入教士的队伍。他们将这些人的头顶剃光,以表王侯之尊,认为充任教职的人应当做君王,治理自己和别人,如圣彼得对他们所说的:“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但是他们将那赐予整个教会的专归为己有,又以那从一切信徒偷来的尊称傲然自荣,这乃是犯了亵渎神的罪。彼得的话是对全教会说的,他们却妄自把他的话援用于少数剃光头顶的人身上,好像说,只有他们是圣洁的人,只有他们是为基督的宝血所救赎的人,只有他们是由基督立为君王和祭司的。他们更进而提出别的理由,说他们的头顶剃光,是表示他们的心自由无碍地归于上主,能够敞着脸看神的荣耀;也可说是表示他们的口和眼所犯的罪,都理当剃去。又可说剃光头顶,是表示他们放弃一切俗事,而头顶边缘上所留的发,乃是表示留下养生的产业。每一件事都具有象征意味;因为殿中的幔子对他们尚未裂开。因此,他们以剃光头顶来代表这样的事,自以为他们完全尽了自己的本分,其实他们一件也未履行。他们用这种虚妄来欺骗我们,要到几时呢?教士藉着剃去几根头发,来表明他们放弃了世上的丰富产业,自由无碍地去默想神的荣耀,克制了耳目所有的情欲,其实什么人也不比他们更贪婪,更无知,更淫荡。他们为何不真表现出圣洁来,而徒以虚妄欺骗的象征来假装圣洁呢?

二十六、他们说,教士剃度,乃导源于拿细耳人,这岂不是承认他们的圣礼乃出于犹太人的仪式,或说,不过是一种犹太教吗?但当他们再申辩说,百基拉和亚居拉以及保罗本人,也于许愿后用剃发来自洁,那便更加暴露他们是完全无知了。因为无处曾提到百基拉剃度过,亚居拉是否剃度了,也还不确定,因为那上面所载剃发一事,可指保罗而言,一如可指亚居拉而言一样(徒18:18)。但是我们不能让他们引保罗来作为剃度的借口。读者都当注意,保罗并非是为着圣洁而剃发,而只为适应软弱的弟兄。我惯常称这种愿为爱心的愿,而非宗教的愿;那乃是说,这种愿非为宗教而发,也不是崇拜神的行为,而是要担当软弱弟兄的愚昧,正如保罗自己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林前7:20)。因此保罗行了这事,乃是暂时的,只有一次,为要适应犹太人。如今这些人毫无理由地效法拿细耳人的自洁法,这岂不是妄自模仿那已作废的习俗,兴起一种新的犹太教吗?这一种迷信也影响了教谕书信,使它根据保罗来禁止教士留长头发,吩咐他们将头发剃成一个圆圈形,好像保罗所提到宜于一切男人的事,是专指教士剃度而言一般。因此读者对随此而来的其他圣礼的尊荣和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十七、教士剃度的起源,可以由奥古斯丁的著作看出。当那时代,男人不蓄长发,除非他是女性化,仪态娇柔,缺乏男人气质的人。所以教士蓄长发,便认为是不好的榜样。所以命令教士剃去头发,好叫他们没有女性的表现。后来剃发如此流行,有些修道士想用一种与众不同的事来表示他们优越的圣洁,于是乃蓄起长发来。后来,蓄长发的风气又恢复了,并且有几个国家,如法兰西,日耳曼和英格兰,一向习于蓄发,皈依基督教后,各处教士乃剃发,以避免以头发为装饰的表现。后来到了腐败的时代,一切古制都被曲解,或退化为迷信,他们对教士剃度一事,看不出什么理由(因为他们没有保留别的,只是愚昧地仿效前人而已),乃诉诸奥秘,这奥秘他们现在迷信地提出来作为维持他们所谓圣礼的一个证据。司阍于受职时领受教堂的钥匙,以表明他们被委任看管教堂。读经员受职时,领受一本圣经。祛邪者则领受各种驱邪的符式,以使用于学道友和疯人身上。赞礼员领受烛和瓶。他们认为这些礼仪具有奥秘能力,不但是无形恩典的表记,而且是它的产生者。因为,按照他们的定义,他们既把这些礼仪列入圣礼,就必然如此假定。总之,我认为教条家和经院学派神学家,以圣礼的称呼来加于他们自己所谓“次等职位”,乃是悖谬的;因为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些职位初期教会未之曾闻,在许多年后才捏造出来。既然圣礼须含有神的应许,就不能为人或天使所设立,而只能为神所设立,因为那应许惟有神才能赐给。

二十八、此外还有三种职位,他们称之为高等职位。他们说,副执事在次等职位开始增加时,便转到高等职位了,因他们以为从圣经可以证明这些职位,所以他们为增加它们的光荣,特别称之为“圣职”。但是我们现在必须查考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是如何荒谬地滥用了神的命令。我们要从长老职或神甫职说起。他们用这两个名称来表示一件事,以之称呼那些他们所谓有权将基督的身体和血献在祭坛上,祈祷,并颂扬神的恩赐的人。因此他们受职时,接受圣餐杯和圣餐碟,是表明他们有权向神献赎罪祭;而且用油抹他们的手,是表明他们有祝圣的权能。关于这些仪式,我们往后要提到。至于这事的本身,我认为没有圣经的一个字作根据,他们败坏神所设立的职分,没有比这更甚的了。第一,从前章所论教皇的弥撒看来,我们就该知道,凡称自己为祭司献赎罪祭的,都是对基督大大有损的。因为基督乃是圣父起誓立的祭司,按照麦基洗德的等级,没有尽头,也没有继承者。他曾用一次献了永远赎罪与和好的祭;如今既已进入天上的圣所,就为我们代求。在基督里,我们都是祭司,但只是对神献上赞美和感谢,总之,献上我们自己,及我们所有的。用献祭来止息神怒,使罪得赦,乃是属于基督的职分。这些人擅将基督的祭司职分归为己有,他们的祭司职岂不是该当不虔敬和亵渎的罪吗?他们敢以圣礼的名称来尊荣它,真是暴露他们大胆无耻。给教会的真实长老和牧师行按手礼,使他们供圣职,我并不反对以此为一种圣礼;因为,第一,这仪式是从圣经中取来的,第二,保罗说,这并不是可轻忽的,而是属灵恩典的真实象征(提前4:14)。我其所以未将它列为第三个圣礼,是因为它不是给与一切信徒的,而只是为个别职分所行的特别典礼。然而将这光荣归于牧职,罗马教的神甫并不能因此就骄傲起来,因为基督曾命令我们按立牧师,以传扬福音,施行圣礼,却并未立祭司来献祭。他委任他们传扬福音,喂养羊群,并没有叫他们宰牲献祭。他应许把圣灵赐给他们,只是为维持管理教会,并不是叫他们能够赎罪。

二十九、主所立的礼仪,总是与所代表的事实完全相符合的。例如当主差遣门徒传福音时,他“向他们吹一口气”(约20:22),表明他将圣灵的能力灌输给了他们。这些自作聪明的神学家,也保留吹气的举动,好像圣灵是从他们的喉中吐出来的一般,对受按立的神甫喃喃说道:“你们受圣灵。”这样,他们就不让什么能逃脱他们荒谬的模仿,而这种模仿并不是如同喜剧中丑脚的扮演举措,不乏技巧和用意的,而是如同猿猴的做作,毫无计划和风趣的。他们说,这是学主的榜样。但是我们的主作了许多事,并非是给我们作榜样的。他对门徒说:“你们受圣灵”。他对拉撒路说:“拉撒路出来”(约11:43)。他对瘫子说:“起来行走”(太9:5;约5:8)。他们为什么不对一切死人和瘫子同样说呢?他对门徒吹一口气,使他们充满圣灵的恩典,这乃是他神能的一种表现。倘若他们想照样去作,他们就是想与神竞赛,向他挑战;但他们一点不能产生同样的效力,这种愚昧的模仿,只足以戏弄基督。他们诚然是无耻,胆敢说自己将圣灵授人;但事实证明,那些受按立为神甫的人,如同由马变了驴,笨汉变了疯子。我也不是因此而反对他们;我只指摘这仪式的本身,不当把基督所行特殊神迹的特别表记,来作为先例;他们效法基督的借口,并不足以证明他们所行的为合理。

三十、但是他们从谁领受了膏油礼呢?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亚伦的后裔领受的,他们的职分也是由此发源。可见他们总喜欢引用不适当的前例来维护自己,而不愿意承认他们所行的,乃是由自己所捏造的;但同时他们却不想到,他们自认为亚伦后裔的继承者,便损害了基督的祭司职;这职乃是古代一切祭司职所描述所预表的。所以基督完成了终止了古时的一切祭司职分;它们都因他而停止了,这是我再三说过的,而且是希伯来书不假注释所明白宣布的。倘若他们是如此喜欢摩西的仪式,他们为什么不用公牛,牛犊,和羊羔来献祭呢?他们诚然有大部分古时的仪式,和犹太人一切的崇拜;但他们的宗教所缺乏的,乃是他们不用动物来献祭。谁不知道,这膏油的风俗较割礼更为有害,尤其是若把迷信和法利赛人一般的功德观加上,它便是更为有害呢?犹太人靠行割礼来称义;这些人却靠膏油礼来得属灵的恩典,因此,他们既想效法利未人,就背叛了基督,放弃了牧师的职分。

三十一、他们以为已奉献成圣的油,有一种永不磨灭的特性;好像油不能用尘土和盐洗除,或是黏得不能为肥皂所洗去。他们说,这特性是属灵的。可是油与灵魂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所引奥古斯丁的话:倘若神的话和水分开了,那水就只是水,因神的话,水才成为圣礼,他们难道忘记了么?在他们的膏油礼中,他们能提出上帝的什么话呢?他们难道将神叫摩西膏亚伦的儿子的吩咐提出来吗?若是如此,还有关于亚伦穿着的外衣,礼服,祭帽的吩咐,以及关于亚伦儿子穿戴的外衣,腰带和祭帽的吩咐。又有命令要宰一只公牛,焚其脂膏,切开一牡羊而焚之,并以另一只牡羊的血使他们的耳朵和外衣成为圣洁,以及其它种种礼仪,我惊奇他们为何都遗漏,而只采取了这膏油礼。倘若他们喜好洒油,为何不洒血呢?他们诚然是企图作一件最巧妙的事,要从基督教,犹太教,和异教搜集各种成分来造成一个宗教。因此,他们的膏油礼乃是十分腐臭的,因为它缺少神的话来作盐。还剩下有按手礼。我承认它在真实合法的授职典礼中,是一种圣礼,但我否认在他们喜剧般的虚妄中,有什么圣礼,因为他们既不服从基督的命令,又不注重主的应许带领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倘若他们要有授职礼,他们就当将这礼专用于达到它原来的目的。

三十二、关于执事的职分,倘若它恢复到在使徒下或在教会较纯洁时代所有原来的纯洁地步,我同他们也无所争辩。但是罗马教徒中妄称执事的人,与这有什么相似之处呢?我并不是指个人而言,免得他们埋怨说,以个人的过失来评论他们的教义,乃是不公道的;但是姑就他们的教义本身所说明的执事来说,我认为他们拿使徒教会所委任的执事作护符,乃是荒谬的。他们说,他们的执事理当协助神甫举行圣礼,即如协助举行洗礼和膏油礼,又如预备圣餐的饼酒,陈列祭品于祭坛,预备并覆盖主的餐桌,举持十字架,对会众吟诵福音书和使徒书信。在这一切中,那里有一字提到古时执事的真职责呢?现在我们看执事如何受按立。按立执事时,只有主教一人按手;主教在他左肩上放一圣带,表明他是已经负起了主轻省的轭,好使属于左边的一切事都敬畏主;又给他一本福音,表明他是宣扬福音的。这些事与执事有什么相干呢?这不啻是有人妄想封立人为使徒,却只派他们去烧香,装饰神像,修剪蜡烛,打扫教堂,捉鼠,赶狗。谁能让这种人称为使徒,与基督的使徒相比呢?他们不过委派这种人在他们喜剧般的表演中,充当角色,所以不要再称他们为执事了。他们的名称也足以充分表明这职分的性质。因为他们称执事为利未人,要从利未的后裔追溯其来源。他们这样做,我并不反对,只要他们不冒称为基督教。

三十三、论副执事——从略。

三十四、他们末了的一个圣礼乃是婚礼,这是人人都承认为神所设立的,但直至贵钩利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它是圣礼。那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会认为这是圣礼呢?若说这乃是神所设立良善圣洁的礼,那么,农业,建筑,制鞋业,及其他许多事,也是神的良好设施,却并不是圣礼。因为圣礼所必具的条件,不仅它必须是神的作为,而且它必须有神所设立的仪式,用来证实他的应许。婚礼中未曾具有这一条件,虽稚子也能辨识。但是他们说,婚姻乃是神圣的事的表记,即表明基督和教会属灵的结合。倘若他们以“表记”是指上帝帮助我们的信仰所赐给我们的象征,那么他们就离开真理太远了。倘若他们以表记只指一种类比而言,我就要揭露他们推论得多么敏锐呀!保罗说:“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林前15:41,42)。那么,这也是一个圣礼了。基督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子。”这里又是一个圣礼了。基督又说:“天国好像面酵”(太13:31,33)。这里是第三个圣礼了。以赛亚说:“看哪,主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赛40:10,11)。这里是第四个圣礼了。他又说:“主必像勇士出去”(赛42:13)。这里是第五个圣礼了。这样,圣礼那里有止境呢?根据这种说法,每一件事物都可说是一个圣礼了;在圣经上有多少比喻和类比,便将有多少圣礼了。即令是窃盗行为,也要成为一个圣礼了;因为经上记着说,“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谁能忍受这些诡辩家的胡言呢?我承认,每当我们看见葡萄树,就甚当想起基督的话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我父是栽培的人”(约15:1,5)。每当我们遇见牧人和羊群时,就当记起主的另一句话:“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但是若有人把这一切的比喻都列为圣礼,那就证明他是有神经病。

三十五、他们引证保罗的话,来说,他明明称婚礼为圣礼:“丈夫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护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就是他的骨,他的肉。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武加大译本把奥秘译为圣礼),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28-32)。但是,这样解释经文,不啻是把天地混乱起来。为要表明丈夫应当如何特别爱妻子,保罗乃提出基督来作为榜样。正如基督将他的一切慈爱倾注于他所娶的教会,照样使徒保罗希望人同样爱妻子。所以经上说:“爱妻子,便是爱自己,正像基督爱教会一样。”保罗为说明基督怎样爱教会如同爱他自己一样,并且怎样使他自己与教会他的配偶成为一体,他乃引用摩西记述亚当所说的话来论基督。因为当夏娃被带到亚当面前时,他知道她乃是由他的肋骨造成的,他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保罗从灵性上证明这一切都应验在基督和我们的关系上,他说:“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就是他的骨,他的肉,”因此是和基督成为“一体”。最后他以赞欢来结束说:“这是极大的奥秘;”但为叫人不因语言模糊而受欺起见,他又明显地说,这话不是指着男女的婚姻而言,而是指着基督和教会的属灵婚姻而言。“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这真是极大的奥秘,基督让他的肋骨被拿去一根,好使我们得以造成,那就是说,他虽刚强,却自愿成为软弱,好使我们因他的能力而刚强;所以“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

三十六、他们因武加大译本称婚姻为圣礼而受骗。但是整个教会因他们的无知而受罚,这是合理的吗?其实保罗是称婚姻为奥秘,而不是称它为圣礼。那么,让他们叫骂语言学罢。其实他们因对这种学问愚昧无知,所以在这样一件显而易见的事上,竟可耻地受了很久的欺骗。他们为什么在这一节经文上如此坚持“圣礼”一辞,在别的经文上却把它放过毫不注意呢?因为那位拉丁文译者在提摩太前书(3:9,16),以弗所书(3:9)上,又在经上凡用奥秘一辞的其他地方,都将奥秘译为圣礼。然而这一个疏忽的错误,我们且饶了他们吧,但是骗子至少应当有好记忆力。因为他们既已尊重婚姻为圣礼,同时又指斥婚姻含有污秽不洁和肉体败坏的性质,这是何等没有头脑的善变呀!将神甫摈除于这圣礼之外,这是如何荒唐呀!若是他们说他们不是禁止圣礼,只是禁止婚媾而已,我对于这种遁词不能满意。因为他们既谆谆训诲说,婚媾乃为圣礼的一部分,因此它是以人的本性来代表我们与基督连合为一的;因为藉婚媾夫妻成为一体。在这里他们当中有些人发现两个圣礼:一个是当男女订婚的时候,有上帝和心灵连合的圣礼;另一个是在夫妻的关系上,有基督与教会连合的圣礼。但是无论如何,照着他们的原则说,婚媾乃是一圣礼,所以对任何基督徒都不当加以禁止;除非基督徒的圣礼各不相融,不能并存。他们的教义还有一种荒谬之处,他们承认圣灵的恩典是在每一圣礼中赐给人的,且承认婚媾是一种圣礼;然而他们决不承认圣灵临于男女的婚媾关系中。

三十七、从这错谬观点所产生的流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