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教理史的职责

 教理史的职责,简单地说,乃是要叙述教理史的起源,并追溯到后来的发展与改变;或是按史伯格(Seeberg)所说:“教理史乃是要让我们看到,教理怎样形成,及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怎样因那一时期的教会的注解而有新的形式。”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教理的历史:一是“假设”,二是“内容”,三是“从某一立场而有的观点”。

一、“假设”

教理的可变性

第一个也即最主要的假设,就是教理的历史在教会之中是有改变的。事实上,在教会历史的过程中曾经有许多改变。那不变的就不会发展,因之,也就不能有历史。基督教神学总是认为教会的教理,一方面是很坚定不移的,然而在历史的过程之中,仍然经过了许多的变化,因为有了新的要素,就会使教理变得更丰富。因之,我们认为教理有历史,因为是有进步,这种看法是站得住的。然而罗马天主教的看法,却不一样。罗马天主教常认为他们不变的教理比基督教的教理更优越。红衣主教吉朋(Gibbons)曾如此批评基督教的教理说:“以不变的圣经教训来支持不断改变的教理,这种看法是站立不住的。”他又为天主教的教条辩护说:“天主教的教条与以往的完全一样,毫无改变。”(我们先祖的信仰,11、87页)威尔马(Wilmers)也是以同样的语气来为天主教的教条辩护,他说:“基督教凡是所启示的教义都是不变的,因为教义包含了教训或律例,乃是为全人类所定。没有任何一条教条可以随意由人增减;也没有任何一条基督所赐的教理,可以在历史中有不同的解释。”(《基督教手册》第67页)天主教的作者总是说:教会不能形成新的教理,我们只能将一次所交付给圣徒的真道传递给后人。

天主教论圣经中的教理

那么罗马天主教对于教理史的看法是怎样构成呢?因为教会若是不能有新的教理,因为教理从起初已经交付给我们,一次交托给圣徒的真道都已经包含在天主教的传统之中了,所以不能再有新的教理被加上,也不能有所改变;而且教会本身才是对于神启示真理无误的注解,因之,也只有天主教会有权宣扬这个教理;如此就不会在信徒之中生出怀疑,并能更积极地对于真理有所认识。古时是如此,今天也是如此。因此,天主教的教义并没有发展史;我们也可以说,天主教并没有教理史;如果说天主教的教理有发展的历史的话,也不过是个人主观地对教理的了解与看法的不同。以上是天主教对于教理史的观点。有一个罗马天主教徒,名为奥誉(B.J.Otten)的作者,在他的《教理史手册》(第三版)中说:“所谓教理史必须先预先假定(假设)所启示的真理在客观方面看来,是永远不会更改的;然而,在主观方面,人们对于教理的理解上是可能有进步的。”(第一卷,第2页)

天主教对教理史的看法

罗马天主教曾经长期轻视教理史。尼安德(Neander)说:“有一位近代的神学家,即德国的黑米(Hermes)曾指出:教理史是一门特别的学问,一定预先假设有发展,有改变的事实,这也完全指明天主教的看法错误。为了这个原因,黑米觉得要在讲学时特别开一课教理史的课程。”(《基督教教理史》第一卷第8页)天主教作者皮他维(Petavius)是第一个罗马天主教的作家,曾指出教义发展的理论,然而他的着作并没有被天主教的上级所接纳;因之,他只好改变他的看法。但较后来的作家,如默楼(Moehler)与纽曼(Newman)提倡教义发展史时,就被更多的人接纳,但并没有被全部天主教上级所接纳。纽曼认为,神在最初所交付我们的真道,不过是象初发芽的种籽,并没有完全茁长。这初期的真道曾如种籽那样被撒在教会之中,虽并未完全茁长,却迟早会长大,所以在历史之中逐渐地成为完全长成的教义。这种新的看法,最初曾受到教会当局的反对,但逐渐地也受到更多的人所接纳。最后,教会当局也要来测验一下此种看法,终于也认为此种逐渐成长的教义是神所启示的真理,因之是无误的,也蒙教会当局所认可。各种看法虽受许多天主教的作者接受,但天主教的上级并没有完全接纳。

教理机体上的发展

对于教理史第二个假设,乃是认为教会的教理在机体方面是会逐渐发展而形成的;虽然有时教会的领袖们,在努力要了解真理的道途上,往往会进入死巷,或是在追逐幻影,或是加入外来的思想,甚至于全教会有时也可能会有错误;然而神的特殊启示,乃是对于神的知识以及对于基督救赎之认识,不断地启示出来。教会在寻求真理的知识时,乃是按照神的旨意而来认识他。教会也受着圣灵的引导,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的灵,所以教会若是有圣灵的引导,就会不断地看到真理的发展。教理史并不一定是年代表,也不一定只是将各教会的教理记载下来而已。教理史却是逐渐地成长,而且是完全了解教会本身的性质;因之,教理史必须预先假定是教会教理的发展史。

逐渐进步的发展

假如以往的教会曾假定说,因为宗教生活常有改变,所以常需有新的教理,每一个时代都当有自己的教理,将旧的教理丢弃,重新写作新的教理以配合本时代的人的灵性光景,那末,我们就不可能有教理的历史了。我们应当如此假定,教会虽然在寻求真理的途径之中,曾有差错;但是因有圣灵的指导,最终仍是走上正路,因而得以形成纯正的教理。我们甚至也可以说,如同改教时代的光景,虽然完全脱出天主教,然而并没有完全与古时的教义分开,改教者们虽然将当时天主教的许多错误的地方改革,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拒绝古时教父们的教训,甚至于经院学派中纯正的教义,也被接受;所以甚至于改教时代有极大的变动,我们也不能说他们完全与以往的教理隔绝。

二、“内容”

教理不仅是历史唯一的资料

虽然教理史最主要的是讨论教会的教理,但并不是说完全不涉及教义的发展与形成的过程。虽然某些教义并没有完全被教会所接纳,但在讨论教理史时,我们也会加以批判。我们不能将教理史的范围,只拘囿于奈西亚大会(CouncilofNicea)起,到我们今天采用信经的大会为止的期限,如果我们要研究教会教理最早的起源,必须从使徒时代的教父,以及所领受的特殊启示为起点。我们必须提及以下三方面对于教理史发展的过程:首先我们必须包括当日的信徒对于教义的讨论,虽然并没有得全教会的通过,却是一般人所接纳的;其次也当包括那些未被教会认可的,与教会主要教理略有不同的真理;最后也当包括将来所要形成的教义,以至于有助于形成更丰富的神学教理。因为我们在研究教理史时,并不单是注意到机械化的组织,却是注意到有生命的成长;所以我们必须要提到教理形成的步骤,使我们看到更好更丰富的效果。

对教义争辩的考虑

所以,在我们研究教理史时,我们不能忽略外在的历史;研究教理史决不能忽略当时教会对异端的争战;这种神学思想上的争辩,是产生教理的主要动力;因此也对于教理的形成有决定性的影响。研究正邪的争端,虽然对我们并没有什么造就,但是对于帮助我们了解教会教理的一方面,是绝对必须的。在教会历史中对教义发生争端时,就有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与看法;有时会产生不同的教义,与纯正的教理有所不同,这样终于产生了不同的宗派。甚至于这些从纯正教理分出去的教义,对于教理史的研究方面,也非常重要;正因如此,使我们对于教理的形成,更能近乎真理。

三、观点

教理史虽不能忽视外在的事实,即各种不同的观点,对于教理形成所产生的影响;但我们必须注意,教理史主要职责乃是要指出神学思想怎样在全教会中发展并形成;所以我们必须研究从神自己所启示的真理中发展出来的真理。黑格尔(Hegel)与包珥(Baur),虽然他们的观点或哲学并不配合基督教的思想,但他们所用的方法论,对于教理史很有贡献,因为他们认为教理的发展与形成是受着一种内在的律所控制。我们在后面论到各种教理的难题时,可以看到教理发展与形成的各步骤中,确是有逻辑上必然的过程。一般讲来,在我们研究教理史时,从教理的历史中常显出有合理的,也就是合逻辑的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