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认识神的人

有一次,我和一位学者在阳光中散步,他为了恩典的福音与教会要人发生冲突,宁愿舍弃在学术界平步青云的前程。“我并不在乎”,他说,“因为我已认识神,他们却不。”这只是一句插语,是对我所说的一句漫不经心的评语。但这话却萦绕在我的脑子里,使我思索良久。

我想,没有几个人会这样自然地说已认识神。如果我们够坦白,就必须承认我们完全不了解“我认识神”这几个字所指那肯定、真实的经验。或许,我们能见证某些经历,也能滔滔不绝地述说悔改的经过,我们说认识神——当然,福音派信徒理应这么说;然则,我们能不假思索地,而且基于自己过去某些特殊的事例,说已经认识神吗?我甚表怀疑,因为大多数人对神的经历,恐怕没有那么生动真实吧!

再者,在我们所享用关于神的知识的亮光中,我想很少人也能这样自然地说,并不在乎过去的失望和目前的痛心(世界所认为的痛心)。因为事实上,我们大多数都很在乎。我们叫这些做“十字架”,且忍受着,又常常反复思念,无时无刻不掉进苦涩、冷漠、灰暗中。我们向世界表现的态度,是一种干涸的禁欲主义,与彼得形容他的读者所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相差甚远。我们的朋友就说:“多可怜啊!多受罪啊!”——我们自己也有同感!但在真正认识神的人的心中,这些虚假、夸大的话是毫无地位的!他们从来不想“如果”,从来不想失去的事物,只想已得着的。保罗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使我认识基督”(腓3:7-10)。保罗说把失去的事物看作“粪土”,意思说不但不认为这些有何价值,也表示他心中不常常想念这些;正常的人怎会对粪堆有所留恋呢?可惜,这正是很多人所作的。这显出在真正认识神的道路上,我们所得何等稀少!

在这一方面我们要坦白面对自己。我们可能是正统福音派信徒,能清楚地讲述福音,老远就能嗅出异端邪说。任何人问如何认识神,我们能立刻提出正确的方程式——认识神乃藉主耶稣基督,靠他的十字架与中保,基于他应许的话,靠着圣灵的大能,透过个别运用信心。可惜,认识神的人的喜乐、善良、精神释放等特质,我们却付若阙如——甚或比一些对福音派的真理认识得不太清楚和不太完全的基督教圈子中人更缺乏认识,更含糊!或许这又是在后的必要在前,在前的必要在后吧。对神一点点的认识,比一大堆关于他的知识更有价值。

有两件事可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第一,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他。我敢肯定,很多人从未真正认识神。我们发现对神学有浓厚兴趣(当然,神学是最引人入胜的科目——在十七世纪时它是每一位绅士消闲的活动),阅读解释神学和护教学的书,钻研基督教历史,研究基督教信条,学习如何解释圣经。别人赞赏我们在这些事上的兴趣,也有请我们就某一个基督教问题公开发表意见,或带领小组研究,或发表论文,或撰写文章,和在基督教的圈子里,通常正式或非正式地担负正统教义的教导和评审的责任。朋友们说,我们的贡献很有价值,这也激发我们再接再励,探讨更多神的真理,以应付别人的要求。这都很好——可惜对神学的兴趣、关于神的知识、对基督教主题能想得清楚、能说得动听,却不完全等于认识神。我们对神的知识或许可以像加尔文(Calvin)的那样多(事实上,如果努力研读他的著作,迟早也可以),却可能一直对神一点也不认识(我且要说,加尔文却非如此)!

第二,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敬虔的事而不太认识神。这视乎所听的道、所看的书、所交的朋友。在这注重分析和科技的时代,有关如何祷告、见证、读经、十一奉献、做年轻基督徒、做年长基督徒、做快乐的基督徒、分别为圣、引人归主、受圣灵的洗(或在某种情况下避免圣灵的洗)、讲方言(或辩解五旬节式的表现)。和一般如何经历基督徒所有不同的行为,教会书摊和讲台的信息,殊不缺乏。还有很多记述历代圣徒的经验的传记可供赏阅。总之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法,一定可以使人间接地学习有关基督教的事。再者,一个常识丰富的人,可以经常利用这些追求帮助那些个性较不稳定的基督徒,使他们站稳脚步,培养他们对困难能看得中肯,这样一来,或可以赢得“好牧者”的美誉。然而,有了这一切,仍可能一点也不认识神。

然而又要旧话重提。问题不在乎是否精通神学,或能“平衡”(多么可怕、自我意识多强的一个字!)基督徒的生活。问题乃是我们能否简单而坦诚地说已认识神,不因为自己是福音派的信徒才觉得要这么说,却因为这的确是浅显的事实;同时,能否说因为认识神,就不在乎因做基督徒而有的不愉快的事,或失去的乐趣?若真正认识神,我们会这么说,若不这么说,显然要更清楚面对自己,看看认识神和只知道关于神的事有什么分别。

前面说过,人认识神的时候,就不在乎损失和苦难;他所获得的,足以把这些一扫而光。认识神对人还有什么其他影响呢?圣经不同的部分,从不同的观点回答这问题;或许《但以理书》提供了最清楚有力的答案,可归纳成下面四大命题:

一、认识神的人有大能力为神工作

《但以理书》其中一章预言说:“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刚强行事。”(11:32)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译作“惟独认识神的子民,必站稳行事(stand firm and take action)”。从经文的上下文看,此节以“惟”(but)字引出,故相对于第31节中那“设立那行毁坏可憎的”、用巧言勾引作恶违背圣约的“卑鄙的人”的行为(参31、32节)。这指出认识神的人的行动,就是对在四周运行、敌挡神的潮流的反抗。他们不能小视神遭受挑战或被漠视;他们觉得必须采取行动;神的名受侮辱,激发他们奋起。

这正是《但以理书》各章记载的故事,是但以理和他三个朋友的“丰功伟绩”。他们是认识神的人,结果常常觉得被迫要积极地与非宗教和假宗教的盛行和霸道分庭抗礼。但以理尤为特出,他绝不容许这样的情形每况愈下,却有感要向之公开挑战。为了不因吃宫内食物而冒被俗礼玷污之险,他坚要吃素,使太监长惊愕不已(但1:8-16)。当大利乌王禁止祷告一个月,并谕违命者死时,但以理不但继续每天祷告三次,且在打开的窗前祷告,使每个人都能看见(6:10等节)。这使人想起赖尔主教(Bishop Ryle)在圣保罗大教堂内他的座位上向前躬身,使每个人看见他在信条上并没有倾向东方的传统!可别误会这些行径!并不是因为但以理或赖尔主教乃粗鲁、蛮不讲理、喜欢反叛、不与政府作对就不快乐的家伙。只是因为认识神的人,对那些神的真理和尊荣受到直接或沉默的危害的场合,非常敏感。与其让事情腐化下去,他们宁可强使人注意这问题,务求改变人心——而不惜亲身冒险。

这种为神而发的冲劲,并不限于外表的举止。事实上,也不始于外表的举止。认识神的人,其先决条件是祷告的人,他们为神的荣耀而发的热忱和能力,最先表现出来的地方也是祷告。《但以理书》第9章记载说,当但以理先知“从书上得知”预言中以色列被掳时期行将结束,又看见国家的罪只会招惹神的审判而非怜悯,他就“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3节)用一颗对我们很多人是完全陌生的,用激烈、伤痛的心灵——这是我们很多人完全陌生的心灵——祈求恢复耶路撒冷。真正认识神所结出不变的果子,是为神的缘故,祷告出来的力量——诚然,这种力量只有藉着祷告而发泄出来,释放内在的张力——而认识越多,力量就越大!我们可以用此测验自己。或许我们没有必要向不虔不义和离经叛道公开表示些什么。或许我们年老、有病、或为其他身体状况所限制。但我们都能为日常生活周围所见的不虔不义和离经叛道祷告。然而,若里面很少这种祷告的能力,也很少如此实行,这就是甚少认识神的确据了。

二、认识神的人对神有伟大的思想

《但以理书》中的神,是一位随自己美意掌管历史,藉审判和怜悯的作为向个人和国家彰显主权的神。要把书中关于这伟大的神的智慧、大能和真理等教训全部写出来,篇幅是不够的。总而言之,除《但以理书》之外,整本圣经对神的权能多面性的真理,再没有更生动、更持续的描述了。

面对着已鲸吞巴勒斯坦的巴比伦帝国的大能和威荣,和后来使以色列在任何人为的尺度下都像侏儒的世界各大国,《但以理书》却戏剧性地提醒说:以色列的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诸天掌权”(4:26),神的手掌握历史的每一时刻,而“历史”(history)实在不过是“神的故事”(His story),是他永恒计划的展现,而最终凯旋胜利的国度,是神的国度。

“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4:25;参5:21)这中心真理,就是但以理在第二、第四章教训尼布甲尼撒的,在第五章(18-23节)提醒伯沙撤的,是尼布甲尼撒在第四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大利乌在第六章(34-37节)所承认的,是但以理在第二、第九章祷告的根据,在第一、第六章反抗权柄的信念,和他的朋友在第三章反抗权柄的信念,以及神在第二、四、七、八、十、十一至十二各章向但以理启示的精要。神知道且预知万事;他的预知乃预定(His foreknowledge is foreordination);因此,他在世界历史和个人命运两方面都有最后的判决。他的国度和公义最后必得胜,因人或天使都不能阻挡他。

这些就是充满但以理内心关于神的思想,可从其祷告(永远是人对神看法的最佳证据)看出来:“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将智慧赐与智慧人。……他……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他同居……”(2:20-22);“主啊,大而可畏的神,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主啊,你是公义的……主,我们的神,是怜悯饶恕人的。……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9:4、7、9、14)。我们是这样认识神吗?这是我们的祷告所表达的神吗?我们对他圣洁的尊荣、道德的完美、慈爱的信实等伟大的认识,能好像它对但以理一样使我们谦卑、倚靠他、战兢、顺服吗?这测验也能量出我们认识神有多少。

三、认识神的人为神表现大无畏的勇气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忠勇过人,但却非“愚忠”。他们知道在做什么,算过代价,量过危险。他们清楚知道,神若不用神迹插手介入(他实在做到了),后果将会如何。但这些事并不动摇他们。既相信自己有正确的立场,并知道忠于神就必须有此立场,他们就如章伯斯(Oswald Chambers)所说:“欣然洗手,表示与后果无关。”使徒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保罗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徒20:24)。这正是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所具备的心志。这也是所有认识神的人的心志。他们或会发现,选择正途何等艰苦困难,但一认识清楚,就勇敢、毫不犹豫地拥抱它。若其他神的子民看法不同,他们不担心,也不附和(当时的犹太人,只有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个人拒绝敬拜尼布甲尼撒的像吗?他们说的话并无表示他们知道——甚至理会——是否有其他人。他们只清楚知道自己应做什么,而对他们来说这已够了)。这试验也能量出我们认识神多少。

四、认识神的人在神里面有极大的满足

人最大的平安,莫过于满心确实知道已认识神,神也认识他们,并且知道这种关系已保证神在今生、在死后以至永远都有恩惠随着他们。这是保罗在《罗马书》5:1所说的平安:“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他在《罗马书》第8章也详析文中精义:“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1、16、 28、30、33、35等节)这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所认识的平安。因此,面对尼布甲尼撒王的最后警告——“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3:15)他们仍然屹立不动,从容就义。他们的回答(3:16-18)确是古今一绝:“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请勿紧张!)“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彬彬有礼,却令人无言以对,他们认识他们的神啊)“即或不然,”——若无拯救临到——“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毫不在乎!根本没有什么不同!或生或死,他们都知足)。

主,或生或死,非我所虑,
爱你侍你,是我福分;
求他赐我,足够恩典。
人若长寿,我会欢欣,
因我可以,长久顺命;
人若短命,我何用忧,
振翅飞翔,永恒之中?

我们知足的程度,又是另一试验,可判断是否真正认识神。

我们渴慕这样认识神吗?那么——

第一,必须承认对神何等无知。必须学习如何用祷告和内心所思想的,而不是用关于神的知识或在教会中的恩赐和责任去衡量自己。恐怕很多人在这层面上完全不知道自己多么贫乏。求主给我们看见。

第二,要寻求救主。他在世时,邀请人与他为伍;人因而认识他,藉认识他而认识他的父。旧约也记载主耶稣道成肉身之前曾经显现,做过类似的事——以神的使者的形状出现与人为伍,使人认识他。《但以理书》似有两件这样的记载——那和但以理的三个朋友在火窑中同行,“相貌好像神子”的第四个人是谁呢(3:25)?但以理在狮子坑中的时候,神差遣来封住狮子的口的使者是谁呢(3:25)?现今主耶稣的肉身已离开我们,但在灵界并无分别;我们仍可藉着与主同行去寻找、认识神。只有那些寻找主耶稣直到寻见的人——他应许过我们若全心全意寻找他,必会寻见——才能站在世人面前见证说已认识神。

问题讨论

1.“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认识神的人有哪四种特征?
3.是什么激发神的子民有所行动?为什么“真正认识神所结出不变的果子是……祷告的力量”?
4.《但以理书》所教导关于神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5.为什么一个人祷告是他对神的观念的最佳证据?回想你过去一天或一周的祷告。这些祷告显示你对神有什么看法?
6.作者说如果我们要认识神,就应做两件事。那是什么?你认为我们如何能每天做这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