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神学美德

神学美德(神学的德性:信、望、爱)

神学美德也叫「超德」(supernatural virtues),此一术语始于十三世纪,是指那超过人性的本能、且完全出于上主恩典所带来的力量与德性,所以超德乃来自他力而非自力;十六世纪以前超德的讨论多属教义神学的范围,十六世纪以后则多在伦理神学中探讨,现今则除了在神学伦理学范畴内,也在救恩论、灵修神学里头反省超德的课题, 当今天主教伦理神学泰斗B. H剅ing,在《基督之律》书中称呼超德为「直接以上主为对象的德性」,也是道德生活的超性化(神性化)基础。

多玛斯在《神学大全》第二部分下半,以相当长的篇幅来讨论神学的德性,虽然讨论的是德性之事,却十足是神学性的探索,一步一步分析推理。多玛斯的神学方法所采用的方式是中世纪士林神、哲学典型的方法:「是与非」(Sic et non)的辩论(disputation)方式,而所谓的「士林辩论」(Scholastic disputation)乃分正、反两方,以严格三段论式针对对方所提出的每一命题加以判断异论,中世纪大学内这种讨论与讲学方式,到了路德的时代仍然在使用,这也是路德神学特殊、吸引现代人之处 ,其实,路德尖锐的辩论风格,正是典型的中世纪士林方法(Scholastic Method)之展现,因为「士林方法一向的特点是:尖锐地揭示问题所在,概念清楚,推理时运用逻辑方法,用词一丝不含糊」 ,宗教改革家路德跟加尔文所受的学术训练和神学思考表现方式,与多玛斯的许多思想特性是一脉相承;多玛斯、路德与加尔文都是理性、信仰虔诚和敬畏上主的人。多玛斯从严格的神学角度来反省基督徒的伦理与生命意义,在《神学大全》开始部分他就提醒说,基督教会的神圣神学与哲学中的神学是根本不同的,哲学中的神学(尤其以亚里斯多德的体系而言),所指的是一种「自然神学」或所谓的「理性神学」(Natural Theology, Rational Theology),这是单单藉著人的理性来讨论有关上帝的学问,是一种「哲学神学」,至于教会的神学则是属于「启示神学」-透过启示而得的神圣科学。 多玛斯认为基督徒的启示神学与一般的科学、哲学的神学有本质上的差别,因为在明白关于上帝的事情方面,人类自然本性的理性是不充足的,因此我们需要信、望与爱。

多玛斯指出,信德的对象是第一真理(First Truth),且除了上帝所启示的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事物,是以信仰所依据的乃神圣的真理,包括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奥秘、三一神真理、教会圣礼等在内。 多玛斯告诉我们,神学德性就是以上帝为目的,「一项德性所以是神学的,是在于奉上帝为其对象」,而一般伦理学所关注的是受自然理性支配的事物, 可见,基督徒的神学、启示神学有其一定的范畴与水平,因此多玛斯的神学伦理学视野,与一般伦理层次的探讨是十分不同,用J. Maritain的话来说这是属于「知识的等级」问题,也可以说一种是赋予的德性(infused virtue),另一种是学来的德性(acquired virtue),学习而来的德性是属于人类本性的德性,但为了超越人类的本性或者为达到更纯粹的人生目的,我们需要超越自然德性的力量来引导,此乃信望爱三神学德性,赋予的德性是灌注的德性,是出自上主的恩典, 「信、望、爱三德,超越人本性所有的德性;因为这三种德性,是已分享上主恩宠之人的德性」,已故的Copleston神父称此德性为「圣神的神恩,不能以养成自然德性的方式获得」。 三种神学美德不是靠人自己的努力达成,而是在上主恩宠帮助下度超本性天人合一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