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A.让我们先有一个了解

1B.运用卫道学(Apologetics)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卫道之)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三章15节)

“卫”是指“保卫”(Defense)(希腊原文作apologia),是以“行为与步骤来保卫。”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对“卫”字有如下的解释:“……以言辞保卫,以讲演的方式来护卫一个人的行为或一个人所信的真理……”(录自《真理长存》Therefore Stand, Baker Book House)11/481

“Apologia”是希腊古时常用的一个字,“但并无抱歉之意,亦无掩饰,或纠正错误之意。”1/48

“Apologia”一字在英文新约圣经中译为“defense”(保卫)共有作八次之多。(包括彼得前书三章15节)

  • 使徒行传二十二章1节:“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defense)。”
  • 哥林多前书九章3节:“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defense)……”
  • 提摩太后书四章16节:“我初次申诉(defense),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于与他们。”
  • 腓立比书一章7节:“……无论我是在捆锁之中,是辩明(defense)证实福音的时候,你们都与我一同得恩。”
  • 腓立比书一章16节:“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defense)福音设立的。”
  • 使徒行传二十五章16节:“我对他们说,无论甚么人,初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defense)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 哥林多后书七章11节:“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defense)自己是洁净的。”

毕诺克(Clark Pinnock)在《岂能缄默》(Set Forth Your Case; Craig Press, 中文版庄宗贤译)一书中指出彼得前书三章15节之运用defense这字,主要不是面对警察之询查而言,而是提出一个非正式的问话:“为什么你要做基督徒呢?”对这个问题,信徒有责任提供一个合适的答复。7/3

李德尔先生(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now Why You Believe; Scripture Press)一书中曾引用史托德(John Stott)的话说:“我们对人在理智上的骄傲不必想得太多,但我们要能满足他们寻求智识的诚意。”(我要在此再加上一句,对任何诚恳的询问,我们要能给予一个诚恳的回答。)4/28

贝提(F. R. Bettie)说:“基督教若不能重于一切,那它就是人类生活中最不足道的一件东西。它若非最真实的实体,便是人类最大的一种幻觉……如果它重于世间一切事物,那么人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基督教信仰中所包含的永恒的真理,明白自己的信仰确实是有根有基的。仅是不假思索地或被动地接受这项真理是不够的。”1/37-38

所谓基要的卫道学内容乃是这样的:“宇宙间有一位无限、全智、全能、全爱的神,祂藉着自然与超自然界中的创造物,藉着人生、以色列族与教会的历史,藉着道成肉身的基督,藉着圣经中的经文,以及藉着因听福音而得救之信徒的心灵,将自己向世人彰显出来。”8/33

2B.基督教乃是讲究事实的宗教

基督教离不开史实,辛普森(P. Carnegie Simpson)称史实乃是“最明显也最易收集的资料。”他又说:“耶稣基督乃是历史上的一个人物,诚如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地可信。”

安德生(J. N. D. Anderson)在《基督教:历史的见证》(Christianity: The Witness of History; 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一书中,引用金克斯(D. E. Jenkins)的话说:“基督教乃是建立在无法辩驳的事实上……但我不是说……基督教是建立在无法辩驳的推理上……”15/10

毕诺克(Clark Pinnock)对何谓无法辩驳的事实一词有如下的解释:“基督教所谓的事实,不是指某些特殊的宗教事实。而是可以看见的、可以报导的事实,也是所有历史上、法律上以及在日常的抉择上都可以用作参考的种种事实。”7/6-7

我们呈现这些“基督教证据”的目的,乃是要向世人举出一些无法辩驳的事实,并要叫世人看明基督徒对这些事实的解释是否最合乎逻辑。卫道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不知不觉的说服一个人,使他违反己愿,变成基督徒。

毕诺克(Clark Pinnock)又说:“卫道学所求的,乃是能用理智可解的手法,将福音的证据公诸世人面前,使他们能在圣灵的感动下,自动去作一项有意义的选择。如果脑子不以为真的事,却要心灵去心悦诚服的接受,这是不可能的事。”7/3

最好的防卫术是……

3B.靠好的攻势

还在研究所念书的时候,我曾选修一堂哲学的卫道课程。课程中我们得写一篇论文,题目叫“基督教最好的防卫术。”我总是一再迟延执笔,倒不因为没有可写的材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想写的东西与教授的期望相距甚远。(很显然的,教授期望我能依照他课堂上的讲章记录来写。)最后,我决定要将自己的信仰诚实地表明出来。于是我开门见山地写道:“有人说:最好的攻势在于好的防守,但我却认为,最好的防卫术乃是靠好的攻势。”我继续解释说:“我觉得最好防卫基督教的方法,就是将耶稣的地位以及他究竟是谁这些道理,用简单、清楚的方式陈述出来。”接着我写下四个属灵的定律(The Four Spiritual Laws),与自己的见证:“我如何在1959年12月19日下午八时卅分,也就是我大学二年级的那一年,接受了基督。”最后我以主复活的证据作为全文的总结。

这位教授必定花费了不少的心思去思考我的论文,他也必然同意我的看法,因为最后我得到96分。

丁道尔(William Tyndale)说得好,“一个相信圣经的乡下孩子要比一位疏忽圣经的学者更能了解上帝。”换言之,一个乡下的牧童在与人分享福音上,往往会比哈佛大学的教授凭理智来辩论更为有效。

希伯来书四章12节:“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有能辩明。”

我们对以上攻势、守势的说法要能保持一种平衡的看法,一方面我们要肯于去传福音,另一方面当别人来问我们的时候,我们也要随时备好回答他们,什么是自己心中所盼望的缘由。

圣灵(约翰福音十六章8节)能使人明白真理,其他人不必在他头上施加压力。“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上帝。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使徒行传十六章14节)

毕诺克(Clark Pinnock),这位出色的卫道学家及耶稣的见证人所下的结论十分合宜,他说:“一个有智慧的基督徒应能指出非基督徒立场的缺点,并提出对福音有利的事实来与人辩论。如果我们卫道学不能帮助我们向别人传讲福音,那么它就是一个不够完善的卫道学。”7/7

2A.让我们先打下巩固的基础

一个人在审察基督教信仰的种种证据之前,他应该首先设法排除自己心中一些错误的观念,同时还要了解几项基本的原则。

快!我要一片阿斯匹灵……

1B.盲目的信仰(迷信)

世人对基督徒最普遍的一项批评便是:“你们基督徒实在使我倒尽胃口!你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盲目地相信。”世人一直以为一个人若要变成基督徒,就必须要“理性的自杀”!

但对我而言,“如果脑子不以为真的事,要心灵心悦诚服的去接受是不可能的。我的心与大脑都是神创造的工作和信奉,两者必须能和谐互助。”耶稣不是曾命令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吗?(马太福音二十二章37节)

当基督和他的门徒劝人信神时,并不是叫人“盲目的相信”,而是要“信得有智慧”。保罗说:“因为知道所信的是谁”(提摩太后书一章12节),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八章32节)

一个人的信仰包括“理智、感情及意志”三方面。贝提(F. R. Beattie)说得好:“圣灵并不要在人心中制造一个盲目、无根基的信仰……”。1/25

李德尔先生(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now Why You Believe; Scripture Press 出版)一书中很正确的指出:“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证据上,它乃是一种合理的信仰。基督教的信仰在必要时要能超过理性,但它却不能违反理性而盲信。”4/30信仰是藉着充分的证据,在心里得到的确实证据。

一种政治策略(避免讨论要题)

2B.基督教的信仰是客观的信仰

基督教的信仰是客观的信仰;因此,必须要有信仰的对象。基督教乃是谈“救恩”的信仰,目的使一个人与(信仰的目标)建立起个人间的关系,因此它与今日课堂里通常的哲学上所谈的信仰完全迥异。世人常用一个口号:“只要你肯信,不论信什么都可以。”这种观念首先应遭摒弃。

且让我慢慢说个明白。

我曾有机会与美国中西部一所大学的哲学系系主任辩论。在回答一个问题时,我碰巧提到基督复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我的对手立刻抓住这点,打断了我的话,并以十分讽刺的口吻对我说:“算了吧!麦先生,问题不在复活这件事是否真正发生过,而是‘你相信它曾发生过没有?’”他乃是在暗示我,他竟冒失的断言信心才是最重要的。我立即反辩说:“先生,我身为基督徒,因此知道复活这件事非常重要,因为基督徒信仰的价值不在于一个人有没有信心,而在于他信仰的对象。”我继续说:“如果有人能证明耶稣没有复活,那么我也没有理由要信基督徒了。”(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十四节)

基督徒的信仰就是信仰基督,它的价值不是要信的人,而是在所信的基督──不是在人是否相信,而是在那位可以让人信靠的上帝。

保罗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这证明了基督的福音乃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

孟沃华(John Warwick Montgomery)在其著作“过去的形式”(Shape of the Past; Edward Brothers)一书中说道:“如果我们所‘信仰的基督’与圣经中‘历史上的耶稣’有所不同,那么这种不同将使我们失去真正该信仰的基督。”当前最伟大的基督徒史学家伯特非(Herbert Butterfield)如此说:“神学家们一面想要保留基督教历史特色,一面又想将他们心目中的基督与历史上的耶稣分开来,这诚然是很危险的一种错误。”12/145

“不要再用事实来混淆我。”这个成语不是一个基督徒该说的。

是我亲眼看见的

3B.亲自眼见的见证人(目击者)

新约圣经作者们所记载的,若不是他们所目睹的事实,就是根据目击者所见的直接口述而记录下来的。

彼得后书一章16节:“我们从前,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和他降临的事告诉你们,并不是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亲眼见过他的威荣。”

门徒们当然能分辨神话、传说与事实间的差异。一位教世界文学史的教授,在我演讲的课堂上这样问我:“你对希腊的神话作何想法?”我反问说:“你的意思是说,耶稣一生的事迹,他的复活,为童女所生等等都是神话?”他说:“是的。”我回答说:“在基督的史迹与希腊神话间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但却常常被人所忽略。在希腊神话里,复活等奇迹并不发生在有血、有肉的人身上,而仅仅发生在神话中的角色们身上。但在基督教的信仰里,这些奇迹是发生在一个历史性的拿撒勒人耶稣身上。记载这些史实的作者们,他们都亲自认识耶稣,也知道他确实在历史上某个时空里存在过。”这位教授答道:“你是对的,我以前从未想到这一点。”

爱斯特本(S. Esthborn)在《被基督擒拿》(Gripped by Christ; Lutteerworth Press出版)一书中,对以上一点作了更进一步的解释。他以纳斯氏(Anath Nath)为例。纳斯氏曾下工夫研学圣经与印度经Shastras。圣经中有两点特别吸引他:“第一,是道成肉身的事实。第二,是人类罪的得赎。他极力想将基督教的这两个教条与印度经取得和谐,他发现吠陀文学中所提到的一位创造之神──Prajapati亦有基督教自我牺牲的精神,但他又同时找到两者间极大的不同之处。吠陀中的神乃是神话的象征,它能以不同的化身出现,但拿撒勒人的耶稣却是历史上的人物。他说:“耶稣是真正的吠陀,它才是真正的世界救主。”17/43

柏莱洛克(E. M. Blaiklock)在其所著之《信徒的答案:检视新神学》(Layman's Answer: An Examination of the New Theology; Hodder & Stoughton出版)一书中,引用腓利士(J. B. Phillips)的话说:“我读过许多希腊文与拉丁文写成的神话,但在圣经里,我却找不到一点神话的意味。凡是懂希腊、拉丁文的人,无论他们对新约的记载所持态度如何,都不能不同意此点……

“神话的定义可以说是‘在科学尚未发展之前,某些现象引起神话作家们的兴趣,这些现象有些是真的,也有些是假设的,于是他们凭着自己的幻想企图解释这些现象。更正确一点地说,它乃是这些人对不能解释的现象,所作自圆其说的努力。因此神话往往是针对人的感情,但非针对理智而写的。在过去一个不重理解的世代里,这种做法是相当普遍的。’”18/47

目睹的见证

约翰一书一章1至3节:“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路加福音一章1至3节:“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

使徒行传一章1至3节:“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直到他藉圣灵,吩咐所拣选的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上帝国的事。”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6至8节:“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

约翰福音二十章30至31节:“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使徒行传十章39至42节:“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们传道给众人,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彼得前书五章1节:“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

使徒行传一章9节:“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支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

孟沃华(John Montgomery)在他所著的《历史与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 Inter-Varsity Press 出版。)一书中写道:“从圣经中,我们若不能分辨耶稣的自称与新约作者们对他的称呼,这并不是一件可悲的事,因为(一)这与所有其他历史上的人物情形完全类同,象亚历山大大帝、凯撒大帝、查理曼大帝等,他们都没有为自己写过传记,但没有人会埋怨他们,因此看不清这些历史人物的画像。(二)新约的作者们都是亲眼目睹的见证人,所以读者可以相信他们记载有关耶稣的史实都是可靠的。”5/8

以下的经节将证明门徒们都见证过耶稣复活后的生命:

  •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8节
  • 使徒行传十三章31节
  • 使徒行传一章8节
  • 使徒行传二十二章15节
  • 使徒行传二章32节
  • 使徒行传二十三章11节
  • 使徒行传三章15节
  • 使徒行传二十六章16节
  • 使徒行传四章33节
  •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至9节
  • 使徒行传五章32节
  • 使徒行传十章39节
  •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5节
  • 使徒行传十章41节
  • 约翰一书一章2节

是的,你亲自经过,你知道……

4B.直接得来的知识

新约的作者将他们直接得来有关耶稣基督的事实与证据,传讲给读者及听众。

这些作者不但说:“你看!我们看过这些,我们听过那些……,”同时他们还能对那些尖刻批评他们的人据理力争:“你们自己也知道这些事……你们也眼看过那些事;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当一个人要对反对他的人说“你们自己也知道”这句话时,必须十分小心,因为如果说得不准确,对方很容易就能叫他哑口无言。

使徒行传二章22节:“以色列人哪!请听我的话,神藉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

使徒行传二十六章24至28节:“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么?我知道你是信的’。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历史偏见

5B.历史上的偏见

很多时候,有人这样对我说:“如果有人肯把基督的生平当作‘历史’好好来研究,他就会发现基督也只不过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而已,但绝不会是神的儿子。”也有人会换一种方法对我说:“你若用新式的‘历史研究法’来研究,就无法证明基督复活这回事。”这话也许是真的,但在你尚未下定论之前,先让我作一番解释。

在研究历史时,人已经先存了无神论的思想:神迹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系统里,宇宙间不会有超自然的事发生。先存着这类的假设,他们才开始以所谓“苛刻的、开通的、诚实的”态度来从事研究工作。等到他们研究基督的生平及读到他所行的神迹与复活等事实的记载时,他们立刻就下结论说,那些并不是神迹,也没有复活的事,因为我们知道(这种知道不是来自历史眼光,而是哲学上的假设)上帝并不存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系统里,神迹是不可能的,超自然的事不会发生。所以,这些事都不可能有。事实上,这般人开始用历史性的研究方式来研究复活之前,他们已经根本抹杀了基督复活这件事的可能性。他们这类的假设并没有历史上的根据,完全是出于哲学推理上的一种偏见。他们的整套历史研究法都是建立在所谓的“合乎理性的假设”上,而根据理性,基督是不可能从死里复活的。因此研究时,他们不由历史上的资料开始研究,反而凭着抽象的揣测,将复活的事实一笔勾销。

孟沃华(John Montgomery)写道:“事实胜于雄辩,复活是不可能用纯哲学的立场予以推翻的。除非你事先已经否定复活,复活才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这种事先即存否定的态度,却不合正统历史研究的法则。”6/139-144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将会多次引用孟沃华的话,因为他激发了我对历史考据的深思。

孟沃华(Montgomery)又说:“康德曾结论过,所有的辩论与系统都是根据某种假设而成立的。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的假设都是同样的合宜。在设立一种假设之前,最好象我们一样,能先决定(导致真理的)方式,而不是先决定将会发现的内容(如事先假定某种真理已经存在)。在我们现存的世界里,我们发现根据经验论的方法来设立假设是最合理的。但是,请留意,我们应当按科学方法所成立的假设去寻求真理,而绝不能按有‘科学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Science)之称的科学论Scientism,以理性主义的推理为基础来设立假设。”6/144

孟氏(Montgomery)论到历史怀疑论(Historical Skepticism)一点时,曾摘录赫仁佳(Huizenga)的话说:“要辩驳相信历史怀疑论的人并不难,最有力的方法是这样的:凡是对正确的历史证据及历史传统之存在有所怀疑的人,他也不能接受自己所收集的证据、判断、综合及推论。同时,他不能仅仅将自己的怀疑限于历史批评上,也应当把这种同等的怀疑精神带到自己的生活当中。这时他很快就会发现,平日生活中那些他习以为常的许多事,事实上都是缺少有力的证据的,他甚至会发现,凡事都没有证据。换句话说,他若要相信历史怀疑论,他也会被逼着接受普通哲学观点上的怀疑论(Philosophical Scepticism)。哲学性的怀疑论也许是合乎知识分子口味玩玩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能照着哲学观点上的怀疑论而生活。”6/139-140

孟沃华又引用耶鲁大学研究“死海经卷”的专家鲍罗斯(Millar Burrows)的话说:“今天有许多基督徒相信……基督教的信仰只不过是在一个相信基督教的团体里,每一位信徒所接受的信条而已,而这些信条并不需要理智及证据来印证。持这种立场的人,他们不会承认研究历史性的考证会对了解基督的独特性有任何的启发作用,他们对一个人能否了解历史性的耶稣也常存着猜疑的态度,并且似乎颇能以忽视这样的知识为自满。但我不能同意这样的观点,我深信神藉着历史彰显拿撒人耶稣这件事,乃是真正基督徒信仰的奠基石,所以任何有关这位在十九世纪以前居住在巴勒斯坦的真实耶稣的历史问题,都是基本最重要不过的。”5/15-16

孟沃华更进一步地说:“历史上所发生的各种事件都有它的独特性,举凡事件都具有论及事实的本质,而这些事实之所以被接受为事实,乃是因为我们肯接受并使用传统参考档案、文件的方式作为研究这些史实的根据。没有一位历史学家应该采用封闭式的系统来分析各事的起因,正如康乃尔大学的逻辑学家白莱克(Max Black)在他一篇论文‘Models and Metaphors'(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2, p.16)中所说的:‘凡事的起因都有它的特殊性,不可能是永远对称的,也很可能是出于一种极不寻常的见解所引起。’因此,‘若是一概笼统地想为某件事的起因找出一个一般性的起因律来解释,必然等于是徒费工夫。’”5/76

史学家史涛弗(Ethelbert Stauffer)在他所著之《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s and His Story; New York: Knopf, 1960出版, p.17)一书中建议我们应如何去研究历史:“我们史学家们在面临出乎平常的意外时,尤其当我们所查考出来的事实竟然与我们的信念;甚至我们在现阶段所能了解的真理全然相反时,我们应当怎么办呢?我们所说的,应当与任何一个伟大的史学家在类似情况之下都会说的话一样:‘这当然是可能的。’为什么不呢?因为对一个善于批判的历史家而言,历史上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事。”5/76

史学家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教会书》(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2, Vol.1,p.175)中作了更进一步的说明:“何恩(Robert M. Horn)在所著的《自我表明之书》(The Book That Speaks For Itself; 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一书中,对我们在了解人们研究历史时所持的偏见上,有很清楚的说明:“坦白地说,一个不信神的人是不会相信圣经的。”

“有人认为神是没有个性的,他只是一切最终的终极,一切生存的基本。持有这种看法必然就不能接受道成肉身的道理,更不能接受圣经就是那位‘自有永有的’神自己所说的话(出埃及记四章14节)。

“凡否认超自然的事的人,他们自然就不会相信这本记载着基督徒死里复活的圣经。”

“还有些人认为神无法藉着罪人传讲它的真理,而真理还能不被曲解。于是,他们认为圣经,至少是基中的一部分,逃不出人为的错误。”8/10

我个人对历史一字的定义是:“按照别人的见证所得来有关过去的知识。”有人立刻会说:“我不同意。”那么我要问:“你相信林肯曾活过,并做过美国总统吗?”“当然啦!”然而在我遇见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曾亲眼见过林肯,唯一能让我们知道林肯之存在的都是来自别人的见证。”

请留意:当你给历史下定义时,你得确定你所听来或读来的见证是否可信、可靠。

我必然是个瞎子

6B.向哪个方向跳跃?

许多人指控基督徒,说他们是盲目的“往黑暗中跳跃”!这个观念是起源于齐克果(Kierkegaard)。

但对我而言,信基督教并不是“往黑暗中跳”,却是“跳进光明之中”。我把自己所能收集到两方面的证据放在天平上,天平的指针是指向基督是神的儿子,他曾由死里复活。由于天平很着实地指向基督,所以当我变成基督徒时,我不但没有“跳入黑暗里去”,反而“跳进光明之中!”

我若真的“迷信”的话,那我必然只有放弃相信耶稣,置所有的证据于不顾了。

请注意!我并没有全然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我所做到的乃是收集所有的证据,然后将之权衡轻重。但我所得来的结果却是:基督必是如他自己所宣称的,现在轮到我必须作一个选择,我也作了这样的选择。许多人立时的反应是:你找到你想找到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藉着考据我反而证实了我所要反驳回的道理。我开始是想证实基督教的不可信,因我起初对基督教颇有偏见。

苏格兰的哲学家休姆(Hume)必会说历史的证据是不可靠的,因为人无法建立“绝对的真理”,但我不是在寻找“绝对的真理”,我要寻找的是“在历史中的或然率。”

孟沃华(John W. Montgomery)说:“若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人就无法作一个有意义的选择。复活这件事可以被用来作为考验基督教信仰在历史的可能性上的一块试金石,虽然这个考验只是有关可能性,而不是绝对性的。但是,岂不是人在任何一种选择上都多少要靠可能性,而非靠其绝对性么?惟有推理逻辑和纯数学才谈及‘绝对的真实性’,但它们是出于无需证明的假设(如同意语的重复tautology,如果是A,它就是A)他们的推理不需要用事实来证明,一旦进入事实的圈子,我们就必须依赖或然率,也许这是一种不幸,但却是无法避免的。”12/141

孟沃华(John W. Montgomery)在《他的》杂志(HIS Magazine)中连载了四篇有关历史与基督教的文章,最后他这样说:“……历史的可能性指出耶稣是上帝的道成肉身,是全人类的救主,也是未来世界的审判官的可靠性。如果或然率确实支持这样的设法(我们查明了证据,又如何能否认呢?)那么我们就必须据理相信。”5/19

真正的推诿先生会站起来吗!

7B.理智上的推诿(Intellectual Excuses)

违拒基督往往不是出于“头脑”,主要是出于“心愿”,并不是说:“我不能信”,而是“我不要信。”

我曾遇见许多人,他们有“理智上的推诿”,但极少人是有“理智上的问题。”(虽然,我也确实碰过几个。)一个人若真想推诿,他很容易就可以找出许多藉口来。我十分佩服一个人,他曾下工夫研究过耶稣对自己的宣称,最后还是决定不能信。一次我有机会和一个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信基督教(的证据和其历史性)的人辩论,因我知道我为什么信(这些证据与其历史性),我俩可说都是站在相同的立场辩论(只是得来的答案各不同而已)。

我发现大部分的学生之所以拒绝相信基督,不外下列几项原因:

  • 无知──罗马书一章18至23节(却是出于自作自受的)。
  • 骄傲──约翰福音五章40至44节。
  • 道德的问题──约翰福音三章19、20节。

我曾劝导过一个学生,她对基督教听得够厌烦了。她认为基督教既没有历史的根据,又缺乏事实上的凭据。她甚至能说服周围的人,她之所以不信,是因她的大学教育使她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遇见过许多知识上的困难,于是周围的基督徒们,一个个想用理论来说服她,并设法解答她对基督教许多责难之处。

我听了她,再问了她几个问题,在三十分钟之内她就承认她过去愚弄了每一个人。她之所以想出这许多理智上的疑难,是为了要给她自己那种不道德的生活找个藉口。

在新英格兰区的某个大学里,一个学生对我说,他对基督教有许多知识上的问题,因此他也无法接受基督为他个人的救主。我问他:“为什么不能信呢?”他回答说:“新约圣经不可靠!”我又问:“如果我能证明新约圣经是古典文学中最可靠的一部作品,那么你可愿相信呢?”他答道:“不!我不愿相信。”于是我说:“那么可见你的脑子并没有疑问,只是你的心不愿相信而已。”

同一所大学里的一位研究生在听我演讲完“复活:骗局乎?事实乎?”那篇讲章之后,立刻跑上来用兴师范问罪的方式大大对我疲劳轰炸了一番(事后我才发现他对其他的基督徒讲员亦是如此)。最后经过40分钟的对话以后,我问他说:“如果我能向你说明基督已从死里复活,并且证明它就是神的儿子的话,你可愿考虑接受他吗?”他立刻理直气壮地回答说:“绝不考虑!”

甘迈高(Michael Green)在《逃避的世界》(Run Away World; Inter-Varsity Press出版)一书中曾摘录无神论者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话。这位被誉为最伟大的知识分子──赫胥黎先生,曾摧毁了许多人的信心,但在他Ends and Means(p.p. 270ff.)中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偏见。他说:“我不要这个世界有意义是别有动机的;我先假设世界是没有意义的,然后再找出理由来证明我这项假设是对的,这一点也不困难。认为世界是无意义的哲学家,他并不真关怀形而上学,他乃是要证明这个世界没有理由可以阻止他自己为所欲为,或者他的朋友们没有理由不能篡夺政权,实行对自己最有益的措施……对我而言,万事皆无意义的哲学主要是男女间性解放与政治解放的工具。”19/36

罗素(Bertrand Russell)是知识分子无神论者中的典型,他对基督教的证据从来不予仔细的考察。在他的论文“我为何不是基督促徒”(Why I Am Not a Christian)中,很显然的,我们看出他从来没有思考过基督复活的证据。以他自己的话看来,他曾否读进新约圣经都令人怀疑。复活乃是基督教的基础,一个人若对这个道理不假思索与考察就一并摒拒基督教,实在是不可理喻之人。19/36

约翰福音七章17节向人们保证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

一个人若真想知道基督的教训是否是真实的,并且愿意如果发现这些教训是真的后,肯接受并顺从他的教训,他自然就会寻见真理。但是一个人若存心不想考察真理,他自然也就找不到那个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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