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正典

 

   有关旧约正典形成的历史过程的资料并不多。按照犹太传统,旧约《圣经》的书卷分成律法书、先知书和圣卷三部分 (tripartite division) 。从十九世纪末期开始,不少学者以三分法推断,旧约正典的形成也分为三个阶段:律法书在主前五世纪以斯拉的改革时期形成,先知书在主前三世纪形成,而圣卷则在主后一世纪末期的雅麦尼亚议会 (Jamnia or Yavneh) 中被接纳。赖尔(Herbert E. Ryle) 是将此三阶段学说系统化和普及化的学者。赖尔还主张,在这三个类别的书卷形成和被接纳之后,各个别书卷才拥有正典的地位。律法书在犹太教中的权威地位是对此学说的最大支持。因此,虽然在正典形成的时期有不同的立论,但三阶段学说仍受到学者们 (包括不少保守的学者) 的广泛接纳。[12] 然而,鲍维均指出 :

 

 

 

 在神学意义上,这学说直接影响了我们了解正典和其中书卷之本质及其在群体中之地位。首先,要是个别书卷在三大组别形成并被公认时才拥有正典的权威,我们便要问:书卷本身的性质及其在作者的时代的功用如何?其次,这学说也假设历史上曾有三段时间,上帝的子民以三本篇幅不一的经典作为正典,这机械模式令我们怀疑抽象的描述能否正确地反映权威书卷在社群中的“生命”。近年《圣经》和历史的研究,更迫使我们再思想正典形成的过程。[13]          

 

 

 

   按现有的资料,三阶段学说面临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首先,在现存的旧约古抄本中,书卷的三大类别的界限并不清楚。各书卷的编排次序和分类方法,与希伯来传统有所不同。比如,在《七十士译本》中,《但以理书》不再被列入圣卷的类别,而是与其他先知书并列。[14] 又如,在希伯来正典里,《耶利米书》和《士师记》是在先知书中,而《耶利米哀歌》和《路得记》则在圣卷中;但在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列的正典经目中,《耶利米哀歌》被并入《耶利米书》,又将《士师记》与《路得记》合成一卷。这一分一合,经卷所属的类别就不一样了。主耶稣谈到旧约《圣经》正典时,既用“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 (24: 44) 的三重分类法,也用“律法和先知”(5: 17, 7: 12, 11: 13, 22: 40; 16: 16, 24: 27) 的二重分类法。主后很多基督教文献也显示,三重分类法是不严格的。[15]

 

其次,旧约正典书卷的类别,并不能代表正典形成的先后次序。如本书第四章所述,按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信念,律法书 (摩西五经) 是摩西的亲笔作品;但高等批判学者却声称它是后期作品,成书不能早于被掳时期。但是,把律法书正典地位的确立定在被掳后的以斯拉时代,是缺乏依据的。按照正典三阶段形成的学说,在摩西的亲自带领下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在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数百年之后,仍没有完全接纳摩西律法书的正典地位,实在让人难以信服。[17] 另外,有学者认为撒玛利亚人 (以色列北国被掳回归的百姓) 与犹太人的分裂是律法书形成的日期,而先知书和圣卷的形成更在其后。但是,鲍维均指出,“事实上,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的分裂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最终的分裂也不早于公元前二世纪的马加比时期 (164 - 163 BC) 。因此,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的分裂并不能作为犹太正典形成过程和完成时期的指标。”[18] 再者,“某些圣卷书卷无论在写作年份或在群体中被承认的年期,都较部分先知书卷为早。”[19] 至于“正典在雅麦尼亚议会中完成”的学说,起源於十九世纪末期,现已不再流行。此议会只是讨论了个别经卷的正典地位问题,但这些经卷似乎早已具正典地位;这样的讨论在后期的拉比文献中仍持续着,甚至到了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对《雅各书》仍有自己的看法 (详见本书第三章) [20]

 

   黄锡木指出,如果“定案的正典”是指正典书卷的身份完全不再受质疑,那么,无论在犹太教或早期基督教信徒中,旧约和新约正典均从未定案;如果“定案的正典”是指信仰群体对正典书卷有一致的共识,任何反对的声音都不足以动摇这共识、不会对信仰生活产生影响,那么,希伯来《圣经》的大多数书卷 (五经、大多数先知书和圣卷) 已在便西拉时期 (130 B. C.) 定案,这些书卷 (《以西结书》除外) 的正典地位也未曾受过质疑。[21] 希伯来书卷《便西拉智训》(Wisdom of ben Sirach) ,又名《传道经》(Ecclesiasticus) ,于主前二世纪被译为希腊文。在写于两约之间的“马加比叛变”(167 - 164 BC) 后不久的

 

希腊文译本的序言中,译者强调旧约书卷的重要性。在短短的序言中,译者用多组相近的短语来形容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与继承人所著的诸书”;“律法和先知的书,与列祖所遗传下来的书”;“律法、先知和其余的书”。[22] 这说明,早在主前二世纪,旧约《圣经》的几个类别的经卷已经存在。《马加比二书》( 2 Maccabees ) 中也记载说:“这件事於史记和尼希米的笔记上,都有记载。并且说,尼希米怎样设图书馆、怎样搜集论诸王、众先知、与大卫的书并诸王赠礼的书信。这些书因战事遗失了。犹大 (马加比 -- 笔者注) 又为我们征集,如今得以仍然存在我们这里。你们若需要这个,可以遣人来取”( 2. 13 - 15) [23] 据此,有学者认为,这正是旧约正典完成的时期,而且,马加比在正典的完成中可能担当了重要角色。[24]

 

   斐罗 ,全名为斐罗. 犹丢斯 (Philo Judaeus, 20 BC - 50 AD) ,人们常以“亚历山大的斐罗”称呼他。斐罗是亚力山大城一犹太作家,在哲学界和宗教界颇负盛名。他本系法利赛人,曾精研希腊文和哲学,欲将希腊伦理哲学与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他从小与巴勒斯坦接触,但似乎不认识耶酥,也不认识保罗。他对天主教和犹太教影响颇钜。[25] 他在《论沉思的生活》( On the Contemplative Life; 拉丁文:De Vita Contemplativa ) 中,也提及他们所研读的经卷是:“先知的律法和圣言、诗篇及其他成全知识和敬虔的( 著作) (3. 25) [26] ,与《便西拉智训》相吻合。

 

当然,对旧约最重要和详细的讨论,当推主后第一世纪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他的全名是“马提亚之子约瑟夫” (Joseph(us) ben Matthias, 37 - 100 AD) ,又名夫拉维. 约瑟夫 (Flavius Josephus) 。他是著名的犹太历史学家和护教家,曾任加利利巡抚,主后70年居罗马。旧约正典确立后,他记载了许多关于犹太历史的资料。[27] 约瑟夫在《反驳阿皮安》(Against Apion; 拉丁文:Contra Apionem ) 一书(1.8.38 41) 中,清楚地列出犹太教《圣经》正典的二十二卷经书,与希伯来正典的二十四卷 、基督教旧约正典的三十九卷是完全一样的。在希伯来正典中,基督教的三十九卷书中的十二卷小先知书是一卷,《撒姆尔记》上和下、《列王记》上和下、《历代志》上和下、《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各是一卷,这样,三十九卷变成了二十四卷;在约瑟夫所列的正典经目中,《士师记》和《路得记》、《耶利米书》和《耶利米哀歌》各合为一卷,故二十四卷变成了二十二卷:(1) 摩西五经;(2) 十三本先知书 (书、士 - 得、撒上下、王上下、赛、耶 - 哀、结、十二小先知书、伯、但、拉 - 尼、代上下、斯) (3) 四本诗篇和告诫书 (诗、箴、传、歌)[28]

 

   黄锡木指出,在讨论正典形成的历史时,尽管常用的字眼是“被列入”或“被确认”,似乎是人赋予某些书卷以正典的地位;但是人们必须明白,《圣经》书卷的正典性是内在的和自存的,人的角色只是以其宗教经验去分辨和发掘这些具正典性的书卷而已。[29] 因此,在讨论正典形成时,必须注重正典的神学本质和犹太人历史的演变,否则很容易落入“大公议会决定正典”那种肤浅的假说中。

 

正典形成是一个不同书卷聚积的过程,而聚积的动力是需要解释的。鲍维均认为,约、圣殿和圣殿后期的历史是旧约正典形成的三个动力。希伯来“约”的观念是旧约正典形成的一个基本因素和神学动力。在近东文化中,宗主国常以条约的方式与附庸国建立关系。约的内容包括两者关系的历史叙述、立约者的责任、咒诅和祝福等。更重要的是,约的内容要在群体中公开宣布,约的公文必须保存。希伯来人借用约的感受来描述神和他的子民的关系:

 

 

 

约的格式正是《申命记》写作的纲要,但旧约中约的观念却不限于《申命记》。在《创世记》中,上帝与挪亚 (9: 8 - 11) 和亚伯兰所立的约 (17: 1 - 14) ,成了上帝救赎计划的基础。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上帝与以色列人的圣约是以色列立国的典章。在律法书以外的《约书亚记》,约仍是历史故事发展的中心 (24: 19 - 28) ,而先知书对“新约”的期望 (31: 31 - 34) ,正是律法书中约的观念的延续。圣约是群体行为的守则,是公开宣告和文学的产品。这正描述了《圣经》正典原则的早期定义。……《圣经》书卷的权威是直接而不需被肯定的,但圣约的观念却可以提供正典组成的基本模式。[30]

 

 

 

   鲍维均认为,在以色列被掳前的历史中,正典形成的第二个因素是耶路撒冷的圣殿。主前七世纪,在清理和维修圣殿时,约西亚王在圣殿里发现了收藏已久的律法书(王下22: 8) ,并立即认定此书的权威:“你们去,为我、为民、为犹大众人,以这书上的话求问耶和华;因为我们列祖没有听从这书上的言语,没有遵着书上所吩咐我们的去行,耶和华就向我们大发烈怒”(王下22: 13) 。可见某些书在群体中已拥有权威的地位。圣殿是神与群体同在的标记,是以色列人祭祀的中心,是绝对圣洁的地方。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圣洁的经卷是存放在圣殿中的。收藏在圣殿中的一些权威书卷代表了神与他的子民所立的约,圣殿所存储的文献也自然地为早期的正典定了界限。[31]

 

   鲍维均还认为,正典形成的第三个因素是与圣殿后期的历史有关。主前586 / 587年,耶路撒冷的圣殿被巴比伦王所毁,犹太人被掳,散居各地,开始在各处建立会堂,以便教导律法和敬拜神 (以诵读经文为主) 。到文士以斯拉时代,《圣经》书卷逐渐取代圣殿的地位,成为犹太宗教、文化的中心。在两约之间、直至新约时代,经卷和律法在犹太社群中的地位更显突出。当他们移居至近东和地中海沿岸各地时,经卷几乎成为各犹太社团的民族文化的唯一标记。[32] 在塑造和凝聚犹太群体的过程中,《圣经》经卷的正典地位也随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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