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的妇女观

 

 

在笃信“《圣经》无误”的基督徒中,对于《圣经》关于男女角色的论述,至今仍有争议。斯特劳契认为,在这场争论中,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男女互补论和男女同等论。男女互补论认为,神创造的男女在人性、尊严、价值上都是平等的,同时又存在着互补的差异。神设计男人成为丈夫、父亲、供应者、保护者,是家庭的元首和教会的领袖;神设计女人成为妻子、母亲、养育者,积极地帮助男人并顺服男人的领导。男女同等论则认为,神既平等地创造了男人和女人,那么他们在事奉中就拥有同样的机会;教会的领导和教导的权利,应该由属灵的恩赐和能力来决定,而不应该由性别来决定。他们还认为,女人在婚姻中的顺服和在教会事奉中受到的限制与男女平等的教导是不协调的,“男女既平等又有别”的论点本身就是矛盾的。[98] 其实,关于女性的地位和事奉的分歧,恐怕并不止这两种观点。这些分歧不是发端于《圣经》的教导本身,而在于对这些教导的不同诠释。[99] 对这些分歧的详细讨论已超出本卷的范围,将在本书的第二卷《圣经的诠释》中进一步论述。

 

尽管有种种分歧,福音派学者认为,《圣经》的教训与性别歧视并没有必然联系。碧琴(M. Beeching)指出:

 

 

 

从希伯来的律法,我们看见人要尊敬(出2012)、敬畏(利193)和听从母亲(申2118 - 21)。母亲在家庭中享有应有的地位,她要替孩子起名,并负责他们的早年教育。不管所生的婴孩是男是女,她都要为得洁净献上同样的祭牲(利12 6)。她出席宗教的敬拜仪式,另献上供物为祭。她若希望离俗敬拜耶和华,也可许拿细耳人的愿(民62)。

 

女人在安息日可免做工(出2010);如被卖作奴隶,到第七年可和男人一样重获自由。如无子嗣,女人有权继承产业成为地主。

 

青年男子都会受到劝导,要跟同支派的女子结婚,免得他们的妻室引诱他们离开耶和华,不再事奉他。

 

尽管一夫多妻的情况相当普遍,但一夫一妻仍被视为最理想的样式;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就常比作男人与妻子的关系。[100]

 

 

 

科恩(H. M. Conn)也指出,在希伯来宗教中,除祭司一职外,其他皆允许女性参与,如女先知(王下2214;尼614),女士师、女智者(士528 - 29),甚至女统治者(王下113);希伯来宗教不允许女人当祭司,可能因为当时周遭有女祭司的异教,往往牵涉生殖崇拜和庙妓等淫邪活动。[101]

 

此外,《圣经》还记载了很多杰出的女性的。比如:

 

摩西出生时,冒死拯救他的几位伟大女性(如前述)。

 

摩西、亚伦的姐姐米利暗是著名的女先知,她虽因嫉妒摩西而堕落(民12),神也惩罚了她(民1210;申249),但以色列人没有忘记她,神后来也藉着先知的口论及这位民族领袖:“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我也差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弥64)。

 

帮助以色列的探子安全撤离的妓女喇合(书21 - 22622 - 25)。

 

率领以色列人治服民族仇敌、迦南王耶宾的女士师底波拉(士45)。

 

以色列人家喻户晓的关于摩押女子、后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的路得的动人的爱心故事(得1 - 4)。

 

大卫王朝的两位智慧的妇人,一位感动大卫允准他的儿子押沙龙返回耶路撒冷(撒下141 - 23),一位用智慧劝说人们取了叛乱的示巴的首级,拯救了亚比拉全城(撒下201 - 22)。

 

与耶利米、西番雅同时作先知的女先知户勒大,为约西亚王期间在圣殿发现的书卷作鉴定,终于引发了圣殿改革,重新确立了《圣经》在以色列宗教中的地位(代下3414 - 33)。[102]

 

顺服神、从圣灵怀孕生下救主耶稣的伟大女性马利亚(路126 - 3821 - 19)。

 

当耶稣行了割礼、马利亚满了洁净的日子后,耶稣被带到圣殿献与神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昼夜事奉神”的八十四岁的女先知亚拿,“进前来称谢神,将孩子的事,对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讲说”(路221 - 38)。

 

主耶稣在传道期间,对女性的关怀、爱护、拯救。耶稣时代,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素不往来。耶稣不仅主动与撒玛利亚人谈道,而且此人还是一位名声不好的女人!耶稣的超常行为,甚至连他的门徒都感到稀奇(约47 - 42)。主耶稣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路82),她后来成为主耶稣的忠实追随者(可1539 - 41)。

 

“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路83)。

 

主耶稣和马大、马利亚、拉撒路一家的亲密关系(约111 - 44)。

 

马利亚把极贵重的香膏浇在耶稣头上,是为安葬主耶稣作的(太266 - 13;可143 - 9;约121 - 8)。对此,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太2613)。毫不夸张地说,普天之下,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享此殊荣。温德尔说,女人们跟随耶稣,冒着生命危险伺候耶稣,她们预感到耶稣的死亡及其意义,“是弥赛亚奥秘真正的知情人”。[103]

 

主耶稣被钉十架时,男性门徒大多仓惶四散,陪伴在十字架旁的,主要是妇女(可1539 - 41;约1925 - 27)。妇女们亲眼看见耶稣被安葬(太2759 - 61;可1646 - 47;路2355);安息日后的第二天(七日的头一日),首先去探墓的,也是妇女。所以,抹大拉的马利亚有幸成为见到复活的主耶稣的第一人(可169)!“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和核心;而“成为耶稣死亡和复活传统的真正担当者”[104] 和历史见证人 的,正是一群妇女。

 

耶稣复活后,妇女们与其他追随耶稣的人一起“恒切祷告”,协助补选了马提亚,以代替卖主的加略人犹大的使徒位分(徒114),并在五旬节那天,与男性基督徒一起,领受了圣灵的能力和恩赐(徒21 - 418)。

 

腓利的四个女儿都是说预言的(徒218)。

 

约翰马可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可能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中心(徒1212)。[105]

 

保罗在欧洲传福音,第一个信主的是腓立比城买紫色布匹的妇人吕底亚(徒1614)。

 

亚波罗是有学问的“大人物”,最能讲解《圣经》,当他在以弗所的会堂里放胆讲道的时候,百基拉和她的丈夫亚居拉在自己的家里有教会(罗163 - 5),就把亚波罗接来,更详细地向他讲解神的道(徒1823 - 26)。这对亚波罗的帮助很大,使他后来在哥林多讲道更有能力,以至教会中有人说他们是“属亚波罗的”(林前112)。

 

保罗在《罗马书》第十六章的问安中,多次问姊妹的安,他们有的是与保罗同工,有的则是教会的领袖。

 

“耶稣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8 - 50)。主耶稣还石破惊天地宣告说,妓女和税吏要比宗教领袖先进神的国(太2123 - 32)。可见,在主耶稣看来,人的价值不取决于性别,而在于对耶和华所持的信心。[106]  科恩指出:

 

 

 

《圣经》整个信息的中心,不是以父权主义或人人平等为核心,其核心乃是神的盟约(Covenant),以及他对人类和一切受造物的救赎。《圣经》给人的定义(男女无别),就是人人都是按“神的形象”(Image of  God)创造的(创127)。这个“定义”其实就是一个呼召,要我们服事神,并且彼此服事;它的核心远超过男人和女人哪一个应该作主的问题,而进入盟约的生命去。[107]

 

 

 

对于旧约中的一些律法条文,应仔细分析,不要轻易得出有“性别歧视”的结论。比如,关于产妇的洁净礼,律法是这样规定的: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喻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利121 - 8

 

 

 

有人认为,妇人生女孩不洁净的日子和家居的时间(共八十天)比生男孩的(共四十天)长一倍,是重男轻女的表现。但是,这种观点是缺乏根据的。首先,华德凯瑟指出,妇人生了男孩、不洁净七天后,第八天就要给男孩行割礼,就洁净了,洁净仪式可缩短为正常“不洁净”时间的一半。[108] 其次,吴国安指出:“许多有生产经验的妇女说,她们生女孩之后,在身体和精神上远比生男孩虚弱和疲劳;并且下体不洁净的时间也较长,远不如生男孩恢复得快。”[109] 因此,妇人生女孩不洁净的日子和居家的时间比生男孩长,可能反映了妇人的实际生理状况和需要,不是人对女婴的歧视,而是神对产妇的体贴和眷顾。第三,无论生男生女,产妇向神献的祭都是一样的。这表明,男婴、女婴在神面前是平等的。

 

杨牧谷指出,“旧约的社会是个父系社会,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旧约不仅反映出这样的社会结构,有些地方是公然挑战这种结构的合理性。”[110] 从这个视角来理解某些旧约的律法是更为合理的。

 

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十条诫命的第十条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人们不可因此就断言说《圣经》把女人看作是男人的财产,强化了性别歧视的文化;正像关于离婚的律例不是鼓励离婚而是保护妇女不被随意抛弃一样(见本书第十一章),这条诫命的要点是保护女性的尊严。

 

《利未记》二十七章一至八节关于还特许的愿的规定,人若许愿在会幕事奉,但不能履行所许的愿,就要出价银“买赎”;男女的价银的估价各不相同,年龄相当的的男性比女性的估价高。估价不同,是因为他们作的工不同。男性在会幕的事奉主要是杀祭牲,和在旷野拆卸和搬运会幕,十分辛苦。所以,他们“赎买”的价银一定要比女性高。[111] 相反,“处于生育年龄的女仆一向比男仆值钱。”[112] 可见,价银的不同,是根据作工的能力或价值,而不是根据性别;把这些律例理解为歧视女性是不恰当的。

 

此外,在当时较不文明和残忍的社会里,寡妇(出2222 - 24)、战争的女俘虏(申2110 - 14)、被诱奸的处女(出2216 - 17)这些被社会视为边缘人的,皆受到旧约律法的保护。

 

旧约《圣经》还记载了西罗非哈众女儿的故事(民271 - 8)。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女儿没有产业继承权;他的女儿们向摩西申述,摩西求告神,神不仅允准她们承受父亲的产业,而且要摩西把这个特例变成常例:“你也要晓喻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27 8

 

在主后一世纪犹太人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人不能在法庭作见证,也不许修习神的律法;但在基督复活的事件上,向男人见证此事的正是女人,保罗也要女人学道(提前211)。[113]

 

凡此种种,体现了一种“闯入的伦理”(intrusion ethic),即神带领的新秩序闯入社会的旧秩序。[114] 神的启示是累积性的(见本书第十一章),因为神俯就人,按人当时的文化条件,向人显示他的盟约和救赎目标:

 

 

 

俯就文化不是只让文化来定规启示的内容,它受末世论的目的规范,而成为一种张力,其总意是指向基督,他是万物(包括我们的社会秩序)的改变者。……女人在基督里面的自由,必须走在当代文化的前头,才能被称作“解放”;但也不能走得太远,以至不能改变当代歧视女人的习俗;整个标准与核心,就是基督为人定下的旨意,亦即是末世论的秩序。[115]

 

 

 

对保罗的著名的“闭口戒律”的理解,也离不开主后一世纪的社会状况。一方面,保罗宣称:“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地、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7 - 28)。多数学者都认为,这段经文是初期教会的信徒受洗时宣读的公式语,是一种新身份和地位的宣告,不分男女,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体了。[116] 但另一方面,保罗又命令道:“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林前1434)。如果把保罗的教导放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就比较容易化解这种张力。

 

杨牧谷指出,晚期犹太教是很轻视女性的。从主前三世纪开始,在会堂里,女人和男人是分开坐的;主后七十年圣殿被毁后,在公共场所,女人不能与男人相混的习俗反而加强了,即使在街上,男人也不会与女人打招呼。拉比犹大(Rabbi Judah ben Elai ,约主后150年的人)甚至这样说:“我们要一天三次称颂神;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异教徒!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女人!赞美他,因为他没有把我造成一个文盲!”[117] 在主后一世纪,犹太男人到会堂是去学习,女人最多只能旁听,而且要坐在一个被隔离的地方,以免被男人看见、令他们分心。[118]

 

 此外,杨牧谷还指出,妇女争取平等的努力,从主后一世纪开始,便从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找到理据。诺斯底主义否定男女有别,甚至反对婚姻和生育。尤有甚者,各种形式的诺斯底主义都提到尝试连接神、人的居间体;有人说女人就是这样的居间体。有人甚至说,女人是先於亚当存在的,与天上各灵体交往。[119] 。主后二世纪的《保罗行传》记载一名叫特格拉(Thecla)的女人,身穿男装,头发剃光,作宣教士周游讲道(540 - 43)。特土良说,她成为了当时想做教法师和受洗女信徒的榜样。[120] 所以,诺斯底主义“牢笼无知妇女”(提前211),引诱他们抹煞男女的区别,甚至要将女性的地位高抬至男性之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罗要妇女的会中闭口不言就不难理解了。保罗并非不让妇女在会中说话,因为在前面的经文中,保罗是允许“女人祷告或是讲道”的,只是要蒙头(林前115);因为在哥林多,不蒙头原是妓女的标记。[121] 从上下文看,保罗要女人在会中闭口,很可能是指,女人不要为了突显自己的自由,而在会中采取不合宜的方式,质询,辩论,抗议,喋喋不休;[122] 或者,在会中对讲道作公开的评论和质疑。[123] 其实,保罗对男信徒也有同样的劝勉:“唯有那愚拙无学问的辩论,总要弃绝;因为知道这等事是起争竞的”(提后223);“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如果女性信徒在聚会中抛头露面,肆意喧嚷,不仅会成为“外人”诟病的借口,也会破坏教会的秩序、和平和安静。所以,保罗要女人在会中闭口不言,是不要她们误用在基督里的自由,在外人面前有好的见证,并能维系教会的合宜的敬拜;这与“性别歧视”是没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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