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持守真道

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提前六12、20、21)

要为从前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

宣讲福音要注意两个极端或危险:改变所传福音的内容,或不改变传福音的方法。如果一个人很有传福音的热忱和恩赐,传扬的效果也似乎很好,但所传的福音偏离了圣经所启示的真道,这样不仅不能拯救失丧的灵魂,而且贻害不浅。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握住了福音真道,但在传扬过程中,不管对象为何,不懂得因势利导,都是千篇一律的“八股”调,恐怕很难开启对方的心门,进而让他们相信福音。对这两点,将分别在本课和第四课中论及。

一、十架中心

什么是要传扬的福音真道呢?使徒保罗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就是我们应持守的福音真道。在这封书信中,保罗稍后对此展开说:“我当日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这处和合本的翻译不是很贴切。“第一”在NIV和NASRB(New American Standard Reference Bible)中都是“那最重要的”("as of first importance")之意。因此,保罗当日领受,又传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事是:耶稣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日又复活了。这就是福音真道。

十字架是福音真道的中心,显明人的罪性、耶稣的代赎和复活的大能三方面的真理。

罪的普世性。人人都是罪人。在圣经里,这一点讲得既明确又严厉。“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十四1-3)有人不承认自己有罪,以为杀人、抢劫并被法庭宣判有罪才算犯罪。这是一种误解。刑事犯罪固然是犯罪,但圣经中的罪远比刑事犯罪涵盖深广。

圣经中罪的定义是“未中鹄的”,即达不到神的公义、圣洁的标准。对神的标准,主耶稣总结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廿二37-40)不顾许多确据而故意不信神、故意不相信主耶稣,道德和行为的一切不义、恶行都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此外,“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人不是犯了罪才成为罪人;因为人是罪人,所以一定要犯罪。人是罪人是由内在的罪性决定的。人是按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为要彰显神的荣耀。但人的始祖亚当、夏娃悖逆神,犯了罪后,人不再以神为中心,人再不能显现出神的荣耀。“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人的罪性是人以自己为中心的欲念,保罗称之为情欲或私欲。“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一15)始祖犯罪后,人的罪性与生俱来。内在的罪性(sin)一定要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罪行(sins)。在神的眼里,无论是外在的罪行还是内心的罪念,都是罪。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7-28)

人人都是罪人并不是说人们每天所做的每件事都在犯罪。但我们常常是做了一点好事,又做很多不好的事,不能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七20)从人的标准看,有好人与坏人之分;但神眼里,只有好一点的罪人与坏一点的罪人之分,都是罪人。一个勇于面对自己的人,谁能说自己不是罪人呢?“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8)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没有一个人可以凭自己的力量从罪的羁绊中挣脱出来。然而,“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这个死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肉身都会死亡,更重要的是与神永远的隔绝,是灵性的死亡。灵性的死亡比肉身的死亡更可怕。一方面,当我们与神隔绝后,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世上百十年中,是非成败、功名利禄转眼成空。浮光掠影中所展露的是,失去永恒价值的生命,没有灵魂的躯体,虽生犹死。另外,肉体的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另一种形式的开始。“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主耶稣有一天会再来审判世界,审判一切活人、死人。一切罪人,因为是有罪、污秽、黑暗的,无法与公义、圣洁、光明的神相交,审判后只能与神永远隔绝,到有始无终的黑暗中去,即地狱的光景。圣经称之为“永刑”(太廿五46)或“第二次的死”(启廿一8)。这原本是所有人的最后归宿。

但神爱我们,不愿意让世人就此永远沉沦。可是神又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一3)的神。神不能让人带着罪回到天国,而人又无力自己洗净自己的罪。所以,神差遣祂的独生爱子降世为人─耶稣基督。耶稣用祂的死替众人赎罪。世人的罪都归在耶稣身上,神审判耶稣就算审判了众人。一切愿意相信耶稣、跟随耶稣的人,他的罪就被耶稣的宝血洗净,在神的眼里再不是罪人,而是圣人、义人,是神的儿女了。“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就是基督教信仰中极为独特的“因信得救”、“因信称义”的真理。在十字架上,神的爱和公义得到了最完美的结合和彰显。人藉着信而得到的救恩是神的恩典,是神白白赏赐给人的礼物,不是任何人凭借自己的行为可以赚取的。相信耶稣的人,不仅罪被赦免,而且得到神所赐的新生命─圣灵会住在每个信徒心中。“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

完成对人类的救赎计划后,耶稣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四十天后升天。耶稣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一4)“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因为,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仍在罪里,“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十五18-19)耶稣从死里复活,不是仅可凭信心接受的教义,而是铁证如山的历史事实。难怪在上述那处经文(林前十五3-8)中,保罗当日所领受又传的那最重要的信息中,他用了大部分的篇幅谈论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即耶稣复活后向门徒的多次显现。作为当事人,保罗及门徒们是耶稣复活的伟大见证人。耶稣的复活至今没有任何人能够推翻。复活的主耶稣是基督徒荣耀的盼望。

二、惟独圣经

保罗当日所领受又传给大家的真道,即耶稣为世人的罪死和复活,都是“照圣经所说”(林前十五3-4)。神的真道是由圣经启示、显明出来的。圣经无与伦比的权威性是因为它是神的话语,是神启示世人的无误的绝对真理。“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默示”的希腊文的意思是“神吹气的”,或是神呼气所呼出来的。默示不是听写或机械笔录。默示的意思是,当圣灵降临圣经作者时,他们在圣灵的完全控制之下,写出的经卷不折不扣是神要他们说的话。圣经各书卷是独立写成的,后人将其汇集,成为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的六十六卷圣经正典。从表面看,哪些书卷应放入正典是人所决定的,但其实是圣灵的工作,是圣灵启示人们使神所默示的这六十六卷经文成为圣经正典。

圣经都是神的话语,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惟一准则。不是因为我们是基督徒,所以把圣经举得这么高;只有认识、相信圣经是出于神的启示的绝对真理的人,才会成为基督徒。圣经是神的话语,可以从圣经的历史性、无误性、和谐性、教训的独特性、不可摧毁性及预言的准确性等多方面得到印证。由于神的儿子亲自来启示我们,所以神的所有启示已完整地记录在圣经中。圣经的内容不能作任何增减。

要持守真道,一定要不妥协地宣讲人的罪性及其严重后果,使人真正悔改归向神。对人的罪性没有清楚的认识,对神的救恩也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要反对通过信耶稣而博取属世利益的“成功福音”。信耶稣不仅是理智上知道耶稣是神,更要由理性的认知产生依靠耶稣、跟随耶稣的委身。要抵制各种形式的否定神迹、否定耶稣神性的自由派神学,和否定圣经权威、以人的理性批判圣经的所谓圣经批判学。

 

■ 作业(讨论题目):

1. 耶稣复活有哪些证据?
2. 得到救恩的人还可能失去救恩吗?请列出明确的有关经文。
3. 既是“因信称义”,为什么圣经中说“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呢?
4. 以简洁的语言说明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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