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神的爱

使徒约翰重复两次的话:“神就是爱。”(约一4:8、1 6)这是圣经中最伟大——也最被人误解——的宣言之一。错误的思想像荆棘丛一样在它上面攀生,掩盖了它的真义,要“披荆斩棘”地除去这些心理树丛,实不容易。但基督徒若能明白这些经文的真义,所花苦思的代价,也就远超所值了。爬上宾尼维斯山(Ben Nevis译注:英伦三岛最高之山)的人,一达顶端俯瞰绝佳的景色,还会抱怨辛苦吗?

那些能够和约翰一样,在再说“神就是爱”之前说“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16节)的人,实在是快乐的。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新约也说,这种知识不是少数“神所宠爱”的特权,而是一般基督徒经验正常的一部分,只有灵性不健康或畸形的人才会觉得陌生。当保罗说“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的时候,他是指认识神给我们的爱,而非我们对神的爱,如奥古斯丁所想的。他写信给罗马信徒时,虽然未见过他们,他却相信这句话对他们来说是真的,正如对他自己是真的一样。

保罗这句话有三点值得讨论一下。第一,请注意“浇灌”这动词。字义的意思是“倒(或倾)出来”。其他圣经说到圣灵的浇灌(徒2:1 7、33;10:4 5等节;多3:6)也用同一个字,指到无阻的、大量的流动——事实上,是一次泛滥。因此,新英文圣经(NEB)就译作“神的爱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泛滥了(Flooded)”保罗不是指对这爱肤浅、间断的印象,而是指深入、排山倒海的认识。

第二,请注意这动词的时态。那是完全式,故指一个已完成的行动所造成定局的后果。意思是对神的爱的认识已泛滥我们的心,现在已充满我们的心,正如一度泛滥的山谷现仍泛溢着水一样。保罗以为他的读者和他一样,会享受强而恒久的神爱他们的感觉。

第三,请注意保罗把这种知识的灌输,描写成圣灵对接受他的人——即对一切重生的真信徒——经常工作的一部分。可以想象的是,圣灵这种工作,当时比现今更受人重视。今天,我们的悖逆既可怜又使我们贫乏,我们只注重圣灵那些不寻常的、突发的、不普遍的工作,忽略他一般的、普通的工作。因此,我们对医病和方言等恩赐——如保罗所说,这些并非所有基督徒都要有份的恩赐(林前12:28-30)——比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而赐下的和平、喜乐、盼望和爱等一般恩赐更有兴趣。然则,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对那些以为越多说方言就越快乐、越属灵的哥林多人,保罗要坚持说,若没有爱——成圣,像基督——方言根本一文不值(林前13:1等节)。

无疑保罗今天必有理由再警告一次。目前在很多地方风起云涌的所谓复兴,如果偏离到“新哥林多主义”的穷途末路,就很可悲。保罗对以弗所人有关圣灵最好的盼望,就是圣灵继续向他们工作,正如《罗马书》5:5所说的工作,且用不断增长的能力,带领他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神在基督里的爱。《以弗所书》3:14-19所说的:“我在父面前屈膝……求他……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使基督因你们的信……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复兴的意义,是照新约圣经所说的,基督徒生活和经验完全正常的标准,在苟延残喘的教会中恢复神的工作。真正关心复兴的人,所表现的并不是渴望说方言(说不说方言根本不重要),而是渴望圣灵用大能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这才是个人复兴的起点(在此之前往往是在灵里深处对付罪恶),至于教会的复兴,一开始之后,也是藉此维持的。

本章目的,在说明圣灵所浇灌神的爱的本质。为此要注意约翰“神就是爱”的伟大真理:即是说,神向人彰显的爱,和基督徒所认识并喜悦的爱,是神自己内在本性的启示。这个主题会带领我们进入人所能进入神本性深湛的奥秘,比前面任何研讨更深入。前面讨论神的智慧的时候,已略窥见神的心意;思想他权能的时候,稍能看见他的手和膀臂;思想他话语的时候,就认识到他的口;现在默想他的爱,是要洞悉他的内心。我们将要站在圣地,需要敬虔的恩典,才可以手洁心清地踏上去。

约翰那句话,且概括详述两点:

一、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并非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这不是一个独立的抽象定义,却是从信徒的观点,总结圣经关于它的作者的全部启示。这句话预先假定了圣经所有对神的其他见证。约翰所论的神,也是创造世界的神,用洪水审判世界的神,呼召亚伯拉罕使他成为大国的神,用战争、俘虏和流放管教他旧约的子民的神,差遣他儿子拯救世人的神,丢弃不信的以色列国,在约翰著作前不久毁灭耶路撒冷的神,有一天用公义审判世界的神。约翰说,就是这一位神,他是爱。如果像一些人一样引约翰这句话,断章取义地质疑圣经所见证的神公义的严厉,就歪曲真理了。我们不可能诡辩说,慈爱的神不能同时咒诅惩罚悖逆的人;因为约翰所说的神正是行这些事的神。

要避免误解约翰这句话,必须运用约翰著作中,另外两句文法形式完全相同的伟大陈述一起研究。有趣的是,这两句都直接来自基督自己。第一句在《约翰福音》中,是我们的主向撒玛利亚妇人亲口说的“上帝是灵”〔约4:24,新译本RSV,NEB;较为人熟悉的译法“神是个灵”(God is a Spirit)是不对的。译者补注:中文圣经和合本即译成“神是个灵”,但小字曰“或无‘个’字”〕。另一句来自《约翰一书》的开头,是约翰用以总结“从主(耶稣)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这一句是:“神就是光”(约一1:5)。“神就是爱”这句话,应该在另外这两句教训的亮光中来解释。现在简单讨论一下,会有帮助。

“神是灵。”我们的主在什么时候说这话?他要驳斥撒玛利亚妇人的谬想,以为崇拜只有一个正确的地方,好像说神受到地域的限制。“灵”和“肉”相对:基督的论点是,人是“肉身”,一次只能在一个地方;神是“灵体”,就没有这个限制。神是非物质、非肉身,因此也是非地域性的。因此(基督继续说),神所悦纳的崇拜,真正条件不在乎你的脚站在耶路撒冷或撒玛利亚或任何地方,你的心却应接受他的启示,且有所反应。“上帝是灵,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按真理敬拜他。”(新译本)

圣公会三十九条信仰纲目中的第一项,就进一步阐明神的“灵体性”(Spirituality)(这是该书用的字眼)的意义,虽然骤听之下有点古怪:“神没有躯体,没有部分,没有意欲。”这些否定,表达一些非常正确的真理。神没有躯体——因此正如刚才说的,他不受一切空间距离的限制,他是无所不在。神没有部分——意指他的位格、权能、本性都完全浑成一体,他里面没有一样会改变的。“在他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因此他不受一切时间和自然过程的限制,仍然永恒不变。神没有意欲——不是说他没有感觉(麻木),或在他里面没有类似人的情感和爱意,而是说人很多的意欲——尤其是痛苦、惧怕、忧伤、懊悔、绝望——可说是被动的和不由自主的,由人所不能控制的境遇引起和驱使,但神类似的心态却有自主、深谋远虑的性质在内,因此和人的意欲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因此,属灵体的神,其爱就不如人爱那样善变浮动,也不是一种追求镜花水月的情意。相反,神爱是他整个位格用慈悲行善的态度而作出自发性的决定;这态度是他自由选择、坚定稳固的。这位属灵体、全能的神的爱,并不反复无常或善变。他的爱“如死之坚强,……众水不能息灭”(歌8:6等节)。什么也不能把这爱和它所拥抱的人隔绝(罗8:35-39)。

但圣经又说,神是灵又是“光”。约翰这句话,是针对某些自命是基督徒,却和道德现实脱节,而说自己所行没有一样是不义。约翰这话的力量,从下一句发挥出来:“在他毫无黑暗。”根据神律法的尺度,“光”指圣洁和纯净;根据同一个尺度,“黑暗”指道德的败坏和不义(参约一2:7-11;3:10)。约翰的意思是:只有“行在光明中”的人,在圣洁和公义的生活中追求神,逃避一切与此不合的事物,才能享受与父和子相交;“在黑暗里行”(约一1:6)的人,无论说自己是什么,都不会认识这种关系。

既然慈爱的神必先是光,因此我们一开始就要摒弃感情上的想法,以为神的爱是滥爱,是没有道德标准和条件的软弱之爱。神的爱是圣洁的爱。耶稣所彰显的父神,不是对道德分野漠不关心的神,却是爱公义、恨罪恶的神,他对他儿女的理想,是要他们“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任何人无论信仰多么纯正,若不追求圣洁的生活,神不会与他为伍;神所收纳的人,就严厉地管教他们,不使他们达到要追求的。“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6-11)神的爱是严谨的,因为它显出爱者的圣洁,又为被爱者寻求圣洁。圣经不容许我们以为神是爱,就可以求他赐快乐给不追求圣洁的人,或求他保护他所爱的人不受灾害(神知道他们需要灾害来助长成圣)。

现在要作第二个评述,来平衡上一个评述:

二、就基督徒而言,“神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说“神是光”,含义是神的圣洁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同样,“神是爱”意指他的爱也在他一切所言所行彰显出来。基督徒无上的安慰,就是知道这对他个人来说是真的。作为一个信徒,他从基督的十架找到确据说:我这个人是神所爱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明白这一点,他就能够在自己身上应用那应许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罗8:28)。请注意,不是一些事,乃是万事(一切事)!每一件事临到他身上,都显示神对他的爱,为促成神在他身上的目的而临到。因此,对他而言,在每天生活中的每时刻和每件事情上,神都是爱——圣洁,无所不能的爱。尽管他不能看见神作为的来龙去脉,他知道其中和背后有神的爱,因此他能够常常喜乐,甚至在人说来什么都不如意的时候,他也知道,人生整个实情一经真相大白,就会像一首圣诗所说,“自始至终尽是怜爱”——他就满足了。

到此为至,我们对神的爱只说了一个范围而已,只泛论它如何及何时施展,这是不够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什么?应如何定义、分析?为回答这个问题,圣经提供了一个神爱的概念,可陈述如下:

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对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然后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现在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享受他。

现在且解释这定义的每一部分。

一、神的爱是神的恩慈的行动。圣经所说神的恩慈,乃指其宇宙性的豁达大度。神学家巴可夫(L.Berkhof)说,神的恩慈是“那促使神丰富而仁慈地对待他一切造物的完美性,是创造者对他那些有感情的被造物发出的爱意。”(参巴氏著《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第70页,其中引《诗篇》145:9、15、16;参路6:26;徒14:17)神的爱就是这恩慈最崇高、最荣耀的表彰。俄尔(James Orr)说:“一般而言,爱的原理是引导一个有德性的个体去恋慕和喜悦另一个体,其最高境界乃达到彼此共同生活的个别交往,在向对方付出的爱当中,和对方向自己溢出的爱当中,找到喜乐。”〔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Hastings’Dictionary the Bible)第三卷第153页)这就是神的爱。

二、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向罪人发出的行动。这样,它就有恩典和怜悯的性质。这是神仁慈的施予,罪人不但不配,实际上这是违背神的赏罚;因为神爱的对象,是已破坏神的律法的理性造物,其本性在神眼中是败坏的,只配受咒诅,最后永不能见神的面。神爱罪人实在是震撼人心的事。神爱那些已变得不可爱以及不能被爱的造物。在神的爱的对象里面,完全没有可挑引神爱的东西;人里面完全没有吸引或激发神爱的东西。人间的爱,是由被爱者的某些事引发的,但神的爱却是自动自发、不受挑引、无缘无故的。神爱人因为他选择要爱他们——如查理土卫斯理(Charles Wesley)说:“他已爱我们,他已爱我们,因为他会爱我们。”(申7:8的回响)——除了神自己主权的喜好外,神的爱再无别的理由了。新约时代的希腊和罗马世界,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爱;它的众神大多是垂涎妇女的好色之辈,却从不爱罪人;新约圣经的作者也要援用一个几乎簇新的希腊字agape(爱),来表达他们所认识神的爱。

三、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向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它不是只对着茫茫的人海,而不特别针对某一个人的一番暧昧、凄迷的好意。相反,它既是神无所不知的大能的运作,它的本质就是要把对象和效果特殊化。神在创世以前已形成的爱的目的(参弗1:4),包括:第一,挑选、拣择他要祝福的;第二,命定要给他们的益处以及获得和享受这些益处的方法。这一切从起初已确保了。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之前)拣选了(选择)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既定的方法),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既定的目的)。”(帖后2:13)神在时间中向个别罪人发出的爱的行动,就是实际执行他在永恒已命定要祝福这些个别罪人的目的。

四、神给罪人的爱涉及神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所有爱都涉及这种认同。它实在试验爱的真假。如果儿子有了麻烦,父亲仍旧开心和轻松,或如果妻子沮丧,丈夫竟无动于衷,我们立刻怀疑他们之间究有多少爱,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爱人的,只有当被爱者真正快乐的时候才会快乐。神对人的爱也是如此。

前面几章已说过,神在一切事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荣耀——他应被彰显、认识、羡慕、崇拜。这句话是真的,却不完全,应由以下的认识来平衡:神把爱赐给人,已甘心情愿地把自己最后的快乐和人的快乐捆束在一起。圣经不断说神是慈父,是他子民的丈夫,必有原因。从这些关系的本质可见,除非神所爱的人最后全部安然无恙,神的快乐是不会完全的;如诗云:

直到神所赎教会,
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他也快乐;人犯罪以后,神若干脆毁灭人类,他仍旧会快乐;但事实他爱某些罪人,意思是说,除非他藉着自己甘心情愿的选择,把每一位带进天堂,他就不会再知道什么是完美纯净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到永远,他的快乐由我们的快乐来支配。因此,神拯救人不单为他的荣耀,也为他的喜乐。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一个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有欢喜(神自己的欢喜)(路15:10),以及为什么当神在末后的日子,叫我们无瑕无疵在他荣耀之前的时候,会“欢欢喜喜”(犹24)的。这思想超乎我们所能明白,几乎难以相信,但根据圣经,这无疑是神的爱。

五、神对罪人仍爱,藉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而表明出来。爱的幅度,视乎付出多少;神爱的幅度,是赐下他独生子成为人,为罪而死,成为那能带人到神面前的惟一中保。难怪保罗说神的爱是“大爱”,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2: 4;3:19)。曾有过这么大代价的宏恩吗?保罗辩说,这无比的赏赐本身已保证了所有其他的赏赐:“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新约的作者不断指出基督的十架,是神爱的实在和无限的最高明证。因此,约翰在第一句“神是爱”的话后面,直往下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9-10)同样,约翰在他的福音书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反得永生。”(约3:16)保罗也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他也在“神的儿子……为我舍己”(加2:20)的事实上找到了“他是爱我”的证据。

六、神给罪人的爱,藉着带他们在约的关系中认识他和享受他而达到目的。所谓约的关系,是双方永远应诺要彼此服侍和倚赖的一种关系(例:婚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设立(例:婚誓)。合乎圣经的宗教,其形态是与神建立约的关系。第一次显明这关系的条件的场合,是当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为全能、全足的神(原文EI Shaddai),正式给他约的应许,“作你的神”(创17:1、7等节)。保罗在《加拉太书》第3章15等节(注意29节)说,所有基督徒藉相信基督承受这应许。这是什么意思?这实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应许。清教徒使彼士(Sibbes)说:“这是最先、最基本的应许,他诚然是一切应许的生命和灵魂。”(参史氏著《工作》(Works)第六卷第8页)另一位清教徒布禄士(Brooks)这样解释说: 

“……仿佛他在说:我一切的属性,如何为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以同样为你的好处,从我一切的属性获得益处。……神说,我的恩典是你的,好饶恕你;我的能力是你的,好保护你;我的智慧是你的,好引导你;我的恩慈是你的,好安慰你;我的怜悯是你的,好供应你;我的荣耀是你的,好奖赏你。神作我们的神,是一个全面性的应许:包括一切。路德(Luther)说:‘神属我,一切也属我了。’”(参史氏著《工作》(Works)第五卷第308页)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为神尽忠竭力,就是真爱。”这是神为他所爱的人所做的——尽他所能;神所能做最好的量度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我们进入一个关系,其伟大简直无法数算、从今直到永远的祝福。

对我这基督徒而言,神是爱吗?对我来说,神爱的意义恰如上述吗?如果是,就引起一些问题:

我为什么在神所安排的环境下嘀咕、不满、怨恨呢?
我为什么不信、惧怕、沮丧呢?
我为什么在侍奉这么爱我的神的时候,容许自己变得冷漠、公式化、不够诚意呢?
我为什么容许自己的忠心分散,使神得不着我整颗心?

约翰藉“神就是爱”指出一点教训:“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一4:11)旁观者能否从我对别人——妻子、丈夫、家庭、邻舍、教会中人、工作同事——总之一切人的身上所表达爱的性质和程度,看出神在我身上的爱的伟大呢?

默想这些事吧。你自己省察一下吧。

问题讨论

1.作者说:“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他从《罗马书》5:5中阐释三点关于神的爱,那是什么?
2.为避免误解约翰“神就是爱”这句话,我们必须同时思考的其他两句话是什么?这些话如何帮助我们更明白神的爱?
3.作者说,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不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但他又说了一句看似是矛盾的话,就基督徒而论,“神就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他的意思是什么?若你每天的生活中有神的爱,那有什么不同?
4.第三大段对神的爱的阐释,到底有什么含义:
(1) 神的爱是他恩慈的行动;
(2) 神的爱是他对罪人所施的恩慈;
(3) 神的爱是他对每个罪人所施的恩慈;
(4) 神对罪人的爱是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5) 神对罪人的爱是藉赐下他的儿子作他们的救主而表现出来;
(6) 神对罪人的爱是在盟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享受他而达到目的;
5.默读第四大段。你人生中有什么地方是神的爱没有充分发挥其果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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