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九章 教会与世界分离

  新约希腊文「教会」一字的意思是被召出来。虽然这个字还有别的意思,但清楚可见,教会是从世界中被召出来,含有与世分离的意义。

  教会与世分离尚未完全,这在各方面可看得很清楚。教会是不属世界的,但是神却把教会放在世界里,耶稣为他教会的肢体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使徒保罗写信给世俗化的城市哥林多的教会信徒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五9~10)。

  教会与世界分离是什么意思?又分离到何种程度?如何分离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在禁止的分离与许可的分离上作一区分。


  禁止的分离

  从教会历史上可以看出,有些人逃避世界,但却不是按圣经所教导的去行。他们常常想给世人制造一个特别敬虔的印象,但却触犯了不敬虔的罪。

  法利赛人拒绝与税吏来往,但到市场时,不可避免地要与各种人接触,所以他们回来时必定洗手,表明洗去世上一切的污秽(可七4)。修士与修女起誓,誓守独身,过贫困的生活,在修道院中把自己孤立起来,他们大强调基督徒当与世隔离,而历史却告诉我们,这种想法会导致不可避免的大罪。

  总言之,主张教会与世界对立的人,认为这种分离是今世的,却忽略了这分离在根本上是属灵的;换言之,尽力逃避外在世界的人,没有想到世界的思想充塞在他心中,结果逃避世界,却往往陷入最强烈的世界化中。耶稣将当日的法利赛人比做粉饰的坟墓,是不足为奇的,主曾斥责他们:「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太廿三25,27)。

  那些在圣经明训之外强调与世分离的人,是犯了属灵骄傲的罪。在路加福音中有关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中,法利赛人岂不是为自己比那勒索、不义、犯奸淫的税吏更好而感谢神吗(路十八11)?这是因为他自认为,他的敬虔已超过神圣洁律法的要求,所以就显出极端的骄傲,他自夸说:「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2)。

  还有一项罪是由于外部强调与世分离,过一个消极而非积极的生活,而忽视了人对社会的责任。基督徒除了远避邪恶外,还必须热心为善(多二14)。基督教会的肢体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既是世界上的盐,就当在世界中发生防腐、调和的作用,若想要达到上述两项功用,就必须进入世界中,如果不进入世界中,怎能发生效用呢?如果基督徒将他们的光藏在斗底下、床底下,那么明显可见,他们就不能发挥世界之光的作用了。教会的能力在于她与世界根本上的分离,世界是黑暗的,教会是光明的,但是为了驱散黑暗,教会的光必须在黑暗中照耀着。


  许可的分离

  在根本上来说教会与世界的对立是属灵的,而非表相的,但是不可忽略的,教会肢体对于属灵对立有着表相上的涵意,今举数例如下。

  信徒的儿女心地纯洁,很容易受世界影响,所以最重要的是,信徒的儿女要远避罪恶,在健全的环境中长大成人。父母与教会必须合作来促成这种环境,尽可能的阻止青年的基督徒受世界的影响。

  婚姻有属灵的与属世的两方面。因为信与不信在属灵上的对立,所以圣经明明禁止他们在婚姻上的结合。神明明的禁止他的百姓以色列人和迦南人通婚(申七3);所罗门王一登基就向神求智慧,而不求财富与尊荣,但是他却纳了许多外邦的嫔妃,以致领他到拜偶像的地步。使徒保罗教导说,基督徒的寡妇若是愿意,可以随意再嫁,但只可嫁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39),她的自由是被限于主内之人。

  不单只有孩童会受环境的影响,就是成人也是如此,因此成人基督徒不可以将自己暴露在不必要的试探前,因为这是众所公认,人无法避免一切的试探。基督徒在灵性上愈来愈长进,当试探来临时,他能靠着神的恩典胜过试探;但他若出去自寻试探,那就是罪,主岂不是教导我们祷告:「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太六13)吗?

  在新约圣经中有一段强有力的经文,教导教会要与世界分离,「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六14~17)。

  这一段经文的正确意义是什么呢?是否禁止信徒与非信徒来往呢?显然不是的:若是这样,就与圣经其他教训不符。是否禁止与异族通婚呢?若是这样,那也只是暗示而已,因为这段经文与其上下文,都没有提到婚姻的事。那这段经文是否禁止基督徒参加非基督徒组织呢?情形也不是如此,因为信者之父亚伯拉罕,曾与迦南地外邦人联盟,而圣经并没有暗示这样的联盟不被许可(创十四13)的。在哥林多教会中,信徒与他们以往所崇拜的偶像没有完全绝离,所以使徒保罗以坚决的话劝勉他们,要与异邦的宗教完全脱离关系。

  基督徒不可与其他宗教信徒一同崇拜异邦神祗。初世纪时,罗马皇帝不反对人崇拜基督,但却要人同时也崇拜该撒,那些拒绝崇拜该撒而死于酷刑的人,就是因为他们遵行了哥林多后书六章中的教训。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日本政府虽然没有禁止基督教,但却要求基督徒要到神社里拜皇帝的像,那些拒绝拜天皇御像而遭受苦难的人,也是遵照了哥林多后书六章经文的教训。

  基督教会的肢体,与其他宗教徒,如佛教徒、回教徒、神道教徒以及新神学派,与其他假伪宗教徒,不可有属灵的交通。因为新神学派也是一个虚伪的宗教,新神学派所传的根本不是基督教的道理,因他们否认了基督教极根本重要的真理。

  在世界所有宗教中,只有基督教是真的,其他宗教都是假的。其他宗教中固然也存有真理,但是它们在根本上是错误的,就是具有真理成份的那一部份,也被人的不义所阻挡,而无法发生效力(参看罗马书一章18节)。基督教是一个不能容纳其他宗教的宗教,而基督教亦然,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研读回应

1.你认为若是过度的强调基督徒与世界的隔离会造成什么后果?

2.请举出受父母信仰深厚影响的二位圣经人物?

3.神为什么明明的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申七3)?对今天的基督徒而言,这个禁令仍是绝对的吗?

4.如果有人批评所有的宗教都是劝人为善,基督教的排他性太强了,你会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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