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是基督教的特点

讲道是基督教的特点

              Homiletics(讲道法)是从拉丁文Homilia一字来的,其希腊动词是oJmilewhomileo{,最初的意思是“一群人在一起”,或“会众”,后演绎为“谈论” ,在新约《圣经》中使用过四次(路24145;徒20212426)。[i]

      斯托德(John R. W. Stott)指出,基督教会悠久而生动的历史表明,“讲道始终被公认为是基督教的中心和特色”。在新约时代,主耶稣是第一位讲道人,在之前有施洗约翰为先锋,在之后有使徒和先知为继承人。[ii] 在旧约时代,讲道大概可以追溯到犹太人被虏之后的以斯拉、尼希米时代。《尼希米记》第八章记载,文士以斯拉站在一个木台上,翻开律法书,一面念给百姓听,一面讲明意思,使百姓极其喜乐,因为他们明白了所教训他们的话。[iii]

              斯托德指出,宗教改革是以讲道为中心的。宗教改革在德国得以实现,不是凭借政治手段或武力征服,而是靠传讲神的道。马丁. 路德说:“我只是教导、传讲、写作神的道,除此以外甚么都不作。”[iv] 讲台比祭坛高。若不传讲神的道,圣礼就缺少神圣的特质。加尔文说:“无论在哪里,我们若发现神的道纯正地被宣讲、被听到,而且圣礼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毫无疑问,哪里就有了神的教会。”[v]  在宗教改革家看来,讲道和圣礼的事奉,是听得见和看得见的福音的宣告,乃是教会的永久标记。[vi] 对此,达根(E. C. Dargan)评论道:

                    

            这一大革命的主要事件和重要成就,多半是传道者和讲道的贡献;因为宗教改革的不朽功业是藉着热心事奉之人所相信、所喜爱、并教导的神的道完成的。另一方面,这一运动的事件和原则也大大地影响了讲道本身,赋予它新的精神、新的能力、和新的形式;宗教改革和讲道的关系,简洁来说,可算是互相依靠、援助和引领的。[vii]

 

讲道的神学基础

斯托德认为,讲道的神学基础有个三方面。

首先,神是光(约壹15)。光要照明;神要显明自己。神向智慧人和聪明人隐藏自己,是因为他们的骄傲而不愿意认识。“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119)。由于神是光,面对听道的各种处境的人群,讲道人坚信,神的道“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 ,把他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viii]

其次,神已经行动。神已经用创造之工和救赎之工向人们启示自己。神的救赎,在旧约时代,集中体现在呼召亚伯拉罕出吾珥,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召被虏的以色列人出巴比伦;在新约时代,则是藉着耶稣的的降生、受难与复活所成就的对人类的拯救计划。[ix]

第三,神已经说话。在旧约时代藉众先知、在新约时代藉的儿子,神一直主动在向人说话,并都已完整、系统地记录在《圣经》-- “成文的圣言”-- 中。《圣经》-- 活神的活道 – 乃在向人说话。正如巴刻所说的:“《圣经》是神在讲道。” [x] 斯托德写道:

 

这就是关于永活的、救赎的、和自我启示的神的基本概念。所有的基督教讲道都建立在此基础上。如果我们不相信这一位神,我们决不该讲道。如果神没有说话,我们怎敢说话?我们自己没有甚么好说的。如果我们没有把握自己是传达神信息的人,就擅自向会众讲道,那我们简直是傲慢愚昧到了极点。只有当我们相信神是光(因此要为人认识),神已经行动(因此使人认识自己),神已经说话(因此解释的作为),我们才必须说话,不能保持沉默。正如阿摩司所说的,“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主耶和华发命,谁能不说预言呢”(摩38)?保罗的话也有类似的道理,“经上记着说,‘我信,所以我说话。’我们既然有同样的信心,也就信,所以也说话”(林后413引用诗11610)。他所谓的“信心”是指神已经说话的信念。如果我们不确信这一点,那么我们最好闭口不言。一旦我们相信神已经说话,我们也就必须说话。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临到我们身上。无论何人何事都不能使我们缄默。[xi]

 

讲道是筑桥

                 讲道是在《圣经》世界与现今世界几千年时空的跨度上筑一座桥,以便使神已启示的真理,从《圣经》中流出来,进入现代人的生活中。[xii] 《圣经》是神的话语,从它成文的那时开始,就具有超文化的特质。[xiii] “《圣经》的默示和道成肉身这两项伟大的真理,成了沟通的神圣前提。”[xiv] 但是,不能因为《圣经》具有超文化的特性和有圣灵不断在人身上动工,就可依忽视沟通和筑桥的重要性。毕竟,《圣经》世界与现代世界有几千年的文化、历史鸿沟。用现代人可以理解的方式,把《圣经》向世人讲明,《圣经》才能直接对他们讲话。[xv] 这就是讲道的目的:把神的话传达给世人,并劝勉他们作出回应。陈润棠形象地说,讲道就是:要世人听,要世人信,要世人行。[xvi]

                     既然是筑桥,桥的两端 -- 《圣经》和现今世界 -- 就很重要。

                     桥梁的一端是《圣经》。讲道必须以《圣经》为本,决不能为迎合世人的好恶而牺牲《圣经》的真理。在探讨自由主义神学的《圣经》观时,笔者曾写道:

 

                        这三位神学巨匠(指康德、黑格尔和士来马赫 -- 笔者注)构建的神学领域虽各不相同,但在治学方法和神学前设上却有两点是共同的。第一,他们企图在基督教和现代人之间铺设桥梁,使之能接受基督教信仰。但是,他们不能对科学至上和唯理主义对基督教的批判作出正面的回应,而是以放弃传统信仰为代价,博取现代人的欢心,在科学和理性无法企及的地方 (如人的道德感和宗教直觉) 为基督教争一席之地。他们建筑桥梁的心志和所付出的努力都是可嘉的。但是,如果基督教这一端的地基已被松动或毁坏,桥梁怎么能建成呢?如果另立地基,桥梁虽然被搭起来了,但恐怕已经不是基督教与现代人之间的桥梁了。第二,他们的神学,高举人的理性,轻忽神的启示,用人的理性取代神的启示,是以人为本的。[xvii]

 

                     今天,自由主义神学已经式微,但基督教仍处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两面夹击之中。一方面,崇尚理性至上、科学至上的现代主义仍否定启示的超然性和神迹奇事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否认客观真理的后现代主义严重质疑基督教的独一真神和《神经》的绝对权威的教义。面对这些挑战,基督徒应该勇敢地高举《圣经》,大胆地宣扬神的话语,只有这样,才可能把世人领到正路上来。

                 此外,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向往、追求成功、金钱、舒适、健康、长寿;人们回避、拒绝认罪、悔改。在这种背景下,“成功福音”应运而生。传道的人振臂高呼:一切愿意蒙神祝福、保守、医治的人,都来信耶稣!于是,人们像潮水一样向传道的人涌去…笔者曾遇到一位这样“信”耶稣的人。他告诉笔者,他信主两年多了,却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个罪人!那么,他信的是甚么呢?他算是基督徒了吗?

                     使徒保罗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钉十字架”(林前22);“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现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林前153-8)。保罗传讲的中心信息就是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和再临。世人都犯了罪,要走向永远的沉沦;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替世人付了罪应当付的死亡的代价,使一切愿意相信的人的罪被的宝血洁净,可以重新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所以,福音的核心,就是藉着耶稣在十字架的救赎,去掉相信之人的罪,使他们进入永生。

作为信徒的天父,神当然会顾念他们世俗的需要,但这不是福音的核心。因为世俗的事没有永恒价值,早晚要过去。这种单单为了得到世俗的好处而信主的人,不一定会经历重生,也不会成为委身于主、讨主喜悦的人。主耶稣曾教训这样的人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626-27)。

     对不同的人,传福音应有不同的切入点。但无论对甚么人,最后一定要把他带到耶稣的十字架前,认罪、悔改、归向神。

                     在各地服事时,常有慕道朋友主动前来,要求笔者带领他们作决志祷告。此时,笔者总要先问他们四个问题:1)你相信耶和华是宇宙的独一真神、此外再无别神吗?2)你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吗?3)你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是为你的罪死的、并已复活升天了吗?4)你愿接受耶稣作你个人的救主、永远跟随吗?也许对方不一定能讲出太多的道理,但只有当他表示对这四个问题都愿意相信、接受时,笔者才会带领他作决志祷告。若他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不确定,笔者都不会带领他决志,而是为他祷告,求神继续引领他,也鼓励他继续寻求。

                     斯托德认为,福音的本质极其冒犯人的骄傲;凡忠心传讲的人,总会遭到反对,无人能够幸免;基督徒应整全地传讲神的信息:

 

                        传道人无法逃避搅扰人安舒的责任。我们都知道,基督说过许多“安慰的话”,…但的话并非全都是安慰之言,有些会令人深感不安。因此我们必须忠心传讲“指责的话” ;换言之,不是只讲神的爱、恩典、怜悯,也传讲的愤怒(其实,在黑暗背景的衬托之下,这些会越发显得光芒万丈);不只传的救恩,也传的审判;传天堂也传地狱(无论我们多么踌躇,不愿轻言这两者的细节,唯恐越过圣经明确的教训);传与同复活,也传与同死;传信心也传悔改;传为救主,也传为主;传作基督门徒的报偿,也传要付的代价;说明否定自我才是发现自我之途;宣告在基督权柄的轭下,我们才能的安息。[xviii]

 

                     所以,讲道不是要赶上、迎合时代精神,而是要用永恒的真理引导、改变时代的精神。[xix] 说来也奇怪,一方面,人们愿意听舒适、安慰的话;另一方面,却常常是“逆耳忠言”才能真正打动他们。白崔克(George A. Buttrick)说:“人们离开教会,多半不是因真理太严厉,令他们不安,而是我们所传的太软弱、空洞,令他们轻视。”[xx]

                     桥梁的另一端是世界。

使徒保罗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922-23)。莫瑞斯(Leon Morris)指出,“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当然不是说保罗行事毫无准则。有时为了坚守原则,他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但当与原则无关时,他尽力迁就、与人和好。他所看重的,是福音的得失,而不是传道者的得失。[xxi]

                     因此,讲道必须使用当代人能听懂的语言,并从他们所关切的问题入手。可惜,有些讲道完全与时代脱节,自说自话。这种讲道虽符合《圣经》的原则,却不合时代,不能对当代人说话。许多听众觉得,讲坛所说的话对他们没有意义,与他们的生活无关;许多威胁他们生活、必须面对的问题,也很难从讲坛上听到。有些讲道则注重神学细节,不关痛痒。英国著名传道人司布真(C. H. Spurgeon)曾这样写道:

 

            比方,像创造前拣选与创造后拣选的问题,圣子如何由圣父而生的严密辩论,圣灵如何出自圣父与圣子的探究,前千禧年或后千禧年孰是孰非,这类问题不管有人认为多么重要,与敬虔的寡妇却毫不相干,她靠编织养活七个儿子,她要听的是神凡事必有预备的慈爱之言,而不是那些深不可测的奥秘。我认识一位牧师,他很会讲兽的十趾,基璐伯的四张脸,獾皮的奥秘意义,方舟横木的预表,所罗门圣殿窗户的预表;但是对商人的罪、时代的诱惑、当今的需要,他几乎全然不提。[xxii]            

 

                     司布真幽默地评论说:“基督说:‘喂养我的羊…喂养我的小羊。’然而,有些传道人把食物搁在高处,大羊小羊都构不着。他们似乎把经文读成了:‘喂养我的长颈鹿。’”[xxiii]

                     斯托德特别强调讲道是筑桥的概念。他说:

 

讲神的话与世界相连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这乃是真正基督教讲道不可缺或的特色。…我们的桥必须坚立根基在鸿沟的两岸,拒绝妥协神圣内容的信息,或者忽视它的对象的实际状况。我们必须放胆深入这两个世界 -- 古代与现代,《圣经》与时潮,对两方面都留意倾听。惟有如此,我们才能了解他们各在说甚么,也才能分辩圣灵对当代人的信息。[xxiv]




[i] 参见:周联华著,《新编讲道法》,台湾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7年再版,第5页;潘秋松著,刘淑媛编辑,《解析式新约经文汇编》,美国加州:美国麦种传道会,2002年,第762页。

[ii]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2页。

[iii]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571页。

[iv]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20页。

[v] John Calvin著,《基督教要义》(下册),谢秉德译、汤清修译(台湾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4页。

[vi]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21页。

[vii]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23页。

[viii] 参见: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94-95页。

[ix]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95页。

[x]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03页。

[xi]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96-97页。

[xii] 参见: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39-140页;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451页。

[xiii]参见:里程著,《神的圣言 卷一  圣经的权威》,美国:《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2005年,第275页;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2页。

[xiv]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6页。

[xv]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2页。

[xvi] 陈润棠著,《简易讲道法》,香港:金灯台出版社,2000年,第5页。

[xvii] 里程著,《神的圣言 卷一  圣经的权威》,美国:《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2005年,第167-`168

[xviii]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320页。

[xix] G. Campbell Morgan著,《摩根讲道法》,刘逾瀚译(美国新泽西:更新传道会,1993年),20页。

[xx] George A. Buttrick, Jesus Came Preaching , Christian Preaching in the New Age, the 1931 Yale Lecture(Scribner, 1931), p. 133;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309页。

[xxi] Leon Morris著,《哥林多前书》,蒋黄心湄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年),第138页。

[xxii] C. H. Spurgeon, Lectures, First Series, p. 78-79;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3-144页。

[xxiii] 转引自: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7页。

[xxiv] John R. W. Stott著,《讲道的艺术》,魏启源、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88年),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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