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的必要性

 

克莱因(William W. Klein) 等人说,在一次释经原则研讨会上,神学教授的讲解被一位学生的哭声打断。追问之下,这位学生说,他哭,是为教授感到难过:“对你来说,明白《圣经》是如此之难;然而,我只要去读,神就会向我显明其中的意思。”[i]《圣经》是不解自明的吗?

《圣经》的清晰性

《圣经》的许多经文,尤其是关于救恩的经文,是每个人都可以读懂的,使人不能为自己的不信寻找借口。兰姆(Bernard Ramm)指出,“个别经文的含义是什么?这些个别的经文在整本《圣经》的光照下的含义又如何?这就是《圣经》清晰性的问题。”[ii] 罗马天主教认为,天主教教会有一种特别的恩赐,可以了解《圣经》经文的意义;但是,宗教改革家们不能接受这种看法。马丁路德指出,《圣经》的外在的清晰性,是指它在文法上的清晰性,只要适当地遵守“语言学的法则”,就可以了解一段经文的意思;《圣经》的内在的清晰性,是指圣灵在信徒心里的工作,使之能看到《圣经》的真理乃是神的真理。[iii] 所以,解释《圣经》不是天主教教会的特权。

《圣经》需要解释

        按照《圣经》的教导,《圣经》本身是需要解释的。

在被掳时代,当尼希米率领犹太人从波斯返回耶路撒冷、修建圣城城墙的工程完工后,他请文士以斯拉等人向以色列民众宣读摩西的律法书,“他们清清楚楚的念神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88)。

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后,在以马忤斯的路上,当与两个门徒同行时,“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在初期教会,圣灵带领腓利靠近正在读《以赛亚书》的埃提阿伯太监,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么?”太监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于是,“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太监因而立即信主、受洗,归入主的名下(参见徒826-38)。当使徒保罗即将跑完自己人生的路程时,他切切的嘱咐提摩太说:“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圣经》需要被解释,起码有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虽然《圣经》的很多经文都是容易理解的,但确有一些经文是难解的。使徒彼得说:“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5-16)。克莱因等人指出,《圣经》是神的话,但是在多变的历史背景中写成的,故不易找出其中的普世准则;神的信息理当是清晰的,但《圣经》的很多章节似乎是含糊不清的;《圣经》的信息是以不同的的文学体裁传达出来的。[iv]

其次,《圣经》虽然是用人的语言写的,但它毕竟是神的启示,是属灵的,不是仅凭人的理性就能完全理解的。

第三,《圣经》是为当时的读者写的;而当时的读者与现今的读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和张力。林赛(Lindsay)说:“古代文献中那些晦暗不明之处,十之八九都是因为我们对许多古代事物的无知所产生的。这些事物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只要稍微一提,大家就可会意,不必多费言词。”[v]

苏克指出,文化习俗等会深深地影响对经文的理解和解释。比如:

为什么伯沙撒王让但以理在国中列为第三、而非第二(但5716)?因为伯沙撒王自己在国中列第二,他的父亲拿波尼度当时长期离国远游。

为什么先知约拿不愿去尼尼微城?原因之一可能是,尼尼微人对敌人十分残忍,常将被掳领袖的头颅斩下,堆积成丘,或生剥俘虏的皮。约拿认为他们罪有应得,应该受审判,故不愿意去传达悔改的信息。

摩西律法规定,“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3426;申1421)。为什么呢?原因之一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迦南人宗教仪式的一部分。

为什么以利沙对以利亚说:“愿感动你的灵加倍的感动我”(王下29)?是他想拥有以利亚的双倍属灵能力吗?不是。以利沙所求的,是作以利亚的继承人或后裔。因为,根据以色列人的习俗,家中的长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双份产业(申2117)。

为什么主耶稣在不是无花果结果的季节,斥责无花果树不结果(可1112-14)?原来,在以色列,三月无花果树通常已生出小花苞,四月便长出绿叶,“收无花果的时候”是五月底至六月底。小花苞是可吃的。主耶稣斥责无花果树时,已是四月的逾越节期间,树上竟没有小花苞,所以那一年一定不会结果子。

为什么主耶稣吩咐门徒上路时不要问人的安(路104)?是否太不合群?不是。因为当时的问安不是只打一个招呼而已,是非常花时间的:双方鞠躬数次,重复问安,然后还要讨论当天发生的事。主耶稣是命令门徒不要浪费时间,抓紧做工。[vi]

费伊和史督华(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从另一个角度,指出释经的必要性:

《圣经》需要解释的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在于它的性质。从历史来看,教会了解《圣经》的性质,正如了解基督的身份一样 -- 《圣经》既是属人的,又是属神的。诚如赖德(George Ladd)教授所说:“《圣经》是神的话,藉着历史中的话而表达。”由于《圣经》具有这样的双重性质,我们需要作解释的工作。

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它有永远的适用性;它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文化中,向所有的人说话。因为它是神的话,所以我们必须聆听并遵行。但因为神选用历史中人类的话来传达的话,所以《圣经》的每一卷书都有其历史性;每一文献都受到原先写作时的语言、时代、及文化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也受它写成以前的口头历史之限制)。由于《圣经》永远的适用性与其历史铁性之间有一种“紧张状态”,遂有解释的必要。[vii] 

奥斯邦(Grant R. Osborne)也指出:

《圣经》作者原初的意思是很重要的起点,但本身却不是终点。释经学的使命要从解经开始,可是要将经文的意义处境化,应用於今日的情形,才算完成。释经学很重要,因为它使人从经文走到应用,让神的灵所默示的话语,以新鲜而满有活力的方式向今天的人说话,向当年一样有力。[viii] 

在圣灵的光照下,跨越历史、文化、语言等鸿沟,从《圣经》经文的“当时”进入读者的“现在”,让《圣经》对各个世代的读者说话,这就是释经学的任务。[ix]

 

 

 




[i]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4 页。

[i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3版),第90页。

[iii] 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3版),第90-91页。

[iv] William W. Klein Craig L. Blomberg, and Robert L. Hubbard, Jr著,蔡锦图主编,《基道释经手册》,尹妙珍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4年),第3 页。

[v] 转引自:Bernard Ramm著,《基督教释经学》,詹正义译(美国活泉出版社,19893版),91页。

[vi] Roy B. Zuck著,《基础解经法》,杨长慧译(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年二版),第24-2696-107页。

[vii] Gorde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6-7页。

[viii] Grant R. Osborne著,《基督教释经手册》,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第17页。

14 Gorden D. Fee and Dougla Stuart, 《读经的艺术--瞭解圣经指南》,魏启源、饶孝榛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9年),p.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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